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字學典/第085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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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字學典

 第八十五卷目錄

 書法部彙考三

  元陳繹曾翰林要訣第一執筆法 第二血法 第三骨法 第四筋法

   第五肉法 第六平法 第七直法 第八員法 第九方法 第十分布法 第十一變

  法 第十二法書

  鄭枃衍極學書次第之圖 書法流傳之圖

  蘇霖書法鈞元隋智果心成頌 元董內直書訣

  書法三昧序 書法三昧歌 一下筆 二布置 三運筆 四為學綱目 五大

  結構 六結構逕庭 七發筆先後 八名人字體

字學典第八十五卷

書法部彙考三[编辑]

《元陳繹曾翰林要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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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執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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擫, 大指骨下,節下端,用力欲直,如提千鈞。

捺 食指著中節旁。此上二指主力

《鉤》 中指著指尖,鉤筆下。

「揭 名」:指著指外爪肉際,揭筆上。

「抵」, 名指揭筆,中指抵住。

拒 中指鉤筆,名《指拒定》。此上二指主轉運

導 小指引名指過右。

送: 小指送名指過左。此上一指主來往

右名「撥鐙法。」 撥者,筆管著中指,名指尖員活易轉動也。鐙即馬鐙,筆管直則虎口間如馬鐙也。足踏馬鐙淺則易出入,手執筆管淺則易轉動也。《右指法》。

「枕腕」: 以左手枕右手腕。

提腕 肘著案,而虛提手腕。

《懸腕》, 懸著空中最有力。今代惟鮮于郎中善懸腕書余問之瞑目伸臂曰膽

膽膽

右腕法

大凡學書,指欲實,掌欲虛,管欲直,心欲員。

右手法

撮管 以撥鐙指法撮管頭大字,草書宜用之,書壁 尤佳。

𢳇管: 以大指、小指倒垂,執管𢳇三指攢之,就地書 大幅屏障。

捻管: 大指與中三指捻管頭書之,側立案左書長 幅「釣」字。

「握管」, 四指中節。握管,沈著有力,書誥敕牓疏。

右變法

《第二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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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蹲》, 七分三折管直心員。

駐 七分力到水聚,

提 三分。大指下節骨。竦水下。

「捺」 九分力滿。

過。 十分疾過。

「搶」, 各有分數員,蹲直搶,偏蹲側搶,出鋒空搶, 衄 三分三搖筆殺力

「字生於墨,墨生於水」 ,水者字之血也。筆尖受水,一點已枯矣。水墨皆藏於副毫之內,蹲之則水下駐之,則水聚,提之則水皆入紙矣。捺以勻之,搶以殺之補之,衄以員之。過貴乎疾如飛鳥驚蛇,力到自然,不可少凝滯,仍不得重改。

《第三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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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竦大指下節骨,下端提尾駐飛。

縱 和大指下節骨,下臼蹲首,駐捺衄過。

字無「骨」 ,「為」 字之「骨」 者,大指下節骨是也。提之則字中骨健矣,縱之則字中骨有轉軸而活絡矣。提者,大指下節骨下端小竦動也。縱者,骨下節轉軸中筋絡稍和緩也。

《第四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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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 首尾,《蹲搶》。解藏度二字則無死筆活處在筋也 度 中間空中飛度。

字之筋,筆鋒是也。斷處藏之,連處度之。藏者,首尾蹲搶是也。度者,空中打勢,飛度筆意也。

右《字法》。《一》畫亦要藏度,不專是斷處連處。

《中指》「下貫上,左貫右」,筆中柔。

《名指》:「上貫下,右貫左」,筆中「韌。」

右指法

《第五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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捺滿 提飛。

字之肉筆豪是也,疏處捺滿,密處提飛,平處捺滿。

險處提飛,捺滿即肥,提飛則瘦。肥者豪端分數足也,瘦者豪端分數省也。

右字法

筆 字一寸,蹲七釐,提五釐,捺九釐,畫一分,以是為 率,清勁遞減三釐。初學提活,蹲輕則肉員,老成提緊, 蹲重則肉䟐。如萬歲枯藤䟐也。《季海》「筆在畫中,力出字外」,用此也。 紙 強弱有分數,筆力臨時斟酌之。水太漬則肉散, 太燥則肉枯。乾研墨則濕點筆,濕研墨則乾點筆。墨 太濃則肉滯,太淡則肉薄,麤則多累,積則不勻。 磨墨之法,重按輕推,遠行近折。

硯 池寬面細,每夕一洗,則水墨調勻,血肉得所。端 石取細潤停水,歙石取縝澀發墨,兼之斯為寶矣。 凡磨墨不得用硯池水,令墨滯筆沍。須以水滴汲新 水,臨時斟酌之。

凡書不得自磨墨,令手顫,筋骨大強,是大忌也。 初學須佳紙,令後不怯;須用惡筆,令後不擇筆。

右用筆分數,通論紙、墨硯等。

《第六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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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一:「首搶下,尾搶上。」

《仰一》:首搶上,尾搶下。

《平一》,「《首搶平》,《尾搶平》。」

《勒一》上平,中仰下偃,空中遠搶,以殺其力,如勒馬之 用韁也。凡尾提處,觀其筆燥濕何如,燥則駐蹲,捺而 實搶以補之,其次蹲而不捺,其次駐而不蹲,其次提 而不駐,即實搶之,濕則提起即空搶可也。

凡平畫忌如《算子》,終篇展玩,不見橫畫,始是書法。

《第七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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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露》。首搶上,尾搶上,分四停各半之 《懸針》。首搶上,尾搶下,空出分五停,上二下一 鄉。首搶左上右,右上左。尾搶左上左,右上右。偏蹲 偏駐,側搶側過,分五停,上二下二。

背。與鄉反 努。首搶右築,鋒尾搶上左衄訖趯出,分七停,上一 下一,藏趯亦可。

 首搶中心上出,字分盡處,空中落下畫分盡處 蹲之。尾搶上出空中力盡止垂露懸針鄉背努等筆 皆有之。肥瘠以字分為稱,長短隨偏傍所宜用。

《第八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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側:點之變無窮,皆帶側勢蹲之首尾相顧,自成三 過。筆有偃仰、鄉、背、飛、伏、立等勢。柳葉、鼠矢,蹲鴟《栗子》 等形。《散水》「上側中偃下仰橫」,二停以四停,上內一, 中外二,下自外四至內三。

《聯飛》:四點相隨,偃前以後橫。起偃煞橫 烈火。「外相鄉而偃,內相隨而仰」, 《曾頭》。《對向》貴從上開下閤 其腳。《相背》貴橫上閤下,開 啄。點首撇尾,左出微仰,如鳥喙之啄物 掠。點首撇尾,右出微仰,如篦之掠,「髮 撇, 背撇。」首員蹲過,作懸針法,左出鄉撇。首偏 蹲右顧,左轉作向,豎尾懸針,左出如手,前後撇物 波。從。五停:「首一、中三、尾一、橫。」五停:首一,中二, 尾二。大體作仰畫不蹲,以鋒傍裹,空蹲三面,力到順 指攲下,力滿微駐,仰出三過,筆中又有三過,如水波 之起伏拔先作左撇飛筆,側打鋒不蹲,順勢攲下, 力滿微駐,仰出三過筆,如手拔物。

《逴》。上點如右足立定取力,下屈如右股,三折取勢, 下拔如右足之逴溝壑。

《策一》,重提輕蹲,員鋒左出,勢盡仰收,如鞭之策馬,力 在著物處。

《磔》。偏蹲偏駐,疾過緩出,首尾自藏,須先作上啄取, 勢如裂帛,力在裂外。

挫。因前筆衄出,或上或下,或左或右,皆衄法也。 《打》提鋒「空中打下」,乃點法之長者 打勾。右「打《反趯》」抱腹 趯下。前筆末蹲鋒提趯,抱身貴短 背拋。鄉。仰勒反趯,趯貴寬員,或「仰背偃」,或作「垂 露平」,或作「懸針平」,或作「員趯」,如背手拋物。

大背拋。「仰勒衄左努挑」,或「偃勒」衄右背挑,長短屈 伸,各隨字形。

挑。右背。「仰勒反《趯趯》」,貴抱腹而清 戈。「提。」「空中斫下」勢盡。或仰趯抱身。或「收趯歸 腹。」或「反趯」,「鄉左。」大體如鄉右豎而左右顧盼,反趯 之勢欲飛。有《斫戈》,有《築戈》,有《反戈》,有《飛戈》。

勾裹偃勒鄉。趯,或仰勒背。趯勾努勒努趯,或 偃鄉,或「仰背。」

《雙包》乃左,先作鄉撇,撇尾停筆取勢,飛筆隨勢包撇 勢。「打間」對撇首,打背隨;勒尾平,撇尾 雙裹乃。法與《雙包》同,但自撇首偏蹲取勢,勢遠則 勒短裹撇。

《平方匚》上平旁向下偃,匚或上仰旁背下平。

《飛方匚》上飛平,旁飛向,下飛偃。飛者,空中飛筆緊提轉腕疾出也。

《第九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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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面 俱滿者,方可提飛。 九宮 「八面點,畫皆拱中心。」 結構, 隨字點畫,多少疏密,各有停分,作九九八十 一.分界畫均布之。先於鍾、王、虞、顏法帖上以朱界畫 印。印訖,視帖中字畫分數,一一臨擬,仍欲察其屈伸 變換,本意秋毫,勿使差失。四家字體既熟,方可旁及 諸家。法帖字大,以小印分數蹙之;法帖字小,以大印 分數展之。雖以《黃庭》《樂毅》,展為方丈可也。又以朱界 畫印,印紙或棐板漆之,取許慎《說文》偏旁字樣,一一 依法區處,務要簡易精熟,外妍美而內遒健,自佳矣。 均方 長者兩減闊。短者。兩減長。小者,口 四「減」字形回,雖有長短、闊狹、小大行中須留空地,仍 須寫空中,勢須偏著右或亦各一分。分窠法

《第十分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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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方 中展員,則疏者均;方中蹙員,則密者均。方點 畫孤單者展一畫,《大人卜》之類是也;重并者蹙之一 旁,「《棗轉》《影欒》」、《嶽麓森》之類是也。古者所無,不得擅寫 映帶。 凡偏旁不相稱者,屈伸點畫以避之,太繁者 減除之,太疏者補續之,必古人有樣,乃可用耳。 變換 字之中,點畫重并者,隨宜屈伸以變換之。點 不變謂之布棋;畫不變謂之「布算子」,若《一馬三冊》是 也。字之中偏旁重并者,隨宜開合而變換化之,間合 間開之類,林晶《炎欻》是也。

體樣 隨字變體,隨體識樣。孛形有孤、單、重、併、并、累、 攢積之體,須據許慎《說文》為主而分布之。一二為孤, 日月為單,棗炎為重,「林並」為並,「轉影」為并,「晶焱」為累, 「墅樣」為攢,爨鬱為積。以此為例,廣推求之。

字間 對者宜疏,疏者宜密。

《行白》, 對者宜等,間者宜半。

篇段 平起伏,六分之一,平其三起,最後二分伏。平 者,員穩而平畫多也。起者,振動而仰畫多也。「伏」者,收 斂而多偃畫也。

《第十一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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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 「喜」「怒」哀樂,各有分數,喜即氣和而字「舒」,「怒」則氣 麤而字「險」,「哀」即「氣鬱」而字「斂」,「樂」則氣平而字麗。情有 重輕,則字之斂舒險麗,亦有淺深,變化無窮。

氣 清和肅壯,奇麗古澹,互有出入者,是窗明几淨, 氣自然「清」;筆墨不滯,氣自然「和」;「山水仙隱,氣自然肅」; 珍怪豪傑,氣自然「奇」;「佳麗園池,氣自然麗」;「造化上古」, 氣自然「古」;「幽貞閑適,氣自然澹。」八種交相為用,變化 又無窮矣。

「形。」 字形八面,迭遞增換,一面變形凡八變,兩面變 形凡五十六變,三面以上,變化不可勝數矣。

勢 形不變,而勢所趨背,各有情態。勢者,以一為主, 而七面之勢傾鄉之也。

《第十二法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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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 鍾繇《力命,剋捷宣示》,王羲之《樂毅畫讚》,《黃庭》《告 誓》,《霜寒》,獻之《洛神》,《六朝》,不知名氏,曹娥,羊叔子《遺教 序》,陶弘景《瘞鶴舊館壇》,智永《千文》,虞世南《孔子廟碑》, 歐陽詢《九成宮》《化度寺》,虞恭公,褚遂良《哀冊》《聖教》,張 旭《郎官》,顏真卿《麻姑壇》,《放生池》《中興頌》,干祿字,東方 朔,柳公權《陀羅尼》。

行, 鍾繇丙舍,吳人羸頓,雪寒長風,羲之《蘭亭》,極寒 苦熱。官奴快雪,來禽,奉橘,聖教序,《開元寺》十七帖,獻 之地黃,歲終,衛軍授衣,阿姨,鵝群,歲盡,夏日奉對,思 戀天寶,吳興黃門,山陰東家,轉勝相過,鵝還觸事,夏 節恨深。黃耆礜石,駱驛月內,尊體謝安,八月五日,褚 遂良《枯樹賦》,李邕《嶽麓娑羅樹》,張從申元靜。

《淳化法帖》, 諸帖之祖。王著模刻,深得古意,不見真 蹟,得此足矣。

《絳帖》, 淳化之子,潘師旦模刻,骨法清勁,足正王著 「肉勝」之失。然駿馬露骨,又未免羸瘠之憾。

《潭帖》, 淳化之子寶月大師模,風韻和雅,血肉停勻, 但形勢俱員,頗乏峭健之氣。

《大觀帖》, 淳化之弟蔡京模刻。京沈酣富貴,恣意麤 率,筆偏手縱非復古意,賴刻手精工,猶勝他帖耳。 《太清樓續閣帖》, 劉燾模刻,工夫精致,亞於淳化。肥 而多骨,求備於王著,乃失之麤硬,遂少風韻。

《戲魚堂帖》。 劉次莊模,在淳化翻刻中,頗為有格骨 者。淡墨搨尤佳。

武岡修內司、《福州帖》, 皆有可觀。《鼎帖》石硬而刻手 不精,雖博而乏古意。

《星鳳樓帖》, 曹士冕模刻,工緻有餘,清而不濃,亞於 《太清續帖》也。

《玉麟堂帖》, 吳琚模刻,濃而不清,多雜米家筆仗。 《寶晉齋帖》, 曹之格模刻星鳳之子,在諸帖為最下。 今佳帖難得,學者賴此得見晉、唐人髣髴耳。 《百一帖》, 王萬慶模刻,筆意清遒,雅有勝趣,恨刻手

不精妙耳
考證
《二王帖》 搜拾二王行草書小帖略備,但本非能書

人模勒,故博而不精。

右十二章大要「筆員字方,傍密間豁,血濃骨老,筋藏肉潔,筆筆造古意,字字有來歷。日臨名書,毋吝紙筆。」 工夫精熟,久自得之矣。

《鄭枃衍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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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書次第之圖

學書次第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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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楷 《中興頌》  《東方朔碑》。

《萬安橋記》:「八歲」 至十歲。

中楷 《九成宮銘》 《虞恭公碑》。

姚恭公墓誌

《遺教經》。「十一歲」 至十三歲。

小楷 《宣示表》。

《戎路表 》·《樂毅論》。

《力命表 》《曹娥碑》。「十四歲」 至十六歲,

行書 《蘭亭敘》。十七歲  《聖教序》:

《開皇帖》。十八歲。  《陰符經》。

獻之帖十九歲二十歲

草書 《急就章》。二十一歲 《右軍帖》。二十一歲至二十四歲

《旭素帖》。二十五歲。

篆書, 「瑯琊」題。十三歲  《嶧山碑》。十五歲 《泰山碑》。

張有書周伯琦書蔣冕書

古篆 石鼓文

鍾鼎千文

八分 《泰山碑銘 》《景君碑》。

鴻都石經二十五歲《費鳳碑陰》。

此圖所限年歲,為中人設耳。若夫「天資高者,十年功可了眾體。」

書法流傳之圖

書法流傳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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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圖自蔡邕至崔紓,皆親相授受,惟蔡襄毅然獨起,可謂間世豪傑之士。

《蘇霖書法鉤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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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智果心成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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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展右肩。

頭項長者向右展,寧宣臺「尚」字是。非為頭項長。

《長舒》左足。

「有腳者向左舒」,《寶典》其「類」字是。《木才之類,非其典》之類

峻拔一角。

《字方》者,抬右角,國用「周」 字是。

「潛虛」半股。

畫稍麤於左右,亦須著遠近均勻,遞相覆蓋,放令右虛,用《見岡》「月」 字是。

《間合》、「間開」

「無」 字等四點,四畫為縱,上心開則下合也。

隔仰隔覆。

「並」 字隔二,「畺」 字隔三,皆斟酌二、三字,仰覆用之。

迴互留放。

謂字有磔掠重者,若「爻」 字上住下放,「茶」 字上放下住是也,不可并放。

變換垂縮。

謂兩豎畫一垂一縮,「并」 字右縮左垂,「斤」 字右垂左縮,上下亦然。

繁則減除。

王書「懸」字虞書。宇皆去下一點,張書「盛」字。改「血」從皿也。盛本從皿

疏:「當補續。」

王書「神」字。字皆加一點「卻」字。從。是也。

分若抵背。

謂「縱」也。《冊》之類,皆須自立其抵背,鍾、王、歐、虞皆守之。

令如對目。

謂逢也。八字「州」 字。皆須潛相矚視。

孤單必大。

「一點一畫成其獨立」 者是也。

重並仍促。

謂「昌」 、「呂」 、「爻」 、「棗」 等字,上小,「林」 、「棘」 、「絲」 、「羽」 等字,左「促」 、「森」 、「淼」 字兼用之。

以側映斜。

《丿》為斜,「為側」、「交欠」、「以入」之類是也。

「覃精」一字功歸自得盈虛。

「向背」 仰覆,垂縮迴互,不失也。

統視連行,妙在相承起復。

「行行」 皆相映帶,聯屬而不背違也。

《元董內直書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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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垂不縮。

謂直下筆,既下復上,至中間則垂而頭員,又謂之「垂露」 ,如露水之垂也。

無往不收。

謂波拔處既往,當復回,不要一拔便去。

如折釵股。

員健而不偏斜,欲其曲折,員而有力。

如《拆壁》。

用筆端正,寫字有絲連處,斷頭起筆,其絲正中如新泥壁,拆縫尖處在中間,欲其布置之巧。

如屋漏痕。

寫字之點如空屋,漏孔中水滴一點員正不見起止之跡。

如印印泥,如錐畫沙。

「自然而然」 ,不見起止之跡。

《左欲去吻》。

左邊起筆不要有觜

右欲去肩。

「右邊轉角,不要露肩」 ,古人謂之《暗過》。

《綿裹鐵筆》。

力藏在點畫之內外,不露圭角,東坡所謂「字外出力中藏稜」 者也。

《書法三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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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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楷書「雖出於漢魏,未見於三代,其原要從篆隸而變,故其點畫波磔,橫縱曲直,員銳端側,豈徒然而為哉,其中必有法矣。夫分上而分下,辨左而辨右,宜偏宜中,或藏或露,有起而有止,當向而當背,其俯仰,其收駐,其推讓,其迴折,先後開合之次序,大小長短之類聚,必使其相稱相應,然後體始成,而少合乎古人變」 楷初意耳。不然,字勢雖可愛,而無法之可尚,不過一楷書俗吏。如涪翁所云,此編名《書法三昧》,不知撰者誰氏,其言或本於古人之已言,而書則未有能盡知也。前元時,見於都下館閣名臣家,漁陽、吳興、巴西康里,常寶愛之。參政周伯琦來吳中,久而人方知其有是編。其歸鄱陽也人。

始得而相傳之,乃知諸公之寶愛果然也。古人論《書》云:「一須人品高,二須師法古。」 是書之法,學者習之,固當熟之於手,必先修諸德,以熟之於身。德而熟之於身,書之於手,如是而為書焉,其容止之可觀,進退之可度,隱然自見於毫楮之間,端嚴而不刻,溫厚而難犯,如鄧志弘之論蔡端明,始可以為善書矣。臨池君子其謂然乎。

《書法三昧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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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筆之法, 實指虛拳。 運筆之法, 意在筆先。 「八法立勢, 永字精研。 一字體態, 側倚取妍, 仰覆向背, 開合折旋, 垂縮留放, 肥瘦方圓。 畫分篆隸, 鋒別正偏。 藏鋒聚氣, 結構綰牽。」 習與俱化, 心手悠然。 凡茲三昧, 參透幽元。 苟非知者, 不可以傳。

《一下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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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筆之初,有折鋒,有搭鋒。凡作字,第一多是折鋒,第 二三字多是搭鋒,承上筆勢故耳。若一字之間右邊 多是折鋒,應在左邊故也。又有平起如隸,藏鋒如篆。 大要折搭多精神,平藏善含蓄,則妙矣。

《二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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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置。如「中」字孤單則居中;「龍」字相並,則分左右為二 停;「衝」字則分縱為三停;「雲」字則分上下為二停。凡四 方八面點畫,皆拱中心喉嚨。呼吸字左短口欲上齊, 和扣如「知」字右短口欲下齊。大要先主後賓,承上接 下,左右相應,以大包小,以少附多,大繁則減省,太少 則增益。如此而成一字,自然可觀。謂如「宣」、「尚」、「高」、「向」等 字,須迴展右肩。如「其」「實」、「貝」、「真」等字,則長舒左足;如「月」、 「丹」、「用」、「周」等字,則復峻拔一角;如「見」、「目」、「岡」、「內」等字,則潛 虛半腹。如「無」字四豎,則上開下合;「四」點則上合下開。 如「工」、「並」字畫,則上仰下覆;如《三》字,則上畫仰、中畫平、 下畫覆,與「畺」字同。如《爻》字,則上捺留、下捺放;《茶》字則 上捺放、下捺留。如《并》字,則右縮左垂;「斤」字則右垂左 縮,上下亦然。如字則下,「免」字除二撆。「懸」字則除,系 左點。字,則除上口;「盛」字、則除「成」字中勾如「神」字加 一點。字加一畫,《冊門》字須自立向背,《八州》字皆潛 相矚視。如字或止一畫一點者,須大書以成其獨立 之勢。如「昌」、「呂」「爻」、「棗」等字須上小,《林》《棘》《羽》、「竹」等字須左 促之類,難以枚舉。以此類推,則隨字立意位置,則知 結體之大概矣。

《三運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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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作字之要,下筆須沈著,雖一點一畫之間,皆須三 過其筆,方為法書。蓋一點微如粟米,亦分三過、向背、 俯仰之勢。一字有一字之起止,朝揖、顧盼,一行有一 行之首尾,接下承上之意。此乃古人不傳之妙,宜加 察焉。

點之祖。凡點之類倣此

點之祖。蹲鴟之勢。此《三過側法》也。起自中,而末鋒 自中出也。點有尖禿斜正,隨字勢而用之。仰三角 點。覆三角點用於勢當仰覆者。「旁三角點」:用於 直波點水。直三角點。直四角點用於。亂 四角點,起於《蘭亭》茂」字,用於「《立、羊》、「羔」、「美」等字。《長鼠 矢點》:用於長吏使更。《短鼠》矢點,用於《夾奚契》。三 往一復點,用於下四點。「向背」點兩旁分八字相向, 與中帶相背立勢。《寬橫波》。促、橫波皆用於下四 點。《急鴈陣》:《緩鴈陣》點「燕然樵」三字外不可用。 順兩對點。用於巫「飛明」等字。拗兩對點用於 「米。」「兆」「率」等字上小字用於「光」「當」;「尚」「堂」等字下小字 用於「示。」「系」等字上八字用於《曾公》,下八字用於「具、只」 垂膽點:用於「宁」字、「穴」字。顧盼點用於「州」字、「心」字。 開三點,用於《系》。斂三點,用於《孚》。橫三點,用於 龍也。

畫之祖:凡畫之類倣此

畫之祖,一勒法也。狀如算子,便不是書。其法初落筆, 鋒向左急勒,回向右橫過,至末復駐鋒折回,其勢首 尾俱低,中高拱覆舟樣,故曰:勒。常患平、智永、虞世南 上,而鍾、王多用篆法為畫,歐、陽、褚、薛多用隸法為畫。 《祕訣》云:「橫畫須直入筆鋒,豎畫須橫入筆鋒。」此不傳 之樞機也。

《豎畫之祖》。凡直落筆倣此

《豎畫之祖》。努法也。柳云:「努過直而力敗。」其法初橫 入筆向上行而少駐,復引鋒下行,勢須作凸胸而立, 至末復駐鋒向上,此垂露也。末鋒駐而不收,引而伸 之,此懸針也。大要畫多則分仰覆以別其勢,豎多則 分向背以成其體。「目」字之豎向也,「門」字之豎背也;《川》 字中豎直,左右之豎相背;《冊》字中二豎直,左右之豎 相背;《圖》字六豎相向,皆須分向背,以避鋪算子也, 鉤之祖。凡鉤之類倣此

《鉤》之祖。趯法也。柳云:趯宜存而勢生。」其法蹲鋒上 出,險勢旁分。然亦須分三體:左如《氏長》字,須長趯以 應右;右如《門丹》字,須長趯以應左;中如「《東乘》字,趯須 朝上。又有棘針短而有力。蠆尾如丁,亭「寧」字皆用之。《蟹爪》殊字用之,字字皆隨體變化也, 短畫之祖。凡策之類倣此

短畫之祖。策法也。其法仰筆抬鋒,輕抬而進,有如 鞭策之勢,故言策不言勒。異於勒者,勒則兩頭下中 高,策則兩頭高中下。唐太宗云:「策者仰策仰收。」柳云: 「策仰收而暗揭,如其《天夫才》」之類。凡短畫皆為策也, 撆之祖。凡撆腕之類倣此 《撆》之祖。掠法也。柳云:「掠左出而鋒輕。」顏云:「掠髣髴 以宜肥。」其法曰:此乃斜懸針而末鋒飛起也。宜出鋒 處送筆,力到而勻,不可半途撇出,則無力而瘦弱,如 「大夫右字之類是也。」又謂之腕,須直下筆而彎出之, 如左字用。「須斜硬。」右字用。「須」,腕轉也, 短撇之祖。凡啄之類倣此

短撇之祖。啄法也,水永字皆用之。其法下筆駐鋒 後即出,名「啄柳」,云「啄,倉皇而疾掩。」凡字之短撇皆用 之。隼尾也。「如立。」《頭上撇》是也。如鷹隼之立乎柱 首也。豎三撇者,則須分勢,如三字之畫,為「仰平覆」 也。此則上撇平,中撇斜,下撇直,狀如柳穿魚也, 捺之祖。凡磔之類倣此

捺之祖。磔法也。今人作捺,多是兩駐,雖曰「三過」,其 實不知此法也。其法首搶起,中駐而右行,末駐筆蹲 鋒而出,如蘭葉之狀,皆含蓄而不露,最為高也。《柳》云 磔䟐。以開撐。又有「欣」字燕尾者,乃急就草之波 法也。如水之自泉口流出,其下遇石激而過,故謂之 激石波也。

右上項「側勒努趯,策掠啄磔」 ,八法備矣。書法運用盡矣。但於側倚取妍,擔夫爭道,血脈聯屬,雄健嫵媚,體態橫生,出入乎八法之外者,又須詳論,非紙筆可形容,用力熟嫺,自詣閫奧至此不幾其神乎。

《四為學綱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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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綱目》,「萬字俱全。」

凡學必有要,若網在綱,有條而不紊。「永」 字者,眾字之綱領也。識乎此,則千萬字在是矣。

三靜法地,五動象天。

地靜也,「故以不變者法焉」 ;天動也,「故以變者法焉。」

次及《條目》,變點方員。

「變」 者,如高低、長短、闊狹,其變無窮也。「點」 者,下筆成點而後行也。「方」 者自方,「員」 者自員,如置著於案而非匾鋒也。

「俯仰向背」,沈瑩《清權》。

有俯仰向背者,則俯仰向背,無則為之俯仰向背。沈者下筆不浮,刻入紙中也;瑩者如孤月流天,無雲翳也。清者非謂瘦與寒也,肥者亦有清氣也。在《參古帖》而得之。權者,如鬢。無點之類是也。

拗者讓者,引焉疑焉。

拗者,爾東我西而不失於相順。讓者要還他地位,隨時處宜而措之也。引如「左」 、「詹」 等字,引而伸之,疑如有伏兵,疑不敢動,如「帝帶」 等類是也。

鳥立木上,鴈在天邊。

「鳥立木上」 ,《仁行之類》是也。「鴈在天邊」 ,《燕然樵之類》是也。

「掬」,特員,起。

「掬」者,從本身掬出也,故其上欲員。字是也。特者,特筆寫也,故其上欲起「口」字是也。二者相須為用也。

搶摺《迴聯》:

「搶」 者,策類也,摺則筆鋒飛動,翻而非硬直也。迴則有虛迴實迴,聯則有虛聯實聯,二者不可偏廢也。

齊努《磋駐》。

 齊者,勒類也。努者,豎畫也。《磋》者,左右揭腕也。駐者。

「如駐馬無往」 ,而非此道也。

《屋漏》蜿蜒。

《屋漏痕》者,不見起止之跡也。

《烏絲闌》者,蔡襄所耑。

《烏絲闌》者,鋒正則兩旁如界也。

復有八忌,切意精研,枯槁生硬,輕重纏綿,內外是縱, 左右非堅。

枯槁則無潤澤,生硬則無軟美,輕重則不典,纏綿則不瑩。內縱者腹肚闊,外縱者手腳不停分而長,「左為左揭腕,右為右揭腕」 ,皆不可無力。

知所趨舍,為書中仙。

趨所當法,避所當忌,則為盡善。

《五大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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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空 「上勾」之應下,如鳥視胸。

九「見 腕」勾之應上,須折鋒而起。

《門》月 右勾,應「左半斜」,以銳為精。

《來東》, 中勾應上,隨縮鋒而微露。

長民 左勾應右,須盡趯其鋒。

《黍委》 上下之撇點,有陰陽之分,不分則無上下相 承之意。

《術衝》 三排之直者,卓然中立,而不倚其左右,有拱揖之情。

《畺》三, 三排之橫畫者,截然中處而不乖其上下,有 仰覆之別。

其目 四畫之字,上下反其情,而二三但取順。 然無 四點之字,左右要成八字中帶,可就上,不可 就下。

皿四、 四柱之字,左右上開下合。

《炎茶》 兩捺之字,或上點,或下點,各宜所重。

反及 兩撇之字,先長而斜硬,後差短而腕轉。 《廬多》 此等字,先腕轉而後斜硬。

《口》曰: 「不可橫長,須下畫長承直末。」

《臣巨》 欲直左,而《右旁短,直》應之。

《旬匊》: 此等字裡面字與勾齊方稱。

「馬長」 如此短畫,不得與長畫相黏。

《衣良》: 捺應右鉤,須略平起。

「莫」矢 此等字下畫宜長撇短,不轉而點,取下之長 短用之。

思志 心在下者,欲折右足,左寬方稱。

見貝。 此等字須右長直畫作小棘刺中畫短不可 相黏。欲其員淨勻平而啄短出,以點承長直而為之 終。

《遠還 凡》之遶裡「面」字上大下小方稱。

雖難 此等字,直畫微向左,以避右邊之勢。

《鳥烏》 屈腳之勢,如角弓之張。

《門周》 須初撇首尾向外,次努首尾向右。

同國 初直畫首尾向右,平畫仰。次直畫首尾向左, 戔森 重勾之字,在乎先縮鋒而後出鋒,作趯以應 捺,亦同。

作行 左短而右長。

「於佳」, 「右短而左長。」

自因 左豎短,而右勾微長。

亦馬 點之重并,亦必屈伸以變換之,不變謂之「布 棋。」

《三冊》 畫之重并者,必隨宜屈伸、仰覆向背以變之, 否則如布算。

「爨薑」 繁雜者,必求古人佳樣用之,古無則不可擅 寫。

邊爾。 太繁者宜減除之。

《倉食》 上面,不可寫波。

上下 直畫宜短,點皆近上。

是足 「卜」字居中,下撇須橫而波啄之中,又名三牽 綰法也。

 初啄而畫頭接其尾,中復以波上接掠而終之 心 初點向裡橫戈,斜平勾向內而收中點取高勢 欲黏第三點,第三點又須與勾,高不可下。

《風》, 兩邊《悉宜》員,名曰「金剪刀。」

「柔」, 下面「木」字,左右須與直齊。

者: 「日」字不宜正對「土」字。

《十》, 橫畫較長,直畫宜短。

《七》 橫畫較長,直畫轉而復回。

和 偏少者,伸點畫以就之。

氈 偏礙者,屈鉤以避之。

「井」 字之孤單者,展一畫以書之。

 字之重并者,蹙一畫以書之, 畫 九畫之字,必須下筆勁淨疏密停勻照映為佳。 當疏不疏,反成寒乞;當密不密,反成寬疏。相揖相背, 發於左者映於右,起於上者伏於下,此不易之法也。  太疏者續補之。仍必有古人佳樣,乃可寫 左 畫短而斜硬其撇。

右 畫長而腕轉其撇。

《大 橫》畫微短撇就畫上直下至畫下,方腕轉向左, 波首微出,畫上大要波首暗接連腕末鋒,則血脈聯 屬。

《六結構逕庭》一作形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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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綜 橫蹔、驚」「堅壟」,  「分疆 龍細路」,諸詩 「三勻、 湘、游、衛、轍」,「識  疏、排、 分。」衣之大十: 「縝密、 傑、密,『墳』」、「蘇」、「飜  短」,「方 則」「向短、江和」 「長方」 「崖、喜」、「蒼翠」、「壽  讓」,「橫 垂」,「暮喜」「幸矣」、 「讓直, 即印,恆叩郎。」  「讓右, 收,改波」,「號虢」、 「讓左」, 鑿,缺,對頤、鄴。  天覆 宇,宮宁亨,「守 地載 血」,「且蓋」、益正,  承上, 更天夫夬央、 蓋下, 今合「含」、「令」、僉  上《尖 卷》在存奉、奄, 下尖 動,助多少人  隔水 湍流,波清激 散水 沙汰江河濁  二分 裡表衷裘裳。 上平 峻峰頌餐雄,  下平 春眷合舂奉 從腕 虱風夙汛飛  橫腕 先光見乞元 從,撇 厥居戶左彥  橫撇 又叉大支少 從波 及友尺,反愛  橫波, 還之遠趣,連 從戈 伐成哉載茂  橫戈 心必恐恕悲。 勻畫 青書,高臺畺  陽,畫 大在辰,天王 陰畫 「下不言」,六丁  平畫 量「童景皇,黃趯勾 列,則乘制爭  綽勾 乎于亭,手寧 齊撇 大合,今夫奉  尖撇 庭戶,延見冗 肥。」 古七曰「八公   瘦 身亨事牟了。」

《員 比》由心白回   向, 目自尚圓內。

背 飛北風斤。非   邑 部郎鄉都邦,

 仰即印,卿御 迴右肩 高雪兩向禹 舒,左足 其貝只寶賢。 右占《地 祠》,獨猶懷隅。 左占《地 敬》,亂彰彫歟。 中占地 華,壺賣堂蕪。 上占地, 雲雪宇宙宦 下占地 我衣是大芝, 柳葉點 足,復走是吏, 栗子點 家方底,亶父 翻捺點 火。秋金卷來 瓜子點 亦失矢小爾。

《七發筆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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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龜 先》。 次。 次。 次。 &8140E& 先。 次。 次。 《肅 先》。 次。 次。 《飛 先》。 次。 興 先。 次。 次。 次。 母 先。 次。 《留 先》。 次。 次田 「必 先」, 次。 或先。 次。 馬 先。 次。 次。 次。 《斲 先》。 次。 次。 次。 次斤 歐 先。 次。 次《欠 齋》, 先 次。 次示 次  先。 次。 畝 先十 次田 次久。

《門 先》: 次。 次。 次。 聚 先。 次。 次。 次。  「先主。」 次 《無 先》。 次。 次。 《鼠 先》。 次。 次。 次。 右 《先》。 次。 「有」字同 《鼎》 先目 次。 次。 長 先。 次。 次。 《書》 先。 次。 次曰 《臣 先》 次。 《將 先》。 次。 次。 《分 先》。 次。 烏 先。 次。 次。

《八名人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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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段舊有五百餘字,集漢、魏以來諸帖中之破體者。 以其傳寫失真已久,又不注其所出,恐誤後學,故不 錄。大率破體悉從篆、隸而出,學者須自詳考,其法果 合於篆、隸者取之,出乎俗筆者去之,豈可不知辨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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