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典/第295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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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濟經彙編戎政典

 第二百九十五卷目錄

 攻守諸器部彙考三

  武備志三約束 清四野 設伏探 派民夫 定時候 分垛伍 分信地 守

  敵臺 設巡邏 設巡官 設遊兵 立城柵 一出令 別男女 禁妖訛 嚴盤詰 察

  姦細 嚴姦盜 防火發 派司更 申號令 需備 料糧食 備修築 設濠險 懸戶

  懸簾圖說 設浮棚 設柰何 嚴城門 設門穽 填閭巷 鋪街衢 立桅竿 立草廠

   整器械 備雜物 備傳警 備燈火 懸燈圖 火毬圖 措應 嚴警報 重閒整

  謹箭銃 擲磚石 合毒灰 煮人糞 設外拒 募勇敢 貴晝息 詭夜鼓 砍夜營

  用提鉤 破排圈 防雲梯 防早夜 防內應 火月城

戎政典第二百九十五卷

攻守諸器部彙考三[编辑]

《武備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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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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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子》曰:「約束者,先以派士之法禁止之條告之下也。 其出奇無窮,則在措應矣。」

《武經總要》曰:「守城之法,凡寇賊將至,於城外五百步 內,悉伐木斷橋,焚棄宿草,撤屋堙井,有水泉皆投毒 藥,木石、磚瓦、茭芻、餱糧、畜牧與居民什器,盡徙入城 內,徙不逮者焚之。」

凡委積及樓棚、門扇、門棧,但火可攻及之處,悉皆氈 覆泥塗。棚樓下隨處積檑木、檑石、槍斧及他短兵,外 立弩車、砲架,棚樓女牆,上加篦籬、竹笆。城中立望樓。 籍民中壯男為一軍,以充防人;壯女為一軍,以隸雜 役;老弱為一軍,以供飲飼、放牧、樵採,三軍無得相過。 主將延問「軍中奇謀勇力、機捷跅弛、精伎辨口之士」, 如雞鳴狗盜之類,無不加禮,以備防用。城上每將,各 立一典,掌呼索百用。先作小旗數十枚,有呼索即大 書物名,貼旗於上,舉以示城下。仍預檢校備用之物, 各為部分,使吏主當謹伺,見舉旗則應送城上。城下 百步,給雜役三五十人,掌負挈所須索物。仍各授一 官,督領衢巷,通夜張燈燭,察姦人出入與軍士之私 相過從者,量城上一步置一甲士,十步增五人,防非 時抽易。五步有五長,十步有十長,百步有將,別令虞 候領戰隊,作《雌雄契》,持以巡城,所至與守隊勘同乃 過。若賊勢外振,士心內貳,則或轉左隊以為右,易前 軍以置後,或一日數易,或數日不移。又間使人持偽 契巡行,以驗試將士。

凡城中日給百用,至於水漿,皆有限量。令民竈為天 井,高突防火。仍預《下令》,「凡失火者斬」,杜姦人也。或城 內有火發,只令本防官吏領丁徒赴救,仍急報主將, 主將遣左右親信人促往。

凡城中失火及非常警動,主將命擊鼓五通。城上下 吏卒,聞鼓不得輒離職掌,民不得奔走街巷。

凡賊至城外,禁「城中不得妄舉高物如竿表之類,及 吹擊樂器,恐賊內應。」

凡有曉《星氣術》數人,悉收隸官府,不得與他人竊語, 及禁論說怪異以惑眾者。

凡號令一出,主將并副將以下,不得專異指揮悉依 條件。

《虎鈴經》曰:「城上一步。」一作里一、甲卒,十步加五人,以備 雜供役。五步有伍長,十步有什長,五十步、百步皆有 將長,文武相兼,量才授任,而統領精銳驍勇,或十隊, 或二十隊、或三十隊,大將、副將各一作為領隊巡城曉 諭,激勸赴役。城上立四隊,別立四表,以為攻城之候 焉。若敵欲攻之處,去城十六步,即舉一表;撞梯逼城, 舉二表;敵若登梯,舉三表;欲攀女牆,舉四表。夜即舉 火,如表法。城上四隊之間,各一作為置八旗,若須木標、 枋、板;舉蒼旗,須灰、炭、銅、鐵;舉赤旗,須礧木、燋葦;舉黃 旗,須沙石、磚、瓦;舉白旗,須水、湯不潔之物;舉黑旗,須 皮、氈、麻、索、鍱、鐵、鍬、鑊、釜、鑿;「舉雙兔」旗,須戰士銳卒;舉 熊、虎旗,須戈、戟、弓、矢、刀、劍;舉鷙旗,當主之官,隨色而 供。城內老少婦女,除營城食外,皆令應役於城上分 為八隊,使識文字者點檢常旂與八部也。

茅子曰:「右以上古法也。近世有守城鄙,見《城書紀效 新書·守哨篇》《實政錄》。又有《籌海圖》,編載當時百家之 議,如唐愛,如羅拱辰,如唐樞輩數十家,皆鑿鑿可行 者也。但頗多重複,故量時而酌定,以檃括之焉。若措 應,若需備,皆準之。」

《清四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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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關,百姓入城避兵,凡關外一切私財,除盡數搬入 城中外,其長木、大板、席薄木鐵、家火、柴草休留一件: 一則徒為賊所燒毀,二則賊借之為攻城之具,萬分慎之。城外有大樹,宜伐之,近城尢宜防禦。城內無馬 路,不可。城外三丈內有房屋,賊勢眾撤之,撤之不及 則焚之。係木壁者,一焚而淨,即日可守。係磚石為壁 者,賊遠則居民不服,賊近則撤燬不前。若賊以百數 伏屋脊外,射擊守城人,賊眾將屋內打通牆壁,扛梯 木到城下,可以徑登,或就民房中運土幇城,起闉而 登,皆無可奈何。有近城一丈以內者,城身又低於屋 內,不守之城也。竹木行貨多附郭,若不移徙,皆賊攻 城之具也。須仰各商將了已岸者,依期速運入城開 賣。其在水各排,移去五六十里外隱僻小港中暫置, 以待賊過復業。如違,俱入官公用。城外各鄉鎮大戶 收米在家,與夫糶糴待價者,著落里保,一聞警報,嚴 催搬入城,任民開糶堆積,止許城中糶賣,不許粒米 出城。其倉貯搬運難盡者,有司嚴督糧長糴買上倉。 如有不肯預期搬運」,棄遺在鄉,致資盜糧者,其米入 官為養守城兵夫之用。仍查大戶有以牛酒、鏹幣開 門延寇,俱係通賊之家,查照律例從重梟示。

《設伏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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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城外要口四面共有幾處,每處撥三人,每人管二 更,俱於每日午時領起火六枝,手銃四口,各照派過 信地,方可出城。離三二里之遠守伏,每至次日午時, 有人交代,方許回家。若遇有賊在近,每路每方加撥 五名,每人止執一更,各備三眼銃一把,起火六枝,燈 籠一盞,黃旗一面,雨具一副。如白晝遇賊至,即放手」 銃三箇,起火三枝,搖展黃旗,馳回中軍高處,照給過 號令,接應城內人丁。又照《中軍》號令,上城守禦。如夜 遇賊至,伏路人先覺,即放手銃三箇,起火三枝,一面 奔告城下中軍高處瞭見,照給過號令舉動。廠內人 乘城備戰。如有人出伏遲期,及備該隨身前項火藥 不如法,藥繩、藥線濕落不堪,雨具不整,及在外之人 不候交代而輒回家者,通以軍法綑打一百,割耳。如 有誤事,軍法示眾。如賊來伏路人在外不截要口哨 伏,偷藏人家屋廠園林之內睡熟誤事,致賊突入城 下攻城者,伏路人,俱軍法示眾。

《派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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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城必泒垛夫,編夫難論門戶,有數間住一家者,有 一間多住數家者,此與火夫論間雇人巡夜不同。蓋 括滿城丁壯,守滿城垛口,各人各顧其家事,「到忙時 誰不上城,誰肯安心坐家,任從賊攻城乎?又誰是我 父母子孫替我守城,全我一家性命乎?」明者思之。 一、賣菜販水、傭工貧棍、朝來暮去之人免編。

一、六十以上無兒老夫婦,又無住房使令之人者,免 編。

「一、士大夫及武弁隨主將巡城提調,本身免編。」 一、寡婦十五以下幼子,又無住房使令之人者免編。 一、瞽目殘疾勞癖之人,又無住房使令之人者免編, 偶疾者不准。

一、每垛口須用兩人或三人輪流喫飯宿歇,解手搬 運。若只一人,豈能站一日一夜不勞倦乎?賊乘勞倦 而攻之,豈有精力鬥敵哉!

一、編夫守城要近,各人住處不得遠過里半二里,若 不分遠近亂編者,官吏重究。

次總計城垛若干,城中或軍或民人丁若干,每垛或 二名或三名,仍書姓名於垛牆,一日一夜輪班更換。 又每百垛或五十垛,擇殷實有用者一人為甲長,一 人副之,青衣裝束,各帶腰刀一把,號旗一面。其散人 夫,各備號衣一件,或紅或黃,長柄鎗刀一件,又鐵斧 一口,或鐵錘亦得。如缺一件,綑責。如有軍丁多剩,增 「泒衝要之處。」

《定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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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警報未急之時,每早天明吹打一通,守城人下城。 每晚吹打一通,守城人上城。有聲息之日,鼓樓上放 砲三聲,各家一齊出門。再砲三聲,各家一齊上城。再 砲三聲,各垛口信地站滿。第二次放砲,須待一炷香 盡。第三次放砲,須待二炷香盡。三次砲畢,再遲一炷 香,撞鐘三百六十下,統率官各照信地,查有不到者, 以軍法處治。

《分垛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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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垛為一伍,置木牌上總書姓名。每夜一人守一更, 向外觀望,迭相輪換,常有四人穩臥,精力不疲,緩急 有備。每更置一小旗,上貼更分夜巡姓名,如趙甲一 更、錢乙二更之類。巡更者執旗在手,只瞭望五垛口 城下有無奸細。一有賊至,叫醒,同伍執持灰瓶石塊 器械擊打,庶使數步之內,易於瞭望。五垛為一廠,擇 年壯膽勇者一名為「垛長。」

《分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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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圍之城,大勢四門各四官、四隅又分四官統領。各 臺至一臺,又分一頭目管領,各強弱搭配兵若干名, 分定信地,庶事有責成。

《守敵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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敵臺上垛口,每垛用兵三名,選擇勇力者傾身外望以背向裏,遠近彼此互相顧視,將各臺編字號,分信 地、別號旗,金鼓、嚮器,晝觀旗名,夜聽號聲。仍各將字 號、旗名、嚮器大書垛牆,使各執認,俱以敵臺為准。如 天字號敵臺左邊向「地」字號,敵臺管垛若干;「地」字號 敵臺右邊向「天」字號,敵臺管垛若干。兩臺中分信地, 假如天字號,該管四十垛,以十垛為一號。第一號十 垛用紅旗,用鼓,則大書「日觀紅旗,夜聽鼓聲」八字於 垛牆。第二號十垛用黃旗,用鑼,則大書「日觀黃旗,夜 聽鑼聲」八字於垛牆。第三號十垛用青旗,用喇叭,則 大書「日觀青旗,夜聽喇叭」八字於垛牆。第四號十垛 用白旗,用木梆,則大書「日觀白旗,夜聽木梆」八字於 垛牆,其餘敵臺垛口皆然。倘日賊犯《天字》第一號信 垛城下,該管敵臺上搖紅旗。夜犯《天字》第一號信垛 城下,該管臺上起鼓信守兵夫一齊戒嚴。俟擊左右 城樓各遊兵到彼應援,兩邊敵臺相向,互為催擊。其 餘臺垛官兵非信地者,不許亂動。各門雖無警,亦加 戒嚴,不許擅離信地應援,恐賊聲東擊西,乘虛而上, 庶防守嚴切,而靜應不擾。如臺兵失誤,以軍法重治。

《設巡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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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垛兵勤惰不一,須常稽察,第使人人點名,更更喧 鬧,則守垛者不能睡臥,精神困疲,非計也。當以城門 為限,如東門至南門之類,每門設巡邏兵十名,置小 紅旗一面,中書「巡邏」字。每更兵二名,輪班絡繹巡視, 各止挑燈執旗,往來垛口,不許叫喝,打梆搖鈴。若有 垛夫熟睡,不行瞭望,并垛口燈火斷滅者,隨掣更旗。 次早總巡官處稟究。仍行喚醒點燭。不許擅自喝打 賣法稟究

《設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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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巡邏役,尢恐疏虞。」每門另選武職官二員,各與馬 匹,置立更牌、更箭。如東巡至南門,時,值二更,東門官 將一更箭交付南門城樓上官驗收,南門官隨付二 更牌與東門為驗,輪番迭周,次早送總巡官處查考。 若各官將牌箭私授不親巡警者,查出以軍法重治。 其巡警官先察巡邏十人,次早各垛口偶有睡熟失 瞭隱燈者。掣其更旗巡旗。次早并送總巡官處究治。 亦止許巡視。不得呼喝敲梆、警擾守垛之人。

《設遊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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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門,另設遊兵五十人,分為二隊,俟有警協力策應 禦敵。仍先示約,「凡遇夜間賊集眾攻門,方許放火箭 三枝,再緊發銃三箇,十分緊急,鳴鑼三通,原泒本門 遊兵。」一面禦敵總管,另帶枝兵應援。一門有警,各門 堅壁固守,不得輕動,以防聲東擊西之患。尢禁垛兵 驚擾離次。至於疾風暴雨,半夜黎明,人易懈弛。賊每 乘間,尤宜申飭。

《立城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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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城處豎立柵門,撥人看守,不許守垛兵私下,亦不 許令閑雜人潛上,止放飯換班開放。至晚中軍放砲, 則封鎖不開。

《一出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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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城號令,俱聽主將分守各隅者,不得各出所見。

《別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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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婦人披掛搠立。不可與少男壯子相雜。恐生姦邪。

《禁妖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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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言怪異,及妄傳言語者,俱誤事之尢,軍法窮治。

《嚴盤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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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詰奸須立木柵,在濠之外百步,陳兵守衛而詰之。 城門之下,又嚴兵而待之,遇警則閉。今人聞警,輒將 城門晝閉,或止開一門,或日開二次,而詰奸。又在城 門之內外,避難之人一擁而入,又孰從詰且辨之?又 每敵臺左右各置小弔車四五架,以便兵上下及逃 難者。弔人之法,婦女隨即弔上。若係男子,須審其聲 音貫址,方許弔入。

《察姦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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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最可慮者,恐姦細潛伏,必須各巷口嚴設木柵, 輪保甲以為防守,伺昏明以時啟閉。不拘士夫、舉監、 生員、吏役人等,排家輪守,不許推越。十家共一保結, 互相摉檢。若有姦細,不行舉覺,事發連坐。每一木柵 須置丁夫或十人,或二十人,各執器械把守。立一人 為巷長統領之,以司巡邏而防姦細。賊將逼城,先集 保長,給與「連坐」信牌,使各保自行曉諭各甲自相糾 察。如有容留姦細者,一甲連坐,軍法重治。其寺觀給 發住持,各房互相糾察。賊退,即收信牌。閒時預先刻 小牌,計在城甲數,每甲一張印完,以便臨時給發。

《嚴姦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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壯丁上城,家中無人看守,小人乘機為姦為盜。但有 挐獲真贓者,不分強竊,當時打死示眾。其飲食不足 之人,開具手本,稟官賑借,照出存恤。

《防火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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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城,多伏姦細,城中放火,守城者奔救,則乘隙而登。 須設兵一枝,或五十名,或百名,擇城當心處,或寺觀

居寓,專司救火。其城中各坊,著保長、總小甲,各分信
考證
地,多備水桶、籐斗、鐵鉤、麻搭、竹梯、斧鋸,每一方火起,

即本坊保甲同火兵救之,不得諠譁。守城兵夫,各顧 垛口,就使本家失火,不許離次。若本坊保甲救援不」 力,致有延蔓,及不係本坊居民乘機搶火者,查出以 軍法重治。其城中居民,近城者不宜堆積稻草柴葦, 恐城外火箭飛入起火,故宜禁諭,少則收藏,多則移 置隙地為便。

《泒司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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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夜,五垛之人各照垛向外立,聽中軍放砲落燈,五 垛內輪一人守更,專向外立,餘俱安睡。一更盡吹長 聲喇叭三聲,轉更又一垛輪起,守過者進睡,不許脫 衣。餘更俱如之。若夜間忽聽中軍砲嚮車起雙燈,是 有賊來攻城,各不論支更不支,更盡數出,向垛口望 外立一處,有賊擂鼓敲鑼,滿城鋪俱擂鼓敲鑼,一鋪 鑼鼓止,挨鋪通止。如賊已退,候中軍落燈放砲,各丁 就睡,輪該之垛,照舊執更。然城中姦細內應,必待夜 深而發,以更鼓為候。若賊臨城時,譙樓更鼓只打初 更,二更則止。候黎明,即打五更,收擂以誤其期,使不 得發,亦一法也。

《申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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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一廠內一人不至,或夜歸私家,連坐垛長,各打二 十棍。本犯割耳,同垛,同廠連坐。遇賊攻打城池之時 而不到者,本犯軍法示眾。垛長割耳,同垛,同廠綑打。 如旗廠器械、矢石火銃、鑼鼓之類,一件不完者,本犯 綑打,坐連同垛。「同廠五垛以上,本官旗綑打。衛城五 鋪以上,所城二鋪以上,掌印官及分管官綑打。」臨賊 「攻城之時,以致缺少,及放火器不如法者,本犯軍法 示眾。照前連坐者皆割耳。回頭者割耳,擅行動者割 耳。見賊人大言諠譁者,或被傷高叫驚走者,遵照《臨 陣退縮軍法》示眾。夜驚者,治其所由。同廠同垛,本管 官旗連坐中軍高處接應在外,并墩堠號令遲誤者, 掌印官重治瞭堠。司號之人軍法示」眾。「各鋪內遇守 城時,或致種火斷滅,與凡傳敲鑼鼓或起或止不明, 俱罪該管官。凡伏路人已舉火號,而中軍接應遲延 毫刻,或砲鬆不致大響,以致在廠之人聽聞不明,及 燈籠不亮者,致賊突到城下,攻城登雉,掌號鼓手瞭 望人役,以軍法示眾,決不貸生。掌印官綑打一百,《割 耳》。」

《需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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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子》曰:「需備者,先備其需用之物,整其需用之器,而 立於不匱之地也。其用之無方,亦在措應矣。」

杜佑《通典》曰:「守城法在相機以應敵。扇棧必塗泥,城 門扇及門上木棧,皆以泥塗之,厚可三五寸。備火樓 櫓,必篦籬上建候樓,以板為之,跳出為櫓,篦籬戰格 於女牆,使跳出。椓牆去三尺,內著橫括,椓端安轄,以 荊柳編長一丈,闊五尺,懸椓端,用遮矢石。橋有轉關, 一梁為橋,梁端著橫括,去其橋轉,人馬不得渡,皆傾 水中。堞有積石,每一城堞積石百塊,大小隨事。或積 長木如摽狀,皆以備拋乂竿。竿如鎗刃,為兩岐用之。 又合為飛梯,或兩旁曲刀,以鉤搭連棒,如打禾連枷 狀,用打女牆外。上城敵人。布幔複布為之,以弱竿懸 挂於女牆七八尺,四折拋石之勢,則矢石不復及牆。」 水弩以黃連桑柘為弩,弓長一丈二尺,徑七寸,兩梢 三寸,絞車張之。大矢百副,一發聲如雷吼,驚敗敵人。 行。「爐融」,鐵汁鑪也。舁行於城上,以灑敵人遊火。以鐵 筐盛火,加脂臘,鐵鎖懸縋城下,亮穴城孔中之人灰 眯、灰䴰、糠秕,因風於城上擲之,以眯敵人目,因以鐵 汁灑之。松明,積松明燒之。夜以鐵鎖縋城下,巡城照 敵人,防其乘城而上。「燕尾炬」,縛葦草為炬,尾分為兩 岐,如燕尾狀,仍以油臘灌之,加火以墜城下,便騎木 驢而燒之。「鹿角鎗」,斬木及竹如角狀為鎗,或交對《突 突》《槎才》女柵狀,高一丈或五尺,大小不等,以繩或籐 筏縛而聯之,列於城下以拒敵。今九邊用之為抬營, 名「鹿作柞木柵。」無城壘去處,乃建立木為之,方圓高 下,隨事深埋木根,重復彌縫其闕。內重短為閣道,外 挂木重,長出四尺為女牆,皆泥塗之,內七尺又立閣 道,內柱上布板木為棧,立柵籌,柵上懸門擁牆,濠塹 拒馬以守。鐵菱狀如鐵蒺蔾,要路中置之,以刺人馬 陷馬。坑長五尺,闊一尺,深三寸,坑中埋鹿角鎗、竹簽。 其坑似亞守,相連,狀似鉤鎖,以草及細塵覆其上,軍 城、營壘要路皆設之。拒馬鎗,以木徑二尺,長短隨事, 十字鑿孔,縱橫安鎗,長一丈,銳其端,可以塞城門巷 要路,人馬不得奔馳。近日九邊製,兩頭裹鐵,中施橫 棍,長七尺五寸,每七寸七分作一孔,用鐵鎗五杆,以 小棍五杆以交界之,連以鐵索,令遊軍伏其前後。烽 臺於高山四顧險絕處置「之。無山,亦於孤迥平地置。 下築羊馬城,高下任便,常以三五為准。臺高五丈,下 闊二丈,上闊一丈,形圓,上建圓屋覆之。屋徑闊一丈 六尺,一面跳出三尺,以板為上覆下棧。屋上置突竈 二所,臺下亦置三所,並以石灰飾其表裏。復置柴籠 三所,流火繩三條,在臺則近上,下用屈膝,第上收下乘。屋四壁開覰賊孔,及安視火筒。置旗一口,鼓一面, 弩二張,拋力壘木,停水甕,乾糧麻蘊火鑽火箭,蒿茭、 狼糞、牛糞」,每晨及夜,平安舉一火,聞警戒舉二火,見 煙塵舉三火,見賊燒柴籠。如每晨及夜,平安火一不 來,即烽子為賊所捉。一烽六人,五人為烽子遞。如更 刻,以觀視動靜。一人烽率知文書符牒,轉牒馬鋪,每 鋪相去三十里,於要路山谷間,牧馬兩疋,與遊奕計 會。有事警急,煙塵入境,即奔馳報探遊奕。於軍中選 驍果諳山川泉井者充,常與烽鋪土河計會交牌,日 夕邏候於亭障之外,捉生問事。其軍中虛實舉用,勿 令遊奕人知。副使子將充久軍行人,取善騎射者,兼 令人枕空胡祿臥,有人馬行三十里外,東西南北皆 響見於胡祿中,名曰《地聽》。則先防備城池接近蠻寇 者,不可不豫備也。至攻蠻寇,破營寨,則有火攻、水攻 二法。火攻者,火兵以驍騎夜銜枚縛馬口,人負束薪 麻蘊,懷火直赴敵。一時舉火,營中驚亂,急而乘之,靜 而勿攻。凡火攻,皆因天時燥旱,收茅竹,積穗糧,軍營 於結草宿莽之中,因風而焚也。又有火獸,以艾熅火 置瓢中,飄間四孔,繫瓢於野豬獐鹿項下,繫其尾端, 向敵營而縱之,奔入草中,瓢敗火發。火禽以胡桃剖 分,空中實艾,火開兩孔,復合繫野雞項下,針其尾而 縱之,奔入草中,器敗火發也。火盜遣人暗伏,與敵人 同者,夜竊號逐,便懷火偷營,焚其積聚,火發必亂,而 出。火弩,以臂張弩,射及三百步者,以瓢盛火符矢端, 以數百張中夜齊射敵營,焚芻草積聚。火箭,以小瓢 盛油冠矢端,射城樓櫓板木上。瓢敗油散,因燒矢鏃 內中射油散處,火立燃,復以油瓢翼之,則樓櫓盡焚。 火杏,磨杏子中空,以艾實之,繫雀足上,加火,薄暮群 放,飛入城壘上棲宿,聚其廬舍,須臾火發,毒藥煙毬, 毬重五斤。用硫黃一十五兩,草烏頭五兩,焰硝一斤 十四兩,巴豆五兩,狼毒五兩,桐油二斤半,小油二兩 半,木炭末五兩,瀝清二兩半,砒霜二兩,黃蠟一兩,竹 茹一兩一分,麻茹一兩一分,搗合為毬,貫之以麻繩 一條,長一丈二尺,重斤半為絃子。更以故紙一十二 兩半,麻皮十兩,瀝清二兩半,黃蠟二兩半,黃丹一兩 二分,炭末半斤,搗合塗傅於外,若有氣薰人,則口鼻 血出。二物並以砲放之,害攻城者。煙火藥毬,即煙火 架上所用,作四方架,綴毬其中,遇風勢便用火攻。以 小船先潛使人架於敵舟上,點著疾回,而乾柴隨之, 則敵舟盡焚矣。水攻者,以水因地而成勢,為原高於 城而「斜小,可以遏而止,可以決下流。故平水可以灌 安邑,汾水可以浸平陽。先設水平,可以漂城灌軍,沈 營殺將,而照版度竿,亦不可無也。水平槽長二尺四 寸,兩頭及中間鑿為三池,池橫闊一寸八分,長一寸, 深一寸二分,分開相去一尺五分。中間有通水渠,闊 二分,深一寸三分。池各置浮木,木闊狹微」小,施巨厚 二分。上建立齒,高八分,闊一寸七分,厚一分。槽下置 轉開腳,高下與眼等,以水注之,三池浮木齊起,眇目 視之,齒齊平,則為天下准式。十步一里,乃至數百里, 目力所及,置板度竿,亦自繩計其尺寸,則高下之尺 分寸可知。照板形如方扇,長四尺,下二尺;黑,上二尺; 白闊三尺,柄長四尺,大可握。度竿長二丈,刻作二百 寸千分,每十內小刻其分,隨向遠近高下立竿以照 版映之。眇目視《三浮木齒》及照版義,以度竿上尺寸 為高下。遞而往,尺寸相承,則由溝澗水源,高下深 淺,可以分寸而度。

《武經總要》曰:「凡守城之道有五敗:一曰壯夫寡,小弱 眾,二曰城大而人少,三曰糧寡而人眾,四曰蓄貨積 於外,五曰豪彊不用命加之。外水高而城內低,土脈 疏而池隍淺,守具未足,薪水不供,雖有高城,宜棄勿 守。亦有五全:一曰城隍修,二曰器械具,三曰人少而 粟多,四曰上下相親,五曰刑賞嚴重。加之得大山之」 下,廣川之上,高不近旱而水用足,下不近水而溝防 省。因天財,就地利,土堅水流,險阻可恃。兼此形勢,守 則有餘。故《兵法》曰:「城有不可攻」,又曰「善守者,藏於九 地之下」,皆謂此也。

《虎鈐經》曰:「守城之時,其食物五穀、糗糒、魚鹽、布帛、醫 藥、百工匠巧、戎具鍛冶稿」茆,荻,蘆蓆,屎尿,灰,沙,鐵 炭,柴薪,松,樺,蒿艾,脂臘,麻皮,氈毯,荊棘,篦,籬,釜鑊,盆 甕,礧木,槌鑿,刀鋸,長刀。一作刃長錐、長梯、短梯、火鉤連, 但人所用之物,一一須備,仍令修輯損壞雜備。城上 八隊之間,安轉關小砲。一作砲二,磯關大砲一,雲梯撞 砲等。其間先從城身用木跳出,為重女牆,高於土女 牆五寸以上,以板覆之,隨事緩急而開閑之。敵若以 大石繫牆樓,石下之處出跳,空中懸生牛皮或氈毯 等袋,以蔽其實。城內人家咸令置水防火,先約失火 者斬。火發之處,多恐姦人放火,但令近便,主當八部 官人,領老少婦女救之。火起所部,急白大將,親領信 人左右救火。城中有卒驚及雜人,城上不得輒離,職 掌亂走街巷,違者斬之。敵若推輪排來攻,先以手砲 打,手砲既中,所傷必多,來者被傷,則力不齊矣。「懸門懸板為門也。鐵輓之如棧板,用之懸鍾板。繞城於敵 柵上皆懸板,受敵之時則板起,發矢石。突門於城中, 對敵營,自鑿「內為暗道,多少臨外之五六寸勿穿。或 於中夜,於敵初來營劄未定,精騎從突門躍出,擊其 不意。」塗扇,以泥塗城門,可厚三尺。備火鑿門,為敵所 逼,門,先自鑿門扇為十數孔,出弩射之,長矛刺之,雖 為敵所逼,且不得近門。塗棧,以泥塗門上木棧,可厚 五寸。《備火》篦籬戰格,於女牆上跳出椽,去牆三尺,橫 著檢椽,安轄,以荊柳編之,長二丈,闊五尺,懸椽端以 遮矢石。布幔,以複布為幔,用弱竿懸掛於女牆外,去 七八砲石之勢,則矢石不復近牆矣。連梃如打禾連 枷狀,打女牆外上城人。杖竿如槍刃,為兩岐,用義飛 梯及人鉤竿如槍刃,㫄有曲,可以鉤人。城上有木為 棚,容兵一隊,作長柄鐵鉤,隨安便以為之備。若敵攀 女牆,踴身,得其身出,眾鉤齊下,掣入城中,刀錐斧助 之,鐵蒺蔾。若敵以木驢攻城,我用鐵蒺蔾而入敦之。 其法:以熟鐵闊徑一尺二寸,四條縱橫如蒺蔾形,以 生鐵汁灌其中央,重五十斤。上安鼻,鐵索鎖直下敦 訖,以轆轤拗上,并木驢上有牛皮并泥敦,著即舉,速 放火炬,灌油燒之。鐵菱狀似小鐵蔾,要路撒之串鐶。 敵若推撞車攻城,我以粗鐵鐶兼屋乘子為之,用索 相連,遇撞頭敵,敵我到速以鐶串撞頭於其次便處, 將士牽則撞車番倒,弓弩齊射,則自然敗走,眯敵石 灰糠秕回風颺。一作羅於城上以眯敵人目,因以灰汁 灑之,轉關橋梁端,著橫括,拔一作橫橋,轉關人馬不得 渡,皆傾水中。轉關女牆。凡攻城之兵,禦捍矢石,頭帶 蠡帽,傾視不便,衣甲重厚,進退又難。前既不得上城, 退則其師逼迫,人眾煩鬧,「我作轉關女牆,騰出城外 轆轤墜鐵索,索頭安鴟腳,當聚鬧處擲下」,撥大火弩, 以黃桑柘為弓,長一丈二尺,徑七尺,兩梢三寸,絞車 張之,大矢一發,聲如雷吼。積木備礧木,徑一尺,小頭 六七寸,長五尺,候敵上城,則擲下礧之。積石備砲石, 大小隨身,下捉敵人。地深,於城四隅穿井,各深二丈, 令人覆載新瓮於井上,坐於其外,賊到而聽,內有孔, 城地道並聞瓮中,辨遠近矣。天井,於井內八方穿井, 各深二丈,以新瓮用薄皮輓口如鼓,令聰耳者於井 中枕瓮而聽,則去城五百步悉知之。

茅子曰:「此以上皆古法也。其許洞《虎鈐經》所載,與杜 佑《通典》所載,大約皆同。總之相傳舊法,雖智者復出, 不能外也。其酌今之法,亦如約束矣。」

《料糧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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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城全賴居民,居民全賴兵食。須先料民、料兵、料食。 凡城中居民及城外避兵之民,每人每日計米半升、 煤炭五斤或柴五斤。計口計食,須有三月之備。不自 備,其誰顧之?寧夏之圍,餓死儘多,可問也。惟日求升 合、城閉絕糧之人,我既賴其守城,必須代之備食。不 然彼先饑餓,豈能敵賊?故一府無一萬草三萬、糧二 十萬,煤炭百五十眼井;大州縣無五千,草一萬五千, 糧十萬,煤炭七十眼井;小州縣無二千,草一萬,糧五 萬,煤炭五十眼井。皆苟且之政,待命於天,幸免於敵 者也。凡守城之食,有米者自攢,無米者官攢,一攢一 石為率,十人一火頭,共食一處。若各家送飯,亂不可 言,且轉達難到,饑飽不時,自敗之道也。」其城外避兵 之民,有親者依親,無親者官為設處,如廟寺之類。僧 道預先報名,選令守城,止鎖臥房一處,其餘公館寺 觀俱泒鄉民棲止,窄狹難容者,但有食有粟,其餘不 妨。大率壯男既各城守,老弱共止數處,婦人共止數 處,門外貼名,以便認識可也。其城上十人一鋪,鋪有 厚薦,上覆氈席,可蔽風雨。十人一竈,五人輪食。老男 婦具食,壯婦運水,小兒供使令往來之役。燒用木柴 硫火,不用軟草,以防火起。用火石鐮,以防火斷。

《備修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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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上每面備磚一萬,黃土數十車,石灰千斤,水一百 甕,每十垛用鐵掀二張,鐁刀二口,門六扇丈五,長杆 四根,以備攻破城垣。」當時修補。

《設濠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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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近濠水者,釘「品字樁木百餘根於水中,高出水面 尺許,防其樓船臨衝我城也。」

懸戶圖

懸戶圖

懸簾圖

懸簾圖

《懸戶懸簾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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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戶懸簾,垛口第一切要之物,無此二者,賊萬弩齊 發,城上不能存站。昔雷將軍面中六矢,蓋少此也。今 擬每垛口作木架一箇,兩足在內,栽於城上,一轉軸, 匡檔在外,緊貼兩垛之邊,上用覆格,可搭氈毯,或用 被褥,俱以水濕直遮垛口,箭不能入。但防賊鉤竿所 挑,裏面須用兩帶繫於架內,外用兩活撐柱,長一尺, 以鐵圈子定於匡檔兩旁,如欲下視,將兩柱斜撐兩 垛邊旁,遠視高撐,近視低撐,下可矙十丈。懸戶則以 轉軸作為小門一扇,厚一寸,木橫使以防箭劈,外畫 虎頭,兩眼穿透如鵝卵大,可以遠窺。」不用木架,止用 兩鐵管,狀如環錐,尖入垛內者,更作拐頭,壘入垛之 兩旁。其懸戶用則懸之,不用則摘之。懸戶懸簾,撐不 可太高,須防旁箭。「如垛口多而人數少者,隔口守之。 其無人,垛口多堆圓石二三百,彼若用鉤竿、雲梯,觸 動石子,自然下落,賊亦存立不住也。」

《設浮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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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於垛外蓋出浮棚,每扇約闊三四尺,或長六七八 尺,不拘環城接連駕設之法。或用小木或竹,每根比 棚闊三四尺,以一半伸出垛外,一半放入垛內。其外 閣浮棚,棚上壓以磚石,天晴加置石灰數包於其上, 內用繩縛墜石虛懸。若賊加梯棚上,則棚軟不乘其 梯,其磚石墜擊城下,而內懸木石墜落牆內,守垛者 且自警覺。若賊置梯棚下,而上登其棚,觸首一移動 而亂石又墜矣。

《設柰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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垛牆之間,豎架「《柰何》木」,其製堅立。架木二根,機關橫 挑木各一根,上閣一木,謂之「柰何木。」木上錯綜,釘以 竹簽,其木之輕重與挑木相稱。倒綴虎怕莿,每莿一 束,用小指大草繩三尺長,一頭繫莿束,一頭縛二、三 斤重石塊,將石連繩纏於木莿垂牆頭之外邊賊來 襲攻,既不能攀援而上,又不能飛越而入,一經移動, 磚石下墜,莿木隨落,賊自取傷,而守垛兵夫且又驚 覺,即拋打磚石,傷賊必多。因其無可柰何,故謂之《柰 何木》也。

《嚴城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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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門用石嚴砌、或用土填塞,以防他虞。如我兵尚可 出戰、恐反阻出入之路。止於門扇中當胸開鑿五孔、 以五弓弩守之、賊不得近矣。

《設門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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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之內,兩邊馬道口頭,壘砌堅牆,直與街房相接,牆 下留門,以便百姓出入。去城門一丈遠,掘塹坑一道, 寬五尺,深一丈,長通街之兩邊。坑底用鋒利槍頭長 一尺,釘於板上,滿坑鋪之。坑邊釘小橛,以麻繩往來 絡之,上布以席,席上浮土務與地平,不可辨認。待其 攻門開時,自然一擁爭進。倘陷坑中,城上以檑石亂」 下,死者有人,彼不敢再進矣。百姓若要行走,則於塹 坑兩頭鋪連三大板,仍用欄杆當之,恐一失腳入塹, 不可活矣。

《填閭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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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柏榆柳棗棠椒枳等枝梢,俱將枝頭削尖,迎梢向 外,堆羅巷中,高可丈餘,厚可十步,賊若進城馬自難 前。

《鋪街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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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連三大板,長通兩街,寬可一丈,釘長三寸四指。一 釘板陷地中,釘與地平,以土覆之,馬蹄箇箇傷損。

《立桅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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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於本城高處可以四面瞭視之地,立桅竿一根,長 五丈,上用棕繩一條,懸黃布十二幅大旗一面。即於 旗竿下,或就樓鋪,或立廠房,預備新亮燈籠四盞,雙 燈一盞,油燭大將軍碗口響砲四口,以原坐營兵將 守之。其隨銃應該木馬、火藥、火繩、送子等件,俱備足。 仍撥好軍十名,專管種火一盆,日夜分班四瞭。城外 伏路號火銃砲撥吹鼓手八名,平時無警之日,天明 吹打一通,催守城人下城。晚吹打一通,催守城人上 城。每更盡吹喇叭二聲,催人換更。

《立草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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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垛口五箇,立草廠一間,下用板鋪,勿使泥濕傷人。 上用苫蓋,四面皆堪遮蔽風雨。遇至樓鋪者,即聽以 樓鋪充之,不必另立。」每廠竹竿一根,長一丈三尺,上 用布旗一面,疊《方》二幅,顏色照城方向。

===
《整器械》
===兵技,第一大佛狼機,其次鳥嘴銃,又其次弓矢。至於

刀斧,則其下矣。如事急,人人能舉,用之不竭,無如磚 石也。各城樓及對城外衝要之處,各置佛狼機一座, 隨用裝火器二人,帶火藥一桶,備急用。其城樓下預 置合用火器,鋒利器械弓弩,又堅固防牌。如賊臨城, 隨取隨於官廳庫中,置放石灰、油燭、火藥等項備用。 若庫中封識不足,借附近居民空房亦可。然一切火 器,利仰利平,惟弩利俯,須預造弩千餘張,矢用二樣, 白箭則劈竹為之,鹽水浸過,淬以毒藥;鐵箭用圓直 小竹為幹,鐵鏃,亦裹毒藥,只插入竹內,人拔之,鏃不 出,其人即死。白箭宜遠,鐵箭宜近。黔中苗弩亦可用, 但木擔太長,稍欠健耳。每垛口有幾丁,每丁用一尺 高、有底通節粗竹筒一箇,埋在垛口裏面。各軍所執 器械,或短鎗、或斬馬刀,或鳥銃,或弓矢,插於竹筒內 立之。恐其暗約姦細上城,照會疏虞處,用雲梯而登。 故守垛兵夫,又須各持一斧,分班站立,專視城足。每 垛下要石子五六斤重以至一斤半重者,高圓三尺 一堆,大圓石可五六「十斤者五塊,如措辦不及,即令 避賊人於進城之時各納數塊。」

《備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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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黃、鉛鐵、火器之用,關係非輕,不可棄以資敵客。販 冶坊多在城外,預先查鋪行及冶坊姓名,遇有警報, 著該地方甲保,押催硝黃、鉛鐵及諸鐵器,搬運入城, 仍專差官逐一親往查訪,違者治以與賊交通之罪。 其貨沒官公用甲保不報,一體問究。如有公用,照時 價將銀現買灰罐、毒藥修砌等項,俱資石灰,仰各窯」 戶領價,依期送運石灰,封識沿城內寺院,以備急用。 其灰罐亦令瓶窯戶領價,做造輕薄小罐略燒,不宜 太堅,惟宜預備城上燒賊,必資稻草乾柴,先期泒價 與柴戶、糧戶領買千萬束,堆置空閑倉廒,以須急用 油燭。守城之要務,不可闕乏,須查各城外一應油行 販鋪,仰甲保於有警之日,押民依期搬運菜油、豆油、 柏油、桐油、麻油、白蠟等項入城,聽從開賣。如有公用, 照時價現銀交易。仍督官挨查。不依期搬入者,連總 甲枷號,其油入官。鐵匠、箭匠、弓匠、弩匠、竹匠、木匠、火 藥匠、土石匠,俱預多留城中,以備急用。城門下備水 缸,一以濟渴,一以備火。城上每五垛置一大水缸,貯 水備用。每號頭備卓一張,筆硯一副,小紙條寬一寸 者一百,以備緩急取要。寫字傳知麻搭二副,火鉤二 副,以防失火。多設照城燈籠,防夜後有賊鑿城,以黑 暗處垂索,求入城中,放火亂軍。

《備傳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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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垛備竹木梆一箇,每鋪備大小鼓二面,鑼二面,每 鋪用快為數匹,以傳警急。各敵臺各備起火流星,事 急則燃之,本面遊兵接應。各鋪備火種一盆,不許種 絕。

《備燈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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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垛一燈,三垛懸一燈,落地用新油紙者方明亮。燈 上用一油紙蓋以防雨,蓋上仍壓一小瓦片以防風。 若篾箬篷蓋尢嘉,每燈製一挑竿索,懸城下,離地七 尺,庶使賊抵城下,我能照見我瞭垛口,賊不見我換 燭,即輪更之人,不許誤事。然懸索宜細,止勝一燈,庶 賊不能攀躋。每十垛用一火毬,所費比油燭減易。

火毬圖

火毬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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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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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子曰:「約束已定,需備已具,隨其所攻,應之裕如,以 此待敵,所謂有餘於守也。先哲成法,不可廢矣。」 《武經總要》曰:「凡守之道,敵來逼城,靜默而待,無輒出 拒,度其矢石可及,則以術破之。若遇主將自臨,度其 便利,以彊弩叢射,飛石併擊斃之,則軍聲阻喪,其勢 必遁。若得敵人稱降及和,切勿弛備,當益加守禦,防 其詐我。若敵攻已久,不拔而去,此為疲師,可躡而襲 之必破。此又寄之明哲,見利而行,不可拘以常檢也每將各設四表,賊來近則舉一表,賊至城則舉二表, 賊登城則舉三表,賊攀女牆則舉四表,夜則加燭於 表上。虞候戰隊,視舉表處急緩。如賊已向城,乘城將 士皆援立牌以自障城及弩臺上,並度視「遠近,施放 矢石、火毬、火鷂、鞭箭。賊在城下,則拋飛鉤。賊若填壕, 則為火藥、鞭箭,以射焚其芻槁橋械。賊傅城欲上,則 隨其處下檑木、檑石以擊之,隨飛炬以燒其攻器。下 火床及以行爐鎔鐵灑灼敵人,颺石灰、糠麩眯害其 目。樓棚踏空,版內雜出短兵,下刺登者。若登者漸多, 則禦以狼牙鐵拍手漸攀」城,則以連枷棒擊之,剉手 斧斷之。賊以衝車等進,則穿以鐵環、木環,放猛火油。 賊雲梯倚城,則引叉竿推撞車賊木驢空城,則用絞 車、鐵撞、燕尾炬壞之。賊飛砲石,則為張布幔。若賊為 地道來攻,則為地聽,候其來,方穿井以邀之,霹靂、火 毬雜兵等害之。賊附高穴城,則縋遊火箱灼之。賊築 土堙傍城欲上,則穿地道至堙下,引取其土,賊堙自 壞。或城內薄城起堙相對,盛兵抵禦。賊以火攻城,則 以城上應救火之具,有托叉、火鉤、火鐮、柳灑子、柳鑵、 鐵錨、手唧筒,尋常之所預備者。若攻具猛至,則為水 袋水囊以投沃之,應相棲器械,雖已塗覆,亦頻舉麻 搭潤護。若賊為火車燒城門,則下濕沙滅之。切「勿以 水,水加則油焰愈熾。」賊若縱煙向城,則列甕缶,以醋 漿水各貯五分,人覆面於上,其煙不能犯鼻目。賊夜 圍城,則每五十步以一犬繫城下,置食其前,城上聞 犬吠,則縋火下照,舉表加備。又於城半腹,每十步繫 一燈籠,又束蘆葦為槨,插以松明樺皮,可用照城上 城下。賊或攻摧女牆者,則以木女代之。或攻壞城門, 則以刀車塞之。

「凡賊諸攻不利,必引水灌城,我則壅塞諸門,察視城 穴之處,悉加傅築。城內促圍,望外水高下,別築闊橋 牆,外取土可深一丈,兵隊備城如故。周視地勢,有可 洩水處,十數步開一井,井內各相通,以洩流之。若水 已入城,則於新築牆外作船二十隻,選勇士,每船三 十人,質其父母妻子,各授弓弩短兵鍬钁,遣瞑夜從」 門銜枚並出,決賊堤堰,破賊營砦。所選之士,須預習 水戰,度力不足,則加船以進,或賊已覺,則城上鼓譟 為助。

凡賊有勇悍之卒,必使來突我城門。我當偽為「不知」, 開門以待,於道路設陷馬坑機橋,於重牆曲巷內,出 奇伏兵,掩擊逼陷之。或約其過一二百人,即下重門 插板,使其前敗後絕。

凡城內器械已備,守禦已得,當出奇用詐,以戰代守, 以擊解圍,先為暗門,或因賊初至,營陣未整,或暮夜 乘賊不覺,或賊攻城初息,或賊圍久已怠,潛出精騎, 銜枚擊之,擊敗下不遠襲,或我兵已出,賊未出,賊突 門而入,則自城上向裏連下巨石擊壓,以斷其入。 《行軍須知》曰:「一用火筒、火砲、長鎗、檑木手砲傷城下 人。」

一、用床子弩、放火箭、及火砲、燒填濠柴草。

一用火砲打距堙土山鵝車洞子。

一、城寨「若在平川,或側近有高原泉成流,及有江河, 須防決壅灌城之患。」今河東古太原城,宋決汾水而 灌劉維元是也。

一、城上以綵旗詐為颭,使敵人仰望城上,即順風吹 颺糠秕石灰眯其眼目,次用金斗猛火油灑之,勁弓 硬弩射之,以糞砲污之,磚石打之,即退。

一用火鉤燒紅垂城下。賊人見之、用手攀懸、以損其 手。

一繞城多置甕聽。恐有人馬。鑿城為孔。昔恩州用此 破之。

一、用「旋風砲打填濠人及團隊人馬。」

一垂火箱。燒炙穴中。城濠人,及到天井填殺。地 人。

一、繞城多設突門,暗出勇騎人馬,放其不意之處。 一、收城中糞穢,用水調稀,順風澆污攻城敵人。 一賊若於城外高山之上置起望樓,觀我城中虛實 者。如城中軍馬數少,即與居民牛馬盡與披掛衣甲, 於街市擺列。又使居民上城,少壯者在前,老弱者在 後,俱要相接。

《虎鈐經》曰:「我城若居卑下之地,敵人壅水灌城,速築 牆壅諸門及陷處,更於牆內促圍周匝,視水高下而 闊築牆外取土,高一丈以上城,立於牆內取土而薄 築之。精兵備守,不得容雜色人。如有洩水之處,則十 步為一井,井內潛通引洩漏。城中速造船一二十隻, 募善舟楫者,載弓弩鍬釜,每舟一二十人,自暗門穴」 銜枚而出聽營。敵覺,即急於城上鼓噪,決其堤堰,所 營以精銳急出助之。

《茅子》曰:「此以上皆古法也。今之應變者愈多,裁而一 如,約束需備矣。」

《嚴警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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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有伏路警報,城上中軍晝放火砲三箇車,起大旗夜則放手銃三箇,車燈二盞,各軍民照派信地垛口, 各執原給器械,垛長、甲長各豎旗懸燈,人俱向外立 定。「賊如來,遠則佛狼機,近則銃弩,再近打石子、灰罐、 石塊、檑木、鐵汁、糞汁之類。」如有以老弱搪塞,抗違不 到諸般違令,本犯以軍法重治。垛長割耳,同垛綑打。

《重閒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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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城要氣定,凡五十步之外,賊吶喊衝搪,或用先鋒 前哨,聲言要攻者,勿動。離城十步者,敵臺方發箭石、 快鎗,守垛勿動。賊到五步之內者,垛口擂石,打快鎗, 負門頂卓。攻城者,下大石架車。「城者,投柴於車之 兩旁,火箭焚之。賊至城下,勢必仰面,用噴糞、噴火、撒 灰。三人搭鉤竿者,用仰月鏟斷其皮條,一人墜地,二 人偏倒,一人搭鉤竿者,仰月鏟斜推之,猛推即倒,仍 用火斧碎其鉤頭。搭雲梯者四五人魚貫齊上,用仰 月鏟四五人偏柱著力,土城則外推而梯反,磚城則 斜推而梯傾。仍用三刺鎗極力刺」賊面、賊心、賊腹,務 必一處。中傷「賊手爬垛口者,錛斧截其十指。賊刀先 繞垛口者,火棒㫄擊其刀,或以舞袖鎗搭賊使上而 殺之。賊頭入垛口,見盔,用斧頭碎其腦;見項用斧刃 斬其頭。」跳入垛口內者,手足便不得定。一甲人夫,亂 劄砍之,務令必死。殺死三五賊,懸頭城上,投屍城下, 賊自膽落,不敢近前。若氣不先定,賊在百步之外,便 自慌忙,亂放鎗砲矢石器械已盡,氣力已乏,心膽已 亂,待賊近城,何以敵之?此守城之第一大戒也。

《謹箭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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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城官兵至城邊射放箭銃,城上不許喧鬧,俟賊近 城,令慣熟弩手善射者乘便打射,務要奇中斃賊一 二,其餘自退。更不知我兵伎倆虛實,毋得亂發,以窮 矢藥。若四面雲梯攻圍,又當并力齊禦,不可拘泥。

《擲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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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上多堆磚石,切忌一十步之外妄發矢石火器,既 不中賊,又損實用。大率守具皆用於十步之內,著著 見功,方為的當。我嘗曰:「守里不如守丈,守丈不如守 尺,愈遠徒勞,愈近得力。」蓋守城之意,只為怕賊上城。 禦賊之方,只為阻其上城,遠攻又不中,又費力,又損 器,何為哉?

《合毒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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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城遇夜有大風,則撒灰揚塵,石灰傷目而不能遠 飛,柴灰輕飛而入目無損,不若以石灰攪於柴灰或 黃沙之中,晝則敵合目避之,或垛中懸燈,用芻人以 引敵箭,時出時沒,勿使知覺人隱於芻人之下,窺敵 動靜。

《煮人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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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人糞至滾,臨時用小薄罐盛,以竹葉縛罐口,約之 以擲,罐破糞出,著人肉,爛痛至死。

《設外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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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遇敵警,則須各城外要害處,只相去十數里或十 里屯兵,分二營拒守截殺,與城中為掎角,與城下牆 內遊兵相應援。

《募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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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賊圍城,必須選募勇敢,或乘虛掩擊,或夜砍其營, 使賊驚疑,或焚其輜重攻具,待其走而邀擊之,乃為 得策。

《貴晝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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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卒不睡,恐賊夜乘疲竊入,須晝令輪班休息。

《詭夜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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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間嘗擂鼓一二次,若出師之狀,令敵夜不得寢,而 我兵實安寢城上,亦必先諭城上人知之,然後不亂。 終日便溺,俱拋之城外根下。城中人少事急,壯年婦 女須冒男子冠服,上城防禦。朝暮之喊,男婦小兒俱 要齊聲,以示人多,以揚精采。仍須一家男婦聚在一 處,但有調戲褻狎者,斬首示眾。

《砍夜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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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選精壯勇敢士五百名,照依敵妝敵哨,以一聲為 暗號,每遇晦夜雨雪,賊忽賊倦之時,則開城門縱出, 或以火砲,或以白棒,或以骨朵亂砍其營,聚散倏忽, 人自為戰。遇有順風,以火器火砲燒其積聚。得便則 取器械轡勒刺馬匹,驚則亂與同驚,睡則亂與同睡, 但以無聲為妙機,暗傷為妙手,明砍明攻,是為下著。 大率以二鼓初交出城,五鼓鐘鳴入城,砍西營,入東 門,砍南營,入北門,仍以暗號認是我兵,方許放進機 橋,暫止攢槍。轅門之內,撤去機橋,方許入城。此之謂 「鬼兵。」密如鷺探,速若鶚擊,非敢死士、熟練人不可,或 只用大砲齊放轟營亦可。

《用提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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賊攻城,「登高車」,車與城齊,用繩拴繫大堅木,五六人 抬繩木撞女牆,如撞油之類,女牆本薄,最易震撼,頃 刻牆倒賊入矣。此時須用鐵長提鉤,待繩木至女牆 邊,用三四提鉤,鉤挽其繩,用利刀割斷,木自墜下矣。 昔年倭攻桐鄉,桐鄉人用此鉤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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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排圈》
===賊戴「木排」、門扇、木船、竹圈之類,遮護其身,突來攻城。

此時矢石不能擊,長鎗不能入,何以破之?須用水和 土為泥擲之,泥在木上不墜,泥多則重。又擲巨石於 泥上,石亦不墜,泥石相壓,戴者不能勝,自然退矣。

《防雲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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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敵用雲梯攻城,必先驅吾人負土填壕,我即當為 備。

《防早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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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敵夜襲,多在下半夜,乘人疲倦故也;悉眾攻我,多 在黎明,守者散班故也。故夜巡須嚴,次早亦須換班 人各到垛口,方許散班。

《防內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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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敵環而攻城,曠日持久。計城內乏薪芻,或佯退數 舍,夜則還襲,或雜為採薪,入城內應,不可不知。

《火月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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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賊若破月城,未破內城,城上人須用火炬擲月城,內 以月城為火池,多多添擲竹木,賊不勝煙火,自然退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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