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人事典/第10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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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彙編 人事典 第一百六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一百七卷
明倫彙編 人事典 第一百八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人事典

 第一百七卷目錄

 灑掃部彙考

  禮記曲禮 少儀

  周禮天官 夏官 秋官

  儀禮有司徹

  管子弟子職

 灑掃部藝文

  掃地     五代僧齊己

  掃地二首     明辛全

 灑掃部紀事

 灑掃部雜錄

 灑掃部外編

 齋戒部彙考

  禮記曲禮 郊特牲 祭義 祭統

  周禮天官 春官 秋官

  後漢書禮儀志

  唐書禮樂志

 齋戒部藝文一

  答齋議          漢蔡邕

  齋居賦          宋張耒

 齋戒部藝文二

  詶令狐相公冬季南郊宿齋見寄

              唐劉禹錫

  齋戒滿夜戲招夢得     白居易

  齋戒            前人

  齋居春久感事遣懷      前人

  致齋太一宮       宋錢惟演

 齋戒部紀事

 齋戒部雜錄

人事典第一百七卷

灑掃部彙考[编辑]

《禮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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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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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為長者糞之禮,必加帚於箕上,以袂拘而退,其塵 不及長者,以箕自鄉而扱之。

糞,除穢也。《少儀》云:「埽席前曰𢬵。」義與糞同。疏曰:初持箕往時,帚置箕上,兩手舉箕,當埽時,一手捉帚,舉一手衣袂,以拘障於帚前,且埽且遷,故云「拘而退。」扱,斂取也。以箕自向斂取糞穢,不以箕向尊者。

《少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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氾埽曰「埽。埽」席前曰「𢬵。𢬵席不以鬣,執箕膺擖。」

鬣,謂帚也。帚恒埽地,不潔清也。膺,親也。擖,舌也。持箕將去糞者,以舌自鄉。正義此明主人與賓灑埽之事。「氾埽」者,氾,廣也。若近路大賓來,主人宜廣埽之,謂外內俱埽謂之埽。「埽席前曰𢬵」者,若近路小賓來,則止埽席前,不得名埽,則但曰𢬵也。所以然者,𢬵是除穢,埽是滌蕩。「𢬵席不以鬣」者,鬣謂埽地帚也。若帚,席上不得用埽地帚也。「執箕膺擖」者,膺人之胸前,擖箕之舌也。箕是去物之具,賤者執之,不可持嚮尊者,當持箕舌,自嚮胸前。

《周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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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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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閽人》,「掌埽門庭。」

訂義賈氏曰:「閽人掌中門」,則門相當之地,唯中門若餘門,各有守門者埽之。

《夏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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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隸僕》掌五寢之埽除、糞灑之事。

《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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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廬氏》:「邦之有大師,則令埽道路。」

訂義《王昭禹》曰:「令埽道路,所以致潔。」

《儀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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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司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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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司徹埽堂。

為儐尸,新之。《少儀》曰:「泛埽曰埽,埽席前曰𢬵。」「為儐尸新之」者,正祭於室之時,堂亦埽訖,今將儐尸又埽之,故云「為儐尸新之。」引《少儀》者,若直埽席前,止可云拚,今云埽,不云拚,明於堂廟汎埽引之,見汎埽為義也。

《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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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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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拚之道,實水於盤,攘臂袂及肘,堂上則播灑室中。 握手執箕,膺揲厥中。有帚,入戶而立,其儀不忒。執帚

下箕,倚於戶側。凡拚之紀,必由奧始。俯仰磬折,拚毋
考證
有徹。拚前而退,聚於戶內。坐板排之,以葉適己。實帚

於箕,先生若作,乃興而辭,坐執而立,遂出棄之。既拚 反立,是協是稽。

灑掃部藝文[编辑]

《掃地》
五代僧齊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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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日掃復灑,不容纖物侵。敢望來客口,道似主人心。」 蟻過光中少,苔依潤處深。門前亦如此,一徑入疏林。

《掃地二首》
明·辛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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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地本乾淨,如何積土塵。待予掃除淨,另闢一乾坤。

昨日階前土,重重撲我裳。呼童灑掃淨,擊缶迓羲皇。

灑掃部紀事[编辑]

《家語致思篇》:「孔子之楚,而有漁者獻魚焉,夫子再拜 受之,使弟子掃地,將以享祭。」

《前漢書。齊悼惠王傳》:周勃少時,欲求見齊相曹參,家 貧無以自通,乃常獨早,埽齊相舍人門外。舍人怪之, 以為物,而司之得勃。勃曰:「願見相君,無因故為子埽」, 欲以求見。於是舍人見勃曹參,因以為舍人。

《後漢書列傳序》:「安帝時,汝南薛包孟嘗好學篤行,以 至孝聞。及父娶後妻而憎包,分出之。包日夜號泣,不 能去,至被敺杖。不得已,廬於舍外,旦入而灑埽。父怒, 又逐之。」

《第五倫傳》:「倫為鄉嗇夫,平徭賦,理怨結,得人歡心。自 以為久宦不達,遂將家屬客河東,變名姓,自稱王伯 齊,載鹽往來太原、上黨,所過輒為糞除而去,陌上號 為道士。」按注:糞除,猶掃除也。

《趙孝傳》:「孝嘗從長安還,欲止郵亭。亭長先時聞孝當 過,以有長者客,埽灑待之。」

《張讓傳》:「帝使掖庭令畢嵐作翻車渴烏,施於橋西,用 灑南北郊路,以省百姓灑道之費。」

《陳蕃傳》:蕃嘗閑處一室,而庭宇蕪穢,父友同郡薛勤 來候之,謂蕃曰:「孺子何不灑埽以待賓客?」蕃曰:「大丈 夫處世,當埽除天下,安事一室乎?」勤知其有清世志, 甚奇之。

《世說新語補》:「郭林宗每行,宿逆旅,輒躬自灑埽,及明 去。後人至,見之曰:『此必郭有道昨宿處也』。」

《魏志王凌傳》注:《魏略》曰:凌為長,遇事髡刑,五歲當道 埽除。時太祖車過,問「此何徒?左右以狀對。太祖曰:『此 子師兄子也,所坐亦公耳』。于是主者選為驍騎主簿。」 《遼史景宗睿知皇后傳》:「后蕭氏,諱綽,小字燕燕,北府 宰相思溫女,早慧。思溫嘗觀諸女埽地,惟后潔除,喜 曰:『此女必能成家』。帝即位,選為貴妃,尋冊為皇后,生」 聖宗。

《冷齋夜話》:「謝逸字無逸,臨川人,勝士也。朱世英以德 行薦于朝,當入學,意欲不行,不得已詣之,信宿而返。 所居一堂,生涯如龐蘊。予嘗過之,少君方炊,稚子宗 野汲水,而無逸誦書埽除,顧見予放箒,大笑曰:『聊復 爾耳』。予作偈曰:『老妻營炊,稚子汲水。龐公埽除,丹霞 適至。棄箒迎朋,一笑相視。不必靈照,多說道理』。世英」 聞之,亦作偈曰:「提籃臨照,埽地謝公。一般是麪,做作 不同。不假語默,通透玲瓏。更若不會,換手搥胸。」 《齊東野語》:岳鵬舉征群盜過廬陵,託宿廛市。質明,為 主人灑埽門宇,洗滌盆盎而去。

《寓圃雜記》:鄉先生尤安禮,字文度,朝廷授以祭酒,奏 曰:「『臣無德,有命為都憲』。又奏曰:『臣無材』。」遂擢為貴州 參議,罷官歸吳有一子,先生命之灑埽執篲以問曰: 「『大人地從何處埽起』?可見其家謙厚之風也。」

《清暑筆談》:暇日過僧寺,入淨室,見僧埽地次曰:「淨室 何須著埽。」僧拈起箒柄近前曰:「土上加灰。」余曰:「棒不 著便好與二十箒柄」去 香案牘宋來子常灑埽一市。

灑埽部雜錄[编辑]

《詩經唐風》山有樞章:「子有廷內,弗灑弗埽。」

《豳風東山章》:「灑埽穹窒,我征聿至。」按注:行者之妻思 其夫之勞苦,灑埽穹窒,以待其歸,而其夫之行忽已 至矣。

《小雅伐木》章:「於粲灑埽,陳饋八簋。」

《大雅·抑四章》:「灑埽廷內,維民之章。」按注:「章,表也。」按《大 全》:豐氏曰:「灑埽廷內,舉家之事也。家齊,不足以為民 之章乎《禮記曲禮》:「納女於大夫曰備埽灑。」

《內則》:凡內外,雞初鳴灑埽,室堂及庭布席,各從其事。 《喪大記》:「疾病,外內皆埽。」按疏:「外內皆埽者,為賓客來 問病者。」

《武進縣志》:元旦戒不埽地即埽,必向內,勿除垢穢於 外。嘗見《唐書》載此事云:「恐埽去如願也。」如願,吉鬼。

灑埽部外編[编辑]

《稽神錄》:「徐仲寶者,長沙人。所居道南有大枯樹,合抱 無數,有僕夫灑埽其下,沙中獲錢百餘,以告仲寶,仲 寶自往,亦獲數百。日每需錢即往埽其下,必有所得。」 《龍興慈記》:「聖祖埽梵宇,以帚擊伽藍像,令縮足起,待 我埽,即縮起。」

齋戒部彙考[编辑]

《禮記》:

《曲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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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者不樂不弔。

大全呂氏曰:「古之有敬事者必齊。齊者,致精明之德也。樂則散,哀則動,皆有害於齊也。不樂不弔者,全其齊之志也。」

《郊特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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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之元也,以陰幽思也。故君子三日齊,必見其所祭 者。

齊而「元冠元衣」,順鬼神幽黯之意,且以致其陰幽之思也。見其所祭之親,精誠之感也。正義「三日」,謂致齊時也。三日齊思其親之居處笑語,故祭時如見其所祭之親也。

《祭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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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齊於內,散齊於外。」齊之日:「思其居處,思其笑語,思 其志意,思其所樂,思其所嗜。齊三日,乃見其所為齊 者。」

大全嚴陵方氏曰:「齊於內所以慎其心,齊於外所以防其物,散齊,若所謂不飲酒、不茹葷之類。齊三日則致齊而已,必致齊然後見其所謂齊者,思之至故也。」

《祭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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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時將祭,君子乃齊。齊之為言齊也,齊不齊以致齊 者也。是故君子非有大事也,非有恭敬也則不齊,不 齊則於物無防也,耆欲無止也。及其將齊也,防其邪 物,訖其耆欲,耳不聽樂。故《記》曰:「齊者不樂。」言不敢散 其志也。心不苟慮,必依於道;手足不苟動,必依於禮。 是故君子之齊也,專致其精明之德也。故散齊七日 「以定之,致齊三日以齊之。」定之之謂齊。齊者,精明之 至也,然後可以交於神明也。是故先期,旬有一日,宮 宰宿夫人,夫人亦散齊七日,致齊三日。君致齊於外, 夫人致齊於內,然後會於太廟。

「宿」讀為「肅」,猶戒也。大全嚴陵方氏曰:「散齊即《祭義》所謂『散齊於外』是也;致齊即《祭義》所謂『致齊於內』是也。此以時之先後為序,彼以事之內外為序也。以齊於內故又謂之宿,以其宿於內也;以齊於外故又謂之戒,言戒於外也。若心不苟慮與訖其嗜欲之類則所以齊其內也;若手足不苟動與防其邪物之類則所以齊其外也。夫散者集」之,則一歸乎定,故散齊七日以定之。致其至焉,則未始不齊,故致齊三日以齊之。定言定於外,齊言齊於內。散齊七日,致齊三日,則及祭凡十日矣,故先期旬有一日,宮宰宿夫人而詔之齊也。《大宰》言「前期十日帥執事而十日遂戒」,則於是日而遂散齊也。聽外治者,君也,故致齊於外;聽內職者,夫人也,故致齊於內,與《祭義》所謂「內外」者異矣。彼謂一身之內外,齊於內外,所以辨其位;會於太廟,所以聯其事。

《周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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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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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宰之職,「祀五帝,則掌百官之誓戒。」

訂義劉迎曰:「誓戒者,誓其所當戒者也。戒百官以所當奉祭之事,恐其不敬也。」

前期十日,帥執事而卜日,遂戒。

王氏曰:「《記》云:『七日戒,三日宿』。又曰:『散齋七日以定之,致齋三日以齊之』。齊之之謂齋,定之之謂戒。散齋七日,致齋三日,凡十日也。」

膳夫王齊日三舉。

賈氏曰:「謂散齊、致齊,齊必變食,故加牲體至三太牢。」 史氏曰:「當不飲酒、不茹葷之時,懼其食力之不足,則不能勝祭事,故三舉以助之,非謂盛殺而供也。」

===
《春官》
===
考證
《鬯人》:「凡王之齊事,共其秬鬯。」

鄭鍔曰:「王之齊事,將以致敬於鬼神。秬鬯者非如三酒可飲之物,共以給王之浴而已,內以致其精明之德,外則用其芬芳之物,內精明,外芬芳,宜其馨香之至,可以交於神明。」

大史戒及宿之日,與群執事讀《禮書》而協事。

賈氏曰:「戒謂散齋七日,宿謂致齋三日。當此日,與群執事、預祭之官讀《禮書》而協事,恐事有失錯,物有不供故也。」

《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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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司寇之職,「若禋祀五帝,則戒之日,蒞誓百官,戒於 百族。」

訂義鄭鍔曰:「大宰祀五帝,前期十日而卜日,此謂戒之日,則既得吉卜而戒以齋,戒不欽,將待以刑。」《王氏詳說》曰:「《郊特牲》曰:『卜之日,王立於澤,親聽誓命,受教諫之義。獻命庫門之內,戒百官也。太廟之內,戒百族也。百官云者,百執事也。百族云者,王之族姓也。族姓之與,於祭為重於百官矣。故戒百官於庫門之內,而戒百』」族於太廟之內,正所以辨親疏之義。

《後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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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儀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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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齋,天地七日,宗廟山川五日,小祠三日。齋日內有 汙染,解齋副倅行禮。先齋一日,有汙穢災變,齋祀如 儀。大喪,唯天郊越紼而齋,地以下皆百日後乃齋,如 故事。

《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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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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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祭祀之節有六:二曰齋戒。其別有三:曰散齋,曰致 齋,曰清齋。大祀,散齋四日,致齋三日;中祀,散齋三日, 致齋二日;小祀,散齋二日,致齋一日。大祀前期七日, 太尉誓百官於尚書省曰:「某日祀某神祇於某所,各 揚其職,不供其事,國有常刑。」於是乃齋。皇帝散齋於 別殿,致齋其二日,於太極殿;一日於行宮前。致齋一 日,尚舍奉御設御幄於太極殿西序及室內,皆東向。 尚舍直長張帷於前楹下。致齋之日,質明,諸衛勒所 部屯門列仗。晝漏上水一刻,侍中版奏「請中嚴。」諸衛 之屬,各督其隊,入陳於殿庭。通事舍人引文武五品 以上褲褶陪位,諸侍衛之官服其器服,諸侍臣齋者 結佩詣閤奉迎。二刻,侍中版奏「外辦。」三刻,皇帝服袞 冕,結佩,乘輿出自西房。曲直華蓋,警蹕侍衛,即御座 東向,侍臣夾侍。一刻頃,侍中前跪奏稱:「侍中臣某言, 請就齋室。」皇帝降座入室,文武侍臣還本司,陪位者 以次出。凡預祀之官,散齋理事如舊,唯不弔喪問疾, 不作樂,不判署刑殺文書,不行刑罰,不預穢惡致齋, 唯行祀事。其祀官已「齋而闕者,攝。其餘清齋一日。」

齋戒部藝文一[编辑]

《答齋議》
漢·蔡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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詔召尚書問:「立春當齋,迎氣東郊。尚書左丞馮方毆殺指揮使於尚書西祠可齋否,得無不宜?」 具對。

議郎臣蔡邕、博士任敏死罪,對。按《禮》,上帝之祠,無所 為廢。齋者,所以致齋,不敢渙散其意。宮室至大,指使 至微,不在齋潔之處。元和詔:禮無免齋,宜以自潔,靜 交神明,本無嫌間。祠室又寬,可齋無疑。《詩》云:「唯此文 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懷多福。」夫齋以恭奉明祀, 文王所以懷福,無有不宜。臣邕、敏愚戇,死罪。

《齋居賦》
宋·張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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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夏之月,陰氣始至,陽既盛而初剝,陰浸亨而用事, 水伏畏涸,火燎方熾。其於人也,心實過炎,而腎受其 弊。惟人之生,受命在子。《推卦》曰:「坎,於行為水。」微陽所 潛,元氣之始,故火甚烈,明正氣或因而衰,則水受害 者,君子之所深畏。於是居事燕息,滌慮齋居,既靜事 以為形,又遠眺而高居,卻紛華而弗陳,與淡泊乎為 「徒。絕嗜窒慾,愛精嗇神,聲色不御,滋味罕親,沖然與 和俱遊,湛兮以道合真,故能體強志寧,愉樂壽考,遠 去疾厲,保此難老。」嗚呼!苟能推此以盡道,考此以察 物,則豈惟齋戒以御時,宜其顛沛而勿失。且夫冰炭 相乘,利害交至,隕真盜和,豈獨陰沴。道心惟微,易失 難常,困於侵陵,有如微陽,則浣心滌「志以卻外垢,虛 中保和以全天君,故能涉至變而不濡,更萬變而常 存。」蓋將窮年以齋居,豈特養生而善身乎

齋戒部藝文二[编辑]

《詶令狐相公冬季南郊宿齋見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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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劉禹錫

壇下雪初霽,南城凍欲生。齋心祠上帝,高步領名卿。 沐浴含芳澤,周旋聽佩聲。猶憐廣平守,寂寞竟何成。

《齋戒滿夜戲招夢得》
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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紗籠燈下道場前,白日持齋夜坐禪。無復更思身外 事,未能全盡世間緣。明朝又擬親杯酒,今夕先聞理 管絃。方丈若能來問疾,不妨兼有《散花天》。

《齋戒》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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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因齋戒斷葷腥。漸覺塵勞染愛輕。六賊定知無氣 色。三尸應恨少恩情。酒魔降服終須盡,詩債填還亦 欲平。從此始堪為弟子。竺乾師是古先生。

《齋居春久感事遣懷》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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齋戒坐三旬,笙歌發四鄰。月明停酒夜,眼闇看花人。 賴學空為觀,深知念是塵。猶思閑語笑,未忘舊交親。 久作龍門主,多為兔苑賓。水嬉歌盡日,雪宴燭通晨。 事事皆過分,時時自問身。風光拋得也,七十四年春。

《致齋太一宮》
宋·錢惟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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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館天神貴,綸闈地望清。齋心奉蠲潔,攝事罄誠明。 殿翼如軒翥,壇垓類削成。直官琳札密,太宰繡衣輕。 薜荔羅芳席,虹蜺曳綵旌。星陳五帝佐,體薦一元牲。 蒼駟回風馭,珍禽警露聲。丹霞升曉氣,若木競新英。 挹袂寧無友,凌霄自放情。受釐宣室對,賈《傅》異諸生。

齋戒部紀事[编辑]

《獨異志》:禹傷其父功不成,乃南逃衡山,斬馬以祭之, 仰天而嘯,忽夢神人自稱元夷蒼水使者,謂禹曰:「欲 得我書者齋焉。」禹遂齋三日,乃降金簡玉字之書,得 治水之要。

《禮記王制》:「太史典禮,執簡記奉諱惡,天子齋戒受諫, 司會以歲之成質於天子,冢宰齋戒受質,大樂正、大 司寇、市三官以其成從質於天子。大司徒、大司馬、大 司空齋戒受質,百官各以其成質於三官。大司徒、大 司馬、大司空以百官之成質於天子,百官齋戒受質, 然後休老勞農,成歲事,制國用。」

《月令》:「季春之月,后妃齋戒,親東鄉躬桑。」

《周語》:宣王即位,不藉千畝。虢文公諫曰:「不可。夫民之 大事在農,是故稷為大官,告王曰:『王其祗祓,監農不 易』。」王乃即齋宮,百官御事各即其齋。三日,王乃淳濯 饗醴。及期,鬱人薦鬯,犧人薦醴。王祼鬯,饗醴乃行,百 吏庶民畢從及藉。今棄其大功,何以用民?

《左傳莊公四年》:楚武王伐隋,將齋,入告夫人鄧曼曰: 「『余心蕩』。鄧曼歎曰:『王祿盡矣。盈而蕩,天之道也。先君 其知之矣。故臨武事,將發大命而蕩王心焉。若師徒 無虧,王薨於行,國之福也』。」王遂行,卒於樠木之下。 《管子中匡篇》:桓公與管仲父而將飲之,掘新井而柴 焉。十日齋戒,召管仲。管仲至,公執爵,夫人執尊觴三 行,管仲趨出。公怒曰:「寡人齋戒十日,而飲仲父,寡人 自以為修矣。仲父不告寡人而出,其故何也?」鮑叔、《隰 朋》趨而出,及管仲於途,曰:「公怒!」管仲反入,倍屏而立。 公不與言,少進中庭;公不與言,少進傳堂。公曰:「寡人 齋戒十日而飲仲父,自以為脫於罪矣。仲父不告寡 人而出,未知其故也。」對曰:「臣聞之,沈於樂者洽於憂, 厚於味者薄於行,慢於朝者緩於政,害於國家者危 於社稷。臣是以敢出也。」

《莊子·人間世篇》:顏回見仲尼,仲尼曰:「齋,吾將語若。」顏 回曰:「回之家貧,唯不飲酒不茹葷者數月矣。若此則 可以為齋乎?」曰:「是祭祀之齋,非心齋也。」回曰:「敢問心 齋。」仲尼曰:「若一志,無聽之以耳而聽之以心,無聽之 以心而聽之以氣,聽止於耳,心止於符。氣也者,虛而 待物者也。唯道集虛,虛者心齋也。」

《達生篇》:祝宗人元端以臨牢筴說彘曰:「汝奚惡死?吾 將三月豢汝,十日戒,三日齋,藉白茅加汝肩尻乎雕 俎之上。」

《梓慶》削木為鐻,鐻成,見者驚猶鬼神。魯侯曰:「子何術 以為焉?」對曰:「臣工人,何術之有?雖然,有一焉。臣為鐻 未嘗敢以耗氣也,必齋以靜心。齋三日而不敢懷慶 賞爵祿,齋五日,不敢懷非譽巧拙,齋七日,輒然忘吾 有四肢形體也。器之所以凝神者,其是與!」

《家語公西赤問篇》:季桓子將祭,齋三日,而二日鐘鼓 之音不絕。冉有問于孔子,子曰:「孝子之祭也,散齋七 日,慎思其事。致齋三日而一用之,尢恐其不敬也。而 二日伐鼓,何居焉?」

《韓子·外儲說篇》:宋人有請為燕王以棘刺之端為毋 猴者,必三月齋,然後能觀之。燕王因以三乘養之。右 御冶工言王曰:「臣聞人主無十日不燕之齋。今知王 不能久齋以觀無用之器也,故以三月為期。」

《史記藺相如傳》:趙得楚和氏璧,秦王願以十五城易璧。相如奉璧入秦,秦王無意償趙城。相如謂秦王曰: 「和氏璧,天下所共傳寶也,趙王送璧時齋戒五日,今 大王亦宜齋戒五日,設九賓於廷,臣乃敢上璧。」秦王 遂許齋五日。相如度秦王雖齋,決負約,乃使其從者 歸璧於趙。秦王齋五日後,乃設九賓禮於廷,引趙使 者。相如至,謂秦王曰:「臣誠恐見欺於王而負趙,故令 人持璧歸趙矣。臣請就湯鑊。」

《李斯傳》:二世拜趙高為中丞相,乃獻鹿,謂之馬。二世 問左右,此乃鹿也?左右皆曰:馬也。二世驚,自以為惑, 乃召太卜令卦之。太卜曰:「陛下春秋郊祀奉宗廟鬼 神,齋戒不明,故至於此。可依盛德而明齋戒。」於是乃 入上林齋戒。

《秦本紀》:二世夢白虎嚙其左驂馬,殺之,心不樂。問占 夢,卜曰:「涇水為祟。」二世乃齋於望夷宮。趙高令閻樂 殺二世,立子嬰為秦王。令子嬰齋,當廟見,受玉璽。齋 五日,子嬰與其子二人謀曰:「我聞趙高與楚約,滅秦 宗室而王關中。今使我齋見廟,此欲因廟中殺我。我 稱病不行,丞相必自來,來則殺之。」嬰不行,高果自往, 子嬰遂刺殺高於齋宮。

《漢書韓信傳》:漢王用信為大將,召信欲拜之。蕭何曰: 「王必擇日齋戒,設壇場,具禮乃可。」王許之,人人各自 以為得。大將至拜,乃韓信也,一軍皆驚。

《文獻通考》:光武幸魯,祭泰山,上齋,夜讀《河圖會昌符》, 曰:「赤劉之九,會命岱宗。」感此文,乃召梁松按索《河圖》 讖文。

《搜神記》:「王業,和帝時為荊州刺史。每出行部,沐浴齋 素,以祈於天地,當啟佐愚心,無有枉百姓。在州七年, 惠風大行,苛慝不作。」

《後漢書彭寵傳》:寵自立為燕王。五年春,寵齋,獨在便 室,蒼頭子密等三人因寵臥寐,共縛著床,告外吏云: 「大王齋禁,皆使吏休。」遂即斬寵頭,持以詣闕,封為不 義侯。

《墨莊漫錄》:應劭《漢官儀》曰:周澤為太常齋,有疾。其妻 憐其年老,闚內問之,澤大怒,以為干齋,遂收送詔獄 自劾。論者譏其詭激。時諺云:「生世不諧為太常妻,一 歲三百六十日,三百五十九日齋,一日不齋醉如泥。」 《後漢書·蔡邕傳》:邕上封事,條宜所施行七事,表左一 事。《明堂月令》:天子以四立及季夏之節,迎五帝於郊, 所以導致神氣,祈福豐年。清廟祭祀,追往孝敬,養老 辟雝,示人禮化,皆帝者之大業,祖宗所祗奉也。而有 司數以蕃國疏喪,宮內產生及吏卒小汙,屢生忌故。 竊見南郊齋戒,未嘗有廢,至於他祀,輒興異議。豈南 郊卑而他祀尊哉?《孝元皇帝策書》曰:「禮之至敬,莫重 於祭。」所以竭心親奉,以致肅祗者也。又元和故事,復 申先典,前後制書,推心懇惻。而近者以來,更任太史, 忘禮敬之大,任禁忌之書,拘信小故,以虧大典。《禮》,妻 妾產者,齋則不入側室之門,無廢祭之文也。所謂宮 中有卒,三月不祭者,謂士庶人數堵之室,共處其中 爾。豈謂皇居之曠,臣妾之眾哉?自今齋制,宜如故典, 庶答風霆災妖之異。

《晉書劉曜載記》:終南山崩,長安人劉終於崩所得白 玉方一尺,有文字曰:「皇亡皇亡,敗趙昌,井水竭,構五 梁,咢酉小衰困囂喪。嗚呼嗚呼!赤牛奮靷其盡乎!」時 群臣咸賀,以為勒滅之徵,曜大悅,齋七日,而後受之 於太廟。

干寶《晉紀》:「劉毅為司隸校尉,常齋而疾。其妻出看之, 表解齋。」

《南史武帝本紀》:「帝晚乃溺信佛道,日止一食,膳無鮮 腴,惟豆羹糲飯而已。雖在蒙塵,齋戒不廢。」

《陳書徐孝克傳》:「孝克,太建四年徵為祕書丞,不就。乃 蔬食長齋,持菩薩戒,晝夜講誦《法華經》。高宗甚嘉其 操行。」

《文獻通考》:「隋令太史署常以二月八日於署庭中以 太牢祀老人星,兼祀天星大帝、天一、太一、日月、五星、 勾陳、北極、北斗、三台、二十八宿、丈人星、孫星,都四十 六座。凡應合祀享官,亦太醫給除穢氣散藥,先齋一 日服之,以自潔。」

《舊唐書禮儀志》:中宗景龍十三年十一月,親祀南郊。 國子祭酒祝欽明希旨上言,「后亦合助祭。遂以皇后 為亞獻,仍補大臣李嶠等女為齋娘,執邊豆焉。」 《王維傳》:「維字摩詰,弟兄俱奉佛,居常蔬食,不茹葷血。 晚年長齋,不衣文綵。」

《禮儀志》:貞元六年,有事於南郊,詔以皇太子為亞獻, 親王終獻。上問禮官:「亞獻、終獻合受誓誡否?」柳冕曰: 「準《開元禮》,獻官前七日於內受誓誡,詞云:『各揚其職, 不供其事,國有常刑』。今以皇太子為亞獻,請改曰詞 云『各揚其職,肅奉常儀』。」從之。

《唐書高駢傳》:「駢篤意求神仙,造迎仙等樓,薰齋其上, 祈與仙接。」

《宋史禮志》:「咸平二年旱,詔有司祠雷師、雨師。內出李 邕祈雨法,以甲乙日擇東方地作壇,取土造青龍,長吏齋三日,詣龍所祝酹。」

天禧元年正月,詔以十五日行宣讀《天書》之禮,前二 日,齋於長春殿。

皇祐二年,行大享明堂禮,九月二十四日未漏,上水 一刻,百官朝服齋於文德殿。政和五年,太常寺上《明 堂儀》:皇帝散齋七日於別殿,致齋三日於內殿,其行 事、執事官致齋三日,前一日,並服朝服、立班省饌,祀 日並祭服,陪位官致齋一日。紹興四年,太常寺看詳 國子監丞王普言:「明堂有未合禮者十一事,其七:皇 帝未後詣齋室,則是致齋二日有半。乞用質明,以成 三日之禮。其八,齋不飲酒茹葷,乞罷官給酒饌,俾得 專心致志,交於神明。」從之。

天聖五年郊,三獻終,太祝升殿,徹豆三日,又齋長春 殿、謝玉清昭應宮。神宗元豐六年十一月二日,帝將 親郊,是日晚,齋於大慶殿;三日,薦享於景靈宮,齋於 太廟;四日,朝享七室,齋於南郊之青城。政和四年五 月夏至,親祭地於方澤,皇帝散齋七日於別殿,致齋 七日於內殿,一日於齋宮,前一日,告配太祖室。其有 司陳設、及皇帝行事、并如郊祀之儀

《政和祈穀儀》:前期降御札,「以來年正月上辛祈穀祀 上帝。前祀十日,太宰讀誓於朝堂,刑部尚書蒞之,少 宰讀誓於太廟齋宮,刑部侍郎涖之。皇帝散齋七日, 致齋三日。祀日,自齋殿服通天冠、絳紗袍,乘輿至大 次。」

《見聞錄》:中官馮保客徐壽久奉長齋,其未得罪之前 一年,忽見寸許童子行几上驚問之曰:「吾乃汝之元 神也,汝不破齋不得禍,否則禍旋及之矣。」已而蒲州 相公召飲,強之食,始破葷血。未幾,遂以論奏逮下獄。 造《邦賢勳錄》。上與陶凱論齋戒當致誠,因謂善長曰: 「人之一心,極難檢點。心為身之主,若一事不合理,則」 百事皆廢。所以常自檢心,凡事必求至當。今每遇齋 戒,必思齊整心志,對越神明。

齋戒部雜錄[编辑]

《禮記·月令》:「仲夏之月,君子齋戒,處必掩身毋躁。」 《玉藻》:「將適公所宿,齋戒居外寢。」

《坊記》:子云:「七日戒,三日齋,承一人焉以為尸,過之者 趨走,以教敬也。」

劉馮事始《春秋合誠圖》曰:黃帝請問太乙長生之道, 太乙曰:「齋戒六丁可成功。」注云:「丁取丁寧,戒取戒慎 也。」

《齊東野語》:《莊子人間世》云:「仲尼曰:『齋,吾語若』。顏回曰: 『回之家貧,唯不飲酒不茹葷者數月矣。若此,則可以 為齋乎』?」曰:「祭祀之齋,非心齋也。」鄭元註曰:「葷,辛菜也。」 按《說文》:「葷,臭菜也。」鍇曰:「通謂芸薹、椿、韭、蒜、蔥、阿魏之 屬,氣不潔也。」《荀子哀公》篇:「孔子曰:『夫端衣元裳,冕而 乘輅者,志不在於食葷』。」註云:「葷菜,蔥韭之屬。」《論語》:「齋 必變食。」《周禮膳夫》:「王齋三舉。」鄭註云:「齋必變食也。」疏 曰:「齋必變食,故加牲禮至三太牢。」胡明仲論梁武曰: 「祭祀之齋,居必遷坐,必變服,必變食。食為盛饌,一其 心志,潔其氣體,以與神明交,未嘗不飲酒,不茹葷也。」 晦菴釋「齋必變食」,亦取《莊子》,而黃氏亦兼取之。朱又 謂葷是五辛,又曰:「今致齋有酒。」非也。然禮中乃有「飲 不至醉」之說,何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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