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邊裔典/第114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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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邊裔典

 第一百十四卷目錄

 北方諸國總部藝文二

  復河套疏         明曾銑

  長城說           章潢

  防河套議          前人

  復河套議          前人

  河套敘           前人

  又             前人

  河套處置          前人

  河套事宜          前人

邊裔典第一百十四卷

北方諸國總部藝文二[编辑]

《復河套疏》
明·曾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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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夷狄之叛服無常,而中國之制馭有道。要在圖難 於易,庶幾杜漸防微。仰惟皇上聰明聖治,法古憲天, 禮樂文章,一新昭代之制,文事武備,殆曠世所莫及 者。是宜舞干羽於兩階,內治修而遠人服。顧茲北虜, 乃敢梗化,往犯山西。宣、大二三年來,入寇榆林,內地 殘傷,遠邇驚懼。夫醜寇雖眾,不過漢一大縣,而猖獗 迺爾,豈國家之兵力不能支,而制禦之者或未得其 要歟?臣竊計之,蓋我失其險,賊得所據,巢穴既固,驅 除遂難,顧其因循,日甚一日。故制馭上策,莫如復套。 不是之圖,而徒周章於防禦之末,譬猶揚湯止沸而 不知抽薪,外患未能已也。臣謹按河套古朔方地,三 代以來,悉隸中國。《詩》曰:「天子命我,城彼朔方。赫赫南 仲,玁狁于襄。」漢武帝遣衛青出塞,取河南地,為朔方 郡,築城繕寨,因河為固,後世稱之曰「雄才大略。」唐初, 朔方軍以河為境,嗣是張仁愿取漠南地,於河北築 三受降城,突厥不敢踰山牧馬,朔方亦無寇,歲損費 億計。至宋李繼遷叛走斤澤,進陷靈、肅,河套復為虜 有,率不能制。我太祖「高皇帝順天應人,驅逐胡元,遠 遯漠北。成祖文皇帝三犁虜庭餘孽,奔亡幾千里,救 死不暇。當是時,薄海內外皆入版圖,豈界河套已乎? 後以東勝孤遠,撤之內守,復改榆林為鎮城。」方初徙 時,套內無虜,土地沃膏,草木繁茂,禽獸生息。當事之 臣不以此時據河守,乃區區於榆林之築,此時虜勢 未大,「猶可委也,失此不為。弘治八年,虜編筏渡河,剽 掠官軍牧馬。十二年擁眾入寇。自後常牧套內,侵擾 中原,孝廟有欲復之志而未逮至武廟常欲征之而 未能,因使虜酋吉囊得以據為巢穴。禍根既種,竊發 無時。出套則賊寇宣、大三關,京師震恐。入套則寇延、 寧、甘、固,生民塗毒。此撥亂之功,天將有意於我皇上 乎?夫河套自三代以迄於今,中國所守,以界夷夏,又 我聖祖之所留也。一統故疆,三邊沃壤,其理宜復。頃 年不守,遂使深山大川,勢顧在彼,而寧夏外險,反南 備河,虜得出沒自由,東西侵掠,徒勞守禦,無補緩急。 蓋套虜不除,則中國之害日熾,浸淫虛耗,將來之禍, 有臣子所不忍言者,其勢」所宜復也。我皇上德邁三 皇、功光列聖,選將練兵,宵旰日切。歲發帑銀,以濟邊 圉,凡所以攘卻外患,以保安兆民者,天心實鑒祐之。 而當時封疆之臣,曾無有為國家深長之思,以收復 祖宗舊業,為生民立命者。蓋軍旅之興,國家之重務, 圖近利則壞遠謀;小有挫失,媒糵其短者,繼踵而至。 鼎鑊刀鋸,「面背森然,其不改心易慮者幾希。況復所 見不同,甲可乙否?若待來年,便已遷延不振;日復一 日,長寇貽禍。」臣雖愚昧,豈不知兵凶戰危,未易舉動。 但近年以來,得之見聞,常懷憤激。今復親履其地,目 擊此虜跳梁,地方危殆,切齒痛心,實有「寢不安席、食 不下咽焉者。昔葛伯仇餉成湯,往征淮、蔡一隅」之寇 耳,裴度尚以為不與此賊共戴天。陛下德過成湯,而 在位之臣,文武足備,又匪但裴度之比,可使裔夷猖 肆,蒼生阽危,一至此哉!夫豶豖之牙,為力尚易,猛虎 負隅,則有莫之敢攖者,其勢則然也。故敢冒昧,輒具 短見,上陳睿覽。伏乞敕下該部,將臣此奏與《修築榆 林邊牆》之奏,會集廷臣詳議可「否。如蒙采納,特賜該 部修邊復套,次第施行。蓋選將材,除戎器,備芻糧,練 兵馬,非朝夕可辦。所貴及時修舉,則臨期無誤,武功 底成。」或曰:「榆林邊牆方議修築,今乃輒有復套之議, 會極歸要,顧當何如?」臣曰:「築邊之議,為四十年之謀 也。虜在套中生長日盛,病根尚在。為患無期,不防則 為無險,防之則兵力坐困。」有餘在賊,不足在我。譬之 作隄壅水,一朝潰決,則汎濫不支矣。若夫復套,振武、

揚威,殲彼醜寇,驅其餘黨,置諸大漠,臨河作障,天險
考證
為池。皇靈既昭,賊膽應裂,狼顧脅息,雖數輕肆侵軼,

譬之大禹治水,以海為壑,而水歸其所,不至橫流。此 社稷之計,聖子神孫之所永圖也。然河套既復,猶兼 「修邊之工。若距榆林以為邊,則河套永棄,虜患何時 而息乎?今神聖在上,英俊在旁,時所當乘,機不可昧。 見可而動,相時以成,此臣犬馬之忠也。」謹將《復套》數 事,開坐具本,伏惟皇上裁擇。一曰《立綱紀》。綱者大綱 也,規模之謂也。紀者,條理也,節目之謂也。規模欲其 大,節目欲其詳。紀綱既立,則戎事可興也。復套之舉, 國之重務。人之謀曰:「須得兵三十餘萬,馬步水陸,齊 驅並進,裹糧二百萬石,兼折銀三百萬兩。一舉破賊, 驅之出境,即沿河修築城垣界守。」此一說也。臣以為 此謀雖善,其勢實難。今三邊之兵,可用者不滿六萬, 如調他鎮,顧此失彼,三十萬眾徒爾煩勞,其難一也。 倉庫空乏,上下交困,「銀穀累五百萬,一朝畢集,勢不 易能,其難二也。一戰勝賊,賊未膽落,輒興板築,師徒 易撓,其難三也。」臣則以為憫生民之陷溺而與之除 暴,疾醜虜之猾夏而因之正名。爰整雄師,張皇義旅, 奚煩兵力之多。雖在兵精食足以時,而春蒐於套,秋 守於邊,如是三年,虜勢必折。俟其遠遁,然後拒河為 城,分「番哨守,則人力不困,財用不竭,而河套可復。」既 而移撫鎮以制之,立行都司并衛所州郡以屬之,又 設巡守兵備道以理之。凡江淮之北各省,有犯該邊 衛及煙瘴充軍者,皆定發於衛所。犯該口外為民者, 皆定發於州郡。將套中之地預為踏撥,多置《魚鱗籍 冊》,以防日後弊端。每軍民一戶給田二頃,「俾之歲耕 一頃,閒一頃,是為閒田,以養餘力。其沿邊軍民,亦出 召募,有願守邊者,皆給以田。引黃河之水為大小之 渠,渠以灌田,可備旱澇,高黍下稻,任土所宜,數年之 後,套地可盡墾。而又倣井田之意,廣溝洫之制,吾民 易於稼穡,勇於驅馳,既臨河設險,夏秋決難侵犯,我 得耕稼矣。」比及河凍,農事「已浚,乃於講武之時為禦 虜之計,民不告勞,農不告費,行之既久,則河、湟之地, 不異中州。此規模節目之大略也。乞敕該部預為料 理,三年之後,舉而措之。有未盡者,容臣次第敷奏。雖 然,屢年邊事廢弛,將士怯懦,甲兵未練,整頓實難,須 及時飭治。來年春月,先將鄰邊賊巢勦除,以倡我軍 之氣。俟其」膽略漸雄,於焉昭盛明無外之度,闡皇上 救民之仁,多給榜文,標示牌額,遍置套中,以開來降 之路,以歸被虜之民。然後興問罪之師,舉三年之役, 則順天以動,豫在師中,吉矣。一曰審機宜。天下之事 有機,時與勢為之也。孟軻氏曰:「雖有智慧,不如乘勢; 雖有鎡基,不如待時。」知機論也。得其機而乘之,「勝筭 在我,何往不濟。虜之據有河套也,逐水草以往牧,獵 禽獸以馳騁,秋高馬肥,弓矢勁利,糾合黨類,動數十 萬,長驅深入。彼聚而攻,我分而守,此虜寇之時勢,我 不得而與之也。」及其入套,深冬沍寒,水草枯凍,又皆 各就住牧,其勢自分。且馬無宿草,漸至羸瘠。比及春 深,賊因以弱。我則訓練強兵,攢「槽秣馬,營伍整肅,火 器精利。此我之時勢,虜不得而與之也。今之禦邊者, 虜弱不乘,因仍怠怯,虜強莫禦,苟且支吾,坐失軍機, 所以有敗而無勝。臣願練兵六萬,再調山東鎗手二 千,多備矢石,每於春夏之間,水陸並進,直抵虜巢。乘 其無備,我聚而攻,彼分而守,材官騶發,矢道同的,砲 火激烈,電掣雷轟。賊縱有援,旬月斯集。目前震蕩,勢 必難支。此窺敵觀變、潛深參伍之術,臣亦計之審矣。 仍乞命下宣大、山西總督撫鎮等官,調度各鎮兵馬, 嚴加隄備,耀武揚威,以防河東往牧之寇。倘套賊敗 亡,必將逾河而逃。厲兵秣馬,又可以收斬獲之功。所 謂掎角之勢,以全取勝之道也。然後班師而歸,守我 分地,秋高之時,賊如復仇而來,我軍據險以守。況得 勝之兵,勇氣自倍,不待臨牆,可使撻伐。如是三年,虜 勢自衰,將遠遯之不暇,而又敢據我河套也耶?」至是 則祖宗故地已復,因河為險,修築墩煌,一如榆林修 守之議。且講求屯政,建置衛所,處分戍卒,填實邊民, 牆塹既固,耕穫可饒,全陜之轉輸漸省,而內帑之給 發亦寬,三秦重地可保萬萬年安固矣。不然,賊之強 也來不能禦,賊之弱也去不能懲,機事大失,公私俱 困,臣不知其所終也。一曰備長技。《漢書》:「匈奴之長技 三,中國之長技五,兩軍相為表裏,斯為萬全之術。」今 虜賊之長技不異於昔時,而在我之長技,復有如漢 時之五者乎?臣不得而知也。欲求相為表裏,殆又難 矣。抑求其次,莫先於火器,蓋天之所以保國家而衛 生民者也,但有之而不能用,用之而不盡其利,與無 技等耳,安望其有摧擊之功乎?臣昔提督山西三關, 嘗造「盞口砲」、毒火飛砲具式,奏請蒙皇上發銀數千 兩,比年禦虜賴焉。今秋於寧塞、定邊,亦嘗藉此兩挫 虜寇,故來降人口云:「虜中甚畏此器,言每年響子不 似今年響子利害,打死人馬數多」,此其明驗也。今欲 復套,須備熟鐵盞口砲六十個,長管鐵銃一萬五千 把,手把小鐵鎗二萬根,長鎗三千根,生鐵作砲十萬個,焰硝十五萬觔,硫黃三萬觔,砲鐵鉛子大小二十 五萬觔,弓矢盾架相為表裏,庶可鞭撻此「胡,恢復故 壤。然此特一年之具耳。三四年間,如飛砲、硝黃、鉛子 之類,又須陸續補其缺壞。」今京造火器種種具備防 邊可矣。但或宜於此而不宜於彼,或可以守而不可 以攻,大者質重而難於致遠,生者日久而多所燬裂, 留以別用,各有所長。若曰神機不可外造,盔甲、神鎗 等器原為私藏者例也,而盞口砲長短鐵銃,《律條》既 無該管,而實為籌邊破虜之公器,特敕該部不以為 例,速發帑銀二、三萬兩,給各該撫鎮官於山西、陝西 等處買辦置造,以為復套之資。蓋成造而後教演,服 習而後運用。《語》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此之謂 也。不然,虜技精強,我軍莫恃萬全之功,未可必也。

《長城說》
章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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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城之築,起臨洮至遼東,延袤萬餘里,非獨秦始皇 築也,昭王時已於隴西、北地、上郡築長城以固邊矣。 亦非盡秦築也,起自代并陰山,下至高闕為塞。燕自 造至襄平,亦皆築長城矣。秦之後,若魏、若北齊、若隋, 亦皆築焉。蓋天以山川險隘限華夷,有所不足,增而 補之,亦不為過,且有為民之意存焉。使後之人懲秦 人起閭左之失,慮蒙恬絕地脈之禍,而廢其已成之 功,非計也。但內政不修,而區區於外侮之禦,乃至於 竭天下之財以興無已之功,則不知所務耳。

《防河套議》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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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二年三月,延綏紀功兵部郎中楊琚奏:「延綏、慶 陽二境,東接偏頭關,西至寧夏花馬池,相去二千餘 里,營堡迂疏,兵備稀少,以致河套達賊屢為邊患。近 有百戶朱長,年七十餘,自幼熟遊河套,親與臣言,套 內地廣田腴,亦有鹽池海,葭州等民多出墩外種食。 正統間,有寧夏副總兵黃鑑奏,欲於偏頭關、東勝關、 黃河西岸地名一科樹起,至榆溝、速迷都六鎮,沙河 海子、山火石腦兒、鹼石海子、回回墓、紅鹽池、百眼井、 甜水井、黃沙溝,至寧夏黑山、觜馬營等處,共立十三 城堡,七十墩臺,東西七百餘里」,實與偏頭關、寧夏相 接,惟隔一黃河耳。當時議者以為地土平漫難據。已 之後,總兵官石亨又奏欲將延綏一路營堡移徙直 道,是欲不免暫勞一時軍民之力實為萬世邊防之 長策也。按薛應旂曰:嘗歷延綏慶陽諸境,往復於偏 頭關花馬池二千里間,凡諸營堡咸為稽考,詢之將 官故老,猶皆記憶楊琚之策,且曰「曾銑幾於復套。」其 計蓋不出此,惜乎垂成而殺身也。

《復河套議》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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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慎西北之防,以固封守。自東勝而西,因河為境, 蓋二千餘里。自河以南,則皆周秦以來朔方故地。且 其地沃衍,有屯牧之利,此祖宗之疆理,所謂「內夏外 夷,而據險以守」者也。往以承平弛備,虜遂得乘憑要 塞,出入於吾河套之中。百有年來,莫有能驅之出境, 亦罔復有以拓還為意者,甚可歎也。皇上喟然嘉與 邊臣欲復套之議,一代纘承之鴻烈,誠在是矣。而或 謂黠虜盤據之勢,慮不足以逐之。夫儲峙之必充,器 用之既利,將卒之選練,戰陣之服閑,倡其勇敢而相 其機宜。《傳》曰:「兵義而時動,動則威。以吾之人民,復吾 之土地。」其於順逆之勢何如也?或慮其逐之可以復 至,洪河之險與彼共之者,非也。蓋自東勝內移,榆林 啟鎮,而河套昔時豐膏之壤,盡舉而棄之。論者徒知 虜人蕃牧其中,其勢為日盛,而不知我兵玩愒積懦, 實有以相成。授之安飽,以啟吾疆圉之勞饑,納之門 庭以勤吾扄閾之備禦,豈非所謂「藉寇兵而齎盜糧」 者乎?今乃曰「烽堠之綿長,轉餉之懸逖,士伍之單弱, 甲馬之疲羸,若將無以守之者。」愚則曰:「祖宗守邊之 制,屯田不可不講也。夫河套之地,歷代之所列郡,而 《宋史》所載,五谷咸宜。祖宗時,沿邊設備,皆有屯營,故 邊防有策應之便。今誠復祖宗之法,俟河套既復,開 衛留屯,雜籍兵民,署建撫總。外則乘塞列隧,營壘木 譙,珠聯不絕,庀兵飭堠,相警防援,使虜人不得攻擾。 內則『制畝分川,牛具農器,種糧有給,誘勤督惰,息訟 寬征,使吾軍家有蓋藏。如是則士有餘糧,馬有餘芻, 以戰則克,以守則固。黃河如帶,可以永為天險之防, 而宣、大、固寧無窺竊之警。虜可久絕,吾可恆守矣』。」

《河套敘》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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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邊計博而悍銳之臣,亦或有理先帥之緒而思復 河套者乎?藉令國家都長安,借河套之地以為外屏, 而益斥遠虜,可復也,長安今不得言重矣。我以十萬 之眾逐虜而果去也,勢不得不設八衛,衛五千人而 後成軍,何所取調也?若移鎮何?鎮可移也?勢必錯衛 所州邑得二萬民戶以配。何戶可徙?勢必築五六城 「以犬牙相錯,何所取土石材木也?虜必爭,爭當以兵 數萬衛之,何所取餉也?河地饒即可屯守,虜能不蹂 踐乎?何以能且耕且戰也?虜既失地,獨不能合東大 國而併力我乎?大國即不虜,獨不能從之而西以取

償於京輔乎?」我竭天下以奉陜,而陝不益安,乃以京
考證
輔委者,非策也。故曰:「海道可暫通,而河套卒不可復

也。海縱不暫通,吾不可遽而廢其道。河套縱可復,吾 且緩而待數十年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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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周回三面,阻黃河,土肥饒,可耕桑。切近陝西榆 林堡,東至山西偏頭關,西至寧夏鎮,東西幾二千里, 南至邊牆,北至邊河。遠者八九百里,近者二三百里, 即周之朔方,秦之所取匈奴河南地,漢之定襄郡,赫 連勃勃、趙元昊之所據以為國者也。唐三受降城在 河套北黃河之外。元東勝州在受降城之東。國初,虜 遁河外,居漠北,延綏無事。正統以後,侵失其險,虜始 渡河犯邊。鎮守都督王禎始築榆林城,創緣邊一帶 營堡墩臺,累增至二十四所,歲調延綏、延德、慶陽三 衛官軍分戍,而河南、陝西客兵助之,列營積糧,以遏 寇路。景泰初,虜犯延慶,不敢深入。天順初,阿羅出掠 我邊人以為嚮導,因知河套所在,不「時出沒」、遂為邊 境剝膚之害矣。

《河套處置》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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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河套之地,大河外環,此天地設險以界,華夷之所 虞夏輪貢,未嘗外焉。自是以來,凡中國盛時,咸有其 地。我皇祖時亦然,嘗設立將士,阻河以守。蓋因「天地 之險、帝王之軌,防外虞、靖中夏也。後委之裨胡虜,巢 穴於內,因而侵犯我鄙,幾無寧歲矣。昔秦取其地,募 內郡貧民充實其中,然政教不聞,故卒沒入匈奴。漢」 武時,復取其地,立朔方郡縣,募民徙者十萬口。及山 東大水,徙其貧民於中者又七十餘萬口,自是隴西、 北地、河西胡寇益少。然當其時,皆仰給縣官,使者分 護,費以億計。其後政教未聞,亦終沒入匈奴。今內郡 民十室九貧,有無產有家之民,有無家有身之民。豐 歲尚多缺食,稍值饑饉則易於為亂。故白蓮、赤眉之 徒,一唱輒和者,如蟻附焉。往歲流賊橫行海內,請旨 招募,并諸礦洞壯士悉收蓄之,稍加訓練,皆精兵也。 夫然授以妻室,漸自南而北。按《周官》井田之法,給以 斯地。凡為邑、為丘、為甸,悉如周制。但澮洫稍深廣之, 其廬舍為堡,久之食裕,倣西戎「雕房」之式為之可也。 其始授田,給費半載。若種黍時授田,給以四月之費 可也。農暇則訓以孝弟忠信之道,師律戰陣之法。如 是三年,可使有勇知方,十年則岐周之政可復,匈奴 將喙息遯逃不暇,又何侵犯之足虞哉!然此特大略 而已。若夫大綱小紀,舉而張之,以合時宜,不失先王 之軌,以盡經綸之道,則在當路君子云。

《河套事宜》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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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順五年冬,虜酋阿羅出渡河入套,寇延綏。河套周 迴三面,阻黃河,土肥饒,可耕桑,切近陝西榆林堡,東 至山西偏頭關,西至寧夏鎮,東西幾二千里,南至邊 城,北至黃河。遠者八九百里,近者二三百里,即周之 朔方,秦之取匈奴河南地,漢之定襄郡,赫連勃勃、趙 元昊之所據以為國者也。唐三受降城在河套北黃 河之外。元《東勝》在受降城之東。國初,虜遁河外,居漠 北,延綏無事。正統以後,浸失其險,虜始渡河來犯。近 邊鎮守都督王禎始築榆林堡城,設法禦之,築瞭望 墩臺,創沿邊一帶營堡,累增至二十四所。歲調延安、 綏德、慶陽三衛官軍分戍,而河南、陝西客兵助之。列 營積糧,以遏寇路。景泰初,虜犯延慶,「不敢深入。天順 初,阿羅出掠我邊人以為鄉導,遂知河套所在,入居 其中,以伺機便,不時出沒,遂為邊境剝虜之害矣。」按: 自秦蒙恬逐匈奴,取河南地。漢武帝用主父偃策,言, 河南地肥饒,外阻河,乃立朔方郡,因河為固。後赫連 勃勃、李繼遷皆據此地,雄於北方。元昊繼之,遂稱夏 帝,據河南之州九,皆「在今套中。」《宋史》稱「其地饒五穀, 尤宜稻麥。」《淑園雜記》謂:「近時關中大饑,流民入其中 求活者甚眾,踰年纔復業。」《九邊圖》亦謂「彼時虜少過 河,軍士得耕牧套內,益以樵採圍獵之利,地方富庶, 稱雄鎮焉。」此數言鑿鑿皆實也。葉文莊議乃謂不可 駐牧耕種,未之究矣。況中國守邊,皆營屯在內,而拒 戎虜「於其外,今河套花馬池一帶,則虜反入吾之內, 而吾寧夏之屯反守其外焉,不亦傾乎?」嗚呼!唐張仁 愿猶能築三受降城於北,以絕虜南寇路,而我朝能 因河為固,以守河南,而使虜得入據為巢穴,以為關 陝無窮之害,我朝將有愧前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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