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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第04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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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象彙編 庶徵典 第四十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曆象彙編 第四十一卷
曆象彙編 庶徵典 第四十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

 第四十一卷目錄

 星變部彙考十五

  北魏二世祖太平真君十則 正平一則 高宗興安一則 興光一則 太安五則

   和平六則 顯祖天安一則 皇興四則 高祖延興五則 承明一則 太和二十三則

庶徵典第四十一卷

星變部彙考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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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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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祖太平真君元年十二月月犯太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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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云云。

太平真君二年,填星犯鉞,歲星犯房上相。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後志》:「二年七月壬 寅,填星犯鉞。」填者,國家所安危而為之綱紀者也。其 嬰鈇鉞之戮,而君及焉。自元年十一月至此月,歲星 三犯房上相。歲星為人君,今反覆由之,循省鉤鈐之 備也。天若戒輔臣曰:「涼邦卒滅,敵國殫矣。而猶挾震 主之威,負百勝之計,盍思盈亢之戒乎?」是時司徒崔 浩方持國鈞,且有寵子上。明年,安西李順備五刑之 誅,而由浩鍛成之,後八年,竟族滅無後。夫天哀賢良 而示以明訓,夙矣,罕能省躬以先覺,豈不悲哉!浩誅 之明年,卒有景穆之禍,後年而亂作。

太平真君三年三月。月犯太白。九月星孛于天牢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三年三月癸 未。月犯太白。占曰:「憂兵。」四年正月。征西將軍皮豹子 等大破劉義隆將於樂鄉。擒其將王奐之王長卿等。

又按《後志》:三月癸未,月犯太白。占曰:「大兵起,合戰。」

九月乙丑,有星孛于天牢,入文昌、五車,經昴、畢之間, 至天苑百餘日,與宿俱入西方。天象若曰:「且有王者 之兵,彗除髦頭之域矣,貴臣預有戮焉。」明年正月,征 西將軍皮豹子大敗宋師於樂鄉。九月,上北伐,樂平 王丕統十五將為左軍,中山王辰統十五將為右軍, 上自將中軍,蠕蠕可汗不敢戰,亡,追至頓根河,虜二 萬餘騎而還。中山王辰等八將軍坐後期,皆斬。

或曰:「彗由昴、畢,貴人多死。」十一月,太保盧魯元薨。五年二月,樂平王丕薨。

太平真君五年五月甲辰,月犯心後星。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云云。

太平真君六年二月,太白、熒惑、歲星聚於東井。四月, 月犯心,太白入軒轅。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六年四月,月 犯心。占曰:「有亡國。」是月,征西大將軍高涼王那討吐 谷渾慕利延於陰平。軍到曼頭城,慕利延驅其部落 西渡流沙,那急追之,故西秦王慕璝世子被囊逆軍 距戰,那擊破之,慕利延西入於闐。 又按《後志》:二月, 太白、熒惑、歲星聚於東井。占曰:「三星合是為驚立絕 行,其」國內外有兵與喪,改立王公。九月,盧水胡蓋吳 據杏城反,僭署百官,諸虜皆響從,關內大震。十一月, 將軍叔孫拔敗吳師於渭北。至七年正月,太白犯熒 惑。占曰:「兵起,有大戰。」時上討吳黨於河東,屠之,遂幸 長安。三月,吳軍敗績於杏城,棄馬遁去,復收合餘燼。 八月,乃夷之。

五年五月,月犯心;六年四月,又如之。占曰「兵犯宋邦。」是月,太白入軒轅。占曰「有反臣。」是冬,宋太子詹事范曄謀反,誅。詔高涼王那徇淮、泗,徙其人河北焉。

太平真君七年八月癸卯,月犯熒惑,又犯軒轅。十一 月,月犯軒轅。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云云。

太平真君八年,月犯心。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八年正月庚 午,月犯心大星。」占在正平元年

太平真君九年正月,月犯歲星,火、水皆入羽林。四月, 太白晝見。七月,太白犯哭星。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後志》:九年正月,火 水皆入羽林。占曰:「禁兵大起。」四月,太白晝見經天。十 年五月,彗星出於昴北。此天所以滌除天街而禍髦 頭之國也。時閒歲討蠕蠕。是秋九月,上復自將征之, 所捕虜凡百餘萬矣。

是歲七月,太白犯哭星。《占》曰「天子有哭泣事。」明年春,皇子真薨。

太平真君十年十月,彗星見於太微。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後志》云云。占在正平元年 太平真君十一年正月,月入《羽林》,太白晝見,經天。四 月,又如之。九月,太白犯歲星。十月,熒惑入太微;十二 月,又犯之。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志》云云。占在正平元年

====正平元年正月月入羽林五月彗星見卷舌入太微====六月逼帝座,七月,犯上相。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元年正月月 入羽林。 又按《後志》:十年十月辛巳,彗星見于太微。 占曰:「兵喪並興,國亂易政,臣賊主。」至十一年正月甲 子,太白晝見經天。四月又如之。占曰:「中歲而再干,明 兵事,尢大且革,人更王之應也。」是歲十月甲辰,熒惑 入太微;十二月辛未又犯之;癸卯又如之。占曰:「臣將 戮主,君將惡之,仍犯事薦也。」先是,八年正月庚午,月 犯心大星;九年正月,犯歲星;是歲九月,太白又犯歲 星。至正平元年五月,彗星見卷舌,入太微。卷舌,讒言 之戒。六月辛酉,彗星進逼帝座;七月乙酉,犯上相,拂 屏,出端門,滅于翼、軫。辛酉,直陰國。「翼,軫為楚邦。于 屏」者,蕭牆之亂也。天象若曰:「夫膚受之譖,實為亂階。」 卒至芟夷主相,而專其大號,雖南國之君,由遷及焉。 先是,去年十月,上南征,絕河,十二月,六師涉淮,登瓜 步山觀兵,騎士六十萬,列屯三千餘里,宋人兇懼,饋 百牢焉。是年正月,盡舉淮南地,俘之以歸,所夷滅甚 眾。六月,帝納宗愛之言,皇太子以強死。明年二月,愛 殺帝於永安宮,左僕射蘭延等以建議不同見殺,愛 立吳王余為主,尋又賊之,薦災之驗也。間歲,宋太子 劭坐蠱事泄,亦殺其君,而僭立劭弟武陵王駿,以上 流之師討平之,滅於《翼軫》之徵也。

先是,七年八月,月犯熒惑;八月至十一月,又犯軒轅。是歲正月,太白經天。九月,火犯太微。十月,宗愛等伏誅。高宗踐阼,至十一月,錄尚書元壽、尚書令長孫渴侯以爭權賜死,太尉黎、司徒弼又忤旨左遷,孛於「屏相」之應。又明年五月,太后崩。

高宗興安二年有星孛於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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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後志》:興安二年二 月,有星孛於西方。占曰:「凡孛者,非常惡氣所生也。內 不有大亂,外且有大兵。」

興光元年大流星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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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後志》:興光元年二 月,有流星大如月,西行,占曰:「奔星所墜,其野有兵,光 盛者事大。」先是,京兆王杜元寶、建康王崇、濟南王麗、 濮陽王閭文若、永昌王仁相次謀反,伏誅。是歲,宋南 郡王義宣及魯爽、臧質以荊豫之師構逆,大將王元 謨等西討,盡夷之。或曰:「彗加太微,翼、軫之餘禍也。春 秋」星之大變,或災連三國之君,其流炎之所及,二十 餘年而後弭。至是彗干天庭,二太子首亂,三君為戮, 侯王辜死者幾數十人。由此言之,皇天疾威之誡,不 可不惕也。

太安元年五月火入斗六月有星起河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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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後志》:「太安元年六 月辛酉,有星起河鼓,東流,有尾跡,光明燭地。河鼓為 履險之兵,負海之象也。昭盛為人君之事,星之所往, 君且從之。間二歲,帝幸遼西,登碣石以臨滄海,復所 過郡國。一年,又尾跡之徵。」

是歲五月,火入斗。斗主形,命之養。其後三吳薦饑,仍歲疾疫。

太安二年,熒惑犯太白。

按《魏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後志》:「二年夏四月, 熒惑犯太白。占曰:『是謂相鑠,不可舉事用兵。成師以 出而禍其雄之象也』。」明年宋將殷孝祖侵魏南鄙,詔 征南將軍皮豹子擊之,宋軍大敗。

《太安》三年,熒惑犯鉤鈐。是歲金火合。

或曰:「金火合,主喪事。」明年十月,金又犯哭星。十二月,征東將軍、中山王托真薨。

按《魏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後志》。「三年十一月。 熒惑犯房鉤鈐星。是謂彊臣不御。王者憂之。」

太安四年正月,月入太微。三月,犯五諸侯。太白犯房。 月入南斗,流星數萬西行。八月,熒惑守畢。月又入南 斗。九月,月犯軒轅。十月,金犯哭星。十一月,長星出奎。 十二月,月犯氐。

按:《魏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四年正月己 未,月入太微,犯西蕃。三月,月犯五諸侯。八月,月入南 斗。九月,月犯軒轅。十二月,月犯氐。 又按《後志》:正月, 月入太微,犯西蕃。三月,又犯五諸侯。占曰:「諸侯大臣 有謀反伏誅者。」是月,太白犯房,月入南斗。皆宋分。占 曰:「國有變,臣為亂。」十一月,長星出於奎,色白,蛇行,有 尾跡。既滅,變為白雲。奎為徐方,又魯分也。占曰:「下有 流血積骨。」明年,宋兗州刺史竟陵王誕據廣陵作亂, 宋主親戎,自夏涉秋,無日不戰。及城陷,悉屠之。 又 按《後志》:八月,熒惑守畢,直徼垣之南。占曰「歲饉。」

是歲三月,流星數萬西行。《占》曰:「小流星百數,四面行者,庶人遷之象。」既而吐谷渾舉國西遁,大軍又隨躡之。

太安五年正月,月掩軒轅,又掩氐。二月,熒惑入東井。 六月,太白犯鉞,月犯心。十二月,月犯左執法。

按:《魏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五年正月,月 掩軒轅,又掩氐東南星。六月,月犯心前星。十二月,月犯左執法。占曰:「大臣有憂。」和平二年四月,侍中征東 大將軍河東王閭毗薨。 又按《後志》:五年二月,熒惑 入東井。占曰:「旱,兵饑疫,大臣當之。」六月,太白犯鉞。占 曰:「兵起,更正朔。」是歲二月,司空伊馛薨。十二月,六鎮、 雲中、高平、雍、秦饑旱。明年,改年為和平。六月,諸將討 吐谷渾什寅,遂絕河窮躡之。會軍大疫,乃還。 又按 《後志》:「正月,月掩軒轅,又掩氐東南星。皆后妃之府也。」

和平元年正月月入南斗歲犯鬼三月月掩軒轅六月月犯心十月太白入氐長星出於天倉十一月月犯右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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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和平元年正 月丁未,月入南斗。三月,月掩軒轅。占曰:「女主惡之。」四 月,保皇太后常氏崩。六月戊子,月犯心前星。十一月 壬辰,月犯右執法。 又按《後志》:正月丁未,歲犯鬼。鬼 為死喪。歲星,人君也,是為君有喪事。三月,月掩軒轅。 四月戊戌,皇太后崩於壽安宮。 又按《後志》:十月有 長星出於天倉,長丈餘,饉祥也。

十月,太白入氐。占曰:「兵起,後宮有白衣會。」

和平二年正月,月犯心。三月,熒惑入鬼,長星出天津。 九月,月犯心,太白犯南斗。十一月,太白犯填。

按:《魏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二年正月,月 犯心後星。九月,月犯心大星。」 又按《後志》:「『二年三月, 熒惑入鬼,是謂稼穡不成。且曰萬人相食』。其後定相 阻饑,宥其田租。」時三吳亦仍歲凶旱,死者十二三。先 是,元年四月,太白犯東井。井、鬼皆秦分,雍州有兵亂。 自元年六月,月犯心大星,三犯前後於房。心,宋分。時 宋君虐其諸弟,後宮多喪,子女繼夭,哭泣之聲相再。 是歲,詔諸將討雍州叛氐,大破之。宋雍州刺史海陵 王休茂亦稱兵作亂。間歲而宋主殂,嗣子淫昏,政刑 紊焉。 又按《後志》,二年三月辛巳,有長星出天津,色 赤,長匹餘,滅而復出,大小百數。天津,帝之都船,所以 渡,神通四方,光大且眾,為人君之事。天象若「曰,是將 有千乘萬騎之舉,而絕逾大川矣。」是月,發卒五千餘, 通河西獵道。後年八月,帝校獵於河西,宋主亦大閱 舟師,巡狩江右云。 又按《後志》:二年九月,太白犯南 斗。斗,吳分。占曰:「君死更政,大臣有誅者。」十一月,太白 犯填。填,女君也。且曰:「有內兵白衣會。」

和平三年三月,月犯心。五月,歲星犯上將。八月,月犯 哭星。九月,火犯積尸。十月,太白犯歲星,熒惑守軒轅。 十一月,歲入氐。

按《魏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三年三月壬 寅,月犯心後星。八月,月犯哭星。 又按《後志》:九月,火 犯積尸。占曰:「貴人憂之,斧鉞用。」十月,太白犯歲星。歲 為人君,而以兵喪干之,且有死君篡殺之禍。是月熒 惑守軒轅。占曰:「女主憂之,宮中兵亂。」十一月,歲入氐。 氐為正寢,歲為有國之君。占曰:「諸侯王有來入宮者。」

三年五月,歲星犯上將。占曰「上將憂之。」八月,月犯哭星。皆宋祥也。是歲,樂良王萬壽及征東大將軍、常山王素並薨。

和平四年四月,月掩軒轅御女星。五月,金、火皆犯上 相。

和平五年二月,月入南斗。三月,月入輿鬼,流星無數 西行。六月,火入井,又有流星無數西行。七月,歲星守 心,有流星入紫微。九月,火入軒轅。十一月,長星出織 女,熒惑入太微。

和平六年正月,流星抵紫宮。四月,太白犯五諸侯。六 月,歲星晝見於南斗。七月,月犯心。九月犯軒轅右角。 按《魏書高宗本紀》俱不載。 按《天象前志》:「四年四月, 月掩軒轅御女星。五年二月甲申,月入南斗魁中。犯 第三星。三月庚子,月入輿鬼積尸。六年七月,月犯心 前星。九月,月犯軒轅右角。」 又按《後志》。「五年二月,月 入南」斗魁中,犯第四星。占曰「大人憂,太子傷,宮中有 自賊者。又大赦。」既而宋孝武及宋后相繼崩殂,少主 薦誅輔臣,釁連戚屬,群下相與殺之,而立宋明帝。江 南大饑,且仍有肆眚之令焉。

先是,三年六月,太白犯東井;七月,火入井。四年五月,金、火皆犯上相。五年六月,火又入井。《占》曰:「大臣憂,斧鉞用。」六年七月,月犯心前星。是月,宋殺少主,其後有乙渾之難。

又按《後志》:五年七月丁未,歲星守心。心為明堂,歲為 諸侯,為長子。入而守之,立君之象。占曰:「凡五星守心, 皆為宮中亂賊,群下有謀立天子者。」七月己酉,有流 星長丈餘,入紫微經北辰第三星而滅。占曰:「有大喪。」 九月丁酉,火入軒轅。十一月長星出織女,色正白。彗 之象也。女主專制,將由此始,是以天視由之。長星、彗 之著,易政之漸焉。冬,熒惑入太微,犯上將,十二月,遂 守之。《占》曰「公侯謀上,且有斬臣。」六年正月乙未,有流 星長丈餘,自五車抵紫宮,西蕃乃滅。《天象若》曰:群臣 或修霸刑,而干蕃輔之任矣。且占曰「政亂,有奇令。」四 月,太白犯五諸侯。占曰:「有專殺諸侯者。」五月癸卯,上 崩於太華殿。車騎大將軍乙渾矯詔殺尚書楊寶年等於禁中。戊申,又害司徒、平原王陸麗。明年,皇太后 定策誅之。太后臨朝,自馮氏始也。或曰:心為宋分。是 歲六月,歲星晝見於南斗。斗為天祿,吳分也。《天象若》 曰:「或以諸侯干君而代奪之。」是冬,宋明帝以皇弟踐 阼,孝武諸子舉兵攻之,四方響應,尋皆伏誅。有太白 之刑與歲星之祐焉。

是歲三月,有流星西行,不可勝數,至明乃止。六月己卯,又有流星多西南行。「星眾而小,庶人象也。星之所首,人將從之。」及宋討孝武諸子,大兵首自尋陽,進平荊雍。其後張永之師敗績於呂梁,魏師盡舉淮右,俘其人。又西南行之效也。

顯祖天安元年正月太白犯歲星六月月犯東井熒惑犯鬼太白犯左執法八月太白犯房九月熒惑犯上將太白犯南斗十月月掩東井火犯左執法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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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太白犯歲星。

按:《魏書顯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天安元年六 月甲辰,月犯東井。十月癸巳,月掩東井。 又按《後志》: 正月戊子,太白犯歲星。歲,農事也,肅殺干之,是為稼 穡不登。六月,熒惑犯鬼。《占》曰:「旱饑疾疫,金革用。」八月 丁亥,太白犯房。《占》曰:「霜雨失節,馬牛多死。」九月甲寅, 熒惑犯上將,太白犯南斗第二星。《占》曰:「貴人將相有 誅者。」十一月己酉,太白又犯歲星。或曰:「歲為諸侯,太 白主兵刑之政,再干之事,洊也。」是歲九月,州鎮十一 旱饑。十月,宋氏六王皆戮死。明年,宋師敗于呂梁,江 南阻饑,牛且大疫。其後東平王道符擅殺副將,及雍 州刺史,據長安反,詔司空和其奴討滅之。九月,詔賜 六鎮孤貧布帛,宋主以後宮服御賜征北將士。後歲 夏旱,河決,州鎮二十七皆饑。尋又天下大疫。

六月,太白犯左執法。十月,火又犯之。占曰「大臣有憂,霸者之刑用。」

皇興元年正月月犯井四月太白犯歲星六月太白犯鬼熒惑犯氐八月月蝕東井十月月在參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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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興》二年正月,太白犯熒惑。四月,月犯牽牛。九月,火 犯太微。十一月,太白犯氐。

按《魏書顯祖本紀》俱不載。 按《天象前志》,皇興元年 正月丙辰,月犯東井北轅東頭第三星。八月辛酉,月 蝕東井南轅第二星。占曰:「有將死。」三年正月,司空平 昌公和其奴薨。十月癸巳,月在參蝕。二年四月丙辰, 月犯牽牛中星。 又按《後志》:元年四月,太白犯歲星。 占曰:「有攻城略地之事。」六月壬寅,太白犯鬼,秦分也。 二年正月,太白犯熒惑。《占》曰:「大兵起。」是時,鎮南大將 軍尉元、征南大將軍慕容白曜略定淮泗。明年,徐州 群盜作亂,元又討平之。後歲正月,上黨王觀西征吐 谷渾,又大破之。九月癸卯,火犯太微上將。《占》曰:「上將 誅。」先是,元年六月,熒惑犯氐。是歲十一月,太白又犯 之,是為內宮有憂逼之象。《占》曰:「天子失其宮。」四年十 月,誅濟南王慕容白曜。明年,上迫于太后,傳位太子, 是為孝文帝。

元年正月,月犯井北轅第二星。八月,又蝕之。占曰「貴人當之,有將死,水旱祥也。」道符作亂之。明年,司空和、其奴、太宰李峻皆薨。

皇興三年十二月乙酉,月犯氐。

按《魏書顯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云云。

皇興五年七月辛巳,月犯東井。

按《魏書顯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云云。

高祖延興元年十月月入畢十二月火犯鉤鈐填星犯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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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興二年正月,月犯畢。閏月,又犯東井。

延興三年八月,月犯太微,十二月月蝕在七星。 按《魏書高祖本紀》俱不載。 按《天象前志》,延興元年 十月庚子,月入畢口。占曰:「有赦。」二年正月乙卯,曲赦 京師及河西,南至秦涇,西至枹罕,北至涼州及諸鎮。 二年正月壬戌,月犯畢。占曰:「天子用法。」九月辛巳,統 萬鎮將河間王閭虎皮坐貪殘賜死。閏月丙子,月犯 東井。占曰:「有水。」是年,以州鎮十一水旱,免民田租,開 倉賑恤。庚子,月犯東井北轅。三年八月己未,月犯太 微。占曰:「將相有免者,期不出三年。」承明元年二月,司 空、東郡王陸定國坐事免官爵。十二月戊午,月蝕在 七星。京師不見,統萬鎮以聞。 又按《後志》,高祖延興 元年十月庚子,月入畢口。畢,魏分。占曰:「小人罔上,大 人易位,國有拘主反臣。」十二月辛卯,火犯鉤鈐。鉤鈐 以統天駟,火為內亂。《天象若》曰:人君失馭,或以亂政 乘之矣。乙巳,填星犯井。天井者,天下之平也,而女君 以千之,是為后竊刑柄。《占》曰:「天下無主,大人憂之,有 過賞之事焉。」二年正月,月犯畢。丙子,月犯東井;庚子, 又如之。《占》曰:「天下有變,令貴人」多死者。三年八月,月 犯太微。又群陰不制之象也。是時馮太后宣淫於朝, 昵近小人而附益之,所費以鉅萬億計,天子徒尸位 而已。二年九月,河間王閭《虎皮》以貪殘賜死。其後,司 空、東平郡王陸麗坐事廢為兵,既而宮車晏駕。

或曰:「月入畢口為赦令。」二年正月,曲赦京師及

秦、梁諸鎮星及月犯井,皆為水災,且旱祥也。是歲九月,州鎮十一水旱,詔免其田租,開倉賑乏。

延興四年正月,月犯畢。二月,月犯軒轅,又犯歲星。四 月,大星西流。七月,太白犯歲星,又入氐。九月,月犯畢, 又犯右執法。十一月,大星西流。

延興五年三月,月掩填星,金、火皆入羽林。八月,月掩 畢。十一月,月入軒轅。

承明元年四月月蝕尾五月金火皆入軒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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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高祖本紀》俱不載。 按《天象前志》,四年正月 己卯,月犯畢。占曰:「貴人死。」五年十二月,城陽王長壽 薨。二月癸丑,月犯軒轅。甲寅,月犯歲星。《占》曰:「飢。」太和 元年正月,雲中飢,詔開倉賑恤。九月乙卯,月犯右執 法。占曰:「大臣有憂。」承明元年六月,大司馬大將軍、安 成王萬安國坐矯詔殺部長奚買奴於苑中,賜死。五 年三月甲戌,月掩填星。八月乙亥,月掩畢。《占》曰:「有邊 兵。」太和元年正月,秦州略陽民王元壽聚眾五千餘 家,自號為衝天王。二月,詔秦益二州刺史、武都公尉 洛侯討破元壽,獲其妻子,送京師。十一月癸卯,月入 軒轅中,蝕第三星。承明元年四月甲戌,月蝕尾。 又 按《後志》,四年九月己卯,月犯畢。七月丙申,太白犯歲 星,在角;丁卯,太白又入氐。太白有母后之幾,主兵喪 之政,以干君於外朝,而及其宿宮,是將有劫殺之虞 矣。二月癸丑,月犯軒轅;甲寅,又犯歲星。月為強大之 臣,為女主之象,始由后妃之府而干少陽之君,示人 主以戒敬之備也。五年三月甲戌,月掩填星,天象若 曰,是又僻行不制,而棄其紀綱矣。且占曰「貴人強死, 天下亂。」三月癸未,金火皆入羽林。占曰「臣欲賊主,諸 侯之兵盡發。」八月乙亥,月掩畢。十一月,月入軒轅,蝕 第二星。至承明元年四月,月蝕尾。五月己亥,金火皆 入軒轅,庚子,相逼同光,皆后妃之謫也。天若言曰,母 后之釁,幾貫盈矣。人君忘祖考之業,慕匹夫之孝,其 如宗祀何?是時獻文不悟,至六月暴崩,實有酖毒之 禍焉。由是言之,皇天有以睹履霜之萌,而為之成象 久矣。其後文明皇太后崩,孝文皇帝方修諒陰之儀, 篤孺子之慕,竟未能述宣《春秋》之義,而懲供人之黨。 是以胡氏循之,卒傾魏室,豈不哀哉!或曰:「太白犯歲 于天門,以臣伐君之象;金火同光,又兵亂之徵。」時宋 主昏狂,公侯近戚,冤死相繼。既而桂陽、建平王並稱 兵內侮,矢及宮闕,僅乃戡之。尋為左右楊玉夫等所 殺。

或曰:「月犯歲填、金、火入軒轅,皆饉祥也。月掩畢,主邊兵。」四年,州鎮十三饑,又比歲蝗旱。太和元年,雲中又饑,開倉賑之。先是,四年四月丙午,有大星西流,殷殷有聲;十一月辛未,又如之。是歲五月,宋桂陽王反于江州,間歲,沈攸之反于江陵,皆為大兵西伐。時以江南內攜,又詔五將伐蜀。

太和元年二月月在井暈三月月犯太微又蝕於尾五月月犯軒轅又入太微太白犯熒惑水土合於翼八月月入南斗又入太微九月太白晝見十月月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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昴:十二月,月犯南斗。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太和元年二 月壬戌,月在井,暈參南北河、五車二星、三柱、熒惑。三 月甲午,月犯太微。戊辰,月蝕尾下入濁氣不見。五月 丁亥,月犯軒轅大星。丙午,月入太微。八月庚申,月入 南斗,犯第三星。戊寅,月入太微,犯屏南星。十月乙丑, 月蝕昴。京師不見,雍州以聞,占曰:「貴臣誅。」是月,誅徐 州刺史李訢。十二月癸卯,月犯南斗。 又按《後志》:五 月庚子,太白犯熒惑,在張,南國之次也。占曰:「其國兵 喪並興,有軍大戰,人主死。」壬申,水土合於翼,皆入太 微,主令不行之象也。占曰:「女主持政,大夫執綱,國且 內亂,群臣相殺。」九月丁亥,太白晝見,經天,光色尤盛, 更姓之祥也。

太和二年六月,月再犯太微,又犯房。八月,月入南斗。 九月,月在昴,蝕火,犯鬼。十月,月入南斗。十一月,月犯 填星。十二月,月入南斗。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二年六月庚 辰,月犯太微東蕃南頭第一星。京師不見,定州以聞。 甲申,月犯房,又犯太微。八月壬午,月入南斗。占曰:「大 臣誅。」十二月,誅南郡王李惠。九月庚申,陰雲開合,月 在昴蝕。十月戊戌,月入南斗口中。占曰:「大臣誅。」三年 四月,雍州刺史宜都王目辰有罪賜死。十一月甲子, 月犯填星。十二月戊戌,月入南斗口中。 又按《後志》: 「九月火犯鬼。」占曰:「主以淫泆失政,相死之。」

太和三年正月,月暈觜、參、五車、畢、東井。二月,月犯心。 三月,月再入南斗,填星逆入太微。七月,月犯心。十月, 又犯心。十二月,月犯太微左執法。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三年正月壬 子,月暈觜、參兩肩、五車五星、畢東井。占曰:「有赦。」十月, 大赦天下。二月庚寅,月犯心。三月庚戌,月入南斗口 中。占曰:「大臣誅。」九月,定州刺史安樂王長樂有罪,徵

詣京師賜死。乙卯,月入南斗口中。七月癸未,月犯心
考證
十月,月犯心。十二月丙戌,月犯太微左執法。占曰:「大

臣有憂。」四年正月,襄城王韓頹有罪,削爵徒邊。 又 按《後志》:三月月犯心。心為天王。又宋分。三月,填星逆 行入太微,留左掖門內。占曰:土守南宮,必有破國易 代。逆行者,事逆也。自元年三月至二年六月,月行五 犯太微,與劉氏篡晉同占。又自元年八月至三年五 月,月行六犯南斗,入魁中。斗為大人壽命,「且吳分。」是 時馮太后專政,而宋將蕭道成亦擅威福之權,方圖 劉氏。宋司徒袁粲起兵石頭,沈攸之起兵江陵,將誅 之,不剋,皆為所殺。三年四月,竟篡其君而自立,是為 齊帝。是年五月,又害宋君于丹陽宮。

元年十月,月犯昴,為刑獄事。二年六月,月犯房。占曰「貴人有誅者。」或曰:「月犯斗,亦大臣之謫也。」其後,李惠伏誅,宜都、長樂王並賜死。又元年二月壬戌,月在井,暈參、畢、兩河、五車。占曰「大赦。」至八月,大赦天下。三年正月壬子,又暈觜、參、昴、畢、五車、東井,至十月,大赦天下。

太和四年春,月掩火。正月,月暈參、五車、東井,月犯心。 二月,月犯軒轅,又犯太微左執法,掩熒惑。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四年正月丁 未,月在畢,暈參兩肩、五車、東井。丁巳,月犯心。占曰:「人 伐其主。」五年二月,沙門法秀謀反,伏誅。二月己卯,月 犯軒轅北第二星。辛巳,月犯太微左執法。占曰:「大臣 有憂。」閏月,頓丘王李鍾葵有罪賜死。乙酉,月掩熒惑。

按:《後志》注:「春月又掩火,亦大臣死黜之祥也。」 又比。

「年月再犯昴」,亦為獄事,與白衣之會也。

太和五年二月,月犯太微,月在翼,暈,又犯心。七月,月 犯昴。九月,填犯辰星于軫。

太和六年正月,月在畢,暈犯軒轅,金又犯軒轅。二月, 月犯心,又犯斗。五月,月入南斗,又犯昴。七月,大流星 起東壁,月犯心。八月,金犯軒轅。十月,熒惑犯上將,大 流星入翼,月犯心。

按《魏書高祖本紀》俱不載。 按《天象前志》:五年春二 月癸卯,月犯太微西蕃南頭第一星。二月甲辰,月在 翼,暈,東南不巿,須臾,西北有偏白暈,侵五車二星,東 井、北河輿鬼柳、北斗紫微宮攝提翼星。戊戌,月犯心, 京師不見,濟州以聞。七月戊寅,月犯昴。占曰:「有白衣 之會。」六年正月,任城王雲薨。六年正月癸亥,月在畢, 暈參兩肩、五車三星。胃、昴、畢,京師不見,營州以聞。己 巳,月在張,犯軒轅大星。五月戊申,月入南斗口中。戊 寅,月犯昴。 又按《後志》:三年自五月至十二月,月三 入斗魁中。四年五月庚戌、七月己巳,又如之。六年二 月,又犯斗魁第二星。占曰:「其國大人憂,不出三年。」七 月丁未、十月丙申,月再犯心大星。自四年正月至六 年二月,又五干之。斗為爵祿之柄,心為布政之宮,月 行干而轥之,亦以薦矣。其占曰:「月犯心,亂臣在側,有 亡君之戒,人主以善事除殃。」是時,馮太后將危少主 者數矣,帝春秋方富,而承事孝敬,動無違理,故竟得 無咎。至六年三月,而齊王殂焉。或曰:「月犯斗,其國兵 憂,心,又豫州也。」時比歲連兵南討。五年二月,大破齊 師於淮陽,又擊齊下蔡軍,大敗之。 又按《後志》:三年 九月庚子,太白犯左執法。十一月丙戌,月犯之。四年 二月辛巳,月又犯之。九月壬戌,太白又犯之。五年二 月癸卯,月犯太微西蕃上將。至六年十月乙酉,熒惑 又犯之。夫南宮執法,所以糾淫忒,成肅雍,而上將朝 廷之輔也。天「象若曰,王化將弛,淫風幾興,固不足以 令天下矣。而廷臣莫之糾弼,安用之?」文明太后雖獨 厚幸臣,而公卿坐受榮賜者,費亦巨億,蓋近乎素餐 焉。其三年九月,安樂王長樂下獄死,隴西王源賀薨; 四年正月,廣川王略薨,襄城王韓頹徙邊;七月,頓丘 王李鍾葵賜死。其後任城王雲、中山王叡又薨,比年 死黜相繼,蓋天謫存焉。 又按《後志》:五年九月辛巳, 填犯辰星於軫。占曰:「為饑,為內亂,且有壅川溢水之 變。」是歲京師大霖雨,州鎮十二饑。至六年七月丙申, 又大流星起東壁,光明燭地,尾長二丈餘。東壁,土功 之政也。是月發卒五萬,通靈丘道。十月己酉,有流星 入翼,尾長五丈餘。七星,中州之羽儀。翼,南國也。《天象 若》曰:「將擇文明之士,使於楚邦焉。」明年,員外散騎常 侍李彪使齊,始通二國之好焉。

「四年正月丁未,月在畢,暈參、井、五車,赦祥也。」四月,幸廷尉獄,錄囚徒。明年二月,大赦。是月,月在翼,有遍日暈,侵五車、東井、軒轅、北河鬼,至北斗、紫垣、攝提。六年正月癸亥,月在畢,暈參兩肩、五車、胃、昴、畢。至甲戌,天下大赦。江南嗣君即位,亦大赦改元。先是,三年八月,金犯軒轅;四年二月,又犯軒轅第二星;六年正月,又犯軒轅大星;八月,又犯軒轅左角。左角,后宗也。是時太后淫亂,而幽后之姪娣,又將薄德。天若言曰:「是無《周南》之風,不足訓也。」故月、太白驟干之。

太和七年五月,月犯南斗。六月,流星大如太白,破為 三。十月,星隕如虹,有客星在參東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七年五月辛 卯,月犯南斗。」 又按《後志》:「六月庚午辰時,東北有流 星一,大如太白,北流破為三段。十月己亥,星隕如虹。」 是時太后專朝,且多外嬖,雖天子猶倚附之,故有干 明之讁焉。破而為三,席勢者眾也。昔《春秋》星隕如雨, 而群陰起霸。其後漢成帝時,旰日晦冥,眾星行隕,燿 燿如雨,而王氏之禍萌。至是天妖復見,又與元后同 符矣。 又按《後志》,十月有客星大如斗,在參東,似孛。 占曰:「大臣有執主之命者,且歲旱糴貴。」

太和八年正月,月在畢,暈。三月,月犯心。四月,蝕斗,又 犯昴。五月,月在斗,蝕盡。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八年正月辛 巳,月在畢,暈東井、歲星、觜、參、兩肩、五車。三月己丑,月 犯心。四月丁亥,月蝕斗。癸亥,月犯昴,相州以聞。《占》曰: 「有白衣之會。」十一年五月,南平王渾薨。五月丁亥,月 在斗,蝕盡。占曰:「饑。」十二月,詔以州鎮十五水旱民饑, 遣使者循行,問所疾苦,開倉賑恤。 按《後志》注:正月 辛巳,月在畢,暈井、歲星、觜、參、五車。占曰:「有赦,糴貴。」其 年六月,大赦。冬,州鎮十五水旱,人饑。

太和九年正月,月在參,暈,又犯東井。四月,月犯心。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九年正月丁 丑,月在參,暈觜、參兩肩、東井、北河、五車三星。占曰:「水。」 是年,冀定數州水,民有賣男女者。戊申,月犯東井,占 曰:貴人死,一曰:「有水。」十月,侍中、司徒、魏郡王陳建薨。 是年,京師及州鎮十二水旱傷稼。四月丁未,月犯心。

按《後志》注:「正月,月在參,暈觜參兩肩五車,為大赦。」

「為水。」戊申,月犯井,為水祥也。是歲,冀、定數州大水,人 有鬻男女者,京師及州鎮十三水旱傷稼。明年,大赦。 太和十年八月辰時,有星如流火,又有流星出日西 南。九月,熒惑犯歲星。十一月,月犯房。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十年十一月 辛亥,月犯房。」 又按《後志》:「八月辰時,有星落如流火 三道。戊寅,又有流星出日西南一丈所,西北流,大如 太白,至午西破為二段,尾長五尺,復分為二,入雲間。 仍見者,事薦也。」後代其踵而行之,以至於分崩離析 乎?九月,熒惑犯歲星。歲主農事,火星以亂氣干之,五 稼旱傷之象也。《占》曰:「元陽以饉,人不安。」自八年至十 一年,黎人阻饑,且仍歲災旱。

太和十一年正月,月犯鉤鈐。二月,月犯東井。三月,月 三暈,太微火、土合於南斗。月蝕氐。五月,太白經天,晝 見,犯畢。六月,月犯斗,又犯建星、歲星。七月,月入東井, 太白犯軒轅大星。八月,又犯之。月蝕胃。九月,又在胃 蝕。十月,歲、辰、太白合於氐。十一月,月入氐。十二月,月 及熒惑合於東壁,又入東井,犯天關。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十一年正月 丙午,月犯房鉤鈐。二月癸亥,月犯東井。三月丙申,月 三暈太微,庚子,月蝕氐。占曰:「糴貴。」是年年穀不登,聽 民出關就食,開倉賑恤。六月乙丑,月犯斗。丙寅,月犯 建星。七月丁未,月入東井。八月己巳,月蝕胃。占曰:「有 兵。」是月,蠕蠕犯塞,遣平原王陸叡討之。九月戊戌,陰 雲離合,月在胃蝕。十一月乙巳,月入氐。十二月戊午, 月及熒惑合於東壁。甲子,月入東井,犯天關。 又按 《後志》,三月丁亥,火土合於南斗。填為履霜之漸,斗為 經始之謀,而天視由之,所以為大人之戒也。占曰:「其 國內亂,不可舉事用兵。」是時齊主持諸侯王酷甚,雖 酒食之饋,猶裁之有司。故天若言曰:非所「以保根固 本,以貽長代之謀也。」內亂由是興焉。五月丁酉,太白 經天,晝見。庚子,遂犯畢。畢又邊兵也。是時蠕蠕寇邊。 明年,齊將陳達伐我南鄙,陷澧陽。間歲而齊君子子 響為有司所御,遂憤怒而反,伏誅。及齊王殂,而西昌 侯篡之。高、武子孫,所在棋布,皆拱手就戮,亦齊君自 為之焉。 又按《後志》:七月癸「丑,太白犯軒轅大星,八 月甲寅,又犯之。」皆女君之謫也。天象若曰:軒轅以母 萬物,由后妃之母兆人也。是固多穢,復將安用之?其 物類之感,又稼穡之不滋候也。是歲年穀不登,聽人 出關就食。明年,州鎮十五皆大饑,詔開倉賑乏。間歲, 太后崩。 又按《後志》:「十月歲辰太白合於氐,是謂驚 亡絕行,改立王公。」

是歲月三入井,金又犯之。占曰:「陰陽不和,不為水患,且大旱。」其後連年亢陽,而吳中比歲霖雨傷稼也。六月乙丑,月犯斗;丙寅,遂犯建星。亦圖始之謀也。

太和十二年正月,月犯左角。二月,月暈太微,又犯氐。 三月,歲星逆行入氐。四月,月犯東井,犯氐與歲合宿, 月又犯房。六月,月入氐,犯歲星。七月,月犯房,又犯牽 牛、犯畢,金犯左角。十一月,月犯東井,又犯左角,太白 犯歲,犯火,火犯木。十二月,月犯畢,又犯氐,犯房,太白 犯填。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十二年正月 戊戌,月犯左角;二月壬戌,月暈太微;丁卯,月犯氏。四 月癸丑,月犯東井。占曰:「將死。」九月,司徒淮南王他薨壬戌,月犯氐,與歲星同在氐。癸亥,月犯房。六月丁巳, 月入氐,犯歲星;七月乙酉,月犯房;庚寅,月犯牽牛;庚 子,月犯畢;十一月己未,月犯東井;丙寅,月犯左角。占 曰:「天下有兵。」十二年正月,蕭頤遣眾寇邊,淮陽太守 王僧儁擊走之。十二月甲申,月犯畢。乙未,月犯氐。丙 申,月犯房。 又按《後志》:三月甲申,歲星逆行入氐。甲 申,皆齊分也。占曰:諸侯王而升為天子者,逆行者,其 事逆也。四月,月犯氐,與歲同舍。六月丁巳,月又入氐, 犯歲星。月為強大之臣,歲為少君也。與歲同心內宮 而干犯之,強宗擅命,逼奪其君之象也。再干之,其事 薦至。 又按《後志》:十一月戊午,太白犯歲,又犯火,喪 疾之祥。占曰:「國無兵憂,則君有白衣之會。」景寅,火又 犯木。占曰:「內無亂政,則主有喪戚之故。」十二月壬寅, 太白犯填。占曰:「金為喪祥,后妃受之。」

正月戊戌,月犯左角。十一月丙寅,又如之。七月,金又犯左角。角為外朝,且兵政也。占曰:「不出三年,天下有兵,主子死,大君惡之。」至十四年,有子響誅,間歲而齊室亂。

太和十三年正月,月入東井,又掩牽牛。二月,熒惑犯 填,月在角蝕。三月,月犯歲星。四月,月犯房。月、火、金會 於井,金犯火,火水俱入井。六月,月掩牽牛,月犯畢,歲 星晝見。七月,月入氐,又犯鍵閉。九月,月掩畢,又入東 井,大流星入紫宮。十月,月掩熒惑,又掩畢,又犯鍵閉, 辰入氐。閏月,火又犯氐。十二月,月入東井,填、辰合於 女。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十三年正月 甲寅,月入東井,壬戌,月掩牽牛。二月己丑,月在角,十 五分蝕七。三月庚申,月犯歲星。四月丙戌,月犯房。六 月乙酉,月掩牽牛,乙未,月犯畢,占曰:「貴人死。」十二月, 司空河東王苟頹薨。七月丁未,月入氐;戊申,月犯鍵 閉。九月丁巳,月掩畢;庚申,月入東井。十月己卯,月掩 熒惑,又掩畢。丁酉,月犯鍵閉。十二月壬午,月入東井。

又按《後志》:「三月庚申,月犯歲。十五年六月,又犯之。」

「歲星不在宿宮」,是為「強侯之譴。」江南太子、賢王,相次 薨歿。既而齊武帝殂,太孫幼沖西昌輔政,竟殺二君 而篡之。月再犯於氐,及逆行之效也。

或曰:「木饑祥也。時比歲,稼穡不登。」

又按《後志》:四月癸丑,月火金會于井。辛酉,金犯火。甲 戌,火水又俱入井,皆雨晹失節,萬物不成候也。且曰: 「王業將易,諸侯貴人多死。」是歲月行四入氐,十月,辰 星入之;閏月丁丑,火犯氐,乙卯,又入之。占曰:「大旱歲 荒,人且相食,國易政,君失宮,遠期五年。氐又女君之 府也。」是歲,兩雍及豫州旱饑。明年,州鎮十五大饉。至 十四年太后崩。時江南北連歲災雨,至十七年有劫 殺之禍,誅死相踵焉。

是歲,月三犯房,四月又犯之,七月至十月再犯鍵閉。占曰「有亂臣,不出三年,伐其主。」自十二年六月至十四年再犯牛,又再掩之,凡六犯牛,且掩之。牛為吳、越饉祥也。畢、魏分,且曰「貴人多死免者。」十二年九月,司徒、淮南王佗薨。十三年,光州人王泰反,章武、汝陰、南安三王皆坐贓廢。安豐王猛、司空苟頹並薨。十四年,池豆于及庫莫奚頻犯塞,京兆王廢為庶人。

又按《後志》:二月熒惑犯填。占曰:「火主凶亂,女君應之。」 皆文明太后之讁也。先是,十一年六月甲子,歲星晝 見,十二月甲戌,又晝見;是歲六月又如之。歲而鹿于 大明,少君象也。是時孝文有仁聖之表,而太后分權 以干冒之。及帝春秋方壯,始將經緯禮俗,財成國風, 故比年女君之讁屢見,而歲星浸盛,至于不可掩奪 矣。且占曰:「木晝見,主有白衣之會。」是歲九月丙午,有 大流星自五車北入紫宮,抵天極,有聲如雷。占曰:「天 下大凶,國有喪,宮且空。」夫五車,君之車府也。天象若 曰:是將以喪事,有千乘萬騎而舉者。大有聲,其事昭 盛。 又按《後志》,十二月戊戌,填星、辰星合于須女。女, 齊吳分。占曰:「是為雍沮,主令不行,且有」陰親者。 太和十四年二月月犯畢。三月填星守哭泣。歲星守 牛。四月火犯鬼。六月月犯亢。大流星出紫宮。八月月 犯牽牛。月太白皆犯軒轅。十月月入井。犯太微。太白 入氐。十一月大流星入氐。月犯填星。又犯右執法。十 二月月犯軒轅。又犯左執法。是年太白三犯熒惑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十四年二月 甲戌,月犯畢。六月甲戌,月犯亢。八月乙亥,月犯牽牛。 辛卯,月犯軒轅。占曰:「女主當之。」九月,文明皇太后馮 氏崩。十月壬午,月入東井。戊子,月犯太微。十一月戊 戌,月犯填星。乙卯,月犯太微右執法。十二月庚辰,月 犯軒轅。癸未,月掩太微左執法。 又按《後志》:三月,填 星守哭泣。占曰:「將以女君有哭泣之事。」四月丙申,火 犯鬼,喪祥也。六月,有大流星從紫宮出西行。《天象》又 曰:「人主將以喪事而出其宮。」八月,月、太白皆犯軒轅。 九月癸丑,而太皇太后崩。帝哭三日不絕聲,勺飲不 入口者七日。納菅屨,徒行至陵,其反亦如之,哀毀骨立,杖而後起。雖殊俗之萌,矯然知感焉。自九月至于 歲終,凡四謁陵,又薦出紫宮之驗也。 又按《後志》:三 月庚申,歲星守牛。占曰:「其君不愛親戚,貴人多喪。又 饉祥也。」是歲,太白三犯熒惑。十月,太白入氐。十一月, 有大流星從南行入氐。甲申,齊邦之物也。金火相鑠 為兵喪,為大人之讁。天象若曰:宿宮有兵喪之故,盛 大者循而殘之,處其寢廟之中矣。

太和十五年正月,月在張、蝕。三月,掩畢,歲犯填在虛。 木火土合于虛,火土相犯。四月,熒惑入羽林。月犯軒 轅,又犯太微上將,又犯歲星。五月,月掩太微執法,又 掩建星。七月,月犯太微東蕃,又掩建星,犯牽牛。九月, 月犯牽牛,入太微,犯右執法,太白犯斗。大流星起少 微,入南宮帝座。十月,月犯填星,又犯軒轅。十一月,犯 畢,入井。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十五年正月 己酉,月在張蝕。三月丙申,月掩畢。《占》曰:「有邊兵。」十六 年八月,詔陽平王頤、右僕射陸叡督十二將七萬騎, 北討蠕蠕。四月庚午,月犯軒轅。癸酉,月犯太微東蕃 上將。占曰:「貴人憂。」六月,濟陰王鬱以貪殘賜死。癸未, 月犯歲星。五月庚子,月掩太微左執法。《占》曰:「大臣憂。」 十七年二月,南平王霄薨。丁未,月掩建星。七月乙未, 月犯太微東蕃。辛丑,月掩建星。癸卯,月犯牽牛。九月 乙丑,月犯牽牛。占曰「大臣有憂。」十七年,蕭賾死。大臣疑當 作吳越癸未,月入太微,犯右執法。占曰:「大臣憂。」十七年 八月,三老山陽郡開國公尉元薨。十月甲午,月犯填 星。戊申,月犯軒轅。十一月乙巳,月犯畢。辛未,月入東 井。 又按《後志》:三月壬子,歲犯填,在虛。三月癸巳,木 火土三星合宿于虛。甲午,火土相犯。虛,齊也。占曰:「其 國亂專政,內外兵喪,改立侯王。」九月乙丑,太白犯斗 第四星。戊子,有大流星起少微,入南宮,至帝坐。主有 盛大之臣,乘賢以侮其君者。且占曰:「大人易政。」 又 按《後志》:四月癸亥,熒惑入羽林。

太和十六年二月,月入氐,太白入羽林。三月,月入羽 林。四月,月入太微,又入羽林。五月,月掩南斗,又入羽 林。六月,月犯熒惑,又入太微,掩建星,入畢。七月,又入 畢,犯軒轅。八月,月犯建星,犯畢,入東井,犯軒轅;又入 太微,犯右執法。九月,月掩填星。十月,月入羽林,又入 東井。十一月,月犯畢,又入太微,入氐。十二月,月在柳 蝕。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十六年二月 甲辰,月入氐。三月己卯,月入羽林。四月壬辰,月入太 微。丙午,月入羽林。五月壬子,月掩南斗第六星。甲戌, 月入羽林。六月戊子,月犯熒惑。占曰:「貴人死。」十九年 五月,廣川王諧薨。己丑,月入太微。丁酉,月掩建星。丁 未,月入畢。占曰:「有邊兵。」十九年正月,平南將軍王肅 頻破蕭鸞軍于義陽,降者萬餘。七月甲戌,月入畢。丁 丑,月犯軒轅。八月壬辰,月犯建星。壬寅,月犯畢。甲辰, 月入東井。戊申,月犯軒轅。占曰:「女主當之。」二十年十 月,廢皇后馮氏。辛亥,月入太微,犯右執法。九月癸亥, 月掩填星。十月辛卯,月入羽林。癸亥,月入東井。十一 月甲子,月犯畢。壬申,月入太微。丁丑,月入氐。十二月 丁酉,月在柳蝕。占曰:「國有大事,兵起。」十七年八月己 丑,車駕發京師,南伐步騎三十餘萬。 又按《後志》:二 月壬子,太白入羽林。占曰:「天下兵起。」三月己卯、四月 丙午、五月甲戌、十月辛卯,月行皆入羽林。

太和十七年正月,月犯軒轅,犯氐。金木合于危。二月, 火土合于室。太白犯井,又犯鬼。三月,月入太微,掩斗。 四月,月入太微,入羽林,太白犯五諸侯。五月,太白晝 見,月犯南斗。火木合于婁。月掩建星。六月,月在女蝕。 七月,月入太微,入氐,犯南斗,又犯建。八月,月犯哭星, 入羽林。熒惑入井,月入畢,又犯輿鬼,入太微,犯屏。十 月,月犯建,又入井。十一月,月犯哭星,又犯東井,入太 微,又入氐。十二月,月入《羽林》,又入太微,又入氐。是年, 火入太微宮。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十七年正月 己丑,月犯軒轅,壬申,月犯氐。三月甲午,月入太微。壬 寅,月掩南斗第六星。四月癸丑,月入太微。《占》曰:「大臣 死。」十九年二月辛酉,司徒馮誕薨。壬寅,月入羽林。五 月甲子,月犯南斗第六星乙丑,月掩建星。六月甲午, 月在女蝕。占曰:「旱。」二十年以南北州郡旱,遣侍臣循 察,開倉賑恤。七月壬子,月入太微。占曰「有反臣。」二十 年二月,恆州刺史穆泰謀反,伏誅,多所連及。丙辰,月 入氐。癸未,月犯南斗第六星。庚申,月犯建星。八月庚 寅,月犯哭星。辛卯,月入羽林。丁酉,月入畢。占曰「兵起。」 十九年二月,車駕南伐鍾離。辛丑,月犯輿鬼。乙巳,月 入太微,犯屏星。十月壬午,月犯建星。甲午,月入東井。 十一月壬子,月犯哭星。辛酉,月犯東井前星。丁卯,月 入太微。占曰:「大臣死,有反臣。」二十七年四月,大將軍、 宋王劉昶薨,廣州刺史薛法護南叛。壬申,月入氐。十 二月辛巳,月入羽林。乙未,月入太微。己亥,月入氐。 又按《後志》:正月戊辰,金木合于危,危亦齊也。是為人君且罹兵喪之變。四月戊子,太白犯五諸侯。占曰:「有 擅刑以殘賊諸侯者。」至七月,齊武帝殂西昌侯以從 子干政,竟殺二君而自立,是為齊明帝。于是高武諸 子王侯數十人,相次誅夷,殆無遺育矣。雖繼體相循, 實有革命之禍,故天讁仍見云。 又按《後志》:四月壬 寅、八月辛卯、十二月辛巳,月行入羽林。先是,陽平王 頤統十二將軍,騎士七萬,北討蠕蠕。是歲八月,上勒 兵三十餘萬,自將擊齊。由是比歲皆有事于南方。 又按《後志》,「二月庚戌,火、土合于室。」室星,先王所以制 宮廟也。熒惑天視,填為司空,聚而謀之,其相宅之兆 也。且《緯》曰「人君不失善政,則火土相扶,卜洛之業,庶 幾興矣。」是歲九月,上罷擊齊,始大議遷都。冬十月,詔 司空穆亮、將作董邇繕洛陽宮室,明年而徙都之。于 是更服色,殊徽號,文物大備,得南宮之應焉。 又按 《後志》:二月丁丑,太白犯井;辛丑,又犯鬼;五月戊午晝 見;九月又如之,是謂兵祥。雍州也。是月火木合于婁。 婁為徐州。占曰:「其地有亂,萬人不安。」八月辛巳,熒惑 入井。占曰:「兵革起。」明年二月,詔征南將軍薛真度督 四將出襄陽,大將軍劉昶出義陽,徐州刺史元衍出 鍾離,平南將軍劉薛出南鄭,皆兩雍、徐方之分。後年 正月,平南王肅大敗齊師於義陽,降者萬餘。己亥,上 絕淮,登八公山,並淮而東,及鍾離乃還。

自十五年至十七年,月行七犯建星。建星為忠臣之輔,經代之謀,又吳之分也。十五年,再犯牽牛。十六年至十七年,又四犯南斗,是謂臣干天祿。且曰:「大人多死者。」又十五年七月,金入太微。十七年,火入太微宮,反臣之戒。是歲月行四入太微,十七年,六入太微。比歲凡十干之,而齊君夷其宗室,亦積忍酷甚也。十五年三月,掩畢。十一月,又犯之。十六年五月及七月,月再入畢。八月、十一月,又再犯之。十七年八月,又入畢。畢為邊兵。《占》曰:「貴人多死。」十五年六月,濟陰王鬱賜死。十七年,南平王霄、三老尉元皆死。十八年,安定王休死。十九年,司徒馮誕、太師馮熙、廣川王諧皆死。十四年十一月,月犯填星。十二月,月犯軒轅。十五年十月,月犯填,又犯軒轅。十六年八月,又犯之。九月,月掩填星。十七年正月,月又犯軒轅。皆女君之象也。是時,林貴人以故事薨,及馮貴人為后,而其姉譖之,至二十年,竟坐廢黜,以憂死。幽后繼立,又以淫亂不終。凡五星分野,熒惑統朱鳥之宿,而填以軒轅寓之,皆周鶉火之分。室,又并州之分。是為「步自并州而經始」,洛邑之祥也。

太和十八年二月,月入氐。四月,月在斗蝕,熒惑入軒 轅。六月,月入東井。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十八年二月 甲午,月入氐。四月庚申,月在斗蝕。六月丁卯,月入東 井。」 又按《後志》:「四月甲寅,熒惑入軒轅,后妃之戒也。 是時左昭儀得幸,方譖訴馮后,上蠱而惑之。故天若 言曰:夫膚受之微,不可不察。亦自我天視而降鑒焉。」 太和十九年三月,月犯軒轅。六月,熒惑出端門,金木 合于井。七月,火犯井。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十九年三月 己卯,月犯軒轅。占曰:「女主當之。」二十一年十月,追廢 貞皇后林氏為庶人。 又按《後志》:六月壬寅,熒惑出 于端門。占曰:「邦有大獄,君子惡之。」又更紀立,王之戒 也。明年,皇太子恂坐不軌,黜為庶人。

六月庚申,金木合於井。七月,火犯井。二十一年十一月,大敗齊師於沔北。明年春,復大破之,下二十餘城,於是悉定沔漢諸郡。時江南偽立雍州於襄陽,以總牧西土遺黎,故與東井同候。

《太和二十》年七月,月掩填星。十月,月在畢蝕。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二十年七月 辛巳,月掩填星。十月丙午,月在畢蝕。」 又按《後志》:「七 月辛巳,月掩填星。」是月,馮后竟廢,尋以憂死,而立左 昭儀,是為幽后。明年,追廢林貞后為庶人。

太和二十一年三月,月犯屏星。四月,月掩房。六月,月 掩斗魁。十月,熒惑、歲星合於端門。十二月,月掩心。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二十一年三 月丁酉,月犯屏星。四月庚午,月掩房星。六月丁卯,月 掩斗魁。十二月乙亥,月掩心。」 又按《後志》:「十月壬午, 熒惑、歲星合於端門之內。歲為人君,火主死喪之禮, 而陳於門庭」,大喪之象也。

太和二十二年正月,大流星起貫索,入天棓,月掩軒 轅。二月,月與歲星、熒惑合於右掖門內,月在角蝕。三 月,木火再合於掖門外。七月,月掩心。九月,月蝕昴。十 一月,大流星入天津,彗起軒轅。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二十二年正 月丙申,月掩軒轅。《占》曰:「女主當之。」二十三年詔賜皇 后馮氏死。二月乙丑,月與歲星熒惑合於右掖門內。 丁卯,月在角蝕。《占》曰:「天子憂。」二十三年四月,高祖崩。 七月乙酉,月掩心。九月庚申,月蝕昴。 又按《後志》:正月月又掩軒轅。十一月又彗星起軒轅,歷鬼南及天 漢。天又若曰:是固多穢德,宜其彗除矣。行歷鬼,又彊 死之徵,明年幽后賜死也。 又按《後志》:「二月乙丑,木、 火合於掖門內,是夕,月行逮之。三月丙午,木火俱出 掖門外,再合,一相犯,月行逮之,后妃預有咎焉。」明年 四月,宮車晏駕。夫太微,禮樂之庭也。時帝方修禮儀, 正喪服,以經人倫之化,竟未就而崩。少君嗣立,其事 復寢,縉紳先生咸哀慟焉。故天視奉而修之,是以徘 徊南宮,葢皇天有以著慎終歸厚之情。或曰:「合於天 庭,南方有反臣之戒。」是時齊明帝殂,比及三年,而亂 兵四交宮掖,既而蕭衍戡之,竟覆齊室云。

十一月,有流星照地,至天津而滅。占曰:「將有樓船之攻,人君以大眾行,二十二年而上南伐。」是歲之正月,有流星大如三斗瓶,起貫索東北,流光燭地,經天棓乃滅,有聲如雷。天棓,天子先驅也。《占》曰:「國中貴人有死者,且大赦。」至。三月,上南征不豫,詔武衛元嵩詣洛陽,賜皇后死。

太和二十三年二月,月在軫蝕。六月,月掩房,又掩箕。 八月,月在壁蝕。十一月,月在畢,暈昴、觜、參、五車。十二 月,月掩昴,又掩五車。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象前志》:「二十三年二 月壬戌,月在軫,蝕。六月癸未,月掩房南頭第二星。甲 申,月掩箕北頭第一星。八月,月在壁,蝕子巳上。十一 月癸丑,月在畢,暈昴、觜、參、五車。十二月己卯,月掩昴; 辛巳,月掩五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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