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31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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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百十七卷目錄

 禮部部名臣列傳三

  明二

  徐穆       李傑

  顧清       劉瑞

  吳山       毛澄

  汪俊       吳一鵬

  霍韜       黃宗明

  孫陞       歐陽德

  瞿景淳      尹臺

官常典第三百十七卷

禮部部名臣列傳三[编辑]

明二[编辑]

徐穆[编辑]

按《明外史顧清傳》:「清同年生吉水徐穆,字舜和,舉進 士第二,為編修,進侍讀。正德初,頒朔朝鮮,其驛使告 故事,王不郊迎。穆反覆折辨,卒如禮。數與陪臣質疑 義,穆酬對無滯。及還,贈遺無所受。與清同改南京禮 部員外郎,同復職。穆才性敏捷,博涉群書,於國朝故 實,兵民利病,疆域險易,靡不通諳。每廣座,言論風發」, 眾咸嘉嘆,穆亦以此自負。遷侍讀學士,卒。

李傑[编辑]

按《明外史張昇傳》:「『李傑,字世賢,常熟人。成化二年進 士,入翰林。弘治中,累遷至太常少卿,兼侍讀學士,掌 院事。正德初,歷禮部左右侍郎,常與昇共事。既代為 尚書。會劉瑾勢益張,晉府鎮國將軍表槏等賄瑾,請 進爵為郡王。傑言表槏父靖王由世子追封,與實封 之子不同,不宜許』。詔下廷臣議,議者多阿瑾意,言父」 既追封,其子亦應進爵。詔許表槏兄弟四人進封,而 切責傑等,詰前議者主名。傑言:「前寢周悼王庶子睦 梀等加封者,故尚書昇也。」乃奪昇散官及歲夫月米, 而責傑委罪前官,復令具狀。傑言:「昇主議時,臣及今 南京吏部尚書王華實為侍郎,與司官張琮等皆有 罪。」詔傑、華致仕,琮等降謫有差。傑持己矜嚴,在部踰 年,遽以忤權奄去,時論惜之,昇與傑皆歸。十年卒,昇 諡《文僖》。傑贈太子少保,諡《文安》。

顧清[编辑]

按《明外史》本傳:「清字士廉,松江華亭人。弘治五年,舉 鄉試第一。明年成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與同年生 毛澄、羅欽順、汪俊相砥以名節,進侍讀。正德初,劉瑾 竊柄,清邑子張文冕為謀主,附者立尊顯,清絕不與 通。瑾銜之,摘《會典》小誤,挫諸翰林。清降編修,又盡調 諸翰林為部屬,清得南京兵部員外郎。瑾誅,還翰林」, 擢侍讀學士,掌院事。尋遷少詹事,充經筵日講官,進 禮部右侍郎。時澄已為尚書,清協恭守職。前後《請建 儲宮》《罷巡幸疏》凡十數上。世宗嗣位,為御史李獻所 劾,罷歸。清學端行謹,恬於進取。家居,薦者相繼,悉報 寢。嘉靖六年詔舉老成堪用內閣者,廷推及清,乃以 為南京禮部右侍郎。上言:「錦衣職侍衛,祖宗朝非機 密不遣。正德間,營差四出,海內騷然,陛下所親見。近 乃遣千戶勘揚州高瀹爭私財事,囚其女歸,憯毒備 加。請自今悉付所司,停旂校無遣。」從之。屢疏引疾,詔 進尚書,致仕。時方進表入都,道卒,諡文僖。

劉瑞[编辑]

按《明外史》本傳:「瑞字德符,內江人。父時斆,官山東僉 事,以廉惠稱。瑞舉弘治九年進士,選庶吉士,授檢討。 好學潔修,遇事輒有論。建。清寧宮災,請罷醮壇,時召 內閣講官延訪治道,疏言:『故閹李廣門下內臣,宜悉 罪。前太監汪直,先帝罪人,今來覬用,當斥遠之。副使 楊茂元、郎中王雲鳳以直言獲罪,宜召復其職。京師 之萬春宮,興濟真武廟、壽寧侯第,在外之興、岐、衡、雍、 汝、涇諸府,土木繁興,宜悉罷不急者。都勻之捷,鄧廷 瓚冒其功;賀蘭之征,王越啟其釁。請追正欺罔之罪』。」 報聞。闕里廟成,遣內閣李東陽祭告。瑞請更定先師 封諡,不果行。武宗即位,疏陳《端治本》九事,請召祭酒 章懋、侍郎王鏊、都御史林俊、雍泰,而超擢參政王綸、 副使王雲鳳、僉事胡獻、知府楊茂元、照磨余濂。由是 諸臣多獲進。劉瑾肆虐,瑞即謝病,貧不能還鄉,依從 母子李充嗣於澧州。瑾榜瑞為「奸黨」,又以前薦雍泰 除其名,罰米輸塞上。坐是益困,授徒自給。瑾誅,以副 使督浙江學校,召為南京太僕少卿。嘉靖二年由南 太常卿就遷禮部右侍郎。因災變偕同官條上六事, 且言齋醮無益且妨政,織造多費且病民。帝多納用之。《大禮》議起,瑞偕九卿合疏,極言大宗、「小宗」之義,凡 數千言。四年卒官。贈尚書。隆慶初,諡文肅。

吳山[编辑]

按《明外史》本傳:「山字曰靜,高安人。嘉靖十四年進士 及第,授編修,累官禮部左侍郎,入西苑供奉青詞。三 十五年,改吏部,尋代王用賓為禮部尚書。明年加太 子太保。山與嚴嵩鄉里,嵩子世蕃介大學士李本飲, 山欲與為婚姻,山不可,世蕃不悅而罷。帝欲用山內 閣,嵩密阻之。府丞朱隆禧者,考察罷官,獻方術,得加」 禮部侍郎。及卒,請卹,山執不與。僉都御史唐順之卒 於軍,總督胡宗憲疏其以死勤事,請優卹,山亦不與。 大學士靳貴妻早寡及老,有司奏請旌表,山不可。徐 階為之言。山正色曰:「相公慮閣老夫人再醮耶?」階默 然而罷。𥙿、景二邸並建,國本未定。三十九年冬,帝忽 諭禮部具景王之藩儀。嵩知帝激於郭希顏,疏欲覘 人心,諷山留王。山曰:「中外望此久矣。」立具儀以奏,王 竟之藩。司禮監黃錦嘗竊語山曰:「公他日得為編氓, 幸矣。王之藩,非帝意也。」明年二月朔,日當食,微陰。曆 官言日食不見,即同不食。帝以為天眷,喜甚。嵩趣部 急上賀,侍郎袁煒亦為言。山仰首曰:「日方虧,將誰欺 耶?」仍捄護如常儀。帝大怒,山引罪。帝謂山守禮無罪, 而責禮科對狀。給事中李東華等震懼,劾山請與同 罪。帝乃責山賣直沽名,停東華俸。嵩言「罪在部臣。」帝 乃貰東華等,命姑識山罪。吏科梁夢龍等見帝怒山 甚,又惡專劾山,乃并吏部尚書吳鵬劾之。詔「鵬致仕, 山冠帶閒住。」時皆惜山而深快鵬之去。穆宗即位,召 為南京禮部尚書,堅辭不赴。卒。贈少保,諡「文端。」

毛澄[编辑]

按《明外史》本傳:「澄字憲清,崑山人。舉弘治六年進士 第一,授翰林修撰。預修《會典》成,進右諭德,直講東宮。 武宗為太子,聽澄講輒解語帝。帝大喜,方秋夜置宴, 即徹以賜。武宗立,進左庶子,直經筵。以母憂歸。正德 四年,劉瑾摘《會典》小疵,貶諸纂修者秩,以澄為侍讀。 服闋還朝,進侍講學士,再進學士,掌院事。歷禮部左」、 右侍郎。十二年五月拜尚書。其年七月,帝始出巡幸。 澄偕諸大臣陸完等疏諫。會御史張欽閉居庸關,不 得出,帝乃還。八月朔,帝微行,澄率侍郎王瓚、顧清等 疏請還宮。俟命。三日,又請。帝甫還,旋出居庸,幸宣府, 久留不返。澄等頻疏諫,悉不報。明年正月駕旋,命百 官戎服郊迎。澄等請用常服,不許。七月,帝自稱威武 大將軍朱壽,統六師巡邊,遂幸宣府,扺大同,歷山西, 至榆林。澄等屢疏馳諫。至十二月,復偕廷臣上疏曰: 「去歲正月以來,鑾輿數駕,不遑寧居。今茲之行,又已 半歲。宗廟社稷享祀之禮,並係攝行。萬壽、正旦、冬至 朝賀之儀,悉從簡略。臘朔省牲,闕而不行,遂二年矣。 今歲律將周,郊禋已」卜,而六龍遐騁,旋軫無期。上則 長樂倚門,椒宮凝望;下則萬幾壅滯,四海驚憂。萬一 冰雪阻違,道途梗塞。元正上日,不及躬執玉帛於上 帝之前,天下其將謂何?皇祖之訓曰:「凡祀天地,精誠 則感格,怠慢則禍生。」今去上辛纔二旬,萬一旋不及 期,禮愆於素,陛下何以自安?邊地荒寒,隆冬尤甚。臣 等處「重城,食厚祿,仰思聖體勞頓,根本空虛。遙望清 塵,憂心如醉。伏祈趣駕速還,躬親祼享,宗社臣民幸 甚!」不報。十四年二月,駕甫還京,即諭禮部:總督軍務 威武大將軍總兵官太師鎮國公朱壽遣往兩畿,瞻 東嶽奉安聖像,祈福安民。澄等駭愕,復偕廷臣上言: 「陛下以天地之子,承祖宗之業。九州四海」,但知陛下 有「皇帝」之號而已。今曰「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太師 鎮國公」者,臣等莫知所指。夫出此旨者陛下也,加此 號者陛下也,不知受此號者何人。如以皇儲未建,欲 遍告名山大川,用祈默相,則遣使走幣,足將敬矣,何 必躬奉神像,獻寶香,如佛老所為哉?況鑾輿一動,師 眾如林,吏民輸將,不足供「億,此不可者一。漕渠阻塞, 商賈不通,諸須匱乏,百物騰貴,此不可者二。江濤洶 湧,雨溼頻仍,水土不宜,風俗不習,設有驚憂,悔將何 及?此不可者三。千乘萬騎,蹴踏奔騰,禾稼被傷,蠶桑 失業,萬姓怨咨,盜賊將起,此不可者四。車駕愈遠,歷 日愈多,宗社大器,誰可付託?倘北敵乘虛突來,姦人 投間蜂起,太倉無兼歲之儲,諸將乏萬夫之敵。羽書 猝至,何以應之?此又不可之大者五也。伏望早收成 命,為社稷計。」不報。寧王宸濠謀不軌,巡撫孫燧等奏 其孝行,澄力駁之。無何,宸濠反。帝南征,駐驆留都者 踰歲。澄屢請回鑾。及駕返通州,用江彬言,將即賜宸 濠死。澄據漢王高煦故事,請還京告郊廟,獻俘行戮, 不從。中官王堂鎮浙江,請建生祠。西番闡化王使者 乞額外賜茶九萬斤,澄皆力爭,不聽。王瓊欲陷彭澤, 澄獨白其無罪。武宗崩,澄偕大學士梁儲、壽寧侯張 鶴齡、駙馬崔元、太監韋霦等,迎興獻王長子厚熜於 安陸。既至,將謁見,有議用天子禮者。澄曰:「今即如此, 後何以加?豈他日勸進辭讓之」禮,當遂廢乎?世宗踐 阼甫六日,有旨議獻王主祀及尊稱。澄大會文武群臣。上議曰:「考漢成帝立定陶王為皇太子,立楚孝王 孫景為定陶王,奉共王祀。共王者,皇太子本生父也。 時大司空師丹以為恩義備至。今陛下入承大統,宜 如定陶王故事,以益王第二子崇仁王厚炫繼興王 後,襲封,興王主」祀事。又考宋濮安懿王之子入繼仁 宗後,是為英宗。司馬光謂濮王宜尊以高官大爵,稱 王伯而不名。范鎮亦言:「陛下既考仁宗,若復以濮王 為考,於義未當。」乃立濮王園廟,以宗樸為濮國公,奉 濮王祀。程頤之言曰:「為人後者,謂所後為父母,而謂 所生為伯叔父母,此生人之大倫也。然所生之義,至 尊至大,宜別立殊稱,曰『皇伯叔父某國大王,則正統 既明,而所生亦尊崇極矣。今興獻王於孝宗為弟,於 陛下為本生父,與濮安懿王事正相等。陛下宜稱孝 宗為皇考,改稱興獻王為皇叔父興獻大王,妃為皇 叔母興獻王妃。凡祭告興獻王及上箋於妃,俱自稱 『姪皇帝某,則正統私親,恩禮兼盡,可以為萬世法』』。」議 上,帝慍曰:「父母可更易若是耶?」五月四日,旨下再議。 澄復會廷臣上議曰:「《禮》,為人後者為之子,自天子至 庶人,一也。興獻王子,惟陛下一人。既入繼大統,奉祀 宗廟,是以臣等前議,欲令崇仁王厚炫主興獻王祀。 至於稱號,陛下宜稱為皇叔父。興獻大王,自稱姪皇 帝,名實以宋程頤之說為可據也。本朝之制,皇帝於 宗藩尊行,止稱伯父叔父,自稱皇帝而不名。今稱興 獻王為皇叔父,大王又自稱名,尊崇之典已至,臣等 不敢復有所議。」因錄程頤《代彭思永議濮王禮疏》進 覽,帝不從。其月二十四日,命博考前代典禮,再議以 聞。澄乃復會廷臣上議曰:「臣等會議者再,請改稱興 獻王」為叔父者,明大統之尊無二也。然加「皇」字於叔 父之上,則凡為陛下伯叔諸父皆莫能與之齊矣;加 「大」字於王之上,則天下諸王皆莫得而並之矣。興獻 王稱號既定,則王妃稱號亦隨之,天下王妃亦無以 同其尊矣。況陛下養以天下,所以樂其心,不違其志, 豈一家一國之養可同日語哉?此孔子所「謂事之以 禮者。其他推尊之說,稱親之議,似為非禮。推尊之非, 莫詳於魏明帝之詔;稱親之非,莫詳於宋程頤之議。 至當之禮,要不出於此。」并錄上魏明帝詔書。當是時, 帝既銳欲推崇所生,而進士張璁復抗疏極言禮官 之謬。帝益心動,持澄等疏久不下。至八月朔,再命集 議,澄等乃復上議曰:「先王制禮,本乎人情。武宗既無 子嗣,又鮮兄弟,援立陛下於憲廟諸孫之中,是武宗 以陛下為同室之弟。考孝宗母,慈壽無可疑矣,可復 顧私親哉?」疏入,帝不懌,復留中。會給事中邢寰請議 憲廟皇妃邵氏徽號,澄上言:「王妃誕生獻王,實陛下 所自出。但既承大統,則宜考孝宗,而母慈壽太后矣。 孝宗於憲廟皇妃宜稱皇太妃,則在陛下宜稱太皇 太妃。如此,則彝倫既正,恩義亦篤。」疏入,報聞。其月,帝 以母妃將至,下禮官議其儀。澄等請由崇文門入東 安門,帝不可。乃議由正陽左門入大明東門,帝又不 可。澄等執議如初。帝乃自定其儀,悉由中門入。時尊 崇禮猶未定,張璁復進《大禮或問》,帝益嚮之。至九月 末,乃下澄等前疏,復令博採輿論以聞。澄等知勢不 可已,謀於內閣,加稱興王為帝,妃為后,而以皇太后 懿旨行之。乃上疏曰:「陛下孝心純篤,親灑宸翰,諭以 至情,天地百神,實所共鑒。但臣等一得之愚,已盡於 前議。茲欲仰慰聖心,使宜於今而不戾乎情,合乎古 而無悖乎義,則有密勿股肱在,非臣等有司所敢擅 也。」帝迫於眾議,乃以十月二日諭廷臣以慈壽皇太 后旨,加興王號曰興獻帝,妃曰興國太后,皇妃邵氏 亦尊為皇太后。既詔告天下,加恩百僚矣。十二月十 日復傳諭加稱皇帝。內閣楊廷和等既封還御批,帝 猶不允。於是澄等抗疏力爭,又偕九卿喬宇等合諫。 帝意未回,澄猶執奏不已。明年,嘉靖改元正月,清寧 宮後三小宮災,澄復以為言。會朝臣亦多諫者,事迄 獲止。澄端亮有學行,論事侃侃不撓。帝欲推崇所生, 嘗遣中官諭意,至長跪稽首。澄駭愕,急扶之起。其人 曰:「上意也。」上言「人孰無父母,奈何使我不獲伸,必祈 公易議。」因出囊金𢌿澄,澄奮然曰:「老臣悖耄,不能隳 典禮,獨有一去不與議已耳。」抗疏引疾,至五六上。帝 輒慰留不允。二年四月疾甚,復力請,乃許之。舟至興 濟而卒。先是論定策功,加澄太子太傅,廕錦衣世指 揮同知,力辭不受。帝雅敬憚澄,雖數忤旨,而恩禮不 衰。暨得疾,遣醫診視,藥物之賜時至。其卒也,深悼惜 之。贈少傅,諡文簡。

汪俊[编辑]

按《明外史》本傳:「俊字抑之,弋陽人。父鳳,進士,貴州右 參政。俊舉弘治六年會試第一,授庶吉士,進編修。正 德中,與修《孝宗實錄》。以不附劉瑾、焦芳,調南京工部 員外郎。瑾、芳敗,召復原官。累遷侍讀學士,擢禮部右 侍郎。嘉靖元年,轉吏部左侍郎。時議興獻王尊號,與 尚書喬宇、毛澄輩力爭,澄引疾去,代者羅欽順不至」, 乃以俊為禮部尚書。於時,獻王已加帝號矣。主事桂萼復請稱皇考,章下廷議。三年正月,俊集廷臣七十 有三人上議曰:「『《祖訓》兄終弟及,指同產言。今陛下為 武宗親弟,自宜考孝宗明矣。孰謂與為人後而滅武 宗之統也。《儀禮傳》曰:『為人後者孰後』?後,大宗也』。漢宣 起民間,猶嗣孝昭;光武中興,猶考孝」元魏明帝詔皇 后無子,擇建支子以繼大宗。孰謂入繼之主與為人 後者異也?宋范純仁謂英宗親受詔為子,與入繼不 同。蓋言恩義尤篤,尤當不顧私親,非以生前為子者 乃為人後,身後入繼者不為人後也。萼言:「孝宗既有 武宗為之子,安得復為立後?臣等謂陛下自後武宗 而上考孝宗,非為孝宗立後也。」又言:「武宗全神器授 陛下,何忍不繼其統?臣等謂陛下既稱武宗皇兄矣, 豈必改孝宗稱伯,乃為繼其統乎?」又言:「禮官執者不 過前宋濮議,臣等愚昧,實不出此。蓋程頤之議曰:『雖 當專意於正統,豈得盡絕於私恩?故所繼主於大義, 所生存乎至情。至於名稱,統緒所係,若其無別,斯亂 大倫,殆為今日發也。今欲推尊本生,立廟大內,不知 出何典籍。臣謹集諸章奏,惟進士張璁、主事霍韜、給 事中熊浹與萼議同,其他八十餘疏二百五十餘人, 皆如臣等議』。」議上,留中,而特旨召桂萼、張璁、席書於 南京。越旬有五日,乃下諭曰:「朕奉承宗廟,正統大義, 豈敢有違。苐本生至情,亦當兼盡,其再集議以聞。」俊 不得已,乃集群臣請加「皇」字,以全徽稱。議上,復留中 十餘日。至三月朔,乃詔禮官加稱興獻帝為本生皇 考恭穆獻皇帝、興國太后為本生母章聖皇太后,擇 日祭告郊廟,頒詔天下,而別諭建室奉先殿側,恭祀 獻皇。俊等復爭曰:「陛下入奉大宗,不得祭小宗,亦猶 小宗之不得祭大宗也。昔興獻帝奉藩安陸,則不得 祭憲宗;今陛下入繼大統,亦不得祭興獻帝,是皆以 禮抑情者也。」然興獻帝不得迎養壽安皇太后於藩 邸,陛下得迎興國太后於大內,受天下之養,而尊祀 興獻帝以天子之禮樂,則人子之情獲自盡矣。乃今 聖孝無窮,臣等敢不將順,但於正統無嫌,乃為合禮。 獻帝徽稱上,仍宜冠以「興」字。蓋獻帝初封興國,識者 知為今日中興之兆,其名大而且美,自於本生不失 尊崇,而於正統無所嫌貳。帝曰:「立廟原無著議,但欲 奉先殿側別建一室,以伸追孝之情耳。迎養藩邸,祖 宗朝無此例,何容飾以為詞?其令陳。」俊具疏引罪。 乃嚴旨切責,而趣立廟益急。俊等乃上議曰:「立廟大 內,有干正統。臣實愚昧,不敢奉詔。」帝不納,而令集廷 臣大議。俊等復上議曰:「明旨必欲建室奉先殿側,豈 非以奉慈之建,先朝已有故事乎?謹按:奉慈別殿,蓋 因孝宗皇帝為孝穆皇太后祔葬初畢,神主無薦享 之所而設也。當時議者皆據周制特祀姜嫄而言。至 為本生父立廟大內,則從古未聞。惟漢哀帝為定陶 恭王立廟京師,師丹以為不可,哀帝不聽,卒遺後世 之譏。陛下尊崇本生,其禮已極,若曰禮不得立廟而 可以建室,禮不得主祭而可以追孝,則是陛下有可 以為堯舜之資,而臣等乃導以衰世之事,罪將奚逃? 請於安陸特建獻帝百世不遷之廟。俟他日襲封興 王,子孫世世獻饗。陛下歲時遣官持節奉祀,亦足伸 陛下無窮至情矣。」帝終以與漢哀諸君不同,命遵前 旨再議。俊遂抗疏乞休,再請益力。帝怒,責以肆慢,允 其去。召席書未至,令吳一鵬署事。《明倫大典》成,落俊 職,卒於家。隆慶初,贈少保,諡文莊。俊行誼修潔,立朝 光明端介,學宗洛、閩。與王守仁交好,而不同其說。學 者稱「石潭先生。」

吳一鵬[编辑]

按《明外史》本傳:「一鵬字南夫,長洲人。弘治六年進士。 選庶吉士,授編修。戶部尚書周經以讒去,上疏乞留 之。正德初,進侍講,充經筵講官。劉瑾出諸翰林為部 曹,一鵬得南京刑部員外郎,遷禮部郎中。瑾誅,復為 侍講,進侍講學士,歷國子祭酒、太常卿,並在南京。母 喪除,起故官。世宗踐阼,召拜禮部右侍郎,尋轉左,數」 與尚書毛澄、汪俊力爭《大禮》。俊去國,一鵬署部事,而 帝趣建獻帝廟甚亟。一鵬集廷臣上議曰:「前世入繼 之君,間有為本生立廟園陵及京師者,苐歲時遣官 致祀,尋亦奏罷。然猶見非當時,取譏後代。若立廟大 內而親享之,從古以來未有也。臣等寧得罪陛下,不 欲陛下失禮於天下後世。今張璁、桂萼之言曰:『繼統 公,立後私』。又曰:『統為重,嗣為輕』。竊惟正統所傳之謂 宗,故立宗所以繼統,立嗣所以承宗。宗之與統,初無 輕重。況當我朝傳子之世,而欲倣堯舜傳賢之例,擬 非其倫。」又謂「孝不在皇不皇,惟在考不考」,遂欲改稱 孝宗為皇伯考。臣等歷稽前古,未有神主稱皇伯考 者,惟天子稱諸王曰「伯叔父則有之,非可加於宗廟 也。前此稱本生皇考,實裁自聖心。乃謂臣等留一『皇』 字以覘陛下,又謂『百『皇』字不足當父子之名,何肆言 無忌至此!乞速罷建室之議,立廟安陸』。」下璁、萼等法 司按治。帝報曰:「朕起親藩,奉宗祀,豈敢違越?但本生 皇考寢園遠在安陸,於卿等安乎?」命下再四:「爾軰欺朕沖歲,黨同執違,敗父子之情,傷君臣之義,往且勿 問。其奉先殿西室亟修葺,盡朕歲時追遠之情。」時嘉 靖三年四月也。頃之,極陳四方災異,言:「自去年六月 迄今二月,其間天鳴者三,地震者三十八,秋冬雷電 雨雹十八,暴風、白氣、地裂、山崩、產妖各一,民饑相食 二,非常之變,倍於往時。願陛下率先群工,捄疾苦,罷 營繕,信大臣,納忠言,用回天意。」帝優詔報之。踰月,手 敕名奉先殿西室為觀德殿,遂命一鵬偕中官賴義、 京山侯崔元迎獻帝神主於安陸。一鵬等復上言:「歷 考前史,並無自寢園迎主入大內者。此天下後世觀 瞻所係,非細故也。且安陸為恭穆啟封之疆,神靈所 戀。又陛下龍興之地,王氣所鍾,故我太祖重中都,太 宗重留都,皆以王業所基,永修世祀。伏乞陛下俯納 群言,改題神主,奉安故宮,為百世不遷之廟。其觀德 殿中別設神位香几,以慰孝思。則本生之情既隆,正 統之義亦盡。」奏入,不納。一鵬乃行,慮使者為道途患, 疏請禁約。帝善其言而戒飭之。比還朝,則廷臣已伏 闕哭爭,朝事大變,而給事中陳洸譸張尤甚。一鵬抗 疏曰:「大禮之議斷自聖心,正統本生,昭然不紊。而洸 妄謂陛下誕生於孝宗沒後三年,嗣位於武宗沒後 二月,無從授受,其說尤為不經。謹按《春秋》以受命為 正始,故魯隱公上無所承,內無所受,則不書即位。今 陛下承武宗之遺詔,奉昭聖之懿旨,正合《春秋》之義。 而洸謂孰從授受,是以陛下為不得正始也。洸本小 人,不痛加懲艾,無以杜效尤之漸。」不聽。其年九月以 本官入內閣,專典誥敕,兼掌詹事府事。《武宗實錄》成, 進尚書,領職如故。尋以省墓歸,還朝仍典誥敕。未幾, 出理部事。典內閣誥敕者,皆需次柄政。而張璁、桂萼 新用事,素銜一鵬異己,乃用為南京吏部尚書,加太 子少保。居二年,南京官劾諸大臣王瓊等不職,一鵬 與焉。遂乞致仕,給廩如故事。卒,贈太子太保,諡「文端。」 子子孝,湖廣參政。

霍韜[编辑]

按《明外史》本傳:「韜字渭先,南海人。舉正德九年會試 第一。謁歸成婚。讀書西樵山,經史淹洽。世宗踐阼,除 職方主事。楊廷和方柄政,韜上言:『閣臣職參機務,今 止票擬,而裁決歸近習。輔臣失參贊之權,近習起干 政之漸。自今章奏請召大臣面決施行。講官、臺諫班 列左右,眾議而公駁之。宰相得取善之名,內臣免招 權之謗』。」因言「錦衣不當典刑獄,東廠不當預朝議;撫 按兵備官不當以軍功授秩;廕興府護衛軍不當盡 取入京,概授官職;御史謝源、伍希儒赴難有功,不當 罷黜;平逆藩功,自安慶、南昌外,不當濫敘。」帝嘉納之。 及《大禮》議起,禮部尚書毛澄力持《考孝宗》。韜測知帝 意,私為《大禮議》駁之。澄貽書相質難。韜三上書極辨 其非,已知澄意不可回。其年十月,上疏曰:「『按廷議,謂 陛下宜以孝宗為父,興獻王為叔,別擇崇仁王子為 獻王後。考之古禮則不合,質之聖賢之道則不通,揆 之今日之事體則不順。考《儀禮喪服章》云:『斬衰為所 後者』。又云:『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報』。是於所後者』。蓋無 稱為父母之說,而於」本生父母又無改稱伯叔父母 之云也。漢儒不明其義,謬為邪說,曰「為人後者為之 子。」果如其言,則漢宣帝當為昭帝後矣。然昭帝從祖 也,宣帝從孫也,孫將謂祖為父,可乎?唐宣宗當為武 宗後矣,然武宗姪也,宣宗叔也,叔反謂姪為父可乎? 吳諸樊兄弟四人,以國相授受,蓋迭相為後矣,是兄 弟自具高曾祖考也,而可乎?故曰考之古禮則不合 也。天下者,天下之天下,非一人所得私也。宋人之告 其君曰:「仁宗於宗室中特簡聖明,授以大業,陛下所 以負扆端冕,富有四海,子孫萬世相承,皆先帝之德。」 蓋謂仁宗以天下授英宗,宜舍本生父母而以仁宗 為父母也。臣以聖賢之道觀之,《孟子》言:舜為天子,瞽 瞍殺人,皋陶執之,舜則竊負而逃,是父母重而天下 輕也。若宋儒之說,則天下重而父母輕矣。故曰:「求之 聖賢之道則不通也。」武宗嗣孝宗,歷十有六年,孝宗 非無嗣也,今強欲陛下重為孝宗之嗣,何為者哉?夫 陛下為孝宗子矣,誰為武宗子乎?孝宗有兩嗣子矣, 武宗獨無嗣子,可乎?臣子於君父一也,既不忍孝宗 之無嗣,獨忍武宗之無嗣乎?若曰武宗以兄,固得享 弟之祀,則孝宗以伯,獨不得享姪之祀乎?既可越武 宗直繼孝宗矣,獨不可并越孝宗直繼憲宗乎?武宗 無嗣,無可如何矣,孝宗有嗣,復強繼其嗣,而絕興獻 之嗣,是於孝宗無所益,而於興獻不大有損乎?故曰 「揆之今日」之事體則不順也。然臣下之為此議也,其 故有三:曰前代故事之拘也,曰不忘孝宗之德也,曰 避迎合之嫌也。今陛下既考孝宗矣,尊興獻王以帝 號矣,則將如斯而已乎?臣竊謂帝王之相繼也,繼其 統而已矣,固不屑屑於父子之稱也。惟繼其統,則不 惟孝宗之統不絕,即武宗之統亦不絕矣。然則「如之 何而可乎?惟陛下於興獻王得正父子之稱,以不絕 天性之恩。於國母之迎,得正天子之母之禮。復於昭聖太后、武宗皇后處之有其道,事之盡其誠,則於尊 尊親親,兩不悖矣。」帝得疏,喜甚。迫群議不遽行,而朝 士咸指目韜為邪說。韜意不自得,尋謝病歸。嘉靖三 年,帝議尊崇所生,益急。兩詔召韜,韜辭疾不赴,馳疏 言:「今日大禮之議,兩端而已:曰崇正統之大議也;曰 正,天倫之大經也。徒尊正統,其弊至於利天下而棄 父母;徒重天倫,其弊至於小加大而卑踰尊。故臣謂 陛下宜稱孝宗曰皇伯,考獻帝曰皇考,此天倫之當 辨者也。尊崇之議則姑在所緩,此大統之當崇者也。」 乃廷議欲陛下「上考孝宗,又兼考獻帝,此漢人兩統 之失也。本原既差,則愈議愈失。臣之愚慮,則願陛下 預防未然之失,毋重將來之悔而已。始陛下尊昭聖 皇太后為母,雖於禮未合,然宮闈之內亦既相安。今 一旦改稱,大非人情所堪。願陛下以臣等建議之情, 上啟皇太后,必中心豫悅,無疑貳之隙。萬一未喻,亦 得歸罪臣等,加賜誅斥,然後委曲申請,務得其歡心。 陛下朝夕所以承迎其意,慰釋其憂者,亦無所不用 其極。庶名分正而嫌隙消,天下萬世無所非議。」此臣 愚慮者一也。昭聖之嫡嗣,武宗一人而已。武宗無嗣, 莊肅皇后之屬望已矣。臣謂陛下之事昭聖,禮秩雖 極尊崇,然其勢日輕。陛下之事聖母,尊稱,雖或未至, 然其勢日重。故今日廷臣惓惓以「尊大統、母昭聖」為 請者,蓋預防陛下將來之失,而追報孝宗之職分也。 臣嘗伏讀《明詔》,《正統》大義,不敢有違。知陛下尊昭聖, 敬莊肅,此心可上質天地,下信士庶矣。但恐左右之 人不達聖意,妄生疑間,或以彌文小節,遂搆兩宮之 隙。此不可不早慮而預防之也。願陛下以臣等建議 之情,上啟聖母曰:「昭聖皇太后,實大統嫡宗,至尊無 對。伏願聖母時自謙抑,示尊敬至意。莊肅皇后母儀 天下,十六年,聖母接見之儀,不可輕忽。凡正旦賀壽, 聖母每致謙讓,不敢受納之意。俾宮闈大權,一歸昭 聖,而聖母若無與焉,則天下萬世稱誦懿德,與天無 極。萬一聖母意猶未喻,亦得歸罪臣等,加賜誅斥。然 後委曲申請,務得允從,庶宗統正而嫌隙消,天下萬 世無所非議。此臣愚慮者二也。」帝深嘉其忠義,趣令 趨朝。明年擢少詹事兼侍講學士。韜固辭,且請令六 部長貳、翰林、給事御史俱外轉,而他官有文學及舉 貢入仕,皆得擢翰林。帝不允辭,趣令赴職。下其奏於 所司,悉格不用。六年還朝,命直經筵日講。韜自以南 音,力辭。日講請撰《古今政要》及《詩》《書》直講以進。帝褒 許之。其年九月遷詹事兼翰林學士,韜復固辭,言:「自 楊榮、楊士奇、楊溥以及李東陽、楊廷和顓權植黨,籠 翰林為屬官,中書為門吏。故翰林遷擢,不由吏部,而 中書至有進秩尚書者。臣嘗建議,謂翰林去留,盡屬 吏部,庶不陰倚內閣為腹心,內閣亦不陰結翰林為 羽翼。且欲京官補外,以均勞逸。議未即行,躬自蹈之, 而又躐居學士徐縉上,何媿如之。」帝優詔不允。明年 四月進禮部右侍郎,韜力辭,且舉康海、王九思、李夢 陽、魏校、顏木、王廷陳、何瑭自代。帝不允。再辭,乃允之。 六月,大禮成,超拜禮部尚書,掌詹事府事。韜因言翰 林院修書遷官日講廕子及巡撫子弟廕武職之非, 而以為己不能力挽,不可隨眾趨,且稱給事中陳洸 冤薦監生陳雲章才可用。帝優詔褒答,不允辭。韜復 奏曰:「今異議者謂陛下特欲尊崇皇考,遂以官爵餌 其臣。臣等二三臣苟圖官爵,遂阿順陛下之意。臣嘗 自慨,若得禮定,決不受官,俾天下萬世知議禮者非 利官也。苟疑議禮者為利官,則所議雖是,彼猶以為 非,何以塞天下口?」因固辭不拜。帝猶不允,三辭,乃允 之。韜先後薦王守仁、王瓊諸人,帝皆納用。嘗因災異 陳時弊十餘事,多議行之。張璁、桂萼之罷政也,韜謂 言官陸粲等受楊一清指使,兩疏力攻一清,奪其職, 而璁、萼召還。帝從夏言議,將分祀天地,建二郊。韜極 言其非,因詆言變亂成法。帝不悅,責韜罔上自恣。言 亦疏辨,力詆韜。韜素護前自遂,見帝怒,不敢辨,乃遺 言書痛詆之,復錄其書送法司。言怒,疏陳其狀。且言: 「韜憑高肆虐,怙寵作威。身居詹事府,而陰握內閣、吏 部之權。內外文武咸畏其威。臣知有朝廷,不知有權 臣,為韜輩側目久矣。」因劾韜無君七罪,并以其書進 呈。帝大怒,責韜謗訕君上,醜正懷邪,遂下都察院獄。 韜從獄中上書祈哀,璁亦再申救,帝皆不納。南京御 史鄧文憲言:「郊祀親蠶之議,夏言未必是,霍韜未必 非。宜察韜心,容其戅。且天地分祀,是置父母異處;郊 外親蠶是廢,內外防閑。」帝怒,謫之邊。方韜繫獄踰月, 帝終念其議《禮》功,令輸贖還職。韜尋以母喪歸,廣東 僉事龔大稔訐韜及方獻夫居鄉不法事,大稔反,被 逮削籍。十二年起歷吏部左、右侍郎。時部事多主於 尚書,兩侍郎率不預。韜爭於尚書汪鋐,侍郎始獲參 部事。韜素剛愎,屢與鋐爭,鋐等亦嚴憚之。既而鋐罷。 帝久不置尚書,以韜掌部事。閣臣李時傳旨用鴻臚 卿王道中為順天府丞。韜言:「輔臣承天,語無可疑。然 臣等猶當奏請,用杜矯偽。」因守故事,列道中及應天府丞郭登庸二人名上。帝嘉其守法,乃用登庸,而改 道中大理少卿。久之,出韜為南京禮部尚書。順天府 尹劉淑相坐所親贓私,被鞫於東廠。疑禮部尚書夏 言姻通判費完陷之,訐言請屬事。帝怒,下淑相詔獄。 淑相與韜善,言亦疑韜主之。訐韜扈蹕謁陵,遠遊銀 山寺,大不敬。韜自訴,因論言「請諡故少師費宏為文 憲,不敘。宏累被劾狀,按律增減,緊關情節者斬。且憲 乃純皇帝廟號,人臣安得用?」會南京給事中曾鈞騎 馬不避尚書劉龍、潘珍轎。龍與鈞訐奏,韜劾鈞,且請 禁小臣乘轎。給事中李充濁、曹邁等交章言近侍之 臣不當引避雜舉,公會宴次,得與尚書同列以證。語 頗侵韜。韜疑言主充濁,奏訐充、濁為姦黨,復摭言他 事。言益忿,奏韜大罪十餘事,且言:彭時、宋濂皆於正 德間諡文憲,不避廟號。韜陋,不知故事。帝方不直韜, 淑相復從獄中摭言他事。帝益怒,考訊之,辭服韜主 使,乃斥淑相為民,降韜俸一級,言「被韜劾時不敢議 乘轎事。」都御史王廷相乃會禮部侍郎黃宗明、張璧, 請禁飭小臣如韜奏,而南京諸給事、御史自如韜以 為言。帝復申飭,眾情滋不悅。曹邁及同官尹相等遂 與韜忿,爭相劾。韜遷南部,怨望,與鄉人群飲郊壇,擅 取海子魚飲啖松下。侍郎袁宗儒期喪不當進,表逼 使行,韜上疏自理。廷議期喪不必避,而韜不宜取魚。 帝為停韜俸四月,相等亦停二月。韜既與言交惡,及 言柄用,韜每欲因事陷之。上言:「閣臣票擬,外人不知, 遂謂朝廷大政悉出其手。頃吏部選劉文光等為給 事中,尋忽」報罷,人皆曰:「閣臣抑之。」給事中李鶴鳴考 察謫官,尋復故。人皆曰:「賄得,宜諭吏部,毋受當事頤 指,使天下知威福出朝廷,而大臣有李林甫、秦檜者, 不得播弄於左右。其意為言發也。」於是鶴鳴上疏自 白,并摭韜居鄉不法諸事。帝兩置之。無何,韜劾南京 御史龔湜、郭本,湜等自辨,亦劾韜。帝並置不問。十八 年,𥳑補宮僚,命韜以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協掌詹事 府事。疏辭,加秩,言:「臣非不知清秩可榮,但念民生不 寧,災變屢見,由貪虐有司召致,而大臣陰黨護也。大 臣受祿不讓,晉秩不辭。或有狐鼠鑽結,陰固寵權,呼 叱去來,若奴婢乞丐。彼豈無良心?謂職不崇則權不 大,無以籠四方賕賂。夫大臣納有司餽遺,有司脧小 民脂膏。怨氣召災,實有所自。臣若不辭,何以遏貪風, 表百職?」其意亦為言發。既屢擊言不勝,最後見郭勛 與言有隙,乃陰比勛,與共齮齕言。時中外訛言帝復 南幸,人情恟懼。韜因顯頌勛,言:「六飛南狩時,臣下多 納賄不法,文官惟袁宗儒,武官惟郭勛,不受饋。今訛 言復播,宜有以」禁戢之。帝既下詔安群情,乃詰韜曰: 「朕昨南巡,卿不在行,受賄事得自何人,據實以奏。」韜 對,請問諸郭勛。帝責其支詞,務令指實。韜窘,乃言:「扈 從諸臣無不受餽遺,折取夫隸直者,第問之夏言,令 自述。至各官取賄實跡,勛具悉始末,當不欺。如必欲 臣言,請假臣風憲職,循途按之,當備列以奏。」章下所 司。韜懼不當帝旨。尋赴京,列所遇進鮮船內臣貪橫 狀,帝亦不問。韜初累辭官示恬退,乃自請憲職,欲藉 以快恩怨。帝亦不甚直之。明年十月卒於官,年五十 有四。贈太子太保,諡文敏。韜學博才高,量褊隘,所至 與人競。帝頗心厭之,故不大用。先後多所建白,亦頗 涉國家大計。且嘗薦《大禮》大獄得罪諸臣,及廢籍李 夢陽、康海等。在南都禁喪家宴飲,絕婦女入寺觀,罪 娼戶市良人女,毀淫詞,建社學,散僧尼,表忠節。既去, 士民思之。始與璁、萼結。既而比郭勛舉進士,出毛澄 門下,素執弟子禮,議禮不合,遂不復稱為座主。及總 裁己丑會試,亦遂不以唐順之等為門生。其議禮,時 詆司馬光。後議薛瑄從祀,至追論光不可祀孔廟,其 不顧公論如此。子與瑕舉進士,授慈谿知縣。鄢懋卿 巡鹽行部,與瑖不禮,為所劾罷。起知鄞縣,終廣西僉 事。

黃宗明[编辑]

按《明外史》本傳:「宗明,字誠甫,鄞人。正德九年進士。除 南京兵部主事,進員外郎,嘗從王守仁論學。寧王宸 濠反,上《江防三策》。武宗南征,抗疏諫,尋請告歸。嘉靖 二年,起南京刑部郎中。張璁、桂萼爭大禮,自南京召 入都,未上。三年四月,璁、萼、黃綰及宗明聯疏奏曰:『今 日尊崇之議,以陛下與為人後者,禮官附和之私也』。」 以陛下為入繼大統者,臣等考經之論也。人之言曰: 「兩議相持,有大小眾寡不敵之勢。」臣等則曰:「惟理而 已。」天子至尊,誰與為敵者?大哉舜之為君,視天下悅 而歸己,猶草芥也。惟不順於父母,如窮人無所歸。今 言者徇私植黨,奪天子之父母而不顧,在陛下可一 日安其位而不之圖乎?比聖諭令廷「臣集議,終日相 視,莫敢先發者,勢有所壓,理有所屈故也。臣等大懼 欺蔽,因循終不能贊成大孝。陛下何不親御朝堂,進 百官而詢之曰:『朕以憲宗皇帝之孫,孝宗皇帝之姪, 興獻帝之子,遵太祖兄終弟及之文,奉武宗倫序當 立之詔,入承大統,非與為人後者等。前者未及詳稽遽詔天下,尊孝宗皇帝為皇考,昭聖太后為聖母,而 興獻帝后別加本生之稱,朕深用悔艾。今當明父子 大倫,繼統大義,改稱孝宗為皇伯考,昭聖為皇伯母』」, 而去本生之稱,為「皇考恭穆獻皇帝,聖母章聖皇太 后,此萬世通禮。爾文武廷臣尚念父子之親,君臣之 義,與朕共明大倫於天下如此,在朝百工,有不感泣 而奉詔者乎?更以此告於天下萬姓,其有不感泣而 奉詔者乎?此即《周禮》『詢群臣、詢萬民』之意也。」奏入,帝 大悅,卒如其言。宗明亦遂蒙帝眷。明年出為吉安知 府,遷福建鹽運使。六年召修《明倫大典》。以母憂歸。服 闋,徵拜光祿卿。十一年擢兵部右侍郎。其冬,編修楊 名以劾汪鋐下詔獄,詞連同官程文德,亦坐繫。詔書 責主謀者益急。宗明抗疏救,且曰:「連坐非善政。今以 一人妄言,必究主使。廷臣孰不懼?況名搒掠已極,當 嚴冬或困斃,將為仁明累。」帝大怒,謂宗明即其主使。 并下詔獄,謫福建右參政。帝終念宗明議禮功,明年 召拜禮部右侍郎。遼東兵變,捶辱巡撫呂經。而帝務 姑息。納鎮守中官王純等言,將逮經。宗明言:「前者遼 陽之變,生於有激。今重賦苛徭,悉已釐正。廣寧復變, 又誰激之?法不宜復赦。請令新撫臣韓邦奇勒兵壓 境,揚聲討罪,取其首惡,用振國威,不得專事姑息。」帝 不從。經卒被逮。宗明尋轉左侍郎,卒於官。初,議禮諸 臣恃帝恩眷,驅駕氣勢,恣行胸臆。宗明雖由是驟顯, 持論頗平,於諸人中獨無畏惡之者。

孫陞[编辑]

按《明外史》本傳:「陞字志高,都御史燧季子也。嘉靖十 四年進士及第,授編修,進中允,遷國子祭酒。其教,先 器識,抑浮競,為格二十二條,以勵諸生。遇撥歷,不以 權貴請屬,有所左右。三十年,擢禮部右侍郎。時徐階 為尚書,與陞相得,事多咨而後行,尋遷左。帝建元祐 宮於承天,命陞奉安先帝后,有司盛廚傳以待,陞悉」 麾去。襄、鄧間方役民治河,而不給廩。陞憫之,賦詩遺 有司,役者乃得食。還,改吏部。母憂歸,哀毀若喪父。再 歷吏、禮二部侍郎。時嚴嵩枋國,陞其門生也,獨無所 附麗。會南禮部缺尚書,當用翰林資深者,眾皆不欲 行,陞獨請往以遠之。卒,贈太子少保,諡文恪。陞自少 嗜學,淹洽群書,修身慎行,擇地而蹈。嘗念父死,寧庶 人之難,終身不書,寧亦不為人作《壽父文》。善事母兄, 居官佩服雅素,口不言人過,一時稱「篤行」者莫先焉。 四子:鑨、鋌、錝、礦,仕皆通顯。鑨、礦自有傳。鋌舉進士,歷 國子祭酒,遷南京禮部右侍郎,未上卒。錝舉進士,由 御史至太僕卿。

歐陽德[编辑]

按《明外史》本傳:「德字崇一,泰和人。甫冠,舉鄉試,即之 贑州,從王守仁受學,早夜研窮,至忘寢食。守仁大器 之,自是不應會試者再。至嘉靖二年,赴試策問,陰詆 守仁,德與魏良弼等直發師訓,無所阿。竟亦舉進士, 除知六安州。慮初政倥傯,未遑學問,守仁曰:『吾學豈 在間暇時耶』?德惝然。既罷諸煩苛,定經費,省訟獄,汰」 冗役,興水利,賑卹饑民。建龍津書院,聚生徒論學,人 心翕然。入為刑部員外。六年詔簡朝士有學行者為 翰林,乃改德編修。明年遷南京國子司業。作講亭,進 諸生與四方學者論道。其中德行履素高,其誨人復 誠意懇篤,士以是日親。尋改南京尚寶卿,召為太僕 少卿,以便養。復改南京鴻臚卿。父憂服闋,留養其母, 與鄒守益、聶豹、羅洪先日以講學為事,門人益進。以 薦起故官。累遷吏部左侍郎兼學士,掌詹事府事。母 憂歸。三十一年服未闋,即用為禮部尚書,命喪畢之 官。其冬入朝,又命值無逸殿。時儲位久虛,帝惑陶仲 文「二龍不相見」之說,益諱言建儲,德上疏懇請。會有 詔二王出邸就婚,德以裕王儲貳,不當出外,疏言:「曩 太祖以父婚子,諸王皆處禁中。宣宗、孝宗以兄婚弟, 始出外府。今事與太祖同,請從初制。」帝不許。德又言: 「《會典》醮詞,主器則曰『承宗,分藩則曰『承家』。今裕王當 何從』?」帝不悅曰:「既云王禮,自有典制。如若言,何不竟 行冊立耶?」德即具冊立儀上。帝滋不悅,然終諒其誠, 婚亦竟不同。日巳,裕王母康妃杜氏薨,議喪禮,德請 用成化朝紀淑妃故事,中外稱其達禮,而竟不從。秦 王為其中尉女請封,德曰:「祖訓,郡王孫六葉以下,世 授奉國中尉,而女之封號則止於曾元,蓋子女自有 差等也。今分封日繁,常俸不能給,豈得於《祖訓》外溢 加恩禮?請斷自五世以下,授宗女、宗婿之」號,給冠服 婚資,聽其自便。崇陽王有罪賜死,制不得襲。又郡王 絕嗣者,與親王異城則襲,否則使將軍中尉一人以 其官奉祀。而崇陽子援他郡王例乞襲封。德曰:「事當 慎始。此制一破,諸府之乞封者且踵至,何以止之?請 禁諸藩毋妄陳乞。」宗室以罪降庶人者,例計口給食。 雖名庶人,其所入乃更多於中尉,故恆輕犯法。德為 裁定其數,減中尉三之一。弋陽、建安、樂安諸王爭攝 寧府事,令宗人告訐不已。德曰:「寧國已除,更何事當 攝耶?」奏止之,帝悉報可。德遇事必侃侃持正,或當利害,眾相顧色戰,德獨意氣自如,處之悉當。或問德何 故能然,德曰:「吾惟求諸心耳。心知為是,雖害不顧;心 知其非,雖利不為。此吾所受於師,而自致其良知者 也。」聞者嘆服。當是時,德與徐階、聶豹、程文德並以宿 學都顯位。於是集四方名士於靈濟宮,與論良知之 學,赴者五千人。都城講學之會,於斯為盛。德器宇溫 粹,其為學,務真知實踐,不尚空虛,引掖後進,如恐不 及。與之接者,莫不自化。雖以嚴嵩之姦,無所容其忮 晚年見知於帝,將柄用之,而德遽卒,朝野莫不哀悼。 贈太子少保,諡「文莊。」

瞿景淳[编辑]

按《明外史》本傳:「景淳,字師道,常熟人。八歲能屬文。久 困諸生間,教授里中自給。嘉靖二十三年,舉會試第 一,殿試第二,授編修。鄭王厚烷以言事廢,徙鳳陽,景 淳奉敕封其子載堉為世子,攝國事。世子內懼,贐重 幣,景淳卻之。時恭順侯吳繼爵為正使,已受幣,慚,景 淳亦謝不納。既而語景淳曰:『上遣使密詗狀,微公,吾 幾中法』。」滿九載,遷侍讀,請急歸。江南久苦倭,總督胡 宗憲師未捷,景淳還京,謁大學士嚴嵩。嵩語之曰:「倭 旦夕且平,胡總督才足辦,南中人短之,何也?」景淳正 色曰:「相公遙度之耳。景淳自南來,目睹倭患。胡君坐 擁十萬師,南中人不得一安枕臥。相公不欲聞,誰為 言者?」嵩愕然謝之。歷侍讀學士,掌院事。改太常卿,領 南京祭酒事。就遷吏部右侍郎。隆慶元年召為禮部 左侍郎。用總校《永樂大典》勞,兼翰林學士,支二品俸, 侍經筵,修《嘉靖實錄》。疾作,累疏乞骸骨歸。踰年卒。贈 禮部尚書,諡文懿。為編修時,典制誥。錦衣陸炳先後 四妻,欲封最後者。景淳撰詞不可。介嚴嵩為請,亦不 應。橐金以投,卒笑謝之。子汝稷、汝說。

尹臺[编辑]

按《明外史》本傳:「臺字崇基,永新人。嘉靖十四年進士。 改庶吉士,授編修。以終養歸。母喪哀毀,既襄事,猶啜 粥還朝守故官。二十九年,同考會試,發策有『重臣』」「『權 臣』語,世宗閱之感動,亟取《臣鑒錄》《賢奸傳》二書備省 覽。嚴嵩疑其言刺己,然以同鄉故,仍善遇之。久次當 遷司業,以讓趙貞吉,尋進中允,典試南畿,復因發策」 剌邊將,帝摘以示嵩。時嵩方與臺議婚,為婉解於帝。 已而臺竟不許婚。再遷南祭酒。將行,嵩舉酒屬臺曰: 「何以教我?」臺曰:「楊繼盛言誠狂,願勿貽主上殺諫臣 名。」俄改北監。帝諭嵩擇詞臣二人直西苑,嵩稱吏部 侍郎茅瓚及臺。遂進臺少詹兼侍讀學士,掌院事。召 見,帝目屬之。尋奉御札命代祀先聖,嵩使子世蕃賀 曰:「上有意用公,吏、禮二部惟所擇。」臺曰:「侍郎何官,可 以傳奉進乎?」嵩恚而止。尋以撰《青詞》弗稱旨,世蕃因 騰蜚語,謂臺嘗私謁御史曹光,帝。遂傳諭責數臺,罷 其入直。及當遷詹事,為鄢懋卿所親得之。懋卿故傳 嵩語慰臺,臺曰:「都御史乃為相府傳語耶?」臺既積失 權要指,遂出為南吏部右侍郎。嵩敗,就進禮部尚書。 故事,教坊司伎樂供奉禮部及臺、省。臺病其褻慢,罷 之。旋為御史王同道所劾,削籍歸。穆宗即位,起故官。 先是,帝生長子於潛邸,生母康妃,服制未除。世宗不 懌,語嵩曰:「禮官得無言乎?」嵩以諮臺,臺曰:「《孝慈錄》中 以禁服中生子為過,可舉以對也。」嵩告如其言,世宗 意乃釋。至是,帝數詢及臺,或諷臺白前事,臺曰:「向為 國體慮,豈計今日哉?」居亡何,致仕歸。臺向意理學,先 後與羅欽順、鄒守益、羅洪先、唐順之、唐樞之質,無所 偏主。鄒元標嘗稱其學不傍門戶,能密自體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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