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第129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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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輿彙編 職方典 第一千二百九十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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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一千二百九十一卷目錄

 郴州部彙考三

  郴州學校考

  郴州戶口考

  郴州田賦考

職方典第一千二百九十一卷

郴州部彙考三[编辑]

郴州學校考         州志[编辑]

本州

郴州學 舊在郡城東隅。宋乾道四年,知州薛彥博遷於城西義帝祠前,南軒張栻記。咸淳七年,知軍劉坦修。元至正甲辰,御史疇埜監察郴郡,重修。元末兵燬。明洪武二年詔建學,知府王恪即故址創建。明初為府,洪武九年改稱州。成化乙巳,知州周鑑修。嘉靖十年,知州樊臣奉詔建敬一亭於廟左,立世宗御製《敬一箴碑》,又東西二亭立御製《五箴碑》,各縣同後州同。莊壬春,知州方用曾、一經、林恕相繼修葺。自萬曆丙子後,故籍無存,修葺莫考。

皇清康熙二十二年,知州陳邦器、訓導李嗣泌因舊

學傾圮,兼風水,有礙,捐貲鼎建。

先師廟於州治之西。建「明倫堂於正殿後。」 兩廡於

東、西旁置戟門。二十四年,復建櫺星門,並啟聖祠。名宦祠在戟門左。鄉賢祠在戟門右。立二齋,曰《興詩》、「立禮。」

學官公廳二所 在學宮左右。

射圃 在舊學右

學田 一百二十一畝三分七釐五毫八絲。內除崩洗久荒田三十五畝三分五釐四毫,實在成熟田八十六畝零二釐一毫八絲。每畝額徵租穀一石零一升一勺,共徵租八十六石八斗九升。每年該納正賦銀五兩七錢三分。餘以半給廩生,半濟寒士。

一、湴沖學田一十一畝八分。

一、下村田一十五畝零五釐,內荒四畝九分五釐,實在熟田一十畝零一分。

一良田學田二畝零一釐,共計一十二處。一白蓮池學田一十畝零一分。

一、長山鋪學田一十三畝零五毫。

一、《大》學田八畝零三釐,一瀧下學田一十六畝一分五釐,內荒五畝九分五釐,實在熟田一十畝零二分。

一石寺學田八畝零五釐。內荒四畝零六釐,實在熟田三畝九分九釐。

一、東碧落學田一十四畝零三釐。

一、山河學田八畝零三釐,自「明季全荒。」

一、苦竹學田四畝零八絲,內荒一畝三分五釐四毫,實在熟田二畝六分四釐六毫八絲。一、崙下學田一十一畝零二釐,自明季全荒。舊學基 直五十五丈,橫十四丈。

新學基 直五十七丈,橫二十七丈。康熙二十四年捐築牆垣。

永興縣學 舊在縣治東,後遷於中街化龍橋。宋紹定戊子,知縣趙汝柄徙於城西北隅,即今學宮。明成化辛卯,邑令馬綸修。弘治甲寅,兵備僉事吳淑重葺。萬曆三年,知州胡漢、知縣范嘉桂復修。

皇清順治丙申,邑令閻之麟重新尋圮至康熙九年。

縣令王典捐建啟聖祠、明倫堂並「名宦」 、「鄉賢」 二祠。二十年,教諭王源復捐建。

先師廟:東西兩廡:戟門、櫺星門以及泮池。池上跨

以橋至原舊書樓五間,東西號舍各八間,「養賢」 、「育才」 二齋,則至今仍廢未修焉。

學官公廳二所 ,在戟門左右,今亦廢。

射圃 在養賢、「育才」 二齋中門外。

學田 六十五畝五分,額租鄉斛八十四石三斗,載糧二石零二升四合。

一金陵鄉灘頭大嶺學田二十二畝,原租一十四石,載糧三斗二升四合。

一、長慶鄉和木壟學田二十畝,原租二十八石,載糧八斗五升。

一十二都小七里,學田二十三畝五分,原租四十二石三斗,載糧八斗五升。

學倉 在東「號舍」 後,今廢。

宜章縣學 舊在縣治東九十步。宋淳熙八年,知縣雷潨徙於治東六十步。十二年,知縣吳鎰重修。象山陸九淵記。見《藝文志》。端平己未,知縣。

趙希逾徙於城東景星觀之右。明正統中,知縣馬經遷於縣治西。正德間,知縣莫汝器以學逼近城垣,徙東五步。嘉靖四年,知縣陳傅堯遷於舊基之北。隆慶五年,知縣陳憲復遷於縣治東捕衙之左。萬曆己卯,知縣劉珍復遷於縣治西。崇禎三年,知縣甄尚曾移東五步。

皇清順治十二年,知縣張思正復遷於縣治東,為今

學宮中為

先師廟:東西為兩廡,前為戟門,為櫺星門,兵燹圮。

壞。康熙二十一年,知縣鹿廷瑛重建。二十三年,教諭錢奇才等復捐貲建名宦祠於戟門之左,建鄉賢祠於戟門之右,濬泮池,建橋三拱。二十四年,建啟聖祠於殿右,建明倫堂於殿後。射圃 在舊學書院右。

教諭公廳 在舊學左

訓導公廳 在舊學右,今廢。

育才書院 :在舊學正基。康熙二十二年,知縣鹿廷瑛捐貲建堂門三重,號舍十四間。

學店 在東關外,一十四間。

舊學基 在縣治西,直三十五丈,前橫一十丈,後橫一十五丈。

新學基 在縣治東

興寧縣學 在縣城西。宋嘉定甲辰,知縣趙崇尹建。郡守陳勳發錢五百貫市田養士,延宜陽朱彬為師,知縣王旦、郭夢升相繼修葺。元至正六年,知縣黃可道「重修。元末兵燬。明洪武二年,知縣杜堅即故址復建。嘉靖壬寅,署縣事史載澤重修。隆慶六年,民居火,延燬。知縣黃志尹、州判黃文科,並萬曆二年,知縣喻思」 化先後修建。十九年,知縣方澄徹,因舊制狹小,復移殿於明倫堂。崇禎庚辰,知縣馬士達修,尋壞。

皇清順治十二年,知縣高熏復修東西兩廡。十五年

知縣徐騰建戟門、櫺星門並泮池。十六年,教諭程達建「啟聖祠」 、名宦、鄉賢二祠。康熙二年,教諭龔逄聖建明倫堂於廟後。八年,縣令耿念劬修文昌閣於明倫堂後。至二十三年,知縣馮時奉等大修。

先師廟,使煥然更新焉。

射圃 在縣城北濠上

教諭廨 ,舊廢,教諭胡期孝捐修。

訓導廨 在廟東

文昌書院 在儒學東

觀瀾書院 在程溪,即「醽泉書院。」

辰岡書院 袁文敷建

學田 一:張家洞禾田五十石。

一、鍋丘塘半壟土地壇、半壟正洞,共禾田一百二十石。

一、大灣橋楊古壟禾田三十一石。

一、魚口坑上背嶺,禾田四十石。

一買譚孟禎禾田四十二石。以上共禾田二百八十三石。

一《周塘和尚沖屋背竹山》一所。

學倉 在明倫堂東北,今廢。

學店 祠前四間,學東六間。

桂陽縣學 舊在城東。宋慶曆、皇祐兩遭兵火。嘉定中,知縣周思誠建。端平間,知縣彭九萬遷於縣南錦塘。淳熙丙午,攝令周應隆仍徙城東。元末兵燬。明洪武初,知縣李原創建於新城內。宣德間,教諭凌樂捐俸買地,拓而廣之。成化初,知縣唐京、金輅江洪、桂顯相繼修葺。隆慶壬申,知縣段雲鴻重建。

皇清順治八年,毀於寇。康熙七年,知縣徐之凱建大

成殿。三年、九年至二十一年,知縣盛民譽、沈𤣱復先後募建。

先師廟一座、東西兩廡、各八楹。前為戟門、又前為

櫺星門泮池在門外。啟聖祠在殿後。名宦、鄉賢二祠在戟門左右。建齋二,曰《居仁》《由義》。

射圃 今立「朱恭簡祠。」

濂溪書院 在縣西桂枝嶺之麓。

學田 四十四畝半

一「南村北坋田」 二十二畝。計三處。

一、「寨江橋頭田」 二十二畝半,計六處。

桂東縣學 在縣城東。明洪武初,知縣胡視遠創建。正「統間,知縣范忠修。嘉靖五年,知縣周鳳鳴重修。隆慶五年,知縣王敬賓重建。」

皇清初,燬於寇,知縣張希召建。

文廟:一土磚瓦蓋廡二土磚茅蓋。至康熙二十一

年知縣李世仁另建,教諭謝夢弼督修。

先師廟五楹,東西廡各十楹。前為戟門,為櫺星門。

濬泮池於門外,上跨以橋,於廟後建啟聖祠,東廡下建名宦祠,西廡下建鄉賢祠,於旁建高明

廣、大二齋於後建「五星樓」 、「會撰」 堂,皆一一整飭焉

射圃 在學門外

教諭廨 ,舊廢,教諭謝夢弼捐建。

訓導廨 在明倫堂右,今廢。

學田 四所,共租四十一石。

一、草塘街田三坵,租三石。

一零四、水口橋頭田二坵,租六石。

一、宜邑「小白竹、高壇、骨磊、科糧、石坳、沖山裡」 四處,租二十九石。以上係明知縣王敬賓捐俸創置。

一、關廂圳上路下田一址,租二石。

郴州戶口考         州志[编辑]

本州

原額《人丁》七千一百二十二丁,每丁徵銀二錢四釐三毫四絲六忽八微四塵二渺二漠。新加顏料在內。

實徵銀一千四百五十五兩三錢五分八釐一毫九絲六忽一微六纖二塵九渺。內有免、無免,實徵丁糧銀一萬七百九十五兩四錢五分二釐九毫三絲五忽九微五纖八塵八渺。

永興縣

原額人丁五千三百四十八丁,新增四百六十六丁,共五千八百一十四丁。每丁徵銀二錢七分九釐一毫一絲七忽五纖四塵五渺三漠三茫。

共徵:銀一千六百二十二兩七錢八分六釐五毫五絲六忽二微五纖七塵八渺三漠。

實徵丁糧銀一萬二千一百二十八兩九錢四釐四毫一絲九微五纖二塵八渺三漠。

宜章縣

原額《人丁》四千七百七十七丁,每丁徵銀二錢二分五釐二毫五絲六忽一微一纖九塵四渺五漠。

共銀一千七十六兩四分八釐四毫八絲二忽六微一纖七塵一渺。

實徵丁糧銀六千七十二兩五錢一分一釐七毫四絲五忽七纖九塵六渺。

興寧縣

原額《人丁》六千三百五十六丁,每丁徵銀二錢五釐六毫四絲三忽六微五纖九塵三渺二漠。共徵銀一千三百七兩七分一釐九絲八忽六微八纖三塵九渺。

《丁糧》除荒蕪捏墾外,實徵銀九千六百三十五兩一錢四分六釐八毫七絲五微四纖三塵四渺八漠七茫。

桂陽縣

原額人丁七千七百二十一丁,每丁派銀一錢四分三釐六毫二絲二忽五微一纖八塵二渺,共徵銀一千一百八兩九錢九釐四毫六絲三忽四微九纖六塵九渺。除逃亡人丁三千三百二十二丁,無徵銀四百八十六兩一錢二分五釐七毫八絲六忽五微一纖八塵八渺外,實徵六百二十二兩七錢八分三釐六毫七絲六忽九微七纖八塵一渺。

《丁糧》除逃亡荒蕪外,實徵銀七千五百二十五兩九分七釐二毫一忽二微二纖一塵五渺五漠八茫。

桂東縣

原額人丁二千三百九十四丁,每丁派銀三錢二分三釐三毫五絲二忽七微四纖九塵一渺,共徵銀七百七十四兩一錢六釐四毫八絲一忽三微九纖九塵。除逃亡一千八百一十四丁外,現在人丁五百八十丁,實徵銀一百七十五兩八錢九分四釐九毫四絲八微五渺六茫。丁糧除逃亡荒蕪外,實徵銀一千六百六兩二錢四分三毫二絲一忽七微六纖三渺八漠六茫。

郴屬通共原額人丁三萬三千七百一十八丁,額徵銀六千九百五十六兩五分二釐六毫七絲一忽二微五纖三渺。新加顏料銀二百五十八兩一錢五分九釐六絲。

共銀七千二百一十四兩二錢一分一釐七毫三絲一忽二微五纖三渺。除逃亡外,康熙十一年審復舊載人丁二萬八千五百八十二丁實。

徵銀六千一百二十九兩八錢七分四釐四毫四忽八微八纖六茫。

順治十四年,永興縣新增四百五十六丁。康熙十一年,永興縣新增一十丁。

《新舊人丁》實二萬九千四十八丁。

共徵:銀六千二百五十九兩九錢四分二釐九毫五絲一忽五微三渺三漠六茫。

郴屬通共丁糧,除荒外,實徵銀四萬七千七百六十三兩三錢五分三釐四毫八絲五忽四微六纖二塵六渺六漠一茫。

郴州田賦考         州志[编辑]

本州

原額田地、塘一萬八百六十八頃六畝二分一釐九毫三絲八忽。

原額秋、夏稅米、四萬三千六百一十石五斗二升五合二勺二抄四撮

桑絲、二百九十八觔二兩九錢九分;

共徵:銀三萬四千八百五十八兩七錢九分七釐五毫五絲八忽五纖八塵七渺。

新增本州開墾陞科米四石二斗七升九合九勺二抄五撮,徵銀三兩六錢八分六釐七毫九絲。徑湊給腳馬工食。

康熙十一年,除荒蕪田地、塘八百二十頃二十八畝三分二釐六毫一絲四忽二微九纖六塵一渺。

載糧四千三百五十石六斗六升四合一抄三撮一圭二粒。

《無徵》銀三千八百七十三兩八錢二分六釐七毫三絲九忽九微五纖二塵九渺九漠八茫。又興寧原報捏墾田一百四十九頃六十九畝二分九釐八毫四絲三忽。

載糧五百六十九石一斗七升四合八勺四抄五撮。

除捏墾銀四百六十七兩八錢七分四釐五毫五絲五忽七微八塵八渺。

實在成熟田、地、塘九千八百九十八頃八畝五分九釐四毫八絲七微三纖九渺。

成熟秋、夏米,共三萬八千六百九十石六斗八升六合三勺六抄五撮八圭八粒。

實徵銀三萬五百一十七兩九分六釐二毫六絲二忽三微二纖四塵九渺二茫。以上《州屬總數》。

康熙十九年分,據興寧、桂東二縣,將原荒內開墾田地塘二十四頃七十九畝五分二釐六毫六絲八忽。

科秋糧一百一十二石七升三合八抄八撮五圭九粒七粟。

該徵條銀一百一十四兩六錢七分四釐九毫七絲四忽三微三纖九塵一渺四漠八茫,該徵遼餉銀三十一兩八錢二分二釐八毫三忽九微七纖四塵一渺一漠四茫,遵例應於康熙二十五年後起徵。

二十一年分,據興寧縣將原荒內開墾下則田八頃四十二畝四分九釐二毫四絲八忽四微一纖六渺。

科秋糧三十九石三斗一升六勺八抄七撮五圭一粒。

該徵條銀三十二兩九錢八釐六毫一絲九忽五微三塵八渺七漠八茫。

該徵遼餉銀一十一兩三分五釐一毫九絲九忽六微七纖七塵三渺五漠八茫,遵應於康熙二十七年後起徵二頃因起科尚遲,未入前總。本州田地、塘二千三百四十頃八十五畝五分八釐二毫三絲

共科秋糧米八千四十一石六斗三升七合八勺六抄二撮。每石派銀七錢二分一釐九毫二絲七忽九微七纖八塵六渺。

實徵銀五千八百五兩五錢六分三釐五毫四絲九忽七微九纖五塵九渺。

夏稅米一千五百二石二斗三合六勺六抄。每石帶派《桑絲》共徵銀五錢四分五釐九毫八絲四忽七微七纖三塵一渺五茫。

實徵銀八百二十兩一錢八分三毫九絲。

外增九釐餉銀二千七百一十四兩三錢五分八毫。

共徵:銀九千三百四十兩九分四釐七毫三絲九忽七微九塵九渺。

新增開墾陞科米四石二斗七升九合九勺二抄五撮,徵銀三兩六錢八分六釐七毫九絲,湊給腳馬工食。

起運

《戶部》項下 《農桑絹價》,每疋正銀五錢五分,扛銀一錢五分,該銀三十九兩三錢一分二釐正扛合派解費無。

代編《沔陽州乾魚》正銀二十四兩四錢一分,扛銀二錢一分九釐六毫九絲,解費八錢六分二釐三絲九忽一微五塵。

《宗祿》租課一千八百八十八兩五錢八分一釐六毫七絲五忽,解費三十九兩七分三釐六毫八絲

茶價正銀一十七兩八錢,每兩解費三分五釐,民校銀三十六兩,無閏,無解。

《賦役冗款》一千二百八十二兩八錢九釐七毫二絲二忽二纖四塵五渺。《解費》無。

九釐、餉銀二千七百一十四兩三錢五分八毫,解費無。

禮部項下 藥味正銀五兩八錢二分九釐九毫九絲三忽七微五塵。每兩京扛四分,正扛每兩解費三分五釐。

湖州雜課鰉乾鯉魚,奉文豁免,細數不載「兵部」 項下 。江濟水夫正銀四十九兩一錢四分。每兩扛銀一分三釐;解費帶扛每兩三分五釐

工部項下 活鹿正銀四兩;京扛三分六釐;苗竹正扛銀二十二兩,解費每兩三分五釐;屯田司料正銀一百四十二兩九錢四分九釐。每兩扛銀九釐,解費三分五釐。

軍器銀二十三兩七錢三分九釐二毫六絲。解費每兩三分五釐。

白硝、麂皮二十張,價銀京扛,共銀十二兩,解費銀二分一釐;如遇折色,每兩另派京扛九釐;胖襖褲鞋三十副銀四十五兩,水腳銀三錢,不派扛銀。

綾紗紙價銀八十六兩三錢九分七釐一毫四絲四忽九微,部文到日方派,不必每年帶徵。熟鐵銀九十六兩二錢九分三釐二毫一絲四忽二微六纖五塵。每兩扛銀九釐,解費三分五釐。

光祿寺項下 、甲丁庫供應等銀一百六十四兩。每兩扛銀二分。解費帶扛、每兩三分五釐。顏料等銀一百四十八兩七錢四分一釐六毫。扛解俱無

隨漕項下 正銀二十六兩二錢二分七釐。每兩解費三分五釐,扛銀無。

歸併郴州所原額屯田七十四頃一十四畝七分六釐四毫二絲三忽三微六塵。每畝科米一斗三升七合。

共科屯糧一千一十五石八斗二升二合七勺,照民例起派,每石徵銀七錢。

額徵屯餉七百一十一兩七分五釐八毫九絲。除荒田一頃八十九畝七分八釐九絲一忽,荒糧二十六石,無徵銀一十八兩二錢。

成熟田七十二頃二十四畝九分八釐三毫三絲二忽二微六塵。

成熟糧九百八十九石八斗二升二合七勺,實徵銀六百九十二兩八錢七分五釐八毫九絲。

雜課 《土壙》稅銀三十一兩四錢。內扣二十六兩三錢湊給腳馬工食外,存五兩一錢充餉耕戶出辦。

《丁糧》外派 湖課鈔銀八兩六錢七分四釐七毫五絲。遇閏加銀六錢二分三釐九毫九絲四忽。

《黃麻》正扛,銀一十七兩三錢六釐一毫一絲五忽七微五塵。

熟銅正扛銀六錢五釐四毫。

生鋼正扛,銀二兩四錢二分一釐六毫。

熟鐵正扛銀十二兩七錢八分四釐三絲。遇閏加銀二兩四錢。

生漆正扛銀一兩七錢五分五釐六毫六絲,共銀四十六兩五錢七分一釐五毫五絲。漁戶出辦。

班匠九名 ,四年一班,每名納銀一兩八錢,遇閏加銀六錢,匠戶出辦。

永興縣

田地、塘二千九百五十六頃九十二畝六分三釐四毫四絲八忽。

共科秋米七千二百六十一石六升八合三勺六抄二撮。每石派銀九錢六分三釐三毫八絲五纖六塵八漠六茫。

共徵:銀六千九百九十五兩一錢七分四釐二毫五絲四忽六微九纖五塵。

夏米一千五百六十四石四斗二升五合二勺。每石派銀五錢二分五釐二毫三絲八忽八纖七塵四渺四漠五茫。

共徵:銀八百二十一兩六錢九分五釐七毫《桑絲》另徵銀五十五兩一錢八分四釐一毫五絲。

外增九釐餉銀二千六百三十四兩六分三釐七毫五絲。

起運

戶部項下 《農桑絹價》,每疋正銀五錢五分,扛銀一錢五分,該銀五十五兩一錢八分四釐一毫五絲。

《代編》《沔陽州乾魚》正銀二十二兩五錢九分八釐七毫五絲。每兩正扛銀九釐,帶扛每兩解費銀三分五釐。

《宗祿》租課三百三十八兩七錢八分五釐七毫四絲七忽二微,解費七兩八錢九分二毫九絲五忽。

茶價正銀二十二兩五錢。

《民校》銀九十三兩,無閏,無解。

《賦役冗款》四千一百六十九兩八錢二分五釐二毫三絲九忽七微三塵。《解費》無。

九釐、餉銀二千六百三十四兩六分三釐七毫五絲。解費無。

新增丁餉一百三十兩六分八釐五毫四絲七忽四微一纖二塵三渺。又存留支剩銀一十二兩。

禮部項下 藥味正銀五兩五錢三分五釐一毫四絲六微五纖。每兩解費三分五釐。

湖洲雜課鰉乾鯉魚,奉文豁免細數不載兵部項下 。江濟水夫正銀四十五兩四分五釐。每兩扛銀一分三釐,解費帶扛每兩三分五釐。

《工部》項下 苗竹正扛十三兩二錢,解費每兩三分五釐。

屯田司料 正銀一百八十兩五錢。每兩京扛九釐,解費三分五釐。

軍器銀三十七兩二錢四分八釐。每兩解費銀三分五釐。

《白硝》麂皮三百張,每張價銀四錢,扛銀二錢,共銀一百八十兩,解費二分一釐。如遇折色,每兩另派扛銀九釐。

胖襖褲鞋七副,每副正銀一兩二錢,水腳銀三錢,共銀十兩五錢,不派扛銀。

綾紗紙價銀七十一兩八錢三分六釐八毫三忽二微七塵,俟部文到日方派,必不每年帶徵線膠銀八十九兩四錢七分一釐九毫七絲四忽四微。每兩扛銀九釐,解費銀三分五釐。光祿寺項下 甲丁庫供應等正銀二百二十五兩二錢,每兩扛銀二分,解費帶扛每兩三分五釐。

顏料等銀二百四兩二錢四分七釐九毫。扛解俱無。

隨漕項下 淺船正銀三十三兩一錢九釐。每兩解費三分五釐,扛銀無。

《丁糧》外派 湖課鈔銀二兩四錢四分九釐一毫二絲五忽。遇閏加銀二錢四釐七毫五絲。生銅正扛銀一兩二錢一分八釐。

生鐵正扛銀一兩五分九釐四毫五絲。

熟鐵正扛,銀四兩二錢七分四釐三毫二絲五忽八微。

《黃麻》正扛,銀七兩四錢五分八釐五毫二絲八忽。

生漆正扛銀一兩二錢八分七釐四毫八絲四忽。

熟銅正扛,銀六錢四分九釐六絲七忽二微五塵,共銀一十八兩五錢八分五釐四毫三絲五塵。漁戶出辦。

班匠 八十四名,四年一班,每名納銀一兩八錢,遇閏加銀六錢,匠戶出辦。

宜章縣

田地、塘一千四百六十五頃八十九畝二分八釐四毫六絲。

共科秋米三千九百五十五石四斗四抄。每石派銀七錢七分三釐五毫七絲一忽九微三纖四塵九渺三漠四茫。

共徵:銀三千五十九兩七錢八分六釐四毫六絲二忽四微六纖二塵五渺。

夏米九百九石五斗三升七合五勺。每石帶派桑絲共銀五錢四分四釐六毫二絲五忽七微五纖七塵五渺九漠六茫。

共徵:銀四百九十五兩三錢五分七釐五毫五絲。

加增九釐餉銀一千四百四十一兩三錢一分九釐二毫五絲。

起運

戶部項下 《農桑絹價》每疋正銀五錢五分,扛銀一錢五分,共銀二十兩五錢八分八釐八毫,解費無。

《代編》《沔陽州乾魚》正銀十二兩四錢四分二釐。每兩扛銀九釐,解費銀三分五釐。

宗祿租課三兩四錢二分五釐,解費一錢一分九釐八毫七絲五忽。

茶價正銀一十兩六錢,每兩解費三分五釐,民校銀四十二兩,無閏無解。

《賦役冗款》七百三十一兩七錢五釐五絲四忽。《解費》無。

九釐、餉銀一千四百四十一兩三錢一分九釐二毫五絲。解費無。

禮部項下 藥味正銀二兩八錢七分七釐七毫一絲二忽。《正扛》每兩解費三分五釐。

湖洲雜課鰉乾鯉魚,奉文豁免,細數不載。兵部項下 江濟水夫六十五兩五錢二分,每兩扛銀一分三釐,解費帶扛每兩三分五釐。工部項下 苗、竹正扛銀七兩七錢,每兩解費三分五釐。

屯田司料正銀八十五兩一錢八分七釐。每兩扛銀九釐,解費三分五釐。

《軍器》銀十一兩,解費每兩三分五釐。

《麂羔皮》正扛,共銀十二兩一錢八釐。

胖襖、褲鞋二十八副,銀四十二兩。不派扛銀綾、絹、紙價四十九兩七錢五分四釐一毫八絲五忽二微,部文到日方派,不必每年帶徵熟鐵銀四十九兩六分七釐二毫四絲九忽五微。每兩扛銀九釐,解費銀三分五釐。

光祿寺項下 、甲丁庫供應等銀一百八兩二錢。每兩扛銀二分。解費帶扛每兩三分五釐。顏料等銀九十八兩一錢三分三釐六毫。扛解俱無

隨漕項下 淺船,正銀一十五兩六錢二分九釐。每兩解費三分五釐;京、扛無。

歸併黃沙、笆籬、栗源三堡原額屯田三百六十五頃四十一畝八分四釐四毫,每畝科米一斗,共科屯糧三千六百五十四石一斗八升四合四勺。每石徵銀五錢三分,額徵銀一千九百三十六兩七錢一分七釐七毫三絲二忽。除荒田五十頃八十二畝八分四釐四毫,荒糧五百八石二斗八升四合四勺,無徵銀二百六十九兩三錢九分七毫二絲二忽。

成熟田三百一十四頃五十九畝;

成熟糧、三千一百四十五石九斗

實徵銀一千六百六十七兩三錢二分七釐。班匠 二十五名,逃亡十名,實存十五名,四年一班,每名納銀一兩八錢,遇閏加銀六錢,匠戶出辦

興寧縣

原額、田、地、塘一千八百二十三頃二十畝三分七釐三毫。

共科秋米七千五十七石六斗五升一合五勺,每名派銀九錢三釐七毫一微八纖八塵,共徵銀六千三百七十八兩九毫八絲六忽七微七纖五塵三渺。新增顏料在內。

夏米一千四百四十六石三斗一升九合二勺。每石徵銀五錢二分二毫九絲一忽九纖四塵八渺一茫。

共徵:銀七百五十二兩五錢七釐。

《桑絲》另徵銀三十三兩三錢五分八釐五毫,加增九釐餉銀二千三百八十七兩二錢一分三釐七毫七絲五忽。內除實荒田地一百一十二頃五十三畝五分四毫九絲一忽五微二塵。又除捏墾田一百四十九頃六十九畝二分九釐八毫四絲三忽。

實在成熟田、地、塘一千五百六十頃九十七畝五分六釐九毫六絲五忽五塵。成熟糧七千四

百二石八斗七合一勺九抄六撮。康熙十九年、二十一年開墾,新起科尚遲未載。

實徵銀八千三百二十八兩七分五釐七毫七絲一忽八微五纖九塵五渺八漠七茫。

起運

戶部項下 《農桑絹價》,每疋正銀五錢五分,扛銀一錢五分,該銀三十三兩三錢五分八釐五毫。

《代編》《沔陽州乾魚》正銀二十一兩七錢五分。每兩扛銀九釐,帶扛每兩解費三分五釐。

《宗祿》租課一千二百一十八兩三錢八分六釐五毫三絲五微,解費二十五兩八錢三分七釐五毫一絲八忽一微。

茶價正銀二十二兩五錢,每兩解費三分五釐,民校銀三十六兩,無閏,無解。

《賦役冗款》二千九百九十八兩三錢六釐三毫六絲三忽四微二鐵四塵。《解費》無。

九釐、餉銀二千三百八十七兩二錢一分三釐七毫七絲五忽。解費無。

禮部項下 藥味正銀二兩五錢七分三釐九毫四絲三忽七微五塵。正扛,每兩解費三分五釐。

湖洲雜課鰉乾鯉魚,奉文豁免細數不載兵部項下 。江濟水夫銀六十九兩六錢一分五釐。每兩扛銀一分三釐,解費帶扛每兩三分五釐。

《工部》項下 苗竹正扛銀十六兩五錢,解費每兩三分五釐。

屯田司料正銀一百八十兩五錢七分九釐。每兩京扛九釐,解費三分五釐。

軍器銀二十五兩七錢七分三釐,解費每兩三分五釐。

《白硝》麂皮一百一十六張,每張價銀四錢,扛銀二錢,該銀六十九兩六錢,解費二分一釐。如遇折色,每兩另派京扛九釐。

胖襖、褲鞋五十七副,每副正銀一兩二錢,水腳三錢,共該八十五兩五錢,不派扛銀。

綾紗紙價七十六兩二錢三分六釐三毫二絲八忽八微六塵,候部文到日方派,不必每年帶徵。

線膠銀八十六兩二錢三分九釐九毫八絲一忽五微。每兩京扛銀九釐,解費銀三分五釐。《光祿寺》項下 甲丁庫供應等銀二百二十一兩,每兩京扛銀二分,解費帶扛每兩三分五釐,顏料等銀二百兩四錢四分七毫,扛解俱無。《隨漕》項下 ,淺船正銀三十三兩一錢二分七釐,每兩解費三分五釐,京扛無。

雜課 靛稅三百七兩九錢六分。原撥二百二十五兩解郴州,撥八十二兩九錢六分解宜章,給支堡軍殺手工食,商人出辦,詳報荒絕無徵丁糧。外派 湖課鈔銀帶閏一十六兩九分八毫四絲四忽。

黃麻正扛,銀六兩七錢五釐一毫三絲三忽三微七塵。

熟鐵正扛閏共銀三十一兩三錢八分三釐六毫三微七纖五塵。

生鐵正扛閏,共銀一十三兩三錢一分四釐五毫六絲八忽。

生銅正扛銀三兩九分九釐六毫四絲八忽。熟銅正扛銀一兩二錢一分八毫。

共銀七十一兩八錢四釐六毫四絲三忽三微七纖五塵。漁戶出辦。

班匠 六十六名,《報絕》八名,實存五十八名。四年一班,每名納銀一兩八錢,遇閏加銀六錢,匠戶出辦

桂陽縣

原額、田地一千五百五十四頃五十七畝五分六釐八毫八絲

共科秋米七千二百七石九升九合六抄。每石派銀七錢七分九釐一絲四忽二微八纖三塵,共銀五千六百一十四兩四錢三分三釐一毫六忽四微二纖五渺。

夏稅一千五百四十二石一斗一升四勺,帶派桑絲,每石徵銀五錢二分五釐七毫七絲九忽,共銀八百一十兩八錢一分八毫。內除荒蕪田二百四十二頃五十畝五分五釐二絲九忽六微四纖六塵一渺。

實在成熟田一千三百一十二頃七畝一釐八毫五絲三微五纖三塵九渺。成熟糧六千九百七十石七升九合四勺三抄二撮八圭八粒。實徵銀五千九十一兩五錢四分八釐二毫二。

絲,五忽,九微,二纖,二塵,九渺,五漠,八茫。

加增九釐餉銀二千三百九十八兩九錢六分四釐七毫。除荒外,實徵一千八百一十兩七錢六分五釐二毫九絲八忽三微二塵五渺。起運

戶部項下 農桑絹價,每疋正銀五錢五分,扛銀一錢五分,共該銀九兩六錢八分九釐八毫。代編「沔陽州乾魚」 正銀二十二兩三錢七分八釐。正銀每兩京扛九釐,帶扛每兩解費三分五釐。

《宗祿》租課一千一百八十八兩一錢二分八釐八毫八絲八忽六微,解費二十五兩二錢八分四釐八毫五絲六忽。

茶價正銀一十八兩四錢七分五釐。每兩解費三分五釐。

《民校》銀一百五十六兩。無閏,無解。

《賦役冗款》二千二百二十九兩一錢七分二毫五絲四忽二塵五渺。《解費》無。

九釐、餉銀二千三百九十八兩九錢六分四釐七毫。解費無。

禮部項下 藥味正銀四兩二分一毫一絲二忽五微《正扛》每兩解費三分五釐。

湖洲雜課鰉乾鯉魚,奉文豁免,細數不載。兵部項下 江濟水夫銀八十一兩九錢,每兩扛銀一分三釐,解費帶扛每兩三分五釐。工部項下 苗、竹正扛銀十八兩七錢,每兩解費三分五釐。

屯田司料正銀一百四十八兩三錢二分六釐。每兩京扛九釐,解費三分五釐。

軍器銀十八兩五錢二分五釐,解費每兩三分五釐。

胖襖、褲鞋五副,每副正銀一兩二錢,水腳銀三錢,共該銀七兩五錢,不派扛銀。

綾紗紙價銀八十五兩五分五釐一毫二絲八忽三微九塵。候部文到日方派,不必每年帶徵。熟鐵、線膠,共銀八十八兩二錢八分二釐八毫四絲六微。每兩京扛九釐,解費三分五釐。《光祿寺》項下 甲丁庫供應等銀一百七十六兩二錢。每兩京扛銀二分,解費帶扛每兩三分五釐。

顏料等銀一百五十九兩八錢八釐二毫。扛解俱無。

隨漕項下 淺船,正銀二十七兩二錢六釐。每兩解費銀三分五釐。京、扛無。

《丁糧》外派 湖課鈔銀七兩四錢二分九釐四毫。遇閏加銀五錢六分五釐九毫五絲。漁戶出辦

班匠 九十三名,逃亡六十六名,見存二十七名。四年一班,每名納銀一兩八錢,遇閏加銀六錢,匠戶出辦

桂東縣

原額、田、地、塘七百二十六頃六十畝七分七釐六毫二絲。

共科秋糧二千五百七十二石二斗二升二合五勺二抄。每石派銀一兩一錢三分八釐四毫四絲六忽七微五纖七塵六渺九漠。

共銀二千九百二十八兩三錢三分八釐三毫八絲七忽九微二纖七塵五渺。

夏稅米五百五十石八斗四升九合九勺二抄。帶派桑絲,每石徵銀五錢二分三釐三毫六絲六忽七微八纖二塵三漠七茫。

共銀二百八十八兩四錢六釐七毫二絲,加增九釐,餉銀八百八十六兩九錢三分五釐七毫五絲。內除荒田四百六十五頃二十四畝二分七釐九毫九絲三忽一微、荒糧二千三十九石五斗九升五合三勺二抄九撮九圭九粒八粟。開墾成熟田地塘二百六十一頃三十六畝五分五毫二絲六忽九微,載糧一千八十三石四斗七升七合一勺一抄二粟。康熙十九年開墾新頃起科尚遲未載。

額徵并九釐餉共四千一百三兩六錢八分八毫五絲七忽九微二纖七塵五渺。除前荒蕪無徵外,實徵銀一千四百三十兩三錢四分五釐三毫八絲九微五纖八渺八漠。

運起

戶部項下 農桑絹價,每疋正銀五錢五分,扛銀一錢五分,共該銀八兩八錢五分三毫六絲。代編沔陽州乾魚正銀七兩九錢八分七釐五毫。正銀每兩京扛銀九釐,帶扛每兩解費三分五釐。

宗祿租課六百七十兩四錢七分二釐一毫五

絲一忽一微,解費十三兩七錢三分三釐四毫茶價正銀五兩八錢二分五釐,每兩解費三分五釐。

《賦役冗款》五百三十五兩四錢三分九毫三絲九忽。《解費》無。

九釐、餉銀八百八十六兩九錢三分五釐七毫五絲。解費無。

《民校》銀十二兩,無閏,無解。

《湖洲雜課》鰉乾鯉魚,奉文豁免,數細不載禮部項下 :北藥味正銀二兩二分六釐三忽一微六纖五塵正,扛每兩解費三分五釐;南藥味正銀二錢七分三釐四毫九絲六忽八微七纖五塵,扛解無。

兵部項下 江、濟水夫銀十六兩三分八釐。每兩扛銀一分三釐,解費帶扛每兩三分五釐。工部項下 苗竹銀七兩七錢,解費每兩三分五釐六毫。

屯田司料正銀四十六兩七錢五分二釐,軍器銀十兩七錢,解費每兩三分五釐。

白硝麂皮十張,每張價銀四錢,扛銀二錢,共該銀六兩。又狐狸皮正扛共銀八兩,解費每兩二分一釐。如遇折色,每兩另派京扛九釐。

胖襖、褲鞋四副,每副正銀一兩二錢,水腳銀三錢,共該銀六兩,不派扛銀。

綾紗紙價二十七兩八錢五釐八毫一絲四忽四微八塵,候部文到日方派,不必每年帶徵。熟鐵銀三十一兩五錢二釐四毫七絲七忽九微,每兩京扛銀九釐,解費三分五釐。

光祿寺項下 、甲丁庫供應等銀五十四兩二錢。每兩京扛二分。解費帶扛、每兩三分五釐。顏料等銀四十九兩一錢六分八釐二毫。扛解俱無

隨漕項下 淺船,正銀八兩五錢七分九釐。每兩解費三分五釐。京、扛無。

《丁糧》外派 湖課鈔銀九兩六錢七分四釐七毫五絲。遇閨加銀六錢二分三釐九毫九絲四忽。漁戶出辦。

《班匠 》二十名,逃絕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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