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759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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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七百五十九卷目錄

 忠烈部名臣列傳五十四

  明二十五

  劉世俊      李亨吉父國柄 兄元吉

  黎應大子炤斗 炤逵 炤鸞張于廉

  章奇       李資生

  汪源長      藍燦

  鄒奇勛      龍新明

  賈鍾斗      劉士愷

  牟景       趙之炳

  陳星聚      卜大經

  高中選子德馨 車十乘

  陳新第      華成實

  譚文化      李如金

  王奇秀      王干城

  李先春      高明

  沈履祥

  張夢鏡子漸鴻 漢鴻 海鴻 賓鴻 蜚鴻

  李信       楊諸生

  許士楷      何弘仁

  姚應元子冕  鄭同元子振芳

  王運開      李兆旂子淳

  史可法      任民育

  曲從直      王纘爵

  周志畏      羅伏龍

  楊振熙      吳道正

  王志端      盧渭

  歸昭       高孝纘

  王士琇      王纘弟績 續

  陳天拔      戴之藩

  陸愉       張有德

  馮應昌      徐失名

  何剛       吳爾壎

  汪思誠      楊時熙子廷棟

  金聲       江天一

官常典第七百五十九卷

忠烈部名臣列傳五十四[编辑]

明二十五[编辑]

劉世俊[编辑]

按《廣元縣志》:世俊,利州衛指揮使。明末張獻忠據蜀 稱帝,授以偽遊擊職銜。世俊曰:「吾家世受國恩,有死 無二。」激怒賊將,遣兵圍捉,抗賊而死。

李亨吉父國柄 兄元吉[编辑]

按《榮縣志》:亨吉,廩生。父國柄,以選貢任蒙化府經歷。 甲申,獻賊陷成都,榮路賊兵絡繹,偽官到任數月,國 柄與子庠生元吉及亨吉誓不順賊。後亨吉被執,見 賊帥不屈膝,賊問曰:「『爾膝不屈,尚欲何為』?亨吉曰:『吾 膝所屈者,天地君親師耳,未有屈於反賊者』。」賊帥喝 令斷其足筋,亨吉伸足受刃,比令勿斷,留解西京,又 令煎水灌舌,亨吉張口受之。賊帥又止之,只令割兩 耳,令亨吉嚼。亨吉曰:「父母遺體,吞之。」檻送成都,至死 罵不絕口,父兄俱罹難。

黎應大子炤斗 炤逵 炤鸞[编辑]

按《峽江縣志》:「應大,邑貢生。素有文學名。甲申後,獻賊 據蜀,應大託老病,潛於家,密結鄰邑之倡義者,志圖 恢復川南,以俟外援。事洩,賊支解之。同子炤斗、炤逵、 炤鸞,同日遇害,罵不絕口,父子死三日,凜凜有生氣, 邑人士深痛之。」

張于廉[编辑]

按《內江縣志》:于廉,字參和,性淳樸,弱冠登天啟丁卯 賢書,不以貴矜。敝衣羸馬,與妻鍾氏澹泊自甘。初任 彭澤令,一介不取,後為仇誣歸。獻賊據蜀,賊將威逼 出仕,不從,遂與妻遇害。死時罵不絕口。于廉平日吶 吶不出諸口,鄉人嘲為「爛善。」及赴義,則慷慨異常。賢 者之不可測如此。

章奇[编辑]

按《安縣志》:奇,號輝甫,邑諸生,以「割股稱孝。襲指揮僉 事,任疊溪把總,陞守備,管疊溪遊擊。遇張獻忠據蜀, 奇奮力合勦,不克,督兵守睢水關,全活難民甚眾,誓 不與賊同天。卒於行間,遠近悼惜。」

李資生[编辑]

按《安縣志》:資生監生,大中丞鑑之子也。積學有聲。獻 逆稱,帝催赴監。資生曰:「吾為大臣子,肯為賊屈乎?」慷 慨就義。妻董氏共投繯死。

汪源長[编辑]

按《新津縣志》:源長丙子拔貢。甲申八月初九日獻賊 僭位,源長朝夕欷歔飲恨誓不欲生,兀然嗒然,形如 槁木。揭一聯於書室,存心正大光明,夜可焚香告上 帝,立身忠孝廉節,日將披赤事明君。值土人劫縣,賊 弁諜報成都,執縛獻功,源長怒罵不絕口,立時死於亂刀之下。妻徐氏聞夫慘死,哭曰:「吾夫讀書一世,平 日以古人忠義事語我,我豈復偷生耶?」語畢,遂投繯 死。

藍燦[编辑]

按《新津縣志》:「燦,諸生。學行篤實,教授生徒,頗有澹臺 氏之風,素為長邑者所敬愛。子正色,謹庭訓,崇禎丁 丑,列黌序為弟子員。賊僭號,開科取士。賊博士誘諸 士報各學冊赴闈,燦哭語其子曰:『兒知之乎?此一網 打盡法也。寓焚坑於棘院,目前子衿無噍類,日後林 總靡孑遺,其端見矣。吾為爾贖冊名,可活爾奉母以 圖遠避』。」後燦同多士被殺於東門新橋;積屍,河水為 之不流。妻袁氏,聞變,自經死。

鄒奇勛[编辑]

按《新津縣志》:「奇勛,諸生,江西布政遇之姪。獻逆入成 都,舉家自縊而亡。」

龍新明[编辑]

按《仁壽縣志》:「新明,字時學,邑庠生。天性嚴直,不畏強 禦。家雖貧,好施與,攻治諸子百家書,尤精醫業,傳家 惟耕讀二事,遂立石以示。永遵。年七十餘歲,子登科 第,累官白水副戎。適獻賊屠蜀,與子相隔,乃集鄉勇 以拒賊,全活族姓以及一方,遂被寇執,罵不絕口,死 之。」

賈鍾斗[编辑]

按《仁壽縣志》:「鍾斗,崇禎己卯舉人。十七年,流賊據成 都,率鄉勇格鬥死之。」

劉士愷[编辑]

按《仁壽縣志》:「士愷,庠生。同舉人賈鍾斗禦賊,死之。」

牟景[编辑]

按《中江縣志》:「景,字行臺。獻賊徵蜀紳士,不屈死之。」

趙之炳[编辑]

按《溫江縣志》:「之炳,江南安慶人。以孝廉身任溫江 縣令。於崇禎十七年,奉上臺行取,赴成都監軍獻逆, 破城被獲,罵賊受戮而亡。」

陳星聚[编辑]

按《溫江縣志》:「星聚生員獻賊逼考,抗不就道,罵賊赴 水而亡。」

卜大經[编辑]

按《綿竹縣志》:「大經,江南人。崇禎末任綿竹典史。獻賊 掠綿竹,大經與其僕縊死。」

高中選子德馨[编辑]

按《汶川縣志》:中選,本縣人,由貢士授大足縣教諭。素 頌《感應篇》。一日,紅光照室,聞李自成破京都,中選曰: 「此可歸矣。」顧其子女曰:「有能隨我者為孝。」赴河而死。 其子德馨等七人,亦隨之投河。吁!女賢子孝而父義, 千古幾人哉!

車十乘[编辑]

按《長壽縣志》:「十乘,崇禎丙子科武舉。時中原鼎沸,土 賊乘間而起,殺縣尉、邑宰,被圍,十乘率義兵救之。邑 宰洪垣星以功上巡撫卲,授守備職,鎮廣元百戰關, 又以功超陞參將。後遣征下川東流寇,至忠州,遇寇 大至,十乘知勢不能敵,命長子文軾上岸,復大呼曰: 『汝可速逃,延吾一脈,爾父不復生矣』!」遂劈舟沉水死。

陳新第[编辑]

按《長壽縣志》:「新第,貴州定番州知州。流賊張獻忠圍 城,新第悉力拒守,城破被執,罵賊死。州建表烈碑誌 之。」

華成實[编辑]

按《長壽縣志》:「成實,庠生,寓定番州佐新第守城。城陷, 不屈死。」

譚文化[编辑]

按《潼川州志》:「文化壬戌進士,兵部郎。被獻賊逮至成 都,罵不絕口而死。」

李如金[编辑]

按《潼川州志》:如金,潼川庠生。崇禎末,獻賊屠戮,如金 與母潛入山中。其母被執,如金不自匿,遂挺身出,求 代母死。同匿者止之,如金曰:「吾母可生,我死何憾。」竟 至賊所,引頸受戮。

王奇秀[编辑]

按《潼川州志》:「奇秀,潼川庠生。性慷慨,甘淡泊。獻賊入 潼肆害,奇秀憤激罵賊,被執殺之。」

王干城[编辑]

按《潼川州志》:「『干城,潼川人。自幼讀書,氣慷慨,性孝友, 閭里奇之。年三十未第,嘗謂大丈夫立身報國,志在 乘時,何拘拘乃爾』?遂棄儒業,事孫吳。崇禎末,獻賊煽 亂,巡撫邵捷春徵取有能,干城往應之,所至必克。督 師楊嗣昌聞而重其人,授以遊擊,令干城分兵援勦。 及賊入夔門,勢甚大,倉卒歸里,拜廬墓,訣曰:『忠孝兩 難,後恐不復生為王氏子矣』!」會集義勇萬餘,與賊數 戰,殿衛流民,全活甚眾。賊羨其勇,志在必得,因舉全 師困干城於雲臺,內外無援,戰三日不出,力窮矢盡, 奮臂大呼曰:「勢至此,吾願已矣!」力斬數人而死

李先春[编辑]

按《建昌衛志》:「先春,撫夷同知駐越嶲,流賊破,衛父子 主僕俱赴火死。」

高明[编辑]

按《建昌衛志》:明建昌衛人,以明經任湖廣長沙縣事, 有治聲。丁內艱,還里。時流賊進建昌,明督士民拒於 焦家堡,賊勢眾,不能支,明泣嘆曰:「我受朝廷祿,豈可 從賊乎?」遂進室自焚死。

沈履祥[编辑]

按《寧波府志》:「履祥,字其旋。登崇禎十年進士,授候官 令。清廉慈惠,稱治第一。丁內艱歸,服闋,補甌寧。旋遭 國變,拊膺大慟,北向拜君,東向拜父,遂自縊。履祥賦 性醇厚,與人交,恂恂如不能言。而於君國大節,獨能 慷慨激烈,視死如歸。可謂得正而死矣。」

張夢鏡子漸鴻 漢鴻 海鴻 賓鴻 蜚鴻[编辑]

按《長樂縣志》:「夢鏡,字無垢。生平曠達高雅,樂群和易。 初以幼童補弟子員,累試冠庠,登歲進士。籍其子五 人,漸鴻、漢鴻、海鴻、賓鴻、蜚鴻,俱齊敏膺廩於庠,時人 有燕山之譽。年近六旬,侍養九十七壽母承順無違。 母卒,服闋,始受平樂府經歷,屢為上臺所獎異。前後 委署昭平縣及永安州事,有治聲,陞浙江鹽運司判。」 會崇禎末潰亂,城陷,父子六人俱死國難,年六十七 歲。

李信 楊諸生 許士楷[编辑]

按《江寧府志》:「信,字吾斯,文定曾孫。由貢生選和平縣 尹。至任未幾,城破,信與其次子三子一時俱死。一老 諸生楊姓者,江右人,相隨署中,曰:『吾亦江右文學也, 忍獨生乎』?亦相繼死。有許士楷者,亦邑人,讀書未成, 至是七日不食死。」

何弘仁[编辑]

按《紹興府志》:「弘仁,字書臺,山陰人。崇禎丁丑進士,授 高要令。聞京城陷,以書繫衣帶曰:『死,臣分也,敢愛身 乎?吾兒宜食貧安分,以慰先人志』。遂自經於白峰嶺 下。」

姚應元子冕[编辑]

按《平遠縣志》:應元,廣西思恩經歷,居官正直。崇禎末, 應元死難。子冕,邑庠生,聞訃冒險往尋,而舁父骸,千 里返家。途遇賊,露刃叱曰:「與我金不者,一揮兩骷髏 矣。」冕抱父骸哀哭,卒遇害。邑侯劉駿名旌曰:「卞家父 子。」

鄭同元子振芳[编辑]

按《潮州府志》:「同元,字黃中,潮陽人。為文匠心獨出,俯 視一切。天啟丁卯舉於鄉,登崇禎甲戌進士,授六合 縣。六合,巖邑也。同元下車,摘伏如神,案無留牘。有盜 行劫被獲,扳常州蜑戶九人,訊者擬大辟。院司以同 元有能名,檄越郡覆鞫。同元謂常州去大江三百餘 里,豈有一夜可往返行劫者。報上得釋。六合舊無城 郭,慮流寇侵軼,請浚濠樹柵,為守圉計。」適調來川兵 潛勾寇,夜馳猝至,川兵啟柵迎之,同元率士民退,焚 冶浦橋以保倉庫,無恙。移時,操院師救至,寇乃遁去。 同元緣此絓吏議,待罪五載,論戍於台。到伍,往海門 觀形勢,倡議建立砲臺。當事上其議,朝論韙之。癸未, 奉旨賜環,始得奔母喪。甲申大旱,米湧貴,坊民聚群 搶奪,同元與邑長謀戢之。冨室閉糴與私販出境者, 法無赦。令下而米價頓平,民安戢如故。燕京淪陷,聞 變痛哭。後遯跡梧、桂間。值容縣兵叛,遇變不屈,與長 子貢生振芳同日殉難。

王運開[编辑]

按《峽江縣志》:「運開,字旦籙,永豐鄉人。崇禎庚午孝廉, 授雲南永昌府推官。獻黨入滇,攻永昌,運開結同官 協力禦守,以圖外應。後力不能支,城破,因整肅衣冠, 向北闕再拜死之。一時為之感慟。運開素性剛直,學 術真醇,忠孝一節,人益信之。」

李兆旂子淳[编辑]

按《雲南通志》:「兆旂,昆陽人。崇禎庚午歲貢,任江南廬 江訓導。持躬清介,率士多方,後致仕歸。流寇圍城,兆 旂守北門,城陷,被執不屈,罵賊而死。子淳,年十五,同 父守城,見父遇難,痛哭罵賊亦死。院司、道、府旌其忠 節。」

史可法[编辑]

按《明外史》本傳:「可法,字憲之,順天大興人。世錦衣百 戶。祖應元,舉於鄉,官黃平知州,有惠政。語其子從質 曰:『我家必昌。從質妻尹氏有娠,夢文天祥入其舍,生 可法,事親以孝聞。舉崇禎元年進士,授西安府推官。 賑荒恤民,戢奸弭盜,能聲大著。稍遷戶部主事,歷員 外郎、郎中,嘗督太倉及遼餉,所至砥節奉公。八年,遷』」 右參議,分守池州、太平。其秋,總理侍郎盧象昇大舉 討賊,改可法副使,分巡安慶、池州,監江北諸軍。未幾, 黃梅賊掠宿松、潛山、太湖,將犯安慶,知可法有備,遁 去。可法追至潛山天堂寨搜賊,賊多死。明年正月,祖 寬大破賊滁州,賊盡走河南,江北稍靖。可法以其間蒐軍實,治戰具,軍特精至。十二月,賊馬守應合羅汝 才、李萬慶自鄖陽東下,江北震動。可法馳駐太湖城 外當其衝,賊聞不敢逼。十年正月從間道突安慶石 碑鎮,參將潘可大來援。賊移桐城,可大赴救,賊北走, 為廬、鳳軍所扼,復回桐城。可法趨赴,知縣陳爾銘堅 守,賊不敢攻掠四境。可法與可大勦捕,斬獲多。賊走 廬江去。已,犯潛山,可法與左良玉敗之楓香驛,賊乃 竄潛山、太湖山中。三月,可大及副將程龍敗歿於宿 松,賊愈張,分其黨搖天動別為一營,而合八營二十 餘萬眾,分屯桐城之練潭、石井鋪、陶沖驛,連營六十 里。可法備嚴,不敢犯。閏四月,總兵牟文綬、劉良佐以 兵至,戰於挂車河,賊少退。七月,廷議「安慶急,宜設重 臣鎮之。」即擢可法右僉都御史,巡撫安慶、廬州、太平、 池州四府,及河南之光州、光山、固始、羅田,湖廣之蘄 州、廣濟、黃梅,江西之德化、湖口諸縣,提督軍務,設額 兵萬人。賊已東陷和州、含山、定遠、六合,犯天長、盱眙, 乃趨河南安、廬間,得暫息。可法奏免被災田租,募壯 士,繕甲仗,日夜為戰守計。其冬,賊復犯潛山,為部將 汪雲鳳所敗。老回回掠舒城、廬江,亦為京軍所破,乃 遁入大山,時出劫掠。可法東西馳禦,而監軍僉事湯 開遠善擊賊,賊憚此二人,稍稍避其鋒。十一年夏,兵 部尚書楊嗣昌以平賊踰期,普議文武諸臣罪,可法 亦戴罪立功。可法短小精悍,面黑,目爍爍有光,持身 廉,接士信。雜處行伍間,與「下同勞苦。軍行,士不飽不 先食,未授衣不先御,以故得士死力。」連敗賊英山、六 合,順天王遂乞降。當是時,總理侍郎熊文燦大布《招 降》,令賊多降,未降者亦觀望,且勢孤,以故警漸稀。而 可法於十二年夏丁外艱去。十四年起戶部右侍郎 兼右僉都御史,代朱大典總督漕運,巡撫鳳陽、淮安、 揚州。漕輓歲愆期,缺額幾百萬。可法劾罷督糧道三 人,增設漕儲道一人,大濬河南,慎簡運官,盡祛諸蠹 弊。鳳陽總督高斗光討賊無功,有議用可法者。御史 劉逵言可法理漕有效,不宜易,乃已。廷議將易,兵部 尚書陳新甲、尚書劉遵憲、言官章正宸等十一人並 舉可法。章下吏部。尚書李日宣等言「可法文武」才,而 漕事方亟,宜俟報竣召用,乃復留。十六年七月,拜南 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武備久弛,可法奏行更新八 事。十七年四月朔,知賊犯宮闕,大會群寮,誓師勤王。 檄諸鎮兵並進,而身渡江,抵浦口。乃聞北都陷,大慟, 頭觸柱,血流被體,縞衣發喪,欲長驅死。賊或說可法 曰:「社稷無主,盍立君以圖恢復?」可法然之。會南京諸 大臣議立君,張慎言、呂大器、姜曰廣等言:「福王倫序 當立,而有七不可:貪淫、酗酒、不孝、虐下、不讀書、干預 有司也。惟潞王賢明當立。」移牒可法,可法亦以為然。 鳳陽總兵馬士英潛與阮大鋮定計將立福王,以書 咨可法;可法即以「七不可」之說告,而身還南京。士英 已與黃得功、劉良佐、劉澤清、高傑發兵,送福王至儀 真;可法乃與諸大臣具啟奉迎。五月朔,王謁孝陵、奉 先殿畢,出居內守備府。群臣入朝,王色赧欲避;可法 言:「殿下宜正受。」既朝,議戰守,可法言:「王當素服郊次, 發師北征,示天下以必報讎之義。」王唯唯。明日再朝, 出議監國事。張慎言曰:「國虛,無人,可遂即大位。」可法 曰:「太子存亡未卜,倘南來若何?」誠意伯劉孔昭曰:「今 日既定,誰敢復更!」可法曰:「稍緩數日亦無害。」乃退。初 三日,王監國,廷推閣臣,眾舉可法及高弘圖、姜曰廣。 孔昭攘臂欲並列;可法曰:「本朝無勳臣入閣例。」孔昭 勃然曰:「即我不可,馬士英何不可!」乃并推士英。又議 起廢,共推鄭三俊、劉宗周、徐石麒。孔昭特舉阮大鋮; 可法曰:「此先帝欽定逆案,毋庸再言!」乃已。越二日,拜 可法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與士英、弘圖並命可 法仍掌兵部事,士英仍督師鳳陽。乃定京營制如北 都故事;侍衛及錦衣衛諸軍悉入伍操練;錦衣東、西 兩司房及南、北兩鎮撫司官不備設,以杜告密、安人 心。當是時,士英旦夕冀入相;及命下,大怒,即以可法 《七不可書》密奏於王,而擁兵請入覲,拜疏即行。可法 以士英入,勢不兩立,謀避出外。十二日,請督師淮、揚。 諸生盧渭等抗疏請留,有「秦檜在內、李綱居外,宋終 北轅」,語不納。十五日,王即位。明日,可法即陛辭,加太 子太保,改兵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百官郊餞,可法 疏辭,士英即以是日入直。可法與士英、弘圖、曰「廣議 分廬、鳳、淮、揚為四鎮,屏蔽江南,即以得功、良佐、澤清、 傑為之。」俄封得功侯、良佐等伯。諸鎮遂各擁重兵,朝 廷不能制。可法啟行,即令遣使訪大行帝后梓宮及 太子、二王所在,又令祭告泗、鳳二陵。可法去,士英、孔 昭輩益無所憚。孔昭以慎言舉吳,甡譁殿上,至拔刀 以逐。可法聞之,上疏曰:「先帝用人無成心,袁繼咸及 士英皆起戍籍甡奉命南征,因候唐通兵不至,稽遲 蒙譴,其過可原。北都之變,文臣固多誤國,武臣豈皆 盡忠?若各執成心,日尋水火,朋黨一分,禍安所底!」士 英、孔昭輩卒持甡不用。可法祭二陵畢,上疏曰:「陛下 踐阼之始,祇謁孝陵,哭泣盡哀,道路感動。若躬謁二陵,親見鳳、泗境中,蒿萊滿目,雞犬無聲,當益悲憤。願 慎終如始,處深宮廣廈,則思東北諸陵魂魄之未安; 享玉食大庖,則思東北諸陵麥飯之無展;膺圖受籙, 則念先帝之集木馭朽,何以忽遘危亡;早朝晏罷,則 念先帝之克儉克勤,何以卒隳大業。戰兢惕厲,無時 怠荒,則二祖、列宗必默佑中興。若晏處東南,不思遠 略,賢奸無辨,威斷不靈,老成投簪,豪傑裹足,祖宗怨 痛,天命潛移,東南一隅,未可保也。」王嘉答之。得功、澤 清、傑皆欲駐揚州,以兵爭。傑先至,大淫掠城外,死者 無算。城中人恟懼,登陴固守。傑攻之浹月,澤清又大 掠淮上。良佐以臨淮人,不納其兵,亦攻圍之。朝命可 法往解,得功、良佐、澤清皆聽命。乃詣傑。傑素憚可法, 盡瘞暴骸朝可法帳中,辭色俱變,惴惴若不可測者。 而可法坦懷待之,偏裨皆接以溫語,一軍遂安。然自 是,易可法,用己甲士,防衛所移文檄,必取視乃行。可 法為具疏,以瓜洲城屯其眾,揚州以安。可法遂開府 揚州。六月,李自成敗,棄京師,西走青州諸郡縣,並殺 賊偽官,據城自保,未知南都建國事。可法請速頒「監 國」、「登極」二詔,慰山東、河北軍民心;從之。可法乃開禮 賢館,招四方才智下僚有才被棄者,亦悉舉任用之; 以監紀推官應廷吉領其事,盧渭等皆與幕府稱得 人。七月,大學士弘圖乞休,請召可法;不從。八月,可法 出巡淮安,閱澤清士馬。復返揚州,屢疏請餉為進取 資。士英念可法與諸鎮合,將不利己,故靳不發以阻 壞其事。可法復疏趣之,因言:「近來人才日耗、仕路日 淆。由名心勝而實業不修、議論多而成功絕少。遇清 卿臺省,則曰『謀猷經濟非其人不可;遇錢穀之任,則 曰『此危地何為困我輩』?此推彼卸,姑付庸人。倏用倏 更,有同兒戲。即偶出特簡,亦必百計求全。非託病則 棄官,曾無為國家實心任事者,以致敗壞至此。今事 勢更非昔比,必專主討賊復讎,舍籌兵、籌餉無議論、 舍治兵、治餉無人才,有摭拾浮談、巧營華要者,罰無 赦。停不急官、罷不急務,俾大小臣工并力恢復,則中 興之業可成』。」王亦優獎之,而不能行也。初,可法虞傑 跋扈,故駐得功儀真以防之。至九月朔,得功、傑搆兵 曲在傑;賴可法調劑,事始解。遂以是月巡儀真,閱得 功士馬,銳意進兵河南。朝諭:「北使方行,兵不宜繼進。」 遂止。時北都降賊諸臣以賊敗南還;可法言「諸臣原 籍北土者,宜令赴吏、兵二部錄用;否則絕其南歸之 心。」又言:「北都之變,凡屬臣子皆有罪,若在北者始應 從死,豈在南者獨非人臣?即臣可法謬典南樞,臣士 英叨任鳳督,未能悉東南甲疾趨北援;鎮臣澤清、傑 以兵力不支,折而南走:是首應重論者,臣等罪也。乃 因聖明繼統,鈇鉞未加,且恩榮疊被,獨於在北諸臣 毛舉而概繩之;豈散秩閒曹,責反重於南樞、鳳督哉? 宜摘罪狀顯著者,重懲示儆。若偽命未污,身被刑辱, 皆當置不問。其逃避北方,徘徊後至者,許戴罪討賊, 赴臣軍前酌用。」廷議並從之。然其後繩從賊者以重 法,而罪大者或反獲庇,以免不盡如可法言也。傑居 揚州,桀驁甚,可法待以至誠,且開導君臣恩義,傑大 感悟,改節易行,一聽其指揮。會自成敗還陝西,可法 將北行,傑即於十月中帥師進。可法亦赴清江浦,遣 官屯田開封,為經略中原計。當是時,諸鎮各分汛地, 擇便利者自王家營而北至宿遷,最衝要,諸鎮不敢 任,可法自任之,令幕下文武築壘緣河南岸。十一月 四日,舟次鶴鎮,諜報宿遷被兵,可法不為止。復進至 白洋河,命總兵劉肇基往援。無何,邳州受圍,肇基復 援之,相持半月而解。時自成遁關中,猶未滅。可法請 頒討賊詔書,言:「自三月以來,大讎在目,一矢未加。昔 晉之東也,其君臣日圖中原,而僅保江左;宋之南也, 其君臣盡力楚、蜀,而僅保臨安。蓋偏安者,恢復之退 步;未有志在偏安而遽能自立者也。大變之初,黔黎 洒泣、紳士悲哀,猶有朝氣。今則兵驕餉絀,文恬武嬉, 頓成暮氣矣。河上之防,百未經理,人心不肅,威令不 行;復讎之師,不聞及關、陜;討賊之詔,不聞達燕、齊;君 父之讎,置諸膜外。夫我即卑宮菲食,嘗膽臥薪,聚才 智精神,枕戈待旦;合方州物力,破釜沉舟,尚虞無救。 以臣觀廟堂作用,百執事經營,殊有未盡然者。」夫將 所以能克敵者,氣也;君所以能禦將者,志也。廟堂志 不奮,則行間氣不鼓。夏少康不忘出竇之辱、漢光武 不忘「爇薪」之時。臣願皇上為少康、光武,不願左右在 位,僅以晉元、宋高之說進也。憶臣等「初迎聖駕時,陛 下言及先帝,則泣下沾襟;恭謁孝陵,則淚痕滿袖。皇 天后土,實式鑒臨。曾幾何時,頓忘斯志。先皇帝死於 賊,恭皇帝亦死於賊,此千古未有之痛。國家變出非 常,在北諸臣,死節者無多;在南諸臣,討賊者復少。此 千古未有之恥。夫庶民之家,父兄被殺,尚思穴胸斷 脛,得而甘心,況在朝廷,顧可膜置。臣恐恢復無期,即 偏安亦未可保也。今宜速發討賊之詔,責臣與諸鎮 悉簡精銳,直指」秦關,懸上爵以待有功,假便宜而責 成效,絲綸之布,痛切淋漓,庶海內忠臣義士聞而感憤。且國家遘大變,陛下嗣登大寶,原與先朝不同,諸 臣但有罪之當誅,曾無功之足錄。臣於《登極詔》槁,特 將「加恩」一款刪除,不意後來仍復開載,致貽笑天下。 今恩外加恩,紛紛未已,武臣腰玉,名器濫觴,自後尤 「宜慎重,專待有功,庶猛將武夫有所激厲。至兵行討 賊,最苦無糧,搜括不可行,勸輸亦難繼。請將不急之 工程,可已之繁費,一切報罷。朝夕之燕衎,左右之進 獻,一切謝絕。即事關典禮,萬不容已者,亦概從節省。」 蓋賊一日未滅,即有深宮曲房,豈能安處?即有錦衣 玉食,豈能安享?必刻刻在雪恥報讎「振舉朝精神萃 萬方物力盡并於選將練兵一事。庶人心可鼓、天意 可回。」疏出,朝野傳誦;而士英輩耽於宴樂,不卹也。及 邳、宿被兵,可法飛章以報;而士英謂可法徒欲敘防 河將士功,卒不省。方諸鎮之初設也,可法欲用其師 以北。及位秩既崇,咸無進師意,且數相攻;可法深悔 之,語其客言斬己及弘圖、士英、曰廣四人頭,為任事 不忠之戒;太息而起;上疏言:「先帝待諸鎮甚厚,陛下 封諸鎮甚隆;乃不思報國,自弄干戈,舍父母之讎,尋 同室之鬥。今和議不成,惟有言戰;戰非諸鎮事而誰 事乎?」可法每繕疏,循環諷誦,聲淚俱下;旁觀者無不 感泣。扼於士英、大鋮,第取優旨報之而已。河上告警, 可法求援益切,詔良佐、得功率師扼潁、壽,傑進兵歸 徐。傑至睢州,為許定國所殺,部下兵大亂,睢州旁近 二百里殺戮無遺。可法聞,急如徐州;而傑諸將互雄 長,幾為變。可法以總兵李本身傑甥,用為提督,代統 其兵,諸將各分地。又立傑子元爵為世子,請恤於朝, 軍乃定。侍講衛引文陷賊南旋,傑以其同鄉,請為己 監軍,命以原官兼兵科給事中赴傑軍。傑已死,《引文》 知士英輩,不悅。可法疏言:「督師,贅也。且可法空得名, 當召置綸扉備顧問。否則,聽歸故鄉,毋令久居要津。 況淮南一隅,既有督師,又有提督高起潛、總督王永 吉,一柄三操;不若專任起潛或永吉。」令可法還朝。可 法遂乞休,不聽。而士英立擢引文兵部右侍郎,總督 傑營將士。將士已歸可法咸憤怒,引文至任,無一人 謁者。可法將還揚州未至;得功來襲,欲代統傑軍,城 中大懼。可法急遣同知曲從直等解之,乃引去。可法 尋至揚州,值莊烈帝忌辰,上疏言:「天運已周,君讎未 報;請先斬臣以勵天下。」時山東、河南、北已失,將逼淮 南。客請移泗州防護祖陵,可法然之,遂命幕僚載輜 重先赴。會左良玉稱兵將犯闕,王手書召可法入援, 遂即日發兵渡江,抵燕子磯。良玉已為得功所敗,乃 令速還防江。可法請陛見,不從。以不獲覲君省母,南 面八拜,慟哭而還。抵天長,檄召諸將救盱眙,單騎直 前,不避風雨。俄報盱眙已降,泗州援將侯方巖全軍 敗沒,可法一日夜奔還揚州,饑不得食。城中人訛傳 許定國兵至,欲盡殲高氏部曲遂斬關而出,悉走泰 州,畜產舟楫一空。可法嚴城守,檄召各鎮兵,無一至 者。總兵李棲鳳、監軍副使高岐鳳帥所部四千人入 城。二人有異志,欲劫可法以獻;可法叱之曰:「此吾死 所也,若輩何為?」二人遂拔營出降。城中勢益孤,諸文 武分陴拒守。舊城西門最險要,可法自守之;作書寄 母、妻以無子;命副將史德威為之後曰:「死葬我高皇 帝陵側。」越二日城破,可法自刎不死,命德威刃之。德 威痛哭,不敢仰視,一參將擁出小東門,遂被執。可法 大呼曰:「我史督師也!可速殺我!」勸之降;不從,遂被殺。 揚州知府任民育,同知曲從直、王纘爵,江都知縣周 志畏、羅伏龍,兩淮鹽運使楊振熙,監餉知縣吳道正, 江都縣丞王志端,幕客盧渭等皆死。可法為督師,行 不張蓋,食不重味,夏不箑,冬不裘,寢不解衣。年四十 餘,無子,其妻欲置妾,太息曰:「王事方殷,敢為兒女計 乎!」歲除遣文牒,至夜半,倦,索酒,未至。呼其僕曰:「禮賢 館諸士當與共飲。夜已深,可齎酒分餽之。」酒至,庖人 報殽肉已分給將士,無可佐者,乃取鹽豉下之。可法 素善飲,飲數斗不亂,在軍中絕飲,是夕進數十觥,思 莊烈帝,泫然淚下,憑几臥。比明,將士皆集轅門外,門 不啟,左右遙語其故,知府民育曰:「相公此夕臥,不易 得也。」命鼓人仍擊四鼓,且戒左右:「毋驚相公。須臾,可 法寤;聞鼓聲,大怒曰:『誰犯吾令』?」將士進謁,述民育意, 鼓人乃獲免。時餉久不至,軍士無以卒歲。是歲元旦, 可法遂斷葷酒、蔬食、茗飲而已。日治軍書至夜分。隆 冬盛暑不輟,恐勞從人,不令侍衛。嘗孑處鈴閣,或舟 中有言宜警備者,曰:「命在天,人事何益!」後軍事益冗, 以監軍郎中黃日芳練達,欲與同舟;辭曰:「日芳老矣, 不能日侍左右。公亦當自重,毋食少事繁,蹈前人轍。 且發書走檄幕僚為之。徵兵問餉,有司事耳。公何必 晝夜損神,躬親庶事乎?」可法笑不答。初以定策功加 少保兼太子太保;以太后至加少傅兼太子太傅;敘 江北戰功加少師兼太子太師;擒劇盜程繼孔功加 太傅;皆力辭,不允。後以宮殿成,加「太師」,力辭,乃允。可 法既死,其後四方弄兵者多假其名號以行,故時人 謂「可法不死」云。弟可程,崇禎十六年進士。擢庶吉士京師陷,降賊。賊敗南歸,可法請下之刑部。王以可法 故,令家居養母。可程遂居南京。後流寓宜興,閱四十 年而卒。

任民育 曲從直 王纘爵 周志畏 羅伏[编辑]

龍 、楊振熙 、吳道正 、王志端 、盧渭 、歸昭 、高孝纘 、王士琇 、王纘、弟績 、續。陳天拔、 戴之藩、 陸愉、 張有德、 馮應昌、徐失名

按《明外史史可法傳》:「民育,字時澤,濟寧人。天啟中,舉 於鄉。善騎射,常捍鄉人患。真定巡撫徐標請於朝,用 為標下贊畫,經理屯事。真定失,南還。福王時,授亳州 知州,以才擢揚州知府,可法倚之。城被圍,民育分門 拒守。及城破,急還署,緋衣端坐堂上,欲擁之去,不從, 遂見殺。闔家男婦盡赴井死。從直,遼東人,與其子守」 東門,城破,俱死。纘爵,鄞人,工部尚書。佐孫志畏,亦鄞 人,起家進士。年少氣高,與高傑將士不協,數遭窘辱, 求解職。會伏龍至,可法即命代之。伏龍,新喻人,故梓 潼知縣也,受代甫三日。振熙,臨海人;道正,餘姚人;志 端,孝豐人;渭,字渭生,長洲人,居禮賢館久。可法試以 策,擢特等。以渭方歲貢當得官,不受職,而擬授崑山 歸昭等二十餘人為通判、推官、知縣。甫二旬,城陷,渭 監守鈔關,投河死;昭分守西門死;從死者又十七人; 而揚州諸生亦多殉義者。高孝纘,字申伯。城破,書衣 衿曰:「首陽志,睢陽氣,不二其心,古今一致。」入學宮,自 經先聖座前,王士琇設莊烈帝位,泣拜;與其弟同縊。 王纘,字伯綿、績字亞綿、續字叔綿,兄弟也,並縊死。又 有畫士陸愉、醫者陳天拔、武生戴之藩、義兵張有德、 市民馮應昌、舟子徐某,皆自盡。其他婦女死節者,不 可勝紀。

何剛[编辑]

按《明外史史可法傳》:「剛字慤人,上海人。崇禎三年舉 於鄉。見海內大亂,日講求濟世事,好交天下豪俊。與 東陽許都善,語之曰:『子所居天下精兵處,盍練一旅 以待用』。都諾而去。十七年正月,疏陳選練滅賊諸策, 帝褒納之。又言:『國家設制科,立資格,以約束天下豪 傑,此所以弭亂,非所以戡亂也。今日救生民,匡君國, 莫急於治兵。願陛下親簡強壯英敏之士,命知兵大 臣教習之,日講韜鈐,練筋骨,拓膽智。陛下時召試,俟 實學既成,特優其秩,寄以兵柄,必能建奇功,當一面。 臣讀戚繼光書,數言義烏、東陽兵可用。誠得召募數 千,加之訓練,準繼光遺法,分布河南郡縣,大寇可平』。」 因薦都及錢塘進士姚奇,引桐城諸生周岐、陝西諸 生劉湘客、絳州舉人韓霖。帝壯其言,即擢剛職方主 事,募兵金華。而都已作亂,前死霖亦為賊用。剛不知, 故並薦之。剛甫出都,都城即陷,馳還其鄉。先是,賊逼 京師,剛友陳子龍、夏允彝將聯海舟達天津為緩急, 用募卒二千人。至是令剛統率。及子龍入為兵科,言 「防江莫如水師,更乞廣行召募,委剛訓練。」從之。馬士 英當國,置疆事不問。剛上疏言:「臣請陛下三年之內, 宮室不必修,百官禮樂不必備,惟日求天下奇才,俾 智謀者決策,廉明者理財,勇猛者禦敵。爵祿賞賚不 出此三者,然後國富兵強,大敵可服。若以驕悍之將 馭無制之兵,空言恢復,是卻行而求前也。優游歲月, 潤色偏安,錮豪傑於草間,迫梟雄為盜賊,是株守以 待盡也。惟廟堂不以浮文取士,而以實績課人,則真 才皆為國用,而議論亦省矣。分遣使者羅草澤英豪, 得才多者受上賞,則梟傑皆畢命封疆,而盜魁亦鮮 矣。東南人滿,宜徙之江北。或賜爵,或贖罪,則豪右皆 盡力農事,而軍餉亦充矣。」時不能用。尋進本司員外 郎,以其兵隸史可法。可法大喜,剛亦以遇知己,誓同 生死。士英惡可法,并惡剛,出為遵義知府。可法垂涕 曰:「子去,吾更誰仗?」剛亦泣曰:「剛誓與此城存亡,安敢 違公!」踰月而揚州被圍,佐可法拒守。城破,投井死。

吳爾壎[编辑]

按《明外史史可法傳》:「爾壎,崇德人。舉崇禎十六年進 士,授庶吉士。京師陷,降於賊。賊敗南還,謁可法,請從 軍贖罪,可法遂留參軍事。其父之屏方督學福建,爾 壎斷一指畀故人祝淵曰:『君歸語我父母,悉出私財 畀我餉軍。我他日不歸,以指葬可也』。尋從高傑北征, 至睢州。傑被難,爾壎流寓祥符。遇一婦人,自言福王」 妃;爾壎因守臣附疏以進。詔斥其妄言,逮之。可法為 救免。後守揚州新城,亦投井死。

汪思誠[编辑]

按《江南通志》:「思誠,字純一,貴池人。倜儻好奇計。崇禎 間,史可法備兵池、皖,廣攬人材,陰察思誠守與才兼, 事無巨細,悉使與聞,故始自池皖備兵及後歷官,咸 左右之。予官副總兵,從可法以殉。」

楊時熙子廷棟[编辑]

按《臨海縣志》:「時熙,號知白,萬曆丙午舉於鄉,授遂安 教諭,陞瓊州同知,轉兩淮運同,署運使事。適值崇禎 末年,湖、湘、齊、豫流寇充斥,驕兵悍將壅上流,商船不行,餉無所出。迨甲申冬,四鎮既立,兵糧急如風火,鹽 餉解南,悉為賊所截。乙酉四月,大兵過淮,督府史公 可法駐揚州,刑牲誓死守,忠義感激人心,僚屬義不」 忍去。不數日,而城被圍。子廷棟,諸生,有文學,先省父 於署中;城破,同時死焉。

金聲 江天一[编辑]

按《明外史》本傳:「聲字正希,休寧人。好學,工舉子業,名 傾一時。崇禎元年成進士,授庶吉士。明年十一月,都 城告警,聲慷慨乞面陳急務,帝即召對平臺。退具疏 言:『臣書生素矢忠義,遭遇聖明,日夜為陛下憂念天 下事。今兵逼京畿,不得不急為君父用。夫通州、昌平, 都城左右翼,宜戍以重兵;而天津漕艘所聚,尤宜亟 防。今天下草澤之雄,欲效用國家者不少,在破格用 之耳。臣所知申甫有將才,臣願仗聖天子威靈,與練 敢戰士,為國家捍強敵,惟陛下立賜裁許』。」申甫者,僧 也,好談兵,方私製戰車火器。帝納《聲》言,取其車入覽, 授都司僉書。即日召見,奏對稱旨,超擢副總兵。敕募 新軍,便宜從事。改聲御史,參其軍。甫倉猝募數千人, 皆市井游手,所需軍裝戎器又不時給。而是時總理 滿桂節制諸軍,甫不肯為下。桂卒掠民間,甫軍捕之, 桂輒索去。聲以兩軍不和聞,帝即命聲調護。亡何,桂 歿,甫連敗於柳林大井,乃結車營蘆溝橋。敵兵遶出 其後,御車者惶懼不能轉,殲戮殆盡,甫亦陣亡。聲痛 傷之,言:「甫受事日淺,直前衝鋒,遺骸矢刃殆遍,非喋 血力戰不至此。」帝亦傷之,命予恤典。聲恥無功,請率 參將董大勝兵七百人,甫遺將古璧兵百人及豪傑 義從數百人,練成一旅,為劉之綸奇兵,收桑榆之效。 不許。俄以清核軍需告竣,奏繳關防,請按律定罪,再 疏請罷斥。皆不許。東江自毛文龍被殺,兵力弱勢孤。 聲因東宮冊立,自請頒詔朝鮮,俾聯絡東江,張海外 形勢。帝雖嘉其意,亦不果用。尋上疏言:「陛下曉夜焦 勞,日親天下之事,實未嘗日習天下之人,必使天下 才不才及才長短,一一程量不爽,方可斟酌位置。往 者陛下數召對群臣,問無所得,鮮當,聖心遂厭薄之。 臣愚妄謂陛下泰交尚未殷,顧問尚未數,不得謂召 對無益也。願自今間日御文華,令京卿、翰林、臺諫及 中行、評博等官輪番入直,博諮廣詢,而內外有職業 者亦得不時進見。政事得失,軍民利病,廟堂舉錯、邊 塞情形,皆與臣工考究於燕閒之間。歲月既久,品量 畢呈,諸臣才不才及才長短,豈得逃聖鑒?」帝未及報, 聲再疏懇言之,終不用,遂屢疏乞歸。後大學士徐光 啟薦聲同修曆書,辭不就。以御史召,亦不赴。八年春, 起山東僉事,復兩疏力辭。鄉郡多盜,聲團練義勇為 捍禦。十六年,鳳陽總督馬士英遣使者李章玉徵貴 州兵討賊,迂道掠江西,為樂平吏民所拒擊。比抵徽 州境,吏民以為賊,率眾破走之。章玉諱激變,謂聲及 徽州推官吳翔鳳、「主使士英以聞。」聲兩疏陳辨。帝察 其無罪,不問。其年冬,廷臣交薦,即命召用,促入都陛 見。未赴而京師陷。福王立於南京,超擢聲左僉都御 史,聲堅不起。及南京城陷,列郡望風迎降。聲以閏六 月懸高皇帝像,率士民拜哭。糾集義勇,保績溪、黃山, 分兵扼六嶺。寧國丘祖德、涇縣尹民興、徽州溫璜、貴 池吳應箕等多應之。乃遣使通表。唐王授聲右都御 史兼兵部右侍郎,總督諸道軍,拔旌德、寧國諸縣。九 月下旬,軍為降。御史黃澍襲破,聲,被執至江寧,語門 人江天一曰:「子有老母,不可死。」對曰:「天一同公起兵, 可不同公殉義乎?」遂偕死。唐王贈聲禮部尚書,諡「文 毅。」天一,字文石,歙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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