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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第035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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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象彙編 庶徵典 第三十四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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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象彙編 庶徵典 第三十六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

 第三十五卷目錄

 星變部彙考九

  上古黃帝一則

  陶唐氏帝堯二則

  有虞氏帝舜二則

  夏后氏帝癸一則

  商帝辛一則

  周昭王二則 莊王一則 襄王一則 頃王一則 靈王一則 景王二則 敬王二則

   元王一則 貞定王一則 顯王一則 赧王二則

  秦始皇三則

  漢高帝四則 文帝三則 景帝十二則 武帝建元四則 元光二則 元符二則 元

  鼎二則 元封二則 太初一則 後元一則 昭帝始元一則 元鳳二則 元平一則

  宣帝本始三則 地節一則 神爵一則 黃龍一則 元帝初元三則 成帝建始二則

  河平一則 陽朔二則 永始一則 元延一則 綏和二則 哀帝建平二則 元壽一則

   附王莽始建國一則 地皇三則

庶徵典第三十五卷

星變部彙考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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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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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二十年景星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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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 按《竹書紀年》,二十年,景雲 見。以雲紀官,有景雲之瑞,赤方氣與青方氣相連,赤 方中有兩星,青方中有一星,凡三星,皆黃色,以天清 明時見於攝提,名曰景星。

陶唐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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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堯四十二年景星見於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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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 按《竹書紀年》云云。

七十年,景星出翼。

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 按《竹書紀年》。「春正月。帝使 四岳錫虞舜命。」帝在位七十年。景星出翼。

有虞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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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舜元年景星見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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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 按《竹書紀年》云云。

十七年,「黃星靡鋒。」

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 按《路史》「十有七載,天見妖 孽,黃星靡鋒,帝乃死。」宋張鎰《觀象賦》云:「嘉黃星之 靡鋒,見虞舜之不競也。」

夏后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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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癸十年五星錯行夜中星隕如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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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夏本紀》不載。 按《竹書紀年》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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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辛三十二年五星聚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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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殷本紀》不載。 按《竹書紀年》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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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王十四年夏四月恆星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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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周本紀》。不載。 按《竹書紀年》云云。

十九年春,有星孛於紫微。

按《史記周本紀》不載。 按《竹書紀年》:「春有星孛於紫 微。祭公辛伯從王伐楚,天大曀,雉兔皆震,喪六師於 漢,王陟。」

莊王十年夏四月辛卯夜恆星不見夜中星隕如雨按春秋魯莊公七年云云 按左傳恆星不見夜明也星隕如雨與雨偕也 按公羊傳恆星者何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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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列星不見,則何以知夜之中星反也。如雨者何?如 雨者,非雨也。非雨,則曷為謂之如雨?不修《春秋》曰:「雨 星不及地尺而復。」君子脩之曰:「星霣如雨。何以書?記 異也。」 按《穀梁傳》:恆星者,經星也。日入至於星出,謂 之昔。不見者,可以見也。夜中星隕如雨,其隕也如雨, 是夜中與?《春秋》著以傳,著疑以傳,疑,中之幾也。而曰 夜「中者著焉爾」,何用見其中也?失變而錄其時,則夜 中矣。其不曰恆星之隕,何也?我知恆星之不見,而不 知其隕也;我見其隕而接於地者,則是雨說也。著於 上,見於下謂之雨;著於下,不見於上謂之隕,豈雨說 哉? 按《漢書五行志》:「嚴公七年四月辛卯夜,恆星不 見,夜中星隕如雨。」董仲舒、劉向以為常星「二十八宿 者,人君之象也。眾星,萬民之類也。列宿不見,象諸侯 微也。眾星隕墜,民失其所也。『夜中者,為中國也。不及 地而復』」,象齊桓起而救存之也。鄉亡桓公,星遂至地 中國其良絕矣。劉向以為,夜中者,言不得終性命,中 道敗也。或曰,象其叛也,言當中道叛其上也。天垂象 以視下,將欲人君防惡遠非,慎卑省微以自全安也。 如人君有賢明之材,畏天威命,若高宗謀祖己,成王 泣金縢,改過修正,立信布德,存亡繼絕,修廢舉逸,下 學而上達。裁什一之稅,復三日之役,節用儉服,以惠 百姓,則諸侯懷德,士民歸仁,災消而福興矣。遂莫肯 改寤,法則古人,而各行其私意,終於君臣乖離,上下 交怨。自是之後,齊、宋之君弒譚遂,邢、衛之國滅,宿遷 於宋、蔡獲於楚,晉相弒殺,五世乃定。此其效也。《左氏 傳》曰:「恆星不見,夜明也。星隕如雨,與雨偕也。」劉歆以為,晝象中國,夜象外國。夜明,故常見之星皆不見,象 中國微也。星隕如雨,如而也,星隕而且雨,故曰與雨 偕也。明雨與星隕,兩變相成也。《洪範》曰:「庶民惟星。」《易》 曰:「雷雨作解。」是歲歲在元枵,齊分壄也。夜中而星隕, 象庶民中離上也。雨以解過施,復從上下,象齊桓行 伯,復興周室也。周四月,夏二月也,日在降婁,魯分壄 也。先是,衛侯朔奔齊,衛公子黔牟立,齊帥諸侯伐之, 天子使使救衛。魯公子溺顓政,會齊以犯王命,嚴弗 能止,卒從而伐衛,逐天王所立,不義至甚,而自以為 功,民去其上。政由下作尢著,故星隕於魯,天事常象 也。

襄王十五年歲星次於實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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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國語》:秦伯納公子重耳,董因迎公於河。公問焉,曰: 「吾其濟乎?」對曰:「歲在大梁,將集,天行元年,始受實沈 之星也。實沈之虛,晉人是居,所以興也。今君當之,無 不濟矣。君之行也,歲在大火。大火,閼伯之星也,是謂 大辰。辰以成善,后稷是相,唐叔以封瞽。《史記》曰:『嗣續 其祖,如榖之滋,必有晉國』。」歲星在大梁之次,集,成 也。行,道也。言公將成天道也。公以辰出晉祖唐叔,所 以封也,而以參入晉星也。元年,謂文公即位之年。魯 僖二十四年,歲星去大梁,在實沈之次,受受於大梁 也。自胃七度至畢十一度為大梁。自畢十二度至東 井十五度曰實沈。重耳出奔,歲在大火。大火,大辰也。

頃王六年秋七月有星孛入於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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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春秋文公十四年》云云。 按《左傳》,周內史叔服曰: 「不出七年,宋、齊、晉之君皆將死亂。」 按《公羊傳》,「孛者 何?彗星也。其言入於北斗何?北斗有中也。何以書?記 異也。」 按《榖梁傳》,「孛之為言猶茀也。其曰入北斗,斗 有環域也。」 按《漢書五行志》,文公十四年七月,有星 孛入於北斗。董仲舒以為孛者惡氣之所生也。謂之 孛者,言其孛孛有所妨蔽,闇亂不明之貌也。北斗,大 國象。後齊、宋、魯、莒、晉皆弒君。劉向以為,君臣亂於朝, 政令虧於外,則上濁三光之精。五星贏縮,變色,逆行 甚則為孛。北斗,人君象;孛星亂臣類,篡殺之表也。《星 傳》曰:「魁者,貴人之牢。」又曰:「孛星見北斗中,大臣諸侯 有受誅者。」一曰:「魁為齊晉。」夫彗星較然在北斗中,天 之視人顯矣,史之有占明矣,時君終不改寤。是後,宋、 魯、莒、晉、鄭、陳六國,咸弒其君,齊再弒焉。中國既亂,夷 狄並侵,兵革從橫。楚乘威席勝,深入諸夏,六侵伐,一 滅國,觀兵周室。晉外滅二國,內敗王師,又連三國之 兵,大敗齊師於鞌,追亡逐北,東臨海水,威陵京師,武 折大齊。皆孛星炎之所及,流至「二十八年。」《星傳》又曰: 「彗星入北斗,有大戰。其流入北斗中,得名人,不入,失 名人。」宋華元,賢名大夫。大棘之戰,華元獲於鄭。《傳》舉 其效云。《左氏傳》曰:「有星孛北斗。」周史服曰:「不出七年, 宋、齊、晉之君皆將死亂。」劉歆以為,北斗有環域,四星 入其中也。斗,天之三辰,綱紀星也。宋、齊、晉,天子方伯, 中國綱紀,彗所以除舊布新也。斗七星,故曰「不出七 年。」至十六年,宋人弒昭公;十八年,齊人弒懿公;宣公 二年,晉趙穿弒靈公。

靈王二十七年歲星淫於元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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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左傳》襄公二十八年:「春,無冰。」梓慎曰:「今茲宋、鄭其 饑乎?歲在星紀而淫於元枵,以有時菑,陰不堪陽,蛇 乘龍,龍,宋、鄭之星也,宋、鄭必饑。元枵,虛中也;枵,耗名 也。土虛而民耗,不饑何為?」

景王十三年春有星出婺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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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竹書紀年》云云。

景王二十年冬,有星孛於大辰。

按《春秋》昭公十七年云云, 按《左傳》,「有星孛於大辰, 西及漢。」申須曰:「彗所以除舊布新也,天事恆象,今除 於火,火出必布焉。諸侯其有火災乎?」梓慎曰:「往年吾 見之,是其徵也,火出而見,今茲火出而章,必火入而 伏,其居火也久矣,其與不然乎?火出,於夏為三月,於 商為四月,於周為五月。夏數得天,若火作,其四國當 之」,在宋、衛、陳、鄭乎?宋,大辰之虛也;陳,太皞之虛也;鄭, 祝融之虛也;皆火房也。星孛及漢,漢,水祥也;衛,顓頊 之虛也,故為帝丘。其星為大水,水火之牡也。其以丙 子,若壬午作乎?水火所以合也。若火入而伏,必以壬 午,不過其見之月,鄭裨竈言於子產曰:「宋、衛、陳、鄭將 同日火。若我用瓘斝玉瓚,鄭必不火。」子產弗與。 按 《公羊傳》,「孛者何?彗星也。」其言於大辰何?在大辰也。大 辰者何?大火也。大火為大辰,伐為大辰,北辰亦為大 辰。何以書?記異也。 按《穀梁傳》「一有一亡曰有於大 辰者,濫於大辰也。」胡傳「大辰,心也。」心為明堂,天子之象。 其前星太子,後星庶子。孛星加心,象天子適庶,將分 爭也。後五年,景王崩,王室亂,劉子、單子立王猛,尹氏、 召伯立子朝,歷數載而後定。至哀十三年,有星孛於 東方。不言宿名者,不加宿也。當是時,吳人僭亂,憑陵 上國,日敝於兵,暴骨如莽。其戾氣所感,固將壅吳而 降之罰也。故氛祲所指,在於東方。假手越人,吳國遂 滅。天之示人顯矣,史之有占明矣。大全宋氏曰:「大辰,大火,周木德,火將出,木將焚,掃舊布新之象。天人之際, 此其見乎!」 襄陵許氏曰:「星孛大辰,火災應之,天地 之符也。大辰,明堂當宋之分,故王室亂,宋亦亂。衛、陳、 鄭災氛所溢也。衛亂君奔,陳敗卿獲,唯鄭有令政,而 無後災,是知禍福之可轉也。」 按《漢書五行志》:昭公 十七年冬,有星孛於大辰。董仲舒以為大辰,心也。心 為明堂,天子之象。後王室大亂,三王分爭,此其效也。 劉向以為《星傳》曰:「心,大星,天王也。其前星太子;後星 庶子也。尾為君臣乖離,孛星加心,象天子適庶,將分 爭也。其在諸侯,角、亢、氐,陳、鄭也;房、心,宋也。」後五年,周 景王崩,王室亂,大夫劉子、單子立王猛,尹氏,召伯、毛 伯立子晁。子晁,楚出也。時楚強,宋、衛、陳、鄭皆南附楚。 王猛既卒,敬王即位,子晁入王城,天王居狄泉,莫之 敢納。五年,楚平王居卒,子晁奔楚,王室乃定。後楚帥 六國伐吳,吳敗之於雞父,殺獲其君臣。蔡怨楚而滅 沈,楚怒,圍蔡,吳人救之,遂為柏舉之戰,敗楚師,屠郢 都,妻昭王母,鞭平王墓。此皆孛彗流炎所及之效也。 劉歆以為大辰,房心尾也。八月心星在西方,孛從其 西過心,東及漢也。「宋大辰虛」,謂宋先祖掌祀大辰星 也。陳,太昊虛,虙羲木德,火所生也。鄭、祝融、虛,高辛氏 火正也,故皆為火所舍。衛,顓頊虛星,為大水營室也。 天星既然,又四國失政相似,及為王室亂皆同。

敬王三十八年冬十有一月有星孛於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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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春秋》魯哀公十三年云云。 按《公羊傳》,「孛者何?彗 星也。其言於東方何?見於旦也。何以書?記異也。」杜 氏曰:「平旦眾星皆沒,而孛乃見,故不言所在之次。」 何氏曰:「周十一月,夏九月,日在房、心。房心,天子明堂 布政之庭,於此旦見;與日爭明者,諸侯代主治,典法 滅絕之象。」 按《漢書五行志》:哀公十三年冬十一月, 有星孛於東方。董仲舒、劉向以為不言宿名者,不加 宿也。以辰乘日而出,亂氣蔽君明也。明年,春秋事終。 一曰,周之十一月,夏九月,日在氐,出東方者,軫角、亢 也。軫、楚。角亢,陳、鄭也。或曰,角亢,大國象,為齊、晉也。其 後楚滅陳,田氏篡齊,六卿分晉,此其效也。劉歆以為, 孛,東方大辰也,不言大辰,旦而見,與日爭光,星入而 彗猶見,是歲再失閏十一月,實八月也。日在鶉火,周 分野也。

三十九年冬,有星孛。

按《史記周本紀》。不載。 按《漢書五行志》。哀公十四年 冬。有星孛在獲麟後。劉歆以為不言所在官。失之也。

元王七年彗星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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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六國表》:「秦躁公七年,彗星見。」即周元王七年

貞定王二年彗星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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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六國表》:「秦躁公十年,彗星見。」即周貞定王二年

顯王八年彗星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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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六國表》:「秦孝公元年,彗星見西方。」即周顯王八年

赧王十年彗星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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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六國表》:「秦昭王二年,彗星見。」即周赧王十年 十九年,彗星見。

按《史記六國表》:「秦昭王十一年,彗星見。」即周赧王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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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皇七年彗星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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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秦本紀》:「七年,彗星先出東方,見北方,五月見 西方。將軍鷔死,以攻龍孤慶都,還兵攻汲。彗星復見 西方。十六日,夏太后死。」

九年,彗星見。

按《史記秦本紀》:「九年,彗星見或竟天,見西方,又見北 方,從斗以南八十日。」 按《六國表》,九年,彗星見竟天, 嫪毐為亂。遷其舍人于蜀,彗星復見。

十三年正月,彗星見東方。

按:《史記秦本紀》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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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帝元年十月五星聚於東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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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高祖本紀》云云, 按《天文志》,漢元年十月,五 星聚於東井,以歷推之,從歲星也。此高皇帝受命之 符也。故客謂張耳曰:「東井,秦地。漢王入秦,五星從歲 星聚,當以義取天下。秦王子嬰降於枳道,漢王以屬 吏寶器婦女亡所取,閉宮封門,還軍次於霸上,以候 諸侯。與秦民約法三章,民亡不歸心者,可謂能行義 矣,天之所予也。」五年遂定天下,即帝位。此明歲星之 崇義,東井為秦之地,明效也。

「三年秋,太白過期,辰星出四孟,有星孛於大角。」 按《漢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三年秋,太白出 西方,有光幾中,乍北,年南,過期乃入。辰星出四孟。」是 時項王為楚王,而漢已定三秦,與相距滎陽。太白出 西方,有光幾中,是秦地戰將勝,而漢國將興也。辰星 出四孟,易王之表也。後二年,漢滅楚。 按《五行志》,「七 月,有星孛於大角,旬餘乃入。」劉向以為,是時項羽為 楚王,伯諸侯,而漢已定三秦,與羽相距滎陽,天下歸 心於漢,楚將滅,故彗除王位也。一曰,項羽阬秦卒,燒

宮室,弒義帝,亂王位,故彗加之也
考證
七年,月暈圍參、畢,七重。

按《漢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七年,月暈圍參 畢七重。占曰:「畢昴間天街也,街北胡也,街南中國也。 昴為匈奴,參為趙,畢為邊兵。」是歲高皇帝自將兵擊 匈奴,至平城,為冒頓單于所圍,七日迺解。

十二年春,熒惑守心。

按《漢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十二年春。熒惑 守心。四月。宮車晏駕。」

文帝後二年正月天欃夕出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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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後二年正月壬 寅,天欃夕出西南。占曰:「為兵喪亂。」其六年十一月,匈 奴入上郡、雲中,漢起三軍以衛京師。

後六年四月,水木火三合於東井,八月天狗下梁壄 按《漢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後六年四月乙 巳,水木火三合於東井。占曰:「外內有兵與喪,改立王 公。」東井秦也。八月天狗下梁壄,是歲誅反者周殷長 安市。其七年六月,文帝崩。

後七年十一月,土水合於危。七月,火勾己於畢、昴。九 月,有星孛於西方。

按《漢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後七年十一月 戊戌,土水合於危。占曰:「為雍沮,所當之國,不可舉事 用兵,必受其殃。一曰:將覆軍。危,齊也。」其七月火東行, 行畢陽,環畢東北出而西逆行至昴即南,迺東行。占 曰:「為喪死寇亂。」畢昴趙也。 按《五行志》,文帝後七年 九月,有星孛於西方,其本直尾箕,末指虛危,長丈餘, 及天漢,十六日不見。劉向以為尾,宋地,今楚彭城也。 箕為燕,又為吳、越。齊,宿在漢中,負海之國,水澤地也。 是時景帝新立,信用晁錯,將誅正諸侯王,其象先見。 後三年,吳、楚、四齊與趙七國舉兵反,皆誅滅云。

景帝元年正月金水合於婺女七月金木水三合於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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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景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元年正月癸酉, 金水合於婺女。占曰:「為變謀,為兵憂。婺女,粵也,又為 齊。」其七月乙丑,金木水三合於張。占曰:「外內有兵與 喪,改立王公。」張,周地,今之河南也,又為楚。

二年十月,火、水晨出東方。十二月,合於斗,有星孛於 西南。八月,彗出東北,《火》、木逆行。

按《史記景帝本紀》:「二年八月,彗星出東北,熒惑逆行 守北辰,月出北辰間,歲星逆行天庭中。」

按《漢書景帝本紀》:「二年冬十有二月,有星孛於西南。」

按:《天文志》「二年七月。」按:漢初仍秦舊。以十月為歲首。今玩本文。既云「七月」 而下。文。又云:「其十二月,水火合于斗。」又云:「其三月,立六皇子為王。」夫以十月為歲首,則當先十二月,次三月,次及七月,不當先七月而後及十二月三月也。「七」字或「十」字之訛。今姑仍舊。而《綱則》書:「十月

丙子,火

與水晨出東方,因守斗。」占曰:「其國絕祀。」至其十二月, 水火合於斗。《占》曰:「為淬,不可舉事,用兵必受其殃。」一 曰:「為北軍用兵,舉事大敗。斗吳也」,又為「粵。」是歲,彗星 出西南。其三月,立六皇子為王,王淮陽、汝南、河間、臨 江、長沙、廣川。其三年,吳、楚、膠西、膠東、淄川、濟南、趙七 國反。吳、楚兵先至,攻梁。膠西、膠東、淄川三國攻圍齊。 漢遣大將軍周亞夫等戍止河南,以候吳、楚之敝,遂 敗之。吳王亡走粵,粵攻而殺之。平陽侯敗三國之師 於齊,咸伏其辜。齊王自殺。漢兵以水攻趙城,城壞,王 自殺。六月,立皇子二人、楚元王子一人為王,王膠西、 中山。楚徙濟北為淄川王,淮陽為魯王,汝南為江都 王。七月,兵罷。

三年,天狗下,填星守奎、婁。

按《漢書景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三年,天狗下,占 為破軍殺將。狗又守禦類也。天狗所降,以戒守禦。吳 楚攻梁,梁堅城守,遂伏尸流血。其下填星在婁,幾入, 還居奎。奎,魯也。占曰:「其國得地,為得填。」是歲魯為國。 四年,火入井、鬼。

按《漢書景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四年七月癸未, 火入東井,行陰。又以九月己未入輿鬼,戊寅出。占曰: 「為誅罰,又為火災。」後二年有栗氏事。其後未央東闕 災。

中元年,填星入東井。

三年正月,金木合於觜觿。三月,彗星見西北。五月,金 木合於東井。六月,蓬星見。

按《漢書》《景帝本紀》皆不載。 按《天文志》,中元年,填星 常在觜觿參,去居東井。占曰:「亡地不迺,有女憂。」其三 年正月丁亥,金木合於觜觿,為白衣之會。三月丁酉, 彗星夜見西北,色白長丈,在觜觿,且去益小,十五日 不見。占曰:「必有破國亂君,伏死其辜。觜觿梁也。」其五 月甲午,金木俱在東井,戊戌,金去木,留守之二十日, 占曰:「傷成於戉木,為諸侯誅,將行於諸侯也。」其六月 壬戌,蓬星見西南,在房南,去房可二丈,大如二斗器, 色白。癸亥,在心東北,可長丈所;甲子,在尾北,可六丈; 丁卯,在箕北,近漢,稍小,且去時,大如桃,壬申去,凡十 日。《占》曰:「蓬星出,必有亂臣。」房、心間,天子宮也。是時,梁 王欲為漢嗣,使人殺漢爭臣袁盎,漢按「誅梁大臣斧 戉用。」梁王恐懼,布車入關,伏斧戉謝罪,然後得免三年,有星孛於西北。

按《漢書景帝本紀》:「三年秋九月,有星孛於西北。 三年冬十一月,金火合於虛。」按凡編年例當按年編次推漢書天文志占法

事應各從其類,不可分析。如三年「金木合於觜觿」 ,其文義與中元年「填星入東井」 相連屬;三年「金火合于虛」 ,又與下四年金木合于東井,五年「水火合于參」 ,事應相類。而「星孛西北」 一事,則又與前後《天文志》占驗不相蒙者,故各照原史編次,不復拘編年常例云。餘倣此。

四年夏四月,金木合於東井。

五年夏四月,水火合於參。

按《漢書》,《景帝本紀》俱不載。 按《天文志》中,三年十一 月庚午夕,金火合於虛,相去一寸。占曰:「為鑠,為喪。」虛, 齊也。四年四月丙申,金木合於東井。占曰:「為白衣之 會。井,秦也。」其五年四月乙巳,水火合於參。占曰:「國不 吉。」參,梁也。其六年四月,梁孝王死;五月,城陽王、濟陰 王死;六月,成陽公主死。出入三月,天子四衣白臨邸 第。

後元年,火金合於鬼北。

按《漢書,景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後元年五月壬 午,火金合於輿鬼之東北,不至柳,出輿鬼北可五寸。 占曰:「『為鑠有喪』。輿鬼,秦也。丙戌,地大動,鈴鈴然,民大 疫死,棺貴,至秋止。」

三年,五星逆行守太微,月貫天庭中。

按:《史記景帝本紀》云云。

武帝建元二年春三月有星孛於注張歷太微紫宮按漢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二年三月有星孛於注張歷太微紫宮至於天漢春秋星孛於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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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魯、晉之君,皆將死亂。今星孛歷五宿,其後濟東、膠 西、江都王皆坐法削黜自殺,淮陽、衡山謀反而誅。 建元三年四月,有星孛於《天紀》,至織女。秋七月,有星 孛於西北。

按《漢書武帝本紀》,三年秋七月,有星孛於西北。 按 《天文志》,三年四月有星孛於《天紀》至織女。占曰:「織女 有女變。」《天紀》為地震。至四年十月而地動,其後陳皇 后廢。

建元四年秋七月,有星孛於東北。

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

《建元六年》,熒惑守輿鬼,有星孛於東方、北方。

按《漢書武帝本紀》,建元六年秋八月,有星孛於東方, 長竟天。 按《天文志》:六年,熒惑守輿鬼。占曰:「為火變, 有喪。」是歲高園有火災。竇太后崩。 按《五行志》,武帝 建元六年六月,有星孛於北方。劉向以為,明年淮南 王安入朝,與太尉武安侯田蚡有邪謀,而陳皇后驕 恣。其後陳后廢而淮南王反誅。八月,長星出於東方, 長終天,三十日去。占曰:「是為蚩尢旗,見則王者征伐 四方。」其後兵誅四夷,連數十年。

元光元年客星見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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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元光元年夏六 月,客星見于房。占曰:「為兵起。」其二年十一月,單于將 十萬騎入武州,漢遣兵三十餘萬以待之。

元光 年,天星盡。請幫助識別此字。 按《漢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元光中天星盡。」 請幫助識別此字。上以問候星者,對曰:「星。」請幫助識別此字。者,民勞也。後伐四夷,百 姓勞於兵革。

元狩三年春有星孛於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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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

元狩四年春。有星孛於東北。夏有長星出於西北 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是時北伐尢甚。

元鼎五年太白入天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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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元鼎五年,太白 入於天苑。占曰:「將以馬起兵也。」一曰:「馬將以軍而死 耗。」其後以天馬故誅大宛,馬大死於軍。

元鼎 年,熒惑守南斗。

按《漢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元鼎中,熒惑守 南斗。占曰:「熒惑所守,為亂賊喪兵。守之久,其國絕祀。」 南斗,越分也。其後越相呂嘉殺其王及太后,漢兵誅 之,滅其國。

元封元年有星孛於東井又孛於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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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 按《史記封禪書》,元封元年, 其秋有星茀於東井。後十餘日,有星茀於三能。望氣 王朔言,候獨見旗星出如瓜,食頃復入焉。有司皆曰: 「陛下建漢家封禪,天其報德星云。」其來年冬,郊雍五 帝,還拜祝祠大一贊享曰:「德星昭衍,厥惟休祥。壽星 仍出,淵耀光明。信星昭見,皇帝敬拜太祝之享。」 按 《漢書五行志》:「其後江充作亂,京師紛然。」此明東井三 台為秦地,效也。

《元封年》,有星孛於河戍。

按《漢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元封中,星孛於 河戍。占曰:「南戍為越門,北戍為胡門。」其後漢兵擊拔 朝鮮,以為樂浪、元菟郡。朝鮮在海中,越之象也。居北 方,胡之域也。

太初 年有星孛於招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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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太初中,星孛於
考證
招搖。《星傳》曰:「客星守招搖,蠻夷有亂,民死君。」其後漢

兵擊大宛,斬其王。招搖,遠夷之分也。

後元二年昭帝即位有星孛於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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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昭帝本紀》:「後元二年秋七月,有星孛於東方。」

昭帝始元 年蓬星出西方入營室太白出東方入咸池東井太微熒惑逆行至奎太白又入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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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昭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始元中,漢宦者 梁成恢及燕王候星者吳莫如見蓬星出西方天市 東門,行過河鼓,入營室中。恢曰:「蓬星出六十日,不出 三年,下有亂臣,戮死於市。」後太白出西方,下行一舍 復上,行二舍而下去。太白主兵,上復下,將有戮死者。 後太白出東方,入咸池,東下入東井,人臣不忠,有謀 上者。後太白入太微西藩第一星北,出東藩第一星 北,東下去太微者,天庭也。太白行其中,宮門當閉,大 將被甲兵,邪臣伏誅。熒惑在婁,逆行至奎,法曰:「當有 兵。」後太白入昴。莫如曰:「蓬星出西方,當有大臣戮死 者。」太白星入東井太微廷,出東門,漢有死將。後熒惑 出東方,守太白,兵當起,主人不勝。後流星下燕萬載 宮,極東去。法曰「國恐有誅。」其後左將軍桀、驃騎將軍 安與長公主、燕刺王謀作亂,咸伏其辜,兵誅烏桓。

元鳳四年客星見紫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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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昭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元鳳四年九月, 客星在紫宮中斗樞極間。占曰:「為兵。」其五年六月,發 三輔郡國少年詣北軍。

元鳳五年,燭星見奎、婁。

按《漢書昭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元鳳五年,燭星 見奎婁。占曰:「有土功,胡人死,邊城和。」其六年正月築 遼東元菟城,二月度遼將軍范明友擊烏桓還。

元平元年有流星大如月眾星皆隨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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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昭帝本紀》云云。 按《天文志》:元平元年二月 甲申,晨有大星如月,有眾星隨而西行。大星如月,大 臣之象,眾星隨之,眾皆隨從也。天文以東行為順,西 行為逆,此大臣欲行權以安社稷。占曰:「太白散為天 狗,為卒起。卒起見,禍無時,臣運柄。」

宣帝本始元年辰星與參出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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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宣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本始元年「四月 壬戌,甲夜,辰星與參出西方。」

本始二年,辰星與翼出,熒惑守鉤鈐。

按《漢書宣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本始二年七月 辛亥夕,辰星與翼出,皆為蚤。占曰:「大臣誅。」其後熒惑 守房之鉤鈐。鉤鈐,天子之御也。占曰:「不太僕則奉車, 不黜即死也。」房心,天子宮也。房為將相,心為子屬也。 其地宋,今楚彭城也。

《本始四》年,月犯辰星於翼,熒惑入輿鬼。

按《漢書宣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本始四年七月 甲辰,辰星在翼,月犯之。占曰:「兵起,上卿死,將相也。」是 日熒惑入輿鬼天質。占曰:「大臣有誅者,名曰天賊,在 大人之側。」

地節元年春正月有星孛於西方月食熒惑熒惑入氏六月客星居左右角間及貫索七月入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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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宣帝本紀》:「地節元年春正月,有星孛於西方。」

按《天文志》:「地節元年正月戊午乙夜,月食熒惑、熒」

惑在角、亢。占曰:「憂在宮內,非賊而盜也。有內亂,讒臣 在旁。」其辛酉,熒惑入氐中。氐,天子之宮,熒惑入之,有 賊臣。其六月戊戌甲夜,客星又居左右角間,東南指, 長可二尺,色白。《占》曰:「有奸人在宮庭間。」其丙寅,又有 客星見貫索,東北南行,至七月癸酉夜,入天市,芒炎, 東南指,其色白。《占》曰:「有戮卿。」一曰:「有戮王期皆一年」, 遠二年。是時楚王延壽謀逆,自殺。四年,故大將軍霍 光夫人、顯將軍霍禹、范明友、奉車霍山及諸昆弟賓 婚為侍中、諸曹、九卿、郡守,皆謀反,咸伏其辜。 按《五 行志》,地節元年正月,有星孛於西方,去太白二丈所。 劉向以為太白為大將,彗孛加之,掃滅象也。明年,大 將軍霍光薨,後二年家夷滅。

神爵元年六月有星孛於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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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宣帝本紀》云云。

黃龍元年客星入紫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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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宣帝本紀》,「黃龍元年三月,有星孛於王良閣 道,入紫宮。」 按《天文志》,黃龍元年三月,客星居王良 東北,可九尺,長丈餘,西指出閣道間,至紫宮。其十二 月,宮車晏駕。

元帝初元元年客星在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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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元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初元元年四月, 客星大如瓜,色青白,在南斗第二星東可四尺。占曰: 「為水饑。」其五月,勃海水大溢。六月關東大饑,民多餓 死,琅邪郡人相食。

初元二年,客星在昴、卷舌。

按《漢書元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初元二年五月, 客星見昴分,居卷舌東,可五尺,青白色,炎長三寸。占 曰:「天下有妄言者。」其十二月,鉅鹿都尉謝君男詐為 神人,論死,父免官初元五年,有星孛於參。

按《漢書元帝本紀》云云。 按《天文志》,「五年四月,彗星 出西北,赤黃色,長八尺所。後數日,長丈餘,東北指,在 參分。後二歲餘,西羌反。」

成帝建始元年春正月有星孛於營室秋九月大流星貫紫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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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成帝本紀》,「建始元年二月詔曰,迺者火災降 於祖廟,有星孛於東方。始正而虧,咎孰大焉?《書》云:『惟 先假王,正厥事,群公孜孜,帥先百寮,輔朕不逮。崇寬 大,長和睦,凡事恕己,毋行苛刻。其大赦天下,使得自 新。九月戊子,流星光燭地,長四五丈,委曲蛇形,貫紫 宮』。」 按《五行志》:「正月,有星孛於營室,青白色,長六七 丈」,廣尺餘。劉向、谷永以為,營室為後宮懷妊之象。彗 星加之,將有害懷妊,絕繼嗣者。一曰後宮將受害也。 其後許皇后祝詛後宮懷妊者,廢趙皇后,立妹為昭 儀,害兩皇子,上遂無嗣,趙后姊妹,卒皆伏辜。 按《天 文志》,「九月戊子,有流星出文昌,色白,光燭地,長可四 丈,大一圍,動搖如龍蛇形,有頃,長可五六」丈大,四圍 所詘折委曲貫紫宮西在斗西北子亥間。後詘如環, 北方不合,留一刻所。占曰「文昌,為上將貴相。」是時帝 舅王鳳為大將軍,其後宣帝舅子王商為丞相,皆貴 重任政。鳳妬商,譖而罷之。商自殺,親屬皆廢黜。 建始四年七月,熒惑與歲星𩰚,十一月月蝕填星 按《漢書成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四年七月,熒惑 隃歲星,居其東北半寸所,如連李。時歲星在關星西 四尺所。熒惑初從畢口大星東,東北往,數日至,往疾 去遲。占曰:「熒惑與歲星𩰚,有病,君饑歲。」至河平元年 三月,旱傷麥,民食榆皮。二年十二月壬申,太皇太后 避時昆明東觀。十一月乙卯,月蝕填星,星不見,時在 輿鬼西北八九尺所。《占》曰:「月蝕填星,流民千里。」

河平二年土木火合於軒轅貫輿鬼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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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成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河平二年十月 下旬,填星在東井軒轅南,耑大星尺餘,歲星在其西 北尺所,熒惑在其西北二尺所,皆從西方來。填星貫 輿鬼,先到歲星次,熒惑亦貫輿鬼。十一月上旬,歲星、 熒惑西去填星,皆西北逆行。占曰:「三星若合,是謂驚 位,是謂絕行,外內有兵與喪,改立王公。」其十一月丁 巳,夜郎王歆大逆不道,牂柯太守立捕殺歆。三年九 月甲戌,東郡莊平男子侯母辟兄弟五人群黨為盜, 攻燔官寺,縛縣長吏,盜取印綬,自稱「將軍。」三月辛卯, 左將軍千秋卒,右將軍史丹為左將軍。四年四月戊 申,梁王賀薨。

陽朔元年月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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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成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陽朔元年七月 壬子,月犯心星。占曰:「其國有憂,若有大喪。」房心為宋, 今楚地。十一月辛未,楚王友薨。

陽朔四年,飛星入斗下。

按《漢書成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陽朔四年閏月 庚午,飛星大如缶,出西南,入斗下。占曰:「漢使匈奴。」明 年鴻嘉元年正月,匈奴單于雕陶莫皋死,五月甲午, 遣中郎將楊興使弔。

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星隕如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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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成帝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永始二年二月 癸未,夜過中,星隕如雨,長一二丈,繹繹未至,地滅,至 雞鳴止。谷永對曰:「日月星辰,燭臨下土,其有食隕之 異,則遐邇幽隱靡不咸睹。星辰附離於天,猶庶民附 離王者也。王者失道,綱紀廢頓,下將叛去,故星叛天 而隕,以見其象。《春秋》記異,星隕最大,自魯嚴以來,至 今」再見。臣聞三代所以喪亡者,皆由婦人群小,湛湎 於酒。《書》云:「乃用其婦人之言」,四方之逋逃多罪,是信 是使。《詩》曰:「赫赫宗周,褒姒滅之。顛覆厥德,荒沈于酒。」 及秦所以二世而亡者,養生大奢,奉終大厚。方今國 家兼而有之,社稷宗廟之大憂也。京房《易傳》曰:「君不 任賢,厥妖天雨星。」

元延元年夏四月星隕如雨七月有星孛於東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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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成帝本紀》,「元延元年秋七月,有星孛於東井, 詔曰:『迺是日蝕星隕,謫見於天大異,重仍在位,默然, 罕有忠言。今孛星見於東井,朕甚懼焉。公卿大夫、博 士議郎,其各悉心,惟思變意,明以經對,無有所諱。與 內郡國舉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北邊二十二 郡舉勇猛知兵法者各一人』。」 按《天文志》:元延元年 四「月丁酉,日餔時天。」請幫助識別此字。「晏,殷殷如雷聲。有流星頭大 如缶,長十餘丈,皎然赤白色,從日下東南去四面或 大如盂,或如雞子,燿燿如雨下,至昏止。郡國皆言星 隕。」《春秋》星隕如雨,為王者失勢,諸侯起霸之異也。其 後王莽遂顓國柄,王氏之興,萌於成帝時,是以有星 隕之變,後莽遂篡國。 按《五行志》,「元延元年七月辛 未,有星孛於東井,踐五諸」侯,出河戍北,率行軒轅、太 微後,日六度有餘,晨出東方,十三日夕見西方,犯次 妃長秋,斗填、蜂炎,再貫紫宮中,大火當後達天河,除 於妃后之域,南逝度犯大角、攝提,至天市,而按節徐行。炎入市,中旬而後西去,五十六日與蒼龍俱伏。《谷 永對》曰:「上古以來,大亂之極,所希有也。察其馳騁,驟 步芒炎,或」長或短,所歷奸犯,內為後宮女妾之害,外 為諸夏叛逆之禍。劉向亦曰:「三代之亡,攝提易方;秦 項之滅,星孛大角。」是歲,趙昭儀害兩皇子。後五年,成 帝崩,昭儀自殺。哀帝即位,趙氏皆免官爵,徙遼西。哀 帝亡嗣。平帝即位,王莽用事,追廢成帝。趙皇后、哀帝 傅皇后皆自殺,外家丁、傅皆免官爵,徙合浦,歸故郡。 平帝亡嗣,莽遂篡國。

綏和元年流星入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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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成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綏和元年正月 辛未,有流星從東南入北斗,長數十丈,二刻所息。占 曰:「大臣有繫者。」其年十一月庚子,定陵侯淳于長坐 執左道下獄死。

綏和二年春,熒惑守心。

按《漢書成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二年春,熒惑守 心。二月乙丑,丞相翟方進以欲塞災異自殺。三月丙 戌,宮車晏駕。 按《翟方進傳》,方進好《左氏傳》天文星 歷。其《左氏》則國師劉歆,《星歷》則長安令田終,術師也。 厚李尋,以為議曹,為相九歲。綏和二年春,熒惑守心。 尋奏《記》言:「應變之權,君侯所自明。往者數白三光垂 象,變」動見端,山川水泉,反理視患,民人訛謠,斥事感 名,三者既效,可為寒心。今提揚眉矢,貫中狼,奮角弓, 且張金歷庫土,逆度輔湛,沒火,守舍萬歲之期,近慎 朝暮,上無惻怛濟世之功,下無推讓避賢之效,欲當 大位,為具臣以全身,難矣。大責日加,安得但保斥逐 之戮。闔府三百餘人,唯君侯擇其中與盡節轉凶。方 進憂之,不知所出。會郎賁麗善為星,言大臣宜當之。 上迺召見方進還歸,未及引決,上遂賜冊曰:「皇帝問 丞相君有孔子之慮,孟賁之勇,朕嘉與君同心一意, 庶幾有成。惟君登位於今十年,災害並臻,民被饑餓, 加以疾疫溺死,關門牡開,失國守備,盜賊黨輩,吏民 殘賊,毆殺良民,斷獄歲歲多前;上書言事,交錯道路, 懷奸朋黨,相為隱蔽,皆亡忠慮。群下兇兇,更相嫉妬, 其咎安在?觀君之治,無欲輔朕富民,便安元元之念。 間者郡國穀雖頗熟,百姓不足者尚眾,前去城郭,未 能盡還,夙夜未嘗忘焉。朕惟往時之用,與今一也,百 僚用度各有數,君不量多少,一聽群下言用度不足, 奏請一切」增賦稅,城郭堧及園田過更,筭馬牛羊,增 益鹽鐵,變更無常。朕既不明,隨奏許可。後議者以為 不便,制詔下君。君云賣酒醪,後請止。未盡月,復奏議 令賣酒醪。朕誠怪君,何持容容之計,無忠固意,將何 以輔朕?帥道群下,而欲久蒙顯尊之位,豈不難哉!《傳》 曰:「高而不危,所以長守貴也。」欲退居位,尚未忍,「君其 熟念詳計,塞絕奸原,憂國如家,務便百姓以輔朕。朕 既以改,君,其自思,強食慎職,使尚書令賜君上尊酒 十石,養牛一,君審處焉。」方進即日自殺。上祕之,遣九 卿冊贈以丞相高陵侯印綬,賜乘輿祕器,少府供張 柱檻皆衣素,天子親臨弔者數至,禮賜異於它相故 事。諡曰恭侯。

哀帝建平二年二月彗星出牽牛詔改元復蠲除之按漢書哀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建平二年二月彗星出牽牛七十餘日傳曰彗所以除舊布新也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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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日、月、五星所從起,歷數之元,三正之始。彗而出之, 改更之象也。其出久者,為其事大也。其六月甲子,夏 賀良等建言當改元易號,增漏刻。詔書改建平二年 為太初元年,號曰《陳聖劉太平皇帝》,刻漏以百二十 為度。八月丁巳,悉復蠲除之,賀良及黨與皆伏誅流 放。其後卒有王莽篡國之禍。

建平三年三月,有星孛於河鼓。

按:《漢書哀帝本紀》云云。

元壽元年歲星入太微犯右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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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哀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元壽元年十一 月,歲星入太微,逆行干右執法。占曰:「大臣有憂,執法 者誅,若有罪。」二年十月戊寅,高安侯董賢免大司馬 位,歸第自殺。

王莽始建國五年彗星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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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王莽傳》:「始建國五年十一月,彗星出,二十餘 日不見。明年,改元曰天鳳。」

地皇元年七月月犯心前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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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王莽傳》:莽曰:「七月,月犯心前星,厥有占,予甚 憂之。」

《地皇三年》,有星孛於張。

按《漢書王莽傳》:「『地皇三年十一月,有星孛於張,東南 行,五日不見。莽數召問太史令宗宣,諸術數家,皆繆 對言天文安善,群賊且滅』。莽差以自安。」

按《後漢書天文志》:「王莽地皇三年十一月,有星孛於 張,東南行,五日不見。孛星者,惡氣所生,為亂兵。其所 以孛德,孛德者,亂之象,不明之表,又參然孛焉,兵之 類也,故名之曰孛。孛之為言,猶有所傷害,有所妨蔽, 或謂之彗星,所以除穢而布新也。」張為周地,星孛於張,東南行,即翼、軫之分,翼、軫為楚,是周、楚地將有兵 亂,後一年正月,光武起兵春陵,會下江、新市賊張卬、 王常及更始之兵亦至,俱攻破南陽,斬莽前隊大夫 甄阜、屬正梁丘賜等,殺其士眾數萬人。更始為天子, 都雒陽,西入長安,敗死。光武興於河北,復都雒陽,居 周地,除穢布新之象。

《地皇》四年六月,營頭星見。秋,太白入太微。

按《漢書王莽傳》:衛將軍王涉,素養道士西門君惠。君 惠好天文讖記,為涉言:「星孛埽宮室,劉氏當復興」,國 師公姓名是也。涉以語大司馬董忠,數俱至國師殿 中廬,道語星宿,國師不應。後涉特往對歆涕泣言:誠 欲與公共安宗族,柰何不信涉也?歆因為言天文人 事,東方必成,涉曰:「董公主中軍精兵,涉領宮衛,伊休」 侯主殿中,如同心合謀,共劫持帝,東降南陽,天子可 以全宗族。歆曰:「當待太白星出乃可。」忠復與孫伋謀, 伋妻弟陳邯欲告之。七月,伋與邯俱告。莽遣使者分 召忠等責問,皆服,歆、涉皆自殺。

按《後漢書天文志》:「四年六月,晝有雲氣如壞山,墮軍 上,覆軍流血三千里。是時光武將兵數千人赴救昆 陽,奔擊二公兵并力,猋發號呼,聲動天地,虎豹驚怖 敗振。會天大風飛屋瓦,雨如注水,二公兵亂敗,自相 賊就死者數萬人,競赴滍水,死者委積,滍水為之不 流。殺司徒王尋,軍皆散走歸本郡。王邑還長安。莽敗」, 俱誅死。營頭之變,覆軍流血之應也。 又按《志》,四年 秋,太白在太微中,燭地如月光。太白為兵,太微為天 庭。太白贏而北入太微,是大兵將入天子廷也。是時 莽遣二公之兵至昆陽,已為光武所破。莽又拜九人 為將軍,皆以虎為號,號「九虎將軍。」至華陰,皆為漢將 鄧曄、李松所破。進攻京師,倉將軍韓臣至長門。十月 戊申,漢兵自宣平城門入。二日己酉,城中少年朱弟、 張魚等數千人起兵攻莽,燒作室,斧敬法闥,商人杜 吳殺莽漸臺之上,校尉公賓就斬莽首,大兵蹈藉宮 廷之中,仍以更始入長安。赤眉賊立劉盆子為天子, 皆以大兵入宮廷,是其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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