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第0409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方輿彙編 第四百九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四百九卷目錄
衛輝府部彙考三
衛輝府學校考
衛輝府戶口考
職方典第四百九卷
衛輝府部彙考三
[编辑]衛輝府學校考 府縣志合載
[编辑]本府
衛輝府儒學 「在府治東南,始建未詳。元初知州王昌齡,至元間總管陳祐、湯德輔,大德間總管宋昌繼修。至明洪武三年同知吳鼎重建。正統十一年知府張亨、成化元年知府趙文博,十一年知府邢表、同知張謙繼修。」 弘治十一年因建。封汝府割講堂基,知府金舜臣治廟東隙地為明倫堂。知府嚴禎繼葺,始完。萬曆十三年,因建《封潞府》,展拓地址,割及儒學,移置正殿、兩廡、廟門、櫺星門。於明倫堂前增鑿泮池、殿堂、齋廡、祠坊并教官宅舍,悉更移一新之。俱是年知府周思宸建,照磨張孟董工。
先師廟五間。東廡、西廡各十六楹。
啟聖祠 舊基在儒學門內,年久損壞。知府胡蔚先於康熙三十二年七月捐俸移建三楹,並廈於明倫堂後,有碑記。廟門、櫺星門各三間。名宦祠 在二門外之左。
鄉賢祠 在二門外之右。
教授宅
訓導宅 在文廟東
文昌閣 在文廟東南
學田 共十頃,萬曆十二年知府周思宸買,坐落雙上、安都二村。每歲除佃戶辦納公差外,實徵租銀三十兩。汲縣管糧官徵收貯縣庫,以備本府課士諸生之用。
府學 舊在城內之東隅,崇禎八年遷西關衛河之北岸。
皇清順治十一年,知府沈奕琛重修。
義學 共五處:一在府前,一在新城裏,一在德勝關北,一在德勝關南,一在南關。郡守胡蔚先捐俸延師教授民間子弟。
汲縣儒學 「初在府城內舊縣治東北。洪武初,即三皇廟基改建。成化元年,知縣盧信增修。弘治十一年,因建封汝府,拓地徙置府學西,知縣宋瑭建。正德十二年,復建文廟於府學西。嘉靖三十九年,知府陳慶重修。萬曆十三年,因建封潞府,復徙城東南隅。」 知府周思宸、知縣趙世德、李賦秀建,規模未備。崇禎四年,知縣屠弘儒允生員李肇基、劉弘潤等之請,遷縣治東基,用布政司行署功未完,備於
皇清順治十八年,知縣石邦柱捐資合紳衿修理殿
廡門壁悉易以廢藩,磚石煥然一新。又創建「啟聖公祠」 ,栽種「柳柏」 桃李。每日公餘,即躬督夫匠,務極堅整,歷數月不懈。學諭祖衍嗣、訓導王廷議、貢生董繼儒、鄉約吳承惠等實贊襄之。大成殿五間,東西廡各五間,櫺星門戟門三間,泮池橋石欄環抱。池中得一古井,甘洌異常。
啟聖祠 在明倫堂後。順治十八年,知縣石邦柱建。
「敬一箴亭 」 舊在明倫堂前,今改建啟聖祠北。尊經閣 ,今無 。文昌閣 、奎光閣 ,學門內。名宦祠 在戟門左。
鄉賢祠 在戟門右
「明倫堂 」 五間,「在大成殿後。」
教諭公廨 在明倫堂東。
訓導公廨 今廢
社學 五處,知縣佟國瑞設立。
學田 學道學田地原額五頃二十畝,見種成熟地一頃六十畝,每畝徵租五分,除荒徵熟,每年租銀八兩解學道發賑用。
外州縣
胙城縣儒學 在縣治東南。元至正間,縣尹姜師望建。至明洪武三年,縣丞殷鑑重建。十年,縣革,學廢。至十四年復置,知縣程子靜重修。弘治間,知府張謙、知縣謝咨、吳漳。嘉靖間,知縣任佶、王邦正、王誥,隆慶間,知縣陳永直,萬曆間,知縣霍炳、戴誥、邢登雲繼修。櫺星門三間久廢。門東西二坊:一書「德配天地」 為丹山起鳳坊,一書「道冠古今」 ,為滄海騰蛟坊,久廢。
應奎樓 在東南城角上。
石坊一座 在櫺星門內。明嘉靖三十七年,知縣陳葵建。北字曰「龍門春曉」 ,南字曰「蟾窟秋香。」 名宦祠 三間,在戟門東。
鄉賢祠 三間在戟門西。
文昌祠 三間。明隆慶間,知縣王誥、陳永直相繼遷於起鳳坊外。萬曆六年,知縣徐峨遷於戟門西,後又遷於名宦祠之東。別為一區,繚以周垣,獨尊其祀焉。
皇清順治十二年,訓導劉有本重修。
先師殿 五間明萬曆三十七年,知縣邢登雲修。
葺。順治十三年,訓導劉有本、知縣劉純德捐俸募眾重修。
「啟聖祠 」 三間在先師殿東北,久廢。
敬一亭 在明倫堂後,久廢。
明倫堂 五間明萬曆四十年,知縣邢登雲重修。崇禎八年,知縣米壽圖「繼修。」
教諭、訓導公廨 久廢。
射圃 久廢
社學 二一在縣西門內,一在南門內。萬曆九年,知縣霍炳建。
新鄉縣儒學 在縣治東。宋元祐五年,縣令李可久建。大定間知縣段希顏重修。貞祐間毀於兵。元至順二年,縣尹邢思誠重建。明洪武三年縣丞王克敬,天順元年知縣楊清,弘治七年知縣王統,弘治壬子知縣李全重修,義官臧榮「助工。」 十六年知縣陳璣,十八年知縣儲珊,隆慶間知縣張範,萬曆間知縣于應昌繼修。
皇清順治十二年知縣。王克儉康熙二十七年知縣。
張毓麟增修
大成殿 ,「嘉靖間,知縣余相重修。弘治間,義官臧榮捐資易以石楹。」 康熙二十七年,知縣周毓麟重修。東西增「聖域」 、「賢關」 二坊。戟門,東西有角門,前有泮池。尊經閣在學宮左。下為桂香殿,供文昌。
啟聖祠 在教諭宅後。康熙二十七年,知縣周毓麟重修。
晦庵祠 舊在教諭宅後。康熙二十七年,知縣周毓麟改建啟聖祠前。
名宦祠 在尊經閣前。順治間,知縣王克儉重修。
鄉賢祠 在尊經閣前
土地祠 久廢
明倫堂 :在大成殿後。康熙三十三年,知縣李登瀛「重修。」
教諭宅 在「明倫堂後。」
訓導宅 二所俱廢
學舍 萬曆間,梁問孟建,今廢。
射圃 今無考
社學 :在城市二所一在東門內街南、一在東關驛左。
義學 康熙二十七年,知縣周毓麟建。一在太僕寺舊址,建坊。一在東關。
獲嘉縣儒學 在縣治西北。宋建,金兵燬。元至元間教諭王思誠、至正間教諭王寅重修。明洪武三年,知縣熊邦基重建。景泰七年知縣薛良、天順四年知縣邢表、成化十八年知縣吳裕重修。嘉靖十一年,知縣羅沂、教諭周曉以學衝逼南門,移東十餘丈更新之。三十一年,教諭徐廷徵偕耆民徐良等重修。隆慶元年知府張昇,萬曆六年知縣張一心繼修。
皇清康熙二十三年,知縣馮大奇捐俸,悉鼎新之。
大成殿 五間,東西廡各十六間,戟門三間,泮池、櫺星門三座。
明倫堂 五間
啟聖祠 三間
名宦祠 三間在戟門左。
鄉賢祠 三間在戟門右。
土地祠 一間,在大成殿左退。省堂三間,神庫二間,省牲亭三間,會饌堂五間,庫房二間,廚房二間,東西號房各十間。以上俱康熙甲子知縣馮大奇重修。
魁星樓 三間,即《儒學門》。
教諭宅 一所,在明倫堂左。
射圃 在學宮西
社學 在興賢街南。成化中,知縣吳裕建。
皇清順治辛卯,知縣馮雲朝重修。
學田 五頃零四畝,久廢。延祐五年置,七年立碑。
義學 三處康熙二十三年,知縣馮大奇創建;又設別館 ,擇生員有志進取能文者數十人。
另加作養,時時勸課,飲食薪燭供具悉備。《裕士倉 》久廢。
淇縣儒學 在縣治東南。元至元丙子,立淇州,自衛縣遷於此。明洪武三年,知縣段珉重建。宣德九年,知縣羅經重修。景泰四年,知縣宋鐸捐俸易地,開通道路。七年,知縣王寧重修。弘治十三年,知縣崔暠因逼近南城,改建於北。嘉靖九年,知縣方員重修。二十三年,知縣張宜重修,於城東南隅開創水門以洩水。
皇清順治六年,兵巡河北,道塗公廓,見「大成殿」傾圮。
《發銀》,命教諭閻中興董其事,知縣柴望捐俸,闔邑紳衿各捐貲有差。
大成殿 五間明正德間,本縣義士竇中增修。東西廡各十五間,宰牲房三間,戟門三間,神廚三間,神庫三間。
名宦祠 三間,在戟門東。
鄉賢祠 三間在戟門西。
「啟聖祠 」 三間在敬一亭東。
文昌祠 三間在文廟東。
「奎星樓 」 一座,在東南城上。
明倫堂 五間
學倉房 六間
教諭公廨 十間,今廢。
訓導公廨 十間,今廢。
學田 三十畝
射圃 知縣張宜建廳三間,門坊一座。
社學 在儒學西
輝縣儒學 在縣西。元至元間,知州司仁「重建。至治間,知州田良輔、至順間同知彭嗣祖修。元末廢。明洪武丙辰,主簿徐文重建。天順戊寅知縣王傑、弘治間參政王儼、知縣李琮、劉玉、嘉靖戊子知縣張天真繼修。丁巳,分守河北參議陰標撤舊新之。萬曆間,知縣聶良杞、盧大中續葺。」
先師殿兩廡。廡兩端為神廚神庫祭酒祭帛所、大
成門
名宦祠 在大成門左
鄉賢祠 在大成門右,泮池跨以石橋。櫺星門在橋前。
奎光樓 在櫺星門左
啟聖祠 在禮門東
明倫堂 在庠門正北。「進德齋」 三間,在明倫堂前東。「修業」 齋三間,在明倫堂前西。敬一亭在明倫堂後。「時雨」 堂五間,在敬一亭北。
養賢倉 久廢
教諭宅 在禮門外
兩訓導宅 在倉左右,皆南向,俱廢。
「學田 」 四頃二十畝。
學倉 在儒學後
射圃 在儒學西
社學 共四,儒學前一,東、西南關各一,鄉鎮多有,共二十五區,各有養蒙堂三間,門樓一間,俱嘉靖四年提學副使蕭鳴鳳檄知縣許琯創建。書院附。
百泉書院 在縣西北七里蘇門山麓百泉之左。成化壬寅,提學僉事吳伯通、知府張謙建,參政吳節有「記。」 後提學車璽、王敕相繼重修。正德庚辰,御史汪淵檄知府翟鵬、知縣李傑增修。嘉靖癸丑、隆慶戊辰,御史霍冀、楊家相繼修。萬曆九年拆廢。十二年,署縣事本府推官龍德孚始議興復。知府周思宸、知縣盧大中同修。內有:
先師廟三間在書院儀門南,舊祀邵、許、姚三先生。
繼而議者謂「學當以濂、洛、關、閩為的」 ,并祀周子、二程子、張子、司馬溫公、朱子、南軒張子、東萊呂氏,以姚、竇二公配享明季。崇禎壬午科緣省會水陷,乃因書院舊基,改作貢院。
先賢祠 三間,在書院儀門南。舊祀邵、許、姚三先生。繼而議者謂「學當以濂、洛、關、閩為的」 ,并祀周子、二程子、張子、司馬溫公、朱子、南軒張子、東萊呂氏,以姚、竇二公配享。弘治戊午,提學車璽改為文廟。
敷教堂 五間,在儀門內。齋舍五十間,主敬堂五間,過亭六間,藏書閣三間,嘉靖甲申提學副使蕭鳴鳳建;仰止俯泉亭二在藏書閣前,中有石池,跨以石橋,植蓮於中。俱御史楊家相建。公署 有二,正廳、茶廚各三間,門樓各一間,在大門左右;百泉書院坊在大門外,「敬敷文教、樂育英才」 坊二在書院前左右。
衛輝府戶口考 通志府志合載
[编辑]隋
《汲郡》,戶一十一萬一千七百二十一。
唐
《汲郡》戶四萬八千五十六,口二十八萬四千六百三十。
宋
《汲郡》戶二萬三千二百四,口四萬六千三百六十五。
元
衛輝路戶二萬二千一百一十九,口一十三萬七千二百四十七。
以上見河南通志
明
洪武二十四年,戶一萬四千七百九十一,口一十萬七百一十四。
《永樂》十年,戶二萬五千四百八十五。口一十六萬二千四百八十八。
《皇清》查明季原額人丁九萬五千九百八十八。
順治十四年《審編》,除逃亡外,止見存人丁二萬七千一百二十三丁。上、中、下三等。每年六縣,共徵銀三千六十九兩二錢。
康熙三十年《審編》,除逃亡外,止見存人丁四萬一千三百一十七丁。上、中、下三等。每年六縣共徵銀四千六百八十七兩九錢。
順治十六年,收併懷慶、寧山、衛輝三衛所原額人丁,無見存人丁二千五百丁,上、中、下等則,每年共徵銀八百六十一兩八分一釐八毫零。汲縣:
明洪武二十四年,戶一千一百一,口六千五百四十。
《皇清》查明季原額人丁一萬八千六十五丁。
順治十四年《審編》,除逃亡外,止見在人丁五千二百七十九丁。上、中、下三等。每年共徵銀五百九十六兩七錢。
康熙三十年審編,除逃亡外,見在人丁七千九百十三丁。上、中、下三等。每年共徵銀八百九十四兩七錢。順治十六年,收併衛輝所原額人丁,無止見在人丁五百八丁。上、中、下三等。每年共徵銀一百四十一兩八錢。
胙城縣
明洪武二十四年,戶四百八十三,口三千三十九。
《皇清》查明季原額人丁一萬一千七百九十丁。
順治十四年《審編》,除逃亡外,止見在人丁二千九百七十六丁。上、中、下三等。每年共徵銀三百十五兩七錢。
康熙三十年《審編》,除逃亡外,止見在人丁六千九十五丁。中、下二則,每年共徵銀六百四十六兩四錢。
新鄉縣
明洪武二十四年,戶四千三百二十二,口二萬七千六十三。
《皇清》查明季原額人丁二萬二千一百五十五丁。
順治十四年《審編》,「除逃亡外,止見在人丁五千八百一十九丁。」 每年共徵銀五百八十一兩九錢。
康熙三十年《審編》,除逃亡外,止見在人丁九千七十丁,每年共徵銀九百七兩。
順治十六年,收併寧山衛原額人丁,無止見在人丁七百八十七丁。每年共徵銀二百八十二兩二錢九分六釐九毫。
獲嘉縣
明洪武二十四年,戶三千六百八十五,口二萬九千七百一。
《皇清》查明季原額人丁一萬七十六丁。
順治十四年《審編》,除逃亡外,止見存人丁一千六百三十九丁。上、中、下三等。每年共徵銀二百四十八兩四錢。
康熙三十年《審編》,除逃亡外,止見存人丁二千三百九十二丁,下、中、下下二等。每年共徵銀三百五十一兩七錢。
順治十六年,收併寧山衛原額人丁,無見在人丁一千九十五丁,每年共徵銀三百九十二兩七錢七分六釐五毫。
淇縣
明洪武二十四年,戶二千八百一十一,口一萬九千一百二。
《皇清》查明季原額「人丁」九千一百三十六丁半。
順治十四年《審編》,除逃亡外,止見存人丁四千五十。丁上、中、下三等。每年共徵銀五百八十七。
兩五錢
康熙三十年《審編》,除逃亡外,止見在人丁七千一百六十八丁,上、中、下三等。每年共徵銀一千二十兩二錢。
輝縣
明洪武二十四年,戶二千三百九十三,口一萬五千二百六十八。
《皇清》查明季原額人丁二萬四千七百六十六丁。
順治十四年《審編》,「除逃亡外,止見在人丁」 七千三百六十。丁上、中、下三等。每年共徵銀七百三十六兩。
康熙三十年《審編》,除逃亡外,止見在人丁八千六百七十九丁。每年共徵銀八百六十七兩九錢。
順治十六年,收併懷慶衛原額人丁,無見在人丁七十八丁,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五等。每年共徵銀三十二兩七錢二分。
順治十六年,收併寧山衛原額人丁,無見在人丁三十二丁,每年共徵銀一十一兩四錢七分八釐四毫。
以見上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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