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第604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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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六百四卷目錄

 星命部彙考四十

  三命通會十二論古人立印食官財名義 論正官 天福貴人 天官貴人

   天元坐祿 歲德正官 時上正官 向祿臨官 官印祿煞俱全 真官真馬 祿馬官

  印 官印祿庫 相刑遇貴 三合遇貴 月時逢貴 五官會聚 五行不雜 金木間隔

   水火既濟 金火相成 生成官星 交互官星 虛夾官祿 官星六合 官下有官

  真官催官 官煞會墓 三台拱帝座 論偏官 天元坐煞 時上一位貴 年上七煞

  棄命從煞 時煞歸庫 官藏煞顯 官煞混雜 會煞化印 專煞無制 專祿要制 官

  煞去留並官鬼互變雜論

藝術典第六百四卷

星命部彙考四十[编辑]

《三命通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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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古人立印食官財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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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子平論格局,獨以印、食、官、財四者為綱,其立名之 義何?蓋造化流行天地間,不過陰陽五行而已。陰陽 五行,交相為用,不過生剋制化而已。今指甲乙為例, 以日干論,甲乙在五行屬木,甲陽而乙陰也。如人命 得甲乙生,謂之日主屬我。生我者壬癸水,我生者丙 丁火,剋我者庚辛金,我剋者戊己土,而十干盡之矣。 生我者有父母之義,故立名「印綬。」印,蔭也;綬,受也。譬 父母有恩德蔭庇子孫,子孫得受其福,朝廷設官分 職,𢌿以印綬,使之掌管,官而無印,何所憑據?人無父 母,何所怙恃?其理通一無二,故曰「印綬。」我生者有子 孫之義,故立名「食神。」食者,如蟲食物,蓋傷之也。蟲得 食物則飽,人得食則益,物被食則損,造化以子成而 致養,即人子致養父母之道也,故曰「食神剋我」者,我 受制於人之義,故立名官殺。官者,棺也,殺者,害也。朝 廷以官與人,此身屬之公家,任其驅使,赴湯蹈火,不 敢有違,至於蓋棺而後已,是官害之也。凡人夢棺則 得官,亦是此意,故曰「官殺。」我剋者,是人受制於我之 義,故立名「妻財。」如人娶妻而妻有妝奩田土,齎以事 我,終身無違,我得自然享用,不致困乏,況人成家立 產,須得妻室內助,故曰「妻財。」是四者術家立名之大 義,然生近乎身,剋隔乎位,造化喜生惡殺,乃自然之 理也。中間陰陽從類,陰陽配合,各有至理存焉。生我 我生,如壬生甲,癸生乙,甲食丙,乙食丁,是陰生陰,陽 生陽,陰食陰,陽食陽,為陰陽各從其類,故甲喜壬生 死木,滋死水中,則多年不壞。不喜癸生死木,被雨水 淋漓,不踰年則朽。甲喜食丙,以丙能制庚殺,而甲始 得安其身。不喜食丁,以丁能傷官,而甲不得成其材, 此其義也。剋我我剋,如辛剋甲,庚剋乙,甲剋己,乙剋 戊,是陰剋陽,陽剋陰,陰匹陽,陽匹陰,乃陰陽配合之 理。故甲見辛為正官,見庚為偏官。官喜正不喜偏,掌 印佐貳,職有不同。甲見己為正妻,見戊為偏妻。妻貴 正不貴偏,敵體侍立,分則有別,此其理也。至若官怕 傷,被傷則禍;財怕劫,被劫則分;印怕財,貪財則壞;食 怕梟,逢梟則奪。其理與人事無二,學者明於人事,斯 可以言造化矣。夫五行展轉生剋,皆子為父母復讎 之義,故「甲乙生丙丁為子,甲乙畏庚辛,賴丙丁剋制 之;丙丁生戊己為子,丙丁畏壬癸,賴戊己剋制之;戊 己生庚辛為子,戊己畏甲乙,賴庚辛剋制之;庚辛生 壬癸為子,庚辛畏丙丁,賴壬癸剋制之;壬癸生甲乙 為子,壬癸畏戊己,賴甲乙剋制之。」地支十二,其理亦 同,雖動靜不同,方圓有異,而生剋一也。試言之:北方 亥子水,生東方寅卯木,東方寅卯木,生南方巳午火, 土寄旺於火,生西方申酉金,西方申酉金,生北方亥 子水。然亥子間丑一位,而後接寅卯,寅卯間辰一位, 而後接巳午,己午間未一位,而後接申酉,申酉間戌 一位,而後接亥子土,立四維五行均賴,故巳酉合丑 為金局,申子合辰為水局,亥卯合未為木局,寅午合 戌為火局。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相 生而無間也。丑為金庫,生亥子而剋寅卯;辰為水庫, 生寅卯而剋巳午;未為木庫,生巳午而受金剋;戌為 火庫,剋申酉而受水制。「東南主生,西北主殺,此天地 之大機也。且辰戊丑未奠安四」維,金木水火咸賴之 以生藏。《易》曰:「成言乎艮,終言乎坤。」此土之功用,在五 行為尤大也。合干支而總言之:甲生亥死午,乙生午 死亥,就祿於寅卯,是甲乙寅卯同也;丙生寅死酉,丁 生酉死寅,就祿於巳午,是丙丁巳午同也;庚生巳死 子,辛生子死巳,就祿於申酉,是庚辛申酉同也;壬生 申死卯,癸生卯死申,就祿於亥子,是壬癸亥子同也。 戊生寅死酉,己生酉死寅,就祿於巳午,與火同位,子隨母旺之義,而辰戌丑未乃其正位也。由是天干地 支相合配耦,生剋制化,旺相休囚,其名為印為梟、為 食為傷、為官為殺、為財為劫,刑衝破害,虛邀暗合,而 變化無窮矣。徐子平識破此理,故只論財官印食,分 「為六格,而人命之富貴貧賤,壽夭窮通,舉不外是。其 餘格局,不過自此而推之耳。」

《論正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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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身旺 ,印綬 、食神 ,以財為引 ,逢官看財,忌身弱 、偏官 傷官 ,刑衝 泄氣 ,貪合入墓  ,一曰「正官  」 ,二曰祿神。

正官者,乃甲見辛,乙見庚之例。陰陽配合,相制有用, 成其道也。故正官為六格之首,止許一位,多則不宜 正官。先看《月令》,然後方看其餘。以五行之氣,惟《月令》 當時為最。況四柱各管年限,年管十五,失之太早,時 管五十後,失之太遲,故只此《月令》為正。《餘格》例此,甲 日生酉月,乙生申巳,丙生子,丁生亥,戊生卯,巳生寅, 庚生午,辛生寅己,壬生午未丑,癸生辰巳戌月皆為 正氣官星,更天干透出,如甲見辛酉,乙見庚申之例, 謂之「支藏」干透餘位不宜再見,又須日主健旺,得財 印兩扶,柱中不見傷殺,行運引至官鄉,大富大貴,命 也。大忌刑衝破害,傷官七殺,貪合忘官,劫財分福,為 破格。如甲生酉月,見卯為衝,酉為刑,午為破,戌為害, 丙為合,乙為劫,丁為傷剋,庚為混雜,須是官星純一, 五行和粹,方以正官論。若見前忌,柱中雖有物去之, 亦不純粹。若官星結局,又有財資扶,非行身旺地不 發,官止一二,無財有印,身弱無妨。若四柱皆歸背祿, 宜推歲運向背財官旺地何如?若財官滿日,日主衰 弱,不能負荷,徒勞無「用。運至財殺旺鄉,多染癆瘵。但 有七殺,行運復遇,便是徒流之命。」又曰:「甲生酉月,辛 金正祿,若見丁傷,支中無局,時引歸衰敗死絕之地, 或有制合去之,衰絕之火,豈能傷其旺祿?若時引官 星臨衰敗死絕之位,反引丁火歸生旺之鄉,或臨殺 地,降官失職,禍生無疑。時為歸息之地,吉凶全在時 消息。」日主用神太盛,宜時以節制之;日主用神漸衰, 宜時以補助之。柱中雖有凶神,時能節制,亦不能為 禍,此看命之要法也。又曰:「甲生丑月,內有辛金,又值 酉時,已是重犯。若天干復透辛多,更行西方,力不勝 任,變官為鬼,旺處必傾,多致災夭,須有合制方吉。若 自身乘旺,如甲寅乙卯等日,更有卯生助」,官星雖多, 亦不為害。甲生戌月,雖坐火庫,若不成局,無黨不能 為害。以辛刃在戌,戌中有旺,戊生辛,如透庚混雜,戌 月無氣,略有制合,亦不為慮。又云:「凡用官日干,自坐 財印,終顯如甲子甲辰之類,自坐傷殺,終有節病,如 甲午、甲戌、甲申之類,須斟酌。」又曰:「取官星不必專泥 月令,支辰或月干,或年日」時,支干只一處有,不曾損 傷,皆可取用。故《經》云:「明干有氣明干取,明干無氣暗 中取。」若明干無氣,引歸地支,或有助托,運行得地,亦 不減月內官星之福。又曰:凡論官星,略見一位食神 坐實,便能損局。惟月令隱祿見食,卻為三奇之貴,大 要看官食虛實何如,若官星坐實,合神略虛,隨官助 貴,合神坐實,官星漸弱,官隨合神,謂之貪合忘官。又 曰正官格,要行印鄉,即是逢官看印,柱中原有印,隨 官印輕重,日干強弱,以觀所行之運,身弱印輕,要補 其印,身旺官輕,要補其官。行傷官運即是背祿,行身 旺運即是逐馬。《珞琭》云:「背祿逐馬,守窮途而恓惶。」行 殺運即是殺來混官,行墓運即是官星入墓。經云:「殺 官混雜,不貧則夭,旺殺投墓,住壽難延。」所以正官格 只喜向祿臨財,如此消詳,萬無一失。《三命鈐》云:「凡祿、 命、身三等官,各稟五行,率以其性推之。」如以金為官, 主職位清峻,多掌刑獄錢穀之任,決斷明敏。遇行年 太歲在丑,為官庫主喜,亦取旺相休囚有氣無氣言 之。若以木為官,主品秩清高,和俗守慎。遇行年太歲 在未,為官庫,以火為官,主官序炎赫,為性猛烈,用刑 慘酷,亦主發歇不常。遇行年太歲在戌,為官庫,以水 為官,主職卑位下,級陞序進,謙和得眾,矜恤孤寡,亦 有道性。遇行年太歲在辰,為官庫,以土為官,主官序 穩當,難侵犯,厚重質直,法令分明。遇行年太歲在辰, 為官庫。凡五行之官,各隨其性則吉,若失其性,則主 為官不久。假令癸丑木命人,以土為祿官,木為命官, 金為身官,皆以三命尊卑、五行休旺言之。祿命身三 等官庫,如甲子金,甲為祿屬木,木被金剋,故為祿官。 金墓丑,是為祿官庫也。命與身官庫倣此。西蜀知命 者云:「凡人年月日時,四干迭相官印足者,主貴。歷觀」 大命遇兩印者頗多,如呂吉甫學士壬申、己酉、丁巳、 庚子,壬與己,庚與丁為官,壬與庚,己與丁為印。章子 厚相公丁亥、戊子、丁未、壬寅己卯胎,戊與乙,壬與己, 丁與壬為官,乙與壬,戊與丁為印,少遇兩官者,又須 四貴,華蓋上遇正官者大貴,此亦一偏之見也。又云: 「看官星有天官鄉,取月干制歲干,如」六甲年正月建 丙寅,五月庚午,六月辛未,庚辛金能制甲木,戊癸即 相帶而行,「甲癸人在午未,乙丙人在辰巳,丁戊人在寅卯,己庚人在戌亥,辛壬人在申酉。若人遇之當食 天祿,貴處朝倫,有地官鄉,取月建制歲干。」如歲干是 甲乙屬木,七八月見申屬金,金能制木,甲乙人在申 酉,丙丁人在亥子,戊己人在寅卯,庚辛人在巳午,壬 癸人在辰戌丑未。若人遇之,主早承休廕,官序易陞, 有真官鄉取。命前三辰,月干與命干合,如丙子人二 月生,為命前三辰是辛卯,丙與辛合,故丙子二月生 人,為真官中生之類。君子遇之,職居近侍,小人遇之, 亦主富豪。如劉行素御史丙子辛卯,丙子辛卯,正合 此說。又云:術者以甲見辛為官,不知真五行剋納音 為真官,此最緊。福神干頭自見官而得合者為上,有 諸神來朝者最佳。如甲寅生納音水,得巳亥甲己為 真土,是納音見真五行剋也。若不見太歲本干剋,但 於日月時上見乙庚亦是。若止見庚,謂之偏官,比之 全者減力。又不見乙庚,止見乙巳乙丑乙酉,餘位中 多見申不見申,止得三五分力,餘倣此。又如己酉、己 卯見丁壬,壬子、壬午見乙庚,雖納音見真五行剋為 官,奈本干同受剋,故不作真官而作真鬼斷之,大小 運流年逢之,災尤重,此亦看官星者所當知。《喜忌篇》 云:「五行正官,忌衝刑剋破之宮。」《繼善篇》云:「登科及第, 官星臨無破之宮。」又云:「有官有印,無破作廊廟之才。」 又云:「名標金榜,須要身旺逢官身弱遇官,得後徒然 費力。」《五言》云:「有官要有印,無刑足可誇,不為金殿客, 也作富豪家。」《通明賦》云:「真官時遇命強,早受金紫之 封。」經云:「官貴太盛,纔臨旺處必傾。」《三命》云:「根元淺薄, 遇官貴而不榮。身弱喜印綬生身,比肩陽刃扶身。」《定 真》云:「最貴者,官星為命,日時得偏,正財為福。」又云:「官 星如遇劫財,雖官非貴。」《祕訣》云:「罷職休官,只為官逢 運合。」又云:「官星重見,只作殺推,再至官鄉,災非難免, 若是太多,制之為福。」《指迷賦》云:「日遇真官貴,則時加 祿命;時日生遇官印,須憑有氣之鄉。若遇衝破空亡, 此等遇而不遇。官印遇鬼,官印如無,鬼旺鬼衰」,詳其 勝負。官刑命喜,莫教命反刑官。官印受刑,不戎即吏。 官印明無暗有,比如玉帶重重,時日相逢,福德勝坐 十倍。有官無印,難求清顯之名,有印無官,發不在迅 速之內。《淵源賦》云:「正官乃忠信尊重之名,治國齊家 之號。」四柱得天時地利,早登科甲而封妻廕子,歲運 行官印之鄉,萬鼎千鍾,雙旌五「馬,若是庸流,常招官 事之擾。如或女命,當膺邑號之封。女命如平,賤中卻 貴;男命不遇,靠貴而發。」《相心賦》云:「官星愷悌,貴氣軒 昂,抱優渥而仁慈寬大,懷豁達而聲韻和揚,丰姿美 而秀麗,性格敏而聰明。」《要訣》云:「正官為人,慳吝。」《萬祺 賦》云:「官星者,榮身之主,掌祿之源,逢財則從容顯達, 遇刃則偃蹇伶」仃,喜印綬以為順意,忌偏黨以為傷 神,所以功名特達者,身強官旺,利祿虧盈者,身弱官 衰,身旺官微,財名寡合,傷官若重,再喜印滋身輕,忌 曜如強,偏愛印綬生制。《古歌》云:「正氣官星用月支,喜 逢財印到年時,破害衝空俱不犯,富貴雙全報爾知。」 官星不可被刑衝,官殺同來吉變凶,化殺為官方 是吉,化官為殺禍重重。官星大抵要身強,身弱須 求氣旺方,印綬兼行財旺地,無衝傷破是榮昌。生 月官星坐祿鄉,日辰生旺福無疆,有財有印無傷破, 年少成名坐玉堂。月逢正祿號真官,不犯刑傷祿 最寬,日主興隆名利顯,運逢財印步金鑾。印多官 多為貴命,官旺身衰反為病,官多身旺化為財,財旺 身衰貧病併。「正官大抵要純和,四柱無傷掇顯科, 時上喜逢財健旺,柱中欣見印生多,提綱獨遇為真 貴,年位重逢乃太多,別處若有殺來混,反為辛苦受 奔波。」合諸說,觀《正官喜忌》見矣。

《天福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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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官星坐處見祿,如人有官得祿,莫非天福,甲生人 以辛為官,辛祿在酉,是以甲人見酉,乙人見申之例。 甲用辛官,柱有辛酉,更得福神助之,生旺有氣為佳, 一名祿干福神,遇者主科名巍峨,官職尊崇,多掌絲 綸文翰之美。

《天官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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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官星所居之地,出本旬遁見,如甲人以辛為官星, 本旬遁得辛未,乙人遁得庚辰,丙人遁得癸巳之例。 十干官星坐天乙貴人,如甲人見辛未,丙見癸巳,謂 之貴人,頭上戴官星,更得印綬,祿貴全見,天元清秀, 不反傷納音尤吉,有反傷衝剋不順,無氣,則天官惡 而吉去矣。一名「官貴堂格。」

《天元坐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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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云:「金若遇火,有重權防禦刺史官。」如庚午庚寅庚戌辛巳辛未等 日水若遇土入官局,可沾侍郎祿。如壬午壬戌癸巳癸丑癸未等日 木若遇金主傷衰,化殺為權勢若雷。如甲申甲戌乙巳乙酉乙丑等 日火若遇水,主兵權為將鎮三邊。如丙申丙子丙辰丁亥丁丑等日 土若遇木為正祿,八座三台福。如戊寅戊辰己卯己未己亥等日此 即白虎持世等格,要日主與官貴相停,偏枯則不成 造化,大忌刑衝破害,傷損貴氣,不成格矣。如庚午日 坐丁官,喜見甲乙財生官,戊己印生身,忌丙殺雜官癸水傷官,子衝破午,餘干例推。又曰:日主自坐官星, 不大忌衝,譬執物在手,無可奪之理。主為人伶俐好 色,機變有謀。若只日下一位行財,官運方發。若生月 帶祿,支坐財官,生時得地,方為真貴。壬午日是祿馬 同鄉,更逢庚戌時為妙。壬自坐祿,有庚辛制甲乙,使 壬得己土為官貴。如戊辰日,辰中乙木,為戊之官,春 生貴重,秋生虛譽無祿。《古歌》曰:「座下官星最是奇,多 因祖廕見根基,若還行往印鄉去,脫卻青衣換紫衣。」

《歲德正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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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年上干支官為歲德喜忌,與《月令》正官同論,遇此 必生宦族,或廕襲祖父之職。若月居財官分野,運向 財官旺地日,主健旺,貴無疑矣。凡年干遇官,福氣最 重,發達必早。如癸酉、庚申、丙子、丙申,年上官星,柱中 會官局歸祿,日下丙剋申酉金,為財官雙美。二丙身 旺。十七八運行戊午,雖午衝子,申子會局衝不能動 日,主併旺,及第早發。《古歌》云:「年中正祿是根芽,必主 生身富貴家,運氣喜逢身旺地,財生印助福無涯。」 年上官星為歲德,喜逢財印旺身宮。不逢七殺偏官 位,富貴榮華莫與京。

《時上正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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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甲日酉辛時,乙日申庚時例,時上官星,與月亦同, 但力輕微,發福多在晚年,或生賢子。要有印助,月令 通生旺官氣,及見財生,或行財官印生旺運,方可發 福破傷不中。如辛未、辛卯、庚戌、壬午時上正官,午戌 會官局,卯未會木局,運至丁亥,財局三合全生,起丁 官貴,為學士。丙戌運官旺,祿位光華,雖見丙殺,有壬 制辛合不損貴氣。《古歌》云:「正官有用不須多,多則傷 身少則和。日旺再逢生印綬,定須平步擢高科。」

《向祿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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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云:「向祿臨官格最稀,逢之官早拜丹墀。」如戊戌、己 未、乙丑、丁丑,坐下癸水為印,金庫為官,生於六月,中 氣後土旺生金,運行西方乙木,向祿貴也。

《官印祿殺俱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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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云:「官印祿殺俱全,八座鈞衡之任。」如戊申、己未、壬 子、辛亥,壬坐子自旺,歸祿於亥;己為正官,坐未帶刃 自旺。戊為七殺,坐申自生。亥為壬祿,秉辛受生,為壬 正印,臨官居申,四者皆旺,為最貴造化。

《真官真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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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云:「真官真馬合月建,兩府官清顯。」如甲見辛巳乙 戊庚丙辛癸之例,又名上下官印,又名十樣錦,主甲 科官居禁地,常人亦不至艱辛,逐年太歲帶祿在第 三位,秀才請舉及第,常調改官,兩府入相。《古歌》云:「若 人三處遇,食祿定封侯。」

《祿馬官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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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云:「命中祿馬併官印,福祿金珠准。」如戊申、辛酉、癸 丑、丁巳,癸坐丑自旺,辛坐酉,祿旺為印,時逢丁巳財 官,又是天乙貴人,俱各有氣,故貴。

《官印祿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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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云:「官中見祿庫,逢財,金玉自天來。」如甲乙逢乙丑, 丙丁逢庚午,戊己逢壬辰,庚辛見乙未,壬癸逢丙戌 是也。一命丁丑、辛亥、癸酉、壬戌,癸用丙為財,戌為財 庫,用戊為官,戌中戊土正旺,財庫生助,酉為癸印,丑 為印庫,財官印俱逢庫旺,無衝破為貴。

《相刑遇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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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云:「日時相刑得遇貴,執法有權勢。」又云:「寅刑已,巳 刑申,庚辛逢寅是貴人。卯刑子,子刑卯,癸乙雙雙富 又清。未刑戌,戌刑未,甲戊逢羊貴自榮,不利文官主 武權。」如劉應節尚書癸未、乙卯、丙戌、戊子子卯刑而 得乙,癸未戌刑而得戊,所以官歷兵刑,縱有文名,不 居學翰。又壬寅、壬辰、丙申、癸巳、丙日、癸巳時,官星日 祿刑入主「申合格。」

《三合遇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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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云:「三合若是遇貴祿,平生多財榖。」如乙巳、乙丑、乙 巳、辛巳,乙為日主,用庚為貴,天干無庚,卻巳酉丑三 合官局,故為三合遇貴,又名暗官格。

《月時逢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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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云:「月逢貴地,祿馬重加,少年及第,名播京華。如甲 日遇酉戌月時,乙日遇申庚月時,及巳酉丑日時,同 犯者,名重祿。要不在休囚之地,方逢刑衝傷害,方可 用。」

《五官會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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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甲乙人遇庚辛申酉戊己丑純官,四柱原有丙丁 火制伏則吉,或日主自旺,比劫相助亦吉。如無制伏, 再行金地,禍患不可勝言,一名「聚鬼」,又名「夭折殺」,遇 鬼有氣之月,君子主貴顯,常人夭橫無氣,君子反夭 折,常人作胥吏。

《五行不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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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云:「五行不相雜,為官必顯達。」此格以生日為主,時 為分野,月為根苗,年為本身,各歸祿馬之地,不相刑 害。如辛丑、辛丑、癸巳、丁巳、癸日為主,天干金水相生, 地支二丑、二巳,皆金分野,癸日官旺身旺,不相刑制為貴。

《金木間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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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云:「木若逢金,間隔作兩府之官,木無金,終不成器。」 如楊博尚書己巳、庚午、乙卯、庚辰,乙坐卯,自旺生於 午,得兩庚間隔成器,故貴極品。又庚申、戊子、乙酉、甲 申,乙為日主無氣,取庚為官,旺於酉乙庚化金,妻從 夫化成貴。月令子癸為印,申子合局生木,運行東南, 身旺之地,制殺之鄉,故貴。又云:木官不重以木,須要 金而木適中,如兩木兩金氣相停,不偏尤貴。

《水火既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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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云:「火若遇水成既濟,兵權萬里。」如辛巳、辛丑、丙子、 戊子,丙日臨子,坐下正官,月時引旺,重逢奇儀,丙以 癸為官,癸以戊為官,互換見官,丙合辛財生官,化為 真水。戊子時戊合子中癸,化為真火,入水火既濟格, 故貴。

《金火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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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云:「金無火,制器難成。」如乙巳、辛巳、庚午、辛巳,庚坐 午入火鄉,官貴之地,喜生四月逢生,天干二辛相比, 地支巳午純火,金生火旺,兩各有氣,故貴。又云:「金鬼 無偏以金,須要火而金相當。」如兩火兩金,各居生旺 尤妙。

《生成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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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甲乙人得辛巳、庚申辛酉,壬癸人得戊申、己亥戊 子之例,又名「真官」,須甲得辛,乙得庚,自然陽干配陰 支,陰支合陽干,帝旺為上,臨官次之,長生為下。若再 遇驛馬、學堂、文星、天乙,不待歲運,自然奮亨,反則無 益。

《交互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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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甲申見乙酉,丙午見壬子,乙卯見戊申,庚午見壬 午,丁巳見辛亥,癸亥見丁巳,彼此互見。若生旺得氣, 主貴顯。如《范文正公》丙午、己亥、戊子壬子是也。

《虛夾官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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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甲以辛為官,見癸酉為「正官祿,遇壬申,甲戌夾之」, 乙以庚為官,見甲申為「正官祿,遇癸未乙酉夾之」等 例,遇者勝帶正官正祿。

《官星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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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甲子見辛丑,丁亥見壬寅之類,更在一旬尤妙。《古 歌》云:「官星六合少人知,貴在旬中始是奇。生日生時 如點入,太師太傅佩旌旗。」如蔡京丁亥壬寅壬辰辛 巳是也。

《官下有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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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甲人見辛月丙日癸時之類,主官職崇高,名位清 峻,官下食合。如甲人見辛,為官辛食癸,丙與辛合,在 月日時之類,主為官有貼職,常人有兼藝。

《真官催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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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己丑得甲寅,辛丑得丙寅,命前一辰之類,為真官, 不貴即富。如庚辰見乙卯,戊子見癸丑,自下而上,名 催官之類,主功名發越。

《官殺會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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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甲乙人見辛丑,丙丁人壬辰,戊己人乙未,庚辛人 丙戌,壬癸人戊辰,以官殺居墓地,君子主科甲,武人 戰功,常人藝業出俗。」

《三台拱帝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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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論納音,如水人得甲寅,又得己亥日時,甲寅水見 甲己土,乃是真官。甲真土復見己亥木,又為官,甲貴 在丑,己貴在子,在六合之間,故名。如不犯凶神惡殺 衝破,則官入三台,有則減落斷之。庚寅生見乙亥亦 是。以上俱官星分出。

《論偏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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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身旺  、印綬 合殺 ,食制  ,羊刃比肩   逢殺,看印及刃    ,以食為引。忌身弱  、財星   、正官   、刑衝入墓  ,一曰偏官  ,二曰七殺 ,三曰五鬼,四曰將星 ,五曰孤極星。

偏官者,乃甲見庚,乙見辛之例,猶二男不同處,二女 不同居,不成配偶,故謂之偏。以其隔七位而相剋戰, 故又謂之「七殺。」譬小人多兇暴無忌憚,若無禮法控 制之,不懲不戒,必傷其主,故有制謂之偏官,無制謂 之七殺。如日主健旺,有印綬助化,即《經》云:「殺見印而 顯」,殺助印生,有財星生扶,即《經》云:「逢殺看財。」如身強 煞弱,有財星則吉,身弱殺強,有財引鬼盜氣,非貧則 夭。有食神透制,即《經》云:「一見制伏卻為貴」,本有陽刃 配合,即《經》云:「殺無刃不顯」,逢殺看刃是也。以上諸制 合生化,須要無太過不及,是借小人勢力衛護君子, 以成威權,乃大權大貴之命。又性格聰明,忌日主衰 弱,七殺重逢,三刑六害,劫亡相併,魁罡相衝,其凶不 可具述。若七殺止一,而制伏有二三處,喜行殺旺地, 倘運行再遇制伏,則盡法無民,雖猛如虎狼,亦不能 逞其技矣。是又不可專言制伏,要輕重得所。故《經》云: 「原有制伏,殺出為福,原無制伏,殺出為禍。」此之謂也。 假如甲見庚及申,乙見辛及酉,柱中殺旺有氣,宜行東南方運,制庚辛無氣方發,否則生寅卯月,或自坐 長生,臨官帝旺,更多帶比肩,同類相扶,則能化鬼為 官,化殺為權,行運引至印鄉,必發富貴。倘歲運再遇 殺地,禍不旋踵。假令甲寅生人為身旺,歲月見庚申 為殺旺,柱中不透,火制地支,子辰會印成局,則殺生 印,印生身作權貴看。年干露殺,與月令時支不同,太 歲乃一生之主,最重。如甲見庚年,乙見辛年,又生申 酉丑月,柱中金多,大運再行金鄉,流年歲君並見,為 凶尤甚。若生寅午戌及木旺之月,火制身強,金絕不 能為害則吉。《經》云:「甲逢庚敗,凋零枝葉根枯。乙遇辛 傷,消乏本根苗損。」炎炎丙火遇壬而黑焰無光;燦燦 丁紅見癸而輝光自滅。戊臨甲位,須防轉「福為殃。己 坐乙鄉,自是祿元有損。庚遭丙戰,勢自傾危。辛被丁 傷,剋伐為害。壬逢戊土,蹇澀難通,癸就己鄉,奔波難 保。干祿生旺,可以扶持,惟喜刃來,自能合制。」又云:「五 行遇月支偏官,只許地支一位,多則不隹。四柱純殺 有制,定居一品之尊。略見一位正官,官殺混雜反賤。 四柱殺旺運純,身旺為官清貴。」又云:「身殺俱旺無制 伏。」又:「行殺旺運,雖貴不久。」又云:「柱中七殺全彰,身弱 極貧無壽。」《繼善篇》云:「非夭即貧,必是身衰遇鬼。」又云: 「身強殺淺,假殺為權;殺重身輕,終身有損。」《獨步》云:「格 格推詳,以殺為重,制殺為權,何愁損用。七殺制伏,旺 中取貴,元犯鬼輕,制卻為非。」《通明賦》云:「月中遇殺命 元強,黑頭」將相。又云:「七殺多根,須忌始終剋害。」財為七殺 之根《定真》云:「七殺如逢財助,其殺愈凶。」又云:「刃為兵器, 無殺難存;殺為軍令,無刃不尊。刃殺兩顯,威鎮乾坤。」 《元理賦》云:「當權者用殺,而不用印。」又云:「受職憲臺之 除,偏官得地。」又云:「偏官之格,喜傷官而怕身強。」又云: 「食神制殺逢梟,不貧則夭。」《幽元賦》云:「七殺佩印,足為 烏臺之論。」《四言》云:「殺不離印,印不離殺;殺印相生,功 名顯達。」《妙選賦》云:「殺為武藝,印為文華。有殺無印欠 文彩,有印無殺欠威風。」絕妙殺印雙全,宜其文武兩 備。《元機賦》云:「身強殺淺,殺運無妨;煞重身輕,制鄉為 福。」《玉匣》云:「七殺咸池,楊貴妃身死於萬馬。」《幽元賦》云: 「七殺遇長生之位,女招貴夫。」《絡繹賦》云:「殺臨子位,必 招悖逆之兒。」《千里馬》云:「七殺有制亦多」兒。《相心賦》云: 「偏官七殺,勢壓三公,喜酒色而偏爭好鬥,愛軒昂而 扶弱欺強,性情如虎,急躁如風。」《定真賦》云:「最凶者,七 殺臨身日,時逢二德為祥。」《要訣》云:「偏官或持劍鋒,海 外坦服。」又云:「以殺化權,定顯寒門貴客。」《古歌》云:「偏官 不可例言凶,有制還他衣祿豐,干上食神支帶合,兒 孫滿眼受褒封。」身逢七殺是提綱,只為干衰大受 傷,正祿交差刑殺入,終身不免受災殃。七殺提綱 本是愁,只因馴服喜無憂。平生正直無邪曲,職位當 封萬戶侯。月位偏官本殺神,有制還居一品尊。假 若自身榮貴晚,也須為福及兒孫。月支偏官最忌 衝,傷官羊刃喜相逢。日干旺相皆為貴,制伏無過百 事通。偏官有制化為權,英俊文章發少年,身旺定 登臺諫客,印助扶官累受宣。若逢七殺化為權,武 職功名奏《九天》。威鎮邊疆功蓋世,貔貅雲擁盡揚鞭。 殺神元有制神傷,制伏身強祿位昌,如見制伏先 有損,反將富貴變災殃。傷官七殺命中嫌,制伏調 和可作權,日弱又無制伏者,兢兢如抱虎而眠。身 弱殺強無制神,多生災禍不堪論,那堪更入官強地, 耽疾遭刑喪此身。偏官制伏太過時,貧儒生此更 何疑。歲時若遇財旺地,殺星甦醒發權威。甲乙重 殺露庚辛,月中水木喜加臨。運行木火興名利,水運 行來怕火金。丙丁五月重逢殺,木火來臨大有功, 金水運行身有禍,子來衝破最為凶。六乙生逢巳 酉丑,局中卻忌財星守。忽然行運到金鄉,管取平生 壽不久。庚日全逢寅午戌,天干透上始為祥。重重 火旺聲名顯,命裏休囚忌水鄉。六丙生人亥子多, 殺星歸印反中和。東方行運功名顯,運至西方事轉 磨。陰水多逢己字傷,殺星須要木來降。縱然名利 能高顯,只恐平生壽不長。土逢卯位三合全,不忌 當生金水躔,火木旺鄉名利顯,再行《坤》坎禍綿綿。 寅月重逢寅午戌,庚辛為主要安排。無根有土偏宜 火,主旺無根怕火來。乙干提丑支全合,殺旺身強 格局高。金水行來名利厚,水鄉火地失堅牢。甲乙 若逢申,喜印暗相生。水旺金也旺,官袍必掛身。甲 乙生寅月,金多反吉昌。不宜重見水,火土是衣糧。 「乙未生,居酉,莫逢全,己丑富貴坎離宮,貧窮坤兌守 合」諸說觀,《偏官喜忌》睹矣。

《天元坐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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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甲申乙酉等日。如乙丑日丑中自坐辛金為殺,喜 生春夏,乙木健旺,殺自有制。不喜明見丙丁,生秋月 凋零,坐下藏鬼,豈不為害?凡值此等日,要日干倚旺, 再無官殺復剋,喜印化殺,財旺身旺為福。如殺旺有 傷官,合制亦貴。如無助化,再行殺旺運,或再見殺剋, 為人必面目瘢痕,侏儒跛鱉,駢指瘤贅,奸貪猛暴,恃 強不憚,累犯憲章,剋重多夭,合格多為武貴,若身臨生旺,同類印綬助身,有制中和,亦主文貴。但為人心 多性急,陰險懷毒,僭偽謀害,不近人情。

《時上一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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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忌篇》云:「若乃時逢七殺,見之未必為凶。月制干強, 其殺反為權。」《印經》云:「時上偏官身要強,陽刃衝刑殺 敢當。制多要行殺旺運,殺多制少必為殃。」蓋時上偏 官,要干上透出,只一位為妙,年月日重見,反主辛苦 勞碌。若身旺殺制太過,喜行殺旺運,或三合殺運,如 無制伏,要行制伏運方發。但忌身弱,縱得運扶持發 福,運過依舊不濟。又曰:時上偏官,不怕衝刃,為人性 重剛直,不屈殺無根,要坐旺宮。如庚甲乙卯之類有根不宜。 財者殺之根若一位七殺,卻有兩三重,制伏雖文過,李杜 終難顯達。經云:「偏官時遇制伏太過,乃是貧儒。」《獨步》 云:「時殺無根,殺旺最貴;時殺多根,殺旺不利。」《通明賦》 云:「時上偏官通月氣,主旺膺揚。」《驚神賦》云:「時上偏官 有制,晚子英奇。」《獨步》云:「時上一位貴,藏在支中,是日 主要旺強,名利方有氣。」《古歌》云:「時上偏官喜刃衝,身 強制伏」祿豐隆,正官若也來相混,身弱財多主困窮。 時上偏官不怕衝,喜逢羊刃不為凶,無衝有制為 真貴,輔佐山河掌握中。時上偏官一位強,日辰自 旺喜非常。有財有印多財祿,定是天生作棟梁。時 逢七殺是偏官,有制身強好命看。制過喜行殺旺運, 三合得地發何難。生逢七殺在時中,定作邊臣立 大功。制禦帶合無忌破,兵權,赫奕鎮威風。元無制 伏運須見,不怕刑衝多殺攢。若是身衰唯殺旺,定知 此命是貧寒。時逢七殺本無兒,此理人間仔細推。 歲月時中如有制,定知有子貴而遲。

《年上七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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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曰:「年逢貴氣,不用制伏,喜日主健旺,羊刃相合,柱 中帶財,更行財運,發福清秀,最忌身衰。蓋七殺乃小 人之象。既居祖宗之位,如朝廷老臣,祖父老僕。日主 健旺,老僕則盡力以事幼主。日主衰弱,不能與小人 為主,何肯盡力事之,反成害己之物。年干見此,必主 出身寒微。四柱行運有情,主寒門生貴子。若煞旺身」 衰,衝刑太過,必主貧窘,至重者帶疾遭刑。又曰:歲煞 一位不宜制,四柱重見卻宜制。日主健旺,制伏略多, 喜行煞旺地,制伏太過,或煞旺身衰,官煞混雜,歲運 如之,碌碌之輩。若制伏不及,運至身衰煞旺鄉,必生 禍患。一命戊戌庚申、壬午癸卯,戊與癸合,卯與戌合, 壬坐午支,財官俱備為貴。《古歌》云:「歲德壬來見戊年, 財旺身強祿自然,更得運行財旺地,為人聰慧又忠 賢。」年干七殺莫言凶,制合為權最有功。若得身強 無忌破,此身多入禁庭中。歲傷日干不和同,須要 干支制伏重。煞旺喜行身旺地,初年難免一場凶。

《棄命從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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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步》云:「棄命從煞須要會煞從財,忌煞從煞喜財會 逢根氣,命損無猜。」蓋言從煞格,以煞神太重,身無所 歸,不得已從之,要行煞旺,及財鄉四柱無一點比肩 印綬方論。如遇運扶身旺,與煞為敵,從煞不專,故為 禍患。經云:「棄命從煞論剛柔。」言棄天干從地支,隨五 行性情。陰干從地支,煞純者多貴,以陰柔能從物也。 陽干從地,支煞純者亦貴,但次於陰,以陽干不受制 也。水火金土皆從,惟陽木不能從死,木受斧斤,反遭 其傷故也。《幽元》云:「身太弱,煞太重,聲名遍野。」《元理賦》 云:「平生為富且貴,皆因煞重身柔,中途或喪或危,只 為運扶干旺。」又曰:「鬼多無鬼,反不為凶。」

《古歌》曰:「五陽坐日全逢煞,棄命相從壽不堅,如是五 陰逢此地,身衰煞旺吉堪言」,又,「西方金位坐臨柔, 不怕休來不怕囚,鬼煞旺生多發福,功名催促上瀛 洲。」

《時煞歸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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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六乙日見辛丑時,六辛日見戊戌時,即時上一位 貴,以殺坐庫,故另立名。《古詩》曰:「庫內偏官名庫殺,刑 衝破害最為奇,運行制伏兼身旺,便是功名奮發時。」

《官藏殺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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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甲生巳酉丑月,天干透庚生申月,歲時辛金坐實 多透,二者不拘藏見,但無氣的便不用,如用官不宜 行殺運,用殺不宜行官鄉,要身旺。《喜忌篇》云:「殺藏官 顯,身弱豈得成名,殺顯官藏有制,自能顯達災福。」與 官殺格同。古歌曰:「露殺藏官只論殺,露官藏殺只論 官,身強遇此多為貴,身弱逢之禍百端。」

《宮殺混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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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官殺俱有,謂之混雜,只取財印為用,柱元有財, 運行財發,大要身強,勝任其財方可。身弱官殺,混多 夭貧,身旺有制亦好,無制成印局,化殺亦可。《詩》曰:「官 殺交加用命推,箇中消息要詳之,得時身旺分輕重, 貴賤分明辨別知。」如壬辰丙午,丙辰癸巳,身殺俱旺, 官從戊化,德秀兼備。丁亥壬子丁未癸卯,丁從壬化, 亥卯未會局,水木清奇。甲午、己巳、辛酉、甲午辛日,巳 丙為官,二午丁為殺,喜旺專祿,巳酉會局,勝殺,雖無 制伏,初行西方,身益旺,故貴觀三命,不可以混雜為賤論。

《會殺化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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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支神會合殺局,如甲日見申子辰之類。最喜柱有 印綬,隱顯無傷為妙。大運最怕與流年相會,旺財傷 印凶危。如柱中元有剋印之神,歲運更逢財星併剋, 必遭凶暴死。如甲辰日生子月,見申時會起庚殺化 印,貴至一品。運行丁未歲,在庚戌衝起日下辰土,聚 財壞印殺無化,戌年為事,辛亥年受刑。《詩》曰:「會殺為 權福最多,支辰合印致中和,若逢剋印臨年運,刑戮 傷身可奈何。」

《專殺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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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云:「身強煞淺,假殺為權,殺重身輕,終身有損。」殺旺 相,柱無制伏,日主坐旺,引身旺鄉為專。七殺當權,必 當驟發。倘身旺運過歲運遇刑衝制伏之位平安。忌 見殺旺,運專煞,最怕見刃。柱元帶刃,歲運再遇,苟非 惡疾,必主橫死。《詩》曰:「殺旺無制引身旺,為殺專權富 貴人。日主殺年傷不足,藏官露殺起災迍。」

《專祿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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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格六度日見巳時,庚金長生之地,內有丙戊二祿, 戊生庚,丙為庚殺,柱要壬癸制丙,當為武帥持權,若 逢殺運不吉。《詩》曰:「專祿庚來就巳位,也須制伏始為 奇,武職當權為帥座,忽逢七殺禍來時。」

《官殺去留並官鬼互變雜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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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忌篇》云:「殺官混雜,類有去官留殺,亦有去殺留官」, 蓋言柱中官星,七殺交差,月上見官,時上見殺,或月 上見殺,時上見官,或四柱疊見,有物去官留殺者,即 以偏官論;有物去殺留官者,即以正官論。凡看去留, 要詳柱中官煞,孰重孰輕。天干透者易去,月支所藏 者難去,須傷官食神,去官殺之物,眾而有力,方纔去 得。五陽日食神,能去煞,又能留官。五陽日傷官,但能 去官,不能留殺,必須得羊刃合,方成去官留殺。假如 甲日生人,甲以辛為官,庚為殺,若官重殺輕,得丙食 一位,剋去庚金,與辛相合,此謂去殺留官,有情而貴。 若殺重官輕,得丁火傷官,剋去辛金,再得乙木羊刃, 與庚相合,此謂去官留殺,有情而貴。五陰日食神能 去殺,卻不能留官,日主自能留之。五陰日傷官能去 官,又能留殺。假如乙日生人,以庚為官,辛為殺,若官 重殺輕,得丁食一位,剋去辛殺,則乙與庚合,此謂去 殺留官,有情而貴。若殺重官輕,得丙火傷官,剋去庚 金,來合辛金,此謂去官留殺,有情而貴。《元理賦》云:「去 殺留官當論貴,去官留殺主威權。」又曰:「官星七殺交 差,卻有合殺為貴,此之謂也。」合殺有二義,有合去合 來。合來是去官留殺,合去是去殺留官。假令六甲生 人,透辛正官,又透庚七殺,是官殺交差,柱中卻有乙 木合庚七殺,有丁火剋辛官星,此是去官留殺。假令 六己生人,透出甲正官,又透乙七殺,是官殺交差,柱 中卻有庚剋甲正官來合乙七殺,是去官留殺,上是 羊刃合殺,此是傷官合殺。又如甲以辛酉為官,庚申 為殺,若甲申日以申為殺,又有酉為官,緣申乃水長 生之地,殺化印,生助甲木,柱中雖有酉金,卻有午丁 字傷剋去官留殺,值此,主平生心志巧妙,不受福德, 不信任他人,常勞役自己。又如六庚生人,柱透丙殺, 又透丁官,是官殺交差。若柱有壬剋丙,又來合丁,是 去殺。《留官賦》云:「合官星不為貴,合七殺不為凶。」蓋言 合官是柱中閑神,合去官星,所以不為貴。合殺是柱 中閑神,與七殺合,所以合官忘貴,合殺忘賤。若日主 干支與官殺合,則為合官為貴,合殺為賤。《書》云:「明殺 合去,五行和氣;春風;暗殺」合來四柱,刑傷害己是也。 若不分別日主與閑神,何以有合來合去之辨?蓋合 去之法,如年月相合,去之不論,月時相合亦去,日與 年合不可去,以日與年為要,餘作閑神論也。《經》曰:「官 殺兩停,喜者存之,憎者去之。」蓋言柱中正官七殺,兩 均相停,有物生扶會和者,其力專,宜存而留之。有物 破損傷害者,其力散,宜棄而去之。官星有生扶,殺星 有破害,則去殺留官,反是則去官留殺。若兩停俱無 扶合而有破害,當斟酌「柱中有力」一字為用神,若是 吉神則以吉論,若兩停俱有扶合而無破害,即是官 殺混雜,反為貧賤。又曰:年月日時,或有四位官,四位 殺,當以明者用之,藏者捨之,明見官則存其官,明見 殺則存其殺,宜仔細分別,若兩停無輕重,察其生助, 向時者用之,背時無助者棄之,去留不清,乃為混雜。 如甲生七月上旬,為殺得令,縱有丙火,亦不能去。又 曰:「去留二格,最宜身旺」,若身果旺,雖無物去殺,亦能 化殺為官。如甲見庚為殺,甲坐寅祿旺,甲木自抱火 氣制殺,不須再見丙丁。如甲生秋令,卻要丙丁制之, 柱原無制,運到制地方發。又如丙日畏壬,丙坐巳午, 或丙下抱上,則壬不能為害,丙化殺為官,須行身旺 運可。又曰:地支天干合多,亦云貪合忘官。蓋言日主 天元地支人元,與當生歲月時中,支干明暗重重相 合,有情貪戀合神雖有官星,則財來盜氣,官來剋身, 反為不利,官將不成,財將不遂,故曰:「貪合忘官。」大抵凶神有物合去,則反凶為吉;吉神有物合去,則反吉 為凶。吉凶神殺,看局中喜忌何神,不可執一論。《奧旨 賦》云:「陽日食神,暗合官星,陰日食神,竊侵印綬。」觀此 則知四柱無官印,則喜食神,有官印則忌食神。又曰: 「貪合忘煞忘官」,如六癸生人,干頭透出己字為殺,再 透甲字,是己家合神,合去己字,不為殺矣,此謂貪合 忘殺。如庚申、甲申、甲子、乙亥年上庚字傷甲,得亥上 乙字合庚去殺,奈《月令》又有「申不清」,二申殺重,不能 盡合,所以只為吏命。又如六壬生人,干頭透己字為 官,再見甲透,是己家合神,合去己字,不為官星,此謂 貪合忘官。如辛丑、丙申、甲戌、己巳,甲日透出辛字,正 是官星,奈因丙火合去,所以發貴不清。《訣》云:「壬水相 逢陽土時,心懷忿怒起爭非,忽然癸水來相助,合住 凶頑不見威。」此貪合忘殺例。又云:「壬逢己土欲為官, 驀被青陽起訟端。」青陽甲木「引誘合將真貴去,致令受挫 萬千般。」此貪合忘官例。又曰:「貪合不但忘官殺,忘印 忘食亦可憐,格中惟有忘殺貴,官殺俱去不成權。」 去殺留官仔細詳,食神廚位要高強,不逢偏印來傷 用,財旺生官大吉昌。去殺留官造化奇,個中消息 有誰知。有情剋合多榮貴,月桂高攀第一枝。官殺 相連只是殺,官殺各分為混雜。食神重犯作傷官,疊 見官星又論殺。「局中官殺兩頭窺,羊刃重重或助 之,八字純陽偏印重,位高身顯佐明時。」《精紀》云:「凡命 鬼多而主本,卻在有氣之地,其鬼化官,若主本無氣, 官有氣,即官化鬼。」季主云:「旺迅逢鬼鬼化官,衰迅逢 官官化鬼。」如丁於真五行屬水,凡丁人見乙與庚為 鬼,若丁亥丁卯丁未人見之,不為鬼,若亥卯未全見 三丁足者尤好,蓋亥卯未木之正位,而又得三丁,木 盛氣旺,全要庚金剋制之。又如丁巳、丁酉、丁丑,人生 居金之正位,木弱金強,更見乙庚真金,即以鬼論。又 如六丁皆真木,而見乙酉乙亥,乙真金也,卻不為鬼, 而反為官,緣丁貴在酉亥故也。壬寅壬申見乙庚多 皆不為鬼,取其與納音皆比和故也。辛酉辛丑見甲 己,己巳己亥見丁壬,乙巳乙亥見戊癸,皆倣此推。天 元變化書,有反鬼作官,如丁未甲辰癸丑癸亥兩鬼, 反為生氣,滋助甲木,既甲木旺,則丁亦旺,又納音從 下生至火,既火旺水人得財盛,上下皆有用矣。《尺璧》 云:「凡剋干者不得地干,卻得地者多,鬼化為官,變官 為鬼」,如甲戌納音火見丙辛水為真官,若得丙申辛 酉,或辛未辛丑皆好。若得辛卯係甲羊刃,變官為鬼, 若別有福神救助,則為右職無氣胥吏之輩。如壬申 人納音是成器之金,見火則壞,故壬申人見戊癸者, 乃變官為鬼。又壬屬木,木至申為絕鄉,木絕得火,則 灰飛煙滅,此為尤凶。若癸酉雖是成器之金,然本干 自帶癸之官,故不為鬼,見戊尤好當消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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