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300卷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二百九十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三百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三百一卷


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百卷目錄

 吏部部名臣列傳二

  隋

  盧愷       牛弘

  高構

  唐

  姜晦       韋陟

官常典第三百卷

吏部部名臣列傳二[编辑]

[编辑]

盧愷[编辑]

按《隋書》本傳,「愷字長仁,涿郡范陽人也。父柔,終於魏 中書監。愷性孝友,神情爽悟,略涉書記,頗解屬文。周 齊王憲引為記室。其後襲爵容城伯,邑千一百戶。從 憲伐齊,愷說柏杜鎮,下之,遷小吏部大夫,增邑七百 戶。」染工上士王神歡者,嘗以賂自進,冢宰宇文護擢 為計部下大夫。愷諫曰:「古者登高能賦,可為大夫;求 賢審官,理須詳慎。今神歡出自染工,更無殊異,徒以 家富自通,遂與搢紳並列,實恐惟鵜之刺,問之外境。」 護竟寢其事。建德中,增邑二百戶。歲餘,轉內史下大 夫。武帝在雲陽宮,敕諸屯𥳑老牛,欲以享士。愷進諫 曰:「昔田子方贖老馬,君子以為美談。向奉明敕,欲以 老牛享士,有虧仁政。」帝美其言而止。轉禮部大夫,為 聘陳使副。先是,行人多從其國禮,及愷為使,一依本 朝,陳人莫能屈。四年秋,李穆攻拔軹關、柏崖二鎮,命 愷作《露布》。帝讀之大悅曰:「盧愷文章大進,荀景倩故 是令君之子。」尋授襄州總管司錄,轉治中。大象元年, 徵拜東京吏部大夫。開皇初,加上儀同三司,除尚書 吏部侍郎,進爵為侯,仍攝尚書左丞。每有敷奏,侃然 正色,雖逢喜怒,不改其常。帝嘉愷有吏幹,賜錢二十 萬,并賚雜綵三百匹,加散騎常侍。八年,上親考百寮, 以愷為上,愷固讓不敢受。高祖曰:「吏部勤幹,舊所聞 悉,今者上考,僉議攸同。當仁不讓,何愧之有。皆在朕 心,無勞飾讓。」歲餘,拜禮部尚書,攝吏部尚書事。會國 子博士何妥與右僕射蘇威不平,奏威陰事,愷坐與 相連。上以愷屬吏,憲司奏愷曰:「房恭懿者,尉遲迥之 黨,不當仕進。」威、愷二人曲相薦達,累轉為海州刺史。 又吏部預選者甚多,愷不即授官,皆注色而遣。威之 從父弟徹、肅二人,並以鄉正徵詣吏部。徹文狀後至, 而先任用。肅左足孿蹇,才用無算。愷以威故,授期請 郎。愷之朋黨事甚明白。上大怒曰:「愷敢將天官以為 私惠!」愷免冠頓首曰:「皇太子將以通事舍人蘇夔為 舍人,夔即蘇威之子,臣以夔未當遷,固啟而止。臣若 與威有私,豈當如此?」上曰:「蘇威之子,朝廷共知。卿乃 固執以徼身,倖至;所不知者,便行朋附,姦臣之行也。」 於是除名為百姓。未幾,卒於家。自周氏以降,選無清 濁。及愷攝吏部,與薛道衡、陸彥師等甄別士流,故涉 黨固之譖,遂及於此。子義恭嗣。

牛弘[编辑]

按《隋書》本傳:「弘字里仁,安定鶉觚人也。本姓尞氏。祖 熾,郡中正。父允,魏侍中、工部尚書、臨涇公,賜姓為牛 氏。弘初在襁褓,有相者見之,謂其父曰:『此兒當貴,善 愛養之。及長,鬚貌甚偉,性寬裕,好學博聞。在周,起家 中外府記室、內史上士,俄轉納言上士,專掌文翰,甚 有美稱。加威烈將軍、員外散騎侍郎,修起居注。其後』」 襲封臨涇公。宣政元年,轉內史下大夫,進位使持節、 大將軍、儀同三司。開皇初,遷授散騎常侍、祕書監。弘 以典籍遺逸,上表請開獻書之路,曰:「經籍所興,由來 尚矣。爻畫肇於庖羲,文字生於蒼頡,聖人所以弘宣 教導,博通古今,揚於王庭,肆於時夏。故堯稱至聖,猶 考古道而言;舜其大智,尚觀古人之」象。周官外史,掌 三皇五帝之書,及四方之志。武王問黃帝顓頊之道, 太公曰:「在《丹書》。」是知握符御曆,有國有家者,曷嘗不 以《詩》《書》而為教,因《禮》《樂》而成功也。昔周德既衰,舊經 紊棄,孔子以大聖之才,開素王之業,憲章祖述,制《禮》 刊《詩》,正五始而修《春秋》,闡十翼而弘《易》道,治國立身, 作範垂法。及秦皇馭㝢,吞滅諸侯,任用威力,事不師 古,始下焚書之令,行偶語之刑。先王墳籍,掃地皆盡, 本既先亡,從而顛覆。臣以圖讖言之,經典盛衰,信有 徵數,此則《書》之一厄也。漢興,改秦之弊,敦尚儒術,建 藏書之筴,置校書之官,屋壁山巖,往往間出。外有太 常、太史之藏,內有延閣、祕書之府。至孝成之世,亡逸 尚多,遣謁者陳農求遺書於天下,詔劉向父子讎校 篇籍。漢之典文,於斯為盛。及王莽之末,長安兵起,宮 室圖書,並從焚燼,此則書之二厄也。光武嗣興,尤重 《經》《誥》,未及下車,先求文雅。於是鴻生鉅儒,繼踵而集, 懷經負帙,不遠斯至。肅宗親臨講肄,和帝數幸書林, 其蘭臺、石室、鴻都、東觀,祕牒填委,更倍於前。及孝獻 移都,吏民擾亂,圖書縑帛,皆取為帷囊,所收而西,裁七十餘乘。屬西京大亂,一時燔蕩。此則書之三厄也。 魏文代漢,更集經典,皆藏在祕書,內外三閤。遣祕書 郎鄭默刪定舊文,時之論者,美其朱紫有別。晉氏承 之,文籍尤廣。晉祕書監荀勗定《魏內經》,更著新簿。雖 古文舊𥳑,猶云有𡙇,新章《後錄》,鳩集已多,足得恢弘 正道,訓範當世。屬劉石憑陵,京華覆滅,朝章國典,從 而失墜,此則書之四厄也。永嘉之後,寇竊競興,因河 據洛,跨秦帶趙。論其建國立家,雖傳名號,憲章禮樂, 寂滅無聞。劉裕平姚,收其圖籍,五經子史,纔四千卷, 皆赤軸青紙,文字古拙,僭偽之盛,莫過二秦。以此而 論,足可明矣。故知衣冠軌物,圖書記注,播遷之餘,皆 歸江左。晉宋之際,學藝為多,齊梁之間,經史彌盛。宋 祕書丞王儉,依劉氏《七略》,撰為《七志》,梁人阮孝緒亦 為《七錄》,總其書數,三萬餘卷。及侯景渡江,破滅梁室, 祕省經籍,雖從兵火,其文德殿內書史,宛然猶存。蕭 繹據有江陵,遣將破平侯景,收文德之書及公「私典 籍重本七萬餘卷,悉送荊州」,故江表圖書,因斯盡萃 於繹矣。及周師入郢,繹悉焚之,於外城所收,十纔一 二。此則書之五厄也。後魏爰自幽方,遷宅伊洛,日不 暇給,經籍闕如。周氏創基關右,戎車未息。保定之始, 書止八千,後加收集,方盈萬卷。高氏據有山東,初亦 採訪,驗其本目,殘缺猶多。及東「夏初平,獲其經史四 部,重雜三萬餘卷,所益舊書五千而已。」今御書單本, 合一萬五千餘卷,部帙之間,仍有殘缺,比梁之舊目, 止有其半。至於「陰陽《河》《洛》之篇,醫方圖譜之說,彌復 為少。」臣以《經》書自仲尼已後,迄於當今,年踰千載,數 遭五厄,興集之期,屬膺聖世。伏惟陛下受天明命,君 臨區宇,功無與二,德冠往初。自華夏分離,彝倫攸斁, 其間雖霸王遞起,而世難未夷,欲崇儒業,時或未可。 今土宇邁於三王,民黎盛於兩漢,有人有時,正在今 日。方當大弘文教,納俗升平,而天下圖書,尚有遺逸, 非所以仰協聖情,流訓無窮者也。臣史籍是司,寢興 懷懼。昔陸賈奏《漢祖》云:「天下不可馬上治之。」故知經 「邦立政,在於典謨矣。為國之本,莫此攸先。今祕藏見 書,亦足披覽。但一時載籍,須令大備,不可王府所無, 私家乃有。然士民殷雜,求訪難知,縱有知者,多懷恡 惜,必須勒之以天威,引之以微利。若猥發明詔,兼開 購賞,則異典必臻,觀閣斯積,重道之風,超於前世,不 亦善乎!伏願天監少垂照察。」上納之。於是下詔獻書 一卷,賚縑一匹。一二年間,篇籍稍備。進爵奇章郡公, 邑千五百戶。三年,拜禮部尚書,奉敕修撰五禮,勒成 百卷,行於當世。弘請依古制,修立明堂,上議曰:「竊謂 明堂者,所以通神靈,感天地,出教化,崇有德。《孝經》曰: 『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祭義》云:『祀於明堂,教諸 侯。孝也』。黃帝曰合宮」,堯曰五府,舜曰總章。布政興治, 由來尚矣。《周官考工記》曰:「夏后氏世室,堂修二七,廣 四修一。」鄭元注云:「修十四步,其廣益以四分修之一, 則堂廣十七步半也。」殷人重屋,堂修七尋,四阿重屋, 鄭云:「其修七尋,廣九尋也。」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南 北七筵五室,凡室二筵。鄭云:「此三者,或舉宗廟,或舉 王寢」,或舉明堂,互言之,明其同制也。馬融、王肅、干寶 所注,與鄭亦異,今不具出。《漢司徒馬宮議》云:「夏后氏 世室,室顯於堂,故命以室。殷人重屋,屋顯於堂,故命 以屋。周人明堂,堂大於夏室,故命以堂。夏后氏益其 堂之廣百四十四尺。周人明堂,以為兩序,間,大夏后 氏七十二尺。」若據鄭元之說,則夏室大於周堂。如依 馬宮之言,則周堂大於夏室,後王轉文,周大為是。但 宮之所言,未詳其義。此皆去聖久遠,禮文殘缺,先儒 解說,家異人殊。鄭注《玉藻》亦云:「宗廟路寢,與明堂同 制。」《王制》曰:「寢不踰廟。」明大小是同。今依鄭元注,每室 及堂止有一丈八尺,四壁之外四尺有餘。若以宗廟 論之,祫享之時,周人旅酬六尸,并后稷為七,先公昭 穆二尸,先王昭穆二尸,合十二尸三十六。王及君北 面行事於二丈之堂。愚不及此。若以正寢論之,便須 朝宴。據《燕禮》,諸侯宴則賓及卿大夫脫履升坐。是知 天子宴則三公九卿並須升堂。《燕義》又云:「席小卿,次 上卿。」言皆侍席,止於二筵之間,豈得行禮?若以明堂 論之,總享「之時,五帝各於其室設青帝之位,須於太 室之內,少北,西面。太昊從食,坐於其西近南,北面。祖 宗配享者又於青帝之南,稍退西面。丈八之室,神位 有三,加以簠簋籩豆牛羊之俎,四海九州,美物咸設。 復須席工升歌,出樽反坫,揖讓升降,亦以隘矣。」據茲 而說,近是不然。按劉向《別錄》及馬宮、蔡邕等所見,當 時有《古文明堂禮》《王居明堂禮》《明堂圖》《明堂大圖》《明 堂陰陽》《太山通義》《魏文侯孝經傳》等,並說古明堂之 事,其書皆亡,莫得而正。今《明堂月令》者,鄭元云「是呂 不韋著,《春秋十二紀》之首章,禮家鈔合為記。」蔡邕、王 肅云:「周公所作。」《周書》內有《月令》第五十三,即此也。各 有證明,文多不載。束晳以為夏時之書。劉瓛云:「不韋 鳩集儒者,尋於聖王《月令》之事而記之」,不韋安能獨

為此記?令案不得全稱《周書》,亦未可即為秦典。其內
考證
雜有虞、夏、殷、周之法,皆聖王仁恕之政也。蔡邕具為

章句。又論之曰:「明堂者,所以宗祀其祖,以配上帝也。 夏后氏曰世室,殷人曰重屋,周人曰明堂,東曰青陽, 南曰明堂,西曰」總章,北曰元堂,內曰太室。聖人南面 而聽,向明而治,人君之位,莫不正焉。故雖有五名,而 主以明堂也。制度之數,各有所依。堂方一百四十四 尺,《巛》之策也;屋圓,楣徑二百一十六尺,《乾》之策也。太 廟明堂方六丈,通天屋徑九丈,陰陽《九》《六》之變且圓, 蓋方覆《九》《六》之道也。「八闥以象卦,九室以象州,十二 宮以應日辰。三十六戶,七十二牖,以四戶八牖乘九 宮之數也。戶皆外設而不閉,示天下以不藏也。通天 屋高八十一尺,黃鍾九九之實也。二十八柱布四方, 四方七宿之象也。堂高三尺,以應三統,四向五色,各 象其行。水闊二十四丈,象二十四氣於外,以象四海, 王者之大禮也。」觀其模範天地,則象陰陽,必據古文, 義不虛出。今若直取《考工》,不參《月令》,青陽總章之號, 不得而稱;九月享帝之禮,不得而用。漢代二京所建, 與此說悉同。建安之後,海內大亂,京邑焚燒,憲章泯 絕。魏氏三方未平,無聞興造。晉則侍中裴頠議曰:「尊 祖配天,其義明著。而廟宇之制,理據未分。宜可直為 一殿,以崇嚴父之祀。其餘雜碎,一皆除之。」宋、齊已還, 咸率茲禮。此乃世乏通儒,時無思術,前王盛事,於是 不行。後魏代都所造,出自李沖,三三相重,合為九室, 簷不覆基,房間通街,穿鑿處多,迄無可取。及遷宅洛 陽,更加營構,五鬼紛競,遂至不成,宗配之事,於焉靡 託。今皇猷遐闡,化覃海外,方建大禮,垂之無窮。弘等 不以庸虛,謬當議限。今檢明堂必須五室者何?《尚書 帝命驗》曰:「帝者承天,立五府:赤曰文祖,黃曰神升,白 曰顯紀,黑曰元矩,蒼曰靈府。」鄭元注云:「五府與周之 明堂同矣。」且三代相沿,多有損益,至於五室,確然不 變。夫室以祭天,天實有五。若立九室,四無所用。布政 視朔,自依其辰。鄭司農云:「十二月分,在青」陽等左右 之位,不云居室。鄭元亦言每月於其時之堂而聽政 焉。禮圖畫個皆在堂偏,是以須為五室。明堂必須上 圓下方者何?《孝經援神契》曰:「明堂者,上圓下方,八窗 四達,布政之宮。」《禮記盛德篇》曰:「明堂四戶八牖,上圓 下方。」《五經異義》稱:「講學大夫淳于登亦云上圓下方。」 鄭元同之,是以須為圓方。明堂必須重屋者何?案《考 工記》夏言九階,四旁兩夾窗門,堂三之二,室三之一。 殷周不言者,明一同夏制。殷言四阿重屋,周承其後, 不言屋制,亦盡同可知也。其殷人重屋之下,本無五 室之文,鄭注云五室者,亦據夏以知之。明周不云重 屋,因殷則有,灼然可見。《禮記·明堂位》曰:「太廟,天子明 堂。」言魯為周公之故,得用天子禮樂。魯之太廟,與周 之明堂同。又曰:「複廟重檐,刮楹達嚮,天子之廟飾。」鄭 注:「複廟,重屋也。」據廟既重屋,明堂亦不宜矣。《春秋》文 公十三年,太室屋壞。《五行志》曰:「前堂曰太廟,中央曰 太室,屋其上重者也。」服虔亦云:「太室,太廟,太室之上 屋也。」《周書·作洛篇》曰:「乃立太廟,宗宮、路寢、明堂」,咸有、 四阿、反坫、重亢、重廊。孔晁注曰:「重亢,累棟;重廊,累屋 也。依《黃圖》所載,漢之宗廟皆為重屋,此去古猶近,遺 法尚在,是以須為重屋。」明堂必須為辟廱者何?《禮記 盛德篇》云:「明堂者,明諸侯尊卑也。外水曰辟廱。」《明堂 陰陽錄》曰:「明堂之制,周園行水左旋以象天,內有太 室以象紫宮。」此明堂有水之明文也。然馬宮,王肅以 為明堂、辟廱、太學同處;蔡邕、盧植亦以為明堂、靈臺、 辟廱、太學,同實異名。邕云:「明堂者,取其宗祀之清貌, 則謂之清廟;取其正室,則曰太室;取其堂則曰明堂; 取其四門之學,則曰太學;取其周水圜如璧,則曰璧 廱,其實一也。」其言別者,《五經通義》曰:「靈臺以望氣,明 堂以布政,辟廱」以養老教學。三者不同,袁準、鄭元亦 以為別。歷代所疑,豈能輒定?今據《郊祀志》云:「欲治明 堂」,未曉其制。濟南人公玉帶上黃帝時明堂圖,一殿 無壁,蓋之以茅,水圜宮垣,天子從之。以此而言,其來 則久。漢中元二年,起明堂、辟廱、靈臺於洛陽,並別處。 然明堂亦有壁水。李尤《明堂銘》云「流水洋洋」是也。以 此須有辟廱。夫帝王作事,必師古昔,今造明堂,須以 《禮經》為本,形制依於《周法》,度數取於《月令》遺闕之處, 參以餘書,庶使該詳沿革之理。其五室九階,上圓下 方,四阿重屋,四旁兩門,依《考工記》《孝經》說。堂方一百 四十四尺,屋圓楣徑二百一十六尺,太室方六丈,通 天屋徑九丈,八闥二十八柱。堂高三「尺,四向五色,依 《周書、月令》論。殿垣方在內,水周如外,水內徑三百步, 依《太山盛德記》《覲禮經》。仰觀俯察,皆有則象,足以盡 誠上帝,祗配祖宗,弘風布教,作範於後矣。弘等學不 稽古,輒申所見,可否之宜,伏聽裁擇。」上以時事草創, 未遑制作,竟寢不行。六年,除太常卿。九年,詔改定雅 樂,又作樂府歌詞。撰定圓丘五帝凱樂,并議樂事。弘 上議云:「謹案《禮》,五聲六律、十二管還相為宮。《周禮》『奏 黃鍾,歌大呂,奏太簇,歌應鍾,皆是旋相為宮之義。蔡 邕《明堂月令章句》曰:『孟春月則太簇為宮,姑洗為商蕤賓為角,南呂為徵,應鍾為羽,大呂為變宮,夷則為 變徵。他月倣此。故先王之作律呂也,所以辯天地四 方陰』』」陽之聲。揚子雲曰:「聲生於律,律生於辰。故律呂 配五行,通八風,歷十二辰,行十二月,循環轉運,義無 停止。譬如立春木王火相,立夏火王土相,季夏餘分, 土王金相;立秋金王水相,立冬水王木相,還相為宮」 者,謂當其王月,名之為宮。今若十一月不以黃鍾為 宮,十二月不以太簇為宮,便是春木不王,「夏王不相, 豈不陰陽失度,天地不通哉!劉歆《鍾律書》云:『春宮秋 律,百卉必彫;秋宮春律,萬物必榮;夏宮冬律,雨雹必 降;冬宮夏律,雷必發聲』。以斯而論,誠為不易。且律十 二,今直為黃鍾一均,唯用七律,以外五律,竟復何施? 恐失聖人制作本意,故須依禮作還相為宮之法。」上 曰:「不須作旋相為宮,且作」黃鍾一均也。弘又論六十 律不可行。謹案《續漢書律曆志》:元帝遣韋元成問京 房於樂府,房對受學。故小黃令焦延壽六十律相生 之法,以上生下,皆三生二;以下生上,皆三生四。陽下 生陰,陰上生陽,終於中呂,而十二律畢矣。中呂上生 執始,執始下生去滅,上下相生,終於南事,六十律畢 矣。十二律「之變至於六十,猶八卦之變至於六十四 也。冬至之聲,以黃鍾為宮,太簇為商,姑洗為角,林鍾 為徵,南呂為羽,應鍾為變宮,蕤賓為變徵。此聲氣之 元,五音之正也。故各統一日,其餘以次運行,宮日者 各自為宮,而商徵以類從焉。」房又曰:「竹聲不可以度 調,故作准以定數。准之狀如瑟,長一丈而十三」絃隱 間九尺,以應黃鍾之律,九寸。中央一絃,下畫分寸,以 為六十律清濁之節。執始之類,皆房自造。房云受法 於焦延壽,未知延壽所承也。至元和年,待詔候鍾殷 肜上言:「官無曉《六十律》以准調音者,故待詔嚴嵩具 以《准法》教其子宣,願召宣補學官,主調樂器。」大史丞 弘試宣十二律,其二中,其四不「中其六,不知何律。」宣 遂罷。自此律家莫能為准施絃。嘉平年,東觀召典律 者太子舍人張光問准意,光等不知。歸閱舊藏,乃得 其器,形制如房書,猶不能定其絃緩急。故史官能辯 清濁者遂絕。其可以相傳者,唯大榷常數及候氣而 已。據此而論,京房之法,漢世已不能行。沈約《宋志》曰: 「『詳案古典及今音家,六十律無施於樂。《禮》云:『十二管 還相為宮』,不言六十。《封禪書》云:『大帝使素女鼓五十 絃瑟而悲破為二十五絃』。假令六十律為樂得成,亦 所不用。取大樂必易,大禮必簡』之意也。」又議曰:「案《周 官》云:『大司樂掌成均之法』。鄭眾注云:『均,調也。樂師主 調其音』。《三禮義宗》稱《周官》奏黃鍾者用黃鍾為調,歌 大呂者,用大呂為調。奏者謂堂下四懸,歌者謂堂上 所歌。但一祭之間,皆用二調。」是知據宮稱調,其義一 也。明六律六呂,迭相為宮,各自為調。今見行之樂,用 黃鍾之宮,乃以林鍾為調,與古典有違。晉內書監荀 勖依《典記》以五聲十二律還相為宮之法,制十二笛。 黃鍾之笛,正聲應黃鍾,下徵應林鍾,「以姑洗為清角。 大呂之笛,正聲應大呂,下徵應夷則。以外諸均,例皆 如是。然今所用林鍾,是勖下徵之調,不取其正,先用 其下,於理未通,故須改之。」上甚善其議,詔弘與姚察、 許善心、何妥、虞世基等正定新樂,事在《音律志》。是後 議置明堂,詔弘條上故事,議其得失,事在《禮志》。上甚 敬重之。時楊素恃才矜貴,輕侮朝臣,唯見弘未嘗不 改容自肅。素將擊突厥,詣太常與弘言別,弘送素至 中門而止。素謂弘曰:「大將出征,故來敘別,何相送之 近也?」弘遂揖而退。素笑曰:「奇章公可謂其智可及,其 愚不可及也。」亦不以屑懷。尋授大將軍,拜吏部尚書。 時高祖又令弘與楊素、蘇威、薛道衡、許善心、虞世基、 崔子發等并召諸儒論新禮降殺輕重。弘所立議,眾 咸推服之。仁壽二年,獻皇后崩,王公已下不能定其 儀注。楊素謂弘曰:「公舊學,時賢所仰,今日之事,決在 於公。」弘了不辭讓。斯須之間,儀注悉備,皆有故實。素 歎曰:「衣冠禮樂,盡在此矣,非吾所及也。」弘以三年之 喪,祥禫具有降殺,期服十一月而練者,無「所象法。」以 聞於高祖,高祖納焉。下詔除期練之禮,自弘始也。弘 在吏部,其選舉先德行而後文才,務在審慎,雖致停 緩,所有進用,並多稱職。吏部侍郎高孝基,鑒賞機晤, 清慎絕倫,然爽俊有餘,跡似輕薄,時宰多以此疑之。 唯弘深識其真,推心委任。隋之選舉,於斯為最,時論 彌服弘識度之遠。煬帝之在東宮也,數有詩書遺弘, 弘亦有答。及嗣位之後,嘗賜弘詩曰:「晉家山吏部,魏 世盧尚書。莫言先哲異,奇才並佐余。學行敦時俗,道 素乃沖虛。納言雲閣上,禮儀皇運初。彝倫欣有敘,垂 拱事端居。」其同被賜詩者,至於文詞贊揚,無如弘美。 大業二年,進位上大將軍。三年,改為右光祿大夫。從 拜恆岳,壇場珪幣、墠畤牲牢,並弘所定。還下太行,煬 帝嘗引入內帳,對皇后賜以同席飲食,其禮遇親重 如此。弘謂其諸子曰:「吾受非常之遇,荷恩深重。汝等 子孫,宜以誠敬自立,以答恩遇之隆也。」六年,從幸江

都。其年十一月,卒於江都郡,時年六十六。帝傷惜之
考證
賵贈甚厚。歸葬安定。贈開府儀同三司、光祿大夫、文

安侯,諡曰憲。弘榮寵當世而車服卑儉,事上盡禮,待 下以仁,訥於言而敏於行。上嘗令其宣敕,弘至階下, 不能言,退還拜謝,云:「並忘之。」上曰:「傳語小辯,故非宰 臣任也。」愈稱其質直。大業之世,委遇彌隆。性寬厚,篤 志於學,雖職務繁雜,書不釋手。隋室舊臣,始終信任, 悔吝不及,唯弘一人而已。有弟曰弼,好酒而酗,嘗因 醉射殺弘駕車牛。弘來還宅,其妻迎謂之曰:「叔射殺 牛矣。」弘聞之,以無所怪問,直答云:「作脯。」坐定,其妻又 曰:「叔忽射殺牛,大是異事。」弘曰:「已知之矣。」顏色自若, 讀書不輟。其寬和如此。有文集十二卷行於世。

高構[编辑]

按《隋書》本傳:「構字孝基,北海人也。性滑稽多智,辯給 過人,好讀書,工吏事。弱冠,州補主簿。仕齊河南王參 軍事,歷徐州司馬,蘭陵、平原二郡太守。齊滅後,周武 帝以為許州司馬。高祖受禪,轉冀州司馬,甚有能名。 徵拜比部侍郎,尋轉民部。時內史侍郎晉平東與兄 子長茂爭嫡,尚書省不能斷,朝臣三議不決,構斷而」 合理。上以為能,召入內殿,勞之曰:「我聞尚書郎,上應 列宿。觀卿才識,方知古人之言信矣。嫡庶者,禮教之 所重。我讀卿判數遍,詞理愜當,意所不能及。」賜米百 石,由是知名。尋遷雍州司馬,以明斷見稱。歲餘,轉吏 部侍郎,號為稱職。復徙雍州司馬,坐事左轉盩厔令, 甚有治名。上善之,復拜雍州司馬。又為吏部侍郎,以 公事免。煬帝立,召令復位。時為吏部者多以不稱職 去官,唯構最有能名,前後典選之官,皆出其下,時人 以構好劇談,頗謂輕薄。然其內懷方雅,特為吏部尚 書牛弘所重。後以老病解職,弘時典選,凡將有所擢 用,輒遣人就第問其可否。河東薛道衡才高當世,每 稱構有清鑒,所為文筆,必先以草呈構而後出之。構 有所詆訶,道衡未嘗不嘆伏。大業七年,終於家,時年 七十二。所舉杜如誨、房元齡等,後皆自致公輔,論者 稱構有知人之鑒。開元中,昌𥟖豆盧實為黃門侍郎, 稱為慎密。河東裴術為右丞,多所糾正。河內士燮、平 原東方舉定、皇甫聿道俱為刑部,並執法平允。弘農 劉士龍、清河房山基為考功,河東裴鏡民為兵部,並 稱「明幹。」京兆韋焜為民曹,屢進讜言。南陽韓則為延 州長史,甚有惠政。此等事行遺闕,皆有吏幹,為當時 所稱。

[编辑]

姜晦[编辑]

按《唐書姜謨傳》:謨子確,確子晦,起家蒲州參軍,累為 高陵令,治有聲,遷長安令,人畏愛之。開元初,擢御史 中丞。先是,永徽、顯慶時,御史不拜宰相御命使四方 者,廷中揖見,後稍屈下。至晦,獨循舊體,謂御史曰:「不 如故事,且奏譴公等。」由是臺儀復振。轉太常少卿。時 國馬之,晦請以詔書市馬,六胡州率得馬三十,署游 擊將軍,詔可。閑廄乃稍備。除黃門侍郎,辭不拜,改兵 部。滿歲,為吏部侍郎,主選。曹史嘗請託為姦,前領選 者周棘扈藩,檢窒內外,猶不禁。至晦,悉除之,示無防 限。然處事精明,私相屬諉,罪輒得,皆以為神。始,晦革 舊示簡,廷議恐必敗,既而贓賕路塞,而流品有敘,眾 乃伏。兄晈被放,晦亦左除中正卿,貶春州司馬,徙海 州刺史,卒。

韋陟[编辑]

按《唐書韋安石傳》:安石子陟,字殷卿,與弟斌俱秀敏 異常童。安石晚有子,愛之。神龍二年,安石為中書令, 陟甫十歲,授溫王府東閣祭酒,朝散大夫。風格方整, 善文辭,書有楷法,一時知名士皆與游。開元中,居喪, 以父不得志,歿乃興。斌杜門不出八年,親友更往敦 曉,乃彊。調為洛陽令。宋璟見陟,嘆曰:『盛德遺範,盡在 是矣』。」累除吏部郎中,中書令張九齡引為舍人,與孫 逖、梁涉並司書命,時號得才。遷禮部侍郎。陟於鑒裁 尤長。故事,取人以一日試為高下,陟許自通所工,先 就其能試之,已乃程考,由是無遺材。遷吏部侍郎。選 人多偽集,與正調相冒,陟有風采,擿辯無不伏者。黜 正數百員,詮綜號為公平。然任威嚴,或至詈詰,議者 訾其峻。又自以門品可坐階三公。居常𥳑貴,視僚黨 謷然,其以道誼合,雖後進布衣,與均禮。李林甫惡其 名高,恐逼己,出為襄陽太守。徙河南採訪使。以判官 員錫善訊覆,支使韋元甫工書奏,時號「員推」,韋狀,陟 皆倚任之。俄襲郇國公,坐事貶守鍾離、義陽。後為河 東太守,以失職內怏怏,乃毀廉隅,頗餉謝權倖,欲自 結。天寶十二載,入考華清宮。楊國忠忌其才,謂拾遺 吳豸之曰:「子能發陟罪乎?吾以御史相處。」豸之乃劾 陟饋遺事,國忠又使甥壻韋元志左驗,陟惶悸,賂吉 溫求捄,由是俱得罪。陟貶桂嶺尉,坐不行,徙平樂。會 安祿山陷洛陽,弟斌沒賊。國忠欲構陟與賊通,密諭 守吏,令脅陟使憂死。州豪傑共說曰:「昔張說被竄,匿 陳氏以免。今若詔書下,誰敢庇公?願公乘扁舟遁去, 事寧乃出,不亦美乎!」陟慨然曰:「命當爾,其敢迯刑!」因謝遣,堅臥不出。歲餘,肅宗即位,起為吳郡太守,使者 趣追,未至,會永王兵起,委陟招諭,乃授御史大夫、江 東節度使,與高適來瑱會安州。陟曰:「今中原未平,江 淮騷離,若不齊盟質信,以示四方,知我等協心戮力, 則無以成功。」乃推瑱為地主,為載書,登壇曰:「淮西節 度使瑱、江東節度使陟、淮南節度使適御國威,命,糾 合三垂,翦除兇慝,好惡同之,毋有異志。有渝此盟,墜 命亡族,罔克生育。皇天后土,祖宗明神,實鑒斯言。」辭 旨慷慨,士皆隕泣。永王敗,帝趣陟赴鳳翔。初,季廣琛 從永王亂,非其本謀,陟表廣琛為歷陽太守尉安之。 至是,恐廣琛有後變,乃馳往諭詔恩,釋其疑而後趣 召。帝雅聞陟名,欲倚以相,及是遷延,疑有顧望意,止 除御史大夫。會杜甫論房琯詞意迂慢,帝令陟與崔 光遠、顏真卿按之。陟奏:「甫言雖狂,不失諫臣體。」帝由 是疏之。富平人將軍王去榮殺其縣令,帝將宥之,陟 曰:「昔漢高帝約法,殺人者死。今陛下殺人者生,恐非 所宜。」時朝廷尚新,群臣班殿中,有相弔哭者。帝以陟 不任職,用顏真卿代之,更拜吏部尚書。久之,宗人伐 墓柏,坐不相教,貶絲州刺史,還授太常卿。呂絪入輔, 薦為禮部尚書、東宮留守。史思明逼伊、洛,李光弼議 守河陽,陟率東京官屬入關避之。詔授吏部尚書,令 就保永樂,以圖收復。卒,年六十五,贈荊州大都督。陟 早有名,而為林甫、國忠擯廢。及肅宗擇相,自謂必得, 以後至不用,任事者皆新進,望風憚之,多言其驕倨。 及入關,又不許。至京師,鬱鬱不得志,成疾且卒,嘆曰: 「吾道窮於此乎!」性侈縱,喜飾服馬,侍兒閹童列左右 常數十。侔於王宮主第。窮治饌羞,擇膏腴地藝榖麥, 以鳥羽擇米,每食視庖中所棄,其直猶不減萬錢。宴 公侯家,雖極水陸,曾不下著。常以五采牋為書記,使 侍妾主之,以裁答受意而已,皆有楷法。陟惟署名,自 謂所書「陟」字若五朵雲,時人慕之,號「郇公五雲體。」然 家法修整,敕子允就學,夜分視之,見其勤,旦日問安, 色必怡。稍怠,則立堂下不與語。雖家僮數十,然應門 賓客,必允主之。永泰元年,贈尚書左僕射,太常博士 程皓議諡「忠孝」,顏真卿以為「許國養親不兩立,不當 合二行」為諡。主客員外郎歸崇敬亦駮正之。右僕射 郭英又無學術,卒用太常議云。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標點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詩文斷句 v2.1創建,並且經由維基文庫用戶編輯改善的。本站用戶之編輯以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协议(CC BY-SA 4.0)發佈。

歡迎各位持續修正標點,請勿複製與本站版權協議不兼容的標點創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