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會稽城東北七里,有山曰梅山。山之麓有泉,曰子真泉,遊者或疑焉。智者及道人求笠澤漁父為之銘,銘曰:
梅公之去漢,猶鴟夷子之去越也。變姓名,棄妻子,舟車所通,何所不閱。彼吳市門人偶傳之,而作史者因著其說。儻信吳市而疑斯山,不幾乎執一而廢百耶。梅公之去,如懷安於一方,則是以頭血丹莽之斧鉞也。山麓之泉,甘寒澄澈,珠琲玉雪。與子徘徊,酌泉飲之,亦足以盡公之高,而歎其決也。
本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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