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第09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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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九十六卷目錄

 荒政部藝文三

  請備荒疏        宋文彥博

  言災異疏          田況

  論借支常平本錢疏      余靖

  乞寬租賦防盜疏       前人

  倉廩論          張方平

  乞分給河北流民田土劄子   富弼

  支散流民斛斗畫一指揮行移  前人

  救濟流民劄子        前人

  捕蝗疏           何郯

  備災疏           蘇紳

  再論水災狀        歐陽修

  論救賑江淮饑民劄子     前人

  論乞賑救饑民劄子      前人

  論救賑雪後饑民劄子     前人

  請賑濟疏          劉敞

  救災條議劄子        前人

  救災議           曾鞏

  泰山祈雨文         前人

  越州趙公救菑記       前人

食貨典第九十六卷

荒政部藝文三[编辑]

《請備荒疏》
宋·文彥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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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於四月二十九日至西京,見本京進奏官申狀,錄 報皇帝、太皇太后詔書,以歷時災旱,宿麥幾盡,秋稼 未立,上瀆聖念,引咎歸己,特減常膳,有以見聖心焦 勞,得堯湯罪己應天之義。然臣向在都下,每見西來 使命,詢其雨澤稼穡次第,多云「近已得雨,苗稼滋茂。」 臣既出京到洛,見緣洛民田宿麥、秋稼,悉如聖詔所 「及。深慮向來小民艱食,即聚為寇盜。伏望嚴敕監司, 覺察守令,勤恤民隱,勿致煩擾。及督責巡檢、縣尉屏 除盜賊,令境內清肅,人戶安居。救荒之政,各在疚心, 諸事預防,庶無後患。」

《言災異疏》
田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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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竊見比年災咎頻仍,蝗潦繼作,陛下責躬引咎,不 遑寧處,以至躬祈道佛,並走群望,薰祓之意,可謂至 矣。求當世之弊,驗致災之由,其實役斂重而民愁,和 氣傷而為沴。役。斂之重,由國計之日窘;國計之日窘, 由冗兵之日蕃。今天下兵已踰百萬,比先朝幾三倍 矣。自古以來,坐費衣食,養兵之冗,未有如今日者。雖 欲斂不重,民不愁,和氣不傷,災沴不作,不可得也。昔 董仲舒、劉向以謂《春秋》所書螽螟之災,皆政貪賦重 之所致。今陝西、河北、河東三路,民力凋弊,人其知之, 臣不復言矣。且以江、淮之間言之,今江、淮菽麥已登 矣,而責民輸錢,數㪷之費,不供一㪷之價,物遂大賤 而農傷;絹已輸矣,民間貿易無餘,而「暴令復下。又配 市之織紝之家,寒不庇體,而利盡歸於富賈。累年已 來,刻剝不已,民間泉貨已匱竭,其凡百科調峻法,爭 利不可勝計。更聞東南之民,大率中產已下,往往絕 食,民之愁窘,致傷和氣如此。而未聞陛下與兩府大 臣議所以救之之術,乃欲以一爐香、數祝版,上塞譴 咎,此臣所以不得已而言也。夫國之所養之兵,其上 者戰,其下者役,苟不能堪此,則為冗食。今諸路宣義、 廣捷等軍,其間孱弱者甚眾,大不堪戰,小不堪役,逐 處唯欲廣募,邀其賞格,豈復顧國家之利害哉!宜分 遣幹臣,選揀諸路宣義、廣捷等軍,其不堪戰者並降 為廂軍,廂軍之不堪役者並放停。」議者必曰:「兵驕日 久,一旦遽加澄汰,則恐立致亂。此慮事者之疏也。且 孱弱之兵,既不堪戰,則勇強者恥與為伍。去年韓琦 汰邊兵萬餘人,豈聞有為亂者!今天下財用,不足以 贍冗食之兵,尚或顧惜細故,而不思救弊之原,臣切 憂之,惟陛下裁擇。」

《論借支常平本錢疏》
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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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聞天下無常安之勢,無常勝之兵,無常足之民,無 常豐之歲。由是古之聖王守之有道,制之有術,倘有 緩急,不可無備。伏睹真宗皇帝景德中詔天下,以逐 州戶口多少,量留上供錢,起置常平倉,付司農寺係 帳。三司不問出入,每年夏秋兩熟,準市價加錢收糴。 其出息本利錢只委司農寺主掌,三司、轉運司不得 「支撥。自後每遇災傷賑貸,使國有儲蓄,民免流散者, 用此術也。」前三司使姚仲孫今春以來,於京東等處 借支司農常平錢以給和買。雖然,借支官錢以充官 用,尋常視之,似無妨礙,若於經遠之謀,深所未便。臣 切惟真宗皇帝聖慮深遠,臣敢梗概言之。當今天下金穀之數,諸路州軍年支之外,悉充「上供及別路經 費,見在倉庫,更無餘羨。所留常平本錢及斛㪷等,若 以賑濟饑荒,此固常慮所及矣。萬一不幸,方隅小有 緩急,賞給資糧,倉卒可備,豈非先皇暗以數百萬之 資蓄於四方者乎?今若先為三司所支,則天下儲蓄 盡矣。伏乞特降指揮三司,先借支常平本錢去處,並 仰疾速撥還,今後不得更有支撥,並依《景德》元降敕 命施行。」

《乞寬租賦防盜疏》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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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伏睹春夏以來,旱勢之廣,陛下憂勞勤恤,躬行祈 禱,雖獲嘉應,而夏田先已損矣。臣以古者三年耕必 有一年之蓄,九年耕必有三年之蓄,故雖堯水湯旱, 民無菜色者,有備災之術也。方今官多冗費,既無私 蓄,一歲不登,逃亡滿道,蓋上下皆無儲積故也。臣切 謂今備災之術,最急者寬租賦、防盜賊而已。誠知國 「家邊甲未解,經費日廣,不宜更減民賦,自窘財用。其 如農收有限,當量民力而取之,雖或差減,尚有數分 之入。今若同取,一旦不堪其求,必致流亡之患,則永 失常賦矣。今天府之民,九重不遠,其訴旱者尚或半 得申明,半遭抑退,況遠方之人,其無告必矣。陝關已 西,尤須撫之。伏望朝廷特降詔命,應遭旱州軍,委清 強官體量,實旱損夏苗去處,特與量減夏稅分數,不 得容有僥倖,此乃惠民之實效也。若待有逃亡,然後 賑救,將無及矣。」臣又聞衣食不足,雖堯舜在上,不能 使民不為盜賊。若水旱之後,盜賊滋長,勢之常也。近 聞解州、鄧州群賊入城,劫掠人戶,此乃都監押、巡檢 不得其人之所致也。「似此階漸,不宜滋蔓。伏乞朝廷 申明捕捉之科,嚴賞罰之典,其不獲強盜賊人,不得 將竊盜比折,特行勒停替降之法。庶幾戮力同心,以 折盜賊之勢。」

《倉廩論》
張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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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聞「古者民三年耕則餘一年之食,九年耕則有三 年之畜,通三十年而有九年之積。豐年補敗,雖累凶 年,民弗之病,然後德化流洽,禮樂興焉。」此三代之盛, 平土分民富庶而教之本也。周衰,經界失聚,生業不 平,則有權謀之臣、通變之士,調盈虛之數,修輕重之 術,以制國用,均民財。若夷吾之準平,李悝之平糶桑, 弘羊之均輸,耿壽昌之常平,下至隋氏義租,唐人社 倉之制,是皆便物利民、濟時合道安人之仁政,為國 之善經也。《孟子》曰:「犬彘食人之食而不知檢,野有餓 殍而不知發,人死則曰:『非我也,歲也』。是何異於刺人 而殺之?曰:『非我也,兵也』。」是知蓄委者國之大本,斂發 者政之大平;饑穰者天之常行,預備「者,人之所及者 也。故萬室之邑,必有萬鍾之藏,千室之邑,必有千鍾 之藏。」而人君御之以準,然後民有所恃也。國家之承 平,六十年矣,漕引東南之粟以輸太倉,卷地無餘,常 若不逮,而僅充兵食。邊塞之積,鮮及兼年。強家之藏, 舊不接新;軍士之餉,朝不繼暮。不幸而有凶旱水溢 之災,民立匱竭,國無「以振救,老弱轉死,相枕溝壑。方 駭而圖之,強發私廩,千里轉餽,重為勞費,官民皆擾, 不亦謀之末乎?」比者赦書有諭州縣使立義倉之言, 徒有空文,而無畫一之制,於茲三年,天下皆無立者。 凡今之俗,苟且因循,嚴令堅約,猶復違慢,為民興利, 豈易其人?有位者無心,有心者無位,在上可行者,務 暇逸「而從苟且;在下樂行者,或牽束而不得專。以故 民間利不克時興,害不得時去,積成弊蠹,以及喪敗。 大凡事體興立實艱,隳壞孔易,或謀以為利,而轉以 為害。彼義租、社倉者,齊、隋、唐氏既嘗為之矣,始為百 姓儲備之道,終為僻君淫侈之費,是於籍外更生一 調也。」誠國家規前代之善策,為齊人之大「計,明立條 式,權其斂出。令天下之縣,各於逐鄉築為囷廩,於中 戶已上為之等級,課入穀麥。其輸入之數,視歲薄厚, 為之三品。縣掌其籍,鄉吏守之。遇歲之饑,發以賑給。 小饑則約小熟之所斂,中饑則約中熟之所斂,大饑 則約大熟之所斂,專自縣鄉檢校之,無使州郡計司 侵取雜用焉。此則收自優」戶,穰歲之有餘,散於貧人, 凶年之不足,不使兼并。賈人挾輕資,蘊重積,筦其利, 以豪奪於吾人。此其協於《大易》「裒多益寡」、「稱物平施」 之義,符於《周官》「黨使相救」、「州使相賙」之法,契詩人京 坻之頌,應時令振乏之理。使民足而知順,讓益歸於 本業,誠為國之大事也。謹論。

《乞分給河北流民田土劄子》
富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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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昨在汝州,竊聞河北流民來許、汝、唐、鄧州界逐熟 者甚多。臣以朝廷前許請射係官田土,後卻不令請 射,盡須發遣歸還本貫。」臣訪聞流民必難發遣得回, 既已流移至此,又卻不得田土,徒令狼狽道路,轉見 失所。遂專牒本州通判張恂,立便往州界諸縣流民 聚處,一一相度,或發遣情願人歸還本貫,或放令前 去別州,或相度口數,給與民田土,或自令樵漁採捕, 或計口支散官粟,諸般救濟,庶幾稍可存活。內只有 給田一項,違著朝廷後來指揮。比欲奏候朝旨,又為流民來者日益多,深恐救卹稍遲,轉有死損,遂且用 上項條件施行,去後方具奏聞。尋准中書劄子,奉聖 旨:一依奏陳事理,其後來者即教不「得給田,候春暖 勸諭令歸,上路後方知。其餘州軍所到流民,不拘新 舊,並只用元降朝旨,盡不許給與田土。」臣其時以急 於赴召,不及再有奏陳。自襄城縣至南薰門共六程, 臣見緣路流民,大小車乘及驢馬䭾載,以至擔仗等, 相繼不絕。臣每逢見逐隊老小,一一問當,及令逐旋 抄劄子,只路上所逢「者,約共六百餘戶,四千餘口。其 逐州縣鎮以至道店中已安下,臣不見者,并臣於許 州驛中住卻一日,路上之人,臣亦不見者。比臣曾見 之數,恐又不下一二百戶,三二千口,都計約及八九 百戶七八千口。其前後已過,并今未來,及有往唐、鄧、 萊州等處,臣所不見者,又不知其數多少。」扶老㩦幼, 纍纍「滿道,寒餓之色,所不忍見。亦有病而死者,隨即 埋於道傍,骨肉相聚,號泣而去。臣親見而問得者,多 是鎮、趙、邢、洺、磁、相等州下等人戶,以十分為率,約四 五分並是鎮人,其餘五六分即共是趙州與邢、洺、磁、 相之人,又十中約六七分是第五等人,三四分是第 四等人及不濟戶與無土浮客,即絕無第」三等已上 之家。臣逐隊遍問,因甚如此離鄉土遠來它州,其間 甚有垂泣告者曰:「本不忍拋離墳墓骨肉及破壞家 產,只為災傷物貴,存濟不得憂慮餓殺老小,所以須 至趁斛㪷賤處逃命。」又「問得有全家起離來更不歸 者,亦有減人口暫來逐熟,候彼中無災傷,斛㪷稍賤 即卻歸者;亦有去年先令人來請射,或買置田土,稍 有准備者;亦有無准備望空來者。大約稍有准備,來 無一二,餘皆茫然,並未有所歸,只是路上逐旋問人 斛㪷,賤處便去。」臣竊聞有人聞於朝廷云:「流民皆有 車仗驢馬,蓋是上等人戶,不是貧民,致朝廷須令發 遣,卻歸本貫。」此說蓋是其人只以傳聞為詞,不曾親 見親問,但「知卻有車乘行李,次第頗多,便稱是上等 之人。臣每親見有七八輛大車者,約及四五十家,二 百餘口;四五輛大車者,約及三四千家,一百餘口;一 兩輛大車者,約及五七家五七十口。」其小車子及驢 馬擔仗之類,大抵皆似大車,並是彼中鄉村相近鄰 里,或出車乘,或出驢牛,或出繩索,或出揜蓋之「物,遞 相併合,各作一隊起來,所以行李次第,如上等人戶 也。今既是貧窮之家,決意離去鄉土,逃命逐熟,而朝 廷須令發遣卻回,必恐有傷和氣。臣亦曾子細說諭 云:『朝廷恐你拋離鄉井,欲擬發遣,卻歸河北,不知如 何』?」其丈夫婦人皆向前對曰:「便是死在此處,必更難 歸。兼一路盤纏,已有次第,如何歸得?除是將來彼中 有可看望,方有歸者也。」此已上事,並是臣親見親問, 所得最為詳悉,與夫外面所差體究之人不同。簿尉、 幕職官畏懼州府,州府畏懼提轉,提轉畏懼朝省而 不敢盡理而陳述,或心存諂佞,不肯說盡災患之事; 或不切用心,自作鹵莽,申陳不實者,萬不侔也。伏望 聖慈早賜指揮,「京西一路,如流民到處,且將係官荒 閒田土及見佃人占剩無稅地土,差有心力廉公官 員四散分俵,各令住佃,更不得逼逐發遣,卻歸河北。 其餘或與人家作客,或自能樵漁採捕,或支官粟計 口養飼之類,更令中書檢詳前後條約,疾速嚴行指 揮約束。所貴趁此日月尚淺,未有大段死損之人,可」 以救卹得及。

《支散流民斛斗畫一指揮行移》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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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司昨為河北遭水失業流民擁併過河南,于京東 青、淄、濰、登、萊五州豐熟處,逐處散在城郭鄉村不少。」 當司雖已諸般擘畫採取事件,指揮逐州官吏多方 安泊存恤救濟施行。本使體量,尚恐流民失所,尋出 給告諭文字,送逐州給散與諸縣,令逐耆長將告諭 指揮鄉村等第人戶并客戶,依所定石斗出辦米豆。 「數內近州縣鎮,只于城郭內送納。其去州縣鎮城遠 處,只于逐耆,令耆長置曆受納,于逐耆第一等人戶 處,圖那房屋盛貯,收附封鎖施行去訖。自後據逐州 申報,已告諭到斛米數目,受納各有次第。今體量得 饑餓死損,須至令上項五州,一例于正月一日委官 分頭支散。上件勸諭到斛斗救濟饑民者」

一請「本州纔候牒到,立便酌量逐縣耆分多少差官。每一官令專十耆或五七耆,據耆分合用員數,除逐縣正官外,請于見任并前資、寄居及文學、助教、長史等官員內,須是揀擇有行止清廉、幹當得事、不作過犯官員,仍勘會所差官員本貫,將縣分交互差委支散,免致所居縣分親故顏情不肯盡公。及將封去帖牒書,填定官員職位、姓名、所管耆分去處,給與逐官收執,火急發遣往差定縣分計會。縣司畫時,將在縣收到贓罰錢或頭子錢,并檢取遠年不用故紙賣錢,收買小紙,依封去式樣字號空歇雕造印板,酌量流民多少寬剩,出給印押曆子頭,各于曆子後粘連空紙三兩張,便令差定官員,令本縣約」 度逐耆流民家數,分擘曆子與所

差官員便令親自收執,分頭下鄉,勒耆壯引領排門點檢,抄劄流民。「每見流民逐家,盡底喚出本家骨肉數目,當面審問的實人口,填定姓名口數,逐家便各給曆子一道,收執照証,准備請領米豆,即不差委公人耆壯抄劄,別致作弊虛偽,重疊請卻曆子。」

一、指揮「差委官抄劄給曆子時,仔細點檢逐處流民,如內有雖是流民,見今已與人家作客,鋤田養種,及有錢本機織販舂,諸般買賣,圖運過日,不致失所,人更不得一例劄姓名,給與曆子,請領米豆。一、應係流民,雖有屋舍,權時居住,只是旋打刈柴草,日逐求口食人等,並盡底抄劄,給與曆子,令請領米豆。」

一、應有流民,老小羸疲,全然單寒及孤獨之人,只是尋討乞丐,安泊居止。不然等人,委所差官員擘畫歸著耆分,或神廟寺院安泊,亦便出給曆子,令請米豆。不得謂見難為拘管,輒敢遺棄,卻致拋擲死損。請提舉官常切覺察。

一、應係土官貧窮年老殘患孤獨,見求乞貧子等,仰抄劄流民官員躬親檢點,如別不是虛偽,亦各依《曆子令》依此請領米豆。

一,指揮差委官員,須是於十二月二十五日已前,抄劄集定流民家口數,給散《曆子》。

一、流民所支米豆,十五歲已上每人日支一升;十五歲已下,每日給五合;五歲已下男女不在支給。仍曆子頭上分明細算定一家口數,合請米豆都數,逐旋依都數支給,所貴更不臨時旋計者。《一》、緣已就門抄劄,見流民逐家口數及歲數,則支散日更不令全家到來,只每家一名親執曆子請領。

一、「逐官如管十耆,即每日支兩耆,逐耆并支五日口食。候五日支遍,十耆即卻從頭支散。所貴逐耆每日有官員躬親支散。如管五、七耆者,即將耆分大者每日散支一耆,耆分小者每日支散兩耆,亦須每日一次支遍,逐次併支五日口食。仍預先有村莊剩出曉示,及令本耆壯丁四散,各報流民,指定支散日分去」 處,分明開說甚字號耆分。仍仰差去官員,須是及早親自先到所支斛斗去處,等候流民到來,逐旋支散。纔候支絕,一耆速往下次合支耆分,不得自作違慢,拖延過時。別至流民歸家,遲晚道途凍露。

一、指揮「差管官員,相度逐處受納下米豆,如內有在耆分遙遠第一等戶人家收附,恐流民所去請領遙遠,即勒耆壯量事圖那車乘般赴本耆地分中心穩便人家房屋室內收附,就彼便行支散。貴要一耆之內,流民盡得就近請領。」

一指揮,所差官員,除抄劄籍定給散流民外,如有逐旋新到流民,並須官員親到審問,仔細點檢本家的實口數,安泊去處。如委不是重疊虛偽,立便給與曆子,據所到口分起請。如有已得曆子,流民起移,仰居停主人畫時,令流民將元給曆子于監散官員毀抹。若是不來申報,及稱帶卻曆子,並仰量行科決,不得鹵莽重疊。給印曆子,亦不得阻滯流民。

「一、逐耆盡各均勻納下斛斗,切慮流民於逐耆安泊不均,仰縣司勘會,據流民多處耆分,酌量人數發遣趲,併於少處耆分安泊,令逐耆均勻支散救濟。若是流民安泊處穩便,不願起移,即趲併別耆斛㪷就便支俵,不得抑勒流民,須令起移。」 一、州縣鎮城郭內流民,若差委本處見任官員,亦先且躬親排門抄劄逐「戶家口數,依此給與曆子。每一度併支五日米豆,候食盡挨排日分接續支給米豆」 ,一般施行。

一、逐州除逐處監散官員,仍請委通判,或選差清幹職官一員,住本州界內,往來都大提舉諸縣支散米豆官吏。仍點檢逐耆元納并逐官支散文曆,一依逐件鈐束指揮施行。仍親到所支散米豆處,仔細體問,「流民所請米豆,委的均濟,別無漏落。如有官員弛慢,不切用心信縱手下公人作弊減剋,流民合請米豆,不得均濟」 ,即密具事由申報本州,別選差官充替訖申當司不得蓋庇。

一、「所支斛斗,如州縣內支絕已納到告諭斛㪷外,有未催到數目,便宜於省倉斛㪷內權時借支。據見欠斛㪷如未足處,亦逐旋請緊切催促,不得闕絕支散,閃誤流民。」

一、每官一員,在縣摘道手分、斗子各一名,隨行幹當,仍給升斗各一隻,乃差本縣公人三兩人當直。如在縣公人數少,即權差壯丁,亦不得過三人。一、所差官員,除見任官外,應係權差請官,如手下幹當人并耆壯等及流民內有作過者,本官不得一面區分,具事由押送本縣勘斷施行。

一,權差官每月於前項贓罰錢內支給食直錢五貫文,現任官不得一例支給。

一、權差官已有當司封去帖牒,若差見任官員,即請本州出給文示幹當,其賞罰一依當司封去《權差官帖牒》內事理施行。

一、纔候起支,當司必然別州差官遍詣逐州、逐縣、逐耆點檢。如有一事一件違慢,本州承牒手分并縣司官吏必然勘罪嚴斷,的不虛行指揮。

一,逐州縣鎮候差定官員,將印行指揮畫一抄劄一本,付逐官收執,照會施行。

一、勘會二麥將熟,諸處流民盡欲歸鄉。尋指揮逐州并監散官員,將見今籍定流民,據每人合請米豆數目,自五月初一日算至五月終,一併支與流民充路糧,令各任便歸鄉。

一指揮,「出榜青、淄等州河口,曉示與免流民稅渡錢,仍不得邀難住滯。」

一、指揮青淄等州,「曉示各道店,不得要流民房宿錢。」

右具如前,事須各牒青、淄、濰、登、萊五州,候到,各請一 依前項逐件指揮,施行訖報。所有當司封去帖牒。如 右剩數,卻請封送當司,不得有違。

《救濟流民劄子》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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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復奉聖旨,取索擘畫救濟過流民事件,今節略編 纂作四冊,具狀繳奏去訖。臣部下九州軍,其間近河 五州頗熟,遂醵於民,得粟十五萬斛。只今人戶就本 村耆隨處散納,貴不傷土民。又先時已於州縣城鎮 及鄉村抄下舍宇十餘萬間,流民來者,隨其意散處 民舍中,逐家給一曆,曆各有號使,不相侵欺。仍曆前」 計定逐家口數及合給物數,令官員詣逐廂、逐耆就 流人所居處,每人日給生豆米各半升。流民至者,安 居而日享食物,又以其散在村野,薪水之利甚不難 致,以此直養活。至去年五月終麥熟,仍各給與一去 路糧而遣歸,而按籍總三十餘萬人,此是以必死之 中救得活者也。與夫只於城中煮粥,「使四遠饑羸老 弱每日奔走,屯聚城下,終日等候,或得或不得,閃誤 死者,大不侔也。其餘未至羸病老弱,稍營運自給者, 不預此籍。」然亦遍曉示五州人民,應是山林河泊有 利可取者,其地主不得占恡,一任流民採掇。如此救 活者甚多。即不見數目,山林河泊地主寧非所損,然 損者無大害,而流民獲利者便活性命,其利害皎然 也。又減利物,廣招兵從,一萬餘人,有四五口及四五 萬人,大約通計不下四五十萬人。《生全傳》云「百萬」者, 妄也。謹具劄子奏聞。

《捕蝗疏》
何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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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累差內臣往諸路監督州郡官吏捕蝗,緣內臣 是出入宮掖親信之人,以事勢量之,州縣必過有迎 奉,往來行李亦須要人,州郡猶有兵士給使,至於縣 邑,即須差貧下人戶。蟲蝗未能除去,人民被此勞役, 已先起一害矣。如去歲遣內臣入蜀祈雨,所至差百 姓五七十人擔擎行李,蓋外方不知朝廷恤民本意, 苟見貴近之臣,即嚮風承迎,不顧勞擾,非必使人自 要如此也。況捕蝗除害,本繫民事,乃郡縣守宰之職。 今捨守宰不任,而朝廷為之遣人監捕,即是容官司 之慢,而不責其職業也。伏乞特降敕命,應有蝗蟲生 長處,專責知州、通判督促屬縣官吏速行打捕,委本 路轉運司嚴切提舉,部內州郡,候屏除盡日,具實以 聞。如經奏報後,卻致滋長為害,其知州、通判、知縣、主 簿並行停殿,轉運使黜降差遣。如此嚴行督責,官司 必自能究心除害,聖意何如?即乞速降指揮。其見在 逐處內臣,仍乞抽回。

《備災疏》
蘇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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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承平,天下無事,將八十載,民食宜足而不足,國 用宜豐而未豐,甚可怪也。往者明道初,蟲螟水旱,幾 遍天下,始之以饑饉,繼之以疾疫,民之轉流死亡,不 可勝數。幸而比年稍稔,流亡稍復,而在位未嘗留意 於備預之道,莫若安民而厚利,富國而足食。欲民之 安,則為之擇守宰,明教化;欲民之利,則必去兼并,禁」 游末,恤其疾苦,寬其徭役,則民安而利矣。欲國之富, 則必崇節儉,敦質素,蠲游費。欲食之足,則省官吏之 冗,去兵釋之蠹,絕奢靡之弊,塞凋偽之原,則國富食 足矣。民足於下,國富於上,雖有災沴,不足憂也。

《再論水災狀》
歐陽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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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祐元年,修又上奏曰:「臣伏睹近降手詔,以水災為 變,上軫聖憂。既一人形罪己之言,宜百辟無遑安之 意。而應詔言事者猶少,亦未聞有所施行,豈言者不 足採歟?將遂無人言也?豈有言不能用歟?然則上有 詔而下不言,下有言而上不用,皆空言也。臣聞《語》曰: 『應天以實不以文,動民以行不以言』。臣近有實封應」 詔,竊謂水入國門,大臣奔走,渰浸社稷,破壞都城,此 天地之大變也,恐非小有所為可以消弭,因為陛下 陳一二大計,而言狂計愚,不足以感動聽覽。臣日夜思惟,方今之弊,紀綱之壞非一己,政事之失非一端, 水災至大,天譴至深,亦非一事之所致。災譴如此,而 禍患所應於後者,又非一言而可測,是則已往而當 救之弊甚眾,未來而可憂之患無涯,亦非獨責二三 大臣所能取濟。況自古天下之治,必與眾賢共之也。 《詩》曰:「濟濟多士,文王以寧。」《書》載堯舜之朝,一時同列 者,夔、龍、稷、契之徒二十餘人,此特其大者耳,其百工 在位,莫不皆賢也。今欲救大弊,弭大患,如臣前所陳 一二大計,既未果為,「而又不思眾賢以濟庶務,則天 變何以塞,人事何以修?故臣復敢進用賢之說也。臣 材識愚暗,不能知人,然眾人所知者,臣亦知之。伏見 龍圖閣直學士、知池州包拯,清節美行,著自貧賤,讜 言正論,聞於朝廷,自列侍從,良多補益。方今天災人 事,非賢罔乂之時,拯以小故,棄之遐遠,此議者之所 惜也。祠部員外郎、直史館、知襄州張瓌,靜默端直,外 柔內剛,學問通達,似不能言者,至其見義必為,可謂 仁者之勇。此朝廷之臣,非州郡之才也。祠部員外郎、 崇正院檢討呂公著,故相夷簡之子,清靜寡欲,生長 富貴而淡於榮利,識慮深遠,文學優長,皆可過人,而 喜自晦默。此左右顧問之臣也。太常博士、群牧判官 王安石,學問文章,知名當世,守道不苟,自重其身,論 議通明,兼時才之用,所謂無施不可者。凡此四臣,皆 難得之士也。拯以小過棄之;其三人者,進退與眾人 無異,此皆為世所知者猶如此。臣故知天下之廣,賢 才淪沒於無聞者不少也。此四臣者,名跡已著,伏乞 更廣詢採,亟加進擢,置之」左右,必有裨補。凡臣所言 者,乃願陛下聽其言,用其才,以濟時艱爾,非為其人 私計也。若量霈恩澤,稍陞差遣之類,適足以為其人 累耳,亦非臣薦賢報國之本心也。臣伏見近年變異, 非止水災,譴告丁寧,無所不有。董仲舒曰:「國家將有 失道之敗。而天乃先出災害以譴告之,不知自省。又 出怪異以警懼之,尚不知變,而傷敗乃至」,斯言極矣。 伏惟陛下切詔大臣,深圖治亂,廣引賢俊,與共謀議, 未有眾賢並進而天下不治者,此亦救災弭患一端 之大者。臣又竊見京東、京西皆有大水,並當存卹,而 獨河北遣使安撫,兩路遂不差人,或云就委轉運使, 此則但虛為行遣爾。兩路運司只見河北遣使,「便認 朝廷之意,有所輕重,以謂不遣使路分,非朝廷憂卹 之急者。兼又放稅賑救,皆耗運司錢物,於彼不便;兼 又運司未必皆得其人,其才未必能救災卹患;又其 一司自有常行職事,亦豈能專意撫綏?故臣以為虛 作行遣爾。伏乞各差一使於此,兩路安撫,雖未能大 段有物賑濟,至於興利除害,臨時措置,更易官吏,詢 求疾苦,事既專一,必有所得,與就委運司,其利百倍 也。又聞兩淛大旱,赤地千里,國家運米,仰在東南,今 年災傷,若不賑濟,則來年不惟民饑,國家之物亦自 闕供,此不可不留心也。竊聞三司今歲京師糧米,已 有二年準備外,猶有三百五十萬餘石未漕之物。今 年東南既旱,則來年少納上供。此未漕之米,誠不可 不惜,然少輟以濟急時,亦未有所闕。欲下三司勘會, 若實如臣所聞,則乞量輟五七十萬石,給與兩浙一 路,令及時賑救。一十三州只作借貸,他時歲熟,不妨 還官,然所利甚博也。此非弭災之術,亦救災之一端 也。」

《論救賑江淮饑民劄子》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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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伏見近出內庫金帛,賜陜西以救饑民。風聞江淮 以南,今春大旱,至有井泉枯竭、牛畜瘴死、雞犬不存 之處,九農失業,民庶嗷嗷,然未聞朝廷有所存卹。陛 下至仁至聖,憂民愛物之心,無所不至。但患遠方疾 苦,未達天聰,苟有所聞,必須留意。下民疾苦,臣職當 言。昨江淮之間,去年王倫蹂踐之後,人戶不安生業, 倫賊纔滅,瘡痍未復,而繼以飛蝗。自秋至春,三時亢 旱。今東作已動,而雨澤未霑,此月不雨,則終年無望。 加又近年已來,省司屢於南方斂率錢貨,而轉運使 等多方刻剝,以貢羨餘。江淮之民,上被天災,下苦盜 賊,內應省司之重斂,外遭運使之誅求,比於它方,被 苦尤甚。今若不加存卹,將來繼以凶荒,則饑民之與 疲怨者相呼而起,其患不比王倫等偶然狂叛之賊 也。臣以為民怨已久,民疲可哀,因其甚困,宜速賜惠, 不惟消弭盜賊之患,兼可以悅其疲怨之心。伏望聖 慈特遣一二使臣,分詣江、淮名山,祈禱雨澤,仍下轉 運并州縣,各令具逐處亢旱次第奏聞,及一面多方 擘畫,賑濟窮民,無至」失時,以生後患。

《論乞賑救饑民劄子》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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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伏見近降大雪,雖是將來豐熟之兆,然即日陝西 饑民流亡者眾,同、華、河中尤甚,往往道路遺棄小兒 不少。只聞朝旨令那移近邊兵馬及於有官米處出 糶,此外未聞別行賑救,此急在旦夕,不可遲回。其遺 棄小兒,亦乞早降指揮,令長吏收卹。仍聞京西東大 雪不止,毀折桑柘不少,切慮向去絲蠶稅賦無所出, 致貧民起為盜賊,亦乞特降指揮體量。」臣竊見《國史書祖宗朝每奏一兩州軍小有災傷,亦有多少賑卹, 或蠲免租稅。蓋以所放者少,不損國用,又察民疾苦, 微細不遺,所以國恩流布,民不怨嗟,不必須待災傷 廣闊,方行賑救也。方今人貧下怨之際,不厭頻推恩 惠。伏望聖慈特賜矜憫。

《救賑雪後饑民劄子》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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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風聞京城大雪之後,民間饑寒之人甚多,至有子 母數口一時凍死者,雖豪貴之家往往亦無薪炭,則 貧弱之人可知矣。蓋京師小民例無蓄積,只朝夕旋 營口食,一日不營求,則至乏絕。今大雪已及十日,使 市井之民十日不營求,雖中人亦乏絕矣,況小民哉? 雪於農民雖為利澤,然農畝之利,遠及春夏,細民所 苦,急在目前。日夕已來,民凍死者漸多,未聞官司有 所賑救。欲乞特降聖旨下開封府,或分遣使臣,遍錄 民間貧凍不能自存者,量散口食,并各於有官場柴 炭草處就近支散,救其將死之命。至於諸營出軍家 口,亦宜量加存卹,以示聖恩。所散不多,所利者眾。仍 令兩府條件應有軍士在外辛苦及民人支移,稅賦 殘零,輸送艱辛等處,並與擘畫,早加存卹。若使戍兵 愁苦,道路怨嗟,饑凍之尸列於京邑,則大雪之澤,其 利未見,而數事之失,所捐已多。伏乞聖慈,特賜留意。」

《請賑濟疏》
劉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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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常奉敕知永興兼一路安撫使。竊聞關中今歲頗 旱,百姓艱食,已有流移入汝、鄧諸州者,若不多方賑 恤,恐成凋瘵。欲乞契會諸州倉廩量留三年,軍儲外, 貸與貧下百姓,命逐縣結保,等第支借,候歲熟日准 數還官。一則接濟困乏,免令逃散;二則以新換陳,不 乏軍儲;三則流布恩惠,固結民心。又聞同、華諸州,向 來雖旱,近稍得雨,所種宿麥,皆已在地。但比至麥熟, 日月尚遠,恐百姓闕乏,不能待之,所以急須賑濟,救 其性命。伏乞斷自聖衷,行之不疑。其已流散入汝、鄧 諸州者,亦乞下所屬州縣,特加存恤,或簡別護送,令 各還鄉里,則貧下無失業之恨。緣臣赴任在近,若蒙 開允,乞降指揮,付臣施行。

《救災條議劄子》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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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伏見城中近日流民眾多,皆扶老㩦幼,無復生意。 問其所從來,或云久旱,耕種失業;或云河溢,田廬蕩 盡。竊聞聖慈憫其如此,多方救濟。此誠陛下為民父 母之意,足以感動群心。臣猶謂但可寬眼前之急而 已,非救本之術也。譬如良醫療病,必先審其源,病源 不除,強食無益。今百姓之病已可見矣。父子兄弟不 「能相保,鰥寡孤獨不能自存,強者流轉,弱者死亡,所 以致此者,其源在水旱也;所以致水旱者,其本在陰 陽不和也。所以致陰陽不和者,其端在人事不修也。」 然則三公之職,主和陰陽,而議臣之任,主明天人。陛 下何不責三公以其職,使之陳陰陽不和之理,詢議 臣以其學,使述天人相與之際,參之「聖心,以觀今日 政事,若陛下所委任皆已得人,所施為皆已應天,則 水旱者,蓋《無妄》之災,不足憂矣。若天人之際少有不 合,豈得安然坐視其病,心知其源,不思救之哉?」臣言 似迂,其理實切。今群臣為陛下謀者,不過煮粥糶米, 名為查濟,其實亦欲欺聰明自解免而已,非謀國之 體也。又今天氣當暑「反寒,率多烈風,雨澤愆候,秋成 不可必。願陛下速思所以救其本者,召致和氣,無令 聖心重增焦勞,則天下幸甚。」

《救災議》
曾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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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震水災,隳城郭,壞廬舍,百姓暴露乏食。主上 憂憫,下緩刑之令,遣拊循之使,恩甚厚也。然百姓患 於暴露,非錢不可以立;屋廬患於乏食,非粟不可以 飽:二者不易之理也。非得此二者,雖主上憂勞於上, 使者旁午於下,無以救其患,塞其求也。」有司建言「請 發倉廩與之粟,壯者人日二升,幼者人日一升。」主上 不旋日而許之賜之,可謂大矣。然有司之所言,特常 行之法,非審計終始,見於眾人之所未見也。今河北 地震水災,所毀敗者甚眾,可謂非常之變也。遭非常 之變者,亦必有非常之恩,然後可以振之。今百姓暴 露乏食,已廢其業矣,使之相率日待二升之廩於上, 則其勢必不暇乎他焉,是農不復得「修其畎畝,商不 復得治其貨賄,工不復得利其器用,閒民不復得轉 移。」執事一切棄百事,而專意於待升合之食,以偷為 性命之計,是直以餓殍之養養之而已,非深思遠慮 為百姓長計也。「『以中戶計之,戶為十人,壯者六人,月 當受粟三石六斗,幼者四人,月當受粟一石二斗。率 一戶月當受粟五石』,難可以久行也,則百姓何以贍 其後。久行之,則被水之地既無秋成之望,非至來歲 麥熟賑之,未可以罷。自今至於來歲麥熟,凡十月,一 戶當受粟五十石。今被災者十餘州,州以二萬戶計 之,中戶以上及非災害所被,不仰食縣官者,去其半, 則仰食縣官者為十萬戶。」食之不遍,則為施不均,而 戶猶有無告者也。食之遍,則當用粟五百萬石而足, 何以辦此?又非深思遠慮,為公家長計也。至於給授之際,有淹速,有均否,有真偽,有會集之擾,有辯察之 煩,厝置一差,皆足致弊。又群而處之,氣久蒸薄,必生 疾癘,此皆必至之害也。且此不過能使之得旦暮之 食耳,其於屋廬構築之費,將安取哉?屋廬搆築之費, 既無所取,而就食於州縣,必相率而去其故居。雖有 頹牆壞屋之尚可完者,故材舊瓦之尚可因者,什器 眾物之尚可頼者,必棄之而不暇顧,甚則殺馬牛而 去者有之,伐桑棗而去者有之,其害又可謂甚也。今 秋氣已半,霜露方始,而民露處不知所蔽,蓋流亡者 亦已眾矣。如是不可止,則將空近塞之地。空近塞之 地,則失戰鬥之民,此眾士大夫之所慮,而猶可謂無 患者也。空近塞之地,則失耕桑之民,此眾士大夫所 未慮,而患之尢甚者也。何則?失戰鬥之民,異時有警, 邊戍猶可以增爾;失耕桑之民,異時無事,邊糴不可 以不貴矣。二者皆可不深念歟!萬一或出於無聊之 計,有竄倉庫盜一囊之粟、一束之帛者。彼知已負有 司之禁,則必鳥駭鼠竄,竊弄鋤梃於草茅之中,以扞 游徼之吏。強者既囂而動,則弱者必隨而聚矣。不幸 或連一二城之地,有枹鼓之警,國家胡能宴然而已 乎?況夫外有夷狄之可慮,內有郊社之將行,安得不 防之於未然,銷之於未萌也?然則為今之策,下《方紙》 之詔,賜之以錢五十萬貫,貸之以粟一百萬石,而事 足矣。何則?令被災之州為十萬戶,如一戶得粟十石, 得錢五千,下戶常產之貲,平日未有及此者也。彼得 錢以完其居,得粟以給其食,則農得修其畎畝,商得 治其貨賄,工得利其器用,閒民得轉移執事,一切得 復其業,而不失其常生之計,與「專意以待二升之廩 於上,而勢不暇乎他為,豈不遠哉!」此可謂深思遠慮, 為百姓長計者也。由有司之說,則用十月之費,為粟 五百萬石;由今之說,則用兩月之費,為粟一百萬石。 況貸之於今,而收之於後,足以振其艱乏,而終無損 於儲積之實,所實費者錢五鉅萬貫而已,此可謂深 思遠慮,為公家長計者也。又無給授之弊,疾癘之憂, 民不必去其故居。「苟有頹牆壞屋之尚可完者,故材 舊瓦之尚可因者,什器眾物之尚可賴者,皆得而不 失,況於全牛馬、保桑棗,其利又可謂甚也。雖寒氣方 始,而無暴露之患,民安居足食,則有樂生自重之心, 各復其業,則勢不暇乎他為,雖驅之不去,誘之不為 盜矣。」夫饑歲聚餓殍之民,而與之升合之食,無益於 救災補敗之數,此常行之弊法也。今破去常行之弊 法,以錢與粟一舉而賑之,足以救其患,復其業。河北 之民聞詔令之出,必皆喜上之足賴,而自安於畎畝 之中,負錢與粟而歸,與父母妻子脫於流亡轉死之 禍,則戴上之施而懷欲報之心,豈有已哉?天下之民, 聞國家厝置如此,恩澤之厚,其孰不震動感激,歎主 上之義於無窮乎?如是而人和不可致,天意不可悅 者,未之有也。人和洽於下,天意悅於上,然後玉輅徐 動,就陽而郊,荒服殊陬,奉幣來享,疆內安輯,里無囂 聲,豈不適變於可為之時,消患於無形之內乎?此所 謂「審計終始,見於眾」人之所未見也。不早出此,或至 於一有枹鼓之警,則雖欲為之,將不及矣。或謂方今 錢粟恐不足以辦此。夫王者之富,藏之於民,有餘則 取,不足則與,此理之不易者也。故曰:「百姓足,君孰與 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蓋百姓富實而國獨貧,與 百姓餓殍而上獨能保其富者,自古及今,未之有也。 故又曰:「不患貧而患不安。」此古今之至戒也。是故古 者二十七年耕,有九年之畜,足以備水旱之災,然後 謂之王政之成。唐水、湯旱,而民無捐瘠者,以是故也。 今國家倉庫之積,固不獨為公家之費而已。凡以為 民也,雖倉無餘粟,庫無餘財,至於救災補敗,尚不可 緩已。況今倉庫之積,尚可以用,獨安可以過憂將來 之不足,而立視夫民之死乎?古人有曰:「剪爪宜及膚, 割髮宜及體。」先王之於救災,髮膚尚無所愛,況於物 乎!且今河北州軍,凡三十七,災害所被,十餘州軍而 已。他州之田,秋稼足望。今有司於糴粟常價斗增一 二十錢,非獨足以利農,其於增糴,一百萬石易矣。斗 增一二十錢,吾權一時之「事,有以為之耳。以實錢給 其常價,以茶荈香藥之類,佐其虛估,不過捐茶荈香 藥之類,為錢數鉅萬貫,而其費已足。茶荈香藥之類, 與百姓之命,孰為可惜,不待議而可知者也。夫費錢 五鉅萬貫,又捐茶荈香藥之類,為錢數鉅萬貫,而足 以救一時之患」,為天下之計,利害輕重,又非難明者。 顧吾之有司,能越拘攣之見,破常行之法與否而已, 此時事之急也,故述斯議焉。

《泰山祈雨文》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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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神含德體仁,鎮茲東夏,興雲致雨,澤施八紘。今此 齊邦,近在山趾,方夏久旱,麥苗將萎,吏思其繇,奔走 群望,而人微言賤,不能上動,頻陰復散,忽已兼旬。念 此疲民,弊於征斂,方歲之富,食常不足,一遇災害,必 捐溝壑。惟神威烈,覆被群生,顧此比州,宜先蒙賜,豈 伊靈眷,獨忍遺之。是用飭遣士民,布誠祠下,情窮詞急,冀獲哀矜。使一雨霈然,則倒懸可解。尚其隆鑒,無 作神羞。

《越州趙公救菑記》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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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寧八年夏,吳越大旱。九月,資政殿大學士、右諫議 大夫知越州趙公,前民之未饑,為書問屬縣:「菑所被 者幾鄉?民能自食者有幾?當廩於官者幾人?溝防構 築可僦民使治之者幾所?庫錢倉粟可發者幾何?富 人可募出粟者幾家?僧道士食之羨粟書於籍者,其 幾具存,使各書以對,而謹其備。州縣吏錄民之孤老」 疾弱不能自食者二萬一千九百餘人以告。故事,歲 廩,窮人當給粟三千石而止。公斂富人所輸及僧道 士食之羨者,得粟四萬八千餘石佐其費。使自十月 朔人受粟,日一升,幼小半之,憂其眾相譟也;使受粟 者男女異日而人受二日之食,憂其且流亡也。於城 市郊野為給粟之所,凡五十有七,使「各以便受之而 告以去其家者勿給。計官為不足用也,取吏之不在 職而寓於境者,給其食而任以事。不能自食者,有是 具也,能自食者,為之告富人,無得閉糴。」又為之出官 粟,得五萬二千餘石,平其價予民,為糶粟之所,凡十 有八,使糴者自便如受粟。又僦民完城四千一百丈, 為工三萬八千,計其傭與錢,又與粟,再倍之。民取息 錢者,告富人縱予之,而待熟,官為責其償;棄男女者, 使人得收養之。明年春,大疫,為病坊,處疾病之無歸 者。募僧二人屬以視醫藥飲食,令無失所時。凡死者, 使在處隨收瘞之法,廩窮人,盡三月當止,是歲盡五 月止。而事有非便文者,公一以自任,不以煩其屬。有 上請者,或便宜多輒行。公於此時,蚤夜憊心,力不少 懈,事鉅細必躬親,給病者藥食,多出私錢。民不幸罹 旱疫,得免於轉死,雖死得無失斂埋,皆公力也。是時, 旱疫被於吳、越,民饑饉疾厲,死者殆半,菑未有鉅於 此也。天子東向,憂勞州縣,推布上恩,人人盡其力。公 所拊循,民尤以為得其依歸。所以經營綏「輯,先後始 終之際,委曲纖悉,無不備者。其施雖在越,其仁足以 示天下;其事雖行於一時,其法足以傳後。」蓋「《菑沴》之 行,治世不能使之無,而能為之備。民病而後圖之,與 夫先事而為計者,則有間矣;不習而有為,與夫素得 之者,則有間矣。」予故采於越,得公所推行,樂為之識 其詳,豈獨以慰越人之思,將使吏之有志於民者,不 幸而遇歲之菑,推公之所已試,其科條可不待頃而 具,則公之澤豈小且近乎?公元豐二年以大學士加 太子少保致仕,家於衢,其直道正行在於朝廷,豈弟 之實在於身者,此不著。著其荒政可師者,以為《越州 趙公救菑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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