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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第038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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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三十八卷目錄

 醫部彙考十八

  黃帝素問十八刺瘧篇第三十六 氣厥論篇第三十七

藝術典第三十八卷

醫部彙考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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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素問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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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瘧篇第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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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聰曰:此承上章以記「刺瘧之法,故不曰論。」

足太陽之瘧,令人腰痛頭重,寒從背起,先寒後熱,熇 熇暍暍然熱止,汗出難已,刺郄中出血。

王冰曰:「足太陽脈,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髆內挾脊;其支別者,從髆內左右別下貫胛,過髀樞,故令腰痛頭重。寒從背起,熇熇甚熱狀,暍暍亦熱甚也。太陽不足,故先寒,寒極則生熱,故後熱也。熱生是為氣虛,熱止則為氣復,氣復而汗反出,此邪氣盛而真不勝,故難已。」 郄中即委中,在膕中央,約文中動脈,足太陽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馬蒔曰:「此言膀胱經之瘧證也。腰痛頭重,寒從背起者,足太陽經脈病也。其先寒者,固以熱極生寒;而後寒者,亦以寒極則熱,但先寒之寒,則內熱之極耳。《熇熇》、暍暍者,熱盛之狀也。熱生本為真氣虛,熱止則為真氣復,今氣復而汗反出,是乃邪氣盛而真氣不勝,故此瘧難已。當刺郄中,以出其血。」 郄中者,即委中穴,係《本經》也。

張志聰曰:此論三陰三陽經氣之為病也。「太陽是動病者,腰似折衝頭痛。太陽標陽而本寒,故先寒後熱;背為陽,故寒從背起也。熇熇如火之熾,暍暍暑熱氣也,太陽乃日中之陽火,故熇熇暍暍然也。如熱在氣分者,熱止汗出,其病則愈,此乃經氣之兼證,故病難全已,當刺郄中出血,以瀉在經之邪焉。謂郄中出血」 者,是。當取項上之絡郄,腰下之浮郄也。

足少陽之瘧,令人身體解㑊,寒不甚,熱不甚,惡見人, 見人心惕惕然,熱多汗出甚,刺足少陽。解懈同㑊音亦惡去聲

王冰曰:「寒不甚,熱不甚,以陽氣未盛,故令其然。膽與肝合,肝虛則恐邪薄其氣,故惡見人,見人心惕惕然也。邪盛則熱多中風,故汗出,足少陽俠谿主之。俠谿在足小指次指岐骨間,本節前陷者中,少陽之榮,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馬蒔曰:「此言膽瘧之證也。足少陽之瘧,令人身體解㑊,如見人則此心惕惕然而恐懼也。蓋膽本屬木,木邪盛則胃受之,胃熱盛則惡人,但胃氣虛,見人則有恐懼意耳。《陽明脈解篇》謂陽明盛則喘而惋,惋則惡人者是也。及其後也,熱多汗出甚」 ,正以熱盛則熱多而中風則汗出,當刺足少陽本經之穴耳。

張志聰曰:少陽主初生之氣,病則生陽不升,故身體懈惰。少陽主樞,寒不甚,熱不甚,樞象也。膽病者,心中憺憺,恐人將捕之。少陽相火主氣,故熱多。少陽所生病者,汗出當取俠谿,此足少陽之榮也。

足陽明之瘧,令人先寒洒淅,洒淅寒甚,久乃熱,熱去 汗出,喜見日月光火,氣乃快然,刺足陽明跗上。

王冰曰:「陽虛則外先寒,陽虛極則復盛,故寒甚久乃熱也。熱去汗已,陰又內強,陽不勝陰,故喜見日月光火,氣乃快然也。跗上,衝陽穴也,在足跗上同身寸之五寸,骨間動脈,上去陷谷同身寸之三寸,陽明之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馬蒔曰:此言胃瘧之證也。足陽明之瘧,令人先寒洒淅,其寒最甚,久乃寒變為熱。蓋以熱盛則外先寒而久,寒久則始變而為熱,至於熱去則汗出,亦邪氣勝而真氣不勝故也。喜見日月光,又欲見火氣,乃快然。「《陽明脈解篇》謂陽明之脈病,惡人與火。」 蓋陽明本多氣多血,熱邪盛則惡人與火,而今反喜之者,乃胃氣之虛故也。當刺足陽明跗上之「衝陽穴」 耳。

張志聰曰:「陽明者,兩陽合明,陽熱光明之氣也。病則反其本而洒淅寒甚,熱去汗出,則病氣去而喜見光明,復其陽明之本氣也。本氣復而仍取足陽明者,經邪未去也,故當取足跗上衝陽,此足陽明原也。按三陰三陽之病,論在六氣,則不涉經絡之有形,是以見太陽之先寒後熱,少陽之寒熱從樞,如少陰之標寒」 本熱。此病無形之六氣也。又如《膽》。

病之恐人將捕脾土之灌溉四旁。少陰之嘔吐,厥陰之腰痛,是又涉於有形之經。當知經不離乎氣,氣不離乎經。可分而可合者也。能明乎經氣之理。進乎道矣。

足太陰之瘧,令人不樂,好太息,不嗜食,多寒熱,汗出, 病至則善嘔,嘔已乃衰,即取之。樂音洛好去聲

王冰曰:「心氣流於肺則喜,今脾臟受病,心母救之,火氣下入於脾,不上行於肺,足太陰脈支別者,復從胃上鬲注心中,故令人不樂好太息也。脾主化穀,榮助四旁,今邪薄之,諸臟無稟,土寄四季,王則邪氣交爭,故不嗜食,多寒熱而汗出。又脈入腹屬脾絡胃,上鬲挾咽,故病氣來至則嘔,嘔已乃衰退也。待病衰去,即」 取之。井。俞,公孫也。公孫在足大指本節後同身寸之一寸,太陰絡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馬蒔曰:此言脾瘧之證也。心之志為喜,今子既受病,母必憂之,乃不樂,惟不樂,故好太息也。脾主化穀,邪氣薄之,故不嗜食。脾之外為三陽經,脾之內為三陰經,正陰陽出入之界,故多寒亦多熱也。張志聰曰:「足太陰脾土主氣,主灌四臟,心肺居上為陽,肝腎居下為陰,脾為孤臟,中央土間於陰陽之間,膻中者,臣使」 之官,喜樂出焉。膻中乃宗氣之所居,上出於肺,以司呼吸。《經》云:「心系急則氣道約,約則不利,故太息以伸出之,令人不樂。」 好太息者,足太陰病瘧,而上及於心肺也。腎病者,寢汗出,肝脈緩甚為善。嘔,所生病者,為嘔逆汗出。病至則善嘔者,下及於肝腎也。病至者,言病至於肝臟則善嘔,嘔已則肝臟之病已衰,而即當取之。蓋言脾瘧而病至於四臟,見四臟之病已衰,而即當取之足太陰也。不嗜食,多寒熱,太陰之本病也。脾病而不能轉輸,故不嗜食。太陰居中土,間於陰陽之間,故多寒熱也。

足少陰之瘧,令人嘔吐,甚多寒熱,熱多寒少,欲閉戶 牖而處,其病難已。

王冰曰:「足少陰腎脈,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故嘔吐甚,多寒熱也。腎為陰臟,陰氣生寒,今陰氣不足,故熱多寒少。胃陽明脈病,欲獨閉戶牖而處,今謂胃土病證,反見腎水之中,土刑於水,故其病難已也。太鍾太谿悉主之。太鍾在足內踝後街中,少陰絡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太谿在足內踝後跟骨上動脈陷者中,少陰俞也。」 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馬蒔曰:「此言腎瘧之證也。」

張志聰曰:足太陰寒水主氣,故嘔吐甚。少陰標陰而本熱,故多寒熱,熱多寒少,本氣勝也。大凡病熱多而陽氣勝者,易愈;寒多而陰氣勝者,難已。欲閉戶牖而處者,陰寒甚也,故其病難已。《本經》曰:陽盡而陰盛,故欲獨閉戶牖而居 。王芳侯曰:陽熱甚者,宜刺泄其邪,陰盛故不言刺也。

足厥陰之瘧,令人腰痛,少腹滿,小便不利,如癃狀,非 癃也,數便,意恐懼,氣不足,腹中悒悒,刺足厥陰。癃音隆數 音朔悒音邑

王冰曰:「足厥陰脈,循股陰入毛中,環陰氣,抵少腹,故病如是。癃,謂不得小便也。悒悒,不暢之貌。刺足厥陰,太衝主之,在足大指本節後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厥陰俞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馬蒔曰:「此言肝瘧之證也。癃非真癃也,數欲小便之意耳。腎之志為恐,故恐懼者,腎氣不足,且腹中悒悒然而不暢也,當刺足厥陰之穴耳。李東垣治足六經瘧方:足太陽用羌活加生地黃湯、柴胡加桂湯;足陽明,桂枝二白虎、黃芩芍藥加桂湯;足少陽小柴胡湯;足太陰,小建中湯、異功散;足少陰小柴胡半夏湯;足」 厥陰四物元胡苦練附子湯雖未必盡中病情,姑備此以俟採擇。

張志聰曰:腰痛少腹滿,厥陰之經證也。木乃水中之生陽,故肝主疏泄水液。如癃非癃,而小便頻數不利者,厥陰之氣不化也。志意者,所以御精神,收魂魄。《經》云:「肝氣虛則恐。」 蓋肝臟之神魂不足,故意恐懼也。木主春生之氣,厥陰受邪,故生氣不足。木鬱不達,故腹中悒悒也。

肺瘧者,令人心寒,寒甚熱,熱間善驚,如有所見者,刺 手太陰陽明。間去聲

王冰曰:「刺手太陰,列缺主之。列缺在手腕後同身寸之一寸半,手太陰絡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五壯。陽明穴,合谷主之。合谷在手大指次指岐骨間,手陽明脈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馬蒔曰:「上文言足之六經已盡矣,而此下五節,又以肺心肝脾腎言之」 ,其肝脾腎。已為上文足三陰。

之瘧,而後又重言其詳耳。此節言肺瘧之證也。肺瘧令人心寒者,邪盛乘所不勝也。寒甚則熱,熱間善驚,如有所見者,心氣不足,肺邪有餘所致也。當刺手太陰肺經與手陽明大腸經耳。

張志聰曰:「肺者心之蓋,故令人心寒熱。心氣虛則善驚,如有所見。《經》云:『心者,神之舍也』。」 神精亂而不轉,卒然見非常物 。盧之頤曰:「邪不干臟,列臟證者,非真臟之病,乃臟募之氣化證也 。」 莫仲超曰:邪入於五臟六腑募原之間,不干臟腑之氣,則為間日之瘧;干臟腑之氣,則為五臟六腑之瘧;涉於三陰三陽,則為六經之瘧。故曰:「瘧者。風寒之氣不常也。」

心瘧者,令人煩心,甚欲得清水,反寒多不甚熱,刺手 少陰。

王冰曰:「刺手少陰神門王之神門,在掌後銳骨之端陷者中,手少陰俞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馬蒔曰:「此言心瘧之證也。煩心者,心熱則煩且甚,故欲得水以救之。惟其熱甚則反寒多,蓋熱極生寒也,寒既久則火少衰,所以不甚熱也,當刺手少陰心經之穴耳。」

肝瘧者,令人色蒼蒼然,太息,其狀若死者,刺足厥陰 見血。

王冰曰:「刺足厥陰見血,中封主之。中封在足內踝前同身寸之一寸半陷者中,仰足而取之,伸足乃得之,足厥陰經也。刺出血止。常刺者,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馬蒔曰:「此又言肝瘧之證也。上文言足厥陰之瘧,令人腰痛,少腹滿,小便不利,如癃狀,恐懼氣不足,腹中悒悒然不止,此在經而不在臟也。肝色蒼蒼然者,色不明潤也。太息者,病氣不舒也。其狀若死者,厥陰為陰之盡,而邪氣入深,身不能動也。當刺足厥陰肝經之穴以出血耳。」

張志聰曰:「蒼乃東方之青色,肝主色,故令人色蒼蒼。」 然膽病者善太息,膽附于肝,故肝病必及于膽。肝膽主春生之氣,膽氣升則臟腑之氣皆升,生陽不升,故其狀若死。

「脾瘧」者,令人寒,腹中痛,熱則腸中鳴,鳴已汗出,刺足 太陰。

王冰曰:「刺足太陰,商丘主之。商丘在足內踝下微前陷者中,足太陰經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馬蒔曰:「此又言脾瘧之證也。上文言足太陰之瘧,令人不樂,好太息,不嗜食,多寒熱,汗出,病至則善嘔,嘔已乃衰,然在經而不在臟也。腹中痛者,脾脈病也。熱則腸中鳴,水與火相擊而成聲也。鳴已汗出,熱久邪散也,當刺足太陰脾經之穴耳。」

張志聰曰:「脾為陰中之至陰,故令人寒。腹乃脾土之郛郭,故腹中痛。」 濕熱下行則腸鳴,上蒸則汗出也。鳴已汗出者,下行極而上也。

「腎瘧者,令人洒洒寒,腰脊痛,宛轉大便難,目眴眴然, 手足寒」,刺足太陽少陰。

王冰曰:「刺足太陽委中、少陰,太鍾主之,取如前《足少陰瘧》中法。」

馬蒔曰:「此又言腎瘧之證也。上文言足少陰之瘧,令人嘔吐甚,多寒熱,熱多寒少,欲閉戶牖而處,其病難已,然在經而不在臟也。腰者腎之腑,今腎有熱,則令人洒洒寒,腰脊痛也,宛轉而難於轉身也。『大便難,以腎主二便,而腎氣不足,故大便難也。目眴眴然,水虧則火盛,故目不明也。當刺足太陽膀胱經,與足少陰』」 腎經之穴耳。李東垣「治五臟瘧方,肺瘧用黃芩加芍藥湯;心瘧用桂枝黃芩湯;肝瘧用四逆湯、通脈四逆湯;脾瘧用小建中湯、芍藥甘草湯;腎瘧用桂枝加當歸芍藥湯;胃瘧用理中湯丸。」 雖未必盡中病情,姑備此以俟採擇。

張志聰曰:足少陰寒水主氣,故「令人洒洒寒。」 腰乃腎之腑,故腰脊痛而欲其宛轉也。腎開竅于二陰,故「大便難。」 「眴眴」 ,目搖動而不明。骨之精為瞳子,故「目眴眴然也。」 腎主生氣之原,手足為諸陽之本,邪病則有傷生氣,故「手足寒也。」

「胃瘧」者,令人且病也,善饑而不能食,食而支滿腹大, 刺足陽明太陰橫脈出血。

王冰曰:「胃熱脾虛,故善饑不能食,食而支滿腹大,故下文兼刺太陰也。刺足陽明,厲兌、解谿、三里主之。厲兌在足大指次指之端,去爪甲如韭葉,陽明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一壯。解谿在衝陽後同身寸之三寸半,腕上陷者中,陽明經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三里」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請幫助識別此字。「骨外廉,兩筋肉分間,陽明合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然足陽明取此三穴足

太陰刺其橫脈出血也。橫脈,謂足內踝前。斜過大脈,則太陰之經脈也。

馬蒔曰:「此言胃瘧之證也。上文言足陽明之瘧,令人先寒,洒淅洒淅寒甚,久乃熱,熱去汗出,喜見日月光火,氣乃快然然,在經而不在腑也。又以胃瘧重言者,蓋胃為六腑之長也,且將也。將病之時,善饑而不能食,縱有所食,而支滿腹大,以胃熱脾虛也。當刺足陽明胃經,足太陰脾經之橫脈出血。」 張志聰曰:「胃主受納水穀,故胃瘧者,令人病饑而不能食。中焦受邪,不能主化,故支滿腹大。」 橫脈,脾胃之橫絡脈也。

瘧發,身方熱,刺跗上動脈,開其空,出其血,立寒。

王冰曰:「刺跗上動脈,則陽明之脈也。陽明之脈,多血多氣,熱盛氣壯,故出其血而立可寒也。」

馬蒔曰:「此言瘧發將欲熱者,當有刺之之法也。凡瘧發身方熱,則刺跗上之動脈,當足衝陽穴也。蓋足陽明胃經者,乃五臟六腑之長也,故取其穴以刺之,開其空,出其血,其瘧立可寒矣。」

張志聰曰:「此言瘧之寒熱,乃病在陰陽之氣分,當取於陽明太陰焉。夫三陽主表,三陰主裏,瘧發身方熱,是邪將出於表陽。陽明者,兩陽合明,間於二陽之間,主行氣於周身,陽盛之氣也。故當取陽明之衝陽,搖鍼以開其穴,瀉出其血,則陽熱去而立寒矣。」

瘧方「欲寒」,刺手陽明太陰,足陽明太陰。

王冰曰:「此亦謂開穴而出其血也,當隨四經之井俞而刺之。」

馬蒔曰:「此言瘧發將欲寒者,當有刺之之法也。凡瘧發,身方欲寒,雖未發熱,而熱盛將寒也。肺為氣之主,而胃為六腑之先,脾為五臟之主,腸胃為海,當刺此四經,開其空以出其血,則可以無寒矣。張志聰曰:『夫身半以上為天,身半以下為地,手太陰陽明主天,足太陰陽明主地,故從腰以上者,手太陰陽明皆主之;從腰以下者,足太陰陽明皆主之』。」 又陽者天氣也,主外。陰者地氣也,主內。瘧方欲寒,是邪將入於裏陰。故當刺手足陽明太陰。使天地陰陽之氣上下,外內和平,而無偏陰之患矣。

瘧,脈滿大急,刺背俞,用中鍼,旁五胠俞各一,適肥瘦, 出其血也。胠去魚切

王冰曰:「瘦者淺刺少出血,肥者深刺多出血。」 背俞謂大杼。五胠俞謂譩譆。馬蒔曰:「此言瘧脈滿大急者,當有刺之之法也。」 張志聰曰:「此言瘧病在經絡者,當取其背俞焉。蓋經脈內合五臟五行之氣,五臟之俞在背,故當取《背俞》以瀉之。脈滿大急者,邪盛於經脈中也。胠俞者,五臟俞之旁,近於胠脅,乃魄戶、神堂、魂門」 、意舍,志室也。

瘧,脈小實急,灸脛少陰,刺指井。

王冰曰:「灸脛少陰,是為復溜,復溜在內踝上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足少陰經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五壯。刺指井,謂刺至陰,至陰在足小指外側,去爪甲角如韭葉,足太陽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炙三壯。」

馬蒔曰:此言脈有小實急者,而有灸刺之法也。蓋足少陰之井在足心,名涌泉穴,故不曰「指。」 今曰「指井」 ,則是足太陽膀胱之井穴,至陰與腎為表裏,故刺之耳。

張志聰曰:此言經脈之氣虛陷者,宜灸足少陰也。蓋經脈之氣,發原於少陰。腎臟脈小者,脈氣虛也。《經》云:諸急為寒。小實急者,脈氣虛寒,而邪氣實也。艾名冰臺,能於水中取火,能啟陷下之陽。故當灸少陰脛下之太谿,以啟經脈之生氣。刺足小指之井穴,以瀉經脈之實邪。

瘧,脈滿大急,刺背俞,用五胠俞、背俞各一,適行至於 血也。

王冰曰:「謂調適肥瘦,穴度深淺,循三備法而行鍼,令至於血脈也。」 背俞,謂大杼。五胠俞,謂譩譆。馬蒔曰:「此重言瘧脈滿大急者之刺法也。適行至於血者,即適肥瘦,出其血也。」

張志聰曰:此復申明背俞與胠俞之經氣相通也。曰背俞五胠俞,背俞各一者,言背旁之五胠俞,與背俞,各刺其一也。背俞者,離脊骨兩旁各一寸五分,乃五臟之俞也。胠俞者,去脊骨兩旁各三寸,近於胠脇,乃五臟神氣之所舍。故曰「魄戶」 者,謂肺藏魄也。曰「神堂」 者,謂心藏神也;曰「魂門」 者,謂肝藏魂也;曰「意舍」 者,謂脾藏意也;曰志室者,謂腎藏志也。此胠俞與背俞之氣相通,故當各取之,適其肥瘦,以行其鍼,而至於出血也。此蓋言邪盛於血脈者,取五胠俞,甚而及於五臟者,兼取背俞。是以上節之灸脛,此下之用藥,亦少有別焉 。莫子晉曰:「血。」

者。神氣也。故病在經脈而邪傷血者。宜取臟神所舍之俞。然經脈內合五臟。故又當兼取其背俞也。

瘧,脈緩大虛,便宜用藥,不宜用鍼。

王冰曰:「緩者中風,大為氣實,虛者血虛,血虛氣實,風又攻之,故宜藥治以遣其邪,不宜鍼瀉而出血也。」

馬蒔曰:「此言瘧脈緩大虛者,當用藥而不用鍼也。蓋瘧脈緩大,與前滿大、急小實急者異矣。而又兼虛,則便宜用藥以調理之,不宜輕用鍼以出血也。若出血則益虛矣。」

張志聰曰:此承上文而言五臟之經氣虛者,便於用藥,而不宜用鍼也。脈緩大虛,血氣兩虛也。《靈樞經》云:「少氣者,則陰陽俱不足,補陽則陰竭,瀉陰則陽脫。如是者,可將以甘藥,不可飲以至劑。如此者弗灸,不已者因而瀉之,則五臟氣壞矣。」 上節論經脈生始之原,本於足少陰腎,此言經俞血氣,又五臟五行之所生。然有邪有正,有實有虛,而灸刺用藥,各有所宜也。

凡治瘧,先發如食頃,乃可以治,過之則失時也。

王冰曰:「先其發時,真邪異居,波隴不起,故可治。過時則真邪相合,攻之則反傷真氣,故曰失時。」 馬蒔曰:「此言治瘧,貴在未發之前,其時候止如食頃,即可以治之也。前篇曰:『無刺熇熇之熱,無刺渾渾之脈,無刺漉漉之汗,為其氣逆,未可治也。又曰:『方其盛時必毀,因其衰也,事必大昌』。又曰:『瘧之未發也,陽未并陰,陰未』』」 并陽,因而調之,真氣得安,邪氣乃亡。故「工不能治其已發,為其氣逆也。」 皆言當治之於未發之先,而不可治之於已發之後耳。此則言治之於未發之先者,其時候止如一食之頃,或用鍼,或用藥,即可以治之矣。若過此食頃,而至於已發,則失時不可為矣。

張志聰曰:「此論治瘧母先後,其時先發如食頃者,俟其瘧發如一飯之頃,而後取之,方其衰也,乃可以治。若太過之,則又失其時矣。」

諸瘧而脈不見,刺十指間出血,血去必已,先視身之 赤如小豆者,盡取之。

馬蒔曰:「此言諸瘧之脈不見者,當有刺之之法也。諸瘧而脈不見,邪盛故脈沈,當刺手足十指間井穴出血,血去則瘧可已。又必先視其身之赤如小豆者,盡取之以出血也。」

張志聰曰:「此言邪在皮膚氣分者,宜刺十指之井穴也。瘧在氣分,故不見於脈,脈不見者,謂不見滿大急之脈也,當刺十指之井穴出血,血去其病立已。蓋所出為井,乃經氣始相交會之處,故刺之可泄氣分之邪。身有赤如小豆者,邪在膚表,氣分有傷,澹滲皮膚之血,故赤如小豆,當先取而去之。此言邪在經脈之」 血,與「澹滲皮膚之血」 ,所見脈證不同,而取刺亦各有別。

十二、瘧者,其發各不同時。察其病形,以知其何脈之 病也。「先其發時,如食頃而刺之,一刺則衰,二刺則知, 三刺則已。不已,刺舌下兩脈出血;不已,刺郄中盛經 出血。又刺項已下俠脊者必已。舌下兩脈者,廉泉也。」

王冰曰:「察其病形,以知其何脈之病,言隨其形證而病脈可知也。郄中盛經,並足太陽之脈氣也。郄中,則委中也。俠脊者,謂大杼、風門、熱府穴也。大杼在項第一椎下兩旁相去各同身寸之二寸半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壯。風門、熱府在第二椎下兩旁,各去同身寸之一寸半,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壯。舌下兩脈者,廉泉也,在頷下結喉上,舌本下,陰維任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馬蒔曰:「此言刺十二經之瘧者,當曲盡刺之之法也。十二經之瘧,其發各不同時,察其病形,以知其何經脈氣之病。先其發時,如食頃而刺之,一刺則勢衰,二刺則知其甚衰,三刺則病已矣。如不已,當刺舌下兩脈出血,乃任脈經之廉泉穴也。如不已,當刺足太陽膀胱經之委中盛經以出血,又兼刺項已下俠脊者」 必已。俠脊者,則大杼風門穴也。張志聰曰:「此言邪在臟腑經脈者,更有刺之之法也。十二瘧者,謂六經五臟胃瘧也。其發各不同者,言厥陰與肝瘧,陽明與胃瘧,太陰與脾瘧,少陰與腎瘧,各有臟腑經氣之不同也。故當時察其病形,或腰痛頭重,或心寒善驚,以知其何脈之病。蓋經脈乃胃腑之所生」 ,五臟之所主,故曰以知何脈之病。先其發時如食頃者,先於未發之前而刺之也。刺之者,以足太陽之瘧取郄中,陽明之瘧取足跗,肺瘧刺手太陰,陽明心瘧刺手少陰也。一刺則病衰,二刺則知,三刺則病已。按上古以小便利,腹中和為知。舌下兩脈,任脈之廉泉穴也。盛經者,謂血氣盛於此也。項以下俠脊者。胠俞。背俞也。蓋任脈。

考證

統任一身之陰,為經絡之海,而臟腑之經俞,皆屬於太陽,故刺本經不愈,而復取任脈及足太陽之郄中、背俞,其病立已也 。楊元如曰:「邪在氣分者,宜後其時以刺之,蓋氣為陽,其性銳,故當避其來銳;邪在血分者,宜先其時以取之,蓋血為陰,其性柔,故當迎而奪之。」

刺瘧者,必先問其病之所先發者,先刺之;「先頭痛及 重者,先刺頭上及兩額、兩眉間出血;先項背痛者,先 刺之;先腰脊痛者,先刺郄中出血;先手臂痛者,先刺 手少陰陽明十指間;先足脛痠痛者,先刺足陽明十 指間出血。」

王冰曰:「先刺陽明十指出血者,邪居之所而瀉之。」 馬蒔曰:「此言凡刺瘧者,必先問其病之所先發者,以先刺之也。瘧發時,先頭痛及重者,先刺頭上上星、百會穴,及兩額之懸顱穴,兩眉間之攢竹穴,以出其血。先項背痛者,先刺其項之風池、風府穴,背之大杼、神道穴,以出其血。先腰脊痛者,先刺委中出血。先手臂痛」 者,先刺手少陰心經,手陽明大腸經,及十指,俱出其血,皆井穴也。先足脛痠痛者,先刺足陽明胃經,及足十指間之井穴,以出其血。張志聰曰:「此言邪中於頭項者,氣至頭項而病;中於背者,氣至背而病;中於腰脊者,氣至腰脊而病;中於手足者,氣至手足而病。必先問其所先發者,先刺之。手少陰陽」 明十指間者,謂十指間之少衝商陽也;足陽明十指間者,足十指間之厲兌也。蓋少陰心臟主血脈,而手足井榮之血氣,皆陽明之所生,是以手足痛者,獨取於少陰陽明 。張兆璜曰:「惟項背之瘧,見證不一,有邪入於風府,隨衛氣上下,而日作早晏者;有邪留於項背,而遇衛氣以日作晏者;有邪留於」 項背之間。而不與衛氣之日作晏者。故概而言之。曰「先刺之。」

《風瘧》:「瘧發則汗出惡風,刺三陽經背俞之血者。」

馬蒔曰:「此言刺風瘧之法也。風瘧之發,刺汗出惡風,當刺足三陽經背俞之血者,即足太陽膀胱俞、足陽明胃俞、足少陽膽俞是也。膀胱俞,十九椎下兩旁,相去脊中各一寸半,鍼三分,留六呼,灸三壯。胃俞,十二椎下兩旁,相去脊中各一寸半,鍼三分,留七呼,灸七壯。膽俞,十椎下兩旁,相去脊中各一寸半,鍼三分,留」 七呼。灸五壯。

張志聰曰:「此言病風瘧者,亦當取足太陽之經也。瘧發則汗出惡風者,表陽之氣虛也。三陽,太陽也。背俞,太陽之經俞也。蓋太陽之氣主表,邪傷太陽,則表氣虛而惡風,故宜瀉太陽之邪。」

胻痠痛甚,按之不可,名曰跗髓病。以鑱鍼鍼絕骨出 血,立已。胻何庚切鑱鋤銜切

王冰曰:「絕骨,陽輔穴也,取如《氣穴論》中腑俞法。」 馬蒔曰:「此言刺胻痠痛甚之法也。胻痠痛甚,不可按者,按之益痛也,名曰跗髓。有病當以《靈樞》九鍼論中第一鍼曰:鑱鍼者,鍼其足少陽膽經之絕骨穴,以出其血,則病自已矣。」

張志聰曰:「此風邪深入於骨髓中者,宜刺足少陽之絕骨穴。」 蓋少陽之氣主骨也。胻,足骨,跗,足面也。風邪入傷骨髓,故痠痛不可按鑱。鍼主瀉陽熱之氣者也。絕骨在足外踝上三寸動脈中。鍼二分,留七呼。

身體小痛。刺至陰。

馬蒔曰:「此言刺身體小痛之法也。身體小痛,則邪感太陽經,而其邪未深,當刺足太陽膀胱經之井穴,至陰也,在足小指外側,去爪甲如韭葉。鍼一分,留五呼,灸三壯。」

張志聰曰:此言風瘧之病,身體痛者,宜取至陰之經也。脾為陰中之至陰,而外主四支肌肉,故《經》云:「脾絡實則一身盡痛。」 是以身體小痛者,宜刺脾臟之經,蓋亦風木之邪,賊傷脾土也。

諸陰之井無出血,間日一刺。

王冰曰:「諸井皆在指端。足少陰井在足心宛宛中也。」

馬蒔曰:「此承上文而言刺諸陰經井穴之法也。上文言太陽至陰之穴,乃井穴也。凡刺手足六陰經之井穴,慎無出血,當間日一刺之,則其邪氣自泄,不必至於出血也。」

張志聰曰:此承上文而言「手足三陰之井穴,不宜出血。蓋井穴乃經氣之交,故邪在陽之氣分者,宜瀉出其血;病在陰之經,而宜取陰之井者,可間日一刺,則邪氣自泄,不必出血以泄真陰之氣 。」 張兆璜曰:「此申明上文之所謂刺至陰者」 ,當刺至陰之井穴,并申明所謂至陰者,非太陽之至陰也。

瘧不渴,間日而作,刺足太陽,渴而間日作,刺足少陽。

馬蒔曰:「此言瘧有間日而作者,即其渴不渴,而當分經以刺之也。瘧有間日而作,但不渴者,熱未甚也,當刺足太陽膀胱經之穴。亦有間日作而發渴。」

者。熱之甚也。當刺足少陽膽經之穴。蓋邪有淺深。斯有渴不渴之分也。故刺之者。有三陽一陽之異如此。

張志聰曰:「此言瘧之渴與不渴者,又有水火寒熱之氣化也。太陽之上,寒水主之,故不渴者取足太陽。少陽之上,相火主之,故渴者取足少陽。」 間日者,邪入於裏也。夫邪入於裏則渴,是以間二日,或間數日者,有陰陽更勝之或甚或不甚。若陽分之邪入裏,則有水火寒熱之或渴或不渴也。

溫瘧汗不出,為五十九刺。

馬蒔曰:此言刺溫瘧而汗不出者,當另有刺之之法也。五十九刺,見刺熱篇第三十二,《靈樞》熱病第二十三。

張志聰曰:「溫瘧者,得之冬,中於風寒,病氣藏於腎,若汗不出,是邪不能出之於陽,故當為五十九刺。五十九刺者,以第四鍼刺骨也。」

《氣厥論篇第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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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蒔曰:凡寒熱相移,皆氣厥也,故名篇。

《黃帝問》曰:「五臟六腑,寒熱相移者何?」岐伯對曰:「腎移 寒於肝,癰腫少氣。脾移寒於肝,癰腫筋攣。肝移寒於 心,狂隔中。心移寒於肺,肺消。肺消者,飲一溲二,死不 治。肺移寒於腎,為涌水,涌水者,按腹不堅。水氣客於 大腸,疾行則鳴濯濯,如囊裹漿水之病也。」腎移寒於肝肝字當 作脾王冰誤作肝

王冰曰:「肝臟藏血,然寒入則陽氣不散,陽氣不散則血聚氣澀,故為癰腫,又為少氣也。脾臟主肉,肝臟主筋,肉溫則筋舒,肉冷則筋急,故筋攣也。肉寒則衛氣結聚,故為癰腫。」 心為陽臟,神處其中,寒薄之則神亂離,故狂。陽氣與寒相薄,故隔塞而中不通也。心為陽臟,反受諸寒,寒氣不消,乃移於肺,寒隨心火,內鑠金精,金受火邪,故中消也。然肺臟消鑠,氣無所持,故令飲一而溲二也。金火相賊,故死不能治。肺藏氣,腎主水,夫肺寒入腎,腎氣有餘,腎氣有餘,則上奔於肺,故云「涌水」 也。大腸為肺之腑,然肺腎俱為寒薄,上下皆無所之,故水氣客於大腸。腎受凝寒,不能化液,大腸積水而不流通,故疾行則腸鳴而濯「濯有聲,如囊裹漿而為水病也。」 馬蒔曰:「此因帝以臟腑寒熱相移為問,而先即五臟之移寒者告之也。腎傷於寒而傳於脾,傳其所勝己者,其寒盛矣。惟胃主肉,肉得寒則為堅,堅久則化為熱,故輕則為腫,而重則為癰也。脾病不能運化,故元氣亦衰少矣。又脾移寒於肝,亦傳其所勝己者,其寒盛矣。」 肉寒而衛氣結聚,故為癰腫。肝臟主筋,肉寒而筋脈拘急,故為筋攣之病。又肝移寒於心,傳其我所生之心,心為陽臟,神處其中,今寒薄之而神氣亂離,故為狂。且心脈起於心中,出屬心系下膈,故為隔塞不通等病。又心移寒於肺,傳其所不勝之金,金被火刑,肺精燥爍,故為肺消。肺消者,飲雖止於一分,而溲則倍之,入少出多,精氣耗散,故主死不治。又肺移寒於腎,傳其我所生者,則肺寒入腎,腎邪干母,上奔於肺,故為涌水。大腸為肺之腑,今肺腎俱為寒薄,上下皆無所之,其水氣當客於大腸也。方其疾行,則腸中似鳴,濯濯有聲,如以囊裹漿,此乃水之病耳。

張志聰曰:「帝突問臟腑寒熱相移,則為何如之病?」 蓋承上章而復論瘧氣之厥逆也。寒熱者,邪正陰陽之氣也。如邪舍於臟腑募原之間,陰陽外內相乘,則為往來之寒熱。如臟邪傳移於臟,腑邪傳移於腑,則為氣厥之變病矣。是以此篇單論五臟六腑,寒熱相移之病也。蓋瘧邪不解,多生變病者,當皆為氣厥之所致也。然瘧不死,人病瘧而有死者,傳臟故也。夫脾主肌肉,寒氣化熱,則腐肉而為癰膿。脾統攝元真之氣,脾臟受邪,故少氣也。肝主血,寒則血凝注,《經》曰:榮氣不行,乃發為癰。肝主筋,故筋攣也。肝為陽臟,而木火主氣,陽并於陽故狂。心居膈上,肝處膈下,母子之氣,上下相通。肝邪上移於心,留於心下,「故為膈中。」 蓋言臟不受邪,五臟之寒熱相移,留薄於臟外而干臟氣,不傷臟真者也。肺受心邪,則不能通調水液,而惟下洩矣。肺為金水之原,寒隨心火消爍肺精,是以飲一溲二者,肺液并消,故為不治之死證。夫在地為水,在天為寒,腎為水臟,肺主生原,是以肺之寒邪下移於腎,而腎之水氣,反上涌於肺矣。大腸乃肺之腑,肺居膈上,故水氣客於大腸。疾行則鳴,濯濯有聲,如以囊裹漿者,水不沾流,走於腸間也 。倪沖之曰:「肺移於腎,肝移於心,傳其我所生也。腎移於脾,脾移於肝,侮其所不勝也。心移於肺,乘其己所勝也。」

脾移熱於肝,則為驚衄。肝移熱於心則死。心移熱於 肺,傳為鬲消。肺移熱於腎,傳為柔痓。腎移熱於脾,傳為虛《腸,澼》,死不可以治。痓音熾

王冰曰:肝藏血,又主驚,故熱薄之則驚而鼻中血出。兩陽和合,火木相燔,故肝熱入心,則當死也。心肺兩間中有斜鬲膜,鬲膜下際,內連於橫鬲膜,故心熱入肺,久久傳化,內為鬲熱,消渴而多飲也。柔,謂筋柔而無力,痓謂骨痓而不隨,氣骨皆熱,髓不內充,故骨痓強而不舉,筋柔緩而無力也。脾土制水,腎反移熱以與之,是脾土不能制水而受病,故久久傳為虛損也。腸澼死者,腎主下焦,象水而冷,今乃移熱,是精氣內消,下焦無主以守持,故腸澼除而氣不禁止。

馬蒔曰:「此又即五臟之移熱者告之也。肝藏血,又主驚,今脾移熱於肝,傳其所勝己者,其熱盛矣,則肝氣必虛,故被所勝者乘所不勝,當為驚為衂,衂者,鼻中出血也。又心屬君火,肝有相火,肝移熱於心,傳其我所生者。然心不受邪,以母傳子,而二火炎熾,病不可支,故死也。人有膈膜,前齊鳩尾,後齊十一椎,居心肺」 之下,而有斜膜,上與心肺相連,故心移熱於肺,傳其我所勝之金。上文心移寒於肺,寒蒸為熱,而成肺消,今則鬲亦被熱而成鬲消,由此推之,則肺消難免矣。《上》文曰「死不治」 ,而此亦非易治之證也。夫肺主氣,腎主骨,肺熱有餘,傳之於腎,傳其我所生之水,則氣與骨皆熱。其骨成痓而難舉,柔則痿弱而無力也。脾土制水,腎反移熱以與之傳其所不勝者,其熱盛矣,是脾土不能制水而受病,久則為益虛也。脾氣不能運化,而小腸大腸皆有澼積,如《通評虛實論》所謂或便血,或下白沫,或下膿血者是也。此則上絕水竭,死不可治。張志聰曰:「東方肝木,其病發驚駭。肝主血,故熱甚則衄。心主君火而」 不受邪,邪熱乘之,故死。心肺居於鬲上,火熱淫於肺金,則金水之液涸矣。鬲消者,鬲上之津液耗竭而為消渴也。腎者水也而生骨,腎臟燥熱,則髓精不生,是以筋骨痿弱而為柔痓也。太陰濕土主氣,不能制水而反受濕熱相乘,脾氣虛傷,則不能磨運水穀,而為腸澼下利,穀氣已絕,故為不治之死證。

胞移熱於膀胱,則癃溺血。膀胱移熱於小腸,鬲腸不 便,上為口糜。小腸移熱於大腸,為《虙瘕》,為沈。大腸移 熱於胃,善食而瘦,又謂之「食亦。」胃移熱於膽,亦曰食 亦。膽移熱於腦,則辛頞鼻淵。鼻淵者,濁涕下不止也。 傳為衂衊瞑目,故得之氣厥也。虙伏同頞音遏衊莫結切

王冰曰:膀胱為津液之府,胞為受納之司,故熱入膀胱,胞中外熱,陰絡內溢,故不得小便而溺血也。「《正理論》曰:『熱在下焦則溺血』」 ,此之謂也。小腸脈絡心,循咽下鬲抵胃,屬小腸,故受熱以下,令腸鬲塞而不便,上則口生瘡而糜爛也。小腸熱已,移入大腸,兩熱相薄,則血溢而為伏瘕,血澀不利,則月事沈滯而不行,故云為虙,瘕,為沈也。胃為水穀之海,其氣外養肌肉,熱消水穀,又鑠肌肉,故善食而瘦。又謂之食亦者,謂食人移易而過,不生肌膚也。腦液下滲則為濁涕,涕下不已如水泉,故曰鼻淵。頞,謂鼻頞也。足太陽脈,起於目內眥,上額交巔上,入絡腦,足陽明脈起於鼻交頞中,旁約太陽之脈。今腦熱,則足太陽逆,與陽明之脈俱盛,薄於額中,故鼻頞辛也。辛謂酸痛,足陽明脈交頞中,旁約太陽之脈故爾。熱盛則陽絡溢,陽絡溢則衄出汗血也。衊謂汗血也。血出甚,陽明、太陽脈衰,不能榮養於目,故目瞑,皆由氣逆而得之也。

馬蒔曰:此以六腑之移熱者告之也。王安道曰:「膀胱固為津液之腑,又有胞居膀胱之中。《靈樞》五味篇曰:『膀胱之胞薄以懦』。」 《類纂》曰:「膀胱者,胞之室。」 今胞中熱極,乃移熱於膀胱,則為癃、為溺血。癃者,小便不通也。宣明五氣論曰:「膀胱不利為癃。」 蓋熱極則胞與膀胱皆脹,而溺不得出也。溺血者,血隨溺下也。《正理》論曰:「熱在下焦,則溺血也。」 膀胱上口,上連於小腸,今膀胱之熱移之,是水能勝火也。故小腸本受盛之官,化物所出,今火熱熏蒸,其腸鬲塞而熱燥,不下不得二便,且熱上出於口,亦為口瘡而糜爛。蓋七竅在上,口通腸胃,其病如此耳。又小腸下口,大腸之上口也。小腸移熱於大腸,是傳其所勝也。兩熱相搏,則血積而為伏瘕,其伏瘕則沈於其中也。又胃為水穀之海,其氣外養肌肉,今大腸之熱移之,是傳其生我者也,則胃火愈盛,食已如饑,故雖多食而肌肉瘦削,又謂之「食亦」 ,其亦當作易,蓋飲食移易而過,不生肌膚也。又胃移熱於膽,是傳其所勝我者,則胃病如故,而膽木生火,亦當善食而瘦也,亦名曰《食亦》。又膽脈起於目銳眥,上抵頭角,下耳後。凡腦後之穴,曲折布繞,故膽移熱於腦,則辛頞鼻淵。辛頞者,鼻頞辛酸也。鼻淵者,濁涕下不止也。此皆熱使之然,及其久而傳也,則為衂衊,為瞑目。蓋鼻熱既久,血從上涌,故鼻中出。

血。其目亦瞑暗也。凡此五臟六腑。寒熱相移者如此。皆得之氣逆所致也。能隨各經之氣以預治。則寒熱可以不至於相移矣。

張志聰曰:「膀胱者,胞之室也。衝任起於胞中,為經血之海。胞移熱於膀胱,是經血之邪,移於膀胱,故溺血。熱則水道燥涸,故癃閉也。小腸之脈絡心,循咽下鬲,屬小腸。小腸之下,名曰闌門,濟泌別汁,滲入膀胱。膀胱反移熱於小腸,是以鬲腸不能下滲,濕熱之氣,反隨經上逆,而口為之糜爛矣。瘕者,假也,假津血而為」 聚汁也。蓋小腸主液,大腸主津,小腸移熱於大腸,則津液留聚而為伏瘕矣。沈,痔也。小腸主火,大腸主金,火熱淫金,則為腸痔。《邪氣臟腑篇》曰:「腎脈微濇為沈痔。」 胃主受納水穀,大腸為傳導之官,大腸熱邪,反逆乘於胃,是以胃熱則消穀善食。陽明燥熱則榮衛津液不生,故雖能食而瘦,亦懈㑊也。然能食而身體懈惰,故又謂之食亦。夫五臟六腑之生氣,皆取決於膽,膽氣燥熱,則生陽不升,故身體懈惰。胃氣熱則消穀善饑,故亦曰食㑊。膽氣上升,則熱隨入腦。俠鼻兩旁曰頞。腦為精髓之海,髓者骨之充也,腦者陰也,故腦滲則為涕。愚按:胞膽、腦髓,奇恆之腑也。腸胃膀胱,四形臟也。論「奇恆之腑相傳」 者,謂膽與腦胞與膀胱,無經絡之相通,乃熱邪在氣而氣相乘也。至於腸胃之逆傳,亦邪熱在氣而不在腑,故為伏瘕食亦之證,而不得從下解。又總釋臟腑寒熱相移,皆在氣而不在經,故曰「得之氣厥」 也。夫熱氣上升,迫於絡脈則為衄,淡滲皮毛之血,不能化液為汗,則為衊;邪熱傷氣而陽氣虛,則目瞑,言邪出於腦,則傳於氣分,而為衄衊瞑目之證。併釋經脈內連臟腑,如臟邪在經,入臟則死;腑邪在經,則溜於腸胃而從下解,此邪在臟腑氣分,故外內相乘,則為寒熱之往來;臟腑相移,則為寒熱之氣厥。此在氣而不在經,故篇名《氣厥論》,而末結曰「得之氣厥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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