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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銓衡典/第05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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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彙編 銓衡典 第五十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五十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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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銓衡典

 第五十一卷目錄

 官制部彙考二十九

  元三

銓衡典第五十一卷

官制部彙考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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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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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百官志》:「大宗正府,䄮,從一品。國初未有官制, 首置斷事官,曰札魯忽赤,會決庶務。凡諸王、駙馬投 下蒙古、色目人等,應犯一切公事,及漢人姦盜詐偽、 蠱毒厭魅、誘掠逃驅輕重罪囚,及邊遠出征官吏。每 歲從駕分司上都,存留住冬諸事,悉掌之。至元二年, 置十員。三年,置八員。九年,降從一品,銀印,止理蒙古」 公事,以諸王為府長,餘悉御位下及諸王之有國封 者。又有怯薛人員,奉旨署事,別無頒受宣命。十四年, 置十四員。十五年,置十三員。二十一年,置二十一員。 二十二年,增至三十四員。二十八年,增至四十六員。 大德四年,省五員。十一年,四十一員。皇慶元年,省二 員,以漢人刑名歸刑部。泰定元年,復命兼理,置札魯 忽赤四十二員,令史改為「掾史。」致和元年,以上都、大 都所屬蒙古人並怯薛軍站色目與漢人相犯者,歸 宗正府處斷,其餘路、府、州縣,漢人、蒙古、色目詞訟,悉 歸有司。刑部掌管正官,札魯忽赤四十二員,從一品; 郎中二員,從五品;員外郎二員,從六品;都事二員,從 七品;承發架閣庫管勾一員,從八品。掾史十人,蒙古 必闍赤十三人,通事、知印各三人,宣使十人,蒙古書 寫一人,典吏三人,庫子一人,醫人一人,司獄二員。 大司農司,秩正二品,凡農桑水利、學校饑荒之事悉 掌之。至元七年始立,置官五員。十四年罷,以按察司 兼領勸農事。十八年,改立農政院,置官六員。二十年, 又改立務農司,秩從三品。置達魯花赤一員,務農使 一員,同知二員。是年,又改司農寺,達魯花赤一員,司 農卿二員,司丞一員。二十三年,仍為大司農司,秩仍 正二品。大德元年,增領大司農事一員。皇慶二年,陞 從一品,增大司農一員。定置大司農四員,從一品;大 司農卿二員,正二品;少卿二員,從二品;大司農丞二 員,從三品;經歷一員,從五品;都事二員,從七品;架閣 庫管勾一員,照磨一員,並正八品;掾史十二人,蒙古 必闍赤二人,《回回》掾史一人,知印二人,通事一人,宣 使一人,典吏五人。

籍田署,秩從六品,掌耕種籍田,以奉宗廟祭祀。至元 七年始立,隸大司農。十四年,罷司農,隸太常寺。二十 三年,復立大司農司,仍隸焉。署令一員,從六品;署丞 一員,從七品;司吏一人。

供膳司,秩從五品,掌供給應需貨買百色生料,并桑 哥籍入貲產。至元二十二年始置,隸司農。置達魯花 赤一員,提點一員,並從五品;司令一員,正六品;丞一 員,正七品;吏一人。

輔用庫,秩正九品,掌規運息錢,以給供需。大使一員, 副使一員。

興中州等處油戶提領所,秩從九品,提領一員,大使 一員,副使一員。歲辦油十萬斤,以供內庖。至元二十 九年始置。

蔚州麪戶提領所,提領一員,副使一員。掌辦白麪蔥 菜,以給應辦,歲計十餘萬斤。

右屬供膳

永平屯田總管府,秩從三品,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 員,同知一員,知事一員,司吏四人。至元二十四年,始 立於永平路南馬城縣,以北京採木三千人隸之。所 轄「昌國、濟民、豐贍」三署,各置署令一員,署丞一員,直 長一人,吏目二人,吏二人。

翰林兼國史院,秩正二品。中統初,以王鶚為翰林學 士,未立官署。至元元年始置,秩正三品。六年,置承旨 三員、學士二員、侍讀學士二員、侍講學士二員、直學 士二員。八年,陞從二品。十四年,增承旨一員。十六年, 增侍讀學士一員。十七年,增承旨二員。二十年,省併 集賢院為「翰林國史集賢院。」二十一年,增學士二員。 二十二年,復分立集賢院。二十三年,增侍講學士一 員。二十六年,置官吏五員,掌管教習「亦思《替非》」文字。 二十七年,增承旨一員。大德九年,陞正二品,改典簿 為司直,置都事一員。至大元年,置承旨九員。皇慶元 年,陞從一品,改司直為經歷。延祐元年,別置回回國 子監學,以「掌亦思《替非》」官屬歸之。五「年,置承旨八員。 後定置承旨六員,從一品;學士二員,正二品;侍讀學 士二員,從二品;侍講學士二員,從二品;直學士二員,

從三品;屬官,待制五員,正五品;脩撰三員,從六品;應
考證
奉翰林文字五員,從七品;編脩官十員,正八品;檢閱

四員,正八品;典籍二員,正八品;經歷一員,從五品;都 事一員,從七品;掾史」四人,譯史、通事、知印各二人,蒙 古書寫五人,書寫十人,接手書寫十人,典吏三人,典 書二人。

蒙古翰林院,秩從二品,掌譯寫一切文字,及頒降璽 書,並用蒙古新字,仍各以其國字副之。至元八年,始 立新字學士於國史院。十二年,別立翰林院,置承旨 一員、直學士一員、待制二員、脩撰一員、應奉四員,寫 聖旨必闍赤十有一人,令史一人,知印一人。十八年, 增承旨一員、學士三員,省漢兒令史,置蒙古必闍赤 四人。二十九年,增承旨一員,侍讀學士一員,知印一 人。三十年,增管勾一員。大德五年,陞正二品。九年,置 司直一員、都事一員。皇慶元年,改陞從一品,設官二 十有八,吏屬二十有四。延祐二年,改司直為經歷。後 定置承旨七員,學士二員,侍讀學士二員,侍講學士 二員,直學士二員,待制四員,脩撰二員,應奉五員,經 歷一員,都事一員,品秩並同。翰林國史院承發架閣 庫,管勾一員,正九品。必闍赤一十四人,掾史三人,通 事一人,譯史一人,知印二人,書寫一人,典吏三人。 蒙古國子監,秩從三品。至元十四年始立,置司業一 員。二十九年,准漢人國學例,置祭酒、司業、監丞。延祐 四年,陞正三品。七年,復降為從三品。後定置祭酒一 員,從三品;司業二員,正五品;監丞一員,正六品;令史 一人,必闍赤一人,知印一人。

蒙古國子學,秩正七品。博士二員,助教二員,教授二 員,學正、學錄各二員。掌教習諸生,於隨朝百官、怯薛 台蒙古、漢兒官員家,選子弟俊秀者入學。至元八年, 置官五員。後以每歲從駕上都,教習事繁,設官員少, 增學正二員,學錄二員。三十一年,增助教一員,典給 一人。後定置博士二員,正七品;助教二員,教授二員, 並正八品。學正、學錄各二員,典書一人,典給一人。 內八府宰相,掌諸王朝覲儐介之事,遇有詔令,則與 蒙古翰林院官同譯寫而潤色之。謂之「宰相」云者,其 貴似侍中,其近似門下,故特寵之以是名。雖有是名, 而無授受宣命,品秩則視二品焉。大德九年,以滅怯 禿等八人為之。天曆元年,為內八府宰之職。故附見 於此云。

集賢院,秩從二品,掌提調學校,徵求隱逸,召集賢良, 凡國子監元門道教、陰陽、祭祀、占卜、祭遁之事,悉隸 焉。國初,集賢與翰林國史院同一官署。至元二十二 年,分置兩院,置大學士三員、學士一員、直學士二員、 典簿一員、吏屬七人。二十四年,增置學士一員、侍讀 學士一員、待制一員,尋陞正二品,置院使一員,正三 「品;大學士二員,從二品;學士三員,從二品;侍讀學士 一員,從三品;侍講學士一員,從三品;直學士二員,從 四品;司直一員,從五品;待制一員。正五品。」二十五年, 增都事一員,從七品;修撰一員。從六品。元貞元年,增 院使一員。大德十一年,陞從一品,置院使六員、經歷 二員。至大四年,省院使六員。皇慶二年,省漢人經歷 一員。後定置「大學士五員,從一品;學士二員,正二品; 侍讀學士二員,侍講學士二員,並從二品;直學士二 員,從三品;經歷一員,從五品;都事二員,從七品;待制 一員,正五品;修撰一員,從六品;兼管勾承發架閣庫 一員,正八品;掾史六人,譯史、知印各二人,通事一人, 宣使七人,典吏三人。」

國子監。至元初,以許衡為集賢館大學士、國子祭酒, 教國子與蒙古大姓四怯薛人員。選七品以上朝官 子孫為國子生,隨朝三品以上官得舉凡民之俊秀 者入學,為倍堂生、伴讀。至元二十四年始置。監祭酒 一員,從三品;司業二員,正五品。掌國之教令,皆德尊 望重者為之。監丞一員,正六品。專領監務。典簿一員, 令史二人,譯史、知印、典吏各一人。

國子學,秩正七品,置博士二員,掌教授生徒、考校儒 人著述、教官所業文字;助教四員,分教各齋生員。大 德八年,為「分職上都」,增置助教二員、學正二員、學錄 二員,督習課業;典給一員,掌生員膳食。至元二十四 年,定置生員額二百人,伴讀。四年,生員三百人。延 祐二年,增置生員一百人,伴讀二十人。

興文署,秩從六品。署令一員,以翰林修撰兼之;署丞 一員,以翰林應奉兼之。至治二年罷,置典簿一員,從 七品,掌提調諸生飲膳,與凡文牘簿書之事,仍置典 吏一人。

宣政院,秩從一品,掌釋教僧徒及吐蕃之境,而隸治 之。遇吐蕃有事,則為分院往鎮,亦別有印。如大征伐, 則會樞府議。其用人,則自為選;其為選,則軍民通攝, 僧俗並用。至元初,立總制院,而領以國師。二十五年, 因唐制「吐蕃來朝見於宣政殿」之故,更名「宣政院。」置 院使二員、同知二員、副使二員、參議二員、經歷二員、 都事四員,管勾一員,照磨一員。二十六年,置斷事官 四員。二十八年,增僉院、同僉各一員。元貞元年,增院判一員。大德四年,罷斷事官。至大初,省院使一員。至 治三年,置院使六員。天曆二年,罷功德使司歸宣政。 定置院使一十員,從一品;同知二員,正二品;副使二 員,從二品;僉院二員,正三品;同僉三員,正四品;院判 三員,正五品;參議二員,正五品;經歷二員,從五品;都 事三員,從七品;照磨一員,管勾一員,並正八品;掾史 十五人,蒙古必闍赤二人,《回回》掾史二人,怯里馬赤 四人,知印二人,宣使十五人,典吏有差。

斷事官四員,從三品,經歷、知事各一員,令史五人,知 印、奏差、譯史、通事各一人。至元二十五年始置。 客省使,秩從五品,大使二員,副使二員。至元二十五 年置。

大都規運提點所,秩正四品,達魯花赤一員,提點一 員,大使一員,副使一員。至元二十八年置。

上都規運提點所,秩正四品。達魯花赤一員,提點一 員,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知事一員。至元二十八年置。 大都提舉資善庫,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 員,同提舉一員,副提舉一員,掌錢帛之事。至元二十 六年置。

上都利貞庫,秩從七品,提領一員,副使一員。掌飲膳 好事,金銀諸物。元貞元年置。

大濟倉,監支納一員,大使一員。

興教寺,管房提領一員。

吐蕃等處宣慰司都元帥府,秩從二品。宣慰使五員, 經歷二員,都事二員,照磨一員,捕盜官二員,儒學教 授一員,鎮撫二員。其屬二:

脫思麻路軍民萬戶府,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萬 戶一員,副達魯花赤一員,副萬戶一員,經歷一員,知 事一員,鎮撫一員。

西夏中興河州等處軍民總管府,秩正三品,達魯花 赤一員,總管一員,同知一員,治中一員,府判二員,經 歷一員,知事一員。屬官:「稅務提領寧河縣官,寧河脫 脫禾孫五員,寧河弓甲匹」達魯花赤一員。

洮州元帥府,秩從三品,達魯花赤一員,元帥二員,知 事一員。

十八族元帥府,秩從三品,達魯花赤一員,元帥一員, 同知一員,知事一員。

積石州元帥府,達魯花赤一員,元帥一員,同知一員, 知事一員,脫脫禾孫一員。

禮店文州蒙古漢軍西番軍民元帥府,秩正三品,達 魯花赤一員,元帥一員,同知一員,經歷、知事各一員, 鎮撫二員,蒙古奧魯官一員,蒙古奧魯相副官一員。 禮店文州蒙古漢軍奧魯軍民千戶所,秩從五品,達 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副千戶一員,總把五員,百戶 八員。

禮店文州蒙古漢軍西番軍民上千戶所,秩正四品, 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百戶一員,新附千戶二員。 禮店階州西水《蒙古漢軍》西番軍民,總把二員。 吐番等處招討使司,秩正三品,招討使二員,知事一 員,鎮撫一員。其屬附:

脫思麻探馬軍四萬戶府,秩正三品,萬戶五員,千戶 八員,經歷一員,鎮撫一員。

脫思麻路新附軍千戶所,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 千戶一員,副千戶一員。

「文扶州西路南路底牙等處萬戶府」,秩從三品,達魯 花赤一員,萬戶二員。

鳳翔等處千戶所,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 員,百戶二員。

慶陽寧環等處管軍總把一員。

文州課程倉糧官一員。

常陽帖城阿不籠等處萬戶府,秩從三品,達魯花赤 一員,千戶一員。

階文扶州等處番漢軍上千戶所,秩正五品,達魯花 赤一員,千戶二員。

貴德州,達魯花赤、知州各一員,同知、州判各一員,《脫 脫禾孫》一員,捕盜官一員。

必呈萬戶府,達魯花赤二員,萬戶四員。

松潘客疊威茂州等處軍民安撫使司,秩正三品,達 魯花赤一員,安撫使一員,同知一員,僉事一員,經歷、 知事、照磨各一員,鎮撫一員。威州保寧縣、茂州文山 縣、文川縣皆隸焉。

靜州茶上必里溪安鄉等二十六族軍民千戶所,達 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

龍木頭都留等二十二族軍民千戶所,達魯花赤一 員,千戶一員。

「岳希蓬蘿蔔村等處二十二族軍民千戶所」,達魯花 赤一員,千戶一員。

折藏萬戶府,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

土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帥府,宣慰使四員,同知二 員,副使一員,經歷、都事各二員,捕盜官三員,鎮撫二 員「朵甘思田地裡管軍民都元帥府」,都元帥一員,經歷 一員,鎮撫一員。

剌馬兒剛等處招討使司,達魯花赤一員,招討使一 員,經歷一員。

「奔不由地裡招討使司。」招討使一員,經歷一員,鎮撫 一員。

奔不兒亦思剛百姓達魯花赤一員:

碉門、魚通黎、雅、長河西、寧遠等處軍民安撫使司,秩 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安撫使一員,同知一員,副使 一員,僉事一員,經歷、知事、照磨各一員,鎮撫二員, 六番招討使司,達魯花赤一員,招討使一員,經歷一 員,知事一員,雅州嚴道縣、名山縣隸之。

天全招討使司,達魯花赤一員,招討二員,經歷、知事 各一員。

魚通路萬戶府,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經歷、知事 各一員,黎州隸之。

碉門魚通等處管軍守鎮萬戶府,達魯花赤一員,萬 戶二員,經歷、知事各一員,鎮撫二員,千戶八員,百戶 二十員,彈壓四員。

長河西管軍萬戶府,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二員。 「長河西裡管軍招討使司」,招討使二員,經歷一員, 「朵甘思」招討使一員。

朵甘思哈答李唐魚通等處錢糧總管府,達魯花赤 一員,總管一員,副總管一員,答剌答脫脫禾孫一員, 哈裡脫脫禾孫一員,朵甘思瓮吉剌滅吉思千戶一 員。

亦思馬兒甘萬戶府,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二員。 烏思藏納里速古魯孫等三路宣尉使司都元帥府, 宣尉使五員,同知二員,副使一員,經歷一員,鎮撫一 員,捕盜司官一員。其屬附見:

納里速古兒孫元帥二員。

烏思藏管蒙古軍都元帥二員:

擔裡管軍招討使一員。

烏思藏等處轉運一員。

沙魯思地裡管民萬戶一員。

搽里八田地裡管民萬戶一員。

烏思藏田地裡管民萬戶一員。

速兒麻加瓦田地裡管民官一員。

撒剌田地裡管民官一員。

出「蜜萬戶」一員。

「嗷籠答剌」萬戶一員。

思答籠剌萬戶一員。

伯木古魯萬戶一員。

湯卜赤八千戶一員。

加麻瓦萬戶一員。

《札由瓦》萬戶一員。

牙里不藏思八萬戶府,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千 戶一員,擔裡脫脫禾孫一員。

迷兒軍萬戶府,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初厚》江八 千戶一員,卜兒八官一員。

宣徽院,秩正三品,掌「供玉食,凡稻粱、牲牢、酒醴、蔬果 庶品之物,燕享宗戚賓客之事,及諸王宿衛怯憐口 糧食,蒙古萬戶千戶合納差發,係官抽分,牧養孳畜, 歲支芻草粟菽羊馬價值,收受闌遺等事,與尚食、尚 藥、尚醞三局」皆隸焉。所轄內外司屬,用人則自為選。 至元十五年置。院使一員,同知、同僉各二員,主事二 員,照磨一員。二十年,陞從二品,增院使一員,置經歷 二員,典簿三員。二十三年,陞正二品,置院判二員,省 典簿,置都事三員。三十一年,院使四員。大德二年,增 同知二員。三年,陞從一品。四年,置副使二員。皇慶元 年,增院使三員。始定怯薛丹一萬人,本院掌其給授。 後定置院使六員,從一品;同知二員,正二品;副使二 員,從二品;僉院二員,正三品;同僉二員,正四品;院判 二員,正五品;經歷二員,從五品;都事三員,從七品;照 磨一員,承發架閣庫一員,並正八品;掾史二十人,蒙 古必闍赤六人,回回掾史二人,怯里馬赤二人,知印 二人,典吏六人,蒙古書寫二人。其屬附見:

光祿寺,秩正三品,掌起造米麴諸事,領尚飲、尚醞局、 沿路酒坊、各路布種事。至元十五年,罷都提點。置寺, 設卿一員、少卿三員、主事一員、照磨一員、管勾一員。 二十年,改尚醞監,正四品。二十三年,復為光祿寺。卿 二員,少卿、丞各一員。二十四年,增少卿一員。二十五 年,撥隸省部。三十一年,復隸宣徽。延祐七年,降從三 品,後復正三品。定置卿四員,正三品;少卿二員,從四 品;丞二員,從五品;主事二員,從七品;令史八人,譯史、 知印各二人,通事一人,奏差二十四人,典吏三人,蒙 古書寫一人。

大都尚飲局,秩從六品。中統四年始置,設大使、副使 各一員,俱帶金符,掌醞造上用細酒。至元十二年,增 副使二員。十五年,陞從五品,置提點一員。後定置提 點一員,從五品;大使一員,正六品;副使二員,正七品上都尚飲局,秩正五品。皇慶中,始置提點一員,大使、 副使各一員,品秩同上。

大都尚醞局,秩從六品,掌醞造諸王百官酒醴。中統 四年,立御酒庫,設「金符宣差。」至元十一年,始設提點。 十六年,改尚醞局從五品,置提點一員,從五品;大使 一員,正六品;副使二員,正七品;直長一員,正八品。 上都尚醞局,秩從五品。至元二十九年始置,設提點 一員,大使一員,副使、直長各一員,品秩同上。

大都醴源倉,秩從六品,掌受「香莎蘇門等酒材糯米, 鄉貢麴藥,以供上醞,及歲賜諸王百官者。」至元二十 五年始置,設提舉一員,從六品;大使一員,從七品;副 使一員,正八品。

上都醴源倉,秩從九品,掌受「大都轉輸米麴,並醞造 車駕臨幸次舍供給之酒。」至元二十五年始置,設大 使一員,直長一員。

尚珍署,秩從五品,掌收濟寧等處田土子粒,以供酒 材。至元一十三年始立。十五年,罷入有司。二十三年 復置,設達魯花赤一員,令一員,並從五品;丞二員,正 七品;吏目二員。

安豐懷遠等處稻田提領所,秩從九品。掌稻田布種, 歲收子粒,轉輸醴源倉。定置提領二員。

尚舍寺,秩正四品,掌行在帷幕帳房陳設之事,牧養 駱駝,供進愛蘭乳酪。至元三十一年,始置監。至大元 年,改為寺,陞正三品。四年,仍為監,尋復為寺。延祐三 年,復降為正四品。定置太監二員,少監二員,監丞二 員,知事二員。

諸物庫,秩從七品,掌出納。大德四年置,設提領一員、 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闌遺監,秩正四品,掌不闌奚人口頭疋諸物。至元二 十年,初立闌遺所,秩九品。二十五年,改為監,正四品。 二十八年,陞正三品。至大四年,復正四品,尋復正三 品。延祐七年,復為正四品。定置太監一員,正四品;少 監二員,正五品;監丞二員,正六品;知事一員,從八品; 提控案牘一員,從九品;令史五人,譯史一人,知印兼 通事一人,奏差五人。

尚食局,秩從五品,掌供御膳及出納油麵酥蜜諸物。 至元二年,置提點,領進納百色生料。二十年,省併尚 藥局為「尚食局,別置生料庫。本局定置提點一員,從 五品;大使一員,正六品;副使二員,正七品;直長一員, 正八品。」

大都生料庫,秩從五品。至元十一年,置生料野物庫, 隸尚食局。二十年,別置庫,擬內藏庫例,置提點二員, 從五品;大使二員,正六品;副使二員,正七品。

上都生料庫,秩從五品,掌受「弘州、大同虎賁、司農等 歲辦油麵,大都起運諸物,供奉內府,放支宮人宦者 飲膳。」提點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二員,品秩同上;直長 一員,正八品。

大都大倉、上都大倉,秩正六品,掌內府支持米豆,及 酒材米麴藥物。至元五年初立,設官三員,俱受制國 用使司劄付。十二年,改立提舉大倉,設官三員,隸宣 徽。二十五年,陞正六品。定置二倉,各設提舉一員,正 六品;大使一員,從六品;副使一員,從七品。

大都、上都柴炭局,各一。至元十二年置,秩從六品。十 六年,改提舉司,陞五品。大德八年,仍為局,降正七品。 置「達魯花赤各一員,正七品;大都大使一員,上都大 使三員,各正七品;副使各二員,正八品;直長各一人, 掌葦場典吏各一人。」

尚牧所,秩從五品。至大四年始置,設提舉二員,從五 品;同提舉一員,從六品;副提舉一員,從七品;吏目一 員。

沙糖局,秩從五品,掌沙糖蜂蜜煎造,及方貢果木。至 元十三年始置,秩從六品。十七年,置提點一員。十九 年,陞從五品,置達魯花赤一員,從五品;提點一員,從 五品;大使一員,正六品;副使一員,正七品。

永備倉,秩從五品。至元十四年始置,給「從九品印,掌 受兩都倉庫起運省部計置油麪諸物,及雲需府所 辦羊物,以備車駕行幸膳羞。」二十四年,陞從五品,置 提點一員,從五品;大使一員,正六品;副使各一員,正 七品。

豐儲倉,秩從九品。大使一員。掌出納車駕行幸,支持 膳羞。

淮東淮西屯田打捕總管府,秩正三品,掌獻田歲入 以供內府,及湖泊山場漁獵,以供內膳。至元十四年, 始立總管府,並管連海高郵河泊提舉司、沂州等處 提舉司事。十六年,置揚州鷹房打捕達魯花赤、總營 府。二十二年,省併為淮東淮西屯田打捕總管府。二 十五年,以「兩淮新附手號軍千戶所」隸本府,及分置 「提舉司一十處。定置達魯花赤一員,正三品;總管一 員,正三品;同知一員,正五品;府判一員,正六品;經歷 一員,從七品;知事一員,從八品;提控案牘一員,從九 品;司吏六人淮安州屯田打捕提舉司,高郵屯田打捕提舉司,招 泗屯田打捕提舉司,安東海州屯田打捕提舉司,揚 州通泰屯田打捕提舉」司,「安豐廬州等處打捕提舉 司,鎮巢等處打捕提舉司,塔山徐邳沂州等處山場 屯田提舉司,凡九處,秩俱從五品。每司各設達魯花 赤一員、提舉一員,並從五品;同提舉一員,從六品;副 提舉一員,從七品;吏目二人。」

抽分場提領所凡十處:曰「柴墟東西口,曰海州新埧, 曰北砂太倉,曰安河桃源,曰大湖東西口,曰時堡興 化,曰高郵寶應,曰汶湖等處,曰雲山白水,曰安東州。」 每所各設提領一員、同提領一員、副提領一員,俱受 宣徽院劄付。

滿浦倉,秩正八品,掌收受各處子粒米麵等物,以待 轉輸京師。至元二十五年始置,設大使一員,正八品; 副使一員,正九品。

圓米棋子局、軟皮局,各置提領一員、同提領一員、副 提領一員,俱受宣徽院劄付。

《手號》軍人打捕千戶所,秩從四品,管軍人打捕野物 皮貨。至元二十五年始置,設達魯花赤一員,上千戶 一員,上副千戶一員,彈壓一員。

上百戶七所,各置百戶二員。

鍾離縣, 定遠縣, 安慶, 安豐, 招泗, 和州, 真揚州。

下百戶二所,各置百戶一員。

璉、海 懷遠軍。

龍慶栽種提舉司,秩從五品,管領縉山歲輸粱米,並 易州、龍門、淨邊官園瓜果桃梨等物,以奉上供。至元 十七年,始置提舉司。延祐七年,縉山改為龍慶州,因 以名之。定置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並從五品;同 提舉一員,從六品;副提舉一員,從七品。

弘州種田提舉司,秩正六品,掌輸納麥麵之事,以供 內府。定置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並正六品;同提 舉一員,正七品;副提舉一員,正八品;直長一員。 豐潤署,秩從五品。掌歲入芻粟,以給飼養駝馬之事。 定置達魯花赤一員,令一員,並從五品;丞一員,從六 品;直長一員,正八品。

常湖等處茶園都提舉司,秩正四品,掌常、湖二路茶 園戶二萬三千有奇,採摘茶芽,以貢內府。至元十三 年置司,統提領所凡十有三處。十六年,陞都提舉司。 又別置平江等處榷茶提舉司,掌歲貢御茶。二十四 年,罷平江提舉司,併掌其職。定置達魯花赤一員,提 舉一員,俱從五品;同提舉一員,從六品;副提舉一員, 從七品。提控案牘一員,都目一員。

提領所七處,每所各設正、同、副提領各一員,俱受宣 徽院劄付,掌九品印。

烏程, 武康,德清, 長興, 安吉, 歸安, 湖汶, 宜興。

建寧北苑武夷茶場提領所。提領一員,受宣徽院劄, 掌歲貢茶芽,直隸宣徽。

大禧宗禋院,秩從一品,掌神御殿朔望歲時諱忌日 辰禋享禮典。天曆元年,罷會福、殊祥二院,改置大禧 院,以總制之。初,院官秩正二品,陞從一品,置參議二 員,改令史為掾史。二年,改大禧宗禋院,置院使六員, 增副使二員。立諸總管府為之屬,凡錢糧之出納、營 繕之作輟,悉統之。定置院使、都典制神御殿事六員, 「同知兼佐儀神御殿事二員,副使兼奉贊神御殿事 二員,僉院兼祗承神御殿事二員,同僉兼肅治神御 殿事二員,院判供應神御殿事」二員,參議二員,經歷 二員,都事二員,管勾照磨各一員,掾史二十人,譯史 四人,知印二人,怯里馬赤二人,宣使一十五人,斷事 官四員,客省使、大使、副使各二員。

隆禧總管府,秩正三品。至大元年,建立南鎮國寺。初 立規運提點所。二年,改為規運都總管府。三年,陞為 隆禧院。天曆元年,罷會福、殊祥二院,以隆禧、「殊祥」併 立殊祥總管府。尋又改為隆禧總管府。定置達魯花 赤一員,總管一員,副達魯花赤一員,同知一員,治中 一員,判官一員,經歷一員,知事、照磨各一員,令史六 人,譯史、知印各一人,怯里馬赤一人,奏差四人。 福元營繕司,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司令一員,大 使一員,副使一員,吏目一人,司吏一人。天曆元年,以 南鎮國寺所立「怯憐口事產提舉司」,改為「崇恩福元 提點所。」三年,又改為「福元營繕司。」

普安智全營繕司,秩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司令一員, 大使、副使各一員,吏目一人,司吏一人。天曆元年,以 太玉山普安寺、大智全寺兩規運提點所併為一,置 提點二員。三年,又改為營繕司。

祐國營繕都司,秩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司令一員,大 使、副使各一員,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天曆元年, 初置「萬聖祐國營繕提點所。」三年,改為「營繕都司」 平松等處福元田賦提舉司,秩五品,置達魯花赤一 員,提舉一員,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田賦提舉司,秩五品,置提舉一員、同提舉一員、副提 舉一員。

資用庫,提領一員,大使一員。

萬聖庫,提領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會福總管府,秩正三品。至元十一年,建大護國仁王 寺及昭應宮,始置財用規運所,秩正四品。十六年,改 規運所為總管府。至大元年,改都總管府,從二品。尋 陞會福院,置院使五員。延祐三年,陞正二品。天曆元 年,改為「會福總管府」,正三品。定置達魯花赤一員,總 管一員,同知一員,治中一員,府判一員,經歷、知事、提 控案牘各一員,令史八人,譯史、通事、知印各一人,奏 差四人。

仁王營繕司,正五品。至元八年,立護國仁王寺鎮遏 提舉司。十九年,改鎮遏所。二十八年,併三提領所為 「諸色人匠提領所。」天曆元年,改為「鎮遏民匠提領所。」 三年,改為「仁王營繕司」,置達魯花赤一員,司令一員, 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襄陽營田提舉司,秩從五品,初置襄陽等處水地陸 土人戶提領所,設官四員。大德元年,改提舉司。天曆 二年,仍為「襄陽營田提舉司。」定置達魯花赤一員,提 舉一員,同提舉一員,副提舉一員。

江淮等處營田提舉司,秩從五品。至元二十七年始 置。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同提舉一員,副提舉一 員。

大都等路民佃提領所。至元二十九年,以武清等一 十處,併立大都水陸地土種田人民提領所。十五年, 又設隨路管民都提領所。天曆元年,併為大都等路 民佃提領所,定置提領一員,大使、副使各一員。 會福財用所,秩從七品,掌大護國仁王寺糧草諸物。 至元十七年,始立財用庫。二十六年,立盈益倉。天曆 元年,併財用盈益為所,提領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二 員。

崇祥總管府,秩正三品。至大元年,立大承華普慶寺 都總管府。二年,改延禧監,尋改崇祥監。四年,陞為崇 祥院,秩二品。泰定四年,復改為大承華普慶寺總管 府。天曆元年,改為崇祥總管府。定置達魯花赤一員, 總管一員,副達魯花赤一員,同知、治中、府判各一員, 經歷、知事、提控案牘兼照磨各一員,令史六人,譯史、 知印各一人,怯里馬赤一人,奏差四人。

永福營繕司,秩正五品。延祐三年,以起建新寺,始置 營繕提點所。天曆元年,改為永福營繕提點所。三年, 改營繕司,設達魯花赤一員、司令一員、大使一員、副 使一員、都目一員。

昭孝營繕司,秩正五品。天曆元年,立壽安山規運提 點所。三年,改「昭孝營繕司。」定置達魯花赤一員,司令 一員,大使、副使各一員。

普慶營繕司。天曆元年,始置普慶營繕提點所。三年, 改為營繕司。定置達魯花赤一員,司令一員,大使、副 使各一員。

崇祥財用所。至大二年,始置諸物庫。四年,置普贍倉。 天曆二年,併諸物庫、普贍倉,改為「崇祥財用所。」定置 官,提領一員,大使、副使各一員。

永福財用所,掌出納顏料諸物。延祐三年,始置諸物 庫,又置永積倉。天曆二年,以諸物庫、永積倉併改置 為所,設提領、大使、副使各一員。

鎮江稻田提舉司,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 一員。

汴梁稻田提舉司,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 一員。

平江等處田賦提舉司,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 舉各一員。

冀寧提領所,提領二員。

隆祥使司,秩正三品。天曆二年,中宮建大承天護聖 寺,立隆祥總管府,設官八員。至順二年,陞為隆祥使 司,秩從二品。置官:司使四員,同知、副使、司丞各二員, 經歷一員,都事二員,照磨兼架閣一員,令史十人,譯 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十人,典吏六人。

普明營繕都司,秩正四品。天曆元年,創大龍興普明 寺于海南,置規運提點所,設官六員。二年,撥隸龍祥 總管府。三年,改為都司,品秩仍舊,以掌營造出納錢 糧之事。定置達魯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員,知事 一員,提控案牘一員。

集慶萬壽營繕都司,秩正四品。天曆二年,建龍翔、萬 壽兩寺于建康,立龍翔萬壽營繕提點所,為隆祥總 管府屬。三年,改為營繕都司,秩仍舊,以掌營造錢糧 之事。定置達魯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員,知事、提 控案牘各一員。

元興營繕都司,秩正四品,掌營造錢糧之事。天曆元 年始置。大元興規運提點所,置官五員。三年,改都司, 置達魯花赤二員,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員,知事、提控 案牘各一員宣農提舉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 舉各一員,掌徵收田賦子粒之事。天曆二年,以大都 等處田賦提舉司隸隆祥總管府。三年,改提舉司。 護聖營繕司,秩正五品。達魯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 一員。掌營造工匠寺僧衣糧,收徵房課之事。天曆二 年,始立大承天護聖營繕提點所。三年,改為司。 平江善農提舉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 副提舉各一員。天曆二年,立田賦提舉司,設官四員。 二年,改為善農提舉司。

善盈庫。天曆二年,隸龍祥總管府置提領一員,大使、 副使各一員,掌金銀錢糧之事。

荊襄等處濟農香戶提舉司,秩正五品。天曆三年,以 荊襄提舉司所領河南、湖廣田土為「大承天護聖寺」 常住,改為「荊襄濟農香戶提舉司」,隸隆祥總管府,置 達魯花赤、司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龍慶州等處田賦提領所,秩九品,提領、副提領各一 員。天曆二年置,掌「龍慶州所有土田歲賦。」平江、集慶、 崇禧田賦提領所,提領、同提領、副提領各一員。天曆 三年始置。

集慶崇禧財甲所。大使、副使各一員。天曆三年,始置 壽福總管府,掌祭供錢糧之事,秩正三品。至大四年, 因建大聖壽萬安寺,置萬安規運提點所。秩正五品。 延祐二年,陞都總管府,秩正三品。尋陞為壽福院,正 二品。天曆元年,改立總管府,仍正三品。定置官達魯 花赤、總管、副達魯花赤、同知、治中、府判各一員,經歷、 知事、案牘、照磨各一員,令史六人,知印、通事、譯史各 一人,奏差四人,典吏二人。

萬安營繕司,秩正五品。三年,以萬安規運提點所既 廢,復立「萬安營繕司。」定置達魯花赤、司令、大使、副使、 都目各一人。

萬寧營繕司,秩正四品。大德十年,始置「萬寧規運提 點所。」天曆元年,改營繕司。定置達魯花赤、司令、大使、 副使、都目各一員。

收支庫,提領一員,大使一員。

延聖營繕司,秩正五品。初立天源營繕提點所,天曆 三年,改營繕司。定置達魯花赤、司令、大使、副使、都目 各一員。

諸物庫,提領一員,大使一員。

太常禮儀院,秩正二品,掌大禮樂、祭享宗廟社稷、封 贈諡號等事。中統元年,中都立太常寺,設寺丞一員。 至元二年,翰林兼攝太常寺。九年,立太常寺,設卿一 員,正三品;少卿以下五員,品秩有差。十三年,省併衙 門,以侍儀司併入太常寺。十四年,增博士一員。十六 年,又增法物庫子,掌公服、法服之藏。二十年,陞正三 品,別置侍儀司。至大元年,改陞院,設宮十二員,正二 品。四年,復為太常寺,正三品。延祐元年,復改陞院,正 二品,以大司徒領之。七年,降從二品。天曆二年,復陞 正二品。定置「院使二員,正二品;同知二員,正三品;僉 院二員,從三品;同僉二員,正四品;院判二員,正五品; 經歷一員,從五品;都事一員,從七品」;照磨兼管勾承 發架閣一員,正八品;屬官,博士二員,正七品;奉禮郎 二員,奉禮兼檢討一員,並從八品;協律郎二員,從八 品;太祝十員,從八品;禮直管勾一員,從九品;令史四 人,通事、知印、譯史各二人,宣使四人,典吏三人。 太廟署。秩從六品,掌宗廟行禮,兼廩犧署事。至元三 年始置。令二員,從六品;丞一員,從六品。

郊祀署,秩從六品。大德九年始置,掌郊祀行禮,兼廩 犧署事。令二員,從六品;丞二員,從七品。

社稷署,秩從六品。大德元年始置。令二員,從六品;丞 一員,從七品。

大樂署,秩從六品。中統五年始置。令二員,從六品;丞 一員,從七品。掌管禮生、樂工四百七十九戶。

典瑞院,秩正二品,掌寶璽、金銀符牌。中統元年,始置 符寶郎二員。至元十六年,立符寶局,給六品印。十七 年,陞正五品。十八年,改典瑞監,秩正三品。二十年,降 為正四品,省卿二員。二十九年,復正三品,仍置監卿 二員。大德十一年,陞典瑞院,正二品。置院使四員,正 二品;同知二員,正三品;僉院二員,從三品;同僉二員, 正四品;院判二員,正五品;經歷二員,從五品;都事二 員,從七品;照磨兼管勾承發架閣庫一員,正八品;令 史四人,譯史四人,知印、通事各一員,宣使四人,典吏 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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