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05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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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五十卷目錄

 宗藩部彙考四十二

  周二十五

  燕一

官常典第五十卷

宗藩部彙考四十二[编辑]

周二十五[编辑]

燕一[编辑]

周武王十三年,克商有天下,封召公奭于燕。按泰誓克商在

「十三年」 ,則《封燕》當在是年。

按《史記周本紀》:武王即位,太公望為師,周公旦為輔, 召公、畢公之徒左右王師,修文王緒業。九年,武王上 祭於畢東,觀兵至於盟津。為文王木主,載以車。中軍。 武王自稱太子發,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專,遂興師 渡河。是時諸侯不期而會盟津者八百諸侯,諸侯皆 曰:『紂可伐矣。武王曰:『女未知天命,未可也』。乃還歸師』。」 居二年,聞紂昏亂,暴虐滋甚,於是武王遍告諸侯曰: 「殷有重罪,不可以不畢伐。」乃遵文王以東伐紂。十一 年十二月戊午,師畢渡盟津,諸侯咸會。武王乃作《太 誓》,告於眾庶。二月甲子昧爽,武王朝至於商郊牧野, 乃誓。誓已,諸侯兵會者車四千乘。帝紂發兵距武王, 武王馳之,紂兵皆崩畔紂。紂走反入「登於鹿臺之上, 蒙衣其珠玉,自燔於火而死。」武王至商國,遂入,至紂 死所,以黃鉞斬紂頭,縣太白之旗,已乃出復軍。其明 日,除道修社及商紂宮。及期,百夫荷䍐旗以先馳。武 王弟叔振鐸奉陳常車,周公旦把大鉞,畢公把小鉞, 以夾武王。散宜生、太顛、閎夭皆執劍以衛武王。既入, 立於社南大卒之左右畢從。毛叔鄭奉明水,衛康叔 封布茲,召公奭贊采,師尚父牽牲,尹佚筴祝曰:「殷之 末孫季紂,殄廢先王明德,侮蔑神祇,不祀昏暴商邑 百姓,其章顯聞於天皇上帝。」於是武王再拜稽首曰: 「膺更大命,革殷,受天明命。」武王又再拜稽首,乃出封 商紂子祿父殷之餘民。武王為殷初定未集,乃使其 弟管叔鮮、蔡叔度、相祿父治殷。已而命召公釋箕子 之囚。命畢公釋百姓之囚,表商容之閭。命南宮括散 鹿臺之財,發鉅橋之粟,以振貧弱萌隸。命南宮括史 佚展九鼎保玉。命閎夭封比干之墓。命宗祝享祀於 軍。乃罷兵西歸,行狩,記政事,作《武成》。於是封功臣謀 士,而封召公於燕。

正義曰:「封帝堯之後於薊,封召公奭於燕」,觀其文,稍似重也。《水經注》云:「薊則西北隅有薊丘,因取名焉。」《括地志》云:「燕山,幽州漁陽縣東南六十里。」《國都城記》云:「周武王封召公奭於燕地,在燕山之野,故國取名焉。」按周封以五等之爵,薊、燕立國,俱武王立,因燕山薊丘為名,其地足自立國。薊微燕盛,乃并薊居之,薊名遂絕焉。今幽州薊縣,古燕國也。

按《燕召公世家》:「召公奭與周同姓,姓姬氏。周武王之 滅紂,封召公於北燕。」

索隱曰:召者,畿內采地。奭始食於召,故曰召公。或說者以為文王受命,取岐周故墟召地,分爵二公,故《詩》有「周、召二南」,言皆在岐山之陽,故言南也。後武王封之北燕,在今幽州薊縣故城是也。亦以元子就封,而次子留周室,代為召公。至宣王時,召公虎其後也。

成王七年,使召公營洛邑,作《召誥》。

按《書經召誥》:「惟二月既望,越六日乙未,王朝步自周, 則至于豐。惟太保先周公相宅,越若來,三月惟丙午, 胐。越三日戊申,太保朝至于洛,卜宅。厥既得卜,則經 營。越三日庚戌,太保乃以庶殷攻位于洛汭。越五日 甲寅,位成。若翼日乙卯,周公朝至于洛,則達觀于新 邑營。越三日丁巳,用牲于郊,牛二。越翼日戊午,乃社」 于新邑,牛一、羊一、豕一。越七日甲子,周公乃朝,用《書》 命庶殷侯、甸、男、邦、伯。厥既命殷庶,庶殷丕作太保,乃 以庶邦冢君出取幣,乃復入錫周公曰:「拜手稽首,旅 王若公,誥告庶殷,越自乃御事。嗚呼!皇天上帝,改厥 元子,茲大國殷之命。惟王受命,無疆惟休,亦無疆惟 恤。嗚呼!曷其奈何弗敬?天既遐終大」邦殷之命,茲殷 多先哲王,在天越厥後王,後民茲服厥命。厥終,智藏 瘝在夫知保抱,攜持厥婦子,以哀籲天,徂厥亡出執。 嗚呼!天亦哀于四方,民,其眷命用懋。王其疾敬德,相 古先民有夏,天迪從子,保面稽天,若今時。既墜厥命, 今相有殷,天迪格,保面稽天,若今時。既墜厥命,今沖 子嗣,則無遺壽,耇曰「其稽我古人之德?」矧曰:「其有能 稽謀自天?嗚呼!有王雖小元子哉?其丕能諴于小民。 今休王不敢後用顧畏于民。碞王來紹上帝,自服于 土。」《中旦》曰:「其作大邑,其自時配皇天,毖祀于上下,其自時中乂王,厥有成命治民。今休王先服殷御事,比 介于我有周御事,節性,惟日其邁。王敬作,所不可不 敬德」,我不可不監于有夏,亦不可不監于有殷。「我不 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歷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 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我不敢知,曰有殷受天命, 惟有歷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墜 厥命。」今王嗣受厥命,我亦惟茲二國命,嗣若功,王乃 初服。嗚呼!若生子,罔不在厥初生,自貽哲「命。今天其 命哲,命吉凶,命歷年。知今我初服,宅新邑。肆惟王其 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其惟王勿以小民淫 用非彝,亦敢殄戮,用乂民,若有功。其惟王位在德元, 小民乃惟刑用于天下。越王顯,上下勤恤,其曰:『我受 天命,丕若有夏歷年,式勿替有殷歷年』。欲王以小民 受天永命。」拜手稽首曰:「予小臣敢以王之讎民百君 子越友民,保受王威命,明德王末有成命,王亦顯我, 非敢勤,惟恭奉幣,用供王能,祈天永命。」

按《史記周本紀》:周公行政七年,成王長,周公反政,成 王北面就群臣之位。成王在豐,使召公復營洛邑,如 武王之意。周公復卜申視,卒營築,居九鼎焉。曰「此天 下之中,四方入貢道里。」均作《召誥》《洛誥》。成王既遷殷 遺民,周公以王命告,作《多士無佚》。召公為保,周公為 師。

成王 年,召公告老而去,周公留之,作《君奭》。

按《書經君奭》:周公若曰:『君奭弗弔,天降喪于殷,殷既 墜厥命,我有周既受。我不敢知曰厥基永孚于休;若 天棐忱,我亦不敢知曰其終出于不祥。嗚呼,君已!曰 時我,我亦不敢寧于上帝命,弗永遠。念天威,越我民, 罔尤違,惟人在。我後嗣子孫大弗克恭,上下遏佚,前 人光在家,不知天命不易,天難諶,乃其墜命,弗克經 歷,嗣前人,恭明德。在今予小子旦,非克有正,迪惟前 人,光施于我沖子』。」又曰:「天不可信我道,惟寧王德延, 天,不庸釋于文王受命。」公曰:「君奭!我聞:在昔成湯既 受命,時則有若伊尹,格于皇天;在太甲時,則有若保 衡;在太戊時則有若伊陟、臣扈,格于上帝,巫咸乂王 家;在祖乙時,則有若巫賢;在武丁時」則有若甘盤,「率 惟茲有陳,保乂有殷。故殷禮陟配天,多歷年所。天惟 純佑命則商實百姓王人罔不秉德明恤小臣,屏侯 甸,矧咸奔走。惟茲惟德,稱用乂厥辟。故一人有事于 四方,若卜筮罔不是孚。」公曰:「君奭!天壽平格,保乂有 殷,有殷嗣天滅威。今汝永念,則有固命,厥亂明我新 造邦。」公曰:「君奭!在昔上帝割申勸寧王之德,其集大 命于厥躬,惟文王尚克修和。我有夏,亦惟有若虢叔, 有若閎夭,有若散宜生,有若泰顛,有若南宮括。又曰: 『無能往來,茲迪彝教』。文王蔑德降于國人,亦惟純佑 秉德,迪知天威,乃惟時昭文王迪見冒聞于上帝,惟 時受有殷命哉!武王惟茲四人,尚迪有祿。後暨武王, 誕將天威,咸劉厥敵,惟茲四人,昭武王惟冒,丕單,稱 德,今在。予小子旦,若游大川,予往暨汝奭其濟?小子 同未在位,誕無我責,收罔勗不及,耇造德,不降,我則 鳴鳥不聞,矧曰其有能格?」公曰:「嗚呼!君肆其監于茲, 我受命無疆,惟休亦大惟艱,告君乃猷,裕我不以後 人迷。」公曰:「前人敷乃心,乃悉命汝作汝《民極》,曰:「汝明 勗偶王在亶,乘茲大命。惟文王德,丕承無疆之恤。」公 曰:「君告汝,朕允保奭?其汝克敬以予監于殷喪大否, 肆念我天威,予不允,惟若茲誥,予惟曰:『襄我二人,汝 有合哉』!言曰:『在時二人,天休滋至。惟時二人弗戡,其 汝克敬德明我俊民,在讓後人于丕時。嗚呼!篤棐時 二人,我式克至于今日休』。」我咸成文王功于不怠,丕 冒海隅,出日罔不率俾。公曰:「君!予不惠若茲多誥,予 惟用閔于天越民。」公曰:「嗚呼!君惟乃知民德,亦罔不 能厥初,惟其終祗若茲,往敬用治。」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在成王時,召公為三公。自陝以 西,召公主之;自陜以東,周公主之。成王既幼,周公攝 政,當國踐阼,召公疑之,作《君奭》。《君奭》不說周公,周公 乃稱:「湯時有伊尹,假于皇天;在太戊時,則有若伊陟、 臣扈假于上帝,巫咸治王家;在祖乙時,則有若巫賢; 在武丁時,則有若甘般。率維茲有陳,保乂有殷。」於是 召公乃說召公之治西方,甚得兆民和。召公巡行鄉 邑,有棠樹決獄政事,其下自侯伯至庶人,各得其所, 無失職者。召公卒,而民人思召公之政,懷棠樹不敢 伐,歌詠之,作《甘棠》之詩。

成王三十七年,召公奭受顧命輔太子釗。

按《書經顧命》:「惟四月哉生魄,王不懌。」甲子,王乃洮沬 水相,被冕服,憑玉几,乃同召太保奭、芮伯、彤伯、畢公、 衛侯、毛公、師氏、虎臣、百尹、御事。王曰:「嗚呼,疾大漸,惟 幾,病日臻,既彌留,恐不獲誓言。嗣茲予審訓,命汝昔 君文王、武王,宣重光,奠麗陳教,則肄肄不違,用克達 殷集大命在後之侗。敬迓天威,嗣守文武大訓,無敢 昏逾。今天降疾殆,弗興弗悟。爾尚明時朕言,用敬保 元子釗,弘濟于艱難,柔遠能邇,安勸小大。庶邦。思夫 人自亂于威儀,爾無以釗冒貢于非幾。茲」既受命還出綴衣于庭。越翼日乙丑,王崩。太保命仲桓、南宮毛 俾爰、齊侯呂伋,以二干戈、虎賁百人逆子釗于南門 之外,延入翼室,恤宅宗。丁卯,命作冊度。越七日癸酉, 伯相命士須材狄,設黼扆,綴衣牖閒,南嚮,敷重篾席, 黼純華玉,仍几;西序東嚮,敷重底席,綴純文貝,仍几; 東序西嚮,敷重豐席,晝純雕玉,仍几;西夾南嚮,敷重 筍席,元紛純漆,仍几。越玉五重,陳寶赤刀,大訓,弘璧、 琬琰在西序,大玉,夷玉,《天球》《河圖》在東序,引之舞衣, 大貝鼖鼓,在西房。兌之戈,和之弓,垂之,竹矢,在東房。 大輅在賓階面,綴輅在阼階面。先輅在左塾之前,次 輅在右塾之前。二人雀弁,執惠,立于畢門之內。四人 綦弁,執戈上刃,夾兩階戺。一人冕,執劉,立于東堂。一 人冕,執鉞,立于西堂。一人冕,執戣,立于東垂。一人冕, 執瞿,立于西垂。一人冕,執銳,立于側階。王麻冕黼裳, 由賓階隮;卿士、邦君,麻冕蟻裳。入即位。太保、太史、太 宗,皆麻冕彤裳。太保承介圭,上宗奉同瑁,由阼階隮。 太史秉書,由賓階隮。御王冊命曰:「皇后憑玉几,道揚 末命,命汝嗣訓,臨君周邦,率循大卞,燮和天下,用答 揚文武之光訓!」王再拜,興,答曰:「眇眇予末小子,其能 而亂四方,以敬忌天威。」乃受同瑁。王三宿三祭三咤, 上宗曰饗。太保受同,降盥以異同,秉璋以酢,授宗人, 同拜,王答拜。太保受同,祭嚌宅,授宗人,同拜,王答拜。 太保降,收諸侯出廟門俟。 按《康王之誥》,王出在應 門之內,太保率西方諸侯入應門左,畢公率東方諸 侯入應門右,皆布乘黃朱。賓稱奉圭兼幣,曰:「一二臣 衛,敢執壤奠。」皆再拜稽首。王義嗣德答拜。太保暨芮 伯咸進,相揖,皆再拜稽首曰:「『敢敬告天子,皇天,改大 邦殷之命。惟周文武,誕受羑若,克恤西土,惟新陟王, 畢協賞罰,戡定厥功,用敷遺後人休。今王敬之哉!張 皇六師,無壞我高祖寡命』。王若曰:『庶邦侯、甸男衛,惟 予一人釗報誥。昔君文武,丕平富不務咎,底至齊信, 用昭明于天下,則亦有熊羆之士、不二心之臣,保乂 王家,用端命于上帝。皇天用訓厥道,付畀四方,乃命 建侯樹屏,在我後之人。今予一二伯父,尚胥暨顧綏 爾先公之臣,服于先王。雖爾身在外,乃心罔不在王 室,用奉恤厥若,無遺鞠子羞』。」群公既皆聽命,相揖趨 出。王釋冕,反喪服。

按《史記·周本紀》:「成王將崩,懼太子釗之不任,乃命召 公、畢公率諸侯以相太子而立之。成王崩,二公率諸 侯以太子釗見於先王廟,申告以文王、武王之所以 為王業之不易,務在節儉,毋多欲,以篤信臨之,作《顧 命》。」

按《路史》:「召康公願封燕康王,復為太保,年百有八十, 其長居燕,而支襲召召,世為伯。其分于唐者為陽伯, 齊滅之。」

王安石云:「元子既國燕,次子守者猶食邵也。」昭十二年,「齊高偃納北燕伯於陽,《左》云『伯款迫逐遷之。《世本》曰『即閔二年滅者』是也』。」

康王二十四年,召康公薨。

按:《竹書紀年》云云。

厲王十五年,燕惠侯立。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自召公以下,九世至惠侯。」燕惠 侯當周厲王奔彘共和之時。

《索隱》曰:並國史先失也。又自「惠侯」已下皆無名,亦不言屬。惟昭王父子有名,蓋在戰國時,旁見他說耳。燕四十二代有二惠侯、二釐侯、二宣侯、三桓侯、二文侯,蓋國史微失本諡,故重耳。

宣王元年,燕惠侯卒,子釐侯立。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惠侯卒,子釐侯立。是歲周宣王 初即位。」

宣王三十七年,燕釐侯卒,子頃侯立。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釐侯二十一年,鄭桓公初封於 鄭。三十六年,釐侯卒,子頃侯立。」

平王四年,燕頃侯卒,子哀侯立。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頃侯二十年,周幽王淫亂,為犬 戎所弒,秦始列為諸侯。二十四年,頃侯卒,子哀侯立。 平王六年,燕哀侯卒,子鄭侯立。」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哀侯二年卒,子鄭侯立。」

平王四十二年,燕鄭侯卒,子繆侯立。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鄭侯三十六年卒,子繆侯立。」 「桓王九年,燕繆侯卒,子宣侯立。」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繆侯七年,魯隱公元年也。十八 年卒,子宣侯立。」

桓王二十二年,燕宣侯卒,子桓侯立。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宣侯十三年卒,子桓侯立。」 「莊王六年,燕桓侯卒,子莊公立。」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桓侯七年卒,子莊公立。」

惠王二年,王子頹以衛師、燕師伐周按《春秋》不書。按《左傳》:「初,王姚嬖於莊王,生子頹。子 頹有寵,蒍國為之師。」及惠王即位,取蒍國之圃以為 囿。邊伯之宮近於王宮,王取之。王奪子禽、祝跪與詹 父田而收膳夫之秩,故蒍國邊伯、石速、詹父、子禽、祝 跪作亂,因蘇氏莊公十九年秋,五大夫奉子頹以伐 王,不克,出奔溫。蘇子奉子頹以奔衛。衛師、燕師伐周。 冬,立子頹。

惠王三年春,鄭伯執燕仲父。夏,鄭伯以王歸處于櫟。 按《春秋》不書, 按《左傳》莊公二十年「春,鄭伯和王室, 不克,執燕仲父。夏,鄭伯遂以王歸,王處于櫟。秋,王及 鄭伯入于鄔,遂入成周,取其寶器而還。」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莊公十二年,齊桓公始霸。十六 年,與宋、衛共伐周惠王,惠王出奔溫,立惠王弟頹為 周王。十七年,鄭執燕仲父而內惠王於周。」

譙周曰:「按《春秋傳》,燕與子頹逐周惠王者,乃南燕姞姓也。系家以為北燕失之。」《索隱》曰:「譙周云:據《左氏》燕與衛伐周惠王,乃是南燕姞姓,而系家以為北燕伯,故著《史考》云『北燕是姞姓』。今檢《左氏》,莊十九年,衛師、燕師伐周,二十年齊伐山戎,《傳》云,『執燕仲父』。」三十年,齊伐山戎,《傳》曰:「『謀山戎,以其病燕故也』。據傳文及此」《記》,元是北燕不疑。

惠王十三年,山戎侵燕。齊人伐山戎救之。

按《春秋莊公三十年》。按《左傳》,三十年冬,「公及齊侯 遇于魯濟,謀山戎也,以其病燕故也。」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莊公二十七年,山戎來侵我,齊 桓公救燕,遂北伐山戎而還。燕君送桓公出境,桓公 因割燕所至地予燕,使燕共貢天子,如成周時職,使 燕復修召公之法。」

惠王十九年,燕莊公卒,子襄公立。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莊公三十三年卒,子襄公立。」 「頃王元年,燕襄公卒,桓公立。」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襄公四十年卒,桓公立。」

定王五年,燕桓公卒,宣公立。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桓公十六年卒,宣公立。」

索隱曰:譙周云,「《系家》襄伯生宣伯,無桓。」今檢《史記》,並有桓公立十六年。又宋忠據此史補《系家》,亦有桓公。是允南所見本異,則是燕有三桓公也。

定王二十六年,燕宣公卒,昭公立。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宣公十五年卒,昭公立。」

簡王十二年,燕昭公卒,武公立。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昭公十三年卒,武公立。」

靈王十七年,燕武公卒,文公立。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武公十九年卒,文公立。」

靈王二十三年,燕文公卒,子懿公立。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文公六年卒,懿公立。」

靈王二十七年「夏,齊侯、陳侯、蔡侯、北燕伯、杞伯、胡子、 沈子、白狄朝于晉。」是年,懿公卒,子惠公立。

按《春秋》不書。按《左傳》,襄公二十七年夏,「宋向戍欲 弭諸侯之兵以為名,為會于宋。子木謂向戍曰:『請晉、 楚之從,交相見也』。」二十八年「夏,齊侯、陳侯、蔡侯、北燕 伯、杞伯、胡子、沈子、白狄朝于晉」,宋之盟故也。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懿公四年卒,子惠公立。」

靈王二十八年秋九月,齊高止出奔北燕。

按《春秋》襄公二十九年。按《左傳》二十九年,「秋九月, 齊公孫蠆、公孫竈放其大夫高止於北燕。」 景王六年冬,「北燕伯款出奔齊。」

按《春秋》昭公三年。按《左傳》三年,「燕簡公多嬖寵,欲 去諸大夫而立其寵人。冬,燕大夫比以殺公之外嬖, 公懼,奔齊。」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惠公六年,惠公多寵姬,公欲去 諸大夫而立寵姬。宋大夫共誅姬,宋惠公懼,奔齊。 景王九年冬,齊侯伐北燕,燕立悼公。」

按《春秋》昭公六年。按《左傳》,六年,冬十一月,齊侯如 晉,請伐北燕也。士丐相士鞅逆諸河,禮也。晉侯許之。 十二月,齊侯遂伐北燕,將納簡公。晏子曰:「不入燕,有 君矣,民不貳吾君賄左右諂諛,作大事,不以信,未嘗 可也。」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惠公奔齊四年,齊高偃如晉,請 其伐燕,入其君。晉平公許與齊伐燕,入惠公。惠公至 燕而死,燕立悼公。」

索隱曰:《春秋》昭三年,北燕伯款奔齊,至六年又云齊伐北燕,一與此文合。《左傳》無納款之文,而云將納簡公,晏子曰:「燕君不入矣。」齊遂受賂而還。事與此乖,而又以款為簡公,簡公後惠公四代則與

《春秋經》《傳》不相協,未可強言也。

景王十年春正月,燕暨齊平。

按《春秋》昭公七年。按《左傳》,七年春王正月,暨齊平, 齊求之也。癸巳,齊侯次於虢。燕人行成,曰:「敝邑知罪, 敢不聽命?先君之敝器,請以謝罪。」公孫晰曰:「受服而 退,俟釁而動可也。」二月戊午,盟於濡上。燕人歸燕姬, 賂以瑤罋、玉櫝、斝耳,不克而還。

景王十五年春,齊高偃帥師納北燕伯于陽。

按《春秋昭公十二年》。按《左傳》十二年春,「齊高偃納 北燕伯款于唐,因其眾也。」

景王十六年,燕悼公卒,共公立。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悼公七年卒,共公立。」

景王二十一年,燕共公卒,平公立。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共公五年卒,平公立。」

敬王十九年,燕平公卒,簡公立。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平公十九年卒,簡公立。」

敬王二十七年,燕簡公卒,獻公立。

按:《春秋》不書。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簡公十二年卒,獻公立。」

《貞定王》四年,獻公卒,孝公立。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獻公二十八年卒,孝公立。 貞定王十九年,燕孝公卒,成公立。」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孝公十五年卒,成公立。」

考王七年,燕成公卒,湣公立。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成公十六年卒,湣公立。」

《威烈王》二十三年,燕湣公卒,釐公立。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湣公三十一年卒,釐公立。 烈王三年,燕伐齊。燕釐公卒,桓公立。」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釐公三十年,伐齊,敗于林營。釐 公卒,桓公立。」

按:《通鑑前編》:「烈王三年,燕敗齊師于林狐。」

顯王七年,燕桓公卒,文公立。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桓公十一年卒,文公立。」

顯王三十五年,蘇秦說燕,自燕至趙。

按《戰國策》,奉陽君甚不取於蘇秦。蘇秦在燕,李兌因 為蘇秦謂奉陽君曰:「齊、燕離則趙重,齊、燕合則趙輕。 今君之齊,非趙之利也,臣竊為君不取也。」奉陽君曰: 「何吾合燕於齊?」對曰:「『夫制於燕者,蘇子也,而君甚不 善蘇秦,是驅燕而使合於齊也。且其以權立,以重外, 以事貴。故為君計,善蘇秦則取之,不善亦取之以疑 燕、齊。燕、齊疑,則趙重矣。齊王疑蘇秦,則君多資。奉。」陽 君曰:「善』。乃使使與蘇秦結交。 蘇秦將為從」,北說燕 文侯曰:「燕東有朝鮮、遼東,北有林胡、樓煩,西有雲中、 九原,南有呼沲、易水,地方二千里,帶甲數十萬,車七 百乘,騎六千匹,粟支十年;南有碣石、鴈門之饒,北有 棗栗之利。民雖不田,作棗栗之實,足食於民矣,此所 謂天府也。夫安樂無事,不見覆軍,殺將之憂,無過燕 矣。」大王知其所以然乎?夫燕之所以不犯寇被兵者, 以趙之為蔽於其南也。秦趙五戰,秦再勝而趙三勝, 秦趙相敝,而王以全燕制其後,此燕之所以不犯難 也。且夫秦之攻燕也,踰雲中、九原,過代、上谷,彌地踵 道數千里,雖得燕城,秦「計固不能守也。秦之不能害 燕明矣。今趙之攻燕也,發號出令,不至十日而數十 萬之眾軍於東垣矣;度呼沲,涉易水,不至四五日而 距國都矣。故曰秦之攻燕也,戰於千里之外;趙之攻 燕也,戰於百里之內。夫不憂百里之患而重千里之 外,計無過於此者。是故願大王與趙從親,天下為一, 則國必無患矣。」燕王曰:「寡人國小,西迫強秦,促近齊、 趙。齊、趙強國,今主君幸教詔之合從以安燕,敬以國 從。」於是齎蘇秦車馬金帛,以至趙 權之難。燕再戰 不勝,趙弗救。《噲子》謂文公曰:「不如以地請合於齊,趙 必救我。若不吾救,不得不事。」文公曰:「善。」令郭任以地 請講於齊。趙聞之,遂出兵救燕。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文公二十八年,蘚秦始來見說 文公,文公予車馬金帛以至趙,趙肅侯用之,因約六 國為從長。秦惠王以其女為燕太子婦。」

顯王三十七年,燕文公卒,子易王立。齊攻燕,取十城, 既而歸之。

按《戰國策》,燕文公時,秦惠王以其女為燕太子婦。文 公卒,易王立,齊宣王因燕喪攻之,取十城。武安君蘇 秦為燕說齊王,再拜而賀,因仰而弔。齊王按戈而卻 曰:「此一何慶弔相隨之速也?」對曰:「人之饑所以不食 烏喙者,以為雖偷充腹,而與死同患也。今燕雖弱小, 強秦之少婿也。王利其十城,而深與強秦為仇。今使 弱燕為鴈行,而強秦制其後,以招天下之精兵,此《食 烏喙》之類也。」齊王曰:「然則奈何乎?」對曰:「聖人之制事 也,轉禍而為福,因敗而為功,故桓公負婦人而名益 尊,韓獻開罪而交愈固。此皆轉禍而為福,因敗而為功者也。王能聽臣,莫如歸燕之十城,卑辭以謝秦。秦 知王以己之故歸燕城也,秦必德王。燕無故而得十 城,燕亦德王,是棄強仇而立厚交也。且夫燕、秦之俱 事齊,則大王號令天下皆從,是王以虛辭附秦,而以 十城取天下也。此霸王之業,所謂轉禍為福,因敗成 功者也。」齊王大說,乃歸燕城,以金千斤謝其後,頓首 塗中,願為兄弟而請罪於秦。 人有惡蘇秦於燕王 者,曰:「武安君,天下不信」人也;王以萬乘下之,尊之於 廷,示天下與小人群也。武安君從齊來而燕王不館 也,謂燕王曰:「臣,東周之鄙人也,見足下身無咫尺之 功,而足下迎臣於郊,顯臣於廷。今臣為足下使,利得 十城,功存危燕。足下不聽臣者,人必有言臣不信,傷 臣於王者。且臣之不信,是足下之福也。使臣信如尾 生,廉如伯夷,孝如曾參,三者天下之高行也,而以事 足下,可乎?」燕王曰:「可。」曰:「有此,臣亦不事足下矣。且夫 孝如曾參,義不離親,一夕宿於外,足下安得使之之 齊?廉如伯夷,不取素餐,汙武王之義而不臣,辭孤竹 之君,餓而死於首陽之山。廉如此者,何肯步行數千 里,而事弱燕之危主乎?信如尾生,期而不來,抱梁柱 而死。」信至如此,何肯揚燕秦之威於齊而取大功乎 哉!且夫信行者,所以自為也,非所以為人也,皆自覆 之術,非進取之道也。且夫三王代興,五霸迭盛,皆不 自覆也。君以自覆為可乎?則齊不益於營丘,足下不 踰境,不窺於邊城之外。且臣有老母於周,離老母而 事足下,去自覆之術而謀進「取之道。臣之趣固不與 足下合者,足下皆自覆之君也,僕者進取之臣也,所 謂以忠信得罪於君者也。」燕王曰:「夫忠信又何罪之 有也?」對曰:「足下不知也。臣鄰家有遠為吏者,其妻私 人,其夫且歸,其私之者憂之。其妻曰:『公勿憂也,吾已 為藥酒以待之矣』。後二日夫至,妻使妾奉巵酒進之, 妾知其為藥酒也,進之則殺主父,言之則逐主母,乃 陽僵棄酒,主父大怒而笞之。妾之棄酒,上以活主父, 下以存主母也,忠至如此,然不免於笞,此以忠信得 罪者也。臣之事適不幸,而有類妾之棄酒也。且臣之 事足下,亢義益國,今乃得罪,臣恐天下後事足下者, 莫敢自必也。且臣之說齊,曾不欺之也。使說齊者,莫 如臣之言也,雖堯舜之智不敢取也。」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文公二十九年卒,太子立,是為 易王。易王初立,齊宣王因燕喪伐我,取十城。蘇秦說 齊,使復歸燕十城。」

顯王四十六年,燕初稱王。燕使蘇秦于齊。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易王十年,燕君為王。蘇秦與燕 文公夫人私通,懼誅,乃說王使齊為反間,欲以亂齊。 顯王四十八年,燕易王卒,子噲立。」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易王立十二年卒,子燕噲立。 慎靚王三十年,燕王噲與楚、三晉攻秦,不勝而還。」 按《戰國策》:或獻書燕王。燕王而不能自恃,不惡卑名 以事強。事強可以令國安長久,萬世之善計也。以事 強而不可以為萬世,則不如合弱。將奈何?合弱而不 能如一,此臣所以為山東苦也。比目之魚不相得,則 不能行。故古人稱之,以其合兩而如一也。今山東合 弱而不能如一,是山東之智不如魚也。又譬如車士 之引車也,三人不能行,索二人,五人而車因行矣。今 山東三國弱而不能敵秦,索二國,因能勝秦矣。然而 山東不知相索者,智故不如車士矣。胡與越人言語 不相知,志意不相通,同舟而淩波至,其相「救助如一 也。今山東之相與也,如同舟而濟;秦之兵至,不能相 救助如一,智又不如胡、越之人矣。三物者,人之所能 為也。山東主遂不悟。此臣之所為山東苦也。願大王 之熟慮之也。山東相合之主者,不惡卑名之國者,可 長存之卒者,出士以戍韓、梁之西邊,此燕之上計也。 不急為此,國必危矣,王必大憂。今韓、梁、趙三國已合 矣,秦見三晉之堅也,必南伐楚;趙見秦之伐楚也,必 攻燕。物固有勢異而患同者。秦之伐韓,故中山亡;今 秦之伐楚,燕必亡。臣竊為王計,不如以兵南合三晉, 約戍韓、梁之西邊山東不能堅為此,此必皆亡。」燕果 以兵南合三晉也。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燕噲三年,與楚、三晉攻秦,不勝 而還。」

按:《通鑑綱目》:「慎靚王三年,楚、趙、魏、韓、燕伐秦,攻函谷 關,秦出兵逆之,五國皆敗走。」

《慎靚王》五年,燕王噲以國讓其相子之。

按《戰國策》,蘇秦死,其弟蘇代欲繼之,乃北見燕王噲 曰:「臣東周之鄙人也,竊聞王義甚高甚順。鄙人不敏, 竊釋鋤耨而干大王。至於邯鄲,所聞於邯鄲者,又高 於所聞東周。臣竊負其志,乃至燕廷,觀王之群臣下 吏,大王天下之明主也。」王曰:「子之所謂天下之明主 者,何如者也?」對曰:「臣聞之,明主者務聞其過,不欲聞 其善。臣請謁王之過。夫齊、趙者,王之仇讎也;楚、魏者, 王之援國也。今王奉仇讎以伐援國,非所以利燕也。

王自慮此則計過,無以諫者,非忠臣也。」王曰:「寡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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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齊、趙也,非所敢欲伐也。曰:『夫無謀人之心而令人

疑之殆;有謀人之心而令人知之拙,謀未發而聞於 外,則危。今臣聞王居處不安,食飲不甘,思齊報齊,身 自削甲札,妻自組《甲絣》,曰:『有大數矣,有之乎』』?」王曰:「子 聞之,寡人不敢隱也。我有深怨積怒於齊,而欲報之, 二年矣。齊者,我讎國也。故寡人之所欲報也,直患國 敝,力不足矣。子能以燕報齊,寡人奉國而委之於子 矣。」對曰:「凡天下之戰國七,而燕處弱焉。獨戰則不能 有所附,則無不重,南附楚則楚重,西附秦則秦重,中 附韓、魏則韓、魏重。且苟所附之國重,此必使王重矣。 今夫齊王,長主也,而自用也。南攻楚五年,稸積散;西 困秦三年,民憔悴,士罷敝;北與燕戰,覆三軍,獲二將, 而又以其餘兵南面西舉五千乘之勁宋,而包十二 諸侯。此其君之欲得也,其民力竭也,安猶取哉?且臣 聞之,數戰則民勞,久師則兵敝。」王曰:「吾聞齊有清濟 濁河,可以為固,有長城鉅防,足以為塞。誠有之乎?」對 曰:「天時不與,雖有清濟濁河,何足以為固?民力窮敝, 雖有長城鉅防,何足以為塞?且異日也,濟西不役,所 以備趙也;河北不師,所以備燕也。今濟西、河北盡以 役矣,封內敝矣。夫驕主必不好計,而亡國之臣貪於 財。王誠能毋愛寵子母弟以為質,寶珠玉帛以事其 左右,彼且德燕而輕亡宋,則齊可亡已。」王曰:「吾終以 子受命於天矣。」曰:「內寇不與,外敵不可拒。王自治其 外,臣自敝其內,此乃亡之之勢也。」 蘇代為《燕說齊》, 未見齊王,先說淳于髡曰:「人有賣駿馬者,比三旦立 市,人莫之知。」往見伯樂曰:「『臣有駿馬,欲賣之,比三旦 立於市,人莫與言。子還而視之,去而顧之,臣請獻一 朝之費』。伯樂乃還而視之,去而顧之,一旦而馬價十 倍。今臣欲以駿馬見於王,莫為臣先後者,足下有意 為臣伯樂乎?臣請獻白璧一雙,黃金千鎰,以為馬食。」 淳于髡曰:「謹聞命矣。」乃入言之王而見之。齊王大說。 蘇子、 陳翠合齊、燕,將令燕王之弟為質於齊,燕王 許諾。太后聞之,大怒曰:「陳公不能為人之國,則亦已 矣,焉有離人子母者!老婦欲得志焉。」陳翠欲見太后。 王曰:「太后方怒子,子其待之。」陳翠曰:「無害也。」遂入見。 太后曰:「何臞也?」太后曰:「賴得先王鴈鶩之餘食,不宜 臞者。臞者,憂公子之且為質於齊也。」陳翠曰:「人主之 愛子也,不如布衣之甚也。非徒不愛子也,又不愛丈 夫子獨甚。」太后曰:「何也?」對曰:「『太后嫁女諸侯,奉以千 金,齎地百里,以為人之終也。今王願封公子,百官持 職,群臣效忠,曰公子無功不當封』。今王之以公子為 質也,且以為公子功也,而太后弗聽,臣是以知人主 之不愛丈夫子獨甚也。且太后與王幸而在,故公子 貴。太后千秋之後,王棄國家而太子即位,公子賤於 布衣,故非。及太后與王封公子,則公子終身不封矣。」 太后曰:「老婦不知長者之計。」乃命公子乘車制衣為 行具。 燕王噲既立,蘇秦死於齊。蘇秦之在燕也,與 其相子之為婚,而蘇代與子之交。及蘇秦死,而齊宣 王復用蘇代。燕噲三年,與楚、三晉攻秦,不勝而還。子 之相燕,貴重,主斷。蘇代為齊使於燕,燕王問之曰:「齊 宣王何如?」對曰:「必不霸。」燕王曰:「何也?」對曰:「不信其臣。」 蘇代欲以激燕王,以厚任子之也。於是燕王大信子 之。子之因遺蘇代百金,聽其所使。鹿毛壽謂燕王曰: 「不如以國讓子之。人謂堯賢者,以其讓天下於許由, 由必不受,有讓天下之名,實不失天下。今王以國讓 相子之,子之必不敢受,是王與堯同行也。」燕王因舉 國屬子之,子之大重。或曰:「禹授益而以啟人為吏,及 老而以啟為不足任天下,傳之益也。啟與友黨攻益 而奪之天下,是禹名傳天下於益也,其實令啟自取 之。今王言屬國子之而吏無非太子人者,是」名屬子 之。而太子用事,王因收印,自三百里石吏而效之子 之。子之南面行王事,而噲老不聽政,顧為臣,國事皆 決子之。 初,蘇秦弟厲因燕質子而求見齊王,齊王 怨蘇秦,欲囚厲,燕質子為謝,乃已,遂委質為臣。燕相 子之與蘇代婚,而欲得燕權,乃使蘇代侍質子於齊。 齊使代報燕,燕王噲問曰:「齊王其霸乎?」曰:「不能。」曰:「何 也?」曰:「不信其臣。」於是燕王專任子之,已而讓位,燕大 亂。齊伐燕,殺王噲子之燕,立昭王。而蘇代、厲遂不敢 入燕,皆終歸齊,齊善待之。蘇代過魏,魏為燕執代。齊 使人謂魏王曰:「齊請以宋封涇陽君,秦不受。秦非不 利有齊而得宋地也,不信齊王與蘇子也。今齊魏不 和如此其甚,則齊不欺秦。秦信齊。齊、秦合涇陽有宋 地,非魏之利也。故王不如東蘇子,秦必疑而不信蘇 子矣。齊、秦不合,天下無變,伐齊之形成矣。」於是出蘇 代代之宋,宋善待之。

按《韓子》:「燕王欲傳國於子之也,問之潘壽,對曰:『禹愛 益而任天下於益,已而以啟人為吏,及老而以啟為 不足任天下,故傳天下於益,而勢重盡在啟也。已而 啟與友黨攻益而奪之天下,是禹名傳天下於益而 實令啟自取之也。此禹之不及堯、舜明矣。今王欲傳 之子之,而吏無非太子之人者也,是名傳之而實令太子自取之也』。」燕王乃收璽,自三百石以上皆效之。 子之,子之遂重

按:《通鑑綱目》:「慎靚王五年,燕君噲以國讓其相子之。 赧王元年,齊伐燕,取之。醢子之殺王噲。」

按《戰國策》,子之三年,燕國大亂,百姓恫怨。將軍市被、 太子平謀將攻子之儲子謂齊宣王:因而伐之,破燕 必矣。王因令人謂太子平曰:「寡人聞太子之義,將廢 私而立公。飭君臣之義,正父子之位。寡人之國小,不 足先後。雖然,則唯太子所以令之。」太子因數黨聚眾, 將軍市被圍公宮,攻子之,不克。將軍市被及百姓乃 反攻太子平將軍,《市被》死以徇國。搆難數月,死者數 萬眾。燕人恫怨,百姓離意。孟軻謂齊宣王曰:「今伐燕, 此文武之時,不可失也。」王因令章子將五都之兵,以 因北地之眾以伐燕。士卒不戰,城門不閉。燕王噲死, 齊大勝燕。

按《史記燕召公世家》:子之三年,燕國大亂,百姓恫恐, 將軍市被與太子平謀,將攻子之。諸將謂齊湣王曰: 「因而赴之,破燕必矣。」齊王因令人謂燕太子平曰:「寡 人聞太子之義,將廢私而立公,飭君臣之義,明父子 之位。寡人之國小,不足以為先後。雖然,則唯太子所 以令之。」太子因要黨聚眾,將軍市被圍公宮,攻子之, 不克,將軍市被及百姓反。攻太子平,將軍市被死以 徇。因搆難數月,死者數萬,眾人恫恐,百姓離志。孟軻 謂齊宣王曰:「今伐燕,此文武之時,不可失也。」王因令 章子將五都之兵,以因北地之眾以伐燕。士卒不戰, 城門不閉,燕君噲死,齊大勝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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