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第085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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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輿彙編 職方典 第八百四十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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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八百五十卷目錄

 南昌府部彙考四

  南昌府封建考

  南昌府公署考

  南昌府學校考書院社學附

  南昌府賦役考

  南昌府漕運考

  南昌府風俗考

職方典第八百五十卷

南昌府部彙考四[编辑]

南昌府封建考        通志[编辑]

寧王 太祖第十七子,名權。初封寧夏,永樂二年,移封南昌。按三代之分茅胙土鮮矣,漢、宋以後,稍稍見於簡編,要皆未嘗之國,無足道也。

南昌府公署考        通志[编辑]

本府。南昌、新建二縣附郭。

府治 在會城西北,明永樂元年,改建。

皇清順治五年燬。康熙二年,知府葉舟修復。

經歷司  照磨所  知事。

檢校 俱在府治內

巡撫都察院 在會城西南,明嘉靖十七年,改建。

皇清順治十一年,巡撫蔡士英重修。

巡按御史察院 在城南萬壽宮北稍西,今裁。清軍御史察院 在鐘鼓樓西,久廢。

布政司署 ,在章江門內。明永樂元年改建。按察司署 在撫院東。宋紹興四年改建分守南瑞道署 ,在布政司內。今裁。

驛鹽道署 :在布政司內。

分巡南瑞道署 在按察司內。

江西都指揮署 在城隍廟西,今移置民舍。舊署改為「鎮守南、瑞七府」 都督府。

昌邑河泊所 在昌邑鄉,舊樵舍所裁併。港口河泊所 在南昌縣治南,改百福寺西。趙家圍河泊所 在黃家渡。

鄔子河泊所 在南昌縣塘口。

稅課司 ,在南浦遞運所西,即舊茶引所。陰陽學 ,在按察司東。

醫學 在「善政坊」 ,今廢。

南糧總倉 在章江門外。

廣積倉 在東湖南

育嬰堂 :在進賢門外,康熙十九年建。

南昌縣治 在府治西南。明洪武初年,改建市汊巡檢司 ,在市汊驛東。

石馬稅課司 在二都,今革。

新建縣治 在府治西南。明永樂十八年,改建。

皇清順治五年燬,順治十八年知縣魏雙鳳「修復典。」

史衙舍久廢。康熙四年,包祥鈺修復。

烏山巡檢司 在縣西南鄉。

趙家圍巡檢司 在縣東鄉。

吳城巡檢司 在北鄉

昌邑巡檢司 在縣西北鄉。

外州縣

豐城縣治 。明洪武九年重建。

稅課司 在縣治西,今廢。

柿源巡檢司 在二十三都。

江滸口巡檢司 在七十二都。

陰陽學 在城隍廟,今廢。

醫學 在鐘樓西

進賢縣治 在城內壇石山之南。宋崇寧二年建,明洪武四年重建。

鄔子巡檢司 在縣治東北一百二十里。花園巡檢司 在縣治南十一都。

潤陂巡檢司 在縣東八十里。

龍山巡檢司 在縣治北一百里。

稅課局 在縣治西,今廢。

陰陽學 ,在文節祠東。

醫學 在文節祠西

奉新縣治 。原新吳縣。唐神龍二年改建,明洪武三年重建。

羅坊巡檢司 在縣治西。

稅課司 在縣治南,久革。

陰陽學  、醫學 俱在縣治東。

靖安縣治 在城內西隅。明洪武二年建,嘉靖元年重修。

稅課司 在縣治北,今廢。

武寧縣治 ,在城內玉枕山前。舊艾縣,唐天寶

四年改建。明洪武初重修。

陰陽學 在縣治南,今廢。

醫學 在縣治西,今廢。

寧州治 在城內鳳凰山南。唐貞元間,分武寧之常州界為分寧縣。明成化十年,改建

八疊嶺巡檢司 在州治南一百二十里。杉市巡檢司 在州治西一百里。

陰陽學 ,「在州治西。」

醫學 在州治西

南昌府學校考書院社學附 通志[编辑]

本府。南昌、新建二縣附郭。

南昌府儒學 :「舊在郡西,晉太康中,太守胡淵建。唐御史中丞杜亞鎮豫章,徙於城北。宋治平二年,知洪州施元長徙於州治東南,即今所。建炎中,火於兵。紹興四年,知洪州趙鼎因故址建。元為龍興路儒學。至元間,設江西儒學提舉司。明洪武間,創南昌府儒學。景泰四年,巡撫都御史韓雍闢明倫堂後址,建樓,以貯」 頒布書籍,額曰:「賜書樓。」 嘉靖九年,創敬一亭。崇禎八年,知府沈匡濟廣啟聖祠,并飾祭器。祠前為膳堂及號舍廟。戟門左為名宦祠,右為鄉賢祠。儒學門在櫺星門之左。前聖學、心傳坊,東義路,西禮門。前直街通東湖,中有大成坊、橫街。坊二:左物華、天寶,右人傑、地靈。

皇清提學僉事趙《函乙》重修。康熙二十二年,提學僉

事高璜買民居,拓地大修,煥然一新,人文鼎盛。貢院 在澹臺門內,先是「江西舊無貢院,每歲於城東開元寺試士。宋宣和元年,始建於上藍寺。乾道間,謀卜開元寺故址築之。後試士二倍於昔,乃闢西北偏經藏寺,創重廊二百一十間。宋末廢。元延祐甲寅改建於琉璃門之北,後廢。明洪武初,每試士於上藍寺。二十」 九年,按察司房安度地於東湖之左上藍寺側而創焉。正德間,巡撫御史程啟充以陽春書院廢址改建。嘉靖乙卯,火,復湖上貢院。

皇清順治戊子燬。甲午巡撫蔡士英、布政司盧震陽。

仍建進賢門內故址。康熙辛酉,巡撫安世鼎擇湖上貢院吉,毀進賢門。貢院新創於湖上,規模宏麗,煥然昌盛。

「正學書院 」 「在進賢門內」 ,舊貢院址。

隆岡書院 在隆岡。又有「龍岡書院」 ,舊有「華林書院」 ,今廢。

洪都書院 在新城門外,康熙間建。

宗濂書院 在德勝門外,今廢。

友教書院 在府學前,即「澹臺祠。」

南昌縣儒學 在東湖北,即故東湖書院。元元統初,徙城東撫州門外。明洪武初,知縣黃德銘遷今所。景泰四年,巡撫韓雍檄修。萬曆間,知縣林應訓、崇禎間知縣何謙相繼修葺。明末燬。

皇清順治十年重建。

東湖書院 今即儒學

此「洗書院 」 在儒學東。

崇真社學 在橋步街

民彝社學 在府學前東大街。

《物理》社學 「在府學西,舊洗馬池。」

新建縣儒學 在東湖北,即故宗濂書院。元元統初,即其地建學。明景泰間,巡撫韓雍檄修。天啟間,知縣龍文光繼修。明末燬。

皇清康熙二年重建。南昌新建兩學,左右並峙,《面躍》

龍橋

五溪書院 在忠孝鄉。宋丁錟建。

香溪書院 在北鄉郡塘。鄧武建。

秀溪書院 在北鄉郡塘。鄧晏建。

虎溪書院 在忠孝鄉琚塘。程必東建。

浯溪書院 在北鄉。宋譚煥建。

層林書院 在玉溪東鄉。趙氏建。

外州縣

豐城縣儒學 在縣治東。宋紹興間,自縣東南遷此。元陞為富州學。明洪武九年,改為縣學。萬曆間,知縣韓文修葺。

皇清知縣宗彝重修。

徐孺子書院 在櫧山之南。又有新龍光書院,在學西。舊有「龍光」 、「貞文」 二書院。

進賢縣儒學 在縣治南。宋崇寧間,始建學在縣東南。明洪武間,知縣施皓遷建於此。萬曆間,知縣林道楠重修。

鐘陵書院 在霧嶺,即福勝寺故址。

奉新縣儒學 在縣西南,即惠安寺故址。宋咸平間,建於縣南馮水之上。元豐間,遷於南津橋之西。崇寧二年,遷於直庵院之東。五年,復遷南津橋故處。淳祐八年,改遷於此。元至元間,知縣

方淵謝峻相繼修葺

梧桐書院 在羅坊鎮東北,羅仁儉講道之所。又有「三賢書院」 及「華林龍洲書院。」

靖安縣儒學 在縣治東。舊學在法藥之左,宋紹興間建。明洪武間,知縣衡守敬、萬曆間,邑人舒效盛相繼修葺。後知縣應汝稼闢學西地建廟,即法藥院故址。

武寧縣儒學 在縣治西。故城隍廟址。宋紹興間建於縣東。明成化間遷於縣西延恩寺故址。正德十四年,知縣陸浚徙城隍廟,更建學於此。萬曆間,知縣胡東陽、周道昌相繼修葺。

柳山書院 在柳山之上,唐柳渾隱此。明重建。寧州儒學 在州治東。「宋元祐間,建分寧縣學。元改為州學。明洪武三年,知州項仲宣重修,後改為縣學。成化四年修葺。弘治十六年,復改為州學。萬曆二十一年,知州方沆重修。」

濂溪書院 在州治東。周濂溪任分寧簿時建。「山谷書院 」 在濂溪書院右。

南昌府賦役考    通志府志合載[编辑]

府總

實在人丁二十二萬二千六十七丁,食鹽課一十三萬五千四百一十六口,共實徵銀三萬一千七百一十四兩八錢九分七釐七毫。

實在成熟田五萬五百七頃六十八畝五分七釐二毫四絲二微四纖。

地、一萬二百五十六頃四十一畝八分四釐九毫一絲五忽三微六纖;

山四千五百七十九頃九十二畝三分一釐六毫。

塘一千八百一十七頃六十四畝三分一釐五毫四絲。

官學湖一十三所

共實徵銀三十萬三千九百九十三兩二錢九分四釐一毫五絲二微四纖。

實徵米二十三萬五千二百一石七斗一升七合五勺一抄七撮。

南昌縣

官田五百八十八頃四畝三分三釐三毫,每畝科米二斗七升六合六抄。官地一十三頃六畝一分五釐五毫,每畝科米五升三合五勺。官學湖一十三所,共三畝七分,各科不等。民上田九百七十八頃六十三畝八分三釐一毫,每畝科米一斗五升四合八抄。民中田一千五百四十頃二十九畝三分二釐二毫,每畝科米一斗二升一合九勺八抄。民下上田六千一百四十二頃六十四畝八分二釐二毫,每畝科米一斗一合三勺三抄。民下中田二百四十九頃五十九畝三分六毫,每畝科米八升二合五抄。民下下田九百四十六頃一十六畝四釐六毫,每畝科米五升一合三勺六抄。民下下田、民湖田、民夏地四百八十頃二十畝四分二釐六毫,每畝科米三升二合一勺。民秋地四百五十八頃六十三畝九分八釐二毫,每畝科米一升六合五抄。民山六百七頃九十七畝五分七釐六毫,每畝科米五合三勺五抄。民塘八百七十一頃四十六畝四分九釐五毫,每畝科米五升六合四勺。壕三畝,每畝科米一升六合五抄。

新建縣

官田二百八十六頃五十五畝一分,每畝科糧租米,多者五斗九升七勺,其次四斗九合五勺,又次三斗五升四合至二斗四升五合,共十一則財賦,官田共五十四頃四畝。內一則八頃二十一畝,每畝科米一斗七升一合二勺;又一則四十五頃八十三畝,每畝科米一斗五升四合一勺。官地一十九頃一十八畝七分,每畝科米三升三合六勺至一升七勺;官山九頃三畝一分,每畝科米一升六勺;官塘一頃六十一畝五分,每畝科米四升三合。民上田二千三十五頃二十二畝,每畝科米一斗五升五合五勺至一斗四升五合三勺。民中田一百七十二頃,每畝科米一斗二升八合四勺。民下田一千九百二十九頃三十六畝九分,每畝科米一斗三合至八升五合六勺、五升三合四勺,共六則。民下下湖田四千八百三十頃六十三畝八分五釐,每畝科米二升三合、一升六合九勺至三合,共三十二則。民地九百一十頃一十三畝九分,每畝科米一升四合五勺五抄。民洲基地八百四十頃八十一畝一分,每畝科米四合八勺。民山四百三十頃六十九畝,每畝科米五合三勺。民塘一百一十頃三十八畝,每畝科米四升三合。《豐城縣》:

上田五千三百六十四頃三十六畝八分一釐九毫,每畝科官民米一斗一升六合九勺二抄零。中田二千一百九十六頃九十七畝七釐二毫,每畝科官、民米一斗六合二勺三抄零。下田二千三百一十三頃七十六畝一分,每畝科官民米九升四合二勺八抄零。湖田一千七百一十二頃四十七畝七分八釐四毫,每畝科官民米三升三合四勺六抄;地二千一百七十二頃八畝九分二釐八毫,每畝科官民夏稅米三升五合九勺零。官山一十九頃九十八畝七分八釐四毫,每畝科官米九合六勺三抄。民山六百四十三頃四十二畝六分五釐六毫,每畝科民米五合一勺。塘一百四十八頃九十七畝四釐五毫,每畝科民米五升。

進賢縣

「上田四千四百六十二頃五十一畝一分,每畝科官民米八升八合七勺。中田三百二十一頃二十八畝三分,每畝科官民米四升四合一勺。下上田一百三十頃五十六畝七分,每畝科官民米二升一合六勺。地二千二百八十七頃七十八畝四分,每畝科官民米一升八合三勺。外帶派夏稅米五勺五抄。草地五」 百一十一頃五畝,每畝科官民米三合二勺,外帶派牛租穀四勺三抄三撮;山一千三百九十九頃七十二畝,每畝科官民米六合七勺,外帶派牛租穀四勺。塘三百二十五頃一十九畝六分,每畝科官民米四升九合五勺七抄,外帶派牛租穀二勺。奉新縣:

一則田一千四百六十七頃四十畝六分一釐七毫,每畝科官民米一斗二升一合四勺。一則田一千三百一十五頃三十四畝一分一釐,每畝科官民米一斗一升二合三勺。一則田一千七百五十八頃七十一畝七分八釐三毫,每畝科官民米一斗四合。一則地四十二頃一十六畝五分三釐七毫,每畝科官民米六升四合,外帶派柘四根六分八釐。一則地一百九十七頃五十二畝七分七釐三毫,每畝科官民米五升七合,外帶派夏稅米四合七抄五撮。一則地六十八頃五十九畝七分九釐,每畝科官民米二升六合四勺五撮,外帶派租稅鈔九十二文。官山五頃二畝五分,內一則官學沒官山二頃五畝,每畝科官米一升二合八勺至五合三合四合二勺八抄。又一則學沒官山,二頃九十七畝五分,每畝科鈔七十二文。民山,一百四十八頃八十八畝八分。內一則民山,一百四十八頃六十五畝五分九釐,每畝科民米四合二勺八抄。又一則民山,二十二畝七分一釐,每畝科茶課七百七十七株,塘四十一頃一畝二分四毫。每畝科官民米一斗二升一合四勺,或一斗一升二合、或一斗四合。桐、李樹三根,科租稅鈔四十文。

靖安縣

一則田一千二百一十頃二十九畝一分三釐,每畝科官民米七升八合一勺三抄零;一則田八百二十八頃五十二畝八分,每畝科官民米五升三合四勺,或六升八合一勺,或四升三合、或三升三合至二升七合一勺,共六則:一則田一分七釐,每畝科官民米一升七合一勺;地二百一十二頃一十六畝四分一「釐,每畝科官民米五升六勺八抄,其次二升七合六勺四抄,又次一升八合八勺四抄至八合七勺九抄,各帶派夏稅米七勺或四勺、或二勺,或一勺,共四則」 ;山四百一十一頃九十二畝,每畝科米斗四合二勺八抄至一升二合八勺,共三則;塘八頃七畝三分九釐,每畝科官民米一升八合八勺四抄或一升二合五勺六抄至八合七勺九抄零,共三則。

武寧縣

「上田三千六百六十九頃七十七畝三分二釐五毫,每畝科官、民米五升四合七勺。中田一百一十五頃八十畝一分二釐八毫,每畝科官、民米四升三合。原下田九十六頃六十四畝二分三釐八毫,每畝科官、民米三升三合三勺。今下田九十三頃二十二畝三分三釐,每畝科官、民米二升八合五抄。秋地九百一」 十五頃八十二畝五分六釐六毫,每畝科官民米一升七勺。稅地一百八十八頃四十六畝八分九釐,每畝科夏稅米一升七勺。山六百頃,每畝科米四合二勺八抄。塘一百五十六頃六分,每畝科米一升七勺。

寧州

本州田地《山塘科則》:「上田一千四百二十九頃五十九畝二分七釐九毫,每畝科官、民米六升五合。中田二千四百二十五頃五十六畝七分二釐五毫,每畝科官、民米四升八合。下田二千六百八十四頃四十八畝二分二釐四毫,每畝科官、民米三升二合四勺。秋地三百五十五頃五十五畝四分六釐,每畝科官」 、民米二升一合七勺三抄六撮。稅地三百八十五頃七十五畝五分五釐四毫,每畝科官民米一升一合七勺三抄;山三百四頃一十七畝,每畝科官民米四合;塘一百七十七頃六十畝三分八釐八毫,每畝科官民米二升三合一勺三抄六撮。

南昌府漕運考        府志[编辑]

府總

南昌前衛原駕淺船一百五十隻,左衛原駕淺船一百三十五隻。明正德二年,復左衛為寧府護衛,戶部題允,分派淺船於江西所屬三衛八所內,前衛帶運六十二隻,餘派各衛所帶運不等。十六年,宸濠變後,左衛軍士從逆者死亡殆盡,都御史王守仁奏以所存軍餘,并南昌衛運船如故,共二百一十二隻。萬曆十二年袁州衛呈湖西道轉詳,撥改一十隻歸南昌衛,共二百二十二隻,已經撫院批允遵行外,十四年該衛又詳,欲將原撥護衛運船二十八隻盡歸南昌,經兩院批行本道會糧儲通行。據南昌府查稱,左護衛淺船,派撥盡絕,官軍之衛繳印芟制,即南昌衛亦帶派六十二隻,非本衛貽累他衛之比。本衛近奉《條編事例》,餘丁納徭,正軍當差,除運糧外,操守城局,俱有定派,尚不敷用,勢難允從。況先年左衛運船,派散三衛八所,不獨袁州為然。恐將來各衛所倣傚成風,變亂成規,徒滋煩擾等因。具詳到道。看得南昌衛額軍約止三千,除兩幫駕運船去軍二千二百二十名,催運五十四名,所存「者不過數百名。巡江、巡湖、守門、守城、操練養馬、成造軍器、看守銅牌、制造火藥,擺列轅門,及兩院二司、各道都司跟用,俱在此數。見今差遣不敷,與外衛所一軍止當一差者有間,若派加運,掣肘難行。」 具由轉詳,兩院批允各照舊額,以後不得更張,遵行在卷撥代袁州淺船一十隻,運軍一百名,應支袁州府倉米。竟累本府出給。誤矣。

《南昌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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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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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色起運漕糧兌軍儹運正米五千五百九十一石六斗,除荒米四十九石六斗二合六勺,實徵米五千五百四十一石九斗九升七合四勺。副米二千九百六十三石五斗四升八合,除荒米二十六石二斗八升九合四勺,實徵米二千九百三十七石二斗五升八合六勺。

淮安倉改兌正米一萬七百九十石,除荒米九十五石七斗一升七合一勺二抄,實徵米一萬六百九十四石二斗八升二合八勺八抄;副米五千七百一十八石七斗,內除荒米五十石七斗三升七抄,實徵米五千六百六十七石九斗六升九合九勺三抄。

以上共米二萬五千六十三石八斗四升八合。除荒米二百二十二石三斗三升九合一勺九抄,實徵米二萬四千八百四十一石五升八合八勺一抄。

隨漕各項銀

「三六」 輕齎銀一千六兩四錢八分八釐,除荒銀八兩九錢二分八釐四毫六絲八忽,實徵銀九百九十七兩五錢五分九釐五毫三絲二忽。蘆席板木銀四十兩四錢九分四釐三毫七絲,除荒銀三錢五分九釐二毫二絲四忽八微三纖,實徵銀四十兩一錢三分五釐一毫四絲五忽一微七纖。腳耗銀六兩二錢八分一釐八毫九絲四忽四微,除荒銀五分五釐七毫二絲六忽三微四纖,實徵銀六兩二錢二分六釐一毫六絲八忽六纖。

過江湖銀一百三十一兩四錢三分九釐九毫八絲三忽,除荒銀三兩三錢六分六釐一毫七絲八忽,實徵銀一百二十八兩七分三釐八毫五忽。《原編》《過江湖》銀二百二十三兩六錢六分四釐。內除先抵宗祿銀九十二兩二錢二分四

釐一絲七忽。今改「兵餉」 外,實存前數。

淮安倉二升,折銀一百七兩九錢,除荒銀九錢五分七釐一毫七絲一忽二微,實徵銀一百六兩九錢四分二釐八毫三絲八忽八微。

《蘆席》銀六十一兩一錢四分六釐九毫,除荒銀五錢四分二釐三毫九絲八忽九微二纖,實徵銀六十兩六錢四釐五毫一忽八纖。

《腳耗》銀一兩一分四釐二毫八絲一忽四微。除荒銀八釐九毫九絲七忽四微二纖。實徵銀一兩五釐二毫八絲三忽九微八纖。

《過江》湖銀二百五十三兩六錢三分七釐一毫三絲八忽。除荒銀六兩四錢九分五釐九毫九絲五忽三微六纖,實徵銀二百四十七兩一錢四分一釐一毫四絲二忽六微四纖。

《原編》「過江湖」 銀,四百三十一兩六錢。內除先抵宗祿銀一百七十七兩九錢六分二釐八毫六絲二忽,今改兵餉外,實存前數。

以上共銀一千六百八兩四錢二釐五毫六絲六忽八微。除荒銀二十兩七錢一分四釐一毫六絲七纖,實徵銀一千五百八十七兩六錢八分八釐四毫六忽七微三纖。

《豐城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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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色起運漕糧兌軍儹運正米二萬四千四百石

除荒米一百三十一石九升四合八勺六抄,實徵米二萬四千二百六十八石九斗五合一勺四抄。

副米、一萬二千九百三十二石

除荒米六十九石四斗八升二勺八抄。

實徵米一萬二千八百六十二石五斗一升九合七勺二抄。

《腳耗米》、二千四百四十石

除荒米一十三石一斗九合四勺九抄。

實徵米二千四百二十六石八斗九升零五勺一抄。

淮安倉、改兌正米七千八百三十一石六斗七升

除荒米四十二石七升七合五勺三抄。

實徵米七千七百八十九石五斗九升二合四勺七抄。

副米四千一百五十石七斗八升五合一勺。除荒米二十二石三斗一合九抄。

實徵米四千一百二十八石四斗八升四合零一抄。

《腳耗米》、七百八十三石一斗六升七合。

除荒米四石二斗七合七勺五抄。

實徵米七百七十八石九斗五升九合二勺五抄。

以上本色漕糧共米五萬二千五百三十七石六斗二升二合一勺。內:

除荒米二百八十二石二斗七升一合。

實徵米五萬二千二百五十五石三斗五升一合一勺。

隨漕各項銀數

《兌軍三六輕齎》銀四千三百九十二兩。

《除荒》銀二十三兩五錢九分七釐七絲四忽八微。

實徵銀四千三百六十八兩四錢二釐九毫二絲五忽二微。

《蘆蓆》板木銀一百七十六兩七錢五釐。

《除荒》銀九錢四分九釐五毫八絲八忽九微八纖。

實徵銀一百七十五兩七錢五分五釐四毫一絲一忽二纖。

《腳耗》銀二十七兩四錢一分二釐二毫三絲,除荒銀一錢四分七釐二毫七絲九忽九微八纖。

實徵銀二十七兩二錢六分四釐九毫五絲二纖。

《過江湖》銀一千一百七十五兩八錢四釐四毫一絲四忽。

《除荒》銀三百一十八兩六錢一分一釐六毫一絲四忽。

實徵銀八百五十七兩一錢四分二釐八毫,原編過「《江湖》銀二千兩八錢。」 內除先抵宗祿銀八百二十四兩九錢九分五釐五毫八絲六忽,改抵兵餉外,實存前數。

淮安倉二升,折銀七十八兩三錢一分六釐七毫

《除荒》銀四錢二分七毫七絲五忽三微。

實徵:銀七十七兩八錢九分五釐九毫二絲四。

忽七微

《蘆蓆》銀四十四兩三錢八分二釐二毫。

《除荒》銀二錢三分八釐五毫七絲九忽四微七纖。

實徵銀四十四兩一錢四分三釐六毫二絲五微三纖。

《腳耗》銀七錢三分六釐一毫九絲三忽四微,除荒銀三釐九毫五絲六忽一微三纖。

實徵銀七錢三分二釐二毫三絲七忽二微七纖。

《過江湖》銀三百七十七兩三錢九分八釐三絲九忽。

《除荒》銀九十一兩七錢七分七釐七毫三絲一忽三微四纖。

實徵銀二百八十五兩六錢二分三釐七毫六微六纖。

《原編》《過江湖》銀,六百四十二兩一錢九分六釐九毫四絲。內除先裁抵宗祿銀二百六十四兩七錢九分八釐九毫一忽改抵兵餉外,實存前數。

協濟漕運月糧倉米,銀七百四十三兩六分六釐一毫五絲。

《原編》解「府倉米」 銀一千七百二十七兩五錢。內除裁抵經費款銀九百八十四兩四錢三分三釐八毫五絲外,實存前數。

淺船料價銀五百一十四兩八分。

除逃亡銀二百四十三兩一錢七分六釐三毫,實徵銀二百七十兩九錢三釐七毫。

以上「隨漕」 項下,共銀七千五百二十九兩九錢九毫二絲六忽四微。內:

除《荒亡》銀六百七十八兩九錢七分二釐九毫,實徵銀六千八百五十兩九錢二分八釐二絲六忽四微。

隨漕項下

淺船料價銀二百四十三兩一錢七分六釐三毫。

《進賢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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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色起運漕糧兌軍儹運正米一萬一千八百四十石三斗一升,除荒米八百八十一石四斗二升三合二勺三抄,實徵米一萬九百五十八石九斗五升六合七勺二抄。副米六千二百七十五石四斗一合四勺,除荒米四百六十七石一斗五升四合三勺一抄,實徵米五千八百八石二斗四升七合零九抄。腳耗米六百四十石三斗六升六合六勺七抄,除荒米四十七石六斗七升二勺七抄,實徵米五百九十二石六斗九升六合四勺。

淮安倉改兌正米三千八百石三斗六升,除荒米二百八十二石九斗六合九勺三抄,實徵米三千五百一十七石四斗五升三合七抄。副米二千一十四石一斗九升八勺,除荒米一百四十九石九斗四升六勺七抄,實徵米一千八百六十四石二斗五升一勺三抄。腳耗米二百五石五斗三升五合九勺,除荒米一十五石三斗五勺三抄,實徵米一百九十石二斗三升五合三勺七抄。

以上本色漕糧共米二萬四千七百七十六石二斗三升四合七勺七抄。內除荒米一千八百四十四石三斗九升五合九勺四抄,實徵米二萬二千九百三十一石八斗三升八合八勺三抄。

一隨漕各項銀數

兌軍《三六輕齎》銀二千一百三十一兩二錢六分八釐四毫,除荒銀一百五十八兩六錢五分六釐一毫八絲一忽四微,實徵銀一千九百七十二兩六錢一分二釐二毫一絲八忽六微。蘆蓆板木銀八十五兩七錢四分八釐,除荒銀六兩三錢八分三釐二毫三絲五忽七纖,實徵銀七十九兩三錢六分四釐七毫六絲四忽九微三纖,腳耗銀一十三兩三錢二釐九絲八忽,除荒銀九錢九分二毫三絲六忽一微,實徵銀一十二兩三錢一分一釐八毫零。

過江湖銀五百七十兩五錢七分二釐五毫八絲五忽,除荒銀一百九十七兩九錢六分八釐八絲五忽,實徵銀三百七十二兩六錢四釐五毫。《原編》「過江湖銀九百七十兩九錢一分一釐一毫六絲」 ,內除先抵宗祿銀四百兩三錢三分八釐五毫七絲五忽,今改兵餉外,實存前數:淮安倉二升折銀三十八兩三釐六毫。除荒銀二兩八錢二分九釐六絲九忽三微,實徵銀三十五兩一錢七分四釐五毫三絲七微。

蘆蓆銀二十一兩五錢三分六釐六毫四絲,除荒銀一兩六錢三釐二毫三絲三忽四微五纖,實徵銀一十九兩九錢三分三釐四毫六忽五微五纖。腳耗銀三錢五分七釐二毫四絲一忽四微四纖,除荒銀二分六釐五毫九絲三忽八微二纖,實徵銀三錢三分六毫四絲七忽六微二纖。

過江湖銀一百八十三兩一錢三分四釐四毫二絲九忽,除荒銀六十三兩五錢四分一釐二絲九忽,實徵銀一百一十九兩五錢九分三釐四毫。《原編》《過江湖》銀三百一十一兩六錢二分九釐五毫二絲。內除先抵宗祿銀一百二十八兩四錢九分五釐九絲一忽,今改兵餉外,實存前數。

協濟各衛所漕運旗軍月糧倉米銀三百七十四兩三錢一釐三毫八絲。除荒銀六十四兩七錢五分二釐一毫七絲五忽二微九纖,實徵銀三百九兩五錢四分九釐二毫四忽七微一纖。淺船料價銀二百六十三兩六錢,除逃亡銀七十五兩四錢三分四釐一毫一絲七忽,實徵銀一百八十八兩一錢六分五釐八毫八絲三忽。以上隨漕項下,共銀三千六百八十一兩八錢二分四釐三毫七絲三忽四微四纖。內除荒亡銀五百七十二兩一錢八分三釐九毫五絲五忽四微三纖,實徵銀三千一百九兩六錢四分四毫一絲八忽一纖。

《奉新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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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色起運兌軍儹運正副腳耗米:

淮安倉改兌正副腳耗

以上本色漕糧共米二萬二千七百一十六石五斗四升二合八勺五抄。

隨漕各款銀數

以上「隨漕」 項下共銀二千八百三十五兩五錢五分五釐八毫五絲六忽。

兌運儹運正米一萬五百十七石九斗五升,副米五千五百七十四石五斗一升三合五勺,腳耗米一千一百四石三斗八升四合七勺五抄三六,輕齎銀一千八百九十三兩二錢三分一釐,蘆蓆、板木銀七十六兩一錢七分一釐,共腳銀一十一兩八錢一分六釐四毫一絲二忽,過江湖銀八百六十二兩四錢七分一釐九毫淮安倉改兌正米三千三百七十五石九斗六升,副米一千七百八十九石二斗五升八合八勺,腳耗米三百五十四石四斗七升五合八勺。內二升折銀三十三兩七錢五分九釐,蘆蓆銀一十九兩一錢三分一釐五毫六絲,腳耗銀三錢一分七釐三毫四絲七忽,過江湖銀二百七十六兩八錢二分八釐七毫二絲。

南京倉、并舊例改解本色正米、九千三百二十三石二斗七升。副米、三千三百五十六石三斗七升七合二勺。船驢腳費銀、四百六十九兩二錢一釐五毫

載批解部銀二百三十五兩七錢四分一釐一毫,舊例派剩仍解太倉米五百五十四石八斗六升,該銀三百三十二兩九錢一分六釐,腳耗銀九兩三錢二分一釐六毫四絲八忽。

《靖安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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兌軍正米三千三百一十四石二斗九升,淮安倉正米一千四十四石五斗八升。

南京倉、正米、二千二百九石五斗二升

南京舊例派剩折色米、五百五十九石三斗六升

《武寧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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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色起運漕糧兌軍儹運正米六千四百六十四石八斗九升,除荒米六十一石三斗八升三合九勺四抄,實徵米六千四百三石五斗六合。副米三千四百二十六石三斗九升一合七勺,除荒米三十二石五斗三升三合四勺九抄,實徵米三千三百九十三石八斗五升八合二勺一抄。腳耗米六百七十八石八斗一升三合四勺五抄,除荒米六石四斗四升五合二勺七抄,實徵米六百七十二石三斗六升八合一勺八抄;淮安倉改兌正米二千七十五石一斗一升,除荒米一十九石七斗三合一勺一抄,實徵米二千五十五石四斗六合八勺九抄;副米一千九十九石八斗八合三勺,除荒米十石四斗四升二合六勺五抄,實徵米一千八十九石三斗六升五合六勺五抄;腳耗米二百一十七石八斗八升六合五勺五抄;除荒米二石六升八合八勺三抄,實徵米二百一十五石八斗一升七合七勺二抄。

考證

隨漕各項銀數

兌軍三六輕齎銀一千一百六十三兩六錢八分二毫,除荒銀一十一兩四分九釐一毫九忽二微,實徵銀一千一百五十二兩六錢三分一釐九絲八微。蘆蓆板木銀四十六兩八錢二分三毫八絲,除荒銀四錢四分六釐一毫八絲九忽一微一纖,實徵銀四十六兩三錢七分四釐一毫九絲八微九纖。腳耗銀七兩二錢六分三釐三忽四微八纖。除荒銀六分八釐九毫七絲一忽七微九纖,實徵銀七兩一錢九分四釐三絲一忽六微九纖。《過江湖》銀三百一十一兩五錢三分四釐六毫八絲,除荒銀九十三兩八錢一分五釐四毫八絲,實徵銀二百一十七兩七錢一分九釐二毫。《原編》銀五百三十兩一錢二分九毫八絲。內除先抵宗祿銀二百一十八兩五錢八分六釐三毫,今改兵餉外,實存前數:淮安倉二升折銀二十兩七錢五分一釐一毫,除荒銀一錢九分七釐三絲一忽一微,實徵銀二十兩五錢五分四釐六絲八忽九微;蘆蓆銀一十一兩七錢五分九釐六毫五絲,除荒銀一錢一分一釐六毫五絲九忽一微,實徵銀一十一兩六錢四分七釐九毫九絲八微五纖。腳耗銀一錢九分五釐六絲四忽五微,除荒銀一釐八毫五絲二忽一微四纖,實徵銀一錢九分三釐二毫一絲二忽三微六纖。《過江湖》銀九十九兩九錢九分六釐八毫六絲五忽,除荒銀三十兩一錢一分三釐六絲五忽,實徵銀六十九兩八錢八分三釐八毫《原編》「一百七十兩一錢五分九釐二絲」 ,內除先裁抵祿銀七十兩一錢六分二釐一毫五絲五忽,今改兵餉外,實存前數:淺船料價銀五十兩,除逃亡銀一兩九錢九分九釐二毫,實徵銀四十八兩八毫。

《寧州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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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色起運漕糧兌軍儹運正米八千一百八十一石三升,除荒米四百九十八石九斗四升九合六勺五抄,實徵米七千六百八十二石八升三勺五抄。副米四千三百三十五石九斗四升五合九勺,除荒米二百六十四石四斗四升三合三勺一抄,實徵米四千七十一石五斗二合五勺九抄。腳耗米八百五十九石八合一勺五抄,除荒米五十二石三斗八升九合七勺五抄,實徵米八百六石六斗一升八合四勺。淮安倉改兌正米二千六百二十五石九斗六升,除荒米一百六十石一斗五升三合六勺五抄,實徵米二千四百六十五石八斗六合三勺五抄;副米一千三百九十一石七斗五升八合八勺,除荒米八十四石八斗八升一合四勺三抄,實徵米一千三百六石八斗七升七合三勺七抄。腳耗米二百七十五石七斗二升五合八勺,除荒米一十六石八斗一升六合二勺,實徵米二百五十八石九斗九合六勺。

隨漕各項銀數

兌軍三六輕齎銀一千四百七十二兩五錢八分五釐四毫,除荒銀八十九兩八錢一分九毫三絲七忽,實徵銀一千三百八十二兩七錢七分四釐四毫六絲三忽。蘆蓆板木銀五十九兩二錢四分七釐,除荒銀三兩六錢一分三釐三毫七絲四忽一微,實徵銀五十五兩六錢三分三釐六毫二絲五忽九微。《腳耗》銀九兩一錢九分九毫九絲四忽四微,除荒銀五錢六分五毫四絲五忽八微七纖,實徵銀八兩六錢三分四毫四絲八忽五微三纖。《過江湖》銀三百九十四兩二錢三分三釐二毫四絲五忽,除荒銀一百三十三兩四分二釐五毫四絲五忽,實徵銀二百六十一兩一錢九分七毫。原編銀六百七十兩八錢四分四釐四毫六絲。內除先裁抵宗祿銀二百七十六兩六錢一分一釐二毫一絲五忽,今改兵餉銀外,實存前數:淮安倉二升折銀二十六兩二錢五分九釐六毫。除荒銀一兩六錢一釐五毫三絲六忽五微,實徵銀二十四兩六錢五分八釐六絲三忽五微。蘆蓆銀一十四兩八錢八分一釐四毫,除荒銀九錢七釐六毫七絲五忽四微一纖,實徵銀一十三兩九錢七分三釐七毫二絲四忽五微九纖。《腳耗》銀二錢四分六釐八毫四絲六忽,除荒銀一分五釐五絲五忽二微七纖,實徵銀二錢三分一釐七毫九絲七微三纖。《過江湖》銀一百二十六兩五錢四分一釐六毫一絲三忽,除荒銀四十二兩七錢四釐二毫一絲三忽,實徵銀八十三兩八錢三分七釐四毫。《原編》銀二百一十五兩三錢二分八釐七毫二絲。內除先裁抵祿銀八十八兩

七錢八分七釐一毫七忽。今改抵兵餉外,實存前數淺船料價銀二百四十兩。

南昌府風俗考        府志[编辑]

本府

《晉書》:「人士並好經學,諷誦之聲,有若齊魯。」 《豫章記》「人尚清淨之教,重於隱遁。」

《隋書》:「君子善居室,小人勤耕稼,少爭訟而尚歌舞。」

《通典藝文》,「儒術為盛。雖閭閻賤品,而處力役之際,吟詠不輟。」

《宋史》:「永嘉東遷,衣冠萃止後,文物頗盛。其俗性悍而急,尤好爭訟。」

黃廷堅賦:「處士有岩穴之雍容,文章有江山之秀發。」

《虞集頌》:「其人衣冠,其食稼穡。詩書藝文,棟宇布帛。」

《續豫章志》:「禨鬼之俗,習而未變,凡有疾病,多聽於巫門設符籙術,行禁架。」

《弘治志》:「禮義之俗,不因時變,學者率以重吏輕儒為恥。」

丁芝翰,圖經志士解經傳,雅學績文而真知實踐者,亦屢屢有之。俗尚清雅,崇儒好客。村落細民,皆勤於稼穡、敏於役作,秉尊上孝弟之心。然尚氣大過,小忿輒至鬥訟。

萬恭說「南昌、新豐進,厚於弦誦,薄於蓋藏。寧武、奉靖饒於山澤,儉於科制。」

喻均志《詩》《書》禮樂攸萃,蟬冕章黻,儷古鄒魯舊志。士矜義概,人絕繁華,有齊、魯、唐、魏之遺風。縉紳先生,競自標置,恥謁有司,閭左無大豪,市里無游食。

南昌縣

《圖經志》:「平疇沃壤,俗勤於稼穡,薄自奉,務儲積。舊志」 :「士夷人淳詩書之聲。四封相接,士夫惜名節,恥干謁。鄰居有貴顯者,或終身未嘗往來,仕苟貪婪,轉相唾罵。偶會多不為禮。雖屠人牧豎,亦知揖讓,而道經傳之語。但地狹民稠,多食於四方,所居成市。」

新建縣

《圖經志》:「西山秀鬱,代生聞人。村落細民稼穡之隙,亦遣子弟入學,禮義之風,優於他邑。」

人性剛峭,土產頗饒,鮮事商賈。

《趙秉忠圖說》:「厭原奇麗,雙江匯環。都邑雄觀,盡在茲邑。圩田既興,菑畬攸塈。乾溢豐歉,氓命縣線。」

豐城縣

《舊志》:「士行篤於儒業,擢高科、登膴仕者,聯鑣接武,無曠土,無遊民。」

《喻均志》世族櫛比,漸於禮教,士之矕文蜚藻,猶有龍光斗牛之氣,至於鴻鉅之業,後先相望。《進賢縣》。

《前志圖說》,「民率忠樸,士高節概,風候近馴,金矢鮮入。」

萬恭說:「西南多文而顯,東北多獷而悍。」

奉新縣

《舊志》:「君子善居室,小人勤稼穡。」

酷信「風水」 ,尊崇浮屠。婚姻尚奩具炊爨,喜分析群書備考。士杰而秀,民悍而爭,土瘠地狹,胼𦙆不給,多持空囊而走四方。

《縣志》「風聲氣息,多近吳越。農務耕桑,民業商賈。庠校之士,勤經史而重科名,閭里之學,習詩書而敦禮儀。」

靖安縣

《圖經志》:「縣雖僻小,而山深谷窮,其俗朴厚而勤耕織,士尚雅素不競,有朱陳村之俗焉。」

《弘治志》:「不尚浮靡,不作商賈,多好學。」

武寧縣

《圖經志》:「男勤稼穡,女務蠶績,有淳古之風。」 萬恭說:「槿廬繩樞,以耒耜機杼長養。」

寧州

舊志:寧去郡最遠,治在山谷間。其民雖勤力作而靳施與,告訐詐偽,瞬息百端,最號難治。《明志》:「居市井者多文雅,處田里者無囂訟。而士之養於學者,頗知科第之榮。風俗之移,將駸駸乎與中州並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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