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閨媛典/第064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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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彙編 第六十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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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閨媛典

 第六十四卷目錄

 閨烈部列傳二十

  明十五

  林氏二女       趙天麟妻方氏

  石采蒿        許鑑妻吳氏

  張氏女        莊氏女

  林師學妻廉氏     薛用溥妻葉氏

  林楠妻何氏      陳日躋妻嚴氏

  林尚振妻何氏     陳氏女

  陳氏女        魏金妹

  翁應奎妻施氏     鄭大鸞妻周氏

  林尚菀妻薛氏     魏佑保妻陳氏

  韓一敬繼室林源德   何玉真

  陳一德妻施氏小姑附林世蓁妻吳氏

  張應駒妻薛氏     鄭存誨妻莊董娘

  林尚瑚妾陳氏     陳烑妻章氏

  林守岡妻余氏     林守諤妻何氏

  林守業妻陳氏     翁文㷆妻嚴氏

  林鍾相繼室陳氏    陳某妻林氏

  張一仲妻林氏     夏夢軫妻吳氏

  林之特妻陳氏     吳開妻施氏

  蔡集妻鄭氏      夏膺隆妻鄭氏

  劉二鰲妻鄭氏     詹秉直妻黃氏

  王原德妻陳氏     王二娘

  陳準妻丘氏      林觀文妻陳氏

  吳應桓妻陳氏     黃士寵妻陳氏

  李塗妻陳氏      高翰妻翁氏

  鄭文煥繼室郭氏    鄭若濟妻蕭氏

  鄭肇妻鄒氏      王大勳妻張氏朱氏附

  蘇繼茂妻唐氏     陳復扶妻黃氏

  鄭日新妻蕭氏     黃懋志繼室翁氏

  黃約妻高氏      林須恭妻劉氏

  陳在良妻方氏     王瓊娘

  鄭三娘        翁妹娘

  鄭一娘        康貞卿

  陳若瑛        後邨婦梅峰寺前女朝天社邊女附

  蔡崇妻朱福娘     林咸妻陳氏

  杜妹懿        鄭龍妻李息娘

  周文昌妻熊招娘    朱祚妻顧氏

  陳時表妻趙氏     楊宙娘

  陳國祉妻郭氏     陳翰妻林氏

  曹逞妻謝氏      林邦京妻陳氏

  林文奎妻何氏     陳淑慈

  黃熜妻林氏      林鴻漸妻崔氏

  林執中妻吳氏     何琚妻吳氏

  王國助妻陳媚姜    黃思詔妾陳氏

  謝應祚妻蔡氏     吳煒妻莊願貞

  蔡任妻孫氏      朱焯妻陳氏

  林應元妻許端娘    傅禧光妻蘇氏

  林大娘        蘇希益妻陳氏

  陳元登妻許七官    黃鼎在妻許良娘

  黃順娘        林伯謙妻許氏

  張鳳岐妻陳氏     劉德昭妻李氏

  王從彝妻陳氏     盧真賜妻陳氏

  王廷岳妻許氏     許復晉妻陳氏

  許子輝妻吳氏     許致允妻張氏

  王氏女        許元妻洪氏

  張子異妻李氏     陳安眾妻黃氏

  陳肇岡妻劉氏     王廷椿妻蔡氏

  董嘉遇妻陳氏     謝玉妻丘氏

  林繼賢妻李氏     陳以恕妻何氏

  董尾吉妻王氏     黃尾妻徐氏

  李婦郭氏       謝愛娘

  王湍妻林三娘     吳泰妻康氏

  呂潤妻陳氏      李一陽妻莊氏

  王式妻吳氏      蔡士訓妻洪四娘

  陳汝光妻許蓮娘    黃貞妻許靖娘

  呂登三妻許酉娘    黃士觀妻趙氏

  周仕昂妻陳二娘    張綬妻周仲娘

  張一睦妻葉三娘    李起滄妻陳酉娘

  楊廷樹妻范引娘    陳台宜妻王六娘

  陳璿九妻某氏     鄭仲輝妻陳氏

  鄭馴妻王氏      林氏女

  許朝槐妻黃氏     方其振妻陳氏

  黃維禎妻楊氏     劉毅齋女

  李鏜妻林氏      林超南妻黃愛玉

  某氏婦        張問行妻李氏

  龔貞妻謝氏      李純香

閨媛典第六十四卷

閨烈部列傳二十[编辑]

明十五[编辑]

林氏二女[编辑]

按《福州府志》:「林氏二女,長金小,次玉小,閩縣人,熹女 也。金小年二十,嫁連江鄭輝,生一子,玉小未嫁。嘉靖 四十二年,倭入寇,至壺江村,金小適歸寧,與妹扶母 乘舟避賊。賊突登舟,二女恐污,皆自投於江。金小且 死,置其子,謂母曰:『抱還鄭郎』。玉小脫簪珥與母而沒。 數日,二屍逆流而上,其父收葬之。」

趙天麟妻方氏[编辑]

按《福州府志》:「方氏,閩縣趙天麟妻。嘉靖二十八年,倭 寇入長灣,天麟出禦賊,舉家浮江。賊突至舟,驅天麟 父母入水。方氏及天麟妹坤淑俱年少,恐受辱,投於 江。」

石采蒿[编辑]

按《福州府志》:「石采蒿,參政璧之孫女。幼不妄言笑。嘉 靖間,倭入寇,采蒿隨母出避,繫小刀衣帶間。母怪問 之,曰:『急即死耳』。既而遇賊,赴水陷泥淖中。賊欲援之, 采蒿自殺。數日,家人收其屍,顏色如生。」

許鑑妻吳氏[编辑]

按《福州府志》:「吳氏,長樂許鑑妻。嘉靖間,倭寇長樂,鑑 夫婦俱見執。賊挾刃睨鑑,吳抱鑑哭,請以身代,賊遂 殺吳。」

張氏女[编辑]

按《福清縣志》:「張氏女,年十六,倭寇犯境,被執,罵賊遇 害。族人過之,恍見女,寄言父母,收其屍。眾咸驚詫,以 為烈魂,不死。」

莊氏女[编辑]

按《福清縣志》:「莊氏女,許配陳邦哲。倭變,女被執,赴水 死。哲取葬其屍,隨亦自經。」

林師學妻廉氏[编辑]

按《福清縣志》:廉氏,長樂林師學妻。倭寇突至,夫婦俱 為擁逼登舟。氏謂夫曰:「汝可潛歸,吾不汝辱也。」遂投 海死。

薛用溥妻葉氏[编辑]

按《福清縣志》:「葉氏,大學士葉向高之姑,薛用溥妻。倭 難作,氏被執,恐見污,憤罵不已。賊怒甚,手刃殺之,糜 其屍。」

林楠妻何氏[编辑]

按《福清縣志》:「何氏,林楠妻。楠死,何年甫二十四,父欲 嫁之,不從,自刎死。」

陳日躋妻嚴氏[编辑]

按《福清縣志》:「嚴氏,陳日躋妻。年二十四,夫亡。孀居三 載,服闋,自經死。」

林尚振妻何氏[编辑]

按《福清縣志》:「何氏,林尚振妻。夫歿,投繯死。」

陳氏女[编辑]

按《福清縣志》:「陳氏女,許聘嚴濤。年十七,未嫁而濤病 亡。女痛哭不食,自縊死。」

陳氏女[编辑]

按《福清縣志》:「陳氏女,小字履瑞,許聘秦孟勤。勤病亡, 履瑞製衰衣,欲奔喪。時已失母,而父又他出,獨祖在, 難其行,遂欲自刎,祖不得已,遂歸。秦至則拜廟抱屍, 哭不食。姑強之食,不聽。語之曰:『而翁且歸,當俟』。履瑞 唯唯。迨勤父歸,拜見如禮,不食,死時年十七。」

魏金妺[编辑]

按《福清縣志》:魏金妹,許聘何千石。千石有姊為金妹 叔母,往來母家,言千石病狀。金妹刲股付叔母曰:「以 此為何郎羹。」千石死,金妹堅欲奔喪,父母不許,遂投 繯死。廉州守何玉成率族人迎其喪,與千石合葬。

翁應奎妻施氏[编辑]

按《福清縣志》:「施氏,翁應奎妻。歸七載夫亡,氏伏屍嚼 舌而死。」

鄭大鸞妻周氏[编辑]

按《福清縣志》:周氏,鄭大鸞妻。歸十載,夫疾革,以無子 令自為計。氏泣曰:「妻不二斬,今則不待斬矣。」夫曰:「倘 而不爽,吾死豈不幸!」越七日,夫亡,遂自縊於柩側。學 使表其門,太守誌其墓。

林尚菀妻薛氏[编辑]

按《福清縣志》:「薛氏,林尚菀妻。歸五載夫亡。氏哭絕復 甦,越六日成服,遂沐浴更衣,端坐自縊死。」

魏佑保妻陳氏[编辑]

按《福清縣志》:陳氏,化北里魏佑保妻。佑保病亡,陳抱 幼女哭訣。姑覺其意,謂曰:「『汝幸與我共理家事,徒死 何益』?陳曰:『姑自有叔在,婦何能為』?既而復曰:『敬如姑 命』。」姑遂不疑。翌日,入寢室自經死,年二十有六。嘉靖 間事。

韓一敬繼室林源德[编辑]

按《福清縣志》:「林氏,名源德,上澣人。年十九,適方民里 韓一敬為繼室。次歲夫亡,林矢志守節,撫前妻子韓雲兄弟俱入膠庠。語子曰:『爾兄弟成立,吾可告無罪 於爾父』。一夕與諸姆訣,夜分抱鏡潛出,投龍江。屍至 海門之東,若有鬼神呵護,急水為之停流。至七日,始 獲其屍,顏色如生。」

何玉真[编辑]

按《福清縣志》:何玉真,化南里人,許嫁逕江林文鐔之 子。侹年十九方婚,未廟見而倭寇猝至,侹與父匿於 黃檗山中,玉真隨姑奔入縣。賊搜黃檗山,驅鐔去,侹 挺身出曰:「無害吾父。」罄其身之資藏以與賊,父遂得 還。賊又驅侹至同安縣臨隊鄉,烽火連村,覓路無從。 玉真與姑復故廬,見翁還而夫不在,欲自殺。舉家諭 之曰:「倘夫生還,則汝為徒死矣。」既而有鄉人自臨隊 回,備言侹死之詳。真為夫招魂以葬,遂經死。嘉靖間 事。

陳一德妻施氏小姑附[编辑]

按《福清縣志》:「施氏,陳一德妻。嘉靖間,倭寇入其鄉,施 與小姑陳細娘俱遇賊,恐污相持赴水死。」

林世蓁妻吳氏[编辑]

按《福清縣志》:「吳氏,化北里林世蓁妻。嘉靖末,倭寇至, 氏被執,驅行不屈,遇害。萬曆乙酉,其子林尚義舉于 鄉,御史陳子貞奏旌其閭。」

張應駒妻薛氏[编辑]

按《福清縣志》:薛氏,張應駒妻。夫病亡,氏告姑曰:「兒以 死許夫,不能事姑矣。」自治殮具,食鉛粉而死。

鄭存晦妻莊董娘[编辑]

按《福清縣志》:「莊董娘,適鄭存晦,僅六載,夫亡,自經死。」

林尚瑚妾陳氏[编辑]

按《福清縣志》:「陳氏,林尚瑚妾。瑚亡,從死。」

陳烑妻章氏[编辑]

按《福清縣志》:「章氏,陳烑妻。烑亡,氏哭奠如禮。及五七 之日,出拜翁姑,自刎死。」

林守岡妻余氏[编辑]

按《福清縣志》:「余氏,林守岡妻。岡性至孝,居喪哀毀,病 篤,氏先岡九日,自縊死。」

林守諤妻何氏[编辑]

按《福清縣志》:「何氏,林守諤妻。夫亡,閉戶自經死,年二 十有一。」

林守業妻陳氏[编辑]

按《福清縣志》:「陳氏,林守業妻。夫病亟,默祝求代,度不 起,先二日自縊死。」

翁文㷆妻嚴氏[编辑]

按《福清縣志》:嚴氏,翁文㷆妻。㷆病篤,氏嘗謂小姑曰: 「人欲自盡,宜何從?」姑曰:「縊。」氏曰:「此大黯昧,當以堂堂 正正死之。」及夫亡,入帳仰臥自刎死。巡按御史題旌。

林鍾相繼室陳氏[编辑]

按《福清縣志》:「陳氏,林鍾相繼室。相謁選,例得兵馬司 副指揮,病沒於京。氏聞訃,勺水不入唇,吞金服毒藥 死,年二十有八。」

陳某妻林氏[编辑]

按《福清縣志》:「林氏,陳某妻。海寇登蘇澳,其翁陳振聲 死,氏抱子攜婢,被獲在舟,俱赴水死。」

張一仲妻林氏[编辑]

按《福清縣志》:林氏,張一仲妻。仲賈海上,遇賊,死耗至, 氏撫二歲女曰:「吾當為汝父死。」乃置女於潮頭,縞素 赴海而沒,年二十有四。

夏夢軫妻吳氏[编辑]

按《福清縣志》:吳氏,夏夢軫妻。夫病篤,氏剖腹刳肝,和 羹以進,猶自取布束胸忍痛,織胸前血水,浹衣而出, 淋淋機杼間,染布數重。夫二姊勸之曰:「妗痛何能忍 而強為此?」氏泣曰:「夫病革,殮具微此無辦。」及夫亡,氏 閉戶更衣,自經死,年二十有四。

林之特妻陳氏[编辑]

按《福清縣志》:「陳氏,諸生林之特妻。特病亡,遺孤甫九 月,守之,至十歲,出痘殤。氏哀痛不食,旬日而死。」

吳開妻施氏[编辑]

按《福清縣志》:「施氏,施起元女,吳開妻。夫亡即絕粒欲 死,翁姑百端勸止,其母令待父歸,遲九閱月,面父絕 粒十日死。巡按奏旌其門。」

蔡集妻鄭氏[编辑]

按《福清縣志》:「鄭氏,蔡集妻。歸未幾,集病,氏刲股和羹 以進。及集亡,題詩明志,不食閱月而死。」

夏膺隆妻鄭氏[编辑]

按《福清縣志》:「鄭氏,夏膺隆妻。隆亡,氏以簪刺喉死。」

劉二鰲妻鄭氏[编辑]

按《福清縣志》:「鄭氏,劉二鰲妻。鰲授浙江寧波千總,海 上屢立戰功,因乘勝輕敵被害。訃至,氏大慟,自刎死。」

詹秉直妻黃氏按黃陳及丘以下諸烈閩書合傳縣志特各立傳茲並錄之[编辑]

按《莆田縣志》:「黃氏,詹秉直妻。嘉靖癸未,流寇猝至,氏 與姑共被獲。賊索金帛,拷其姑,甚慘酷。黃號哭願以 身代,賊殺姑,遂罵賊奪其刀自殺。有司以聞,詔旌之。」

===王原德妻陳氏===按《莆田縣志》:「陳氏,王原德妻,寡居二十餘年,廣寇侵 境,掠之不去,遂遇害。榕城鄭善夫為作《傷哉行》,詔旌 表其門。」

王二娘[编辑]

按《莆田縣志》:「王二娘,江口王待魁女。方笄廣寇猝至, 掠女行至屋後山,山下有大潭,紿以吸水,解帛束衣 投潭死。順流浮海,數日後乘潮而迴,肌體不露,顏色 如生。有司以聞,詔建坊,表其墓。」今人稱其潭為「烈女 潭。」

陳準妻丘氏[编辑]

按《莆田縣志》:「丘氏,舉人謙女,高安簿陳準妻。流賊入 其家,墜樓死,郡守旌之。」

林觀文妻陳氏[编辑]

按《莆田縣志》:「陳氏,庠生林觀文妻。年二十四,夫亡守 志。越四年,城陷,被執不屈,縛之,投火中焚死。」

吳應桓妻陳氏[编辑]

按《莆田縣志》:陳氏,吳應桓妻。年二十七,為賊所獲。陳 大號曰:「我一死便休,豈從汝賊耶?」遂仆地不起,賊怒 殺之。

黃士寵妻陳氏[编辑]

按《莆田縣志》:「陳氏,黃士寵妻。士寵歿,翁欲嫁之。氏涕 泣跪於庭,以好語勸,翁乃止。無何,寇至,被擄,投水死。」

李塗妻陳氏[编辑]

按《莆田縣志》:「陳氏,尚寶卿箎女,李塗妻。塗嬰疾,陳事 姑甚孝。年十九,為倭寇所執,大罵,投水死。」

高翰妻翁氏[编辑]

按《莆田縣志》:翁氏,布政茂南孫女,高翰妻。賊入城,翁 抱姑哭。賊殺其姑,復殺其幼子,擬以兵,曰:「不從及汝 矣。」翁罵曰:「吾姑死,吾子死,吾獨生乎?」伏姑屍大哭,遂 被害。

鄭文煥繼室郭氏[编辑]

按《莆田縣志》:「郭氏,縣令鄭文煥繼室。為賊所執,欲污 之,罵賊遇害於舊北門橋上。」

鄭若濟妻蕭氏[编辑]

按《莆田縣志》:「蕭氏,鄭若濟妻。鄭家城外,倭臨江口,蕭 入城,若濟家居遇害。訃聞蕭痛哭,由東門出,至幇尾 橋,遂投橋下死。」

鄭肇妻鄒氏[编辑]

按《莆田縣志》:鄒氏,庠生鄭肇妻。城陷,同姑被執。賊逼 使前,鄒奮曰:「死即死耳,不前也。」賊怒刺之,洞其胸,血 被地,猶屹然坐。姑驚號,賊斫姑仆地,愈憤罵激烈,賊 刃其喉死。時年二十九。

王大勳妻張氏朱氏附[编辑]

按《莆田縣志》:「張氏,王大勳妻。年二十二,夫亡。姑老家 貧,極力奉姑。及賊入城,與婦朱氏扄戶自燔死。旌表。」

蘇繼茂妻唐氏[编辑]

按《莆田縣志》:唐氏,庠生蘇繼茂妻。倭圍城急,指後庭 井謂婢曰:「城陷,吾以此為死所。」既而倭人城盡,室迯 竄,唐投井死。倭平,獲其屍於井中。子登龍貴,贈孺人。

陳復扶妻黃氏[编辑]

按《莆田縣志》:「黃氏,參議大廉女,陳復扶妻。城陷,年十 七。賊逼之,黃哭罵,前奪賊刀。賊怒,拽之出黃指,賊罵 不絕,賊斷其五指,仍刺殺之。同俘者覆以青袍,積薪 焚之。」

鄭日新妾蕭氏[编辑]

按《莆田縣志》:「蕭氏,鄭日新妾。與夫同被執,即以所生 子付正室姚氏,語以必死,賊逼不從,怒罵被殺。」

黃懋志繼室翁氏[编辑]

按《莆田縣志》:「翁氏,黃懋志繼室。寇至欲犯之,翁紿人 更衣自縊死。」

黃約妻高氏[编辑]

按《莆田縣志》:「高氏,縣令黃約妻。嘉靖壬戌之難,抗賊 死。萬曆中,有司旌之。」

林須恭妻劉氏[编辑]

按《莆田縣志》:「劉氏,都憲勳孫女,庠生林須恭妻。賊至, 強侵之,劉抗拒,賊破其腹死。同俘者見屍仆地,猶手 執裩襠不釋。須恭是日亦被害於他所。」

陳在良妻方氏[编辑]

按《莆田縣志》:「方氏,陳在良妻。城陷,與在良母黃氏出 北門走。賊眾擁至,夫母俱相失。賊逼之,罵賊,投水死。」

王瓊娘[编辑]

按《莆田縣志》:「王瓊娘,福清王汝采女。年十四,許待賢 里陳商。越六年,商死。瓊娘聞訃,七日不食,往歸商家, 事商父母三年。倭寇流刦,與家人同竄梧嵩山,賊獲 之,佯許賊懇釋商父母及夫二幼姪,至涵江賊營,以 密藏剃刀自刎而死。賊眾驚異,以錦衣衣其屍,扶上 坐,相率羅拜。隨令群婦舁以緞被,置江邊,為潮沒去。」 賊感激,盡放同日所擄婦女無筭。

鄭三娘[编辑]

按《莆田縣志》:鄭三娘,城左倉邊人。母許婚庠生吳世

勳。其兄德時娶林氏,宦家女也,恥吳貧,挾勢悔婚,而
考證
納富人聘。三娘縞素臨之,曰:「吾有死而已。」遂碎其儀,

登樓不食死。死之日,弔者填門。御史聶豹按莆,親往 弔,為築烈女墓,蓋亭墓前,撰碑文勒其事,以聞於朝, 詔旌表。

翁妹娘[编辑]

按《莆田縣志》:「翁妹娘,溫莊翁玉屏女也。許嫁朱紀。紀 亡,女欲往弔,父母不肯,女含哀不食。越月,父為卜婚, 遂自經死。御史方涯命築墳建坊旌之。」

鄭一娘[编辑]

按《莆田縣志》:「鄭一娘,城左義井人。父謙,議婚林嘉猷, 未成禮而猷亡。一娘憂憤絕食,自經死,年十六。御史 方涯行縣祭葬,立石表其墓。」

康貞卿[编辑]

按《莆田縣志》:康貞卿,許配林九錫,父母聞其姑不恤 前妻子,遂潛取族女養之以代。女知之,即不食,私語 族女曰:「吾誓必死。」族女亦欷歔泣下,女遂絕粒死。次 日族女亦暴亡。

陳若瑛[编辑]

按《莆田縣志》:「陳若瑛,義門人。許配舒郎,未嫁,舒歿,陳 不食死。其自題詩云:『有女名若瑛,義門陳氏子。女紅 中饋餘,頗亦嫺書史。十九聘舒郎,雙璧光盈笥。百年 偕老期,天命永相阻。妾身雖未明,妾心良已許。豈無 逐風花,離根妾所恥。名既為君婦,能不為君死。我生 尚氣節,賦終毛髮豎』。」

後邨婦梅峰寺前女朝天社邊女附[编辑]

按《莆田縣志》:後村一婦人,容色甚盛,賊誘之不從,延 頸受刃。賊不忍,置之房,自毀其面,賊猶戀戀,氏請死, 以火自焚,其面皮如癩,賊舍之。又梅峰寺前有一女 子,抗賊不屈,手足釘於壁以死。朝天社邊槐樹下有 女與父同執,賊欲質其父,女曰:「吾女流,無能為也,放 吾父,乃可得贖金。」賊信之,出其父,女以身死。

蔡崇妻朱福娘[编辑]

按《僊遊縣志》:「朱福娘,金沙蔡崇妻,連江里人。崇亡七 日,從死,縣令表其門。初,邑庠陳康世母鄭氏,鄭梓女 也。嘉靖倭變,與父同被執,賊以刀按其頸,使偕行,不 從,賊殺之。福娘,康世外孫女也。人以為母教有由焉。」

林咸妻陳氏[编辑]

按《僊遊縣志》:「林咸妻陳氏,折桂里上塘汝賢女。年二 十二夫亡,子甫二歲,紡績養舅姑。逾四載。母兄隂許 富室林仕卿為繼配,迫歸嫁之,氏百計不能免,乃抱 兒訣別,自縊死。時嘉靖戊戌。學使表其門,令各官捐 俸營葬。」

杜妹懿[编辑]

按《福寧州志》:杜妹懿,字淑貞,杜應鴻女。嘉靖間,賊掠 九都,妹懿年十七,從母走十都上澳崖上,將航海避 之。賊追逼,妹懿恐見污,遂投崖赴海。鹵淖浸及胸,舉 手與母為訣。母誑賊曰:「我女懷多金,幸活之。」以金為 償。賊果泥行,以槍引妹懿,不顧而死。十餘日,屍流至 本境江潯。

鄭龍妻李息娘[编辑]

按《福寧州志》:「李息娘,李融女,適鄭龍。龍亡,氏年二十 七,一子甫兩月,所親逼他適,不從。子七歲殤。息娘拊 屍慟哭曰:『我勤苦衣食者為汝,今奚望哉』!」遂自縊死。

周文昌妻熊招娘[编辑]

按《福寧州志》:「熊招娘,生員周文昌妻。嫁三年,文昌死, 囑勿再嫁,招娘斷指誓信。孀居四年,人議奪其志,招 娘撫夫棺大慟,自縊不果,是夜投井死。嘉靖間,詔旌 其門。」

朱祚妻顧氏[编辑]

按《福寧州志》:「顧氏,後所朱祚妻。襁褓而孤,叔鄉司訓 顧託撫之歸祚。祚貧嬰疾,顧鬻奩具用給衣食。未幾, 祚疾革,囑曰:『我在,汝且饑,死將何支?況少而無子,宜 他適』。祚尋亡,顧年二十有六,罄所有營葬夫於木梳 山。為人紡績取傭,以供饋奠。或濟之弗納,或諷之嫁, 輒欲自盡。母強其歸,不往。絕粒七日而卒。其涕泣處」, 槁席皆腐。嘉靖丁亥,姪朱淮為之合葬。盛仕春作謠 曰:「郎彌留,妻聽囑,饑死事至微,失節身極辱。於焉絕 粒窮哀哭,哭之哭之思剖腹。思剖腹,入鬼關,剜出生 前心地下與郎看。」萬曆癸巳,御史陳子貞旌之。

陳時表妻趙氏[编辑]

按《福安縣志》:「趙氏,漈頭人,生員陳時表妻。年二十七, 倭入城,度不能脫,攜二子赴火而死。」

楊宙娘[编辑]

按《福安縣志》:楊宙娘,阮承祖妻。倭入寇,男子上城守 禦,婦人收簪珥為逃匿計。宙娘獨袖小刀,妯娌笑曰: 「何收此不切之務?」曰:「此物必有用處。」及城陷,遂自刎。

陳國祉妻郭氏[编辑]

按《福安縣志》:「郭氏,東門人陳國祉妻。夫亡寡居。值倭 變,解帶自經於樹而死。」

陳翰妻林氏[编辑]

按《寧德縣志》:林氏,陳翰妻。與夫俱被倭執至營,泣謂夫曰:「不幸至此,勢難兩全,吾有死而已,汝歸撫子,毋 以吾為念。」百計脫夫出營,歎曰:「吾事畢矣。」遂赴水死。

曹逞妻謝氏[编辑]

按《寧德縣志》:「謝氏,曹逞妻。與數婦共被倭執,拘於東 門林家樓。至晚度不能免,乃託取水盥浴,投井而死。」

林邦京妻陳氏[编辑]

按《寧德縣志》:「陳氏,生員林邦京妻。城陷,為賊所執,拽 至街尾,宋家欲污之,大罵不從,被殺。鄰婦匿暗室者 俱聞之。」

林文奎妻何氏[编辑]

按《寧德縣志》:何氏,林文奎妻。倭變,擄掠婦女,群出逃 匿,數賊追至江邊,度不能免,謂諸婦曰:「與其受辱,孰 若一死之為潔。」遂投於江。

陳淑慈[编辑]

按《寧德縣志》:「陳淑慈,經歷陳範長女,許嫁林示纘。倭 賊陷城被執,揮之行,堅抱柱不為動。賊怒殺之。庠生 韓秉道被執,在旁親見,既脫而述其事。」

黃熜妻林氏[编辑]

按《寧德縣志》:「林氏,生員黃熜妻。年十七歸熜。十九熜 亡,一子甫兩月,父母欲令更適,林矢志不二,泣血幾 喪明。及倭變,赴火自焚。」

林鴻漸妻崔氏[编辑]

按《寧德縣志》:「崔氏,生員林鴻漸妻。倭變被擄,不從,見 殺,身臥磚地。已而屋燬身焚。天陰雨,其形宛然在地。」

林執中妻吳氏[编辑]

按《寧德縣志》:「吳氏,生員林執中妻。德性幽閑,語言不 苟,相夫敬順不違。倭賊陷城,夫被執,挺身救夫,被殺。」

何琚妻吳氏[编辑]

按《泉州府志》:「吳氏,刑部員外郎何琚妻,晉江人,詩禮 家女,知書,通大義。夫亡,年二十二無子,卒哭之日,囑 置嗣區處後事,從容自縊死。所作奠夫哀辭,酸楚不 可讀。嘉靖間旌表。」

王國助妻陳媚姜[编辑]

按《泉州府志》:「陳氏,王國助妻,名媚姜,晉江人。生子甫 四月,夫病亟,臥床歎曰:『吾死,子將誰託』?陳曰:『吾決無 二志,君無累心。夫亡,獨撫幼孤,躬織紝以為衣食。一 日,從母郭氏弔外祖喪,舟回至江中,賊舟逼甚急,陳 度不免,赴水死。賊悔,隨旋舟去。越四日,屍浮色如生, 時年十七』。」

黃思詔妾陳氏[编辑]

按《泉州府志》:「陳氏,訓導黃思詔妾,南安人。思詔沒,𢌿 以田園為終老計。氏誓必死。時嫡子一良成進士,在 京師,俟歸與訣,遂自縊。年二十七。」

謝應祚妻蔡氏[编辑]

按《泉州府志》:「謝應祚妻蔡氏,晉江人。夫亡,引帛自縊。 帛斷,泣曰:『得無有身乎』?」以筊祝之,無有。越七日,遂死。

吳煒妻莊願貞[编辑]

按《泉州府志》:「莊願貞,吳煒妻,晉江人。歸未期而煒亡。 莊先與夫約同死,父母知之,告祖母,與同臥起防之。 莊辭祖母曰:『夫無子,莫與三年喪者,吾何忍死』。祖母 還報,其母尋諷以他適,莊憤自縊死。」

蔡任妻孫氏[编辑]

按《泉州府志》:「孫氏,蔡任妻,晉江人。夫亡,年二十二,事 姑撫子。越二年,子殤,姑亦歿,氏遂自縊。嘉靖間旌表。」

朱焯妻陳氏[编辑]

按《泉州府志》:「陳氏,朱焯妻,晉江人,都御史鑑孫婦。夫 亡,年二十六,撫遺孤,未幾而殤,陳遂服毒死。嘉靖間 旌表。」

林應元妻許端娘[编辑]

按《泉州府志》:「許端娘,庠生林應元妻,晉江人。歸林五 年,夫歿,密藏餘帛,小祥自經死。」

傅禧光妻蘇氏[编辑]

按《泉州府志》:蘇氏,南安傅禧光妻,晉江人,封彰德知 府蘇士潛女。歸逾年,夫歿,氏痛哭,誓不獨生,請於姑, 以夫兄子為後。拜父兄訣別,謂其兄督學茂相曰:「『兄 為綱常名教之官,妹請為綱常名教之防』。越九日,自 縊死,年十九。」

林大娘[编辑]

按《泉州府志》:「林大娘,晉江人,受余汝麗聘,麗商於外 舅姑,預迎歸,麗客死,女自縊。嘉靖間旌表。」

蘇希益妻陳氏[编辑]

按《泉州府志》:「陳氏,南安諸生蘇希益妻。嘉靖甲子,為 倭寇所俘,義不受辱。乘間投水,寇以矛剸之,罵不絕 口,與幼男俱被害。」

陳元登妻許七官[编辑]

按《同安縣志》:許七官,陳元登妻。登亡,無子,七官仰藥 欲死,姑亟救之,卒哭。夜又飲藥,姑又灌救,為立嗣。越 三月,嗣子夭,七官鍵戶茹毒,姑呼鄰人共破戶救之, 竟夜復甦。一日,姑赴鄰人席,七官自縊死,年二十二。

黃鼎在妻許良娘[编辑]

按《同安縣志》:許良娘,黃鼎在妻。鼎在因城陷死。良聞訃,遂自縊。

黃順娘[编辑]

按《同安縣志》:黃順娘,許文潛妻。潛疾危,囑順娘撫三 歲孤。順娘泣曰:「君即不起,妾不敢後。」潛亡,順娘視殮 畢,即自縊,年三十三。

林伯謙妻許氏[编辑]

按《同安縣志》:許氏,林伯謙妻。伯謙遘重疾,氏百計不 能療。謙歿,氏哭奠九旬畢,遂投井而死。

張鳳岐妻陳氏[编辑]

按《同安縣志》:「陳氏,儒士張鳳岐妻。姑寢疾,與夫奉侍 湯藥,衣不解帶,凡三月。姑歿,岐哀毀病篤,氏日減食, 籲天願以身代。及夫歿,請夫兄立姪為後,遂為己治 死具。母與妯娌勸之不回。越九日,沐浴更衣,哭拜夫 靈,併母兄戚族,閉戶自經死。」

劉德昭妻李氏[编辑]

按《同安縣志》:李氏,年十九,適劉德昭。越歲餘,昭歿,誓 以死殉。昭叔義而許之。氏拜姑并妯娌,沐浴更衣,自 經死。

王從彝妻陳氏[编辑]

按《同安縣志》:陳氏,諸生陳鼎女。年二十,歸龍溪王從 彝。逾月而孀。父母慮其死,強舁之歸。氏匿帶自縊。

盧真賜妻陳氏[编辑]

按《同安縣志》:陳氏,盧真賜妻。賜係獨子,死時氏方妊, 越二月生男不育。氏慟哭曰:「所以未死者,為夫存後 爾。今既死,何以生為!」遂自經於房,時年二十五。

王廷岳妻許氏[编辑]

按《同安縣志》:許氏,王廷岳妻。岳亡,子甫四歲,氏痛哭 欲死,母與姑相慰藉之。及小祥,子殤,氏大慟曰:「吾鞠 兒無功,何面目謝吾夫!」日夜撫柩哭,勉襄葬事,積毀 成疾。大祥日,姑出理諸務,紿其母曰:「吾甚病,去此里 許,有神靈,請母往禱之。」母疑躊躇,氏曰:「母往,亟歸!」母 去,氏經死,年二十九。

許復晉妻陳氏[编辑]

按《同安縣志》:陳氏,許復晉妻。晉應府試,溺死。訃至,陳 即自縊。

許子輝妻吳氏[编辑]

按《同安縣志》:吳氏,許子輝妻。輝歿及禫,吞藥死,年二 十六。

許致允妻張氏[编辑]

按《同安縣志》:「張氏,許致允妻。允死,卒哭,張自經,年二 十二。」

王氏女[编辑]

按《同安縣志》:王氏女,許字許世鍾。鍾遠遊,父母先期 娶婦以待。越三日,世鍾訃聞女遂自縊死,年十九。

許元妻洪氏[编辑]

按《同安縣志》:洪氏,許元妻。歸許僅半載,元客死;訃至, 自縊死。

張子異妻李氏[编辑]

按《同安縣志》:李氏,張子異妻。子異遘疾危,氏泣語曰: 「夫未有子,既不起,吾與同日死。」異亡,氏遂自縊,年十 八。

陳安眾妻黃氏[编辑]

按《同安縣志》:黃氏,陳安眾妻。眾歿,氏自經死,年二十 三。

陳肇岡妻劉氏[编辑]

按《同安縣志》:劉氏,陳肇岡妻。岡死,家貧,多積負。氏曰: 「吾固當死,但遽死,使夫受逃債之名,死有餘憾!」於是 鍼剌紡績,手胼足胝者,窮日夜為之。及三年,夙負盡 酬,謂其小姑曰:「吾事畢矣。」遂自經死,年三十七。

王廷椿妻蔡氏[编辑]

按《同安縣志》:蔡氏,王廷椿妻。椿試不售,鬱鬱成疾,氏 侍湯藥罔懈。及亡,氏母往視,氏告母曰:「兒負母恩矣。」 將所有簪珥布衣付姑,自經死,年二十五。

董嘉遇妻陳氏[编辑]

按《同安縣志》:陳氏,董嘉遇妻。嘉遇鬻技於外,數歲無 音信。人言其已死,父母諷使再適,氏不肯。後十三年, 嘉遇歸,不一歲死。氏遂自經,年三十一。

謝玉妻丘氏[编辑]

按《同安縣志》:「丘氏,謝玉妻。玉亡,自縊死。」

林繼賢妻李氏[编辑]

按《同安縣志》:李氏,林繼賢妻。賢歿,氏絕粒毀容,卒哭 自縊死,年二十有四。

陳以恕妻何氏[编辑]

按《同安縣志》:何氏,陳以恕妻。恕亡,殮時,氏潛匿夫行 纏。是冬瀕海有警,氏避於母家。警退而歸,即以行纏 自縊死,年二十一。

董尾吉妻王氏[编辑]

按《同安縣志》:王氏,董尾吉妻。吉舟遇颶風死,氏夢夫 歸,遍體皆水,驚問之,曰:「予自水中來,與夫同舟者歸。」 親往問,得夫溺狀,遂自經,年二十四。

===黃尾妻徐氏===按《同安縣志》:「徐氏,黃尾妻。尾病篤,氏侍湯藥不懈。夫 亡,自縊死,年十八。」

李婦郭氏[编辑]

按《同安縣志》:「郭氏,諸生李躍龍孫婦。歸五月,夫亡欲 死,翁姑護之不得,至大祥日,哭奠,自經死。」

謝愛娘[编辑]

按《同安縣志》:謝愛娘,許字陳五美。未嫁,美亡,愛娘恍 惚見一男子入其門。翌日訃聞,即往陳拜舅姑,哭靈 前。至撤靈次日,舅姑出視農務,遂投繯死。

王湍妻林三娘[编辑]

按《同安縣志》:「林三娘,年十六,適庠生王湍。六月而湍 歿,三娘以死自誓。翁姑及母皆欲嫁之,三娘曰:『夫有 三弟在,吾之未死,正為血食計耳,豈以無子棄去耶』?」 翁姑知其志,乃令至母家,欲俟其母徐勸之,三娘蓬 垢三年,足不出戶,母密許富室劉姓,三娘聞知,乃於 夫忌日歸,飲毒發嘔,人尚無知者,至雞啄其沫盡斃, 姑始覺,仍令歸母家。三娘曰:「即日從夫地下為王氏 鬼,爾復何往?」乃撫膺仆地,大慟幾絕。姑令婢嫗十餘 曳而過市,見者無不流涕。母遂強奪之,三娘懼無所 逃,乃語母曰:「女今嫁矣,膏沐笑語,異於平日。」母以為 然,令媒往劉告期至日為燕以待。三娘竊入寢室,自 縊死。事聞,旌表。

吳泰妻康氏[编辑]

按《同安縣志》:康氏,廩生吳泰妻。泰家貧篤學,一試輒 冠軍。氏歸,攻苦甫四月而泰亡,氏矢志從死。母與姑 百方寬慰,不聽惓惓致語。夫弟以姑老為囑,伺間縊 死。御史方公為請建坊,與夫合葬東嶽廟前道傍。

呂潤妻陳氏[编辑]

按《同安縣志》:陳氏,浯州林兜生員呂潤妻。年二十而 寡,哀毀絕粒。姑讓之曰:「汝欲以二喪累我耶?」乃就食 三年,日食不再,面無怡顏。偶歸省母,或探之曰:「爾少 艾,家貧又無子,將安終哉?」氏拂衣起,告其姑曰:「生而 啟人伺,不如死計。」夫歿於嘉靖壬辰某月日,即以是 日前飲毒,期以明日死。告於夫之靈曰:「生同年,死同 日。」家人灌解之,越三日命絕。

李一陽妻莊氏[编辑]

按《同安縣志》:「莊氏,李一陽妻。陽登第,待次銓部,以疾 乞歸,卒於途。莊設位哭,哀毀逾禮。以二孤付叔,柩至, 自縊死。有司表其門。」

王式妻吳氏[编辑]

按《同安縣志》:吳氏,諸生王式妻。嘉靖己未,避倭大嶝 寨中。寨陷被執,氏罵不絕口。賊怒,將殺之。或教賊曰: 「彼大家婦,可挾以索厚贖。」乃令蔡嫗扶之行,適道旁 有泉,深數丈,遂投而死。賊去,收其屍,因名其泉曰「義 泉。」

蔡士訓妻洪四娘[编辑]

按《同安縣志》:「洪四娘,蔡士訓妻。嘉靖己未,避賊大嶝 嶼中。及遇賊,迫之行,四娘坐地以瓦石擊賊,厲聲大 罵。賊怒,殺其一婢以恐之,不為動。又殺其女及二稚 子,罵益甚。賊度不可屈,乃刺胸,洞膈無血,賊恠駭而 去。時同避賊者伏蘙莽中,共為埋屍淺沙。比賊退,凡 四十九日發殮,顏色如生。」至今嶝嶼人傳頌之。

陳汝光妻許蓮娘[编辑]

按《同安縣志》:許蓮娘,陳汝光妻。賊劫其家,將掠去。蓮 娘抱樹而哭,罵不絕口,為賊所殺。

黃貞妻許靖娘[编辑]

按《同安縣志》:許靖娘,黃貞妻。貞亡,日夜慟哭,自縊而 死。

呂登三妻許酉娘[编辑]

按《同安縣志》:許酉娘,呂登三妻。三家貧,得損疾亡,殮 畢即葬。酉娘命作二穴,不聽,以手爬土,指皆出血,妯 娌擁之歸,自縊死,年二十一。

黃士觀妻趙氏[编辑]

按《同安縣志》:趙氏,黃士觀妻。士觀客死詔安,氏年二 十,絕水漿七日。值士觀忌辰,從容處分後事,自縊臥 內。

周仕昂妻陳二娘[编辑]

按《同安縣志》:陳氏,周仕昂妻。仕昂就婚十日,告歸,隨 亡。二娘年十八,奔訃,題其臥房曰:「三從四德,始終一 節。」陰購鉤吻吞之。鄰婦以他草救之,得不死。時寇警, 二娘與二侍女守柩不去。既葬,投河復救免。謂其姒 曰:「吾必死。」終自縊。

張綬妻周仲娘[编辑]

按《同安縣志》:「周仲娘,張綬妻。綬亡,仲娘自經。同居覺 之,赴救得甦。撤靈後,沐浴更衣,仍縊而死,年二十三。」

張一睦妻葉三娘[编辑]

按《同安縣志》:葉三娘,張一睦妻。睦客死喪歸,三娘矢 志欲死,父母知之,防甚密。及大祥,哭奠畢,忽有白雞 從天下。三娘曰:「吾夫生肖屬雞,是其魂來招我也。」遂 自經死,年二十三。時倉卒殮具未備,家人奔走,有黑 貓據床守護其屍,至蓋棺乃去

李起滄妻陳酉娘[编辑]

按《同安縣志》:「陳酉娘,李起滄妻。滄弱冠有文名,兩試 不售,下帷過苦,得虛損疾。酉娘侍湯藥,廢寢食。滄棄 世,哀毀絕粒,姑及母皆勸之,自分必死,卒哭自縊,年 二十七。」

楊廷樹妻范引娘[编辑]

按《同安縣志》:范引娘,楊廷樹妻。廷樹捕魚遇風舟覆。 引娘沿岸號三日夜,淚盡血出。獲夫屍,負歸葬之。撤 靈日自縊死,年二十二。

陳台宜妻王六娘[编辑]

按《同安縣志》:王六娘,陳台宜妻。台宜渡海遇颶舟,不 知所之。後知台宜死於交趾,六娘哭奠,備極哀痛,欲 燎薦其衣,舅姑難之,私謂所親曰:「終當送達而已。」撤 靈之日,夜自縊死,年十九。

陳璿九妻某氏[编辑]

按《德化縣志》:「陳璿九妻某氏,嘉靖辛酉八月,流賊猖 獗,突至其鄉,倉卒抱週歲兒與夫同匿山中,為寇所 獲,夫身免。寇見其姿美,欲奪之,不可,寇手刃其兒,氏 撫兒慟哭震地,厲聲罵賊不絕口,遂被害,年二十有 五。邑人聞之,莫不以烈稱之。」

鄭仲輝妻陳氏[编辑]

按《德化縣志》:「鄭仲輝妻陳氏,陳輝一之女也。歸鄭兩 月而鄭病,事夫半載而夫亡,哀慟七日,慷慨就義。通 邑公舉,旌其門。」

鄭馴妻王氏[编辑]

按《永春縣志》:王氏,鄭馴妻。嘉靖末,山賊猝至,抱子逃 匿,見夫為賊所獲,挺身救之,紿賊曰:「以我為質。」賊釋 其夫,度夫去遠,遂發聲罵賊不休,母子俱被害。

林氏女[编辑]

按《永春縣志》:「林氏女,許字尢文炷,未嫁,文炷歿,女年 十九,聞訃,痛哭辭母,徒走奔臨,趨柩所,慟絕,復甦,謁 炷,父母再拜,手裁束帛,藏之迨。二七之期,對尊親肅 拜畢,雉經死。」

許朝槐妻黃氏[编辑]

按《永春縣志》:黃氏,許朝槐妻。槐病革,氏年二十有六, 即以死訂,斷半櫛為約。槐沒,勉為夫治葬事,復為其 女預製鞋,遞長至三年以上,遂自縊死。有司上其事, 奉詔旌表。

方其振妻陳氏[编辑]

按《永春縣志》:陳氏,方其振妻。振病亡,氏年二十三,號 痛誓以身殉,朝夕不離柩側,至斷七拜,辭舅姑,投繯 死。

黃維禎妻楊氏[编辑]

按《永春縣志》:「楊氏,黃維禎妻。禎病亡,門戶單微,僅有 衰翁及幼叔。氏年二十一,誓從死。翁以家貧勸之,氏 陽許。至二七,候翁出,自經。」

劉毅齋女[编辑]

按《永春縣志》:「劉毅齋女,少讀書,許字林永弘,隨母歸 寧,至花石潭,為賊所逼,恐受辱,自溺死。」

李鏜妻林氏[编辑]

按《安溪縣志》:林氏,庠生李鏜妻。年二十八,寇掠湖市, 林氏驚遁至溪畔,忽憶被中阿女,急歸反走至故處, 遇賊,以釵簪賄其魁釋之。又遇林氏,紿曰:「我家穴藏 財寶,容回取賂。」賊聽之。林氏過黃石潭,潭深十仞餘, 遂躍入死。三日,出其屍水中,倚石僵立,手持鑰如故。

林超南妻黃愛玉[编辑]

按《安溪縣志》:黃愛玉,南安人,儒士林超南妻。年二十 三,超南赴省,死於途,輿屍至,氏奔哭哀慟,親為櫛殮。 時值倭警,舉家夜遁,氏對柩泣曰:「寇來,吾死柩前矣!」 號哭達旦,自縊室中。啟視,渾身以布裹甚密。臨死設 座焚香,委白袗布裙其上,預囑婢春鶯莫令男子近 其屍。

某氏婦[编辑]

按《安溪縣志》:「某氏婦者,嘉靖四十一年,倭人安海大 掠,男女被獲。中有一婦,姿容甚盛,手牽一女,背負一 兒。賊欲迫之,不從。恐之,刃不動。賊怒欲斬之,引頸受 刃,罵不絕口,死。終不知其姓氏。」

張問行妻李氏[编辑]

按《安溪縣志》:「李氏,庠生張問行妻。嫁一載,行亡。氏慟 哭骨立,越五旬,自縊死。」

龔貞妻謝氏[编辑]

按《安溪縣志》:「謝氏,孝廉龔貞妻。夫歿,盡喪禮,卒哭自 盡,面不改色。」

李純香[编辑]

按《安溪縣志》:「李純香,感化里人,晉江林泗妻。年十九, 泗贅其家。甫五旬歸省,得病,純香徬徨終夜,明發馳 去,泗已死,伏屍傍哭不絕聲,絕水漿七日。姑強之,進 少許。及卒哭,夜櫛沐更衣,自縊。」嘉靖十八年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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