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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17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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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一百七十七卷目錄

 春秋部彙考十一

  宋馬端臨文獻通考二春秋考二

經籍典第一百七十七卷

春秋部彙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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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馬端臨文獻通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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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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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經解》十五卷。

陳氏曰:孫覺撰。其自序言:「三家之說《穀梁》最為精深,且以為本,雜取二《傳》及諸儒之說長者從之。其所未安,則以所聞於安定先生者斷之。」 楊龜山為之後序。海陵周茂振跋云:「先君傳《春秋》於孫先生,嘗言王荊公初欲釋《春秋》以行於天下,而莘老之書已出,一見而忌之,自知不能復出其右,遂詆聖經而廢之,曰:『此斷爛朝報也』。」 不列於學官,不用於貢舉云。

《春秋尊王發微》十五卷。

晁氏曰:皇朝孫明復撰。史臣言明復治《春秋》,不取《傳》《注》,其言簡而義詳,著諸大夫功罪,以考時之盛衰,而推見治亂之跡,故得經之意為多。常秩則譏之曰:「明復為《春秋》,猶商鞅之法,棄灰於道者有刑,步過六尺者有誅。」 謂其失於刻也。胡安國亦以秩言為然。

石林葉氏曰:「孫明復《春秋》,專廢《傳》從《經》,然不盡達經例,又不深於《禮》學,故其言多自牴牾,有甚害於經者。雖概以《禮》論當時之過,而不能盡禮之制,尤為膚淺。」

《朱子語錄》曰:「近時言《春秋》,皆是計較利害,大義卻不曾見。如唐之陸淳,本朝孫明復之徒,他雖未曾深於聖經,然觀其推言治道,凜凜然可畏,終是得聖人箇意思。《春秋》之作,蓋以當時人欲橫流,遂以二百四十二年行事寓其褒貶,恰如今之事送在法司相似,極是嚴謹,一字不輕易。若如今之說,只是箇權謀智略」 ,兵書譎詐之書爾。聖人晚年,痛哭流涕,筆為此書,豈肯恁地纖巧,豈至恁地不濟事!陳氏曰:「復居太山之陽,以《春秋》教授,不惑傳注,不為曲說。其言簡易,明於諸侯大夫功罪,以攷時之盛衰,而推見王道之治亂,得於經為多。石介而下皆師事之。歐陽文忠公為作墓誌。」

《春秋演聖統例》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丁副撰。田偉《書目》「副」 作「嗣」 ,未知孰誤。其序云:經有例法,一家所至,較然重輕。杜預《釋例》,專主《左氏》而未該;唐陸淳《纂例》,雖舉《經》而未備。纖悉絓羅而咸在者,其惟此書乎!

《春秋權衡 意林》 《劉氏春秋傳》共三十四卷。

劉敞原父撰。其自序曰:劉子作《春秋權衡》,權衡之書始出,未有能讀者。自序其首曰:「權準也;衡,平也。物雖重必準於權,權雖移必平於衡。故權衡者天下之公器也,所以使輕重無隱也,所以使低昂適中也。察之者易知,執之者易從也。不準則無以知輕重,不平則輕重雖出不信也。故權衡者天下之至信也。」 凡議《春秋》亦若此矣。《春秋》一也,而傳之者三家,是以其善惡相反,其褒貶相戾,則是,何也?非以其無準,失輕重耶?且昔者董仲舒、江公、劉歆之徒,蓋常相與爭此三家矣。上道堯舜,下据《周禮》,是非之議,不可勝陳,至於今未決則是,何也?非以其低昂不平邪?故利臆說者害公義,更私學者妨大道,此儒者之大禁也。誠準之以其權,則童子不欺;平之以其衡,則市人不惑,今此《新書》之謂也。雖然,非達學通人,則亦必不能觀之矣。耳牽於所聞,而目迷於所習,恐懷見破之私意,而無從善服義之公心,故亦譬之權衡矣。或利其寡而視權如贏,或利其多而視權如縮,若此者非權衡之過也,人事之變也。

晁氏曰:《權衡》論三《傳》之失,《意林》敘其解《經》之旨,《劉氏》傳其所解經也,如「桓無王,季友卒,胥命用郊」 之類,皆古人所未言。

石林葉氏曰:「劉原甫知《經》而不廢《傳》,亦不盡從《傳》,據義攷例以折衷之,經、傳更相發明,雖間有未然,而淵源已正。今學者治經不精,而蘇、孫之學近而易明,其失者不能遽見,故皆信之。而劉以其難入,則或詆以為用意太過,出於穿鑿。彼不知《經》,無恠其然也。」

陳氏曰:原甫始為《權衡》,以平三家之得失,然後集眾說,斷以己意,而為之傳。傳所不盡者,見之《意林》。

其《傳》用《公》《穀》文體,《說例》凡四十九。

《黎氏春秋經解》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黎錞希聲撰。錞,蜀人,歐陽公之客。名其書為《經解》者,言以《經》解經也。其後又為《統論》附焉。

《橫渠春秋說》一卷。

晁氏曰:張子厚為門人雜說《春秋》,其書未成。

潁濱《春秋集傳》十二卷。

晁氏曰:蘇轍子由撰。大意以世人多師孫復,不復信史,故盡棄二《傳》,全以《左氏》為本;至其不能通者,始取二《傳》。啖趙自熙寧謫居高安,至元符初十數年矣,暇日輒有改定,卜居龍川而書始成。

石林葉氏曰:蘇子由專據《左氏》言《經》,《左氏》解《經》者無幾,其凡例既不盡《經》,所書亦多違牾,疑自出己意為之,非有所傳授,不若《公》《穀》之合於《經》。故蘇氏但以《傳》之事釋《經》之文而已。《傳》事之誤者不復敢議,則遷《經》以成其說,亦不盡立《凡例》,於《經》義皆以為求之過。

《朱子語錄》曰:「蘇子由解《春秋》,謂其從赴告」 ,此說亦是。既書「鄭伯突」 ,又書「鄭世子忽」 ,據史文而書耳。定、哀之時,聖人親見,㨿實而書。隱、桓之時,世既遠,史冊亦有簡略處,夫子據史冊寫出耳。

陳氏曰:其書專取《左氏》,不得已乃取二《傳》啖趙。蓋以一時談《經》者不復信史,或失事實故也。

《伊川春秋傳》二卷。

程子自序曰:「後世以史視《春秋》,謂褒善貶惡而已,至於經世之大法,則不知也。《春秋》大義數十,其義雖大,炳如日星,乃易見也。惟其微辭隱義,時措從宜者,為難知也。或抑或縱,或與或奪,或進或退,或微或顯,而得乎義理之安,文質之中,寬猛之宜,是非之公,乃制事之權衡,揆道之模範也。夫觀百物然後識化工之」神;「聚眾材」,然後知作室之用;於一事一義,而欲窺聖人之用心。《一本無心事》。非上智不能也。故學《春秋》者,必優游涵泳,默識心通,然後能造其微也。後王知《春秋》之義,則雖德非禹湯,尚可以法三代之治。自秦而下,其學不傳。予悼夫聖人之志不明於後世也,故作傳以明之,俾後之人通其文而求其義,得其意而法其用,則三代可復也。是《傳》也,雖未能極聖人之蘊奧,庶幾學者得其門而入矣。

《朱子語類》曰:「或問伊川《春秋傳》,曰:『中間有說好處,如難理會處』」 ,它亦不為決然之論。如說滕子來朝,以為滕本侯爵,後微弱,服屬於魯,自貶降而以子禮見魯,則貢賦少,力易供。此說最好。程沙隨之說亦然。

陳氏曰:略舉大義,不盡為說,襄、昭後尤略。《序》文崇寧二年作,蓋其晚年也。

《劉質夫春秋》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劉絢質夫撰。絢學於二程。伯淳嘗語人曰:「它人之學,敏則有之,未易保也。斯人之至,吾無疑焉。」 正叔亦曰:「游吾門者多矣,而信之篤、得之多、行之果、守之固、若子者幾希。」 有《李參序》。

陳氏曰:「所解明正」 簡切。

《中興國史志》絢傳說多出於頤書,而頤以為不盡本意,故更為之,未及竟,故莊公以後解釋多殘闕。

《春秋得法志例論》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馮正符所撰。熙寧八年,何郯取其書奏之,久而不報,意王安石不喜《春秋》故也。其書例最詳悉,務通經旨,不事浮辭。正符頗與鄧綰、陳亨甫交私,後坐口語被斥。

陳氏曰:蜀州晉原主簿遂寧馮正符信道撰。其父堯民希元為鄉先生。正符三上禮部不第,教授梓遂學十年,著此書及《詩》《易》《論語解》。蜀守何郯首以其《春秋論》上之。熙寧末,中丞鄧綰薦之,得召試,賜同進士出身。王安石亦待之厚。其書首辯王魯「素王」 之說,及杜預《三體五例》,何休《三科九旨》之恠妄穿鑿,皆正論也。

巽巖李氏曰:「信道當熙寧九年,用御史鄧文約薦,召試舍人院,賜出身。文約尋責守虢略,信道亦坐附會奪官歸故郡。後又得馮允南所為墓銘。信道實事安逸,處士何群,其學蓋得之群。群學最高,國史有傳。其師友淵源果如此,則謂信道附會進取,或以好惡言之耳。王荊公當國,廢《春秋》,不立學官,而信道學經,顧」 於《春秋》特詳。鄧御史嚴事王荊公不敢異,乃先以《得法志例》論言於朝,初不曰「宰相不喜此也。」 此亦可見當時風俗猶淳厚,士各行其志,不專以利祿故輟作御史殆加於人一等。然信道要當與何群牽聯書國史,鄧御史偶相知,適相累耳。余舊評如此。今無子孫,其書則為鬻書者擅易其姓名,屬諸李陶。陶字唐夫,嘗學於溫公,號通經。李氏諸子,唐夫最賢,而得法《志例》,則實非唐夫。

所論也。不知者妄託之。

《繹聖傳》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任伯雨德翁所撰。解《經》不甚通,例如解桓十三年「二月,公會紀侯、鄭伯,己巳,及齊侯、宋公、衛侯、燕人戰,齊師、宋師、衛師、燕師敗績」 ,取《穀梁》之說;戰稱人,敗績稱師,重眾之說。殊不知齊人伐衛,衛人及齊人戰,衛人敗績,何獨不重眾也?

《王氏春秋列國諸臣傳》共六十三卷。

晁氏曰:皇朝王當撰。當,眉山人。嘗為列國諸臣傳,效司馬遷《史記》,凡一百三十有四人,十萬餘言。今又釋《春秋》,真可謂有志矣。

陳氏曰:當元祐中復制科,以蘇轍薦,試六論,廷對切直,置下第,與堂除簿尉。所傳諸臣,皆本《左氏》,有見於它書,則附其末,繫之以「贊。」 諸贊論議純正,文辭簡古,於經、傳多所發明。

《馮氏春秋通解》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馮山允南撰。普州人,澥之父也。

《春秋會義》二十六卷。

晁氏曰:皇祐間進士。杜諤集《釋例繁露》《規過》《膏肓》《先儒同異篇》《指掌》《碎玉》《折衷》《指掌議》《纂例》《辯疑》《微旨》《摘微》《通例》《胡氏論》《箋義》《總論》《尊王發微》《本旨》《辯要》《旨要》《集議》《索隱》《新義》《經社》三十餘家成一書,其後仍斷以己意。雖其說不皆得聖人之旨,然使後人博觀古今異同之說,則於聖人之旨或有得焉。陳氏曰:「自《三傳》」 及啖、趙諸儒議於孫氏經社,凡三十餘家,集而繫之,時述以己意。有任貫者為之序。

《春秋口義》五卷。

陳氏曰:胡翼之撰,至宣十二年而止。戴岷隱在湖學,嘗續之,不傳。

「《春秋皇綱論》《明例隱括圖》」共六卷。

陳氏曰:太常博士王哲撰。至和間人。《館閣目》有《通義》十二卷,未見。

《左氏解》一卷。

陳氏曰:專辯《左氏》為六國時人。其明驗十有一事,題王安石撰,其實非也。

《左氏邦典》二卷。

陳氏曰:唐既潛亨撰。質肅之姪,自號「真淡翁。」 與其子愗問答而為此書。鄒道鄉為之序。

《左氏鼓吹》一卷。

陳氏曰:彭門吳元緒撰。

《春秋後傳補遺》共二十一卷。

陳氏曰:陸佃撰。《補遺》者,其子宰所作也。宰字元鈞,游之父也。

「《春秋通訓》《五禮例宗》」共二十六卷

陳氏曰:直祕閣吳興張大亨嘉父撰。其自序言:少聞《春秋》於趙郡和仲先生某,初蓋嘗作《例宗》,論立例之大要矣。先生曰:「此書自有妙用,學者罕能領會,多求之繩約中,迺近法家者流,子細繳繞,竟亦何用?惟丘明識其用,然不肯盡談,微見端兆,使學者自得之。」 予從事斯語十有餘年,始得其彷彿《通訓》之作,所謂去例以求經略,微文而見大體者也。東坡一字和仲,所謂「趙郡和仲」 ,其東坡乎?然《例宗》攷究,亦為詳洽。

胡文定「《春秋傳通例》《通旨》」共三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胡安國被旨撰。安國師程頤,其傳《春秋》事,按《左氏》義,取《公》《穀》之精者,採孟子、莊周、董仲舒、王通、邵堯夫、程明道、張橫渠、程正叔之說以潤色之。其序略曰:「近世推隆王氏新說,按為國是,獨於《春秋》,貢舉不以取士,庠序不以設官,經筵不以進讀,斷國論者無以折衷,天下不知所適,人欲日長,天理日銷。其」 效,使中國擾亂,莫之過也。

陳氏曰:紹興中經筵所進。大綱本《孟子》而微旨多。

 以程氏之說為據,近世學《春秋》者皆宗之。《通旨》者。

所與其徒問答及其它議論條例,凡二百餘章。其子寧輯為一書。

《中興史志》曰:「安國書與孫覺合者十六七。」

《朱子語錄》曰:「胡文定《春秋》非不好,卻不合這件事聖人意是如何下字,那件事聖人意又如何下字?」 要知聖人只是直筆,據見在以書,豈有許多忉怛?胡《春秋傳》有牽強處,然議論有開合精神。

《春秋指南》十卷。

晁氏曰:吳園先生張根知常撰。以「征伐會盟,年經而國緯。」 汪藻為之序。

陳氏曰:專以編年《旁通》,該括諸國之事如指掌。又為《解例》,亦用《旁通》法。其他《辯疑》《雜論》諸篇略要義,多所發明。

《春秋新傳》十一卷。

晁氏曰:皇朝余安行撰。采三《傳》及孫復四家書,參以己意為之。

《四家春秋集解》二十五卷。

晁氏曰:或人。集皇朝師協、石季長、王棐景先之解。

為一通具載本文

《春秋機括》一卷。

晁氏曰:皇朝沈括存中撰。《春秋譜》也。

石林「《春秋傳》《春秋考》《春秋讞》」,共七十二卷

陳氏曰:葉夢得撰。各有序。其序讞曰:「以《春秋》為用法之君而已,聽之有不盡其辭則欺民,有不盡其法則欺君。」 凡啖、趙論三家之失為《辯疑》,劉氏廣啖、趙之遺為《權衡》,合二書正其差誤,而補其疏略,目之曰《讞》。其序攷曰:「君子不難於攻人之失,而難於正己之是。必有得也,乃可知其失,必有是也,乃可斥其非。自是讞」 推之,知吾之所正為不妄也,而後可以觀吾《攷》;自其攷推之,知吾之所擇為不誣也,而後可以觀吾《傳》。其《序傳》曰:「《左氏傳》事不傳義,是以詳於史而事未必實,以其不知經也。《公穀傳》『義不傳事,是以詳於經而義未必當,以其不知史也』。」 乃酌三家,求史與經,不得於事則考於義,不得於義則考於事,更相發明以作《傳》。其為書,辯訂考究,無不精詳。然其取何休之說,以十二公為法天之大數,則所未可曉也。

《春秋經解本例》《例要》共十七卷

陳氏曰:涪陵崔子方彥直撰。紹聖中,罷《春秋》取士,子方三上書乞復之,不報,遂不應進士舉。黃山谷稱曰:「六合有佳士,曰崔彥直,其人不游諸公。」 然則賢而有守可知矣。其學辯《三傳》之是非,而專以日月為例,則正蹈其失而不悟也。

《春秋本旨》二十卷。

陳氏曰:知饒州丹陽洪興祖慶善撰。其序言:「三代各立一王之法,其末皆有弊。《春秋》經世之大法,通萬世而無弊。」 又言:「《春秋》本無例,學者因行事之跡以為例,猶天本無度,歷者即周天之數以為度。」 又言:「屬辭比事,《春秋》教也,學者獨求於義,則其失迂而鑿;獨求於例,則其失拘而淺。」 若此類多先儒所未發,其解經義,精而通矣。興祖嘗為程瑀作《論語解序》,忤秦檜,貶昭州以死。

《春秋正辭通例》共三十五卷。

陳氏曰:知盱眙軍東平畢良史少董撰。良史為東京留守屬官,東京再陷,留虜中三年,著此書。已而得歸,表上之。

《息齋春秋集注》十四卷。

陳氏曰:禮部侍郎鄞高閌抑崇撰。其學專本程氏,《序》文可見。

夾漈《春秋傳》 《春秋考 地名》共十四卷

其《通志》中《自述》曰:「按《春秋》之經,則《魯史記》也。初無同異之文,亦無彼此之說。良由三家所傳之書有異同,故是非從此起。臣作《春秋攷》,所以是正經文,以凡有異同者皆是訛誤。古者簡編艱繁,學者希見親書,惟以口相授。左氏世為楚史,親見官書,其訛差少,然有所訛,從文起;公、《穀》漢之經生,惟是口傳,其訛差多,然」 有所訛,從音起,以此辯之,了無滯礙。又有《春秋傳》十二卷,以明經之旨,備見周之憲章。

陳氏曰:「其學大抵工於考究,而義理多迂僻。」

《春秋經解指要》共十四卷。

陳氏曰:知常州永嘉薛季宣士龍撰。《指要》列譜例於前,其序專言「諸侯無史,天子有外史,掌四方之志,而職於周之太史。」 隱之時,更周歷而為魯史。季宣博學通儒,不事科舉,陳止齋師事之。季宣死當乾道九年,年四十。其為此書,實紹興三十二年,蓋甫二十歲云。

《朱子語錄》曰:「薛常州解《春秋》,不知如何率意如此,只是幾日成此文字,如何說諸侯無史?內則尚有閭史。」 又如趙盾、崔杼事,皆史臣所書。

《春秋集傳》十五卷。

陳氏曰:監察御史王葆彥光撰。朱新仲為作序。葆,周益公之婦翁也。其說多用胡氏。

《春秋集解》十二卷。

陳氏曰:呂本中撰。自「三《傳》」 而下,集諸家之說,各記其名氏,然不過陸氏及兩孫氏、兩劉氏、蘇氏、程氏、計崧老、胡文定數家而已。大略如杜諤《會義》,而所擇頗精,卻無自己議論。

《朱子語錄》曰:「呂居仁《春秋》亦甚明白,正如某《詩傳》相似。」

《左傳類編》六卷。

陳氏曰:呂祖謙撰。分類《外、內傳》、事實、制度、論議,凡十九門。首有綱領,數則兼採它書。

《左氏博議》二十卷。

陳氏曰:呂祖謙撰。方授徒時所作。自序曰:「《春秋》經旨,不敢僭議,而枝辭贅喻,則舉子所以資課試也。」

《左氏說》三十卷。

陳氏曰:呂祖謙撰。於《左氏》一書,多有發明,而不為文,似一時講說門人所抄。

《朱子語錄》曰:「東萊有《左氏說》,亦好,是人記錄它言語。」

《左氏國紀》 卷。

徐得之撰。止齋陳氏序曰:「自荀悅、袁宏以兩漢事編年為書,謂之左氏體,蓋不知左氏於是始矣。昔夫子作《春秋》,博極天下之史矣,諸不在撥亂世、反之正之科,則不錄也。左氏獨有見於經,故采《史記》次第之,某國事若干,某事書,某事不書,以發明聖人筆削之旨云爾,非直編年為一書也。古者事言各有史,凡朝廷」 號令與其君臣相告語為一書,今書是已。被之弦歌,謂之「樂章」 為一書,今詩是已,有司藏焉,而官府、都鄙、邦國習行之為一書,今《儀禮》若《周官》之六典是已。自天子至大夫士民族傳序為一書,若所謂帝繫、世本是己,而他星卜、醫祝皆各為書,至編年則必敘事,如春秋三代而上僅可見者《周譜》,它往往見《野史》《竹書》《穆天子傳》之類。自夫子始以編年作經,其筆削嚴矣。左氏亦始合事。言二史與諸書之體,依經以作傳,附著年月下,苟不可以發明筆削之指,則亦不錄也。蓋其辭足以傳遠,而無與於經誼,則別為《國語》。至夫子所見書,

 《左氏》有不盡見,又闕不敢為傳,唯謹如此。後作者  顧以為一家史體,而讀《左氏》者浸失其意見,謂不

釋經。是書之在亡幾,無損益於《春秋》,故曰:「袁、荀二子為之」也。由是言之,徐子所為《左氏國紀》,曷可少哉?余讀《國紀》,周平、桓之際,王室嘗有事於四方,其大若置曲沃伯為侯,詩人美焉,而《經》不著。師行非一役,亦與《王風》刺詩合,而特書伐鄭一事。王子頹之禍視帶為甚,襄書而惠不書也。學者誠得《國紀》,伏而讀之,因其類居而稽之,經某國事若干,某事書,某事不書,較然明矣。於是致疑,疑而思,思則有得矣。徐子殆有功於《左氏》者也。余苦不多見書,然嘗見唐請幫助識別此字。《左氏》史與《國紀》略同,而無所論斷。今《國紀》有所論斷矣,余故不復贊,而道其有功於《左氏》者為之序。

《春秋比事》二十卷。

陳同甫序之曰:「《春秋》繼四代而作者也。聖人經世之志,寓於屬辭比事之間,而讀書者每患其難通。其善讀則曰『以《傳》攷經之事跡,以《經》考傳之真偽,如此則經果不可以無傳矣。游、夏之徒胡為而不能措一辭也?余嘗欲即經以類次其事之始末,攷其事以論其時,庶幾抱遺經以見聖人之志』。」 客有遺余以《春秋總論》者曰:「是習《春秋》者之祕書也。」 余讀之灑然有當於余心。雖其論未能一一中的,而即經類事以見其始末,使聖人之志可以捨傳而獨攷,此其為志亦大矣。惜其為此書之勤,而卒不見其名也。或曰:是沈文伯之所為也。文伯名棐,湖州人。嘗為婺之校官,因為易其名曰《春秋》比事鋟諸木,以與同志者共之。

陳氏曰:按湖州有沈文伯,名長卿,號審齋居仁,為常州倅,忤秦檜,貶化州,不名棐也。不知同甫何以云然,豈別名棐而字文伯者乎?然則非湖人也。

《春秋經傳集解》三十三卷。

陳氏曰:林栗撰。其學專主《左氏》,而黜二《傳》,故為《左氏傳解》,表上之。

止齋《春秋後傳 左氏章指》共四十二卷。

陳氏曰:陳傳良撰。樓參政鑰為之序。大略謂:「《左氏》存其所不書,以實其所書,《公羊》《穀梁》以其所書,推見其所不書,而《左氏》實錄矣。」 此章指之所以作也。若其它發明多新說,序文略見之。

徐潮州《春秋解》十二卷。

知潮州徐某德操撰。《水心序》略曰:「牋傳之學,惟《春秋》為難工。經,理也;史,事也;《春秋》名經而實史也。專於經則理虛而無證,專於史則事礙而不通,所以難也。年時閏朔,禘郊廟制,理之綱條,不專於史也。濟西河曲丘甲田賦,事之枝葉,不專於經也,薛伯卒,經無預,然杞、滕、邾、莒之興廢固明也,詭諸卒,史無預,然戊寅甲」 子之先後固察也。觀潮州此類,皆卓信明而篤矣。至於授霸者之權,彼與此奪;錄夷狄之變,先略後詳;諸侯群誅,大夫眾貶。凡《春秋》始終,統紀所繫,自《公》《穀》以來,畫為義例,名分字別,族貴人微,其能本末相顧,隱顯協中,如潮州殆鮮焉。然則理之熟,故經而非虛;事之類,故史而非礙。歟古人以教其國,而使人知深於是書者歟。雖然,《詩》《書》《禮》所以紀堯、舜、三代之盛,而《春秋》衰世之竭澤也,示不泯絕而已。或者遂謂一事一義皆聖人之用,則余未敢從也。

《春秋經辯》十卷。

陳氏曰:廬陵蕭楚子荊撰。紹聖中,貢禮部不第。蔡京用事,與其徒馮澥書,言蔡將為宋王莽,誓不復仕死。建炎中,自號「三顧隱客」 ,門人諡為清節先生。胡邦衡師事之,以《春秋》登甲科。歸拜床下,楚告之。

曰:「學者非但拾一,第身可殺,學不可辱,毋禍吾《春秋》乃佳。」 邦衡誌其墓。

《春秋集善》十一卷。

陳氏曰:端明殿學士廬陵胡銓邦衡撰。銓既事蕭楚,為《春秋》學,復學於胡文定公安國,南遷後作此書,張魏公為之序。

《春秋考異》四卷。

陳氏曰:不著名氏。錄《三傳》《經》文之異者。

《春秋類事始末》五卷。

陳氏曰:朝請大夫吳興章沖茂深撰。子厚之曾孫,葉少蘊之婿。

《左氏發揮》六卷。

 陳氏曰:臨川吳曾虎臣撰。取《左氏》所載事,時為之。

論,「若《史評》」 之類。

《春秋直音》三卷。

陳氏曰:德清丞方淑智善撰。劉給事一止為作序。以學者或不通音切,故於每字切腳之下,直注其音。蓋古文未有反切,為音訓者皆如此。服虔、如淳、文穎輩於《漢書音義》可見。

「《左傳約說》 《百論》」,共二卷。

陳氏曰:奉議郎新昌石朝英撰。又有《王道辯》一書,未板行,僅存其書於此篇之末,其為說平平,無甚高論。

《左氏紀傳》五十卷。

巽巖李氏曰:不著撰人名氏。取丘明所著二書,用司馬遷《史記》法,「君臣各為記傳。凡欲觀某國之治亂,某人之臧否,其行事本末,畢陳於前,不復錯見旁出,可省繙閱之勤。或事同而辭異者,皆兩存之,又因以得文章繁簡之度。」 雖編削附離,尚多不滿人意,然亦可謂有其志矣。獨所序世族譜系,既與釋例不同,又非史遷所記,質諸世本,亦不合也。疑撰者別據它書,今姑仍其舊,以竢考求。又題「後在陵陽觀沈存中《自誌》。」 乃知此書存中所著,存中喜述作,而此書不能滿人意,史法信未易云。

《春秋分記》九十卷。

陳氏曰:卭州教授眉山程公說伯剛撰。以《春秋經傳》倣司馬遷書,為《年表》《世譜》《歷天文》《五行》《地理》《禮樂》《征伐》《官制》諸書,自周、魯而下,及諸小國四裔,皆彙次之,時有所論發,明成一家之學。公說積學苦志,早年登科,值逆曦亂,憂憤以死,年纔三十七。兄弟三人,皆以科第進中書舍人,公許其季也。

《春秋三傳分國紀事本末》 卷。

夾江勾龍傅明甫撰。後溪劉氏序略曰:「勾龍君傳習詳考,又分國而紀之。自東周而下,大國、次國、特出,小國、滅國附見,不獨紀其事與其文,而兼著其義。凡采其說者數十家。君蓋嗜古尊經之士,確乎其能自信者也。」

《春秋通說》十三卷。

陳氏曰:永嘉黃仲炎若晦撰。端平中,嘗進之於朝。

《春秋外傳國語》二十一卷。

《崇文總目》:左丘明撰。吳侍中領左國史亭陵侯韋昭解。昭參引鄭眾、賈逵、虞翻、唐因。二人皆吳臣。合凡五家為《注》,自所發正者二百十事。

晁氏曰:班固《藝文志》有《國語》二十一篇,《隋志》云二十二卷,《唐志》云二十一卷。今書篇次與《漢志》同。蓋歷代儒者析簡併篇,互有損益,不足疑也。要之《藝文志》審矣。陸淳謂與《左傳》文體不倫,定非一人所為,蓋未必然。范甯曰:「左氏富而豔。」 韓愈云:「左氏浮夸。」 今觀此書,信乎其富豔且浮夸矣,非左氏而誰?柳宗元稱「越語尤奇峻」 ,豈特越哉?自楚以下類如此。

巽巖李氏曰:「昔左丘明將傳《春秋》,乃先采集列國之史,國別為語,旋獵其英華,作《春秋傳》;而先所采集之語,草槁具存,時人共習傳之,號曰《國語》,殆非丘明本志也。故其辭多枝葉,不若《內傳》之簡直峻健,甚者駮雜不類,如出它手。蓋由當時列國之史,材有厚薄,學有淺深,故不能醇一耳。不然,丘明特為此重複之書」 ,何耶?先儒或謂《春秋傳》先成,《國語》繼作,誤矣。惟本朝司馬溫公父子能識之。

陳氏曰:自班固志言左丘明所著,至今與《春秋傳》並行,號為《外傳》。今考二書,雖相出入,而事辭或多異同,文體亦不類,意必非出一人之手也。司馬子長云:「左丘失明,厥有《國語》。」 又似不知所謂。唐啖助亦嘗辯之。

《朱子語錄》曰:「《國語》委靡繁絮,真衰世之文耳。是時語言論議如此,宜乎周之不能振起也 。《國語》文字極困苦,振作不起。」

《國語補音》三卷。

陳氏曰:丞相安陸宋庠公序撰。以先儒未有為《國語音》者。近世傳《舊音》一卷,不著撰人名氏,蓋唐人。

也。簡陋不足名書,因而廣之,悉以陸德明《釋文》為主。陸所不載,則附益之。

《非國語》二卷。

晁氏曰:唐柳宗元子厚撰。序云:「左氏《國語》,其文深閎傑異,而其說多誣。淫懼學者溺其文采,而淪於是非,本諸理作《非國語》。」 上卷三十一篇,下卷三十六篇.。

《左傳國語類編》二卷。

陳氏曰:呂祖謙撰。與《左傳類編》略同,但不載綱領,止有十六門。又分《傳》與《國語》為二。

《汲冢師春》一卷。

陳氏曰:晉汲郡魏安釐王冢所得古簡,杜預得其《紀年》,知其《魏國史記》以考證《春秋》,別有一卷,純集疏《左氏傳》卜筮事上下次第及其文義,皆與《左傳》同,名曰《師春》,似是抄集者人名也。今此書首敘周及諸國世系,又論分野律呂為圖,又雜錄諡法卦變,與杜預所言純集卜筮者不同,似非當時本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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