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189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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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一百八十九卷目錄

 春秋部總論七

  宋朱子全書 春秋綱領二十二則 隱公十則 桓公三則 莊公一則 閔

  公一則 僖公七則 宣公一則 成公二則 襄公四則 昭公六則 定公三則

經籍典第一百八十九卷

春秋部總論七[编辑]

宋朱子全書[编辑]

《春秋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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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只是直載當時之事。要見當時治亂興衰,非是 於一字上定褒貶。初間王政不行,天下都無統屬,及 五伯出來扶持,方有統屬。禮樂征伐自諸侯出;到後 來五伯又衰,政自大夫出。到孔子時,皇帝王伯之道 掃地,故孔子作《春秋》,據他事實,寫在那裡,教人見得 當時事是如此,安知用舊史與不用舊史?今硬說那 箇字是孔子文,那箇字是舊史文,如何驗得!更!聖人 所書,好惡自易見。如葵丘之會,召陵之師,踐土之盟, 自是好,本末自是別。及後來五伯既衰,溴梁之盟,大 夫亦出,與諸侯之會,這箇自是差異不好。今要去一 字兩字上討意思,甚至以日月爵氏名字上皆寓褒 貶。如王人子突救衛,自是衛當救。當時是有箇子突, 孔子因存他名字。今諸公解,卻道「王人本不書字,緣 其救衛,故書字。」孟子說:「臣弒其君者有之,子弒其父 者有之」,孔子懼,作《春秋》,說得極是了。又曰:「《春秋》無義 戰,彼善於此,則有之矣。」此等皆看得地步闊,聖人之 意只是如此,不解恁地細碎。

問《春秋》。曰:「此是聖人據魯史以書其事,使人自觀之 以為鑒戒耳。其事則齊威晉文有足稱,其義則誅亂 臣賊子。若欲推求一字之間,以為聖人褒善貶惡專 在於是,竊恐不是聖人之意。如書即位者,是魯君行 即位之禮;繼故不書即位者,是不行即位之禮。若威 公之書即位,則是威公自正其即位之禮耳。其他崩」、 薨、卒、葬,亦無意義。

《春秋》有書天王者,有書「王者」,此皆難曉。或以為王不 稱天,貶之。某謂若書「天王」,其罪自見。宰咺以為冢宰, 亦未敢信。其他如莒去疾、莒展輿、齊陽生,恐只據舊 史文。若謂添一箇字,減一箇字,便是褒貶,某不敢信。 威公不書秋冬,史闕文也。或謂貶天王之失刑,不成 議論,可謂亂道。夫子平時稱顏子不遷怒,不貳過,至 作《春秋》,卻因惡魯威而及天子,可謂「桑樹著刀,榖樹 汁出」者。魯威之弒,天王之不能討,罪惡自著,何待於 去秋冬而後見乎?又如貶滕稱子,而滕遂至於終。《春 秋》稱子,豈有此理?今朝廷立法,降官者猶經赦敘復, 豈有因滕子之朝,威遂併其子孫而降爵乎?

《春秋》所書,如某人為某事,本據魯史舊文,筆削而成。 今人看《春秋》,必要謂某字譏某人。如此,則是孔子專 任私意,妄為褒貶。孔子但據直書,而善惡自著。今若 必要如此推說,須是得魯史舊文參校,筆削異同,然 後為可見,亦豈復可得也!

或論及《春秋》之凡例,先生曰:「《春秋》之有例固矣,奈何 非夫子之為也。昔嘗有人言及『《命格》』,予曰:『命格誰之 所為乎』?曰:『善談五行者為之也』。予曰:『然則何貴?設若 自天而降,具言其為美為惡,則誠可信矣。今特出於 人為,烏可信也?知此,則知《春秋》之例矣』。」又曰:「『季子來 歸』,以為季子之在魯,不過有立僖之私恩耳,初何有」 大功於魯?又況通於《成風》,與慶父之徒何異?然則其 「歸」也何足喜?蓋以啟季氏之事而書之乎?

或人論《春秋》,以為多有變例,所以前後所書之法多 有不同。曰:「此烏可信?聖人作《春秋》,正欲褒善貶惡,示 萬世不易之法。今乃忽用此說以誅人,未幾又用此 說以賞人,使天下後世皆求之而莫識其意,是乃後 世弄法舞文之吏之所為也,曾謂大中至正之道而 如此乎!」

林問:「先生論《春秋》一經,本是明道正誼、權衡萬世典 刑之書。如朝聘、會盟、侵伐等事,皆是因人心之敬肆, 為之詳略,或書字,或書名,皆就其事而為之義理,最 是斟酌,毫忽不差。後之學《春秋》,多是較量齊魯短長。 自此以後,如宋襄晉悼等事,皆是論伯事業。不知當 時為王道作耶?為伯者作耶?若是為伯者作,則此書 豈足為義理之書?」曰:「『大率本為王道,正其紀綱。看已 前《春秋》文字雖觕,尚知有聖人明道正誼』,道理尚可 看。近來止說得伯業權譎底意思,更開眼不得,此義 不可不知。」

問:「《春秋》一經,夫子親筆,先生不可使此一經不明於 天下後世。」曰:「某實看不得。」問:「以先生之高明,看,如何 難?」曰:「劈頭一箇『王正月』,便說不去。」劉曰:「六經無『建子 月,唯是《禮記雜記》中有箇正月日至,可以有事於上帝;七月日至,可以有事於先王;其他不見說建子月』。」 曰:「惟是孟子出來作鬧,七八月之間,旱則苖槁矣。便」 是而今五六月,此句又可鶻突。歲十一月徒杠成,十 二月輿梁成,是而今九月、十月。

「今之做《春秋義》,都是一般巧說,專是計較利害,將聖 人之經做一箇權謀機變之書,如此不成聖經,卻成 一箇百將傳。」因說:「前輩做《春秋義》,言辭雖粗率,卻說 得聖人大意出。年來一味巧曲,但將孟子『何以利吾 國』句說盡一部《春秋》。這文字,不是今時方恁地。自秦 師垣主和議,一時去趨媚他,《春秋義》才出會夷狄處」, 此最是《春秋》誅絕底事,人卻都做好說。看來此書自 將來做文字不得,才說出,便有忌諱。常勸人不必做 此經,他經皆可做,何必去做《春秋》!這處也是世變。如 二程未出時,便有胡安定、孫泰山、石徂徠他們說經, 雖是甚有疏略處,觀其推明治道,直是凜凜然可畏。 《春秋》本是嚴底文字,聖人此書之作,遏人欲於橫流, 遂以二百四十二年行事,寓其褒貶。恰如大辟罪人, 事在款司,極是嚴緊,一字不敢胡亂下。使聖人作《經》, 有今人巧曲意思,聖人亦不解作得。

程子所謂「《春秋》大義數十,炳如日星」者,如「成宋亂」、「宋 災故」之類,乃是聖人直著誅貶,自是分明。如胡氏謂 「書晉侯」為以常情待晉襄,書「秦人」為以王事責秦穆 處,卻恐未必如此。須是己之心果與聖人之心神交 心契,始可斷他所書之旨。不然,則未易言也。程子所 謂「微辭隱義,時措從宜」者,為難知耳。

或問:「伊川《春秋序》後條曰:『四代之禮樂,此是經世之 大法也;《春秋》之書,亦經世之大法也。然四代之禮樂, 是以善者為法;《春秋》是以不善者為戒』。」又問:「孔子有 取乎五霸,豈非時措從宜?」曰:「是。」又曰:「觀其予五霸,其 中便有一箇奪底意思。」

國秀問三傳優劣。曰:「左氏曾見國史,攷事頗精,只是 不知大義,專去小處理會,往往不曾講學。《公》《穀》考事 甚疏,然義理卻精。二人乃是經生,傳得許多說話,往 往都不曾見國史。」

李丈問:「《左傳》如何?」曰:「《左傳》一部載許多事,未知是與 不是,但道理亦是如此,今且把來參考。」問:「《公》《穀》如何?」 曰:「據他說,亦是有那道理。但恐聖人當初無此等意。 如孫明復趙啖陸淳胡文定,皆說得好,道理皆是如 此。但後世因《春秋》去考時,當如此區處。若論聖人,當 初作《春秋》時,其意不解,有許多說話。」擇之說:「文定說 得理太多,盡堆在裡面。」曰:「不是如此底,亦壓從這理 上來。」

孔子作《春秋》當時亦須與門人講說,所以《公》《穀》、左氏 得一箇源流,只是漸漸訛舛,當初若是全無傳授,如 何鑿空撰得!

問「《公穀傳》大概皆同。」曰:「所以林黃中說『只是一人。只 是看他文字,疑若非一手者』。」或曰:「疑當時皆有所傳 授,其後門人弟子始筆之於書耳。」曰:「想得皆是齊魯 間儒。其所著之書,恐有所傳授,但皆雜以己意,所以 多差舛。其有合道理者,疑是聖人之舊。」

問:「《春秋》胡文定之說如何?」曰:「尋常亦不滿於胡說。且 如解經不使道理明白,卻就其中多使故事,大與做 時文答策相似。」

問:「胡氏傳《春秋》盟誓處,以為《春秋》皆惡之,楊龜山亦 嘗議之矣。自今觀之,豈不可因其言盟之能守與否 而褒貶之乎?今民泯泯棼棼,罔中于信,以覆詛盟之 時,而遽責以未施信而民信之事,恐非化俗以漸之 意。」曰:「不然。盟詛畢竟非君子之所為,故曰:『君子屢盟, 亂是用長』。將欲變之,非去盟崇信,俗不可得而善也。」 故伊川有言。「凡委靡隨俗者。不能隨時。唯剛毅特立。 乃所以隨時。」斯言可見矣。

昔楚相作燕相,書其燭暗而不明。楚相曰:「舉燭。」書者 不察,遂書「舉燭」字於書中。燕相得之曰:「舉燭者,欲我 之明於舉賢也。」於是舉賢退不肖,而燕國大治。故曰: 不是郢書,乃成燕說。今之說《春秋》者,正此類也。以上語類 十八條

《春秋例目》,拜貺甚厚。其間議論小國自貶其爵以從 殺禮,最為得其情者。頃年每疑胡氏「滕子朝桓」之說, 非《春秋》惡惡短之義,今已釋然。蓋後來鄭大夫亦有 鄭伯男也,而使從諸侯之賦之說,則當時諸侯之願 自貶者固多,但伯主必以此禮責之,故有不得而自 遂耳。然其他尚有欲請教者,便遽未暇。大抵此經簡 奧,立說雖易,而貫通為難,以故平日不敢措意其間, 假以數年,未知其可學否耳。答程可久

所示《春秋》大旨,甚善。此經固當以類例相通,然亦先 須隨事觀理,反復涵泳,令胸次開闊,義理貫通,方有 意味。若便一向如此排定說殺,正使在彼分上斷得 十分的當,卻於自己分上都不見得箇從容活絡受 用,則亦何益於事耶?大抵不論看書與日用工夫,皆 要放開心胸,令其平易廣闊,方可徐徐旋看道理,浸 灌培養,切忌合下便立己意,把捉得太緊了,即氣象急迫,田地陿隘,無處著工夫也。此非獨是讀書法,亦 是仁卿分上變化氣質底道理也。然看《春秋》外,更誦 《論》《孟》,及看《近思錄》等書,以助其趣,乃佳。若只如此,實 恐枯燥難見功耳!答黃仁卿

《春秋》之說,向日亦嘗有意,而病於經文之太略,諸說 之太煩。且其前後牴牾非一,是以不敢妄為必通之 計,而姑少緩之。然今老矣,竟亦未敢再讀也。來諭以 為他處皆可執其一說以為據,獨即位之說為難通。 愚恐其所執之說未必聖人之真意,而非獨即位之 說為無據也。若只欲為場屋計,則姑取其近似而不 害理者用之。若欲真實為學。則不若即他書之易知 者而求之。庶明白而不差也。答龔惟微

所諭《春秋》難讀固然,大抵今所可見者。但程先生所 謂「大義數十,炳如日星」,然亦時有所謂隱之於心而 未能愜當者,況其精微之意乎?此須異時別商量也。 答李守約

某之先君子,好《左氏》書,每夕讀之,必盡一卷乃就寢。 故某自幼未受學時,已耳熟焉。及長,稍從諸先生長 者問《春秋》義例,時亦窺其一二大者,而終不能有以 自信於其心,以故未嘗敢輒措一詞於其間,而獨於 其君臣父子大倫大法之際為有感也。近刻《易》《詩》《書》 於郡帑,《易》用呂氏本古經傳十二篇,而絀《詩》《書》之序 置之經後,以曉當世,使得復見古《書》之舊,而不錮於 後世諸儒之說。顧《三禮》體大,未能緒正,獨念《春秋》大 訓,聖筆所刊,不敢廢塞。而河南邵氏《皇極經世學》,又 以《易》《詩》《書》《春秋》為皇帝王霸之書,尤不可以不備,乃 復出《左氏經》文別為一書,以踵三經之後。其《公》《穀》二 經所以異者,類多人名、地名,而非大義之所繫,故不 能悉具。異時有能放呂氏之法而為《三經》之音訓者, 尚有以成吾之志也哉!書臨漳所刊四經後 以上文集五條

《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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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親見文定公家說,文定《春秋》說夫子以夏時冠月, 以周正紀事,謂如公即位,依舊是十一月。只是孔子 改正作春正月,某便不敢信恁地。時二百四十二年, 夫子只證得箇「行夏之時」四箇字。據今《周禮》有「正月」, 有「正歲」,則周實是元,改作「春正月。」夫子所謂「行夏之 時」,只是為他不順,欲改從建寅。元年語類

《春秋》正朔事,比以《書》攷之,凡書「月」皆不著時,疑古史 記事例只如此。至孔子作《春秋》,然後以天時加王月, 以明上奉天時、下正王朔之義,而加春於建子之月, 則行夏時之意亦在其中。觀伊川先生劉質夫之意, 似是如此,但《春秋》兩字,乃魯史之舊名,又似有所未 通,幸更與晦叔訂之,以見教也。元年 與張敬夫 《春秋》書「正」,據伊川說,則只是周正建子之月,但非春 而書春,則夫子有行夏時之意,而假天時以立義耳。 文定引《商書》「十有二月」,《漢史》「冬十月」為證,以明周不 改月,此固然矣。然以《孟子》攷之,則七八月乃建午建 未之月,暑雨苗長之時;而十一月十二月乃建戌建 亥之月,將寒成梁之候。國語引夏令曰十月成梁又似并改月號, 此又何耶?或是當時二者並行,唯人所用。但《春秋》既 是國史,則必用時王之正,其比《商書》不同者,蓋後世 之彌文。而秦漢直稱「十月」者,則其制度之闊略耳。注家 謂十月乃後人追改當更攷之愚意如此,未知是否?元年 答吳晦叔 前書所諭周正之說,終未穩當。孟子所謂七、八月乃 今之五、六月,所謂十一月、十二月乃今之九月、十月, 是周人固已改月矣。但天時則不可改,故《書》云「秋大 熟未穫」,此即止是今時之秋,蓋非酉戌之月,則未有 以見夫歲之大熟而未穫也。以此攷之,今《春秋》月數 乃魯史之舊文,而四時之序則孔子之微意,伊川所 謂假天時以立義者,正謂此也。若謂周人初不改月, 則未有明據,故文定只以商、秦二事為證,以彼之博 洽精勤,所取猶止於此,則無他可攷必矣。今乃欲以 十月隕霜之異證之,恐未足以為不改月之驗也。蓋 隕霜在今之十月則不足怪,在周之十月則為異矣, 又何必史書八月然後為異哉?況《魯史不傳,無以必 知其然,不若只以〈孟子尚書〉》為據之明且審也。若尚 有疑,則不若「且闕之」之為愈,不必強為之說矣。詩中月數 又似不曾改如四月維夏六月徂暑之類故某向者疑其並行也 元年 答吳晦叔 三代正朔,以《元祀十有二月》攷之,則商人但以建丑 之月為歲首,而不改月號。時亦必不改也以《孟子》七八月、十 一月、十二月之說攷之,則周人以建子之月為正月 而不改時。改月者後王之彌文不改時者天時不可改故祭祀田獵猶以夏時為正以書 「一月戊午」,「厥四月哉生明」之類攷之,則古史例不書 時。以程子「假天時以立義」之云攷之,則是夫子作《春 秋》時,特加此四字以繫年,見行夏時之意。若如胡《傳》 之說,則是周亦未嘗改月,而孔子特以夏正建寅之 月為歲首,月下所書之事,卻是周正建子月事。自是 之後,月與事常相差兩月,恐聖人制作之意不如是 之紛更煩擾,其所制作亦不如是之錯亂無章也。愚 見如此,而攷之劉質夫說亦云:先書春王正月,而後 書二百四十二年之事,皆天理也。似亦以春字為夫子所加。王字亦非史策舊文但魯史本謂之《春秋》,則又似元有 此字。而杜元凱《左傳後序》載《汲冢竹書》,乃晉國之史, 卻以夏正建寅之月為歲首,則又似胡氏之說可為 據。此間無竹書,煩為見拙齋扣之。或有此書,借錄一 兩年示及,幸甚幸甚!又《漢書》元年冬十月,注家以為 武帝改用夏時之後,史官追正其事,亦未知是否?此 亦更煩子細詢攷也。元年 答林擇之 以上文集四條 《春秋》一發首,不書「即位」,即君臣之事也;書「仲子」嫡庶 之分,即夫婦之事也;書「及邾盟」,即朋友之事也;書「鄭 伯克段」,即兄弟之事也。一開首,人倫便盡在。元年 「惠公仲子」,恐是惠公之妾,僖公成風,卻是僖公之母。 不可一例看,不必如孫明復之說。元年

陳仲蔚問:「東萊論潁考叔之說,是否?」曰:「古人也是重 那盟誓。」又問:「《左傳》於釋經處但略過,如何?」曰:「『他釋經 也有好處。如說『段不弟,故不言弟;稱鄭伯』,譏失教也』。 這樣處說得也好,蓋說得闊。」又問:「『宋宣公可謂知人 矣,立穆公,其子享之』,這也不可謂知人。」曰:「這樣處卻 說得無把鼻。如《公羊》說宣公,卻是宋之罪腦。《左氏》有 一箇大病,是他好以成敗論,人遇他做得來好時,便 說他好,做得來不好時,便說他不是,卻都不折之以 理之是非,這是他大病。敘事時《左氏》卻多是,《公》《穀》卻 都是胡撰。他去聖人遠了,只是想像胡說。」或問:「左氏 果丘明否?」曰:「左氏敘至韓魏趙殺智伯事,去孔子六 七十年,決非丘明。」元年

陳仲蔚說「公矢魚于棠」,云:「『或謂矢如皋陶『矢厥謨』之 矢』。曰,便是亂說。今據《傳》曰『則君不射』,則矢。魚是將弓 矢去射之,如漢武帝親射江中蛟之類。何以見得夫 子作《春秋》,征只書征,伐只書伐,不曾恁地,下一字如 何平白無事!陳魚不只寫作『陳』字,卻要下箇『矢』字則 麼?」遂往陳魚而觀之,這幾句卻是左氏自說。據他上 「文,則無此意。」五年

鄭人來渝平。渝,變也。蓋魯先與宋好,鄭人卻來渝平, 謂變渝舊盟,以從新好也。《公》《穀》作「輸平」,胡文定謂「以 物而求平也」,恐不然。但言「輸」,則渝之義自在其中。如 《秦詛楚文》云「變輸盟刺」,若字義則是如此,其文意則 只是「渝」字也。六年 以上語類五條

《桓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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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洽尋常何如理會是胥命?」曰:「嘗攷之矣,當從劉侍 讀之說。自『王命不行,則諸侯上僭之事由階而升,然 必與勢力之不相上下者』。」池錄作如歷階而升以至於極蓋既無王命必擇勢 力之相敵者共為之,所以布於眾而成其僭也。齊、衛當時 勢敵,故齊僖自以為小伯,而黎人責衛以方伯之事。 當時王不敢命伯,而欲自為伯,故於此彼此相命,以 成其私也。及其久也,則力之能為者專之矣,故威公 遂自稱伯。以至戰國,諸候各有稱王之意,不敢獨稱 於國,必與勢力之相侔者共約而為之,魏齊會于苴 澤以相王是也。其後七國皆王,秦人思有以勝之,於 是使人致帝於齊,約共稱帝。豈非相帝?自相命而至 於相王,自相王而至於相帝,僭竊之漸,勢必至此。池錄 云春秋於此蓋紀王命不行而諸侯僭竊之端也豈非其明證乎?曰:「然則《左 傳》所謂『胥命于彌』,何也?」曰:「此以納王之事相遜相先 也。」曰:「說亦有理。」三年

桓公有「兩年不書秋冬」,說者謂以喻時王不能賞罰。 若如是,孔子亦可謂太迂闊矣。某嘗謂,說《春秋》者,只 好獨自說,不可與人論難。蓋自說則橫說豎說皆可, 論難著便說不行。四年七年

《春秋》書「蔡人殺陳佗」,此是夫子據魯史書之。佗之弒 君,初不見於經者,亦是魯史無之耳。六年 以上語類三條

《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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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魯桓公為齊襄公所殺,其子莊公與桓公會,而不 復讎。先儒謂《春秋》不譏,是否?」曰:「他當初只是據事如 此寫在,如何見他譏與不譏?當桓公被弒之初,便合 與他理會,使上有明天子,下有賢方伯,便合上告天 子,下告方伯,興復讎之師。只緣周家衰弱,無赴愬處。 莊公又無理會,便自與之主婚,以王姬嫁齊。及到桓」 公時,又自隔一重了。況到此事體又別,桓公率諸侯 以尊周室,莊公安得不去?若是不去,卻不是叛齊,乃 是叛周。十三年 語類

《閔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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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風事季友,與敬嬴事襄仲一般,《春秋》何故褒季友? 如書『季子來歸』是也。」人傑謂:「季子既歸而閔公被弒, 慶父出奔,季子不能討賊,是其意在於立僖公也。」先 生曰:「縱失慶父之罪小,而季子自有大惡。今《春秋》不 貶之而反褒之,殆不可曉。蓋如高子仲孫之徒,只是 舊史書之,聖人因其文而不革。所以書之者,欲見當」 時事跡,付諸後人之公議耳。若謂季子為命大夫,則 叔孫婼嘗受命服,何為書名乎?元年 語類

《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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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齊侯侵蔡亦以私』,如何?」曰:「齊謀伐楚已在前。本是 伐楚,特因以侵蔡耳,非素謀也。」問:「《國語》《左傳》皆是《左 氏》編,何故載齊桓公於《國語》,而不載於《左傳》?」曰:「不知二書作之先後。溫公言:『先作《國語》,次作《左傳》。又有一 相識言:先《左傳》,次《國語》。《國語》較老,於《左傳》後看之,似 然』。」四年

壯祖嘗聞長上言,「齊威公伐楚,不責以僭王之罪者。 蓋威公每事持重,不是一箇率然不思後手者。當時 楚甚強大,僭王已非一日,威公若以此問之,只宜楚 即罪服。不然,齊豈遽保其必勝楚哉!」及聞先生言及, 亦以為然。四年

或問:「『《春秋》書晉殺其大夫荀息』,是取他否?」曰:「荀息亦 未見有可取者,但始終一節,死君之難,亦可取耳。後 又書晉殺其大夫里克者,不以弒君之罪討之也。然 克之罪則在中立。今《左傳》中卻不見其事,《國語》中所 載甚詳。」十年

問:「里克丕鄭荀息三人,當初晉獻公欲廢太子申生 立奚齊,荀息便謂『君命立之,臣安敢貳!略不能諫君 以義』。此大段不是里克丕鄭謂『從君之義,不從君之 惑』,所見甚正。只是後來卻做不徹。」曰:「他倒了處,便在 那中立上。天下無中立之事。自家若排得他退,便用 排退他;若奈何他不得,便用自死。今驪姬一許他中 立,他事便了;便是他只要求生避禍。正如隋高祖篡 周,韋孝寬初甚不能平,一見眾人被殺,便去降他,反 教他添做幾件不好底事。看史到此,使人氣悶。」或曰: 「看荀息亦有不是處。」曰:「全然不是。豈止有不是處?只 是辦得一死,亦是難事。」文蔚曰:「里克當獻公在時,不 能極力理會。及獻公死後,卻殺奚齊,此亦未是。」曰:「這 般事便是難說。獻公在日,與他說,不聽,又怎生奈何 得他!後來亦用理會,只是不合殺了他。」十年

吳、楚盟會不書「王」,恐是吳、楚當時雖自稱王,於其國, 至與諸侯盟會則未必稱也。二十一年

諸侯滅國,未嘗書名,衛侯燬滅邢,說者以為滅同姓 之故。今經文只隔夏四月癸酉一句,便書「衛侯燬卒」, 恐是因而傳寫之誤,亦未可知。又曰:「魯君書薨,外諸 侯書卒。」劉原父《答溫公書》,謂薨者臣子之詞,溫公亦 以為然。以卒為貶詞者,恐亦非是。二十五年 以上語類六條 問「侵曹伐衛,再稱晉侯?」先生側邊批云此正是晉文譎處恐非貶辭。 蓋圍宋之役,二國雖不與,而其從楚則一也。晉文不 先加兵於陳蔡鄭、許,而先侵曹伐衛,或是當時事勢 有未可者。豈有楚人暴橫,諸侯皆南向從楚,而得一 諸侯用兵以張中國之威,《春秋》遂遽貶之乎?先生側批云:「康 節論五霸功罪之意,得之。今以楚人救衛為善,楚貶晉而成,凡書 救者,未有不善之例。」則文公九年「楚人伐鄭」,「公子遂 會晉人、宋人、衛人、許人救鄭」,為罪趙盾,何也?既罪趙 盾,何以又書救乎?學《春秋》者,固不可執定例以害大 義也。至於下書「執曹伯𢌿、宋人、衛侯出奔復歸」與元 咺等事,則晉侯無所逃責矣。曰「有難言者。」二十八年 答萬正 淳 文集

《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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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公十五年,「公孫歸父會楚子于宋。」「夏,五月,宋人及 楚人平。」《春秋》之責宋、鄭,正以其叛中國而從夷狄耳。 中間諱言此事,故學者不敢正言。今猶守之而不變, 此不知時務之過也。罪其貳霸,亦非是,《春秋》豈率天 下諸侯以從三王之罪人哉,特罪其叛中國耳。十五年 語類

《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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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胡氏傳》欒書弒晉厲公事,其意若許欒書之弒,何 也?」曰:「舊亦嘗疑之,後見文定之甥范伯達而問焉。伯 達曰:『文定之意,蓋以為欒書執國之政,而厲公無道 如此,亦不得坐視為書之計,厲公可廢而不可殺也』。」 洽言:「傳中全不見此意。」曰:「文定既以為當如此作《傳》, 雖不可明言,豈不可微示其意乎?今累數百言而其」 意絕不可曉,是亦拙於《傳經》者也。十八年

楊至之問晉悼公曰:「甚次第他才大段高觀。當初人 去周迎他時,只十四歲,他說幾句話便乖,便有操有 縱,才歸晉,做得便別。當時厲公恁他弄得狼當,被人 攛掇,胡亂殺了晉室,大段費力。及悼公歸來,不知如 何,便被他做得恁地好。恰如久雨積陰,忽遇天晴,光 景便別,赫然為之一新。」又問:「勝威、文否?」曰:「儘勝。但威 文是白地做起來,悼公是見成基址。某嘗謂晉悼公、 宇文、周武帝、周世宗三人之才,一般都做得事。都是 一做便成,及才成,又便死了,不知怎生地!」十八年 以上語類 二條

《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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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至之問:「《左傳》『元者體之長』等句,是左氏引孔子語, 抑古有此語?」曰:「或是古已有此語,孔子引他也未可 知。《左傳》又云:『克己復禮,仁也』。」「『克己復禮』四字,亦是古 已有此語。」九年

問:「《左氏》駒支之辯,劉侍讀以為無是事。」曰:「某亦疑之。 既曰言語衣服不與華同,又卻能賦《青蠅》,何也?」又「太 子申生伐東山,皋落氏攛掇申生之死,乃數公也。申 生以閔二年十二月出師,衣之偏衣,佩之金玦。數公 議論如此。獻公更舉事不得,便有逆詐億不信底意思。左氏一部書,都是這意思;文章浮艷,更無事實。蓋」 周衰時自有這一等迂闊人,觀《國語》之文,可見周之 衰也。某嘗讀宣王「欲籍千畝」,事便心煩,及戰國時人, 卻尚事實。觀太史公《史記》,可見公子成與趙武靈王 爭胡服,甘龍與衛鞅爭變法,其他如蘇張之辯,莫不 皆然。衛鞅之在魏,其相公孫痤勸魏君用之,不然,須 殺之。魏君不從,則又與鞅明言之。鞅「以為不能用我, 焉能殺我。」及秦孝公下令鞅西入秦。然觀孝公下令 數語,如此氣勢,乃是吞六國規模。鞅之初見孝公,說 以帝道王道,想見好笑,其實乃是霸道。鞅之如此,所 以堅孝公之心,後來迂闊之說,更不能入。使當時無 衛鞅,必須別有人出來,觀孝公之意,定是不用《孟子》 《史記》所載事實,《左氏》安得有此。十四年

問季札,胡文定公言其辭國以生亂,溫公又言其明 君臣之大分。曰:「可以受,可以無受。」十四年

問:「季札觀樂,如何知得如此之審?」曰:「此是左氏妝點 出來,亦自難信。如聞齊樂,而曰『國未可量』,然一再傳 而為田氏,烏在其為未可量也!此處皆是難信處。」二十 九年 以上語類四條

《昭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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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子產相鄭,鑄《刑書》,作《丘賦》,時人不以為然。是他 不達『為國以禮』底道理,徒恃法制以為國,故鄭國日 以衰削。」曰:「是他力量只到得這裡。觀他與韓宣子爭 時,似守得定。及到伯有子晳之徒撓他時,則度其可 治者治之。若治他不得,便只含糊過。亦緣當時列國 世卿,每國須有三兩族強大,根株盤互,勢力相依倚」, 卒急動他不得。不比如今大臣,才被人論,便可逐去, 故當時自有一般議論。如韓獻子「分謗」之說,只是要 大家含糊過,不要見得我是,你不是。又如魯以相忍 為國,意思都如此。後來張文潛深取之,故其所著,雖 連篇累牘,不過只是這一意。六年 語類

問:「楚子虔誘蔡侯般,殺之於申」,利其國而誘殺之也, 故名。胡氏謂「蔡般弒君,與諸侯通會盟十有三年矣。 楚子若以大義倡天下,奉詞致討其弒父弒君之罪, 謀於蔡眾,置君而去,雖古之征暴亂者不越此矣。」愚 謂諸侯與通會盟者,楚子為之會主也。以弒君之賊 會弒君之賊,同惡相求,非惟不能討其罪,亦不敢討 其罪矣。今欲圖其國而殺之,惡人之常態也。是烏可 於十有一年之後,責楚子以唱大義以討般?楚子未 暇治也,而又責其討般,典刑紊矣。曰:「甚善。」十一年 答萬正淳

文集

「形民之力,而無醉飽之心。」《左傳》作「形」字解者胡說。今 《家語》作「刑民」,注云「傷也」,極分曉。蓋言傷民之力以為 養,而無饜足之心也。又如《禮記》中說,「耆慾將至,有開 必先」,《家語》作「有物將至,其兆必先」為是。蓋「有」字似「耆」 字,「物」字似「慾」字,「其」字似「有」字,「兆」字篆文似「開」字「之門」, 必誤無疑。今欲作有開解亦可,但無意思耳。王肅所 引證。也有好處。後漢鄭元與王肅之學。互相詆訾。王 肅固多非是。然亦有攷援得好處。十二年 語類 問,嘗讀歐陽公論許世子止之事,未免疑之,及讀胡 文定公傳,未足以破其疑。洽繼而攷之《左氏》《公羊》之 傳自明。但後人因《穀梁》不嘗藥之說,遂執此一句,以 為止之罪如此而已。殊不攷《左氏》曰:「許悼公瘧,飲世 子止之藥,卒。」《公羊》曰:「止進藥而藥殺也。」此可以見悼 公之死於藥矣。當時之事,雖未有明文,而洽嘗觀近 世治瘧者,以砒霜鍛而餌之多愈,然不得法,不愈而 反殺人者亦多矣。悼公之死,必此類也。不然,當時所 進非必死之藥,止偶不嘗而已,則《公羊》何以謂之藥 殺,世子何為遽棄國而出奔?《孟子》曰:「殺人以梃」與刃, 有以異乎?以刃與政,有以異乎?進藥而藥殺,可不謂 之弒哉?其所以異於商臣蔡般者,過「與故之不同耳。 心雖不同,而《春秋》之文,一施之者,以臣子之於君父, 不可過也。如此觀之,似足以正近世經傳之失,而破 歐公之疑,不識先生以為如何?」曰:「胡文定《通旨》中引 曾吉父說,如律中合御藥,誤不如本;方造御舟,誤不 牢固之類,已有此意矣。但攷之於經,不見許止棄國 出奔之事,不知果何」謂也。十九年 答張元德 文集 《春秋》上辛雩,季辛又雩。《公羊》為昭公聚眾以攻季氏, 此說非是。昭公失民已久,安能聚眾?不過得游手聚 觀之人耳,又安能逐季氏?昭公、季氏事見《左傳》,極有 首尾。公羊子特傳聞想料之言耳,何足為据?或者乃 信其說以解《春秋》,既為謬誤。又欲引之以解《論語》「樊 遲從遊舞雩」之下一段問答,以為為昭公逐季氏而 發者,則又誤之甚矣。此弊蓋原於蘇氏問社之說,而 近世又增廣之也。嘗見徐端立《文說》,曾以蘇說問尹 和靖,和靖正色久之,乃言曰:「解《經》而欲新奇,何所不 至?」聞之令人悚然汗下。二十五年 偶讀謾記 文集 《春秋》權臣得政者,皆是厚施於民,故晏子對景公之 詞曰:「在禮家,施不及國。」乃先王防閑之意。二十六年 語類

《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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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夾谷之會,孔子數語,何以能卻萊人之兵?」曰:「畢竟齊常常欺魯,魯常常不能與之爭,卻忽然被一箇人 來,以禮問他,他如何不動!如藺相如《秦王擊缶》,亦是 秦常欺得。趙過忽然被一箇人恁地硬掁,他如何不 動!」十年

聖人「隳三都」,亦是因季氏厭其強也。正似唐末五代 羅紹威,其兵強於諸鎮者,以牙兵五千人也。然此牙 兵又不馴於其主,羅甚惡之,一日盡殺之,其鎮遂弱, 為鄰鎮所欺,乃方大悔。十二年 以上語類二條 問太子蒯,聵得罪靈公,出奔晉趙氏。靈公嘗遊於郊, 謂公子郢曰:「我將立若為後。」靈公卒,夫人奉遺命而 立郢,郢以輒在為辭,於是國人立輒。輒立十二年,輒 出亡蒯聵人,是為莊公。莊公立三年而出奔。友恭竊 詳此事,妄意謂輒不顧其父而自立,固已失父子之 義矣。蒯聵得罪於父而出奔,乃因豎良夫及孔悝母 「劫悝升臺而盟立之」,是不用先君之遺命,父子君臣 之義俱失之矣。然則宗國所宜立者何人?其必郢乎? 當郢辭國之日,國人立輒之時,輒能逃去,則郢無得 而辭,蒯聵亦無復君衛之意。及夫蒯聵既入,良夫、悝 母相與劫悝,是時悝能守之以死,則蒯聵安得而立 哉?惜乎孔悝不知出此一切,付之無「可奈何,此蒯聵 所以立也。雖然,天下豈有無父子君臣之國哉!宜乎 蒯聵未幾而復奔也。」曰:「此論大概得之。但謂輒逃去, 則蒯聵無復君衛之意。及蒯聵既立而復奔者,非是。 蓋輒自當逃去,非欲為是以拒蒯聵之來也。蒯聵脫 或能守其國,亦不可知,但義理自不是耳,不必如此 牽合也。」又問:「孔悝有母,不能禁而使之為亂,及為衛 之臣,又不能有所立。以子路之賢,為其家臣,其事如 何?心甚疑之,亦何所見而如此?乞賜教。」曰:「聖人之門, 不使人逃世,避人以為潔,故群弟子多仕於亂邦。然 若子路冉有之徒,亦太不擇矣。此學者所當深戒也。」 十四年 答潘端叔 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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