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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第02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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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彙編 藝術典 第二十五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博物彙編 第二十六卷
博物彙編 藝術典 第二十七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二十六卷目錄

 醫部彙考六

  黃帝素問六靈蘭祕典論篇第八 六節臟象論篇第九

藝術典第二十六卷

醫部彙考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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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素問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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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蘭祕典論篇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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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蒔曰:末有「藏靈蘭之室」 等語,故名篇。

《黃帝問》曰:「願聞十二臟之相使貴賤何如?」岐伯曰:「悉 乎哉問也!請遂言之。心者,君主之官也,神明出焉;肺 者,相傅之官,治節出焉;肝者,將軍之官,謀慮出焉;膽 者,中正之官,決斷出焉;膻中者,臣使之官,喜樂出焉; 脾胃者,倉廩之官,五味出焉;大腸者,傳道之官,變化 出焉;小腸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腎者,作強之官,伎」 巧出焉。三焦者,決瀆之官,水道出焉。膀胱者,州都之 官,津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矣。凡此十二官者,不得相 失也。故主明則下安,以此養生則壽,歿世不殆,以為 天下則大昌。主不明則十二官危,使道閉塞而不通, 形乃大傷,以此養生則殃,以為天下者,其宗大危,戒 之戒之。相使並去聲樂入聲道導同伎音技

王冰曰:「心者任治于物,故為君主之官,清靜棲靈,故曰神明出焉。若肺之位居高非君,故官為相傅,主行榮衛,故治節由之。肝則勇而能斷,故曰將軍,潛發未萌,故謀慮出焉。膽則剛正果決,故官為中正,直而不疑,故決斷出焉。」 膻中者,在胷中兩乳間,為氣之海。然心主為君,以敷宣教令,膻中主氣,以分布陰陽,氣和志適,則喜樂由生。陰陽分布,故官為臣使。脾胃則包容五榖,是為倉廩之官,榮養四旁,故云「五味出焉。」 傳道,謂傳不潔之道,變化,謂變化物之形,故大腸為傳道之官,變化出焉。小腸承奉胃司受盛,糟粕受已復化,傳入大腸,故云「受盛之官」 ,化物出焉。腎者強于作用,故曰「作強。」 造化形容,故云「伎巧。」 在女則當其伎巧,在男則正曰作強。三焦引導陰陽,開通閉塞,故官司決瀆,水道出焉。膀胱位當孤府,故謂州都。居下內空,故藏津液。若得氣海之氣施化,則溲便注泄。氣海之氣不及,則閟隱不通,故曰氣化則能出矣。若十二官之職失,則災害至,故不得相失。主,謂君主心之官也。夫主賢明則刑賞一,「刑賞一則吏奉法,吏奉法則民不獲罪于枉濫矣。故主明則天下安也。夫心內明則銓善惡,銓善惡則察安危,察安危則身不夭傷于非道矣。」 故以此養生則壽,歿世不至于危殆矣。然施之于養生,歿世不殆,施之于君主,天下獲安。以其為天下主,則國祚昌盛矣。使道,謂神氣行使之道也。夫心不明則邪正一,邪正一則損益不分,損益不分,則動之凶咎,陷身于羸瘠矣。故形乃大傷,以此養生則殃也。夫主不明,則委于左右,委于左右則權勢妄行,權勢妄行則吏不得奉法,吏不得奉法則人民失所而皆受枉曲矣。且人為邦本,本固邦寧,本不獲安,國將何有?宗廟之立,安有不至于傾危乎?故曰:「戒之。」 戒之者、言當深懼也。

馬蒔曰:此言十二臟相使之貴賤,而遂歸重于心也。十二臟者,不分臟腑,而皆謂之臟也。據下文所答,內以心為一臟,而未及心包絡一臟,蓋以心為主而統之也。其膻中為一臟,以膻中為氣之海,乃宗氣所積,故亦得以臟稱也。「帝問諸臟相使之貴賤者,即諸臟而較其輕重耳。伯言心者君主之官,乃五臟六腑之」 大主也。至虛至靈,具眾理而應萬事,神明從此出焉。肺與心皆居膈上,經脈會于太淵,死生決于太陰,故肺為相傅之官,佐君行令,凡為治之節度,從是而出焉。《刺禁論》以父母比心肺,乃曰:「膈肓之上,中有父母。」 而此則以君相比心肺,其尊同矣。肝屬木,木主發生,故為將軍之官,而謀慮所出,猶運籌「于帷幄之中也;膽為肝之腑,謀慮貴于得中,故為中正之官;而決斷所出,猶決勝于千里之外也。」 宗氣會于上焦之膻中穴,主行脈氣于諸經,而分布陰陽,為君主之臣,使樂趨君,令喜樂出焉。脾胃屬土,納受運化,乃倉廩之官,而所受之五味,從是出焉。大腸居小腸之下,小腸之受盛者,賴以傳導,而凡物之變化者從是出焉。小腸居胃之下,脾之運化者賴以受盛,而凡物之所化者從是出焉。五臟在人,惟腎為能作強,而男女搆精,人物化生,伎巧從是而出。王註所謂「在男則當其作強,在女則當其伎巧」 是也。《血氣形志論》謂少陽與心主為表裡者,言三焦與心包絡為表裡也。居

「于右腎之中」 ,謂太陽與少陰為表裡者,言膀胱與腎為表裡也,居于左腎之中。又《靈樞·本臟篇》謂腎合三焦膀胱,言右腎合三焦,左腎合膀胱。故三焦在下部之右,為決瀆之官,水道所出。膀胱在下部之左,為州都之官,津液所藏。然是三焦膀胱者,必得氣海之氣施化,則溲便泄注。氣海之氣不及,則隱閟不通,故曰「氣化則能出矣。」 凡此十二官者,上下相使,彼此相濟,不得相失也。故十二官之中,唯心為君主,君主不病,則百體自寧,猶人主明則下民自安也。以人身而言,用此法以養生,心泰而體寧,必有壽而終身不殆。以人主而言,用此法以治世,君明而下安,必大昌而天下盛治,否則心主不明,則十二官危。凡各經轉輸之路。皆閉塞而不通。其形乃大傷矣。以此養生則受殃。以此治世則宗危。可不知所戒哉。

張志聰曰:六臟藏神,六腑藏物,六臟六腑,皆謂之臟,故云「十二臟」 也。「相使」 者,六臟六腑,相為傳使也。受清者貴,受濁者賤,五臟之中,惟足太陰獨受其濁,故曰「脾胃者倉廩之官。」 上章論手足三陰三陽之經脈,陰陽相間而傳,然所本于六臟六腑,故帝復問臟腑之相使貴賤,而伯稱其詳悉焉。心者位居南面,靈應萬機,故為君主之官,清靜虛靈,而主藏神,故「神明出焉。」 肺者,位高近君,猶之宰輔,主行榮衛陰陽,故治節由之;肝氣急而志怒,故為將軍之官,主春生之氣,潛發未萌,故謀慮出焉。膽秉剛果之氣,故為中正之官,有膽量則有果斷,故決斷出焉。膻中者,心主之宮城,心主包絡,位居膻中,而代君行令,故為臣使之官。心志喜,心主代君宣布,故喜樂出焉。脾胃運納五穀,故為倉廩之官。五味入胃,脾為轉輸,以養五臟氣,故五味出焉。大腸居小腸之下,小腸之受盛者,賴以傳道,濟泌別汁,變化糟粕,從是出焉。小腸居胃之下,胃之運化者賴以受盛,而凡物之所化者從是出焉。腎藏志,志立則強于作用,能作用于內,則伎巧施于外矣。三焦下俞出于委陽,並太陽之正,入絡膀胱,約下焦,實則閉癃,虛則遺溺。「三焦主氣,氣化則水行,故為決瀆之官也。」 膀胱為水腑,乃水液都會之處,故為州都之官。水穀入胃,濟泌別汁,循下焦而滲入膀胱,故為津液之所藏。氣化則水液運行而下出矣。凡此十二官者,經脈相通,剛柔相應,失則災害至矣。夫五臟六腑,心為之主,君主神明,則十二官各安其職,以此養生,則壽終身而不致危殆,蓋心正則身修也,以此而及于治國平天下,未有不大昌者矣。心者離也,離也者,明也。心為一身之主,即我之神明,心主不明,則十二官皆不安矣。心主包絡,為臣使之官,代君「行令而主脈。脈者血脈也,血者神氣也。神明昏亂,則血脈凝泣,而使道閉塞矣。血氣者,充膚熱肉,滲皮膚,生毫毛,濡筋骨,利關節者也。血脈不通,而形乃大傷矣。故以此養生,則殃折不壽,在治天下,則其宗大危。正心明德之道,豈不重可戒哉。」 此言心為一身之主,主明即可以養生,推而大之,可以治國平天下。如心不明。即此身亦不可保矣 。王子芳曰。血者神氣也。心藏神。心主脈。故十二臟腑經脈。皆以心為主。

至道在微,變化無窮,孰知其原?窘乎哉消者瞿瞿,孰 知其要?閔閔之當,孰者為良?恍惚之數,生于毫釐,毫 釐之數,起于度量,千之萬之,可以益大,推之大之,其 形乃制。黃帝曰:「善哉!余聞精光之道,大聖之業,而宣 明大道,非齋戒擇吉日,不敢受也。」黃帝乃擇吉日良 兆,而藏靈蘭之室,以傳保焉。瞿音據

王冰曰:「孰知其原,言孰知至道之用也。小之則微妙而細無不通,大之則廣遠而變化無窮,然其淵原,誰所知察,窘要也。瞿瞿,勤勤也。人身之要者道也,然以消息異同,求諸物理,而欲以此知變化之原本者,雖瞿瞿勤勤以求明悟,然其要妙,誰得知乎?既未得知,轉成深遠,閔閔元妙,復不知誰者為善知要妙者,元」 妙深遠,固不以理求而可得。近取諸身,則十二官粗可探尋,而為治身之道爾。「恍惚」 者,謂似有似無也。似有似無,而毫釐之數生其中。夫毫釐雖小,積而不已,命數乘之則起。至于尺度斗量之繩準,千之萬之,亦可增益而至。載之大數,推引其大,則應通人形之制度也。齋卜以藏,祕之至也。

馬蒔曰:此言十二官之道,乃至道也,微妙而難測,變化而無窮,孰知其原之所在耶?彼不知此養生之法者,有消而無長,瞿瞿然驚顧,擬而議之窘迫哉。此消者,瞿瞿也,孰知其有要耶?不知其要,所以不知其原也。閔閔者,《說文》以為病與傷痛也。唯不知其要,則閔閔然獨當其病,孰知何法為善耶?且是十二官之數,恍惚者無形也。毫釐從此而生。毫釐者至小也。度量從此而起。顧推之而千。又推之。

而萬可以益大。唯心為君主之官。有以制此形耳。帝乃深贊此書。而藏之靈蘭之室。故此篇曰。《靈蘭祕典》。論者良有故也。

張志聰曰:承上文而言,修身養生,以及于為天下之至道,始在于微。蓋心之變化無窮,苟正其心,在養生則壽,為天下則昌;其心不正,在此身則殃,為天下則殆,當知壽夭治亂之機,在此心一念之發萌,而人莫知其原也。「窘乎哉」 者,嘆其至道之難明而窘極也。「消」 者,消息其道之微。「瞿瞿」 ,驚顧貌,視其道之要妙,而孰能知之也。閔,憂也,憂其理之切當而孰者為良也。恍惚,謂心神之萌動,生于毫釐之間,度量長短輕重也,言毫釐之間而有邪正明昧之分,以至于千之萬之不可勝極也。制,正也,以毫釐之誠意推而大之,《其形乃正》,言其心正而後形正也。《精光之道》,言正心明德之道也。《大聖之業》者,能正心修身,以及于治國平天下也。齋戒者,誠意滌慮也。擇吉者,從善避惡也。靈蘭之室,心之宮也,乃擇其良善而藏之于心。以傳保者,保干無窮,流于無極,守而勿失也 。吳氏曰:「靈臺蘭室,黃帝藏書之所。《祕典》,祕密典籍也。」

《六節臟象論篇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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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蒔曰:「篇內首問六六之節,後又問臟象何如,故名篇。」

黃帝問曰:「余聞天以六六之節,以成一歲;人以九九 制會,計人亦有三百六十五節,以為天地,久矣,不知 其所謂也?」岐伯對曰:「昭乎哉問也!請遂言之。夫六六 之節,九九制會者,所以正天之度,氣之數也。天度者, 所以制日月之行也。氣數者,所以紀化生之用也。天 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行有分紀,周有道理。日 行一度,月行十三度而有奇焉。故大小月三百六十 五日而成歲,積氣餘而盈閏矣。立端於始,表正於中, 推餘於終,而天度畢矣。」帝曰:「余已聞天度矣,願聞氣 數何以合之?」岐伯曰:「天以六六為節,地以九九制會。 天有十日,日六竟而周甲,甲六復而終歲,三百六十 日法也。夫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於」陰陽。其氣九州 九竅,皆通乎天氣。故其生五,其氣三,三而成天,三而 成地,三而成人。三而三之,合則為九。九分為九野,九 野為九臟。故形臟四,神臟五,合為九臟,以應之也。

王冰曰:「六六之節,謂六竟於六甲之日,以成一歲之節限。九九制會,謂九周於九野之數,以制人形之會通也。言人之三百六十五節,以應天之六六之節,六竟,若復以九九為紀法,則兩歲大半,乃曰一周,不知其法,真原安謂也。六六之節,天之度也。九九制會」 ,氣之數也。所謂氣數者,生成之氣也。周天之分,凡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以十二節氣均之,則歲有三百六十日而終;兼之小月日,又不足其數矣。是以六十四氣而常置閏焉。何者?以其積差分故也。天地之生育,本阯於陰陽,人神之運為始,終於九氣。然九之為用,豈不大哉?《律書》曰:「黃鐘之律,管長九寸。冬至之日,氣應灰飛。」 由此則萬物之生,咸因於九氣矣。古之九寸,即今之七寸三分,大小不同,以其先秬黍之制而有異也。制謂準度,紀謂綱紀。準日月之行度者,所以明日月之行遲速也。紀化生之為用者,所以彰氣至而斯應也。氣應無差,則生成之理不替。遲速以度,而大小之月生焉。故日異長短,月移寒暑,收藏生長,無失時宜也。日行遲,故晝夜行天之一度,而三百六十五日一周天,而猶有度之奇分矣。月行速,故晝夜行天之十三度餘,而二十九日一周天也。言有奇者,謂十三度外復行十九度分之七,故云「月行十三度而有奇」 也。《禮義》及《漢律曆志》云:「二十八宿及諸星,皆從東而循天西行,日月及五星,皆從西而循天東行。」 今太史說云:「並循天而東行,從東而西轉」 也。諸曆家說,月一日至四日,月行最疾,日夜行十四度餘;自五日至八日,行次疾,日夜行十三度餘。自九日至十九日,其行遲,日夜行十二度餘。二十日至二十二日,行又小疾,日夜行十三度餘;二十四日至晦,日行又大疾,日夜行十四度餘。今《太史》說月行之率不如此矣。月行有十五日前疾,有十五日後遲者,有十五日前遲,有十五日後疾者,大率一月四分之,而皆有遲疾,遲速之度,固無常準矣。雖爾,終以二十七日,月行一周天,凡行三百六十一度。二十九日日行二十九度,月行三百八十七度,少七度,而不及日也。至三十日,日復遷計。

率至十三分日之八,月方及日矣,此大盡之月也。大率,其計率至十三分日之半者,亦大盡法也。其計率至十三分日之五之六而及日者,小盡之月也。故云「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歲」 也。正言之者,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乃一歲法,以奇不成日,故舉大以言之。若通以大小為法,則歲止有三百五十四日,歲少十一日,餘矣。取月所少之辰,加歲外餘之日,故從閏後三十二日而盈閏焉。《尚書》曰:「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 ,則其義也。積餘盈閏者,蓋以月之大小,不盡天度故也。正,斗建也。中,月半也。推,退位也。言立首氣於初節之日,示斗建於月半之辰,退餘閏於相望之後。是以閏之前則氣不及月,閏之後則月不及氣。故常月之制,建初立中;閏月之紀,無初無中。縱曆有之,皆他節氣也。故曆無云「某候閏某月節,閏某月中」 也。推終之義,斷可知乎?故曰「立端於始,表正於中,推餘於終」 也。由斯推日成閏,故能令天度畢焉。十日,謂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之日也。十者,天地之至數。《易繫辭》曰:「天九地十」 ,則其義也。六十日而周甲子之數。甲子六周而復始,則終一歲之日,是三百六十日之歲法,非天度之數也。此蓋十二月各三十日者,若除小月,其日又差也。通天,謂元氣,即天真也。然形假地生,命惟天賦,故奉生之氣,通繫於天,稟於陰陽而為根本也。《寶命全形論》曰:「人生於地,懸命於天,天地合氣,命之曰人。」 四氣調神。大論曰:「陰陽四時者,萬物之終始也,死生之本也。」 又曰:「逆其根則伐其本,壞其真矣。」 此其義也。九州謂冀、兗、青、徐、揚、荊、豫、梁、雍也。然地列九州,人施九竅,精神往復,氣與參同,故曰九州九竅也。《靈樞經》曰:「地有九州,人有九竅。」 則其義也。先言其氣者,謂天真之氣常繫屬于中也。天氣不絕,真靈內屬,行藏動靜,悉與天通,故曰「皆通乎天氣」 也。形之所存,假五行而運用,徵其本始,從三氣以生成,故云「其生五,其氣三」 也。氣之三者,亦副三元,非唯人獨由三氣以生,天地之道,亦如是矣。故《易》乾坤諸卦,皆必三焉。九野者,應九臟而為義也。形臟四者,一頭角,二耳目,三口齒,四胷中也。形分為臟,故以名焉。神臟五者,一肝,二心,三脾,四肺,五腎也。神藏于內,故以名焉。所謂「神臟」 者,肝藏魂,心藏神,肺藏魄,腎藏志,合則為《九臟》爾。

馬蒔曰:「此詳言六六九九之會也。按《六微旨大論》帝曰:『願聞天道六六之節,盛衰何也?岐伯曰:上下有位,左右有紀,故少陽之右,陽明治之;陽明之右,太陽治之;太陽之右,厥陰治之;厥陰之右,少陰治之;少陰之右,太陰治之;太陰之右,少陽治之,此所謂氣之標,蓋南面而待之也。故曰:因天之序,盛衰之時,移光定位,正立而待之,此之謂也』。」 蓋言天道六六之節。盛衰者,天之三陰三陽,右旋天外,更治歲政,每歲各一盛衰,至六歲周遍,通得盛衰之數,六六也。「上下有位,左右有紀」 者,謂每歲陰陽盛衰之位。上下,謂司天、在泉二位也。左右,謂司天之左間、右間也,在泉之左間、右間,為四紀也。凡天右旋之陰陽,臨司天「之位者,其天之政盛,至三之氣始布;臨在泉之位者,其地之氣盛,至終之氣始布,而上下二位,有二節陰陽盛衰也。臨司天之左間者,其氣至四之氣盛;右間者,其氣至二之氣盛;臨在泉之左間者,其氣至初之氣盛;右間」 者,其氣至二之氣盛。而左右四紀,有四節陰陽盛衰也。故此六節陰陽,每歲各一,盛衰而數得六。寅申歲,少陽旋來司天治之,為初六少陽之右;卯酉歲,陽明旋來司天治之,為六二陽明之右;辰戌歲,太陽旋來司天治之,為六三太陽之右;巳亥歲,厥陰旋來司天治之,為六四厥陰之右;子午歲,少陰旋來司天治之,為六五少陰之右;丑未歲,太陰旋來司天治之,為六六太陰之右,周而復始,于少陽治之,故曰六六之節盛衰也。本篇《帝問》所重,在六六之節,不及盛衰與標本之義。其所謂九九制會者,即下文自古通天者生之本,至合為五臟以應之也。凡此六六之節,九九之會,所以正天之度,而天之有度,正所以制日月之行也,亦所以正氣之數,而氣之有數,正所以紀化「生之用也。何以見天度制日月之行也?」 天本屬陽,地本屬陰,日為陽之精故為陽;月為陰之精故為陰。其行也各有分紀,其周也各有道理。蓋天自西而東轉,其日月五星循天從東而西轉。日則晝夜行天之一度,月則晝夜行天之十三度有奇者,謂復行一度之中作十九分,分之得七。大率月行疾速。終以二十七日,月行一周天,是將十三度及十九分之七數,總之則二十九日計行天三百八十七度有奇。計月行疾之數,比日行遲之數,則二十九日日方行天二十九度,月已先行一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外,又行天之二十二度。

「反少七度而不及日也。」 陰陽家說,謂日月之行,自有前後,遲速不等,固無常準,則有大小月盡之異也。本三百六十五日四分度之一,即二十五刻,當為一歲。自除歲外之異,則有三百六十日。又除小月所少之日六日止有三百五十四日,而成一歲,通少十一日二十五刻,乃盈閏為十二月之制,則有立之之歲氣,「乃三候之至。月半示斗建之方,乃十二辰之方也。閏月之紀,則無立氣,建方皆他氣,但依曆以八節見之,推其所餘,乃成閏天度畢矣。」 按天體至圓,周圍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繞地左旋,常一日一周而過一度。日麗天而少遲,故日行一日,亦繞地一周,而較天為不及一度。積三百六十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而與天會,是一歲日行之數也。月麗天而尤遲,一日常不及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積二十九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而與日會」 ,十二會,得全日三百四十八,餘分之積又五千九百八十八。如日法九百四十而一,得六,不盡三百四十八,通計得日三百五十「四,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四十八,是一歲月行之數也。歲有十二月,月有三十日,三百六十者,一歲之常數也。故日與天會而多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者,為氣盈,月與日會而少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五百九十二者,為朔虛。合氣盈朔虛而閏生焉。故一歲閏率,則十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八百二十七。三歲一閏,則三十二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六百單一;五歲再閏,則五十四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七十五。十有九。歲七閏,則氣朔分齊,是為一章也。故三年而不置閏,則春之一月入於夏,而時漸不定矣。子之一月入于丑,而歲漸不成矣。積之之久,至於三失閏,則春皆入夏,而時全」 不定矣;十二失閏,子皆入丑,歲全不成矣。其名實差戾,寒暑反易,農桑庶務,皆失其時。故必以此餘日,置閏于其間,然後四時不差,而歲功得成,以此信治百官,而眾功皆廣也。立端於始,步曆者以冬至日為歲首也。表正於中,舉中氣以正月也。推餘於終,月有餘日,則歸之於終,積而為閏也。何以見氣數紀化生之用也?蓋天以六六為節,地以九九制會。天有十日,謂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之日也,六十日而周甲子之數。甲子六周而復始,則終一歲之日,是三百六十日之歲法,非天度之數也。此則十二月各三十日,若除小月,其日又差矣。故有此天度,則自然有此氣數,而日異長短,月移寒暑,生長收藏,無失其宜矣。何以見地之與人,皆九九制會也。夫自古通天者生之本,以人皆本於天地之陰陽而生也。故在地為九州,在人為九竅,皆本之于天氣。其所以生者五:金木水火土也。其所以為氣者三:天氣、地氣、運氣也。非獨人由三氣以生,天地之道亦然。故天地人之道,三而三之則為九,以地則有九野,故人則有九臟:曰頭角,曰耳目,曰口齒,曰胸中,此形臟計有其四。曰肝,曰心,曰脾,曰肺,曰腎,此神臟計有其五,合為九臟,正所以應九野也。

張志聰曰:天以六六之節者,十干主天,六十日甲子一周而為一節,六六三百六十日以成一歲也。人以九九制會者,人之九竅九臟以會合生五氣,三之數也。《靈樞經》曰:「歲有三百六十五日,人有三百六十五節。」 言人亦有六六之節,以應天六六之數也。按下文曰:「地以九九制會」 ,蓋人有九竅九臟,地有九州九野,以合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故先言人以九九制會,而後言地以九九制會也。此篇乃論歲運之總綱,天之十干,成六六之節,以應一歲,而天之十干,化生地之五行,地之五行,上呈天之六氣五運行。《論》內云:帝曰:寒暑燥濕風火,在人合之奈何?伯曰:「東方生風,風生木,木生酸,酸生肝。」 是在天之六氣,在地之五行五味,而又化生人之五臟也。然人之五臟,地之五行,皆由天之十干所化,故曰:《六節臟象論》也。夫人之五臟,又化生六氣,六氣者,即末章之所謂人迎一盛,病在少陽,二盛病在太陽是也。蓋人之五臟,應地之五行,食地之五味。人之六氣,復應天之六氣。氣亢害而無承制,則為病矣。夫先以九九制會,以應六六之節者,言地有九州,人有九竅,天有六節,而皆合乎生五氣三之數。夫六六之節,所以正天之度,蓋歲有三百六十五日,而天有三百六十五度也。九九制會,所以紀氣之數也。制,度也。天度者,周天三百六十五度。日日行一度,一歲而一周天。月日行十三度,一月而一「周天」 ,蓋以天之度數,以紀日月之行也。氣數者,生五氣三之數也。化者,陰陽之化。在天而成六六,在地,在人而成九九,皆陰陽氣化之為用也。「行有分紀」 者,謂日月之行有分野紀度。「周有道理」 者,謂日月之周天,有南道北道之理路也。

按曆法,「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左旋於地,一晝一夜則其行一周而又過一度。」 日月皆右行於天,一晝一夜則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故曰「有奇」 也。故「日一歲而一周天,月一十九日有奇而一周天。」 以二十九日有奇,故有大月小月也。每歲朔虛五日有奇,故止三百五十四日。又氣盈五日有奇,合氣盈朔虛,而閏生焉。故每歲連閏共計三百六十五日有奇也。《漢曆志》云:「日月五星,從西而循天東行,天道從東西行一晝一夜,日月隨天西轉一周,如蟻行磨上,磨轉一回,而日往東行,止一度。月從西而東行十三度,故月行疾,而一月與日一會而一周天。是以每歲冬至、夏至,日行有南道」 北道之分。每月上弦下弦,而月有南道、北道之分也。此復申明天度,以紀日月之行也。立端,豎端正之木,以正天表也。上古樹八尺之臬,度其日出入之影,以正東西,參日中之影與極星,以正南北。以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之餘,四分度之一,推日月行度之有奇,氣盈五日之有餘,朔虛五日之有餘,推而筭之,以終一歲之數,以終天道之周,而天度畢矣。氣數何以合者,此帝復以九九之數,以合六六之數,而為問也。首言人之九九,以應天之六六,此言地之九九,以應天之六六也。夫十干主天,故曰天有十日,此言天以六六為節,而成一歲也。陰陽者,五行所生之三氣也。是以地之九州,人之九竅,皆通乎天氣。蓋天有此三氣,地有此三氣,人有此三氣也。此言地之九九,人之九九,而通乎天之六六者,皆本於陰陽。「生五」 者,天之十干化生,地之五行也。「氣三」 者,五行所生三陰三陽之氣也。承上文而言,以五行所生之三氣,而後能合六六九九之數也。以此三氣,三而三之,以成天之六氣,地之六「氣,人之六氣也。」 天之六氣者,以冬至後得甲子少陽王,復得甲子陽明王,復得甲子太陽王,復得甲子厥陰王,復得甲子少陰王,復得甲子太陰王。所謂天以六六之節,以成一歲也。地之六氣者,顯明之右,君火之位也。君火之右,退行一步,相火治之;復行一步,土氣治之;復行一步,金氣治之;復行一「步,水氣治之;復行一步,木氣治之;復行一步,君火治之。此地理之應六節氣位也。人之六氣者,臟腑三陰三陽之氣也。是以人迎一盛病在少陽,二盛病在太陽,三盛病在陽明;寸口一盛病在厥陰,二盛病在少陰,三盛病在太陰。所謂亢則害,承乃制,害則敗亂,生化大病也。」 再以天地人之六氣,三而三之,合則為九九,九九分為地之九野,人之九臟。蓋以九州配九竅,九野配九臟,故曰九野為九臟也。以地之九州通乎天氣,天之三氣分為九野,是地以九九制會,而合天之六六也;以人之九竅通乎天氣,天之三氣分為九臟,是人以九九制會,而合天之六六也。《脹論》曰:「胸腹腸胃之郭也。膻中者」 ,心主之宮城也。蓋以九野在內,九州在八方之外,九臟在內,九竅在形身之外,故曰九野為九臟也。以九野之草生五色,普遍於九州八荒,是五色之變,不可勝視矣。五氣五味,藏於心肺腸胃,外使九竅之五色修明,音聲能彰,此五味之美,不可勝極矣。是人之九竅與天氣相通,而九臟之又與地氣相通也。形臟者,藏有形之物也。神臟者,藏五臟之神也。藏有形之物者,胃與大腸、小腸、膀胱也。藏五臟之神者,心藏神,肝藏魂,脾藏意,肺藏魄,腎藏志也。蓋五味入口,藏於腸胃,津液藏於膀胱,以養五臟之神氣,故以形臟神臟合而為九臟,以配地之九野九州也 。按:臟腑各六,止五臟藏神,腸胃膀胱受盛水穀。膽乃奇恆之腑,不藏有形;三焦雖主決瀆,乃無形之氣,而亦不藏有形者也。故以九臟在內,以應九野,九竅在外,以應九州。而王氏諸賢,妄以頭角耳目為形臟,即《三部九候論》之所謂「天以候頭角之氣者,候足太陽膀胱之氣也;地以候口齒之氣者,候足陽明胃腑之氣也。小腸之脈,至目」 銳眥,卻入耳中,人以候耳目之氣者,候手太陽小腸之氣也,豈可以頭角耳目為形臟乎?

帝曰:「余已聞六六九九之會也,夫子言積氣盈閏,願 聞何謂氣,請夫子發蒙解惑焉。」岐伯曰:「此上帝所祕, 先師傳之也。」帝曰:「請遂言之。」岐伯曰:「五日謂之候,三 候謂之氣,六氣謂之時,四時謂之歲,而各從其主治 焉。五運相襲,而皆治之,終朞之日,周而復始,時立氣 布,如環無端,候亦同法,故曰:『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 衰,虛實之所起,不可以為工矣。

王冰曰:「上帝,謂上古帝君也。先師岐伯,祖之師僦貸季,上古理色脉者。候者,日行天之五度,則五日也。三候正十五日也。六氣凡九十日,正三月也。設其多之矣,故十八候為六氣,六氣謂之時也。四時凡三百六十日,故曰四時謂之歲也。各從主治」 ,謂

一歲之日,各歸從五行之氣,而為之主治者也。五運,謂五行之氣,應天之運,而主化者也。五行之氣,如父子相承主統一周之日,常如是,無已周而復始也。時謂立春之前當至時也。氣謂當王之脈氣也。春前氣至,脈氣亦至,故曰時立氣布也。候亦同法,即日行五度之候也。言一候之日,亦五氣相生,而直之差則病矣。工謂工於修養者也。言必明於此。乃可橫行天下矣。

馬蒔曰:「此言積氣盈閏之法也。五日謂之候,三候謂之氣,如立春之初五日,東風解凍,次五日蟄蟲始振,後五日魚陟負冰,合三候而謂之一氣也。六氣謂之時,則六氣計有三月而謂之春,四時謂之歲,計春夏秋冬之四時而謂之一歲。各有其時,則五行各從其所主而主治之也。五運相襲而皆治之,終期之日,周而復始,時立氣布,如環無端。其所候者,每年同法。故必知年之加臨,氣有盛衰,病有虛實,而始可以稱上工矣。」

張志聰曰:三五十五日為一氣,每一氣盈二十一刻有奇,合氣盈朔,虛而生閏,故曰積氣盈閏也。此以下論五運之主歲主時,各有太過不及,故復設此問。上帝貴道而祕密,師所以傳教者也。上帝者,天帝也。蓋天不言,而四時代序,惟師能闡明而傳道之也。《月令》曰:「立春節,初五日東風解凍,次五日蟄蟲始振,後五日,魚陟負冰,故五日謂之候」 ,候物氣之生長變化也。三五十五日而成一氣,六氣九十日而為一時,四時合二十四氣而成一歲,以四時之氣,而各從其主治焉。甲已之歲,土運主之;乙庚之歲,金運主之;丙辛之歲,水運主之;丁壬之歲,木運主之;戊癸之歲,火運主之。以五行之相生沿襲,而各主一歲。一歲之中所主之氣,而皆治之終朞年之三百六十日,五歲一周而復始也。「時立氣布」 者,一歲之中,又分立五運所主之時,而分布五行之氣,五氣相傳,而如環無端,其候環轉之氣,亦如五歲沿襲之法同也。此論五運之主歲也。每歲有六氣之加臨,五運之太過不及,氣有盛衰,則虛實之乘侮,勝復所由起也。歲氣之盛虛,主民病之生死。故不知氣運者,不可為良工也。

帝曰:五運之始,如環無端,其太過不及何如?岐伯曰: 五氣更立,各有所勝,盛虛之變,此其常也。帝曰:平氣 何如?岐伯曰:無過者也。帝曰:太過不及奈何?岐伯曰: 「在《經》有也。」

王冰曰:「在經有者,言《玉機真臟論》篇已具言五氣平和,太過不及之旨也。」

馬蒔曰:「此言五運之有平氣,有太過,有不及也。按《氣交變大論》,帝以五運之化太過為問,而伯以歲木太過、歲火太過、歲土太過、歲金太過、歲水太過,各有天時民病應星為答;又以不及為問,而伯以歲木不及、歲火不及、歲土不及、歲金不及、歲水不及,各有天時民病為答。又按《五常政大論》,帝以平氣不及太過為」 問,而伯以木曰「敷和」 ,火曰「升明」 ,土曰「備化」 ,金曰「審平」 ,水曰「靜順」 ,為平氣;木曰「委和」 ,火曰「伏明」 ,土曰「卑監」 ,金曰「從革」 ,水曰「涸流」 ,為不及;木曰「發生」 ,火曰「赫曦」 ,土曰「敦阜」 ,金曰「堅成」 ,水曰「流衍」 ,為太過,故謂之曰「在《經》有」 也。

張志聰曰:「五運之始,始於甲己化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復生土,五歲而右遷,如環無端。五行所主之歲,而各有太過不及,五運之氣,五歲更立太過之年,則勝己所勝,而侮所不勝。不及之年,則為己所不勝而勝之。己所勝而侮之,故各有所勝也。所勝之氣,不務其德,則反虛其本位,而復受其乘侮,此」 盛虛之變,理之常也。無太過不及之歲,是為平氣,故曰:無過者,謂不愆常候也。此篇乃歲運之提綱,《後天元紀》《五運行》《六微旨》《氣交變》《五常政》《至真要》諸篇,詳論天地有淫勝鬱復之變,生物有草木昆蟲之眚,民病有胷脅腹背之災,故曰:「在經有」 也。

帝曰:「何謂所勝?」岐伯曰:春勝長夏,長夏勝冬,冬勝夏, 夏勝秋,秋勝春。所謂得五行時之勝,各以氣命其臟。 帝曰:「何以知其勝?」岐伯曰:求其至也,皆歸始春,未至 而至,此謂太過,則薄所不勝,而乘所勝也,命曰「氣淫。」 不分邪僻內生,工不能禁。至而不至,此謂不及,則所 勝妄行,而所生受病,所不勝薄之也,命曰「氣迫。」所謂 求其至者,氣至之時也。謹候其時,氣可與期,失時反 候,五治不分,邪僻內生,工不能禁也。

王冰曰:「春應木,木勝土。長夏應土,土勝水;冬應水,水勝火;夏應火,火勝金;秋應金,金勝木。常如是矣。四時之中,加之長夏,故謂得五行時之勝也。所謂長夏者,六月也。土生於火,長在夏中,既長而王,故曰長夏也。以氣命臟者,春之木內合肝,長夏土內合脾;冬之水內合腎;夏之火內合心;秋之金內合肺。故曰各以氣」 命其臟也。始春。謂立春之日也。春

為四時之長,故候氣皆歸於立春前之日也。凡氣之至,皆謂在春前十五日,乃候之初也。「未至而至」 ,謂所直之氣未應至而先期至也。先期而至,是氣有餘,故曰「太過。」 「至而不至」 ,謂所直之氣應至不至而後期至。後期而至,是氣不足,故曰「不及。」 太過則薄所不勝,而乘所勝,不及則所勝妄行,而所生受病。所不勝薄之者。凡五行之氣,我尅者為所勝,尅我者為所不勝,生我者為所生。假令肝木有餘,是肺金不足,金不制木,故木太過。木氣既餘,則反薄肺金,而乘於脾土矣,故曰太過則薄所不勝而乘所勝也。此皆五臟之氣,內相淫併為疾,故命曰氣淫也。餘太過例同之。又如肝木氣少,不能制土,土氣無畏而遂妄行,水被土陵,故云「所勝妄行,而所生受病」 也。肝木之氣不平,肺金之氣自薄,故曰「所不勝薄之。」 然木氣不平,土金交薄,相迫為疾,故曰「氣迫也。」 餘不及例皆同時,謂氣至時也。候其年,則始於立春之日。候其氣,則始於四氣定期。候其日,則隨於候日,故曰「謹候其時,氣可與期」 也。反謂反背也。五治謂五行所治主,統一歲之氣也。然不分五治,謬引八邪,天真氣運,尚未該通,人病之由,安能精達,故曰:「工不能禁」 也。

馬蒔曰:「此明勝之為義,不分太過不及,而皆有所勝也。所謂勝者,即五行相尅之謂,如春屬木,夏屬火,長夏屬土,秋屬金,冬屬水。故春勝長夏,木尅土也;長夏勝冬,土尅水也;冬勝夏,水尅火也;夏勝秋,火尅金也;秋勝春,金尅木也。此乃五行以時相勝,而在人則以氣命其臟,肝勝脾,脾勝腎,腎勝心,心勝肺,肺勝肝者」 是已。然欲知其勝之為候,則在於立春前十五日,乃候之初也。斯時氣候未當至,而先至者,是氣有餘,故曰:「太過則薄所不勝而乘所勝。」 假令肝木有餘,則肺金不足,金不尅木,故木太過。木氣有餘,則反薄肺金,而乘於脾土矣。故曰:太過,則薄所不勝而乘所勝也。此皆五臟之氣,內相淫併為疾,故曰「氣淫」 也。氣候應至不至,而後期始至,是氣不足,故曰「不及」 ,則所勝妄行,而所生受病,所不勝薄之。又如肝木氣少,不能制土,土氣無畏而遂妄行,水被土陵,故云所勝妄行,而心亦受病也。肝木之氣不平,肺金之氣薄之,故曰「所不勝薄之。」 然木氣不平,土金交薄,相迫為疾,故曰氣迫。何也?蓋我尅者為所勝,尅我者為所不勝,生我者為所生耳。故必謹候其氣至之時。凡候其年,則始於立春之日;候其氣,則始於四氣定期;候其日,則隨於候日,故曰:「謹候其時,氣可與期」 也。若失時反候,而五行所治,主統一歲之氣者,不能分之,則邪僻內生,醫工不能禁之矣。

張志聰曰:此言五運之所勝也。春應木,木勝土;長夏應土,土勝水;冬應水,水勝火;夏應火,火勝金;秋應金,金勝木,所謂得五行之主時而為勝也。春木合肝,夏火合心,長夏土合脾,秋金合肺,冬水合腎,各以四時五行之氣,以名其臟焉。然歲運之氣,至有太過不及,而皆歸始於春,蓋春為氣之始也。《六元正紀論》曰:「運太過則其至先,運不及則其至後,此天之道,氣之常也。運非有餘,非不足,是謂正歲,其至當其時也。」 是以春未至而天氣溫和,此為至先運之太過也。主歲之氣太過,則薄己所不勝之氣,而乘侮己所勝之氣也。《至真要論》曰:「氣至謂之至,氣分謂之分,至則氣同,分則氣異,所謂天地之正紀也。如所主」 歲運之氣,惟太過淫勝而不分,則民之邪僻內生,雖有良工,不能禁也。《下經》曰:「太過者暴,不及者徐,暴者為病甚,徐者為病持。」 是以太過之歲,如木淫不政,衝陽絕者,死不治。歲火太過,太淵絕者,死不治。故不及之氣,止云所生受病,而不致於工,不能禁也。若春已至而天未溫和,是至而不至,此謂氣之不及也。主歲之運氣不及,則所勝之氣妄行,而所生受病,所不勝薄之也。如歲木不及,則己所勝之土氣妄行,而所生我之水氣受病矣。木火之氣虛,則己所不勝之金氣薄而侮之,名曰「氣迫。」 謂主氣不及,而所勝所不勝之氣,交相逼迫也。復申明氣淫不分之義。所謂求其至者,求其四時之氣,應至而至之時也。「謹候其春夏秋冬之時,則春時之氣,可期而溫;夏時之氣,可期而熱;秋時之氣,可期而涼;冬時之氣,可期而寒。失時反候」 ,而五行所主之時氣不分,以致邪僻內生,而工不能禁也。

帝曰:「有不襲乎?」岐伯曰:蒼天之氣,不得無常也。氣之 不襲,是謂非常,非常則變矣。帝曰:「非常而變奈何?」岐 伯曰:變至則病,所勝則微,所不勝則甚,因而重感於 邪則死矣。故非其時則微,當其時則甚也。

王冰曰:「不襲,言五行之氣有不相承襲者。變謂變易天常也。蒼天布氣,尚不越於五行,人在氣中,豈不應於天道?四時之氣亂,不順天常,故有病死之。」

考證

「徵矣。假令木直之年,有火氣至後二歲病矣,土氣至後三歲病矣,金氣至後四歲病矣,水氣至後五歲病矣。」 真氣不足,復重感邪,真氣內微,故重感於邪則死也。假令非主直年而氣相干者,宜為微病,不必內傷於神臟,故非其時,則微而且持也。若當所直之歲,則易中邪氣,故當其直時,則病疾甚也。諸氣當其王者,皆必受邪,故曰非其時則微,當其時則甚也。《通評虛實論》曰:「非其時則生,當其時則死。」 當謂正直之年也。

馬蒔曰:「此言五運之氣有不襲者,乃所以為變,而民病之微甚,生死係之也。按《六元正紀大論》云:『陰陽之氣,各有多少,故曰三陰三陽也。形有盛衰,謂五行之治,各有太過不及也。故其始也,有餘而往,不足隨之;不足而往,有餘從之。知迎知隨,氣可與期。若餘已復餘,少已復少,則天地之氣變常而苛疾至矣。假如木』」 令太過,木尅脾土,然肺金足以制之,是因所勝而病微也。若肺金不足以制之,而脾土為肝之所不勝,其病當甚矣。但所不勝者,其病既甚,而又重感於邪,則必死耳。故非其所勝之時,則病必微;當其所勝之時,則病必甚也。

張志聰曰:「襲,承襲也。木承水而王於春,火承木而王於夏,土承火而王於長夏,金承土而王於秋,水承金而王於冬,五運之氣,交相沿襲而主治也。夫蒼天之氣,四時代序,自有經常。然五運之氣,有德化政令,變異災眚之不同,設有不襲,是謂反常而變易矣,變易則為民病之災眚矣。五運相襲,氣之常也,反常則為」 變易矣。變常之氣至,則為民病矣。如春木主時,其變為驟注,是主氣為風木,變氣為濕土,變氣為主氣之所勝,而民病則微。如變為肅殺,是主氣為風木,變氣為燥金,變氣為主氣之所不勝,而民病則甚,因而重感於邪則死矣。故變易之氣至,非其尅我之時,為病則微,當其尅我之時,為病則甚。

帝曰:「善。余聞氣合而有形,因變以正名,天地之運,陰 陽之化,其於萬物,孰少孰多,可得聞乎?」岐伯曰:「悉哉 問也!天至廣,不可度,地至大,不可量,大神靈問,請陳 其方。草生五色,五色之變,不可勝視;草生五味,五味 之美,不可勝極。嗜欲不同,各有所通。天食人以五氣, 地食人以五味,五氣入鼻,藏於心肺,上使五色修明」, 音聲能彰,五味入口,藏於腸胃,胃有所藏,以養五氣, 氣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

王冰曰:夫天地廣大,不可度量,而得之造化元微,豈可以人心而遍悉?大神靈問:讚聖深明,舉大說凡,粗言綱紀,故曰請陳其方。「五色五味之變,不可極窮」 者,言物生之眾,稟化各殊,目視口味,尚無能盡之,況於人心乃能包括耶。「嗜欲不同,各有所通」 者,言色味之眾,雖不可遍盡所由,然人所嗜所欲,則自隨己心之所愛耳。「天以五氣食人」 者,臊氣湊肝,焦氣湊心,香氣湊脾,腥氣湊肺,腐氣湊腎也。「地以五味食人」 者,酸味入肝,苦味入心,甘味入脾,辛味入肺,鹹味入腎也。「清陽化氣而上為天,濁陰成味而下為地。故天食人以氣,地食人以味」 也。心榮面色,肺主音聲,故氣藏於心肺,上使五色修潔分明,音聲彰著。氣為水母,故味藏於腸胃,內養五氣,五氣和化,津液方生津液,與氣相副,化成神氣,乃能生而宣化也。

馬蒔曰:「此帝以萬物稟氣多少為問,伯乃大其問,而以天地之氣味養人者概之也。萬物皆有形,必氣合而後成之;萬物皆有名,必因變而正其名。變者異也,是皆天地之所運,陰陽之所化,但萬物稟此陰陽之氣者,必有多少,可盡得而聞之。《伯》言天地至為廣大,難以盡言。其間陰陽所化者,萬物有色,而草之五色」 ,有出於天成者,有出於人為者,極之而有不可勝視者也。萬物有味,而草之五味,有出於天成者,有出於人為者,極之而有不可勝美者也。惟人之嗜欲無窮,氣味皆有以通之,故陽為氣,氣本於天,而上天之五氣,乃天之所以食人者也。故五氣入于鼻,以通於五臟,而藏於心肺,遂使五色修明,音聲能彰矣。《靈樞·憂恚無言論》云:「喉嚨者,氣之所以上下者也。此乃入於鼻上,下於喉嚨,而通於五臟者。歟陰為味,味本於地,而萬物之五味,乃地之所以食人者也。故五味入於口,以通於六腑,而藏於腸胃,遂使味有所藏,以養五氣,則氣和而生,津液相成,神氣乃自生矣。」 《憂恚無言論》云:「咽喉者,水穀之」 道路也。此乃入於口,由於咽喉,而通於六腑者歟!孰謂氣味不盡萬物陰陽之妙,而即人又不可以盡萬物稟賦之大耶?吁!非帝不能問,非伯不能答,其一時神聖聚會於一堂,而講究元理,以救萬古之民命者如此。

張志聰曰:此復言地氣與天氣相合,而後化生萬物之有形也。《五常政論》曰:「氣始而生化,氣散而有。」

形,氣布而蕃育,氣終而象變。然而五味所資,生化有厚薄,成熟有多少,終始不同。蓋在天為氣,在地成形,形氣相合而化生萬物,物生謂之化,物極謂之變,物變已成,而後定名,此皆天地之運,陰陽之化,然生化有厚薄,成熟有多少,故帝設此問焉。所謂「太虛寥廓,肇基化元,萬物資始」 ,五運經天布氣,真靈總統坤元,幽顯既位,寒暑弛張,生生化化,萬物咸章,故曰「大神靈問。」 神靈指天地陰陽而言,言大哉天地陰陽之問也。陳其方,言其略也。草者,五穀五菜,概及果木而言也。蓋天三生木,故先言草木,而及於昆蟲萬物也。草生五色者,其色為蒼,其化為榮,其色為赤,其化為茂,其色為黃,其化為盈,其色為白,其化「為斂,其色為黑,其化為肅,物極而象變,不可勝視也。」 「草生五味者,其味為酸,其味為苦,其味為甘,其味為辛,其味為鹹」 ,以草生之五味,而及於五菜五穀五果五畜之美,不可勝極也。但人之嗜欲不同,而五味各歸所喜,如苦先入心,酸先入肝,五氣入鼻,藏於心肺,五味入口,以養五氣,故各有所通也。五氣,臊,焦香腥腐也。在天為氣,故食人以五氣。在地為化,化生五味,故食人以五味也。天位居高,而包乎地之外,故五氣從外竅而內入於心肺,心肺居上為陽也。心榮色而華於面,故使五色修明。肺主聲,故音聲能彰也。地位居下而處乎天之內,故五味藏於腸胃,以養五臟之氣,氣得味養,則陰陽和而相生矣。水穀皆入於口,其味有五,津液各走其道,氣和津成,而五臟之神乃自生矣 。朱濟公曰:神氣為陽,故曰生。津液為陰,故曰成。

帝曰:「臟象何如?」岐伯曰:「心者,生之本,神之變也。其華 在面,其充在血脈,為陽中之太陽,通於夏氣。肺者,氣 之本,魄之處也;其華在毛,其充在皮,為陽中之太陰, 通於秋氣。腎者主蟄,封藏之本,精之處也;其華在髮, 其充在骨,為陰中之少陰,通於冬氣。肝者,罷極之本, 魂之居也。其華在爪,其充在筋,以生血氣。其味酸,其」 色蒼,此為陽中之少陽,通於春氣,脾、胃、大腸、小腸、三 焦。膀胱者,倉廩之本,營之居也,名曰器,能化糟粕,轉 味而入出者也。其華在脣四白,其充在肌,其味甘,其 色黃,此至陰之類,通於土氣。凡十一臟,取決於膽也。 罷音皮

王冰曰:「象謂所見於外可閱者也。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然君主者,萬物繫之以興亡,故曰心者生之本,神之變也。火氣炎上,故華在面也。心養血,其主脉,故充在血脉也。心王於夏,氣合太陽,以太陽居夏火之中,故曰陽中之太陽,通於夏氣也。肺藏氣,其神魄,其養皮毛,故曰肺者氣之本,魄之處,華在毛,充在皮」 也。肺臟為太陰之氣,主王於秋,晝日為陽氣所行,位非陰處,以太陰居於陽分,故曰「陽中之太陰,通於秋氣也。」 地戶封閉,蟄蟲深藏,腎又主水,受五臟六腑之精而藏之,故曰腎者主蟄,封藏之本,精之處也。腦者髓之海,腎主骨髓,髮者腦之所養,故華在髮,充在骨也。以盛陰居冬陰之分,故曰「陰中之少陰,通於冬氣也。」 夫人之運動者,皆筋力之所為也。肝主筋,其神魂,故曰肝者罷極之本,魂之居也。爪者筋之餘,筋者肝之養,故華在爪,充在筋也。東方為發生之始,故以生血氣也。《陰陽應象大論》曰:「東方生風,風生木,木生酸,肝合木,故其味酸也。」 又曰:神在臟為肝,在色為蒼,故其色蒼也。以少陽居於陽位而王於春,故曰陽中之少陽,通於春氣也。脾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皆可受盛,轉運不息,故為倉廩之本,名曰器也。營起於中焦,中焦為脾胃之位,故云營之居也。然水穀滋味入於脾胃,脾胃轉化其味,出於三焦膀胱,故曰轉味而入出者也。口為脾官,脾主肌肉,故曰華在脣,四白充在肌也。四白,謂脣四際之白色肉也。又曰:中央生濕,濕生土,土生甘,脾合土,故其味甘也。又曰:在臟為脾,在色為黃,故其色黃也。脾臟土氣,土合至陰,故曰此至陰之類,通於土氣也。《金匱真言論》曰:「陰中之至陰,脾也。」 十一臟者,上從心臟,下至於膽,為十一也。然膽者,中正剛斷,無私偏,故十一臟取決於膽也。

馬蒔曰:此明十一臟象,而總其取決於膽也。夫臟在內而形之於外者可閱,斯之謂臟象也。《靈樞》本神篇:「帝問德氣生,精神魂魄心意,志思智慮。伯言:天之在我者,德也;地之在我者,氣也。德流氣薄而生者也。故生之來謂之精,兩精相搏謂之神,隨神往來者謂之魂,並精而出入者謂之魄,所以任物者謂之心,心有所憶謂之意,意之所存謂之志,因志而存變謂之思,因思而遠慕謂之慮,因慮而處物謂之智。」 此篇心臟則曰「生之本、神之變」 ,肺臟則曰「氣之本、魄之處」 ,腎臟則曰「精之處」 ,肝臟則曰「魂之居」 ,正當以彼義而釋此義也。試以心臟言之:心

者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故吾身與萬事萬物之所以生,以之為本,神明應用,以之變化。面居上,心則華之,火炎上也。血脉在中,心則充之,心主血脈也。心肺居於膈上,皆屬陽,而心則為陽中之陽,當為陽中之太陽也。自時而言,夏主火,心亦屬火,其通於夏氣乎?以肺臟言之,《五臟生成篇》云:「諸氣者,皆屬於肺。」 故吾身之氣以之為本。肺藏魄,故魄以之為處。肺主身之皮毛,故其華在毛,其充在皮。肺與心居於膈上,皆屬陽,而肺為陽中之陰,當為陽中之太陰也。自時而言,秋主金,肺亦屬金,其通於秋氣乎?以腎臟言之,腎主冬,冬主閉藏,故腎主蟄,封藏之本也。腎者主水,主受五臟六腑之精而藏之,故為精之處也。腎主骨髓,腦為髓海,故其華在髮,其充在骨。腎肝居於膈下,皆屬陰,而腎為陰中之陰,當為陰中之少陰也。蓋肺為手太陰,故即以太陰名之;而腎為足少陰,故即以少陰名之耳。冬主水,腎亦屬水,其通於冬氣乎?以肝臟言之,肝主筋,故勞倦罷極,以肝為本,肝藏魂,故為魂所居。《靈樞》本臟篇云:「肝應爪,故其華在爪;肝主筋,故其充在筋。」 《陰陽應象大論》云:「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筋生心,心生血,血生脾,脾生肉,肉生肺,肺生皮毛。」 又諸氣皆屬於肺,則吾身之血氣皆由肝而生也。又曰:「在味為酸,在色為蒼,故其味酸,其色蒼也。」 東方為陽生之始,而肝則為五臟之長,故肝屬陽中之少陽也。春主木,肝亦屬木,其通於春氣乎?然脾雖屬於五臟,而與胃以膜相連,故此脾胃為倉廩之官,大腸為傳導之官,小腸為受盛之官,三焦為決瀆之官,膀胱為州都之官,然六腑皆所以受物,實而不滿者也,故皆可以為倉廩之本耳。《痹論》謂營氣者,水穀之精氣也。《靈樞》·營衛生會篇謂營氣出於中焦,故此六臟者,誠為營氣之所居,又為營氣所居之器也。凡所以化糟粕轉味而或入或出者,皆由此六腑耳。《陰陽應象大論》云:「脾主口,故其華在脣四白也。四白者,口脣四際之白色也。」 又曰:「在味為甘,在色為黃。故曰:其味甘,其色黃也。」 脾居中州,為陰中之至陰,故曰:「至陰之類,通土氣也。」 《靈蘭祕典論》云:「膽者中正之官,決斷出焉。」 故凡十一臟,皆取決於膽耳。蓋肝之志為怒,心之志為喜,脾之志為思,肺之志為憂,腎之志為恐,其餘六臟,孰非由膽以決斷之者乎。

張志聰曰:象者,像也,論臟腑之形像,以應天地之陰陽也。心主血,中焦受氣,取汁化赤而為血,以奉生身,莫貴於此,故為生身之本。心藏神,而應變萬事,故曰「神之變也。」 十二經脈,三百六十五絡,其氣血皆上於面。心主血脈,故其華在面也。在體為脈,故其充在血脉。其類火,而位居尊高,故為陽中之太陽,而通於夏氣,夏主火也。肺主氣而藏魄,故為氣之本,魄之處也。肺主皮毛,故華在毛,充在皮也。臟真居高而屬陰,故為陽中之太陰,而通於秋氣,秋主肺也。冬令之時,陽氣封閉,蟄蟲深藏,腎主冬藏,故為蟄封藏之本。蓋蟄乃生動之物,以比生陽之氣,至春一陽初生,而蟄蟲復振矣。腎為水臟,受五臟之精液而「藏之,故為精之處也。」 髮乃血之餘,血乃精之化,故其華在髮。腎主骨,故其充在骨也。腎為陰臟,而有《坎》中之陽,故為陰中之少陰,而通於冬氣,冬主水也。動作勞甚謂之罷,肝主筋,人之運動,皆由於筋力,故為罷極之本。肝藏魂,故為魂之居。爪者筋之餘,故其華在爪,其充在筋。肝屬木,位居東方,為發「生之始,故以生血氣。酸者木之味,蒼者木之色,木旺於春,陽氣始生,故為陽中之少陽,以通於春氣。」 足太陰獨受水穀之濁,為轉輸之官,腸胃主受傳水穀,三焦主決瀆水道,膀胱為水精之腑,故皆為倉稟之本。脾藏榮,故為榮之居。器者生化之宇,具升降出入之氣。脾能運化糟粕,轉味而入養五臟,輸出腐穢於二陰,故名之曰「器」 也。四白,脣之四際白肉也。口為脾竅而主肌,故華在脣。四白,其充在肌。甘者土之味,黃者土之色也。脾為陰中之至陰,通於土氣,此指脾而言,以腸胃三焦膀胱,並受傳水穀之精粗,故總為倉廩之本。受濁者為陰,故曰至陰之類。五臟六腑,共為十一臟。膽主甲子,為五運六氣之首。膽氣升則十一臟腑之氣皆升,故取決於膽也。所謂求其至也,皆歸始春。

故「人迎一盛病在少陽,二盛病在太陽,三盛病在陽 明,四盛已上為格陽。寸口一盛病在厥陰,二盛病在 少陰,三盛病在太陰,四盛已上為關陰。」「人迎與寸口 俱盛四倍已上為關格。」關格之脈贏,不能極於天地 之精氣,則死矣。

王冰曰:「少陽,膽脈也;太陽,膀胱脈也;陽明,胃脈也。《靈樞經》曰:『一盛而躁,在手少陽,二盛而躁,在手太陽,三盛而躁,在手陽明。手少陽,三焦脈也,手太陽』。」

小腸脈也,手陽明大腸脈也。一盛者,謂人迎之脈大於寸口一倍也,餘盛同法。四倍以上,陽盛之極,故格拒而食不得入也,此陽脈法也,厥陰肝脈也,少陰腎脈也,太陰脾脈也。又曰:「一盛而躁在手厥陰,二盛而躁在手少陰,三盛而躁在手太陰,手厥陰心包脈也,手少陰心脈也,手太陰肺脈也,盛法同陽。四倍已上」 ,陰盛之極,故關閉而溲不得通也,此陰脈法也。俱盛,謂俱大於平常之脈四倍也。物不可以久,盛極則衰敗,故不能極於天地之精氣則死矣。又曰:「陰陽俱盛,不得相營,故曰關格。」 關格者,不得盡期而死,此之謂也。

馬蒔曰:此言關格之脈,而決其為死也。上文言十一臟之臟象矣。然胃、膽、小腸、大腸、三焦、胱、膀之脈,見於左手寸部人迎,肝、心、脾、肺、腎之脉,見於右手寸部氣口,故《靈樞·終始經脈》四時氣等篇皆云:「人迎一盛,病在足少陽,一盛而躁,病在手少陽;人迎二盛,病在足太陽,二盛而躁,病在手太陽;人迎三盛,病在足陽明,三盛而躁,病在手陽明。人迎四盛,且大且數,名曰溢陽。」 溢陽為外格,故此篇名之曰格陽,正以拒六陰於內,而使之不得出耳。王註止言手經,而不言足經者,未考諸篇大義故也。又言「脈口一盛,病在足厥陰,一盛而躁,病在手心主;脈口二盛,病在足少陰,二盛而躁,病在手少陰;脈口三盛,病在足太陰;三盛而躁,病在手太陰。脈口四盛,且大且數者,名曰溢陰。」 溢陰為內關,故此篇名之曰關陰,正以關六陽在外,而使之不得入耳。王註止引躁脈,而不兼手足者,非。又云:「人迎與脈口俱盛四倍以上,則是兩手寸部兼盛之極也,名曰關格。」 關格者,與之短期,故此篇曰:關格之脈贏,不能極於天地之精氣則死矣。「贏」 與「盈」 同,即俱盛之謂也。

張志聰曰:此論臟腑之六氣,以應天地之六六也。左為人迎,右為氣口,蓋陽氣從左而行於右,陰氣從右而行於左,故以「人迎以候三陽之氣。『故』」 者,承上文而言人之臟腑,以應三陰三陽之六氣也。一盛病在少陽,少陽主春,升之氣也。太陽主夏,陽明主秋。四盛以上者,言人之陰陽,惟陽太盛,名曰格陽,蓋陽主在外,「陽格於外,不得三陰中見之化以和之,此三陽之太過也。寸口手太陰之兩脈口,以候三陰之氣也,厥陰主乙木春生之氣,故寸口一盛,病在厥陰二之氣,少陰三之氣,太陰四盛以上者,人之陰陽,惟陰太盛,名曰關陰,蓋陰氣主內,關陰於內,不得三陽中見之化以和之,此三陰之太過也。」 此論寸口人迎之病脈,以應四時之三陰三陽,即四時之六氣不平,而亦為三陰三陽之民病也。故《六微旨大論》曰:「至而不至,來氣不及;未至而至,來氣有餘,物生其應也,氣脈其應也。」 《靈樞經》曰:「持其脈口人迎,以知陰陽有餘不足,平與不平,天道畢矣。」 所謂平人者不病,不病者,脈口人迎應四時也,上下相應,而俱往來也。上下相應者,脈口與人迎平等,所謂陰中有陽,陽中有陰也。此言天地之陰陽,以應人之臟腑,臟腑之六氣,以應天地之陰陽也。俱四倍以上者,陰陽俱亢極也。極,至也。蓋天有陰陽,地有陰陽,陽盛之下,陰精承之,陰盛之下,陽氣承之,陰陽承制,而交相生化者也。人生於天地氣交之中,陰陽和平,是為無病。如陰陽俱盛而不和,是不能及於天地陰陽精氣之承制,則死矣。此即《六微旨》之所謂「亢則害,承乃制,制則生化。」 外列盛衰,害則敗亂,生化大病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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