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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03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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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十六卷目錄

 宗藩部彙考二十八

  周十一

  衛二

官常典第三十六卷

宗藩部彙考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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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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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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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王元年夏,「宰周公、齊侯、宋子、魯侯、衛侯、鄭伯、許男、 曹伯會于葵丘。秋九月戊辰,諸侯盟于葵丘。」

按《春秋》僖公九年。按《左傳》,九年夏,會于葵丘,尋盟, 且修好,禮也。秋,齊侯盟諸侯于葵丘,曰:「凡我同盟之 人,既盟之後,言歸於好。」按《穀梁傳》,秋九月戊辰,諸 侯盟于葵丘。桓盟不日,此何以日?美之也。為見天子 之禁,故備之也。葵丘之盟,陳牲而不殺,讀書加於牲 上,壹明天子之禁曰:「毋雍泉,毋訖糴,毋易樹子,毋以 妾為妻,毋使婦人與國事。」

襄王二年春正月,狄滅溫,溫子奔衛。

按《春秋》僖公十年。按《左傳》,十年春,狄滅溫,蘇子無 信也。蘇子叛王,即狄又不能於狄,狄人伐之,王不救, 故滅。蘇子奔衛。

襄王四年春,諸侯城衛楚丘之郛。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僖公十二年「春,諸侯城衛、楚 丘之郛,懼狄難也。」

襄王五年春,狄侵衛。「夏四月,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 侯、鄭伯、許男、曹伯會于鹹。」

按《春秋僖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夏,會于鹹,淮 夷病杞故,且謀王室也。」

襄王七年「春三月,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 男、曹伯盟于牡丘,遂次于匡。魯公孫敖帥師及諸侯 之大夫救徐。」

按《春秋》僖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春,楚人伐徐, 徐即諸夏故也。三月,盟于牡丘,尋葵丘之盟,且救徐 也。孟穆伯帥師及諸侯之師救徐,諸侯次于匡以待 之。

襄王八年「冬十二月,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 許男、邢侯、曹伯會于淮。」

按《春秋》僖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冬十二月,會 于淮,謀鄫且東略也。」

襄王十年春正月,宋公、曹伯、衛人、邾人伐齊。冬,邢人、 狄人伐衛。

按《春秋》僖公十八年。按《左傳》十七年,「冬十月乙亥, 齊桓公卒。易牙入與寺人貂因內寵以殺群吏,而立 公子無虧。孝公奔宋。」十八年春,宋襄公以諸侯伐齊。 三月齊人殺無虧。齊人將立孝公,不勝四公子之徒, 遂與宋人戰。夏五月,宋敗齊師於甗,立孝公而還。秋 八月,葬齊桓公。冬邢人、狄人伐衛,圍菟圃。衛侯以國 讓父兄子弟。及朝,眾曰:「苟能治之,燬請從焉。」眾不可, 而從師於訾婁。狄師還。

襄王十一年秋衛人伐邢。

按《春秋》僖公十九年。按《左傳》十九年秋,衛人伐邢, 以報菟圃之役。於是衛大旱,卜有事於山川,不吉。甯 莊子曰:「昔周饑,克殷而年豐。今邢方無道,諸侯無伯, 天其或者欲使衛討邢乎?」從之,師興而雨。

襄王十二年「秋齊人狄人盟于邢。」

按《春秋》僖公二十年。按《左傳》二十年秋,「齊狄盟于 邢,為邢謀衛難也,於是衛方病邢。」

襄王十三年春狄侵衛。

按:《春秋》僖公二十一年。

襄王十四年「夏宋公、衛侯、許男、滕子伐鄭。」

按:《春秋》僖公二十二年。

襄王十七年春正月丙午,「衛侯燬滅邢。夏四月癸酉, 衛侯燬卒,世子鄭立。秋,葬衛文公。」冬十二月癸亥,「魯 侯、衛子、莒慶盟于洮。」

按《春秋》僖公二十五年。按《左傳》二十四年冬,衛人 將伐邢。禮至曰:「不得其守,國不可得也。我請昆弟仕 焉。」乃往,得仕。二十五年春,衛人伐邢,二禮從國子巡 城,掖以赴外,殺之。正月丙午,衛侯燬滅邢,同姓也,故 名。禮至為銘曰:「余掖殺國子,莫余敢止。」冬,衛人平莒 於我。十二月,盟于洮,修衛文公之好,且及莒平也。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文公二十五年卒,子成公鄭立。」 襄王十八年「春正月己未,魯侯、莒子、衛甯速盟于向。」 夏,衛人伐齊。

按《春秋》僖公二十六年。按《左傳》,二十六年,「春王正 月,公會莒茲丕公、甯莊子盟于向」,尋洮之盟也。夏,齊 孝公伐我北鄙,「衛人伐齊」,洮之盟故也襄王二十年春,晉侯伐衛,魯公子買戍衛不卒戍,刺 之。楚人救衛。「夏四月,衛侯出奔楚。五月癸丑,晉侯、齊 侯、宋公、魯侯、蔡侯、鄭伯、衛子、莒子盟于踐土。六月,衛 侯鄭自楚復歸」于衛。衛元咺出奔晉。冬,晉人執衛侯, 歸之于京師。衛元咺自晉復歸于衛。

按《春秋》僖公二十八年。按《左傳》,晉公子重耳之奔 狄,處狄十二年而行。過衛,衛文公不禮焉。出於五鹿, 乞食於野人,野人與之塊。公子怒,欲鞭之。子犯曰:「天 賜也。」稽首受而載之。二十四年春正月,秦伯納之。二 十七年冬,楚子及諸侯圍宋,宋公孫固如晉告急。先 軫曰:「報施救患,取威定霸,於是乎在矣。」狐偃曰:「楚始 得曹,而新昏於衛。若伐曹、衛,楚必救之,則齊、宋免矣。」 二十八年春,晉侯將伐曹,假道於衛,衛人弗許。還自 南河濟,侵曹伐衛。正月戊申,取五鹿。二月,晉郤縠卒。 原軫將中軍,胥臣佐下軍,上德也。晉侯、齊侯盟於斂 盂。衛侯請盟,晉人弗許。衛侯欲與楚,國人不欲,故出 其君以說於晉。衛侯出居於襄牛。公子買戍衛,楚人 救衛,不克。公懼於晉,殺子叢以說焉。謂楚人曰:「不卒 戍也。」晉侯圍曹,門焉,多死。曹人尸諸城上。晉侯患之, 聽輿人之謀,曰:「稱舍於墓,師遷焉。」曹人兇懼,為其所 得者,棺而出之,因其兇也而攻之。三月丙午,入曹,數 之,以其不用僖負羈而乘軒者三百人也。且曰:「獻狀。」 令無入僖負羈之宮而免其族,報施也。宋人使門尹 般如晉師告急。公曰:「宋人告急,舍之則絕,告楚,不許。 我欲戰矣,齊、秦未可,若之何?」先軫曰:「使宋舍我而賂 齊、秦,藉之告楚。我執曹君而分曹、衛之田以賜宋人。 楚愛曹、衛,必不許也。喜、賂、怒、頑,能無戰乎?」公說,執曹 伯,分曹、衛之田以畀宋人。楚子入居於申,使申叔去 穀,使子玉去宋,曰:「『無從晉師』。晉侯在外十九年矣,而 果得晉國。險阻艱難,備嘗之矣。民之情偽,盡知之矣。 天假之年,而除其害,天之所置,其可廢乎?《軍志》曰:『允 當則歸』。又曰:『知難而退』。又曰:『有德不可敵』。此三志者, 晉之謂矣。」子玉使伯棼請戰,曰:「非敢必有功也,願以 間執讒慝之口。」王怒,少與之師。唯西廣東宮與若敖 之六卒實從之。子玉使宛春告於晉師曰:「請復衛侯 而封曹,臣亦釋宋之圍。」子犯曰:「子玉無禮哉!君取一, 臣取二,不可失矣。」先軫曰:「子與之定人之謂禮。楚一 言而定三國,我一言而亡之。我則無禮,何以戰乎?不 許楚言,是棄宋也。救而棄之,謂諸侯何?楚有三施,我 有三怨,怨讎已多,將何以戰?不如私許復曹、衛以攜 之,執宛春以怒楚,既戰而後圖之。」公說,乃拘宛春於 衛,且私許復曹、衛。曹、衛告絕於楚。子玉怒,從晉師。晉 師退。軍吏曰:「以君辟臣,辱也。且楚師老矣,何故退?」子 犯曰:「師直為壯,曲為老,豈在久矣?微楚之惠不及此, 退三舍辟之,所以報也。背惠食言,以亢其讎。我曲楚 直,其眾素飽,不可謂老。我退而楚還,我將何求?若其 不還,君退臣犯,曲在彼矣。」退三舍,楚眾欲止,子玉不 可。夏四月戊辰,晉侯、宋公、齊國歸父、崔夭、秦小子憖 次於城濮。楚師背酅而舍。晉侯患之,聽輿人之誦,曰: 「原田每每,舍其舊而新是謀。」公疑焉。子犯曰:「戰也!戰 而捷,必得諸侯;若其不捷,表裡山河,必無害也。」公曰: 「若楚惠何?」欒貞子曰:「漢陽諸姬,楚實盡之。思小惠而 忘大恥,不如戰也。」晉侯夢與楚子搏,楚子伏己而盬 其腦,是以懼。子犯曰:「吉。我得天,楚伏其罪,吾且柔之 矣。」子玉使鬥勃請戰,曰:「請與君之士戲,君馮軾而觀 之,得臣與寓目焉。」晉侯使欒枝對曰:「寡君聞命矣,楚 君之惠未之敢忘,是以在此。為大夫退,其敢當君乎? 既不獲命矣,敢煩大夫,謂二三子,戒爾車乘,敬爾君 事。」詰朝將見。晉車七百乘,韅靷、鞅、靽。晉侯登有莘之 虛以觀師,曰:「少長有禮,其可用也!」遂伐其木以益其 兵。己巳,晉師陳於莘北,胥臣以下軍之佐當陳、蔡。子 玉以若敖之六卒將中軍,曰:「今日必無晉矣!」子西將 左,子上將右。胥臣蒙馬以虎皮,先犯陳、蔡。陳、蔡奔,楚 右師潰。狐毛設二斾而退之,欒枝使輿《曳柴》而偽遁, 楚師馳之。原軫、郤溱以中軍公族橫擊之。狐毛、狐偃 以上軍夾攻子西,楚左師潰。楚師敗績。子玉收其卒 而止,故不敗晉師三日館穀,及癸酉而還。甲午,至于 衡雍,作王宮于踐土。五月丁未,獻楚俘於王。駟介百 乘,徒兵千。鄭伯傅王,用平,禮也。己酉,王享醴,命晉侯 侑。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內史叔興父策命晉侯為侯 伯。賜之大輅之服,戎輅之服,彤弓一,彤矢百。請幫助識別此字。弓矢 千,秬鬯一卣,虎賁三百人,曰:「王謂叔父,敬服王命,以 綏四國,糾逖王慝。」晉侯三辭從命,曰:「重耳敢再拜稽 首,奉揚天子之丕顯休命。」受策以出,出入三覲。衛侯 聞楚師敗,懼,出奔楚,遂適陳,使元咺奉叔武以受盟。 癸亥,王子虎盟諸侯于王庭,《要言》曰:「皆獎王室,無相 害也。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隊其師,無克祚國」,及其 元孫,無有老幼。或訴元咺於衛侯曰:「立叔武矣。」其子 角從公,公使殺之。咺不廢命,奉夷叔以入守。六月,晉 人復衛侯。甯武子與衛人盟於宛濮,曰:「天禍衛國,君 臣不協,以及此憂也。今天誘其衷,使皆降心,以相從也。不有居者,誰守社稷?不有行者,誰扞牧圉?不協之 故,用昭乞盟。于爾大神,以誘天衷。自今日以往,既盟 之後,行者無保其力,居者無懼其罪,有渝此盟,以相 及也。明神先君,是糾是殛。」國人聞此盟也,而後不貳。 衛侯先期入,甯子先,長牂守門,以為使也,與之乘而 入。公子歂犬、華仲前驅。叔武將沐,聞君至,喜,捉髮走 出,前驅射而殺之。公知其無罪也,枕之股而哭之。歂 犬走出,公使殺之。元咺出奔晉。冬,會于溫,討不服也。 衛侯與元咺訟,甯武子為輔,鍼莊子為坐,士榮為大 士。衛侯不勝,殺士榮刖。鍼莊子謂甯俞忠而免之。執 衛侯,歸之於京師,寘諸深室,甯子職納橐饘焉。元咺 歸於衛,立公子瑕。

按《國語》:初,公子重耳過衛,衛文公有邢翟之虞,不能 禮焉。甯莊子言於公曰:「夫禮,國之紀也;親,民之結也; 善,德之建也。國無紀不可以終,民無結不可以固,德 無建不可以立。此三者,君之所慎也。今君棄之,無乃 不可乎?晉公子,善人也,而衛親也,君不禮焉,棄三德 矣。臣故云君其圖之。康叔,文之昭,唐叔,武之穆也。君 之大功在武,天胙將在武族。苟姬未絕周室,而俾守 天聚者,必武族也。武族唯晉實昌,晉裔公子實德。晉 仍無道,天胙有德,晉之守祀,必公子也。若復而修其 德,鎮撫其民,必獲諸侯,以討無禮。君弗蚤圖衛而在 討,小人是懼,敢不盡心!」公弗聽。

襄王二十二年「秋衛殺其大夫元咺及公子瑕。衛侯 鄭歸於衛。」

按《春秋》僖公三十年。按《左傳》三十年:「夏,晉侯使醫 衍酖衛侯甯俞,貨醫,使薄其酖,不死。公為之請,納玉 於王與晉侯,皆十玨。王許之。秋,乃釋衛侯。衛侯使賂 周歂。冶廑曰:『苟能納我,吾使爾為卿』。」周冶殺元咺及 子適子儀。公入祀先君。周冶既服將命。周歂先入,及 門,遇疾而死。冶廑辭卿。按《公羊傳二十八年》:冬,晉 人執「衛侯,歸之于京師。」歸之于者何?歸于者何?歸之 于者罪巳定矣。歸于者罪未定也。罪未定則何以得 為伯討?歸之于者,執之於天子之側者也,罪定不定, 已可知矣。歸于者,非執之於天子之側者也,罪定不 定,未可知也。衛侯之罪何?殺叔武也。何以不書?為叔 武諱也。《春秋》為賢者諱。何賢乎叔武?讓國也。其讓國 奈何?文公逐衛侯而立叔武,叔武辭立而他人立,則 恐衛侯之不得反也,故於是己立,然後為踐土之會, 治反衛侯。衛侯得反,曰:「叔武篡我。」元咺爭之曰:「叔武 無罪。」終殺叔武。元咺走而出。此晉侯也,其稱人何?貶。 曷為貶?衛之禍,文公為之也。文公為之奈何?文公逐 衛侯而立叔武,使人兄弟相疑,放乎殺母弟者,文公 為之也。衛元咺自晉復歸于衛。自者何?有力焉者也。 此執其君,其言自何?為叔武爭也。《三十年》秋,衛殺其 大夫元咺及公子瑕。衛侯未至,其稱國以殺何?道殺 也。衛侯鄭歸于衛。此殺其大夫,其言歸何?歸惡乎元 咺也。曷為歸?惡乎元咺?元咺之事君也。君出則己入, 君入則己出,以為不臣也。

按《國語》:「溫之會,晉人執衛成公歸之於周。晉侯請殺 之。王曰:『不可。夫政,自上下者也。上作政而下行之不 逆,故上下無怨。今叔父作政而不行,無乃不可乎?夫 君臣無獄,今元咺雖直,不可聽也。君臣皆獄,父子將 獄,是無上下也。而叔父聽之,一逆矣。又為臣殺其君, 其安庸刑?布刑而不庸再逆矣。一合諸侯而有再逆 政,余懼其無後也。不然,余何私於衛侯』?」晉人乃歸衛 侯 溫之會。晉人執衛成公,歸之於周。使醫鴆之,不 死,醫亦不誅。臧文仲言於僖公曰:「夫衛君殆無罪矣。 刑五而已,無有隱者,隱乃諱也。大刑用甲兵,其次用 斧鉞,中刑用刀鋸,其次用鑽笮,薄刑用鞭扑,以威民 也。故大者陳之原野,小者致之市朝。五刑三次,是無 隱也。今晉人鴆衛侯,不死,亦不討其使者,諱而惡殺 之也。有諸侯之請,必免之。臣聞之,班相恤也,故能有 親夫諸侯之患。諸侯恤之,所以訓民也。君盍請衛君 以示親於諸侯,且以動晉。夫晉新得諸侯使,亦曰:『魯 不棄其親,其亦不可以惡』。」公說,行玉二十玨,乃免衛 侯。自是晉聘於魯,加於諸侯一等,爵同則厚其好貨。 衛侯聞其臧文仲之為也,使納賂焉。辭曰:「外臣之言, 不越境,不敢及君。」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成公三年,晉欲假道於衛救宋, 成公不許。晉更從南河度救宋,徵師於衛。衛大夫欲 許,成公不肯。大夫元咺攻成公,成公出奔。晉文公重 耳伐衛,分其地予宋,討前過無禮及不救宋患也。衛 成公遂出奔陳。二歲,如周求入,與晉文公會。晉使人 鴆衛成公,成公私於周主鴆令薄,得不死。已而周為」 請晉文公,卒入之衛,而誅元咺,衛君瑕出奔。

襄王二十三年冬,狄圍衛。十二月,衛遷于帝丘。 按《春秋》僖公三十一年,按《左傳》,三十一年冬,狄圍 衛,衛遷于帝丘。卜曰:「三百年衛成公夢康叔曰:『相奪 予享』。公命祀相。甯武子不可,曰:『鬼神非其族類,不歆 其祀,杞鄫何事相之』?」不享於此久矣。非衛之罪也。不可以間成王周公之命祀。請改祀命。

襄王二十四年夏,衛人侵狄。秋,衛人及狄人盟。 按《春秋》僖公三十二年。按《左傳》三十二年「夏,狄有 亂,衛人侵狄,狄請平焉。」秋,衛人及狄盟。

襄王二十六年「夏晉侯伐衛衛人伐晉秋魯公孫敖 會晉侯于戚。」

按《春秋》文公元年。按《左傳》,晉文公之季年,諸侯朝 晉。衛成公不朝。使孔達侵鄭,伐綿訾,及匡。晉襄公既 祥,使告於諸侯而伐衛,及南陽。先且居曰:「效尤禍也。 請君朝王,臣從師。」晉侯朝王於溫,先且居、胥臣伐衛。 五月辛酉朔,晉師圍戚。六月戊戌,取之,獲孫昭子。衛 人使告於陳,陳共公曰:「更伐之,我辭之。」衛孔達帥師 伐晉,君子以為古,古者越國而謀。秋,晉侯疆戚田,故 公孫敖會之。

襄王二十七年,夏六月,陳侯為衛請成于晉,執孔達 以說。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文公二年:「夏六月,穆伯會諸 侯及晉司空士縠盟于垂隴」,晉討衛故也。陳侯為衛 請成于晉,執孔達以說。

襄王二十八年「春正月,魯叔孫得臣會晉人、宋人、陳 人、衛人、鄭人伐沈,沈潰。衛侯如陳拜成。」

按《春秋文公三年》,衛侯如陳不書。按《左傳》,三年春, 莊叔會諸侯之師伐沈,以其服於楚也。沈潰,衛侯如 陳,拜晉成也。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成公十二年,成公朝晉襄公。」 襄王二十九年「春,晉人歸孔達于衛。夏,衛侯如晉。秋, 衛侯使甯俞聘于魯。」

按《春秋》文公四年,晉歸衛孔達,衛侯如晉,不書。 按 《左傳》,四年春,晉人歸孔達于衛,以為衛之良也,故免 之。夏,衛侯如晉拜。秋,衛甯武子來聘。公與之宴,為賦 《湛露》及《彤弓》,不辭,又不答賦,使行人私焉。對曰:「臣以 為肄業及之也。昔諸侯朝正於王,王宴樂之,於是乎 賦《湛露》,則天子當陽,諸侯用命也。諸侯敵王所愾而 獻其功」,王於是乎賜之彤弓一,彤矢百。請幫助識別此字。弓矢千,以 覺報宴。今陪臣來繼舊好,君辱貺之,其敢干大禮,以 自取戾。

襄王三十年冬晉陽處父聘于衛。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文公五年》:「冬,晉陽處父聘于 衛。」

襄王三十二年「秋八月,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陳侯、鄭 伯、許男、曹伯、晉趙盾盟于扈。」

按《春秋》文公七年。按《左傳》,七年,「秋八月,齊侯、宋公、 衛侯、陳侯、鄭伯、許男、曹伯會晉趙盾盟于扈。晉侯立 故也。公後至。」

頃王元年「春三月,楚人伐鄭。晉趙盾、宋華耦、魯公子 遂、衛孔達。許人救鄭。」

按《春秋文公九年》。按《左傳》,九年,「春三月,公子遂會 晉趙盾、宋華耦、衛孔達、許大夫救鄭,不及楚師。」 頃王五年冬,魯侯、衛侯會于沓,狄侵衛。

按《春秋》文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冬,「公如晉朝, 且尋盟。衛侯會公于沓,請平於晉。公還,鄭伯會公于 棐,亦請平於晉。公皆成之。」

頃王六年「夏六月,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曹 伯、晉趙盾同盟于新城。」

按《春秋》文公十四年。按《左傳》十四年,邾文公元妃 齊姜,生定公;二妃晉姬,生捷菑。文公卒,邾人立定公, 捷菑奔晉。夏六月,同盟于新城。從於楚者服且謀邾 也。秋七月,晉趙盾以諸侯之師八百乘,納捷菑于邾。 邾人辭曰:「齊出貜且長。」宣子曰:「辭順而弗從,不祥。」乃 還。

匡王三年「春晉人衛人陳人、鄭人伐宋。」

按《春秋》文公十七年。按《左傳》,十六年,「冬十一月甲 寅,宋昭公將田孟諸未至,夫人王姬使帥甸攻而殺 之。」十七年春,晉荀林父、衛孔達、陳公孫寧、鄭石、楚伐 宋。討曰:「何故弒君?猶立文公而還。」

匡王五年「夏,晉放其大夫胥甲父于衛。秋,楚子、鄭人 侵陳,遂侵宋。晉趙盾帥師救陳。宋公、陳侯、衛侯、曹伯 會晉師于棐林,伐鄭。冬,晉人、宋人伐鄭。」

按《春秋》宣公元年。按《左傳》文公十二年冬,秦伯伐 晉,取羈馬,晉人禦之。趙盾將中軍,荀林父佐之。郤缺 將上軍,臾駢佐之。欒盾將下軍,胥甲佐之。范無恤御 戎以從秦師于河曲。十二月戊午,秦軍掩晉上軍,趙 穿追之不及,反怒曰:「裹糧坐甲,固敵是求。敵至不擊, 將何俟焉?」軍吏曰:「『將有待也』。穿曰:『我不知謀,將獨出』。」 乃以其屬出。《宣子》曰:「秦獲穿也,獲一卿矣。秦以勝歸 我,何以報?」乃皆出戰,交綏。秦行人夜戒晉師曰:「兩君 之士皆未憖也,明日請相見也。」臾駢曰:「使者目動而 言肆,懼我也。將遁矣。薄諸河,必敗之。」胥甲、趙穿當軍 門呼曰:「死傷未收而棄之,不惠也。不待期而薄人於 險,無勇也。」乃止。秦師夜遁,復侵晉,入瑕。宣公元年夏,

晉人討不用命者,放胥甲父于衛。宋人之弒昭公也
考證
晉荀林父以諸侯之師伐宋,宋及晉平。宋文公受盟

於晉,又會諸侯于扈,將為魯討齊,皆取賂而還。鄭穆 公曰:「晉不足與也。」遂受盟於楚。陳共公之卒,楚人不 禮焉。陳靈公受盟於晉。秋,楚子侵陳,遂侵宋。晉趙盾 帥師救陳。宋會于棐林,以伐鄭也。楚蒍賈救鄭,遇於 北林,囚晉解揚,晉人乃還。

匡王六年「夏晉人宋人、衛人陳人侵鄭。」

按《春秋》宣公二年。按《左傳》,二年春,鄭公子歸生受 命於楚,伐宋,宋華元、樂呂禦之。「二月壬子,戰於大棘, 宋師敗績。」秦師伐晉,圍焦。夏,晉趙盾救焦,遂自陰地, 及諸侯之師侵鄭,以報大棘之役。

定王四年春晉趙盾、衛孫免侵陳。

按《春秋》宣公六年。按《左傳》,六年春,「晉、衛侵陳。」陳即 楚故也。

定王五年春,「衛侯使孫良夫盟于魯。冬,晉侯、宋公、魯 侯、衛侯、鄭伯、曹伯會于黑壤。」

按《春秋》宣公七年。按《左傳》,「七年春,衛孫桓子來盟, 始通,且謀會晉也。冬,盟于黑壤,王叔桓公臨之,以謀 不睦。」

定王七年「秋九月,晉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會于扈。 冬十月癸酉,衛侯鄭卒。」

按《春秋》宣公九年。按《左傳》九年「秋,會于扈,討不睦 也。」

定王八年「夏四月,齊崔氏奔衛。六月,晉人、宋人、衛人、 曹人伐鄭。」

按《春秋》宣公十年。按《左傳》,十年夏,「齊惠公卒,崔杼 有寵於惠公,高、國惡其偪也,公卒而逐之,奔衛。六月, 鄭及楚平。諸侯之師伐鄭,取成而還。」

定王十年「冬十二月,晉原縠、宋華椒、衛孔達、曹人同 盟于清丘。」宋師伐陳,衛人救陳。

按《春秋》宣公十二年。按《左傳》,十二年冬,晉原縠、宋 華椒、衛孔達、曹人同盟于清丘,曰:「恤病討貳,宋為盟, 故伐陳。衛人救之。孔達曰:『先君有約言焉,若大國討 我,則死之』。」

定王十二年春,衛殺其大夫孔達。

按《春秋》宣公十四年。按《左傳》十三年,清丘之盟,晉 以衛之救陳也,討焉。使人弗去,曰:「罪無所歸,將加而 師。」孔達曰:「苟利社稷,請以我說罪我之由。我則為政, 而亢大國之討,將以誰任?我則死之。」十四年春,孔達 縊而死,衛人以說於晉而免。遂告於諸侯曰:「寡君有 不令之臣,達搆我敝邑於大國,既伏其罪矣,敢告衛 人」,以為成勞。復室其子,使復其位。

定王十三年,潞酆舒奔衛。衛人歸諸晉,晉人殺之。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潞子嬰兒之夫人,晉景公之 姊也。酆舒為政而殺之,又傷潞子之目。」十五年夏,晉 侯伐之。六月癸卯,晉荀林父敗赤狄于曲梁。辛亥,滅 潞。鄷舒奔衛。衛人歸諸晉,晉人殺之。 定王十五年夏六月,晉侯、魯侯、衛侯、曹伯、邾子同盟 于斷道。

按《春秋》宣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夏,「會于斷道, 討貳也,盟于卷楚。」

定王十六年春,晉侯衛世子臧伐齊。

按《春秋》宣公十八年。按《左傳》,十八年春,「晉侯、衛太 子臧伐齊,至於陽穀。齊侯會晉侯盟於繒,以公子彊 為質於晉,晉師還。」

定王十八年「夏四月丙戌,衛孫良夫帥師及齊師戰 于新築,衛師敗績。」六同。「癸酉,晉郤克、魯季孫行父、臧 孫許、叔孫僑如、公孫嬰齊、衛孫良夫、曹公子首帥師 及齊侯戰于鞌,齊師敗績。」「秋八月庚寅,衛侯速卒。冬, 楚師、鄭師侵衛。」「十一月丙申,魯侯及楚人、秦人、宋人、 陳人、衛人、鄭人、齊人、曹人、邾人、薛人、鄫人盟于蜀。」 按《春秋》成公二年。按《左傳》,二年春,衛侯使孫良夫、 石稷、甯相、向禽將侵齊,與齊師遇。石子欲還,孫子曰: 「不可。以師伐人,遇其師而還,將謂君何?若知不能,則 如無出。今既遇矣,不如戰也。」夏,有。闕文石成子曰:「師敗 矣,子不少須,眾懼盡,子喪師徒,何以復命?」皆不對。又 曰:「子,國卿也,隕子辱矣。子以眾退我此。」乃止。且告車 來甚眾。齊師乃止。次於鞫居。新築人仲叔于奚救孫 桓子,桓子是以免。既衛人賞之以邑,辭請曲縣繁纓 以朝,許之。仲尼聞之曰:「惜也,不如多與之邑。唯器與 名,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名以出信,信以守器,器 以藏禮,禮以行義,義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節也。 若以假人,與人政也。政亡則國家從之,弗可止也已。」 孫桓子還於新築,不入。遂如晉乞師,臧宣叔亦如晉 乞師,皆主郤獻子。晉侯許之七百乘。郤子曰:「此《城濮》 之賦也,有先君之明,與先大夫之肅,故捷克於先大 夫,無能為役,請八百乘。」許之。郤克將中軍,士燮將上 軍,欒書將下軍,韓厥為司馬,以救魯。衛臧宣叔逆晉 師,且道之。季文子帥師會之。及衛地,韓獻子將斬人, 郤獻子馳將救之,至則既斬之矣。郤子使速以徇告 其僕曰:「吾以分謗也。」師從齊師於莘。六月壬申,師至于靡笄之下。齊侯使請戰,曰:「子以君師,辱於敝邑,不 腆敝賦,詰朝請見。」對曰:「晉與魯、衛,兄弟也。來告曰:『大 國朝夕釋憾於敝邑之地。寡君不忍使群臣請於大 國,無令輿師淹於君地。能進不能退,君無所辱命』。」齊 侯曰:「大夫之許,寡人之願也。若其不許,亦將見也。」齊 高固入晉師,桀石以投人,禽之而乘其車,繫桑本焉, 以徇齊壘,曰:「欲勇者,賈余餘勇!」癸酉,師陳于鞌邴。夏, 御齊侯,逄丑父為右。晉解張御郤克,鄭丘緩為右。齊 侯曰:「余姑翦滅此,而後朝食,不介馬而馳之。」郤克傷 於矢,流血及屨,未絕鼓音,曰:「余病矣!」張侯曰:「自始合, 而矢貫余手及肘,余折以御,左輪朱殷,豈敢言病?吾 子忍之。」緩曰:「自始合,苟有險,余必下推車,子豈識之? 然子病矣。」張侯曰:「師之耳目,在吾旗鼓,進退從之。此 車一人殿之,可以集事。若之何其以病敗君之大事 也。擐甲執兵,固即死也。病未及死,吾子勉之。」左并轡, 右援枹而鼓。馬逸不能止。師從之。齊師敗績,逐之三 周。《華不注》。韓厥夢子輿謂己曰:「且辟左右。」故中御而 從齊侯。《邴夏》曰:「射其御者,君子也。」公曰:「謂之君子而 射之,非禮也。」射其左,越於車下;射其右,斃於車中。綦 毋張喪車從。韓厥曰:「請寓乘從。」左右皆肘之,使立於 後。韓厥俛定其右。逢丑父與公易位,將及華泉,驂絓 於木而止。丑父寢於轏中,蛇出於其下,以肱擊之,傷 而匿之,故不能推車而及。韓厥執縶馬前,再拜稽首, 奉觴加璧以進曰:「寡君使群臣為魯、衛請曰:『無令輿 師陷入君地!下臣不幸,屬當戎行,無所逃隱,且懼奔 辟,而忝兩君臣,辱戎士。敢告不敏,攝官承乏』。」丑父使 公下如華泉取飲。鄭周父御佐車,宛茷為右,載齊侯 以免。韓厥獻丑父。郤獻子將戮之,呼曰:「自今無有代 其君任患者,有一於此,將為戮乎?」郤子曰:「人不難以 死免其君,我戮之不祥,赦之以勸事君者。」乃免之。齊 侯免,求丑父,三入三出,每出,齊師以帥退入於狄卒。 狄卒皆抽戈楯冒之,以入於衛師,衛師免之,遂自齊 關入。齊侯見保者曰:「勉之。」齊師敗矣。晉侯從齊師入 自丘輿,擊馬陘。齊侯使賓媚人賂以紀甗玉磬與地, 不可,則聽客之所為。賓媚人致賂,晉人不可,曰:「必以 蕭同叔子為質」,而使齊之封內,盡東其畝。對曰:「蕭同 叔子非他,寡君之母也。若以匹敵,則亦晉君之母也。 吾子布大命於諸侯,而曰:『必質其母以為信』。其若王 命何?且是以不孝令也。《詩》曰:『孝子不匱,永錫爾類』。若 以不孝令於諸侯,其無乃非德類也乎?先王疆理天 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故《詩》曰:『我疆我理,南東其畝』。」 今吾子疆理諸侯,而曰盡東其畝而已。唯吾子戎車 是利,無顧土宜。其無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反先王則 不義,何以為盟主?其晉實有闕,四王之王也,樹德而 濟同欲焉;五伯之霸也,勤而撫之,以役王命。今吾子 求合諸侯,以逞無疆之欲。《詩》曰:「布政優優,百祿是遒。」 子實不優,而棄百祿,諸侯何害焉?不「然,寡君之命,使 臣則有辭矣。」曰:「子以君師,辱於敝邑,不腆敝賦,以犒 從者,畏君之震,師徒橈敗。吾子惠徼齊國之福,不泯 其社稷,使繼舊好。唯是先君之敝器土地,不敢愛子, 又不許,請收合餘燼,背城借一。敝邑之幸,亦云從也, 況其不幸,敢不唯命是聽!」魯、衛諫曰:「齊疾我矣,其死 亡者皆親暱也。子若不許,讎我必甚。唯子則又何求? 子得其國寶,我亦得地而紓於難,其榮多矣。齊、晉亦 唯天所授,豈必晉?」晉人許之。對曰:「群臣帥賦輿以為 魯、衛請,若苟有以藉口而復於寡君,君之惠也。敢不 唯命是聽。」禽鄭自師逆公。秋七月,晉師及齊國佐盟 于袁婁。使齊人歸我汶陽之田。公會晉師於上鄍,賜 三帥「先路三命之服。司馬、司空、輿師、候正、亞旅,皆受 一命之服。」秋九月,衛穆公卒。晉二子自役弔焉,哭於 大門之外。衛人逆之,婦人哭於門內,送亦如之。遂常 以葬宣公,使求好於楚。莊王卒,宣公薨,不克作好。公 即位,受盟於晉。會晉伐齊,衛人不行使於楚,而亦受 盟於晉,從於伐齊。故楚令尹子重為《陽橋》之役以救 齊,將起師,子重曰:「君弱群臣不如先大夫師眾而後 可。《詩》曰:『濟濟多士,文王以寧』。夫文王猶用眾,況吾儕 乎?且先君莊王屬之曰:『無德以及遠方』,莫如惠恤其 民,而善其用之。」乃大戶已責逮鰥救乏赦罪。悉師,王 卒盡行。彭名御戎,蔡景公為左,許靈公為右。二君弱, 皆強冠之。冬,楚師侵衛,遂侵我師于蜀。使臧孫往辭 曰:「楚遠而久,固將退矣。無功而受名,臣不敢楚侵。」及 陽橋,孟孫請往,賂之以執斲、執鍼、織紝,皆百人,公衡 為質以請盟。楚人許平。十一月,公及楚公子嬰齊、蔡 侯、許男、秦右大夫說、宋華元、陳公孫寧、衛孫良夫、鄭 公子去疾及齊國之大夫盟于蜀。卿不書,匱盟也。於 是乎畏晉而竊與楚盟,故曰「匱盟。」蔡侯、許男不書,乘 楚車也,謂之失位。君子曰「位其不可不慎也乎?蔡、許 之君,一失其位,不得列於諸侯,況其下乎?《詩》曰:『不解 于位,民之攸塈』。其是之謂矣。」按《公羊傳》,「鞌之戰,齊 師大敗。齊侯使國佐如師。郤克曰:『與我紀侯之甗,反 魯、衛之侵地,使耕者東畝,且以蕭同姪子為質,則吾舍子矣』。」國佐曰:「與我紀侯之甗,請諾;反魯、衛之侵地, 請諾。使耕者東畝,是則土齊也。蕭同姪子者,齊君之 母也。齊君之母,猶晉君之母也。不可壹戰,不勝,請再; 再戰;不勝,請三。三戰;不勝,則齊國盡子之有也,何必 以蕭同姪子為質?」揖而去之。郤克眣齊、衛之使,以其 辭而為之請,然後許之。逮于袁婁而與之盟。按《穀 梁傳》:季孫行父禿,晉郤克眇,衛孫良夫跛,曹公子手 僂,同時而聘於齊。齊使禿者御禿者,使眇者御眇者, 使跛者御跛者,使僂者御僂者。蕭同姪子處臺上而 笑之,聞於客,客不說而去,相與立胥閭而語,移日不 解。齊人有知之者曰:「齊之患必自此始矣。」二年夏六 月癸酉,季孫行父、臧孫許、叔孫僑如、公孫嬰齊帥師 會晉郤克、衛孫良夫、曹公子手,及齊侯戰于鞌,齊師 敗績。秋七月,齊侯使國佐如師。己酉,及國佐盟于爰 婁。鞌去國五百里,爰婁去國五十里,一戰綿地五百 里。焚雍門之茨,侵車東至海。君子聞之曰:「夫甚甚之 辭焉,齊有以取之也。齊之有以取之,何也?」敗衛師于 新築,侵我北鄙,敖郤獻子,齊有以取之也。爰婁在師 之外。郤克曰:「反魯、衛之侵地,以紀侯之甗來,以蕭同 姪子之母為質,使耕者皆東其畝,然後與子盟。」國佐 曰:「反魯、衛之侵地,以紀侯之甗來,則諾。以蕭同姪子 之母為質,則是齊侯之母也。齊侯之母猶晉君之母 也,晉君之母猶齊侯之母也。使耕者盡東其畝,則是 終土齊也。不可。請一戰。一戰不克,請再。再不克,請三。 三不克。請四四不克,請五五不克。舉國而授。」於是與 之盟。

定王十九年。「春正月,晉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伐鄭。 辛亥,葬衛穆公。秋,晉郤克、衛孫良夫伐廧咎如。冬十 一月,衛侯使孫良夫聘于魯。丁未魯及孫良夫盟。」 按《春秋》成公三年。按《左傳》,「三年春,諸侯伐鄭,次于 伯牛。討邲之役也。遂東侵鄭,鄭敗諸丘輿。秋,晉郤克、 衛孫良夫伐廧咎如,討赤狄之餘焉。」廧咎如潰,上失 民也。冬十一月,晉侯使荀庚來聘,且尋盟。衛侯使孫 良夫來聘,且尋盟。公問諸臧宣叔曰:「中行伯之於晉 也,其位在三;孫子之於衛也,位為上卿。將誰先?」對曰: 「次國之上卿,當大國之中,中當其下,下當其上大夫。 小國之上卿,當大國之下卿,中當其上大夫,下當其 下大夫。上下如是,古之制也。衛在晉,不得」為次國。晉 為盟主,其將先之。丙午盟晉。丁未盟衛,禮也。

定王二十一年「冬十二月己丑,晉侯、齊侯、宋公、魯侯、 衛侯、鄭伯、曹伯、邾子、杞伯同盟于蟲牢。」

按《春秋成公五年》。按《左傳》,五年冬,「同盟于蟲牢,鄭 服也。」

《簡王》元年春,衛孫良夫帥師侵宋。

按《春秋》成公六年。按《左傳》,六年春三月,晉伯宗、夏 陽說、衛孫良夫、甯相、鄭人、伊、雒之戎、陸渾蠻氏侵宋, 以其辭會也。師于鍼,衛人不保。說欲襲衛,曰:「雖不可 入,多俘而歸,有罪不及死。」伯宗曰:「不可。衛唯信晉,故 師在其郊而不設備。若襲之,是棄信也。雖多衛俘而 晉無信,何以求諸侯?」乃止。師還,衛人登陴。

簡王二年秋,「楚伐鄭。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 莒子、邾子、杞伯救鄭。八月戊辰,同盟于馬陵。冬,衛孫 林父出奔晉。」

按《春秋》成公七年。按《左傳》,七年秋,「楚子重伐鄭,師 于氾。諸侯救鄭。鄭共仲、侯羽軍楚師,囚鄖公鍾儀,獻 諸晉。八月,同盟于馬陵,尋蟲牢之盟,且莒服故也。」衛 定公惡孫林父,冬,孫林父出奔晉。衛侯如晉,晉反戚 焉。

簡王三年冬衛人媵于魯。

按《春秋成公八年》。按《左傳》,八年冬,「衛人來媵共姬。」 簡王四年春正月,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 伯、莒子、杞伯同盟于蒲。

按《春秋》,成公九年。按《左傳》,「九年春,為歸汶陽之田」, 故諸侯貳於晉,晉人懼,會于蒲,以尋馬陵之盟。 簡王五年春,衛侯之弟黑背帥師侵鄭。夏五月,晉侯、 齊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伐鄭。

按《春秋》成公十年。按《左傳》,十年春,「衛子叔黑背侵 鄭,晉命也。」

簡王七年夏,晉侯、魯侯、衛侯會于瑣澤。

按《春秋》成公十二年。按《左傳》,十二年,「夏五月,晉士 燮會楚公子罷、許偃。癸亥,盟於宋西門之外。」鄭伯如 晉聽成,會于瑣澤,成故也。

簡王八年「夏五月,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 伯、邾人、滕人伐秦。」

按《春秋》成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春三月,公如 京師,及諸侯朝王,遂從劉康公、成肅公會晉侯伐秦。 夏五月丁亥,晉師以諸侯之師及秦師戰於麻隧,秦 師敗績。」

簡王九年「夏衛孫林父自晉歸于衛。冬十月庚寅,衛 侯臧卒。」

按《春秋》成公十四年。按《左傳》,十四年春,衛侯如晉晉侯強見孫林父焉,定公不可。夏,衛侯既歸,晉侯使 郤犫送孫林父而見之。衛侯欲辭,定姜曰:「不可。是先 君宗卿之嗣也。大國又以為請,不許。將亡,雖惡之,不 猶愈於亡乎?君其忍之,安民而宥宗卿,不亦可乎?」衛 侯見而復之。衛侯饗苦成叔,甯惠子相,苦成叔傲。甯 子曰:「苦成家其亡乎?古之為享食也,以觀威儀,省禍 福也。故《詩》曰:『兕觥其觩,旨酒思柔。彼交匪傲,萬福來 求』。今夫子傲,取禍之道也。」秋九月,衛侯有疾,使孔成 子、甯惠子立敬姒之子衎以為太子。冬十月,衛定公 卒。夫人姜氏既哭而息,見太子之不哀也,不內酌飲, 歎曰:「是夫也,將不唯衛國之敗,其必始於未亡人。烏 呼!天禍衛國也夫!吾不獲鱄也,使主社稷。」大夫聞之, 無不聳懼。孫文子自是不敢舍其重器於衛,盡寘諸 戚,而甚善晉大夫。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定公十二年卒,子獻公衎立。」 簡王十年「春二月,葬衛定公。」「三月癸丑,晉侯、魯侯、衛 侯、鄭伯、曹伯、宋世子成、齊國佐、邾人同盟于戚。」夏,楚 子侵衛。「冬十一月,晉士燮、齊高無咎、宋華元、魯叔孫 僑如、衛孫林父、鄭公子鰌、邾人會吳于鍾離。」 按《春秋成公十五年》,楚侵衛不書。按《左傳》十五年 春「會于戚,討」曹成公也。執而歸諸京師。夏,楚子侵鄭, 及暴隧。遂侵衛,及首止。

簡王十一年夏,衛侯伐鄭。「晉侯使郤犫乞師于衛,伐 楚及鄭。六月甲午晦,戰于鄢陵,衛師後期。秋,晉侯、齊 侯、魯侯、衛侯、宋華元、邾人會于沙隨。七月,尹子、晉侯、 宋公、魯侯、衛侯、齊國佐、邾人伐鄭,侵陳及蔡。」

按《春秋》,成公十六年夏,衛伐鄭。晉乞師,衛師後期,侵 陳及蔡,不書。 按《左傳》,十六年春,「楚子自武城使公 子成以汝陰之田求成於鄭。鄭叛晉,子駟從楚子,盟 於武城。」夏,衛侯伐鄭,至於鳴雁,為晉故也。「晉伐鄭,郤 犫如衛,遂如齊,皆乞師焉。戊寅,晉師起。鄭人聞有晉 師,使告於楚。楚子救鄭。五月,晉師濟河。六月,晉、楚遇 于」鄢陵。甲午晦,楚晨壓晉軍而陳敗之。衛侯後。秋,會 于沙隨,謀伐鄭也。七月,公會尹武公及諸侯伐鄭。諸 侯之師次於鄭,西,遷於制田。知武子佐下軍,以諸侯 之師侵陳,至於鳴鹿,遂侵蔡。未反,諸侯遷於潁上。戊 午,鄭子罕宵軍之。宋、齊、衛皆失軍。

簡王十二年春,「衛北宮括帥師侵鄭。夏,尹子、單子、晉 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邾人伐鄭。六月乙酉,同 盟于柯陵。冬,單子、晉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齊人、邾 人伐鄭。」

按《春秋》成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春王正月,鄭 子駟侵晉虛滑。衛北宮括救晉侵鄭,至於高氏。夏五 月,公會尹武公、單襄公及諸侯伐鄭,自戲童至於曲 洧。六月乙酉,同盟于柯陵」,尋戚之盟也。「楚子重救鄭, 師於首止,諸侯還。冬,諸侯伐鄭。十月庚午,圍鄭。楚公 子申救鄭,師於汝上。十一月,諸侯還。」

簡王十三年「冬十二月,晉侯、宋公、衛侯邾子、齊崔杼、 魯仲孫蔑同盟于虛朾。」

按《春秋》成公十八年。按《左傳》十八年,「冬十二月,孟 獻子會于虛朾,謀救宋也。宋人辭諸侯而請師以圍 彭城。孟獻子請於諸侯而先歸會葬。」

簡王十四年「春正月,晉欒黶、宋華元、魯仲孫蔑、衛甯 殖、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圍宋彭城。冬,衛侯使公 孫剽聘于魯。」

按《春秋》襄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正月己亥,圍宋 彭城。」為宋討魚石,彭城降晉。冬,衛子叔、晉知武子來 聘,禮也。凡諸侯即位,小國朝之,大國聘焉,以繼好結 信,謀事補闕,禮之大者也。按《公羊傳》,「春王正月,仲 孫蔑會晉欒黶、宋華元、衛甯殖、曹人、莒人、邾婁人、滕 人、薛人,圍宋彭城。」宋華元曷為與諸侯圍宋彭城?為 宋誅也。其為宋誅奈何?魚石走之楚,楚為之伐宋,取 彭城,以封魚石。魚石之罪奈何?以入?是為罪也。楚已 取之矣,曷為繫之宋,不與諸侯專封也。

靈王元年夏六月,「晉師、宋師、衛甯殖侵鄭。」秋七月,「晉 荀罃、宋華元、魯仲孫蔑、衛孫林父、曹人、邾人會于戚。 冬,晉荀罃、齊崔杼、宋華元、魯仲孫蔑、衛孫林父、曹人、 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會于戚,遂城虎牢。」

按《春秋》襄公二年。按《左傳》,二年,秋七月庚辰,鄭伯 睔卒。於是子罕當國,子駟為政,子國為司馬。晉師侵 鄭,諸大夫欲從晉,子駟曰:「『官命未改,會于戚,謀鄭故 也』。孟獻子曰:『請城虎牢以偪鄭知』。武子曰:『善。鄫之會, 吾子聞崔子之言,今不來矣。滕、薛小邾之不至,皆齊 故也。寡君之憂,不唯鄭罃將復於寡君而請於齊。得 請而告,吾子之功也;若不得請,事將在齊。吾子之請, 諸侯之福也。豈唯寡君賴之』!」冬,復會于戚。齊崔武子 及滕、薛、小邾之大夫皆會,知武子之言故也。遂城虎 牢,鄭人乃成。

靈王二年「夏六月己未,單子、晉侯、宋公、魯侯、衛侯、鄭 伯、莒子、邾子、齊世子光同盟于雞澤。陳侯使袁僑如

會。戊寅魯叔孫豹及諸侯之大夫及陳袁僑盟
考證
按《春秋》襄公三年,按《左傳》,「三年夏六月,公會單頃

公及諸侯,己未同盟于雞澤。楚子辛為令尹,侵欲於 小國。陳成公使袁僑如會求成。晉侯使和組父告於 諸侯。」秋,叔孫豹及諸侯之大夫及陳袁僑盟。陳請服 也。

《靈王四年》「夏,魯仲孫蔑、衛孫林父會吳于善道。秋,晉 侯、宋公、魯侯、陳侯、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 伯、齊世子光、吳人、鄫人會于戚。冬,楚公子貞帥師伐 陳。晉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伯、齊世子光救陳。」 按《春秋襄公五年》。按《左傳》,五年夏,吳子使壽越如 晉,辭不會于雞澤之故,且請聽諸侯之好。晉人將為 之合諸侯,使魯、衛先會吳,且告會期,故。孟獻子、孫文 子會吳于善道。秋,楚人討陳叛故,曰:「由令尹子辛實 侵欲焉。」乃殺之。九月丙午,盟于戚。會吳,且命戍陳也。 冬,諸侯戍陳。子囊伐陳。十一月甲午,會于城棣以救 之。

《靈王六年》「秋,魯季孫宿如衛。冬十月,衛侯使孫林父 聘于魯。壬戌,魯及孫林父盟。十二月,晉侯、宋公、魯侯、 陳侯、衛侯、曹伯、莒子、邾子會于鄬。」

按《春秋》襄公七年。按《左傳》,七年秋,季武子如衛,報 子叔之聘,且辭。緩報,非貳也。冬十月,衛孫文子來聘, 且拜武子之言,而尋孫桓子之盟,公登亦登。叔孫穆 子相,趨進曰:「『諸侯之會,寡君未嘗後衛君。今吾子不 後寡君,寡君未知所過。吾子其少安。孫子無辭,亦無 悛容』。穆叔曰:『孫子必亡。為臣而君,過而不悛,亡之本 也』。」《詩》曰:「退食自公委蛇。」委蛇,謂從者也。衡而委蛇必 折。楚子囊圍陳,會于鄬以救之。

靈王七年「夏,晉侯、鄭伯、齊高厚、宋向戌、衛甯殖、魯季 孫宿、邾人會于邢丘。」

按《春秋》襄公八年。按《左傳》,八年,夏五月甲辰,會于 邢丘,以命朝聘之數,使諸侯之大夫聽命。季孫宿、齊 高厚、宋向戍、衛甯殖邾大夫會之。鄭伯獻捷於會,故 親聽命。

靈王八年「冬,晉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莒子、邾子、滕 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齊世子光伐鄭。十二月己亥,同 盟于戲。」

按《春秋》,襄公九年。按《左傳》,九年,「冬十月,諸侯伐鄭。 鄭人恐行成,許之。十一月己亥,同盟于戲」,鄭服也。 靈王九年春,晉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莒子、邾子、滕 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齊世子光會吳于柤。秋,晉侯、宋 公、魯侯、衛侯、曹伯、莒子、邾子、齊世子光、滕子、薛伯、杞 伯、小邾子伐鄭。冬,戍鄭虎牢。

按《春秋》襄公十年。按《左傳》,十年,「夏六月,楚子囊、鄭 子耳伐宋,師于訾毋。庚午,圍宋,門于桐門。衛侯救宋 師于襄牛。鄭子展曰,必伐衛,不然,是不與楚也。得罪 於晉,又得罪於楚國,將若之何?」「子駟曰:『國病矣』。子展 曰,得罪於二大國,必亡。病不猶愈於亡乎?」諸大夫皆 以為然。故鄭皇耳帥師侵衛,楚令也。孫文子卜追之, 獻兆於定姜。姜氏問繇,曰:「兆如山陵,有夫出征,而喪 其雄。」姜氏曰:「征者喪雄,禦寇之利也。大夫圖之。」衛人 追之,孫蒯獲鄭皇耳於犬丘。秋九月,諸侯伐鄭。己酉, 師於牛首。子駟尉止禦之。冬十月,諸侯之師城虎牢 而戍之。

靈王十年「夏四月,鄭公孫舍之帥師侵宋,晉侯、宋公、 魯侯、衛侯、曹伯、齊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 小邾子伐鄭。秋七月己未,同盟于亳城北。楚子、鄭伯 伐宋。晉侯、宋公、魯侯、衛侯、曹伯、齊世子光、莒子、邾子、 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鄭,會于蕭魚。」

按《春秋》襄公十一年。按《左傳》,十一年春,「宋向戍侵 鄭,大獲。夏,鄭子展侵宋。四月,諸侯伐鄭。己亥,齊世子 光、宋向戍先至於鄭,門於東門。其莫,晉荀罃至於西 郊,東侵舊許。衛孫林父侵其北鄙。六月,諸侯會於北 林,師于向,右還次於瑣,圍鄭,觀兵於南門,西濟於濟 隧。鄭人懼,乃行成。秋七月,同盟于亳。楚子囊乞旅於 秦。」秦右大夫詹帥師從楚子,將以伐鄭。鄭伯逆之。丙 子,伐宋。九月,諸侯悉師以復伐鄭。鄭人使良霄、太宰 石㚟如楚,告將服於晉,楚人執之。諸侯之師觀兵於 鄭東門。鄭人使王子伯駢行成。甲戌,晉趙武入盟鄭 伯。冬十月丁亥,鄭子展出盟晉侯。十二月戊寅,會于 蕭魚。庚辰,赦鄭囚,皆禮而歸之。納斥候,禁侵掠。晉侯 使叔肸告於諸侯。

靈王十三年「春正月,晉士丐、魯季孫宿、叔老、齊人、宋 人、衛人、鄭公孫蠆、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 邾人會吳于向。」「夏四月,晉荀偃、魯叔孫豹、齊人、宋人、 衛北宮括、鄭公孫蠆、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 小邾人伐秦。己未衛侯出奔齊。冬,晉士丐、宋華閱、魯 季孫宿、衛孫林父、鄭公孫蠆、莒人、邾人會于戚。」 按《春秋》襄公十四年。按《左傳》,十一年冬十二月,秦 伐晉,戰於櫟,晉師敗績。十四年春,吳告敗於晉,會于 向,為吳謀楚故也。夏,諸侯之大夫從晉侯伐秦,以報 櫟之役也。晉侯待於竟,使六卿帥諸侯之師以進,及涇,不濟。叔向見叔孫穆子。穆子賦《匏有苦葉》,叔向退 而具舟。魯人、莒人先濟。鄭子蟜見衛北宮懿子,曰:「與 人而不固,取惡莫甚焉,若社稷何?」懿子說。二子見諸 侯之師而勸之濟,濟涇而次。秦人毒涇上流,師人多 死。鄭司馬子蟜帥鄭師以進,師皆從之,至於棫林,不 獲成焉。荀偃令曰:「雞鳴而駕,塞并夷竈,唯余馬首是 瞻。」欒黶曰:「晉國之命,未是有也。余馬首欲東。乃歸。」下 軍從之。左史謂魏莊子曰:「不待中行伯乎?」莊子曰:「夫 子命從帥。欒伯,吾帥也,吾將從之。從帥,所以待夫子 也。」伯游曰:「吾令實過,悔之何及?多遺秦禽。」乃命大還。 晉人謂之遷延之役。欒鍼曰:「此役也,報櫟之敗也。役 又無功,晉之恥也。吾有二位於戎路,敢不恥乎?」與士 鞅馳秦師,死焉。士鞅反。欒黶謂士丐曰:「余弟不欲往 而子召之;余弟死而子來,是而子殺余之弟也。弗逐, 余亦將殺之。」士鞅奔秦。於是齊崔杼、宋華閱、仲江會 伐秦。不書,惰也。衛獻公戒孫文子、甯惠子食,皆服而 朝日旰不召,而射鴻於囿。二子從之,不釋皮冠而與 之言。二子怒。孫文子如戚。孫蒯入,使公飲之酒,使太 師歌《巧言》之卒章,太師辭,師曹請為之初。公有嬖妾, 使師曹誨之琴,師曹鞭之。公怒,鞭師曹三百。故師曹 欲歌之以怒《孫子》,以報公。公使歌之,遂誦之。蒯懼,告 文子。文子曰:「君忌我矣,弗先,必死。」并帑於戚而入,見 蘧伯玉曰:「君之暴虐,子所知也。大懼社稷之傾覆,將 若之何?」對曰:「君制其國,臣敢奸之。雖奸之,庸知愈乎?」 遂行,從近關出。公使子蟜、子伯、子皮與孫子盟於丘 宮,孫子皆殺之。四月己未,子展奔齊。公如鄄,使子行 於孫子,孫子又殺之。公出奔齊,孫氏追之,敗公徒於 阿澤,鄄人執之。初,尹公佗學射於庾公差,庾公差學 射於公孫丁,二子追公,公孫丁御公子魚,曰:「射為背 師,不射為戮,射為禮乎?」射兩軥而還。尹公佗曰:「子為 師,我則遠矣。」乃反之。公孫丁授公轡而射之,貫臂。子 鮮從公。及竟,公使祝宗告亡,且告無罪。定姜曰:「無神 何告?若有,不可誣也。有罪若何告?無舍大臣而與小 臣謀,一罪也。先君有冢卿以為師保,而蔑之,二罪也。 余以巾櫛事先君,而暴妾使余,三罪也。告亡而已,無 告無罪。」公使厚成叔弔於衛,曰:「寡君使瘠,聞君不撫 社稷,而越在他竟,若之何不弔?以同盟之故,使瘠敢 私於執事,曰:『有君不弔,有臣不敢。君不赦宥,臣亦不 帥職。增淫發洩,其若之何』?」衛人使太叔儀對曰:「群臣 不佞,得罪於寡君。寡君不以即刑而悼棄之,以為君 憂。君不忘先君之好,辱弔群臣,又重恤之。敢拜君命 之辱。」重拜。大貺厚孫歸復命。語臧武仲曰:「衛君其必 歸乎?有太叔儀以守,有母弟鱄以出,或撫其內,或營 其外,能無歸乎?」齊人以郲寄衛侯。及其復也,以郲糧 歸。右宰穀從而逃歸。衛人將殺之。辭曰:「余不說初矣, 余狐裘而羔袖。」乃赦之。衛人立公孫剽、孫林父、甯殖 相之,以聽命於諸侯。衛侯在郲,臧紇如齊唁衛侯。衛 侯與之言虐,退而告其人曰:「衛侯其不得入矣,其言 糞土也。亡而不變,何以復國?」子展、子鮮聞之,見臧紇, 與之言道。臧孫說,謂其人曰:「衛君必入。夫二子者,或 輓之,或推之,欲無入,得乎?」師曠侍於晉侯曰:「衛人出 其君,不亦甚乎?」對曰:「或者其君實甚良君將賞善而 刑淫,養民如子,蓋之如天,容之如地。民奉其君,愛之 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之如神明,畏之如雷霆,其可 出乎?夫君,神之主也,民之望也。若困民之主,匱神乏 祀,百姓絕望,社稷無主,將安用之?弗去何為?天生民 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有君而為之貳,使師 保之,勿使過度。」是故天子有公,諸侯有卿,卿置側室, 大夫有貳宗,士有朋友,庶人、工、商、皁、隸、牧、圉,皆有親 暱,以相輔佐也。善則賞之,過則匡之,患則救之,失則 革之。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以補察其政。史為書, 瞽為詩,工誦箴諫,大夫規誨,士傳言,庶人謗,商旅於 市,百工獻藝。故《夏書》曰:「遒人以木鐸徇于路。官師相 規,工執藝事以諫。」正月孟春,於是乎有之,諫失常也。 天之愛民甚矣,豈其使一人肆於民上,以從其淫,而 棄天地之性?必不然矣。晉侯問衛故於中行獻子,對 曰:「不如因而定之。衛有君矣,伐之未可以得志而勤 諸侯。史佚有言曰:『因重而撫之』。仲虺有言曰:『亡者侮 之,亂者取之』。推亡固存,國之道也。君其定衛以待時 乎!」冬,會于戚,謀定衛也。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獻公十三年,公令師曹教宮妾 鼓琴。妾不善,曹笞之。妾以幸惡曹於公,公亦笞曹三 百。十八年,獻公戒孫文子、甯惠子食,皆往。日旰,不召 而去,射鴻於囿,二子從之,公不釋射服,與之言,二子 怒如宿。孫文子數侍公飲,使師曹歌《巧言》之卒章。師 曹又怒公之嘗笞三百,乃歌之,欲以怒孫文子,報衛」 獻公。文子語蘧伯玉,伯玉曰:「臣不知也。」遂攻出獻公。 獻公奔齊,齊置衛獻公於聚邑。孫文子、甯惠子共立 定公弟秋為衛君,是為殤公。殤公秋立,封孫文子林 父於宿。

靈王十五年「春三月,晉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會于溴梁。戊寅大夫盟。 夏五月晉荀偃、鄭伯、魯叔老、衛甯殖、宋人伐許。」 按《春秋》襄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春「晉平公即 位,羊舌肸為傅,張君臣為中軍司馬,祁奚、韓襄、欒盈、 士鞅為公族大夫,虞丘書為乘馬,御改服修官,烝於 曲沃,警」守而下,會于溴梁。命歸侵田。以我故,執邾宣 公、莒犁比公,且曰:「通齊、楚之使。」晉侯與諸侯宴於溫, 使諸大夫舞,曰:「歌詩必類。」齊高厚之詩不類。荀偃怒, 且曰:「諸侯有異志矣!」使諸大夫盟高厚,高厚逃歸。於 是叔孫豹、晉荀偃、宋向戍、衛甯殖、鄭公孫蠆、小邾之 大夫盟曰:「同討不庭。許男請遷于晉。」諸侯遂遷許。許 大夫不可。晉人歸諸侯。鄭子蟜聞將伐許,遂相鄭伯 以從諸侯之師。夏六月,次于棫林。庚寅,伐許,次于函 氏。

靈王十六年「夏,衛石買帥師伐曹。」

按《春秋》襄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春,衛孫蒯田 于曹隧,飲馬于重丘,毀其瓶。重丘人閉門而詬之曰: 「親逐而君,爾父為厲。」是之不憂,而何以田為?夏,衛石 買、孫蒯伐曹,取重丘。曹人愬于晉。詬呼豆反罵也 《靈王》十七年「夏,晉人執衛行人石買。冬十月,晉侯、宋 公、魯侯、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 邾子同圍齊。」

按《春秋》襄公十八年。按《左傳》十八年,夏,晉人執衛 行人石買于長子,執孫蒯于純留,為曹故也。冬十月, 會于魯濟,尋溴梁之言。同伐齊。齊侯禦諸平陰,諸侯 之士門焉,齊人多死。齊侯登巫山以望晉師,畏其眾 也。乃脫歸。丙寅晦,齊師夜遁。十一月丁卯朔,入平陰, 遂從齊師。夙沙衛連大車以塞隧而殿。殖綽、郭最曰: 「子殿國師,齊之辱也。子姑先乎!」乃代之殿。衛殺馬於 隘以塞道,晉州綽及之,射殖綽中肩,兩矢夾脰,曰:「止! 將為三軍獲。不止,將取其衷。」顧曰:「為私誓。」州綽曰:「有 如日!」乃弛弓自後縛之。其右具丙亦舍兵而縛郭最, 皆衿甲面縛,坐於中軍之鼓下。晉人欲逐歸者,魯、衛 請攻險。己卯,荀偃、士丐以中軍克京茲。乙酉,魏絳、欒 盈以下軍克邿。趙武、韓起以上軍圍盧,弗克。十二月 戊戌,及秦、周伐雍門之萩。范鞅門於雍門,其御追喜, 以戈殺犬於門中。孟莊子斬其橁,以為公琴。己亥,焚 雍門及西郭、南郭。劉難、士弱率諸侯之師,焚申池之 竹木。壬寅,焚東郭、北郭。范鞅門於揚門,州綽門於東 閭,左驂迫還於東門,中以枚數闔。齊侯駕,將走郵棠, 太子與郭榮扣馬,曰:「師速而疾,略也。將退矣,君何懼 焉?且社稷之主,不可以輕,輕則失眾,君必待之。」將犯 之,太子抽劍斷鞅,乃止。甲辰,東侵及濰,南及沂。 靈王十八年春正月,諸侯盟於祝柯。夏,衛孫林父帥 師伐齊。

按《春秋》襄公十九年。按《左傳》,十九年春,諸侯還自 沂上,盟于督揚。晉欒魴帥師從衛孫文子伐齊。衛石 共子卒,悼子不哀。孔成子曰:「是謂蹶其本,必不有其 宗。」

靈王十九年,「夏六月庚申,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 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盟于澶 淵。」

按《春秋》襄公二十年。按《左傳》,二十年夏,盟于澶淵, 齊成故也。衛甯惠子疾,召悼子曰:「吾得罪於君,悔而 無及也。名藏在諸侯之策,曰:『孫林父、甯殖出其君,君 入則掩之。若能掩之,則吾子也。若不能,猶有鬼神。吾 有餒而已,不來食矣』。」悼子許諾,惠子遂卒。

靈王二十年「冬十月,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 曹伯、莒子、邾子會于商任。」

按《春秋》襄公二十一年。按《左傳》,二十一年冬,會于 商任,錮欒氏也。齊侯、衛侯不敬,叔向曰:「二君者必不 免。會朝,禮之經也。禮,政之輿也;政,身之守也。怠禮失 政,失政不立,是以亂也。」

靈王二十一年「冬,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 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會于沙隨。」

按《秋春襄公二十二年》。按《左傳》二十二年冬,「會于 沙隨,復錮欒氏也。」

靈王二十二年秋齊侯伐衛。

按《春秋》襄公二十三年。按《左傳》二十三年:秋,「齊侯 伐衛。先驅,穀榮御王孫揮,召揚為右。申驅,成秩御莒 恆,申鮮虞之傅摯為右,曹開御戎,晏父戎為右。貳廣, 上之登御邢公,盧蒲癸為右,啟牢成御襄罷師,狼蘧 疏為右。胠商子車御侯朝,桓跳為右。大殿,商子游御 夏之御寇,崔如為右。燭庸之越駟乘自衛,遂伐晉。」 靈王二十三年夏,齊烏餘奔晉,襲衛羊角取之。「秋八 月,晉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 伯、杞伯、小邾子會于夷儀。」

按《春秋》,襄公二十四年,「齊烏餘襲衛羊角,不書。」按 《左傳》二十四年秋,「會于夷儀,將以伐齊,水不克。冬,楚 子伐鄭以救齊,門于東門,次于棘澤,諸侯還救鄭。夏, 齊烏餘以廩丘奔晉,襲衛羊角,取之。」襲羊角見二十六年傳靈王二十四年「夏五月,晉侯、宋公、魯侯、衛侯、鄭伯、曹 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會于夷儀。秋八 月己巳,諸侯同盟于重丘,衛侯入于《夷儀》。」

按《春秋》襄公二十五年。按《左傳》二十五年,「夏五月, 晉侯濟自泮,會于夷儀,伐齊,以報朝歌之役。齊人以 莊公說,使隰鉏請成。晉侯許之。使叔向告於諸侯。晉 侯使魏舒、宛沒逆衛侯,將使衛與之夷儀。崔子止其 帑以求五鹿。秋七月己巳,同盟于重丘,齊成故也。八 月衛獻公入于夷儀。冬十二月,衛獻公自夷儀使與 甯」喜言,甯喜許之。太叔文子聞之,曰:「『烏乎!《詩》所謂『我 躬不說,皇恤我後』者』,甯子可謂不恤其後矣。將可乎 哉?殆必不可。君子之行,思其終也,思其復也。《書》曰:『慎 始而敬終,終以不困』。《詩》曰:『夙夜匪懈,以事一人』。今甯 子視君不如奕棋,其何以免乎?奕者,舉棋不定,不勝 其耦,而況置君而弗定乎?必不免矣。九」世之卿族,一 舉而滅之,可哀也哉!

靈王二十五年春二月辛卯,衛甯喜弒其君剽,衛孫 林父入于戚以叛。甲午,衛侯衎復歸于衛。秋,晉人執 衛甯喜。

按《春秋》襄公二十六年。按《左傳》:二十六年:春,衛獻 公使子鮮為復,辭敬姒,彊命之。對曰:「君無信,臣懼不 免。」敬姒曰:「雖然,以吾故也。」許諾。初,獻公使與甯喜言, 甯喜曰:「必子鮮在,不然必敗。」故公使子鮮。子鮮不獲 命於敬姒,以公命與甯喜言曰:「苟反政由甯氏,祭則 寡人。」甯喜告蘧伯玉,伯玉曰:「瑗不得聞君之出,敢聞 其入!」遂行,從近關出,告右宰穀。右宰穀曰:「不可獲罪 於兩君,天下誰畜之?」悼子曰:「吾受命於先人,不可以 貳。」穀曰:「我請使焉而觀之。」遂見公於夷儀。反,曰:「君淹 恤在外十二年矣,而無憂色,亦無寬言,猶夫人也。若 不已,死無日矣。」悼子曰:「子鮮在。」右宰穀曰:「子鮮在,何 益?多而能亡,於我何為?」悼子曰:「雖然,弗可以已。」孫文 子在戚。孫嘉聘於齊,孫襄居守。二月庚寅,甯喜、右宰 穀伐孫氏,不克。伯國傷。甯子出舍於郊。伯國死,孫氏 夜哭。國人召甯子,甯子復攻孫氏,克之。辛卯,殺子叔 及太子角。孫林父以戚如晉。甲午,衛侯入。大夫逆於 竟者,執其手而與之言。道逆者,自車揖之。逆於門者, 頷之而已。公至,使讓太叔文子曰:「寡人淹恤在外,二 三子皆使寡人朝夕聞衛國之言,吾子獨不在寡人。 古人有言曰:『非所怨,勿怨』。寡人怨矣。」對曰:「臣知罪矣。 臣不佞,不能負羈絏以從扞牧圉,臣之罪一也。有出 者,有居者,臣不能貳。通外內之言以事君,臣之罪二 也。有二罪,敢忘其死。」乃行,從近關出,公使止之。衛人 侵戚東鄙,孫氏愬于晉,晉戍茅氏。殖綽伐茅氏,殺晉 戍三百人。孫蒯追之,弗敢擊。《文子》曰:「厲之不如。」遂從 衛師,敗之圉雍鉏,獲殖綽,復愬于晉。晉人為孫氏故, 召諸侯,將以討衛也。夏,中行穆子來聘,召公也。六月, 公會晉趙武、宋向戍、鄭良霄、曹人于澶淵以討衛,疆 戚田,取衛西鄙懿氏六十以與孫氏,於是衛侯會之。 晉人執甯喜、北宮遺,使女齊以先歸。衛侯如晉,晉人 執而囚之於士弱氏。秋七月,齊侯、鄭伯為衛侯故如 晉,晉侯兼享之。晉侯賦《嘉樂》。國景子相齊侯,賦《蓼蕭》。 子展相鄭伯,賦《緇衣》。叔向命晉侯拜二君曰:「寡君敢 拜齊君之安,我先君之宗祧也。敢拜鄭君之不貳也。」 國子使晏平仲私於叔向曰:「晉君宣其明德於諸侯, 恤其患而補其闕,正其違而治其煩,所以為盟主也。 今為臣執君,若之何?」叔向告趙文子,文子以告晉侯。 晉侯言衛侯之罪,使叔向告二君。國子賦《轡之柔矣》。 子展賦《將仲子兮》。晉侯乃許歸衛侯。叔向曰:「鄭七穆 罕氏,其後亡者也。」子展儉而壹。衛人歸衛姬于晉,乃 釋衛侯。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殤公十二年,甯喜與孫林父爭 寵相惡,殤公使甯喜攻孫林父。林父奔晉,復求入故 衛獻公。獻公在齊,齊景公聞之,與衛獻公如晉求入 晉,為伐衛,誘與盟。衛殤公會晉平公,平公執殤公與 甯喜,而復入衛獻公。獻公亡在外十二年而入獻公 後元年誅甯喜。」

靈王二十六年「夏,晉趙武、魯叔孫豹、楚屈建、蔡公孫 歸生、衛石惡、陳孔奐、鄭良霄、許人、曹人會于宋。衛殺 其大夫甯喜。衛侯之弟鱄出奔晉。秋七月,諸侯之大 夫盟于宋。」

按《春秋》襄公二十七年。按《左傳》:衛甯喜專,公患之。 二十七年春,公孫免餘請殺之。公曰:「微甯子不及此, 吾與之言矣。事未可知,祗成惡名,止也。」對曰:「臣殺之, 君勿與知。」乃與公孫無地、公孫臣謀,使攻甯氏,弗克, 皆死。公曰:「臣也無罪,父子死余矣。」夏,免餘復攻甯氏, 殺甯喜及右宰穀尸諸朝。石惡將會宋之盟,受命而 出,衣其尸,枕之股而哭之,欲斂以亡,懼不免,且曰:「受 命矣。」乃行。子鮮曰:「逐我者出,納我者死,賞罰無章,何 以沮勸?君失其信,而國無刑,不亦難乎?且鱄實使之。」 遂出奔晉。公使止之,不可。及河,又使止之。止使者而

盟於河,託於木門。不鄉衛國,而坐木門。大夫勸之仕
考證
不可。曰:「仕而廢其事,罪也。從之,昭吾所以出也。將誰

愬乎?吾不可以立於人之朝矣,終身不仕。」公喪之,如 稅服終身。公與免餘邑六十,辭曰:「唯卿備百邑,臣六 十矣,下有上祿,亂也。臣弗敢聞。且甯子唯多邑,故死。 臣懼死之速及也。」公固與之,受其半,以為少師。公使 為卿,辭曰:「太叔儀不貳,能贊大事,君其命之。」乃使文 子為卿。宋向戍善於趙文子,又善於令尹子木,欲弭 諸侯之兵以為名,如晉,告趙孟。趙孟謀於諸大夫,許 之;如楚,楚亦許之。如齊,齊人許之;告於秦,秦亦許之。 「皆告於小國,為會於宋。」五月甲辰,晉趙武至於宋。丙 午,鄭良霄至。六月戊申,叔孫豹、齊慶封、陳須無、衛石 惡至。甲寅,晉荀盈從趙武至。丙辰,邾悼公至。壬戌,楚 公子黑肱先至,成言於晉。丁卯,宋向戍如陳,從子木 成言於楚。戊辰,滕成公至。子木謂向戍請晉、楚之從, 交相見也。庚午,向戍復於趙孟。趙孟曰:「晉、楚,齊、秦匹 也。晉之不能於齊,猶楚之不能於秦也。楚君若能使 秦君辱於敝邑,寡君敢不固請於齊。」壬申,左師復言 於子木,子木使驛謁諸王。王曰:「釋齊、秦,他國請相見 也。」秋七月戊寅,左師至。是夜也,趙孟及子晳盟,以齊 言。庚辰,子木至自陳。陳孔渙。蔡公孫歸生至曹。許之 大夫皆至,以藩為軍,晉、楚各處其偏。乙酉,宋公及諸 侯之大夫盟于蒙門之外。按《公羊傳》,夏,衛殺其大 夫甯喜,衛侯之弟鱄出奔晉。衛殺其大夫甯喜,則衛 侯之弟鱄。曷為出奔晉?為殺甯喜出奔也?曷為為殺 甯喜出奔衛?甯殖與孫林父逐衛侯而立公孫剽。甯 殖病將死,謂喜曰:「黜公者,非吾意也,孫氏為之。我即 死,女能固納公乎?」喜曰:「諾。」甯殖死,喜立為大夫,使人 謂獻公曰:「黜公者,非甯氏也,孫氏為之。吾欲納公,何 如?」獻公曰:「子苟納我,吾請與子盟。」喜曰:「無所用盟,請 使公子鱄約之。」獻公謂公子鱄曰:「『『甯氏將納我,吾欲 與之盟』。其言曰:『無所用盟』,請使公子鱄約之』。子固為 我與之約矣。」公子鱄辭曰:「夫負羈縶執鈇鑕,從君東 西南北,則是臣僕庶孽之事也。若夫約言為信,則非 臣僕庶孽之所敢與也。」獻公怒曰:「黜我者非甯氏與 孫氏,凡在爾!」公子鱄不得已而與之約。已約歸,至,殺 甯喜、公子鱄,挈其妻子而去之,將濟于河,挈其妻子 而與之盟,曰:「苟有履衛地食衛粟者,昧雉彼視。」按 《穀梁傳》夏,衛殺其大夫甯喜,衛侯之弟專出奔晉。稱 國以殺,罪累上也。甯喜弒君,其以累上之辭言之,何 也?嘗為大夫,與之涉公事矣。甯喜由君弒君,而不以 弒君之罪罪之者,惡獻公也。專,喜之徒也。專之為喜 之徒,何也?己雖急納其兄,與人之臣謀弒其君,是亦 弒君者也。專其曰弟,何也?專有是信者,君賂不入乎 喜而殺喜,是君不直乎喜也,故出奔晉,織絇、邯鄲,終 身不言衛。專之去,合乎《春秋》。

《靈王》二十七年「夏衛石惡出奔晉。」

按《春秋》,襄公二十八年。按《左傳》,二十八年夏,「衛人 討甯氏之黨,故石惡出奔晉。衛人立其從子圃,以守 石氏之祀,禮也。」

靈王二十八年夏五月庚午,衛侯衎卒,子惡立。晉荀 盈、齊高止、宋華定、魯仲孫羯、衛世叔儀、鄭公孫段、曹 人、莒人、滕人、薛人、小邾人城杞。秋九月,葬衛獻公。 按《春秋》襄公二十九年。按《左傳》,晉平公杞出也,故 治杞。二十九年夏六月,知悼子合諸侯之大夫以城 杞。吳公子札適衛,說蘧瑗、史狗、史鰌、公子荊、公叔發、 公子朝曰:「衛多君子,未有患也。」自衛如晉,將宿於戚, 聞鐘聲焉,曰:「異哉!吾聞之也!辯而不德,必加於戮。夫 子獲罪於君以在此,懼猶不足,而又何樂?夫子之在 此也,猶燕之巢於幕上,君又在殯,而可以樂乎?」遂去 之。《文子》聞之,終身不聽琴瑟。

按《史記衛康叔世家》:「獻公三年,吳延陵季子使過衛, 見蘧伯玉。史鰌曰:『衛多君子,其國無故』。」過宿,孫林父 為擊磬,曰:「不樂,音太悲。使衛亂乃此矣。」是年,獻公卒, 子襄公惡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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