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宮闈典/第123卷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明倫彙編 宮闈典 第一百二十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一百二十三卷
明倫彙編 宮闈典 第一百二十四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宮闈典

 第一百二十三卷目錄

 宦寺部彙考三

  明太祖洪武十則 惠宗建文一則 成祖永樂五則 仁宗洪熙一則 宣宗宣德二則

   英宗正統三則 景帝景泰一則 英宗天順二則 憲宗成化六則 孝宗弘治六則

  武宗正德八則 世宗嘉靖四則 穆宗隆慶二則 神宗萬曆三則 熹宗天啟一則

  宦者四星圖考

宮闈典第一百二十三卷

宦寺部彙考三[编辑]

[编辑]

太祖洪武元年諭宦官不得預政典兵[编辑]

按《大政紀》:「洪武元年四月丙辰,上謂侍臣曰:『吾觀史 傳所書,漢唐末世皆為宦官敗蠹,不可拯救,未嘗不 為之惋歎。此輩在人主之側,日見親信,小心勤勞,如 呂強、張承業之徒,豈得無之?但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聖人之深戒,其在宮禁,止可使之供洒掃,給使令,傳 命而已,豈宜預政典兵?漢唐之禍,雖曰宦官之罪,亦 人主寵愛之使然。向使宦官者不得典兵,雖欲為亂, 其可得乎』?」

洪武二年,命吏部定《內侍諸司官制》。

按《大政紀》:洪武二年八月己巳,命吏部定內侍諸司 官制。諭之曰:「朕觀《周禮》所記,未及百人,後世至踰數 千,卒為後患。今雖未能復古,亦當為防微之計。古時 此輩所治,止於酒漿醯醢司服、守閽數事,今朕亦不 過以備使令,非別有委任,可斟酌其宜,勿令過多。」又 顧謂侍臣曰:「此輩自古以來,求其善良,千百中不一 二見。若用以為耳目,即耳目蔽矣;以為心腹,即心腹 病矣。馭之之道,但常戒敕,使之畏法,不可使之有功。 有功則驕恣,畏法則檢束,自不敢為非也。」乃定置內 史監奉御六十人,尚寶一人,尚冠七人,尚衣十人,尚 佩九人,尚禮八人,尚樂七人,紀事二人,執膳四人,司 脯四人,司香四人,涓潔二人。置尚酒、尚醋、尚麵、尚染 四局,設正一人,副二人。置御馬、御用二司,設正一人, 副二人。內府庫設大使一人,副使二人。內倉監設令 一人,丞二人。及置東宮典璽、典翰、典膳、典服、典樂、典 乘共六局,局設局郎一人,丞一人。又置門官午門、東 華門、西華門、元武門、奉天門、左右順門、左右紅門、皇 宮門、坤寧門、宮左門、宮右門,各設正一人。東宮門官, 春和門、東宮後門、宮左門、宮右門,各設門正一人。 按《春明夢餘錄》:「中官之制,凡內使小大者烏木牌,平 巾者不得衣員領束帶,唯請轎長隨并都知監長隨, 各獅子等補束角帶,及有牙牌官帽,便謂之奉御」,正 六品得服麟補束金廂瑇瑁或犀帶。自奉御而上,左 右監丞五品左右少監,從四品太監,正四品太監而 上,方服斗牛補;再陞則《膝襴》《飛魚》《斗牛》及蟒衣;再陞 方賜玉帶,冬則光素,夏則玲瓏,三九月則頂收;再陞 則內府騎馬。凡騎馬者,自東、西下馬門起,至南內,西 上南門起,至寶鈔司。凡遇聖節、正旦、大婚、誕慶,各進 馬一匹;再陞則每歲祿米十二石,後加一級,皆益十 二石。

洪武三年,重定內使服飾之制。

按《續文獻通考》:洪武三年十月,上諭宰臣,「凡內使監 未有職名者,當別置衣帽,以別監官。」禮部定擬:「內使 監官,凡遇朝會,照依品級,具朝服公服行禮。其常服 葵花胸背、團領衫,不拘顏色,烏紗帽,犀角帶。其內使 無品從者,常服團領衫,無胸背花,不拘顏色,烏角束 帶,烏紗帽,垂軟帶。年十五以下者,惟帶烏紗小頂帽。」 從之。

洪武四年正月,定「宦官月支廩米。」閏三月命吏部「定 內監等官品秩。」

按《大政紀》:洪武四年春正月乙巳,詔宦官月支廩米 一石,閏三月甲子,命吏部定內監等官品秩,自監令 正五品以下至從七品有差,上謂侍臣曰:「古之宦豎 不過司晨昏供役使而已,自漢鄧太后以女主稱制, 不接公卿,乃以閹人為常侍,小黃門通命,自此以來, 權傾人主,及其為患,如城狐社鼠,不可以去。朕謂此」 軰但當服事宮禁,豈可假以權勢,縱其狂亂?吾所以 防之極嚴,但犯法者必斥之,不令在左右,戒履霜堅 冰之意也。

按《春明夢餘錄》:「內官監通掌內史名籍,總督各職,凡 差遣及缺員,具名奏請。設令一人,正六品;丞二人,從 六品。典簿一人,正九品。所掌文籍,以通書筭小內史 為之。神宮監掌太廟祭器及祭祀灑掃。設令一人,正 七品;丞一人,從七品。奉御一人,正八品。尚寶監掌御 寶圖書。凡用御寶,則奏請,然後付尚寶司官用之,畢 則捧入。」設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從七品尚衣監。掌 御用冠冕衣服靴履。設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從七 品奉御四人,正八品。尚膳監掌御膳,設令一人,正七 品;丞一人。從七品司設監。掌御用儀仗輦輅輿帳裀褥張設。設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從七品奉御四人。 正八品。司禮監。掌宮庭禮儀。凡「正旦」、冬至節等命婦 朝賀等禮,則掌其班位儀注,及糾察內官人員違犯 禮法者。設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從七品。直殿監掌 各殿灑掃陳設。設令一人,正七品;丞四人,從七品;小 內史一十五人。宮門承制掌傳奉宣召。設奉御五人, 正八品。宮門守門官掌宮門灑掃時,其開闔、稽察出 入。設門正一人,正八「品;副四人,從八品內承運庫,掌 供御金銀段匹等物,設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 從九品司鑰庫,掌皇城各門管鑰,大使一人,正九品; 副使四人,從九品巾帽局,掌造內府冠帽,設大使一 人,正九品;副使二人,從九品針工局,掌造內府衣服, 設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從九品織染局,掌織 染段匹,設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從九品。顏料 局,掌燒造銀硃等項顏料,設大使一人,正九品。司苑 局,掌種蒔蔬果,設大使一人,正九品。司牧局,掌牧養 孳牲,設大使一人,正九品。皆於內官內選用。外承運 庫,掌收金銀段匹等物」,「甲字庫,掌收銅錢布匹顏料, 乙字庫,掌收衣服衾帳紙劄等物,丙字庫」,掌收紬絲 綿紗線,丁字庫,掌收銅鐵、錫、香、茶、蠟諸物,「戊字庫,掌 收氈衫、胡椒,并支軍器。」「廣源庫,掌收貯寶鈔。廣惠庫, 掌收支寶鈔。每庫設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從 九品。皆於流官內選用,隸戶部。」皮作局,掌硝皮、熟皮 張,成造靴鞋鞍轡。兵仗局,掌造各項軍器。「寶源局」,掌 鼓鑄銅器。每局設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從九 品。皆於《流官》內選用,隸工部。

按《酌中志》:「內府十二監,曰司禮,曰御用,曰內官,曰御 馬,曰司設,曰尚寶,曰神宮,曰尚膳,曰尚衣,曰印綬,曰 直殿,曰都知。四司,曰惜薪,曰寶鈔,曰鐘鼓,曰混堂。又 八局,曰兵仗,曰巾帽,曰針工,曰織染,曰酒醋麵,曰司 苑,曰浣衣,曰銀作。已上總謂之曰二十四衙門也。」此 外有內府供用庫、內承運庫、司鑰庫等處,亦臚列於 後,以備考焉。

司禮監

掌印太監一員,秉筆,隨堂太監八九員,或四五員。設 有象牙小牌一面,長寸餘,每日申時交接,輪流該正。 凡每日奏文書,自御筆親批數本外,皆眾太監分批 遵照。閣中票來字樣,用硃筆楷書批之,間有偏傍偶 誤者,亦不妨略為改正。最有寵者一人,以秉筆兼掌 東廠掌印,秩尊視元輔,東廠權重視總憲,兼次輔。其 次秉筆,隨堂,如眾輔焉。皆穿貼裏,先斗牛,次陞坐蟒, 先內府騎馬,次陞橙杌。祿米每陞一級,則歲加米十 二石。各家私臣曰「掌家職」,掌一家之事。曰「管家」,辦理 食物,出納銀兩。曰上房,執掌箱櫃鎖鑰。曰「掌班」,領班, 鈐束兩班答應官人。日司房打發批文書,謄寫應奏 文書。其下則管帽、管衣、靴。茶廚房打聽官,看莊宅各 瑣屑事務也。其餘大小衙門,遇有應題奏事情,皆關 白司禮,掌印秉筆,隨堂而始行。凡御前親近大內臣, 曰「乾清宮管事」,曰「打卯牌子」,其秩亦榮貴,猶外之勳 爵戚臣也。然皆得掌各衙門之印,視其寵眷厚薄而 欽傳𢌿之,不拘資次。 司禮監提督一員,秩在監官之上,於本衙門居住,職 掌古書籍、名畫、冊葉、手卷、筆硯、墨綾紗、絹布、紙劄,各 有庫貯之。選監工之老成勤敏者,掌其鎖鑰。所屬掌 司四員或六七員佐理之,并內書堂亦屬之。又經廠, 掌司四員或六七員,在經廠居住,只管一應經書印 板,及印成書籍,佛藏、道藏、番藏皆佐理之。自提督之 下,則監官、典簿十餘員,提督皇史宬,并新房候轉提 督,俱輪流該正在廊下家宿,專理皇城一應禮儀刑 名,鈐束長隨、當差、聽事各役,關防門禁。至逆賢擅政 時,令與文書房輪挨,遇雙月十六日前往教場比試, 武職應襲。其次六科廊掌司六員或八員,分東西兩 房,管精微科內外章疏,及內官腳色、履歷、職名,月報 逃亡事故數目。其次人數十員或八員,管二十四衙 門、山陵等處內官職級、姓名撰寫每日傳行聖旨,稽 查門禁,鈐束當差、聽事,題奏應行禮儀,應頒賞賜。其 次,六科廊謄黃寫字一員。其次,管賞寫字,則按《節令》 挨次題稟禮儀文書及賞例。或百餘員,或數十員,分 兩班四撥,各撥若干人。其班按十二支輪之,曰「頭頂 整」,一日過夜曰「守早。」從卯至申曰「守晚。」從申至次日 天明曰「末頂。」整一日過夜,方得下班歇息四日也。凡 遇聖駕朝講遊幸,穿麟補紅。𧝠:或青。𧝠執籐條 攔擋者,皆掌司人數寫字也。凡轉經廠,司禮監掌司 者,則每撥內另有一種衙門寫字共十餘員,挨補而 已,自提督至寫字,俱穿𧝠,凡出入皇城各門,俱門 軍接與擋道。自內書堂奉旨撥派者,曰「正途」,其次或 乞恩奏保改陞者亞焉。

文書房官八員或十員。雖穿𧝠。其實祖宗初設,原 是遴選二十四衙門、山陵等處有學行才識者,委用 職掌。通政使司每日封進本章,并會極門京官所上 封本,及在內各衙門本,天下各藩府、本府有大小濃淡之不同,文書房各以名銜前後分管之。其在外之 閣票,在內之答票,一應旨意,《聖諭御札》,俱由文書房 落底簿發行。所以如今凡掌司陞轉文書房者,概削 去「司禮監」銜,都借列內官監銜。其呈稟文書,具見經 手次第。

禮儀房

提督太監一員,掌印或秉筆攝之。掌司數員,寫字管 事數員,本房長隨數員,掌管一應選婚吉禮。每年春 夏秋冬四仲月,選乳婦生男十口,生女十口,月給食 料,在妳子府居住。凡宮中有喜鋪月子房,則生男、生 女各一二口,在文華殿外西北臨河之小房住。及報 生皇子,則用「生女妳口」,皇女,則用「生男妳口。」彌月剪 髮、百日命名及「請髮」、「留髮」、「入囊」、冊立、冊封、選妃、《打扒 角》、選駙馬一應禮儀,皆經理之。

中書房

掌房官一員,散官十餘員,係司禮監監工年老資深 者挨轉,專管文華殿中書所寫書籍、對聯、扇柄等件, 承旨發寫,完日奏進御前。凡宮中糊飾,如不放外匠, 便只是監工并學手藝牌子糊飾,挨轉此處,并御前 作。至貧老無倚,則發外經廠看守,以待斃焉。凡司禮 監掌印、秉筆、隨堂,故後各有牌位,送外廠供安,各有 影像,送西直闕外大佛寺供安。看廠監工、守寺僧人 侍香火不絕也。

御前作

掌作官一員,散官十餘員,亦是監工,年老資深者挨 轉。專管營造龍床、龍卓箱櫃之類,合用漆布桐油、銀 硃等物料,奏准於甲丁等庫關支。已上二處,亦掌印 或秉筆提督之。

內官監

掌印太監一員。其下有總理、管理、僉書、典簿,掌司人 數,寫字、監工。分三班,每班掌司第一人曰「掌案。」所管 十作,曰木作、石作、瓦作、撘材作、土作。東行西行;油漆 作、婚禮作、火藥作,并米鹽庫、營造庫、皇壇庫裏、冰窨、 金海等處。凡國家營建之事董其役,凡御前所用銅、 錫、木、鐵之器,日取給焉。外廠甚多,各有提督、掌廠等 官。真定府設有「抽印木植管理太監」一員,則內官監 之外差也。四年一換,只有本監公文,無敕書關防。凡 外方修建分封藩王府第,亦是管理外差,領《敕書》關 防前去,工竣即回。凡大行帝后陵寢,妃嬪、皇子女薨 逝,修造墳塋,及完婚修理府第,皆其職掌。

御用監

掌印太監一員,裏外監把總二員,猶總理焉。有典簿, 掌司寫字、監工,凡御前所用圍屏,擺設器具,皆取辦 焉。有「佛作等作」,凡御前安設硬木床棹、櫃閣,及象牙、 花梨、白紫檀、烏木鸂、鶒木雙陸棋子、骨牌、梳櫳、螺甸、 槃匣、扇柄等件,皆造辦之。仁智殿有掌殿監工一員, 掌管武英殿中書承旨所寫書籍畫扇,奏進御前,亦 猶中書房之於「文華殿中書」也。

司設監

掌印太監一員。有總理、僉書等官,如內官監。而所職 掌者,鹵簿儀仗、圍幕、褥墊、各宮冬夏簾、涼蓆、帳幔、雨 袱子、雨頂子、大傘之類,事最煩苦,遠不逮御用內官 監,有贏餘肥潤也。如遇御前打點庫藏檯箱,則此三 衙門之人,皆任重不敢憚勞。

御馬監

掌印太監一員。有監督,提督四衙營勇士小廝。有監 官,有典簿,掌司、寫字、拏馬等官。有象房掌房等官。子 母象共九隻,缺則奏於外象房改補。金鞍作長隨房 等處,有各灘監工。本監象房之東,有裏草攔草場。皇 城之外,有天師庵草場,舊都府草場。

神宮監

掌印太監一員,司禮監監官,或文書房無力者陞之。 有僉書、掌司十餘員,在端門之左,九廟在焉。四孟之 朔,聖駕親享之。正旦節及別朔,或遇日食,則改卜於 初五前後行。其餘節令,祀事唯謹。即外太廟也。

尚膳監

掌印太監一員。光祿寺西門提督太監一員。西華門 內裏監總理一員,管理僉書掌司數十員,寫字監工 及外牛房、羊房等廠監工共百餘員,而抬供、養官、撥 子、長隨各數十員。光祿寺涼樓、醬房、逢七等項,各有 監工坐家名色,職掌造辦。每日早、午、晚,奉先殿供養 膳品,乾清宮等宮,一號殿、仁壽宮等宮眷,月分廚料, 各有差等。凡在御前掌印、秉筆、管事牌子、暖殿近侍, 及外之內閣文華、武英殿中書、畫士、棹兒銀兩,咸光 祿寺職掌,用典簿關防緘封。每月酒飯,一棹折銀十 兩有奇,半棹者五兩有奇,到每月晦,照欽賞數目,坐 名頒給之。《光祿寺志》可考也。

尚寶監

掌印太監一員,僉書等官可數十員。職掌御用寶璽、 敕符、將軍印信。其人所知者,尚寶司。凡所領寶璽,曰 「皇帝奉天之寶」,郊天齋醮用之;曰「尊親之寶」,上尊號用之;曰「親親之寶」,有大小二顆,與藩府用之;曰「誥命 之寶」,「敕命之寶」,廣運之寶,則用之最多也;曰「御前之 寶」,則宮中庫藏箱鎖用之;曰「御藥謹封」,則御藥房用 之。凡敕命遠去者,仍用一黃紙封套,上下悉用一寶 封識之,其文曰:「丹符出驗四方。」凡寶,皆內尚寶女官 掌之,遇用寶,則尚寶司以揭帖赴尚寶監,尚寶監請 旨,然後赴內司領取。歲用寶三萬餘顆,歲用寶色銀 六十餘兩,工部虞衡司辦進,別項供億,不盡載也。其 餘寶璽尚多不恆用。

印綬監

掌印太監一員,僉書掌司數十員。職掌「古今通集庫」, 并鐵券、誥敕、貼黃、印信、圖畫、勘合、符驗、信符諸事,及 南京解到文武誥軸。凡追奪誥命,交納本監,會同該 科給事中、中書舍人,於《勘合底簿》內附寫為事緣由, 類於本監後小門之西傍河牆焚化。

直殿監

「掌印太監」一員,僉書等官數十員。職掌皇極、中極、建 極、武英、文華殿庭樓閣廊廡洒掃之役,最勞苦冷局, 無大廳公署也。

尚衣監

掌印太監一員,管理僉書。掌司監工數十員,掌造御 用冠冕、袍服、履舄、靴襪之事。兵仗局之南,舊監庫之 北,即本監裁縫匠役成造御服之袍房也,又名曰「西 直房。」凡造上用袍服之裏合用杭、細等絹,例具尺寸、 數目,於掌東廠太監處取辦之。

都知監

掌印太監一員,不甚顯貴,餘者皆本監寫字長隨,各 有青紅執事衣服。凡聖駕出朝、謁廟等項,在前「警蹕 清御」者,即此監之官也。手執骨朵,身穿鸚哥等補子, 戴平巾或官帽,亦有穿圓領。「𧝠」者,其人極寒苦,難 以陞轉,下下衙門也。

惜薪司

「掌印太監一員,總理數十員,僉書、掌道、掌司、寫字、監 工數十員,各外廠又數十員,專管宮中所用柴炭,及 二十四衙門山陵等處內官柴炭。每月初四、十四、二 十四日,開元武等門,放夫匠打掃凈車,及抬運堆積 糞壤。每歲春暖,開長庚門,率夫役淘浚宮中溝渠。正 旦節安彩粧。凡遇冬寒,宮中各銅缸木桶,該內官監」 添水,奏安鐵篘其中,每日添炭,勿令火缺,以防水凍, 備天災,候春融則止,皆惜薪司事也。凡隆德等殿修 建齋醮、焚化之際,用楊木長柴。宮中膳房,用馬口柴。 內宮關領,則片柴也。外有北廠、南廠、西廠、新西、新南 等處,各有掌廠僉書監工,貯收柴炭,以聽關支。

鐘鼓司

掌印太監一員,僉書數十員,司房學蓺官二百餘員, 掌管出朝鐘鼓。凡聖駕朝聖母回,及萬壽聖節、冬至 年節陞殿回,皆在前作樂迎導,宮中陞座承應。凡每 年九月登高,聖駕幸萬歲山,端午𩰚龍舟插柳,歲暮 宮中驅儺,及日月食救護打鼓,皆本司職掌。西內秋 收之時,有打稻之戲。駕幸旋磨臺、無逸殿等處,鐘鼓 司、扮農夫飯婦、及田畯官吏、徵租交納詞訟等事、內 官監等衙門、伺候合用器具、亦祖宗使知稼穡艱難 之美意也

寶鈔司

「掌印太監一員,管理僉書十餘員,掌司監工數十員。」 每年,工部商人辦納稻草石灰木柴若干萬斤,又香 油四十五斤,以為膏車軸之用。抄造草紙,豎不足二 尺,闊不足三尺,各用廉抄成一張,即以獨輪小車運 赴平地曬乾,類總入庫。每歲進宮中,備宮人使用。至 於聖駕所用草紙,則係內官監紙房抄造淡黃色,綿 軟細厚,進交管淨,近侍收,非此司造也。

混堂司

掌印太監一員,僉書監工數員。職司沐浴堂子、惜薪 司、月給柴薪。內官監撥有夫役。

銀作局

「掌印太監一員,管理僉書數員,寫字監工數十員,專 管造金銀鐸針枝箇桃杖、金銀錢、金銀豆葉等。」豆者, 圓珠重一錢或三五分不等,豆葉則方片,其重亦如 豆不拘,以備欽賞之用。又造花銀每錠十兩不等,止 可八成許。又祖宗舊制,有票兒銀者,重十兩、五兩、三 兩、二兩、一兩至一錢之方塊也,其成色止有六七成, 上有分兩「印」字。

浣衣局

掌印太監一員,僉書等數十員。唯此署不在皇城內, 在德勝門迤西,俗所稱「漿家房」者是也。凡宮人年老 及有罪退廢者,發此局居住。內官監例有供給米鹽。

兵仗局

掌印太監一員,管理僉書十餘員。軍器庫提督一員, 掌關防掌司一員,掌司寫字,監工數十員。職掌成造 刀、鎗、劍、㦸、鞭斧、盔甲、弓矢各樣大小神器。又火藥局 一處,屬之宮中。元宵上鼇山頂上之燈,例點放神器三位,則監工事也。凡每年七夕,宮中乞巧小針,并御 前鐵鎖、鑰、鎚、鉗、針剪之類,及日月食救護鑼鼓響器, 宮中做法事,鐘鼓鐃鈸法器皆隸之,是以亦稱為「小 御用監」也。

巾帽局

掌印太監一員,管理僉書掌司監工數十員。職掌內 官長隨內使小火者。平巾官帽。每年入夏,據見在員 數具題移文工部。至冬初,即於節慎庫領銀十餘萬 兩,鑿散內官、內使人等靴料。凡有羨餘,繳進御前。凡 新陞秉筆,即送朝衣、冠、笏、帶、鞋一分。凡選中駙馬冠、 靴,中使閽者帽,《插柳》跑馬勇士圓帽。藩王之國旗尉 靴帽若干分、皆本局造送。奏於工部、支領工價

針工局

掌印太監一員。餘與巾帽局同職。掌內官長隨內使 小火者。冬夏衣每年遞散一次。遇辰年、戌年,各散鋪 蓋一次。凡宮中做法事,揚旛棹圍等件皆隸焉。凡內 官曾賜蟒衣,退出宮及病故者,各具本交還本局收 也。

內織染局

掌印太監一員,總理、僉書,掌司寫字。監工數十員,掌 染造御用,及宮內應用段疋絹帛之類。有外廠,在朝 陽門外,澣濯袍服之所。又有「藍青廠」,在都城之西,亦 本局之外署也。

酒醋麵局

掌印太監一員,管理等官,與別局相若也。職掌內官 人食用酒醋麵糖諸物。浙江等處歲供糯米、小麥、黃 豆及穀草、稻皮、白麵有差,以備御前宮眷及各衙門 內官之用,與御酒房不相統轄。

司苑局

掌印太監一員。管理等官同前職。掌宮中諸處蔬果 及種蓺之事。歲用黑豆、穀草,山東等處歲供之。御前 所用瓜菜茶料,俱此局。與林衡等署、上林苑海子同 備辦之。已上總謂之曰「二十四衙門。」惟浣衣局在皇 城之外也。

內府供用庫

掌印太監一員、管理僉書、掌司寫字、監工、共百餘員。 專司皇城內二十四衙門、山陵等處。內官食米。每員 每月四斗

司鑰庫

掌印太監一員,管理僉書、寫字、監工可數十員。凡寶 源局等處、鑄出制錢、該部進交本庫、備御前取討賞 賜之用

內承運庫

掌印太監一員,近侍僉書太監十餘員,掌司寫字監 工數十員。其署在東下馬門,其職掌庫藏,在宮內者, 曰「內東裕庫」,曰「寶藏庫」,皆謂之「裏庫。」其會極門、寶善 門迤東一帶及南城磁器等庫者,則俱謂之「外庫」也。 凡金銀、紗羅絲閃色織金錦、羊絨、玉帶、玉塊、象牙、瑪 瑙、寶石、珍珠、珊瑚之類總隸之。又,浙江等處,每歲夏 秋麥米,共折銀一百一萬有奇,即國初所謂「折糧銀」, 今所謂「金花銀」是也。候解到京,於每季仲月由長安 右門入經進本庫交收。此印及「直殿監印」、鐘鼓司靈 臺印,皆本衙門第一員僉書挨掌,不係貴近大內臣 掌也。凡內官陞玉帶,即於本庫領取。及褫降病故,其 名下官人,仍具本交還。

靈臺

掌印太監一員,近侍僉書數員,看時刻近侍三十餘 員,學習數十員。凡遇收選官人,則撥三四十名。年幼 者讀《步天歌》《陰陽雜法》《天官星曆》等書,習寫算觀星 氣,輪流上臺,以候測變異呈稟。掌印具呈司禮監,掌 印據實奏聞。

御酒房

提督太監一員,僉書數員。專造竹葉清等各樣酒,并 糟瓜、乾茄、豆豉等物。

牲口房

提督太監一員,僉書數員。收養異獸珍禽。有「虎城羊 房。」

彈子房

掌房一員,僉書數員。耑備彈弓。所用泥彈,大小輕重 有等第,以黃布作袋盛之。

刻漏房

官十數員,不隸靈臺耑管。每日時刻,晝則文華殿內, 每一時至,即令直殿監官入宮換牌。每夜攢點後至 天明,則隆宗門外報刻水之第一聲,而答應長隨接 報第二聲,如某時初一至初四,某時正一至正四之 類,為接班起早之候也。

更鼓房

凡有罪內官,謫司其事。挨年久者一員,予牌帽總之。 平巾烏木牌者數人佐之,餘者日二牌,曰「定水牌子」, 其餘則淨軍。每夜五名,輪流上元武門樓打更。每夜 自起更三點起,至五更三點止,按數目,用籐條擊鼓用檀木榔頭擊點。點者,銅鑄之,大雲板也。例只一更 一人上樓,不許攜燈。晴夜尚可,唯風雨晦冥,苦不可 言。「如有差誤,即責處之。」

甜食房

掌房內官一員,協同內官數十員,經手習學。造辦「絲 窩虎眼等糖栽松餅《減煠》」等樣。一切甜食。於內官監 取討,《戧金》盒裝盛,進安御前。兼備欽賜閣臣等項。

絛作。即「洗帛廠」 《二》:

掌作內官一員,協同內官數十員,經手習學,織造各 色兜羅絨、各色五毒等絛,花素勒甲板絛,及內官長 隨小火者、「牌繐絛。」唯兜羅絨織法傳自西域外,無敢 私織者。甜食房并此廠,皆屬御用監轄,最寒苦可憫。

甲字庫

「職掌銀硃、烏梅、靛花、黃丹、綠礬、紫草、明礬、光粉、黑鉛、 水膠、槐花、藍靛、五倍子、闊白、三梭布、綿布、苧布、紅花、 水銀、硼砂、藤黃、茜草、薑黃、密陀僧、磠砂、白芨、梔子、百 藥煎之類,皆浙江等省歲供,納之以備御用」,等監奏 准討取。

乙字庫

職掌「奏本」紙,樂榜紙,《中夾》等紙。各省解到胖襖,以備 各奏准領取。

丙字庫

每歲浙江辦納本色絲綿合羅絲串、五絲、荒絲,以備 各項奏討。而山東、河南、順天等府歲納綿花絨,則內 官之冬衣,軍士之布花,皆取備於此。

丁字庫

每歲浙江等處辦納生漆桐油、紅黃熟銅、白蔴檾蔴、 黃蠟錫、牛筋、黃牛皮、麂皮、鐵線魚膠、白圓藤生鐵熟 建鐵等件,以備御用監、內官監等處,奏准支給。

戊字庫

職掌河南等處解到盔甲弓箭刀及廢鐵、以備奏准 支給

承運庫

職掌浙江、四川、湖廣等省黃白生絹,以便奏討欽賞 外國并內官冬衣、樂舞生淨衣等項取用。

廣盈庫

職掌黃紅等色平羅熟絹、元青等色杭紗及青細綿 布,以備奏討。

廣惠庫

職掌綵織帕梳籠抿刷、錢貫鈔錠之類,以便取討。

廣積庫

職掌盆淨燄硝、熟硫黃。聽盔甲廠等處成造火藥。凡 京營春秋操演。咸取給於此。

贓罰庫

職掌沒官衣服等件,或作價抵俸給官,巳上總謂之 曰「十庫」,有掌庫一員、貼庫數員、僉書數十員不等。然 十庫自戊之後不全用十干者,己者巳也止也,是以 不得不改用別名也。

南海子

「總督太監一員,關防一顆,提督太監四員,管理、僉書、 掌司、監工數十員,分東西南北四圍,每面方四十里, 總二十四鋪,各有看守牆鋪牌子、淨軍若干人。」東安 門外有菜廠一處,是其在京之外署也。職掌壽鹿、獐 兔、菜蔬、西瓜、果子。凡收選內官,於禮部大堂同欽差 司禮監監官。選中時,由部之後門到此廠過一宿,次 日早晨點入東華門,赴內官監細選無違礙、方給烏 木牌。候收畢請旨,定日差司禮監印或秉筆,於《萬歲 山》前撥散。

林衡署 、「蕃毓署 」 、「嘉蔬署 」 、《良牧署》。

提督太監一員,各有掌印官一員,僉書數員或一、二 十員。職掌進宮川芎、雜果、雜菜、雞黃、鵝黃、鴨卵、小豬 等項。

盔甲廠:即《鞍轡局》。

建署於都城內之東南隅,「掌廠太監一員,貼廠僉書 數十員,轄匠頭九十名、小匠若干名,專管營造鐵盔 甲、銃砲、弓矢、火藥之類。」

御藥房

提督太監正副二員,分兩班,餘曰近侍,二、三十員。未 進宮未穿紅者曰「學醫。」官人,三四十員。職掌上用藥 餌,與太醫院相表裏。凡選一次官人進內,必撥年少 者三、四十人或五、六十人,選醫官教習,讀《藥性賦》《醫 要集覽》及《素問》《脈訣》等書。

御茶房

秩視御藥房,分兩班。有牌子四員,常行近侍三四十 員,職司茶、酒、瓜果。凡聖駕出朝,經筵、講筵、御用茶,及 宮中三時進膳,聖駕七箸,中宮七箸,係其職掌。尚膳 監撥長隨,以供汲水抬扛。

洪武五年,定《宦官禁令》。又置內正司,專糾內官不法 者。

按《大政紀》,「六月丙子,定宦官禁令。」

按《春明夢餘錄:內官禁令》:「凡內使於宮城內相罵詈先發而理屈者杖五十,後發而理直者不坐。其不服 本官鈐束而抵罵者,杖六十。內使罵奉御者杖六十, 罵門官并監官者杖七十。內使等於宮城𩰚毆,先𩰚 而理屈者杖七十,毆傷者加一等,後應理直而無傷 者笞五十。其不服本官鈐束而毆之者,杖八十,毆傷」 加等。毆奉御者杖八十。毆門官監官杖一百,傷者加 一等。其內使有心懷惡逆,出不道之言者,凌遲處死。 有知情而蔽之者,同罪。知其事而不首者,斬。首者賞 銀三百兩。

按《續文獻通考》:「是年,令禮部議考糾劾內官之法,置 內正司、司正、司副各一人,正從七品,專糾內官失儀 不法者。尋改為典禮司,又改典禮為糾察司。」

洪武六年,更倉監為內府倉,置監令、監丞。改內府庫 為承運庫,設大使,俱屬宦者。又置各王府承奉。 按《續文獻通考》:「洪武六年六月己酉,更倉監為內府 倉,以內倉監令為大使,監丞為副使,內府庫為承運 庫,仍設大使、副使,皆以內官為之。乙卯,以內官金麗 淵為秦府承奉,李清為承奉副,劉壽、吳祥、劉旺、潘亨 為晉」燕、楚、靖江府承奉副。

洪武八年,置寶鈔庫,設大使副使,以內官為之 按《續文獻通考》,洪武八年二月壬申,以內府鈔庫為 寶鈔庫,秩正七品,設大使副使各一人,以內官為之。 洪武十年,以內官監與政,即日斥還,詔諭群臣 按《大政紀》,洪武十年五月庚子,上因內官監言及政 事,即日斥遣還鄉,命終身不齒,且諭群臣曰:「自古賢 明之君,凡有謀而斷之於己,未聞近習嬖幸之人得 與謀者。況閽寺之人,朝夕在人君左右,出入起居之 際,聲音笑貌,日接乎耳目,其小善小信,皆足以固結 君心,而便嬖逢迎,其常態也。苟一為所惑而不之省, 將必假威福,竊權勢,以干預政事。及其久也,遂至於 不可抑,由是而階亂者多矣。朕常以是為監戒,故立 法,寺人不過傳奉灑掃,不許干預政事。今此宦者,雖 侍服日久,不可姑息,決然去之,所以懲將來也。」群臣 頓首稱謝。

洪武十七年《重戒敕》「內官毋預外事,諸司毋與內監 文移往來。」

按《大政紀》:洪武十七年七月丁酉,戒敕內官毋預外 事,凡諸司毋與內監文移往來。上謂侍臣曰:「為政必 先謹內外之防,絕黨比之私,庶得朝廷清明,紀綱振 肅。前代人君不鑒於此,宦寺與外臣交通,覘視動靜, 夤緣為奸,假竊威權,以亂國家,其為害非細故也。間 有奮發欲去之者,勢不得行,反受其禍,延及善類,漢」 唐之事,深可歎也。「夫仁者治於未亂,智者見於未形。」 朕為此禁,所以戒未然耳。

洪武年、定親王府內官之制。

按《明會典》:「洪武間,定親王府內官十員。承奉司承奉 正,正六品,副從六品;典寶所典寶正,正六品,副從六 品;典膳所典膳正,正六品,副從六品;典服所典服正, 正六品,副從六品。各門官門正,正六品,副從六品。內 使十名,司冠、司衣、司佩、司履各一名,司樂、司弓矢各 二名。」

惠宗建文三年十二月丙寅詔禁內臣出使侵陵吏民[编辑]

按:《大政紀》云云。

成祖永樂元年九月始以內臣奉使外國十月諭宦寺不許畜養雞牲[编辑]

按《續文獻通考》:「永樂元年九月,遣內官李興等賫敕 勞暹羅國王昭祿群膺、哆囉諦剌,并賜王文綺帛及 銅錢、麝香諸物,與其貢使偕行。」

按《大政紀》:永樂元年十月丙午,諭六科給事中:「自今 宦寺復有於皇城內畜養雞牲者,必罪不宥。」上又諭 曰:「宦寺服食所需,皆朝廷給之,豈得復有私營?近有 於皇城內畜養雞牲,糜費食米,今四方蝗旱之後,民 尚艱食,朕日夜為憂。此軰坐享膏粱,不識生民艱難, 而暴殄天物不恤,論其一日養牲之費,當饑民一家」 之食,朕已禁戢之矣。爾等識之。

永樂 年,始以內臣鎮守各邊。

按《明會典》:「鎮守內臣,自永樂初出鎮遼東開原及山 西等處,自後各邊以次添設,而鎮守之下,又有分守、 守備、監鎗諸內臣。」

永樂三年,始以內官封王及將兵。

按《續文獻通考》:「永樂三年七月,內使王琮同給事中 畢進封故真臘國王長子參烈昭平牙為王。是年三 月,命太監鄭和等率兵二萬七千人行賞賜西洋古 里、滿剌諸國。」

永樂五年,置上林苑監左、右丞,以內臣及文職兼為 之。

按:《續文獻通考》:「永樂五年三月辛巳,復改上林署為 上林苑監,秩正五品,有左右副丞、典簿之屬。凡設十 署,秩正七品,俱以內臣及文職相兼為之。」

永樂二十二年,定自宮者罪按《明會典》:「永樂二十二年令,凡自宮者以不孝論。軍 犯罪及本管頭總小旗。民犯罪及有司里老。」

仁宗洪熙元年正月始以內官守備南京三月諭刑部禁止自宮并加人宮刑者[编辑]

按《續文獻通考》:「洪熙元年正月丁未,命內官監太監 鄭和領下番軍備南京,在內與太監王景弘、朱卜花、 唐觀保協同管事,遇外有事,同襄城伯李隆、駙馬都 尉沐昕計議而行。」

按《大政紀》:洪熙元年三月丁亥,諭刑部尚書金純等, 自今嚴切禁止自宮并加人,宮刑者必不貸。諭曰:「自 宮以求用者,惟圖一時富貴,而絕其祖父母不顧古 人求忠臣於孝子,彼於父母尚不顧,豈有誠心事君? 朕決意不用此等人。然其不孝之罪須懲治。」

宣宗宣德元年命內官內使傳旨諸司皆須覆奏[编辑]

按《大政紀》:宣德元年七月,命六科給事中,凡內官內 使傳旨諸司,皆須覆奏。時中官奉旨,傳之六科,輒令 徑行諸司,上聞之,即下法司治。因諭給事中曰:「爾官 近侍,職在記注,凡朕一言一令,或令內使傳出者,爾 當備錄覆奏,再得旨而後可行,庶幾關防欺蔽,不然 必有詐偽者。爾等自今恪謹乃職,不許依阿隨附。」 宣德二年,定自宮者罪,詔諭禮部。

按《明會典》:「宣德二年令凡自淨身者,軍還原伍,民還 原籍,不許投入王府及官員勢要之家,隱藏躲避差 役若再犯者,本犯及隱藏之家俱處死。該管總小旗 里老鄰人知而不舉,一體治罪。」

按《大政紀》:宣德二年七月,諭禮部尚書胡濙禁止自 宮,違者發充軍。上曰:「昔皇考在位,禁止自宮之人,謂 其毀傷父母遺體,最是不孝,凡有此等,皆發充軍。朕 遵承先志,亦嘗援例發遣。比者小人復犯,孔子曰:『示 之以好惡而民知禁』。卿宜出榜遍諭天下,使之遵守。」

英宗正統四年始以太監督軍[编辑]

按:《續文獻通考》:「正統四年,遣太監吳誠吉詳監督諸 軍,討麓川宣慰司任發,敗績。」

正統九年、令孀居郡縣主君、撥老成內使看守門戶。 按《明會典》。正統九年、令各王府如有孀居郡縣主君。 親王量撥老成內使看守門戶。

正統十二年,定「再擅淨身并私收者罪。」

按:《明會典》:「正統十二年令,凡自首在官閹者,送南海 子種菜。其隱瞞不首,及再擅淨身并私收使用者,事 發,全家發遼東充軍。」

景帝景泰三年始以內官坐營[编辑]

按《續文獻通考》:「景泰三年,總督少保尚書于謙、總兵 武清侯石亨等議選精兵十五萬,分為十營。太監阮 讓、都督楊俊提督四營,太監陳瑄、盧永、都督郭震、馮 宗各提督三營,俱聽謙、亨及太監劉永誠、曹吉祥節 制。」

英宗天順二年定淨身罪[编辑]

按《明會典》:「天順二年、令淨身者拏問邊遠充軍。 天順八年、又以內官分坐十二營」

按《續文獻通考》:「天順八年,命太監周中、於奮武營右 少監王亨、耀武營太監唐順、練武營右少監林貴、奉 顯武營太監張溫、敢勇營右少監趙永、果勇營奉御 鄭達、效勇營右少監米童、鼓勇營左副使高廉、立威 營奉御王璇、伸威營右副使張璘、揚威營奉御張紳、 振威營監神鎗,仍聽太監劉永誠節制。」

憲宗成化六年詔各王府及兩京公侯駙馬伯家凡有淨身人即送京毋隱[编辑]

按《大政紀》:成化六年二月,晉府悼昭王嫡長子奇湒 奏,乞存留先王時私自淨身二人在府任使。旨下,「王 擅留淨身人教授,不行諫阻,本當逮問,姑宥之,所司 即以其人送京。」因詔「各王府及兩京公侯駙馬伯家, 凡有淨身人即送京毋隱,違者罪之。」

成化十三年正月,初置西廠,命司禮監太監汪直提 督官校刺事。五月以大學士商輅等言,罷西廠。六月 復西廠,仍舊刺事。

按《大政紀》:成化十三年正月,初置西廠,命司禮監太 監汪直提督官校刺事。自去年九月李子龍伏誅,上 銳意欲知外事,以直年小便黠,乃命選錦衣官校百 餘人,另置廠於靈濟宮前,號西廠,以別東廠也。縱之 出入,分命各校廣刺督責,大政小事,方言俚諺,悉采 以聞。五月,大學士商輅等疏權豎汪直十罪。時直橫 恣,大肆羅織,屢起大獄,內外恐懼。輅草疏直十罪,倡 內閣萬安、劉珝、劉吉上言:「近日伺察太繁,法令太急, 刑網太密,人心洶洶,各懷疑畏。承平之世,豈容有此? 蓋緣陛下委聽斷於汪直一人,而汪直轉寄耳目於 群小。群小之中,如韋瑛者,自言親承密旨,得專與奪, 同惡相濟。如王英者,肆無忌憚,傷害良善。陛下若謂 防微杜漸,不得不然,則前數年間何以怗然無事?往 者曹欽之反,皆由逯杲生事,有以激之,可為明鑒。伏 願收回伺察之人,誅逐奸邪之輩。不然,此風日長,國 之安危未可知矣。」上怒曰:「用一內臣,焉得係天下安危?」命司禮監懷恩、覃昌、黃高至閣,謂輅等曰:「朝廷用 汪直緝訪奸弊,爾等遽如此說,是誰先主意?」輅正色 曰:「朝臣無大小,有罪皆請旨收問,渠敢擅抄執三品 以上京官。大同、宣府,北門鎖鑰,一日不可缺人守者, 渠一日械繫數人。南京,祖宗根本重地,留守大臣,渠 敢擅自收捕;諸近侍,渠敢擅自換易。此人不黜,國家 安乎危乎?此輅等同心一意,為朝廷除害,無有後先。」 恩曰:「不然,聖意疑此奏未必四人同下筆必有先之 者。」安曰:「汪直挾勢害人,人人要說,誰獨為先?」珝曰:「珝 等奉侍皇上於青宮,迄今巳二十年。幸而朝廷清明, 四方無事。今忽汪直為害,遠近不安,何忍坐視?」吉曰: 「汪直之罪,縱使吉等不言,必有言之者。今既奏入,貶 黜謫罰,皆所不避。」於是恩降辭色,徐曰:「朝廷命恩等 問具奏之由,今皆執論如此,當具實回話。倘上召問, 幸勿變前言。」輅等曰:「變者天殛之。」恩等去,輅舉手加 額曰:「三公肯為朝廷任事如此,輅復何憂?」已而懷恩 傳旨曰:「卿等所言良是,汪直壞事,朕實不知。今便革 去西廠,散遣官校,卿等各安心辦事。」輅等皆頓首謝。 詔罷西廠,召太監懷恩數汪直罪而責之,退還本監。 謫韋瑛戍宣府邊衛,差操散諸旗校。六月,御史王億 奏復西廠,言:「汪直所行,不獨可為今日法,且可為萬 世法。」下所司行之。命權豎汪直復坐西廠,仍舊刺事。 成化九年又定私自淨身罪。

按《明會典》:「成化九年,令私自淨身希求進用者,本身 處死,全家發煙瘴地面充軍。」

成化十五年,定淨身人潛住及再來京師者罪 按《明會典》:「成化十五年,令淨身人,巡城御史、錦衣衛 官,督同五城兵馬,逐回原籍。若該城內外容留潛住 者,并火甲鄰佑人等,一體究治,本身枷號一箇月,滿 日決杖一百押回。如再來京師,家下父兄人等俱治 罪。」

成化二十年,治「違例為人淨身者罪。」

按《大政紀》:成化二十年五月,山東黃縣民李安,逃居 京師大興縣陳留村。村民田政等四人,各有子,年十 歲,皆倩安閹以求進。其欲自求進者,安輒為閹之。事 覺,刑部論安等,皆當置之法。因據近例,自閹者本身 處死,全家充軍。以其獄上請。詔「違例為人淨身李安, 情實殘忍,重杖一百,發遼東鐵嶺衛充軍;田政等四」 人,減死發遵化廠炒鐵三年。其子「俱發本縣,嚴督戶 長收管。」

成化二十二年令各王府私收太監、發回原籍、不許 容隱

按《明會典》:「成化二十二年,令各王府非奉朝廷明文, 擅私收太監者,發回原籍收管,不許投託容隱。」

孝宗弘治元年定淨身點閘不在者罪又吏部尚書王恕疏諫內官濫陞[编辑]

按《明會典》:「弘治元年,令錦衣衛拘審淨身人,送順天 府,遞回原籍。官司五日一點閘。不在者,即杖併戶頭, 追回見官,不許容縱。」

按《大政紀》:弘治元年正月,吏部尚書王恕言:「陛下初 登寶位,迸逐剌麻番僧、法王、佛子、國師,革罷傳奉冗 員,追回濫賞莊田蟒衣等項,中外誦之。今未久而陞, 一起內官,人數頗多,將見前數事,不數年復如舊矣。 可不慎歟?」不報。

弘治四年,禮部尚書耿裕上疏「禁自宮。」從之。

按《大政紀》:「弘治四年三月,畿內多自宮以求進者,紛 然行路,禮部尚書上疏請治其罪。一時雖不能盡絕, 然自是禁例甚嚴,無敢再犯者。」

弘治五年,申《私自淨身者罪》。又吏部尚書王恕力止 內監乞恩。

按:《明會典》:「弘治五年令私自淨身者,本身并下手之 人處斬,全家發邊遠充軍。兩鄰及歇家不舉者同罪。 有司里老容隱者,一體治罪。」

按《大政紀》:「弘治五年四月,太監李廣以城垣工完,乞 恩量加內官監官匠尚禮等俸級,吏部尚書王恕力 論不可,止之。」

弘治九年奏准、給賜各王府內官內使

按《明會典》:「弘治九年奏准,各王府缺少內官內使,司 禮監擇其老成讀書者具奏,照缺給賜。以後有缺奏 除。其郡王府,每府給與內使二名,專管宮闈事務及 關防門禁。」

弘治十三年奏准先年淨身人私自來京者罪 按《明會典》:「弘治十三年奏准,先年淨身人曾經發遣, 若不候朝廷收取官司明文起送,私自來京、圖謀進 用者,問發邊衛充軍。」

弘治十八年五月,「《武宗》即位。定設守門內官、及各處 鎮守內臣。」

按《明會典》、「凡守門內官。弘治十八年題准、磚城四門 照舊。其餘各門、只以四名為則、不許增添」

按《大政紀》:弘治十八年十月,上初即位,舊東宮內使 馬永成、谷大用、劉瑾、張永、魏彬、羅祥、丘聚、張興,日夕近侍,與上同臥起,宴游謀議,時稱為「八黨內。」劉。瑾通 文墨,熟世故,而性剛狼尤甚,惡文臣專權,屢於上前 言:弘治間朝權俱為司禮監及內閣所掌,金銀盡入 其手,朝廷不過虛名而已。上信之,新差者盡數收回, 於是內官欲出分守者隨地方大小借貸銀兩進貢 方得差出到任肆意誅求無忌甚至取於官庫莫敢 不從者。

武宗正德元年令再有私自淨身者照例問罪以太監管神機各營又以劉瑾掌司禮監事[编辑]

按《明會典》:「正德元年,令直隸順天等府、山東、河南等 布政司地方,再有私自淨身者,照例本身并下手之 人處死,全家發邊遠充軍。其先巳淨身者,立籍點閘, 不使私自逃至京師,擾害官府。」

按《續文獻通考》:「正德元年春正月,太監陳寬傳旨,神 機營、中軍二司內官監太監劉瑾管五千營,御用監 太監張永管神機營并顯武營。神機營。右掖御馬監 徐智調中軍頭司管奮武營,而以司設監太監馬永 誠代智,御馬監太監王潤代瑾。五月,以御馬監太監 魏彬管神機營、中軍頭司并奮武營。」

按《大政紀》:正德元年正月,工部尚書曾鑑奏奉詔書, 裁革軍容、鞍轡二局,添設管事內官。上不從,令司禮 監查正統、天順事例。來看,南科給事中汪循疏言:「曾 鑑題革內官,蓋奉行詔書也。陛下不蒙裁減,反令查 正統、天順事例。夫內官掌宮禁服御之需,未嘗干預 朝廷之政,其載皇明祖訓,昭昭可查也。陛下捨此不 查,而查《正統》、天順年例,則誤矣。自夫添設中官,寵信 太過,致有王振售奸,吉祥不軌,聖蹕蒙塵,幾危社稷。 此可以為鑒而不可以為法也。」五月,內旨收南海子 淨身人一千二百入內。十月,命太監劉瑾掌司禮監 事,兼提督團營,丘聚提督東廠。上即位之初,內臣馬 永成及劉瑾等八人,以青宮舊恩,日導上弓馬、鷹犬、 歌舞、《角觝》為樂。舊內臣段敏、黃偉端慎斥不用。戶部 尚書韓文每朝退,對屬言,輒泣下。郎中李夢暘曰:「公 為國大臣,義同休戚,徒泣何益?」文曰:「奈何?」夢暘曰:「公 誠及此時率諸大臣殊死爭。」閣老以諸大臣爭持之 更易為力,或可濟也。文毅然改容曰:「是也。汝為我草 疏,即事弗濟,吾年足死矣。」夢暘具疏草文,讀而刪之 曰:「是不可文,文恐上不省;不可多,多恐覽弗竟。」疏具, 遂合九卿諸大臣,上曰:「人主以辨姦為明,人臣以犯 顏為忠。臣等伏睹近來,朝政日非,視朝漸晚,仰窺聖 容,日漸清癯,皆太監馬永成、谷大用、張永、羅祥、魏彬、 劉瑾、丘聚等置造巧偽,淫蕩上心,或擊毬走馬,或放 鷹逐犬,或俳優雜劇,錯陳於前,或導萬乘之尊,與外 人交易,狎暱媟褻,無復禮體。日游不足,夜以繼之,勞 耗精神,虧損至德。遂使天道失序,地氣靡寧,雷異星 變,桃李秋花,考厥候占,咸非吉兆。切緣此等細人,惟 知蠱惑君上以行私,而不知皇天眷命。祖宗大業,皆 在陛下一身。今大婚雖畢,儲嗣未建,萬一遊宴損神, 起居失節,雖將此輩虀粉葅醢,何補於事!乞將馬永 成等拿送法司,明正典刑,以潛銷禍亂之萌。」先是,科 道交章請除群姦,上命司禮監至內閣傳諭:「已悟,當 痛加修改。」所劾太監馬永成等,姑示涵容。劉健、李東 陽、謝遷上言:「此數人者,蠱惑誘引,罪大惡極;得罪祖 宗,非皇上所得而赦。」再疏乞誅永成,上不允。於是健 等以去就決之,各上疏求退。初,閣議持言官章不下, 諸閹業已窘,相對涕泣。會諸大臣疏又入,於是上遣 司禮監八人齊詣閣議,一日而遣者三,健等卒持不 下。內司禮監太監王岳者,亦東宮舊臣,惡儕輩所為。 獨是閣議明日召韓文等諸大臣至左順門,太監李 榮手諸大臣疏傳上,諭曰:「諸先生言良是,無非愛君 憂國之心。但各奴儕事上久,不忍即置之法。幸少寬 之,待上自處耳。」眾皆錯愕莫對,惟韓文述群小導非 之罪。榮曰:「疏備矣。上非不知,今第欲寬之耳。」是日諸 閹益窘,業自求安置南京,而閣議猶持不從。時王岳 與司禮太監范亨、徐智亦助文等,密奏於上,言:外朝 多官論劾,不可不從。上不得巳,允之,待明發詔捕劉 瑾等下獄。瑾等趨至上前,環跪伏哭,以首觸地,訴岳 等交通外臣,欲害奴輩。上為之動。瑾因進曰:「狗馬鷹 犬,何損於萬幾!今左班官敢譁而無忌者,司禮監無 人也;有則惟上所欲,而人不敢言矣。」上怒,立命瑾等 分據要地,各遣官校巡察。

正德二年,定「違例私自淨身人罪。」又以太監分鎮邊 關隘口,增提督團營。

按《明會典》:「正德二年:令違例私自淨身人,著錦衣衛 五城兵馬,著落各該地方,盡數逐去。如有潛躲在京 者,拏住殺了。」

按《續文獻通考》:正德二年,太監李榮傳旨:「邊關隘口 等處,切近京師,舊設守備內官,仍舊添補。薊州黃崖 口等營,以都知監左少監屈讓;臺頭營以都知監右 少監王鑑;永平太平寨青山營以司設監左少監萬 釗;遵化灤陽等關,以印綬監右少監劉睿;劉家口營以都知監右少監丞高永;薊州鯰魚口等處,以印綬 監右少監李準;峨眉山等營,以御馬監左少監馮旺; 黃花鎮以都知監左監丞張鼎;天城兼管;神銃,以御 馬監左監丞張仁;淮安衛等處,以都知監右少監孟 山,各守備;萬全左衛等處,以都知監右少監畢安分 守。」蓋自是諸邊無餘地矣。又增提督團營太監苗達、 張永,軍伴各百人,坐營坐司太監黎安等各三十五 人。又增五軍、神機三千等營,太監馬永成、魏彬、劉瑾、 谷大用,軍伴各百人,坐司內官劉佶等各三十人。 正德三年,不許各王府私收內使,又以太監坐營。復 西廠,改惜薪司,設內辦事廠,俱以太監領之。

按:《明會典》:「正德三年,令各王府內使,不係欽撥者,不 准乞恩保陞。」

按《續文獻通考》:正德三年,太監李榮傳旨:「『御馬監官 勇士旗軍,係禁兵重務,其令太監谷大用、提督太監 楊春坐勇士營,李堂坐四衛軍營』。是年復立西廠,尋 改惜薪司,以外薪廠為之,以太監谷大用領焉。其年, 添設內辦事廠於榮府舊倉地,以司禮太監劉瑾領 之,兼察兩廠及內諸司事。」

正德四年議准承奉內使,不許額外濫保。

按《明會典》:「正德四年議准王府承奉等官并郡王內 使,俱有定額,不許額外濫保,及擅立內典膳職名,希 圖保陞,違者罪坐營求之人。」

正德五年四月,以太監張永總督軍務,統兵討寘、鐇。 八月,劉瑾坐不軌伏誅。以二難平,加恩張永等世襲。 又以太監魏彬掌司禮監事。

按《大政紀》:正德五年四月,命涇陽伯神英充總兵官, 以太監張永總督軍務,統率京營兵三萬討寘鐇。八 月,太監張永回京獻俘。劉瑾謀不軌,伏誅,籍其家。大 學士李東陽奏:「旬月之間,二難交作,悉底平定。」皆太 監張永等之功。封張永兄張富為泰安伯、弟張容為 安定伯,魏彬弟魏英為鎮安伯,馬永成弟馬山為平 涼伯,谷大用弟谷大𤣱為永清伯;封義子朱德為永 壽伯,給誥券,世襲。命太監魏彬掌司禮監事。時劉瑾 雖誅,而政權仍在內。彬既掌司禮監決大政,而馬永 成等又奏:「有旨,朝廷大事,須彬等同議。」瑾誅,雖有旨 云:「凡瑾所行亂政事件,各衙門逐一查革改正。」又云: 「若干人眾,都不查究。」於是逆瑾流毒尚在,而彬、永成 等濁亂朝綱,賞罰乖宜。山東、河南、北直隸、江西、四川 諸處盜賊肆起,而天下不勝煩擾矣。

正德九年、令私自淨身者、照見行事例問罪

按《明會典》:「正德九年令:今後再有私自淨身者,除小 幼無知者,本身免死充軍,其餘俱照見行事例,本身 并主使下手之人處斬,全家發邊遠充軍。里老鄰佑 及本管官不行舉察者,各從重治罪。」

正德十二年,定「內臣賜葬等第。」

按《明會典》:「凡內臣病故乞葬。正德十二年奏准,務查 本官歷年深淺,有無勤勞,應該造墳或蓋享堂碑亭 者,定與等第,照例奏請,不許一概妄行比乞。」

正德十六年,詔嚴《私淨身人罪》。

按《明會典》:「正德十六年詔:私自淨身人在京潛住,希 圖收用,著緝事衙門巡城御史訪拏究問。今後敢有 私自淨身者,本身并下手之人處斬,全家發煙瘴地 面充軍。兩鄰及歇家不舉察者治罪。」

世宗嘉靖元年六月禁閹人弟姪授錦衣官從彭澤奏也著令勿得陳乞以撓國事[编辑]

按:《大政紀》云云。

嘉靖八年奏准淨身男子,分別老壯供役。又以張璁 言,盡革鎮守內臣。

按《明會典》:嘉靖八年奏准,凡海子食糧,淨身男子,分 別老壯造冊。禮部備查各處王府并將軍、中尉數目, 將年壯者斟酌多寡,派去各府供役。不堪選用者,給 與印信文票,發回原籍官司收恤,免其本身差役。 按《大政紀》:嘉靖八年十二月,張璁既得君,因念天下 鎮守閹人,剝虐小民,禍入骨髓,人心所共憤者,乃建 議裁革,帝從之。於是百年之患為之頓除,遠邇鼓舞, 若更生云。

嘉靖十四年以科臣言,盡革各倉內臣。

按《續文獻通考》:嘉靖十四年正月,科臣管懷理言:「『各 倉內臣,初蒙釐革,中外稱便。自李宣用而諸倉漸復。 孚敬奏革鎮守,弊本盡拔。偶未及此,而王奉、李慎謀 督京倉,竊柄殘民,乞革之』。戶部梁材覆言:『我朝酌古 定制,監局供事於內,府部布治於外,體統截然。宣德、 正統始用內臣,止一二人耳。正德中,濫收多閹,民不 堪命。京、《通》等倉,督收有部臣,巡視有臺臣,綱舉目張, 萬世無弊。內臣誠為冗官,及臨淮、徐、德諸內臣,盡宜 革回』。」從之。

嘉靖十七年、令裁革鎮守內臣

按《明會典》:「嘉靖十七年,令鎮守內臣。原不係太祖定 制,次第裁革,十八年盡數取回。於是邊政肅清,軍民 稱便

穆宗隆慶元年令軍門內官不許科索官軍財物二月加恩各內臣予廕世襲[编辑]

按《明會典》:「隆慶元年議准守門內官,止許專司啟閉, 關防鎮鑰。但有仍前違例點閘,暗開騙局,科索官軍 財物者,許官軍親訴,科道即時參究。若各該官軍啟 閉非時,或地方失事,各門官止許具本題知,不許挾 私妄參。」

按《續文獻通考》:「隆慶元年二月,上加恩內臣,歲加司 禮監太監黃錦祿米二十四石,廕弟姪一人;錦衣衛 指揮僉事王本、馮保各弟姪一人;錦衣衛正千戶胡 明、喬朗、曹憲各弟姪一人;錦衣衛百戶從龍,太監梁 鈿、李芳歲加祿米三十六石,廕弟姪一人;錦衣衛指 揮同知張仲舉、翟廷玉、陳鈿、陶金、呂用、崔玉、高相、楊」 義、張恩,「各廕弟姪一人。錦衣衛正千戶」;宋朝用、張潤、 楊添爵、馮明、夏雲、嚴用、李「佑,各廕弟姪一人,錦衣衛 副千戶」;張廷、周保、王榮、李忠、李鑾、趙朝、郭陽、李惠、趙 忠、陳忠、李「祿,各廕弟姪一人,錦衣衛百戶;于銳、劉用, 各廕弟姪一人,錦衣衛所鎮撫,俱世襲。」

隆慶二年,復以太監督織造於蘇、杭。

按《續文獻通考》:「隆慶二年正月,命太監李佑督織造 於蘇杭。部臣言:『初奉明詔,取回督造內臣,中外傳頌 聖德。詔墨未乾,制使復出,殊駭觀聽。乞罷佑勿遣,第 令所司如式以進』。上曰:『有成命矣』。」趣予佑敕。科臣復 奏,乞如部議,不聽。

神宗萬曆十年題准承奉等官俱照次序遷轉又議准奏討內使[编辑]

按《明會典》、萬曆十年題准,「王府承奉等官,額設一正 一副,俱照次序遷轉。承奉正副員缺,該典寶正副挨 補典寶正副員缺,該典膳正副挨補典膳正副員缺, 該典服正副挨補典服正副員缺,該門官挨補門官 員缺,該內使陞補,不容一概濫請。」其各處無名內使 私自淨身人等,有託故擅入王府,因而撥置害人,貽 「累宗室者,撫按官嚴加禁治。」若各王府收用私自淨 身之人,及有違例保陞者,聽禮部查參,并將長史等 官究治。又議准:親王內使,如司冠、司衣、司佩、司履、司 樂、司弓矢之屬,總數不過十名。若果原額缺人,具實 奏討,司禮監擇其老成讀書者,量撥四名。世子及郡 王原未經撥給者,各量撥二名。其將軍、中尉不許違 例濫請。至於內使冠帶,限以到府年分。親王內使,須 歷十年之上,郡王內使,須歷十二年之上,方許具奏 請給。年淺者不得朦朧奏討。其淨身男子平巾,查係 禮部分撥者,方與題請。若各王府私收者不准。 萬曆十一年奏准:小民私割者,嚴加禁約。四五子以 上報官閹割者,聽候收補「之日選用。」

按《明會典》:「萬曆十一年奏准:小民犯禁私割,致傷和 氣者,都察院行五城御史及通行各省直撫按衙門, 嚴加禁約。自今五年以後,民間有四五子以上,願以 一子報官閹割者聽。有司造冊送部,候收補之日選 用。如有私割者,照例重治。鄰佑不舉者,一併治罪不 宥。」

萬曆二十九年,司禮監傳旨,大頒「內臣賞賜」,又分遣 內官各處礦稅。

按《續文獻通考》:「萬曆二十九年八月,司禮監傳奉聖 旨:乾清宮司禮監太監田義、孫隆、陳矩、成敬,管事沈 金、崔文升、劉進、孫成、周臣、張祥、牌子馬進、田詔、劉進 忠、楊科各陞二級,歲加祿米十二石;趙朝歲賞祿米 十二石;御藥房提督內官監太監王永賞銀五兩,紵 絲一表裏;近侍御馬監太監孫順歲加祿米十二石, 煖閣內答應:御馬監太監董杲、閔梅、李進、谷朝、何朝、 邵進,內官監太監侯金,尚衣監左監丞李吉祥,各賞 銀五兩,紵絲一表裏。御馬監太監劉統,尚膳監太監 劉震、趙昇,內官監太監鹿成,御馬監太監黃榮,司設 監太監趙楷,俱著內府騎馬。御馬監太監王勛、蘇朝, 俱賞玉帶小轎牌子。尚膳監太監王」臣,御用監太監 武祥,都賞玉帶近侍。尚膳監太監任進、殷著,本監僉 押。尚膳監太監張友、于忠、張全、左尤、魏受、趙忠,尚衣 監太監王昇、陳忠、費德、黃春芳,內官監太監陳憲、楊 順、溫成、王坤、張恩,司設監太監趙相、張玉、王惠,御馬 監太監陳進、徐志、諸明,各賞銀五兩,紵絲一表裏。內 官監左少監盧潤陞,太監。奉御蔣升陞御用監右監 丞,管櫃子,尚膳監太監王奉、李守寧都賞蟒衣人數。 司房內官監太監韋仁賞銀五兩、紵絲一表裏。尚衣 監左監丞任時、御用監左監丞殷良弼俱陞右少監。 尚膳監右監丞白吉祥陞左監丞。奉御李《宗仁》陞御 用監右監丞。小火者楊進朝賞牙牌。帶管司房。御馬 監太監袁福賞銀五兩,紵絲一表裏,御用監太監黃 佩賞飛魚,尚衣監左少監羅俊陞太監,尚膳監左監 丞劉進忠、周尚德、劉忠、李進朝俱陞左少監。又司禮 監傳奉聖旨,「各處礦稅,天津等處督征廣安店租。」御 用監右少監馬堂陞左少監,廣東抽稅兼管珠池,內 官監太監李鳳賞蟒衣。福建開礦兼抽稅,御馬監右少監高寀陞左少監;雲南開礦兼抽稅尚膳監太監 楊榮賞斗牛。遼東等處開礦征收稅課、馬市方物;尚 膳監右少監高淮陞左少監,管理通灣廣和店租、帶 管蘆溝橋抽稅名馬;御馬監太監張煜賞斗牛。江西 湖口征收船稅御馬監左監丞李道陞右少監。總理 兩淮鹽法御用監太監魯保賞斗牛、儀真等處抽稅, 御馬監左少監暨祿陞太監。浙江抽稅兼開礦劉成 陞少監,「四川礦稅,御馬監太監丘乘雲,賞銀五兩、紵 絲一表裏。陜西抽稅名馬,御馬監右少監梁永陞左 少監,山西太原府等處抽稅兼採木,尚衣監右監丞 孫朝陞左監丞,廣西等處水路通御并土產貨物稅 課及開採」礦稅。御馬監右少監沈永壽陞左少監,南 京徵收房租,帶管池州等處開採。南京守備司禮監 太監邢隆、劉朝用,各歲加祿米十二石。外有王虎、張 忠賞銀五兩,紵絲一表裏。胡濱、季敬每陞右少監,俱 在近侍例內。又司禮監副蘇松織造太監孫隆,進到 秋運龍袍漆器,織造的好,奉旨「歲加祿米十二」石。又 傳奉上旨:「司禮監太監孫隆著在內坐凳。」

熹宗天啟七年正月給內臣關防[编辑]

按《明通紀》:「天啟七年正月,以徐文輔總督太倉銀庫, 節慎庫,崔文昇總督漕運,疏通河道,查核京通等倉。 李明提督漕運,疏通河道。」

宦者四星圖

宦者四星圖

圖考

按《星經》,「宦官四星,在帝座西南,侍帝之傍,入尾十二 度。」

按《晉書天文志》:「西北四星曰勢。勢,腐刑人也。」

按《隋書天文志》:「宦者四星,在帝座西南侍,主刑餘之 人也。星微則吉,明則凶,非其常,宦者有憂。」

按:《宋史天文志》:「勢四星,在太陽守西北,一曰在璣星 北。勢,腐刑人也,主助宣王命,內常侍官也。以不明為 吉,明則閹人擅權。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標點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詩文斷句 v2.1創建,並且經由維基文庫用戶編輯改善的。本站用戶之編輯以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协议(CC BY-SA 4.0)發佈。

歡迎各位持續修正標點,請勿複製與本站版權協議不兼容的標點創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