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385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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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三百八十四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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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三百八十六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三百八十五卷目錄

 北魏書部彙考一

  北魏太武帝神麚一則 孝文帝太和三則 孝明帝正光一則

  北齊文宣帝天保二則 後主武平一則

  隋文帝開皇一則 煬帝大業一則

  唐太宗貞觀一則 高宗一則 元宗開元一則

  宋真宗大中祥符一則 仁宗嘉祐一則 英宗治平一則 徽宗政和一則

  金廢帝天德一則

 北魏書部彙考二

  北齊魏收魏書自序

  魏書天象志書後

  宋劉攽等重校魏書進書序

 北魏書部彙考三

  隋書經籍志正史

  唐書藝文志正史

  宋史藝文志正史

  宋鄭樵通志藝文略正史

  馬端臨文獻通考正史考

 北魏書部總論

  宋歐陽修文集後魏論

 北魏書部藝文

  上魏書十志啟      北齊魏收

  復魏收書        隋李德林

  重答魏收書         前人

  題後魏書釋老志     唐皮日休

 北魏書部紀事

 北魏書部雜錄

經籍典第三百八十五卷

北魏書部彙考一[编辑]

北魏[编辑]

太武帝神麚二年詔集諸文人撰錄國書三十卷[编辑]

按《北魏書太武帝本紀》,不載。按《崔浩傳》,「神麚二年, 詔集諸文人撰錄國書,及弟覽、高讜、鄧穎、晁繼、范耳、 黃輔等共參著作。敘成《國書》三十卷。」

孝文帝太和六年著作郎崔光與祕書丞李彪參撰國書[编辑]

按《北魏書孝文帝本紀》不載。按《崔光傳》,太和六年, 拜中書博士,轉著作郎,與祕書丞李彪參撰國書。 太和十一年十二月,詔改《國記》為「紀傳體。」

按:《北魏書孝文帝本紀》:「太和十一年十二月,詔祕書 丞李彪、著作郎崔光改《析國記》,依紀傳之體。」

太和十五年正月。初分置左右史官。

按:《北魏書孝文帝本紀》:太和十五年「春正月丁卯,帝 始聽政於皇信東室,初分置左右史官。」

孝明帝正光元年以崔鴻修高祖世宗起居注[编辑]

按《北魏書孝明帝本紀》,不載。按《崔光傳》,「光弟敬友 子鴻,正光元年加前將軍,修高祖、世宗起居注。」

北齊[编辑]

文宣帝天保二年詔魏收修魏史[编辑]

按《北齊書文宣帝本紀》,不載。按宋劉攽等《上魏書》, 敘北齊文宣天保二年,詔魏收修魏史,博訪百家譜 狀,搜採遺軼,包舉一代,始終頗為詳悉。

天保五年,魏收表上《魏史》。

按《北齊書文宣帝本紀》,不載。按劉攽等《上魏書》,敘 「天保二年詔魏收修魏史。收所取史官,本欲才不逮 己,故房延祐、辛元植、睦仲、刁柔、裴昂之、高孝幹皆不 工纂述。其三十五例,二十五序,九十四論,前後二表 一啟,皆出於收。」五年表上之,悉焚崔、李舊書。

後主武平四年詔史官更撰魏書[编辑]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武平四年五月景子,詔史官更 撰《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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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開皇 年命魏澹顏之推辛德源更撰魏書[编辑]

按《隋書文帝本紀》不載。按《北魏書序》,「隋文帝以收 書不實,平繪中興書,敘事不倫,命魏澹顏之推、辛德 源更撰《魏書》九十二卷,以西魏為正,東魏為偽,義例 簡要,大矯收繪之失。文帝善之。」

煬帝 年敕楊素及潘徽褚亮歐陽詢別修魏書[编辑]

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按《北魏書序》,「帝以澹書猶 未盡善,更敕楊素及潘徽、褚亮、歐陽詢別修《魏書》,未 成而素卒。」

===唐===

太宗貞觀 年罷修魏書[编辑]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北魏書序》,「唐太宗初,從 祕書奏,罷修《魏書》,止撰《五代史》。」

高宗   年魏克己續十志十五卷[编辑]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北魏書》序,唐高宗時魏 澹孫同州刺史魏克己《續十志》十五卷,魏之本系附 焉。

元宗   年詔張悱以其家所著魏書說林入院綴修所闕[编辑]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張大安傳》,「大安子悱,仕 元宗時,為集賢院判官,詔以其家所著《魏書說林》入 院,綴修所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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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宗大中祥符九年正月讀後魏書作後魏書詩[编辑]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按《玉海》,大中祥符九年正 月辛未作《後魏書》詩,其讀十九史也,起八年七月辛 未,成於天禧元年二月辛未。

仁宗嘉祐六年八月詔館閣校魏書[编辑]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按《玉海》。嘉祐六年八月庚 申。「詔三館祕閣校理《後魏書》。」

英宗治平 年劉恕等上後魏書[编辑]

按《宋史英宗本紀》不載。按晁氏《讀書志》,治平中,劉 恕等上《後魏書》。

徽宗政和 年魏書讎校畢頒之學官[编辑]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按《晁氏讀書志》:「嘉祐中,以 《宋》《齊》《梁》《陳》《魏》《北齊》《周書》舛謬亡缺,始命館職讎校。治 平中,劉恕等上《後魏書》,政和中頒之學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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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帝天德三年以國子監印本後魏書授諸學校[编辑]

按《金史廢帝本紀》。不載。按《選舉志》。「凡養士之地曰 國子監。始置於天德三年。以魏收《後魏書》自國子監 印之。授諸學校。」

北魏書部彙考二[编辑]

北齊魏收魏書一百三十卷[编辑]

按收自序漢初魏無知封高良侯子均均子恢恢子彥彥子歆字子胡幼孤有志操博洽經史成帝世位終鉅鹿太守仍家焉歆子悅字處德性沉厚有度量[编辑]

宣城公趙國李孝伯見而重之,以女妻焉。位濟陰太 守,以善政稱悅。子子建,字敬忠,釋褐奉朝請,遷太尉 從事中郎。初,世祖時平氐,遂於武興立鎮,尋改為東 益州。其後鎮將刺史乖失人和,群氐作梗,遂為邊患。 乃除子建為東益州刺史。子建布以恩信,風化大行, 遠近清靜。正光五年,南北「二秦城人莫折念生、韓祖」 香、張長命相繼構逆,僉以州城之人,莫不勁勇,同類 悉反,宜先收其器械。子建以為城人數當行陳,盡皆 驍果,安之足以為用,急之腹背為憂,乃悉召居城老 壯曉示之,并上言「諸城人本非罪坐而來者悉求聽 免。」肅宗優詔從之。子建漸分其父兄子弟,外居郡戍, 內外相顧,終獲保全。及秦賊乘勝屯營黑水,子建乃 潛使掩襲,前後斬獲甚眾,威名赫然,先反者及此悉 降。乃間使上聞,肅宗甚嘉之,詔子建兼尚書,為行臺, 刺史如故。於是威鎮蜀土。其梁、巴、二益、兩秦之事,皆 所節度。梁州刺史傅豎眼,子敬和,中心以為愧,在洛 大行貨賄,以圖行臺。先是,子建亦屢求歸京師,至此 乃遣刺史唐永代焉。豎眼因為行臺。子建將還,群氐 慕戀,相率斷道。主簿楊僧覆先行曉喻,諸氐忿曰:「我 留刺史,爾送出耶?」斫之數創,幾死。子建徐加慰譬,旬 日方得前行。吏人贈遺,一無所受。而東益氐屬尋反, 攻逼唐永,永棄城而走,乃喪一藩矣。初,永之走,子建 客有沙門曇璨及鉅鹿人耿顯皆沒氐手,及知子建 之客,垂泣追衣物還之,送出白馬,遺愛所被如此。自 國家開華陽等郡,梁州邢巒、益州傅豎眼及子建為 最。初,子建為前軍將軍,十年不徙,在洛閒暇,與吏部 尚書李韶、從弟延寔頗為奕棋,時人謂為耽好。子建 每曰:「棋於機權廉勇之際,得之深矣。且吾未為時用, 博奕可也。」及一臨邊事,凡經五年,未曾對局。還洛後, 俄拜為常侍、衛尉卿。初,元顥內逼,莊帝北幸,子建謂 所親盧義僖曰:「北海自絕,社稷稱藩,蕭衍吾老矣,豈 能為陪臣。」遂攜家口居洛南。顥平乃歸。先苦風痹,及 此遂甚。以卿任有務,屢上書乞身,特除右光祿大夫。 邢杲之平,太傅李延寔子侍中彧撫慰東土。時外戚 貴盛,送客填門,子建亦往候別。延寔曰:「小兒今行,何 以相勗?」子建曰:「益以盈滿為戒。」延寔悵然久之。及莊 帝殺尒朱榮,遇禍於河陰者,其家率相弔賀。太尉李 虔第二子仁曜,子建之女婿,往亦見害。子建謂姨弟 盧道虔曰:「朝廷誅翦權彊,凶徒尚梗,未聞有奇謀異 略,恐不可濟。此乃李門禍始,弔賀無乃匆匆。」及永安之後,李氏宗族流離,或遇誅夷,如其所慮。後歷左光 祿大夫,加散騎常侍、驃騎大將軍。子建自出為藩牧, 董司山南,居脂膏之中,遇天下多事,正身潔己,不以 財利經懷。及歸京師,家人衣食,常不周贍,清素之跡, 著於終始。性存重慎,不雜交遊,唯與尚書盧義僖、姨 弟涇州刺史盧道裕雅相親昵。及疾篤,顧敕二子曰: 「死生大分,含氣所同。世有厚葬,吾平生不取,籧篨裸 身,又非吾意。氣絕之後,斂以時服。吾生年契闊,前後 三娶,合葬之事,抑又非古。且汝二母,先在舊塋,墳地 久固,已有定別,唯汝次母,墓在外耳。可遷入兆域,依 班而定,行於吾墓之後。如此足矣,不須祔合,當順吾 心,勿令吾有遺恨。」永熙二年春,卒於洛陽孝義里舍, 時年六十三。贈儀同三司、定州刺史,諡曰文靜。二子: 收、祚。收字伯起,小字佛助。年十五,頗已屬文。及隨父 赴邊,值四方多難,好習騎射,欲以武藝自達。滎陽鄭 伯調之曰:「魏郎弄戟多少?」收慚,遂折節讀書。夏月坐 板床,隨樹陰諷誦,積年,床板為之銳減,而精力不輟, 以文章顯。初以父功除太學博士。及尒朱榮於河陰 濫害朝士,收亦在圍中,以日晏獲免。吏部尚書李神 儁重收才學,奏授司徒記室參軍。永安三年,除北主 客郎中。前廢帝立,妙簡近侍,詔試收為《封禪書》。收下 筆便就,不立草槁,文將千言,所改無幾。時黃門郎賈 思同侍立,深奇之。帝曰:「雖七步之才,無以過此。」遷散 騎侍郎,尋敕典起居注,并修國史,俄兼中書侍郎。年 二十六。出帝初,又詔收攝本職,文誥填積事,咸稱旨。 黃門郎崔㥄從齊獻武王入朝,熏灼於世,收初不詣 門。㥄為帝登祚《赦》云:「朕託體孝文。」收嗤其率直。正員 郎李慎以告之,㥄深忿忌。時前廢帝殂令收為詔,㥄 乃宣言:「收普泰世出入幃幄,一日造詔,優為詞旨」,然 則義旗之士,盡為逆人。又收父老,合解官歸侍,南臺 將加彈劾,賴尚書辛雄為言於中尉綦雋,乃解。收有 賤生弟仲同,先未齒錄,因此怖懼,上籍遣還鄉,扶侍 出。帝嘗大發士卒,狩於嵩少之南,旬有六日。時既寒 苦,朝野嗟怨,帝與從官皆胡服而騎,宮人及諸妃主 雜其間,奇伎異飾,多非禮度。收欲言則畏懼,欲默不 能巳,乃上《南狩賦》以諷焉。年二十七,雖富言淫麗,而 終歸雅正。帝手詔報焉,甚見褒美。鄭伯謂曰:「卿不遇 老夫,猶應逐兔。」初,齊獻武王固讓天柱大將軍,帝敕 收為詔,令遂所請。欲加相國,問收相國品秩,收以實 對,帝遂止。收既未測主、相之意,以前事不安,求解,詔 許焉。久之,除帝兄子廣平王贊開府從事中郎,收不 敢辭,乃為《庭竹賦》以致己意。尋兼中書舍人,與濟陰 溫子昇、河間邢子才齊譽,世號「三才。」時出帝猜忌,獻 武內有間隙,收遂以疾固辭而免。其舅崔孝芬怪而 問之,收曰:「懼有晉陽之甲。」尋而獻武南上,帝西入關, 收兼通直散騎常侍,副王昕聘蕭衍。昕風流文辨,收 辭藻富逸,衍及其群臣咸加敬異。先是南北初和,李 諧、盧元明首通使命,二人才器,並為鄰國所重。至此, 衍稱曰:「盧、李命世,王魏中興,未知後來復何如耳。」文 襄啟收兼散騎常侍,修國史。武定二年,除正常侍,兼 領中書侍郎,仍修國史。帝宴百寮,問何故名人日,皆 莫能知。收對曰:「晉議郎董勛答問,稱俗云:『正月一日 為雞,二日為狗,三日為豬,四日為羊,五日為牛,六日 為馬,七日為人』。時邢邵亦在側,心恧焉。自南北和好, 書下紙,每云:『想彼境內寧靜,此率土安和』。蕭衍後使 其書,乃去彼字,自稱猶著此,欲示無外之意。收定報 書云:『想境內清晏,今萬國安和』。」南人復書,依以為體。 後獻武入朝,靜帝授相國,固讓,令收為啟。啟成呈上。 文襄時侍側,獻武指收曰:「此人當復為崔光。」四年,獻 武於西門豹祠宴集,謂司馬子如曰:「魏收為史官,書 吾善惡。聞北伐時,諸貴常餉史官飲食,司馬僕射頗 曾餉不?」因共大笑。仍謂收曰:「卿勿見元康等在吾目 下趨走,謂吾以為勤勞。我後世身名在卿手,勿謂我 不知。」尋加兼著作郎。靜帝曾季秋大射,普令賦詩。收 詩末云:「尺書徵建業,折簡召長安。」文襄壯之,顧謂人 曰:「在朝今有魏收,便是國之光采,雅俗文墨,通達縱 橫。我亦使子才、子昇時有所作,至於詞氣,並不及之。 吾或意有所懷,忘而不語,語而不盡,意有未及,及收 呈草,皆以周悉,此亦難有。」又敕兼主客郎接蕭衍,使 謝珽徐陵。侯景既陷臺城,衍鄱陽王範時為合州刺 史,文襄敕收,以書諭之。範得書,乃率部伍西上。州 刺史崔聖念入據其城,文襄謂收曰:「今定一州,卿有 其力,猶恨尺書徵建業未效耳。」文襄崩,文宣如晉陽, 令與黃門郎崔季舒、高德正、吏部郎中尉瑾於北第 參掌機密。轉祕書監,兼著作郎,又除定州大中正。時 齊將受禪,楊愔奏收置之別館,令撰《禪代詔冊》諸文, 遣徐之才守門,不聽出。天保元年,除中書令,仍兼著 作郎,封富平縣子。二年,受詔撰《魏史》,除魏尹,故優以 祿力,專在史閣,不知郡事。初,帝令群臣各言志,收曰: 「臣願得直筆東觀,早出《魏書》。」故帝使收專其任。又詔 平原王高隆之總監之,隆之署名而已。帝敕收曰:「好直筆,我終不作魏太武誅史官。」始魏初,鄧淵撰《代記》 十餘卷,其後崔浩典史,游雅、高允、程駿、李彪、崔光、李 琰之世修其業。浩為《編年體》,彪始分作紀、表、志、傳,書 猶未出。世宗時,命邢巒追撰《高祖起居注》,書至太和 十四年,又命崔鴻、王遵業補續焉,下訖肅宗,事甚委 悉。濟陰王暉業撰《辯宗室錄》三十卷。收於是與通直 常侍房延祐、司空司馬辛元植、國子博士刁柔、裴昂 之、尚書郎高孝幹專總斟酌,以成《魏書》,辨定名稱,隨 條甄舉。又搜採亡遺,綴續後事,備一代史籍,表而上 聞,勒成一代大典。凡十二紀,九十二列傳,合一百一 十卷。五年三月奏上之。秋,除梁州刺史。收以志未成, 奏請終業,許之。十一月,復奏十志,《天象》四卷,《地形》三 卷,《律曆》二卷,《禮樂》四卷,《食貨》一卷,《刑罰》一卷,《靈徵》二 卷,《官氏》二卷,《釋老》一卷,凡二十卷,續於紀傳,合一百 三十卷,分為十二帙,其史三十五例,二十五序,九十 四論,前後二表一啟焉。

《魏書》
天象志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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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天象志書後魏收書天象志第一卷載天及日變第二卷載月變第三第四卷應載星變今此二卷天日月星變編年總繫魏及南朝禍咎蓋魏收志[编辑]

第三、第四卷亡,後人取他人所撰志補足之。魏澹書, 世已無本,据《目錄》作《西魏帝紀》,而元善見司馬昌明、 劉裕、蕭道成皆入列傳。此志主東魏,而晉、宋、齊、梁君 皆稱帝號,亦非魏澹書明矣。《唐書經籍志》有張大素 《魏書》一百卷,故世人疑此二卷為《大素書志》。《崇文總 目》有張大素《魏書天文志》二卷,今亦亡矣。惟昭文館 有史館舊本。《魏志》第三卷前題「朝議郎行著作郎修 國史張大素撰。」大素,唐人,故諱世民等字。

宋劉攽等重校魏書一百三十卷[编辑]

按攽等進魏書序魏書十二紀九十二列傳十志凡一百一十四篇舊分為一百三十卷北齊尚書右僕射魏收撰初魏史官鄧淵崔浩高允皆作編年書遺[编辑]

落時事,三不存一。太和中,李彪、崔光始分紀、傳、表、志 之目。宣武時,邢巒撰《高祖起居注》,崔鴻、王遵業補續, 下逮明帝。其後,溫子昇作《莊帝紀》三卷,濟陰王暉業 撰《辨宗室錄》三十卷。魏末山偉以代人諂附元天穆、 尒朱世隆,與綦雋更主國書,二十餘年,事跡蕩然,萬 不記一。北齊文宣天保二年,詔魏收修魏史,博訪百 家譜狀,搜采遺軼,包舉一代,始終頗為詳悉。收所取 史官,本欲才不逮己,故房延祐、辛元植、睦仲、刁柔、裴 昂之、高孝幹皆不工篹述。其三十五例,二十五序,九 十四論,前後二表一啟,咸出於收。五年,表上之,悉焚 崔、李舊書。收黨齊毀魏,褒貶肆情,時論以為不平。文 宣命收於尚書省與諸家子孫訴訟者百餘人評論, 收始亦辨答,後不能抗。范陽盧斐、頓丘李庶、太原王 松年並坐謗史,受鞭配甲坊,有致死者。眾口沸騰,號 為「穢史。」時僕射楊愔、高正德用事,收皆為其家作傳, 二人深黨助之,抑塞訴辭,不復重論,亦未頒行。孝昭 皇建中,命收更加審覈,收請寫二本,一送并省,一付 鄴下,欲傳錄者聽之。群臣競攻其失,武成復敕收更 易刊正。收既以魏史招眾怨咎,齊亡之歲,盜發其冢, 棄骨於外。隋文帝以收書不實,平繪《中興書》,敘事不 倫,命魏澹、顏之推、辛德源更撰《魏書》九十二卷,以西 魏為正,東魏為偽,義例簡要,大矯收、繪之失,文帝善 之。煬帝以澹書猶未盡善,更敕楊素及潘徽、褚亮、歐 陽詢別修《魏書》,未成而素卒。唐高祖武德五年,詔侍 中陳叔達等十七人分撰後魏、北齊、周、隋、梁、陳六代 史,歷年不成。太宗初,從祕書奏,罷修《魏書》,止撰《五代 史》。高宗時,魏澹孫同州刺史克己續《十志》十五卷,魏 之本系附焉。《唐書藝文志》又有張大素《後魏書》一百 卷,裴安時《元魏書》三十卷,今皆不傳。稱「魏史者,惟以 《魏收書》為主焉。孔子稱:『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三 代文章,莫盛於周,東周、秦、漢雖戰爭喪亂,前古遺風 餘烈,流而未絕。賢君忠臣蹈道之徒,功業行誼,彰灼 顯布,高才秀士,詞章論議,諫諍辨說,嘉謀奇策,皆可 以驚聽動俗,為後世軌範。而左丘明、司馬遷、班固以 良史之才,博學善敘事,不「虛美隱惡,故傳之簡牘,千 餘年而不磨滅。」東漢、魏、晉去聖人稍遠,史官才益淺 薄。永興失政,先王之澤掃地盡矣。拓跋氏乘後燕之 衰,蠶食并、冀,暴師喋血,三十餘年而中國略定。其始 也,公卿方鎮皆故部落大酋,雖參用趙、魏舊族,往往 以猜忌夷滅。「爵而無祿,故吏多貪墨;刑法峻急,故人 相殘賊;不貴禮義,故士無風節;貨賂大行,故俗尚傾 奪。」遷洛之後,稍用夏禮。宣武柔弱,孝明沖幼,政刑㢮 緩,風俗媮惡,上下相蒙,紀綱大壞。母后亂於內,群盜 撓其外,禍始於六鎮,釁成於尒朱,國分為二而亡矣。 雖享國百餘年,典章制度,內外風俗,大扺與劉、石、慕 容、苻、姚略同。道武、太武暴戾甚於聰虎,孝文之「彊不 及苻堅。」其文章儒學之流,既無足紀述,謀臣辯士、將 帥功名,又不可希望前世。而修史者言詞質俚,取捨 失衷,其文不直,其事不核,終篇累卷,皆官爵州郡名號,雜以冗委瑣曲之事,覽之厭而遺忘,學者陋而不 習,故數百年間,其書亡逸不完者,無慮三十卷。今各 疏於逐篇之末。然上繼魏、晉,下傳周、齊、隋、唐六十年 廢興大略,不可闕也。臣攽、臣恕、臣燾、臣祖禹謹序《目 錄》,昧死上。

北魏書部彙考三[编辑]

《隋書經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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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史[编辑]

《後魏書》一百三十卷。後齊僕射魏收撰。

《後魏書》一百卷。著作郎魏彥深撰。

《唐書藝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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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史[编辑]

魏收《後魏書》一百三十卷。

魏澹《後魏書》一百七卷。

張大素《後魏書》一百卷。

《宋史藝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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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史[编辑]

魏收《後魏書》一百三十卷。

魏澹《後魏書紀》一卷。本七卷。

張大素《後魏書天文志》二卷。本百卷,今惟有此。

《宋鄭樵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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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略正史[编辑]

《後魏書》一百三十卷。後齊僕射魏收撰。

《後魏書》一百卷。隋著作郎魏彥深撰。

《後魏書》一百卷。張大素撰。今惟有「《天文志》二卷, 《元魏書》三十卷。」裴安時撰。按明焦竑經籍志與通志同

《馬端臨文獻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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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史考[编辑]

《後魏書》一百三十卷。

魏收本傳:收修《魏書》,不甚能平,修史諸人,宗祖姻戚,多被書錄,以美言夙有怨言,多沒其善。每云:何物小子,敢共魏收作史,舉之則使上天,按之則使入地。初,收得陽休之助,因謝曰:「無以謝德,當為卿作佳傳。」 又納尒朱榮子金,故減其惡而增其善,時謂之穢史。《崇文總目》:齊天保中,始詔收撰《魏史》。收博采諸家舊文,「隨條甄舉,綴屬後事,成一代大典。」 追敘魏先祖二十八帝,下終孝靜,作「十二紀、九十二列傳、十志,析之凡百三十篇。而史有三十五例,二十五序,九十四論,前後二表一啟。」 然收諂於齊氏,言魏室多所不平。至隋開皇中,敕魏澹更作《魏史》,唐李延壽作《北史》,並行於世。與收史相亂,因而卷第殊舛。今所存僅九十餘篇。

晁氏曰:北齊魏收撰。初,魏史官崔浩既誅太和後始有李彪、崔鴻等書。魏末山偉、綦雋更主國書二。

十餘年,事跡蕩然,萬不紀一。文宣時,始詔收撰次。

成十二《紀》、十《志》、九十二列傳,上之。悉焚舊書,多諂諱不平。受尒朱榮子金,故減其惡;夙有怨者,多沒其善黨。北朝貶江左,時人疾之,號為「穢史。」劉知幾謂其「生絕裔嗣,死逢剖。」皆陰慝所致。後隋文帝命顏之推等別修。唐貞觀中。陳叔達亦作《五代史》。皆不傳。獨收書在。皇朝命劉恕等校正。

陳氏曰:始魏初鄧彥海撰《代記》十餘卷。其後崔浩典史,為編年體,李彪始分作紀、表、志、傳。收搜採遺亡,綴續後事,備一代史籍,上之。時論言收著主不平,詔與諸家子孫共加討論,前後訴者百有餘人,眾論喧然,號為「穢史。」 僕射楊愔、高德正與收皆親抑塞訴辭,遂不復論。今《紀》闕二卷,《傳》闕二十二卷,又三卷不全。《志》闕《天象》二卷。收既以史招怨,齊亡之歲,竟遭發冢棄骨之禍。隋文帝命魏澹等更撰《魏書》九十二卷,今皆不傳,而收書獨行。《中興書目》謂所闕《太宗紀》以澹補之,闕《志》以《大素書》補之。二書既亡,惟此《紀》、志獨存,不知何據也。

《後魏書紀》一卷。

《崇文總目》:魏澹撰。初,高祖以魏收書褒貶失實,平繪《中興書》,敘事不倫,詔澹別成魏史。澹斷自道武,下迄恭帝,為十二帝紀,七十八列傳,史論及例,目錄一篇,合九十二篇。退東魏孝靜帝稱傳,矯正收、繪之失。收天子名則書太子名則諱,澹諱皇帝名,書太子名。自收諱太武、獻文之弒,使同善終天年,澹顯書之以懲逆,收書敵國皆曰「死」 ,澹書曰「卒」 ,體裁簡正,帝甚善之。然世以收史為主,故澹書亡闕,今纔紀一卷存。

《後魏書·天文志》二卷。

《崇文總目》:唐張大素撰《魏書》凡百篇,今悉散亡,唯此二篇存焉。

北魏書部總論[编辑]

《歐陽修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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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魏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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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之興也,自成帝毛至於聖武,凡十二世而可紀於 文字,又十二世至於昭成,而建國改元,略具君臣之 法,幸遭衰亂之極,得奮其力,並爭乎中國。又七世至 於孝文,而去夷即華,易姓建都,遂定天下之亂,然後 修禮樂、興制度而文之。」考其漸積之基,其道德雖不 及於三代,而其為功何異王者之興?今特以其不能 并晉、宋之一方,以小不備而黜其大功,不得承百王 之統而不疑焉者,質諸聖人而可也。今為魏說者,不 過曰「功多而國強」耳,此聖人有所不與也。何以知之? 以《春秋》而知也。《春秋》之時,齊桓、晉文可謂有功矣。吳、 楚之僭,迭強於諸侯。聖人於書齊、晉,實與而文不與 之,以為功雖可褒,而道不可以與也。至書楚與吳,或 屢進之,然不得過乎子爵,則功與強,聖人有所不取 也。或者以謂秦以能滅周而一天下,遂進之;魏以不 能滅晉、宋而見黜,是則因其成敗而毀譽之,豈至公 之篤論乎?曰:是不然也,各於其黨而已。周之興也,與 秦之興,其說固已詳之矣。當魏之興也,劉淵以匈奴, 慕容以鮮卑,苻生以氐,弋仲以羌,赫連禿髮、石勒季 龍之徒,皆四夷之雄,其力不足者弱,有餘者強。其最 強者,苻堅之時,自晉而外,天下莫不為秦休兵革,興 學校,庶幾刑政之方,不幸未幾而敗亂。其後強者曰: 「魏自江而北,天下皆為魏矣,幸而傳數世而後亂。」以 是而言,魏者纔優於苻堅而已。就使魏興世遠,不可 猶,格之「夷狄」,則不過,為東晉比也。是皆有志乎天下 而功不就者,前所謂不幸兩立而不能相并者,故皆 不得。而進之者,不得已也。

北魏書部藝文[编辑]

《上魏書十志啟》
魏·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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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收等啟。昔子長命世偉才,孟堅冠時特秀,憲章前 哲,裁勒墳史,紀傳之間,申以書志,緒言餘跡,可得而 聞。叔峻刪緝,後劉紹統削撰《季漢十志》,實範遷、固,表 蓋闕焉。曹氏一代之籍,了無具體;典午終世之筆,罕 云周洽。假復事播,四夷盜聽,間有小道俗言,要奇好 異,考之雅舊,咸乖實錄。自永嘉喪圮,中原淆然,偏偽 小書,殆無可取。魏有天下,跨蹤前載,順末克讓,善始 令終。陛下極聖窮神,奉天屈己,顧盼百王指掌,萬世, 深存有魏撫運之業,永念神州人倫之緒。臣等肅奉 明詔,刊著《魏籍》,編紀次傳,備聞天旨。竊謂志之為用, 網羅遺逸,載紀不可,附傳非宜。理切必在,甄明,事重 尤應標著,搜獵,上下總括,代終置之眾篇之後,一統 天人之跡。褊心末識,輒在於此。是以晚始撰錄,彌歷 炎涼,採舊增新,今乃斷筆。時移世易,理不刻船登閣, 含毫論敘,殊致河溝往時之切,釋老當今之重,藝文 前志可尋,官氏魏代之急,去彼取此,敢率愚心,謹成 《十志》二十卷,請續於傳末,并前例目,合一百三十一 卷。臣等妨官秉筆,迄無可採。塵黷冕旒,墮深冰谷。謹 啟。

《復魏收書》
隋·李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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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位之元年,《春秋》常義。謹按魯君息姑,不稱即位,亦 有元年,非獨即位得稱元年也。議云:「受終之元,尚書 之古典。謹按大傳,周公攝政,一年救亂,二年伐殷,三 年踐奄,四年建侯衛,五年營成周,六年制禮作樂,七 年致政成王。」論者或以舜禹受終,是為天子。然則周 公以臣禮而死,此亦稱元,非獨受終為帝也。蒙示議 文,扶病省覽,荒情迷識,蹔得發蒙。當世君子,必無橫 議,惟應閣筆贊成而已。輒謂前二條有益於議,仰見 《議》中不錄,謹以寫呈。

《重答魏收書》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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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之與相,其義一也。故周公攝政,孔子曰「周公相成 王」;「魏武相漢」,曹植曰「如虞翼唐。」或云高祖身未居攝, 灼然非理。攝者,專賞罰之名,古今事殊,不可一體為 斷。陸機見舜肆類上帝,班瑞群后,便云「舜有天下,須 格於文祖也。」欲使晉之三主異於舜攝,竊以為舜若 堯死,獄訟不歸,便是夏朝之益,何得不須格於文祖? 若使用王者之禮,便曰「即真」,則周公負扆朝諸侯,霍 光行周公之事,皆真帝乎?斯不然矣。必知高祖與舜 攝不殊,不得從士衡之謬。或以為書「元年」者,當時實 錄,非追書也。大齊之興,實由武帝謙匿受命,豈直史 也?比觀論者,聞追舉受命之元,多有河漢,但言追數 受命之歲,情或安之,似所恡者元字耳。《事類》朝三,是 許其一年,不許其元年也。案《易黃裳》:「元吉。」鄭元注云「如舜試天子,周公攝政,是以試、攝不殊。」《大傳》雖無「元」 字,一之與元無異義矣。《春秋》不言一年一月者,欲使 人君體元以居正,蓋史之婉辭非一,與元別也。漢獻 帝死,劉備自尊崇陳壽,蜀人以魏為漢賊,寧肯蜀主 未立,已云魏武受命乎?士衡自尊本國,誠如高議,欲 使三方鼎峙,同為霸名,習氏《漢晉春秋》,意在是也。正 司馬炎兼并,許其帝號,魏之君臣,吳人並以為戮賊, 亦寧肯當塗之世,云晉有受命之徵。史者編年也,故 魯號紀年。墨子云「吾見《百國春秋》。」史又有無事而書 年者,是重年驗也。若欲高祖事事謙沖,即須號令,皆 推魏氏,便是編魏年,紀魏事,此即魏末功臣之傳,豈 復皇朝帝紀者也?陸機稱紀元立斷,或以正始,或以 嘉平。束晳議曰:「赤雀白魚之事,恐晉朝之議,是并論 受命之元,非止代終之斷也。」公議云:「陸機不論元者, 是所未喻,願更思之。」機以刊木著於《虞書》,龕黎見於 《商典》,以蔽晉朝正始、嘉平之議,斯又謬矣。惟可二代 相涉,兩史並書,必不得以後朝創業之蹟,斷入前史。 若然,則世宗、高祖皆天保以前,惟入《魏氏列傳》,不作 《齊朝帝紀》,可乎?此既不可,彼復何證?

《題後魏書釋老志》
唐·皮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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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收為《後魏書》,大夸西域氏之教,以為漢獲休屠王 金人,乃釋氏之漸也。秦始皇聚天下之兵,鑄金人十 二於咸陽,漢復置之,豈可復為釋氏哉?夫仲尼之修 《春秋》,君有僭王號者,皆削爵為子,況戎狄之道,不能 少抑其說耶?孟子曰:「能以言拒楊墨者遠矣。」不能以 言抑者,收也亦聖人之徒,罪人矣。謂史必直歟,則《春 秋》為賢者諱之,為尊者諱之,歟?筆削與奪在手,則收 之,為是媚於偽齊之君耶?不然,何不經之如是?

北魏書部紀事[编辑]

《北魏書鄧淵傳》:「淵子穎,襲爵為太學生,稍遷中書侍 郎。世宗詔太常崔浩集諸文學撰述國書,穎與浩弟 覽等俱參著作事。」

《谷渾傳》:「谷纂字靈紹,頗有學涉,為著作郎。又監國史, 不能有所緝綴。」

《李順傳》:「李同軌轉著作郎,典儀注,修國史。」

《王慧龍傳》:慧龍撰帝王制度十八篇,號曰國典。 王遵業風儀清秀,涉歷經史,位著作佐郎,與司徒左 長史崔鴻同撰起居注。詣代京採拾遺文,以補起居 所闕。與崔光、安豐王延明等參定服章。及光為肅宗 講《孝經》,遵業預講延明錄義,並應詔作釋奠侍宴詩。 時人語曰:「英英濟濟,王家兄弟。」

《房法壽傳》:法壽族子景先,字光胄。幼孤貧,無資從師, 其母自授《毛詩》《曲禮》。年十二,請其母曰:「豈可使兄傭 賃以供景先也?請自求衣食,然後就學。」母哀其小,不 許,苦請從之。遂得一羊裘,欣然自足。晝則樵蘇,夜誦 經史,自是精勤,遂大通贍。太和中,舉秀才,解褐太學 博士。時太常劉芳、侍中崔光,當世儒宗,歎其精博,遂 奏兼著作佐郎,修國史。尋除司徒祭酒,員外郎。侍中 穆紹又啟景先撰《世宗起居注》。

《高允傳》性好文學,擔笈負書,千里就業,博通經史。世 祖詔允與司徒崔浩述成國記,以本官領著作郎。時 著作令史閔湛,郗檦性巧佞,為浩信待,見浩所注《詩》 《論語》《尚書》《易》,遂上疏言:「馬、鄭、王、賈雖注述六經,並多 疏謬,不如浩之精微,乞收境內諸書,藏之祕府,班浩 所註,命天下習業。」并求敕浩注《禮傳》,令後生得觀正 義。浩亦表薦湛有著述之才。既而勸浩刊所撰《國史》 於石,用垂不朽,欲以彰浩直筆之蹟。允聞之,謂著作 郎宗欽曰:「閔湛所營,分寸之間,恐為崔門萬世之禍, 吾徒無類矣。」未幾而難作。初,浩之被收也,允直中書 省,恭宗使東宮侍郎吳延召允,仍留宿宮內。翌日,恭 宗入奏,世祖命允驂乘至宮門,謂曰:「入當見至尊,吾 自導卿,脫至尊有問,但依吾語。」允請曰:「為何等事也?」 恭宗曰:「入自知之。」既入見帝,恭宗曰:「中書侍郎高允, 自在臣宮,同處累年,小心密慎,臣所委悉。雖與浩同 事,然允微賤,制由於浩,請赦其命。」世祖召允謂曰:「國 書皆崔浩作不?」允對曰:「《太祖紀》,前著作郎鄧淵所撰, 《先帝紀》及《今紀》,臣與」浩同作,然浩綜務處,多總裁而 已。至於注疏,臣多於浩。世祖大怒曰:「此甚於浩,安有 生路?」恭宗曰:「天威嚴重,允是小臣,迷亂失次耳。臣向 備問,皆云浩作。世祖問如東宮言,不允,曰:『臣以下才, 謬參著作,犯逆天威,罪應滅族。今已分死,不敢虛妄。 殿下以臣侍講日久,哀臣乞命耳,實不問臣,臣無此 言,臣以實對,不敢迷亂』。」世祖謂恭宗曰:「直哉!此亦人情所難,而能寧死不移,不亦難乎?且對君以實,貞臣 也。如此言,寧失一有罪,宜宥之。」允竟得免。於是召浩 前,使人詰浩,浩惶惑不能對。允事事申明,皆有條理。 時世祖怒甚,敕允為詔:自浩已下,僮吏已上百二十 八人,皆夷五族。允遲疑不為,頻詔催切。允乞更一見, 然後為詔。詔引前,允曰:「浩之所坐,若更有餘釁,非臣 敢知。直以犯觸,罪不至死。」世祖怒,命介士執允。恭宗 拜請,世祖曰:「無此人忿,朕當有數千口死矣。」浩竟族 滅,餘皆身死。宗欽臨刑嘆曰:「高允其殆聖乎!」恭宗後 讓允曰:「人當知機,不知機,學復何益?當爾之時,吾導 卿端緒,何故不從人言,怒帝如此,每一念之,使人心 悸。」允曰:「臣東野凡生,本無宦意。屬休延之會,應旌弓 之舉,釋褐鳳池,仍參麟閣,尸素官榮,妨賢已久。夫史 籍者,帝王之實錄,將來之炯戒,今之所以觀往,後之 所以知今,是以言行舉動,莫不備載,故人君慎焉。然 浩世受殊遇,榮曜當時,孤負聖恩,自貽灰滅。即浩之 跡,時有可論。浩以蓬蒿之才,荷棟梁之重,在朝無謇 諤之節,退私無委蛇之稱,私欲沒其公廉,愛憎蔽其 直理,此浩之責也。至於書朝廷起居之跡,言國家得 矢之事,此亦為史之大體,未為多違。然臣與浩,實同 其事,死生榮辱,義無獨殊。誠荷殿下大造之慈,違心 苟免,非臣之意。」恭宗動容稱嘆。允後與人言:「我不奉 東宮導旨者,恐負《翟黑子》。」

初,允所引劉模者,長樂信都人也。少時竊遊河表,遂 至河南,尋復潛歸,頗涉經籍,微有注疏之用。允領祕 書,典著作,選為校書郎。允修撰《國記》,與俱緝著。常令 模持管籥,每日同入史閣,接膝對筵,屬述時事。允年 已九十,目手稍衰,多遣模執筆而指授裁斷之,如此 者五六歲。允所成篇卷,著論上下,模預有功焉。 《段承根傳》:「承根好學機辯,有文思。崔浩見而奇之,以 為才堪注述,言之世祖,請為著作郎,引與同事。浩誅, 承根與宗欽等俱死。」

《宗欽傳》:「欽少而好學,有儒者之風,博綜群言,聲著河 右。仕沮渠蒙遜,為中書郎,世子洗馬。世祖平涼州,入 國,拜著作郎。崔浩之誅也,欽亦賜死。欽在河西,撰《蒙 遜記》十卷,無足可稱。」

《陰仲達傳》:「少以文學知名,世祖平涼州,內徙代都,司 徒崔浩啟仲達與段承根云,二人俱涼土才華,同修 國史,除祕書郎。」

《高祐傳》:「祐拜祕書令後,與丞李彪奏曰:臣等聞典謨 興話,言所以光著;載籍作成,事所以昭揚。然則《尚書》 者,記言之體;《春秋》者,錄事之辭。尋覽前志,斯皆言動 之實錄也。夏殷以前,其文弗具,自周以降,典章備舉。 史官之體,文質不同;立書之旨,隨時有異。至若《左氏》, 屬辭比事,兩致並書,可謂存史意而非全史體。逮司」 馬遷、班固,皆博識大才,論敘今古,曲有條章,雖周達 未兼,斯實前史之可言者也。至於後漢、魏、晉,咸以放 焉。惟聖朝創制上古,開基長發,自始均以後至於成 帝,其間世數久遠,是以史勿能傳。臣等疏陋,沗當史 職,披覽《國記》,竊有志焉。愚謂自王業始基,庶事草創, 皇始以降,光宅中土,宜依遷、固大體,令事類相從,紀 傳區別,表志殊貫,如此修綴,事可備盡。伏惟陛下先 天開物,洪宣帝命,太皇太后淳曜二儀,惠和王度,聲 教之所漸洽,風譯之所覃加,固已義振前王矣。加太 和以降,年未一紀,然嘉符禎瑞,備臻於往時;洪功懋 德,事萃於曩世。會稽佇《玉牒》之章,岱宗想《石記》之列。 而祕府策勳,述美未盡將令皇風大猷,或闕而不載; 功臣懿績,或遺而勿傳。著作郎已下,請取有才用者, 參造國書。如得其人,三年有成矣。然後大明之德,功 光於帝篇;聖后之勳,業顯於皇策。佐命忠貞之倫,納 言司直之士,咸以備諸載籍矣。

《韓麒麟傳》:「子顯宗,字茂親,亦有才學。沙門法撫,三齊 稱其聰悟。常與顯宗校試,抄百餘人名,各讀一遍,隨 即覆呼。法撫猶有一二舛謬,顯宗了無誤錯。法撫嘆 曰:『貧道生平以來,唯服郎耳』。太和初,舉秀才,對策甲 科,除著作郎。高祖曾謂顯宗及程靈虯曰:『著作之任, 國書是司,卿等之文,朕自委悉。中省之品,卿等所聞, 若欲取況古人,班馬之徒,固自遼闊。若求之當世文 學之能,卿等應推。崔孝伯』。」又謂顯宗曰:「見卿所撰《燕 志》及《在齊》詩詠,大勝比來之文。然著述之功,我所不 見,當更訪之。監令校卿才能,可居中第。」又謂程靈虯 曰:「卿比顯宗,復有差降,可居下上。」顯宗對曰:「臣才第 短淺,猥聞上天,至乃比於崔光,實為榮渥。」然臣竊謂 陛下貴古而賤今。臣學微才短,誠不敢仰希古人,然 遭聖明之世,睹惟新之禮,染翰勒素,實錄時事,亦未 慚於後人。昔揚雄著《太元經》,當時不免覆盎之談,二 百年來,則越諸子。今臣之所撰,雖未足光述帝載,裨 暉日月,然萬祀之後,仰觀祖宗巍巍之功,上睹陛下 明明之德,亦何謝欽「明於唐典,慎徽於《虞書》。」顯宗撰 《馮氏燕志》《孝友傳》各十卷,所作文章頗傳於世。 麒麟子興宗,興宗子子熙為清河王懌常侍。及元乂害懌子,熙憂悴,伏闕上書。靈太后義之,乃引子熙為 中書舍人,賜乂死。尋修國史。

《李彪傳》:「高祖初,為中書教學博士,遷祕書丞,參著作 事。自成帝以來,至於太和。崔浩、高允,著述國書,編年 序錄,為《春秋》之體。遺落時事,三無一存。彪與祕書令 高祐始奏從遷固之體,創為紀、傳、表志之目焉。車駕 南伐,彪與李沖參理留臺事。彪多專恣,沖積其罪過, 表除名。高祖崩,世宗踐祚,彪自託於王肅,又與邢巒」 詩書往來,迭相稱重,因論求復舊職、修史官之事,肅 等許為左右。彪乃表曰:「臣聞《龍圖》出而皇道明,龜書 見而帝德昶,斯實冥中之書契也。自瑞官文而卑高 陳,民師建而賤貴序,此乃人間之繩式也。是以《唐典》 篆《欽明》之冊,《虞書》銘慎徽之篇,傳著夏氏之箴,《詩》錄 商家之頌,斯皆國史明乎得失之跡」也。逮於周姬,鑒 乎二代,文王開之以兩經,公旦申之以六聯,郁乎其 文,典章大略也。故觀《雅》《頌》,識文武之丕烈;察《歌》《音》,辨 周公之至孝。是以季札聽風而知始基,聽《頌》而識盛 德。至若尼父之別魯籍,丘明之辨孔志,可謂婉而成 章,盡而不污者矣。自餘乘志之比,其亦有趣焉。暨史、 班之錄,乃文窮於秦、漢,事盡於哀、《平》,懲勸兩書,華實 兼載,文質彬彬,富哉言也。令大漢之風美,類三代炎。 「崇,道冠來事」,降及華、馬、陳、干,咸有放焉。《四》敷贊弗 遠,不可力致,豈虛也哉!其餘率見而書,睹事而作者 多矣,尋其本末,可往來焉。唯我皇魏之奄有中華也, 歲越百齡,年幾十紀,太祖以弗違開基,武皇以奉時 拓業,虎嘯域中,龍飛宇外,小往大來,品物咸亨。自茲 以降,世濟其光,史官敘錄,未充其盛。加以《東觀》《中圮》, 冊勳有闕,美隨日落,善因月稀,故諺曰:「一日不書,百 事荒蕪。」至於太和之十一年,先帝先后,遠惟景業,綿 綿休烈,若不恢史闡錄,懼上業茂功,始有闕矣。於是 召名儒之士,充麟閣之選。於時忘臣眾短,采臣片志, 令臣出納,授臣丞職,猥屬斯事,無所與讓。高祖時詔 臣曰:「平爾雅志,正爾筆端,書而不法,後世何觀?」臣奉 以周旋,不敢失墜,與著作等鳩集遺文,并取前記,撰 為《國書》。假有新進時賢,制作於此者,恐閨門既異,出 入生疑,弦柱既易,善者或謬。自十五年以來,臣使國 遷,頻有南轅之事,故載筆遂寢,簡牘勿張,其於書功 錄美,不其闕歟?伏惟孝文皇帝承天地之寶,崇祖宗 之業,景功未就,奄焉崩殞。凡百黎氓,若無天地。賴遇 陛下體明叡之真,應保合之量,恢大明以燭物,履靜 恭以安邦,天清其氣,地樂其靜,不愆不忘,率由舊章, 可謂重明疊聖,元首康哉!惟先皇之開創造物,經綸 浩曠,加以魏典流製,藻繢垂篇,窮理於有象,盡性於 眾變,可謂日月出矣,無幽不燭也。《記》曰:「善流者欲人 繼其行」,善歌者,欲人繼其聲。故《傳》曰:「文王基之,周公 成之。」又曰:「無周公之才,不得行周公之事。」今之親王, 可謂當之矣。然先皇之茂猷聖達,今王之懿美洞鑒, 準之前代,其德靡悔也。時哉時哉!可不光昭哉!合德 二儀者,先皇之陶鈞也。齊明日月者,先皇之洞照也。 慮周四時者,先皇之茂功也。合契神鬼者,先「皇之元 燭也。遷都改邑者,先皇之達也。變是協和者,先皇之 鑒也。思同書軌者,先皇之遠也。守在四夷者,先皇之 略也。海外有截者,先皇之威也。禮田岐陽者,先皇之 義也。張樂岱郊者,先皇之仁也。鑾幸幽漠者,先皇之 智也。燮伐南荊者,先皇之禮也。升中告成者,先皇之 肅也。親虔宗社者,先皇之敬也。袞實無闕者,先皇之 德也。開物成務者,先皇之貞也。觀乎人文者,先皇之 蘊也。革弊創新者,先皇之志也。孝慈道洽者,先皇之 衷也。先皇有大功二十,加以謙尊而光,為而弗有,可 謂四三皇而六五帝矣。」誠宜功書於《竹素》,聲播於金 石。臣竊謂史官之達者,大則與日月齊明,小則與四 時並茂。其大者,孔子、左丘明是也;小者,史遷、班固是 也。故能聲流於無窮,義昭於來裔。是以金石可滅,而 流風不泯者,其唯載籍乎?諺曰:「相門有相,將門有將。」 斯不唯其性,蓋言習之所得也。竊謂天文之官,太史 之職,如有其人,宜其世矣。故《尚書》稱「羲和世掌天地 之官」,張衡賦曰:「學乎舊史氏。」斯蓋世傳之義也。若夫 良冶之子,善知為裘;良弓之子,善知為箕,物豈有定 習,貫則知耳。所以言及此者,史職不修,事多淪曠,天 人之際,不可須臾闕載也。是以談遷世事而功立,彪 固世事而名成,乃前鑒之軌轍,後鏡之蓍龜也。然前 代史官之不終業者有之,皆陵遲之世,不能容善。是 以平子去史而成賦,伯喈違閣而就志。近僭晉之世, 有佐郎王隱,為著作虞預所毀,亡官在家,晝則樵薪 供爨,夜則觀文屬綴,集成《晉書》,存一代之事。司馬紹 敕尚書唯給筆札而已。國之大籍,成於私家,末世之 弊,乃至如此,史官之不遇時也。今大魏之史,職則身 貴,祿則親榮,優哉游哉,式穀爾休矣,而典謨弗恢者, 其有以也。而故著作漁陽傅毗、北平陽尼、河間邢產、 廣平宋弁、昌黎韓顯宗等,並以文才見舉,注述是同, 皆登年不永,弗終茂績。前著作程靈虯同時應舉,共掌此務。今從他職,官非所司,唯崔光一人,雖不移任, 然侍官兩兼,故載述致闕。臣聞載籍之興,由於大業; 《雅》《頌》垂薦,起於德美。雖時有文質,史有備略,然歷世 相仍,不改此度也。昔史談誡其子遷曰:「當世有美而 不書,汝之罪也。」是以久而見美。孔明在蜀,不以史官 留意,是以久而受譏,取之深衷。史談之志,賢亮遠矣。 《書》稱「無曠庶官」,《詩》有「職思其憂。」臣雖今非所司,然昔 沗斯任,故不以草茅自疏,敢言及於此。語曰:「患為之 者不必知,知之者不得為。」臣誠不知,彊「欲為之耳。竊 尋先朝賜臣名彪者,遠則擬《漢史》之叔皮,近則準《晉 史》之紹統,推名求義,欲罷不能,荷恩佩澤,死而後已。 今求都下,乞一靜處,綜理國籍,以終前志,官給事力, 以充所須,雖不能光啟大錄,庶不為飽食終日耳。近 則期月可就,遠則三年有成,正本蘊之麟閣,副貳藏 之名山。」時司空北海王詳、尚書令王肅以其無祿,頗 相賑餉,遂在祕書省同王隱故事,白衣修史。世宗親 政,崔光表曰:「伏見前御史中尉臣李彪,夙懷美意,創 刊《魏典》。臣昔為彪所致,與之同業積年,其志力精強, 考述無倦,督勸群寮,注綴略舉。雖頃來契闊,多所廢 離,近蒙收起,還綜厥事。老而彌厲,史才日新。若克復 舊職,專功不殆,必能昭明《春秋》,闡成皇籍。既先帝厚 委,宿歷高班,纖負微愆,應從滌洗。愚謂宜申以常伯, 正綰著作,停其外役,展其內思,研積歲月,紀冊必就。 鴻聲巨跡,蔚乎有章,盛軌懋詠,鑠焉無泯矣。」世宗不 許,詔彪兼通直散騎常侍,行汾州事,非彪好也,固請 不行,有司切遣之。會遘疾累旬,景明二年秋,卒於洛 陽。

《崔光傳》:「初,光與李彪共撰國書。太和之末,彪解著作, 專以史事任光,彪尋以罪廢。世宗居諒闇,彪上表求 成《魏書》,詔許之,彪遂以白衣於祕書省著述。光雖領 史官,以彪意在專功,表解侍中著作以讓彪,世宗不 許。彪在祕書歲餘,史業竟未及就,然區分書體,皆彪 之功。」

光弟敬友子鴻,字彥鸞,少好讀書,博綜經史。正光元 年,加前將軍,修《高祖》、世宗起居注。光撰《魏史》,徒有卷 目,初未考正,闕略尤多。每云:「此史會非我世所成,但 須記錄時事,以待後人。」臨薨,言鴻於肅宗。五年正月, 詔鴻以本官修緝國史,未有所就。

《儒林傳》:「李同軌年二十二,舉秀才,射策,除奉朝請,領 國子助教,轉著作郎,典儀注,修國史。」

《文苑傳》:「封肅字元邕,渤海人,尚書回之兄子也。早有 文思,博涉經史。太傅崔光見而賞焉。位太學博士,修 起居注。」

裴伯茂河東人司空郎中叔義第二子少有風望學 涉群書文藻富贍遷散騎常侍典起居注。

《邢昕傳》:「吏部尚書李神儁奏昕修起居注。」 《宇文忠之傳》:忠之涉獵文史,頗有筆札,釋褐太學博 士。天平初,除中書侍郎。裴伯茂與之同省,常侮忽之。 以忠之色黑,呼為「黑宇。」後敕修國史。

《溫子昇傳》:「建義初,為南主客郎中,修起居注,曾一日 不直。上黨王天穆時錄尚書事,將加捶撻,子昇遂逃 遁。天穆甚怒,奏人代之。莊帝曰:『當世才子,不過數人, 豈容為此,便相放黜』。乃寢其奏。及天穆將討邢杲,召 子昇同行,子昇未敢應。天穆謂人曰:『吾欲收其才用, 豈懷前忿也。今復不來,便須南走越,北走胡耳』。子昇」 不得已而見之。加伏波將軍,為行臺郎中,天穆深加 賞之。

《術藝傳》:「江式父紹興,高允奏為祕書郎,掌國史。」 《北齊書魏蘭根傳》:「魏澹學識有詞藻,武平初,殿中御 史,遷中書舍人,待詔文林館。隋開皇中,太子舍人、著 作郎。撰《後魏書》九十二卷,甚得史體,時稱其善云。」 《元暉傳》:「暉涉子史,亦頗屬文,居常閒暇,乃撰魏藩王 家世,號為《辯宗錄》四十卷,行於世。」

《魏收傳》。已見魏書自敘者詳載彙考茲不重錄收所引,史官恐其凌逼, 唯取學流先相依附者。房延祐、辛元植、睦元讓,雖夙 涉朝位,並非史才;刁柔、裴昂之以儒業見知,全不堪 編緝。高孝幹以左道求進修史,諸人,祖宗姻戚,多被 書錄,飾以美言。收性頗急,不甚能平,夙有怨者,多沒 其善。每言:「何物小子,敢共魏收作色,舉之則使上天, 按之當使入地。」初,收在神武時為太常少卿,修國史, 得陽休之助,因謝休之曰:「無以謝德,當為卿作佳傳。」 休之父固,魏世為北平太守,以貪虐為中尉李平所 彈獲罪,載在《魏起居注》。收書云:「固為北平,甚有惠政, 坐公事免官。」又云:「李平深相敬重。」尒朱榮於魏為賊, 收以高氏出自尒朱,且納榮子金,故減其惡而增其 善。論云:「若修德義之風,則韓、彭、伊、霍,復何足數。」時論 既言收著史不平,文宣詔收於尚書省與諸家子孫 共加論討,前後投訴,百有餘人,或云遺其家世職位, 或云其家不見記錄,或云妄有非毀,收皆隨狀答之。 范陽盧斐父同附《出族祖元傳》下。《頓丘李庶家傳》,稱

其本是梁國家人,斐、庶譏議云:「史書不直。收性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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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其憤,啟誣其欲加屠害。帝大怒,親自詰責。斐曰:「臣

父仕魏,位至儀同,功業顯著,名聞天下,與收無親。」遂 不立傳。博陵崔綽,位止本郡功曹,更無事跡,是收外 親,乃為傳首。收曰:「綽雖無位,名義可嘉,所以合傳。」帝 曰:「卿何由知其好人?」收曰:「高允曾為《綽讚》,稱其道德。」 帝曰:「司空才士,為人作讚,正應稱揚,亦如卿為人作 文章,道其好者,豈能皆實?」收無以對,戰慄而已。但帝 先重收才,不欲加罪。時太原王松年亦謗史,及裴庶 並獲罪,各被鞭配甲坊,或因以致死,盧思道亦抵罪。 然猶以群口沸騰,敕魏史且勿施行,令群官博議,聽 有家事者入署,不實者陳牒。於是眾口諠然,號為「穢 史。」投牒者相次,收無以抗之。時左僕射楊愔、右僕射 高德正二人勢傾朝野,與收皆親,收遂為其家並作 傳。二人不欲言史不實,抑塞訴辭,終文宣世,更不重 論。尚書陸操嘗謂愔曰:「魏收《魏書》可謂博物宏才,有 大功於魏室。」愔謂收曰:「此謂不刊之書,傳之萬古,但 恨論及諸家枝葉親姻,過為繁碎,與舊史體例不同 耳。」收曰:「往因中原喪亂,人士譜牒,遺逸略盡,是以具 書其支派,望公觀過知仁,以免尤責。」八年夏,除太子 少傅,監國史,復參議律令。三臺成,文宣曰:「臺成須有 賦。」愔先以告收。收《上皇居新殿臺賦》,其文甚壯麗,時 所作者,自邢卲以下咸不逮焉。收上賦前數日乃告 卲,卲後告人曰:「收甚惡人,不早言之。」帝曾遊東山,敕 收作詔,宣揚威德,譬喻關西,俄頃而訖,詞理宏壯,帝 對百僚大嗟賞之。仍兼太子詹事。收娶其舅女崔昂 之妹,產一女,無子。魏太常劉芳孫女,中書郎崔肇師 女,夫家坐事,帝並賜收為妻。時人比之賈充。置左右 夫人。然無子,後病甚,恐身後嫡媵不平,乃放二姬。及 疾瘳追憶,作《懷離賦》以「申意。」文宣每以酣宴之次云: 「太子性懦,宗社事重,終當傳位常山。」收謂楊愔曰:「『古 人云:太子國之根本,不可動搖』。至尊三爵後,每言傳 位常山,令臣下疑貳。若實,便須決行。此言非戲。魏收 既沗師傅,正當守之以死,但恐國家不安。」愔以收言 白於帝,自此便止。帝數宴喜,收每預侍從。皇太子之 納鄭良姊也,有司備設牢饌,帝既酣飲,起而自毀覆 之。仍詔收曰:「知我意不?」收曰:「臣愚謂良姊既東宮之 妾,理不須牢。仰惟聖懷,緣此毀去。」帝大笑,握收手曰: 「卿知我意。」安德王延宗納趙郡李祖收女為妃。後帝 幸李宅宴,而妃母宋氏薦二石榴於帝前,問諸人,莫 知其意。帝投之,收曰:「石榴房中多子,王新婚」,妃母,欲 子孫眾多。帝大喜,詔收:「卿還將來。」仍賜收美錦二匹。 十年,除儀同三司。帝在宴席,口敕以為中書監,命中 書郎李愔於樹下造詔。愔以收一代盛才,難於率爾, 久而未訖。比成,帝已醉醒,遂不重言。愔仍不奏,事竟 寢。及帝崩於晉陽,驛召收及中山太守陽休之,參議 吉凶之禮,并掌詔誥。仍除侍中,遷太常卿。文宣諡及 廟號、陵名,皆收議也。及孝昭居中宰事,命收禁中為 諸詔文,積日不出。轉中書監。皇建元年,除兼侍中、右 光祿大夫,仍儀同監史。收先副王昕使梁,不相協睦。 時昕弟晞親密,而孝昭別令陽休之兼中書,在晉陽 典詔誥,收留在鄴,蓋晞所為。收大不平,謂太子舍人 盧詢祖曰:「若使卿作文誥,我亦不言。」又除祖珽為著 作郎,欲以代收。司空主簿李翥,文詞士也,聞而告人 曰:「詔誥悉歸陽子烈,著作復遺祖孝徵,文史頓失,恐 魏公發背。」於時詔議二王三恪,收執王肅、杜預義,以 元司馬氏為二王通曹,備三恪。詔諸禮學之官,皆執 鄭元五代之議。孝昭后姓,元議,恪不欲廣及,故議從 收。又除兼太子少傅,解侍中。帝以《魏史》未行,詔收更 加研審。收奉詔,頗有改正。及詔行《魏史》,收以為直置 祕閣,外人無由得見,於是命送一本付并省,一本付 鄴下,任人寫之。太寧元年,加開府。清河二年,兼右僕 射。時武成酣飲終日,朝事專委侍中高元海。元海凡 庸,不堪大用,以收才名振俗,都官尚書畢義雲長於 斷割,乃虛心倚仗。收畏避,不能匡救,為議者所譏。帝 於華林別起元洲苑,備山水臺觀之麗,詔於閣上畫 收,其見重如此。始,收與溫子昇、邢邵稍為後進。邵既 被疏出,子昇以罪幽死。收遂大被任用,獨步一時,議 論更相訾毀,各有朋黨。收每議陋邢邵文。邵又云:「江 南任昉,文體本疏」,魏收非直摸擬,亦大偷竊。收聞乃 曰:「伊常於《沈約集》中作賊,何意道我偷?」任昉、任沈俱 有重名,邢、魏各有所好。武平中,黃門郎顏之推以二 公意問僕射祖珽,珽答曰:「見邢、魏之臧否,即是任、沈 之優劣。」收以溫子昇全不作賦,邢雖有一兩首,又非 所長。常云:「會須作賦,始成大才士。」唯以章表碑志自 許,此外更同兒戲。自武定二年已後,國家大事詔命 軍國文詞,皆收所作。每有警急,受詔立成。或時中使 催促,收筆下有同宿搆,敏速而工,邢溫所不逮。其參 議典禮,與邢相埒。既而趙郡公增年獲免,收知而過 之,事發除名。其年,又以託附陳使封孝琰,牒令其門 客與行。遇崑崙舶至,得「奇貨猓然、褥表」、美玉盈尺等 數十件,罪當流,以贖論。三年,起除清都尹。尋遣黃門郎元文遙敕收曰:「卿舊人,事我家最久,前者之罪,情 在可恕。比令卿為尹,非謂美授,但初起卿,斟酌如此。 朕豈可用卿之才而忘卿之身。待至十月,當還卿開 府。」天統元年,除左光祿大夫。二年,行齊州刺史,尋為 真。其後群臣多言《魏史》不實,武成復敕更審,收又回 換,遂為盧同立傳。崔綽反更附出。楊愔家傳,本無有 魏以來一門而已,至是加此八字。又先云弘農華陰 人,乃改自云弘農,以配王慧龍,自云太原人,此其失 也。尋除開府、中書監。武成崩,未發喪。在內諸公以後 王即位有年,疑於赦令。諸公引收訪焉,收固執宜有 恩澤,乃從之。掌詔誥,除尚書右僕射,總議監五禮事, 位特進。收奏請趙彥深、和士開、徐之才共監。先以告 士開,士開驚辭以不學。收曰:「天下事皆由王,《五禮》非 王不決。」士開謝而許之。多引文士令執筆,儒者馬敬 德、熊安生、權會實主之。武平三年薨,贈司空、尚書左 僕射,諡文貞。有集七十卷。收碩學大才,然性褊,不能 達命體道,見當途貴遊,每以言色相悅。然提獎後輩, 以名行為先,浮華輕險之徒,雖有才能,勿重也。初,河 間邢子才及季景與收並以文章顯,世稱大邢小魏, 言尤俊也。收少子才十歲,子才每曰:「佛助,寮人之偉。」 後收稍與子才爭名,文宣貶子才曰:「爾才不及魏收。」 收益得志。《自序》云:「先稱溫、邢,後曰邢、魏。」然收內陋邢, 心不許也。收既輕疾,好聲樂,善胡舞。文宣末,數於東 山與諸優為獮猴與狗鬥,帝寵狎之。收外兄博陵崔 巖嘗以雙聲嘲收曰:「愚魏衰收。」收答曰:「顏巖腥廋,是 誰所生?羊頤狗頰,頭團鼻平。飯房笭籠,著孔嘲玎。」其 辯捷不拘若是。既緣史筆,多憾於人。齊亡之歲,收塚 被發,棄其骨於外。先養弟子仁表為嗣,位至尚書膳 部郎中。隋開皇中卒於溫縣令。

《儒林傳》:「刁柔,天保初除國子博士,中書舍人。魏收撰 《魏史》,啟柔等與同事。柔性頗專固,自是所聞,收常所 嫌憚。柔在史館未久,逢勒成之際,志存偏黨。魏書中 與其內外通親者,並虛美過實,深為時論所譏焉。」 《外戚傳》:「尒朱文畼聰明儁爽,多所通習,嘗大遺魏收 金,請為其父作佳傳。收論尒朱榮比韓、彭、伊、霍,蓋由 是」也。

《隋書薛道衡傳》:「從子德音,有雋才,起家為游騎尉,佐 魏澹修魏史。史成,遷著作佐郎。」

《魏澹傳》:「澹字彥深,鉅鹿下曲陽人也。祖鸞,魏光州刺 史。父季景,齊大司農卿,稱為著姓,世以文學自業。澹 年十五而孤,專精好學,博涉經史,善屬文,詞采贍逸。 齊博陵王濟聞其名,引為記室。及琅邪王儼為京畿 大都督,以澹為鎧曹參軍,轉殿中侍御史。尋與尚書 左僕射魏收、吏部尚書陽休之、國子博士熊安生同」 修五禮,又與諸學士撰《御覽》。書成,除殿上郎郎中、中 書舍人,復與李德林俱修國史。周武帝平齊,授納言 中士。及高祖受禪,出為行臺禮部侍郎。尋為散騎常 侍,聘陳主。使還,除太子舍人。廢太子勇深禮遇之,屢 加優錫,令注《庾信集》,後撰《笑苑詞林集》,世稱其「博物。」 數年,遷著作郎,仍為太子學士。高祖以魏收所撰書, 褒貶失實,平繪為《中興書》,事不倫序,詔澹別成《魏史》, 自道武下及恭帝,為十二紀,七十八傳,別為《史論》及 例一卷,并目錄,合九十二卷。澹之義例,與魏收多所 不同。其一曰:「臣聞天子者,繼天立極,終始絕名,故《穀 梁傳》曰:『太上不名』。《曲禮》曰:『天子不言出,諸侯不生名』。 諸侯尚不生名,況天」子乎?若為太子,必須書名,良由 子者對父之稱,父前子名,禮之意也。是以桓公六年 九月丁卯,子同生,傳曰:「舉以太子之禮。」杜預注云:「桓 公子,莊公也。」十二公惟子同是嫡夫人之長子,備用 太子之禮,故史書之於策。即位之日,尊成君而不名, 《春秋》之義,聖人之微旨也。至如馬遷,周之太子,並皆 言名,「漢之儲貳,俱沒其諱,以尊漢卑周,臣子之意也。」 竊謂雖立此理,恐非其義。何者?《春秋》《禮記》,「太子必書 名,天王不言出。」此仲尼之褒貶,皇王之稱謂,非當時 與異代遂為優劣也。班固、范曄、陳壽、王隱、沈約,參差 不同,尊卑失序。至於魏收,諱太子之名,書天子之字, 過又甚焉。今所撰史,諱皇帝名,書太子字,欲以尊君 卑臣,依《春秋》之義也。其二曰:「五帝之聖,三代之英,積 德累功,乃文乃武。賢聖相承,莫過周室,名器不及后 稷,追諡止於三王。此即前代之茂實,後人之龜鏡也。 魏氏平文以前,部落之君長耳。太祖遠追二十八帝, 並極崇高,違堯舜憲章,越周公典禮。但道武出自結 繩,未師典誥,當須南董直」筆,裁而正之,反更飾非,言 是觀過,所謂決渤澥之水,復去隄防,襄陵之災,未可 免也。但力微天女所誕,靈異絕世,尊為始祖,得禮之 宜。平文、昭成,雄據塞表,英風漸盛,圖南之業,基自此 始。長孫斤之亂也,兵交御座,太子授命,昭成獲免。道 武此時,后緡方娠,宗廟復存,社稷有主,大功大孝,實 在獻明,此「之三世,稱諡可也。自茲以外,未之敢聞。」其 三曰:「臣以為《南巢》桀亡,牧野紂滅,斬以黃鉞,縣首白 旗。幽王死於驪山,厲王出奔於彘,未嘗隱諱,直筆書之,欲以勸善懲惡,貽誡將來者也。而太武、獻文,並皆 非命,前史立紀,不異天年,言論之間,頗露首尾。殺主 害君,莫知名姓,逆臣賊子,何所懼哉!君子之過,如日 月之食,圓首方足,孰不瞻仰,況復兵交御座,矢及王 屋,而可隱沒者乎!今所撰史,分明直書,不敢迴避。且 隱桓之死,閔昭殺逐,丘明據實,敘於經下,況復懸隔 異代,而致依違哉!」其四曰:「周道陵夷,不勝其弊,楚子 親問九鼎,吳人來徵百牢,無君之心,實彰行路,夫子 刊《經》,皆書曰卒。自晉德不競,宇」宙分崩,或帝或王,各 自署置,當其生日,聘使往來,略如敵國。及其終也,書 之曰「死」,便同庶人。存沒頓殊,能無懷愧!今所撰史,諸 國凡處華夏之地者,皆書曰「卒」,同之吳、楚。其五曰「壺 遂發問」,馬遷答之,義已盡矣。後之述者,仍未領悟。董 仲舒、司馬遷之意,本云:「《尚書》者隆平之典,《春秋》者撥 亂之法,興衰理」異,制作亦殊,治定則直敘欽明,世亂 則辭兼顯晦,分路命家,不相依放,故云「周道廢,《春秋》 作焉;堯舜盛,《尚書》載之」是也。漢興以來,改正朔,易服 色,臣力誦聖德,仍不能盡,余所謂述故事而君比之 《春秋》,謬哉。然則紀傳之體,出自《尚書》,不學《春秋》明矣。 而范曄云:「《春秋》者,文既總略,好失事形,今之擬作,所 以為短。紀傳者,史、班之所變也,網羅一代,事義周悉, 適之後學,此焉為優,故繼而述之。」觀曄此言,豈直非 聖人之無法,又失馬遷之意旨。孫盛自謂鑽仰具體 而放之,魏收云「魯史既修,達者貽則。」子長自拘紀傳, 不存師表。蓋泉源所由,地非企及,雖復遜辭畏聖,亦 未思紀傳所由來也。澹又以為「司馬遷創立紀傳以 來,述者非一,人,無善惡,皆為立論。計在身行跡,具在 政書,事既無奇,不足懲勸。案丘明亞聖之才,發揚聖 旨,言君子曰者,無非甚泰,其間尋常直書而已。今所 撰史,竊有慕焉,可為勸戒者,論其得失,其無損益者, 所不論也。」澹所著《魏書》甚簡要,大矯收繪之失,上覽 而善之。未幾卒,年六十五。有文集三十卷行於世。 《文學傳》潘徽。煬帝即位,詔徽與著作佐郎陸從典、太 常博士褚亮、歐陽詢等助越公楊素撰《魏書》,會素薨 而止。

《唐書柳仲郢傳》:「仲郢常手鈔六經,司馬遷、班固、范曄 《史》皆一鈔魏、晉及南北朝史,再又類所鈔他書,凡三 十篇,號《柳氏自備》。旁錄仙佛書甚眾,皆楷小精真,無 行字。」

《儒學傳》:「元澹字行沖,景雲中授太常少卿。行沖以系 出拓跋,恨史無編年,乃撰《魏典》三十篇。事詳文約,學 者尚之。初,魏明帝時,河西柳谷出石,有牛繼馬之象。 魏收以晉元帝乃牛氏子,冒司馬姓,以著石符。行沖 謂昭成皇帝名犍,繼晉受命,獨此可以當之。」

《張公謹傳》次子大安,終橫州司馬。子悱,仕元宗時為 集賢院判官。詔以其家所著《魏書》《說林》入院,綴修所 闕。累擢知圖書括訪異書使,進國子司業。

《舊唐書張公謹傳》:「子大素,龍朔中歷位東臺舍人,兼 修國史,撰《後魏書》一百卷。」

《盧粲傳》:「粲祖彥卿,撰《後魏記》二十卷,行於時。」

北魏書部雜錄[编辑]

六一《題跋大代修南華廟碑》「按《魏書》文成帝興光二 年三月己亥,改元為太安。故《魏書》興光無二年,而此 碑云二年三月甲午立者,蓋立碑後六日始改元也。 其曰闡皇風於五葉者,自道武、明元、太武至於文成, 纔四世爾。太武之弒,南安王余,立不踰年,亦被弒,不 得成君。而景穆太子,文成父也,追尊為帝,立廟稱宗」, 故以為世也。魏自道武天興元年議定國號,群臣欲 稱代,而道武不許,乃仍稱魏。自是之後,無改國稱代 之事。今魏碑數數有之,碑石當時所刻不應妄,但史 失其事爾。由是言之,史家闕謬,可勝道哉!然予於史 家非長,故書之以待博學君子也。嘉祐八年歲在癸 卯七月三十日書。

《野航史話》:魏收為魏書時,稱穢史,至投牒者百數,然 史所譏指,況尒朱榮為韓彭伊霍則不然,其原文云: 「若修德義之風,韓彭伊霍亦何足數。」此深譏直貶之 詞,何云曲筆也。

《容齋三筆》:魏收作《元魏一朝史》,修史諸人多被書錄, 飾以美言,夙有怨者,多沒其善。每言:「何物小子,敢共 魏收作色,舉之則使上天,按之當使入地。」故眾口喧 然,稱為穢史。諸家子孫前後投訴,或云遺其家世職 位,或云不見紀錄,或云妄有非毀,至於坐謗史而獲 罪編配,因以致死者。其書今存,視南北八史中最為 冗謬。其《自序》云:「漢初,魏無知封高良侯,子均,均子恢, 恢子彥,彥子歆,歆子悅,悅子子建,子建子收。」無知於 收為七代祖,而世之相去七百餘年。其妄如是,則其 述他人世系與夫事業可知矣魏孝文自代遷洛,欲大變舊俗,既自改拓跋為元氏, 而諸功臣舊族自代來者,以姓或重複皆改之,於是 拔拔氏為長孫氏,達奚氏為奚氏,乙旃氏為叔孫氏, 丘穆陵氏為穆氏,步六孤氏為陸氏,賀賴氏為賀氏, 獨孤氏為劉氏,賀樓氏為樓氏,勿忸于氏為于氏,尉 遲氏為尉氏,其更姓改物之意如此。然至於其孫恭 帝,翻以中原故家易賜蕃姓,如李弼為徒河氏,趙肅、 趙貴為乙弗氏,劉亮為侯莫陳氏,楊忠為《普六茹氏》, 王雄為《可頻氏》,李虎、閻慶為《大野氏》,辛威為《普毛氏》, 田宏為《紇干氏》,耿豪為《和稽氏》,王勇為《庫汗氏》,楊紹 為《叱利氏》,侯植為《侯伏侯氏》,竇熾為《紇豆陵氏》,李穆 為《㩉拔氏》,陸通為《步六孤氏》,楊纂為《莫胡盧氏》,寇儁 為《若口引》氏,段永為《爾綿氏》,韓褎為《侯呂陵氏》,裴文 舉為《賀蘭氏》,王軌為《烏丸》氏,陳忻為尉遲氏,樊深為 萬紐于氏,一何其不循乃祖彝憲也!是時蓋宇文泰 顓國,此事皆出其手,遂復國姓為拓跋,而九十九姓 改為單者,皆復其舊。泰方以時俗文敝,命蘇綽倣《周 書》作《大誥》,又悉改官名,復周六卿之制。顧乃如是,殆 不可曉也。

《焦氏筆乘》:元魏石刻有《大代修華嶽廟碑》。歐公《集古 錄跋》云:「魏自天興元年議定國號,群臣欲稱代,道武 不許,乃仍稱魏。是後無改國稱代之事。今魏碑數數 有之,碑石當時所刻,不應妄,但史失其事耳。由是言 之,史家闕謬多矣。按崔浩曰:『昔太祖應天受命,兼稱 代魏,以法殷商』。」當時二號,固嘗並稱,歐公豈未之考 與?

「魏太武殺崔浩云浩刊所撰國史於石,立於郊壇。東 方所書魏先世事皆詳實。北人忿恚,相與譖浩,暴揚 國惡,魏主大怒,遂族誅浩。」夫浩修國史直筆,乃其職 耳。惟是刊石衢路,若為可罪,然何至赤其族哉!及閱 《宋書柳元景傳》云:「柳先世為索虜折衝將軍、河北太 守,其姊夫為司徒崔浩,虜之相也。虜主拓跋燾南寇」 汝、潁,浩密有異圖。光世要「河北義士為浩應,浩謀泄 被誅,河北大姓坐連謀夷滅者甚眾。」然後知浩受禍 之酷,自有其故,特因史事發耳。

《井觀瑣言》:「史中凡改姓名者,如劉更生、劉歆、姚元之 之類,當其未改,只當著舊名。元魏初,諸臣姓皆奇複, 孝文太和中,始改拓跋氏為元氏,拔拔氏為長孫氏, 達奚氏為奚氏,乙旃氏為叔孫氏,此類甚多。至西魏 恭帝初元,宇文泰廢立,乃復國姓,拓跋氏九十九姓 改為『單』」者,復其舊。中原故家,多易賜番姓,《宋書·索虜 傳》《南齊書。魏虜傳》,孝文未改姓之先,皆著其舊姓名, 乃得事實。魏收《魏書》率書新姓,溫公《通鑑》從之,以就 簡易,失其實矣。金斡離不、兀朮等,其初亦只當書其 舊名,今《金史》盡書後所更名,宗望、宗弼之類,亦非是。 陳子經續編《通鑑》,悉書舊名,亦為有見。

《通鑑》載魏太武殺崔浩云:「浩刊所撰國史於石,立於 郊壇。東方所書魏先世事,皆詳實。北人忿恚,相與譖 浩,暴揚國惡。魏主大怒,遂族誅浩。」予謂浩修國史直 筆,自是其職,但不當刊石衢路耳。縱使以是獲罪,何 至遽赤其族?太武雖暴,不應至此。《綱目》書「魏殺其司 徒崔浩,夷其族」,甚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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