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第098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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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九十八卷目錄

 荒政部藝文五

  乞將損弱米貸與上戶令賑濟佃客狀

               宋蘇軾

  乞免五穀力勝稅錢劄子    前人

  常山祈雨文二首     前人

  得雨祭常山文        前人

  上呂僕射論浙西災傷書    前人

  淮南水潦狀         蘇轍

  貯穀救荒疏         錢顗

  言災傷宜卹疏        梁燾

  乞拋降和糴小麥價錢狀    陳襄

  常平倉疏         吳大忠

  乞糶官米濟民疏       蘇頌

  請依舊法賑濟免河北貸糧出息疏

               王巖叟

  復義倉疏         上官均

  救荒疏          彭汝礪

  封還臣寮論浙西賑濟事狀  范祖禹

  常平劄子          前人

  收養貧民劄子        前人

  乞稍貴常平米價疏      王覿

  論賑濟劄子         前人

  復常平疏          孫覿

  石公賑荒錄        龔維蕃

食貨典第九十八卷

荒政部藝文五[编辑]

《乞將損弱米貸與上戶令賑濟佃客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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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蘇軾

紹聖元年二月日狀奏:「臣契勘本路州軍災傷闕食 人戶,雖已奏准朝旨,於法外減價出糶常平白米賑 濟。訪聞民間闕乏,少得見錢糴買,尚有饑困之人。今 點撿得定州省倉,有專副杲榮、趙昇界,熙寧八年糴 到軍糧白米,及專副梁儉、劉受界,元豐三年米,皆為 年深夾雜損弱,不堪就整充廂軍人糧支遣。每月只 充廂軍次米帶支。今契勘得逐次止帶支五百石,比 至支絕,更須三五年間,顯見轉至陳惡。兼聞本州管 下村坊客戶,見今實闕餱糧,其上等人戶雖各有田 業,緣值災傷,亦甚闕食,難以賑濟。況客戶乃主戶之 本,若客戶闕食流散,主戶亦須荒廢田土矣。今相度, 欲望朝廷詳酌,特降指揮下定州,將兩界見在陳損 白米二萬餘石分給借貸與鄉村第一等、第二等主 戶吃用。令上件兩等人戶,據客戶人數,不限石斗,依 此保借,候向去豐熟日,依元糴例,並令送納十分好 白米入官。不惟乘此饑年,人戶闕食,優加賑濟,又使 損壞盡為土壤。如以為便,即乞速賜指揮行下。謹錄 奏聞,伏候敕旨。」

《貼黃》:「今來已是春深,正當春夏青黃不交之際,可以發脫上件陳米斛㪷,公私俱便。若失此時,則人戶必不願請,不免守支積年,化為糞壤。乞斷自朝廷,早賜指揮,入急遞行下,更不下有司往復勘會今來所乞借貸,皆是臣與官吏體問上戶願得此米以濟佃戶,將來必無失陷,與尋常賑貸一例,支與貧下戶人催納費力事體不同,乞早賜行下。」

《乞免五穀力勝稅錢劄子》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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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祐七年十一月初七日奏:「臣聞穀太賤則傷農,太 貴則傷末。是以法不稅五穀,使豐熟之鄉,商賈爭糴, 以起太賤之價;災傷之地,舟車輻輳,以壓太貴之直。 自先王以來,未之有改也。而近歲法令,始有五穀力 勝稅錢,使商賈不行,農末皆病。廢百王不刊之令典, 而行自古所無之弊法,使百世之下書之《青史》,曰『收 五穀,力勝稅錢。自皇宋某年始』。」臣竊為聖世病之。臣 頃在黃州,親見累歲穀熟,農夫連車載米入市,不了 鹽茶之費,而蓄積之家,日夜禱祠,願逢饑荒。又在浙 西,親見累歲水災,中民之家有錢無穀,被服金珠,餓 死於市。此皆官收五穀,力勝稅錢,致商賈不行之咎 也。臣聞以物與人,物盡而止,以法活人,法行無窮。今 陛下每遇災傷,捐金帛,散倉廩,自元祐以來,蓋所費 數千萬貫石,而餓殍流亡,不為少衰。只如去年浙西 水災,陛下使江西、湖北雇船運米,以救蘇、湖之民,蓋 百餘萬石,又計糴本水腳,官錢不貲,而客船被差雇 者,皆失業破產,無所告訴。與其官司費耗,其實如此, 何似削去近日所立「五穀力勝稅錢」一條,只行天聖 附令免稅指揮,則豐凶相濟,農末皆利,縱有水旱,無 大饑荒,雖目下稍失課利,而災傷之地不必盡煩陛 下出捐錢穀如近歲之多也。今《元祐編敕》雖云災傷 地分雖有例亦免,而穀所從來必自豐熟,地分所過 不免收稅,則商賈亦自不行。議者或欲立法,如一路 災傷則鄰路免稅,一州災傷,則鄰州亦然。雖比今之法小為通流,而隔一州一路之外,豐凶不能相救,未 為良法。須是盡削近日弊法,專用《天聖附令》指揮,乃 為通濟。

右臣竊謂:若行臣言,稅錢必不至大段失陷,何也?五 穀無稅,商賈必大通流,不載見錢,必有回貨。見錢回 貨,自皆有稅,所得未必減於力勝。而災傷之地,有無 相通,易為振救,官司省費,其利不可勝計。今肆赦甚 近,若得於赦書帶下,益見聖德,收結民心,實無窮之 利。取《進止》。

《常山祈雨文》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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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維上帝,以斯民屬于山川群望;亦如天子,以斯民 屬于守土之臣。惟吏與神,其職惟通;殄民廢職,其咎 惟均。哀我邦人,遭此凶旱流殍之餘,其命如髮。而飛 蝗流毒,遺種布野。使其變躍飛騰,則桑柘麥禾,舉罹 其災,民其罔有孑遺。吏將獲罪,神且乏祀,茲用慄慄 危懼。謹以四月初吉,齋居蔬食。至于閏月辛丑,若時 雨沾洽,蝗不能生,當與吏民躬執牲幣,以答神休。嗚 呼!我州之望,不在神乎?父老謂神求無不獲,克有常 德,以名茲山,其可不答,以愧此名?若曰:歲之豐凶在 天,非神之所得專,吏將亦曰:「民之休戚在朝廷,我何 知焉」,則誰任其責矣?上帝與吾君愛民之心一也。凡 吏之可以請于朝者,既不敢不盡,則神之可以謁于 帝者,宜無所不為。

「比年以來,蝗旱相屬。中民以上,舉無歲蓄。量日計口, 斂不待熟。秋田未終,引領新穀。如行遠道,百里一宿。 苟無舍館,行旅夜哭。自秋不雨,霜露殺菽。黃穈黑黍, 不滿囷簏。麥田未耕,狼顧相目。道之云遠,饑腸誰續? 五日不雨,民在坑谷。猗嗟我侯,靈應何速?帝用嘉之, 惟新命服。祈而不獲,厥愆在僕。洗心祗載,敢辭屢瀆。」 庶哀斯民,朝夕濡足。

《得雨祭常山文》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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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寧九年,歲次丙辰,七月某日,詔封常山為潤民侯。 十月某日,具位刺史蘇軾以清酌少牢之奠,昭告于 侯之廟曰:「旱蝗為虐也,三年于茲矣。東南至于江海, 西北被于河漢,饑饉疾疫,靡有遺矣。我瞻四方大川 喬嶽之祐斯民者甚眾,而受寵於吾君,可謂巍巍矣。 訴之而必聞,求之而必獲,惠我農而殄其災沴,不為」 倏雲驟雨,苟以應禱之虛名,而有膏澤積潤,可以及 民之實效,卓然似侯幾希矣。凡天子之爵命,有德而 致之則為榮,無功而享之則為辱。今侯澤此一郡,而 施及於四鄰,其受五等之爵而被七命之服也,可謂 無愧而有光輝矣。願侯益修其德,以克其名,上以副 天子之意,下以塞吏民之望,民其舉祀有進而無衰 矣。

《上呂僕射論浙西災傷書》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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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軾近上章論淛西淫雨颶風之災,無策救禦,蒙恩旨 使與監司諸人議所以為來歲之備者,謹已條上二 事。」軾才術淺短,禦災無策,但知叫號朝廷,乞寬減額 米,裁賜上供,言狂計拙,死罪死罪。然三吳風俗,自古 浮薄,而錢塘為甚,雖室宇華好,被服粲然,而家無宿 舂之儲者,蓋十室而九。自經熙寧饑疫之災,與新法 聚斂之害。平時富民殘破略盡,家家有市易之欠,人 人有鹽酒之債。田宅在官,房廊傾倒,商賈不行,市井 蕭然。譬如衰羸久病之人,平時僅自支持,更遭風寒 暑濕之變,便自委頓。仁人君子,當意外持護,未可以 壯夫常理期也。今年錢塘賣常平米十八萬石,得米 者皆叩頭誦佛云:「官家將十八萬石米於烏鳶狐狸 口中奪出數十萬人,此恩不可忘也。」夫以區區戰國 公子,尚能焚券市義,今以十八萬石米易錢九萬九 千緡,而能活數十萬人,此豈下策也哉!竊惟仁聖在 上,輔以賢哲,一聞此言,理無不可,但恐世俗諂薄成 風,揣所樂聞與所忌諱,不以仁人君子期。左右爭言 無災,或言有災而不「甚,積眾口之驗,以惑聰明,此軾 之所私憂過慮也。」八月之末,秀州數千人訴風災,吏 以為法有訴水旱而無訴風災,拒閉不納,老幼相騰 踐,死者十一人。方按其事。由此言之,吏不喜言災者 蓋十人而九,不可不察也。軾既條上二事,且以關白 漕憲,兩司官吏皆來見,軾曰:「此固當今之至計也,然 恐朝廷疑公為漕司地,奈何?」軾曰:「吾為數十萬人性 命言也,豈惜此小小悔吝哉!」去年秋冬,諸郡閉糴,商 賈不行。軾既劾奏通之,又舉行災傷法,約束本路不 得收五穀、《力勝》錢,三郡米大至,施及浙東,而漕司官 吏緣此慍怒,幾不見容。文符往來,僚吏恐慄。以軾之 私意,其不為漕司地也審矣。《力勝》之免,去「年已有成 法,然今歲未敢舉行者,實恐再忤漕司,怨咎愈深,此 則軾之疲懦畏人,不免小有回屈之罪也。伏望相公 一言,檢舉成法,自朝廷行下,使五穀流通,公私皆濟, 上以明君相之恩,下以安孤危之跡,不勝幸甚。去歲 朝旨免力勝錢,止於四月,浙中無麥,須七月初間見 新穀,故自五月以來,米價復增,軾亦曾奏乞展限,至六月終不報。今者若蒙施行,則乞以六月為限。去歲 恩旨寬減上供額米三分之一,而戶部必欲得見錢, 淛中遂有錢荒之憂。軾奏乞以錢和買銀絹上供,三 請而後可。今者若蒙施行,即乞一時行下。」軾竊度事 勢,若不且用愚計,來歲恐有流殍、盜賊之憂,或以其 狂淺過計,事難施用,即乞別除一小郡,仍選才術有 餘可以坐消災沴者,使任一路之責。幸甚幸甚。干冒 台重,伏紙戰慄。不宣。

《淮南水潦狀》
蘇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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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竊見淮南春夏大旱,民間乏食,流徙道路。朝廷哀 愍饑饉,發常平、義倉及上供米以濟其急。淮南之民, 上賴聖澤,不至饑殍。然自六月大雨,淮水汎濫,泗、宿、 亳三州大水,夏田既已不收,秋田亦復蕩盡。前望來 年夏麥,日月尚遠,勢不相接,深可憂慮。訪聞見今官 賣米猶有未盡,然必不能支持久遠。臣欲乞朝廷及 今未至闕絕之際,速行取問本路提刑、轉運司,令具 諸州災傷輕重次第,見今逐州各有多少糧食,可以 賑濟得多少月日,如將來乏絕,合如何擘畫施行,立 限供報。所貴朝廷得以預先處置,小民不至失所。」謹 錄奏聞。

《貯穀救荒疏》
錢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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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聞國之所以為國者,以有民也;民之所以為民者, 以有穀也。國無九年之儲,不謂之有備;家無三年之 蓄,必謂之不給。有國有家者,未始不先於儲蓄也。故 《管子》曰:「倉廩實,知禮節;衣食足,知榮辱。」此之謂矣。臣 竊見諸處農民,雖力田疇,不務蓄積,一有水旱,遂至 狼狽,深可憫惻。臣謹按隋文帝開皇中,曾命天下之 「人,節儉輸粟,名為『社倉,行於當時,民無饑饉,此實濟 眾之良策也。以臣愚,欲乞於天下州縣逐鄉村,各令 依舊置社倉,當豐年秋成之時,只於上三等有田人 戶量出斛㪷,以備賑濟。第一等不過三石,第二等不 過二石,第三等不過一石,或以鄉,或以村為額。仍命 眾人選擇有物力一戶,充社倉甲頭,一年一替,以所 聚斛㪷藏置其家,即具眾戶實數,申報所屬官司,判 押為據。或有損失,亦仰甲頭陪填,責免侵欺之弊。若 遇荒歉,即盡數俵借於下等貧民,聽將來歲稔日官 為索還,依前入社倉收貯。候聚及三年,或無水旱,即 具存留。所貴常有三年之備,或無水旱,一方之民。且 穀有貴賤,歲有凶豐,所斂至輕,所濟至博。歲月稍久, 蓄積亦多,縱值水旱之災,免致流亡之患。伏乞指揮 下諸路轉運詳酌施行』。」

《言災傷宜卹疏》
梁·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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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伏見去冬苦寒,今秋大旱,被災之民,如臥焦灼,日 望睿澤,湔濯瘡痛。陛下恐懼天戒,惻怛民隱,誠意內 修政事,外飭未損靜治,願寬聖憂。但當采用公言,講 求仁術,坐致明恩實惠,遍及四海,則降監昭昭,還受 嘉福矣。」臣以謂人已久困,歲復洊饑。今來凍餒,已足 深憂。向去流離,尤為大患。正在朝廷衣食拊循,固結 「其意,以父母妻子為愛,以墳墓閭井為戀,相扶而不 貳,相死而不去。不貳則盜賊不起,不去則田野不曠。 固本寧邦,其要在此。」臣聞天下倚閣稅賦,《編敕》以限 年催理,雖催理之令,行於豐年,而多值災傷,間獲小 稔,官曹執法,督迫期會,縱得十分豐熟,亦隨百色分 張。故民間愁怨紛紜,常以欠負為苦。「官中所入既有 限數之內,往往不足,至有嚴刑峻令,僅獲無遺。官帑 一補,而民室大空矣。三年一遇大禮,竟用赦恩蠲免。 在公徒有理欠之名,在私乃有刻剝之弊。是存虛名 於公家,而行實弊於私門也。為害如此,何益治體?臣 欲乞聖慈特降指揮,勘會災傷路分自元祐二年以 前,有見在倚閣稅賦,一切除放,以救百姓今日目前 之急。如此,則明恩實惠,下及幽遠,感激歡欣,咸歸聖 惠。若郡縣得人,欽體詔旨,更求勞徠安集之方,免凍 餒流離之苦,前接麥熟,終保安全,和氣既充,陰陽自 順,四時協序,百穀用成,數年之間,稅賦之入,可以加 倍倚閣之數矣。陛下必欲救全百姓,此事最為切當。 伏望斷自宸衷,無容回護,使中外明知非常之恩出 自兩宮,則天下幸甚。」

《乞拋降和糴小麥價錢狀》
陳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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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伏為本縣民田瘠薄,屢經災旱。今年夏秋闕雨,五 穀不收。雖已依條檢覆,減放稅租,然中產之民,已闕 歲計,待糴而食,十有八九。例以小麥、青苗生舉錢物, 一㪷之直,只得三十餘文。兼并之家,已獲倍利,尚被 艱難舉貸,不得深慮來年起發,春天之際,穀價騰踴, 貧窘之民,轉見不易。臣竊見本州每歲拋降和糴小 麥萬數,多是過時收糴,每一㪷官支價錢不下九十 文以上至一百二十文,比之民間麥熟之時,所直市 價常多三四十文。且以一州言之,每歲所糴小麥以 萬餘石,即大例價錢三千餘貫,若京西一路,枉費官 錢,亦為不少,率無拯救之利,秪益商販之民。臣今擘 畫,欲乞轉運司先於隔年拋降和糴小麥價錢數目, 下本州縣,依諸路放買紬絹條例,於來年正月半已前預支與五等人戶,每小麥一㪷,依麥熟時民間價 例放六十文。仍命十戶結為一保,各以上等人戶充 作保頭,連名具狀,遞相保委,請領官錢,至時只命戶 長依夏稅期限催納。如此,則不惟拯濟貧匱之民,兼 亦有得和糴官錢不少。臣所啟請,委是官民兩利,別 無妨礙。如允臣所奏,乞下本路州軍合係和糴斛㪷 去處,一例施行。謹具狀奏聞。

《常平倉疏》
吳大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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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伏見朝廷比修《常平之法》,將以抑兼并,賑乏絕,可 使民富而無離散失所之憂。然行之累年,雖蒙貸助 之惠,猶粒米狼戾而無歲月之儲,一有凶災,散亡道 路。」臣嘗究其然矣。「時平日久,文法闊疏,小民不知謹 身節用之道,以惰為樂,以侈相驕。膳飲必精,有一人 而兼數人之食;服御必華,有一日而用數日之費。」況 飲酒般樂,游蕩無度,略無法禁,安得不貧?臣聞古者 大夫無故不殺牲,年七十者始食雞豚狗彘之肉。今 則庶人日以宰羊豕為食。不緣賓祭,不為養老,安得 芻豢而共之?古者庶人五十,可以衣帛黼黻繡繪,以 章有德。今則朱紫之飾,不問府史,美錦文綺,逮於臧 獲,安得女工而共之?至於宮室輿馬「器皿之奉,率皆 稱是。而又釋、老之徒,齋薦塔廟,神祠巫祀,鼓舞祈賽, 所費益以不貲。故田野之民,不安其業,滅裂鹵莽,從 事於農,所獲既以不足,則不免貸於私家;私貸不足, 又以貸於公府。常平之息誠薄,民貸於公者誠願,然 一入其手,侈費者十有六七,若博奕飲酒,又不止此。 此殆法禁有所未具」也。臣愚伏願陛下深詔有司,申 明法令,略立制度,禁侈費,以為用財之法。民間無職 者,皆書於籍,任之以九職之事。不能任則轉移執事, 又不能則給以常餼,以共公上之役。如是則游手有 歸,財不妄費,富足之道,足以馴致,助成良法。其防禁 條目,已具別奏。伏望詔下有司,詳擇立法,推行天下。

《乞糶官米濟民疏》
蘇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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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竊聞近日甚有近北災傷,人民流移往鄰路州軍 逐熟,尋有旨下諸路,令州縣常切存恤。恭惟聖恩溥 施,靡所不逮,然恐州縣虛文,不能上副仁憫之意。何 則?其流民所之,惟是歲豐物賤,便為安居之地。今並 淮諸郡,雖稍登稔,若食口既多,必是物價騰踴。萬一 將來秋成失望,漂泊之民未有歸業之期,坐食貴穀, 便見失所。彼時須煩縣官賑救,為惠差遲,則其無益 甚矣。臣以謂存恤之法,莫先於平物價,欲物貨之平, 則莫若官為糶給,使之常食;賤價之物,則不覺轉移 流徙之為患也。臣欲望特降朝旨,應有流民所聚州 縣,權將上供或軍糧米斛比見今在市實直量減分 數,估定價例,將來更不得添長專差強幹官一員,置 場出糶,直候流民歸業日即罷。其約束事件,並依昨 來在京糶場施行。收到價錢,卻委轉運司和糴斛㪷 充數。」如此擘畫,比之出粟賑濟,所費寡而所惠博,惟 朝廷垂意,幸甚。

《請依舊法賑濟免河北貸糧出息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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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巖叟

「微臣伏以救災恤患,惟恐有所不至,以傷其仁。先王 之用心也,隨施以有求,乘危以論利,蓋不忍焉。」臣按 祖宗賑濟舊法,災傷無分數之限,人戶無等第之差, 皆得借貸,但令隨稅納元數而已,未嘗有息也。故四 方之人,霑惠者溥,銜恩者深,郡縣倉庾,以陳易新者 多。其後刻薄之吏,陰改舊法,必待災傷放稅七分以 「上方許貸借,而第四等以下方免出息,殊非朝廷本 意。緣災傷放稅,多是監司以聚斂為急,威脅州縣,州 縣又承望風旨,不復體心。朝廷以災傷的實分數除 放,若放及七分者,災傷已是十分,況少肯放及七分, 又六分之與七分,相去幾何,毫釐之間,何以辨別!幸 而得為七分,別有借貸;不幸而為六分,則無借貸。但 繫檢災官吏一言之高下,而被災百姓幸不幸相遠 如此,不可不察也。三等而上,均為赤子,均遇天災,豈 容因災偏令出息?計其所得則甚少,論其所損則實 多,乖陛下平一之心,虧朝廷光大之施。臣乞復如舊 法,不限災傷之分數,並容借貸,不拘民戶之等第,均 令免息。庶幾聖澤無間,感人心於至和,天下幸甚。如 允臣所奏,其河北、京西、淮南等路昨來水災州縣,乞 先次指揮施行。」

《復義倉疏》
上官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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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聞「賊盜之多,常起於凶歲,凶歲不足,常生於無備。 備災卹患,常平、義倉」之設,最為良法。熙寧十年,始講 隋、唐之舊,興置義倉,令人戶於正稅斛㪷一石別納 五升,準備災傷賑濟,不得移用,法頗周密。蓋所斂至 少,所聚至多,蓄之郡縣而散之於民。斂之少則民易 以輸,聚之多則上足以施予,蓄之郡縣則凶歲有備, 「散之於民,則人情無怨。」此隋文皇、唐太宗嘗行於治 平之世,已試之效也。元豐八年,指揮諸路義倉,一切 廢罷,議者至今惜之。若以為擾民,則所出纔二十分 之一,若患他用,則當時已有著令。又況水旱不常,饑饉間有,發倉廩則每若不足,行勸誘則不免強取。與 其施之於倉卒,不若備之於無事。今「平糴之法既已 修復,唯義倉之制尚未興舉。臣以為義倉貯積在近 民,則饑歲賑濟,無道路奔馳之勞費,而人受實惠。隋 開皇中就社置倉,蓋以此也。臣欲乞興復義倉之法, 令於村鎮有巡檢廨舍處,建立倉廩,以便斂散。其餘 例命有司更加修整,以備饑歲,誠非小補。」

《救荒疏》
彭汝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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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聞「天地萬物之數皆麗於五行,故旱荒、凶札、饑饉、 疾疫,雖盛世或有焉,而人君者仰有以相之,俯有以 安之,故民雖不幸,猶亦不至於捐瘠也。古者有鄉里 之委積,以恤民之艱厄;門關之委積,以養老孤;縣都 之委積,以待凶荒。夫能食之已足矣,又各有所積焉」, 蓋如此所以為仁政之周也。今雖有常平廣惠之制, 而所有不能供歲月之不足,平時未嘗為計,至於已 迫而后為之,其計不過強富人出粟而已。富人之粟 未集,而饑饉之氣已聚,而為疾疫怨呼、疾痛之聲也, 復感而為旱氣矣。人皆曰:「堯有水,湯有旱,此不足為 陛下憂也。」為此言者,非忠臣也。堯、湯積蓄先具,故水 旱雖久,而民不散。今一方不稔,而民之骨肉至於相 殘,而強者白晝殺人於市以食。今曰「此無害」,此所謂 罪歲也。以臣所聞,比年東南疫病,浙東、西旱荒為甚, 蘇州又其甚者也。陛下以張諤安撫,以陳愷賑濟,以 沈紳知州,諤乖謬取笑於人多矣,愷以違法不廉聞, 紳以疲軟罷。以一事推之,則知陛下雖有不忍人之 心,安能及民也?夫人「勞苦倦極,未嘗不呼天;疾痛慘 怛,未嘗不呼父母。今天下之民,戴陛下如天,愛陛下 如親,及不得則亦望於陛下而已。」臣聞大兵之後,必 有凶年,蓋其殺傷愁怨有以感之也。今江淮雖薄稔, 然久饑已困之民,種藝不及者眾,瀕江之田,又苦水 潦,米價益貴矣。秋不雨,冬少雪,以時料之,春夏之交, 將復「有饑疫之憂,願陛下申飭有司,使早為之計也。 今官賣戶絕田產,所得者至薄,而所失者甚厚。以數 百石之田,而所得不過千緡,冀再歲之收,則已足當 千緡矣。此非有難見也。臣欲乞罷賣官田,盡收以待 賑濟,以戶絕田產振民之老孤凶札,亦理之所宜也。 隋、唐之制,雖不足語,如義倉法非可廢也。」臣願取《廣 惠》米散蓄於里社而民助之。其所斂,以戶之上中下 與歲之豐耗為差,大饑則發大熟之所斂,小饑則發 小熟之所斂而賑之。取於彼,散於彼,於我無與也,民 亦無辭矣。較之於已迫而後圖之者,其利豈止於倍 蓰哉?惟陛下裁察。

《封還臣寮論浙西賑濟事狀》
范祖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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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中書省錄黃,臣寮上言:「竊聞浙西州軍近以災傷, 朝廷選差轉運副使岑象求、運判楊環寶,仍賜米百 萬斛、錢二十萬緡,俾救其患。州縣自亦依條發倉廩 作粥飯救濟,行將少蘇矣。細民習為驕虛,以少為多, 其弊已久。欲乞明詔本路監司并州縣,詳具災傷分 數,賑貸、行遣次第,各行申奏,徐考其虛實,而懲責其 尤甚者,候敕旨。」又臣寮上言:「訪聞兩浙水災,惟蘇、湖、 秀三州為甚外,常、杭二郡絕為輕小。其三州之地,亦 有高下不等。今傳言者或謂水災至大,無可種之田; 或謂高田無水,下田水退,有可種之處。以謂本因風 駕海水,江湖壅遏,加之雨多,遂有漲湧之患。風退水 落,此患自弭,可以種作。」人言異同如「此,誠不可以不 察。乞下本路鈐轄、轉運、提刑及蘇、湖等五州,令各開 具逐州水災所及,凡幾縣幾村,有無漂蕩廬舍、溺死 人口,及高田無水與水退可耕之地,各約若干,並令 指實申奏,不得相關。稍涉謬妄,即乞重行降黜。兼朝 廷近日別遣使者支撥斛㪷一百萬,見錢度牒約計 二十萬貫,不為不多。若見今未種,今秋無獲,則向去 乏食,賑濟之期,甚為長遠,所差去官,當相度事體措 置。凡此皆繫官吏能否,而一有失當,其害非輕。乞令 賑濟官司凡措置稍大事件,並申取朝廷指揮。其急 切不可待報者,雖許一面施行,亦須便具畫一奏知。 所貴朝廷察其中平,緩急未便,可以救止。」候敕旨七 月二十二日,三省同奉聖旨,並依奏者。右臣謹按:唐 代宗大曆中,霖雨損稼,渭南縣令獨稱縣境不損,遣 御史按實,損三十餘頃。帝三思久之,曰:「縣令字人之 官,不損猶應言損,何不仁如是乎!」貶渭南令,為南浦 尉。德宗正元中,江淮大水,宰相陸贄請遣使賑恤。帝 曰:「聞所損殊少,即議優恤,恐生奸欺。」贄上奏曰:「流俗 之弊,多徇諂諛,揣所悅意即侈其言,度所惡聞則小 其事,制備失所,常病於斯。」又曰:「所費者財用,所收者 人心。苟不失人心,何憂乏用?」乃遣使宣撫水災。憲宗 元和間,南方旱饑,遣使賑恤。將行,帝戒之曰:「朕宮中 用帛,一疋,皆籍其數,唯賙救百姓,則不計費。卿輩當 體此意。」七年,又謂宰相曰:「卿輩屢言淮、浙去歲水旱, 近有御史自彼還,言不至為災,事竟如何」李絳對曰: 「臣按淮南、浙東奏狀,皆云水旱,人多流亡,求設法招 撫,其意似恐朝廷罪之者,豈肯無災而妄言有災耶此蓋御史欲為奸諛,以悅上意耳,願得其主名,按致 於法。」帝曰:「卿言是也。國以人為本,聞其有災,當急救 之,豈可尚復疑之耶?朕適者不思而言耳」,命速蠲其 租賦。古之人君,聞有災害,唯責人不言,其救災,唯恐 人惜費,又恐不及於事。陸贄、李絳賢相也,亦專信守 臣奏報,恐言者之小其事,以緩君心之憂「也。今國家 建都於汴,實就漕輓東南之利,京師億萬之口,所食 奉君養民,皆出於一浙,此乃國之根本,豈可不」思其 所從來。今陛下二方之赤子,嗷嗷然有倒垂之急,如 嬰兒之絕乳,其死可立而待也。方呼天赴訴,開口待 哺,以延朝夕之命,「為之父母者,忍惜力而不救乎?臣 竊詳臣寮所言,朝廷已賜米百萬,錢二十餘萬,州縣 亦自依條發倉廩作粥飯救濟,人行將少蘇矣。」臣竊 以作粥救饑,最出下策。夫民相「聚食粥,則疾疫將起, 饑困已甚,死者必眾,此乃災傷之極,正當憂慮,豈得 便為少蘇!」又言:「細民習為驕虛,以少為多,其弊已久。 臣竊謂常年小有旱澇,被訴災傷,僥倖之民,或容有 此。今浙西災害甚大,民已流散乞食,迫於死亡,方且 疑其習為驕虛而不加信,何其忍哉!」又言:「乞詔監司、 州縣詳具災傷分數,賑貸行遣次第,各行申奏,而懲 責其尢甚者。」臣竊謂朝廷以侍從之臣為一路鈐轄, 又選差監司以往,行未及境,未及設施,朝廷既不憑 信鈐轄司之言,又約監司、州縣如此,臣恐官吏束手, 不能有所施為,上下觀望,各求苟免。夫奏災傷分數 過實,賑濟用物稍廣,此乃過之小者,正當闊略不問, 「以救人命。若因此懲責一人,則自今官司必將坐視 百姓之死而不救矣。」又臣寮言:「人言異同,不可不察。 乞下鈐轄、提轉及蘇、湖等五州,各令開具逐州水災 所及,凡幾縣幾村,有無漂蕩廬舍,溺死人口,及高田 無水與水退可耕之地各約若干,並令詣實申奏,不 得相關。稍涉謬妄,乞重行降黜。」臣伏見近日浙西申 奏,自今年正月大雨至六月,太湖泛溢,蘇、湖、秀等州 城市並遭水浸,田不布種,廬舍漂蕩,民棄田賣牛,散 走乞食。臣謂朝廷聞此,當令官司如救焚拯溺,猶恐 不及。今若降此指揮,逐縣逐村須遣人抄劄廬舍、人 口、田土數目,饑荒之際,此等行遣,必為煩擾,一事不 實,即憂及罰,闔境皆「死,未必獲罪。如此,則賑濟卻為 閒慢,百姓愈無救矣。」又言:「近日別遣使者支撥斛斗 百萬,見錢度牒約二十萬,不為不多。若見今未種,今 秋無獲,則向去賑濟之期甚遠,所差去官,當相度事 體措置,一有失當,其害非輕。今所差去官與時暫遣 使不同,若向去賑濟期日長遠,此乃本司職事,在彼 自當責任,當且委以措置,不須約束,免有疑惑觀望。 臣竊以今水潦方降,秋田殊未有望。審如臣寮所言, 今秋無獲,本路必更奏請,朝廷亦當接續應副,則前 日所賜,未足為多。常平倉本無給散之法,唯廣惠倉 許賑濟,不足方許通支,常平放稅及五分處,仍不得 過所限之數兩倍。」浙西鈐轄司近方奏乞,「不限石斗, 尚未降朝旨,又奏夏田元未放稅。以此觀之,官司守 法,止有賑救不及之事,必無過當之理。」臣寮又言:「乞 令賑濟官司措置稍大事件,並申取朝廷指揮,其急 切不可待報者,雖一面施行,亦須便具畫一奏知。所 貴朝廷察其中平,緩急未便,可以救止。臣伏見英宗 時,臣叔祖鎮出知陳州,辭」日,英宗宣諭:「陳州累年災 傷,卿到彼,悉心賑撫。臣鎮至州,方值春種,即發常平 倉貸民種糧。」提刑司奏劾官吏,詔釋不問。陳州至京, 不數日可以往返,然猶不先奏而行,恐不及於事也。 神宗時,西京大水,遣郎官一人、御藥院內侍一人賑 恤,多方救濟。北京亦然,朝廷未嘗先為條約以防之 也。今兩浙「在二千里外,事稍大者,若須申奏,比及得 報即已後,時雖急切,許一面施行。若官司畏避,事無 大小,一皆奏請,不敢專行,則此法豈不為害」臣伏睹 浙西鈐轄、轉運司前後申奏累年災傷,今歲大水,以 至結罪保明,奏乞斛斗、度牒。又云:「父老言四十年無 此水災。近奏蘇州饑民死者日有五七百人,饑疫更 甚於熙寧時。又湖州奏貧人入城,死者相繼,遺棄男 女,官為收養。」據此,則災傷輕重亦可知矣。今詳臣寮 所言大意,唯以朝廷所賜錢斛不少,恐災傷不至如 所奏,故欲考察虛實,懲責謬妄。然臣之愚慮,竊謂朝 廷已賜錢斛百二十萬,德深澤厚。又選監司以往,免 更臨遣專使。今監司方出國門,「錢斛纔至本路,即降 此指揮約束,百姓必謂朝廷重惜錢斛,輕棄人命,百 二十萬已厭其多,將來乏食日遠,復何所望?所吝者 財物,所失者人心。況本路有鈐轄司、轉運、提刑司、發 運司,互相監臨,而轉運司主財,不欲多費,故祖宗以 來,賑濟委提刑司,蓋恐轉運司惜物也。監司、州縣有 凶年饑饉,皆不得已而上聞,亦豈肯於無災之地,賑 不饑之民,耗散倉廩,坐失租稅,以取不辦之責哉!今 唯當戒飭官司,多為方略,存活人命,寬其約束,責其 成效,庶幾餘民早獲安堵。」唯是給散無法,枉耗官廩, 賑救不及貧弱出糶反利并兼,措置乖方,所宜約束然此乃監司使者之事,朝廷亦難遙為處畫也。若監 司得人,此弊自少。誠使有之,則人言相傳,亦豈可掩? 臺諫足以風聞彈奏,朝廷足以考察案核,未為晚也。 今先降此指揮,徒能牽制撓亂其所為耳。伏望聖慈 以遠方生靈性命為念,無以官司賑濟過甚為憂。其 臣寮所言,伏乞更不施行。所有錄黃,謹具封還。

《常平劄子》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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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竊以為國之本,在於務農;務農之本,在於貴穀。舜 咨十二牧曰:「食哉惟時。」《洪範》八政,以食貨為首。孔子 曰:「所重民食。」蓄積者,邦國之大本,生民之大命也。臣 伏見累年以來,天災流行,年穀不熟。昨春夏之交,天 久不雨。陛下憂勞宵旰於上,大臣惶恐,請罪於下,豈 非以倉廩空虛,民無所食,盜賊並起,將有不可知之 「變哉?一朝得雨,報賽神祇,則君臣釋然相慶,不復以 民艱為念矣。夫歲之豐凶,天之常也。豐年常少,凶年 常多,水旱之災,堯、湯所不能免,然而國不困、民不亡 者,蓄積以為之備也。昨春夏未雨之時,民已無復生 理,幸而得麥,出於望外,豈可常思僥倖天災之不成 也?臣訪聞諸路今秋可望大熟,民間」唯思速欲,得錢 必至甚賤。又小民不為遠慮,一熟則輕賤,五穀粒米 狼戾。古之聖王知其如此,是故操斂散之術以權之。 《管子》曰:「民有餘則輕之,故人君斂之以輕;民不足則 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輕重之權在上,則其利不入 於兼并之家,而農民常得其平,此所以家給人足也。 至於衰世,豐不知斂,凶不知散,故其政荒,其民流。《孟 子》曰:「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檢,塗有餓莩而不知發。如 此者,其國幾何而不亡也!」今天下背本趨末,民惟視 上之所好,若朝廷以農為急,乃可使民務本。黃金珠 玉,饑不可食,寒不可衣,然而人貴之者,好之者眾也。 誠使貴五穀而賤金玉,則民豈有不以穀為重者哉? 布帛不可一日而闕,亦皆人力所為。至於五穀,天不 生,地不長,則非人力所能致也。昔梁武帝享國幾五 十年,江南久安,風俗奢侈,不務積蓄。侯景之亂,連年 旱蝗,富民皆懷金玉,衣錦綺,相枕藉而死。唐末,高駢 亂淮南,揚州米斗至直錢五十千,皆史冊所載。古有 此事,安知來世之必無也?今夫夏則蓄炭,「冬則藏冰」, 凡民皆能知之。至於豐年,則不知為凶歲之備,蓋以 五穀為常有而輕之耳。古人「旱則備水,水則備旱,豐 登則備凶歉,知天時之有必至也。」惟陛下留意於務 農貴穀,修常平之政,以厚天下。

《收養貧民劄子》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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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伏見陛下以今冬大寒,異於常年,聖心憂軫,救恤 小民,無所不至。近又出禁中錢十萬貫以賜貧民,此 誠博施濟眾,堯、舜之仁也。《禮記》曰:「財聚則人散,財散 則人聚。」臣知此財一散,而人心皆聚於朝廷也。古之 聖人,未有不矜恤孤窮者。堯命舜,舜命禹,皆以四海 困窮為說。《書》稱「不虐無告,不廢困窮」,惟帝堯能之。蓋 置而不恤,則是虐之矣;棄而不養則是廢之矣。《伊尹》 《成湯》曰:「先王子惠困窮。」《周公》曰:「文王懷保小民,惠鮮 鰥寡。」《孟子》曰:「文王發政施仁,必先鰥寡孤獨。」夫聖人 養天下之民,使貧者不至失所,則不貧者自安。是故 古者為政,必先恤困窮之民。國朝祖宗以來,惠恤孤 貧,仁政非一。每遇大雨雪,則放公私「房錢,以至糶米、 賣炭散錢,死者則賜錢瘞埋,惠及存沒。近日朝廷無 不舉行,而又發內帑之錢,降非常之恩,惠澤之厚,無 以加矣。」陛下勤恤小民如此,而臣忝在左右,竊思有 可以少補聖政之萬一者,忍默而不言哉?古者鰥、寡、 孤、獨、廢、疾皆有養,既養之則不至於凍餒而死。朝廷 自嘉祐已前,諸路有「廣惠倉,以救恤孤貧。京師有東、 西福田院,以收養老幼廢疾。至嘉祐八年十二月,又 增置城南、北福田,共為四院,此乃古之遺法也。然每 院止以三百人為額。」臣竊以為京師之眾,孤窮者不 止千二百人。又朝廷每遇大冬盛寒,則臨時降旨救 恤,雖仁恩溥博,然民已凍餒,死損者眾。夫救饑於未 饑之「時,先為之法,則人不至於饑死;救寒於未寒之 時,預為之備,則人不至於凍死。今每歲收養與臨時 救濟二者等為費用,不若多養之為善也。臣愚以為 宜於四福田院增蓋官屋,以處貧民,不限人數,並依 舊法收養。委左右廂提舉使臣,每至冬月,多設方略 救濟,或給米豆,設糜粥,不必專散見錢。其使臣存活 到人數,書為課績,量與酬獎,死損多者,亦立貶罰。如 四廂使臣提舉難遍,即委吏部臨時更選差使臣四 員,相兼提舉,量與添給,仍嚴加稽覈。所部存活死損 殿最,亦依四廂使臣法。其天下廣惠倉,竊慮州縣不 以為急,乞更申明成法,每歲以時舉行,委逐路監司 丁寧行下所屬州縣,及因巡歷按視,或於逐州別差 官點檢,使知朝廷掛意,令官吏用心賑恤,須要實惠 及貧民不得輕易以為末事。畿內諸縣,亦乞令擘畫 官屋,依京師收養,無令遠者聚於都下,重立條禁,以 絕主掌支散之人減刻之弊。如此則物不虛費,而所 活益多矣。國家富有四海,每歲用係省錢一二萬緡於租賦之入,無異海水之一勺,而饑窮之人,日得十 錢之資、升合之米,則不死矣。此乃為國者所當用,王 政之所先也。況朝廷幸不惜費,唯更增修舊法,推廣 祖宗仁政,以副陛下慘怛愛民之意,夫何難哉!」臣竊 惟陛下近日所行,萬萬於此,而臣之所陳,事乃至微。 然古之聖人莫不以此為先務,所以拯民生之「性命, 其法不可不備也。如臣言稍有可采,伏乞詳酌施行。」

《乞稍貴常平米價疏》
王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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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伏見在京諸倉糶常平米,每斗六十文至六十五 文,固有以見朝廷不惜虧損官本,而惟以利民為務 也。然臣竊慮賤糶如此,於小民足為一時之利,於國 計乃非長久之策。」何以言之?夫京師者,眾大之居也, 生齒之繁,何可勝計。民所食者,軍糧之外,則皆商賈 所運,自外而至也。今官糶甚賤,非所以致商賈也。彼 「商賈所販雖新米,其價乃與陳米相視而低昂者也。 京師之民舊多食麥,而今多食米,以米賤故也。使旁 郡之米麥入京師者浸少,豈長久之策哉!」常平米固 有限,不常糶也。雖有時而不糶,商賈亦必以為疑而 不肯多致,恐一旦常平害之也。夫物價不獨甚貴之 為害,而甚賤之亦所以為害。故所謂常平者,不欲其 甚貴甚賤而已。今賤常平之米,為小民一時之利,以 疑商賈,使民間無高廩陳粟,以為長久之備,孰為得 計哉?臣愚以謂不若稍貴常平之米,使無定價,著以 為令而示信於商賈也。假如著令曰:京師常平米一 斗,其價以百錢為定,毋輒增損,糴者若干斗以下,勿 拒也。行之既久,商賈信之,則稔歲必厚蓄以待價,使 旁郡之米麥入於京師者浸多,而京師可實也。

《論賑濟劄子》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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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昨者入覲,伏蒙聖慈宣諭,江西旱災,饑民闕食,使 之推行賑濟。及至境上,又奉親筆詔書,令勸誘積米 之家,以其食用之餘,盡數出糶,以濟流殍之苦。臣仰 體天意,敢不夙夜自竭。以奉詔旨,自到本路,與監司 協力行移州縣,凡有流徙闕食之民,通融斛斗,盡令 給米收養,共賑濟五萬九十二人。又給歷州縣,遣官 「簡察,令勸誘積米之家減價出糶米麥穀二十一萬 八千一百二十四石五斗,其間亦有願入米麥以助 官中賑濟者,臣已各項開具數目,別狀奏聞訖。復勘 本路連年旱歉,去歲尤甚。臣到任之初,米一升價錢 至一百三十四文。近來雨澤霑足,早禾已熟,米價頓 減,新米一升止四五十文。將來秋成」,決有可望之理。 此蓋陛下勤恤民隱,至誠惻怛,聖德感召和氣之所 致。然今春小民乏本,田畝有不曾種蒔者甚多,人情 方蘇,未宜重取。更望朝廷寬假,有以涵養之,乃為得 計。昔周宣遇災而懼,側身修行而王化復行。前日旱 暵,安知不為中興之資?在陛下特加聖意而已。干冒 天威,不勝戰越。

《復常平疏》
孫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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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見神宗修講常平之政,置提舉官,行其法於天下。 爾時錢穀充斥,府縣大縣至百萬,小縣猶六七十萬 貫,朽粟陳腐,不可勝校。臣又聞役法初行,取寬剩錢 不得過二分,以備水旱。至元豐八年,計所積有三千 餘萬貫石。元祐二年,京東轉運使范純粹欲以此錢 米買田,舉行熙寧給田募役,如邊郡招弓箭手之法』。 是時寬剩錢米尚有此數,則常平之積,在天下不可 勝校可見矣。崇寧中,始取充學校養士、居養、安濟、漏 澤園等費,政和以來,又取以供花石應奉之資,橫費 三十年,所喪十八。邇者議臣追咎熙、豐改作,遽罷提 舉官,而常平之財,所存十二猶以億萬計,一旦斥罷, 委棄他司,爭取妄用,遂至掃地,甚可惜也。然而轉運 使漕輓軍儲,上供之外,趣了目前,已號稱職,無一金 之藏。他日朝廷有大水旱,招集流亡,有大舉措,繕治 宮闕,經畫殘破,召募軍馬,以備不時緩急之須,則非 轉運使之所能辦也。時方多事,財用為急。比見朝廷 遣諸路撫諭,添置發運副使,措置遞馬,催發綱運,不 免差官,夫豈得已。所」謂常平、提舉官,尤不可已也。伏 望聖慈明詔三省,選用老成之士,追復常平、提舉官, 申講補助之政,增廣蓄積之備,使三司不得侵,而異 日有所恃,以為萬世無窮之基。

《石公賑荒錄》
龔維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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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熙五年,歲在甲寅,淮右大旱,滁為甚。時會稽石公 宗昭,初自校書郎出典州事,預謀荒政,前期檄屬縣 校公私之儲積,令存私家合用之數,而以其嬴籍於 官,度猶不給,亟請於朝,乞「發常平粟并撥樁積錢糴 米麥。」乃以合郡上下分為九等,「凡有儲蓄若營運者 與為二等,客者皆勿給。其有田而無收及有業而不 能營者,則錄其戶口而給之。其餘工術、技藝、往來負 戴與夫民田租戶、官田佃客,凡有所依而不自贍者, 則計口給券,日糴於官。」鰥、寡、孤、獨、癃、老、廢疾者濟之, 人受粟二升,幼者減半。量地遠近與民之眾寡,置給 粟之所,凡八十四。富人之羨粟,其籍於官者,則計其 幾何,勸以就糶。凡糶若糴,各書於曆時,取而稽考之視民食之緩急而先後其出給之期。選上戶信實者 掌出納,委學職往來督察之,豐其資給,校其折耗,下 至搬運腳乘、紙劄貫索,皆優給其直。凡貸若濟者則 并給,慮其往來之冗費也。凡糶者皆日給,懼其冒請 而濫給也。檢柅欺弊,獎勸勞能,郡士之被選委者,手 書酒炙之饋日至,其主糴上戶,預給照據,量免差役。 民以公事至庭,必宛轉諮諏諸場之孰整孰惰,動息 必知之。取其尤者各一人,加賞罰而示勸懲焉。諭以 禍福,感以信義,功過畢知,大小競勸。民有冒憲非故 犯願出粟自贖者,令各縣拘籍,候糶畢照免。又擇吏 胥之勤幹者,發舟運鏹,告糴於他郡。其民居僻阻,饋 給勞費,則募土豪借《糴本》,令便宜貿易,以賙給之,期 償於來歲。凡道途邸舍,皆貯粟以備商旅之需;棄男 女者,人得收養。仁聲旁洽,流民輻輳,郡治薦罹俶擾。 廳事未建,乃鳩工度材,僦民就役;計日酬傭,視常時 加厚。凡木石、竹葦、土、瓦之求鬻者,雖至微必優其價, 眾爭趨之。由是,服役於官者皆仰以贍給,而負販者 因得以求售。懽呼力作,民忘其勞,閱兩月訖事。榱題 雄峙,冠於淮右。上聞公治行,以度支郎召,民聞命,蹙 額曰:「公去,吾屬填溝壑矣。」乃相率號呼請留。壯者走 告諸臺,乞寢召命。老稚填塞衢巷,晝夜守之,固遣弗 肯去。郡僚之白事者,伺其出,必攀輿諦視,夜則燃燭 以辨,如是者閱再旬。通守以事申諸司,次第剡聞,朝 旨令需代民始服。故公以活民為己責,夙夜調度,至 廢寢食,居處於外。士民之入見者不以時,所言當於 理立罷,行不淹刻,所收米直,復糴於他,有所循環無 度,故出給雖多,而流通不匱。又勸民雜蒔菽粟以為 後繼,其癃老羸弱者,處於僧廬,為糜以食之,令無失 時。疾病者濟以醫藥,時躬造焉。察其寒饑,公智慮精 詳,局量寬和,而待人一以誠實,舉措不計小費,而亦 未嘗妄施。合饑民及流徙而至者,凡數萬輩。冬涉春, 無一人凍餒者。明年三月,後太守朱公皆至,公又條 其綱目,與夫《合蠲合拘》之數,面授而叮嚀之,詔趨見 公,乃行。民知其不可留,扶攜祖送,攀轅涕泣,出疆猶 不已。繪其像欲立祠,公弗許,且屬後政力止之。朝廷 第荒政滁為最,至今居民道其事,則舉首加額曰:「更 生之賜也。」天災流行,世所不免,長民者克盡其心,則 拯饑濟阨於是乎在。然世固有心雖切於愛民而才 不足以集事,事雖行於一時而法不足以傳後,則移 民移粟,徒為紛擾。惟公心乎為民,因事立法,纖悉委 曲,無一不盡,成效大驗,可誦而傳,視富、趙、清、越之功 績,與齊而力倍之。維蕃昔寓濡須,凡人士經從,具道 公美政,吃吃不去口,以為古之傳循吏者,疑所言或 過實。今視公所為,與民愛慕,益信不虛。其後公乘淮, 傳維蕃以屬吏贅幕下,睹公之設施益詳。越三年而 公即世。又踰年,維蕃來為滁掾,流風遺愛,談者籍籍, 感其惠至有泣下者。既又考之故牘,備究本末,以為 事雖既往,而科條節目,皆可垂之永久。異時承流宣 化者,不幸而遇歲之歉,採其已試而施行之,其為力 豈不易,而其惠不亦久且大乎!故備述之,不侈詞以 沒其實,質之邦人,可無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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