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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歲功典/第01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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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歲功典

 第十七卷目錄

 孟春部紀事

歲功典第十七卷

孟春部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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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書禮志》:「高辛氏以十三月為正。」請幫助識別此字。玉以白繒, 《書經》「引征。」「每歲孟春,遒人以木鐸徇于路。」蔡傳《遒人》,宣 令之官。「《木鐸》,金口木舌,施政教時振以警眾。」

《詩經豳風七月章》:「三之日于耜。」朱注三之日,夏正月也, 豳土晚寒于耜,始修耒耜也。

三之日,納于凌陰。朱注納,藏也。藏冰所以備暑也。凌陰, 冰室也。豳土寒多,正月風未解凍,故冰猶可藏也。 《周禮天官》大宰之職,縣治象之灋于象魏,使萬民觀 治象,挾日而斂之。訂義鄭康成曰:「《大宰》以正月朔日布 王治之事于天下,至正歲又書而縣于象魏,振木鐸 以徇之,使萬民觀焉。」鄭司農曰:「象魏,闕也。從甲至甲 謂之挾日,凡十日。」王昭禹曰:「必至于挾日者,蓋近或 知之矣,遠者庸有未知焉。觀之挾日,則使遠近皆遍 知故也。」

小宰之職,正歲,帥治官之屬而觀治象之灋,徇以木 鐸,曰:「不用灋者,國有常刑。」乃退以宮刑,憲禁于王宮, 令于百官府曰:「各修乃職,攷乃灋,待乃事,以聽王命。 其有不共,則國有大刑。」訂義鄭康成曰:「正歲謂夏之正 月,得四時之正,以出教令者審也。」賈氏曰:「《大宰》以周 之正月,始和布之天下,至此建寅正歲之正月,縣于 象魏,其小宰亦助大宰,帥治官之屬及萬民以觀之。」 吳德方曰:「鄭康成每以正歲為夏正,建寅之月,正月 之吉為周正建子之月,竊以為不然。周以建子為正, 凡事皆用本朝正朔,若知」有不可行處,依前參用前 代正朔,則不必建子可也。《經》中言「歲終」,即繼之以正 歲為建寅,則歲終非建亥,周家自廢其正朔矣。若以 歲終為建亥,即始終有接續,無緣住兩月也。正月之 吉,為周正一歲之始,無疑事有非朔日可行,故云:「正 歲不拘朔日亦可。」愚案此說,謂歲終與正歲正月相 連,不應隔絕,固然。參以《凌人》「十二月斬冰」,《內宰》「上春 獻種,中春始蠶」,與《詩》「四月維夏」,「六月徂暑」,見於周幽 王仍襲之後;《月令次序》十二月行事,見於秦人未改 正朔之初,曷嘗不以建寅紀月?其餘又見大史正歲。 年說不可不攷。王昭禹曰:「垂以治象,使有目者皆睹; 徇以木鐸,使有耳者皆聞。」猶有犯焉,宜刑之所取也。 常刑,官刑也。《小宰》掌建邦之宮刑,憲禁於王宮,憲,謂 表而示之,使之知禁之所在。賈氏曰:「凡刑禁皆出《秋 官》。今云『憲禁者,與布憲義同。故小宰得《秋官》刑禁文 書,表而懸之於宮內』。」王昭禹曰:「此王宮中之百官府 也。蓋百官有治事於王宮者,既憲禁於王宮,又明為 告令,使皆知之。」

宰夫之職,「正歲則以灋警戒群吏,令修宮中之職事, 書其能者與其良者,而以告于上。」訂義鄭司農曰:「正歲 之正月,以法戒敕群吏。」

凌人春始治鑑,凡外內饔之膳羞鑑焉,凡酒漿之酒 醴亦如之。訂義賈氏曰:「春,謂正月也。」鄭康成曰:「鑑如甀, 大口,以盛冰,置食物於中,以禦溫氣。春而始治之,為 二月將獻羔而啟冰。」鄭鍔曰:「春分奎星朝見,東方蟄 蟲始出,時將用冰,始修飾盛冰之器,以鑑名之者。《左 傳》曰:『美澤可以鑑』。」謂其光澤也。

內宰「歲終則會內人之稍食,稽其功事,佐后而受。獻 功者。比其小大與其麤良而賞罰之,會內宮之財用。 正歲,均其稍食,施其功事,憲禁令于王之北宮,而糾 其守。」訂義賈氏曰:「正歲,建寅之月。」王氏曰:「稍食,歲終既 會之矣,正歲又均焉。功事,歲終既稽之矣,正歲又施 焉。」

上春,詔王后帥六宮之人而生穜稑之種,而獻之于 王。訂義賈氏曰:上春亦謂正歲,以其春事將興,故云上 春。鄭康成曰:「六宮之人,夫人以下,分居后之六宮者。 古者使后宮藏種,以其有傳類蕃孳之祥,必生而獻 之,示能育之,使不傷敗,且以佐王耕事,共禘郊也。」 《地官》大司徒之職,歲終則令教官正治而致事。正歲, 令于教官曰:「各共爾職,修乃事,以聽王命。其有不正, 則國有常刑。」訂義《鄭鍔》曰:「歲終,周之季冬,今之十月;正 歲,夏之正月,今之建寅也。歲終令致事,所以終時王 之事,正歲聽命則施教自建寅始也。」

小司徒之職,正歲則帥其屬而觀教灋之象,徇以木 鐸,曰:「不用灋者,國有常刑。」令群吏憲禁令,修灋糾職, 以待邦治。訂義王昭禹曰:「禁令將使民避行之,宜表揭 之使知憲之。修法則使各修其所守之法,防虧廢也;《糾職》則使各糾其所治之人防緩散也。」

鄉師之職,「正歲稽其鄉器,比共吉凶二服,閭共祭器, 族共喪器,黨共射器,州共賓器,鄉共吉凶禮樂之器。」 訂義鄭鍔曰:「比五家耳,財適足以制吉凶、弔祭之二服, 故比集財為之而一比共用焉。器則未能備也。閭二 十五家,財適足以制簠簋鼎俎之器,故閭集財以為 之而一閭共用焉。族之百家,財適足以制夷槃輁軸 之器,故族集財以為之而一族共用焉。至於射器則 定其位,有物,課其功,有筭詔之,有旌節之,有鼓、有弓、 有矢、有侯、有布」,用財多,故合五百家之財而為之。「賓 器則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 六豆,有爵、有罍、有笙、有瑟」,其用尤多,故合二千五百 家之財而為之,然後共用也。吉凶禮樂之器,即閭、族、 黨、州所共者是已,然必於正歲者,豈非以《春秋》之祭 酺「祭禜、會民而射于序,索鬼神而飲酒」之類,皆用夏 人之正,故歟。

鄉大夫之職:「正歲,令群吏攷灋於司徒以退,各憲之 於其所治之國。」

州長正歲則讀《教法》如初。訂義鄭康成曰:「雖以正月讀 之,至正歲復讀之。」

《黨正》:「正歲屬民讀法而書其德行道藝。」

遂大夫,「正歲,簡稼器,修稼政。」訂義鄭康成曰:「簡猶閱也。 稼器,耒耜、鎡基之屬。」稼政,孟春之《月令》所云:「皆修封 疆,審端徑術,善相丘陵、阪險原隰、土地所宜、五穀所 殖,以教道民,必躬親之。」

《春官》「天府上春釁寶鎮及寶器。」訂義鄭康成曰:「上春孟 春,釁謂殺牲以血血之。」鄭鍔曰:「凡寶之所在,必有神 者主之,故殺牲以釁之,所以禳卻不祥也。然必用上 春者,以明守之不失,至歲首而更新,新之又新,至於 無窮歟。」

《龜人》上「春釁龜。」訂義鄭康成曰:「上春者,夏正建寅之月。 《月令》孟冬,大史釁龜筴相互矣。秦以十月建亥為歲 首,則《月令》、秦世之書,亦或欲以歲首釁龜耳。」鄭鍔曰: 「至寶之物,神或憑依,及上春則殺牲以血塗之,既以 祓其不祥,且以神之也。天府上春釁寶器及寶鎮釁 龜必用上春者,亦視為國寶也。」

䉢人「上春相䉢。」訂義鄭康成曰:「相,謂更選擇其蓍蓍龜 歲易者與?」鄭鍔曰:「上春釁龜,龜可以血塗。筮則但相 視其可用者,擇去其不可用者。蓋天子之蓍九尺,大 夫七尺,士五尺,相而更易其舊。」

《夏官》牧師,「孟春焚牧。」訂義《鄭鍔》曰:「孟春草將生,焚去地 之陳根,使發生新芽,則馬食而充肥。」

《訓方氏》:「正歲則布而訓四方而觀新物。」訂義鄭鍔曰:「道 其政事與其上下之志,則達其說於王,使王知之。誦 其傳道,非特誦之而已。取其可以為訓者作為戒書, 於建寅之月,布之以誦四方,使知其善者可行、惡者 可改也。布於正歲,則順時之始,與之更新矣。又觀四 方之新物,則因夫一歲之始,察民之所好時新者如 何,道之訓之,以俟他時之布。」黃氏曰:「布而訓四方,使 述其舊美也。觀新物,察風俗之變也。」

《秋官》小司寇之職:正歲,帥其屬而觀刑象,令以木鐸 曰:「不用灋者,國有常刑。」令群士。訂義李嘉會曰:「刑象既 布,木鐸既徇,群士猶然不見不聞而不用法者,此常 刑之不恕。」王昭禹曰:「令群士則令於士師鄉士以下, 使之稟法故也。與《小宰》『帥其屬觀治象』同意。」鄭鍔曰: 「六十屬為眾矣,所視以效法者,在吾之群士,使近而 群士能率法不越,則彼遠而外者詎有不恤於刑乎? 故先言帥屬,乃言令群士也。」

士師之職,「正歲帥其屬而憲禁令于國及郊野。」訂義鄭 康成曰:「去國百里曰郊,郊外謂之野。」鄭鍔曰:「小司寇 所宣布者,及四方之遠,士師憲其近也。」

《管子首憲》篇:「孟春之朝,君自聽朝。論爵賞,校官終五 日。」

《士農工商篇》:「正月,令農始作服於公田,農耕及雪釋, 耕始焉,芸卒焉。」

《小匡》篇:「正月之朝,五屬大夫,復事于公。」五鄙五屬 大夫,每歲報政于君。

《風俗通義》:《太史公記》:「秦德公始殺狗磔邑四門,以禦 蠱災。」今人殺白犬,以血題門户。正月白犬血辟除不 祥,取法於此也。

《史記秦始皇本紀》:「始皇以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 於邯鄲。及生,名為政,姓趙氏。」《徐廣》曰:「一作正。」宋忠 曰:以正月旦生,故名正。

《容齋三筆》:秦始皇其名曰「政」,自避其嫌,以正月為一 月。

《史記樂書》:「漢家常以正月上辛,祠太乙甘泉,以昏時 夜祠,到明而終。常有流星經於祠壇上,使僮男僮女 七十人俱歌《青陽》。」

《匈奴傳》:「歲正月,諸長小會單于庭祠。」

《漢書食貨志》:「孟春之月,群居者將散,行人振木鐸徇

於路,以采詩,獻之太師,比其音律,以聞於天子
考證
《郊祀志》:「孟春正月上辛若丁,天子親合祀天地於南

郊,以高帝高后配。」

《西京雜記》:「戚夫人侍兒賈佩蘭,後出為扶風人段儒 妻,說在宮內時,正月上辰,出池邊盥濯,食蓬餌以祓 妖祥。」

《漢書惠帝本紀》:四年「春正月,舉民孝弟力田者,復其 身。」

《史記文帝本紀》:二年正月,上曰:「農,天下之本,其開藉 田,朕親率耕,以給宗廟粢盛。」

《漢書武帝本紀》:元封元年「春正月,行幸緱氏。詔曰:『親 登嵩高,御史乘屬在廟旁,吏卒咸聞呼萬歲者三登, 禮罔不答。其令祠官加增太室祠』。」

《史記。武帝本紀》:「漢改曆,以正月為歲首,而色尚黃,官 名更印章以五字,因為太初元年。」

《漢書武帝本紀》:「天漢元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金谷園記》:「漢武帝嘗以正月殺梟為羹,以賜群臣食 之,云使天下之人知殺絕其惡類也。」

《宋書符瑞志》:「漢宣帝五鳳三年正月,神雀集京師。」 《漢書宣帝本紀》:「五鳳四年春正月,大司農中丞耿壽 昌奏設常平倉以給北邊,省轉漕,賜爵關內侯。」 《郊祀志》:「上自幸河東之明年正月,鳳皇集祋祤,於所 集處得玉寶,起步壽宮。」

《匡衡傳》:「成帝即位,衡上疏曰:諸侯正月朝覲,天子觀 以禮樂,饗醴乃歸。今正月初幸路寢,臨朝置酒,以饗 萬方。願陛下留神動靜之節,使群下得望盛德休光, 以立基楨,天下幸甚!」

《成帝本紀》陽朔四年春正月,詔曰:「《洪範》八政,以食為 首。方東作時,其令二千石勉勸農桑,出入阡陌,致勞 來之。」

永始四年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神光降集紫殿。 《平帝本紀》:「元始元年春正月,越裳氏重譯,獻白雉一、 黑雉二,詔使三公以薦宗廟。」

元始五年「春正月,祫祭明堂,諸侯王二十八人,列侯 百二十人,宗室九百餘人,徵助祭。禮畢,皆益户賜爵 及金帛,增秩補吏,各有差。」

《漢官儀》:「建武三十二年,東巡狩,正月二十八日發洛 陽宮。」

《後漢書明帝本紀》:永平元年「正月,帝率公卿以下朝 於原陵,如元會儀。」

永平二年正月辛未,宗祀光武皇帝於明堂,帝及公 卿列侯始服冠冕衣裳玉佩絇屨以行事。禮畢,登靈 臺,望元氣,吹時律,觀物變。群僚藩輔,宗室子孫,眾郡 奉計,百蠻貢職,亦皆陪位。

永平三年正月癸巳詔曰:「夫春者歲之始也。始得其 正則三時有成有司其勉順時氣勸督農桑詳刑慎 罰明察單辭夙夜匪懈以稱朕意。」

《章帝本紀》:建初元年「春正月丙寅,詔曰:方春東作,宜 及時務。二千石勉勸農桑,弘致勞來。群公庶尹,各推 精誠,專急人事。」

元和二年春正月,詔三公曰:「方春生養,萬物孚甲,宜 助萌陽,以育時物。其令有司,罪非殊死,且勿案驗,及 吏人條書相告,不得聽受。冀以息事寧人,敬奉天氣, 立秋如故。」

《宋書符瑞志》:「漢章帝元和三年正月,車駕北巡,以太 牢具祠北嶽,有神魚躍出十數。」

《後漢書陳寵傳》:「蕭何草律,季秋論囚,俱避立春之月。」 《和帝本紀》:永元三年:「春正月甲子,皇帝加元服,賜諸 侯王公將軍、特進、中二千石、列侯、宗室子孫在京師 奉朝請者黃金,將、大夫、郎吏從官帛,賜民爵及粟帛 各有差,大酺五日。」

《安帝本紀》:元初三年「正月,東平陸上言木連理。」 《質帝本紀》:本初元年「春正月詔曰,昔堯命四子,以欽 天道,《鴻範》《九疇》,休咎有象。夫瑞以和降,異因逆感,禁 微應大,前聖所重。頃者州郡輕慢憲防,競逞殘暴,造 設科條,陷入無罪。或以喜怒驅逐長吏,恩阿所私,罰 枉仇隙,至令守闕訴訟,前後不絕。送故迎新,人離其 害,怨」氣傷和,以致災眚。《書》曰:「明德慎罰。方春東作,育 微敬始。其敕有司,罪非殊死,且勿案驗,以崇在寬。」 《晉書·禮志》:「魏文帝黃初二年正月乙亥,祀朝日於東 郊之外。」

黃初七年正月,「命中宮蠶於北郊」,依《周典》也。

《魏志明帝本紀》青龍元年「正月甲申,青龍見郟之摩 陂井中。」

《晉書武帝本紀》:泰始二年:「春正月,遣兼侍中侯史光 等持節四方,循省風俗,除禳祝之不在祀典者。」 泰始五年「春正月癸巳,申戒郡國計吏、守相令長,務 盡地利,禁游食商販。」

《外紀》:晉惠帝正月,百花未開,令宮人剪五色通草花。 王隱《晉書》,「慕容皝上言曰:『正月十二日,臣躬征平郭, 遠假陛下之威,將士竭命,精誠感靈,海為結冰,凌行 海中三百餘里。臣問諸故老,言自立國以來,初無海水冰凍之歲』。」

《晉書·禮志》:康帝建元元年正月,將北郊。太常顧和表: 「漢咸和中,議別立北郊,同用正月。魏承後漢,正月祭 天,以地配。」時高堂隆等以為禮,祭天不以地配,而稱 《周禮》,三王之郊,一用夏正。於是從和議。是月辛未,南 郊;辛巳,北郊。帝皆親奉。

《南燕錄》:慕容德正月渡黎津,流凘冰合。鄴令韓軌言 於德曰:「昔光武渡滹沱,冰凘自合。今大王濟河,天橋 自成。」德乃大悅。

《宋書符瑞志》:「太元十九年正月丁亥,華林園延賢堂 西北,李樹連理。」

《拾遺記》:「江東俗稱正月二十日為天穿日」,以紅絲縷 繫煎餅置屋上,謂之「補天漏。」相傳女媧氏以是日補 天故也。

《宋書文帝本紀》,元嘉二十九年「正月甲子,詔曰:『今農 事行興,務盡地利,若須田種,隨宜給之』。」

《通典》:「宋孝武大明二年正月,有司奏,今月六日南郊, 輿駕親奉,至時或雨,遂遷日,有司行事。」

《宋書孝武帝本紀》,「大明七年正月癸未,詔曰:『春蒐之 禮,著自周令;講事之語,書於《魯史》。今歲稔氣榮,中外 寧晏,當因農隙,葺是舊章。可克日於元武湖大閱水 師,並巡江右,講武校獵』。」

《梁書武帝本紀》:天監十六年「正月辛未,輿駕親祀南 郊。詔曰:朕當扆思治,政道未明,昧旦劬勞,亟移星紀。 今太皞御氣,勾芒首節,升中就陽,禋敬克展。務承天 休,布茲和澤。尤貧之家,勿收今年三調。其無田業者, 所在量宜賦給。若民有產子,即依格優蠲。孤老鰥寡 不能自存,咸加賑卹。班下四方諸州郡縣,時理獄訟, 勿使冤滯」,並若親覽。

《隋書天文志》:「普通元年春正月丙子,日有食之。占曰: 『日食,陰侵陽,陽不克陰也。為大水』。」其年七月,江淮海 溢。

《梁書武帝本紀》:普通二年「正月辛巳,輿駕親祀南郊。 詔曰:春司御氣,虔恭報祀,陶匏克誠,蒼璧禮備。思隨 乾覆,布茲亭育。凡民有單老孤稚不能自存,主者郡 縣咸加收養,贍給衣食。」

中大通五年春正月辛卯,輿駕親祠南郊。先是一日, 東南郊令解滌之等至郊所履行,忽聞空中有異香 三隨風至。及將行事,奏樂迎神畢,有神光滿壇上,朱 紫黃白雜色,食頃方滅。兼太宰武陵王紀等以聞。 《北史·李業興傳》:梁武問尚書正月上日,此時何正?」業 興對曰:「『此夏正月』。梁武言何以得知?」業興曰:「案《尚書 中候運衡篇》云:「日月營始」,故知夏正。

《魏書禮志》:「立祖神,常以正月上未,設藉於端門內,祭 牲用羊豕犬各一。」

文成皇帝即位三年正月,遣有司詣華岳修廟立碑, 數十人在山上聞虛中若音聲,聲中稱萬歲云。 《靈徵志》:「太和八年正月,上谷郡惠化寺醴泉涌。醴泉, 水之精也,味甘美,王者修治則出。」

《隋書禮儀志》:「北齊每歲正月上辛後吉亥,祠先農,祭 訖,司農進穜稑之種,六宮主之。」

後齊正晦汎舟,皇帝乘輿,鼓吹至行殿,升御坐,乘板 輿,以與王公登舟置酒,非預泛者,坐於便幕。

《律曆志》:後齊參軍信都芳,深有巧思,能以管候氣,仰 觀雲色。嘗與人對語,即指天曰:「孟春之氣至矣。」人往 驗管,而飛灰巳應。每月所候,言皆無爽。

《荊楚歲時記》:「正月夜,多鬼鳥度家家搥床打户,捩狗 耳,滅燈燭以禳之。」按:《元中記》云:「此鳥名姑獲,一名 天地女,一名隱飛鳥,一名夜行遊女。好取人,女子養 之,有小兒之家,即以血點其衣以為誌。故世人名為 『鬼鳥』。」荊州彌多,斯言信矣。

正月未日夜,蘆苣火照井廁中,則百鬼走。

元日至於月晦,並為酺聚飲食,士女泛舟,或臨水宴 樂。按每月皆有弦朢晦朔,以正月初年,時俗重以 為節也。《玉燭寶典》曰:「元日至月晦,今並酺食度水。士 女悉湔裳酹酒於水湄,以為度厄。」今世人唯晦日臨 河解除,婦人或湔裙。

「正月五日為牛」,今五日不殺牛。

《隋書文帝本紀》:開皇十九年「正月戊寅,大射武德殿, 宴賜百官。」

《禮儀志》:「隋制,於國城東北七里通化門外為風師壇, 祀以立春後丑。」

《食貨志》:「高熲以人間課輸,雖有定分,年常徵納,除注 恆多。長吏肆情,文帳出沒,復無定簿,難以推校,乃為 輸籍定樣。請遍下諸州,每年正月五日,縣令巡人各 隨便近,五黨三黨共為一團,依樣定户上下。」帝從之。 《老學庵筆記》《唐高祖實錄》:「武德二年正月甲子,下詔 曰:『釋典微妙淨業,始於慈悲;道教沖虛至德,去其殘 暴。况乎四時之禁,毋伐麛卵,三驅之禮,不取順從。蓋 欲敦崇仁惠,蕃衍庶物,立政經邦,咸率斯道。朕祇膺 靈命,撫遂群生,言念亭育,無忘鑒昧。殷帝去網,庶踵前修,《齊玉》捨牛,實符本志。自今每年正月、五月、九月 十直日,並不得行刑,所在公私,宜斷屠殺』。」此《三長月》 斷屠殺之始也。

《唐會要》:武德九年正月,親祠太社。丙子,詔曰:「吉日惟 戊,親祠太社,率從百僚,以祈五穀。」

《舊唐書百官志》:「凡衛士,各立名簿。其三年以來征防 差遣,仍定優劣為三第。每年正月十日送本府印記, 仍錄一道送本衛府。若有差行上番,折衝府據簿而 析之。」

《玉海》:「唐太宗貞觀二年正月二十一日,親祭先農,藉 於千畝之甸。祕書郎岑文本獻《藉田賦》。」

《舊唐書禮儀志》:「貞觀十四年春正月庚子,命有司讀 春令,詔百官之長升太極殿,列坐而聽之。」

《唐書禮樂志》:「『太宗將親耕,給事中孔穎達議曰:禮,天 子藉田南郊,諸侯東郊。今帝社乃東壇,未合於古』。太 宗曰:『《書》稱『平秩東作』,而青輅黛耜,順春氣也。五方位 少陽,田宜於東郊』。」乃耕於東郊。

《唐會要》:「永徽三年正月二十九日丁亥,親享先農,躬 秉耒耜,率公卿耕於千畝之田。」

《唐書禮樂志》:「高宗乾封元年,封泰山。是歲正月,天子 祀昊天上帝於山下之封祀壇,親封玉冊,置石䃭,聚 五色土封之。」

《舊唐書音樂志》:「調露二年正月二十一日,則天御洛 城南樓,賜宴太常,奏《六合還淳舞》。」

《玉海》:永隆二年正月十日,唐高宗會群臣命婦,合宴 宣政殿。太常博士袁利正上疏曰:「前殿正寢,非命婦 宴會之所。」帝從之,改向麟德殿。

《唐詩紀事》:中宗正月晦日幸昆明池賦詩,群臣應制 百餘篇。帳殿前結綵樓,命上官昭容選一首為新翻 御製曲,從臣悉集其下,須臾紙落如飛,各認其名而 懷之,惟沈、宋二詩不下。又移時,一紙飛墮,乃沈詩也。 及聞其評云:「沈詩落句,『微臣彫朽質,羞睹豫章材』。詞 氣已竭。宋詩云:『不愁明月盡,自有夜珠來』。猶涉健舉。」 沈乃伏不敢爭。

景龍四年正月五日,蓬萊宮宴吐蕃使,因為《柏梁體》, 時上疑實從一宗晉卿素不屬文,未即令續,二人固 請,許之。吐蕃舍人明悉獵請令授筆與之,悉獵云:「玉 醴由來獻壽觴。」上大悅,賜與衣服。

《唐書武后本紀》:「天授元年,以正月為一月。」久視元年, 「十月甲寅,復唐正月,大赦。」

《唐會要》:天授二年正月二十二日,內出繡袍,賜新除 都督、刺史。其袍繡山形,繞山勒回文,銘曰:「德政推明, 職令思平。清慎忠勤,榮進躬親。」

《舊唐書音樂志》:「延載元年正月二十三日,製《越古長 年樂》一曲。」

《玉海》:「長安二年正月十七日,始置武舉,每年準明經 進士例送。其制有長垛、馬射、步射、平射、筒射,又有馬 槍、翹關、負重、身材之選。」

開元十九年正月二十四日,吐番請五經,明皇賜以 《毛詩》《禮記》《左傳》《文選》。于休烈上言不可,裴光庭曰:「西 域請《詩》《書》,庶使潛陶聲教。」上曰:「善。」乃與之。

《唐會要》:「開元十九年正月三十日,詔州縣社惟用酒 脯。」

《玉海》:開元二十三年正月十八日,親祀先農,降至耕 位。侍中執耒,太僕秉轡,上謂左右曰:「帝藉之禮,古則 三推,朕今九推,庶九穀之報也。」

《唐會要》:門。元二十六年正月六日,修望春宮。

正月八日,親迎氣於東郊之青帝壇。

唐人《輦下歲時記》:「正月,户部奏,大閱天下貢物於都 堂。」其日放朝,宰相與百官皆赴户部宴會,一時特盛。 開元中,曾以大閱一日貢物賜李林甫,九州任土,盡 歸人臣之家。國史書其事也。

《仙傳拾遺》:吐蕃以寶函進,唐明皇曰:「請陛下自開,勿 令他人知此機密。」上問葉法善,法善請令蕃使自開。 上從之,蕃使果中函弩死。因授法善銀青光祿大夫。 法善請松陽宅為觀,賜號淳和,御製碑額,以榮鄉里。 正月二十七日,有雲鶴百行翔集,瑞雲五色覆其居。 《舊唐書禮儀志》:天寶元年正月癸丑,陳王府參軍田 同秀稱,于京永昌街空中見《元元皇帝傳》,言「天下太 平,聖壽無疆。」仍云「桃林縣故關令尹喜宅有《靈寶符》, 發使求之。」十七日,獻于含元殿。

《唐會要》:天寶二年正月二十八日,築神都羅城,號曰 「金城。」

唐明皇《送賀知章歸四明詩序》:天寶三年,太子賓客 賀知章,正月五日將歸會稽,遂餞東路,乃命六卿庶 尹大夫供帳青門,寵行邁也。詩:「遺榮期入道,辭老竟 抽簪。豈不惜賢達,其如高尚心。寰中得祕要,方外散 幽襟。獨有青門餞,群僚悵別深。」

《唐書元宗本紀》:天寶三載正月丙申,改年為載。 《唐會要》:天寶五載正月二十三日,詔曰:「堯命四子,所 受惟時。周分六官,曾不繫月。其《禮記月令》,宜改為《時令》。」

天寶六載正月十二日,封四瀆號河為靈源公。濟為 清源公。江為廣源公。淮為長源公。

《翰墨大全》:天寶六載正月十八日,詔「重門夜開,以達 陽氣。」

《唐會要》:天寶六載正月二十九日詔:「今陽和布氣,蠢 物懷生,在於含養,必期遂性。其滎陽僕射陂、陳留蓬 池,宜斷採捕。仍改僕射陂為廣仁陂,蓬池為福源池。」 天寶十載正月二十三日,明皇封東鎮沂山為東安 公,南鎮會稽山為永興公,西鎮吳山為成德公,中鎮 霍山為應聖公,北鎮醫巫閭山為廣寧公;封東海為 《廣德公》南海為《廣利公》,西海為《廣潤公》北海為《廣澤 公》。

《開天遺事》:「都人士女,每至正月半後,各乘車跨馬,供 帳於園圃或郊野中,為探春之宴。」

《雲仙雜記》:長安風俗,元日以後,遞飲食相邀,號「傳座。」 《避暑漫抄》:安氏將亂于中原,梁朝誌公大師有語曰: 「兩角女子綠衣裳,卻背太行邀君王,一止之月必消 亡。」兩角女子安字,綠者祿字也,一止正月也。果正月 敗亡。

《舊唐書肅宗本紀》,乾元二年正月戊寅,有事於藉田。 上行九推。禮官奏太過,曰:「朕勸農率下,恨不終千畝 耳。」禮畢,雪盈尺。

《玉海》:唐順宗正月十二日誕為「聖壽節。」

元稹詩序:永貞二年正月二日,上御丹鳳樓,赦天下。 予與李公垂庾順之《閒行曲江不及》盛觀詩:「春來饒 夢慵朝起,不看千官擁御樓。卻著閒行是忙事,數人 同傍曲江頭。」

《唐會要》:「元和二年正月辛卯,郊享獻之次,景物澄霽, 及鑾輿就次則微雪,大駕將動則又止。翌日,御樓宣 赦畢,瑞雪盈尺。」

《遵生八牋》韓文公云:「正月乙丑晦,主人使奴星結柳 作車,縛草為船,載糗與糧,三揖窮鬼而送之。」相傳 高陽氏子好衣敝食糜。正月晦日巷死。世人於是日 作粥糜,破衣棄於巷,祝曰:「送窮鬼。」

《唐書五行志》:寶曆元年正月乙卯,流星出北斗樞星, 光燭天,入濁,占曰:「有赦。」

《舊唐書文宗本紀》:故事,「吳蜀貢新茶,皆於冬中作法 為之。上務恭儉,不欲逆其物性。詔所供新茶,宜于立 春後造。」

《禮儀志》:「會昌二年正月十三日,祀九宮貴神,敕宰相 崔琪攝太尉行事。」

《歲華紀麗譜》:「咸通十年正月二日,街坊點燈張樂,晝 夜喧闐,葢大中承平之餘風。」由此言之,唐時放燈,不 獨上元也。

《酉陽雜俎》:北朝婦人常以正月進箕帚長生花。 《續博物志》:清泰小字「二十三」,蓋正月二十三日生也。 以是日為千春節,人臣奏對,但云兩旬三日,或數物 則云二十二,更過二十四,不敢斥尊也。

《五代史司天考》:「晉司天監馬重績,起唐天寶十四載 乙未為上元,用正月雨水,為氣首。」

《清異錄》:閩甘露堂前兩株茶,鬱茂婆娑,宮人呼為「清 人樹。」每春初,嬪嬙戲摘新芽,堂中設傾筐會。

《續博物志》:山東風俗,遇正月,取五姓女,年十餘歲,共 臥一榻,覆之以衾,以箕扇之,良久如夢寐。或欲刺文 繡,事筆硯,理管絃,俄頃乃寤,謂之「扇天卜」以乞巧。 《雲谷雜記》:太祖潛耀日與一道士遊於闕河,每劇飲 爛醉。道士善歌,能引其喉於杳冥之間,作清徵之聲, 時或聞一二句曰:「金猴虎頭四真龍得其位。」詰之,則 曰:「醉夢豈足憑耶?」至膺圖受命之日,乃是庚申正月 初四日也。

《玉海》:「乾德二年正月,詔土膏將起,宜課東作之勤,使 地無遺利,歲有餘糧。」

《宋史西蜀世家》:孟昶命學士為詞,題桃符,以其非工, 自命筆題云:「新年納餘慶,嘉節號長春。」以其年正月 十一日降,太祖命呂餘慶知成都,而長春乃聖節名 也。

《玉海》:「太平興國三年正月二十八日癸丑,幸迎春苑 習射,帝中的者九。」

《宋史五行志》:太平興國六年正月,瑞安縣民張度解 木五片,皆有「天下太平」字。

《禮志》:太平興國九年正月六日,幸景龍門外水磑,帝 臨水而坐,召從臣觀之,因曰:「此水出於山源,清澄甘 潔,近河之地水味皆甘,豈河潤所及乎?」宋琪等曰:「亦 猶人性善惡染習致然。」帝曰:「卿言是也。」

《玉海》:雍熙二年正月壬戌,有星出東井,其大倍於金 星,至輿鬼沒。占云:「四表來貢。」是歲,占城、邛部川蠻、西 南蕃來貢。

雍熙五年正月十七日,御《觀耕臺》,觀王公耕

端拱二年正月,詔「興置方田,命八作使竇神興等往 北面。興功東壁則知定州張永德,西壁則知邢州米信,各兼方田都總管。」

淳化三年正月丙辰,舒州言甘露降,靈仙觀三清閣 前柏木畫圖來獻。上以示近臣,宰相李昉等表賀。詔 楊億試舒州,進《甘露頌》。

《宋史·禮志》:淳化四年正月,以南郊禮成,大宴含光殿。 《玉海》:至道元年正月丙辰,新作上清宮成,御書額,以 金填其字賜之。車駕臨幸,謂近臣曰:「造此祠宇,為民 祈福。」

至道二年正月庚戌,上出次南郊齋宮,詔有司畫《南 郊圖》三幅,外幅列儀衛,中幅車輅及導駕官人物,皆 長寸餘。又圖畫圜壇祭器、樂駕、警場,青城別為圖,以 紀一時之盛。

《宋史真宗本紀》:「景德二年正月戊寅,取淮、楚間踏犁 式,頒之河朔。」

《禮志》:景德三年十二月,陳彭年言:來年正月三日上 辛祈穀,至十日始立春。按《月令》《春秋傳》當在建寅之 月,迎春之後。後齊永明元年,立春前郊,議者欲遷日。 王儉啟云:「宋景平元年,元嘉六年,並立春前郊,遂不 遷日。」然則左氏所記,啟蟄而郊,乃三代彝章。王儉所 啟,郊在春前,乃後世變禮。望常以正月立春之後,行 上辛祈穀之禮。從之。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詔「應致仕官並令赴都亭驛酺 宴,御樓日合預坐者亦聽。」又詔「朝臣巳辭未見,並聽 赴會。」凡賜酺,命內諸司使三人主其事,於乾元樓前 露臺上設教坊樂。又駢繫方車四十乘,上起綵樓者 二,分載鈞容直。開封復為棚車二十四,每十二乘為 之,皆駕以牛,被之錦繡,縈以綵紖,分載諸軍、京畿伎 樂,又於中衢編木為欄處之。徙坊市邸肆,對列御道, 百貨駢布,競以綵幄,鏤版為飾。上御乾元門,召京邑 父老分番列坐樓下,傳旨問安否,賜以衣服茶帛。若 五日,則第一日近臣侍坐,特召丞郎給諫。上舉觴,教 坊樂作,二大車自昇平橋而北,又有旱船四,挾之以 進。棚車由東西街交騖,並往復日再焉。東距望春門, 西連閶闔門,百戲競作,歌吹騰沸。宗室親王近列、牧 伯洎舊臣宗室官,為設綵棚於左右廊廡,士庶縱觀, 車騎填溢,歡呼震動。第二日,宴群臣百官於都亭驛, 宗室於親王宮。第三日,宴宗室內職於都亭驛,近臣 於宰相第。第四日,宴百官於都亭驛,宗室於外苑。第 五日,復宴宗室內職於都亭驛,近臣於外苑,上多作 詩,賜令屬和,及別為《勸酒詩》。禁軍將校日會於殿前 馬步軍之廨。

諸慶節,古無是也,真宗以後始有之。大中祥符元年, 詔以正月三日天書降日為天慶節,休假五日。兩京、 諸路州、府、軍監前七日建道場設醮,斷屠宰。節日,士 庶特令宴樂,京師然燈。

《玉海》:大中祥符四年正月己丑,司天言:「農丈人星見, 主歲豐。」

大中祥符五年正月癸酉,命學士晁迥等知貢舉。六 日甲戌,上作詩賜晁迥等曰:「盛時選士貢闈開,罄宇 聞風獻藝來。心以權衡求實效,勿令蓬蓽有遺才。」 大中祥符六年正月癸巳朔,五星同色。占曰:「天下兵 偃。」

《宋史禮志》:「真宗大中祥符六年正月二十一日,帝服 通天冠、絳紗袍,奉上太上老君加號冊寶。夜漏上五 刻,侍史奉天書赴太清宮,升殿改服袞冕,行朝謁禮 畢,奉冊寶於玉匱,纏以金繩,封以金泥。」

《玉海》:大中祥符七年正月九日,學士院上《應天府瑞 雲》樂章。

正月二十三日,御奉元均慶樓觀酺,從官與坐。宴父 老於樓下,設《山車》百戲,聽民縱觀。

大中祥符九年正月癸亥,蜀州獻《合歡竹圖》。

天禧元年正月丙寅,韶州獻瑞木,文曰「天下太平。」 正月二十日己未,作《喜春雨詩》,賜學士以下屬和。 《宋史·禮志》:仁宗以正月八日為皇太后長寧節,詔定 長寧節上壽儀。太后垂簾崇政殿,百官及契丹使班 庭下,宰臣以下進奉上壽,閤門使於殿上簾外立侍, 百官再拜。宰臣升殿跪進酒,簾外內臣跪承以入。宰 臣奏曰:「長寧節,臣等不勝歡忭,謹上千萬歲壽。」復降, 再拜,三稱萬歲。內臣承旨宣曰:「得公等壽酒,與公等 同喜。」咸再拜。宰臣升殿,內侍出簾外跪授虛醆,宰臣 跪受,降,再拜,舞蹈,三稱萬歲。內侍承旨宣群臣升殿, 再拜。升,陳進奉物當殿廷,通事舍人稱「宰臣以下進 奉。」客省使殿上喝:「進奉出。」內謁者監進第二醆,賜酒 三行,侍中奏「禮畢」,皆再拜舞蹈。太后還內,百官詣內 東門拜表稱賀。其外命婦,舊入內者即入內上壽,不 入內者進表。內侍引內命婦上壽,次引外命婦,如百 官儀。次日大宴。

《玉海》:「明道二年正月二十五日,大禮使以製成御耒 耜青箱等奏御。」

景祐二年正月二十八日,置邇英、延義二閣,寫《尚書· 無逸》篇於屏。是日,仁宗御延義閣,召輔臣觀之《宋史禮志》:英宗以正月三日為壽聖節。禮官奏:「故事, 聖節上壽,親王、樞密於長春殿,宰臣百官於崇德殿, 天聖諒闇皆於崇政殿。」於是紫宸上壽,群臣升殿間 飲,獻一觴而退。又一日,賜宴於錫慶院。

《聞見後錄》:夔峽之人,歲正月,十百為曹,設牲酒於田 問,已而眾操兵大噪,謂之「養」去聲烏鬼,長老言:地近烏 蠻戰場,多與人為厲,用以禳之。

蘇軾詩序:「正月二十六日,偶與客野步嘉祐僧舍東 南野人家,雜花盛開,叩門求觀。主人林氏媼出應白 髮青裾,少寡獨居,三十年矣。感歎之餘,作詩紀之。」 《楚通志》:「正月二十二日,東坡將往岐亭,宿於團風,夢 一僧破面流血,若有所訴。至岐亭,過一廟,中有阿羅 漢像,左龍右虎,儀制甚古,而面為人所壞。顧之宛如 夢」中所見,遂載以歸,完新而龕之,設於安國寺。 《事文類聚》:元祐二年正月,東坡在汝陰堂前,梅花大 開,月色鮮霽。王夫人曰:「春月色勝於秋月色,秋月色 令人慘悽,春月色令人和悅。」先生大喜曰:「吾不知子 能詩耶?」此真詩家語矣。

《聞見近錄》:夔峽將至灔澦堆,峽左岩上有題「聖泉」二 字,泉上有大石,謂之洞石,而初無泉也。至者擊石大 呼,則水自石下出。予嘗往焚香,俾舟人擊之,舟人呼 曰:「山神土地人渴矣。」久之不報,一卒無室家,復大呼 曰:「龍王,龍王,萬姓渴矣。」隨聲水大注。時正月雪寒,其 水如湯,或曰夏則如冰。凡呼者必以萬歲,必以龍王 呼之。水於是出矣。

《岳陽風土記》:岳州自元正獻歲,鄰里以宴飲相慶,至 十二日罷。謂其日為「雲開節。」

《宋史禮志》:政和三年,以正月四日有太祖神御之州 府宮殿行香,為「開基節。」

政和六年正月七日御筆:「今歲閏餘候晚,猶未春和, 晷短氣寒,於宴集無舒緩之樂。景靈宮朝獻,移十四 日東宮。十五日西宮,畢,詣上清儲祥宮燒香,十六日 詣醴泉觀等處燒香。上元節移於閏正月十四日為 始。」

《東京夢華錄》:「正月一日年節,開封府放關撲三日,士 庶自早互相慶賀,坊巷以食物動使果實柴炭之類, 歌叫關撲,如馬行。潘樓街,州東宋門外,州西梁門外, 踴路,州北封丘門外及州南一帶,皆結綵棚,鋪陳冠 梳、珠翠、頭面衣著、花朵領抹、靴鞋、玩好之類,間列舞 場歌館,車馬交馳。向晚,貴家婦女縱賞關賭,入場觀 看,入市店飲宴,慣習成風,不相笑訝。至寒食、冬至三 日亦如此。小民雖貧者,亦須新潔衣服,把酒相酬爾。」 收燈畢,都人爭先出城探春。州南則玉津園,外學方 池亭榭、玉仙觀。轉龍灣西去,一丈佛園子,王太尉園、 奉聖寺前,孟景初園、四里橋、望牛岡劍客廟。自轉龍 灣東去,陳州門外園館尤多。州東宋門外快活林、勃 臍陂、獨樂岡、硯臺、蜘蛛樓、麥家園、虹橋、王家園、曹宋 門之間,東御苑、乾明崇夏尼寺。州北李駙馬園,州西 新鄭門。大路直過金明池,西道者院,院前皆妓館。以 西宴賓樓,有亭榭曲折池塘,鞦韆畫舫,酒客稅小舟 帳,設遊賞相對。祥祺觀直至板橋,有集賢樓、蓮花樓, 乃之官河東、陝西五路之別館,尋常餞送,置酒於此。 過板橋,有下松園、王太宰園、杏花岡、金明池角。南去 水虎翼巷、水磨。下蔡太師園。南洗馬橋。西巷內華嚴 尼寺、「王小姑酒店。」北金水河、兩浙尼寺、巴婁寺、養種 園,四時花木,繁盛可觀。南去藥梁園、童太師園。南去 鐵佛寺、鴻福寺。東西柏榆村。州北,模天坡角橋至倉 王廟。十八壽聖尼寺、孟四翁酒店,州西北,元有庶人 園,有創臺、流盃亭榭數處,放人春賞,大抵都城左近 皆是園圃,百里之內,並無閴地。次第「春容滿野,暖律 暄晴,萬花爭出粉牆,細柳,斜籠綺陌,香輪暖輾,芳草 如茵,駿騎驕嘶,杏花如繡。鶯啼芳樹,燕舞晴空,紅妝 按樂於寶榭層樓,白面行歌,近畫橋流水」,舉目則鞦 韆巧笑,觸處則蹴踘疏狂。尋芳選勝,花絮時墜金樽。 折翠簪紅,蜂蝶暗隨歸騎。於是相繼清明節矣。 《玉海》:紹興十四年正月二十六日,內出鎮圭以奉文 宣王。初,有司欲用珉,上曰:「崇奉先聖,豈可用假玉?」詔 以真玉圭降出。

《宋會要》:「宋高宗紹興十五年正月二日,瀘南獻嘉禾 九穗。」

《乾淳起居注》:「淳熙八年正月初二日未初雪大下,正 是臘前,官家甚喜,令有司比去年倍數支散貧民。節 使吳琚進喜雪《水龍吟》詞。」

《宋史禮志》:理宗以正月五日為「天基節。」

《揮麈後錄》:「楚俗,遇元夕第三夜,多以更闌時微行,聽 人言語,以卜一歲之通塞。」

《道山清話》:何斯舉作《黃綿襖子歌》序:正月大雨雪,十 日不巳。既晴,鄰里相呼負日,曰:「黃綿襖子出矣。」 《演繁露》:達魯河東與海接,歲正月方凍,其鉤魚也。王 與其母皆設次冰上,先使人於河上下十里間,以毛 網截魚,令不得散逸,又從而驅之。其床前預開冰竅四,各有冰眼,中眼透水,旁三眼環之,不透第請幫助識別此字。減令 薄而已。薄者所以候魚。而透者將以施鉤也。魚之將 至。伺者以告。遂於請幫助識別此字。透眼中。用繩鉤擲之。無不中者。 謂之「得頭魚。」頭魚既得。遂相與出冰帳。於別帳作樂 上壽。

《溪蠻叢笑》:土俗,歲節數日,野外男女分兩朋,各以五 色綵囊豆粟往來拋接,名「飛紽。」

《金史太祖本紀》:「天輔七年正月甲申,詔令農事將興, 典兵官毋縱軍士動擾人民,以廢農業。」

《熙宗本紀》:「天會十四年正月十七日,萬壽節,齊、高麗、 夏遣使來賀。」

《世宗本紀》:「大定四年正月二十五日辛亥,獲頭鵝,遣 使薦山陵。自是歲以為常。」

大定二十年正月,命歲以錢五千貫造「隨朝百官節 酒及冰燭藥炭」,視品秩給之。

《禮志》:「明昌五年,為壇於景風門外東南,歲以立春後 丑日祀風師。」

《天文志》:「興定五年正月,山東行省蒙古綱奏,慶雲見, 命圖以進。」

《五行志》:「元光二年正月十八日辛酉日午,有鶴千餘 翔殿庭,移刻乃去。」

《元史·祭祀志》:「歲正月十五日,宣政院同中書省奏請, 先期,中書奉旨移文樞密院,八衛撥傘鼓手一百二 十人,殿後軍甲馬五百人,抬舁監壇漢關羽神轎軍 及雜用五百人。宣政院所轄宮寺三百六十所,掌供 應佛像壇,而幢幡、寶蓋、車鼓、頭旗三百六十壇,每壇 擎執抬舁二十六人,鈸鼓僧一十二人。大都路掌供」 各色「金門大社」一百二十隊。教坊司,雲和署掌大樂 鼓板、杖鼓、篳篥、龍笛、琵琶、箏、𥱧七色,凡四百人。興和 署掌妓女雜扮隊戲一百五十人。祥和署掌雜把戲 男女一百五十人。儀鳳司掌漢人、回回、河西三色細 樂,每色各三隊,凡三百二十四人。凡執役者皆官給, 鎧甲、袍服、器仗,俱以鮮麗整齊為尚,珠玉金繡,裝束 奇巧,首尾排列三十餘里,都城士女,閭閻聚觀。禮部 官點視諸色隊仗,刑部官巡綽喧鬧。樞密院官分守 城門,而中書省官一員總督視之。先二日,於西鎮國 寺迎太子,遊四門。舁高塑像,具儀仗入城。十四日,帝 師率梵僧五百人,於大明殿內建佛事。至十五日,恭 請傘葢,於御座奉置寶輿,諸儀衛隊仗列於殿前,諸 色社直暨諸壇面列於崇天門外,迎引出宮。至慶壽 寺,具素食,食罷起行,從西宮門外垣海子南岸入厚 載紅門,由東華門過延春門而西,帝及后妃、公主於 五德殿門外,搭《金春》五殿綵樓而觀覽焉。及諸隊仗 社直送金傘還宮,復恭置御榻上,帝師僧眾作佛事, 至十六日罷散,歲以為常,謂之《遊皇城》。或有因事而 輟,尋復舉行。

正月,祀東嶽鎮海瀆,祀官以所在守土官為之。 《歲華紀麗譜》:正月二日,太守出東郊,早宴移忠寺。舊名 碑婁院晚宴大慈寺,《清獻公記》云:「宴罷,妓以新詞送茶, 自宋公祁始。」蓋臨邛周之純善為歌詞,嘗作茶詞授 妓,首度之以奉公,後因之。

五日五門蠶市,蓋蠶叢氏始為之,俗往往呼為蠶叢。 太守即門外張宴。

二十三日,聖壽寺前蠶市,張公詠始即寺為會,使民 鬻農器,太守先詣寺之「都安王祠奠獻,然後就宴。舊 出萬里橋,登樂俗園亭,今則早宴祥符寺,晚宴信相 院。」

二十八日,俗傳為「保壽侯誕日。」出笮橋門,即侯祠奠 拜。次詣淨眾寺「邠國杜丞相祠」奠拜畢事,會食。晚宴 大智院。

《輟耕錄》:「至元四年正月,城京師,以為天下本。右擁太 行,左注滄海,撫中原,正南面,枕居庸,奠朔方,峙萬歲 山,浚太液,泒玉泉,通金水。縈畿帶甸,負山引河。壯哉 帝居,擇此天府。」

《明會典》:「凡每歲正旦節,自初一日為始,文武百官放 假五日。」

《帝京景物略》:正月十三日,家以小琖一百八枚夜燈 之,遍散井竈門户砧石,曰「散燈也。」其聚如螢,散如星。 正月十六日,婦女著白綾衫隊而宵行,謂無腰腿諸 疾,曰「走橋。」至城各門,手暗觸釘,謂男子祥,曰「摸釘。」 丘真人名處機,字通密,號長春子。金皇統戊辰正月 十九日生。都人以正月十九日致漿祠下,遊冶紛沓, 走馬蒱博,謂之《燕九節》。

《北京歲華記》:「正月初八九日至十八日,人家用粉糝 寒具相饋遺,遍市鬻之,以五花帚為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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