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第0942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方輿彙編 第九百四十二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九百四十二卷目錄
杭州府部彙考八
杭州府學校考〈書院社學附〉
職方典第九百四十二卷
杭州府部彙考八
[编辑]杭州府學校考〈書院社學附〉府縣志合載
[编辑]本府。〈錢塘、仁和二縣附郭。〉
杭州府儒學 舊在通越門外鳳凰山右,莫詳創始。宋紹興元年,徙建湧金門內凌家橋西慧安寺故基。二十六年,高宗又御製諸像贊,刻石太學,仍賜刻本於諸學,校自為序。嘉定九年,教授袁肅、黃灝病廟學湫隘,請於朝,乃拓而大之,楊簡為記。理宗時,御製《伏羲以來道統十三贊》,刻石於郡學,附石經之末。紹定四年,府尹余天錫增置學田以贍生徒,司業周端朝為「記。」 淳祐八年,安撫趙與𥲅重建廟學,增置學廩。元至正十年,守寶哥又新之。十二年,燬於寇。十三年,總管帖睦列思乃飭材重建,購禮佛寺地,展櫺星門於南,規制恢廓,視昔為備。江浙儒學提舉王大本為《記》。二十二年,復燬。二十三年,守夏思忠盡購禮佛寺基,南北二百步,東西一百六十步,新之。明洪武二年,頒行臥碑,甃明倫堂。八年,重建廟學。永樂間,建尊經閣,彙藏頒賜諸書。十七年,廟學燬於火。宣德二年,巡按浙江監察御史海虞吳訥跋《宋高宗御製像贊》。三年,巡視大理寺卿吉水熊概重建廟學。正統間,左布政使孫原貞、按察使軒輗,協同寮寀,鼎新廟學。未幾遷去,按察使陳璇卒成之。成化二十一年,郡守張縉又加修葺,大理卿仁和夏時正為「記。」 弘治六年,鎮守太監張慶以尊經閣歲久傾圮,屬縉重修之,甃宋高宗御製《贊》,并李伯時所繪像於閣之北壁。十年,立科目題名碑於櫺星門之外,翰林院學士新安程敏政為記。是年,巡按御史吳一貫拓學宮南路。十三年,鎮守太監麥秀、巡按監察御史鄧璋、清軍監察御史任文獻協新廟祀。十八年,巡按御史車梁重新廟學。正德十二年,巡按監察御史宋廷佐檄知府留志淑遷仁和縣學石經於戟門外兩偏,道統十三贊於尊經閣下。是年,提學副使劉瑞請廷佐以刑金購書,藏尊經閣。瑞又隸書《大學聖經》一章於明倫堂座後門上。志淑命工刻之,今廢。嘉靖四年,巡撫應天右都御史廬陵陳鳳梧製《道統十五贊》。八年,詔建敬一亭,貯御製《敬一箴》,宋儒程頤視聽言動四箴註及《心箴註》。九年,始奉制易大成殿曰
先師廟,建啟聖祠,釐正祀典。十年,勒御製正《祀典》。
說暨《申說聖諭》於石樹戟門左右。十五年,左布政使任忠以展謁時,諸司輿從直廟門,行非禮,出官帑二百餘金,購民居地,闢為便道,今稱新路。二十二年,按察僉事劉望之書「大魁」 字於石,樹於泮宮坊西直之南,知府陳仕賢亭覆之。四十五年,提學副使屠羲英始建敬一亭於廟後,移置御製諸《箴》石於中。萬曆二年,提學副使滕伯輪改三司廳為「名宦祠。」 三年,教授陳文炅改土神文昌侯祠於義路之左,以祠舊在戟門之東,僻陋故也。是年,學西偏民居火,延文明樓,府縣師生候廳俱毀。郡守吳自新請於撫按藩臬諸司重建,稍撤民居而遠之,規制更為弘麗。萬曆二十三年,提學僉事伍袁萃增置學田,令有「司廣開墾,以為學宮永業。」 二十四年,巡撫都御史劉元霖命郡守季東魯重修。四十年,巡撫都御史高舉重修。崇禎十年,巡撫喻思恂、巡按御史趙繼鼎、張任學暨諸司重修廟學。崇禎十二年,巡撫熊奮渭重修明倫堂。
皇清順治五年,巡撫諸司蠲金修葺廟及兩廡櫺星。
門明倫堂鼓樓,提學僉事李際期為記。十五年,總督兵部尚書李率泰、巡撫都御史陳應泰、巡按御史王元曦重修,提學僉事谷應泰為記。康熙十七年,巡撫都御史陳秉直捐貲重修。
文廟。二十二年,教授章潤奇同訓導重建文昌祠。
初,文昌祠在戟門之東北。康熙十二年毀,今復建於櫺星門之東。二十三年,知府顧岱捐修兩廡。二十四年,巡撫都察院趙士麟捐貲,委本府通判宋德深監修正殿、明倫堂,並重造兩廡。廟門華敞巨麗,倍加於昔。康熙二十三年,知府李
鐸重修。中為大殿,前露臺,環以石欄。左右兩廡。前戟門。門外二翼亭,左為名宦祠,右為鄉賢祠,中為泮池,跨以石梁。旁列石《經》,覆以長廊,今廢。前石柱櫺星門。門之外,東為義路,西為禮門,左右列科目題名。至明萬曆年,止闢路碑亭,今亭無。亭北為杏壇,中為神道,樹綽楔,題曰「泮宮。」 直南之西為魁亭。路折而東,為三司、府、縣師生諸廳,今止司、道、府二廳存。外為文明樓,廟東北為啟聖公祠,西為神廚。敬一亭在廟之後。祠南為神器庫,為肅雍廳,為齋宿所、為名宦祠,為應魁樓,為文昌閣、為土地祠。廟之西為宰牲所。西北為鄉賢祠,今亦廢。號舍之前為明倫堂,翼以四齋:東曰「體仁」 、曰「利物」 ,西曰「嘉會」 、曰「貞固。」 東齋之「上為書籍。」
錢塘縣儒學 。宋附臨安府學。紹興間,始建廟於長生老人橋西。嘉熙四年,府尹趙與懽拓大其址,葺廟建學,潼川吳泳為記。元至正十二年,毀於兵。明洪武三年,知縣邵復亨以舊學湫隘,購地佑聖觀西。其地舊有奉老氏堂一十二楹,頗極高敞,遂改以建學。訓導楊明實贊成之。九年,分巡浙西僉事潘繼祖以其簡陋,不稱崇祀,命知縣王益德改建殿學、門廡、庖湢諸制略具。宣德間重建。正統初,增建生徒號舍。景泰五年,按察使陳璇率諸寮寀協修廟學,易櫺星門以石柱,重置殿廡神位。南京吏部尚書蕭山魏驥為記。弘治三年,按察使于大節、提學副使吳伯道協命修葺學宮,因立科第題名石。翰林修撰邑人李旻為記。嘉靖三十年知府孫孟、四十二年提學副使屠羲英繼飾廟學。萬曆二年廟毀,訓導黃金粲、潘林芳白於提學副使滕伯輪,并啟聖祠、明倫堂皆一新之。雲南布政使邑人陳善為記。二十四年,知縣湯沐建文昌閣。二十八年,知縣陳英建第一流芳坊。三十二年,知縣朱光祚建尊經閣,并增宅舍。金學曾為《記》。三十五年,知縣聶心湯重建。
先師廟。崇禎十三年,廟又壞,巡鹽監察御史梁雲
構,又重修,翰林院編修邑人吳太沖為《記》。十七年知縣顧咸建,移建啟聖宮於尊經閣基
皇清順治十三年,火藥局災,延儒學焚燬。十五年提。
學谷應泰重,建廟新。兩廡。先賢先儒位,今學制中。為
先師廟左右兩廡前為戟門。兩翼為「敬一亭」 及明
御製亭:啟聖祠在明倫堂之北。廟後為明倫堂,翼以二齋:曰進德,曰修業。庖湢在堂之東。倉庾、神庫在廟之西。教諭廨宇在廟之東。訓導廨宇在明倫堂東北。一在明倫堂西,今廢。土地廟在廟之東北。康熙二十四年,諸生共捐貲建石坊,題曰:「宮牆第一。」 在大門外之右。其餘規制俱同仁和。
虎林書院 在錢塘縣撫院舊府,萬曆三十七年,浙江巡撫甘士价建,錢塘知縣聶心湯為《記》。天真書院 在錢塘天真山,祀王文成,行人薛侃等建。
崇文書院 即紫陽書院。明萬曆間,巡鹽御史葉永盛建,諸生吳憲襄其事,浙西鹽商子弟入泮,由永盛始。崇禎間,歙諸生胡德兆重修。敬一書院 在西湖孤山。康熙二十四年,巡撫趙士麟每月朔會官紳師儒親講學於此。學田 :宋理宗紹定四年,府尹余天錫增置學田,以贍生徒,司業司端朝為《記》。
仁和縣儒學 。宋時附臨安府學。紹興三年,縣令孫廷〈《舊志》作「延。」 〉直始建廟於縣治東觀橋之北。嘉定五年,令姚師虎始建學於廟左。八年,令趙希言創齋四,曰教文、教行、教忠、「教信。」嘉熙四年,尹趙與懽遷縣簿廨,以廣學基。淳祐九年,令李從重建廟學。元因之。至元中,教諭余志賢改建。至正間燬。明洪武三年,知縣徐珪重建,仍闢射圃,建觀德亭。十一年,教諭沈尊、訓導卜埜、瞿祐病廟學卑隘,言於守,因元遺西湖書院改建之。院在前洋街,故宋太學堂名,彝訓易之曰「明倫。」天順三年,巡按御史閻鼐等以其逼近臬司,請以廟學舊材,徙建府學之右,本貢院舊基也。在錢塘縣太平坊。南京吏部尚書蕭山魏驥為記。成化十七年,巡撫藩臬諸司以廟學就圮,令郡同知李果修葺,大理卿夏時正為記。正德十三年,郡守留志淑、嘉靖四年,知縣李義壯繼修,御史粘燦為記。二十四年,知縣程良重立《科第題名》石於明倫堂西北隅,南京兵部郎中、邑人張洽為記。二十七年,教諭陳助以廟宇傾圮,言於郡守嚴寬為請,巡撫諸司鼎新之。監察御史錢塘童漢臣為記。萬曆元年,知府徐淵、知縣張譽重
建明倫堂,南京右通政邑人馬三才為「記。」 四年,知縣梁鵬重修葺之,改建學門,布政使錢塘縣陳善為《記》。
皇清順治八年,督、撫、藩臬諸司重修廟學,委訓導劉
養元鳩工修葺明倫堂五楹、戟門三楹、櫺星門三楹、學門一座,東西兩廡各七楹,煥然改觀。先是學之大門迫近西城,提學僉事谷應泰用形家言,移向東首,權由府學出入,自此科名日盛。康熙八年,教諭鄒鐄以廟學復圮,與諸生邵泰鄉共圖鳩工,飭材構殿,餘工未竣。二十四年,泰卿之子遠平官學士假歸,因巡撫都察院趙士麟捐貲,委府倅宋德深監修廟學,乃遵先志,捐千金襄之。遂重建明倫堂,并修葺殿廡、祠閣,而廟學為之一新,為宮牆之冠。今學制,中為廟五楹,東西兩廡各七楹。前為戟門,兩翼為「敬一亭及御製亭。廟東北為啟聖祠三楹,東西廡各二楹。外為門。廟後為明倫堂,東偏為祭器庫,西偏」 為架閣庫,東西兩齋:曰正心堂,曰誠意堂,左右為名宦祠、鄉賢祠。臥碑一座,在堂之東。有舊科目題名碑,教諭劉煥撰「記」 、「遷廟學碑」 ,尚書魏驥撰「記」 、重修儒學碑,大理卿夏時正撰「記」 、重修儒學明倫堂碑,御史粘燦撰「記」 、重建科目題名碑,進士張洽撰「記」 、「學田碑」 ,知縣劉洪謨撰「記」 ,俱在堂之西。又東北為文昌祠,為土地祠。倉庫在堂之東偏,饌堂、庖湢在廟西。西外為儒學門,去學門六十步,立石坊額。「仁和縣儒學。」 又西百步,亦立坊額如之。學門舊對西城,雉堞在廟之右。青烏家言不利士子科名。順治八年,提學僉事谷應泰檄教諭塞其門,改從廟左,由郡學進路,自後每榜多獲雋者。
萬松書院 在仁和鳳山門外西嶺。弘治十一年,浙江右布政周木建,王守仁有《記》。
社學 十所在東西壁,凡二。一在二圖,一在三圖,皆舊建。在東里凡三。一在三圖、一在四圖,皆舊建。一在二圖,以月塘寺改建在平安,凡二:一在二圖,舊建。一在五圖,真濟院右偏屋改建。一在羲和,一圖以唐侯廟改建;一在羲、同安谷,二圖以晉安堂改建;一在似蘭,三圖撤東嶽廟、行濟宮舊材改建。今存者六,廢者四。
學田 :萬曆二十三年,提學僉事伍袁萃增置學田,令有司廣開墾,以為學宮,永業、仁和,共田地四百七十四畝有奇。知縣豫章劉洪漢為《記》。四十四年,按察司清軍驛傳僉事何,增學田四十畝,以給貧生,勒碑置學,共五百一十二畝一分二釐零。學地一百二十四畝六分零,每年額徵銀一百六十六兩五錢六分三釐。
外縣
海寧縣儒學 舊在縣治東南半里,後遷縣西。當宋南渡,杭被兵毀,撤其材作州署,而學以廢。紹興五年,令刁雝撤老氏葆真宮材,重建于縣治之東南故學基。晉陵吳珵為記。淳熙四年,令魏伯恂拓而廣之,鑿泮池,建橋。又即學東序闢堂肖像,列宋三君子祠而祀之。嘉泰四年,令沈紡重建廟學。學之堂,取舊名「明倫」 揭之,鍾必萬為《記》。淳祐中,令范慶重修。寶祐二年,令施濆建藏書屋。元元貞元年,陞縣為州,改州學。大德初,知州高源、七年,張珪、忽都、賈鍔相繼改作之,訓導陳登為記。至大二年,陳登建學倉四間。至正六年,知州何濛重修廟學。教授王景順構高明軒。十二年,教授朱鸞又修廟學。十九年,邑人賈用中捐私田百畝贍學,夏泰為記。明洪武二年,改州為縣,仍為縣學。三年,知縣王忠闢射圃。七年,知縣朱洛大修廟學,建觀、射亭。九年,知縣黃守政重建齋舍。永樂十五年,知縣盧質中修。時守禦千戶湯玉、教諭顧逵、訓導舒申、宋珩實勷之。正統三年,知縣伍服重修。成化四年冬,訓導戴琰請於督學使者劉釪,度地量材,徙儀門為外門,徙外門于殿西,為文昌祠,徙宰牲廚於西之隙地,徙興賢、毓秀二坊於東西,以廣其基,此因其舊也。以儀門鑿泮池,甃以石,跨以橋,護以欄,立坊于其前,曰「泮宮。」 復鑿小池于饌堂之東,以洩池水,此創其新也。訓導達穎為《記》。正德三年,教諭朱泰以泮池左逼民居,買東地,拓而方廣之,四周甃以石。七年,郡守梁材按部修學,籍曠役銀若干,命縣令易蓁、學諭蔡祐、司訓王鸞、王亨共成之。董其役者,縣丞周必復。先西廡,次東廡,次櫺星門,次碑亭。又以餘資為三石,表于池之南:中曰「泮宮」 ,左曰《騰蛟》,右曰《起鳳》。既而新令曹珪調自桐廬至,用成厥功,益所未備。正德十二年教諭侯泰請於提學副使劉瑞,建名宦、鄉賢二祠,太僕卿仁和邵銳為《名宦祠記》。給事
中,邑人許相卿為《鄉賢祠記》。嘉靖十年,知縣胡堯時建啟聖祠、尊經閣、饌堂。四十二年,知縣殷登瀛置學田四百九十畝以贍士,邑人董鯤為記。四十四年,知縣許天贈以歲久不葺,寖就傾圮,乃出官帑修建。凡殿堂齋舍以及門廡,靡不次第改觀,亦鯤為記。萬曆初,學宮圮,教諭張學易重建。二十七年,杭州通判張汝賢捐俸三百金,以次勸助,重新「尊經閣。」 蘭江柳希點為「記。」 天啟六年,教諭趙維寰重建衙齋,盡撤其舊而新之。
皇清順治十年,知縣秦《嘉系》教諭陸熙運、訓導李芳
穎,重加修葺,增飾如新,督學僉事張安茂為記。康熙八年,教諭金昌尹修尊經閣。康熙十五年,知縣許三禮、教諭謝三聘修「啟聖祠。」 今學制中為
先師廟前戟門外櫺星門。「啟聖祠」 在廟後,神器庫。
神廚在戟門外之東。宰牲所在戟門外之西。學在廟東。前為明倫堂,東西二齋,曰「尊德」 ,曰「樂道。」 庭鑿一泮池,跨以石梁。堂左為名宦、鄉賢二祠,祠後為土地神祠,堂右為饌堂、庖湢、庾廩在饌堂東。堂後為「敬一亭」 ,又為尊經閣。教諭廨在尊經閣左。訓導廨一在明倫堂東,一在啟聖祠後。閣三層,極高爽。最上層以望海觀濤,奇暢勢險,稍不修葺輒壞。遇狂風驟雨,水從閣上下注。今為重簷複閣,罘罳欄楯。南面大海,龕、赭諸山拱峙於前,一望蒼茫,可數百里。三方村市在指顧間。邑中少樓閣,斯為傑出。
射圃 在惠康橋東北。舊在學南,明初徙,今廢。社學 二所,一在學東,一在學西。
學田 原額田地共五百三十一畝九分零。丈量後實五百十四畝一分零,實徵稅銀二百二兩八錢六分有奇。以上田不知始自何時,疑即
《郡志》所謂明嘉靖四十二年邑令殷登瀛所置
[编辑]者,但《志》言四百九十畝,與前數差異。明萬曆二十六年,增援例納監捐入田共二百十畝,租二百一十石,內本色五十石,折色一百六十石,每石折銀三錢五分,共銀五十六兩。學道洪批二十七年分起徵。萬曆三十六年,又續增田地共一十二畝,租銀共五兩零五分。
富陽縣儒學 在治東。唐武德七年建學在今學東,景雲二年重修。廣明中燬於兵,永泰元年,令崔仕元重建。宋景祐二年,令陳執禮始建廟,錢鑰為《記》。紹興十五年,令徐端輔重新之,教授陶紡為記。淳熙中,令麋師旦、沈梠相繼重修,自為記。紹熙三年,令胡公整聖賢像,涿郡趙師烜為記。嘉泰中,令范之柔拓其基。嘉定中,令程珌修大成殿,繪兩廡先賢像,廣講堂、稽古閣,鑿方池,築石橋,重甃學前逵路一百二十八丈,直至縣治。十六年,知縣李彌高重修廟學。元至正末燬於兵,址為城之濠塹。明洪武元年,知縣楊敬重建今處。十年,知縣孟斌建兩廡堂舍,闢射圃。三十年,知縣吳蒙開泮池,搆廨宇。教諭蔡海作《文卷》庫。永樂三年,縣丞汪文立東、西齋。四年,知縣孫觀建戟門。十一年,知縣陶觀修建大成殿、明倫堂、日新齋、東西廡、櫺星門。宣德五年,教諭林時望建廨宇。十年,知縣吳堂重修大成殿,飾聖賢像。教諭陳興建學門,闢學路,修齋舍。景泰間,訓導韓鳳、張寬前後改建廨宇。弘治初,知縣鄧淮移廟學於西。嘉靖九年,杭州府推官劉望之、知縣方舟建議重修,諭德閩人龔用卿為記。十三年,按察僉事焦煜建一鑑樓。十五年,建尊經閣。四十二年,知縣謝中立重修廟學,行人邑人周美為記。隆慶六年,知縣劉汝昭建文明門,刑部郎中邑人章楷為記。萬曆三年,知縣李啟重修廟學,亦周美為記。十一年,知縣管九皋重修,吏部尚書仁和張瀚「為記。」 三十二年,知縣王橋重修廟學。崇禎四年,教諭方國儒重修右廡并櫺星門、《學制》。
「先師廟」 、三間,左右廡各六間,東西庫各一間,儀門
三間:櫺星門三間,明倫堂五間,在正堂後,左進德齋三間,右「修業齋」 三間,左右樂育門各三間,啟聖祠三間,在廟東北。尊經閣三間,在廟東。敬一亭在尊經閣後。射圃在明倫堂東。振文公署在明倫堂後。育英公署兩所在振文署東。十三年,知縣何吾濬重修。明末燬於兵。
皇清康熙二年,知縣朱永盛、教諭方兆日重修。
先師廟建「東西兩廡。」 「名宦、鄉賢祠。」 啟聖祠。三年知
縣徐啟業、教諭虞士彥建明倫堂。九年,知縣牛奐再加修葺。二十年,知縣錢晉錫、教諭趙嗣萬、訓導楊思蟾,重修大成殿,建明倫堂。錢晉錫自為記。今學制中為
先師廟東西兩廡前為戟門、櫺星門內為「泮池神。」
廚、神器庫俱在戟門西。啟聖祠在廟後,學在廟之左。前為明倫堂,東西兩齋,舊曰「志道」 、「依仁」 ,今曰「日新」 、「時習。」 前為儀門,又前為外門。名宦、鄉賢二祠在明倫堂右。堂之後為敬一亭。射圃在亭之東,有亭曰「觀德。」 倉庫在學東南。教諭廨宇在學西,訓導廨宇一在啟聖祠後,今廢。一在祠左。射圃在學宮內偏弦歌之外,所以觀德。
社學 在縣東,即古小學。各鄉塾俱得聽置學田 租若干畝。明洪武中,設於廩餼外,又以賙貧士者。秋登,榖貯縣治西,署曰「儒學倉」 ,今廢。租亦奉裁充餉。
餘杭縣儒學 。宋初但有廟,在縣東擢秀坊內。景德三年,縣令章得一建學,自為記。崇寧間重修。紹興五年,令范仲將以狹隘徙建法喜院故基。淳熙六年,簿范某建門設戟。元初毀。至元四年,達魯花赤也先帖睦邇重修,儒林郎徐一清為記。明洪武三年,知縣胡也速迭兒建廟殿於縣治東故學基。四年,知縣魏本初建齋舍,闢射圃,創庖湢。縣丞韓修爵修明倫堂。九年,知縣梁初撤舊齋為諸生號舍,別建東西兩齋、教官廨宇。十年,知縣王原良建廟學,未完,代去。十六年,知縣史原遠繼建兩廡、戟門、櫺星門及學之堂廡、庖庾。杭州府學教授天台徐一夔為記。永樂五年,知縣林源重建。正統十二年,知縣吳鑑重建饌堂,教諭褚文量、訓導卞經、潘濂徙射圃於學之東。景泰五年,縣丞施善重建櫺星門、大成殿、東西廡、戟門、泮池及堂齋庖庾。天順三年,知縣朱倫重新學廟。成化十四年,僉事錢山闢學門,併拓基址。十九年,縣令尹章建石坊於櫺星門之前。弘治七年,知縣冉繼志改建明倫堂。正德五年,教諭林誠通以巽方缺陷,建青雲樓。六年,知縣彭辨之修號房五間,築周圍牆垣二百五十丈。十一年,縣令喻江修大成殿并門廡、號舍、射圃,建碑亭二座於泮橋。東西石坊三座,其中匾曰「道德宗師」 ,東曰「興賢」 ,西曰「育才。」 十三年,提學副使劉瑞重修廟學,巡按御史吳華重建尊經閣。嘉靖三十年,教諭李鵬舉精《堪輿》,欲復故址,謀於知縣周之寬,遷學於法喜寺基,捐己俸為倡。呈郡守轉白諸司,兩院,咸得請,遂改今學。萬曆三十三年,教諭王琪以廟學傾圮,增修。
皇清順治三年、訓導汪之涵捐資修飾學宮。又請於
督學僉事李際期廣邑泮額,戶部侍郎邑人嚴沆為記。十四年,訓導孫楚如重建明倫堂。十八年,知縣宋士吉重建。
先師廟,修兩廡戟門,又重建名宦祠。今學制中為先師廟,東西兩廡,前戟門,外櫺星門,內為泮池。啟
聖祠為神廚,為宰牲所。廟後為明倫堂,東西兩齋:曰「進德」 ,曰「修業。」 堂後為饌堂,為尊經閣。庖湢在學之東,庾廩在學之西。土地祠在戟門之東。教諭廨宇在學之西。訓導廨宇、射圃在學西,廣六十步,袤一百步。明成化間,徙儒學之東,後復徙於櫺星門之西。正德十年,知縣喻江移於啟聖祠前。
社學 前代八鄉,建三十八所,今無考。明洪武八年開設。嘉靖元年,知縣喻江建一所於府館西。七年,知縣王復建一所於儒學之東。
學田 二十六畝五分一釐,坐落鳳凰山;一十畝七分,坐落烏夫圩,一十五畝五分,坐落謝家壟;學山二百五十九畝,坐落羅坊塢,學地二分。以上田產俱額「碑記。」 萬曆四十一年,副使竇子偁發銀四十二兩贖買田七畝,坐落下湖壩;學山一百畝,坐落龍山門。
臨安縣儒學 。宋咸平三年建於縣治西,後徙縣城南。紹興十六年,令王傳重建,尚書孫覿為記。寶祐二年,令王橚重修。景定三年,令家之巽建師善堂。元至正末,燬於兵。明洪武元年,知縣袁思謙建廟殿及兩廡齋。八年,知縣賈鵬程建戟門、櫺星門、明倫堂及射圃。九年,知縣李宗本、縣丞聶源相繼重修,徐一夔為記。洪熙元年,主簿張昇重建廟殿,修兩廡戟門。正統五年,縣丞程原慶重建明倫堂。景泰二年,知縣李素重建櫺星門,易以石柱。天順間,知縣唐子昌修葺。弘治十二年,知縣王翔鳳重建大成殿。正德中,知縣王正宗修葺兩廡齋號,建綽楔二,曰「騰蛟」 ,曰「起鳳。」 嘉靖間,知縣賡瑜闢學前路,建明宦、鄉賢二祠,明末圮。
皇清順治間,知縣戴昇祚重修。
文廟、啟聖祠「兩廡」 、鄉賢及名宦二祠。明倫堂、尊經
閣,紳士刻像祀之。康熙九年,教諭孫振重修文昌閣,濬泮池。今學制中為
先師廟東西兩廡,前為戟門,為櫺星門。啟聖祠在先師廟左。神器庫、神廚、宰牲所俱在學東。「鄉賢祠」
在戟門左。名宦祠在戟門右。廟後為明倫堂。齋二:曰「進德」 ,曰「修業。」 後為饌堂。庖湢在堂之左。倉、庾、架閣庫在堂之右。教諭廨宇在櫺星門西,訓導廨宇在櫺星門外。射圃在泮池南。計地二畝八分八釐零。
社學 在治西二百步,今廢。地八分四釐,東青山,西金岫,南讓畔,北泥馬各地。就常平倉廳教讀。
學田 一、八分七釐五毫;一六分二釐二毫;一二分五釐九毫;一一分一毫;一一分三釐八毫;一三分三釐一毫;一八分一釐一五分一釐一一分二釐零一六分四釐八毫;一一釐二毫;一六分五釐六毫,俱坐木公山;一、一畝八分七釐五毫。坐雙林山前;一、一畝坐落大畈;一、七分一釐九毫;一五分,俱坐長竿坂;一、一畝七分,一一畝七分,俱坐文昌閣後,一、二畝坐西洲畈一、七分坐竇川一,五分五釐,一五分五釐,俱坐寺塢一,店屋四間,坐虹橋上。每年納銀貯學。
於潛縣
儒學 舊在縣南二里。宋崇寧間,遷縣北攀龍坊。紹興十六年,令何佾重修。嘉泰四年,令胡衛建藏書閣。寶慶初,令方熙重建廟學。咸淳五年,邑人禮部侍郎趙景緯捐資重建,令李仲熊贊成之。德祐間,令趙時祝重新之。元至正十二年,主簿李霖重建明倫堂,吳度為《記》。二十九年,江浙行省參知政事董摶霄修葺。大德元年燬於兵。明洪武二年,知縣梁誠重建於縣西叢桂坊。十年,縣丞趙義病其隘陋,遷於攀龍坊之右。弘治十六年,知縣稽鋼重建。嘉靖十五年,學宮壞,教諭陳鐸請於提學僉事徐階,復遷攀龍坊故址,訓導婺源汪心為《記》。二十六年,署縣事衛、經歷濮傚建青雲樓為外門。二十七年,教諭夏汝礪徙樓於堂北,知縣汪石川更名曰「尊經閣」 ,自為記。二十八年,按察司僉事謝體升移名宦、鄉賢二祠於廢學基,訓導黃珦為記。萬曆四十一年,御史李邦華遷學於金鵝山綠筠軒下。天啟間,裁西齋。崇禎間,知縣金性和遷啟聖祠於西齋故址。
皇清康熙二年,教諭屠壽徵建「明倫堂。」八年,署縣事。
餘杭縣丞林增高,九年,知縣趙之珩移學基於右,學訓王之皋為「記。」 今學制中為
先師廟左右兩廡前戟門,又前為櫺星門,西為「宰」
牲所為「啟聖祠。」 東為明倫堂,兩齋曰「日新」 、曰「時習。」 堂後為尊經閣、鄉賢、名宦二祠在戟門西。東為教諭廨宇。康熙四年裁,諭留訓訓居諭宅後復設訓導廨宇於教諭廨宇之前。
射圃 在舊學基
小學 在縣治西一里。嘉靖間廢。萬曆二十九年,因移正學基隘,奉憲將基互換與民間社學 ,散在坊市村落,減增不一,今皆廢。學田 一十五畝零,地一十九畝零。萬曆九年,知府劉清追沒入徐保義欺隱田以贍學舍。外有店屋四間,每歲租銀四兩。洪忠恕助田五畝七分,金鳳騰助田一畝八分,為師生月課茶果之資洪士鍈助田一畝七分,餘田二十四畝。又地七款俱載《學冊》。
新城縣儒學 舊在治東南三十步,唐長壽中建。宋紹興十七年,令陸演重建,邑人孫清為記。乾道中,令耿秉重修。紹熙五年,令劉景修重建,楚州教授錢厚為記。慶元間又修。六年,令唐大本增置學田,邑人干柔為記。端平間,主簿謝寢生又加繕治,自為記。元至元間,尹張德逵重修。至正末,燬於兵。明洪武三年,知縣徐弼重建,知縣李可立繼成之。按《縣志》所書年月如此,而《成化志》以為元年,吳鼎《遷學記》以為「十年。」 今考徐弼以洪武二年始任,焉得元年有建學之事?況弼既建於三年,則所謂十年建學者又不知何據也。徐弼,《通志》一作徐夔,未詳。正統十一年,知縣張杲、教諭陳光,重建明倫堂。景泰三年,杲重建廟廡、戟門、櫺星門、泮池、石梁、神廚、宰牲所、三賢祠。弘治五年,知縣林著重建明倫堂。嘉靖二年,教諭陳希登倡邑民助建櫺星門、戟門、書庫、祭器庫、三賢祠,提學副使何塘為記。五年,邑民助建東西廡、儒學門。十七年,訓導唐堯儒請於巡按御史周汝員,遷學於城北多福院基。兵部員外郎錢塘吳鼎為記。四十四年,郡守毛綱署縣事,通判薛璠暨知縣賡詔增飭廟學,南京工部侍郎邑人方廉為記,又詔自為記。崇禎五年,知縣吳徵芳遷學於城北多福寺基黃山下殿。
廡堂齋、祠閣、戟門,一遵舊制。
皇清康熙八年,訓導盧懋蘊建「繪雲亭。」今學制中,為
先師廟,三間:東西兩廡,凡十四間。前為戟門三間:
又前為櫺星門,門內為泮池。啟聖祠三間在廟左,學在廟之後。前明倫堂三間,東西兩齋:曰進德,曰「修業。」 後為講堂,又後為尊經閣。戟門左為名宦祠,右為鄉賢祠,後為文昌閣、敬一亭內有宋儒《范氏心箴碑》、程子《視聽言動四箴碑》。東南為射圃,教諭廨宇在明倫堂左,訓導廨宇在櫺星門右。石坊二:左鵬摶雲路,右「《鶤化》天池。」 義路。禮門坊在學西首。
社學 在縣署東
學田 八處,地二處,山一處,列後。
施家墩邊田一坵,計一十擔,實稅一畝二分五釐。
陳家隴田一坵,計二擔,實稅二分。
楊家坂田一坵,計一擔,實稅九釐五毫。沙塔頭谷田大小二坵,計五擔,實稅五分。楊梅樹邊谷田大小二坵,計三擔,實稅三分。炭舍邊谷田大小三坵,計一擔八十斤,實稅一分八釐。
門前曬谷田一坵半,計一擔二十斤,實稅一分二釐。
一、買王國贊田一坵,計一擔五十斤,實稅一分八釐八毫。
一、地一塊坐學宮衙後,實稅九分。袁德盛、「德益助。」
一、地一塊,坐學署後。本學盧懋蘊四築牆圍,栽植花木,造繪雲亭三間於上。
黃山一塊係學宮主山
昌化縣儒學 ,建自唐、宋,熙寧中建。
先聖廟在縣東一百步,而學尚未建。元祐中,廟遷。
於鼓樓外,又遷於尉廨西。紹興中,遷於南門內。乾道中,令卞圜復遷於熙寧舊基,稍拓大之。淳熙七年,令錢孜始改卜故饒氏毬場園地,建廟及學。陳居仁為《記》。元至元二十七年,燬於兵,唯藏書閣存。後更藏書閣為尊經閣,亦燬於兵。明洪武初,知縣李質、王剛中相繼重建。十年,知縣李恆以殿宇卑陋,復拓地重建,併新門廡、齋舍。正德十六年,知縣黃昇、嘉靖十六年知縣方鋐前後重加修葺。三十三年,知縣凃勳重建。四十一年,署縣事臨安縣丞李朝陽、教諭王瑁徙建明倫堂於廟之後。隆慶五年,知縣周易重修,教諭王文科為記。萬曆十七年,知縣周洛都重修,學訓陶懋欽為記。三十八年,國子生陳灼捐資重建廟學,知縣吳之瑗為記。
皇清順治九年,知縣李之蕡暨學官單繼周、傅應驥
等,議仍舊址。十一年,知縣周頌孫建「騰蛟」 、《起鳳》二坊。今學制中為
「先師廟。」 左右兩廡。前戟門。門左為「省牲所。」 又前為
櫺星門前為泮池,深丈許,廣二畝餘。左為啟聖祠,東北為敬一亭,亭北為三賢祠。學在廟後,前為明倫堂,堂東西兩廡齋曰「居仁」 、曰「由義。」 東北為尊經閣,閣前為名宦、鄉賢二祠,左為土地祠、文昌祠,後為教諭廨宇,左為訓導廨宇。周圍繚以垣牆,共三百八十堵。
射圃 :在儒學之右。順治五年,知縣李人龍築垣,書額於門。
社學二 :一在府館西,一在下余村。
學田 十二處、地二處、山二處,列後。
「天」 字號田三畝一分二釐六毫,在長沖坂等處。「地」 字號田五畝七分五釐一毫,在里舍塢等處。「元」 字號田二畝一分三釐三毫,在縣邊等處。「宙」 字號田六畝三分二釐五毫,在沖凹裏等處。「洪」 字號田六畝五分一釐一毫,在中坂等處。「豐」 字號田七畝六分八釐四毫,在後葛等處,「日」 字號田六畝七分五釐三毫,在平葛等處。「昃」 字號田七畝四分七釐七毫,在下營板。「辰」 字號田九畝二分七釐六毫,在駝塢等處。「宿」 字號田一畝六分二釐,在高犁等處。
「張」 字號田三畝七分六釐七毫,在卯裡。
「成」 字號田八畝四分六釐九毫,在土龍山腳「龍」 字號田一畝六分三釐四毫,在十都等處。以上共丈毛田七十畝五分二釐六毫。內高督撫置田十畝,林學道置田四畝五分七釐二毫,教諭屈起元置田一畝五分,本邑李廷玉助田一十五畝五分三釐,方天助田六畝六分,吳長壽助田一畝二分,劉武壽助田三畝五分,徐子夔助田六畝,胡五義助田十畝。
《豐》字號地八分六毫;
「辰」 字號地六分九釐;
以上共丈地一畝四分九釐六毫。又田上地一畝九分二釐七毫。
水南塢山一號
徐山塢山一號
以上共山二畝,李廷玉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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