林母鄭孺人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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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母鄭孺人墓表
作者:方苞 
本作品收錄於《方苞集/13

孺人姓鄭氏,福州侯官人,三山林贈君諱邦楨之妻,編修枝春之母也。生鄭氏熾昌後,其卒也林氏方興,而伶俜艱辛視庶貧女有甚焉。母黃氏,鄭贈君繼室也,生孺人,逾歲而殂。鄭翁付外家鞠育,及疾革,始命以歸。父黨內外宗尚未識面,時十齡,悲號雀踴,見者莫不心惻。及歸林氏,家甚貧。而贈君羸疾,授經在外。孺人糜,日或不繼。

歲戊子,贈君卒,遺一女、二小男。老姑在堂,而盎無儲,桁無完衣。仲兄鄭諭德幾庭計口致米,薪蔬百物皆自孺人及女手指中出。身甘糠秕,而遇時物,必多方購易以進。或母家以餉孺子,必奉姑。姑心知之,而不忍卻也。孺人自居父喪,即依諭德之妻王宜人佐治家事。因教以《閨訓》《女史》。及贈君卒,孺人命枝春就殯帷,躬教督。誦讀聲洋洋,比鄰及親交到門者莫不歎息,大母衰疾中亦用以自慰焉。及姑終,女有歸,二子受室。枝春舉於鄉,為內閣中書,而孺人嘔血,遂不起。

孺人疾作於雍正辛亥之春,戒勿使枝春得聞。其秋枝春感噩夢,請急,航海而歸。孺人驚喜,疾少間。卒於冬十二月晦前六日,年五十有八。子二:枝春翰林院侍講,督學河南;夢彩戊午科舉人。女適庠生葉球。以癸丑十月祔贈君之墓,在郭北五鳳山。

乾隆七年春,枝春以狀求為傳。余考孺人雖艱辛,而未遭變故,所述皆婦順之常,於文律不宜立傳。既而思孺人處境略與吾母同。吾母之遭遇視孺人尤順,而艱辛苦恨則有甚焉,惟不肖子知之。宜乎枝春之不能自克也。抑又思朱子之母安常履順,其貧約亦未甚也。二程子之母,則顯榮福祥以終世矣,而百世以下無不知二母之賢,則惟其子之故耳。以苞之無似,不足以顯吾母。故因林母發此義以勖枝春,以志吾疚,兼告天下後世為人子者。乾隆八年十一月,江左方苞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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