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第1129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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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卷目錄

 漢陽府部彙考三

  漢陽府田賦考二

職方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卷

漢陽府部彙考三[编辑]

漢陽府田賦考二       府志[编辑]

起運

漢陽縣

戶部項下夏稅折色起運解南農桑絹七十一疋二丈二尺五寸六分。每疋正價銀五錢五分,扛銀一錢五分。正扛共銀五十兩二錢二分六釐三毫九絲三忽。原議徵解本色七分折色三分,外加折色京扛銀七錢五分三釐三毫五絲,解官盤費銀七分九釐一毫。原在夏稅桑絲內派,今全徵折色。

秋糧折色起運,此即《金花銀》。

京庫米一千八百三十三石四斗八升四合有零。每石折銀二錢五分,該銀四百五十八兩三錢七分一釐有零。每石原議京扛銀三分,滴珠銀一分,共銀一十八兩三錢三分四釐八毫有零。解費每兩五釐,該銀二兩三錢八分三釐五毫。此項原在官米內派出。

兌軍折色一千石,每石連耗折銀七錢,共銀七百兩。每百兩京扛銀一兩二錢,該銀八兩四錢解官盤費每兩五釐,該銀三兩五錢四分二釐。派剩太倉米五百五十四石九斗,每石折銀六錢,該銀三百三十二兩九錢四分;每百兩京扛銀一兩二錢,該銀三兩九錢九分五釐二毫八絲;解費每兩五釐,該銀一兩六錢八分四釐有零。

《戶口鈔解江南戶口》鈔本折正扛共銀六十三兩八錢有零,帶閏銀二兩一錢二分六釐有零。解官盤費每兩五釐該銀三錢一分九釐有零。此項原在人丁內派。

江南倉:本色正米三千六百六石四斗,每石耗米二斗五升,共米四千五百八石。另正米一石里納船驢腳米一斗五升,該米五百四十石九斗六升。奉文:每石折銀一兩,該銀五百四十兩九錢六分;以二錢給解役,共該銀一百零八兩一錢九分二釐;以八錢充餉,該銀四百三十二兩七錢六分八釐。

《南糧盤費》銀六十兩。

南糧正米一石,本折蘆蓆、貓竹囤頭等銀二分一釐六毫,該銀七十七兩八錢九分八釐二毫四絲。原在秋糧民米內派

部解南糧運官盤費銀一十三兩五錢,原係扣三兩五錢解司,類給總捕通判,餘給本縣捕官。禮部項下北京藥味價銀四兩八錢二分一釐五毫有零。每兩京扛銀四分,該銀一錢九分二釐有零。解費每兩五釐,該銀二分五釐。此項原在《丁糧》內派。

兵部項下江濟水夫七十五名,每名四兩九分五釐,共銀三百七兩一錢二分五釐。每百兩原議京扛銀九錢,該銀二兩七錢六分四釐有奇,解官盤費銀十兩。此項原在民米內派徵。工部項下活鹿四隻,每隻正銀四兩,共銀一十六兩。每兩京扛銀九釐,該銀一錢四分四釐;《天鵝》正銀三兩,每兩京扛銀九釐,該銀二分七釐。以上二項解費每兩五釐,該銀九分五釐九毫。二項原在《丁糧》內派徵。

緞疋,正銀一百八十一兩五錢,扛銀二十七兩五錢;遇閏加正扛銀三十兩四錢。每年帶徵銀一十兩一錢三分三釐有奇。原議京扛每兩九釐,該銀一兩八錢八分一釐。又解官盤費銀每兩五釐,該銀一兩五分四釐四毫。此項銀原在丁糧內派徵。

營繕司料銀二百六十四兩四錢三分八釐七毫。每兩原議京扛銀九釐,該銀二兩三錢七分九釐有奇。原議解官盤費每兩五釐,該銀一兩三錢三分四釐有奇。原在丁糧內派徵。

派剩辰州軍餉米一百三十八石七斗,每石折銀六錢,該銀八十三兩二錢二分。原奉文改抵沅州。額辦屯田司料銀,每兩原議京扛銀九釐,該銀七錢四分九釐。解官盤費,每兩五釐,該銀四錢一分九釐八毫原在秋糧民米內派徵。

白硝、麂皮一百一十張,每張價銀三錢;京扛銀一錢,共銀一百四十二兩五錢;原在「丁糧內派」 ;胖襖、褲鞋九十五副,每副正銀一兩二錢,水腳三錢,共銀一百四十二兩五錢;原在丁糧內派;綾、紗、紙價銀一百四十六兩三錢一分三釐有奇。部文至日方派,不必每年帶徵。

光祿寺項下甲丁庫供應銀二百八十兩。每百兩原議扛銀二兩,該銀五兩六錢。解費每兩五釐該銀一兩四錢二分八釐。

《新加顏料》銀二百五十三兩九錢五分一釐六毫。

起運夏稅本色隨漕等項,原解京絹五百二十九疋二丈四尺四寸九分。每疋正銀七錢,織費二錢,扛銀二錢,共銀五百八十二兩七錢九分七釐有奇。奉文新加絹價,每疋三錢五分,共銀一百八十五兩四錢三分五釐有奇。

兌軍正米三千六百一十八石三斗,內除折色米一千石外,實徵本色二千六百一十八石三斗,每石耗米四斗,共三千六百六十五石六斗二升。另正米一石,里納盤腳米二升,該米五十二石三斗六升六合。此項官徵官解,另派盤纏給運官支領,不許僉點民解,遺累糧里。又每石加耗米二斗,共加米五百二十三石六斗六升。順治九年,楚撫遲題請免加,戶部覆奉。

旨「革除。多加二斗耗米。」

兌運盤費銀三十兩

《楞木》松板銀一十兩四錢七分三釐二毫。運糧官軍行、月糧米九百五十五石三斗九升。每石折銀四錢,該銀三百八十二兩一錢五分六釐

江西運糧官軍行、月糧米一千四百五石九斗九升三勺。每石折銀五錢,該銀七百二兩九錢九分五釐有奇。

三六耗蓆輕齎銀四百八十四兩三錢八分五釐有奇。每百兩原議解淮扛銀一兩,該銀四兩八錢四分三釐有奇,原在秋糧民米內派徵。淺船銀四十八兩五錢一分四釐。解費每兩五釐,該銀二錢四分二釐。原在丁糧內派徵。漢川縣

戶部項下夏稅折色起運,原額解《南桑》絹二十五疋一尺三寸二分。每疋正價五錢五分,扛銀一錢五分。正扛共銀一十七兩五錢三分八毫。原議徵解折色,每兩加京扛銀五分,該銀八錢七分六釐有奇。解官盤費每兩五釐,該銀九分二釐四絲

秋糧折色起運兌運折色米二百二十五石四斗四升四合七勺有奇,每石運耗折銀七錢,該銀一百五十七兩八錢一分一釐三毫。每兩扛銀一分二釐,該銀一兩八錢九分三釐七毫。解官盤費每兩五釐,該銀七錢九分八釐五毫夏稅本色起運原額黃絹六十二疋一丈九尺七寸四分,每疋正價七錢,織費二錢,扛銀二錢,通共銀六十八兩九錢二分五釐三毫。

《新加北絹》每疋三錢五分,共該銀二十一兩九錢三分三毫。

秋糧本色起運解南糧本色正米一千五百九十三石六斗,每石耗米二斗五升,共米一千九百九十二石。每正米一石,里納船驢腳米一斗五升,該米二百三十九石四升。奉文每米一石折銀一兩,以二錢給解役八錢充餉,該銀一百九十一兩二錢三分二釐。

《蘆蓆》、貓竹囤頭等銀每石二分一釐六毫,該銀三十四兩四錢二分一釐有奇。

部解南糧運官盤費銀一十三兩五錢。

《宗祿》軍校本折月糧等項、改解戶部

宗祿折色并租稞,共銀一千五百七十一兩三錢五分四釐有奇。外解官盤費該銀七分七釐有奇。

茶價銀六兩一錢二分五釐,解官盤費銀三分有奇。

《賦役》「舊編」 「冗款」 銀五十三兩四分七釐有奇,每畝九釐,餉銀二千三百五十六兩一錢三分八釐有奇。扛銀無。

禮部項下丁糧折色起運北藥味,正價銀二兩九錢六分六釐有奇。每兩京扛銀四分,該銀一錢一分八釐有奇。解官盤費,該銀一分五釐有奇。

《解南藥味》正價銀三錢一分五釐。

工部項下丁糧折色,起運正扛銀九兩五錢。每兩京扛銀九釐,該銀八分五釐有奇。解官盤費,該銀四分七釐有奇。

派剩辰州軍餉米六十一石三斗每石折銀六錢,該銀三十六兩七錢八分原改抵沅州屯田司料銀。每兩加京扛銀九釐,該銀三錢三分一釐;解官盤費每兩五釐,該銀一錢八分五釐有奇。

夏秋本色起運胖襖、褌鞋各五十三副半,正扛共銀八十兩二錢五分

綾紗紙價銀一十五兩八錢有奇。候部文到之年方派,不必帶徵。

存留

漢陽縣

總督部院傳報「舍人」 四名,每名歲支銀七兩二錢,共銀二十八兩八錢。順治十四年,每名裁銀一兩二錢。

本府知府:俸銀每年六十二兩四分四釐。薪銀每年七十二兩。順治十四年裁銀二十九兩四分四釐;應留銀四十二兩九錢五分六釐。《心紅紙張》銀五十兩。

修宅家伙銀五十兩,「順治十二年奉文全裁。」 桌圍傘扇銀二十兩,順治十二年裁八留,二十四年奉文全裁。

書辦二十四名,每名歲支銀十兩八錢,共銀二百五十九兩二錢。順治九年,奉裁,每名四兩八錢。

門子分派一名,歲支銀七兩二錢。順治九年,奉裁銀一兩二錢。

馬快十名,每名歲支工食草料一十八兩,共銀一百八十兩。順治九年,奉文每名除草料不扣外,裁銀一兩二錢。

《步快》分派十名,每名歲支銀七兩二錢,共銀七十二兩。順治九年,每名裁銀一兩二錢。

《皂隸》分派十名,每名歲支銀七兩二錢,共銀七十二兩。順治九年,每名裁銀一兩二錢。

燈籠夫分派二名,每名歲支銀七兩二錢,共銀一十四兩四錢;順治九年奉裁,每名一兩二錢;轎、傘扇夫共派七名,每名歲支銀七兩二錢,共銀五十兩零四錢;順治九年奉裁,每名一兩二錢。

「禁卒」 分派七名,每名歲支銀七兩二錢,共銀五十兩四錢;順治九年奉裁,每名一兩二錢;庫子分派三名,每名歲支銀七兩二錢,共銀二十一兩六錢;順治九年奉裁,每名一兩二錢;「庫書」 一名,歲支銀一十二兩。順治九年奉裁銀六兩。

《斗級》分派四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共銀二十八兩八錢。順治九年,奉裁每名一兩二錢。

修倉辦刑具銀二十兩

通判:俸銀每年三十五兩四錢六分。薪銀每年四十八兩。順治十四年裁銀二十三兩四錢六分,應留銀二十四兩五錢四分。

修宅家伙銀十兩。順治十二年,奉文全裁。書辦分派四名,每名歲支銀十兩八錢,共銀四十三兩二錢。順治九年,每名裁銀四兩八錢;門子分派一名,歲支銀七兩二錢。順治九年,奉裁銀一兩二錢。

《步快》分派五名,每名歲支銀七兩二錢,共銀三十六兩。順治九年,每名裁銀一兩二錢。

《皂隸》十二名,每名歲支銀七兩二錢,共銀八十六兩四錢;順治九年會議每名裁銀一兩二錢。燈籠夫分派一名,每名歲支銀七兩二錢;順治九年,裁銀一兩二錢。

轎傘扇夫分派四名,每名歲支銀七兩二錢,共銀二十八兩八錢。順治九年會議每名裁銀一兩二錢。

「推官、書辦」 分派五名,每名歲支銀十兩八錢,共銀五十四兩。順治九年,會議每名裁銀四兩八錢。

門子一名,歲支銀七兩二錢。順治九年,裁銀一兩二錢。

《步快》分派五名,每名歲支銀七兩二錢,共銀三十六兩;順治九年會議每名裁銀一兩二錢;皂隸十二名,每名歲支銀七兩二錢,共銀八十六兩四錢;順治九年會議每名裁銀一兩二錢;燈籠夫分派一名,歲支銀七兩二錢;順治九年裁銀一兩二錢。

轎傘扇夫分派七名,每名歲支銀七兩二錢,共該額銀五十兩四錢。順治九年會議每名裁銀一兩二錢。

經歷司薪銀,每年二十四兩。順治十四年,裁銀八兩二錢二釐,留銀一十五兩四錢九分八釐。

「書辦」 一名,歲支銀七兩二錢。順治九年,裁銀一兩二錢。

《皂隸》分派三名,每名歲支銀七兩二錢,共銀二十一兩六錢。順治九年會議每名裁銀一兩二錢。

馬夫一名,歲支銀七兩二錢。順治九年,裁銀一兩二錢。

照磨所:書辦一名,歲支銀七兩二錢。順治九年,裁銀一兩二錢。

皂隸分派三名,歲支銀七兩二錢,共銀二十一兩六錢;順治九年,會議每名裁銀一兩二錢;倉大使俸薪分派二季銀一十五兩七錢六分;皂隸二名,每名七兩二錢,共十四兩四錢;順治九年,每名裁銀一兩二錢。

府學教官分派二員俸薪銀每年三十一兩五錢二分,共銀六十三兩零四分。

書辦一名,歲支銀七兩二錢。

《門子》五名,每名歲支銀七兩二錢,共銀三十六兩。

《膳夫》分派三名,每名歲支銀二十兩,共銀六十兩。廩生支給,順治十四年,奉文裁三分之二。《齋夫分派》五名,每名歲支銀十二兩,共銀六十兩。

喂馬草料分派二員,該銀二十四兩。

知縣:俸銀每年二十七兩四錢九分;薪銀每年三十六兩。順治十四年,裁銀十八兩四錢九分,留銀十七兩五錢一分。

《心紅》紙張,銀二十兩。

油燭銀十兩。順治十四年,奉文全裁。

迎送上司傘扇銀十兩。順治十二年裁八留,二十四年全裁。

修宅家伙銀二十兩,順治九年,奉文全裁。「書辦」 十二名,每名歲支銀十兩八錢,共銀一百二十九兩六錢;順治九年,每名裁銀四兩八錢;倉書一名,歲支銀十二兩,順治九年,裁銀六兩;門子二名,每名七兩二錢,共銀十四兩四錢;順治九年,每名裁銀一兩二錢。

皂隸十六名,每名工食七兩二錢,共銀一百一十五兩二錢;順治九年,每名裁銀一兩二錢;禁卒八名,每名七兩二錢,共銀五十七兩六錢;順治九年,每名裁銀一兩二錢。

修理監倉等銀二十兩

「庫書」 一名,歲支工食銀十二兩。順治九年裁銀六兩。

《庫子》四名,每名七兩二錢,共銀二十八兩八錢。順治九年,每名裁銀一兩二錢。

《斗級》四名,每名七兩二錢,共銀二十八兩八錢。順治九年,每名裁銀一兩二錢。

燈籠夫四名,每名歲支銀七兩二錢,共銀二十八兩八錢。順治九年,每名裁銀一兩二錢。馬快八名,每名歲支銀工食、草料十八兩,共銀一百四十四兩。順治九年,會議草料不扣外,每名裁銀一兩二錢。

《民壯》五十名,每名歲支銀七兩二錢,共銀三百六十兩。順治九年,每名裁銀一兩二錢。

轎傘扇夫七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共銀五十兩四錢。順治九年每名裁銀一兩二錢。典史俸銀,每年該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書辦一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順治九年裁銀一兩二錢。

門子一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

《皂隸》四名,每名歲支銀七兩二錢,共銀二十八兩八錢。順治九年,每名裁銀一兩二錢。

馬夫一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順治九年,裁銀一兩二錢。

漢口蔡店、沌口新灘巡檢四員,俸薪銀每員每年三十一兩五錢二分,共銀一百二十六兩八分。

「書辦」 各一名,共四名,每名歲支銀七兩二錢,共銀二十八兩八錢。順治九年,每名裁銀一兩二錢。

《皂隸》:各二名,共八名,每名歲支銀七兩二錢,共銀五十七兩六錢。順治九年,每名裁銀一兩二錢。

河泊所官三員,俸薪銀每員每年三十一兩五錢二分,共銀九十四兩五錢六分。

「書辦」 各一名,共三名,每名歲支銀七兩二錢,共銀二十一兩六錢。順治九年,每名裁銀一兩二錢。

《皂隸》:各二名,共六名,每名歲支銀七兩二錢,共銀四十三兩二錢;順治九年,每名裁銀一兩二。

縣學教官二員,俸銀每員每年三十一兩五錢二分,共銀六十三兩四分。

書辦一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

《門子》五名,每名歲支銀七兩二錢,共銀三十六兩。

齋夫六名,每名歲支銀十二兩,共銀七十二兩。膳夫二名,銀四十兩。廩生支給,順治十四年,奉文裁三分之二。

喂馬草料各十二兩,共銀二十四兩。

撥運《曆日》銀五兩九錢三分五釐六毫。每兩解費銀五釐,該銀二分九釐有奇。

科舉銀三十六兩二錢五分。每兩解費五釐,該銀一錢八分一釐有奇。

布政司表夫銀二兩五錢。順治十四年,奉文半裁。

祭祀、文廟二祭,共銀二十二兩。

社稷壇二祭,共銀十兩。

山川壇二祭,共銀十二兩。

啟聖祠二祭,共銀七兩。

康穆祠二祭,共銀三兩。

郡厲壇三祭,共銀十二兩。

八、蜡廟二祭共銀二兩七錢。

禹王廟二祭,共銀三兩。

六賢祠二祭,共銀五兩。

「名宦、鄉賢祠」 銀七兩。

府學《廩生派》三十名。每名歲給銀七兩二錢,共銀二百一十六兩。順治十四年,裁三分之二。府學歲貢盤纏銀二十兩。

《花紅旗匾》等銀十三兩。二年一貢。每年該銀六兩五錢。

香燭銀二兩五錢二分。原於學倉內動支釋菜二祭共銀十二兩。

《孤貧》二十六名口,每名歲給花布銀三錢,共銀七兩八錢。順治十四年,奉文全裁。

府縣鄉飲銀二十八兩。順治十四年,奉文半裁。提學道歲、科考生童合用式卷價等銀七十五兩;順治九年,奉文半裁。

縣學:廩生二十名,原支「學《倉米折銀》」 ,內每名七兩二錢,共銀一百四十四兩;順治十四年奉文裁三分之二。

門神、桃符、春牛、芒神、花鞭、酒席、開印、封印、牲醴、香燭等銀:本府八兩,本縣四兩,共一十二兩。順治十四年,奉文全裁。

《孤貧月糧》原載二十六名口,原支本府倉米折銀,內共該銀四十六兩八錢。順治十四年,奉文全裁。

府學米折除扣抵府縣屬經制,餘存剩銀六十八兩二錢四分四釐五毫。奉《新議》仍聽支給府縣監囚糧。

縣學歲貢盤纏銀三十兩。二年一貢,每年帶徵銀十五兩,輪貢年分支領。

縣學歲貢生員正貢盤纏除徭外,花紅、旗匾、酒席銀一十二兩,正陪二名赴考腳力銀各五錢,共銀一十三兩。二年一貢,每年帶徵銀六兩五錢,於備用銀內動支。

本縣應朝盤纏銀三十九兩。三年一次,每年帶徵銀一十三兩。順治十四年,奉文不朝,二年應裁,遇朝一年應留,每年作三分裁二扣算。新舊會試舉人,以八名為率,每名長夫銀二十四兩,共銀一百九十二兩;三年一次,每年該銀六十四兩。如新中數多,照名加編。如有甲第出仕者,即照名減編,以免冒破。

科舉生員,府縣共八十名為率,每名盤纏銀五錢,花銀九錢,酒席銀一錢,共一百二十兩。三年一次,每年帶徵銀四十兩。

科場「對讀生」 五名,每名銀一兩;「謄錄生」 六十名,每名銀五錢,共銀三十七兩五錢。三年一次,每年該徵銀一十二兩五錢。

備用銀二百兩。內扣除正官煖轎銀一十二兩入餉外,實存銀一百八十七兩八錢。

漢川縣

總督部院:鋪兵二名,每名工食七兩二錢,共銀十四兩四錢。順治十四年,每名裁銀一兩二錢;康熙七年全裁。

知府門子分派一名,工食七兩二錢。順治九年,裁銀一兩二錢,存銀六兩。

《步快》分派六名,每名工食七兩二錢,共銀四十三兩二錢。順治九年裁銀七兩二錢;康熙七年裁銀十二兩,存銀二十四兩。

《皂隸》分派六名,每名工食七兩二錢,共銀四十。

三兩二錢。順治九年裁銀七兩二錢。康熙七年全裁。

《燈籠夫》派二名,每名工食七兩二錢,共銀十四兩四錢。順治九年裁銀二兩四錢,康熙七年全裁。

《禁卒》分派五名,每名工食七兩二錢,共銀三十六兩。順治九年裁銀六兩;康熙七年裁銀六兩,存銀二十四兩。

倉書一名,工食銀十二兩。順治九年奉裁銀六兩。康熙元年裁銀六兩。

「庫子」 分派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順治九年裁銀一兩二錢;康熙七年裁銀六兩。

《斗級》分派二名,每名工食七兩二錢,共銀十四兩四錢。順治九年裁銀二兩四錢,康熙七年全裁。

通判:《心紅》紙張每年二十兩。康熙七年裁銀十兩,存銀十兩。

桌圍傘扇銀十兩。順治十二年裁八留,二十四年奉文全裁。

《書辦》分派二名,每名工食十兩八錢,共銀二十一兩六錢。順治九年裁銀九兩六錢;康熙元年全裁。

門子分派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順治九年,裁銀一兩二錢,存銀六兩。

《步快》分派三名,每名工食七兩二錢,共銀二十一兩六錢。順治九年裁銀三兩六錢,存銀一十八兩。

燈籠夫分派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順治九年,裁銀一兩二錢,存銀六兩。

轎傘扇夫分派三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共銀二十一兩六錢。順治九年裁銀三兩六錢,存銀一十八兩。

推官俸薪,共銀六十三兩四錢九分。順治十四年裁銀一十八兩四錢九分。康熙六年全裁。《心紅》紙張銀二十兩。康熙六年全裁。

修宅家伙銀十兩,順治十二年全裁。

桌圍傘扇銀十兩。順治十二年裁八留,二十四年奉文全裁。

《書辦》分派三名,每名工食銀十兩八錢,共銀三十二兩四錢。順治九年裁銀十四兩四錢;康熙元年全裁。

門子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順治九年裁銀一兩二錢;康熙六年全裁。

《步快》分派三名,每名工食七兩二錢,共銀二十一兩六錢。順治九年裁銀三兩六錢。康熙六年全裁。

燈籠夫分派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順治九年裁銀一兩二錢;康熙六年裁銀六兩。

轎傘、扇夫分派二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共銀十四兩四錢。順治九年裁銀二兩四錢。康熙六年全裁。

經歷司俸銀二十四兩二錢二釐。

門子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順治九年,裁銀一兩二錢,存銀六兩。

《皂隸》分派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順治九年裁銀一兩二錢。

照磨所俸薪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

門子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順治九年裁銀一兩二錢。

《皂隸》分派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順治九年裁銀一兩二錢。

馬夫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順治九年,裁銀一兩二錢。

司獄司俸薪銀,共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書辦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順治九年裁銀一兩二錢;康熙元年全裁。

皂隸二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共銀十四兩四錢。順治九年,每名裁銀一兩二錢。

倉大使俸銀「分派二季」 ,銀十五兩七錢六分;書辦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順治九年裁銀一兩二錢;康熙元年全裁。

府學教官分派一員,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齋夫分派一名,該銀十二兩。

膳夫分派一名,每年二十兩廩生支領。順治十四年,裁銀十三兩三錢三分三釐有奇,存銀六兩六錢六分六釐有奇。

《喂馬草料銀》:分派一員,一十二兩。

本縣知縣俸薪,每年共銀六十三兩四錢九分。順治十四年,奉裁銀十八兩四錢九分外,實俸銀四十五兩。

《心紅紙張》:銀二十兩。康熙七年,裁銀五兩,存銀。

十五兩

油燭銀十兩。順治十四年,奉文全裁。

「修宅家伙銀二十兩,順治九年奉文全裁。」 迎送上司傘扇銀十兩,順治十二年裁八留,二十四年全裁。

「書辦」 十二名,每名十兩八錢,共銀一百二十九兩六錢。順治九年,每名裁銀四兩八錢;康熙元年全裁。

《門子》二名,每名七兩二錢,共銀一十四兩四錢;順治九年,每名裁銀一兩二錢;康熙七年,又裁三兩。

倉書一名,工食銀十二兩。順治九年裁銀六兩。康熙元年全裁。

皂隸十六名,每名工食七兩二錢,共銀一百一十五兩二錢。順治九年,裁銀十九兩二錢;康熙七年裁銀六十兩,存銀二十六兩。

禁卒八名,每名工食七兩二錢,共銀五十七兩六錢。順治九年,裁銀九兩六錢。康熙七年,裁銀二十四兩,存銀二十四兩。修理監倉等銀二十兩。康熙七年,裁銀十三兩三錢三分三釐有奇,存銀六兩六錢六分六釐有奇。

庫書一名,工食銀十二兩。順治九年裁銀六兩。康熙元年裁銀六兩。

《庫子》四名,每名工食七兩二錢,共銀二十八兩八錢。順治九年裁銀四兩八錢;康熙七年裁銀十八兩,存銀六兩。

斗級四名,每名工食七兩二錢,共銀二十八兩八錢。順治九年裁銀四兩八錢;康熙七年裁銀十二兩,存銀十二兩。

燈籠夫四名,每名工食七兩二錢,共銀二十八兩八錢。順治九年裁銀四兩八錢;康熙七年裁銀十八兩,存銀六兩。

馬快八名,每名工食銀草料十八兩,共銀一百四十四兩。順治九年會議,除草料不扣外,裁銀九兩六錢。康熙七年全裁。

《民壯》五十名,每名工食七兩二錢,共銀三百六十兩。順治九年裁銀六十兩。康熙七年裁銀二百五十二兩,存銀四十八兩。

轎傘扇夫七名,每名工食七兩二錢,共銀五十兩四錢。順治九年,裁銀八兩四錢,存銀四十二兩。

典史俸薪,每年共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書辦一名,每年工食七兩二錢。順治九年裁銀一兩二錢。康熙元年全裁。

門子一名,每年工食銀七兩二錢。順治九年,裁銀一兩二錢。

皂隸四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共銀二十八兩八錢。順治九年裁銀四兩八錢;康熙七年裁銀十二兩,存銀十二兩。

馬夫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順治九年,裁銀一兩二錢。

劉家隔驛丞巡檢二員,俸薪每員每年三十一兩五錢二分,共銀六十三兩四分。

書辦各一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共銀十四兩四錢。順治九年,每名裁銀一兩二錢;康熙元年全裁。

皂隸各二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共銀二十八兩八錢;順治九年,每名裁銀一兩二錢;縣學教官二員,俸銀,每員每年三十一兩五錢二分,共銀六十三兩四分。康熙四年,裁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存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書辦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康熙元年,全裁門子五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共銀三十六兩。康熙四年裁銀十四兩四錢;七年裁銀七兩二錢,存銀十四兩四錢。

齋夫六名,每名十二兩,共銀七十二兩。康熙四年裁銀三十六兩;七年裁銀十二兩,存銀二十四兩。

膳夫二名,銀四十兩。廩生支給。順治十四年,奉文裁三分之二。

喂馬草料各一十二兩,共二十四兩。康熙四年,奉文半裁。

祭祀雜支龍亭儀仗修理銀二兩。康熙七年半裁。

府學、文廟二祭,共銀一十八兩。

府學廩生分派十名,每名歲支銀七兩二錢,共銀七十二兩。順治十四年,奉文裁三分之二。康熙二年全裁。

府學歲貢盤纏每年該銀十兩。康熙三年全裁府學香燭米銀三兩零八釐。

縣學、文廟二祭,共銀四十兩。

啟聖祠二祭,共銀七兩。

山川壇二祭,共銀十二兩。

社稷壇二祭,共銀十兩。

邑厲壇三祭,共銀十二兩。

鄉飲二次,共銀十兩。順治十四年,奉文半裁。康熙七年,裁銀三兩二分五釐有奇,存銀一兩九錢七分四釐有奇。

縣學《歲貢盤纏》二年一辦,每年該銀十五兩。康熙三年全裁。

縣學:廩生二十名,糧銀一百四十四兩。順治十四年奉裁三分之二,康熙二年全裁。

縣學香燭米銀一兩二錢六分。

《孤貧》《原編》一十四名,口各米三石六斗,每石折銀五錢,共銀二十五兩二錢。《全書》原編在縣倉內支領,順治十四年,奉文全裁。

本縣應朝盤纏銀:正官四十兩,首領官二十五兩,該吏十兩。造冊紙劄工食銀四兩,共該銀七十九兩。三年一次,每年該銀二十六兩三錢三分四釐。順治十四年,裁銀十七兩五錢五分六釐。康熙七年,裁銀八兩二錢七分一釐有奇,存銀五錢六釐有奇。

提學道歲、科考生員儒童試卷花紅紙劄銀每年派銀七十五兩,內解銀二十五兩,協濟漢陽縣答應府學生童試卷。順治十四年裁銀十二兩五錢,存銀十二兩五錢外,實存銀五十兩,臨期扣筭實用銀數,造冊申學道印,發本縣存照。康熙七年,奉文裁半。

《新舊舉人長夫》以五名為率,每名長夫銀二十四兩,共銀一百二十兩;三年一次,每年該銀四十兩。康熙七年全裁。

縣學歲貢生員正貢盤纏,除《徭編》外,花紅旗匾酒席銀十二兩;正、陪腳力各五錢,該銀十三兩。二年一貢,每年該銀六兩五錢。康熙三年全裁科舉生員盤費,花紅酒席以二十三名為率,每名盤費一兩,花紅銀九錢,酒席銀一錢,共銀四十六兩。三年一次,每年該銀一十五兩三錢三分四釐。康熙七年全裁。

科場對讀生員五名,每名銀一兩;書手六十名,每名銀五錢,共銀三十五兩;三年一次,每年該銀十一兩六錢六分六釐有奇。康熙七年全裁。門神、桃符、春牛、芒神、花鞭、酒席、開印、封印、牲醴、香燭等項,共銀四兩。順治十四年,奉文全裁。孤貧,原編見在一十四名口,每名歲給布花銀三錢,共銀四兩二錢。順治十四年,奉文全裁。供應銀二百八十兩。答應欽差、部差過往差使油燭、柴炭、心紅、紙劄等項,於此內支給。順治十四年,奉文全裁。

備用銀一百兩,內扣除正官暖轎等銀十二兩六錢抵坐經制外,實存銀八十七兩四錢。歲貢呈討作興,并歲考、科考、府學生員花紅盤纏、修理文廟銀五兩。本縣季考約銀二十兩。一切雜用俱於此項支用。如有存剩,報院司、道府存案,作正支銷。康熙七年全裁。

徭役

漢陽縣

《迎送皂隸》,除裁一半抵《經制》外,實銀一百三十八兩二錢六分六釐。

各鋪司兵共五十一名,每名工食銀六兩帶閏銀一錢,共銀三百一十一兩一錢。內總鋪六名,《十里孟》、新店、黃連、幺鋪、蔡店、崔家、六神、高觀九鋪各五名,原在「均徭」 內,丁三、糧七兼派。

平塘渡夫四名,「龔家」 渡夫六名,共十名,每名工食銀四兩,帶閏銀六分六釐有奇,共銀四十兩六錢六分六釐。原在《均徭丁糧》內派,順治十四年,奉文半裁。

平塘、龔家二渡,修船銀八兩。二年一修,每年帶徵銀四兩。順治十四年,奉文半裁。

府、廳縣紅船水手三十名,工食銀二百一十九兩六錢。內除七十兩六錢支給府廳縣經制工食外,餘留造船等銀一百四十九兩。原舊全書「府廳縣傘夫三名工食」 在內。今紅船奉裁,應於正額內扣補支解。此款已歸充餉。

府城公館館夫二名,每名歲支工食三兩六錢,共銀七兩二錢;無閏。

漢口、蔡店、沌口、新灘四鎮巡司弓兵,共徭編七十三名,每名工食銀四兩,帶閏銀六分六釐有奇;「永充」 共二十八名,每名五錢四分,徭、永總共銀三百一十一兩九錢八分一釐有奇。內:「漢口」 徭編十八名,《永充》四名;蔡店徭編十八名,《永充》九名;「沌口」 徭編十七名,《永充》三名;「新灘」 徭編四名,永充十名;百人磯徭編十六名《永充》二名「順。」

治十四年,奉文「半裁。」

走遞夫馬排夫除二十名派入府縣經制內轎傘夫外,實在應差排夫二百名,每名每年工食七兩三錢二分,共銀一千四百六十四兩。腳馬八十六匹,每匹二十四兩四錢,內閏銀四錢,共銀二千九十八兩四錢。內撥四匹蔡店驛走探,不許官吏占用。八十二匹走差,徵銀給領班匠,匠戶自辦,不許派入《條編》。

起運江南納班人匠四十名。四年一班。該班每名納銀一兩八錢。遇閏加銀六錢

漢川縣

管糧廳紅船水夫銀七十三兩二錢。內扣本廳傘夫工食銀七兩三錢二分,抵經制轎、傘、扇夫外,實銀六十五兩八錢八分。仍存廳候修船并支工食等項用。

本縣紅船修理,銀一十二兩。

各鋪司兵三十三名,工食共銀一百九十五兩,帶閏銀三兩二錢五分,共銀一百九十八兩二錢五分;縣前鋪六名,官莊、甑山、養魚、長興四鋪各五名,劉家隔四名,俱每名六兩,閏銀一錢;廟頭、三汊、楊林三鋪各一名,每名銀五兩,閏銀八分三釐三毫。丁三糧七兼派。

各河渡夫一十九名,共銀一百八兩;帶閏銀一兩八錢,共銀一百九兩八錢。「縣前河」 、關前、洋子港、新河口四處各四名,每名六兩,閏銀一錢;廟頭河、竹筒河、刁汊湖各一名,每名四兩,閏銀六分六釐六毫。

各渡修船銀九兩。二年一修,每年該銀四兩五錢。內縣前河一兩,竹筒河、刁汊湖各五錢五分,廟頭八錢。關前河、洋子港、新河口三處,共銀一兩六錢,丁糧兼派。

渡夫、修船二項,共銀一百一十四兩三錢。順治十四年,裁銀五十七兩一錢五分;康熙七年,裁銀十七兩七錢五分七釐八毫,存銀三十九兩三錢九分三釐二毫。

迎送皂隸四十名,每名五兩帶閏銀八分三釐三毫,共銀二百三兩三錢三分三釐二毫。除奉裁一半抵《經制》,實存一半,共銀一百一兩六錢六分六釐六毫。康熙七年全裁。

騰池口修橋銀二兩

劉家隔巡司弓兵,徭編二十六名,每名工食銀四兩,帶閏銀六分六釐有奇,共銀一百五兩七錢三分三釐三毫。順治十四年裁銀五十二兩八錢六分六釐有奇。康熙七年裁銀五十二兩八錢六分六釐有奇。

走遞夫馬里長排夫二百二十九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帶閏銀一錢二分,共銀一千六百七十六兩二錢八分。內「沉、安」 二所認納銀二百八十六兩五錢,實徵銀一千三百八十九兩七錢八分;內扣銀五十一兩二錢四分抵坐經制轎、傘、扇夫外,實徵銀一千三百三十八兩五錢四分。

沔陽州協編排夫十名。正閏工食銀七十三兩二錢。徑赴該州支領。另募夫充當。不許排夫包攬及書吏人役扣剋等弊。

腳馬八十匹,每匹價銀二十四兩,帶閏銀四錢,共銀一千九百五十二兩,俱輪走差徵銀給領班匠。匠戶自辦,不許派人《條編》。

起運江南額徵人匠、實在五名。四年一班。該班每名納銀一兩八錢。遇閏加銀六錢。每年見徵銀三兩。解司充餉

附鹽課商稅

漢陽府屬 、原額鹽一十四萬四千引

漢陽縣 、原額鹽十萬四千引

漢川縣 、原額鹽四萬引

漢陽縣雜項稅課存留門攤銀七百兩。《舊書》除無徵豁免銀一百零六兩,優免士夫店房銀一百二十兩,並原舊議減免外,實徵銀三百四十兩六錢。原編「支解本府廳存留等項。」 今各項俱有經制,應入餉起解。

漢川縣雜項稅課,劉家隔門攤銀四百七十九兩,原係該鎮居民出辦,不在丁糧內派。因鎮廢民絕,無憑追徵,已報部在案。

《赤壁房租》銀十一兩一錢,居民納辦。

二項共四百九十兩一錢。內除無徵銀四百七十九兩,實徵銀十一兩一錢。

漢陽縣《湖洲雜課》,原派正扛銀一千六百七十四兩二錢四分一釐有奇。

遇閏、加銀八十兩五錢一分一釐有奇。各河泊所出辦。

戶部項下、「起運北京乾魚正」 銀一百五十九。

兩九錢八分四釐。每兩原議京扛銀九釐,該扛銀一兩四錢三分九釐有奇。內:

長江局河泊所正銀十一兩一錢九分六釐,扛銀一錢零。

下零殘河泊所正銀一十九兩六錢八分有奇,扛銀一錢七分七釐有奇。

馬影湖河泊所正銀一十五兩四錢三分五釐,打銀一錢三分八釐有奇。

平塘湖河泊所正銀一十二兩六錢二分九釐有奇,扛銀一錢一分三釐有奇。

三淪湖河泊所正銀二十六兩六錢六分二釐有奇,扛銀二錢三分九釐有奇。

疊臺湖河泊所正銀二十一兩五分一釐,扛銀一錢八分九釐有奇。

沌河、蒲潭河泊所正銀一十五兩四錢零八釐,扛銀一錢三分八釐有奇;本所「黃」 字號正銀一十四兩四分,扛銀一錢二分六釐有奇;本所白釜池正銀一十二兩六錢九分,扛銀一錢一分四釐有奇。

新灘湖河泊所,正銀十一兩三錢二分七釐有奇,扛銀一錢零一釐有奇。

《江南乾魚》正銀二十五兩一錢二分。每兩原議京扛銀九釐,該扛銀二錢二分六釐有奇。內長江局、河泊所正銀一兩七錢八分,扛銀一分六釐有奇。

下零殘河泊所正銀三兩零六分六釐有奇,扛銀二分七釐有奇。

馬影湖河泊所正銀二兩四錢二分五釐,扛銀二分一釐有奇。

平塘湖河泊所正銀一兩九錢八分三釐有奇,扛銀一分七釐有奇。

三淪湖河泊所正銀四兩一錢八分七釐有奇,扛銀三分七釐有奇。

疊臺湖河泊所正銀三兩三錢零五釐,扛銀二分九釐有奇。

沌河、蒲潭、長河河泊所正銀二兩四錢四分,扛銀二分一釐有奇。本所「黃」 字號正銀二兩二錢二分,扛銀一分九釐有奇。本所白釜池正銀一兩九錢五分,扛銀一分七釐有奇。

新灘湖河泊所正銀一兩七錢六分二釐有奇,扛銀一分五釐有奇。

禮部項下鰣魚、椒料並車腳銀二百零六兩五錢七釐有奇。內:

長江局河泊所正銀九兩八錢三分六釐;下零殘正銀一十九兩六錢七分二釐。

馬影、平塘、三淪、疊臺、新灘五河泊所,正銀二十九兩五錢。

「沌河」 、蒲潭、長河並「黃」 字號白釜池三處各正銀九兩八錢三分三釐三毫。此項奉文蠲免工部項下起運黃麻正銀一百六十五兩九錢三分七釐有奇。每兩原議京扛銀九釐,該扛銀一兩四錢九分三釐有奇。內:

長江局河泊所正銀二十兩六錢二分五釐,扛銀一錢八分五釐有奇。

下零殘河泊所正銀十一兩九錢三分五釐,扛銀一錢零七釐有奇。

馬影湖河泊所正銀十九兩七錢一分七釐有奇,扛銀一錢七分七釐有奇。

平塘湖河泊所正銀十一兩六錢八分七釐有奇,扛銀一錢零五釐有奇。

三淪湖河泊所正銀二十四兩九錢四分二釐有奇,扛銀二錢二分四釐有奇。

疊臺湖河泊所正銀二十三兩四錢五分七釐有奇,扛銀二錢一分一釐有奇。

沌河、蒲潭河泊所正銀十八兩八錢一分,扛銀一錢六分九釐有奇。本所「黃」 字號正銀十二兩零一分七釐有奇,扛銀一錢零八釐有奇。本所白釜池正銀六兩九錢五分七釐有奇,扛銀六分三釐有奇。

新灘湖河泊所,正銀十五兩七錢八分七釐有奇。

白麻正銀一百一十二兩五錢。每兩原議京扛銀九釐,該銀一兩零一分二釐有奇。內:

平塘湖河泊所正銀三十七兩五錢,扛銀三錢三分七釐有奇。

三淪湖河泊所正銀七十五兩,扛銀七分五釐;熟鐵正銀六百八十四兩四錢九分有奇。每兩原議京扛銀九釐,該扛銀六兩一錢六分有奇。內:

長江局河泊所正銀八十兩七錢二分七釐有奇,扛銀七錢二分六釐有奇。

考證

下零殘河泊所正銀七十六兩七錢八分五釐有奇,扛銀四錢七分一釐有奇。

馬影湖河泊所正銀七十七兩二錢二分九釐有奇,扛銀六錢九分五釐有奇。

平塘湖河泊所正銀五十六兩九錢六分五釐有奇,扛銀五錢一分有奇。

三淪湖河泊所正銀一百一十八兩一錢三分五釐有奇,扛銀一兩零六分四釐有奇。

疊臺湖河泊所正銀九十一兩五錢一分五釐有奇,扛銀八錢二分三釐有奇。

沌河、蒲潭河泊所正銀七十三兩零五分一釐有奇,扛銀六錢五分七釐有奇。本所「黃」 字號正銀四十六兩八錢八分七釐有奇,扛銀四錢二分一釐有奇;本所白釜池正銀三十兩六錢八分七釐有奇,扛銀二錢七分六釐有奇。

新灘湖河泊所正銀六十二兩四錢零五釐;生鐵正銀六兩。每兩原議京扛銀九釐,該扛銀五分四釐。內:

長江局下零殘、馬影、平塘、疊臺、五湖河泊所各正銀一兩,扛銀九釐。

沌河蒲潭河泊所正銀四錢三分,扛銀三釐有奇;本所「黃」 字號正銀三錢二分,扛銀二釐有奇;本所白釜池正銀二錢五分,扛銀二釐有奇。熟銅正銀一十三兩八錢。每兩原議扛銀九釐,該扛銀一錢二分四釐有奇。內:

長江局下零、殘二河泊所各正銀一兩二錢,扛銀一分有奇。

平塘、桑臺二河泊所各正銀二兩四錢,扛銀二分一釐有奇。

沌河蒲潭河泊所正銀六錢六分,扛銀五釐有奇。本所「黃」 字號正銀二錢四分,扛銀二釐有奇。本所白釜池正銀三錢,扛銀二釐有奇。

新潭湖河泊所正銀五兩四錢,扛銀四分八釐有奇。

生銅正銀一十八兩八錢。每兩原議京扛銀九釐,該扛銀一錢六分九釐有奇。內:

長江局河泊所正銀三兩二錢,扛銀二分八釐有奇。

下零殘河泊所正銀八錢,扛銀七釐有奇;馬影湖河泊所正銀三兩二錢,扛銀二分八釐有奇。

平塘湖河泊所正銀二兩四錢,扛銀三釐有奇。沌河蒲潭河泊所正銀四兩,扛銀三分六釐。本所「黃」 字號正銀三兩二錢,扛銀二分八釐有奇。本所白釜池正銀一兩六錢,扛銀一分四釐有奇。

《線膠》正銀四十兩零四錢四分七釐有奇。每兩原議京扛銀九釐,該扛銀三錢六分四釐有奇。內:

長江局河泊所正銀七兩九錢,扛銀七分一釐有奇。

平塘湖河泊所正銀五兩二錢四分,扛銀四分七釐有奇。

下零殘河泊所正銀九錢三分,扛銀八釐有奇;馬影湖河泊所正銀二兩六錢,扛銀二分三釐有奇。

三淪湖河泊所正銀四兩四錢八分,扛銀四分有奇。

桑臺湖河泊所,正銀四兩九錢六分,扛銀四釐有奇。

蒲潭河泊所正銀六兩一錢六分,扛銀五釐有奇;本所「黃」 字號正銀四兩一錢六分,扛銀三分七釐有奇;本所白釜池正銀二兩三錢二分,扛銀一分有奇。

新灘湖河泊所,正銀一兩六錢九分七釐有奇,扛銀一分五釐有奇。

「黃、白麻、生熟銅、鐵線膠」 七項料銀,遇閏共加徵銀六十兩八錢八分。內:

長江局河泊所,銀七兩七錢九分四釐。

下零殘河泊所,銀七兩七錢。

馬影湖河泊所,銀七兩八錢一分八釐。

平塘湖河泊所,銀七兩七錢六釐。

三淪湖河泊所,銀四兩一錢三分九釐。

桑臺湖河泊所,銀七兩八錢七分一釐。

沌河、蒲潭、長河河泊所並「黃」 字號白釜池,共銀一十三兩一錢八分二釐。

新灘湖河泊所,銀五兩四錢八分。

額載本府魚課鈔銀二百五十四兩四錢二分四釐有奇。續議豁免三淪所業甲、蕭茂、蚊子等湖課鈔銀二十四兩八錢一分五釐外,實編銀二百二十九兩六錢九釐有奇。遇閏加徵銀一。

十九兩六錢三分一釐有奇。內:

長江局河泊所正銀二十九兩三錢八分七釐有奇。遇閏加銀二兩四錢四分九釐。

下零殘正銀一十三兩八錢一分九釐;遇閏加銀一兩一錢五分一釐。

馬影湖正銀二十三兩一錢,遇閏加銀一兩九錢一分七釐有奇。

平塘湖正銀二十六兩一錢,遇閏加銀二兩一錢二分五釐。

《三淪湖》正銀二十四兩八錢五分九釐有奇,遇閏加銀二兩六分九釐有奇。

桑臺湖正銀三十兩六錢七分五釐有奇,遇閏加銀二兩七錢二分三釐。

蒲潭正銀二十五兩九錢九分八釐有奇,遇閏加銀二兩一錢;本所「黃」 字號正銀二十三兩九錢九分九釐有奇,遇閏加銀一兩九錢六分八釐;本所白釜池正銀一十一兩五錢九分九釐,遇閏加銀一兩二錢八釐有奇。

新灘湖正銀二十兩七分九釐有奇,遇閏加銀二兩一錢。內又除長江等所無徵迯戶銀一十二兩三錢零九釐。

實徵銀二百一十七兩三錢。內每年撰表工食銀一十五兩。又朝覲盤纏按察司一十兩,本府五十一兩三錢三分三釐,共銀七十六兩三錢三分三釐。每年奉裁三分之二,餘銀一百四十四兩九錢六分七釐,應解充餉。

漢川縣《湖洲雜課》,原編「正扛」 共該銀八百二十二兩七分七釐有奇,除原議滅京扛銀四十九兩五錢九釐有奇,豁免府鈔銀八十六兩四錢五分八釐有奇,實該正扛銀六百八十六兩一錢九釐有奇。此項原奉文改派安仁縣德安倉米銀抵解。

北京乾魚正銀三十七兩五錢六分七釐有奇。扛銀三錢三分八釐有奇。桂陽州德安倉米銀抵解

北京乾魚正銀二十九兩七錢八分八釐有奇,扛銀二錢六分八釐有奇。

江南乾魚正銀十兩五錢八分,扛銀九分五釐有奇。

黃麻正銀七十四兩八錢,扛銀六錢七分三釐有奇。

《鰣鰉》椒料車腳銀八十五兩五錢一分四釐有奇。衡陽縣德安倉米銀抵解。

《鰣鰉》椒料車腳銀二兩九錢八分五釐有奇。白麻正銀七十六兩五錢,扛銀六錢八分八釐有奇。

熟鐵正銀二百五十六兩八錢七分三釐,扛銀二兩三錢一分一釐有奇。

生銅正銀二兩四錢,扛銀二分一釐有奇;熟銅正銀三兩六錢,扛銀三分二釐有奇;線膠正銀一十二兩九錢五分四釐,扛銀一錢一分六釐有奇。遇閏加銀一兩五錢二分一釐有奇。益陽縣安陸倉米銀抵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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