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校尚書左僕射右龍武軍統軍劉公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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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校尚書左仆射右龍武軍統軍劉公墓誌銘
作者:韓愈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565

公諱昌裔,字光後,本彭城人。曾大父諱承慶,朔州刺史;大父巨敖,好讀老子莊周書,為太原晉陽令。再世官北方,樂其土俗,遂著籍太原之陽曲,曰:「自吾為此邑人可也,何必彭城?」父訟,贈右散騎常侍。

公少好學問。始為兒時,重遲不戲,恒若有所思念計畫。及壯自試,以《開吐蕃說》幹邊將,不售。入三蜀,從道上遊。久之,蜀人苦楊琳寇掠,公單船往說,琳感欷,雖不即降,約其徒不得為虐。琳降,公常隨琳不去;琳死,脫身亡,沈浮河朔之間。建中中,曲環招起之,為環檄李納,指摘切刻。納悔恐動心,恒魏皆疑惑氣懈。環封奏其本,德宗稱焉。環之會下濮州,戰白塔,救寧陵襄邑,擊李希烈陳州城下,公常在軍間。環領陳許軍,公因為陳許從事,以前後功,累遷檢校兵部郎中御史中丞營田副使。

吳少誠乘環喪,引兵叩城,留後上官說谘公以城守,所以能擒誅叛將,為抗拒,令敵人不得其便。圍解,拜陳州刺史。韓全義敗,引軍走陳州,求入保,公自城上緝謝全義曰:「公受命詣蔡,何為來陳?公無恐,賊必不敢至我城下。」明日,領騎步十餘抵全義營,全義驚喜,迎拜歎息,殊不敢以不見舍望公。改授陳許軍司馬。上官說死,拜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工部尚書,代說為節度使。命界上吏不得犯蔡州人,曰:「俱天子人,奚為相傷?」少誠吏有來犯者,捕得縛送,曰:「妄稱彼人,公宜自治之。」少誠慚其軍,亦禁界上暴者,兩界耕桑交跡,吏不何問。封彭城郡開國公,就拜尚書右仆射。

元和七年,得疾,視政不時。八年五月,湧水出他界,過其地,防穿不補,沒邑屋,流殺居人,拜疏請去職即罪,詔還京師。即其日與使者俱西,大熱,旦暮馳不息,疾大發。左右手轡止之,公不肯,曰:「吾恐不得生謝天子。」上益遣使者勞問,敕無亟行。至則不得朝矣。天子以為恭,即其家拜檢校左仆射右龍武軍統軍知軍事。十一月某甲子薨,年六十二。上為之一日不視朝,贈潞州大都督,命郎吊其家。明年某月某甲子,葬河南某鄉某原。

公不好音聲,不大為居宅,於諸帥中獨然。夫人邠國夫人武功蘇氏。子四人:嗣子光祿主簿縱,學於樊宗師,士大夫多稱之;長子元一,樸直忠厚,便弓馬,為淮南軍衙門將;次子景陽、景長,皆舉進士。葬得日,相與選使者哭拜階上,使來乞銘。銘曰:

提將之符,屍我一方。配古侯公,維德不爽。我銘不亡,後人之慶。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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