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第059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五十九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五十九卷目錄
喪葬部彙考二十三
宋三〈神宗熙寧六則 元豐五則 哲宗元祐五則 紹聖二則 元符一則 徽宗建
中靖國一則 崇寧一則 大觀二則 政和一則 高宗建炎二則 紹興十則〉
禮儀典第五十九卷
喪葬部彙考二十三
[编辑]宋三
[编辑]神宗熙寧三年詔議李定追服生母喪
[编辑]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按《禮志》:熙寧三年,詔御史 臺審決秀州軍事判官李定追服所生母喪。御史臺 言:「在法,庶子為父後如嫡母存,為所生母服緦三月, 仍解官申心喪。若不為父後,為所生母持齊衰三年, 正服而禫。今定所生仇氏亡日,定未嘗請解官持心 喪,止以父老乞還侍養,宜依禮制追服緦麻,而解官 心」喪三年。時王安石《芘定》,擢為太子中允,而言者俱 罷免。
熙寧四年夏五月辛亥,詔「宗室率府副率以上遭父 母喪及嫡孫承重,並解官行服。」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熙寧 年,定「品官賜葬儀仗新式。」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按《禮志》:詔葬禮院例冊,諸 一品二品喪,敕備本品鹵簿送葬者,以少牢贈祭于 都城外,加璧束帛深青二,纁二。諸重一品柱鬲六,五 品已上四,六品已下二。諸銘旌,三品已上長九尺,五 品已上八尺、六品已上七尺,皆書某官封姓之柩。諸 輀車,三品以上油幰,朱絲絡網施襈,兩廂畫龍,幰竿 諸「末垂六旒蘇;七品已上油幰施襈,兩廂畫雲氣,垂 四旒蘇;九品以上無旒蘇。」庶人鱉甲車無幰、襈,畫飾 諸引、披、鐸、翣挽歌。三品已上四引、四披,六鐸,六翣挽 歌六行,三十六人;四品二引、二披,四鐸、四翣挽歌者 四行,十六人;五品、六品挽歌八人,七品、八品挽歌六 人,六品、九品挽歌四人。其持引、披者皆「布幘布深衣。 挽歌白練幘,白練褠衣,皆執鐸綍並鞋襪。諸四品已 上用方相,七品已上用魌頭。諸纛,五品已上,其竿長 九尺已下,五尺已上。諸葬不得以石為棺槨及石室, 其棺槨皆不得雕鏤彩畫,施方牖檻,棺內不得藏金 寶珠玉。」又按《會要》,「勳戚大臣薨卒,多命詔葬,遣中使 監護,官給其費,以表一」時之恩。凡凶儀皆有買道、方 相、引魂車、香蓋、紙錢、鵝毛、影輿、錦繡、虛車、大輿、銘旌、 儀棺、行幕各一,挽歌十六,其明器、床帳、衣輿、結彩床, 皆不定數。墳所有石羊、虎望柱各二,三品以上加石 人二人。入墳有當壙、當野、祖思、祖明、地軸、十二《時神 誌》、石券、石鐵券各一。殯前一日,對靈柩及至墳所,下 事時,皆設敕祭監葬官行禮。熙寧初。又著新式。頒于 有司。
熙寧八年,議「嫡孫為祖承重禮。」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按《禮志》:熙寧八年,禮院請 為祖承重者,依《封爵令》立嫡孫,以次立嫡子同母弟, 無母弟立庶子,無庶子立嫡孫同母弟,如又無之,即 立庶長孫,行斬衰服。于是禮房詳定:「古者封建國邑 而立宗子,故《周禮》嫡子死,雖有諸子,猶令嫡孫傳重, 所以一本統、明尊尊之義也。至于商禮,則嫡子死立 眾子然後立孫。今既不立宗子,又未嘗封建國邑,則 嫡孫喪祖,不宜純用《周》禮。若嫡子死,無眾子,然後嫡 孫承重,即嫡孫傳襲封爵者,雖有眾子,猶承重。」時知 廬州孫覺以嫡孫解官,持祖母服。覺叔父在,有司以 新令,乃改知潤州。
熙寧九年,真宗貴妃沈氏薨。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按《真宗沈貴妃傳》:「大中祥 符初,以將相家子被選。初為才人,歷美人、婕妤、充媛, 至德妃。長秋虛位,帝欲立之,不果。嘉祐末,進貴妃。熙 寧九年薨,年八十三。許出殯其家,車駕臨奠,輟視朝 三日,諡昭靜。」
熙寧十年,「永國公薨,舉哀成服。」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按《禮志》,熙寧十年,永國公 薨,係無服之殤,詔特舉哀成服。
元豐二年冬十月太皇太后崩是年遷濮安懿王三夫人祔濮園
[编辑]按《宋史神宗本紀》。元豐二年冬十月「己酉,太皇太后 疾。上不視事。庚戌,罷朝謁景靈宮。命輔臣禱于天地 宗廟、社稷。減天下囚死罪一等,流以下釋之。乙卯,太 皇太后崩。戊午,詔易太皇太后園陵曰山陵。辛酉,以 群臣七上表始聽政。命王珪為山陵使。十一月癸未 始御崇政殿。」按《禮志》:仁宗慈聖光獻皇后曹氏,神 宗元豐二年十月二十日,太皇太后崩于慶壽宮。是 日,文武百官入宮,宰臣王珪升西階,宣《遺誥》已,內外舉哭,盡哀而出。二十六日,大斂,命韓縝為山陵按行 使。二十九日,皇帝成服。十一月,韓縝言:「永昭陵北稍 西地二百十步內,取方六十五步可為山陵。」上以迫 隘,縝言:「若增十步,合徵火相主及中五」之數。詔增十 步。十二月,中書言:「先是,司天監選年月,遷祔濮安懿 王三夫人。今大行太皇太后山陵,濮三夫人亦當舉 葬。」于是詔宗室正任防禦使以上許從靈駕,已從濮 安王夫人者免從。〈又〉元豐詔曰:「濮安懿王,先帝斟酌 典禮,即園立廟,詔王子孫歲時奉祀,義協恩稱,後世 無得議焉。今三夫人名位或未正,塋域或異處,有司 置而不講,曷足以彰明先帝甚盛之德,仰承在天之 志乎!三夫人可並稱曰『王夫人,命主司擇歲月遷祔 濮園,俾其子孫以時奉主,與王合食而致孝思焉』。」禮 官奏請王夫人遷葬,「給鹵簿全仗,用鼓吹,至國門外 減半。喪行與四時告享,並令嗣濮王主之。」按《仁宗 慈聖光獻曹皇后傳》,明道二年,郭皇后廢,詔聘入宮。 景祐元年九月,冊為皇后。性慈儉,重稼穡,常于禁苑 種穀親蠶,善飛帛書。英宗方四歲,育禁中,后撫鞠周 盡。迨入為嗣子,贊策居宮。帝夜暴疾崩,后悉斂諸門 鑰寘于前,召皇子入。及明,宰臣韓琦等至,奉英宗即 位,尊后為皇太后。帝感疾,請權同處分軍國事,御內 東門小殿聽政。明年夏,帝疾愈,即命撤簾還政。神宗 立,尊為太皇太后,名宮曰「慶壽。」晚得水疾,侍醫莫能 治。元豐二年冬,疾甚,帝視疾寢門,衣不解帶,旬日崩, 年六十四。帝哀慕毀瘠,殆不勝喪。有司上諡,葬于永 昭陵。按《濮安懿王允讓傳》,治平元年,宰相韓琦等 奏請下有司議,濮安懿王及譙國夫人王氏、襄國夫 人韓氏、仙遊縣君任氏合行典禮,詔須大祥後議之。 二年,乃詔禮官與待制以上議。翰林學士王珪等奏 曰:「謹按《儀禮喪服》,為人後者傳曰:『何以三年也?受重 者必以尊服服之,為所後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 昆弟,昆弟之子若子,謂皆如親子也。又為人後者為 其父母,《傳》曰:「何以期不二斬?」「持重于大宗,降其小宗 也。」「為人後者為其昆弟」,《傳》曰:「何以大功?」「為人後者降 其昆弟也。」先王制禮,尊無二上,若恭愛之心分于彼, 則不得專于此故也。是以秦、漢以來,帝王有自旁支 入承大統者,或「推尊其父母以為帝后,皆見非當時, 取議後世。臣等不敢引以為聖朝法。況前代入繼者, 多宮車晏駕之後,援立之策,或出臣下,非如仁宗皇 帝年齡未衰,深惟宗廟之重,祗承天地之意,于宗室 眾多之中,簡推聖明,授以大業,陛下親為先帝之子, 然後繼體承祧,光有天下。濮安懿王雖于陛下有天 性之親,顧復之恩,然陛下所以負扆端冕,富有四海, 子子孫孫,萬世相承,皆先帝德也。臣等竊以為濮王 宜準先朝封贈期親尊屬故事,尊以高官大國,譙國、 襄國、仙遊並封太夫人,考之古今為宜稱。」於是中書 奏:王珪等所議,未見詳定。濮王當稱何親,名與不名? 珪等議:濮安于仁宗為兄,于皇帝宜「稱皇伯而不名, 如楚王、涇王故事。」中書又奏:「《禮與令》及《五服年月敕》, 『出繼之子,于所繼、所生皆稱父母。又漢宣帝、光武皆 稱父為皇考。今珪等議稱濮王為皇伯,于典禮未有 明據。請下尚書省,集三省、御史臺議奏』。」方議,而皇太 后手詔詰責執政,于是詔曰:「如聞集議不一,權宜罷 議,令有司博求典故」以聞。禮官范鎮等又奏:「漢之稱 皇考,稱帝、稱皇,立寢廟,序昭穆,皆非陛下聖明之所 法,宜如前議為便。」自是御史呂誨等彈奏歐陽修首 建邪議,韓琦、曾公亮、趙概附會不正之罪,固請如王 珪等議。既而內出皇太后手詔曰:「吾聞群臣議,請皇 帝封崇濮安懿王,至今未見施行。吾載閱前史,乃知 自有故事。濮安懿王、譙國夫人王氏、襄國夫人韓氏、 仙遊縣君任氏,可令皇帝稱親,濮安懿王稱皇,王氏、 韓氏、任氏並稱后。」事方施行,而英宗即日手詔曰:「稱 親之禮,謹遵慈訓,追崇之典,豈易克當。且欲以塋為 園,即園立廟,俾王子孫主奉祠事。」翌日,誨等以所論 列彈奏不見聽用,繳納御史敕誥,家居待罪。誨等所 列,大抵以為前詔稱「權罷集議」,後詔又稱且欲以塋 為園,即追崇之意未已。英宗命閤門以誥還之,誨等 力辭臺職。誨等既出,而濮議亦寢。至神宗元豐二年, 詔以濮安懿王三夫人可並稱王夫人云。按《宗室 列傳》,吳王顥,慈聖光獻太后之服,易月當除。顥曰:「身 為孫而情文缺然,若是可乎?請如《心喪禮》,須上禫除 即吉。」詔可。
元豐三年春三月,葬慈聖光獻皇后于永昭陵,議虞 祔禮。又詔:「凡祖喪無嫡孫及嫡孫同母弟者,庶孫長 者承重。」
按《宋史神宗本紀》,元豐三年春正月乙丑朔,以大行 太皇太后在殯,不視朝。戊寅,上太皇太后諡曰慈聖 光獻。三月癸酉,葬慈聖光獻皇后于永昭陵。乙酉,祔 慈聖光獻皇后神主于太廟。按《禮志》:元豐三年正 月十四日上諡,太常禮院言,「大行太皇太后雖已有 諡,然山陵未畢,俟掩皇堂,去大行,稱慈聖光獻太皇太」后祔廟,題神主,仍去二「太」字。祕閣校理何洵直言: 「『按《禮》,既葬,日中還虞于正寢』。蓋古者之葬,近在國城 之北,故可以平旦而往,至日中即虞于寢,所謂葬日 虞,弗忍一日離也。後世之葬,其地既遠,即禮有不能 盡如古者。今大行太皇太后葬日至第六虞,自當行 之于外如舊儀。其七虞及九虞、卒哭,謂宜行之于慶 壽殿。又按《春秋公羊傳》曰:『虞主用桑士』。虞禮曰:『桑主 不文』。伏請罷題虞主。」太常言:「洵直所引乃士及諸侯 之禮,況嘉祐、治平並虞于集英殿,宜如故事。又:嘉祐、 治平虞主已不書諡,當依所請。」太常禮院又言:「慈聖 光獻皇后祔廟前三日,告天地、社稷、太廟、皇后廟如 故事。至日,奉神主先詣僖祖室,次翼祖、宣祖、太祖、太 祖后太宗皇帝、懿德皇后、明德皇后同一祝。次饗元 德皇后、慈聖光獻皇后,異饌、異祝,行祔廟禮。次真宗、 仁宗、英宗室。禮畢,奉神主歸仁宗室。如此,則古者祔 謁之禮及近代遍饗故事,並行不廢。」從之。三月十日, 葬永昭陵。二十二日,祔于太廟。〈又〉元豐三年,太常丞 劉次莊請:「祖母亡有嫡曾孫,次莊為嫡孫同母弟,在 法未有庶孫承重之文。」詔下禮官立法:「自今承重者, 嫡子死無諸子,即嫡孫承重;無嫡孫,嫡孫同母弟承 重;無母弟,庶孫長者承重;曾孫以下準此。其傳襲封 爵,自依禮、令。」
元豐四年冬十二月乙亥,慈聖光獻皇后禫祭,宰臣 王珪等上表請聽樂,不許。自是五表,乃從之。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元豐五年。華陰郡王宗旦薨。聽以旌節牌印葬 按《宋史神宗本紀》。元豐五年春二月癸亥。華陰郡王 宗旦薨按《禮志》。元豐五年。崇信軍節度使華陰郡 王宗旦薨。聽以旌節牌印葬。尋又詔。不即隨葬者徒 二年。因而行用者罪之。
元豐八年春三月,帝崩。冬十月葬永裕陵。范祖禹請 群臣制服三年,程頤請冬至改賀為慰,皆不從 按《宋史神宗本紀》,元豐八年春正月「戊戌,帝不豫。甲 辰,赦天下。乙巳,命輔臣代禱景靈宮。乙卯分遣群臣 禱于天地宗廟社稷。二月癸巳,上疾甚,遷御福寧殿。 三省樞密院入見,請立皇太子,及請太后權同聽政, 許之。」三月甲午朔,立延安郡王傭為皇太子,賜名煦, 皇太后權同處分軍國事。乙未,赦天下,遣官告于天 地、宗廟、社稷、諸陵。丁酉,皇太后命吏部尚書曾孝寬 為冊立皇太子禮儀使。戊戌,上崩于福寧殿,年三十 有八。皇太子即皇帝位。九月己亥,上大行皇帝諡曰 「英文烈武聖孝皇帝」,廟號神宗。十月乙酉,葬于永裕 陵按《哲宗本紀》,元豐八年二月,神宗寢疾,宰相王 珪乞早建儲,為宗廟社稷計,「又奏請皇太后權同聽 政,神宗首肯。三月甲午朔,皇太后垂簾于福寧殿,諭 珪等奉制立為皇太子。戊戌,神宗崩,太子即皇帝位。 庚子,命宰臣王珪為山陵使。甲寅,以群臣固請,始同 太皇太后聽政。五月庚戌,王珪薨。改命蔡確為山陵 使。秋九月戊戌,以神宗英文烈武聖孝皇帝之諡,告 于天地、宗廟、社稷。己亥,上寶冊于福寧殿。冬十月乙 酉,葬神宗皇帝于永裕陵。十一月癸巳,祔神宗于太 廟。辛酉,緣山陵役者蠲其賦。」按《禮志》,元豐八年三 月五日神宗崩,十三日大斂,帝成服。十七日小祥,四 月一日禫除,七月五日,請諡于南郊。九月八日,讀諡 寶冊于福寧殿。二十三日,啟菆。十月一日,靈駕發引。 二十一日,葬永裕陵。二十九日,虞主至。十一月一日, 虞祭于集英殿。自復土,六虞在途,太常卿攝事,三虞 行禮于殿。四日,卒哭。五日,祔廟。祕書正字范祖禹言: 「先王制禮,以君服同于父,皆斬衰三年。蓋恐為人臣 者不以父事其君」,此所以管乎人情也。自漢以來,不 惟人臣無服,而人君遂亦不為三年之喪。惟國朝自 祖宗以來,外廷雖用易月之制,而宮中實行三年之 喪。且易月之制,前世所以難改者,以人君自不為服 也。今群臣易月,而人主實行三年之喪,故十二日而 小祥,而期又小祥,二十四日大祥,再「期而又大祥。」夫 練祥不可以有二也,既以日為之,又以月為之,此禮 之無據者。再期而大祥,中月而禫,禫者,祭之名,非服 之色也。今乃為之慘服三日,然後禫,此禮之不經者 也。既除服,至葬而又服之,蓋不可以無服也。祔廟而 後即吉,財八月矣,而遽純吉,無所不佩,此又禮之無 漸也。《易》月之制,因襲「已久,既不可追。宜令群臣朝服, 正如今日而未除衰,至期而服之,漸除其重者;再期 而又服之,乃釋衰。其餘則君服斯服可也。至于禫,不 必為之服,惟未純吉以至于祥,然後無所不佩,則三 年之制,略如古矣。」詔禮官詳議。禮部尚書韓忠彥等 議:「朝廷典禮,時世異宜,不必循古。若先王之制,不可 盡用,則當以祖宗故事為法。今言者欲令舉臣服喪 三年,民間禁樂如之,雖過山陵,不去衰服,庶協古制。 緣先王恤典節文甚多,必欲循古,又非特如所言而 已。今既不能盡用,則當循祖宗故事及先帝遺制。」詔 從其議。神主祔廟,是月冬至,百官表賀。崇政殿說書程頤言:「神宗喪未除,節序變遷,時思方切,恐失居喪 之禮,無以風化天下,乞改賀為慰。」不從。
哲宗元祐元年王安石司馬光薨皆以諒闇中不舉哀成服冬十二月詔服除依元豐故事
[编辑]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祐元年夏四月癸巳,王安石薨。 「秋九月丙辰朔,司馬光薨。」「冬十二月庚寅,詔將來服 除,依元豐三年故事。」按《禮志》,元祐元年王安石薨, 在神宗大祥之內,司馬光薨亦在諒闇中,皆不舉哀 成服。高宗于劉光世、張俊、秦檜之喪,皆為臨奠,然設 幄舉哀,成服之禮未之行也。
元祐五年,神宗賢妃林氏薨,詔用一品禮葬。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按神宗《林賢妃傳》:「幼選入 宮,既長,遂得幸,封永嘉郡君,升美人,進婕妤。元祐五 年薨,詔用一品禮葬,贈貴儀,又贈賢妃。」
元祐六年,詔:「臣僚父母無故十年不葬者,御史臺彈 奏,吏部檢察。」冬十月,仁宗貴妃苗氏薨。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祐六年秋八月辛卯,詔御史臺 臣僚親亡十年不葬。許依條彈奏及令吏部檢察。冬 十月庚辰,貴妃苗氏薨。按《禮志》:「元祐中詔御史臺 臣僚,父母無故十年不葬,即依條彈奏,及令吏部候 限滿檢察,尚有不葬父母,即未得與關升磨勘。如失 檢察,亦許彈奏。」按《仁宗苗貴妃傳》:妃以容德入侍, 生唐王昕,封仁壽郡君,拜才人、昭容、德妃。英宗育于 禁中,妃擁佑頗有恩。既踐祚,醻其前勞,進貴妃。元祐 六年薨,年六十九。哲宗輟朝出奠,發哀苑中,諡曰「昭 節。」
元祐七年冬十一月癸巳,祀天地于圜丘,赦天下。「民 罹親喪者,戶以差等與免徭。」
按:《宋史哲宗本紀》云云。
元祐八年秋九月,太皇太后高氏崩,遺詔「皇帝成服, 三日內聽政,釋服之後,勿禁音樂。」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祐八年秋八月辛酉,以太皇太 后疾,帝不視事。丁卯,禱于嶽瀆、宮觀、祠廟。辛未,禱于 天地、宗廟、社稷。乙亥,禱于諸陵。九月戊寅,太皇太后 崩。己卯,詔以太皇太后園陵為山陵。甲申,命呂大防 為山陵使。壬辰,詔山陵修奉從約,諸道毋妄有進助。 冬十月戊申,群臣七上表請聽政。戊辰,徐王顥乞解」 官給喪,詔不允。十一月丙子,始御垂拱殿。壬寅,賜勞 修奉山陵兵士。十二月己巳,上太皇太后諡曰宣仁 聖烈皇后。按《禮志》,英宗宣仁聖烈皇后高氏,哲宗 元祐八年九月三日崩于崇慶宮。遺詔:「皇帝成服,三 日內聽政,群臣十三日,諸州長吏以下三日而除。」釋 服之後,勿禁作樂。園陵制度,務遵儉省。餘並如章獻 明肅皇太后故事。十四日,詔園陵依慈聖光獻太皇 太后之制。按《英宗宣仁聖烈高皇后傳》:后生神宗 皇帝,治平二年,冊為皇后。神宗立,尊為皇太后,居寶 慈宮。元豐八年,帝不豫,寖劇,宰執王珪等入問疾,乞 立延安郡王為皇太子,太后權同聽政,帝頷之。珪等 見太后簾下,后泣,撫王曰:「兒孝順,自官家服藥,未嘗 去左右,書佛經以祈福,喜學書,已誦《論語》七卷,絕不 好弄。」乃令王出簾外見珪等,珪等再拜謝且賀。是日, 降制立為皇太子。哲宗即位,尊為太皇太后,人以為 女中堯、舜。元祐八年九月,屬疾崩,年六十二。
紹聖元年春二月葬宣仁聖烈皇后于永厚陵
[编辑]按《宋史哲宗本紀》:「紹聖元年春正月癸酉朔,群臣詣 西上閤門,進名奉慰。二月己酉,葬宣仁聖烈皇后于 永厚陵。己未,祔神主于太廟。癸亥,緣山陵役者蠲其 賦。」
紹聖四年。詔宗室居父母喪者毋得乞為繼嗣。太史 以近永裕陵民冢。不便國音。請遷。詔官給葬費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按《禮志》。紹聖四年右武衛 大將軍克務乞故登州防禦使東牟侯克端子叔博 為嗣。請赴期朝參起居而不為克端服。大宗正司以 聞。下禮官議。宜終喪三年。遂詔宗室居父母喪者。毋 得乞為繼嗣。〈又〉太史請遷去永裕陵近山民冢一千 三百餘,以便《國音》。帝曰:「遷墓得無擾乎!若無所害,則 令勿遷;果不便《國音》,當給官錢以資葬費。」
元符三年春正月帝崩秋八月葬永泰陵詔山陵制度並如元豐故事
[编辑]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符三年春正月辛未,帝有疾,不 視朝。己卯,帝崩。皇太后諭遺制,立弟端王即位于柩 前,皇太后權同處分軍國事。四月己未,上諡曰欽文 睿武昭孝皇帝,廟號哲宗。七月丁卯,以諡號冊寶奏 告天地、宗廟、社稷。八月壬寅,葬于永泰陵。癸亥,祔太 廟。崇寧三年,加諡曰『憲元繼道世德揚功欽文睿武』」 齊聖昭孝皇帝。政和三年,改諡憲元繼道顯德定功 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按《徽宗本紀》:元符三年 正月己卯,哲宗崩,皇太后垂簾哭,謂宰臣曰:「家國不 幸,大行皇帝無子,天下事須早定。」章惇厲聲對曰:「在 禮律當立母弟簡王。」皇太后曰:「神宗諸子,申王長而 有目疾,次則端王當立。」惇又曰:「以年則申王長,以禮律則同母之弟簡王當立。」皇太后曰:「皆神宗子,莫難 如此分別,于次端王當立。」知樞密院曾布曰:「章惇未 嘗與臣等商議,如皇太后聖諭極當。」尚書左丞蔡卞、 中書門下侍郎許將相繼曰:「合依聖旨。」皇太后又曰: 「先帝嘗言,端王有福壽,且仁孝,不同諸王。」于是惇為 之默然,乃詔端王入即皇帝位,皇太后權同處分軍 國事。甲申,命章惇為山陵使。乙酉,出先帝遺留物賜 近臣。夏四月乙卯,請大行皇帝諡于南郊。秋七月丁 卯,告哲宗欽文睿武昭孝皇帝諡于天地、宗廟、社稷。 戊辰,上寶冊于福寧殿。八月庚子,作景靈西宮,奉安 神宗神御,建哲宗神御殿于其西。壬寅,葬哲宗皇帝 于永泰陵。癸亥,祔哲宗神主于太廟。九月丁卯,民緣 山陵役者蠲其賦。按《禮志》,元符三年正月十二日, 哲宗崩,徽宗即位。詔山陵制度並如元豐。七月十一 日啟菆,二十日,靈駕發引。八月八日,葬永泰陵。九月 九日,以升祔畢,群臣吉服如故事。太常寺言:「太宗皇 帝上繼太祖,兄弟相及,雖行易月之制,實斬衰三年, 以重君臣之義。公除已後,庶事相稱,具載《國史》。今皇 帝嗣立哲宗,實承神考之世,已用開寶故事,為哲宗 服衰重。今神主已祔,百官之服並用純吉,皇帝服御, 宜如太平興國二年故事。」禮部言:「太平興國中,宰臣 薛居正表稱:『公除以來,庶事相稱,獨命徹樂,誠未得 宜。即是公除後,除不舉樂外,釋衰從吉,事理甚明。今 皇帝當御常服,素紗展腳幞頭、淡黃衫、黑犀帶,請下 有司裁制』。」宰臣請從禮官議,乃詔候周期服吉時,詔 不由門下,徑付有司。給事中龔原言:「喪制乃朝廷大 事,今行不由門下,是廢法也。臣為君服斬衰三年,古 未嘗改。且陛下前此議服,禮官持兩可之論,陛下既 察見其姦,其服遂正,今乃不得已從之,臣竊為陛下 惜開寶時并、汾未下,兵革未弭,祖宗櫛風沐雨之不 暇,其服制權宜一時,非故事也。」原坐黜知南康軍。于 是詔依元降服喪三年之制,其元符三年九月自小 祥從吉指揮改正。按《溫益傳》,益知開封府,猶兼侍 讀,時執政倡言,帝當為哲宗服兄弟之服,曾肇在邇 英讀《史記舜紀》,因言:「昔堯舜同出黃帝,世數已遠,然 舜為堯喪三年者,以嘗臣堯故也。」益意附執政,進曰: 「《史記》世次不足信,堯、舜非同出。」遷吏部尚書。
徽宗建中靖國元年春正月皇太后向氏崩山陵依慈聖光獻皇后故事夏五月與欽慈皇后同葬永裕陵
[编辑]按《宋史徽宗本紀》,元符三年「冬十二月甲午,以皇太 后不豫,禱于宮觀祠廟嶽瀆。建中靖國元年春正月 甲戌,皇太后崩,遺詔追尊皇太妃陳氏為皇太后。丁 丑,易大行皇太后園陵為山陵,命曾布為山陵使。二 月甲辰,始聽政。三月甲子,始御紫宸殿。夏四月甲午, 上大行皇太后諡曰欽聖憲肅。乙未,上追尊皇太后」 諡曰欽慈。丁酉,御殿復膳。五月丙寅,葬欽聖憲肅皇 后、欽慈皇后于永裕陵。丙戌,祔欽聖憲肅皇后、欽慈 皇后神主于太廟。戊子,民緣山陵役者蠲其賦。按 《禮志》,神宗欽聖憲肅皇后向氏,建中靖國元年正月 十三日崩。二月,太常寺言:「大行皇太后山陵一行法 物,宜依元豐二年慈聖光獻皇后故事。皇堂之制,下 深六十九尺,面方二丈五尺;石地穴深一丈,明高二 丈一尺;鵲臺二,各高四十一尺;乳臺二,各高二丈七 尺;神牆高一丈三尺。」五月六日,葬永裕陵。二十六日, 祔于神宗廟室。先是,元祐四年,美人陳氏薨,贈充儀, 又贈貴儀。徽宗入繼大統,詔有司議追崇之典,上尊 諡曰欽慈皇后,祔葬永裕陵,與欽聖同祔神宗室。 按《神宗欽聖憲肅向皇后傳》,治平三年,歸于潁邸,封 安國夫人。神宗即位,立為皇后。帝不豫,后贊宣仁后, 定建儲之議。哲宗立,尊為皇太后。宣仁命葺慶壽故 宮以居后,后辭曰:「安有姑居西而婦處東瀆上下之 分不敢徙。」遂以慶壽後殿為隆祐宮居之。帝倉卒晏 駕,獨決策迎端王。徽宗立,請權同處分軍國事,后以 長君辭,帝泣拜移時乃聽。纔六月,即還政。明年正月 崩,年五十六。按神宗《欽慈陳皇后傳》:后選入掖庭 為御侍,生徽宗,進美人。帝崩,守陵殿,思顧舊恩,毀瘠 骨立。左右進粥藥,揮使去,曰:「得早侍先帝,願足矣。」未 幾薨,年三十二。建中靖國元年,追冊為皇太后,上尊 諡。陪葬永裕陵。
崇寧元年皇太妃朱氏薨追尊為皇太后祔葬永裕陵
[编辑]按《宋史徽宗本紀》。崇寧元年春二月「丙戌朔,以聖瑞 皇太妃疾,慮囚。辛丑,聖瑞皇太妃薨,追尊為皇太后。 夏四月己亥,上皇太后諡曰欽成。五月戊寅,葬欽成 皇后于永裕陵。六月己丑,祔欽成皇后神主于太廟。 壬辰,民緣山陵役者蠲其賦。」按《禮志》。崇寧元年二 月,聖瑞皇太妃朱氏薨,制追尊為皇太后。遂上尊諡 曰欽成皇后。五月,祔葬永裕陵,祔神主于神宗室,皆 備禮如故事。按《神宗欽成朱皇后傳》,熙寧初,入宮
為御侍,進才人、婕妤,生哲宗,累進德妃。哲宗即位,尊為皇太妃。時宣仁、欽聖二太后皆居尊,故稱號未極。元祐三年,宣仁詔:「《春秋》之義,母以子貴,其尋繹故實, 務致優隆。」于是輿蓋仗衛冠服,悉侔皇后。紹聖中,欽 聖復命即閤建殿,改乘車為輿,出入由宣德東門。百 官上牋稱「殿下」,名所居為「聖瑞宮。」徽宗立,奉禮尤謹。 崇寧元年二月薨,年五十一。追冊為皇后,上尊諡,陪 葬永裕陵。
大觀元年秋七月乙巳賢妃武氏薨
[编辑]按《宋史徽宗本紀》云云按《神宗武賢妃傳》。「妃始以 選入宮。元豐五年進才人。歷美人婕妤。徽宗即位。進 昭儀賢妃。大觀元年薨。乘輿臨奠,輟朝三日,諡曰惠 穆。」
大觀二年秋九月,皇后王氏崩,有司議:「禮如章穆皇 后故事」,從之。
按《宋史徽宗本紀》,大觀二年秋九月癸酉,皇后王氏 崩。冬十一月乙丑,上大行皇后諡曰靖和。十二月壬 寅,陪葬靖和皇后于永裕陵。按《禮志》,徽宗皇后王 氏,大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崩。尚書省言章穆皇后 故事,真宗服七日。從之。十月,太史局言,「大行皇后園 陵,斬草用十月二十四日斥,土用十一月十三日葬, 用十二月二十七日。諸宗室合祔葬者,並依大行皇 后月日時刻。」十一月,宰臣蔡京等請上諡曰靖和皇 后。十二月,奉安梓宮于永裕陵之下宮,神主祔別廟。 四年十二月,改諡曰「惠恭。」其後高宗復改曰顯恭。 按《徽宗顯恭王皇后傳》:元符二年六月,歸于端邸,封 順國夫人。徽宗即位,冊為皇后,生欽宗。大觀二年崩, 年二十五。諡曰「靜和」,葬裕陵之次。紹興中,始祔徽宗 廟室,改上今諡云。
政和三年春二月崇恩太后崩詔禮儀依欽成皇后開寶皇后故事酌定
[编辑]按《宋史徽宗本紀》,政和三年春二月辛卯,崇恩太后 暴崩。夏閏四月辛酉,上崇恩太后諡曰「昭懷。五月丙 午,葬昭懷太后于永泰陵。六月癸亥,祔昭懷皇后神 主于太廟。戊辰,民緣園陵役者蠲其賦。」按《禮志》:哲 宗皇后劉氏,政和三年二月九日崩。詔「崇恩太后合 行禮儀,可依欽成皇后及開寶皇后故事,參酌裁定。」 閏四月,上諡曰昭懷皇后。五月,葬永泰陵,祔神主于 哲宗廟室。按《哲宗昭懷劉皇后傳》,「初為御侍,由美 人婕妤進賢妃。孟后既廢,后竟代焉。徽宗立,冊為元 符皇后。明年,尊為太后,名宮崇恩。」帝緣哲宗故,曲加 恩禮,后以是頗干預外事,且以不謹聞。帝與輔臣議 將廢之,而后已為左右所逼,即簾鉤自縊而崩,年三 十五。
高宗建炎三年秋七月皇太子薨
[编辑]按《宋史高宗本紀》:建炎三年秋七月「丁亥,皇太子薨, 諡元懿。」按《元懿太子傳》:「太子諱旉,金人侵淮南,帝 幸臨安,會苗傅、劉正彥作亂,逼帝禪位于旉,改元明 受。既而傅等伏誅,帝復位,乃以旉為皇太子,從幸建 康。太子立,屬疾,宮人誤蹴地上金爐有聲,太子驚悸, 疾轉劇,薨,諡元懿。」
建炎四年。秋九月甲辰。徽宗皇后鄭氏崩于五國城 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按《徽宗鄭皇后傳》。「后本欽 聖殿押班。徽宗為端王。每日朝慈德宮。欽聖命鄭王 二押班供侍。及即位。遂以二人賜之。崇寧初封賢妃。 遷貴妃。王皇后崩,政和元年立為皇后。欽宗受禪。尊 為太上皇后。遷居寧德宮,稱寧德太后。從上皇幸南 京。」汴京破,從上皇幸青城北遷。留五年,崩于「《五國》城」, 年五十二。
紹興元年夏四月隆祐皇太后孟氏崩帝制期年服六月權攢于越州
[编辑]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元年夏四月庚辰,隆祐皇太 后崩。乙酉,為太后制期年服。辛卯,群臣三上表,始聽 政。六月壬申,冊諡皇太后曰昭慈獻烈。壬午,權攢昭 慈獻烈皇后于越州。秋八月丁丑,祔昭慈獻烈皇后 神主于溫州太廟。」按《禮志》:哲宗昭慈聖獻皇后孟 氏,紹興元年四月崩,詔以繼體之重,當承重服,以遺 誥「擇近地權殯,俟息兵歸葬,園陵,梓取周身,勿拘舊 制,以為他日遷奉之便。六月,殯于會稽上亭鄉攢宮, 方百步,下宮深一丈五尺,明器止用鈆錫,置都監巡 檢一員,衛卒百人。生日、忌辰、旦望節序排辦,如天章 閣儀。」虞主還州,行祔廟禮。按《哲宗昭慈聖獻孟皇 后傳》:「『初哲宗既長,宣仁高太后歷選世家」女百餘入 宮,后年十六。元祐七年,帝親御文德殿,冊為皇后。紹 聖三年,詔廢后出居瑤華宮。康王即皇帝位,尊后為 元祐太后。尚書省言:「元』字犯后祖名,請易以所居宮 名。」遂稱隆祐太后。紹興元年春,患風疾,帝旦暮不離 左右,衣弗解帶者連夕。四月,崩於行宮之西殿,年五 十九。遺命擇地攢殯,俟軍「事寧,歸葬園陵。」帝詔曰:「朕 以繼體之重,當從重服。凡喪祭用母后臨朝禮。上尊 號曰昭慈獻烈皇太后,殯于會稽上皇村,祔神主于 哲宗室,位在昭懷皇后上按《文獻通考》,紹興元年四月十八日,太常寺言:章獻 明肅皇后崩,乙未,百官聽遺誥。喪紀以日易月,在京 百官,十三日而除。祖宗以來,皇太后「崩,故事莫盛於 章獻明肅皇太后,當時遺誥十三日,令在京百官除 服。今來大行隆祐皇太后崩,遺誥亦以十三日而除 服,合至今月二十六日,百官依故事進名奉慰訖,退 易常服。」從之。自成服以後,小、大祥、禫除日及朔望日, 百官各進名奉慰。遇皇帝視事日,宰相奏事去杖,小 祥日,奏事去冠,餘官奏事依此。皇帝聽政未釋服前, 其引班若行弔臨之禮,即服衰絰。如遇內殿引班奏 事及從駕,常服黑帶,士庶以下服。軍人百姓白衫、紙 帽,婦人素縵,不花釵,三日止。士庶婚嫁服除外不禁。 文武臣僚之家,至山陵、祔廟畢,並許嫁娶,不用花綵, 仍禁樂。〈又〉紹興元年四月二十九日,太常寺檢會「故 事,差攝太傅持節導梓宮、題冊寶、監鎖元宮,太常少 卿執翣者障梓宮,攝司徒率梓宮官升大、昇轝及引 梓宮即元宮。又攝司空、復土九鍤,監察御史監鎖元 宮,少府監進龍輴,將作監捧梓宮登龍輴、兼鎖元宮, 宗正卿充九虞及掩元宮饗官,差題虞主官併題神 主官,殿前司依例差彈壓將官一員,甲軍一百人,用 鹵簿儀仗,依例權以儀衛服青紫褐衫,執持儀物充, 代主管禁衛所先相度差撥。其沿路引導、宿頓,排設 用警場鼓吹挽歌,依例係總護使,同橋道頓遞使。」前 二日,都大主管官、禮部、太常寺先就貢院按閱。
「一,警場,合用金鉦一十二人,鼓手六十人,鳴角六十人,逐色教頭共五人,武嚴教頭三人,管轄人員二人,部押使臣一人。」 一,鼓吹,合用鼓吹令丞職掌,府典史、引樂官共一十人,歌色一十六人,篳篥色三十六人,笛色三十六人,簫八人,大鼓一十六人,節鼓一人,金鉦四人,抬擎人兵共一十人。一,挽歌,合用押教一人,執色四十八人。挽詞,翰林學士、中書舍人撰二十首,文臣、職事官各二首,《導引》歌詞,學士院撰,前一日,先于太常寺教習。其排設鼓吹警場及抬擎節級軍兵、借差殿前步軍司人,并太常寺所差人吏職級、樂正。
是日,行啟奠、祖奠、遣奠之禮,攝太傅後從皇帝行禮, 又差攝侍中、少傅等官。「所有祭器用牙床三張,並先 下文思院製造,陪位行事各官外,餘文武百官並免 立班,於城外奉辭靈駕。其哀諡冊寶,於梓宮前禁衛 內排列。沿路排祭依例壓祭絹,內宰相、使相各五十 疋,侍從、臺諫各三十疋,管軍、知省、知閤、御帶、御藥門」 司直殿等各二十疋,六曹郎官、寺監卿少等各一十 疋。其經過州縣合行排祭,不係經過州縣,並免至攢 宮前一日差官奏告。〈又〉太常寺言:「明德皇后故事,行 遣奠禮,讀哀冊,奉辭訖,皇帝吉服還內,縗服並焚之, 係大行太皇太后發引之日。檢會故事」,
紹興五年四月,太上皇帝崩于五國城。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五年夏四月「甲子,太上皇帝 崩于五國城,五月辛巳,遣何蘚等奉使金國,通問二 帝。」按《徽宗本紀》,紹興五年四月甲子,崩于五國城, 年五十有四。
紹興七年,太上皇帝及寧德皇后凶問至,張浚疏論 喪服不可即戎,詔外朝勉從所請,宮中行三年喪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七年春正月丁亥,何蘚、范寧 之至自金國始聞上皇及寧德皇后崩,己丑帝成服, 下詔降徒囚,釋杖以下。二月癸巳朔,百官七上表,請 遵以日易月之制。徽猷閣待制、知嚴州胡寅請服喪 三年,衣墨臨戎,以化天下。帝欲遂終服,而張浚連疏 論喪服不可即戎,遂詔外朝勉從所請,宮中仍行三 年之喪。庚子,遣王倫等使金國迎奉梓宮。丙辰,始御 便殿。秋九月甲子,上太上皇帝諡曰聖文仁德顯孝 皇帝,廟號徽宗,皇后曰顯肅皇后。冬閏十月甲戌,始 作徽宗皇帝、顯肅皇后神主。十二月丁卯,祔徽宗皇 帝、顯肅皇后神主于太廟按《徽宗本紀》,紹興七年 九月甲子,凶問至江南,遙上尊諡曰「聖文仁德顯孝 皇帝,廟號徽宗。」按《禮志》,紹興七年,問安使何鮮等 還以聞。宰執入見,帝號慟擗踴,終日不食。宰臣張浚 等力請,始進糜粥成服于几筵殿,文武百僚朝晡臨 于行宮。自聞喪至小祥,百官朝晡臨;自小祥至禫祭, 朝一臨。太常等言:「舊制,沿邊州軍不許舉哀。緣諸大 師皆國家腹心爪牙之臣,休戚一體,至于將佐,皆懷 忠憤,宜就所屯,自副將而上,成服日朝晡臨,故校哭 于本營。」命徽猷閣待制王倫等為奉迎梓宮使。時知 邵州胡寅上疏,略曰:「三年之喪,自天子至于庶人,一 也。及漢孝文」自執謙德,用日易月,至今行之。子以便 身忘其親,臣以便身忘其君,心知其非而不肯改,自 常禮言之,猶且不可,況變故特異如今日者,又當如 何?恭惟大行太上皇帝、大行寧德皇后蒙塵北狩,永 訣不復,實繇粘罕,是有不共戴天之讎。考之於《禮》,讎 不復則服不除,寢苫枕戈,無時而終。所以然者,天下 雖大,萬事雖眾,皆無以加于父子之恩,君臣之義也伏睹某月某日聖旨,緣國朝故典,以日易月,臣竊以 為非矣。自常禮言之,猶須大行有遺詔,然後遵承。今 也大行詔旨不聞,而陛下降旨行之,是以日易月,出 陛下意也。大行幽厄之中,服御飲食,人所不堪,疾病 粥藥,必無供億;崩殂之後,衣衾斂「藏,豈得周備?正棺 卜兆,知在何所?茫茫沙漠,瞻守為誰?伏惟陛下一念 及此,荼毒摧割,備難堪忍。縱未能遵《春秋》復讎之義, 俟讎殄而後除服,猶當革漢景之薄,喪紀以三年為 斷。不然,以終身不可除之服,二十七日而除之,是薄 之中又加薄焉,必非聖人之所安也。」又曰:「雖宅憂三 祀,而軍旅之事,皆」當決于聖裁,則諒闇之典,有不可 舉。蓋非枕塊無聞之日,是乃枕戈有事之辰。故魯侯 有周公之喪,而徐夷並興。東郊不開,則是墨衰即戎, 孔子取其誓命。今六師戒嚴,方將北討,萬機之眾,孰 非軍務?陛下聽斷平決,得禮之變,卒哭之後,以墨衰 臨朝,合于孔子所取,其可行無疑也。如合聖意,便乞 直降詔旨云:「恭惟太上皇帝、寧德皇后誕育眇躬,大 恩難報,欲酬罔極,百未一伸。鑾輿遠征,遂至大故,訃 音所至,痛貫五情,想慕慈顏,杳不復見,怨讎有在,朕 敢忘之。雖軍國多虞,難以諒闇,然衰麻枕戈,非異人 任,以日易月,情所不安。興自朕躬,致喪三年,即戎衣 墨,況有權制,布告中外,昭示至懷。其合行典禮,令有 司集議來上。如敢沮格,是使朕為人子而忘孝之道, 當以大不恭論其罪。陛下親御翰墨,自中降出,一新 四方耳目,以化天下,天地神明亦必有以佑助,臣不 勝大願。」六月,張浚請諡于南郊。戶部尚書章誼等言: 「梓宮未還,久廢諡冊之禮。請依景德元年明德皇后 故事,行埋重、虞祭、祔廟之禮,及依嘉祐八年、治平四 年虞祭畢而後卒哭,卒哭而後祔廟,仍于小祥前十 日行之。異時梓宮之至,宜遵用安陵故事,行改葬之 禮,更不立虞主。」從之。九月甲子,上廟號曰徽宗。 按《文獻通考》:紹興七年,徽宗及顯肅皇后祔廟,有司 言:「今梓宮未還,乞依景德元年明德皇后故事,行埋 重、虞祭、祔廟」之禮。太常寺言:「檢會《山園陵故事》,梓宮 發引日,皇帝于宣德門外奉辭,百僚於板橋奉辭。其 掩皇堂日,奏請神靈上虞主訖,埋重於皇堂隧道。次 行第一虞,至瓊林苑,行第七虞,祭畢,迎虞主於集英 殿,皇帝於殿門奉迎,百僚於板橋奉迎。至殿,皇帝行 安神燒香之禮訖,次有司行第八虞,至第九虞,祭畢, 皇帝行卒哭之禮。至祔廟前一日,皇帝齋于垂拱殿。 祔廟日,自集英殿導至宣德門外奉辭。有司奉虞主 至太廟行祔廟之禮,於故事即無該載廟門外埋重 之文。今來欲比故事,於祔廟前擇日自几筵殿迎重, 于報恩廣孝觀權行安奉。」是日,皇帝先次几筵殿燒 香,如宮之儀,畢,還內次。宰執率百僚燒香畢,退。禮儀 使率合迎重有司奉迎詣本觀,俟時奏「請神靈上虞 主」訖,埋重於本觀利方。次太常卿行第一虞祭。夙興 第二虞祭已後,每日依禮例行一虞祭。至第七虞祭 畢,迎奉虞主還几筵殿日,百僚於行宮門外奉迎。至 几筵殿門,皇帝服履袍奉迎,前導虞主升殿畢,次詣 逐位行禮訖,還內。「次有司行第八、第九虞祭。至祔廟 前二日,皇帝行卒哭之禮。祔廟前一日,皇帝齋於內 殿,有司不奏刑殺文書。至祔廟日,皇帝自几筵殿導 虞主至行宮門外,奉辭畢,禮儀使奉虞主詣太廟,奏 請神靈上神主訖,以次行祔廟之禮。今來欲依明德 皇太后攢殯故事,先行虞祭畢,次行卒哭,而後祔廟。 若將來迎奉梓宮到,合遵用永安陵故事,行改葬之 禮,更不立虞主。」從之。 閏十月二十五日,朱震充題 神主、虞主官。按《後漢禮儀志》,桑木主尺二寸,不書諡。 又按杜佑《通典》載儀注,虞祭之禮,止言太祝捧主匱 置于座,啟匱于前,捧出神主,不言題諡。祔廟之禮,則 曰享前一日質明,太祝以香湯浴栗主,拭「以羅巾,題 栗主,官盥洗,捧栗主就褥題神主」,墨書訖,以光漆重 摸之,則是唐制,惟題栗主,亦不題虞主也。宋朝仁宗 皇帝上僊,呂夏卿奏請虞主不題諡,詔兩制及待制 以上官與禮官會儀。翰林學士承旨孫抃等奏,乞如 夏卿所奏。從之。今欲乞依漢、唐及仁宗山陵故事,虞 主更不題諡,俟祔廟前期「一日,恭依敕命,書題神主。」 詔恭依。 是年正月二十五日,詔群臣候祔畢純吉 服,繼令候過小祥日取旨。及紹興八年正月二十五 日徽宗小祥,二月二十三日百官純吉服。
紹興九年春正月,帝易大祥之服,宰臣請上陵名。夏 六月,皇后邢氏崩于五國城。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九年夏六月庚戌,皇后邢氏 崩于五國城。按《禮志》:紹興九年正月,太常寺言,「徽 宗及顯肅皇后將及大祥,雖皇堂未置,若不先建陵 名,則春秋二仲,有妨薦獻,請先上陵名。」宰臣秦檜等 請上陵曰永固。按《高宗憲節邢皇后傳》,高宗居康 邸,以婦聘之,封嘉國夫人。王出使,夫人留居蕃衍宅。 金人犯京師,夫人從三宮北遷。上皇遣曹勛歸,夫人 脫所御金環,使內侍持付勛,曰:「幸為吾白大王,願如此環,得早相見也。」王憐之。及即位,遙冊為皇后。紹興 九年,后崩于五國城,年三十四。金人祕之,高宗虛中 宮以待者十六年。
按,《文獻通考》:「紹興九年正月二十五日,徽宗大祥,高 宗服白羅袍。至禫祭,易祥服,日服素紗軟腳幞頭、淺 色黃羅袍、黑銀帶。」
紹興十二年秋八月,帝易緦服奉迎徽宗及顯肅、懿 節二后梓宮。冬十月,權攢于永固陵。是年,貴妃張氏 卒。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十年春正月「丙戌,遣莫將等 充迎護梓宮、奉迎兩宮使。」十二年春二月「癸巳,金主 許歸梓宮及皇太后。夏四月甲子,遣孟忠厚為迎護 梓宮禮儀使,王次翁為奉迎兩宮禮儀使。丁卯,皇太 后偕梓宮發五國城。金遣完顏宗賢、劉裪護送梓宮, 高居安護送皇太后。辛巳,皇后邢氏崩。訃初至,六月」 甲子,命侍從、臺諫、禮官、雜議權奉攢宮。戊辰,以万俟 卨為攢宮按行使。秋七月丁酉,上皇后諡曰懿節,祔 神主于別廟。八月甲戌,以万俟卨參知政事,充金國 報謝使。壬午,皇太后至,入居慈寧宮。己丑,帝易緦服, 奉迎徽宗及顯肅、懿節二后梓宮至,奉安于龍德別 宮。九月乙未,以孟忠厚為樞密使,充攢宮總護使。丙 午,金使劉筈、完顏宗表等九人入見。戊申,以王次翁 等充金國報謝使,藏金國誓書于內侍省。冬十月乙 丑,始聽中外用樂。丙寅,權攢徽宗皇帝及顯肅皇后 于會稽永固陵。懿節皇后祔十三年。春正月戊戌,加 上徽宗諡曰「體神合道駿烈遜功聖文仁德憲慈顯 孝皇帝。」己亥,親饗太廟,奉上冊寶。二月乙丑,更永固 陵曰永祐。按《徽宗本紀》,紹興十二年八月乙酉,梓 宮還臨安。十月丙寅,權攢于永祐陵。十二月丁卯,祔 太廟第十一室。按《禮志》,徽宗與顯肅初葬五國城。 十二年,金人以梓宮來還,將至,帝服黃袍,乘輦詣臨 平奉迎,登舟易緦服,百官皆如之。既至行在,安奉于 龍德別宮,帝后異殿。禮官請用安陵故事,梓宮入境, 即承之以槨,有司預備袞冕翬衣以往,至則納之槨 中,不復改斂。秦檜白令侍從、臺諫、禮官集議,靈駕既 還,當崇奉陵寢,或稱攢宮。禮部員外郎程敦厚希檜 意,獨上奏言:「仍攢宮之舊稱,則莫能示通和之大信, 而用因山之正典,則若忘存本之後圖。臣以為宜勿 徇虛名,當示大信。」于是議者工部尚書莫將等乃言: 「《太史》稱,歲中不利大葬,請用明德皇后故事權攢。」從 之,以八月奉迎,九月發引,十月掩攢。在昭慈攢宮西 北五十步,用地二百五十畝。按徽宗《鄭皇后傳》,后 從上皇幸青城北遷,留五年,崩于五國城。紹興七年, 何蘚等使還,始知上皇。及后崩,高宗大慟,立重成服, 諡「顯肅。」梓宮歸入境,承之以槨,納翬衣其中,與徽宗 合攢于會稽永祐陵。按《高宗憲節邢皇后傳》,顯仁 太后回鑾始得崩聞,上為輟朝,行釋服之祭,諡懿節, 祔主于別廟。紹興十二年八月,后梓宮至,攢于聖獻 太后梓宮之西北。帝思后,殊慘不樂。皇后吳氏知帝 意,乃請為其姪珣琚婚邢氏二女,以慰帝心。淳熙末, 改諡憲節。祔高宗廟。按高宗《張賢妃傳》,建炎初為 才人,有寵,進婕妤。帝欲擇宗室子養禁中。已而伯琮 入宮,年尚幼,帝因命婕妤母之,是為孝宗。尋遷婉儀。 紹興十二年卒,上為輟朝二日,贈賢妃。
紹興十四年春正月,命普安郡王為宗室子偁解官 持服,官給葬事。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十三年秋九月「丁巳,宗室子 偁卒於秀州。」「十四年春正月戊寅,命普安郡王為子 偁解官持服。夏六月丙申,特贈子偁太子少師,官給 葬事。」按《孝宗本紀》,孝宗諱眘,字元永,太祖七世孫 也。初,太祖少子「秦王德芳生英國公惟憲,惟憲生新 興侯從郁,從郁生華陰侯世將,世將生慶國公令譮, 令」譮生子偁,是為秀王。王夫人張氏夢人擁一羊遺 之曰:「以此為識。」已而有娠,以建炎元年十月戊寅生 帝于秀州青杉閘之官舍。及元懿太子薨,高宗未有 後。紹興二年五月,選帝育于禁中。十二年正月丁酉, 封普安郡王。十三年九月,秀王歿于秀州。十四年正 月,用廷臣議,聽解官行服。十六年,免喪「還舊官。」按 《安僖秀王子偁傳》:子偁,秦康惠王之後,高宗族兄也。 宣和元年,舍試合格,調嘉興丞。是年,子伯琮生,後被 選入宮,是為孝宗。累官左朝奉大夫。紹興十三年秋, 致仕。明年春,卒于秀州。時孝宗為普安郡王,疑所服, 詔侍從、臺諫議,秦熹等請解官如南班故事。普安亦 自請持服,許之。及普安建節,子偁以恩贈太子少師, 既為太子,加贈太師、中書令,封秀王,諡「安僖。」
紹興二十七年,禁民間火葬投水中者。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按《禮志》,紹興二十七年,監 登聞鼓院范同言:「今民俗有所謂火化者,生則奉養 之具,唯恐不至,死則燔」「而棄捐之,何獨厚于生而 薄于死乎?甚者焚而置之水中,識者見之動心。國朝 著令,貧無葬地者,許以係官之地安葬。」河東地狹人眾,雖至親之喪,皆悉焚棄。韓琦鎮并州,以官錢市田 數頃,給民安葬,至今為美談。然則承流宣化,使民不 畔于禮法,正守臣之職也。方今火葬之慘,日益熾甚, 事關風化,理宜禁止。仍飭「守臣措置荒閑之地,使貧 民得以收葬,少裨風化之美。」從之。
紹興二十八年。令諸州措置摽撥葬地給貧民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按《禮志》。紹興二十八年。戶 部侍郎榮薿言。「比因臣僚陳請禁火葬。令州郡置荒 閑之地。使貧民得以收葬。誠為善政。臣聞吳越之俗。 葬送費廣。必積累而後辦。至于貧下之家。送終之具 唯務從簡。是以從來率以火化為便。相習成風。勢難 遽革。況州縣休息之久,生聚日繁,所用之地必須寬 廣,仍附郭近便處官司以艱得之,故有未行摽撥者。 既葬埋未有處所,而行火化之禁,恐非人情所安。欲 乞除豪富士族申嚴禁止外,貧下之民并客旅遠方 之人,若有死亡,姑從其便,候將來州縣摽撥到荒閑 之地,別行取旨。」詔依,仍令諸州依已降指揮「措置摽 撥。」
紹興二十九年秋九月,皇太后韋氏崩。冬十一月,權 攢于永祐陵。韋誼弟姪並解官行服。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二十九年:「秋九月乙未,皇太 后不豫,大赦,不視朝。丙申,為太后祈福。庚子,皇太后 韋氏崩。癸卯,遣周麟之等為金國奉表哀謝使。冬十 月甲寅,以群臣五上表,始聽政,命保康軍節度使吳 益為攢宮總護使。戊寅,冊諡皇太后曰顯仁。十一月 丁亥,遣賀允中等為金國遣留國信使。丙午,權攢顯」 仁皇后于永祐陵。十二月甲子,祔顯仁皇后神主于 太廟。按《禮志》,徽宗顯仁皇后韋氏,紹興二十九年 崩,祔于永祐陵攢宮。按《徽宗韋賢妃傳》:妃,開封人, 高宗母也。初入宮為侍御,崇寧末,封平昌郡君。大觀 初進婕妤,累遷婉容。高宗在康邸出使,進封龍德宮 賢妃,從上皇北遷。建炎改元,遙尊為宣和皇后。紹興 七年,徽宗及鄭皇后崩,聞至,帝號慟,諭輔臣曰:「宣和 皇后春秋高,朕思之不遑寧處,屈己講和,正為此耳。」 翰林學士朱震引唐建中故事,請遙尊為皇太后,從 之。已而太常少卿吳表臣請依嘉祐、治平故事,俟三 年喪畢,然後舉行。乃先降御札,播告天下。王倫使回, 言金人許歸。后未幾,金人遣蕭哲來,亦言后將歸狀, 豫作慈壽宮,命莫將、韓恕為奉迎使。十年,以金人猶 未歸后,乃遙上皇太后冊寶於慈寧殿。是後,金人來 議和,帝曰:「歸我太后,朕不恥和。」命何鑄、曹勛報謝。至 金國,勛再三懇請,金主始允。十二年,帝親至臨平奉 迎。帝初見太后,喜極而泣。八月,至臨安,入居慈寧宮。 先是,以梓宮未還,詔中外輟樂,至是慶太后壽節始 用樂。太后聰明有智慮。初,金人許還三梓宮,太后恐 其反覆,呼役者畢集,然後起攢。時方暑,金人憚行。太 后慮有他變,乃陽稱疾,須秋涼進發。已而稱貸於金, 使得黃金三千兩,以犒其眾。由是途中無間言。二十 九年,太后壽登八十九月,得疾,上不視朝,敕輔臣祈 禱天地、宗廟、社稷,俄崩於慈寧宮,諡曰顯仁。攢于永 祐陵之西,祔神主於太廟徽宗室。太后性節儉,所得 供進財帛,多積於庫,至是喪葬之費,皆仰給焉。 按《文獻通考》:紹興二十九年十一月十三日,太常寺 又言,「顯仁皇后將來掩攢宮,合行九虞祭。依禮例,掩 攢宮畢,行第一虞。其第二、第三、第四、第五虞並係在 路,合於宿頓宗正卿行禮。其第六虞在京日,係在瓊 林苑,今欲乞渡江訖,令宗正卿行禮。禮畢,迎虞主入 慈寧宮奉安。皇帝服袍履,導于慈寧宮門外。有司奉 安訖,皇帝行安神之禮。其第七、第八、第九虞,依《典故》, 皇帝行禮,百官陪位。或差有司侍祠,則百官便不陪 位。」詔恭依。〈又〉十二月五日,禮部、太常寺言:「檢照元豐 二年慈聖光獻皇后上僊,太常禮院言,按《禮》,葬而後 虞,虞而後卒哭,卒哭而後祔。景德中,明德皇后以百 日為卒哭,蓋古之士禮,不當施于朝廷。詔改卒哭為 百日。自是以後,慈聖光獻皇后及宣仁聖烈皇后遇 百日,並不該載在外禮數,皆於神主祔廟以前行卒 哭之祭。乞令給舍、臺諫同禮官參酌取裁。」詔依。〈又〉自 顯仁皇后上僊,韋誼等弟姪並解官持服,後倣此。大 行皇后弟姪同。
紹興三十一年,欽宗訃聞,詔持斬衰三年,遙上陵名 曰《永獻》。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三十一年。夏五月辛卯。金遣 高景山、王全來賀天申節。且以欽宗皇帝訃聞。甲午。 為欽宗皇帝發喪。特詔持斬衰。三年六月乙巳。以群 臣三上表。始聽政。甲子。始御正殿。秋九月甲午。冊諡 大行皇帝曰恭文順德仁孝皇帝。廟號欽宗。三十二 年閏二月戊寅。祔欽宗主於太廟按《欽宗本紀》。紹 興三十一年五月辛卯,帝崩問至七月己丑,上尊諡 曰恭文順德仁孝皇帝,廟號欽宗。三十二年閏二月, 祔于太廟。按《禮志》,紹興三十一年五月,金國使至, 以欽宗訃聞,詔「朕當持斬衰三年之服,以申哀慕。」是日,文武百僚並常服、墨帶、去魚,詣天章閣南空地立 班,聽詔旨舉哭畢,次赴後殿門外進名奉慰,次詣几 筵殿焚香舉哭。六月,權禮部侍郎金安節等請依典 故以日易月,自五月二十二日立重,安奉几筵,至六 月十七日大祥,所有衰服權留,以待梓宮之還。從之。 七月,宰臣陳康伯等率百官詣南郊請諡,廟號欽宗, 遙上陵名曰永獻,其餘並如徽宗典禮。
按:《文獻通考》:「紹興三十一年八月,太常寺檢會典故 言,大祥日服素紗軟腳幞頭、白羅、黑銀帶。」〈又〉紹興三 十一年五月二十二日,禮部侍郎金安節等言:「檢會 典故,切詳神帛之制,雖不經見,然考之於古,蓋復之 遺意也。《禮運》曰:『及其死也,升屋而號,告曰:『皋某復然』。 古之復者以衣,今用神帛招魂,其意蓋本於此。今來 孝慈淵聖皇帝神帛,欲乞下太史局,日下依上件典 故施行』。」詔恭依。〈又〉三十二年二月二十七日,太常少 卿王普言:「謹按《通典》,神主之制,有匱有趺,其匱底、蓋 俱方,底自下而上,蓋自上而下與齊。今太廟祖宗帝、 后主之匱,有蓋無底,雖於祏室牙床各設趺座,然祭 享遷奉之時,惟匱蓋以覆,神主在中,不免欹側動搖, 有乖嚴奉,豈渡江之後失其舊制耶前者恭文順德 仁孝皇帝神主、虞主之匱,欲依《通典》並造底蓋,仍乞 漆造祖宗帝后神主匱底,庶得合於禮制,兼亦便於 遷奉。」詔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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