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樂律典/第00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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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三百四十八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一卷
經濟彙編 樂律典 第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樂律典

 第一卷目錄

 樂律總部彙考一

  上古太昊伏羲氏一則 女皇氏一則 炎帝神農氏一則 黃帝有熊氏一則 少皞

  金天氏一則 顓頊高陽氏一則 帝嚳高辛氏一則

  陶唐氏帝堯一則

  有虞氏帝舜一則

  夏后氏禹一則 啟一則

  商湯一則 紂一則

樂律典第一卷

樂律總部彙考一[编辑]

上古[编辑]

太昊伏羲氏作二十五弦之瑟始作荒樂歌扶來詠網罟命曰立基[编辑]

按《史記補三皇本紀》:「太皞,庖犧氏結網罟以教佃漁, 作二十五弦之瑟。」

按《孝經鉤命》決「伏羲,樂曰立基。」

按《通典》:「伏羲樂名《扶來》,亦曰《立本》。」

按《通志》:「伏羲樂曰立基,或云扶來。」

按《路史》,「伏戲氏長離徠翔。」

《三墳》云:「因鳳來而作樂。」《長離》者,鳳也。

爰作《荒樂歌》,《扶徠》詠《網罟》。

《辨樂論》云:「昔伏羲氏因時興利,教民畋漁,天下歸之,時則有《網罟之歌》。神農繼之,教民食穀,時則有《豐年之詠》。《扶徠歌》即《鳳來之頌》,乃神農之《扶犁》也。扶、鳳、來、犁音相同爾。是知神農因太昊之樂,

以鎮天下之人,命曰立基。」

以「立基」為「立本」,「大淵」為「大泉」,皆唐人避國諱。

斲桐為七尺二寸之琴,繩絲以為絃,絃二十有七,命 之曰《離》。

《琴操》云:「伏羲作琴,以御邪辟,防心淫。」舊《琴譜》:伏羲之琴曰龍吟。故盧仝云:「五音六律十二徽,龍吟鶴響思庖羲。」《爾雅》云:「大琴謂之離。」《事原》及《太平御覽》云:「傳此琴,伏羲所製。」《樂錄》云:「大琴二十七絃。」《中華古今注》乃以為伏羲造二十五絃之琴。而《琴式》謂琴二十絃,郭璞又云十絃,皆失之。竊攷伏羲以木王者,三與八者,木之數也。故三其九為之絃,八其九以為其長,非苟然也。《廣雅》云:「伏羲琴七尺二寸,或云三尺六寸六分。」

徽天音,操駕辨,以通神明之況,以合天人之龢。

《楚辭》云:「伏羲駕辨。」《吳都賦》所謂「超延露而駕辨」者。劉淵林云:「伏羲造琴制此曲。」

《絚桑》為三十六絃之瑟,以修身理性,反其天真,灼土 為塤,而禮樂於是興焉。

《文子世紀》:「伏羲作瑟,三十六絃。」蓋瑟屬陰,故用十六之數。《世本》云:「庖羲瑟五十絃,後黃帝使素女鼓之,哀不自勝,破為二十五絃,具二均聲。」

女皇氏始制笙簧以通殊風制都良之筦及頒筦命曰充樂又作二十五絃之瑟[编辑]

按《史記補三皇本紀》:「女媧氏風姓,有神聖之德,代宓 犧立,號曰女希氏,作《笙簧》。」

按《路史》,「女皇氏。」㚿《媧》太昊氏之女弟。滅共工氏。㚿媧 乃立號女皇氏,命臣隨作笙簧,以通殊風,以才民用。

《禮記明堂位》云:「女媧之笙簧。」《世本》以為隨作衷,注以為女媧氏之臣。笙簧二器。《詩》云:「吹笙鼓簧。」吹笙並鼓簧,鼓而不吹,則非笙也。許《說文》云:「隨作笙,女媧作簧。」明為二物。《仙傳》:「王遙有五舌竹簧。」《漢武內傳》:「鼓振靈之簧。」說者皆以為笙中之簧,非也,蓋箏筑之類。

命娥陵氏制都良之筦,以一天下之音。命聖氏制頒 筦,以合日月星辰,以易兆之晨,作《充樂》。

《帝系譜》以都良管班管,名曰《充樂》,樂成天下,幽微無不得其理也。

用五絃之瑟於澤丘,動陰聲,極其數而為五十絃,以 交天侑神聽之悲不能克,乃破為二十五絃,以抑其 情。具二均,聲樂成,而天下幽微無不得其理。

傳言帝女鼓瑟,而云泰帝謂伏羲、女媧也。故何妥謂伏羲減瑟,而補《史記》言伏羲之瑟二十五絃也。五絃乃朱襄氏之瑟,女媧用之,非伏羲也。《世本》云:「庖羲五十絃,黃帝使素女鼓之,哀不自勝,乃破為二十五絃,具兩均聲。」而《拾遺記》亦謂「黃帝使素女鼓庖羲氏之瑟,滿席悲不已,後破為二十五絃,長七尺二寸。」則以為黃帝減之。故《宋世本》注「女媧笙簧為黃帝臣」,謬矣。

炎帝神農氏作五弦之瑟又作樂名扶持亦曰下謀按史記補三皇本紀炎帝神農氏作五弦之瑟[编辑]

按《呂氏春秋·古樂篇》:「昔古朱襄氏之治天下也,多風 而陽氣蓄積,萬物散解,果實不成。故士達作為五弦 瑟,以采陰氣,以定群生。」

朱襄氏,古天子炎帝之別號。士達,朱襄氏之臣。

按《通典》「神農樂名《扶持》,亦曰《下謀

見《帝系譜》及《孝經緯》。

按《通志》《神農樂》曰「《下謀》,或曰扶持。始作五絃,削桐為 琴,糾絲為絃,以通天地之德,以合神人之和。」

按《路史》:炎帝神農氏桴土鼓以致敬於鬼神,耕桑得 利而究年受福。乃命邢夭作扶犁之樂,制豐年之詠, 以薦釐來,是曰下謀。

扶犁即伏羲之鳳「來」、「來」、「犁」古音同。

制雅琴,度瑤瑟,以保合太龢而閑氏,欲通其德於神 明,同其龢於上下。

曰瑤,貴之也。《新論》云:「神農為琴,七絃。」《洽聞記》云:「二十五絃。」《說文世紀》《隋志》《小史通曆》皆以為五絃。《廣雅》:「神農琴長六尺六寸有六分,亦以為五絃。」

黃帝有熊氏作雲門大卷咸池之樂命伶倫制十二律合鬼神作清角以伐蚩尤始作鐃歌鼓吹[编辑]

按:《禮記·樂記咸池》備矣。

黃帝樂名《咸池》,言德皆施被於天下,無不周遍,是為備具矣。

按《周禮春官》大司樂「以樂舞教國子舞。」雲門大卷。

黃帝樂曰:「《雲門大卷》,黃帝能成名萬物,以明民共財。」言其德如雲之所出,民得以有族類。卷者,卷聚之義。《咸池》,黃帝所作樂名也,堯增修而用之。《大章》雖堯樂,其體是黃帝樂,故作《大卷》,一為黃帝樂也。周公以堯時存黃帝,《咸池》為堯樂名,則更與黃帝樂立名,名曰《雲門》,則《雲門》與《大卷》為一名。

按《莊子·天運》篇:「北門成問於黃帝曰:『帝張《咸池》之樂 於洞庭之野,吾始聞之懼,復聞之怠,卒聞之而惑,蕩 蕩默默,乃不自得』。」帝曰:「女殆其然哉!吾奏之以人,徵 之以天,行之以禮義,建之以太清。夫至樂者,應之以 人事,順之以天理,行之以五德,應之以自然,然後調 理四時,太和萬物。四時迭起,萬物循生,一盛一衰,文 武倫經;一清一濁,陰陽調和,流光其聲。蟄蟲始作,吾 驚之以雷霆;其卒無尾,其始無首,一死一生,一僨一 起,所常無窮,而一不可待,女故懼也。吾又奏之以陰 陽之和,燭之以日月之明,其聲能短能長,能柔能剛, 變化齊一,不主故常,在谷滿谷,在阬滿阬,塗郤守神, 以物為量,其聲揮綽,其名高明。是故鬼神守其幽,日 月星辰行其紀。吾止之於有窮,流之於無止。子欲慮 之而不能知也,望之而不能見也,逐之而不能及也。」 儻然立於四虛之道,倚於槁梧而吟,目知窮乎所欲 見,力屈乎所欲逐。吾既不及已,夫形充空虛,乃至委 蛇。女委蛇故怠,吾又奏之以無怠之聲,調之以自然 之命,故若混逐叢生,林樂而無形,布揮而不曳,幽昏 而無聲,動於無方,居於窈冥,或謂之死,或謂之生,或 謂之實,或謂之榮,行流散徙,不主常聲。世疑之,稽於 聖人。聖也者,達於情而遂於命也。天機不張,而五官 皆備,此之謂天樂,無言而心說。故有焱氏為之《頌》曰: 「聽之不聞其聲,視之不見其形,充滿天地,苞裹六極。 女欲聽之而無接焉,而故惑也。樂也者,始於懼,懼故 祟;吾又次之以怠,怠故遁;卒之以惑,惑故愚,愚故」道, 道可載而與之俱也。

按《韓非子。十過篇》:「師曠曰:『昔者黃帝合鬼神於泰山 之上,作為清角』。」

按《漢書律曆志》:「黃帝使泠綸自大夏之西,昆侖之陰, 取竹之解谷,生其竅厚均者,斷兩節間而吹之,以為 黃鐘之宮。制十二筩以聽鳳之鳴,其雄鳴為六,雌鳴 亦六,比黃鐘之宮,而皆可以生之,是為律本。聲者, 宮、商、角、徵羽也,所以作樂者,諧八音,蕩滌人之邪意, 全其正性,移風易俗也。八音:土曰塤,匏曰笙,皮曰鼓, 竹曰管,絲曰絃,石曰磬,金曰鐘,木曰柷。五聲和,八音 諧,而樂成。」商之為言章也,物成孰可章度也。角,觸也, 物觸地而出,戴芒角也。宮,中也,居中央,暢四方,唱始 施生,為四聲綱也。徵,祉也,物盛大而繁祉也。羽,宇也, 物聚藏宇覆之也。夫聲者,中於宮,觸於角,祉於徵,章 於商,宇於羽,故四聲為宮紀也。協之五行,則角為木, 五常為仁,五事為貌;商為金,為義為言,徵為火,為禮 為視,羽為水,為智為聽;宮為土,為信為思。以君臣民 事物言之,則宮為君,商為臣,角為民,徵為事,羽為物, 唱和有象,故言君臣位事之體也。五聲之本,生於黃 鐘之律,九寸為宮,或損或益,以定商、角徵羽,九六相 生,陰陽之應也。律十有二,陽六為律,陰六為呂。律以 統氣類物,一曰黃鐘,二曰太族,三曰姑洗,四曰蕤賓, 五曰夷則,六曰《亡射》。呂以旅陽宣氣,一曰林鐘,二曰 南呂,三曰應鐘,四曰大呂,五曰夾鐘,六曰中呂,有「三 統」之義焉。至治之世,天地之氣合以生風,天地之 風氣正,十二律定黃鐘。黃者,中之色,君之服也;鐘者, 種也。天之中數五,五為聲,聲上宮,五聲莫大焉。地之 中數六,六為律。律有形,有色,色上黃,五色莫盛焉。故 陽氣施種於黃泉,孳萌萬物,為六氣元也。以黃色名 元氣。律者,著宮聲也。宮以九唱六,變動不居,周流六 虛。始於子,在十一月。《大呂》:呂,旅也,言陰大,旅助黃鐘

宣氣而牙物也。位於丑,在十二月。《太族》:族,奏也,言陽
考證
氣大,奏地而達物也。位於寅,在正月。《夾鐘》:言陰夾助

太族,宣四方之氣,而出種物也。位於卯,在二月。《姑洗》: 洗,絜也,言陽氣洗物,辜絜之也。位於辰,在三月。中呂: 言微陰始起未成,著於其中,族助姑洗,宣氣齊物也。 位於已,在四月。《蕤賓》:蕤,繼也;賓,導也,言陽始導陰氣, 使繼養物也。位於午,在五月。《林鐘》:林,君也。言陰氣受 任,助蕤賓君主種物,使長大。楙,盛也。位於未,在六月。 《夷則》:則,法也,言陽氣正法度,而使陰氣夷當傷之物 也。位於申,在七月。《南呂》:南,任也,言陰氣旅助夷則,任 成萬物也。位於酉,在八月。《亡射》:射,厭也,言陽氣究物, 而使陰氣畢剝落之,終而復始,亡厭已也。位於戌,在 九月。《應鐘》:言陰氣應亡射,該臧萬物,而雜陽閡種也。 位於亥,在十月。三統者,天施地化,人事之紀也。十一 月,乾之初九,陽氣伏於地下,始著為一,萬物萌動,鍾 於太陰,故黃鐘為天統,律長九寸。九者,所以究極中 和,為萬物元也。《易》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六月,坤之 初六,陰氣受任於太陽,繼養化柔,萬物生長。楙之於 未,令種剛彊大,故林鐘為地統,律長六寸。六者,所以 含陽之施,楙之於六合之內,令剛柔有體也。立地之 道,曰柔與剛,《乾》知太始,《坤》作成物。正月,《乾》之九三,萬 物棣通,族出於寅,人奉而成之,仁以養之,義以行之, 令事物各得其理。寅,木也,為仁;其聲,商也,為義。故太 族為人統,律長八寸,象八卦。宓戲氏之所以順天地, 通神明,類萬物之情也。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在天成 象,在地成形,后以裁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 左右民,此三律之謂矣。是為三統。其於三正也,黃鐘 子為天正,林鐘未之衝丑為地正,太族寅為人正。三 正正始,是以地正。適其始,紐於陽,東北丑位。《易》曰:「東 北喪朋,迺終有慶。」答應之道也。及黃鐘為宮,則太族、 姑洗、林鐘、南呂,皆以正聲應,無有忽微,不復與它律 為役者,同心一統之義也。非黃鐘而它律,雖當其月 自宮者,則其和應之律有空積,忽微不得其正,此黃 鐘至尊,亡與並也。《易》曰:「參天兩地而倚數。」天之數始 於一,終於二十有五。其義紀之以三,故置一得三,又 二十五分之六,凡二十五。置終天之數,得八十一。以 天地五位之合終於十者乘之,為八百一十分。應歷 一統千五百三十九歲之章數,黃鐘之實也。繇此之 義,起十二律之周,徑地之數,始於二,終於三十,其義 紀之以兩,故置一得二,凡三十。置終地之數,得六十。 以地中數六乘之,為三百六十分。當期之日,林鐘之 實人者,繼天順地,序氣成物,統八卦,調八風,理八政, 正八節,諧八音,舞八佾,監八方,被八荒,以終天地之 功。故八八六十四,其義極天地之變,以天地五位之 合終於十者乘之,為六百四十分,以應六十四卦太 族之實也。《書》曰:「天功,人其代之。」天兼地,人則天,故以 五位之合乘焉。唯天為大,「唯堯則之」之象也。地以中 數乘者,陰道理內,在中餽之象也。三統相通,故黃鐘、 林鐘、太族,律長皆全寸,而亡餘分也。天之中數五,地 之中數六,而二者為合,六為虛,五為聲,周流於六虛, 虛者爻律。夫陰陽登降運行列為十二,而律呂和矣。 太極元氣,函三為一。極,中也;元,始也,行於十二辰,始 動於子,參之於丑,得三。又參之於寅,得九。又參之於 卯,得二十七。又參之於辰,得八十一。又參之於巳,得 二百四十三。又參之於午,得七百二十九。又參之於 未,得二千一百八十七。又參之於申,得六千五百六 十一。又參之於酉,得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參之於 戌,得五萬九千四十九。又參之於亥,得十七萬七千 一百四十七。此陰陽合德,氣鍾於子,化生萬物者也。 故孳萌於子,紐牙於丑,引達於寅,冒茆於卯,振美於 辰,已盛於巳,咢布於午,昧薆於未,申堅於申,留孰於 酉,畢入於戌,該閡於亥,出甲於甲,奮軋於乙,明炳於 丙,大盛於丁,豐楙於戊,理紀於己,斂更於庚,悉新於 辛,懷任於壬,陳揆於癸。故陰陽之施化,萬物之終始, 既類旅於律呂,又經歷於日辰,而變化之情可見矣。 玉衡杓建,天之綱也;日月初躔,星之紀也。綱紀之交, 以原始造設,合樂用焉;律呂唱和,以育生成化,歌奏 用焉。指顧取象,然後陰陽萬物,靡不條鬯該成。故以 成之數,忖該之積,如法為一寸,則黃鐘之長也。參分 損一,下生林鐘;「參分;《林鐘》益一,上生太族參分;《太族》 損一,下生南呂參分;《南呂》益一,上生姑洗參分;《姑洗》 損一,下生應鐘參分;《應鐘》益一,上生蕤賓參分;《蕤賓》 損一,下生大呂參分;《大呂》益一,上生夷則參分;《夷則》 損一,下生夾鐘參分;《夾鐘》益一,上生亡射參分;《亡射》 損一,下生中呂。」陰陽相生,自黃鐘始,而左旋八八為 伍。其法皆用銅,職在太樂、太常掌之。

按《白虎通禮樂篇》。「黃帝樂曰《咸池》。咸池者。言大施天 下之道而行之。天之所生。地之所載。咸蒙德施也。」 按《晉書樂志》。「蚩尤氏帥魑魅與黃帝戰於涿鹿。帝乃 命始吹角為龍鳴以禦之。」

按《宋書樂志》:「鼓吹,蓋短簫鐃歌。蔡邕曰:『軍樂也。黃帝、 岐伯所作,以揚德建武,勸士諷敵也按《魏書樂志》:「軒轅桴、阮瑜之管,定小一之律,以成《咸 池》之美。」

按《通鑑外紀》:「黃帝命大容作承雲之樂,是為《雲門》《大 卷》。著之椌楬,以道其和。中春之月乙卯之辰,日在奎, 始奏之,命曰《咸池》。」

按《路史》:黃帝有熊氏命泠倫造律,采解磎之篁,斷篁 間三寸九分,為黃鐘之宮,曰「含少。」

《漢志》:「帝使伶倫之大夏之西,昆侖之陰,取竹之嶰谷生竅厚均者,斷兩節間吹之,以為黃鐘之宮,曰含少,制十二筩,寫鳳之鳴,雄鳴六,雌亦六,此清宮也。」《隋志》云:「帝使伶倫取竹斷節間吹之,為黃鐘,清宮之管,自清宮皆可生之。」夫律呂之數,或還或否,凡七十八,黃鐘之數焉。七十八三寸九分,黃鐘之清倍之也。十二律可以和聲,可以作樂矣。後代因其餘出之為六十,為三百。本於《劉安》,未見加損也。

制十有二筩,以之《阮隃》之下,聽鳳之鳴,以定其雌。

《抱璞》云:「帝轅候鳳鳴而調律。」隋毛爽云:「帝聽鳳阿閣之下造十二律,鄒衍吹律以定五始,正朔服色,由斯而別,未聞累黍也。」

乃作《玉律》,以應候氣,薦之宗廟,廢治忽,以知三軍之 消息。以正名百物,明民共財,而定氏族。

《晉志》云:「黃帝作律,以玉為琯,長尺六寸,為十二月。玉者,取其體含溫潤也。」《易是類謀》曰:「聖人興起,不知姓名,當吹律聽,以別其姓。」

少皞金天氏作大淵之樂[编辑]

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按《帝王世紀》,「少昊時有鳳 鳥之瑞,以鳥紀官。於是修其器用政度,戶無淫民,天 下大治,作樂曰九淵。」

按:《通典》「少皞」作「大淵。」

見《帝王代紀》。

按《通志》:少皞樂曰《九淵》,用度量制樂器。

按《路史》:「少皞氏立建鼓,制浮磬,以通山川之風。」

《通禮義纂》云:「建鼓,大鼓也,少昊作之,為眾樂之節。」《大晟樂書》云:「少昊造以節眾樂,夏后加之四足,曰足鼓。」出《隋音樂志》。

作《大淵》之樂,以諧人。神龢上下,是曰《九淵》。

《世紀》:「少昊樂曰九淵。」《文選》《隋》《晉書》《唐文集》皆作九泉,避唐諱。

顓頊高陽氏作五莖承雲之樂[编辑]

按《樂緯》:「顓頊之樂曰五莖。」

能為五行之道立根莖。

按《呂氏春秋·古樂篇》:「顓頊生自若水,實處空桑,乃登 為帝。惟天之合,正風乃行,其音若熙熙,凄凄鏘鏘。帝 顓頊好其音,乃令飛龍氏作效八風之音,命之曰《承 雲》,以祭上帝。」

按:《漢書禮樂志》「顓頊作六莖。」

按《白虎通禮樂篇》:「顓頊樂曰《六莖》。六莖者,言和律曆 以調陰陽。莖者,著萬物也。」

按《拾遺記》:「高陽氏有浮金之鐘,沈明之磬,及朝萬國 之時,乃奏含英之樂,其音清密。」

按《魏書樂志》:「顓頊有《承雲》之舞。」

按:《竹書紀年》:「顓頊二十一年作承雲之樂。」

按《帝王世紀》:「高陽氏命飛龍效八風之音,作樂五英, 以祭上帝。」

按:《通典》「顓頊」作「六莖。」

莖,根也,謂澤及下也。

按《路史》:「顓頊高陽氏命蜚龍稱八音,會八風之音,以 為圭水之曲,以召氣而生物。」

方時,金、石、絲、竹、匏、土、革、木之音備也。蜚龍,蓋人名。

「浮金效珍」,於是鑄為之鐘。

《大晟書》云:「其金聲震百里。」

作五基、六䪫之樂,以調陰陽。享上帝,命曰《承雲》。

《漢書》作「六莖五英」,《樂緯動聲儀》作「六英五莖。」

帝嚳高辛氏作六英之樂又曰九韶始作鼙鼓[编辑]

按《周禮春官大司樂》疏:「帝嚳之樂曰《六英》。」

按:《列子周穆王篇》:「奏承雲六瑩,《九韶》晨露。」

六「《瑩帝嚳》樂」:

按《呂氏春秋·古樂篇》:「帝嚳命咸黑歌九招、六列、六英。 有倕作為鼙,鼓鐘磬,吹笭管壎,箎鞀椎鐘。帝嚳乃令 人抃,或鼓鼙,擊鐘磬,吹笭,展管箎,因令鳳鳥天翟舞 之。帝嚳大喜,乃以康帝德。」

按《白虎通禮樂篇》。「帝嚳曰五英。五英者。言能調和五 聲。以養萬物。調其英華也。」

按《竹書紀年》:「帝嚳高辛氏,生而駢齒,有聖德。初封辛 侯,代高陽氏王天下,使鼓人拊鞞鼓,擊鐘磬鳳凰鼓 冀而舞。」

按:《通典》「帝嚳」作「五英。」

《英》,謂華茂也。

按《帝王世紀》。「高辛氏化被天下。作樂六莖按《路史帝嚳》。「高辛氏命咸黑為聲歌作《九韶》,制六列 五罃。」

《樂緯》及《潛夫論》等皆作《六英》。竇苹以「六英」為少昊樂,誤。

享上帝以《中罃》。

即「中英。」

命柞卜。

柞卜,《呂氏傳》《世紀》「咸」作「倕」,《世紀》云:「嚳命倕作鞞。」先儒小鼓有柄曰鞀,大鞀謂之鞞。

作鼙鼓,制笒筦壎箎,祥金之鐘,沈鳴之磬。伶人咸抃, 鳳皇天翟,舞之以康帝功。鼓奏以觀聲,歌奏以觀和, 舞奏以觀禮,禮以樂龢,政是以成。命曰《九招》。咸黑為 頌,以歌《九招》之就。

劉勰《文心雕龍》云:帝之世,成累為頌,咸黑見《呂氏春秋》,作「成累」,字之誤也。《兔園策》引《呂氏春秋》,咸黑為九歌六英,以康帝功。《樂緯》:「黃帝曰咸池,顓頊曰六莖帝。」《六英》:堯《大章》,舜《大招》,湯《大濩》,周曰酌,是以清和上升天下。《白虎通》云:「樂者,所以象德表功而殊名也。」《記》曰:「顓帝樂曰《六莖》。六莖言律歷以調陰陽,著萬物也。」帝曰:「《五韺》:言能調和五聲,以養萬物,調其英華也。」

陶唐氏[编辑]

帝堯作大章之樂[编辑]

按:《禮記樂記大章》,「章之也。」

《堯樂》名也。「《堯樂》謂之《大章》」者,言堯德章明於天下也。

按《周禮春官》大司樂「以樂舞教國子,舞《雲門》《大卷》《大 咸》。」

《大咸》《咸池》,堯樂也。堯能殫均刑法以儀民,言其德無所不施。《咸池》,黃帝所作樂名也,堯增修而用之。若樂體依舊不增修者,則改本名名曰《大章》,故云「《大章》,堯樂」也。

按:《呂氏春秋·古樂篇》:「帝堯立,乃命質為樂。質乃效山 林谿谷之音以歌,乃以麋」置缶而鼓之,乃拊石擊 石,以象上帝玉磬之音,以致舞百獸。瞽叟乃拌五弦 之瑟,作以為十五弦之瑟,命之曰《大章》,以祭上帝。 按《白虎通禮樂》篇:「堯曰大章,大明天地人之道也。」 按《通鑑前編》:「堯七十有七載,作《大章》樂。」

按《路史》:「帝堯陶唐氏命毋句氏作離聲,制七弦徽《大 唐》之歌,而民事得命,質放山川谿谷之音,以歌八風, 作大章之樂,擊石拊石,上當玉磬,乃麋。」置缶而鼓 之,立瞽叟拌五弦之瑟為十五弦,命延拌瞽叟之所 為瑟,益之八弦,以為二十三弦。制《咸池》之舞,而為經 首之詩,以享上帝,命之曰《大咸》。

《世本·樂錄》云:「磬,叔所造」,乃無句也,一作「無間。」《禮記》云:「叔之離磬。」《古史攷》云:「堯時人。」《文心雕龍》云:「堯有《大唐》之歌,舜有《南風》之詩。」《琴清英》云:「五絃,堯加二絃。」妄也。《通禮義纂》:「堯使毋句」作「五絃」,誤。七絃也。《禮書·質》作「𨟊」,或云即夔鼓。或作瞽叟《紀原》「瞽叟」作十三絃之瑟,誤也。董遒謂秦文以為。云與嚳同。《樂動聲儀》云:「黃帝樂曰《咸池》,而大司樂以《咸池》祀地示,又夏日至,於方澤奏之。」堯蓋用黃帝之樂。《大咸》樂章有經首之類,《莊子》所謂「中於經首之會者,教國子舞《大咸》。」注云:「堯樂也。」

有虞氏[编辑]

帝舜命夔作韶樂以教胄子和神人作五絃之琴歌南風之詩[编辑]

按《尚書·舜典》:「帝曰:『夔,命汝典樂教胄子。直而溫,寬而 栗,剛而無虐,簡而無傲。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 聲。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

蔡傳胄,長也。自天子至卿大夫之適子也。栗,莊敬也。凡人直者必不足於溫,故欲其溫;寬者必不足於栗,故欲其栗,所以慮其偏而輔翼之也。剛者必至於虐,故欲其無虐。簡者必至於傲,故欲其無傲,所以防其過而戒禁之也。教胄子者欲其如此,而其所以教之之具則又專在於樂,如《周禮》大司樂「掌成均之法,以教國」子弟,蓋所以蕩滌邪穢,斟酌飽滿,動盪血脈,流通精神,養其中和之德,而救其氣質之偏者也。心之所之謂之志,心有所之,必形於言,故曰「詩言志。」既形於言,則必有長短之節,故曰「歌永。」言既有長短,則必有高下清濁之殊,故曰「聲依永。」聲者,宮、商、角、徵、羽也。大抵歌聲長而濁者為宮,以漸而清且短則為商、為角、為徵、為羽,所謂聲依永也。既有長短清濁,則又必以十二律和之,乃能成文而不亂。假令黃鐘為宮,則太簇為商、姑洗為角、林鐘為徵、南呂為羽。蓋以三分損益,隔八相生而得之,餘律皆然。即《禮運》所謂五聲、六律、十二管還相為宮,所謂律和聲也。人聲既和,乃以其聲被之八音而為樂,則無不諧協而不相侵亂,失其倫次,可以奏之朝廷,薦之郊廟,而神人以和矣。聖人作樂,以養性情,育人材,事神祗,和上下,其體用

功效廣大深切乃如此。今皆不復見矣。可勝嘆哉。

按《益稷謨》夔曰:「戛擊鳴球,搏拊琴瑟以詠,祖考來格。 虞賓在位,群后德讓。下管鞀鼓,合止柷敔。笙鏞以間, 鳥獸蹌蹌。簫韶九成,鳳凰來儀。」

蔡傳戛擊,考擊也。鳴球,玉磬名也。搏至。拊,循也。樂之始作,升歌於堂上,則堂上之樂惟取其聲之輕清者,與人聲相比,故曰「以詠。」蓋戞擊鳴球搏拊琴瑟,以合詠歌之聲也。格,神之。格,思之格。虞賓,丹朱也。堯之後為賓於虞,猶微子作賓於周也。丹朱在位,與助祭群后以德相讓,則人無不和可知矣。下,堂下之樂也。管猶《周禮》所謂陰竹之管、孤竹之管、孫竹之管也。「鞀鼓,如鼓而小,有柄,持而搖之,則旁耳自擊柷敔。」郭璞云:「柷如漆桶,方二尺四寸,深一尺八寸,中有椎柄,連底撞之,令左右擊敔,狀如伏虎。背上有二十七鉏鋙,刻以籈櫟之籈,長一尺,以木為之。始作也,擊柷以合之。及其將終也,則櫟敔以止之,蓋節樂之器」也。笙以匏為之,列管於匏中,又施簧於管端。鏞,大鐘也。葉氏曰:「鐘與笙相應者曰笙,鐘與歌相應者曰頌鐘。頌或謂之鏞,《詩》『賁鼓維鏞』是也。《大射禮》:『樂人宿縣於阼階東,笙磬西面,其南笙鐘。西階之西,頌磬東面,其南頌鐘』。」頌鐘,即鏞鐘也。上言「以詠」,此言「以間」,相對而言,蓋與詠歌迭奏也。《鄉飲酒禮》云:「歌《鹿鳴》,笙《南陔》間;歌《魚麗》,笙《由庚》。」或其遺制也。蹌蹌,行動之貌。言樂音不獨感神人,至於鳥獸無知,亦且相率而舞蹌蹌然也。簫,古文作箾,舞者所執之物。《說文》云:「樂名《箾韶》。」季札觀周樂,見舞韶箾者,則箾韶蓋舜樂之總名也。今文作簫,故先儒誤以簫管釋之。九成者,樂之九成也。功以九敘,故樂以「九成。九成,猶《周禮》所謂九變」也。孔子曰:「樂者,象成者也,故曰成。鳳凰,羽族之靈者,其雄為鳳,其雌為凰。來儀者,來舞而有容儀也。戛擊鳴球,搏拊琴瑟,以詠堂上之樂也。下管鞀鼓,合止柷敔笙鏞,以間堂下之樂也。」唐孔氏曰:「樂之作也,依上下而遞奏,間合而後曲成。祖考尊神,故言於堂上之樂;鳥獸」微物,故言於堂下之樂九成。致鳳尊,異靈瑞,故別言之,非堂上之樂獨致神格,堂下之樂偏能舞獸也。或曰:笙之形如鳥翼,鏞之簴為獸形,故於笙鏞以間言「鳥獸蹌蹌。」《風俗通》曰:「舜作簫,笙以象鳳」,蓋因其形聲之似,以狀其聲樂之和,豈真有鳥獸鳳凰而蹌蹌來儀者乎?曰:是未知聲樂感通之妙也。瓠巴鼓瑟而遊魚出聽,伯牙鼓琴而六馬仰秣。聲之致祥召物,見於傳者多矣。況舜之德致和於上,夔之樂召和於下。其「格神人,舞獸鳳」,豈足疑哉!

夔曰:「於!予擊石拊石。百獸率舞,庶尹允諧。」

蔡傳重擊曰擊,輕擊曰拊,石磬也。有大磬,有編磬,有歌磬。磬有小大,故擊有輕重。八音獨言石者,蓋石音屬角,最難諧和。《記》曰:「磬以立辨。」夫樂以合為主,而石聲獨立辨者,以其難和也。石聲既和,則金、絲、竹、匏、土、革、木之聲無不和者矣。《詩》曰:「既和且平,依我磬聲。」則知言石者,總樂之和而言之也。或曰「玉振之也」者,終條理之事,故舉磬以終焉。上言鳥獸,此言百獸者,《考工記》曰:「天下大獸五:脂者、膏者、臝者、羽者、鱗者。」羽鱗總可謂之獸也。百獸舞則物無不和可知矣。尹,正也。庶尹者,眾百官府之長也。允諧者,信皆和諧也。庶尹諧則人無不和可知矣。

按《禮記樂記》:「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夔始制 樂以賞諸侯。故天」子之為樂也,以賞諸侯之有德者 也。德盛而教尊,五穀時熟,然後賞之以樂。故其治民 勞者,其舞行綴遠;其治民逸者,其舞行綴短。故觀其 舞,知其德;聞其諡,知其行也。《大章》,章之也。《咸池》,備矣。 《韶》,繼也。夏,大也。殷、周之樂盡矣。

按《周禮春官》「大司樂以樂舞教國子,舞《雲門》《大卷》《大 咸》《大㲈》。」

大㲈,舜樂也。言其德能紹堯之道也。

按《家語辯樂解》:「舜彈五弦之琴,造《南風》之詩。其詩曰: 『南風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慍兮;南風之時兮,可以 阜吾民之財兮。唯修此化,故其興也勃然德流如泉』。」 按《史記舜本紀》:「唯禹之功為大。披九山,通九澤,決九 河,定九州,各以其職來貢,不失厥宜。方五千里,至於 荒服。南撫交阯」,北發西戎、析枝、渠、廋、氐、羌;北山戎發、 息、慎,東長鳥夷。四海之內,咸戴帝舜之功。於是禹乃 興九招,致異物,鳳凰來翔。天下明德,皆自虞帝始。 按《大戴禮記五帝德》篇:「舜使夔作樂以歌籥舞,和以 鐘鼓。」

按《孔叢子。論書》篇:「夔為帝舜樂正,重黎又欲求人而 佐焉。舜曰:『夫樂,天地之精也。唯聖人為能和六律,均 五音,知樂之本,以通八風。夔能若此,一而足矣』。」 按《淮南子齊俗訓》:有虞氏之祀,其樂咸池。承雲:「九韶」, 按《竹書紀年》:「帝舜有虞氏元年己未,帝即位,作《九韶》 之樂按《通鑑前編》引《虞夏傳》曰:「惟元祀,巡狩四岳八伯,壇」 四奧,沈四海,封十有二山,肇十有二州,樂正定樂名 元祀,代泰山貢兩伯之樂焉。東嶽陽伯之樂,舞侏離, 其歌聲比余謠,名曰《晳陽羲》。路史作儀伯之樂舞鼚哉。其 歌聲比大謠,名曰《南陽》。中祀大交,霍山貢兩伯之樂 焉。夏伯之樂舞《謾或》。路史作哉其歌聲比中謠,名曰《初慮》。 羲伯之樂舞《將陽》,其歌聲比大謠,名曰《朱干》。秋祀柳 穀、華山,貢兩伯之樂焉。秋伯之樂舞蔡俶,其歌聲比 小謠,名曰《苓落》。和伯之樂舞《元鶴》,其歌聲比中謠,名 曰《歸來》。冬祀幽都恆山,貢兩伯之樂焉。冬伯之樂舞 《齊落》,歌曰《縵縵》。并論八音四會,歸格於禰祖,用特維 五祀,定鐘石,論人聲,乃及鳥獸,咸變於前。故更著四 時,推六律六呂,詢十有二變,而道弘廣。五作十道,孝 力為右。秋養耆老而春食。餔子乃勃然,《韶》樂興於大 麓之野。惟十有四祀,帝乃雍而歌者重篇。於時俊乂 百工,相和而歌《卿雲》,帝乃偶之曰:「卿雲爛兮,禮縵縵 兮,日月光華,旦復旦兮。」八伯咸進,稽首曰:「明明上天, 爛爛星陳。」日月光華,弘於一人。帝乃載歌,旋持衡。「惟 十有五祀,祀者貳尸。日月有長,星辰有行,四時順經, 萬姓允誠。於予論樂,配天之靈,遷於賢聖,莫不咸聽。 鼚乎鼓之,軒乎舞之,精華以竭,褰裳去之。」於是乃八 風修通,卿雲叢聚,蟠龍賁信於其藏,蛟魚踴躍於其 淵,龜鱉咸出其穴。

按:《路史》有虞氏命質作昭華之琯,尺有二寸之箾。

《世本》:「舜造簫,形參差,象鳳翼,其管長二尺。」高誘以質為即夔,非。

夔修《大招》,「六列五英,以明帝德,以降上神,通八風而 齊上下。五帝之樂,莫盛於此。」乃封夔於歸。

歸即夔樂。《葉聲儀》云:「昔歸典協樂律。」《書中候》云:「禹拜稽首,讓於益歸。」宋忠云:「歸即夔之歸鄉,乃今之秭歸縣。」

夏后氏[编辑]

禹作大夏之樂[编辑]

按:《禮記樂記》:「夏,大也。」

《禹》,樂名《夏》者,言能光大堯、舜之德也。

按《周禮春官》「大司樂以樂舞教國子,舞《雲門》《大卷》《大 咸》《大㲈》《大夏》。」

《大夏》,禹樂也。禹治水傅土,言其德能大中國也。

按《史記夏本紀》:「舜德大明,於是夔行樂,天下皆宗禹 之明度數聲樂,為山川神主。」

按《呂氏春秋·古樂篇》:「禹立,勤勞天下,日夜不懈。通大 川,決壅塞,鑿龍門,降通漻水以導河,疏三江五湖,注 之東海,以利黔首。於是命皋陶作為《夏籥》九成,以昭 其功。」

按:《淮南子齊俗訓》:「夏后氏其樂夏籥,九成,六佾,六列 六英。」

按《通志》:「禹以五音聽治,揭鐘鼓磬鐸鞀,以待四方之 士。為銘於簨簴曰:『導以道者撾鼓,喻以義者鼓鐘,告 以事者振鐸,語以憂者擊磬,有訟獄者搖鞀』。」

按《路史》:「禹駢三聖,乃興九招,命皋陶為夏,籥足鼓龍 簨簴,八佾六列,皮弁素積,九成而功,昭曰大夏。」

「禹興《九韶》之樂,致異物,鳳皇來翔。」故《孔融傳》言:「禹興《九韶》之樂,致異物。」《淮南子》云:「禹樂夏籥九成,六佾六列,《六英》九成,九變也。」《明堂位》云:「皮弁素積裼而舞《大夏》。」《祭統》云:「八佾以舞《大夏》,天子之文舞也。」《內則傳》云:「在干戈既文武俱備。」《春秋元命苞》云:「禹之時,民大樂,其駢三聖相繼,故名大夏。」《大司樂》注謂「德能大中國」,非也。

命扶登氏為《承夏》之樂,歌九敘,以樂其成,是謂《九夏》。

六府三事,所謂九功,九功惟敘,九敘惟歌,此禹之九夏也。鐘師以鐘鼓奏九夏,即《大夏》也。大宗伯奏九德之歌,九韶之舞,瞽師掌九德之歌,以娛太師,故《左氏》曰:「九功之德皆可歌也。」謂之九歌,猶言舜之韶謂之《九韶》爾。烝民以王者為君,九夏以王夏為首,豈偶然?

作《棧鐘》於會稽以定奏。

棧鐘之小者。

啟舞九韶又有九辯九歌[编辑]

按《史記夏本紀》不載。按《竹書紀年》:「帝啟十年,巡狩, 舞《九韶》於大穆之野。」

按《山海經大荒西經》「夏后開上三嬪於天,得九辯與 《九歌》」以下。

皆天帝樂名也。按路史夏后啟山海經引作開者避漢諱也一云啟之字開

按《帝王世紀》,「啟升后十年,舞《九韶》。」

按《路史》「啟爰棘賓商九辨九歌。」

按《天問騷經》云:「啟《九辨》與《九歌》,夏康娛以自縱。」王逸以《九辨》《九歌》為禹樂。諸說皆妄。予謂啟之所急,在以商均作賓,《九辨》即《九韶》,蓋商均以帝後得用,備樂也,辨當如「遍。」夫禹九功之德,皆可歌也。而王逸以為九州物可以辨治,啟能承先德,育群品而作之,妄也

舞《九招》,登嬪抃馬,秉翳執環而聲,《九辯》中聲猶在,而

人「皆仰《夏》之功。」

《山海經》云:「上三嬪於天,得九辨與《九歌》。」以下,天指舜、禹,尊其賜爾。注謂天帝之樂,啟登天竊之,以下,妄矣。經言「大樂之野,夏后啟於此舞《九伐》。」山海經作九代「馬乘兩龍,雲蓋三層,左手秉翳,右手操環」,珮玉橫在《大運山》。山海經所載近於荒唐其詳入於外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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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湯二十有四祀作大濩樂按竹書紀年作二十有五年此從前編作二十 四年[编辑]

按《周禮春官》「大司樂以樂舞教國子,舞《雲門》《大卷》《大 咸》《大㲈》《大夏》《大濩》。」

《大濩》,湯樂也。湯以寬治民而除其邪,言其德能使天下得其所也。言《濩》者,即救護也,救護使天下得其所也。

按《墨子·三辯篇》:「湯放桀,自立為王,事成功立,無大後 患,自作樂,命曰《九招》。」

按《呂氏春秋·古樂篇》:「夏為無道,暴虐萬民,侵削諸侯, 不用軌度,天下患之。湯於是率六州以討桀罪,功名 大成,黔首安寧。湯乃命伊尹作大濩,歌《晨露》,修《九招》、 六列,以見其善。」

劉敞曰:「《九招》者,九名也。予識其三焉,祈祉角之謂也。」

按《韓詩外傳》:「湯作濩,聞其宮聲,使人溫良而寬大;聞 其商聲,使人方廉而好義;聞其角聲,使人惻隱而愛 仁;聞其徵聲,使人樂養而好施;聞其羽聲,使人恭敬 而好禮。」《詩》曰:「湯降不遲,聖敬日躋。」

按《通鑑大紀》:「禱於桑林之社,天油然作雲,沛然下雨, 歲則大熟,天下讙洽,歲作桑林之樂,名曰《大濩》。」 按《初學記》,「殷曰大濩。」

湯承衰而起,護先王之樂,故曰《大濩》。

紂始作北里之舞靡靡之樂[编辑]

按《史記殷本紀》:「紂好酒淫樂,嬖於婦人,愛妲己,妲己 之言是從。於是使師涓作新淫聲北里之舞,《靡靡之 樂》。」

按《漢書禮樂志》:「殷紂斷棄先祖之樂,乃作淫聲,用變 亂正聲,以說婦人,樂官師瞽抱其器而奔散。」

按《拾遺記》:師涓出於衛靈公之世。寫列代之樂,造新 曲以奏於靈公。靈公情湎心惑,忘於政事。蘧伯玉趨 階而諫曰:「此雖以發揚氣律,終為沈湎淫漫之音,無 合於風雅,非下臣宜薦於君也。」靈公乃去其聲而親 政務,故衛人美其化焉。 師延者,殷之樂人也。設樂 以來,世遵此職。至師延精述陰陽,曉明象緯,莫測其 為「人。世載遼絕,而或出或隱,在軒轅之世,為司樂之 官。及殷時,總修三皇五帝之樂,拊一絃琴則地祗皆 升,吹玉律則天神俱降。當軒轅之時,年已數百歲,聽 眾國樂聲以審興亡之兆。」夏末抱樂器以奔殷,而紂 淫於聲色,乃拘師延於陰宮,欲極刑戮。師延既被囚 繫,奏《清商》《流徵》《滌角》之音,司獄者以聞於紂,紂猶嫌 曰:「此乃淳古遠樂,非余可聽說也。」猶不釋。師延乃更 奏《迷魂淫魄》之曲,以歡修夜之娛,乃得免炮烙之害。 周武王興師,乃越濮流而逝。按拾遺記所載師延事荒唐宜入外編因師涓

師延二人與《史記》異同,故合載於此,以備參考。

按:《新論辯樂》篇:「殷辛作靡靡之樂,始為北聲。」

北鄙殺伐之聲。

按《通志》:「紂使師延。」一作涓作《朝歌》《北鄙之音》,《北里之舞》, 《靡靡之樂》。按通志又與史記不同。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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