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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第142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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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輿彙編 職方典 第一千四百二十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方輿彙編 第一千四百二十一卷
方輿彙編 職方典 第一千四百二十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一千四百二十一卷目錄

 思恩府部彙考三

  思恩府田賦考

  思恩府風俗考

  思恩府祠廟考寺觀附

  思恩府驛遞考

  思恩府兵制考

職方典第一千四百二十一卷

思恩府部彙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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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恩府田賦考        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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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總

實徵官民田地塘康熙二十二年,共地三千五百九十四頃八十三畝二分二釐有奇。

「地銀并附徵歸編魚課折簟官田、城頭田租」 共銀一萬五千九百一十五兩九錢五分。

《地糧》秋米、二萬零八百三十六石五斗一升四合

本色米九百七十五石二斗五升。

丁七千九百二十六丁五分。

丁銀併加增胖襖水腳,共銀二千九百七十五兩一錢五分七釐。

《通共》地丁糧銀併加增共銀一萬八千八百九十一兩一錢零八釐有奇。

按《府志》,本府漢土二十三屬,原額武緣縣白山等九土司,何旺堡一十一屬官民田地塘分上中下三則,共稅三千零四十五頃五十九畝八分六釐八毫有奇。又

康熙二年,武緣清丈出下則民田科七頃零二畝七分五釐有奇。

康熙三年,改流西隆、西林二州縣編下則民田稅,共二百九十三頃四十八畝一分一釐三毫有奇。

鎮安等土府州縣峒十土屬田地原無頃畝。內田州因錢糧虛懸,於康熙年內委官丈勘得「六甲、官表、祀、站、兵、猺」 六項田㙔,共稅二百四十八頃七十二畝五分。又

康熙二年,清出鎮安府土官遺田五百四十九㙔七分五釐。又康熙七年,鎮安通判彭權安插流民墾過附山瘠田七十三㙔五分。又武緣縣原守禦所上則屯田地稅四頃零八畝。通共實在民田地塘共稅三千五百九十八頃九十一畝二分三釐七毫有奇。又

田六百二十三㙔二分五釐。府屬漢土田地陞科不等,照《賦役全書則例》原額。武緣縣白山等九土司何旺堡,歲編夏秋糧米一萬四千五百四十七石八斗九升一合有奇。又

康熙二年,武緣縣清丈出民田糧米三十石零七升七合九勺有奇。又

武緣縣守禦所,原額屯田糧米二百零四石。又鎮安等土府州縣峒十土屬,康熙三年歸併本府督徵原額糧米八千一百四十七石三斗五升九合七勺。內土田州因糧米虛懸,於康熙三年內奉文委官勘丈得確,減去米二千八百一十八石三斗五升零七勺。

泗城土府因被鄰占,缺少額米,詳奉委官會勘得確,除去路程甲糧米四十五石七斗一升四合三勺,歸入西林縣額內。

尚實在額編糧米五千二百八十三石二斗九升四合七勺。又

鎮安府康熙二年,清查出土官祿米三十三石一斗七升六合五勺。又

康熙三年,改流西隆、西林二州縣,額編糧米九百四十二石零七升四合有奇。

通共實徵糧米二萬一千零四十石五斗一升四合七勺有奇。除、

本色米九百七十五石二斗五升零九勺四抄五撮。尚

折色米二萬零六十五石二斗六升三合有奇。實徵折糧折簟銀九千八百五十三兩九錢五分零四毫有奇。又

「地畝四差,田㙔折徵河稅馬料表箋工價并《徵回不免三差優免》」 及新增水腳鋪墊等項,共銀五千三百一十六兩七錢八分五釐九毫有奇。又

武緣一縣額徵丁銀併新增胖襖水腳「徵回不免三差、優免」 等,共銀二千九百七十五兩一錢五分七釐八毫有奇。

外附徵武緣縣歸編魚課折簟白山等九土司官田城頭銀八百一十六兩二錢九分三釐八毫有奇。又

本府社學田租并每年墟場小稅額徵銀一百零九兩五錢。

以上「折糧丁編地畝四差」 ,「《田㙔折簟》并徵回不免三差」 、「加增胖襖、水腳、鋪墊、附徵歸編魚課」 、官田、城頭社學田稅、小稅等項,共銀一萬九千零七十一兩六錢八分八釐有奇。

遇閏加地畝銀五百八十七兩四錢七分二釐五毫有奇。又加小稅銀五兩五錢。

連閏通共實徵銀一萬九千六百六十四兩六錢六分零五毫有奇,悉照《賦役全書》項款分別起解支給,歲終報銷。其本色藥材、翠毛等項,俱係一條鞭派徵銀兩置買起解,並無另徵銀色。本色米九百七十五石二斗五升零九勺四抄五撮。

武緣縣

實徵官民田地塘,康熙二十二年,共地一千八百一十五頃八十三畝八分三釐。

地銀及「歸併魚課附徵折簟歸編」 ,共銀八千七百三十四兩九錢零六釐。

地糧、秋糧米、八千九百一十三石五斗五升二合

丁七千九百二十六丁五分。

丁銀并加增胖襖水腳,共銀二千九百七十五兩一錢五分七釐有奇。

按《府志》原額:官民塘分上中下三則,共稅一千八百零八頃八十一畝零八釐有奇。

康熙二年丈出民田稅七頃零三畝七分五釐有奇。又

守禦所、原屯田地稅四頃零八畝。通共官民田地、塘稅一千八百一十九頃九十一畝八分三釐八毫有奇

陞科不等

原額夏秋糧米八千八百八十三石四斗七升四合六勺有奇

丈出民田糧米三十石零七升七合九勺有奇。原守禦所屯田糧米二百零四石

《通共》實編「秋糧折色米」 九千一百一十七石五斗五升二合六勺有奇。

地畝四差,共銀四千一百八十八兩一錢零一釐九毫有奇。

順治十六年,奉文「徵回不免三差」 優免銀三百六十五兩九錢二分八釐九毫九絲八忽有零。康熙三年,奉文加增鋪墊水腳銀四兩九錢二分五釐五毫有奇。

《丁編》并徵回優免銀一千九百零八兩六錢三分三釐二毫有奇。

順治十六年,奉文加增《胖襖》銀六十四兩五錢八分七釐。

康熙三年,加增胖襖水腳銀一兩九錢三分七釐六毫一絲。

外附徵「歸編」 銀三百八十三兩九錢四分三釐、魚課銀八十四兩三錢三分一釐六毫。

《折簟》銀四十九兩四錢二分九釐二毫五絲有奇。

以上折糧地畝,「丁編折簟并徵回不免三差、優免加增胖襖、水腳、鋪墊附徵歸編魚課」 等項,通共實徵銀一萬一千八百二十四兩六錢四分三釐八毫五絲九忽有奇。

閏月,加銀二百九十六兩二錢六分六釐三毫六絲六忽。

連閏通共實徵銀一萬二千八百二十兩零九錢一分零二毫有奇。

本色米無

興隆等九土巡檢司

康熙二十二年,地一百五十七頃三十五畝六分五釐有奇。

《地糧》、秋糧米、七百二十一石一斗一升九合有奇。

西隆州

康熙二十二年,地一百八十六頃九十七畝九分五釐。

地糧二百七十六兩三錢一分八釐有奇,地糧本色米六百石零二斗四合有奇。

按《府志》,土司原地無頃畝,改流後,康熙六年,奉文清丈過下則民田稅一百八十六頃九十七畝九分五釐,不納差銀。

歲貢米三百七十石,運交南寧,改流後照《永熙則例》陞科,額徵本色米六百石零二斗零四合。

一勺有奇

額徵地畝銀一百六十八兩二錢八分一釐五毫五絲。

又徵《差簟》銀一百零八兩零三分六釐七毫有奇。

以上《地畝差簟》,通共實徵銀二百七十六兩三錢一分八釐三毫有奇。

連閏共實徵:銀一百一十九兩八錢一分一釐六毫三絲七忽一微。

又本州新奉改流,因錢糧不敷,奉文於武緣縣協濟本州銀四百六十一兩九錢二分。

本色米一百石零二斗零四合一勺九抄五撮。西林縣:

康熙二十二年,地一百零六頃五十畝零一分六釐有奇。

地糧本色米三百四十一石八斗七升有奇。按《府志》:土司地無頃畝改流後,康熙六年奉文清丈過下則民田稅一百零六頃五十畝零一分六釐五毫有奇,陞科不等。

額徵地畝銀九十五兩八錢五分一釐四毫七絲有奇。

又徵《差簟》銀六十一兩五錢三分六釐六毫四絲五忽。

以上《地畝差簟》,通共實徵銀一百五十七兩三錢八分八釐一毫有奇。

閏月,共加銀三十三兩一錢五分九毫九絲九忽。

連閏共實徵:銀一百九十兩零五錢四分八釐一毫一絲有奇。

本縣新奉改流,因錢糧不敷,奉文於泗城土府協濟本縣銀三百三十八兩,《武緣》縣協濟本縣銀四十六兩二錢九分。

本色米三百四十一石八斗七升零二勺五抄。白山土司:

康熙二十二年,地一百九十三頃七十三畝二分三釐有奇。

地銀四百二十一兩九錢三分七釐有奇,地糧秋糧米八百九十七石八斗一升九合。按《府志》原額下則田地塘稅一百九十三頃七十三畝二分三釐六毫二絲,陞科不等。

原額秋糧折色米八百八十七石八斗一升九合二勺四抄二撮。

實徵折糧銀三百六十八兩九錢三分九釐四毫有奇。

《折簟》銀四兩九錢九分八釐有奇。

附徵官田銀二十兩

《城頭》,銀二十八兩。

以上「折糧折簟附徵官田城頭」 ,通共徵銀四百二十一兩九錢三分七釐四毫有奇。

閏月加銀一十五兩一錢七分六釐六絲六忽。連閏通共徵銀四百三十七兩一錢一分四釐有零。

本色米無

興隆土司

原額下則田地、塘稅一百五十七頃三十五畝六分五釐有奇

原額秋糧折色米七百二十一石一斗一升九合七勺有奇

實徵折糧銀二百九十九兩六錢六分六釐二毫有奇。

《折簟》銀四兩零五分九釐五毫有奇。

附徵:官田銀二十二兩四錢。

《城頭》,銀三十二兩。

以上「折糧折簟附徵官田城頭」 ,通共徵銀三百五十八兩一錢二分五釐八毫有奇。

本色米無

定羅土司

康熙二十二年,地二百二十八頃八十四畝七分五釐有奇。

地銀四百八十九兩七錢一分六釐;

《地糧》、秋糧米、一千零四十八石七斗四升三合有奇

按《府志》原額下則:田地、塘稅二百二十八頃八十四畝七分五釐六毫有奇。

原額秋糧折色米、一千零四十八石七斗四升三合有奇

實徵折糧銀四百三十五兩八錢一分三釐四毫有奇。

附徵:官田銀二十二兩。

《城頭》,銀二十六兩。

以上「折簟附徵官田、城頭」 ,通共徵銀四百八十。

九兩七錢一分六釐有奇。

閏月加銀一十七兩四錢。

連閏通共徵:銀五百零七兩一錢一分六釐三毫有奇。

本色米無

舊城土司

康熙二十二年,地一百零五頃九十九畝二分九釐有奇。

地銀二百四十兩零九錢八分五釐有奇,地糧、秋糧米四百八十五石七斗三升五合有奇。

按《府志》原額下則:田地、塘稅一百零五頃九十九畝二分九釐五毫有奇。

原額秋糧折色米四百八十五石七斗三升五合二勺二抄

實徵折糧銀二百零一兩八錢五分零六毫有奇。

《折簟》銀二兩七錢三分四釐四毫有奇。

附徵:官田銀:一十一兩四錢。

以上折糧、折簟附徵官田、城頭,通共實徵銀二百四十兩零七錢八分五釐有零,閏月外加銀九兩六錢。連閏通共徵銀二百五十兩零五錢八分五釐有零。

本色米無

下旺土司

康熙二十二年,地八十三頃九十一畝一分九釐有奇。

地糧一百九十六兩九錢六分四釐有奇,地糧、秋糧米三百八十四石五斗四升四合有奇。

按《府志》原額下則:田地、塘稅八十三頃九十一畝一分九釐有奇。

原額秋糧折色米三百八十四石五斗四升四合一勺九抄一撮。

實徵折糧銀一百五十九兩七錢九分九釐九毫有奇。

《折簟》銀二兩一錢六分四釐八毫有零。

附徵:官田銀一十三兩。

《城頭》,銀二十二兩。

以上「折糧、折簟附徵官田、城頭」 ,通共實徵銀一百九十六兩九錢六分四釐,閏月加銀七兩二錢。

連閏通共徵銀二百零四兩一錢六分四釐八毫有零。

本色米無

那馬土司

康熙二十二年,地二百六十四頃二十七畝八分有奇。

地銀五百五十七兩三錢零三釐有奇。

《地糧》秋糧米、一千二百一十一石一斗一升零三勺有奇

按《府志》原額下則:田地、塘稅二百六十四頃二十七畝八分有零。

原額秋糧折色米、一千二百一十一石一斗一升零三勺三抄

實徵折糧銀五百零三兩二錢八分五釐二毫有奇。

《折簟》銀六兩八錢一分七釐九毫九絲有奇,附徵官田銀一十九兩二錢。

《城頭》,銀二十八兩。

以上「折糧、折簟附徵官田、城頭」 ,通共實徵銀五百五十七兩三錢零三釐二毫有奇,閏月加銀二十二兩八錢。

連閏通共徵銀五百八十兩零一錢零三釐有奇。

本色米無

都陽土司

康熙二十二年,地三十七頃一十畝零四分九釐有奇。

原額秋糧折色米一百七十石零四升一合二勺六抄

實徵折糧銀七十兩零六錢六分一釐八毫有奇。

《折簟》銀九錢五分七釐二毫五絲四忽有零。附徵官田銀四兩。

城頭銀八兩

以上「折糧折簟附徵官田、城頭」 ,通共實徵銀八十三兩六錢一分九釐有零。

本色米無

古零土司

康熙二十二年,地七十九頃二十一畝七分。有

地銀一百五十八兩五錢零二釐有奇。

地糧秋糧米三百六十三石零二升八合有奇。按《府志》原額下則田地、塘稅七十九頃二十一畝七分有零

原額秋糧折色米、三百六十三石零二升八合有奇

實徵折糧銀一百五十兩零八錢五分九釐一毫有奇。

《折簟》銀三兩零四分三釐六毫有奇。

附徵:官田銀一兩六錢。

城頭銀四兩

以上「折糧、折簟附徵官田、城頭」 ,通共徵銀一百五十八兩五錢零三釐八毫有奇,閏月加銀四兩二錢。

連閏通共徵:銀一百六十二兩七錢零二釐八毫有奇。

本色米無

安定土司

康熙二十二年,地七十五頃零一畝七分六釐有奇。

地銀一百五十六兩七錢九分七釐有奇,地糧秋糧米三百四十三石七斗八升四合按《府志》原額下則田地塘稅七十五頃零一畝七分六釐六毫有奇。

原額秋糧折色米三百四十三石七斗八升四合四勺一抄

實徵折糧銀一百四十二兩八錢六分一釐九毫有零。

《折簟》銀一兩九錢三分五釐三毫四絲有奇。附徵官田銀,無。

城頭銀一十二兩

以上折糧折簟城頭,通共實徵銀一百五十六兩七錢九分七釐三毫有零,閏月加銀三兩六錢。

連閏通共徵:銀一百六十兩零三錢九分七釐三毫三絲三忽有奇。

本色米無

何旺堡

康熙二十二年,地一十一頃三十二畝八分八釐。

地銀一十七兩四錢五分六釐有奇。

地糧、秋糧米、四十八石四斗九升

按《府志》原額下則:田地稅一十一頃三十二畝八分八釐。

原額秋糧折色米、四十八石四斗九升

實徵折糧銀一十六兩九錢七分一釐五毫,折簟銀四錢八分四釐九毫。

本府社學田租:額徵銀四十三兩五錢。

以上折糧折簟社學田租,通共實徵銀六十兩零九錢五分六釐四毫,作編剩銀,起解本府,轉解布政司。

思恩府風俗考        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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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

府居粵西西南極邊之區,山谷盤錯,谿峒絡連,向屬蠻陬,阻於聲教。自明季文成公遷治後,污俗稍變,秀良子弟始知讀書,遊於庠序。今士人之家,猶知古禮,凡冠婚、喪、祭,庶幾髣髴中土。此外土人質樸而悍,出入以刀自衛,重財輕殺,稍有不平,雖骨肉相為讎敵,繩之以法不受,施之以恩不知,自古常以法外羈縻之。至於居民,惟知力本而性懶,不知商賈經營,故其家無積畜,有牛者為冨,婚娶不避同姓,市廛貿易。婦女為政,男裹青幘,女戴竹笠。疾病惟事巫覡,禱鬼神,不尚醫藥,喪事用浮屠,殯日宰牲設宴,鼓吹導引,稍涉於華,然多火化。至其俗,男女不避嫌,親族相混雜。元宵節數日,男女遊戲唱歌,互相酬和,同志者以檳榔締合,此其所以為蠻俗也。邇來此風漸革,惟猺獞、狼蠻陋習依然。然務耕織諸凡,樸率崇儉,不失太古之風。其節序則正旦賀歲、元夕張燈、清明祭墓、端午泛蒲、中元祀祖、中秋賞月、冬至祀祖,與漢俗無異。但四時風氣迥殊,恆燠少寒,多陰晦,無霜雪,青草黃茅時作瘴癘,感者多瀉瘧。土屬村谿為甚。府治平衍。四山開朗。猶鮮其患。又地當炎午。亦多熱證。漢人至此宜薄請幫助識別此字。味勿過,飽勿乘風,斯得「善養」之道矣。其各屬惟《武緣》為漢屬,其餘土屬地異人殊,習俗各有不同。

武緣縣

邑民上稟風氣,下鍾水土。其性悍,其質樸,其聲唇舌,其音角,其調雜。其俗尚鬼,重財輕殺。諺云:「樂昌喜詞訟,永寧尚干戈。」 其冠禮不師古,婚娶不避同姓。村落多倚市,棄女紅,貿易用中錢,以二當一,喪用浮屠,鼓吹導輀車。男惟力本,女事紡績。秀民遊於庠序,百姓不事商賈。其節序:上戊祭社,四月沐佛,六月六日祭田神。中元祀祖先二日早焚香燭以迎神,次日焚紙衣金銀,設祭而送。重九展墓。餘俗與府同。

西隆州

寒暑不時,瘴癘獨甚。人無禮貌,俗鮮倫常。種稻山巔,不事商賈。男女纏頭跣足,同姓為婚,遇節令,各持雞酒,自覓所契嫁娶。女至男門,尋返母家,數年方歸。狡性報怨,動即集眾操戈椎牛,食其片肉,即不惜一死以相從好。疑重鬼,以雞骨卜卦,病則禳送。殺牲會飲,一人唱之,眾人和之,聲音紇那,不知所云。每椎牛,生飲其血,取腸渣滓以為羹。不食鹽,無長力。家貧,無擔石儲。村舍俱在山頂,名之曰「寨女。」 亦織布,土人自市以資用。民有四種:曰「仲家」 ,曰「儂人」 ,曰「徠子」 ,曰「猓玀。」 其淫風陋習,與土屬相同。

西林縣

改漢未久,民循土習。其居散處山巔,架木為室,炊寢在上,畜牧在下。遇山有水,則種植於山巔,引以灌溉,閒則獵較。不讀《詩》《書》,不知禮義,不通《漢語》。其性慓悍,男出必懸刀,女出必戴笠,短衣跣足,雖冨者終身無重衾。病不服藥,專務禳禱。嫁娶寂寥,死喪號哭。男女自少。合婚,不避同姓,謳歌為樂,各無嫌禁。父子各居,兄弟異室,此皆囿於土習,五教未敷。前知縣唐如則捐資延師,各里勸諭,至今風俗稍易,有知禮義之漸矣。白山土司

層巒疊霧,雖晴如雨,嵐瘴春夏尤甚,漢人難以久居。鑿山而種,一歲止一收穫。土愚粗惡,不知禮節。衣服飲食與漢制異。出入佩刀,惟尚鬥殺。婦女椎髻高笠,衫短袖大,必鑲護其領邊。徒跣而屨,拖以細摺長裙子。女數歲即為婚配。架樓而居,名曰「欄房。」 味嗜酸糟,素少鹽食。俗習惟官。尚髣髴漢人,餘與各司同。興隆「土司。」

叢箐疊嶂,晝多陰霧,猺土雜居,地鮮田疇。鋤畬種粟,別無治生。民性獷悍,好佩刀劍,稍有拂意,輒相讎殺。每歲正月,男女聚墟,聯歌歡洽,各以檳榔致贈而去。疾病尚巫禱,雖罄產弗惜也。餘與各司同。

定羅土司

四時嵐霧,寒暑不和。田少山多,猺蠻雜處。民以耕織為生,不事商賈,出輒帶刀。稟性慓悍,稍有爭論,即相鬥殺。上元節,以杵樁槽交擊成聲為樂。中元節,殺牲祀祖,互相邀飲,男女雜坐。婚姻所重惟檳榔,飲食不求鹽味,樸魯不識禮義,惟官族稍變氣習焉。餘與各司同。

舊城土司

山高陰重,土瘠人稀,耕種為業,不習《詩》書,商賈好鬥。男無頂帽,綿布纏頭;女無長衣,夾裙拖足。誅茅為屋,架樓而居。病不醫藥,惟知求神祭鬼;娶亦憑媒,止需檳榔、豬、酒。所耕旱禾、棉花、粟、豆、芝麻,終歲一收。以此易彼,可免糶糴之煩。至於貢、吞等宦各村,民無田業,造草紙為生。餘與各司同。

下旺土司

土俗陋鄙,不習詩書,質樸性悍,好佩刀戟。男以青白布纏頭,女以竹絲為笠,吉凶不易服色。飲食常帶血腥。家無積糧,晨興杵聲喧里巷,止足一日之需,暇則聚歌為樂。地多嵐瘴,遠人至此,多生疾病。餘與各司同。

那馬土司

風氣,四時如一,但逢陰雨,雖夏亦秋。田疇亢潤相半,播種畬插,無異中土。土民粗知法紀,強弱不侵,力軟性儉,甘淡薄,終其身。喜喪宴會,男女雜坐。婚娶最早,有子女甫離襁褓,輒為畢姻者。元旦,戶戶以舂臼覆地,用木杵敲之,交擊成聲,競相為樂。中秋,男歌女和,於月下歡聲徹宵。除夕以葉裹米為粽,用事家神,以樂歲終。餘與各司同。

都陽土司

「層巒疊嶂,日中始辨陰晴,多暑少寒,迥異中土。田磽鮮滋灌,男女鑿山而耕,粗陋不識文字,橫暴不知禮義,心狡性悍,刀鎗隨身。餘與各司同。」 《古零土司》

僻處荒陬,疊山圍繞。四時寒燠難調,五穀遲發。

「少收民樸性軟,知耕耨而不事商賈,故多貧窶。無積貯,衣短裙長,男女跣足不履。冬無重裘,居必架樓,病則禱鬼。食無茶鹽,味喜酸辛,一切習尚俱類各司」 ,惟土巡檢覃文顯首倡勸學,始知訓習《詩》書,官族子弟亦有慕聲教、敦禮義者矣。安定土司

深山嶂翳,寒暑無常,童叟不通漢語,不識文字,不知揖讓禮節。頑梗凶暴,民鮮常產,墾地種稻植麻,不知治圃及一切營生事業。閒居惟尚格鬥,或漁獵於山溪。「飲食起居,腰不離刀,女衣短不掩臍,下曳長裙,每不相續,中露肌膚一圍,如肉帶焉。凡喜事時節宴會,無盃著盤几之設,以大木葉鋪地,散半熟牛肉於上。『富者以蕉葉盛生鹽、山椒調和,合老幼席地群飲,酣則山歌迭唱,多至鬥毆而散。死喪不知有齊衰緦麻等服,肉食不待火候,以帶血腥為佳。一生未嘗熱飲,并不知有茶醬等味,官族稍有異焉。外有彝江六甲,其人則更異於是,幾類禽獸矣』。」

何旺堡

僻居山隅,距府不遠,寒氣甚重,發生最遲。習俗俱與九土司同。

思恩府祠廟考        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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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

風雲雷雨山川壇 :在府治北。

社稷壇 在府治南

郡厲壇 在府治西

城隍廟 :在府治後街。明時建。久經頹壞。

皇清康熙十一年冬,知府金捐俸重修,各神像俱更。

塑一新

關帝廟 :在鳴鳳門內。歲以春秋二仲月上戊。

日致祭一「在教場內,霜降日致祭。」

將軍廟 :在南關外西河邊。歲以春秋二仲月上戊日致祭。

馬王廟 :在東關外。康熙十一年,思南協守副將王三華捐俸鼎建。歲以春秋二仲月上戊日致祭。

真武廟 在南郊外,一在獅子巖,今圮。

武緣縣

風雲雷雨山川壇 在縣南門外,廢寧壽寺左。社稷壇 舊在北門外教場後。嘉靖三十五年,知縣蒙士元遷府所。

邑厲壇 在縣北門外

城隍廟 在縣治東。正堂三間,後堂一間,東西廊各一間。萬曆十三年,知縣鄭學醇修。

旗纛廟 :在縣南二里。三月初三、九月初九日祭。

大鳴山廟 在縣東八十里,八月十五日祭。「東嶽廟 」 在縣東城內,康熙十一年修。

真武廟 一在縣東城內,一在縣南城內,俱康熙七年修。一在縣西門外,康熙四年修。

北府廟 在縣南城內

關帝廟 :在學前南街。康熙十年,知縣莊振徽、防守千總江輝同修。

西隆州

社稷壇 :在州治西北,遞歲二祭。

鬼神壇 :在州治北,歲三祭。

城隍廟 在州治西,康熙十年捐造,歲二祭。「雷公石 」 在壩樓之小峰,每歲致祭一次。西林縣。

風雲雷雨山川壇 在縣治南,距縣一里。春秋致祭。

社稷壇 在縣治北,距縣一里,春秋致祭。邑厲壇 在縣治北,遇三、七、十月致祭。

城隍廟 在縣治北門外。建茅屋,立碑奉祀。「關帝廟 」 在縣治東。建茅屋,裝塑奉祀。

北虎廟 在縣治東南。威靈顯應,建有茅屋,塑像奉祀。

白山土司

楊四廟 在喬利舊司治城外之南,每歲居民致祭。

旗纛廟 在喬利舊司治城內東北。歲遇霜降之期,土巡檢率目民致祭。

興隆土司

楊四廟 在喬利舊司治內。

岑瑛廟 在喬利舊司治東旗山下。瑛係舊思。

恩土府官,為人忠義。明正統時,調征「海寇」 王蕭養,又調征大藤妖賊有功。及旋師,中途無病而沒。所沒之地,草木不生,土人異以為神,因立廟,歲致祀焉。

定羅土司

岑瑛廟 在損城頭,距司二十里。威靈感應,至今春秋致祭。

舊城土司

真武廟 :在司治東北。瓦屋一間,塑像奉祀。每年三月初三日,官目土民建醮致祭。

岑公廟 在司署左,瓦屋一間。木主。奉祀原本府土知府岑瑛,甚靈顯。每年建醮,祈合境安寧。太祖廟 在司東南門外,距司一里。瓦屋二間。奉祀靈德大王。每年春、秋及三月十五誕日,官目、土民建醮致祭。

下旺土司

大廳廟 在司治右。原土官岑州亭。土知府岑瑛、岑鐩等暨原土知縣黃宗顯生時居官,民被其澤。至今每年正月初二、三月初三、五月初五、九月初九日,同土民致祭。

真武廟 在司治右

那馬土司

關帝廟 在司治右,遞年以五月十三日致祭。高祖廟 在司治東北淥白城頭雷村,距司治三十五里,遞年春秋二祭,以祈年豐。

旗纛廟 在司治左。每年以霜降日致祭。都陽土司。

岑公廟 在司治前,祀思恩土知州岑瑛於內。「瑛忠義賢能,樂善濟貧,民感其德,至今老幼稱說,猶有贊嘆欷虛者。立廟享祀,春秋不替。」 古零土司。

高祖廟 「在司治右,每年春秋土民致祭,以求福祐。」

安定土司

社壇 在司治前,土民祈禳於此。

老虎廟 在司治右隅三里。每致祭禱,則虎狼遠跡。

何旺堡祠廟無考

寺觀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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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

水月庵 在南關外東河邊,明時建。康熙間重修,後有「準提閣。」

元廟觀 在府治東南,明正統七年建。

武緣縣

三寶寺 :在縣東城內,康熙九年重修。

三清觀 在縣東城內分司左。康熙十一年修。舊城土司。

崇真觀 在司前一里,傾圮已久,惟存地基碑記,通司向圖修復未果。今蓋茅屋一間,奉祀下旺土司。

觀音庵 在下旺土司右蓬山中。

思恩軍民府驛遞考      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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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

荒田驛 :此驛不知設自何時、廢自何時,無可稽考。但府治自古有之;今并錄存,以備參訂。府前鋪 額,設鋪兵三名。

大覽鋪 在府東二十里,額設鋪兵一名。《覃李》鋪 在府東四十里,額設鋪兵一名。以上鋪兵共五名,每名工食銀四兩一錢一分九釐六毫,共銀二十兩零五錢九分八釐,閏月加銀一兩七錢一分六釐五毫。

獅子塘 去城南十五里思南營撥兵防汛。馬鞍塘 去府南二十五里思南營撥兵防汛。駱連塘 去府南四十里思南營撥兵防汛。清水塘 去府南五十五里思南營撥兵防汛。陸通塘 去府東十里思南營撥兵防汛。作扼塘 去府東二十里思南營撥兵防汛。公仲塘 去府東三十里思南營撥兵防汛。覃李塘 去府東四十里,思南營撥兵防汛。武緣縣。

黃桐驛 在縣治東六十里。洪武十八年設。硃沙驛 ,在縣治北四十里,洪武十八年設。白石驛 ,在縣治西一百二十里,洪武十八年設。

按:三驛原額中馬七匹,夫十四名,上、中、下鋪陳三副,今俱裁革,遞年夫馬在縣支應。

本縣原額驛站銀一百四十二兩三錢九分九釐有奇。內除協濟永福縣驛站銀一百兩,奉文

將永福縣地畝銀抵兌,此銀仍歸入武緣縣地糧銀內起解,實存縣支應銀四十二兩三錢九分九釐有奇,內裁銀二十一兩一錢九分九釐有奇,現存銀二十一兩一錢九分九釐有奇,閏月原加銀一十一兩八錢六分六釐有奇,內除協濟永福縣驛站閏月銀八兩三錢三分三釐有奇,閏月仍於地畝項內抵解,存本縣閏銀三兩五錢三分三釐有奇,內裁銀一兩七錢六分六釐有奇,存銀一兩七錢六分六釐有奇。陸幹鋪 瓦亭一座三間,萬曆十二年知縣鄭學醇建。

下沙鋪 竹亭一座三間,萬曆十二年,知縣鄭學醇建。

按武緣縣舊屬南寧府。東抵思隴,則有黃桐驛、陸幹、下沙、黃桐三鋪。南抵南寧,則有硃砂驛、駟馬、平洪二鋪;南十里、洛水、高峰二鋪;南四十里西抵歸德州,則有白石驛、定梁、頓標、舊墟、膺墟、艾鋪、大步六鋪;北至思恩六十里無鋪。三驛既革,各鋪俱裁,見存平洪、洛水、高峰、陸幹、下沙五鋪,鋪兵一名。又設縣前一鋪,鋪兵二名,定梁、頓標共一名。近知縣鄭學醇議以縣屬右江、南寧之公文日少,思恩本府六十里而無鋪,思龍百餘里止三鋪,公移往往滯留。今併二十里為鋪,鋪兵一名。在縣東者,由山口、陸幹、黃桐、下沙至思龍分界為五鋪;在縣北者,分縣前、駱連、白范為三鋪。即以前鋪規則所編銀兩,通融支給,庶道里適均。公文可無沉閣之患

《縣前》等鋪兵共十名,每名工食銀三兩九錢九分九釐,共銀三十九兩九錢九分九釐,閏月共加銀三兩三錢三分三釐有奇。

赤旗塘 在縣東十里。塘兵二名,鋪兵一名。山口塘 在縣東二十里。塘兵二名,鋪兵一名。張嶺塘 在縣東三十里。塘兵二名,鋪兵一名。陸幹塘 在縣東四十里。塘兵二名,鋪兵一名。韋郎塘 在縣東五十里。塘兵二名,鋪兵一名。黃墟塘 在縣東六十里。塘兵二名,鋪兵一名。淥良塘 在縣東七十里。塘兵二名,鋪兵一名。高嶺塘 在縣南十里。塘兵二名,鋪兵一名。平洪塘 在縣南二十里。塘兵二名,鋪兵一名。洛水塘 在縣南三十里。塘兵二名,鋪兵一名。《西隆州》

本州塘 在州治前,屬本州甲。

八渡塘 在州治北,距州二十里,屬剝弼甲。板崩塘 在州治北,距州六十里,屬剝弼甲。板切塘 在州治北,距州一百里,屬龍渣甲。板壩塘 在州治北,距州一百二十里,屬北弼甲。

板屯塘 在州治北,距州一百七十里。屬「《剝弼》甲。」

膽轟塘 在州治西,距州三百里,屬古障甲。西舍塘 在州治西南,距州三百四十里,屬古障甲。

馬蚌塘 在州治西南,距州三百八十里。屬「古障甲。」

壩達塘 在州治西南,距州四百三十里。屬「古障甲。」

央牙塘 在州治東南,距州五十里,屬本州甲州前等鋪。鋪兵共五名,工食銀五兩四錢,共銀二十七兩,本州編給。遇閏加銀二兩二錢五分,本州編給。

西林縣

縣前塘 在縣治東門外,附在城邊。撥兵二名查守,額設鋪兵一名,傳遞公文、編給工食銀兩。𣆟邦塘 在縣治東南,距縣三十里。撥兵二名查守,額設鋪兵一名,傳遞公文,編給工食銀兩。上接縣前,下遞淥林。

淥林塘 在縣治南,距縣八十里。撥兵二名查守,額設鋪兵一名,傳遞公文,編給工食銀兩,上接𣆟邦,下遞那界。上林塘 在縣治東,即舊長官司治,距縣治一百九十里。撥兵二名查守,額設鋪兵一名,傳遞公文,編給工食銀兩,上接淥林,下遞上林。供村塘 在縣治東,距縣二百三十里。撥兵二名查守,額設鋪兵一名,傳遞公文,編給工食銀兩,上接泗城,下遞泗城,往《甸界》。

𣆟苗塘 :在縣治北,距縣六十里。撥兵二名查守,額設鋪兵一名,傳遞公文,編給工食銀兩。上接縣前,下遞安馬。

安馬塘 :在縣治北,距縣一百一十里。撥兵二名查守,額設鋪兵一名,傳遞公文,編給工食銀兩。上接𣆟苗,下遞路程。

路程塘 在縣治東北,距縣一百六十里。撥兵二名查守,額設鋪兵一名,傳遞公文,編給工食銀兩。上接安馬,下遞泗城百細界。

那界塘 :在縣治東,距縣一百五十里。撥兵二名查守,額設鋪兵一名,傳遞公文,編給工食銀兩。

縣前等鋪鋪兵共九名,每名工食銀五兩四錢,共銀四十八兩六錢。內武緣縣協濟銀九兩七錢七分,本縣編銀三十八兩八錢三分;遇閏加銀四兩零五分,本縣編支。

白山土司

募化站 ,自嘉靖年間撫平具題,改思恩為流府。當時設站在丹良地名山心,距司二百三十里。今站廢,安立丹良第七塘。

丹良塘 :在司治西二百二十里。自順治十六年設立北路十七塘,向供傳遞上下公文。今奉文免令坐塘,兵自令遞送,土民賴甦。

興隆土司

李墟塘 在司治南四十里。新設思恩協標官兵二名。司撥土民四人遞送公文,其官兵仍在協標支領月糧。

定羅土司驛遞無考

舊城土司

蘇韋塘 :在司東南,距司二十里,屬在武緣縣《甲思南》營內,撥兵二名查守。

本司舊無塘鋪。其蘇韋塘,原係驛站,屬《武緣縣》。後因變亂廢弛於

皇清順治十八年,改為「塘鋪」,撥蘇韋村與定羅舊城。

三處輪流出夫,遞送公文。

下旺土司

下旺土司,並無驛遞塘鋪。凡上司發下公文,由李墟塘送至白山橋利墟,墟長遞至下旺司舊治轉遞本司如本司投上公文,徑差民夫親齎投遞。

那馬土司

那馬塘 在司治南,距司五里。額設「思南協標」 官兵二名,以本土司土民三名佐之,遞送上下公文。其塘兵仍在協標支領月糧。

都陽土司

順山五塘 ,在司治南,距司一百四十里。順治十六年設立。額籤「思南協標」 兵二名,督同土民傳遞公文,仍在協標支領月糧。

古零土司

塘鋪從未設立,凡有公文,但命土民持送興隆司之「李墟塘」 ,轉達府城。

安定土司

驛遞塘鋪未設,凡有公文,命土民奔馳百里餘,持送興隆司之本墟官塘,轉郵府城。

思恩府兵制考        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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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

思恩城守營

副將一員        ,守備二員,千總二員        ,把總四員。內分撥南寧府駐防官二員,武緣奉議土州防守官二員,貼防鎮安官一員。

思恩城守營兵

《步戰兵》三百零九名。

守兵七百二十一名

共兵一千零三十名。按該營原名《思南》。

順治十六年,開闢思南地方,奉設協營官兵,俱駐南寧府。十八年,盡調本協營官兵,移駐思恩,祇留中軍守備、把總各一員、兵三百名,駐防南寧,其餘俱駐思恩府內,撥防武緣、奉議、土州各汛并貼防鎮安兵三百五十名,俱在本協分撥。其城守營兵一百三十名,月共應支餉銀一千一百八十四兩五錢。

月共應支米三百零九石。

官自備馬二十八匹

春冬二季例,每匹月支穀一石二斗,每匹月支草四百二十觔

夏秋二季例,每匹月支馬乾銀九錢。

按《府志》:本府在明季弘治以前,為土州、為土府,土官世守之地,即以土人自衛,其土貢賦之外,不過羈縻之而已。及後改流,設知府彈壓。而府治孤懸萬山之中,一切戍守城池與夫征調禦

侮,惟九土司是問。嘉靖七年,巡撫吳文華恐思郡孤懸,軍衛未立,編氓無幾,將何以備緩急?疏請議割南寧府之武緣縣歸隸思恩府。始於武緣編立兵款,與九土司土兵一例戍守城池及把守各隘。後萬曆間,思恩及武緣又置堡寨十數計選民人之精壯者立為頭目土兵,給以荒田,使開種以衛地方。是在思郡者,舊有兵款、堡兵、土兵三項;在武緣則又有「守禦所」 及民款弓兵諸色。合之,各土屬之土兵,明季舊額兵隸原有六項。

皇清罷軍衛、用鎮兵。其舊款有革有存者,並列於後

一堡兵

明季,思恩設有何旺、順山二堡。每堡募民兵五十名,統以頭目五人,給以荒田耕種,正賦之外,免其差徭,使之防禦地方,緝捕賊盜。其在武緣者,又有高峰等堡十數處。舊制或募民丁,給以工食,或撥弓兵防守,或令其軍捍禦。又思武各隘,亦皆弓兵防守。

《皇清》諸堡俱廢,惟何旺一堡仍存。其各弓兵久革。今

有關於險要者,俱「《思南》營」 防守。

一兵款

兵款之設,原以戍守本府。今武緣縣城池倉庫并把守要隘。舊額二百四十名,召募民人之精壯者充用。每名歲給工食銀七兩二錢,共歲需銀一千七百二十八兩。《武緣縣編》。今廢。

一衛兵

明季洪武二十四年,撥南寧衛前所千戶一員,百戶十員,旗兵一千一百九十八名,於武緣縣置設千戶所,使之駐衛地方,有事則備征調,歲支月糧總共二千六百七十五石零。今廢一《弓兵》。

弓兵之設,凡要隘之處,置巡檢司,統以弓兵,以為一方捍禦。在各處皆括民丁役之。攷《武緣》五寨弓兵,明季舊制,俱繫世充,不知其從來舊額,「鏌鋣寨弓兵一百一十二名,博澀寨五十六名,高井寨五十六名,西舍寨五十六名,橫山寨五十六名。」 以上弓兵,原有田租,例有優免。萬曆十二年,因各役告勞,議令四季分班輪役,每戶免米一石,人一丁。

皇清初闢止設有「四寨巡檢」,而弓兵竟無一人。

一民兵

民兵之設,始於明季。成化十年,兵備道葉琪條議,按籍僉丁,比其什伍,領以千百長,令買馬騎操,同官軍備禦,謂之「民款。」 武緣縣額編甲壯三百九人。又武緣各堡及看守倉庫民款一百七十九名,今廢。

一土兵

舊制:各土屬九土司俱有土兵,以供征調。其在九土司,自建立府治之始,定例各司按月帶領目兵,并自備差馬,輪班戍守城池庫獄,兼備緝捕盜賊。

皇清開闢之始,經前任知府高向極詳復舊例,但止

有頭目虛應故事,司官久已不赴,且節年荒殘,戍守目兵馬匹僅存其名而已。其各該土屬暨九土司境內地方,各有土兵自衛。如地方有事,仍聽上檄征解。此舊制《兵款存革》之大概也。經制之兵有四:

一協鎮思南營兵

思恩、南寧兩府設鎮守副將一員,守備二員,千總二員,把總四員。馬步戰守兵丁一千零三十名,馬戰兵一百零三名,步戰兵二百零六名,守兵七百二十一名。各官自備馬三十二匹,各兵自備馬一百零九匹。歲需俸餉、馬乾、馬草、操賞等項,通共銀一萬七千一百七十八兩八錢三分六釐。外,馬匹歲支料穀一千零一十五石二斗。按春冬二季文武會同,照依值議估,價銀不定。又兵歲支月米三千七百零八石,遞年聽候撥支。

副將:歲支俸薪、心紅等銀四百二十九兩四錢五分八釐。

守備:每員歲支俸薪、《心紅》等銀一百三十一兩三錢九分四釐。

千總:每員歲支俸薪銀四十八兩。

把總:每員歲支俸薪銀三十六兩。

《馬戰》兵:每名歲領餉銀二十四兩。

步戰兵:每名歲領餉銀一十八兩。

守兵:每名歲領餉銀一十二兩。

馬每匹歲支乾銀五兩四錢,每匹歲支草價銀一兩五錢一分二釐,每匹歲料穀七石二斗,照依時價佑值不定。

兵每名歲支米三石六斗。

「以上官兵俸餉,俱本標差官赴布政司請領回汛文武會同給散料穀估定時價,本標赴司請領,回汛採買給散米候司撥定運領支給。」 按思南協守官兵設立,始自順治十六年開闢思南之後,初設官兵俱駐扎南寧府。順治十八年,奉調右營守備一員帶兵二百名分駐思恩府。續以思屬漢土地方遼闊,詳奉督院「將協標官兵盡行調駐。」 思恩府祇留中軍守備一員、把總一員,馬步戰守兵丁三百名,駐防南寧地汛。其移駐思恩官兵數內,抽撥千總一員,馬步戰守兵一百名,分防武緣縣城汛。又撥把總一員,馬步戰守兵丁五十名,分防奉議州城汛。二處分防官兵俸餉,俱思南協差官赴司總領,回思分撥,各該汛、公同各該州縣文官驗散

實在存城及撥防「思恩」 塘汛馬步戰守兵丁四百八名,馬戰兵四百八十名,步戰兵九十六名,守兵三百三十六名。

一專汛安隆營兵

西隆州設安隆營守備一員,千總一員。馬步戰守兵丁一百九十八名,馬戰兵二十名,步戰兵四十名,守兵一百三十八名。歲需俸餉、馬乾等銀二千九百九十七兩七錢九分四釐。外,馬歲支料穀一百五十八石四斗,按春夏二季文武會同,照依時值議估價值不定。又,馬歲支草五萬五千四百四十觔,每年照思南營約需三十兩,同穀價赴司請領。回汛採買。又兵丁歲支月米六百九十四石八斗。遞年候司撥用支給。一專汛上林營兵

西林縣設「上林營」 守備一員,千總一員。馬步戰守兵丁一百九十八名,馬戰兵二十名,步戰兵四十名,守兵一百三十八名。官馬二十匹,自備馬六匹。歲需俸餉、馬乾銀三千六百六十五兩三錢一分三釐九毫九絲六忽。外,馬歲支料穀一百七十七石二斗,按春秋二季文武會同議估,價值不定。又馬歲需草價約三十九兩零,同穀價赴布政司請領,回汛採買支給。又兵丁歲支月米六百九十四石八斗,遞年候司撥定支給。

安隆、上林二營守備,歲支俸薪、心紅銀一百二十兩零九錢九分三釐有奇。

千總,俸薪銀四十五兩六錢。

馬戰兵:每名歲領餉銀二十二兩八錢。

步戰兵:每名歲領餉銀十七兩四錢。

守兵:每名歲支餉銀十兩六錢四分。

馬每匹歲支乾銀料穀草價與思南營同。兵支月米亦與思南營同。

按:安隆、上林二處,明季各設長官司,屬泗城土州賞功地。因被廣南土官儂紹周越占三十餘年,兩相爭奪不休,於

皇清康熙三年、內奉

旨於四年改流、設立州縣。遂設《安隆營》於《西隆州》上

林營於西林縣,以為二處,防守城汛。此安隆、上林二營設立之始也。

一專汛鎮安營兵

鎮安土府設立營守備一員,馬步戰守;兵丁二百九十名,馬戰兵三十名、步戰兵六十名,守兵二百名。

官馬三十匹,守備自備馬四匹,歲需俸餉、馬乾等銀四千五百零四兩五錢九分三釐九毫九絲六忽。外,馬歲需料穀二百四十四石八斗。按春冬二季文武臨時,照依時值議估,價值不定。又馬草約歲需價銀五十一兩,料穀價遞年赴司請領,回汛採買給散。

又兵丁歲需月米一千零四十四石,遞年撥運支給。

鎮安營官兵俸餉、馬匹、料草數目,與安隆、上林營同。

按鎮安,明季舊繫土府。因土官故,絕逆賊沈文崇占踞。

皇清順治十八年,進勦逆賊,授首。康熙二年,設漢官。

通判管理府事。遂設鎮安營駐防城汛。以上安隆、上林、鎮安三營官兵俸餉、兵米料草。俱各該營赴司請領。撥發回汛。會同各該同城文武驗散。其三汛官兵悉聽思南協鎮副將統轄。《武緣縣》

設分守汛

思恩協撥分防官一員

思恩營撥防守兵一百二十名。內撥縣屬兵:高峰隘   、淥黎隘   、淥潭隘。

淥淇隘   。葛墟隘   。淥橋隘。

林墟隘   、甘峒隘 ,各兵五名。

石磨隘   、羅降隘 ,各兵三名。

西隆州

安隆營

守備一員  ,千總一員 。屬「思恩協副將統轄。」

安隆城守營兵

步戰兵五十八名

守兵一百三十五名

共兵一百九十三名。內撥守州屬。

麥林隘兵四十名

小古障兵二十名

其營兵月共應支餉銀二百二十二兩。

共應支米五十七石九斗。

官自備馬六匹

春冬二季例,每匹月支穀一石二斗,每匹月支草四百二十觔

夏秋二季例,每匹月支馬乾銀七錢。

按《州志》:本州原屬土司,所隸人民,盡籍為兵,十里諸寨皆土兵目統之。改流之後,始設經制守備一員、千總一員,領馬步戰兵二百名,以備守禦。其官兵俸餉,原額每年歲需銀二千九百二十八兩二錢七分有零,月米七百二十石。現兵一百九十三名,每年歲需銀共二千八百四十四兩六錢二分有零,遞年赴布政司請領支給兵丁月米,每年歲需米共六百九十四石八斗,遞年將本州色米支給,尚缺米九十四石五斗九升六合,赴賓州領給。

西林縣

上林營

守備一員  ,千總一員 。屬「思恩協副將統轄。」

上林城守營兵

步戰兵五十八名

守兵一百三十五名

共兵一百九十三名,分守縣屬。

上林塘隘兵三十名

普馱隘   、皿鐵隘   、那佐隘 ,各兵三名。

「𣆟厚隘   」 、那旨隘   、那北隘 ,各兵二名。

其營兵月共應支餉銀二百二十三兩。

月共應支米五十七石九斗。

官自備馬六匹

春冬二季例,每匹月支穀一石二斗,每匹月支草四百二十觔

夏秋二季例,每匹月支馬乾銀九錢。

按《縣志》,本縣未改流以前,土官世守之地。其制佈立甲地,編設目兵,所在本境關隘,即以其地之民自守其地之險。如遇有事,集民以為兵;無事仍歸甲以力本。其制頗有古寓兵於農之意。但其俗習在此,故其民多獷悍,事無巨細,動輒操戈。今雖改流建縣,故俗未能盡除,所恃惟兵力稍可攝服。今

皇清於縣設立經制之兵,誠有鑒乎此者。本縣於《康》

熙六年,設立上林營經制守備一員、千總一員,馬步戰守兵丁共一百九十三名,分汛境內,扼險查守,以備不虞,聽思南協鎮統轄。今現在兵丁僅一百四十三名。其官兵俸餉,每年歲需餉銀,本營遞年親赴布政司請領支給。每年歲需糧米,奉文將本縣額徵本色秋糧米三百四十一石八斗七升有零,就近支給。尚缺米石,遞年聽候布政司酌撥領運回營,接濟支給。

白山土司

本司僻處邊隅,無事民俱力田有事,集民為兵,用以自衛。其境內汛要,本土司官自率目兵嚴加防禦,餘俱毗連各漢、土州縣。本司並無險隘,按司自明嘉靖年間新建伯王守仁撫平改設,具題佈置九土司,世守其土,各守一方,使之外禦強暴,內衛本府。有事則擇民以為兵,無事則解伍以歸農,仍力畬鍤。先因府城未設防守,權調九司土兵,每司一百名輪流守城,後遂相沿成例,雖設有思恩協鎮兵馬,而守城土兵仍然輪派不休,流至於後,名曰「守城」 ,實供役使。

皇清康熙二十年內,分巡右江道𥳑查訊弊竇緝成。

五害具詳。其守城土兵,則為《五害》中首列巡撫郝總督《金批》,著立行停止,勒石永禁。自此守城之兵既行停止,九土愚民,始得免科索剝膚之慘,力役之苦。

興隆土司

本司密邇郡城,接壤漢土州縣;從未設防,惟自為衛守而巳。

按本司自明嘉靖建置以來,例有土兵一百名,與各司輪戍郡城。遇有征調,則司官躬率目兵,效力行間。今土兵已奉裁革。

定羅土司

本司無關隘險要,鄰封俱屬本府,從未設兵防禦。在土屬舊規,原設目把土兵分佈城頭,各自耕耘,自相衛守。

皇清定鼎以來,亦未添設漢兵;以其無事,防禦與民。

休息之意也

按本司自建立司治以來,例有土兵一百名,同八土司輪流戍守本府城池倉庫。如遇征調,土官躬率目兵征勦,建功陞賞。

舊城土司

本司舊有六路,通各鄰境,蹊逕僻狹。各撥兵把守,稽察逃人姦宄。遇有小警,自可防禦。亦例有土兵一百名,同八土司輪班戍守。每年霜降,土官親領土兵赴府操演。如奉調征討,土官躬率目兵堵勦。

下旺土司

本司山多地狹,為郡屬中區,並無關隘險要,從未設兵防禦,止有目民自守自耕。明季建司之始,例點土兵一百名戍守,與八土司輪班遞換。遇霜降之辰,各司帶領土兵赴府點閱巡城教場操演。

那馬土司

本司土屬內地,無事堵禦,故建置以來,從未設立防兵。至例點土兵百名輪流戍守,與奉調征討,與八土司同。

都陽土司

本司與各土司比壤錯處,原無關寨險隘,止有猺隴一隘。猺蠻出入無定,然癬疥小醜不足為患。因從未設立防兵,惟簽土民自為防範。《古零土司》

本司疊巘層巖,疆圉頗固。雖有刁律、清水、羅降三隘,而中外悉屬內地,無事防禦,故歷來未設防兵。即偶有竊發,不過督集司屬土兵,自相扼守而已。

安定土司

本司境內關隘雖有五處,而險要者止有大察峒之刁房隘及彝江隘二處,地接慶遠猺賊出入。然自古未設官兵防守,惟簽附近村民,加意防範,有警則馳報司官,率領目兵相機撲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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