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歲功典/第01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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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歲功典

 第十卷目錄

 歲功總部雜錄

 歲功總部外編

歲功典第十卷

歲功總部雜錄[编辑]

《易經乾卦》:「夫大人者,與四時合其序。」

《繫辭》「日月運行,一寒一暑。」

《變通》配四時。

「《揲》之以四」,以象四時。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 有六十,當期之日。

變通莫大乎四時,

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相推而歲成焉。 《詩經王風采葛章》:「一日不見,如三秋兮。」年有四時, 時皆三月,三秋謂九月也。設言三春三夏,其義亦同。 《禮記曲禮》:「凡為人子之禮,冬溫而夏凊,昏定而晨省。」 《禮運》:「天秉陽,垂日星;地秉陰,竅于山川。播五行于四 時,和而後月生也。是以三五而盈,三五而闕。」

夫《禮》必本於「太一」,分而為天地,轉而為陰陽,變而為 四時。

《禮器》如竹箭之有筠也,如松柏之有心也,二者居天 下之大端矣,故貫四時而不改柯易葉。

「禮也」者,合於天時。

故「作大事,必順天時。」

《樂記》:「春作夏長,仁也;歛收冬藏,義也。」

動之以四時。

終始象四時。

古者,天地順而四時當。

夫歌者,直己而陳德也。動己而天地應焉,四時和焉。 《鄉飲酒》義四面之坐,象四時也。

《三月》則成時,

《喪服四制》「喪有四制,變而從宜,取之四時也。」

《公羊隱公元年》「春王正月。」《傳》:「春者何?歲之始也。」以 上繫元年,在王正月之上,知歲之始也。春者,天地開 闢之端,養生之首,法象所出,四時本名也。昏斗指東 方曰春,指南方曰夏,指西方曰「秋」,指北方曰冬。歲者, 總號其成名之稱。《尚書》「以閏月定四時,成歲」是也。 隱公七年「秋七月」傳:「《春秋》雖無事,首時過則書。」《春秋》 編年,四時具然後為年。首,始也。時,四時也,過歷也。 春以正月為始,夏以四月為始,秋以七月為始,冬以 十月為始。歷一時無事,則書其始月,明王者當奉順 四時之正也。

《左傳》隱公五年春,公將如棠觀魚者,臧僖伯諫曰:「春 蒐、夏苗,秋獮、冬狩,皆於農隙以講事也。」蒐,索也,蒐 索禽獸之不孕者。苗,主除禽獸為苗害者。獮,殺也,取 殺為名,順陰氣也。狩,圍守也。冬物畢成,獲則取之,無 所擇也。

桓公五年「秋,大雩」,書,不時也。「凡祀,啟蟄而郊,龍見而 雩,始殺而嘗,閉蟄而烝,過則書。」此發雩祭之例,欲 顯天時以指事言。「凡祀」,通下三句,天地宗廟之事也。 啟蟄,夏正,建寅之月,祀天南郊,龍見,建巳之月,蒼龍 宿之體,昏見東方,萬物始盛,待雨而大,故祭天遠為 百穀祈膏雨。建酉之月,陰氣始殺,嘉穀始熟,故薦嘗 於宗廟。建亥之月,昆蟲閉户,萬物皆成,可薦者眾,故 烝祭宗廟,卜日有吉凶,過次節則書,以譏慢也。 僖公三年「春不雨,夏六月雨。」自十月不雨,至於五月, 不曰旱,不為災也。《周》六月,夏四月,於播種五稼無 損。

僖公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公既視朔,遂登 觀臺以望而書,禮也。凡分、至、啟、閉必書,雲物為備故 也。「分春秋」,分至冬夏至啟立春立夏,閉立秋立冬, 古人於此,皆望雲氣而書之,欲察妖祥而預為之備 也。

文公元年閏三月,非禮也。先王之正時也。「履端於始, 舉正於中,歸餘於終。履端於始,序則不愆。舉正於中, 民則不惑。歸餘於終,事則不悖。」歷法以十一月甲 子朔夜半冬至為歷元,其時月日五星皆起於牽牛 初度,更無餘分,以此為步占之端,故云「履端於始。」每 歲有二十四氣:立春、驚蟄、清明、立夏、芒種、小暑、立秋、 白露、寒露、立冬、大雪、小寒,謂之節氣雨水春分穀雨、 小滿、夏至大暑、處暑、秋分霜降、小雪、冬至大寒,謂之 「中氣。」每月皆有中氣,惟閏月獨無中氣。閏前之月,則 中氣在晦日,閏後之月,則中氣在朔日。舉中氣而正 月,則置閏不差矣,故云:「舉正於中。」置閏之法,以氣盈 朔虛而歸日月之餘分。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日之行也,日一度。自今年冬至至明年冬至,方 一周天,貫計三百六十五日零三箇時辰,而一歲十 二箇月,止有三百六十日,更有五日零三箇時辰,無 所歸著,是為日行之餘分。每歲只均分在二十四氣 上,所謂氣盈者也。月之行也,日十一度十九分度之 七,常以百十九日中強而與日合于朔,是每月又有 半日弱,無所歸著,是為月行之餘分。故月不滿三十 日而有大小盡焉,所謂朔虛者也。積日月之餘分,每 歲常餘十一日弱,故十九年而置七箇閏月,是為一 章之數,故云「歸餘于終。」開端不差,故時序無愆過;寒 暑不忒,故民心無疑惑。置閏得宜,則圖為得所,故作 事無悖亂。

襄公二十六年,聲子通使于晉,還如楚,令尹子木問 「晉大夫與楚孰賢?」對曰:「晉卿不如楚,其大夫則賢,皆 卿材也。如杞梓、皮革,自楚往也,雖楚有材,晉實用之。 聞之善為國者,賞不僭而刑不濫,賞僭則懼及淫人, 刑濫則懼及善人。若不幸而過,寧僭無濫,與其失善, 寧其利淫,無善人則國從之。古之治民者,勸賞而畏」 刑,恤民不倦。賞以春夏,刑以秋冬。今楚多淫刑,其大 夫逃死于四方,而為之謀主,以害楚國,不可救療,所 謂不能也。勸賞,樂行賞也;畏刑,憚用刑也。春夏生 長,故賞;秋冬肅殺,故刑。楚多淫刑,妨賢害國,以成不 可治療之疾,此所謂「楚人不能用其材」也。

昭公元年,晉侯求醫于秦,秦伯使醫和視之,曰:「疾不 可為也,天有六氣,陰陽、風、雨、晦、明也,分為四時,序為 五節,過則為菑。今君不節不時,能無及此乎?」六氣 之化,分為春溫、夏熱、秋涼、冬寒之時,序此四時以為 五行之節。計一年三百六十五日,春木、夏火、秋金、冬 水,各主七十二日。土無定方,分主四季之末,各十八 日,亦七十二日。受用六氣,有過度者則生六疾。 昭公四年,大雨雹。季武子問于申豐曰:「雹可禦乎?」對 曰:「聖人在上無雹,雖有不為菑。古者日在北陸而藏 冰,西陸朝覿而出之。夫冰以風壯而以風出,其藏之 也周,共用之也遍,則冬無愆陽,夏無伏陰,春無凄風, 秋無苦雨,雷出不震,無菑霜雹,癘疾不降,民不夭札。」 《昭公七年》,晉侯謂伯瑕曰:「吾所問日食,從矣,可常乎?」 對曰:「不可,六物不同。」公曰:「何謂六物?」對曰:「歲時、日、目、 星辰,是謂也。」公曰:「多語寡人,辰而莫同,何謂辰?」對曰: 「日月之會是謂辰,故以配日。」多,詳也。《莫同》,言辰以 名多也。一歲日月十二會,從子至亥,所會謂之辰,以 子丑配甲乙之十干,明非一所也。

昭公十七年秋,郯子來朝,公與之宴。昭子問焉,曰:「少 皞氏鳥名官,何故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昔者黃 帝氏以雲紀,故為雲師而雲名;炎帝氏以火紀,故為 火師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紀,故為水師而水名;太皞 氏以龍紀,故為龍師而龍名。我高祖少皞摯之立也, 鳳鳥適至,故紀於鳥,為鳥師而為名。鳳鳥氏,歷正也; 元鳥氏,司分者也;伯趙氏,司至者也;青鳥氏,司啟者 也;丹鳥氏,司閉者也。」摯少,皞名。鳳鳥,知天時,故以 名歷正之官。元鳥,燕也,以春分來,秋分去,故以名,主 二分之官。伯趙,伯勞也,以夏至鳴,冬至止,故以名主 二至之官。青鳥,鶬,鶊也,以立春鳴,立夏止,故以名司 啟之官。丹鳥,鷙雉也,以立秋來,立冬去,入大水為蜃, 故以名司閉之官。以上分至啟閉,皆歷正之屬官。 九扈,為九農正,扈民無淫者也。「春扈鳻鶞,相五土 之宜,趣民耕種者;夏扈竊元,趣民耘苗者;秋扈竊藍, 趣民收斂者;冬扈竊黃,趣民蓋藏者;棘扈竊丹,為巢 居鳥者;行扈唶唶書,為民驅鳥者;宵扈嘖嘖,夜為農 驅獸者;桑扈竊脂,為蠶驅雀者;老扈鷃鷃,趣民收麥, 令不得晏起者。」以《九扈》名農正之官,皆以教民事。扈, 止也,所以止民使不淫放也。

《周語》單襄公曰:「辰角見而雨畢,天根見而水涸,木見 而草木節解,駟見而隕霜,火見而清風戒寒。先王之 教曰:『雨畢而除道,水涸而成梁,草木節解而備藏,隕 霜而冬裘具,清風至而修城郭宮室。《夏令》曰:『九月除 道,十月成梁』。其時儆曰:『收而場功,偫而畚挶』』。」營室之 中,土功其始。火之初見,期于司里。此先王所以不用 財賄而廣施德于天下也。

王將鑄無射,問律於伶州鳩。對曰:「六中之色也,名之 曰黃鍾,所以宣養六氣九德也。」十一月曰「黃鍾。」六 者,天地之中。天有六氣,降生五味。天有六母,地有五 子,十一而天地畢矣,而六為中。故六律六呂而成天 道。黃鍾,六律之首,故以六律正色,為黃鍾之名,重元 正始之義也。六氣,陰、陽、風、雨、晦明也。九德,水、火、金、木、 土、穀。正德,利用厚生也。十一月,陽伏於下,物始萌於。 五聲為宮,含元處中,所以遍養六氣九德之本。 二曰太簇,所以金奏,贊陽出滯也。「《正月》曰太簇」,言 陽氣太簇達於上也。正聲為商,故為「金奏」,所以佐陽, 發出滯伏也。

三曰《姑洗》,所以修潔百物,考神納賓也。三月曰《姑 洗》,言陽氣養生,洗濯枯穢,改柯易葉也。正聲為「角。」是月至,物修潔,故用之宗廟,合致神人。用之享宴,可以 納賓也。

四曰《蕤賓》,所以安靖神人,獻酬交酢也。五月曰「蕤 賓」,言陰氣為主,委蕤於下,陽氣盛長於上,有似於賓 主,故可用之。宗廟賓客,以安靜神人,行酬酢也。 五曰《夷則》,所以詠歌;九則,平民無貳也。《七月》曰《夷 則》,言萬物既成,可法則也。故可以詠歌,九成之則,成 民之志,使無疑貳也。

六曰「無射」,所以宣布哲人之令德,示民軌儀也。《九 月》曰「無射」,陽氣收藏,萬物無射見者,故可遍布前哲 之令德,示民道法也。

「《元閒》大呂」,助宣物也。十二月曰:「大呂。」元一也。陰繫 於陽,以黃鍾為主,故曰《元閒》。以陽為首,不名其初,臣 歸功於上之義也。大呂,助陽宣散物也。天氣始於黃 鍾,萌而赤,地受之於大呂,牙而白,成黃鍾之功也。 二閒、夾鍾,出四隙之細也。「二月曰夾鍾。」隙,閒也。夾 鍾助陽。鍾,聚也,細也。四隙,四時之閒氣。微細者,春為 陽中,萬物始生,四時之微氣,皆始於春,春發而出之, 三時奉而成之,故夾鍾出四時之微氣也。

《三閒》中呂宣中氣也。四月曰《中呂》,陽氣起於中,至 四月宣散於外。純乾用事,陰閉藏於內,所以助陽成 功也。

四閒林鍾,和展百事,俾莫不任肅純恪也。《六月》曰 《林鍾》。林,眾也。言萬物眾盛也。「展審,俾使,肅速純大。」恪, 敬也。言時務和審,百事無有偽詐,使之莫不任其職 事,速其功大敬其職也。

五閒、南呂,贊陽秀也。八月曰《南呂》,榮而不實曰「秀。」 南,任也,陰任陽事,助成萬物也。

「六閒應鍾」,均利器用,俾應復也。《十月》曰:「應鍾」,言陰 應陽。月事萬物鍾聚,百嘉具備,時務均利,百官器用, 程度庶品,使皆應其禮,復其常也。

《魯語》:「社而賦事,烝而獻功。男女效績,愆則有辟,古之 制也。」社,春分祭社也。事農桑之屬也。「冬祭曰烝,烝 而獻五穀布帛之功也。」

《易川靈圖》:「陽氣出于東北,入于西北,發于孟春,畢于 孟冬。」

《易通卦驗》:「人君冬至日,使八能之士,鼓黃鍾之瑟,瑟 用槐木,長八尺一寸;夏至日,瑟用桑木,長五尺七寸。」 槐取氣上,桑取氣下也。

王者必五時迎氣者,以示人奉承天道,從時訓人之 義。故《月令》「于四立日及季夏土德王日,各迎其王氣 之神于其郊。其配祭以五人帝,春以太皞,夏以炎帝, 季夏以黃帝,秋以少昊,冬以顓頊。」

凡《六禮》板長尺二寸,以應十二月;愽四寸,以象四時; 厚八分,以象八節。皆真書。

冬至鼓用馬革。圓徑八尺一寸。夏至鼓用牛圓徑 五尺七寸,馬,坎類。牛,離類。

《尚書帝命期》:「春鳥星昏中以種稷,夏火星昏中以種 黍菽。」

《尚書考靈曜》:「主春者鳥星昏中可以種稷;主夏者,心 星昏中可以種黍;主秋者,虛星昏中可以種麥;主冬 者,昴星昏中則入山,可以斬伐,具器械。王者南面而 坐,視四星之中者,而知民之緩急,急則不賦力役。」 地與星辰,俱有四遊升降。四遊者,自立春地與星辰 西遊。春分西遊之極地,雖西極升降正中,從此漸漸 而東,至春末復正。自立夏之後,北遊夏至北遊之極 地,則升降極下,至夏季復正。立秋之後,東遊秋分東 遊之極地,則升降正中,至秋季復正。立冬之後,南遊 冬至南遊之極地,則升降極上,冬季復正。此是「地及 星辰四遊」之義也。

《尚書大傳》:「夏以十三月為正,平旦為朔。殷以十二月 為正,雞鳴為朔。周以十一月為正,夜半為朔。」

《詩紀曆樞》:「陰陽之會,一歲再遇于南方者,以中夏;遇 于北方者,以中冬。」

《樂動聲儀時》。「元氣」者,受氣于天,布之于地,以時出入 物者也。四時之節,動靜各有分職,不得相越,謂調露 之樂也。「調露」,調和致甘露也。使物茂長之樂。 《樂緯》:坎主冬至,樂用管;艮主立春,樂用塤;震主春分, 樂用鼓;巽主立夏,樂用笙;離主夏至,樂用絃;坤主立 秋,樂用磬;兌主秋分,樂用鐘;乾主立冬,樂用柷敔。此 八方之音。

《本草經》「上藥一百二十種為君,主養命以應天。中藥 一百二十種為臣,養性以應人。下藥一百二十五種 為佐使,主治病以應地。三品合三百六十五種法,三 百六十五度,一度應一日,以成一歲。」

《古瑞命記》神農氏論芝云:「山川雲雨、五行四時、陰陽 書夜之精,以生五色神芝,皆為聖王休祥焉。」

《黃帝宅經》:正月土氣衝丁未方,二月坤,三月壬亥,四 月辛戊,五月乾,六月寅甲,七月癸丑,八月艮,九月丙 己,十月辰乙,十一月巽,十二月申庚。

《黃帝兵法》,「戰𩰚當從九天之上,擊九地之下。春青龍夏朱雀、秋白虎、冬元武,四神為九天,其衡則九地也。 子午經十二時,忌立春、春分脾、立夏、夏至肺、立秋、秋 分肝、立冬、冬至心,四季十八日腎。」

《周髀筭經注》:「二至者,寒暑之極。二分者,陰陽之和。四 立者,生長收藏之始。是為八節。」

四章為「一蔀」,七十六歲。蔀之言齊,同日月之分為 一蔀也。一歲之月,十二月,十九分月之七,通分內子 得二百三十五。一歲之日,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 一,通之得一千四百六十一。分母不同,則子不齊,當 互乘之。以齊同之者,以日分母四乘月分,得九百四 十,即一蔀之月。以月分母十九,乘日分,得二萬七千 七百五十九,即一蔀之日。以日月分母相乘,得七十 六,得一蔀之歲。以一歲之月除蔀月,得七十六歲。又 以一歲之日除蔀日,亦得七十六矣。歲月餘既終,日 分又盡,眾殘齊合,群數畢滿,故謂之「蔀。」

二十蔀為「一遂」,遂千五百二十歲。遂,竟也。言五行 之德,一終竟極,日月辰終也。《乾鑿度》曰:「至德之數,先 立金木水火土五,凡各三百四歲。五德運行,日月開 闢,甲子為蔀首,七十六歲。次得癸卯蔀,七十六歲;次 壬午蔀,七十六歲;次辛酉蔀,七十六歲。凡三百四歲, 木德也,主春生。次庚子蔀,七十六歲;次己卯蔀,七十 六歲;次戊午蔀,七十六歲;次丁酉蔀」,七十六歲,凡三 百四歲,金德也,主秋成。次丙子蔀七十六歲,次乙卯 蔀七十六歲,次甲午蔀七十六歲,次癸酉蔀七十六 歲,凡三百四歲,火德也,主夏長。次壬子蔀七十六歲, 次辛卯蔀七十六歲,次庚午蔀七十六歲,次己酉蔀 七十六歲,凡三百四歲,水德也,主冬藏。次戊子蔀七 十六歲,次丁卯蔀七十六歲,次丙午蔀七十六歲,次 乙酉蔀七十六歲,凡三百四歲,土德也,主致養其德, 四正子午卯酉,而朝四時焉。凡一千五百二十歲。終 一紀,復甲子,故謂之「遂。」

《三遂》為一首,首四千五百六十歲。首,始也。言日月 五星,終而復始也。《考靈曜》曰:「日月首甲子冬至,日月 五星俱起牽牛初,日月若合璧,五星如聯珠,青龍甲 寅攝提格,並四千五百六十歲積及初,故謂首也。」 七首為一極,極三萬一千九百二十歲,生數皆終,萬 物復始。極,終也。言日月星辰,弦望晦朔,寒暑推移, 萬物生育皆復始,故謂之「極。」

「小歲」者,十二月為一歲;「大歲」者,十三月為一歲。 《日復星》為一歲。「冬至,日出在牽牛」,從牽牛,周牽牛, 則為一歲。

春分之日夜分以至秋分之日夜分極下,常有日光; 秋分之日夜分以至春分之日夜分極下,常無日光。 春秋分者,晝夜等。春分至秋分,日內近極,故日光 照及也;秋分至春分,日外遠極,故日光照不及也。 《六韜》將冬不服裘,夏不操扇,天雨不張幔蓋,是謂「將 禮。」將不身服禮,無以知士卒寒暑也。

《汲冢周書武稱解》:「春違其農,秋伐其穡,夏取其麥,冬 寒其衣服。春秋欲舒,冬夏欲亟,武之時也。」

《天武解》「伐有四時,一春違其農,二夏食其穀,三秋取 其刈,四冬凍其葆。」

《小開武解》「九紀,一辰以紀日,二宿以紀月,三日以紀 德,四月以紀刑,五春以紀生,六夏以紀長,七秋以紀 殺,八冬以紀藏,九歲以紀終。時候天視,可監時不失, 以知吉凶。」

《寶典》解三信:「一、春生夏長無私,民乃不迷。二、秋落冬 殺有常,政乃盛行。三、人治百物,物德其德,是謂信極。 大聚解,陂溝道路,藂苴丘墳,不可樹穀者,樹以材木。 春發枯槁,夏發葉榮,秋發實蔬,冬發薪蒸,以匡窮困。 揖其民力,相更為師。因其土宜,以為民資,此謂仁德。」 旦聞禹之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長;夏 三月,川澤不入網罟,以成魚鱉之長,且以並農力執 成男女之功。夫然則有生而不失其宜,萬物不失其 性,人不失其事,天不失其時,以成萬財。萬財既成,放 此為人,此謂「正德。」

王若欲求天下民,先設其利,而民自至。譬之若冬日 之陽,夏日之陰,不召而民自來,此謂「歸德。」

《管子·治國》篇:「秋糴以五,春糶以束。」謂富者秋時以 五糴之,至春出糶,便收其束矣。束,十疋也。

《宙合》篇:「春采生,秋采蓏,夏處陰,冬處陽。」此言聖人之 動靜開闔,詘信浧濡,取與之必因于時也。

歲有春秋冬夏,月有上中下旬,日有朝暮,夜有昏晨, 半星辰序,各有其司,故曰「天不一時。」

《形勢解》:「春者陽氣始上,故萬物生;夏者陽氣畢上,故 萬物長;秋者陰氣始下,故萬物收;冬者陰氣畢下,故 萬物藏。故春夏生長,秋冬收藏,四時之節也。」

《乘馬篇》:「陰陽,春秋冬夏,陰陽之推移也。時之短長,陰 陽之利用也。日夜之易,陰陽之化也。」

《禽經》「毛協四時,春則毛弱,夏則稀少而改易;秋則刷 理,冬則更生,細毛自溫。」

色合五方:倉鷹之屬,以象東方木行;朱鳥之屬,以象南方火行;黃鳥之屬,應土行,以象季夏白鷺之屬,以 象西方金行;元鳥之屬,以象北方水行。

羽物變化,轉于時令。仲春之節,鷹化為鳩。季春之節, 田鼠化為鴽。仲秋之節,鳩復化為鷹。季秋之節,雀入 大水化為蛤。孟冬之節,雉入大水化為蜃。《淮南子》曰: 「鼇化為鶉,鶉化為鸇,鸇化為布穀,布穀復為鷂。」順節 令以變形也。

《家語禮運》篇:「夫禮之不同,不豐不殺,所以持情而合 危也。山者不使居川,渚者不使居,原用水火金木,飲 食必時。冬合男女,春頒爵位,必當年德,皆所順也。」 合《安禮》也。用水,漁入澤梁,乃溉灌。用火,季春出火,季 秋納火也。用金,以時采受,以納銅鐵。用木斧斤,以時 入山林飲食,各隨四時之道者也。

《五帝篇》:孔子曰:「昔也,丘聞諸老聃曰:天有五行,水、火、 金、木、土,分時化育,以成萬物,其神謂之五帝。」一歲 三百六十日,五行每行主七十二日,化生長育,一歲 之功,萬物莫不受成。五帝五行之佐生物者。

《五帝德》篇:「祭五祀者,所以本事也。」「户竈,中霤、門,行 也。春户以木,夏竈以火,中霤以土,秋門以金,冬行以 水」,各本其用事之神而祀之。

《文子道原》篇:老子曰:「大丈夫恬然無思,惔然無慮,以 天為蓋,以地為車,以四時為馬,以陰陽為御,行乎無 路,遊乎無怠,出乎無門。」

《精誠篇》:「老子曰:『冬日之陽,夏日之陰,萬物歸之而莫 之使極,自然至精之感,弗召自來,不去而往,窈窈冥 冥,不知所為者,而功自成』。」

《文子》曰:「春政不失,禾黍滋,夏政不失,雨降時,秋政不 失,民殷昌,冬政不失,國家寧康。」

《道德》篇:老子曰:「因春而生,因秋而殺,所生不德,所殺 不怨,則幾於道矣。」

《上仁》篇:「老子曰:『天地之氣莫大於和』。」和者,陰陽調,日 月分,故萬物春分而生,秋分而成。生與成,必得和之 精。故積陰不生,積陽不化,陰陽交接,乃能成和。 《上禮》篇:「老子曰:『察四時孟仲季之序,以立長幼之節 而成官』。」

《列子黃帝篇》:「陰陽常調,日月常明,四時常若,風雨常 均,字育常時,年穀常豐。」

《殷湯篇》:「荊之南有冥靈者,以五百歲為春,五百歲為 秋。上古有大椿者,以八千歲為春,八千歲為秋。朽壤 之上有菌芝者,生於朝,死於晦。春夏之月有蠓蚋者, 因雨而生,隨陽而死。」

《莊子大宗師》篇:「真人淒然似秋,煖然似春,喜怒通四 時,與物有宜,而莫知其極。」

《說劍篇》:「天子之劍,裹以四時,制以五行,論以刑德,開 以陰陽,持以春夏,行以秋冬。」

《天道》篇:「春夏先,秋冬後,四時之序也。」

《天運》篇:「調理四時,太和萬物,四時迭起,萬物循生。」 《知北遊》篇:「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時有明法而不議, 萬物有成理而不說,聖人者,原天地之美而達萬物 之理,是故至人無為,大聖不作,觀于天地之謂也。」陰 陽四時運行,各得其序,萬物畜而不知,此之謂本根, 可以觀于天矣。

《庚桑楚》篇:「夫春氣發而百草生,正得秋而萬寶成。夫 春與秋,豈無得而然哉?大道已行矣。」

《尸子》謂「夏必長而蒜麥枯」,謂「冬必彫而竹柏茂。」日盛 陽宜暑,夏天未必無涼;日極陰宜寒,隆冬未必無暫 溫也。

《鶡冠子》:「天用四時,地用五行,天子執一以居中央,調 以五音,正以六律,紀以度數,宰以刑德,從本至末,第 以甲乙。天始于元,地始于朔,四時始于歷。故家里用 提,扁長用旬,鄉師用節,縣嗇夫用月,郡大夫用氣。分 所至,柱國用六律。里五日報扁,扁十日報鄉,鄉十五 日報縣,縣三十日報郡,郡四十五日報柱國,柱國六 十日以聞天子,天子七十二日遣使,勉有功罰。不知 此所以與天地總下情。六十日一上聞,上惠七十二 日一下究,此《天曲日術》也。」

《荀子王制篇》:「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時,故五 穀不絕,而百姓有餘食也。汙池淵沼川澤,謹其時禁, 故魚鱉優多,而百姓有餘食也。斬伐養長,不失其時, 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餘材也。」

《天論》篇:「列星隨旋,日月遞照,四時代御,陰陽大化,風 雨博施,萬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養以成,不見其 事而見其功,夫是之謂神。」

《賦》篇:「冬日作寒,夏日作暑,廣大精神,請歸之雲。」 《韓非子解老》篇:「道者,萬物之所然也。天得之以高,地 得之以藏,維斗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恆其光, 五常得之,以常其位,列星得之,以端其行,四時得之, 以御其變氣。」

《關尹子九藥》篇:「天不能冬蓮春菊,是以聖人不違時。」 《呂氏春秋孟春紀去私》篇:「四時無私行也,行其德而 萬物得遂長焉《仲春紀情欲》篇:「秋早寒則冬必暖,春多雨則夏必旱, 天地不能兩,而况于人類乎?」 《季春紀盡數》篇:「天生陰陽,寒暑燥濕,四時之化,萬物 之變,莫不為利,莫不為害。」順者利時,逆者害時。 《仲夏紀大樂篇》:「四時代興,或暑或寒,或短或長,或柔 或剛,萬物所出。造于太一,化于陰陽。」

《孝行覽·義賞》篇:「春氣至則草木產,秋氣至則草木落。」 產與落或使之,非自然也。

《離俗覽貴信篇》:「春之德風,風不信其華不盛,華不盛 則果實不生。夏之德暑,暑不信其土不肥,土不肥則 長遂不精。秋之德雨,雨不信其穀不堅,穀不堅則五 種不成。冬之德寒,寒不信其地不剛,地不剛則凍閉 不開。天地之大,四時之化,而猶不能以不信成物,又 况乎人事?」 似順。《論有度》篇:「夏不衣裘,非愛裘也,煖有」餘也,冬不 用,非愛。也。清,有餘也。 《士容論上農》篇:「后妃率九嬪蠶于郊,桑于公田。是以 春秋冬夏皆有麻枲絲繭之功,以力婦教也。」

四時之禁,「山不敢伐材下木,澤人不敢灰僇繯網,罝 罦不敢出于門,罛罟不敢入于淵,澤非舟虞不敢緣」 名為害,其時也。

《史記天官書》:「北斗七星,所謂旋璣玉衡,以齊七政。杓 攜龍角,衡殷南斗,魁枕參首,斗為帝車,運于中央,臨 制四鄉,分陰陽,建四時,均五行,移節度,定諸紀,皆繫 于斗。」杓,北斗柄也。龍角,東方宿。攜,連也。衡,斗之中 央,殷中也。

「北方水,太陰之精,主冬。日壬癸。」刑失者,罰出辰星。以 其宿命國,是正四時。仲春春分,夕出郊奎、婁、胃東五 舍,為齊;仲夏夏至,夕出郊東井、輿鬼、柳東七舍,為楚; 仲秋秋分,夕出郊角、亢、氐、房東四舍,為漢;仲冬冬至, 晨出郊東方,與尾、箕、斗、牽牛俱西,為中國。其出入常 以辰、戌、丑、未。

「五星同色,天下偃兵,百姓寧昌。」春風秋雨,冬寒夏暑, 動搖常以此。

《太史公自序》:「夫陰陽四時八位、十二度、二十四節,各 有教令。」「八位」,八卦位也。「十二度」,十二次也。「二十四 節」,就中氣各有禁忌,謂日月也。

《史記索隱》:「歲行一次謂之歲星,十二歲而星一周天。」 《漢書·律曆志》:「二十四銖而成兩者,二十四氣之象也; 十六兩成斤者,四時乘四方之象也;四百八十兩者, 六旬行八節之象也。三十斤成鈞者,一月之象也;四 鈞為石者,四時之象也;重百二十斤者,十二月之象 也。終于十二辰而復于子,黃鍾之象也。千九百二十」 兩者,陰陽之數也。「三百八十四爻」,五行之象也。「四萬 六千八十銖」者,萬一千五百二十物,歷四時之象也。 而「歲功成就,五權謹矣。」

以陰陽言之,太陰者,北方,北伏也。陽氣伏于下,于時 為冬,冬終也。物終臧乃可稱。「水潤下,知者謀」,謀者重, 故為權也。太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于時為 夏,夏假也,物假大乃宣平。火炎上,禮者齊,齊者平,故 為衡也。少陰者,西方,西遷也。陰氣遷落物,于時為秋, 秋𩏶也。物𩏶斂乃成孰金從革,改更也,義者成,成者 方,故為矩也。少陽者,東方,東動也。陽氣動物,于時為 春。春,蠢也。物蠢生迺動,運木曲直。仁者生,生者圜,故 為規也。中央者,陰陽之內,四六之中,經緯通達,迺能 端直,于時為四季土,稼穡蕃息,信者誠,誠者直,故為 繩也。五則揆物,有輕重,圜、方、平、直,陰陽之義。四方四 時之體,五常五行之象。厥法有品,各順其方而應其 行。職在「大行」,《鴻臚》掌之。

春為陽中,萬物以生。秋為陰中,萬物以成。

孟仲、季迭用事,為統首。

經元一以統始,《易》太極之首也。「春秋」二,以日歲,易兩 儀之中也。于春每月書王,《易》三極之統也。于四時雖 亡,事必書。時月易四象之節也。時月以建分至啟閉 之分,《易》八卦之位也。

四時寒暑,無形而運于下。

《董仲舒傳》:「天道之大者在陰陽。陽為德,陰為刑,刑主 殺而德主生。是故陽常居大夏而以生育養長為事, 陰常居大冬而積于空虛不用之處。以此見天之任 德不任刑也。」天使陽出,布施于上而主歲功,使陰人 伏于下而時出佐陽。陽不得陰之助,亦不能獨成歲 終。陽以成歲為名,此天意也。

《越絕書》:「天下之君,發號施令,必順于四時。四時不正, 則陰陽不調,寒暑失常,如此則歲惡五穀不登。」聖王 施令,必審于四時,此至禁也。

賈誼《新書》懸弧之禮義:「東方之弧以梧,梧者,東方之 草,春木也,其牲以雞;南方之弧以柳,柳者,南方之草, 夏木也,其牲以狗;中央之弧以桑,桑者,中央之木也, 其牲以牛;西方之弧以棘,棘者,西方之草,秋木也,其 牲以羊;北方之弧以棗,棗者,北方之草,冬木也,其牲 以彘《淮南子天文訓》:「四時者,天之吏也。」

天有四時,以制十二月。人亦有四肢,以使十二節。天 有十二月,以制三百六十日。人亦有十二肢,以使三 百六十節。

天地之襲,精為陰陽;陰陽之專,精為四時,四時之散, 精為萬物。積陽之熱氣生火,火氣之精者為日;積陰 之寒氣為水,水氣之精者為月,日月之淫為精者為 星辰。

辰星正四時,常以二月春分,效奎、婁以五月夏至,效 東井。輿鬼以八月秋分效角、亢;以十一月冬至,效斗、 牽牛。

何謂八風?距日?冬至四十五日,條風至,條風至;四十 五日,明庶風至;明庶風至;四十五日,清明風至;清明 風至;四十五日,景風至,景風至;四十五日,涼風至,涼 風至;四十五日,閶闔風至;閶闔風至;四十五日,不周 風至;不周風至;四十五日,廣莫風至。

「天有四時以成一歲,因而四之,四四十六,故十六兩 而為一斤。」「三月而為一時」,「三十日為一月,故三十斤 為一鈞。」「四時而為一歲,故四鈞為一石。」

《墬形訓》「照之以日月,經之以星辰,紀之以四時。」 《本經》訓春肅秋榮,冬雷夏霜,皆賊氣之所生。

《四時》者,「春生夏長,秋收冬藏,取予有節,出入有時,開 闔張歙,不失其敘,喜怒剛柔,不離其理。」

「秉太一」者,牢籠天地,彈壓山川,含吐陰陽,伸曳四時, 紀綱八極,經緯六合,覆靈照導,普氾無私,翾飛蠕動, 莫不仰德而生。

《繆稱訓》:「天有四時,人有四用。」

《齊俗訓》:「夫以一世之變,欲以耦化應時,譬猶冬被葛 而夏被裘。」

《氾論訓》:「天地之氣,莫大于和。和者陰陽調。日夜分而 生物,春分而生,秋分而成。生之與成,必得和之精。」 《兵略訓》:「將軍之心,滔滔如春。」如夏湫漻,如秋《典 凝》,如冬因形而與之化,隨時而與之移。音曠。漻音遼。 《說林》訓:「冬冰可折,夏木可結,時難得而易失。」

《泰族訓》:「五帝三王立明堂之朝,行明堂之令,以調陰 陽之氣,以和四時之節,以辟疾病之菑。」

天設日月,列星辰,調陰陽,張四時。日以暴之,夜以息 之,風以乾之,雨露以濡之。其生物也,莫見其所養而 物長;其殺物也,莫見其所喪而物亡。此之謂神明。 《春秋繁露五行對篇》:水為冬,金為秋,土為季夏,火為 夏,木為春。春主生,夏主長,季夏主養,秋主收,冬主藏, 藏冬之所成也。

「土者,火之子也。五行莫貴于土。土之于四時,無所命 者,不與火分功名。木名春,火名夏,金名秋,水名冬。忠 臣之義,孝子之行取之土。土者,五行最貴者也。」 《為人者天地篇》:「人之好惡,化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 天之寒暑;人之受命,化天之四時。」人生有喜怒哀樂 之答,春秋冬夏之類也。喜,春之答也;怒,秋之答也;樂, 夏之答也;「哀」,冬之答也。天之副在乎人,人之情性有 由天者矣。

天地之數,不能獨以寒暑成歲,必有春夏秋冬 五行之義。篇「木居東方,而主春氣,火居南方,而主夏 氣,金居西方,而主秋氣,水居北方,而主冬氣,是故木 主生而金主殺,火主暑而水主寒,使人必以其序,官 人必以其能」,天之數也。土居中央,為之天潤。土者,天 之股肱也。其德茂美,不可名以一時之事,故五行而 四時者,土兼之也;

《王道通篇》:「天常以愛利為意,以養為事,春秋冬夏皆 其用也。王者亦常以愛利天下為意,以安樂世為事, 好惡喜怒而備用也。然而主好惡喜怒,乃天之春夏 秋冬也。」

《陰陽位篇》:「夏出長于上,冬入化于下者,陽也;夏入守 虛地于下,冬出守虛位于上者,陰也。陽出實入實,陰 出空入空。天之任陽不任陰,好德不好刑如是也。故 陰陽終歲各一出。」

《陰陽終始篇》:「春夏陽多而陰少,秋冬陽少而陰多。多 少無常,未嘗不分而相散也。」

「至春,少陽東出就木,與之俱生;至夏,太陽南出就火, 與之俱煖。此非各就其類而與之相起,與少陽就木, 太陽就火,火不相稱,各就其正,此非正其倫與?」至於 秋時,少陰興,而不得以秋從金,從金而傷火,功雖不 得以從金,亦以秋出於西方,俛其處而適其事,以成 歲功。此非權與陰之行,固常居虛而不得居實,至於 冬而止。空虛太陽乃得北就其類而與水起寒。是故 天之道有倫有經。有權。

《天道無二篇》,陰與陽相反之物也。故或出或入,或右 或左,春俱南,秋俱北,夏交於前,冬交於後,並行而不 同路,交會而各代理。此其文與天之道有一出一入, 一休一伏,其度一也。

「陽出而積於夏,任德以歲事也;陰出而積於冬,錯刑 於空處也《人副天數篇》:「天以終歲之數,成人之身,故小節三百 六十六,副日數也;大節十二分,副月數也。內有五藏, 副五行數也;外有四肢,副四時數也;乍視乍暝,副晝 夜也;乍剛乍柔,副冬夏也;乍哀乍樂,副陰陽也;心有 計慮,副度數也;行有倫理,副天地也。」

《四祭》篇:「古者歲四祭。四祭者,因四時之所生孰而祭 其先祖父母也。故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嘗,冬曰蒸,此 言不失其時,以奉祀先祖也。祠者,以正月始食韭也; 礿者,以四月食麥也;嘗者,以七月嘗黍稷也;蒸者,以 十月進初稻也。此天之經也,地之義也。孝子孝婦,緣 天之時,因地之利,已受命而王,必先祭天,乃行王事。」 《祭義》篇:「五穀,食物之性也,天之所以為賜人也。宗廟 止四時之所成,受賜而薦之宗廟,敬之性也,于祭之 而宜矣。宗廟之祭物之厚,無上也。春上豆實,夏上尊 實,秋上杌實,冬上敦實。豆實,韭也。春之始所生也。尊 實,麪也,夏之所受初也,杌實,黍也,秋之所先成也。敦 實,稻也。冬之所畢熟也。始生故曰祠」,善其可也。夏約 故曰「礿」,貴所初礿也。先成故曰「嘗」,嘗言甘也。畢熟故 曰「蒸」,蒸言眾也。奉四時所受于天者而上之,為上祭, 貴天賜且尊宗廟也。

《循天之道》篇:「天有兩和,以成二中,歲立其中,用之無 窮。」是北方之中,用合陰而物始動于下;南方之中,用 合陽而養始美于其上。動于下者,不得東方之和,不 能生中,春是也;其養于上者,不得西方之和,不能成 中,秋是也。

法陰與陽。陽氣起于北方,至南方而盛,盛極而合乎 陰;陰氣起乎中夏,至中冬而盛,盛極而合乎陽。不盛 不合。是故十月而俱盛,終歲而乃再合。天地久節,以 此為常。

陰陽之會,冬合北方而物動于下,夏合南方而物動 于上。上下之大動,皆在日至之後,為寒則凝水冽地, 為熱則焦沙爛石。氣之精至于是,故天地之化,「春氣 生而百物皆出,夏氣養而百物皆長,秋氣殺而百物 皆死,冬氣收而百物皆藏。」

「法天」者,乃法人之辨。天之道,嚮秋冬而陰來,嚮春夏 而陰去,是故古之人「霜降而迎女,冰泮而殺內」,與陰 居近,與陽遠也。

《大戴禮記》:「古之為路車也。蓋圓以象天,二十八橑以 象列星軫方以象地,三十輻以象月。故仰觀天文,俯 察地理。前視則睹鸞和之聲,側聽則觀四時之運。」 京氏《易略》:「立春正月節在寅,坎卦初六、立秋同用。雨 水正月中在丑,巽卦初六、處暑同用。驚蟄二月節在 子,震卦初九、白露同用。春分二月中在亥,兌卦九四、 秋分同用,清明三月節在戌,艮卦六四,寒露同用,穀 雨三月中在酉,離卦九四,霜降同用,立夏,四月節在 申,坎卦六四,立冬同用,小滿,四月中在未,巽卦六四, 小雪同用,芒種,五月節在午,《乾》宮九四,大雪同用,夏 至,五月中在巳」,《兌》宮初九,冬至同用,小暑,六月節在 辰,《艮》宮初六,小寒同用,大暑,六月中在卯,離宮初九, 大寒同用。

《鹽鐵論·論菑篇》:「江都相董生推言:陰陽四時相繼,父 生之,子養之,母成之,子藏之。故春生仁,夏長德,秋成 義,冬藏禮。此四時之序,聖人之所則也。」

「天道好生惡殺,好賞惡罰,故使陽居於實而宣德施, 陰藏於虛而為陽佐輔。陽剛陰柔,季不能加孟」,此天 賤冬而貴春,申陽屈陰,故王者南面而聽天下,背陰 向陽,前德而後刑也。霜雪晚至,五穀猶成;電霧夏隕, 萬物皆傷。由此觀之,嚴刑以治國,猶任秋冬以成穀 也。故法令者,治惡之具也,而非至治之風也。

《氾勝之書》,耕之本在於趣時和土,務糞澤,旱鋤穫。春 凍解,地氣始通,土一和解。夏至天氣始暑,陽氣始盛, 土復解。夏至後九十日晝夜分,天地氣和,以此時耕 田,一而當五,名曰「膏澤」,皆得時功。

秋無雨而耕,絕土氣,土堅垎,名曰「脂田。」及盛冬耕,泄 陰氣,土枯燥,名曰「脯田。」脯田與脂田皆傷田,二歲不 起稼,則一歲休之。

凡愛田,常以五月耕,六月再耕,七月勿耕,謹摩平以 待種時。五月耕,一當三;六月耕,一當再。若七月耕,五 不當一。

冬雨,雪止,輒以躙之掩地雪,勿使從風飛去,後雪復 躙之,則立春保澤,凍蟲死,來年宜稼。得時之和,適地 之宜。田雖薄惡,畝可收十石。

小豆忌卯,稻麻忌辰,禾忌丙,黍忌丑,秫忌寅未,小麥 忌戌,大麥忌子,大豆忌申卯,凡九穀有忌日種之,不 忌則多傷敗。

《說苑辨物篇》:「五星,一曰歲星,二曰熒惑,三曰鎮星,四 曰太白,五曰辰星。欃槍、彗、孛、旬始、柱矢、蚩尤之旗,皆 五星盈縮之所生也。五星之所犯,各以金木水火土 為占。春秋冬夏,伏見有時。失其常,離其時,則為變異。 得其時,居其常,是謂吉祥。」

古者,有主四時者:主春者張,昏而中可以種穀,上告于天子,下布之民;主夏者大火,昏而中可以種黍菽, 上告于天子,下布之民;主秋者虛,昏而中可以種麥, 上告于天子,下布之民;主冬者昴,昏而中可以斬伐 田獵,蓋藏,上告之天子,下布之民。故天子南而視四 星之中,知民之緩急,急則不賦籍,不舉力役。《書》曰:「敬 授民時。」《詩》曰:「物其有矣,維其時矣。」物之所以有而不 絕者,以其動之時也。

《脩文》篇:「大聖至治之世,天地之氣,合以生風,日至則 日行其風,以生十二律。故仲冬短至則生黃鍾,季冬 生大呂,孟春生太簇,仲春生夾鍾,季春生姑洗,孟夏 生仲呂,仲夏生蕤賓,季夏生林鍾,孟秋生夷則,仲秋 生南呂,季秋生無射,孟冬生應鍾。天地之風氣正,十 二律至也。」

《通占大象曆星經》:「六甲六星在華蓋之下,扛星之旁, 主分陰陽而配於節候出入,故在帝座旁,所布政教 而授農時也。」

《吳越春秋》:「春種八穀,夏長而養,秋成而聚,冬蓄而藏。」 《後漢書律歷志》:「日周於天,一寒一暑,四時備成,萬物 畢改,攝提遷次,青龍移辰,謂之歲。」「歲首至也,月首朔 也。至朔同日謂之章,同在日首謂之蔀,蔀終六旬謂 之紀,歲朔又復謂之元。」

日行北陸謂之冬,東陸謂之春,南陸謂之夏,西陸謂 之秋。

《白虎通辟雍》篇:「明堂上圓下方,八窗四闥。布政之宮, 在國之陽。上圓法天,下方法地,八窗象八風,四闥法 四時,九室法九州,十二坐,法十二月,三十六户,法三 十六雨,七十二牖,法七十二風。」

《五祀》篇:「祭五祀所以歲一遍何?順五行也。故春祭户, 户者人所出入,亦春萬物始觸户而出也。夏祭竈者, 火之主人所以自養也。夏亦火王,長養萬物。秋祭門, 門以閉藏自固也。秋亦萬物成熟,內備自守也。冬祭 井,井者水之生藏任地中,冬亦水王,萬物伏藏。六月 祭中霤,中霤者,象土在中央也。六月亦土王也。」 《巡狩》篇:巡狩所以四時何?當承宗廟,故不踰時也。以 夏之仲月者,同律度,當得其中也。二月、八月晝夜分, 五月、十一月陰陽終。《尚書》曰:「二月東巡狩,至于岱宗, 柴;五月南巡狩,至于南嶽;八月西巡狩,至于西嶽;十 有一月朔巡狩,至于北嶽。」所以五歲巡狩何?為太煩 也,過五年為太疏也。因天道時有所生,歲有所成。三 歲一閏,天道小備。「五歲再閏」,天道大備。故「五歲一巡 狩,三年小備。」二伯出述職,黜陟一年。物有終始,歲有 所成。方伯行國,時有所生,諸侯行邑。

《論衡雷虛》篇:「正月陽動,故正月始雷,五月陽盛,故五 月雷迅;秋冬陽衰,故秋冬雷潛。」

《祭意》篇:「雩之禮,為民祈穀雨,祈穀實也。春求實,一歲 再祀,蓋重穀也。春以二月,秋以八月。」

《商蟲篇》:「夫蟲之生也。必依溫濕。溫濕之氣。常在春夏。 秋冬之氣。寒而乾燥。蟲未曾生。」

《是應篇》。夫蓂,草之實也,猶豆之有莢也。春夏未生,其 生必于秋末。冬月隆寒,霜雪霣零,萬物皆枯,儒者敢 謂蓂莢達冬,獨不死乎?如與萬物俱生俱死,莢成而 以秋末,是則季秋獨察莢,春夏冬三時,不得案也。 《說文》:「卯為春門,萬物已出;酉為秋門,萬物已入。」 《四民月令》:「自正月以終季夏,不可伐木,必生蠹蟲。」或 曰其月「無壬子日,以上旬伐之,雖春夏不蠹,猶有剖 析開解之害。又犯時令,非急勿伐。十一月伐竹木 獨斷。天子父事天,母事地,兄事日,姊事月。」常以春分 朝日于東門之外,示有所尊訓民人事君之道也。秋 分夕月于西門之外,別陰陽之義也。

天子之廟七,諸侯之廟五,皆月祭之。大夫之廟三,四 時祭之。士一廟,上士二廟,亦四時祭之。府史以下及 庶人皆無廟,四時祭于寢也。

五祀之別名。門:秋為少陰,其氣收成,祀之于門户。春 為少陽,其氣始出生養,祀之于户行。冬為太陰,盛寒 為水,祀之于行竈。「夏為太陽,其氣長養,祀之于竈中 霤。季夏之月,土氣始盛,其祀中霤。」

春扈氏農正趣民耕種;夏扈氏農正趣民芸除;秋扈 氏農正趣民收斂;冬扈氏農正趣民蓋藏;

宗廟所歌,施之別名。《思文》一章,祀后稷配天之所歌 也。《噫嘻》一章,春夏祈穀于上帝之所歌也。《豐年》一章, 蒸嘗秋冬之所歌也。《潛》一章,季冬薦魚,春獻鮪之所 歌也。《載芟》一章,春籍田,祈社稷之所歌也。《良耜》一章, 秋報社稷之所歌也。

《舊儀》,三公以下月朝後省,常以六月朔、十月朔旦朝, 後又以盛暑省六月朝,故今獨以為正月、十月朔朝 也。

《月令章句》:「天之道,陰陽各有少太。是生四時。少陽為 春,太陽為夏。少陰為秋。太陰為冬。」

徐幹《中論》:「名之繫於實也,猶物之繫於時也。生物春 也,吐華夏也;布葉秋也,凋零冬也。成實斯無為而自

成者也
考證
《五經通義》:「冬至陽動於下,推陰而上之,故寒於上;夏

至陰動於下,推陽而上之,故大熱於上。故《易》云:『日月 運行,一寒一暑。日在牽牛則寒,在東井則暑。牽牛外 宿,遠人,故寒;東井內宿,近人,故溫也』。」

杜預《春秋序》:「《春秋》者,魯史記之名也。記事者必表年 以首事,年有四時,故錯舉以為所記之名也。」

《晉書天文志》:「北斗七星,在太微北,七政之樞機,陰陽 之元本也。故運乎天中而臨制四方,以建四時而均 五行也。」

《抱朴子用刑》篇:「天地之道,不徒純仁,故青陽闡陶育 之和,素秋厲肅殺之威,融風扇則枯瘁攄藻,白露零 則繁英彫零,是以品物阜焉,歲功成焉。」

《廣譬》篇:「明君賞猶春雨,而無霖淫之失;罰擬秋霜,而 無詭時之嚴。」

郭象《翼莊》:「聖人之在天下,暖然若陽春之自和,故潤 澤者不謝;凄乎若秋霜之自降,故凋落者不怨。」 宗炳《詩序》:「恆山風井如瓮,春分後出,秋分後入。」 《永嘉記》:「永嘉有八輩蠶:一曰蚖珍蠶,三月績;二曰柘 蠶,四月初績;三曰蚖蠶,四月績;四曰愛珍蠶,五月績; 五曰愛蠶,六月末績。六月寒珍蠶,七月績;七曰四出 蠶,九月初」績。八曰寒蠶,十月績。凡蠶再熟者,前輩皆 謂之「珍。」

《名醫別錄》:「上品藥性,亦能遣疾,但勢力和厚,不為速 攻,歲月常服,必獲大益。病既愈矣,命亦兼中。天道仁 育,故曰應天。一百二十種,謂寅、卯、辰、巳之月,法萬物 生榮時也。中品藥性,祛患為速,延齡為緩,人懷性情, 故曰應人。一百二十種,謂午、未、申、酉之月,法萬物成 熟時也。下品藥性,專主攻擊,不可常服,疾愈即止,地」 體收殺,故曰「應地。」一百二十五種,謂戌、亥、子、丑之月, 法萬物枯藏時也。

《三禮義宗》:「歲者,依中氣一周以為一歲;年者,依日月 十二會以為一年。中朔大小不齊,故有歲年之異。 天子諸侯宮寢之制,若春氣三月之中,居正寢,退息 之時,常居東北之寢。三月之末,土王之日,則居中寢; 夏之三月,則居東南之寢;秋之三月,則居西南之寢; 冬之三月,則居西北之寢。此三時後,土王之日,亦各 居」中寢,以從時候。

「天子九門」,法《陽九》之義。宮門有五法五行,外門有四 法四時。

大蜡,「盡天地四時之神而祭之,其樂亦盡用四時之 調。」

《漏刻經》定「太陽出沒法,正月出乙入庚方,二八出兔 入雞場,三七發甲入辛地,四六生寅入犬藏,五月生 艮歸乾上,仲冬出巽入坤方,惟有十與十二月,出辰 入申仔細詳。」

《關氏易傳》乾坤之策義,陰陽三五,每一五而變七十 二候,二五而變三十六旬,三五而變二十四氣。 《齊民要術》,凡秋耕欲深,春夏欲淺,犁欲廉,勞欲再,秋 耕䅖青者為上。 魏文侯曰:「民春以力耕,夏以鏹耘,秋以收斂。」

凡春種欲深,宜曳重撻。夏種欲淺,直置自生。春風 冷生遲,不曳撻則根虛,雖生輒死。夏氣熱而生速。曳 撻遇雨必堅垎其澤,澤多者,或亦不須撻。必欲撻者, 宜須待白背濕撻,令地堅硬故也。

春伐枯槁,夏取果蓏,秋蓄蔬食,冬伐薪蒸,以為民餈。 故先王之政,「四海之雲至而修封疆,蝦蟆鳴,燕降而 通路除道矣。」陰降百泉,則修橋梁;昏張中則務種穀, 大火中則種黍菽,虛中即種宿麥,昴星中則收斂蓄 積。伐薪木所以應時修備,富國利民。霜降而樹穀,冰 泮而求穫,欲得食則難矣。

《崔寔》曰:「三月清明節後十日,封生薑。至四月立夏後, 蠶大食芽生,可種之。九月藏茈薑、蘘荷。其歲若溫,皆 待十月。」生薑謂之茈薑

大小麥皆須五月、六月暵地穬麥非良地,則不須種。 「八月中戊社前種者為上時,下戊前為中時,八月末、 九月初為下時。」小麥宜下種。「八月上戊社前為上時, 中戊前為中時,下戊前為下時。正月、二月,勞而鋤之, 三月、四月,鋒而更鋤。」

旱稻,「用下田白土勝黑土。」凡下田停水處,燥則堅垎, 濕則汙泥。不問秋夏,候水盡地白,背時速耕,杷勞頻 煩令熟。二月半種為上時,三月為中時,四月初及半 為下時。

「二月、三月種者為植禾;四月、五月種者為穉禾。」「二月 上旬,及麻菩楊生種者,為上時;三月上旬及清明節, 桃始花,為中時;四月上旬,及棗葉生,桑花落,為下時。」 歲道宜晚者,五月、六月初亦得。春種欲深,宜《曳重撻》; 夏種欲淺,直置自生。

劉子《履信》篇:「春之德風,風不信則花萼不茂,花萼不 茂則發生之德廢。夏之德炎,炎不信則卉木不長,卉 木不長則長贏之德廢。秋之德雨,雨不信則百穀不 實,百穀不實則收成之德廢。冬之德寒,寒不信則水土不堅,水土不堅則安靜之德廢。以天地之靈,氣候 不信,四時猶廢,而况于人乎?」 《賞罰》篇:「天以晷數成歲,國以法教為治。」晷運于天,則 時成于地;法動于上,則治成于人。晷之運也,先春後 秋,法之動也,先賞後罰。是以溫風發春,所以動萌華 也;寒露降秋,所以隕茂葉也;明賞有德,所以勸善人 也;顯罰有過,所以禁下奸也。

《文武篇》:「盛暑炎蒸,必藉涼風;寒交冰結,必處溫室。夏 不御氈,非憎惡之炎有餘也;冬不臥簟,非怨讎之涼 自足也。不以春日遲遲而毁羔裀,秋露灑葉而別筍 席。」

《誡盈》篇:「四時之序,節滿即謝;五行之性,功成必退。故 陽極而陰降,陰極而陽升,日中則昃,月盈則虧,此天 之常道也。」

《言苑》篇:「陽氣主生,物所樂也;陰氣主殺,物所憾也。故 春葩含日以笑,秋葉泫露如泣。」

天無情于生死,則不可以情而憾怨。故「暄然而春,榮 華者不謝;悽然而秋,凋零者不憾。榮凋有命,困遇有 期。故春蕊雖茂,假朝露而抽翠;秋葉誠危,因微風而 飄零。」

《隋書音樂志》:「姑洗為春,蕤賓為夏,南呂為秋,應鐘為 冬,是為四時。」

《皇覽》:「迎氣四時之樂,唱以角徵商、羽。春唱角舞羽翟, 夏唱徵舞鼓𩊠,秋唱商舞干戚,冬唱羽舞干戈。」 《尚書正義》:「一歲三百六十五日有餘,分為十二月,有 二十四氣。一為節氣,謂月初也;一為中氣,謂月半也。」 《毛詩正義》:計春秋漏刻,多少正等,而秋言淒淒,春言 遲遲者,陰陽之氣,感人不同。張衡《西京賦》云:「人在陽 則舒,在陰則慘。」然則人遇春暄,則四體舒泰。春覺晝 景之稍長,謂日行遲緩,故以遲遲言之。及遇秋景,四 體褊躁,不見日行急促,唯覺寒氣襲人,故以淒淒言 之。淒淒是涼,遲遲是暄也。

《春秋正義序》:「四時序,則玉燭調于上;三才協,則寶命 昌于下。」

《舊唐書百官志》:「門下省起居郎,掌起居注,錄天子之 言動法度,以修記事之史。凡記事之制,以事繫日,以 日繫月,以月繫時,以時繫年,必書其朔日甲乙,以紀 曆數。」

《元女房中經》王相日:「春甲乙,夏丙丁,秋庚辛,冬壬癸。」 《朝野僉載》:「春雨甲子,赤地千里;夏雨甲子,乘船入市; 秋雨甲子,禾頭生耳;冬雨甲子,牛羊凍死。」

《通典》:周制,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其訓曰:「三歲而小,考 其功也。小考者,正職而行事也;九歲而大,考有功也。 大考者,黜無職而賞有功也。」

《唐國史補》:「德宗建中元年,貶御史中丞元令柔,二年, 貶御史中丞袁高。三年,貶御史中丞嚴郢。四年,貶御 史中丞楊項。皆四月晦」,談者為異。及元和擒劉闢、李 錡、吳元濟,行大刑者皆十一月朔,豈偶然哉?

江淮船泝流而上,常待東北風,謂之「信風。」七八月有 上信風,三月有鳥信風,五月有《麥信風》。

元包《運蓍》篇:「混茫既判,天地闢矣。天地既闢,三統分 矣。三統既分,四時序矣。四時既序,閏斯生矣。正閏相 生,數無窮矣。」

《遁甲書》,陽遁九局,陰遁九局。自冬至以後用陽遁,夏 至以後用陰遁。

《望氣經》四時無言,以寒暑變節。

二分、《二至必占》雲氣,「黃雲如覆車,五穀大熟,青雲致 蟲,白雲致盜烏,黑雲多水,赤雲有火。」

《續愽物志》:「正月勿食生蔥,三月勿食小蒜,四月勿食 大蒜,五月勿食薤。六月、七月勿食茱萸,成血痢。八九 月勿食薑並肝心肺。十月勿食椒。十一月、十二月勿 食戴甲之物並脾胃。」

《三禮圖》「龜以上春灼後左,夏灼前左,秋灼前右,冬灼 後右。」

《宋史禮志》:「九宮定位,設祭以四孟,隨歲改位行棋,謂 之飛位。」

《皇極經世觀物內篇》:「三皇之世如春,五帝之世如夏, 三王之世如秋,五霸之世如冬;如春,溫如也,如夏燠 如也,如秋淒如也,如冬,冽如也。」

春夏秋冬者,昊天之時也;《易》《書》《詩》《春秋》者,聖人之經 也。天時不差,則歲功成矣;聖經不忒,則君德成矣。 《天時》《聖經》,其道一也,「歲功君德」,由此而成矣。

「元之元以春行春之時也,元之會以春行夏之時也, 元之運以春行秋之時也,元之世以春行冬之時也, 會之元以夏行春之時也,會之會以夏行夏之時也, 會之運以夏行秋之時也,會之世以夏行冬之時也, 運之元以秋行春之時也,運之會以秋行夏之時也, 運之運以秋行秋之時也,運之世以秋行冬之時也。 『世之元』」以冬行春之時也,「世之會」以冬行夏之時也, 「世之運」以冬行秋之時也,「世之世以冬行冬之時也。」 「春夏秋冬」,一歲之運,其變如此,在天運亦然,不過乎陰陽消長而已。

《觀物外篇》:陽爻,晝數也,陰爻,夜數也。天地相銜,陰陽 相交,故「書夜相離」,剛柔相錯。春夏陽也,故晝數多、夜 數少。秋冬陰也,故晝數少、夜數多。

夏則日隨斗而北,冬則日隨斗而南。故天地交而寒 暑和,寒暑和而物乃生也。

元者春也,仁也。春者時之始,仁者德之長。時則未盛 而德足以長人,故言德而不言時。亨者夏也,禮也。夏 者時之盛,禮者德之文,盛則必衰,而文不足救之,故 言時而不言德。利者秋也,義也,秋者時之成。義者德 之方,萬物方成而獲利。義者不通於利,故言時而不 言德也。貞者冬也,智也。冬者時之末,智者德之衰。正 則吉,不正則凶,故言德而不言時也。

《干》者,幹之義,陽也。支者枝之義,陰也。干十而支十二, 是陽數中有陰,陰數中有陽也。乙、丁、己、辛、癸,陽數 中有陰也;子、寅、辰、午、申、戌,陰數中有陽也。

「冬至之後為呼,夏至之後為吸」,此天地一歲之呼吸 也。

《漁樵問答》漁者謂樵者曰:「春為陽始,夏為陽極,秋為 陰始,冬為陰極。陽始則溫,陽極則熱,陰始則涼,陰極 則寒。溫則生物,熱則長物,涼則收物,寒則殺物。皆一 氣,其別而為四焉。其生萬物也亦然。」

邵子曰:「冬至之子中,陰之極,春分之卯中,陽之中,夏 至之午中陽之極;秋分之酉中,陰之中。凡三百六十, 中分之則一百八十,此二至二分相去之數也。」 《潛虛行圖》,餘,終也。天過其度,日之餘也;朔不滿氣,月 之餘也;日不復次,歲之餘也。

「日息於夜,月息於晦,鳥獸息於蟄,草木息於根,為此 者誰曰天地。天地猶有所息,而况於人乎?」 《嬾真子》錄:「世言『五角六張』」,此古語也。嘗記開元中,有 人忘其姓名,獻俳文於明皇,其略云:「說甚三皇五帝, 不如來告三郎。既是千年一遇,且莫五角六張。」三郎 即明皇也。明皇兄弟六人,一人早亡,故明皇為太子 時號五王,宅。寧王、薛王,明皇兄也;申王、岐王,明皇弟 也,故謂之「三郎。」「五角、六張」,謂五日遇角宿,六日遇張 宿。此兩日作事多不成。然一年之中不過三四日。《紹 典》,癸丑歲只三日,四月五日角,七月二十六日張,十 月二十五日角。他皆倣此。

今之《僧尼戒牒》云:「知月黑白大小及結解夏之制」,皆 五印度之法也。中國以月晦為一月,而天竺以月滿 為一月。唐《西域記》云:「月生至滿謂之白月;月虧至晦 謂之黑月。」又其十二月所建,各以所直二十八宿名 之,如中國建寅之類是也。故夏三月,自四月十六日 至五月十五日,謂之額沙茶月,即鬼宿名也。自五月 「十六日至六月十五日,謂之室羅伐挐月,即柳星名 也。自六月十六日至七月十五日,謂之婆達羅缽陀 月」,即翼星名也。黑月或十四日,或十五日,月有大小 故也。故中國節氣,與印度遞爭半月。中國以二十九 日為小盡,印度以十四日為小盡。中國之十六日,乃 印度之初一日也。然結夏之制,宜如《西域記》,用四月 十五日,乃屬「道瑟吒月」,乃印度四月盡日也。僕因讀 藏經,故謾錄出之。

《雲笈七籤》:「麒麟生於火,遊於土,春鳴曰歸禾,夏鳴曰 扶幼,秋鳴曰養信。」

凡服氣皆取子後午前者。春氣行於經絡。夏氣行於 肌肉。秋氣行於皮膚。冬氣行於骨髓。

《夢溪筆談》:「子丑至於戌亥,謂之十二辰者,一歲日月 十二會於東方,蒼龍角亢之舍,起於辰,故於所首者 名之。」

《老學菴筆記》:今人謂後三日為「外後日」,意其俗語耳。 偶讀《唐逸史裴老傳》,乃有此語。裴,大曆中人也,則此 語亦久矣。

《演繁》露旬之外日為遠日。

《搜采異聞錄》:「十五夜為半月,兩半月為一月,三月為 一時,兩時為一行,兩行為一季,二年半為一雙。此由 閏,故以閏月兼本月,此謂月雙,非閏雙也。以五年再 閏為閏雙。」

曆家以「雨水」為「正月中氣,驚蟄」為「二月節,清明為三 月節,穀雨為三月中氣。」而漢世之初,仍用秦所用,驚 蟄在雨水之前,穀雨在清明之前,至於太初始正之 云。

《路史》:「五月旱暵,人知為暑也,而陰實生之。十月冰霰, 人知為寒也,而陽實始之。」

《事物紀原》:「伏羲初置元日,神農初置臘節,軒轅初置 二社,巫咸初置除夕節,周公初置上巳,秦德公初置 伏日,晉平公初置中秋,齊景公初置重陽、端午,楚懷 王初置七夕,秦始皇初置寒食,漢武帝初置三元,東 方朔初置人日。」

《農書》:「正月種麻枲,二月種粟脂。麻有早晚二種,三月 種早麻,四月種豆,五月中旬種晚麻,七夕以後種萊 菔、菘芥,八月社前即可種麥,經兩社即倍收而堅好如此則種之有次第,所謂順天之時也。」

《雲麓漫抄》:《釋氏智論》云:天帝釋以大寶鏡照四大神 洲,察人善惡,正、五、九月照南贍部洲,二、六、十月則照 東,三、七、十一月則照西,四、八、十二月則照北。唐太宗 崇其教,故正、五、九月禁食葷,百官不支羊錢,迄今不 改。陰陽家襲其說,不知其義,乃曰「臣下屬商。」本朝以 火德,故臣下避之。其法始於唐,唐以土德,豈亦有所 避耶。

《西溪叢語》:謝惠連云:「漾舟陶嘉月。」王褒《九懷》云:「陶嘉 月兮總駕。」王逸云:「及吉時也。」

《玉海》:鄭康成曰:「自正月盡四月,為歲之朝;自五月盡 八月,為歲之中;自九月至十二月,為歲之夕。」

臆乘《左傳成公九年》云:「浹辰之間,楚克其三都。」辰指 十二辰,自子至亥也。《周禮天官》云:「浹日而斂之以甲。」 至甲為浹日,凡十一日也。

《齊東野語》:俗以每月初五、十四、二十三日為月忌,凡 事必避之,其說不經。後見衛道夫云問,前輩云:「說此 三日,即《河圖》數之中宮五數耳。五為君象,故民庶不 可用。」

《癸辛雜識》:「周歲十二月,平分四時。或欲以二三月為 春,四、五、六、七月為夏,以八、九月為秋,十十、一、十二,並 來年正月為冬。何以言之?春生正月物未生,夏暑七 月暑未退,秋涼,九月與八月同;冬寒正月與十二月 同故也。」此說但據寒溫而言,非謂氣候也,亦自有理。 余則欲以二、三、四月為春,五、六、七月為夏,八、九、十月 為秋。十一十二來年正月為冬。如此始得寒溫之正 耳。

《蠡海集天文類》:「春之風自下而升上,夏之風橫行于 空中,即紙鳶以觀之,春則能起,交夏則不能起矣。秋 之風自上而下降,木葉因之而隕落。冬之風著土而 行,是以吼地而生寒也。」

「人身類」人之身,隨二氣以相感。冬之日坎用事,陽在 內,喜嗜熱物,滋其陽也;夏之日離用事,陰在內,喜嗜 冷物,益其陰也。各從其類耳。

《庶物類》,春之花,至殘而飄零,得敷暢之氣焉。秋之花, 至殘而萎損,得收斂之氣焉。

曆數類百刻之說,眾義紛紛,莫有定論。惟一說《類優》, 以為每刻得六十分,百刻共得六千分,散於十二時 該五百分,如此則一時占八刻零二十分,將八刻截 作初正,各四刻,卻將二十分零數分作初初,正初微 刻各一十分也。又《趙緣督》一說,將十二時各分八刻, 計刻九十六刻為大刻,卻將餘四刻每刻分作六十 「分,四刻作二百四十分,每一時中又得二十分為小 刻。」如此則一時之中得八大刻,復有二十分小刻,截 作初初、正初,各得一十分為微刻也。其他或以子午 二時各得十刻者,或以子午卯酉各得九刻者,或以 夜子時得四刻者,皆非也。然夜子時之說,只是在夜 半之前,故稱夜子正,如冬至為起曆「之端,而居中氣, 其前亦係十一月也。是以夜子正在亥時之後,故只 有初刻而無正刻,子時卻只有正刻而無初刻,其意 可見也。」

《星術》天盤十二宮,共百歲零六月。因詳論數,用一二 三四五,以為水火木金土之生,總為十有五焉。九宮 之位,縱橫皆十五,為生物之大數。歟是則十二宮俱 函十五之生數也。以日配之,共成一百八十日,是為 半年矣。况天盤不分男女同用,男數八,女數七,共成 十五。男迎女送,男子十六精通,女子十四經行,方始 成人

術家又一說,既不用四墓,則五行之中,土氣遂絕,土 其可絕乎?蓋正用四墓爾。「春二月木墓未,夏五月火 墓戌,秋八月金墓丑,冬十一月水墓辰」,乃四行休墓 于四季為德也。是以古今術家,兼取用之。况亥月用 乙,未月用申,則卯月必用未,不用申無疑矣。

氣候類春之氣,自下而升,故春色先於曠野。秋之氣 自上而降,故秋色先於高林。

「月為陰,主乎水。日為陽,主乎氣。月行至于子午之位 則極盛,故潮汐生焉;日行至于子午之位則極盛,故 寒暑甚焉。」夏為陽,夏之日午為酷暑。冬為陰,冬之夜 半為嚴寒。

「春夏之氣飛騰,物因之而變化者亦然」,「青蟲化為蝴 蝶,水蟲化為蜻蜓」之類是也。「秋冬之氣降潛,物因之 而變化者亦然」,「雀入大水為蛤,雉入大水為蜃」之類 是也。

九天九地之說。蓋以氣之升降而言。自春分氣升於 天。九十日而極為夏至矣。故曰「九天。」自秋分氣降於 地。九十日而極為冬至矣。故曰「九地。」是以二至為升 降始終之極位。

或問曰:「三春九夏之說,又曰三冬九秋者何?」答曰:「《易》 於東北為陽,西南為陰,故有三冬三春九秋九夏。三 為陽始,九為陽終,始為陽中之陽,終為陽中之陰故

也。仍有三秋之說者,春為陽始,秋為陰始,所以始皆
考證
稱陽,數至於冬則不稱九,夏則不稱三也。」

三建,雖曰「天開于子,地闢于丑,人生于寅」,然卻但以 冬至為一建,小寒為二建,大寒為三建也。何以知其 然也?蓋造曆始于冬至,察天氣也。候花信之風,始于 小寒,察地氣也。辯人身之氣,始于大寒,以厥陰為首, 察人氣也。豈非三建之氣,只在于立春之前也。歟! 鬼神類或謂神明果有降誕乎,以義起者也。蓋推擴 則可以通。「玉帝生于正月初九日者,陽數始于一而 極于九,原始要終也。元帝生于三月三日,一生二,二 生三,三生萬物,水之氣天一至三而始盛也。東嶽生 于三月二十八日者,天三生木,地八成之,含兩儀之 氣于其中也。二十八日,四七也,四七乃少陽位也。九 天生於六月二十四日,六為陰數,四六」二十四,老陰 之策也。老陰變少陽,故應于「雷神」焉。

老氏之言交梨者,蓋梨乃春花秋熟,外蒼內白,雖雪 梨亦微蒼,故曰「交梨,有金木交互之義。」

鼠璞。《月令》之書,自大撓作甲子,占斗所建,伶倫制十 二律,以節四時之度。堯命羲和,敬授人時;分四仲,以 定中星。析因夷隩,驗之於人;孳尾希革,毛毨氄毛,占 之於鳥獸。東作南訛,西成朔易,應之於事,終之以允 釐百工,庶績咸熙。此夏時之所由起。《夏小正》之書,辭 簡理明,固巳備《月令》之體。周以農開國,猶以時令為 「先務。」大概具見。《七月》,

今俗人食三長月素。按《釋氏智論》,天帝釋以大寶鏡 照四大神洲,每月一移,察人善惡。正五、九月,照南贍 部洲。唐人於此三月不行死刑,曰「三長月節鎮。」因戒 屠宰不上官,是以天帝釋為可欺也,妄誕可笑。然《月 令》於孟春,言無傷胎卵,毋聚大眾,不可稱兵。於仲夏, 言君子齋戒必掩身,毋躁,薄滋味,節嗜慾,靜事毋刑。 「於《季秋》。」言「命眾百官,無不務內」,以會天地之藏,無有 宣出,豈時令當然耶?

《清波雜志》正五九:仕宦者不交印,俗忌牢不可破。初 不知為藩鎮開府,犒勞將佐,宰殺物命。設恐傷物命 固然,何獨此三月?豈以浮屠氏謂此九十日為齋素 月耶?不經之甚。御肇除擢,無非日下供職,何嘗問日 辰利不利?或曰:「曆日上所書,黃道假也,君命到門,真 黃道也。」

《元史曆志》:「推五行用事,各以四立之節為春木、夏火、 秋金、冬水首用事日,以土王策減四季中氣,各得其 季土始用事日。」

《輟耕錄》:求節氣歌曰:「驚蟄五時二刻求,清明十時四 刻流。立夏一日三時六,芒種一日九時周。小暑二日 二時二,立秋二日七時四。白露三日零六刻,寒露三 日六時至。立冬三日十一二,大雪四日四時四,小寒 四日九時六。五日三時交新歲。節遇子時加一日,此 為捷法君須記。」

又一年約法云:「一周年三百六十五日零三時,一月 節三十日零五時二刻,半月一氣十五日零二時五 刻。」

《丹鉛總錄》「鑽燧改火」,四時而五物焉。朱子謂夏火太 盛,故再取此意料之言耳。先王取火,法五行也。春行 為木,榆柳色青,以象木也。木生火,夏行為火,棗杏色 赤,以象火也。火生土,季夏行為土,桑柘色黃,以象土 也。土生金,秋行為金,槐檀色白,以象金也。金生水,冬 行為水,柞楢色元,以象水也。四時平分,而夏乃有二 焉,何也?土位在中宮,而寄王于四時。季夏者,土之中 位,故《月令》于仲夏之後,列中央土,《素問》謂之「長夏」,是 其說也。統之則為四時,分之則為五行,五行各七十 二日,土分王于四時之末,各分十八日,合之亦七十 二日,總五行之七十二日,合三百六十而成一歲也。 《楊升菴集》:春、夏、秋、冬,《堯典》之四時也。《曲臺禮》及《唐六 典》有五時之衣,則以木、火、金、水,分七十二日。土無定 位,各寄四時之末十八日,而中位在夏末秋初,《素問》 謂之長夏。《周禮》改火,季夏取桑柘之火,是五時也。 郎仁寶瑛云:「春之風自下而升上,紙鳶因之以起。夏 之風橫行空中,故樹杪多風聲。秋之風自上而下,木 葉因之以隕。冬之風著」土而行,是以吼地而生寒。驗 之良是。按春曰條風,言風所拂,津葉潤莖,噓枯吹生。 《易》曰:「潤之以風雨。」是風亦有潤。《楚辭》:「光風轉蕙,汎崇 蘭。」謂之光者,草木遇之而有光也。夏之風惟在半空, 故樹杪有聲,而暑氣不解。至秋涼風至,則自上而下 矣。冬之風,觱發吼地而生寒。諺曰:「三九二十七,籬頭 吹觱篥。」最有證

重為春神,曰勾芒;黎為夏神,曰祝融;勾龍為中央神, 曰后土;該為秋神,曰蓐收;修與熙為冬神,曰元冥。春 夏、中央、秋之神皆一人,而冬獨有二者。蓋冬於方為 朔,於卦為習;坎,於腎有左右,於器有權衡,於物有龜 蛇,於色有元黑,則官有修熙,宜矣。六壬家甲乙青龍, 丙丁朱雀,戊己勾陳,庚辛白虎,壬癸螣蛇,元武,亦此 理也。在《易》「元亨利貞。」元,大也;亨,通也;利,宜也;貞,正而 固也,貞亦兩德。太元準《易》,「罔蒙」直「酋冥」,以配「元亨利貞」,而冬亦兼酋冥。

《汲古叢語》:「分至啟閉,順四時而成八節也。以其得陰 陽之中謂之分,以其當寒暑之極謂之至;以其生長 謂之啟,以其收藏謂之閉。然則四孟啟閉者,陰陽闔 闢之初,二至二分者,陰陽老少之變也。」

《偃曝餘談》:「吾鄉泖湖金澤寺傍多蒪,其名隨時各異。 四月曰雉尾蒪,七、八月以前曰絲蒪,秋末冬初曰塊 蒪,冬為豬蒪,又為龜蒪。」

賞心樂事:正月歲節家宴,立春日春盤、人日煎餅會, 玉照堂賞梅,天街觀燈、諸館賞燈,《叢奎閤山茶》《湖山 尋梅》,《攬月橋看新柳》,《安閒堂掃雪》。

二月,現樂堂、瑞香社日社飯:玉照堂西緗梅,南湖挑 菜,玉照堂東紅梅,餐霞軒《櫻桃花》,杏花莊杏花,南湖 泛舟,「群仙」繪幅樓前後毬。一作樓前打毬《綺互亭》·《千葉茶花》, 《馬塍看花》。

三月生朝家宴,曲水流觴,花院,月丹花院桃柳,《寒食 郊遊》:蒼寒堂西緋碧桃,滿霜亭北棣棠,碧宇觀筍,芳 草亭觀草,𩰚春堂牡丹芍藥,宜雨亭千葉海棠,艷香 館林檎花院紫牡丹,宜雨亭北黃薔薇,現樂堂大花。 一作大茶《花院賞煮酒》,瀛巒勝處山;《花經寮》𩰚茶,群仙繪 幅樓《芍藥》。

四月初八日,亦菴早齋,南湖放生,食糕糜,「芳草亭𩰚 草,芙蓉池新荷,蕊珠洞茶蘼,滿霜亭菊花,玉照堂青 梅,艷香館長春花,安閒堂紫笑,群仙,繪幅樓前玫瑰, 餐霞軒《櫻桃詩》,禪堂盤子山丹花,南湖雜花,鷗渚亭 五色罌粟花。」

五月,清夏堂觀魚,聽鶯亭摘瓜,安閒堂解粽。重午節 泛蒲,「《煙波》《觀碧蘆》。」夏至日,鵝臠南湖萱花綺互亭火。 一作大《笑花》水北書院采蘋,鷗渚亭五色蜀葵,清夏堂 楊梅叢奎閤前榴花,艷香館《蜜林檎》。摘星軒枇杷, 《六月》,現樂堂南《白酒樓下避暑》,蒼寒堂後碧蓮碧宇, 竹林避暑,芙蓉池《賞荷花》,《約齋夏菊》,清夏堂《新荔枝》 《霞用食桃》。

七月,「《叢奎閤》前《乞巧》」,「餐霞軒五色鳳仙花」,立秋日,《秋 葉》,《玉照堂玉簪》,《西湖荷花》,《南湖觀魚》,《應鉉齋東葡萄》, 「《霞川水葒》,《珍林剝棗》。」

八月,《湖山尋桂》《現樂亭》《秋花社日糕會眾》:「《妙峰山木 犀》《霞川野菊》」、「《綺互亭千葉木犀》《浙江觀潮》」、「《群仙繪幅 樓觀》《月桂隱攀桂》」、「《杏花莊》《雞冠黃葵》。」

《九月重九》,「《登城》《把萸》」、「《把菊亭》《采菊》」、《蘇堤看芙蓉》《珍林 嘗時果》、「《景全軒金橘》《芙蓉池》《三色拒霜》」、《杏花莊篘新 酒》。

《十月現樂堂》,《煖爐滿霜亭》《蜜橘煙波觀》《買市》《賞小春 花》《杏花莊挑薺》詩《禪堂試香》。

《十一月》《摘星軒》《枇杷花》《冬至節》《餛飩》《味空亭》《臘梅》《蒼 寒堂》《南天竺花院水仙》《群仙繪幅樓》《觀雪》。

十二月,「綺互亭檀香臘梅,天街閣市南湖賞雪」,「安閒 堂試燈」,「湖山探梅」,花院蘭花,「瀛巒勝處觀雪」,二十四 夜,餳果食,「玉照堂看早梅」,「除夜守歲。」

《缾史月表》,「正月,花盟主,梅花寶珠,茶花客卿,山茶,鐵 幹海棠,花使令,瑞香,報春木瓜。」

二月花盟主,西府海棠、玉蘭、緋桃花客卿,繡毬花、杏 花花使令,寶相花、種田紅、木桃、李花、月季花、《剪春羅》。 三月花盟主,牡丹、滇茶、蘭花、碧桃花客卿,川鵑、梨花、 木香、紫荊花使令,木筆花、薔薇、謝豹、丁香、七姊妹,郁 李長春。

「四月花盟主:芍藥、薝蔔、夜合花、客卿,石嚴、罌粟、玫瑰 花;使令刺牡丹、粉團龍爪、垂絲海棠、虞美人、楝樹花。」 「五月花盟主:石榴、番萱、夾竹桃花、客卿,蜀葵、樂陽花」、 午時「紅花使令用荔枝、梔子花、火石榴、孩兒菊、一丈 紅、石竹花。」

六月花:「盟主,蓮花、玉簪、茉莉花,客卿,百合,山丹、山礬 水、木犀花;使令,錦葵錦燈籠、長雞冠、仙人掌,赬桐、鳳 仙花。」

七月,花盟主,紫薇、蕙花、客卿,秋海棠,重臺朱槿,「花使 令」,波斯菊、水木香、矮雞冠、向日葵。

八月花「盟主,丹桂木犀芙蓉花,客卿寶頭雞冠楊妃, 槿花使令」水紅花、剪秋羅秋牡丹、山查花。

九月花盟主,菊花花客卿。月桂花使令,老來紅葉下 紅。

十月:「花盟主」,白寶珠,茶梅花,客卿,山茶花,甘菊花。「花 使令」,野菊,寒菊,芭蕉花。

「十一月花盟主,紅梅花,客卿,楊妃茶花使令《金盞花》」 十二月「花盟主,臘梅獨頭蘭花,客卿茗花,漳茶花使 令《枇杷花》。」

《春花小友》,茨菰藍綿。

夏花「小友」:菖蒲紫蘭艾水蔥茴香。

秋花小友」:「挺翠」「金線草」、「《虎茨觀音草》。

冬花「小友」、《風蘭》《天茄》《金豆》《金柑》《金橘》。

《花曆》:花有開落涼燠不可無曆祕集月令頻與時舛予更輯之以代挈壺之位數自記紅誰謂山中 無曆日也《正月蕙蘭芳》,瑞香烈,櫻桃始葩徑草綠,望春初放,百 花萌動。

二月桃夭玉蘭解。紫荊繁,杏花飾其靨。「梨花溶,李能 白。」

三月薔薇蔓木筆書空,棣萼靴。韡楊入大水為萍。海 棠睡,繡毬落。

四月牡丹主,「芍藥相于階。罌粟滿,木香上升,杜鵑歸, 荼蘪香夢。」

五月榴花照眼萱,北鄉夜合始交薝葡有香錦葵開, 山丹赬。

六月桐花馥,菡萏為蓮,茉莉來賓,凌霄結鳳,仙降于 庭,雞冠環户。 七月葵傾,赤玉簪搔頭,紫薇浸月,木槿朝榮,蓼花紅, 菱花乃實。

八月槐花黃,桂香飄斷腸。始嬌白蘋開,金錢,夜落丁 香紫。

《九月菊》有英。芙蓉冷漢宮秋老芰荷化為衣。《橙橘登》 山藥乳。

十月木葉脫,芳草化為薪。苔枯蘆始荻,朝菌歇花藏 不見。

《十一月》,蕉花紅,枇杷蕊,松柏秀,蜂蝶蟄,剪綵時行,花 信風至。

《十二月,臘梅》坼茗花發,水仙負冰梅香綻,山茶灼雪 花六出。

《草花譜》:剪秋羅花有五種,春、夏、秋冬羅以時名也。春 夏二羅,色黃紅不佳,獨秋冬紅深色美,亦在春時分 種,喜肥則茂。又有一種色金黃,美甚。

四季花,花小葉細,色白,午開子落,自三月開至九月。 其枝葉搗汁,可治跌扑。

清閒供四時歡:春時晨起點梅花湯,課奚奴灑掃護 階苔。「禺中,取薔薇露浣手,薰玉蕤香,讀赤文綠字書。」 晌午,採筍蕨,供胡麻,汲泉試新茗。午後,乘款段馬,執 剪水鞭,攜斗酒雙柑,往聽黃鸝。日晡坐柳風前,裂五 色箋,集錦囊佳句。薄暮,遶徑灌花種魚。

夏時晨起,芰荷為衣,傍花枝吸露潤肺。禺中,披古圖 畫,展法帖臨池。晌午,脫巾石壁,據匡床,談《齊諧》、山海。 倦則取左宮枕,爛遊華胥國。午後,刳椰子杯,浮瓜沉 李,搗蓮花,飲碧芳酒。日晡浴罷硃砂,溫泉,掉小舟,垂 釣于古藤曲水邊。薄暮,籜冠蒲扇立層岡,看火雲變 現。

秋時晨起下帷,撿牙籤,挹露研硃,點校禺中,操琴調 鶴,玩金石鼎彝。晌午,用蓮房洗硯,理茶具,拭梧竹。午 後,戴白接㒿,著隱士衫,望紅樹葉落。得句題其上,日: 「晡持蟹螯鱸鱠,酌海川螺,試新釀,醉弄洞簫數聲。薄 暮倚柴扉,聽樵歌牧唱,焚拜月香壅菊。」

冬時,晨起,飲醇醪,負暄盥櫛。禺中,置氈褥,巿烏薪,會 名士作「黑金社。」晌午,挾筴理舊稿,看晷影移階濯足。 午後,攜都統籠,向古松懸崖間敲冰煮建茗。日晡,布 衣皮帽,裝嘶風𩍐,策蹇驢,問寒梅消息。薄暮,圍爐促 膝煨芋魁,說無上妙偈,談劎術。 《月令》演正月天臘。歲旦《油卜》:人日金吾弛夜。十五耗磨日:十六 買兩夜燈。十七十八補《天穿》。十九送窮。二十九 二月,獻生子。朔日《踏青》:二日《芳春節》,八日《祭馬祖》:剛日治聾酒。 社日《撲蝶會》:十五

三月,祓禊。上巳流觴。三日《摸石遊》。 《禁煙》寒食賜新火。清明《送 春》:下旬

四月飲酎。上旬龍華會。八日菖蒲誕:十四《櫻筍廚》:十五結夏 《浣花潭》:十九

五月地臘。五日《皓露曲》· 《竹醉》十三《天地合》。十六《祓祭》。夏至《分 龍》:晦日

六月避伏。三日《天貺節》。六日薦麥、瓜。初伏《碧筒勸》:中伏竹篠飲。

蓮誕。二十《四》。

七月,《貙劉》。立秋《曝腹書》。七日《鵲橋》:七夕《𩰚巧宴》:八日《盂蘭盆》:十五 《鬼燈節》。十八

《八月五明囊》。朔日《圍棋局》。四日《廣陵濤》。八日天灸。十日梯月:十五 《牡丹誕》:十五

九月皇極日。五日息日。七日《題糕》。九日《小重陽》。十日菊花節。 《御溝紅葉》。

十月,秦歲首。朔日《儲穀 煖爐會 小春 下元》。十五祭 《司寒》。亥日

十一月懸土炭。至前三日迎長:至前一日《添宮線》:至日《妓圍 黑 金社》, 《天竺至節》。十六

十二月,細腰鼓八日《星迴節》。十六祠竈:二十四送寒。下旬驅儺。 歲除賣癡獃。除夕

《林下盟》徐勉曰:「冬日之陰,夏日之陽,良辰美景,負杖 躡履,逍遙自樂,臨池觀魚,披林聽鳥,濁酒一杯,彈琴 一曲,求數刻之樂,庶幾居常以待終。」

農說農家者,有云:「冬耕宜早,春耕宜遲。」云早,其在冬 至之前;云遲,其在春分之後。冬至前者,地中陽氣未 生也;春分後者,陽氣半於土之上下也。其意皆在陽 榮陰衛,欲使微陽之氣不洩,求其壯盛而已諸陽,謂自《復》以至《夬》也。《復》,十一月之卦也。《夬》,三月之 卦也。十二月為《臨》,正月為《泰》,二月為《大壯》。《復》自《坤》中 來,一陽始生,成位於冬至,至《泰》而開,開而壯,壯而《夬》, 四月復全乎《乾》矣。諸陰,謂自《姤》以至《剝》也。《姤》,五月之 卦也。《剝》,九月之卦也。六月為《遯》,七月為《否》,八月為《觀》。 《姤》自《乾》中來,一陰始生,成位於夏至,至《否》而塞,塞而 觀,觀而《剝》,十月復全乎《坤》矣。

春秋二分,晝夜相半,氣之平也。春分後晝漸永,日在 地下之刻少;秋分後夜漸永,日在地下之刻多。陰陽 消長,繫於是矣。

「陰陽列於四時,早晚見於節候,歲氣繫於日星,期三 百有六旬有六日也。日窮於次,月離於紀,星回於天, 此一歲之終也。日行速而月行遲,故有餘日而以閏 月收之。天行健而日月不能及,故有歲差,而以六十 年約之」,一歲之中,春而夏,夏而秋,秋而冬,四時順布 也。四時有八節: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 「冬至也,冬至以後陽漸長,立春陽之出也;春分陽之 中也;立夏得陽三之二,至夏至而極矣;夏至以後陰 漸長,立秋陰之出也;秋分陰之中也;立冬得陰三之 二,至冬至而極矣。」堯命羲和,「日中星鳥,以殷仲春,日 永星火,以正仲夏,宵中星虛,以殷仲秋,日短星昴,以 正仲冬。不詳其餘者,以一中一極前」後測之耳。冬至 一陽生。主生主長。夏至一陰生。主殺主成。故曰「生者 陽也。成者陰也。」含雖未見其生。達雖未見其殺。而幾 已在矣。

《海槎餘錄》:海南地多燠少寒,木葉冬夏常青,然凋謝 則寓於四時,不似中州之有秋冬也。天時亦然,四時 晴冽則穿單衣,陰晦則急添單衣幾層。諺曰:「四時皆 是夏,一雨便成秋。」

《王氏彙苑》:「四時和,謂之通正。」

人稟五行,動止有則。四時轉續,變于所極。

《日知錄》:「三正」之名,見于《甘誓》。蘇氏以為自舜以前必 有以建子、建丑為正者,其來尚矣。《微子之命》曰:「統承 先王,脩其禮物。」則知杞用夏正,宋用殷正。若朝覲會 同,則用周之正朔,其于本國,自用其先王之正朔也。 獨是晉為姬姓之國,而用夏正,則不可解。

三正之所以異者,疑古之分國,各有所受,故公劉當夏后之世,而一之日、二之日,已用「建子」 為紀。晉之用「寅」 ,其亦承唐人之舊與?

天之行謂之歲,書以閏月定四時,成歲。歲二月,東巡 狩是也。人之行謂之年,書維呂命,王享國百年。《左傳》 季隗曰:「我二十五年矣。」僖公二十三年絳縣人有《與疑年》,使 之年,師曠曰:「七十三年矣。」襄公三十年于是昭公十九年 矣。襄公三十一年《史記》「蓋太公之卒百有餘年」是也。今人多 謂年為歲。

《周禮太史注》:中數曰歲,朔數曰年。自今年冬至至明 年冬至,歲也。自今年正月朔至明年正月朔,年也。 古人但曰年幾何,不言歲也。自太史公始變之。《秦始 皇本紀》曰:「年十三歲。」今人以歲初之日而增年,古人 以歲盡之日而後增之。《史記。倉公傳》:「臣意年盡三年」, 年三十九歲也。

唐朝新格,以正、五、九月為忌月,今人相沿,以為不宜 上任。考《唐書》,武德二年正月甲子,詔自今正月、五月、 九月不得行刑禁屠殺。詔曰:「釋典微妙,淨業始于慈 悲;道教沖虛,至德去其殘殺。四時之禁,無伐麛卵;三 驅之化,不取前禽。蓋欲敦崇仁惠,蕃衍庶物,立政經 邦,咸率茲道。朕祗應靈命,撫遂群生,言念亭育,無忘 鑒寐。殷帝去網,庶踵前修。齊王捨牛,實符本志。自今 以後,每年正月、五月九月及每月十齋日,並不得行 刑。所在公私,宜斷屠殺。」 白居易《在杭州詩》曰:「仲夏 齋戒月,三旬斷腥羶。」

《雲麓漫抄》曰:「《釋氏智論》云:天帝釋以大寶鏡照四大 神洲,每月一移,察人善惡。正、五、九月照南贍部洲。唐 太宗崇其教,故正、五、九月不食葷,百官不支羊錢。其 後因此遂不上官。」《菽園雜記》謂新官上任,應祭告神 祇,必須宰殺,故忌之也。愚按正、五、九月不上任,自是 五行家言,不緣屠宰,其傳已久,亦不始于唐時。《南齊 書。張融傳》:攝祠部、倉部二曹,倉曹以正月,俗人所忌, 太倉為可開不,融議不宜拘束小忌。《北齊書。宋景業 傳》:顯祖將受魏禪,或曰:「『陰陽書五月不可入官,犯之 終于其位』。景業曰:『王為天子,無復下期,豈得不終于 其位乎』?」顯祖大悅。

《南史王鎮惡傳》,鎮惡以五月五日生,其祖猛曰:「昔孟嘗君以惡月生而相齊,是以五月為惡月。」

又考《左傳》,鄭厲公復公父定叔之位,使以十月入,曰: 「良月也,就盈數焉。」而顏師古註《漢書》,李廣數奇,以為 命隻不耦。

《段會宗傳》:「亦足以復鴈門之踦。」 應劭曰:「踦,隻也。會宗從沛郡下為鴈門,又坐法免為踦隻,不耦也。」 《霍去病傳》,「諸宿將常留落不耦。」

是則以「雙月為良,隻月為忌,喜耦憎奇,古人已有之
考證
矣。」

《後漢書桓譚傳》言卜數隻偶之類。蓋古已有此術。《遼史》:「正旦日,上于窗間擲米團,得隻數,為不利。」

《冊府元龜》:德宗貞元十五年九月乙巳,詔「自今二月 一日、九月九日,每節前放開屠一日。」

唐人正五九月,齊戒不禁閏月。白居易有《閏九月九 日獨飲詩》云:「自從九月持齋戒,不醉重陽十五年。」是 閏九月,可以飲酒也。

《冊府元龜》載,唐開元二十二年十月敕曰:「道家三元, 誠有科誡,朕嘗精意,禱亦久矣。而初未蒙福,念不在 茲。今月十四日、十五日是下元齋日,都內人應有屠 殺,令河南尹李適之句,當總與贖取。其百司諸廚日 有肉料,亦責數奏來。並百姓間是日並停宰殺漁獵 等,兼肉料食。自今以後,兩都及天下諸州,每年正月、 七月、十月元日起,十三至十五,兼宜禁斷。」又《舊唐書 武宗紀》,會昌四年春正月乙酉朔敕:「齋月斷屠,出于 釋氏。國家創業,猶近梁、隋。卿相大臣,或沿茲弊。鼓刀 者既獲厚利,糾察者潛受請求。正以萬物生植之初, 宜斷三日,列聖忌斷一日。仍准開元二十二年敕,三 元日各斷三日,餘月不禁。」此則道家之說。乃正七十 月,而非正五九月。又與武德二年之語不同。

《後漢書南匈奴傳》:「匈奴俗,歲有三龍祠,常以正月、五 月、九月戊日祭天神。」此與三長月同。

古無以一日分為十二時之說。《洪範》言歲、月、日,不言 時。《周禮馮相氏》「掌十有二歲、十有二月、十有二辰、十 日、二十有八星之位」,不言時。屈子自序其生年月日, 不及時。呂才祿《命書》,亦止言年、月、日,不及時。

李虛中以人生年月日所直支干,推人禍福生死,百不失一,初不用時也。自宋而後,乃並其時參合之,謂之八字,見謝肇淛《五雜俎 》。後周蘇綽作《大誥》曰:「王省惟歲,卿士惟月,庶尹惟日,御事惟時。」

古無所謂時。凡言時,若《堯典》之「四時」、《左氏傳》之「三時。」 桓公六年三時不害皆謂春夏秋冬也。故士文伯對晉侯,以歲 時、日、月星辰謂之六物。《荀子》曰:「積微,月不勝日,時不 勝月,歲不勝時。」亦謂春夏秋冬也。自漢以下,曆法漸 密,于是以一日分為十二時,蓋不知始于何人,而至 今遵用不廢。

一日之中,所以分紀其時者,曰日中,曰盡日,曰日昃。 見于《易》,曰「東方未明」,曰「會朝」,曰「日之方中」,曰昏,曰夕, 曰宵。見于《詩》,曰「昧爽」,曰朝,曰「日中。」昃見于《書》,曰「朝時」, 曰日中,曰夕時,曰「雞初鳴」,曰旦,曰「質明」,曰「大昕」,曰「晏 朝」,曰昏,曰日出,曰「日側」,曰「見日」,曰「逮日。」見于《禮》。爾雅疏日 入後二刻半為昏曰「雞鳴,曰日中」,曰「書」,曰「『日下昃,曰日旰,曰 日入」,曰「夜』,曰夜中」,見于《春秋傳》。曰:「晁」曰:「薄暮,曰黃昏」, 見于《楚辭紀》。「晝則用日。」《史記項羽紀》:「項王乃西從蕭 晨擊漢軍,而東至彭城,日中,大破漢軍。」《呂后紀》:「八月 庚申旦,平陽侯窋見相國產計事。日晡時,遂擊產。」《彭 越傳》:「旦日日出,十餘人後,後者至日中。」《淮南王安傳》: 「旦受詔,日食時上。」《漢書五行志》:「日中時,食從東北過 半,晡時復。晡時,食從西北,日下晡時復。」《武五子昌邑 王傳》:「夜漏未盡一刻,以火發書其日中賀,發晡時,至 定陶。」《東方朔傳》:「微行以夜漏下十刻乃出,旦明入山 下」是也。紀夜則用星。《詩》之言「三星在天,三星在隅,三 星在户」,《春秋傳》之言「降婁中而旦」是也。周禮司寤氏以星分夜 不辨星,則分言其夜,曰夜中,曰夜半,曰「夜鄉晨」是也。 分言其夜而不詳,于是有五分其夜。言甲乙丙丁、戊 者,《周禮》司寤氏「掌夜時。」注:「夜時謂夜晚早,若今甲乙 至戊。」

《顏氏家訓》:「或問一夜何故五更?」 答曰:「漢魏以來,謂為甲夜、乙夜、丙夜、丁夜、戊夜,亦云一更、二更、三更、四更、五更,皆以五為節。所以然者,假令正月建寅,斗柄夕則指寅,曉則指午矣。自寅至午,凡歷五辰。冬夏之月雖復長短參差,然辰間遼闊,盈不至六,縮不至四,進退常在五者之間。更,歷也,經也,故曰五更爾。」

《漢書。西域傳》:杜欽曰:「斥候士五分夜擊刁斗自守。」《天 文志》:本始元年四月壬戌甲夜。《地節》元年正月戊午 乙夜,六月戊戌甲夜。《三國志曹爽傳》:「自甲夜至五鼓, 爽乃投刀于地。」《晉書。趙王倫傳》:「期四月三日丙夜,一 籌以鼓聲為應」是也。五分其夜而不詳,于是有言漏 上幾刻者。《五行志》:晨漏未盡三刻,有兩月重見。又云: 「漏上四刻半,乃頗有光。」《禮儀志》:「夜漏未盡七刻,鐘鳴 受賀。」《東方朔傳》:「微行,以夜漏上十刻迺出。」《王尊傳》:「漏 上十四刻行臨到。」《外戚傳》:「晝漏上十刻而崩。」又云:「夜 漏上五刻,持兒與舜會東交掖門。」自《南北史》以上皆 然。故《素問》曰:「一日一夜五分之。」《隋志》曰:書有朔,有禺, 有中,有晡,有夕。夜有甲乙丙丁戊,而無十二時之目 也。唯《歷書》云:「雞三號卒」,明撫十二節卒于丑。而下文 卻云「朔旦冬至正北」,又云「正北,正西,正南,正東」,不直 言子酉午卯。《漢書五行志》言日加辰巳,又言時加未。 《翼奉傳》言日加申,又言時加卯。《王莽傳》天文郎按栻于前日時加某,莽旋席隨斗柄而坐,而《吳越春秋》亦 云:「今日甲子,時加于」已。《周髀經》亦有加卯、加酉之言。 若紀事之文,無用此者。

《南齊書天文志》「始有子時、丑時、亥時。」 《北齊書南陽王綽傳》有景時、午時。景時者,丙時也。

《左氏傳》,卜楚丘曰:「日之數十,故有十時。」而杜元凱注 則以為十二時。雖不立十二支之目,然其曰夜半者, 即今之所謂子也。雞鳴者,丑也;平旦者,寅也;日出者, 卯也;食時者,辰也;禺中者,巳也;日中者,午也;日昳者, 未也;晡時者,申也;日入者,酉也;黃昏者,戌也;人定者, 亥也。一日分為十二,始見于此。考之《史記天官書》曰: 「旦至食,食至日昳;日昳至晡,晡至下晡,下晡至日入。」 《素問·藏氣法時論》有曰:「夜半曰平旦,曰日出,曰日中, 曰日昳,曰下晡。」

《玉冰》注以日昳為土王,下晡為金王。又有曰四季者,注云:「土王是今人所謂丑、辰、未、戌四時也。」

《吳越春秋》有曰:「時加日出,時加雞鳴,時加日昳,時加 禺中。」則此十二名古有之矣。《史記。孝景紀》:「五月丙戌, 地動,其蚤食時復動。」《漢書。武五子廣陵王胥傳》,「奏酒 至雞鳴時罷。」《王莽傳》,以雞鳴為時。《後漢書。隗囂傳》:「至 昏時遂潰圍。」《齊武王傳》:「至食時賜陳潰。」《耿弇傳》,「人定 時步果引去。」《來歙傳》,「臣夜人定後,為何人所賊傷。」《竇 武傳》:「自旦至食時,兵降略盡。」《皇甫嵩傳》:「夜勒兵,雞鳴 馳赴其陳,戰至晡時,大破之。」《晉書戴洋傳》:「永昌元年 四月庚辰禺中時,有大風起自東南,折木。」《宋書符瑞 志》:「延康元年九月十日黃昏時,月蝕,熒惑過人。」定時, 熒惑出營室,宿羽林,皆用此十二時。

《淮南子》:「日出于暘谷,浴于咸池,拂于扶桑,是謂晨明。 登于扶桑之上,爰始將行,是謂朏明。至于曲阿,是謂 朝明。臨于曾泉,是謂早食。次于桑野,是謂晏食。臻于 衡陽,是謂禺中。對于昆吾,是謂正中。靡于鳥次,是謂 小遷。至于悲谷,是謂晡時。迴于女紀,是謂大遷。經于 泉隅,是謂高舂。頓于連石,是謂下舂。爰止羲和,爰息 六螭,是謂懸車。薄于虞泉,是謂黃昏。渝于蒙谷,是謂 定昏。」按:此自晨明至定昏為十五時,而卜楚丘以為 十時,未知今之所謂十二時者,自何人定之也。 《素問》中有言歲甲子者,有言寅時者,皆後人偽撰入 之也。

今人謂日多曰日子。日者,初一、初二之類是也;子者, 甲子乙丑之類是也。《周禮職內注》曰:若言某月某日 某甲,詔書或言甲,或言子,一也。《文選陳琳檄吳將校 部曲文》:「年月朔日子。」李周翰注曰:「子,發檄時也。」漢人 未有稱夜半為子時者,誤矣。古人文字,年月之下必 繫以朔,必言朔之第幾日,而又繫之支干,故曰朔日 子也。如魯相瑛《孔子廟碑》云:「元嘉三年三月丙子朔, 廿七日壬寅。」又云:「永興元年六月甲辰朔,十八日辛 酉。」史晨《孔子廟碑》云:「建寧二年三月癸卯朔,七日己 酉。」樊毅《復華下民租碑》云:「光和二年十二月庚午朔, 十三日壬午」是也。此日子之稱所自起。若史家之文, 則有子而無日,《春秋》是也。然在朔言「朔」,在晦言「晦」,而 旁死魄哉!「生明」之文,見于《尚書》,則有兼日而《書》者矣。

《後漢書隗囂檄文》曰:「漢復元年七月己酉朔己巳」 ,不言廿一日。

《宋書禮志》:年月朔日甲子,尚書令某甲下。此古文移 之式也。陳琳檄文但省一甲字耳。

《南史》:劉之遴與張纘等參校古本《漢書》,稱永平十六 年五月二十一日己酉,郎班固。而今本無上書年月 日子。《隋書》袁充上表,稱「寶曆之元,改元仁壽,歲月日 子,還共誕聖之時。」

時有十二。而但稱「子。」猶之「干支」有六十。而但稱「甲子」 也。

漢人之文,有即朔之日而必重書一日者。廣漢太守 沈子琚《綿竹江堰碑》云:「熹平五年五月辛酉朔,一日 辛酉。」《綏民校尉熊君碑》云:「建安二十一年十月丙寅 朔,一日丙寅。」此則繁而無用,不若後人之簡矣。

歲功總部外編[编辑]

《軒轅內傳》:帝會王母于王屋山,鑄鏡十二,隨月用之。 《拾遺記》:少昊帝子與皇娥汎于海上,以桂枝為表,結 薰茅為旌,刻玉為鳩,置于表端。言鳩知四時之候,故 《春秋傳》曰:「司至」是也。今之相風,此遺像也。

《列子周穆王篇》:「老成子歸,用尹文先生之言,深思三 月,遂能存亡自在,幡校四時,冬起雷,夏造冰,飛者走, 走者飛,終身不著其術,故世莫傳焉。」

《拾遺記》:洞庭山浮于水上,其下有金堂數百間,玉女居之,四時聞金石絲竹之聲徹於山頂。楚懷王之時, 舉群才賦詩於水湄,故云「瀟湘洞庭之樂」,聽者令人 忘老,雖咸池九韶不得比焉。每四仲之節,王常繞山 以遊宴,舉四仲之氣以為樂章。仲春律中夾鍾,乃作 輕風流水之詩,醼於山南,時中蕤賓,乃作皓露秋霜 之曲:

《元中記》:「南方有炎山焉,在扶南國之東,加營國之北, 諸薄國之西。山從四月而火生,十二月火滅,正月、二 月、三月火不然,山上但出雲氣,而草木生葉。至四月 火然,草木葉落,如中國寒時也。」

北方有鍾山焉,山有石,首如人首,左目為日,右目為 月,開左目為晝,開右目為夜,開口為春夏,閉口為秋 冬。

《雲笈七籤明真科》云:「正月、三月、五月、七月、九月、十一 月,一歲六齋月,能修齋,上三天帝令太一使者除人 十苦八道。」

《祕言》云:「正月、三月、四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 一月,此九真齋月。一日、十五日、二十九日,此月中三 齋日。」

《瑯嬛記》:「女星傍一小星名始影,婦女於夏至夜候而 祭之,得好顏色。」「始影南並肩一星名琯朗,男子於冬 至夜候而祭之,得好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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