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第22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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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二百二十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二百二十一卷
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二百二十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二百二十一卷目錄

 宗廟祀典部彙考十五

  明太祖洪武九則 成祖永樂二則 仁宗洪熙一則 宣宗宣德二則 英宗天順一則

  憲宗成化一則 孝宗弘治三則 武宗正德一則

禮儀典第二百二十一卷

宗廟祀典部彙考十五[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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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洪武元年定四廟之祭凡五享祭器以金[编辑]

按《明會典》:「國初於闕左建四廟,德祖廟居中,懿祖東 第一廟,熙祖西第一廟,仁祖東第二廟。廟與主皆南 向,定以四時孟月及歲除,凡五享。」凡太廟祭器。洪 武元年、令銀造者、以金塗之。酒壺盂盞每事皆八。盤 碗二百四十、及楎椸枕簟、篋笥帷幔浴室皆具。已又 令塗金者、俱易以金

按《春明夢餘錄》:吳元年建四親廟於闕左,廟主皆南 向,東西有夾室,有廡三門,門設二十四戟,繚以周垣, 略如都宮之制,歲時皆特享。及即大位之元年,議定 諸禮,儒臣進宗廟之說曰:「《傳》謂萬物本乎天,人本乎 祖,故謂之宗廟,以享祖考而致其報本之意也。」德有 厚薄,故制有隆殺,自天子至官師,其制不同。周有天 子七廟,而《商書》伊尹曰:「七世之廟,可以觀德。」則知天 子七廟,自古有之,不獨周然也。若夫太祖,百世不遷, 三昭三穆,以次比親盡而遷焉,此又天下之常禮也。 至周穆王時,文王親盡當祧;共王時,武王親盡當祧。 以其有功當宗,故皆別立一廟,謂之文世室、武世室, 亦皆百世不遷。漢高祖承秦之弊,未嘗立七廟。至太 上皇崩,始詔郡國立廟,而祖以上無聞焉。惠帝詔有 司立原廟,又以沛宮為高祖廟,於陵旁立寢園廟。自 後每帝輒立一廟,不序昭穆。景帝尊高帝為太祖,文 帝為太宗,宣帝又尊武帝為世宗,皆世世不毀。元帝 始罷郡國廟及寢園廟。光武中興,於洛陽立高祖及 文、武、宣、元五帝廟,天子親奉祀。長安立成、哀、平三帝 廟,京兆尹侍祠。又別立四親廟於南陽舂陵,祀父南 頓君、祖鉅鹿都尉、曾祖鬱林太守、高祖舂陵節侯,皆 歲時郡縣侍祠。至明帝,遺詔藏於光烈皇后更衣別 室。後帝相承,皆藏主於世祖之廟。由是同堂異室之 制,至於元,莫之能改。唐高祖追尊高、曾祖考,立四廟 於長安,太宗議立七廟,虛太祖之室。元宗創制,立九 室八世。文宗開成中,禮官以景帝受封於唐,高祖、太 宗創業受命,有功之主百代不遷,親盡之主,禮合祧 遷,至禘祫,則合食如常。其後以景、文、武三宗為一代, 故終唐之世,常為九世十一室。宋自太祖追尊僖、順、 翼、宣四祖,每遇禘,則以昭穆相對,而虛東向之位。神 宗熙寧中,奉僖祖為太廟始祖。至徽宗時,增太廟為 十室,而不祧者。五宗崇寧中,取王肅說,謂二祧在七 世之外,乃建九廟。高宗南渡,祀九世,至寧宗始別建 四祖殿,而正太祖東向之位。元世祖中統三年,初建 宗廟於燕京,以太祖居中,為不遷之主。至大定中,為 七世十室。今擬四代各為「一廟,廟皆南向,以四時孟 月及歲除凡五享。孟春時祭于各廟,孟夏、孟秋、孟冬 歲除則合祭于高祖廟。」從之。洪武元年,有司請制 祭器。上曰:「今之不可為古,猶古之不可為今,其制如 事生之禮。」於是器用金楎椸枕簟篋笥,帷幔浴室皆 備。

洪武二年,重定時享及薦新品物。

按《明會典》,「洪武二年,重定時享,春以清明,夏以端午, 秋以中元,冬以冬至,惟歲除如舊。」凡時物。「洪武二 年,令太常先薦宗廟,然後進御。」每月朔望,薦新品物, 皆太常卿供事。其在月薦之外者,太常卿奉旨與內 使監官各服常服捧獻,不行禮。薦新品物:正月,韭菜 四斤,生菜四斤,薺菜四斤,雞子二百六十箇,鴨子二 百四十箇。二月,芹菜三斤,薹菜五斤,冰蔞蒿五斤,子 鵝二十二隻。三月,茶筍一十五斤,鯉魚二十五斤;四 月櫻桃十斤,杏子二十斤,青梅二十斤,王瓜五十箇, 雉雞十五隻,豬一口;五月桃子十五斤,李子二十斤, 夏至李子二十斤,紅豆一斗,沙糖一斤八兩,來禽十 五斤,茄子一百五十箇,大麥仁三斗,小麥麪三十斤, 嫩雞三十五隻;六月蓮蓬二百五十箇,甜瓜三十箇, 西瓜三十箇,冬瓜三十箇,七月棗子二十斤,葡萄二 十斤,梨二十斤,鮮菱十五斤,芡實十斤,雪梨二十斤, 八月藕四十枝,芋苗二十斤,茭白二十斤,嫩薑二十 五斤,粳米三斗,粟米三斗,稷米三斗,鱖魚十五斤。九 月橙子二十斤,栗子二十斤,小紅豆三斗,沙糖一斤 八兩,鯿魚十五斤,十月柑子二十五斤,橘子二十五 斤,山藥二十斤,兔十五隻,蜜一斤八兩。十一月甘蔗 一百三十根,鹿一隻,鴈十五隻,蕎麥麪三十斤,紅豆一斗,沙糖一斤八兩。十二月,菠菜十斤,芥菜五斤,鯽 魚十五斤,白魚十五斤。

洪武三年,又定「時享及祼獻禮。」建奉先殿。

按《明會典》,「洪武三年,又定,時享仍用四孟月,孟春特 享於各廟,各具禮樂,餘時俱奉三祖神主,合享於德 祖之廟。德祖仍南向,三祖以次東西向。初獻各奏本 廟樂,亞獻、終獻徹饌還宮,同奏德廟樂。」洪武三年 冬,以「太廟時享未足以展孝思」,始於乾清宮別建奉 先殿,朝夕焚香,朔望瞻拜。時節獻新。生忌致祭用常 饌,行家人禮。

按《春明夢餘錄》:洪武三年,禮臣崔亮奏:「《周禮》大宗伯, 以吉禮事邦國之神鬼,以肆獻,祼享先王,灌以鬱鬯, 謂始迎尸求神時也。《禮記郊特牲》曰:『魂氣升於天,體 魄歸於地,故祭有求諸陰陽之義,殷人先求諸陰聲 是也。《祭統》云:『祭之屬莫重於灌』。凡大祭有三始宗廟 以樂為致神始,以祼為歆神始,以腥為陳饌始』。」按《說 文》:祼,祭也。從示,果聲。酌鬯以灌地。夏氏曰:「灌者,謂以 圭瓚酌爵以獻尸,尸受酒而不飲,因灌於地,故謂之 灌也。」鬯,《說文》曰:「鬯以秬釀鬱金草,芬芳攸服,以降神 也。」徐氏曰:「秬,黑黍也。服,服事也。」周人尚臭,祼用鬱金 鬯。以秬黍搗鬱金草取汁而用之和釀,其氣芬香調 鬯,故謂之秬鬯。陸佃云:「秬者百穀之華,鬯者百草之 英,故先王煮以合鬯。」圭瓚,《禮書》云:「圭,柄也;瓚,杓也。」徐 氏曰:「瓚亦圭也。圭狀,剡上邪銳之,於其首為杓形,謂 之瓚,於其柄為注水道,所以灌。瓚之言進也,以進於 神。」今定擬宗廟之祭,奠帛之前,宜舉用祼禮。所用圭 瓚,宜依《周禮》,以玉為之。瓚口徑四寸,深至二寸,圭通 長一尺二寸,博二寸「五分,厚五分,鼻一寸,作龍形,流 空五分。」瓚盤用金為之,口徑九寸,深五分,足徑七寸, 高九分。其鬱鬯用糯米代黑黍為酒,以鬱金汁和之。 是年之冬,享廟,行家人禮。次年始行灌禮。 奉先殿 在神霄殿之東,殿九室,如廟寢制。國家有太廟以象 外朝,有奉先殿以象內朝。每室一帝一后,如太廟寢 殿。其祔祧送遷之禮亦如之。凡祀方丘,朝日、夕月,冊 封告祭及忌祭在焉。餘皆於太廟行之。洪武三年十 月,建奉先殿。上以歲時致享,則享於太廟。至晨昏謁 見,節序告奠,古必有其所。下部考論以聞。於是尚書 陶凱奏:「古者宗廟之制,前殿後寢。《爾雅》云:『室有東西 廂曰廟,無廂有室曰寢』。廟是棲身之處,故在前;寢是 藏衣冠之處,故在後。自漢以來,建廟宮城外,已非一 日,故宋建欽先、孝思殿於宮中崇政之東,以奉神御。 今太廟祭祀已有定制,請於乾清宮左別建奉先殿, 以奉祭神御。」每日焚香,朔望薦新,節序及生辰皆祭 用常饌,行家人禮。

洪武四年、改設幃殿於太廟

按《明會典》:「洪武四年,罷廟庭幃設之次,改設黃布幃 殿於廟內,併具兩廡,中居祖考神位廡列。親王及功 臣。每奠獻祖考,則遣大臣各分獻,不讀祝。」

洪武七年,答祿與權請「行《禘禮》」,不果。

按《續文獻通考》:「洪武七年,御史答祿與權請舉禘祭, 不報。時答祿與權上言:古之有天下者,既立始祖之 廟,又推始祖所自出之帝,祀之於始祖之廟,而以始 祖配之,故曰禘。禘者,大也,王者之大祭也。周祭太王 為始祖,推本后稷以為自出之帝。今皇上受命已七 年,而禘祭未舉,宜令群臣參酌古今而行之,以成一」 代之典。下禮部、太常寺、翰林臣議,以為:「虞、夏、商、周四 代,世系明白,其始所自出,可得而推,故禘禮可行。自 漢、唐以來,世系無考,莫能明其始祖所自出。當時所 論,不過祫已。祧之主,序昭穆而祭之,乃古人之大祫, 非禘也。宋神宗嘗曰:『禘者,所以審始祖之所自出』。是 則莫知始祖之所自出,禮不可行也。」今國家既已追 尊四廟,而始祖所自出者,未有所考,則於禘祭之禮, 似難遽行。遂寢。

洪武九年、改建太廟。

按《明會典》,「洪武九年始改建太廟。其制:前為正殿,後 為寢殿,俱翼以兩廡。寢殿九間,以一間為一室,中一 室奉安德祖帝后神主。」懿祖東第一室,熙祖西第一 室,仁祖東第二室,主皆南向。几席、床榻、衾褥、楎椸、篋 笥、帷幔、器皿之屬,皆如事生之儀。及時享於正殿,則 設德祖帝后神座居中南向。懿祖神座左第一位,西 向,熙祖神座右第一位東向,仁祖神座左第二位西 向,凡座止設衣冠而不奉主。又以親王配享於東壁, 功臣配享於西壁。孟春擇上旬吉日,孟夏、孟秋、孟冬 俱用朔日,歲暮用除日,俱行合享之禮。奏《德廟樂》,罷 特享禮及各廟樂。洪武九年,新太廟成,奉安四代 神主,以親王并王妃二十一位侑於殿內東壁,功臣 十二位配於西壁,不分獻。自是四時之祭,皆行合享 之禮。

洪武二十五年定、凡時享值喪、不奏樂

按「《明會典》。凡時享值國喪,洪武二十五年議定,樂備

而不作
考證
洪武二十六年初定時享儀。」

按「《明會典》時享,洪武二十六年初定儀:一、齋戒前一 日,太常司官宿於本司,次日具本奏致齋三日。次日 進銅人一,省牲,牛九、羊八、山羊十、豕十九、鹿一、兔四。 正祭前二日,太常司官奏,明日與光祿司官省牲。至 次日省牲畢,同復命。」一、陳設皇高祖前,犢一、羊一、豕 一、豋二、鉶二,籩豆各十二,簠簋各二,帛二。白色。奉先 制帛,皇曾祖陳設同,皇祖陳設同,皇考陳設同。共設 酒樽三、金爵八、瓷爵十六、篚四於殿東,祝文案一於 殿西。親王配享四壇,共二十一位。第一壇:壽春王妃 劉氏,犢一、羊一、豕一、豋二、鉶二、籩豆各十,簠簋各二、 爵六、帛二。展親制帛:第二壇:霍丘王妃翟氏、下蔡王、 安豐王妃趙氏、南昌王,犢一、羊一、豕一、豋六、鉶六,籩 豆各十,簠簋各二,爵十八,帛六。展親制帛。第三壇,蒙 城王妃田氏、盱眙王妃唐氏、臨淮王妃劉氏,陳設與 二壇同。第四壇,寶應王、六安王、來安王、都梁王、英山 王、山陽王、招信王,犢一,羊一、豕一、豋七、鉶七,籩豆各 十,簠簋各二,爵二十一,帛七。展親制帛。共設酒樽三、 篚四於殿東南,北向。「功臣配享十壇,中山武寧王徐 達、開平忠武王常遇春、岐陽武靖王李文忠、寧河武 順王鄧愈、東甌襄武王湯和、黔寧昭靖王沐英、虢國 忠烈公俞通海、蔡國忠毅公張德勝、越國武莊公胡 大海、梁國武桓公趙德勝、泗國武莊公耿再成、永義 侯桑世傑、河間忠武王張玉一正祭,典儀唱樂舞生 就位」,執事官各司其事。導引官導引皇帝至御拜位。 內贊奏「就位。」典儀唱「迎神」,奏樂,樂止。內贊奏「四拜」,百 官同。典儀唱「奠帛,行初獻禮。」奏樂。執事官各捧帛、金、 爵受酒,獻於神御前。讀祝官取祝,跪於神御右。內贊 奏「跪」,典儀唱「讀祝。」讀訖,奉安於神御前。內贊奏「俛伏, 興、平身。」百官同,樂止。典儀唱「行亞獻禮。」執事官各以 瓷爵受酒,獻於神御前,樂止。典儀唱「行終獻禮。」儀同 亞獻,樂止。太常司卿進立殿東,西向唱「賜福胙。」光祿 司官捧福酒胙,自神御前中門左出,至皇帝前。內贊 奏「跪、搢圭。」光祿司官以福酒跪進。內贊奏「飲福酒。」光 祿司官以胙跪進。內贊奏「受胙」,出圭。俛伏,興、平身。內 贊奏「四拜。」百官同。典儀唱「徹饌」,奏樂。執事官徹饌,樂 止。太常卿詣神御前跪。奏「禮畢,請還宮」,奏樂。內贊奏 「四拜」,百官同,樂止。典儀唱讀祝官捧祝,進帛官捧帛, 各詣燎位,奏樂。內贊奏:「禮畢。」

洪武三十一年、「祔太祖神主於寢殿」

按《明會典》:「洪武三十一年,奉祔太祖神主於寢殿西 第二室,南向。正殿神座右第二位,東向。」

按:《續文獻通考》:「洪武三十一年,奉安高廟神主於寢 殿,居西第二室,南向。正殿神座居熙祖之次,東向。」此 南京太廟之制。及遷都北京,制與南京同。

成祖永樂十八年建太廟於北京[编辑]

按《明會典》:「永樂中,定都北京,建廟一如南京之制。」 按《春明夢餘錄》:「太廟在闕之左,永樂十八年,建廟京 師,如洪武九年改建之制。前正殿翼以兩廡,後寢殿 九間,間一室,主皆南向,几席諸器,備如生儀。」

永樂二十二年,祔太宗神主於太廟。

按《明會典》:「永樂二十二年太宗文皇帝祔廟儀,卒哭 之明日,太常寺陳設醴饌於太廟,如常饗儀。樂設而 不作。設儀衛繖扇於午門外。內侍官設皇帝拜位於 几筵殿上,進御輦於殿前丹陛上。內導引官導皇帝 衰服詣拜位,贊四拜,舉哀興。哀止,立於拜位之東,西 向。內侍詣靈座前跪奏請太宗文皇帝神主降座陞」 輦詣太廟祔享。奏訖,內侍捧神主安奉於御輦,繖扇 侍衛如儀。至思善門外,皇帝易祭服陞輅後,隨至太 廟南門之外。降輅,導引官導皇帝詣御輦前。贊跪,皇 帝跪,太常卿跪於左。奏「請太宗文皇帝神主降輦,詣 太廟祔享。」奏訖,贊俛伏,興。皇帝俛伏,興。導引官導皇 帝捧神主由左門入。典儀唱樂舞生「就位」,執事官各 司其事。至丹陛,典儀唱「太宗文皇帝謁廟。」內贊奏「請 詣神位前。」每至一廟前,內侍捧神主至褥位朝北,皇 帝於神主後行八拜禮,各廟俱八拜。禮畢,太常卿立 壇東,西向。唱「賜座」,皇帝搢圭,內侍捧神主進於皇帝, 皇帝捧神主安於座。導引官導皇帝詣拜位,行祭禮, 如時享儀。文官五品以上、武官四品以上、隨班行禮。 禮畢、仍捧神主還几筵。至《大祥》前一日、遣官祭告太 廟。至日、上祭告几筵殿。奉安神主神座儀物於太廟。

仁宗洪熙元年祔太宗神主於寢殿[编辑]

按《明會典》:「洪熙元年,奉祔太宗神主於寢殿東第三 室,南向。正殿神座左第三位,西向。」

按《續文獻通考》:「洪熙元年,奉安文廟神主於寢殿,居 東第三室,南向。正殿神座則居仁祖之次,西向。」

宣宗宣德元年祔仁宗神主於寢殿[编辑]

按《明會典》。「宣德元年、奉祔仁宗神主於寢殿西第三 室。南向。正殿神座右第三位。東向。」

宣德十年,「祔宣宗神主於寢殿。」

按《明會典》:「宣德十年,奉祔宣宗神主於寢殿東第四室。南向。正殿神座左第四位。西向。」

按:《續文獻通考》:「宣德十年,奉安宣廟神主於寢殿,居 東第四室,南向。正殿神座則居文廟之次,西向。」

英宗天順八年祔英宗於寢殿[编辑]

按《明會典》:「天順八年,奉祔英宗神主於寢殿西第四 室,南向。正殿神座右第四位,東向。」

按《續文獻通考》:「天順八年,奉安英廟神主於寢殿,居 西第四室,南向。正殿神座則居仁廟之次,東向。」

憲宗成化二十三年祧懿祖祔憲宗并奉安母妃神主於奉慈殿[编辑]

按《明會典》,「成化二十三年,憲宗將升祔,而九室已備, 始奉祧懿祖,熙祖而下,皆以次奉遷。」迺奉祔憲宗神 主於寢殿西第四室,南向,正殿神座右第四位,東向。 奉祧懿祖,先期遣官祭告太廟,上親告憲宗几筵,內 侍官設酒饌如常儀。告畢,太常寺官同內執事官於 太廟寢殿奉遷懿祖神主衣冠,安於德祖室內之左。 原奉享床幔儀物及正殿神座,俱暫貯於神庫。《憲宗 純皇帝祔廟儀》:卒哭之明日,奉神主祔太廟。前期三 日,齋戒。前一日,遣官以祔享祭告太廟。至日,太常寺 官設牲醴於太廟,如時享之儀。樂設而不作。設憲宗 純皇帝御座於宣廟御座之次,錦衣衛設儀衛於午 門外。是日早,內執事官設酒饌於几筵,設憲宗純皇 帝衣冠於几筵前。進神主輦於殿前,設衣冠輿於丹 陛上。設上拜位於几筵殿上正中,設親王拜位於殿 前丹陛上。上衰服。內導引官導引詣拜位,親王各衰 服詣拜位,奏四拜,舉哀。哀止,各立於拜位之東、西向。 內侍官詣靈座前奏「請憲宗純皇帝神主降座陞輦, 詣太廟祔享。」上捧神主由殿中門出,奉安於輦內,執 事官捧衣冠置於輿後,隨內侍擎繖扇如儀。至思善 門外,親王退,上於右順門,具祭服,陞輅後,隨至太廟 南門外,儀衛俱分列左右。上降輅,太常寺官導上詣 輦前跪。太常寺官奏「請憲宗純皇帝神主降輦,詣太 廟祔享。」上俯伏,興,搢圭,詣輦,捧神主由左門入,內侍 官捧衣冠隨入。贊禮贊樂舞生就位,執事官各司其 事。贊「迎神神主至丹陛上。」贊禮贊「憲宗純皇帝謁廟。」 內侍官捧衣冠立憲宗純皇帝御座之下。引贊贊「詣 神位前。」至一廟,上捧神主置褥位,立神主後,出圭,行 四拜禮。以次詣八廟,禮俱同。《謁廟》畢,上搢圭,捧神主 北向立。太常寺官唱「賜座。」內侍官捧衣冠安於座內, 上捧神主安於衣冠前,出圭立於傍。導引官導上詣 拜位,行祭禮如時享之儀。文官五品以上、武官四品 以上,各祭服,隨班行禮。禮畢,奉神主還几筵。至大祥 後二日,奉神主安於太廟。前期三日齋戒,前一日遣 官詣太廟行祭告禮,用祝文。至日侵晨,設酒果於几 筵殿,設冊寶亭二於殿前丹陛上。上服淺淡服,行祭 告禮畢,司禮監官詣几筵殿前跪奏「請神主陞輦,詣 太廟奉安。」奏訖,內侍捧神主冊寶,俱由殿中門出,安 奉於輦及冊寶亭,內侍擎執繖扇侍衛如儀。上隨行 至右順門,上易祭服陞輅後,隨至午門外,儀衛繖扇 導至廟街門內,分列於太廟南門外之左右。上降輅, 司禮監官導上詣神主輦前。贊跪,上跪,司禮監官跪 於上左。奏「請神主奉安太廟。」奏訖,贊「俯伏,興。」上俯伏, 興。導引官前導,內侍捧神主冊寶前行,上隨後由中 門入,至寢殿奉安訖,上叩頭、興。導引官導上由殿東 門出,至丹陛上。祭祀如時祭儀,用祝文。文武官員具 祭服,隨班行禮。孝宗即位,追上母妃紀氏尊諡,別 建「奉慈殿」於大內,奉安神主。一歲五享。四序薦新、忌 祭,俱如奉先殿之儀。

按《大政紀》:成化二十三年十月壬午,詔集議祧廟。國 朝自德祖至英宗,九廟已備,及憲宗山陵畢,神主將 升祔,於制當祧廟,乃下禮部集群臣議。少詹事楊守 陳上言:「天子禮七廟,祖有功,宗有德,乃孔子之言。凡 號太祖者必即始祖,當尊以配天。若商、周之稷契,皆 以功論,不以統論也。宋之僖祖及我德祖可比商報 乙周亞圉,非契、稷比。議者徒謂大儒嘗有取於王安 石之說,遂使七廟之間既有始祖,又有太祖。始祖既 以配天,又不正南向之位,名與寔乖,皆非禮也。今憲 廟升祔,請并祧德、懿、熙三祖,自仁宗以下為七廟。異 時祧盡,則以太祖擬商、周、契、稷,而祧主藏於後寢,祫 禮行於前廟。時享則尊太祖,祫祭則尊德祖,各不失 尊,庶無悖禮。」禮部尚書周弘謨及侍郎倪岳議,以為: 「此說固所以尊太祖,然豈太祖崇本尊親之意?我國 家自德祖以上無可復推,則德祖視周后稷,太祖、太 宗視周文武,皆百世不祧。懿祖而下,當以次祧遷。今 憲宗升祔,當祧懿祖,宜於太祖寢殿後別建藏祧主 之所,如古夾室之制。每歲暮合享,則奉祧主仍居舊 位,以應古祫祭之制。」上從之,建廟於太廟後,奉藏懿 祖神主及儀物於其中。奉遷熙祖於正殿東第一室, 仁祖以下皆以次奉遷祔憲宗神主於西第四室。每 歲暮則復奉懿祖神座於正殿之右,居熙祖之上,行 祫祭之禮。詔廷臣議紀太后享禮。尚書周洪謨同侍郎倪岳上言:「周之姜嫄,為帝嚳次妃,后稷之母,故周 祀有享先妣樂舞,蓋指姜嫄,而《魯頌閟宮》之詩,特見 其名,此別廟以祀之證也。至宋元德、懿德二后既有 別廟之享,章獻、章懿二后遂有奉慈之建,每歲五享, 四時薦新上食如常儀。今皇妣神主,宜於奉先殿旁 別立廟,四時祭享,一如奉先殿之儀。」上從之。十一月。 聖母淑妃紀氏祀奉慈殿。

按《續文獻通考》:成化二十三年敕禮部:「朕惟古者天 子九廟,而祖宗功德,百世不祧,其他則以次祧遷,有 常制焉。恭惟我太祖高皇帝混一區宇,肇正綱常,追 祀德懿、熙仁四祖,同殿異位,情文具稱。列聖相承,昭 穆有序。至於皇祖考英宗睿皇帝,九廟已備。茲者皇 考繼天凝道誠明仁敬崇文肅武宏德聖孝純皇帝 山陵將畢,升祔有期,當定祧遷之制。矧惟皇妣孝穆 慈惠恭恪莊僖崇文承聖皇太后祔葬畢日,宜有奉 享神主之禮。爾禮部其會文武大臣并詹事府、國子 監、翰林院堂上、左右春坊及科道掌印官,詳稽古制, 斟酌情文,議處來聞。務遵典禮,足垂萬世,用成朕尊 祖敬宗之大孝。」時禮部尚書倪岳會同英國公張懋 等議云:「禮必緣情而立義,事當據古以證。今謹按成 周之制,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文王、 武王為宗,不在數中,故為九廟。蓋以后稷為始祖,文、 武為世室,皆百世不遷,其餘以次而祧。前乎周,則商 以契為祖,而湯與三宗百世不遷。後乎周,則宋以僖 祖為祖,而太祖與太」宗百世不遷。彼時僖祖祧遷,雖 曰迭有異議,而大儒程頤、朱熹皆以奉僖祖為得禮 之正,而合乎人心之同,則所謂「有其舉之,莫之敢廢」 者也。國朝太祖高皇帝肇建丕圖,追祀四祖。迨至英 宗睿皇帝龍馭上賓,遂備九廟。在當時則德祖尊為 高祖以上,蓋無可推之尊;在今日則德祖尊為始祖 以下,「固有可祧之主。洪惟太祖高皇帝、太宗文皇帝 功德隆盛,如周文武,萬世不祧。懿祖而下,以次遞遷, 實惟古制。今伏遇憲宗純皇帝升祔之日,所以懿祖 皇帝神主義當奉祧,仍于太廟寢殿之後,略倣古者 夾室之意,別建一殿九室,以事奉藏主。況古有祫祭」, 謂合祧廟與未祧之主於太祖之廟而祭「之,故謂之 祫。祫者合也。今宜於歲暮享祭之日,奉迎懿祖皇帝 神主,仍居舊位,以享祫祭之禮,則每歲一祭,視古三 年一祫,於禮有加。」從之。是年冬十二月二十四日,奉 憲宗神主祔享太廟。時後殿未及營建,岳等請懿祖 神主暫奉安于德祖皇帝室內,以俟後殿之成,即此 所謂祧廟之主藏于太祖「之廟,于義亦安。」已而少詹 事楊守陳上疏云:「往者欽蒙敕諭,以憲宗純皇帝將 祔太廟,當定九廟祧遷之制,命文武大臣下逮臣等 會議。臣愚無識,以為當據古禮而定七廟,祧德祖、懿 祖、熙祖三廟。」乃以仁祖淳皇帝、太祖高皇帝、太宗文 皇帝、仁宗昭皇帝、宣宗章皇帝、英宗睿皇帝、憲宗純 皇帝為七「廟,別為殿于太廟之後,以奉三廟神主,三 歲一祫,以後則是仁祖及仁宗以下,親盡而祧,皆祧 于三祖之廟,而太祖、太宗皆百世不遷,庶無悖禮。」臣 議若此,眾議建別殿以藏祧主,而行祫禮,與臣議同。 惟以明詔因言九廟而難違,德祖當為始祖而不遷, 故但請祧懿祖,與臣議異。臣退而思之,竊以為詔書 九廟,猶或可容,若德祖不祧,以為百世之祖,則有不 可。孔子曰:「祖有功,宗有德」,此萬世不易之論也。天子 七廟,太祖之廟,百世不遷,餘皆祧毀,此四代帝王之 成法也。請詳陳之。唐虞之文祖尚矣。夏之世,顓頊既 帝而鯀無功,故以禹為始祖。殷之始祖曰契,周之始 祖曰稷,皆有大功,故號太祖而郊祀配天,其廟不遷。 漢及魏、晉上祖無功,皆以創業之君為太祖。李唐祀 四世,諡其高祖曰宣簡公,曾祖曰懿王,祖曰元皇帝, 而其考諡景皇帝,有功實號太祖。趙宋亦諡四世,號 其高曾祖考為僖、順、翼、宣四祖,而以藝祖開國,廟號 太祖。凡號太祖者,必以配天,此皆據理以定名號,以 示當祧與不遷「之意矣。」故魏、宋之廟,太祖以上親盡 皆祧,而太祖歷世不遷,時無議者。唐至中宗既祧宣 簡於夾室,元宗仍復《宣簡》,而諡為「獻祖」,并諡懿王為 「藝祖。」至肅宗并祧獻、懿,德宗又祧元帝,於是太祖居 東第一室矣。然至禘祫之時,則獻祖居尊東向,而太 祖在昭穆之列,當時人心猶歉,議者紛然,卒遷獻、懿 之祖於興聖廟,不與祫祭。而太祖正東向之位,為不 遷之祖。終唐之世,無復議者。宋至神宗,已祧僖祖於 夾室,及王安石用事,仍復僖祖,且定為始祖,而居累 朝祫祭所虛東向之位,遷順祖於夾室。當時名臣錢 公輔、司馬光、孫固、王介、張師顏者,群議力爭,莫能回 也。哲宗既祧翼祖,徽宗又祧宣祖,而「僖祖猶居尊位, 太祖猶列昭穆,人心亦歉。故高宗以來,如董棻、王晉 之倫,屢嘗論列,寧宗乃用趙汝愚、鄭僑、樓鑰、陳傅良 諸臣之議,并祧僖、宣二祖,別建四廟殿以奉祧主。」時 唯一朱熹,爭之不勝,於是太祖始居第一室,而祫祭 東向之位,終宋世不遷,無復議矣。此則凡號太祖而配之者,必居尊位而百世不遷,然後合乎典禮,協於 人心而無可議也。國初,追帝高、曾祖考為德、懿、熙、仁 四祖,亦但以為四親廟而已,初無祖功之意。故郊祀 配天,則以仁祖,亦惟取嚴父之義耳,固未嘗以德祖 擬商、周之稷、契,而輒以配天也。太宗嗣位,乃尊高皇 帝為太祖,而遂以配天,仁祖亦不得預。則其意亦以 四祖親盡當祧,而太祖有功不遷,當如夏之以禹為 始祖,漢以下以創業之君為太祖者也。在《禮》,太祖即 始祖,高皇帝既號太祖,復號德祖為始祖,豈先王之 禮,祖宗之意哉?且古者一帝一廟,晉南向,後世同堂 異室,亦皆南向。時享則諸帝皆南面而各尊,惟祫祭 太祖獨尊,餘則左右分向,皆卑也。我朝時享之禮,則 惟德祖南面獨尊,餘皆東西向而卑,已如祫之儀矣。 今祧懿祖,則以德祖為始祖,而百世不遷,永居南面 之位而常尊,太祖永居西向之位而常卑。後世臣子 瞻之,孰無憾悵?必有博聞達禮之儒,昌言正議,而群 臣和之,天子從之,卒祧德祖而尊太祖,然後已耳。唐、 宋之事,是明鑑也。若祧德「祖,則異日以祧盡,而太祖 可居南面之尊,以稱其名實,此天下人心之同願,雖 傳萬世,必無易也。況別殿密邇太廟,而祫祭則德祖 猶居南面之位,太祖諸帝皆列左右,不失其尊,非若 唐遷獻祖於興聖廟,宋遷熙祖於四祖殿,而遠隔別 享,伸孫之尊、廢祖之祭也,亦何嫌哉?」今之議者率謂 德祖猶宋之僖祖。王安石嘗議尊僖祖為始祖,其後 朱熹《廟議》實取之,今尚敢有異議乎?臣以為不然。安 石謂僖祖有廟,與稷、契疑無以異,熹以謂莫若以僖 祖為稷、契,而祭於太廟之初室,曰疑曰莫若,則其意 豈真以僖祖為稷、契,而合於禮之祖有功者哉?蓋其 說以為若祧僖祖,不可祔於孫之夾室,又不可別立 一廟,故為是不得已之詞耳。然宋亦卒祧僖祖於別 殿,以藝祖為太祖而後已,蓋祖有功之禮,終不可泯 也。況時異制殊,尚有執其說之不可行於宋者,而必 欲行之於今乎?今太廟既無夾室,若執其說,雖立別 廟亦不可,祧主將安置乎?今既立別殿以奉祧主,無 所謂下祔於孫者,德祖之祧,何不可之有?而必強無 功者以為始祖,而使有功之太祖,乃不得如夏之禹、 漢以下創業之君,何哉?孔子明言「祖有功,宗有德,世 無不宗之。」安石但論本統而不論功德,已戾乎孔子, 而朱子有取之者。其說雖若得,其要亦但如前之所 云者耳。今議者不察《定禮》不從孔子,而猶以朱子為 辭;廟祀不祖有「功,而以無功者強擬,上不當祖宗之 意,下不愜臣子之願,名與實乖,文與情乖,安可為典 而垂世哉!陛下若姑存近制,則存九廟,祧德祖亦可 矣。」雖從今議,而每歲一祫,亦無不可。蓋古禮四時皆 祭,三歲一祫。今四時之外,實多歲暮一祭,故僉議改 歲暮時享為祫,乃禮之從宜,而近理者亦可從也。若 「務遵古典,則當全用臣議。并祧三祖,但存七廟,三歲 而一祫,乃協四代之典,足垂萬世之法也。」時不能用。 是年,詔改建太廟,從同堂異室之制,前為正殿,後為 寢殿,俱翼以兩廡。殿九間,以一間為一室,中一室奉 安德祖帝后神主,懿祖居東第一室,熙祖居西第一 室,仁祖居東第二室,主皆南向。及時享於正殿,則設 德祖帝后衣冠於神座,居中,南向;懿祖神座列於左, 西向;熙祖列於右,東向;仁祖列於懿祖之次,西向。孟 春擇上旬吉日,孟夏、孟秋、孟冬用朔日,歲暮用除日, 俱行合享之禮,俱奏德廟制樂。行特享禮,奏各廟樂。

孝宗弘治元年建祧廟行祫祭禮[编辑]

按《明會典》:「弘治元年,建祧廟于寢殿後。其制九間,間 各為室,翼以兩廡。乃奉安神主衣冠于廟正中,南向。」 國初以歲除日祭太廟,與四時之享合為五享。其 陳設樂章,並與時享同。累朝因之。弘治初,既祧,懿祖 始以某日奉祧主至太廟,行祫祭禮。先期遣官祭告 太廟,又遣官祭告懿祖于祧廟,俱用祝文酒果。告畢, 太常寺設懿祖神座于正殿,西向,至日祭如儀。 弘治二年,奉安憲宗神位于奉先殿。

按《明會典》,「弘治二年,奉安憲宗純皇帝神位于奉先 殿儀。是日上奉神主奉安于太廟訖,上仍祭服陞輅 詣武英殿前。降輅,陞几筵殿,奉迎神位。內侍舉神位 亭前行,由中門出。上陞輅後,隨由思善門入奉先殿 門外。上降輅,司禮監官導上詣神位亭前。奏跪,上跪。 司禮監官跪于上左。奏請神位奉安奉先殿。」奏訖,奏 「俯伏、興。」上俯伏、興。導引官前導。內侍於亭內神位前 行、上後從。由中門入至奉先殿奉安訖。上叩頭、興、就 位。行祭告禮。用酒果、用樂、用祝文

弘治十八年,祧熙祖、祔孝宗于寢殿。

按《明會典》,「弘治初,始即歲除日行祫祭禮。」十八年,奉 祧熙祖、仁祖而下,皆以次奉遷。迺祔孝宗神主于寢 殿西第四室,南向。正殿神座右第四位,東向。奉祧熙 祖居左第一室。

====武宗正德十六年祧仁祖升祔武宗并議崇祀興獻王禮====按《明會典》,「正德十六年,奉祧仁祖,太祖而下,皆以次 奉遷。迺奉祔武宗神主于寢殿西第四室,南向,正殿 神座右第四位,東向。奉祧仁祖居右第一室。祭告儀 並同。」

按《明史紀事本末》:「正德十六年夏四月,帝即位。帝,興 獻王子。武宗無子,遺詔曰:『興獻王長子厚熜,聰明仁 孝,德器夙成,倫序當立』。及即位,命禮官集議崇祀興 獻王典禮。禮部尚書毛澄請于大學士楊廷和,廷和 出漢定陶王、宋濮王事授之,曰:『此篇為據異議者,即 奸諛當誅』。」時有待對公車舉人張璁者,為禮部侍郎 王瓚同鄉士,詣瓚言:「帝入繼大統,非為人後,與漢哀、 宋英不類。」瓚然之,宣言于眾。廷和謂瓚獨持異議,出 為南京禮部侍郎,以侍讀學士汪俊代之。尚書毛澄 會公卿、臺諫等官六十餘人上議:「漢成帝立定陶王 為嗣,而以楚王孫後定陶,承其王祀,師丹以為得禮。 今上入繼大統,宜以益王崇仁主後興國。」帝覽曰:「父 母可移易乎?其再議。」于是廷和及蔣冕、毛紀等復上 言:「興獻祀事,今雖以崇仁主,異日仍以皇次子後興 國,天理人情,庶兩無失。」尚書澄、侍郎俊等六十人亦 復上議,如廷和言。帝不聽,仍命博考典禮。已而廷和 復上言,澄等七十餘人又上議。御史周宣、進士屈儒、 侯廷訓亦各奏議如禮官指。帝終不從。六月,仍命禮 官集議。七月,觀政進士張璁上《大禮疏》曰:「朝議謂皇 上入嗣大宗,改稱興獻王為皇叔父,不過拘執漢定 陶王、宋濮王故事耳。夫漢哀、宋英,皆預立為皇嗣,而 養之于宮中,是明為人後者也。今皇上入繼大統,遺 詔曰:『興獻王長子倫序當立』。初未嘗明著為孝宗後, 比之預立為嗣、養之宮中者,較然不同。臣竊謂今日 之禮,宜別為興獻王立廟京師,使得隆尊親之孝。」疏 入,上遣司禮監送至內閣。楊廷和復持入。上熟覽之, 喜曰:「此論一出,吾父子必終可完也。」是日,帝御文華 殿,召廷和、冕、《紀》入,諭曰:「至親莫如父母。」因授以《手敕》 曰:「卿等所言俱有見,第朕罔極之恩無由報耳。」今尊 父為興獻皇帝,母興獻皇后,祖母為康壽皇太后。廷 和退而上言曰:「皇上聖孝,出于天性。臣等雖愚夫,豈 不知《禮》。謂所後者為父母,而以其所生者為伯叔父 母。蓋不惟降其服,而又異其名也。臣等不敢阿諛順 旨。」仍封還手敕。于是給事中朱鳴陽、史于光等,御史 王溱、盧瓊等,復奏:「『興獻王尊號,未蒙聖裁,大小之臣 皆疑陛下垂省張璁之說耳。陛下以興獻王長子不 得已入承大統,難拘長子不得為人後』之說。璁乃謂 統嗣不同,豈得謂會通之宜乎?又欲別廟興獻王于 京師,此大不可。昔魯桓、僖宮災,孔子在陳聞火,曰:『其 桓、僖乎』?以非正也。如廟興獻王于京師,在今日則有 朱熹兩廟爭較之嫌,在他日,則有魯僖躋閔之失。乞 將張璁斥罰。」奏入,俱命禮部議。八月,尚書毛澄等仍 議,給事中朱鳴陽、御史王溱等皆欲皇上早從原議, 蓋有見于天理人情之公,斷不容以私意為初政累 也。御史盧瓊、給事中史于光歷數張璁建議之偏,若 與讎者,豈得已哉。誠懼其上搖聖志,下起群疑,「宜將 張璁戒諭。」不聽。九月,興獻王妃至通州。帝斷議由中 門入,謁見太廟。朝議譁然,以婦人無謁廟禮,太廟非 婦人宜入。張璁曰:「雖天子,必有母也。古者婦三月廟 見,孰謂無謁廟禮乎?九廟之禮后與焉,孰謂太廟非 宜入乎?」十月,上諭內閣:楊廷和、蔣冕、毛紀曰:「朕受祖 宗鴻業,為天下君長。父興獻王獨生朕一人,既不得 承緒,又不得徽稱,朕于罔極之恩,何由得安始終?勞 卿等委曲折衷,俾朕得申孝情。」廷和上言:「聖諭令臣 等委曲折衷,以申孝情。切念大禮關係萬世綱常,四 方觀聽,議之不可不詳。必上順天理,下合人情,祖宗 列聖之心安,則皇上之心始安矣。」張璁乃復為《或問》 一帙,辨析統嗣之異,及尊崇墓廟之說甚悉。吏部主 事彭澤錄遺內閣及禮官,勸改前議,不從。璁乃齎至 左順門上之。廷和令修撰楊維聰等阻之不得。帝覽 之,留中不下。廷和見勢不得已,乃草敕下禮部曰:「聖 母慈壽皇太后懿旨,以朕纘承大統。本生父興獻王 宜稱興獻帝,母宜稱興獻后。憲廟貴妃邵氏稱皇太 后仰承慈命,不敢固違。」帝從之。廷和意假母后,示非 廷議意也。壬午,興獻后至自通州。朝議不謁太廟,止 見奉先、奉慈二殿而已。兵部主事霍韜見張璁言欲 用,亦上言禮官持議非是。時同知馬時中、國子監諸 生何淵、巡檢房濬各上言如璁議,帝益為之心動矣。 甲午,楊廷和以追崇禮成,擬上慈壽皇后及武宗皇 后尊號。帝因遣司禮監諭廷和曰:「邵太后、興獻帝后 亦各擬上尊號。廷和等上言不可。宜俟明年大婚禮 成,慶宮闈加之可也。」巡撫雲南都御史何孟春上言, 以為興獻王不宜稱。考廷和覽疏,乃擢孟春吏部侍 郎。給事中熊浹上言:「皇上貴為天子,聖父聖母,以諸 王禮處之,安乎?臣以為當稱帝后,而祀興獻于別廟, 則大統之義,所生之恩兼盡矣。」乃出為按察司僉事。 浹,大學士費宏鄉人也。宏慮廷和疑己,故出之。十二月除張璁南京刑部主事。先是,帝下大禮,或問於禮 部。時楊一清家居,遺書吏部尚書喬宇曰:「張生此論, 聖人不易,恐終當從之。」宇不聽。至是廷和銜璁,授意 吏部,除為南京主事。尚書石珤語璁曰:「慎之。《大禮說》 終當行也。」廷和寄語曰:「子不應南官,第靜處之,勿復 為《大禮說》難我耳。」璁怏怏而去。都御史林俊致仕家 居,廷和寓書於俊,以定國是。俊上疏曰:「孔子謂『觀過 知仁』,陛下大禮未協,過於孝故耳。司馬光有言:秦、漢 而下,入繼大統,或尊崇其所生,皆取譏當時,貽笑後 世。陛下純德,何忍襲之?」疏入,留中。廷和遂奏起林俊 為工部尚書,俊力辭,不聽。庚寅,帝下御札,諭加興獻 帝后以「皇」字。廷和等上言:「漢宣帝繼孝昭後,追諡史 皇孫王夫人曰悼考、悼后而已;光武上繼元帝鉅鹿 南頓君以上,立廟章陵而已,皆未嘗追尊。今日興獻 帝后之加,較之前代,尊稱已極。若加『皇』字,與慈壽、孝 廟並,是忘所後而重本生,任私恩而棄大義。臣等不 得辭其責,願罷歸。」吏部尚書喬宇等奏曰:「皇者,正統 大義。若加『皇』字于本生之親,則與正統溷而無別。揆 之天理則不合,驗之人心則不安,非所以重宗廟、正 名分也。」上曰:「慈壽皇太后懿旨有諭。今皇帝婚禮將 行,其興獻帝宜加與皇號。母興獻皇太后,朕不敢辭。 爾群臣其承后命。」廷和等見不可爭,乃俱求罷歸,不 報。禮部尚書毛澄、侍郎賈詠、汪俊等上言:「若帝后之 上有加,則正統之親無別,恐不可以告郊廟而布天 下。內閣大臣直言規諫,宜賜俞旨。」帝不聽,仍遵懿旨, 稱興獻皇帝、興獻皇太后。于是給事中朱鳴陽等,御 史程昌等,編修陳沂等百餘人各上言加稱非是,因 請斥璁。不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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