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38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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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三百八十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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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百八十三卷目錄

 京兆部名臣列傳二

  魏

  顏斐      司馬芝

  唐

  魏少游      嚴郢

  郭行餘      崔碣

  宋

  程琳       胥偃

  王安禮

  明

  鄭沂       龐嵩

  董光宏

 京兆部藝文一

  河南尹箴         漢崔駰

  京兆尹樊德雲銘       蔡邕

  答李斌書         晉傅咸

  復臨丹陽教       梁簡文帝

  丹陽尹傳序         元帝

  為南康王讓丹陽尹表    庾肩吾

  河南尹張公碑      唐韓信卿

  京兆少尹西廳壁記     權德輿

 京兆部藝文二

  送濟南趙太常起家大京兆  明邢侗

 京兆部紀事

 京兆部雜錄

官常典第三百八十三卷

京兆部名臣列傳二[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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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斐[编辑]

按《三國魏志倉慈傳》註:《魏略》曰:「顏斐,字文林,有才學, 丞相召為太子洗馬。黃初初,轉為黃門侍郎,後為京 兆太守。始,京兆從馬超破後,民人多不專為農殖,又 歷數四二千石,取解自前,亦不為民作久遠計。斐到 官,乃令屬縣整阡陌,樹桑果。是時民多無車牛,斐又 課民以閑月取車材,使轉相教匠作車。又課民無牛」 者,令畜豬狗,賣以買牛。始者民以為煩,一二年間,家 家有丁車、大牛。又起文學,聽吏民欲讀書者復其小 徭。又於府下起菜園,使吏役閑鋤治。又課民「當輸租 時,車牛各因便致薪兩束,為冬寒冰炙筆硯。」於是風 教大行,吏不煩民,民不求吏。京兆與馮翊、扶風接界 二郡,道路既穢塞,田疇又荒萊,人民饑凍,而京兆皆 整頓開明,豐富,常為雍州十郡最,斐又清己仰奉而 已,於是吏民恐其遷轉也。至青龍中,司馬宣王在長 安立軍市,而軍中吏士多侮侵縣民。斐以白宣王,宣 王乃發怒,召軍市候,便於斐前杖一百。時長安典農 與斐共坐,以為斐宜謝,乃私推築斐。斐不肯謝,良久 乃曰:「斐意觀明公受分陝之任,乃欲一齊眾庶,必非 有所左右也。而典農竊見推築,欲令斐謝。假令斐謝, 是更為不得明公意也。」宣王遂嚴持吏士,自是之後, 軍營郡縣,各得其分。後數歲,遷為平原太守。吏民啼 泣遮道,車不得前。步步稽留,十餘日,乃出界東行,至 崤而疾困。斐素心戀京兆,其家人從者,見斐病甚,勸 之言:「平原當自勉勵作健。」斐曰:「我心不願平原,汝曹 等呼我,何不言京兆邪?」遂卒還平原。京兆聞之,皆為 流涕,為立碑,於今稱頌之也。

司馬芝[编辑]

按《三國魏志》本傳:「芝字子華,河內溫人也。少為書生, 避亂荊州,於魯陽山遇賊,同行者皆棄老弱走,芝獨 坐守老母。賊至,以刃臨芝,芝叩頭曰:『母老唯在諸君』。 賊曰:『此孝子也,殺之不義』。遂得免害。以鹿車推載母 居南方十餘年,躬耕守節。太祖平荊州,以芝為管長。 時天下草創,多不奉法,郡主簿劉節、舊族豪俠賓客」 千餘家,出為盜賊,入亂吏治。頃之,芝差節客王同等 為兵,掾史據白:「節家前後未嘗給繇,若至時藏匿,必 為留負。」芝不聽,與節書曰:「君為大宗,加股肱郡,而賓 客每不與役。既眾庶怨望,或流聲上聞,今條同等為 兵,幸時發遣。」兵已集郡,而節藏同等,因令督郵以軍 興詭責縣,縣掾史窮困,乞代同行。芝乃馳檄濟南,具 陳節罪。太守郝光素敬信芝,即以節代同行。青州號 「芝以郡主簿」為兵。遷廣平令。征虜將軍劉勳貴寵驕 豪,又芝故郡將賓客子弟在界數犯法。勳與芝書,不 著姓名,而多所屬託。芝不報,其書一皆如法。後勳以 不軌誅,交關者皆獲罪,而芝以見稱。遷大理正。有盜 官練置都廁上者,吏疑女工,收以付獄。芝曰:「夫刑罪 之失,失在苛暴。今贓物先得而後訊,其辭若不勝掠, 或至誣服。誣服之情,不可以折獄。且簡而易從,大人 之化也。不失有罪,庸世之治耳。今宥所疑,以隆易從 之義,不亦可乎?」太祖從其議。歷甘陵、沛、陽平太守,所

在有績。黃初中,入為河南尹,抑強扶弱,私請不行。會
考證
內官欲以事託芝,不敢發言,因芝妻伯父董昭,昭猶

憚芝,不為通。芝為教與群下曰:「蓋君能設教,不能使 吏,必不犯也;吏能犯教,而不能使君,必不聞也。夫設 教而犯,君之劣也;犯教而聞,吏之禍也。君劣於上,吏 禍於下,此政事所以不理也。可不各勉之哉!」於是下 吏莫不自勵,門下循行。嘗疑門幹盜簪幹,辭不符,曹 執為獄。芝教曰:「凡物有相似而難分者,自非離婁,鮮 能不惑。就其實然循行,何忍重惜一簪,輕傷同類乎? 其寢勿問。」明帝即位,賜爵關內侯。頃之,特進曹洪乳 母當與臨汾公主侍者共事無澗神,繫獄。卞太后遣 黃門詣府傳令,芝不通,輒敕洛陽獄考竟,而上疏曰: 「諸應死罪者,皆當先表,須報前制書,禁絕淫祀,以正 風俗。今當等所犯妖刑,辭語始定。黃門吳達詣臣,傳 太皇太后令,臣不敢通,懼有救護,速聞聖聽,若不得 已,以垂宿留。由事不早竟,是臣之罪。是以冒犯常科, 輒敕縣考,竟擅行列戮,伏須誅罰。」帝手報曰:「省表,明 卿至心,欲奉詔書,以權行事是也。此乃卿奉詔之意, 何謝之有?」後黃門復往,慎勿通也。芝居官十一年,數 議科條所不便者。其在公卿間,直道而行。會諸王來 朝,與京都人交通,坐免。後為大司農。先是,諸典農各 部吏民,末作治生,以要利入。芝奏曰:「王者之治,崇本 抑末,務農重穀。《王制》無三年之儲,國非其國也。《管子》 區言,以積穀為急。方今二虜未滅,師旅不息,國」家之 要,唯在穀帛。武皇帝特開屯田之官,專以農桑為業。 建安中,天下倉廩充實,百姓殷足。自黃初以來,聽諸 典農治生,各為部下之計,誠非國家大體所宜也。夫 王者以海內為家,故《傳》曰:「百姓不足,君誰與足?」富足 之由,在於不失天時而盡地力。今商旅所求,雖有加 倍之顯利,然於一統之計,已有「不貲之損,不如墾田 益一畝之收也。」夫農民之事田,自正月耕種耘鋤條 桑耕熯「種麥,穫刈築場,十月乃畢。治廩繫橋,運輸租 賦,除道,理梁墐,塗室屋,以是終歲無日不為農事也。 今諸典農各言留者為行者宗田計,課其力勢,不得 不爾。不有所廢,則當素有餘力。臣愚以為不宜復以 商事雜亂,專以農桑為務,於國計為便。」明帝從之,每 上官有所召問,常先見掾史為斷其意,故教其所以 答塞之狀,皆如所度。芝性亮直,不矜廉隅。與賓客談 論,有不可意,便面折其短,退無異言。卒於官,家無餘 財。自魏迄今為河南尹者,莫及芝。芝亡,子岐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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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少游[编辑]

按《唐書》本傳:「少游,字少游,邢州鉅鹿人。以吏幹稱。天 寶末,累遷朔方水陸轉運副使。肅宗幸靈武,杜鴻漸 等奉迎,而留少游繕治宮室。少游大為殿宇,幄帟皆 象宮闕,諸王公主悉有次舍供儗。窮水陸又有千餘 騎,鎧幟光鮮,振旅以入,帝見宮殿,不悅曰:『我至此欲 就大事,安用是為』?命去之,除左司郎中。兩京平,封鉅」 鹿縣侯,遷陝州刺史。王師潰於鄴,河、洛震駭,少游鎮 守自若。擢京兆尹。李輔國以其不附己,改衛尉卿。會 率群臣馬助軍,少游與漢中王瑀持異,帝怒,貶渠州 長史。復為京兆尹。始請「中書門下省五品、尚書省四 品、諸司正員三品、諸王、駙馬期以上親及婿若甥,不 得任京兆官。」詔可。大曆二年,為江西觀察使,進刑部 尚書,改封趙國公。六年卒,贈太子太師。少游四為京 兆,雖無赫赫名,然善任人,緣飾規檢,有足稱者。

嚴郢[编辑]

按《唐書》本傳,「郢字叔敖,華州華陰人。父正誨,以才吏 更七郡,終江南西道採訪使。郢及進士第,補太常協 律郎,守東都太廟。祿山亂,郢取神主祕於家。至德初, 定洛陽,有司得以奉迎還廟,擢大理司直。呂諲鎮江 陵,表為判官。方士申泰芝以術得幸肅宗,遨遊湖衡 間,以妖幻詭眾,姦贓鉅萬。潭州刺史龐承鼎按治,帝」 不信,召還泰芝,下承鼎江陵獄。郢具言泰芝左道,帝 遣中人與諲雜訊,有狀,帝不為然。御史中丞敬羽白 貸泰芝,郢方入朝,急辨之。帝怒叱郢去。郢復曰:「承鼎 劾泰芝詭沓有實。泰芝言承鼎《驗左》不存,今緩有罪, 急無罪,臣死不敢如詔。」帝卒殺承鼎,流郢建州。泰芝 後坐妖妄不道誅。代宗初,追還承鼎官,召郢為監察 御史,連署帥府司馬。郭子儀表為關內、河東副元帥 府判官,遷行軍司馬。子儀鎮邠州,檄郢主留務。河中 士卒不樂戍邠,多逃還,郢取渠首尸之,乃定。歲餘,召 至京師,元載薦之帝。時載得罪不見用,御史大夫李 栖筠亦薦郢。帝曰:「是元載所厚,可乎?」答曰:「如郢材力, 陛下不自取,而留為姦人用邪?」即日拜河南尹、水陸 運使。大曆末,進拜京兆尹。嚴明持法,令疾惡撫窮,敢 誅殺盜賊,一衰減隸官匠丁數百十人,號稱職。宰相 楊炎請屯田豐州,發關輔民鑿陵陽渠,郢習朔邊,病 利,即奏:「舊屯肥饒地,今十不墾一,水田甚廣,力不及 而廢。若發二京、關輔民浚豐渠營田,擾而無利。請以 內苑蒔稻驗之,秦地膏腴,田上上,耕者皆畿人,月一 代,功甚易。又人給錢,月八千,糧不在。然有司常募不能足,合府縣共之,計一農歲錢九萬六千,米月七斛 二斗,大抵歲僦丁三百,錢二千八百八十萬,米二千 一百六十斛,臣恐終歲穫不酬費,況二千里發人出 塞,而歲一代乎?又自太原轉糧以哺私出,資費倍之, 是虛畿甸,事空傜也。」郢又言:「五城舊屯地至廣,請以 鑿渠糧,俾諸城夏貸冬輸。取渠土布帛給田者,令據 直轉榖,則關輔免調發,而諸城辟田。」炎不許,渠卒不 成,棄之。御史臺請天下斷獄一切待報,惟殺人許償 死。論徒者得悉徙邊。郢言:「罪人徙邊即流也,流有三 而一,用之誠難。且殺人外」,猶有《十惡》偽造用符印彊 光火諸盜。今一徙之法太輕,不足禁惡。又罪抵徒,科 別差殊。或毆傷夫婦,離非義絕,養男別姓,立嫡不如 式,私度關冐戶等不可悉,而與《十惡》同徒,即輕重不 倫。又按京師天下聚論徒者至廣,例不覆讞。今若悉 待報有司,斷決有程,月不啻五千獄,正恐牒按填委, 章程紊撓。「且邊及近邊犯死、徒、流者若何為差?請下 有司更議。」炎惡異己,陰諷御史張著劾郢匿發民浚 渠,使怨歸上,繫金吾、長安中日,數千人遮建福門訟 郢冤。帝微知之,削兼御史中丞。人知郢得原,皆迎拜。 會秋旱,郢請蠲租稅,炎令度支御史按覆,以不實罷 為大理卿。炎之罷,盧杞引郢為御史大夫,共謀炎罪, 即逮捕河中觀察使趙惠伯下獄,楚掠慘棘,鍛成其 罪,卒逐炎崖州,惠伯費州。天下以郢挾宰相報仇為 不直。然杞用郢敗,炎內忌郢才,因按蔡廷玉事,殺御 史鄭詹,出郢為費州刺史。道逢柩殯,問之,或曰:「趙惠 伯之殯。」郢內慚,忽忽歲餘卒。

郭行餘[编辑]

按《唐書》本傳:「行餘者,元和時擢進士。河陽烏重引表 掌書記,重引葬其先,使誌冢,辭不為。重引怒即解去。 擢累京兆少尹。嘗值尹劉栖楚,不肯避,栖楚捕導從 繫之,自言宰相,裴度頗為諭止。行餘移書曰:『京兆府 在漢時有尹有都尉,有丞,皆詔自除,後循而不改。開 元時,諸王為牧,故尹為長史司馬,即都尉丞耳。今尹 總牧務,少尹副焉,未聞道間有下車望塵避者』。」故事 猶在,栖楚不能答。遷楚、汝二州刺史、大理卿,擢邠寧 節度使。李訓在東都,與行餘善,故用之。

崔碣[编辑]

按《唐書崔元暐傳》:「元暐六世孫碣,字東標,及進士第, 遷右拾遺。武宗方討澤潞,碣建請納劉稹降,忤旨,貶 鄧城令,稍轉商州刺史,擢河南尹、右散騎常侍,再為 河南尹。邑有大賈王可久,轉貨江湖間,值龐勛亂,盡 亡其貲,不得歸。妻詣卜者楊乾夫,咨在亡。乾夫名善 數,而內悅妻色,且利其富,既占,陽驚曰:『乃夫殆不還 矣』。」即陰以百金謀媒者,諉聘之,妻乃嫁,乾夫遂為富 人。他年,徐州平,可久困甚,丐衣食歸閭里,往見妻,乾 夫大怒,詬逐之。妻詣吏自言乾夫厚納賄,可久反得 罪,再訴復坐誣。可久恨歎,遂失明。碣之來,可久陳冤, 碣得其情,即敕吏掩乾夫,并前獄史下獄,悉發賕姦。 一日殺之,以妻還可久。時淫潦,獄決而霽,都民相語, 歌舞於道。徙陝虢觀察使,軍亂,貶懷州司馬,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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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琳[编辑]

按《宋史》本傳:「琳字天球,永寧軍博野人。權知開封府 王蒙正子。齊雄,捶老卒死,貸妻子,使以病告,琳察其 色辭異,令有司驗得捶死狀。蒙正連姻章獻太后家, 太后謂琳曰:『齊雄非殺人者,乃其奴嘗捶之』。琳曰:『奴 無自專理,且使令與已犯同』。太后嘿然,遂論如法。外 戚吳氏離其夫而挈其女歸,夫訴於府,琳命還女,吳」 氏曰:「已納宮中矣。」琳請於帝曰:「臣恐天下人有竊議 陛下奪人妻女者。」帝亟命出之,笞而歸其妻。遷工部 侍郎、龍圖閣學士。

胥偃[编辑]

按《宋史》本傳:「偃字安道,潭州長沙人。少力學,河東柳 開見其所為文,曰:『異日必得名天下』。舉進士甲科,授 大理評事,通判湖、舒二州,直集賢院,同判吏部南曹, 知太常禮院,再遷太常丞、知開封縣。與御史高升試 府,進士既封彌,卷首,輒發視,擇有名者居上,降祕書 省著作佐郎,監光化軍酒,起通判鄧州,復太常丞。林」 特知許州,辟通判州事,徙知漢陽軍,還判三司度支 勾院,修起居注,累遷尚書刑部員外郎,遂知制誥,遷 工部郎中,入翰林為學士、權知開封府。忻州地震,偃 以為:「地震,陰之盛。今朝廷政令不專,上出而後宮、外 戚恩澤日蕃,此陽不勝陰之效也。宜選將練師,以防 邊塞。」趙元昊朝貢不至,偃曰:「遽討之,太暴。官遣使問 其不臣狀,待其辭屈而後加兵,則其不直者在彼,而 王師之出有名矣。」又奏:「戍兵代還,宜如祖宗制,閱其 藝,後殿次進之。」會有衛卒賂庫吏求揀冬衣,坐繫者 三十餘人。時八月,霜雪暴至,偃推《洪範》「急恆寒,若之 咎,請從末減。」奏可。西塞用兵,士卒妻子留京者,犯法 當死。帝不忍用刑,或欲以毒置飲食中,令得善死,偃

極言其不可,帝亦悔而止。宦人程智誠與二班使臣
考證
馮文顯八人抵罪,帝使赦智誠三人,而文顯五人坐

如法。偃曰:「恤近遺遠,非政也,況同罪異罰乎!」詔并釋 之。未幾卒。偃未仕時,家有良田數十頃,既貴,悉以予 族人。初,天下職田,無日月之限,而赴官者多以前後 為斷。偃請水陸田各限以月,因著為令。常與謝絳受 詔試中書吏,而大臣有以𥳑屬偃者,偃不敢發視,亟 焚之。歐陽修始見偃,偃愛其文,召置門下,妻以女。偃 糾察邢獄,范仲淹尹京,偃數糾其立異不循法者,修 方善仲淹,因與偃有隙。子元衡,有學行,能自立,為尚 書都官員外郎,并其子茂諶,咸早卒。偃妻直史館《力 約》之妹,與元衡婦韓茂、諶婦謝,皆寡居丹陽。閨門有 法,江、淮人至今稱之。

王安禮[编辑]

按《宋史》本傳:安禮以翰林學士知開封府事,至立斷, 前滯訟不得其情,及具按而未論者幾萬人。安禮剖 決未三月,三獄院及畿赤十九邑囚繫,皆空書揭於 府前,遼使過而見之,歎息誇異。帝聞之,喜曰:「昔秦內 史廖從容俎豆,以奪由余之謀,今安禮能勤吏事,駭 動殊鄰,於古無愧矣。」特升一階。帝數失皇子,太史言 民墓多迫京城,故不利國嗣。詔悉改卜,無慮數十萬 計,眾洶懼。安禮諫曰:「文王卜世三十,其政先於掩骼 埋胔,未聞遷人之冢以利其嗣者。」帝惻然而罷。邏者 連得匿名書,告人不軌,所涉百餘家。帝付安禮曰:「亟 治之。」安禮驗所指皆略同,最後一書加三人。有姓薛 者,安禮喜曰:「吾得之矣。」呼問,薛曰:「若豈有素不快者 耶?」曰:「有持筆來售者。」拒之鞅鞅去,其意似見御,即命 捕訊,果其所為也。即梟其首於市,不逮一人,京師謂 為神明。宗室令騑以數十萬錢買妾,久而斥歸之訴 府督元直。安禮視妾,既灸敗其面矣,即奏言:「妾之所 以直數十萬者,以姿首也。今灸敗之,則不復可鬻,此 與炮烙之刑何異?請勿理其直,而加厚譴以為戒。」詔 從之,仍奪令騑俸。後宮造油箔,約三年損者反其價, 纔一年有損者,中官持詣府,請如約,詞氣甚厲。安禮 曰:「庸詎非置之不得其地,為風雨燥濕所壞耶?苟如 是,民將無復得直,約不可用也。」卒不追,以是宗室、中 貴人皆憚之。元豐四年,初分三省置執政,拜中大夫、 尚書右丞,轉左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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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沂[编辑]

按《明外史胡子祺傳》:當子祺之論建都也,御史鄭沂 亦上疏言:「京師天下根本,四方所瞻依。設官分職,當 使內尊而外卑,內重而外輕。今兩京與在外知府,其 秩同,其稱名同,甚失尊卑輕重之宜。宜改應天知府 為南京尹,則體統尊,稱名當矣。」太祖從其言,即擢沂 尹之。沂為御史有聲,常請郡各設推官一員,專理刑 名。又請「多設遞運船」,以甦民力。及牧馬兩淮閒曠之 地。多見施行。

龐嵩[编辑]

按《明外史》本傳:「嵩字振卿,南海人。嘉靖十三年舉於 鄉,講業羅浮山,從游者雲集。二十三年,歷應天府通 判,進治中,先後凡八年。府缺,尹屢攝其事。始至,值歲 飢,上官命督賑,委悉霑洽。公粟既竭,貸之巨室富家, 全活者六萬七千餘人。乃蠲積逋,緩征徭,勤勞徠,復 業者又十萬餘人。留都所在,民苦役重,則力為調劑」, 執法堅,不畏強禦。覈冒濫優免戶及寄居客戶詭稱 官戶、寄莊戶、女戶、神帛堂匠戶,俾悉出以供役,民困 大蘇。江寧縣葛仙、永豐二鄉頻遭水患,居民蕩析,止 存七戶。嵩為治隄築防,得田三千六百畝。立「惠民莊」 四,召貧民佃之,流移盡復。聽訟,無細大必以情,屢剖 冤獄。戚畹王湧、舉人趙君寵占良人妻殺人,嵩皆置 之法。居間者百方拒不納。早游王守仁門,淹通《五經》。 至是集諸生新泉書院,相與講習,成就為多。歲時單 騎行縣,以壺漿自隨,一蔬片楮,不以煩民。京府佐貳 鮮有舉其職者,至嵩,以善政特聞,一時頌為「龐青天」 云。府有六年京察例,而復與外察。嵩謂非體,疏請止 之,遂為永制。遷南京刑部員外郎,進郎中。諸曹鮮習 法律,吏得緣為奸。嵩素諳練,為撰《原刑》《司刑》《祥刑》《明 刑》四篇,曰《刑曹志》,時議稱之。出為雲南曲靖知府,亦 有政聲。居二年,忌者中之。察典以老罷,而年僅五十。 復從湛若水游,學益有聞。卒年七十有七。應天、曲靖 皆祀之。名宦葛仙鄉有專祠。子一夔、一德,並舉於鄉。

董光宏[编辑]

按《明外史王佐傳》:「佐同邑董光宏,字君謨,舉進士,為 刑部員外郎,恤刑福建,多所平反。歷河南提學副使, 品騭無遺㒞就遷右參政,分守河南。時福藩初建,光 宏彈壓有方,群璫或奉約束。天啟初,由江西左布政 使入為順天府尹。執法不撓,畹戚中貴莫敢干以私。 擢南京大理寺卿,見魏忠賢亂政,抗疏乞休。帝嘉其」 恬退,加兵部右侍郎以歸

京兆部藝文一[编辑]

《河南尹箴》
後漢·崔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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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茫天區,畫冀為京。商邑翼翼,四方是營。唐、虞、商、周, 河、洛是居。成王郟鄏,以處鶉墟。諸夏勁強,是從是橫。 徹我牆屋,而師尹不匡。霸奪其權,宗器以分。圖籍遷 齊,九鼎入秦。爰作卿士,以尹王州。風化攸興,萬國承 流。

《京兆尹樊德雲銘》
蔡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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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顯哲尹,誕德孔彰,膺帝休命,謂篤不忘。爰納忠式, 規悟聖皇。欽崇園邑,大孝允光。九命車服,昭示采章 軒軺四牡,承祀蒸嘗。多士時貢,徭役永息。道路孔夷, 民清險棘。同體諸舊,兆氓蒙福。惠垂無彊,守以罔極。

《答李斌書》
晉·傅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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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作左丞,未幾而已。吾為京兆,雖心知此為不合,然 是家鄉親里,自願便從俗耳。時足下問吾當去不?吾 答:「鸚鵡子言阿安樂,今到阿安樂,何為不去?」

《復臨丹陽教》
梁·簡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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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越張修猛,用弘美績,邊延善政,實著民謠。吾沖弱 寡能,未明理道,猥以庸薄,作守京河,將恐「五褲無謠, 兩岐難頌,思立恩惠,微宣風範。」

《丹陽尹傳序》
元·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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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曰:「大夫受郡。」《漢書》曰:「尹者,正也。」及其用人,實難授 受。廣漢和顏接下,子高自輔經術,孫寶行嚴霜之誅, 袁安留冬日之愛。自二京板蕩,五馬南渡,固乃上燭 天文,下應地理,爾其地勢,可得而言。東以赤山為成 皋,南以長淮為伊洛,北以鍾山為華阜,西以大江為 黃河,既變淮海為神州,亦即丹陽為京尹,雖得人之 盛,頗愧前賢;而眄遇之深,多用宰輔。皇上受圖負扆, 寶曆惟新,制禮以告成功,作樂以彰治定,豈直四三 皇,六五帝,孕夏陶周而已哉!若夫位以德敘,德以位 成。每念忝蒞京河,茲焉四載,以入安石之門,思勤王 之政;坐真長之室,想清談之風。求瘼餘晨,頗多暇景。 今綴采英賢,為《丹陽尹傳》。

《為南康王讓丹陽尹表》
庾肩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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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聞劍鏤七星,非有司天之用;簾圖五嶽,寧識崇朝 之雲。是知策彼泥龍,不能令其逐日;乘斯流馬,安可 使其奔電?方今振鷺盈庭,白駒空谷,惟帝念功,惟明 克允。君子之國,幸聞其讓;石門之水,獲免於貪。

《河南尹張公碑》
唐·韓信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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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唐六葉,歲在乙未,兇臣肇亂,殘毒生靈。穀洛之郊, 七年方平,宮廟燔夷,府寺為墟,陰燔轉於原隰,麋鹿 遊於街陌。天子乃命河東郡侯延賞尹於東夏。恭惟 河東,虔稟聖謨,清默無為,外務徑𥳑,內無讌嬉,勸沮 以仁,休息以和,視人猶身,視外猶家。一年流亡萃至, 二年土壤咸闢,三年公給人足,家有戶豐。疏瀹河渠, 導塞提封,溝洫化為東川山木流於郡國。乃立宗廟, 乃建寢殿,變丘墟為閭里,散災祲為和氣,公府若虛, 戶庭不扃,牛馬產畜牧而不羈。居守四年,遷官罷鎮。 東人父子,孀獨窮老,若遊魚之失於淵,栖禽之喪於 林。於是河南洛陽洎甸內二十二邑,長守將校,及佐 吏耆艾三軍之眾,相率琢石頌美,表揚仁風,詞曰:「惟 皇統極,繼業嗣聖。兇臣無君,矯眾犯順。都邑殲殘,化 為丘樊。於烈河東,受命緝熙守一,含光休醇。忘機以 禮,代刑以簡重威。政得其恒,物遂其生。措置典刑,士 吏自清。弭廢鞭笞,黎氓不欺。芃芃榛楛,變為禾黎。氛 祲蒙蒙,散為祥風。乃設堤防,禁遏溢瀑,湍猂安流,時 無水禍。乃疏河渠,浸」枯決瀦。河渠既流,山木浮浮。煨 燼之中。再立清廟,荊榛之下。再閱高殿,人不知役。公 有《盈羨》風聲沛然,大化四海。歸朝執憲,惠贊皇猷。我 有牛馬,牧而不羈。我有兒童,路不拾遺。泱泱田疇,疇 能繼之?洪惟敻古,淳風揚揚。下及有周,亦稱《二南》。烈 烈河東,實嗣其風。

《京兆少尹西廳壁記》
權德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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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制,三輔丞秩六百石。至東漢秩千石。魏、晉為京兆 郡,則曰治中。至隋則曰司馬,又曰「贊始。」集作治國家沿 前代之故,再更其名。至開元初,命為少尹,其員二,其 品四。綱紀眾務,而分貳之。上助官師表則之重,而佐 其慈惠;下董掾史屬城之理,而推其功善。大積而不 撓,中行而有倫,和協輯睦,宣明教令,非文行政事之 全者,不得居之。貞元十六年春二月,詔「弘農楊於陵, 字達夫,自吏部郎中蒞其職。先。自達夫之佐元侯也, 四入御史府;登天臺也,五為劇曹郎。懿文菁華,履行 直溫,折中憲令,克勤細大。是宜典司名命,列侍左右, 而猶以吏理揚歷於浩穰之府,抑天之愛人,俾覆露 於轂下耶?或姑閱其能,而將大授之耶?」初西少尹視 事之堂,大曆中,其長𥟖氏以勝勢之近,取為亭沼,故 移創於是。自後厥官罕備,居之者不推本所代,而斯 宇浸廢。及達夫之拜,未浹旬其僚繼之。於是達夫徵 缺員以循舊常,弘必葺以辨攸處,用宿其業而修其 方。凡所顓督武備、廄置、刑書、糾禁工徒、啟塞三右曹 之事,大凡天子縣內之理,無不贊也,無不統也。稱職者,或退其品而選於近侍,或進其材而擢為大吏,佐 六官,分十聯,皆其遷次然也。集無也字以舊記堙落,慮失 其傳。今斷自《太極元年》而下,列其名氏歲月,俾《風來》 集作風采相屬,且為《故志》云。

京兆部藝文二[编辑]

《送濟南趙太常起家大京兆》
明·邢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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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輔風煙傍紫清,徵書十道及躬耕。起家杜曲新京 兆,入對齊川舊伏生。篋裏殘荷留野服,馬頭斜月引 王程。太常不忘《元都觀》,重問《繁桃》醉玉笙。

京兆部紀事[编辑]

《漢書王訢傳》:「訢為右輔都尉,守右扶風。上數出幸安 定、北地,過扶風,宮館馳道修治,供張辦武帝嘉之,駐 車拜訢為真,視事十餘年。昭帝時為御史大夫,代車 千秋為丞相。」

《後漢書趙典傳》:「典兄子溫,字子柔,初為京兆郡丞,嘆 曰:『大丈夫當雄飛,安能雌伏』!遂棄官去。遭歲大饑,散 家糧以賑窮餓,所活萬餘人。獻帝西遷都,為侍中,同 輿輦至長安,封江南亭侯,代楊彪為司空,免。頃之,復 為司徒,錄尚書事。」

《李固傳》:「固子燮,靈帝時拜安平相,擢遷河南尹。時既 以貨賂為官,詔書復橫發錢三億以實西園。燮上書 陳諫,辭義深切,帝乃止。先是潁川甄邵諂附梁冀,為 鄴令。有同歲生得罪於冀,亡奔卲。卲偽納而陰以告 冀,冀即捕殺之。卲當遷為郡守,會母亡,卲且埋屍於 馬屋,先受封,然後發喪。卲還至洛陽,燮行塗遇之,使」 卒投車於溝中,笞捶亂下,大署帛於其背曰:「謟貴賣 友,貪官埋母。」乃具表其狀,卲遂廢錮終身。燮在職二 年,卒。時人感其世忠正,咸傷惜焉。

《袁安傳》:安為河南尹,政號嚴明,然未嘗以贓罪鞠人。 嘗稱曰:「凡為仕,高則望宰相,下則希牧守,錮人於聖 世,尹所不忍為也。」聞之者皆感激自勵。在職十年,京 師肅然,名重朝廷。

《三國魏志傅嘏傳》:「曹爽誅,嘏為河南尹。」《傅子》曰:「河 南尹內掌帝都,外統京畿,兼古六鄉六遂之士。其民 異方雜居,多豪門大族,商賈胡貊,天下四方會利之 所聚,而姦之所生。前尹司馬芝舉其綱而太簡,次尹 劉靖綜其目而太密,後尹李勝毀常法以收一時之 聲。嘏立司馬氏之綱統,裁劉氏之綱目,以經緯之,李 氏所毀,以漸補之。郡有七百吏,半非舊也。」河南俗黨 五官掾功曹典選職,皆授其本國人,無用異邦人者, 嘏各舉其良而對用之,官曹分職,而後以次考覈之。 其治以德教為本,然持法有恆𥳑而不可犯,見理識 情,獄訟不加夏楚而得其實,不為小惠。有所薦達及 大有益於民事,皆隱其端跡,若不由己出,故當時無 赫赫之名,吏民久而後安之。

《劉馥傳》:「馥子靖,出為河南尹。散騎常侍應璩書與靖 曰:入作納言,出臨京任,富民之術,日引月長。藩落高 峻,絕穿窬之心;五種別出,遠水火之災。農器必具,無 失時之闕。蠶麥有苫備之用,無雨濕之虞。封符指期, 無流連之吏。鰥寡孤獨,蒙廩賑之實。加之以明擿幽 微,重之以秉憲不撓。有司供承王命,百里垂拱仰辦。」 雖昔趙張三王之治,未足以方也。靖為政類如此。初 雖如碎密,終於百姓便之,有馥遺風。

《梁書王志傳》:「志為丹陽尹,為政清靜,去煩苛。京師有 寡婦無子,姑亡,舉債以殮葬,既葬而無以還之,志愍 其義,以俸錢償焉。時年饑,每旦為粥於郡門,以賑百 姓,民稱之不容口。」

《陸襄傳》:「襄字師卿,為揚州治中。襄父終此官,乃固辭。 高祖不許,聽與府司馬換廨居之。」

《唐書源乾曜傳》:帝東幸,以京兆尹留守京師,治尚寬 簡,人安之。居三年,政如始至,仗內白鷹因縱失之,詔 京兆督捕獲,於野絓榛死。吏懼得罪,乾曜曰:「上仁明, 不以畜玩寘罪,苟其獲戾,尹專之。」遂入自劾失旨,帝 一不問,眾伏其知體而善引咎。

《李傑傳》:「傑為河南尹,傑既精聽斷,雖行坐食飲,省治 不少廢,由是府無淹事,人吏愛之。寡婦有告其子不 孝者,傑物色非是,謂婦曰:『子法當死,無悔乎?答曰:『子 無狀,寧其悔』。乃命市棺還斂之。使人跡婦出,與一道 士語,頃持棺至,傑令捕道士按問,乃與婦人私,不得 逞。傑殺道士,內於棺。河汴之交舊有梁公埭,廢不治』」, 南方漕弗通。傑調汴、鄭丁男復作之,不費而利。入代, 宋璟為御史大夫《李叔明傳》:「叔明遷京兆尹,長安歌曰:『前尹赫赫,具瞻 允若。後尹熙熙,具瞻允斯』。」

《鄭珣瑜傳》:「珣瑜為河南尹,未入境,會德宗生日,尹當 獻馬,吏欲前取印,白珣瑜視事,且內贄。珣瑜徐曰:『未 到官而遽事獻禮』。」歟不聽。性嚴重少言,未嘗以私託 人,而人亦不敢謁以私。既至河南,清靜惠下,賤歛貴 發以便民。方是時,韓全義將兵伐蔡,河南主餽運,珣 瑜密儲之陽翟,以給官軍,百姓不知僦運勞。凡迎送 敕使,皆有常處,吏密識其馬,進退不數步差也。全義 與監軍別檄有所取,非詔約者,珣瑜輒挂壁不酬,至 軍罷,凡數百封。有諫者曰:「軍須期會為急,公何不報?」 珣瑜曰:「武士統戎,多恃以取求,苟以為罪,尹宜坐之, 終不為萬人產沴也。」故下無怨讟。時謂治河南比張 延賞,而重厚堅正過之。

《吳湊傳》:「湊為右金吾衛大將軍,貞元十四年夏,大旱, 穀貴,人流亡,帝以過京兆尹韓皋罷之,即召湊代皋。 已謝督視事,明日詔乃下。湊為人強力劬儉瞿瞿,未 嘗擾民,上下愛向京師苦宮市強估取物,而有司附 媚中官率阿從,無敢爭。湊見便殿,因言中人所市不 便小民徒紛紛流議,宮中所須,責臣可辦,若不欲外 吏與聞禁中事宜,料中官高年謹信者為宮市,令平 賈和售,以息眾讙。」又言:「掌閑彉騎、飛龍內園、芙蓉園 禁兵諸司雜供役手,資課太繁,宜有蠲省。」帝輒順可。 初,府中易湊,貴戚子,不便簿領,每有疑獄時其將出, 則遮湊取決,幸倉卒得容欺。湊叩鞍一視,凡指擿,盡 中其弊,初無留思,眾畏服。不意湊精裁遣如此。僚史 非大過不榜責,召至廷詰服原去。其下傳相訓勖,舉 無稽事。文敬太子、義章公主仍薨,帝悼念,厚葬之,車 土治墳,農事廢。湊候帝間,徐言極爭不避。或勸論事 宜簡約,不爾,為上厭苦。湊曰:「上明睿,憂勞四海,不以 愛所鍾而疲民以逞也。顧左右鉗噤自安耳。若反復 啟寤,幸一聽之,則民」受賜為不少。橋舌阿旨固善,有 如窮民上訴,叵云罪何。

《許孟容傳》:「孟容遷尚書右丞,京兆尹。神策軍自興元 後,日驕恣,府縣不能制。軍吏李昱貸富人錢八百萬, 三歲不肯歸。孟容遺吏捕詰,與之期使償,曰:『不如期, 且死』。一軍盡驚,訴於朝。憲宗詔以昱付軍治之,再遣 使,皆不聽。奏曰:『不奉詔,臣當誅。然臣職司輦轂,當為 陛下抑豪強。錢未盡輸,昱不可得。帝嘉其守正,許之』。」 京師豪右大震。累遷吏部侍郎。

《劉栖楚傳》:栖楚改京兆尹,峻誅罰,不避權豪。先是諸 惡少竄名北軍,凌藉衣冠,有罪則迯,軍中無敢捕。栖 楚一切窮治,不閱旬,宿姦老蠹為歛跡。一日,軍士乘 醉有所凌突,諸少年從旁譟曰:「癡男子,不記頭上尹 邪?」

《賈餗傳》:「餗遷京兆尹,兼御史大夫,姑臧縣男。太和九 年,上已詔百官會曲江。故事:尹自門步入,揖御史。餗 自矜大,不徹扇蓋,騎而入。御史楊儉、蘇特固爭,餗曰: 『黃面兒敢爾』!儉曰:『公為御史,能嘿嘿耶』?」大夫溫造以 聞,坐奪俸。

《薛元賞傳》:「元賞拜京兆尹,都市多俠少年,以黛墨鑱 睿夸詭力,剽敓坊閭。元賞到府三日,收惡少,杖死三 十餘輩,陳諸市,餘黨懼,爭以火滅其文。元賞長吏事, 能推言時弊,件白之禁屯,怙勢擾府縣,元賞數與爭, 不少縱。由是軍暴折戢,百姓賴安。就加檢校吏部尚 書。」

《因話錄》:柳元公初拜京兆尹,將赴府上,有神策軍小 將乘馬不避,公於街中杖殺之。及因對揚,憲宗正色 詰公專殺之狀,公曰:「京兆尹天下取則之地,臣初受 陛下獎擢,軍中偏裨躍馬衡過,此乃輕陛下典法,不 獨侮臣。臣杖無禮之人,不打神策軍將。」上曰:「卿何不 奏?」公曰:「臣只合決,不合奏。」上曰:「既死合是何人奏?」公 曰:「在街中,本街使金吾將軍奏。若在坊內,則左右巡 使奏。」上乃止。

《東觀奏記》崔罕為京兆尹,內園巡官不避馬,杖之五 十四方死。上赫怒,令與遠郡。宰臣論救,上曰:「罕為京 兆尹,抑強撫弱,是其職任。但不避馬,便杖之可矣,不 合問知是內園巡官方決,一錯也。又人臣之刑,止行 二十過,此是朕刑也。五十四杖,頗駭聞聽。」宰臣又論 救,上曰:「與一廉察,奮捉者宜抵罪。根本輕,致罕過制 耳。」宰臣益賀。上無幽不察,罕,止貶湖南觀察使。 故事,京兆尹在私第,但奇日入府,偶日入遞院。崔郢 為京兆尹,囚徒逸獄而走。上始命造京兆尹廨宅,京 兆尹不得離府。上以崔罕、郢併敗官,面召翰林學士 韋澳授京兆尹,便令赴上。賜度支錢二萬貫,令造府 宅。澳公正方嚴,吏不敢欺,委長安縣尉李信主其事, 造成廨宇,極一時壯麗。尚有羨緡,卻進。

韋澳為京兆尹,豪右斂手。國舅鄭光莊不納租,澳縶 其主者,期以五日不足必抵法。太后為言之。上延英 問澳,澳具奏本末。上曰:「今日納租足放否?」曰:「尚在限

內,來日即不得矣。」澳既出半廷,上連召之曰:「國舅莊
考證
租今日納足放主者否?」澳曰:「必放。」上入告太后曰:「韋

澳不可犯,且與送錢納。」卻頃刻而放。

《宋史向拱傳》:拱尹河南十餘年,專治園林第舍,好聲 妓,縱酒為樂。府政廢弛,群盜晝劫。太祖聞之,移鎮安 州,命左武衛上將軍焦繼勳代之,謂繼勳曰:「洛久不 治,選卿代之,無復效拱為也。」

《陳省華傳》:「省華權知開封府,轉光祿卿。舊制,卿監坐 朵殿,太宗以省華權蒞京府,別設其位,陞於兩省五 品之南。省華以府事繁劇,請禁賓友相過。從之。」 《慎從吉傳》:「從吉,大中祥符八年,以給事中權知開封 府。既受命召,戒之曰:『京府浩穰,凡事太速則誤,太緩 則滯,惟須酌中耳』。」請屬一無所受。才數月,有咸平縣 民張斌妻盧氏,訴姪質被酒詬悖。張素豪族,質本養 子,而證佐明白,質賄於吏。從吉子大理寺丞銳時督 運石塘河,往來咸平,為請於縣宰,斷復質劉姓,第令 與盧同居。質洎盧迭為訟,縣聞於府。從吉命戶曹參 軍呂楷就縣推問。盧之從叔虢略尉昭一賂白金三 百兩於楷,楷久不決。盧兄文質又納錢七十萬於從 吉長子大理寺丞鈞,鈞以其事白從吉,而隱其所受。 盧又詣府列訴,即下其事右軍巡院。昭一兄澄嘗以 手書達錢惟演,云「寄語從吉,事逮鈞、銳,請緩之。」從吉 頗疑懼,密請付御史臺。即詔御史王奇、直史館梁固 鞫之。獄成,從吉坐削給事勒停,惟演罷翰林學士,楷、 鈞免官、配隸衡、郢州,銳、文「質皆削一官,澄、昭一並決 杖配隸。」又高清者,庫部郎中士寵之子,景德中舉進 士,宰相寇準以弟之女妻之。寇氏卒,故相李沆家復 婚之。歷官以賄聞,頗恃姻援,驕縱被服如公侯家,以 是欺蠹小民。知太康縣,民有詣府訴家產者,清納其 賄,時已罷任,即逃居他所。銳嘗就清貸白金七十兩, 清以多納賄賂,事將敗,求以為助。時方鞫盧氏獄,從 吉請對,發其事,欲以自解,逮清等繫獄,命比部員外 郎劉宗吉、御史江仲甫劾之。清枉法當死,特杖脊、黥 面配沙門島,銳又削衛尉寺丞。從吉坐首露在已發, 當贖銅,特削諫議大夫。

《劉庠傳》:「庠字希道,知開封府。庠不肯屈事王安石,安 石欲見之,戒典謁者曰:『今日客至勿納,惟劉尹來即 告我』。有語庠者曰:『王公意如此,盍一往見』。庠謂見之 何所言,自彼執政,未嘗一事合人情,脫問青苗、免役, 將何辭以對?竟不往。奏論新法,神宗諭之曰:『奈何不 與大臣協心濟治乎?庠曰:『臣子於君父各伸其志。臣 知事陛下,不敢附安石』』。」

《錢勰傳》:「勰,元祐初以龍圖閣待制知開封府。老吏畏 其敏,欲困以事。導人訴牒至七百,勰隨即剖決。𥳑不 中理者,緘而識之,戒無復來。閱月聽訟,一人又至,呼 詰之曰:『吾固戒汝矣,安得欺我』?其人謂曰:『無有』。勰曰: 『汝前訴云云,吾識以某字』。啟緘示之,信然。上下皆驚 咤,宗室貴戚為之斂手,雖丞相府謁吏干請,亦械治」 之,積為眾所憾,出知越州,徙瀛州。召拜工部、戶部侍 郎,進尚書,加龍圖閣直學士,復知開封,臨事益精。蘇 軾乘其据案時遺之詩,勰操筆立就以報。軾曰:「電掃 庭訟,響答詩筒,近所未見也。」

《王巖叟傳》:「巖叟字彥霖,大名清平人,為樞密都承旨, 權知開封府。舊以推判官二人分左右廳,共治一事, 多為異同,或累日不竟,吏疲於咨稟。巖叟創立逐官 分治之法,自是著為令。都城群偷所聚,謂之大房,每 區容數十百人,淵藪詭僻,不可勝究。巖叟令掩捕撤 毀,隨輕重決之,根株一空。供備庫使曹續以產貿萬」 緡市儈,逾年負其半,續盡,力不可取。一日啟戶,則所 負皆在焉。驚扣其故,儈曰:「王公今日知府矣。」初,曹氏 之隸韓絢與同隸訟,事連其主,就逮之。曹氏者,慈聖 后之族也。巖叟言:「部曲相訟,不當論其主。今不惟長 告訐之風,且傷孝治。慈聖仙遊未遠,一旦因廝役之 過,使其子孫對吏,殆聖情有所不忍。」詔竄絢而絕其 獄。巖叟嘗謂:「天下積欠多名,催免不一,公私費擾。乞 隨等第立多寡為催法。」朝廷乃定五年十科之令。元 祐六年,拜樞密直學士、簽書院事。

《續湘山野錄》:嘉祐中,仁宗自內閣降密敕:「近以女謁 縱橫,無由禁止,今後應內降批出事,主司未得擅行, 次日執奏定可否。」始數日,左承天門一寬衣老兵持 竹弊器,上以敗荷覆之。吏搜之,乃金巨弁一枚,上綴 巨蚌,燦然不知其數。禁門舊律,盡依外門例,凡有搜 欄,更不申覆,即送所司。時開封方鞫勘次,一小璫馳 騎急傳旨,令放其物,即進呈。府尹魏公瓘不用執奏 法,遂放之。唐質肅公介方在諫垣,疏曰:「陛下臨御以 來,所降敕旨未有,若執奏內批之敕,為今治世之大 公也。臣風聞禁門近有搜欄之獄,傳旨令放,主司殊 不顧執奏之法,乞再收犯者劾之,使正其典。」疏入不 報。公又疏曰:「臣聞王者一語,朝出四海夕聞。令執奏 之敕,既為無用,乞下詔收之,免惑天下。」既而又不報。 公又疏曰:「臣聞開封乃天下百執事之首司也。魏某 為尹,臣君父詔旨輒不遵守,望端門無咫尺之地,尚敢輒爾,況九州之遠乎?欲重貶魏某,以咎不遵君命 之惡,臣以言職不能早寤清衷,亦乞罷黜。」魏由此降 越州。時《感事》詩有「鐵冠持白𥳑,藩棘聚青蠅」之句,《謝 上表》略云:「狂風動地,孤蓬所以易飄;眾斧登山,直木 終須先伐。」才者愛之。

《鄰幾雜志》:「章相在翰林日,嘗差知權開封府。二十七 日,延僧在家,設七晝夜道場,懼冤濫也。」

《揮麈後錄》:熙寧中,王和父尹開封,忽內降付下文字 一紙云:「武德卒獲之」,於宮牆上陳首,有欲謀亂者姓 名凡數十人。和父令密究,其徒皆無蹤跡。獨有一薛 六郎者,居甜水巷,以典庫為業。和父令以禮呼來至 廷下,問之云:「汝平日與何人為冤?」薛云:「老矣,未嘗妄 出門。初無仇怨。」再三詢之,云:「有族妹之子,淪落在外」, 旬日前忽來見投,貸貣不從,怒罵而去。初亦無他,和 父云:「即此是也。」令釋薛而追其甥。方在瓦市觀《傀儡 戲》,才十八九矣,捕吏以手從後拽其衣帶,回頭失聲 曰:「豈非那事疏脫邪?」既至,不訊而服。和父曰:「小鬼頭 沒,三思至此,何必窮治。」杖而遣之。一府歎服。

《齊東野語》:輦轂之下,政先彈壓,然一智不足以勝眾 姦。王佐宣子雖以文章魁天下,而吏才極高,壽皇深 喜之。尹臨安日,禁戢群盜甚嚴,都城肅然。既而以治 辦受賞增秩,告命甫下,置於臥內,旦起忽失之。宣子 知為群輩所侮,略不見之辭色。他日奏事畢,從容以 白上曰:「鼠輩惡臣窮其姦,故為是以沮臣爾。」上曰:「何 以處之?」對曰:「臣若張皇物色,正墮其計中,惟有置之 不問。異時從吏部求一公據足矣,今未敢請也。」上稱 善。

《誠齋雜記》:馬光祖尹京之日,不畏貴戚豪強,庭無留 訟。有士人踰牆偷人室女,事覺,到官勘,令當廳面試。 光祖出《踰牆摟處子》詩,士人秉筆云:「花柳生平債,風 流一段愁。踰牆乘興下,處子有心摟。謝砌應潛越,韓 香許暗偷。有情還愛欲,無語強嬌羞。不負秦樓約,安 知漢獄囚。玉顏麗如此,何用讀書求。」光祖判云:「多情 多愛,還了半生花柳債,好個檀郎,室女為妻也合當, 傑才高作,聊贈青蚨三百索,燭影搖紅,記取媒人。」是 馬公犯姦之士,既幸免罪,反因此以得佳偶。此光祖 以禮待士也。

《金史宣宗本紀》:貞祐四年正月丁卯,諭御史臺曰:「今 旦視朝,百官既拜之後,始聞開封府報衙聲。四方多 故之秋,弛慢如此,可乎?中丞福興號素謹於官事者, 當一詰之。」

《唐括安禮傳》:安禮,世宗大定初,遷益都尹,召為大興 尹。上曰:「京師好訛言,府中姦吏為民患,卿雖年少,有 治才,去其宿弊,毋為因。」仍察廉入第一等,進階榮祿 大夫。七年五月,大興府獄空,詔錫宴錢三百貫,其餘 有差。

移剌道傳道改同知大興尹事,詔曰:「京師士民輻輳, 犯法者眾,罪狀自實,每為文所持,斷之以公可也。朕 嘗諭執政矣,必不以小苛譴卿勉副朕意。」

《元史陳祜傳》:「祜授南京總管,兼開封府尹,吏多震懾 失措,祜因謂曰:『何必若是!前為盜跖,今為顏子,吾以 顏子待之。前為顏子,今為盜跖,吾以盜跖待之』。由是 吏知修飭,不敢弄法。許蔡間有巨盜聚眾刦掠,祜捕 之急,逃入宋境。宋亡,隨制置夏貴過汴,祜斥下馬,撾 殺之於市,民間帖然。」

京兆部雜錄[编辑]

李氏《刊誤》:「京尹,皇都專理,任莫重焉。且以刑法財賦, 統而兼制,御史之職,糾繆繩𠎝,本為避嫌,不可私謁。 三司慎守,遂絕經過。今代京尹,逢御史於路,必避焉, 而敬之。名分既乖,曷為取則?且秩五品,不避御史,比 肩事主,於理。誠然,則京尹委用之權,豈輕於郎官、國 子博士者乎?漢《桓典傳》曰:『行行且止,避驄馬。御史行』」 者且止,尚能記之,豈漢制京尹避御史,偶不載於正 史耶?乃知前史不書,是無避馬之理,必以刑賦為嫌, 止於不相過從而已。然相值於路,但以色勃而返可 也。

《明道雜志》:錢穆內相本以文翰風流著稱,而尹京為 近時第一。余嘗見其剖決甚閒暇,雜以談笑諢語,而 胥吏每一顧問,皆股慄不能對。一日因決一大滯獄, 內外稱之。會朝處,蘇長公譽之曰:「『所謂霹靂手也』。錢 曰:『安能霹靂手,僅免葫蘆蹄也』。」

《續筆記》:太宗自京尹嗣位,秦王繼之。秦王後,但命近 臣權之。開封百餘年間,非東宮親王不去「權」字。意謂京尹師祖宗曾為之,故人臣不敢居,猶唐以太宗嘗 為尚書令,三百年間遂無敢為者,雖郭尚父之勳業 亦避之也。

《墨客揮犀》:包樞密知府禮上日,眾吏前請諱,公曰:「何 諱也?」吏曰:「公祖先之名,群吏當避之。」公瞋目曰:「吾無 所諱,惟諱吏之有贓汙者。」吏懼而引去。吁!公儒者之 通敏者也,任府尹十餘年,民吏稱為神明。然為大尹 十餘年,近世亦稀有。

《卻掃編》:「包孝肅公之尹京也,初視事,吏抱文書以伺 者盈庭。公徐命闔門,令吏列坐階下,枚數之,以次進, 取所持案牘遍閱之。既閱,即遣出數十人,後或雜積 年舊牘其間,詰問辭窮。蓋公素有嚴明之聲,吏用此 以試且困公,公悉峻治之,無所貸。自是吏莫敢弄以 事,文書益𥳑矣。天府雖稱浩穰,然事之所以繁者,亦」 多吏所為。本朝稱「治天府」,以孝肅為最者,得省事之 要故也。

王保和革為開封尹,專尚威猛,凡盜一錢,皆杖脊配 流。一日,杖於市,稠人中有擲《書》一冊其旁者,亟取視 之,則其臥中物也,因大驚,捕逐竟不得。宣和末,河北 盜起,以選出守大名,慘酷彌甚,得盜輒殺之,然盜愈 熾。革自以殺人既眾,且懲開封府之事,常懼人圖己, 所居輒以甲士環繞,然每對客必焚香。呂本中舍人 時從辟為帥屬,私語曰:「此正所謂『兵衛森畫戟,宴寢 凝清香』者也。」

《癸辛雜識》:「馬光祖字華父,號裕齋,吏事強敏,風力甚 著,前後麾節,皆有可觀。乙卯尹京,內引一劄云:『自後 宣諭指揮,容臣覆奏。戚里請托,容臣繳進』。下車之後, 披剔弊蠹,風采一新,時號名尹。未幾,有倉部郎中師 應極之子夜飲於市,碎其酒家器。詰朝,尹車過門,泣 訴其事,光祖即償所值,追逮一行作鬧僕從,仍牒問 師倉郎。」蓋光祖時領版曹,以倉部為所屬,故牒問。殊 不思京師無牒問朝士之理,師乃時相之私人,乃執 縛持牒之卒,恣肆凌辱,又率諸曹郎官白堂乞正體 統,朝廷遂劄漕司,追出被打酒家,反加黥配,應極之 子,帖然無它。於是光祖威風頓挫,百事退縮。初,顏帥 尹京之時,遇三學應有訟牒,必申國子監,俟報方與 施行。學舍已不能堪。及光祖尹京,又創為一議,應學 舍詞訟,須先經本監用印保明,方許經有司。學舍尤 怒之,作為小詩曰:「幾年貪師毒神京,虎視國家三學 生。休道新除京尹好,敢將書鋪待司成。」未幾,察官朱 應元劾李昂英,太學作書譏之,有云「何不移其劾昂 英者」,劾光祖等語,光「祖愈不安。既而辟客參議薛垣 以蹤跡詭祕罷,於是光祖力丐外任,出守留都焉。尹 京號為難治者,蓋以廣大之區,姦宄百弊,上則有應 奉之勞,次則有貴戚干政,他司撓權之患,此其所以 難也。」余則曰:「不然。自淳熙以來,尹京幾人,其得罪而 去者,未始不由學校可指而數也。然則學校之橫,又 有出」於數者之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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