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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第16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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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彙編 食貨典 第一百五十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一百六十卷
經濟彙編 食貨典 第一百六十一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一百六十卷目錄

 漕運部彙考六

  元二憲宗二則 世祖中統四則 至元二十三則 成宗元貞二則 大德十一則

  武宗至大三則 仁宗皇慶二則 延祐七則

食貨典第一百六十卷

漕運部彙考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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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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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宗元年夏六月詔民糧遠輸者許於近倉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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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憲宗本紀》云云。

二年,令民入粟轉漕。

按《元史憲宗本紀》不載 按《世祖本紀》,「歲壬子,帝請 於憲宗,設官築五倉於河上,令民入粟。秋七月癸丑, 立從宜府於京兆,屯田鳳翔,募民受鹽,入粟轉漕。」

世祖中統元年給官錢雇橐駝運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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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世祖本紀》:「中統元年冬十月戊午,車駕駐昔 光之地,命給官錢,雇在京橐駝,運米萬石,輸行在所。 中統二年,造船備漕運,敕兩京運糧之處,又敕官轉 漕民租。」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年「秋七月辛巳,命西京宣撫司 造船,備西夏漕運。八月甲寅,敕西京運糧於沙井,北 京運糧於魚兒泊。九月丙子,敕今歲田租輸沿河近 倉,官為轉漕,不可勞民。」

中統三年。八月己丑。郭守敬請開玉泉水。以通漕運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按《郭守敬傳》。三年張文謙 薦守敬習水利。巧思絕人。世祖召見。面陳水利六事。 其一中都舊漕河東至通州。引玉泉水以通舟。歲可 省雇車錢六萬緡。通州以南。於藺榆河口徑直開引。 由蒙村跳梁務。至楊村還河。以避浮雞洶盤淺風浪 遠轉之患。世祖歎曰:「任事者如此人,不為素餐矣。」授 提舉諸路河渠

中統四年。命運米赴開平及潼川。立漕運河渠司 按《元史世祖本紀》。「四年五月癸未。詔北京運米五千 石赴開平。其車牛之費。並從官給。八月甲寅。命成都 路運米萬石餉潼川。九月乙酉。立漕運河渠司。」

至元元年二月壬子發北京都元帥阿海所領軍疏雙塔漕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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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二年春正月癸酉,敕「徙奴懷忒、木帶兒砲手人 匠八百名,赴中都造船運糧。」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三年十一月戊戌,瀕御河立漕倉。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七年。冬十月丁亥。轉南京米十萬石。給襄陽軍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十年,愛先不花請築堡以阨糧運,敕運米給高 麗及合荅軍。

按《元史世祖本紀》:「十年春正月戊午,愛先不花請築 堡牛頭山,以阨兩淮糧運,不允。九月壬辰,敕東京路 運米二萬石以賑高麗。丁酉,敕河南宣慰司運米三 十萬石給淮西合荅軍。」

至元十三年,穿漕渠,遣軍轉漕重慶。

按《元史世祖本紀》:「十三年春正月甲午,穿濟州漕渠。 八月己巳,穿武清蒙村漕渠。九月辛丑,遣瀘州屯田 軍四千轉漕重慶。」

至元十四年。三月癸巳。以行都水監兼行漕運司事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十五年六月甲戌,罷漕運司,以其事隸行中書 省各路總管府。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十六年,賦車牛運軍糧,以民艱苦止之,給工匠 牛,運米供軍。

按《元史世祖本紀》:十六年五月「癸酉,兀里養合帶言: 『賦北京、西京車牛俱至,可運軍糧』。」帝曰:「民之艱苦,汝 等不問,但知役民。使今年盡取之,來歲禾稼何由得 種?其止之。甲戌,給要束合所領工匠牛二千,就令運 米二千石供軍。」

至元十七年,浚通州運糧河,又開膠河海運,命官運 建康民歲輸釀米至京師。

按《元史世祖本紀》,「十七年二月庚子,發侍衛軍三千 浚通州運糧河。秋七月丁卯,割建康民二萬戶種稻, 歲輸釀米三萬石,官為運至京師。」

按《萊州府志》:「十七年從萊人姚演言,命演自膠西陳 村等處開膠河海運。」

至元十九年,設漕運司,命官專領漕運造船,從海道 運糧入京。

按《元史世祖本紀》,「十九年冬十月丙申,設南北兩漕運司。丁未,女直六十自請造船運糧赴鬼國贍軍,從 之。庚戌,命游顯專領江浙行省漕運」 按《食貨志》:「元 都於燕,去江南極遠,而百司庶府之繁,衛士編民之 眾,無不仰給於江南。自丞相伯顏獻海運之言,而江 南之糧分為春夏二運。蓋至於京師者,一歲多至三 百萬餘石。民無輓輸之勞,國有儲蓄之富,豈非一代 之良法歟?」初,伯顏平江南時,嘗命張瑄、朱清等以宋 庫藏圖籍,自崇明州從海道載入京師。而運糧則自 浙西涉江入淮,由黃河逆水至中灤旱站,陸運至淇 門入御河,以達於京。後又開濟州泗河,自淮至新開 河,由大清河至利津河入海。因海口沙壅,又從東阿 旱站運至臨清入御河,又開膠萊河道通海。勞費不 貲,卒無成效。至元十九年,伯顏追憶海道載宋圖籍 之事,以為海運可行,於是請於朝廷,命上海總管羅 璧、朱清、張瑄等,造平底海船六十艘,運糧四萬六千 餘石,從海道至京師。然創行海洋,沿山求嶴,風信失 時,明年,始至直沽。時朝廷未知其利,是年十二月,立 京畿江淮都漕運司二,仍各置分司,以督綱運。每歲 令江淮漕運司運糧至中灤,京畿漕運司自中灤運 至大都。 按《羅璧傳》,「璧至元五年從元帥張弘範定 廣南,賜金符,陞明威將軍、管軍總管,鎮金山。居四年, 海盜屏絕,徙鎮上海,督造海舟六十艘,兩月而畢。至 元十二年」,始運江南糧,而河運弗便。十九年,用丞相 伯顏言,初通海道,漕運抵直沽,以達京城,立「運糧萬 戶」三,而以璧與朱清、張瑄為之。乃首部漕舟,由海洋 抵楊村,不數十日入京師。賜金虎符,進懷遠大將軍、 管軍萬戶,兼管海道運糧。二十四年,乃顏叛,璧復以 漕舟至遼陽,浮海抵錦州、小凌河,至廣寧十寨,諸軍 賴以濟,加昭勇大將軍。二十五年,督漕至直沽倉。潞 河決,水溢幾及倉璧。樹柵,率所部畚土築隄捍之。陞 昭毅大將軍、同知淮西道宣慰司事。

按:《輟耕錄》:「宋季年,群亡賴子相聚乘舟,抄掠海上,朱 清、張瑄最為雄長,陰部曲曹伍之。當時海濱沙民富 家以為苦,崇明鎮特甚。清嘗傭楊氏,夜殺楊氏,盜妻 子貨財去。若捕急,輒引舟東行,三日夜得沙門島。又 東北過高句麗水口,見文登、夷維諸山,又北見燕山 與碣石。往來若風與鬼影,跡不可得。稍怠則復來,亡」 慮十五六返。私念南北海道,此固徑且不逢淺角,識 之廷議。兵方興,請事招懷。奏可。清、瑄即日來,以吏部 侍郎左遷七資,最下一等授之,令部其徒屬為防海 義民,隸提刑,節制水軍。江南既內附,二人者從宰相 入見,授金符千戶。時方輓漕東南供京師,運河隘淺, 不容大舟,不能百里五十里輒為堰瀦水。又絕江淮, 愬泗水。呂梁、彭城,古稱險處,會通河未鑿,東阿茌平 道中車運三百里,轉輸艱而糜費重。二人者建言海 漕事,試之良便。至元十九年也「上方注意嚮之,初年不過百 萬石,後乃至三百萬石。二人者父子致位宰相,弟姪 甥壻皆大官,田園宅館遍天下,庫藏倉庾相望,巨艘 大舶帆交番夷中輿騎塞隘門巷,左右僕從皆佩烏 菟金符,為萬戶千戶,累爵積貲,意氣自得。二人者既 滿盈,父子同時夷戮殆盡,沒貲產,縣官黨與,家破禁 錮」,大德六年冬也。

杭、吳、明、越、揚、楚,與幽、萊、解、密、遼,俱岸大海,固舟航可通。相傳胊山海門水中流積堆於江沙,其長無際,浮海者以竿料淺深,此淺生角,故曰「料角,明不可度越」云。

按《永平府志》:十九年四月「壬寅,敕灤河造官車,給糧 費。五月庚辰,造船於灤州,發軍民合九千人,令探馬 赤伯帶領之,伐木於山,及取於寺觀墳墓,官酬其直, 仍命桑哥遣人督之。九月壬申,敕平灤、高麗、耽羅及 揚泉等州造大小船二十艘。」

初造車以陸運,尋造船以備漕也。

至元二十年,立都漕運司,賞朱雲龍漕運功。詔「江淮 運糧於阿八赤。」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年八月丁未,濟州新開河成。 立都漕運司。九月丙寅,賞朱雲龍漕運功,授七品總 押,仍以幣帛給之。冬十月癸卯。中書省臣言,「阿八赤 新開河二處皆有倉。宜造小船分海運。」從之 按《食 貨志》。二十年又用王積翁議,令阿八赤等廣開新河。 然新河候潮以入。船多損壞。民亦苦之。而忙兀䚟言, 海「運之舟悉皆至焉」,於是罷新開河,頗事海運,立萬 戶府二,以朱清為中萬戶,張瑄為千戶,忙兀䚟為萬 戶府達魯花赤。未幾,又分新河軍士、水手及船,於揚 州、平灤兩處運糧。命三省造船二千艘,於濟州河運 糧,猶未專於海道也。

按《山東通志》:「二十年,以江淮水運不通,命兵部尚書 奧魯喫等自任城委曲開穿河渠,導洸汶、泗水北流 至須城安山,入清濟故瀆,經東阿至利津河入海。後 因海口沙壅,又從東阿陸轉二百里,抵臨凊下漳,御 輸京師。」

按《登州府志》:「二十年,詔江南運糧於阿八赤新開神山河及海道兩道運之。」

至元二十一年,浚揚州漕河,以「開河役軍人,運海道 糧,給運糧腳價鈔。」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一年二月「辛巳,浚揚州漕河。 己亥,罷阿八赤開河之役,以其軍及水手各萬人運 海道糧。」 按《食貨志》:凡運糧,每石有腳價鈔。至元二 十一年,給中統鈔八兩五錢,其後遞減,至於六兩五 錢。

至元二十二年,增濟州漕舟及役夫軍人,漕江淮米 貯高麗,備征日本。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二年二月乙巳,駐蹕柳林,增 濟州漕舟三千艘,役夫萬二千人。初,江淮歲漕米百 萬石於京師,海運十萬石,膠萊六十萬石而濟之。所 運三十萬石,水淺舟大,恆不能達。更以百石之舟,舟 用四人,故夫數增多。塞渾河堤,決,役夫四千人。丙辰, 詔罷膠萊所鑿新河,以軍萬人載江淮米泛海,由利」 津達於京師。戊辰,增濟州漕運司軍萬二千人。夏四 月丙午,以征日本船運糧江、淮。十一月癸巳,敕「漕江、 淮米百萬石,泛海貯於高麗之合浦,仍令東京及高 麗各貯米十萬石,備征日本。」

至元二十三年,免徵「海道風浪覆舟糧」,以張瑄、朱清 為「海道運糧萬戶。」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三年十一月「乙丑。中書省臣 言,朱清等海道運糧。以四歲計之。總百一萬石。斗斛 耗折。願如數以償。風浪覆舟。請免其徵。」從之。遂以昭 勇大將軍、沿海招討使張瑄、明威將軍、管軍萬戶。兼 管海道運糧船。朱清並為海道運糧萬戶,仍佩虎符 按《太倉州志》。二十三年,免徵海道風浪覆舟糧。初,紹 興官糧入海運者十萬石,距海十八里,歲令有司拘 民船短送,吏胥緣為虐。及海次主運又不時受,有折 缺患。時王艮為海道漕運都萬戶府經歷,抗言:「運戶 有官直,何復累民?」乃責運戶自載糧入運船。又運船 風敗,當覈實除數。移文往返且數歲,艮取舊牘,即除 糧五萬二千八百石、鈔一百五十萬緡。運戶始免破 家。

至元二十四年,命張文虎等運糧討交趾,增置萬戶 府以維制海運船,敕省司督掌漕儲,又賞海漕有勞 及以漕舟濟軍者。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四年「春正月辛卯。命海道運 糧萬戶張文虎等。運糧十七萬石。分道以討交趾。五 月壬寅。用桑哥言,置上海、福州兩萬戶府。以維制沙 不丁、烏馬兒等海運船。六月乙丑。敕遼陽省督運軍 儲。十一月甲寅。命京畿、濟寧兩漕運司分掌漕事。十 二月丁丑。以朱清、張瑄海漕有勞。遙授宣慰司。」 按 《食貨志》:二十四年始立行泉府司,專掌海運,增置萬 戶府二,總為四府,是年遂罷東平河運糧 按《安南 國傳》,「二十四年正月討安南,詔海道運糧萬戶張文 虎、費拱長、陶大明運糧十七萬石,分道以進,置征交 趾行尚書省,奧魯赤平章政事,烏馬兒、樊楫參知政 事總之,並受鎮南王節制。」

按《續文獻通考》:「二十四年,乃顏叛,羅璧以漕舟至遼 陽,浮海抵錦州小凌河,至廣寧十寨,諸軍賴以濟。乃 加璧昭勇大將軍。」

至元二十五年,命迎張文虎等糧船,內外分置,漕運 司增葺諸倉,委官以督轉輸。又命諸路運米饋軍,及 備邊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五年「春正月,命烏馬兒將水 兵迎張文虎等糧船。二月丁巳,改濟州漕運司為都 漕運司,併領濟之南北漕,京畿都漕運司惟治京畿。 夏四月癸酉,增立直沽海運米倉。五月壬寅,運米十 五萬石詣懿州餉軍,及賑饑民。六月壬申,命諸王怯 憐口及扈從臣轉米,以饋將士之從皇孫者。秋七月」 甲申朔,復葺興、靈二州倉。始命昔寶赤、合剌赤、貴由 赤左右衛士轉米輸之,委省官督運,以備賑給。丙戌, 運大同、太原諸倉米至新城,為邊地之儲。冬十月庚 午,海都犯邊,桑哥請明年海道漕運江南米,須及百 萬石。十二月乙卯,命上都募人運米萬石赴和林、應 昌府運米三萬石給弘吉剌軍。 按《食貨志》:「二十五 年,內外分置漕運司二,其在外者,於河西務置司,領 接運海道糧事。」

至元二十六年,罷膠萊海道運糧,濬河西務至通州 漕渠,又開魏博渠通江淮運,賜名「會通河。」罷濟州漕 運使,以駝運大都米給皇子部曲。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六年春正月壬寅,海船萬戶 府言,山東宣慰使樂實所運江南米,陸負至淮安,易 閘者七,然後入海,歲止二十萬石。若由江陰入江至 直沽倉,民無陸負之苦,且米石省運,估八貫有奇。乞 罷膠萊海道運糧萬戶府,而以漕事責臣,當歲運三 十萬石。」詔許之。五月庚辰,發武衛親軍千人濬河西 務至通州漕渠。秋七月辛巳,開安山渠成。河渠官禮 部尚書張孔孫、兵部郎中李處㢲、員外郎馬之貞言「開魏博之渠,通江、淮之運,古所未有。」詔賜名會通河, 置提舉司,職河渠事。九月丙戌,罷濟州泗汶漕運使 司。冬十月甲寅,以駝運大都米五百石有奇,給皇子 北安王等部曲。

按《登州府志》:「二十六年,海運萬戶府,乞罷膠萊海道 運糧。」

按《魚臺縣志》:「二十六年,用韓仲暉議,復自安民山開 渠二百五十里,達御漳,始名會通河,縣置穀亭、孟陽 泊等閘。」

至元二十七年罷。改海道運糧萬戶府「運米伯」要賑 乏食。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七年夏四月癸未,罷海道運 糧萬戶府,改利津海道運糧萬戶府為臨清御河運 糧上萬戶府。五月庚午,伯要民乏食,命撒的迷失以 車五百兩運米千石賑之。」

至元二十八年,「運米給上都民,罷併諸運糧府司造 艘備灤河漕運,濬運糧埧河。」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八年。「春正月癸卯。上都民仰 食於官者眾。詔傭民運米十萬石。致上都官價石四 十兩。命留守木八剌沙總其事。辛酉。罷江淮漕運司。 併於海船萬戶府。由海道漕運。十一月甲辰。罷海道 運糧鎮撫司。十二月辛卯。濬運糧埧河。築隄防 按《續文獻通考》。」二十八年又用朱清、張瑄之請。併四 府為都漕運萬戶府二,止令清、瑄二人掌之。其屬有 千戶、百戶等官,分為各翼,以督歲運。清瑄,故海盜也, 故備知海道曲折,舟行無患,而元亦信任之,舉全臺 付之,兩人黃金虎符,萬戶以下出入其手,召募遍東 南而莫之問,以此獲其利。

按《永平府志》:二十八年九月,姚演言,「奉敕疏濬灤河, 漕運上都,取沿河蓋露囷工匠雜物,仍豫來歲漕船 五百艘,水手一萬,縴夫二萬四千。省臣等集議,近歲 荒歉凋弊,造舟調夫,並行必困。請先造十艘,量撥水 手試之,果便,續增制可。先以五十艘行之,仍選能人 同事,將挽舟踰山而上,至開平,郭守敬視之不可,乃」 止。

至元二十九年,海運糧無耗折。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九年六月辛亥,中書省臣言, 今歲江南海運糧至京師者一百五萬石,至遼陽者 十三萬石,比往歲無耗折不足者。」 按《食貨志》:「初,海 運之道,自平江劉家港入海,經揚州路通州海門縣 黃連沙頭,萬里長灘開洋,沿山嶴而行,抵淮安路鹽 城縣,歷西海州、海寧府東海縣、密州、膠州界,放靈山 洋」,投東北路多淺沙,行月餘始抵成山,計共水程,自 上海至楊村馬頭,凡一萬三千三百五十里。至元一 十九年,朱清等言其路險惡,復開生道,自劉家港開 洋,至撐腳沙,轉沙觜至三沙洋子江,過匾擔沙大洪, 又過萬里長灘,放大洋至青水洋,又經黑水洋至成 山,過劉島至芝罘、沙門二島,放萊州大洋,抵界河口, 其道差為徑直。明年,千戶殷明略又開新道,從劉家 港入海,至崇明州三沙放洋,向東行,入黑水大洋,取 成山,轉西至劉家島,又至登州沙門島,於萊州大洋 入界河。當舟行風信有時自浙西至京師,不過旬日 而已,視前二道為最便云。然風濤不測,糧船漂溺者, 無歲無之,間亦有船壞而棄其米者。至元二十三年, 始責償於運官,人船俱溺者乃免。然視河漕之費,則 其所得蓋多矣。

按《通州志》:「二十九年,通州造船畢,罷提舉司。」

至元三十年,運米給兀末魯罕軍及遼陽戍兵,賜新 開漕河名曰「通惠。」

按《元史世祖本紀》。三十年春正月「戊辰。樞密院臣奏 兀渾察部兀末魯罕軍每歲運米六千四百二十六 石以給之。二月己丑。減河南江浙海運米四十萬石。 丁酉,敕海運米十萬石給遼陽戍兵。三月庚申。以平 章政事范文虎董疏漕河之役。秋七月丁丑。賜新開 漕河名曰通惠。」 按《河渠志》。通惠河其源出於白浮 甕山諸泉水也。世祖至元二十八年,都水監郭守敬 奉詔興舉水利,因建言「疏鑿通州至都河,改引渾水 溉田,於舊閘河蹤跡,導清水,上自昌平縣白浮村,引 神山泉,西折南轉,過雙塔、榆河、一畝、玉泉」諸水,至西 門入都城南,匯為積水潭,東南出文明門,東至通州 高麗莊入白河,總長一百六十四里一「百四步。塞清 水口一十二處,共長三百一十步,壩閘一十處,共二 十座。節水以通漕運,誠為便益。」從之。首事於至元二 十九年之春,告成於三十年之秋,賜名曰通惠。凡役 軍一萬九千一百二十九,工匠五百四十二,水手三 百一十九,沒官囚隸百七十二,計二百八十五萬工, 用楮幣百五十二萬錠,糧三萬八千七百石,木石等 物稱是。役興之日,命丞相以下皆親操畚,鍤為之倡。 置閘之處,往往於地中得舊時磚木,時人為之感服。 船既通行,公私兩便。先時,通州至大都五十里,陸輓 官糧歲若干萬,民不勝其悴,至是皆罷之。其壩閘之名曰「廣源閘。」西城閘二:上閘在和義門外西北一里, 下閘在和義水門西三步;海子閘,在都城內;文明閘 二,上閘在麗正門外水門東南,下閘在文明門西南 一里;魏村閘二,上閘在文明門東南一里,下閘西至 上閘一里;「籍東」閘二,在都城東南王家莊;郊亭閘二, 在都城東南二十五里銀王莊;通州閘二,上閘在通 州西門外,下閘在通州南門外;楊尹閘二,在都城東 南三十里。朝宗閘二,上閘在萬億庫南百步,下閘去 上閘百步。 又按《志》:白河在漷州東四里,北出通州 潞縣,南入於通州境,又東南至香河縣界,又流入於 武清縣境,達於靜海縣界。至元三十年九月,漕司言: 「通州運糧河,全仰白榆、渾三河之水合流,名曰潞河, 舟楫之行有年矣。今歲新開閘河,分引渾、榆二河上 源之水,故自李二寺至通州三十餘里,河道淺澀。今 春夏天旱,有止深二尺處,糧船不通,改用小料船搬 載,淹延歲月,致虧糧數。」先是,都水監相視白河,自東 岸吳家莊前,就大河西南斜開小河二里許,引榆河 合流至深溝壩下,以通漕舟。今丈量,自深溝、榆河上 灣,至吳家莊龍「王廟前白河,西南至壩河八百步。及 巡視,知榆河上源築閉,其水盡趨通惠河,止有白佛 靈溝、一子母三小河水入榆河,泉脈微,不能勝舟。擬 自吳家莊就龍王廟前閉白河,於西南開小渠,引水 自壩河上灣入榆河,庶可漕運。」又深溝、樂歲五倉,積 貯新舊糧七十餘萬石,站車輓運艱緩。由是訪視通 州城北通惠河積水至深溝村西水渠,去樂歲廣儲 等倉甚近,擬自積水處由舊渠北開四百步,至樂歲 倉西北,以小料船運載甚便,都省淮焉。通惠河自通 州城北至樂歲西北,水陸共長五百步,計役八萬六 百五十工。 按《郭守敬傳》,二十八年有言,灤河自永 平挽舟踰山而上,可至開平。有言,盧溝自麻峪可尋 至麻林,朝廷遣守敬相視,灤河既不可行,盧溝舟亦 不通。守敬因陳水利十有一事,其一,大都運糧河不 用一畝泉,舊原別引北山白浮泉水,西折而南,經瓮 山泊,自西水門入城,環匯於積水潭,復東折而南,出 南水門,合入舊運糧河。每十里置一閘,北至通州,凡 為閘七,距閘里許,上重置斗門,互為提閼,以過舟止 水。帝覽奏,喜曰:「當速行之。」於是復置都水監,俾守敬 領之。帝命丞相以下皆親操畚閘,倡工待守敬指授 而後行事。先是,通州至大都陸運官糧,歲若干萬石, 方秋霖雨,驢畜死者不可勝計。至是皆罷之。三十年, 帝還自上都,過積水潭,見舳艫蔽水,大悅,名曰「通惠 河。」賜守敬鈔萬二千五百貫,仍以舊職兼提調通惠 河漕運事。守敬又言於澄清閘稍東,引水與北埧河 接,且立閘麗正門西,令舟楫得環城往來。志不就而 罷。

至元三十一年,成宗即位,立新河運糧千戶所,減海 道歲運糧。

按《元史成宗本紀》:「三十一年夏四月甲午,即皇帝位。 八月己丑,立新河運糧千戶所。冬十月乙未,朱清、張 瑄從海道歲運糧百萬石,以京畿所儲充足。詔止運 三十萬石。」

成宗元貞元年設提領及軍夫巡護運河閘壩增海運明年糧減海運腳價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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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成宗本紀》,元貞元年十二月甲子,減海運腳 價鈔一貫,計每石六貫五百文,著為令。 按《河渠志》: 「元年四月,中書省臣言,新開運河閘,宜用軍一千五 百以守護,兼巡防往來船內姦宄之人。」從之。七月,工 部言,「通惠河創造閘壩,所費不貲,雖已成功,全藉主 守之人上下照略修治。今擬設提領三員,管領人夫, 專」一巡護,降印給俸。其西成閘改名《會川》,海子閘改 名《澄清》,文明閘仍用舊名,魏村閘改名《惠和》,籍東閘 改名《慶豐》,郊亭閘改名《平津》,通州閘改名《通流》,河門 閘改名《廣利》,楊尹閘改名《溥濟》。

按《登州府志》:「元年,增海運明年糧,為六十萬石。 元貞二年,詔運糧漕運司官仍舊,三年為代,增海運 明年糧。」

按《元史成宗本紀》:「二年秋七月癸酉,詔運糧漕運司 官仍舊以三年為代。十一月辛未,增海運明年糧為 六十萬石。」

大德年初立海道運糧萬戶府於江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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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成宗本紀》,不載。 按《張思明傳》:「思明,大德初, 擢左司都事,初立海道運糧萬戶府於江浙,受除者 憚涉險不行,思明請陞等以優之,因著為令。」

大德元年,增「海漕」,命運糧給北地及河南。

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元年六月己酉,令各部宿衛 十」請幫助識別此字。上都、《隆興》糧各萬五千石於北地。九月己丑,增 海漕為六十五萬石。十一月丁丑,以河南行省經用 不足,命江浙行省運米二十萬石給之。

大德二年,中書省劄,「都水監修運糧河隄,漕江西米 備賑,復增海漕米數。」

按《元史成宗本紀》。「二年五月壬辰,淮西諸郡饑,漕江西米二十萬石以備賑貸。冬十月甲寅朔,增海漕米 為七十萬石」 按《河渠志》:二年五月,「中書省劄付都 水監運糧河隄,自楊村至河西務三十五處,用葦一 萬九千一百四十束。軍夫二千六百四十九名,度三 十日畢。於是本監分官率濠塞至楊村,歷視壞隄,督 巡河夫修理。以霖雨水溢,故工役倍元料。自寺洵口 北至蔡村、清口、孫家務、辛莊、河西務隄,就用元料葦 草,修補卑薄,創築月隄,頗有成功。其楊村兩岸,相對 出水河口四處,葦草不敷,就令軍夫採刈,至九月住 役。楊村河上接通惠諸河,下通滹沱入江淮,使官民 舟楫直達都邑,利國便民。」奈楊村隄岸隨修隨圮,蓋 為用力不固、徒煩工役。其未修者,候來春水涸土乾, 調軍夫修治。

大德三年夏四月辛未,自通州至「兩淮漕河,置巡防 捕盜司」,凡十九所。

按:《元史成宗本紀》云云。

大德四年,復「淮東漕渠,鞫運糧稽遲者。」

按《元史成宗本紀》:四年「春正月癸卯,復淮東漕渠。十 一月壬寅朔,命省臺差官同昔寶赤鞫和林運糧稽 遲未至者。」

大德五年,增明年海運糧。

按《元史成宗本紀》:「五年冬十月丙辰朔,以畿內歲饑, 增明年海運糧為百二十萬石。」

大德六年,令教習《海運》船,以防海寇。京畿漕運司請 「修理壩隄,以利發運。」

按《元史成宗本紀》,六年春正月庚戌,海道漕運船令 探馬赤軍與江南水手相參教習,以防海寇。 按《河 渠志》:壩河亦名阜通七壩。成宗大德六年三月,京畿 漕運司言,「歲漕米百萬,全藉船壩夫力。自冰開發運, 至河凍時止許二百四十日,日運糧四千六百餘石。 所轄船夫一千三百餘人,壩夫七百三十,占役俱盡, 晝夜不息。今歲水漲,衝決壩隄六十餘處,雖已修畢, 恐霖雨衝圮,走泄運水。以此點視河隄,淺澀低薄去 處,請加修理。」自五月四日入役,六月十二日畢。深溝 壩九處,計一萬五千一百五十三工;王村壩二處,計 七百十三工;鄭村壩一處,計一千一百二十五工;西 陽霸三處,計一千二百六十二工;郭村壩三處,計一 千九百八十七工。《千斯壩》下一處,計一萬工,總用工 三萬二百四十

大德七年,修河濠,以通漕運。《徵法》,「忽魯丁欠輸軍糧, 減海運糧。」詔「大同等路運糧入和林,又免轉輸軍餉、 勞役、諸路稅糧。」

按《元史成宗本紀》:七年六月「乙巳,命甘肅行省修阿 合潭曲尢濠,以通漕運。八月庚子,中書省臣言,法忽 魯丁輸運和林軍糧,其負欠計二十五萬餘石。近監 察御史亦言其侵匿官錢十三萬餘錠。臣等議遣官 徵之,不足則籍沒其財產。」從之。冬十月戊子,以浙江 年穀不登,減海運糧四十萬石。十一月甲寅,以順元 隸湖廣省,并海道運糧萬戶府為「海道都漕運萬戶 府。」丁巳,詔大同、靜州、隆興等路運糧五萬石入和林。 十二月丁未,以轉輸軍餉勞,免思、播二州及潭、衡、辰、 沅等路稅糧一年,常、澧三分之一。

大德八年,以吳江、松江海運所由,命濬治之,又增海 漕米數。

按《元史成宗本紀》:「八年五月壬申,中書省臣言,吳江、 松江,實海口故道,潮水久淤,凡湮塞良田百有餘里, 況海運亦由是而出,宜於租戶役萬五千人濬治,歲 免租人十五石,仍設行都水監以董其程。」從之。十一 月壬申,增海漕米為百七十萬石。

大德十年。濬諸處漕河。令湖廣江西輸米充海運 按《元史成宗本紀》。「十年春正月丙午。濬吳松江等處 漕河。庚戌。濬真揚等州漕河。令鹽商每引輸鈔二貫。 以為傭工之費。」

按《太倉州志》:「十年,江淛歲饑,數不登,令湖廣江西各 輸五十萬石充海運。」

大德十一年,武宗即位,以江浙歲儉,令湖廣、江西輸 米,由海道達京師。

按《元史武宗本紀》:「十一年五月甲甲,皇帝即位於上 都。十月丙辰,中書省奏,常歲海漕糧百四十五萬石, 今江浙歲儉,不能如數,請仍舊例,湖廣、江西各輸五 十萬石,并由海道達京師。從之。」

武宗至大元年以漕事屬新立大同都指揮使貯湖廣米及江西江浙海漕以濟山東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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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武宗本紀》:「至大元年五月甲申,立大同侍衛 親軍都指揮使司,以丞相赤因鐵木兒為使,摘通惠 河漕卒九百餘人隸之,漕事如故。冬十月癸卯,中書 省臣請以湖廣米十萬石貯於揚州,江西、江浙海漕 三十萬石,內分五萬石貯朱汪、利津二倉,以濟山東 饑民。從之。」

至大三年,以馬合謀但的領海道運糧都漕運萬戶 府事。增福建、浙東運糧腳價鈔按《元史武宗本紀》,三年冬十月壬申,江浙省臣言:「曩 者朱清、張瑄海漕米歲四五十萬,至百十萬。時船多 糧少,顧直均平。比歲賦斂橫出,漕戶困乏,逃亡者有 之。今歲運三百萬,漕舟不足,遣人於浙東、福建等處 和顧,百姓騷動。本省」左丞沙不丁言:「其弟合八失及 馬合謀但的,澉浦、楊家等皆有舟,且深知漕事,乞以 為海道運糧都漕萬戶府官,各以己力輸運官糧,萬 戶、千戶並如軍官例承襲,寬恤漕戶,增給顧直,庶有 成效。」尚書省以聞,請以馬合謀但的為遙授右丞、海 外諸蕃宣慰使都元帥,領海道運糧都漕運萬戶府 事,設千戶所十。每所設達魯花赤一,千戶三,副千戶 二,百戶四。制可。 按《食貨志》。「凡運糧,每石有腳價鈔。 至大三年,以福建、浙東船戶至平江載糧者,道遠費 廣,通增為至元鈔一兩六錢,香糯一兩七錢。」

至大四年,仁宗即位,以磚石修治運糧河閘,遣官至 江浙議海運事,又增「運糧腳價鈔」,免漕江浙糧,命江 西、湖廣補運。

按元史仁宗本紀。四年三月庚寅。即皇帝位。十二月 甲申,浙西水災。免漕江浙糧四分之一。存留賑濟。命 江西、湖廣補運輸京師 按《河渠志》。四年六月,「省臣 言,通州至大都運糧河閘始務速成。故皆用木。歲久 木朽。一旦俱敗。然後致力。將見不勝其勞。今為永固 計。宜用磚石。以次修治。」從之。後至泰定四年。始修完 焉。 按《食貨志》,四年遣官至江浙議海運事,時江東 寧國、池、饒、建康等處運糧,率令海船從揚子江逆流 而上,江水湍急,又多石磯,走沙漲淺,糧船俱壞,歲歲 有之。又湖廣、江西之糧,運至真州,泊入海船,船大底 小,亦非江中所宜。於是以嘉興、松江秋糧并江淮、江 浙財賦府歲辦糧充運,海漕之利,蓋至是博矣。 凡 運糧每石有腳價鈔,四年又增為二兩,香糯二兩八 錢,稻穀一兩四錢。

仁宗皇慶元年增浙江海漕糧省海道運糧萬戶增副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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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仁宗本紀》:「皇慶元年九月丁酉,增江浙海漕 糧二十萬石。十二月庚辰,省海道運糧萬戶一員,增 副萬戶為四員。」

皇慶二年。十二月甲申。詔飭海道漕運萬戶府 按《元史仁宗本紀》云云。

延祐元年復增運糧腳價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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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凡運糧有腳價 鈔,延祐元年斟酌遠近,復增其價,福建船運糙粳米, 每石一十三兩,溫、台、慶元船運糙粳香糯,每石一十 兩五錢,紹興、浙西船每石一十一兩,白粳價同,稻穀 每石八兩,黑豆每石依糙白糧例給焉。」

延祐二年春正月丙寅,發卒浚漷州漕河。

按:《元史仁宗本紀》云云。

延祐三年,調屯軍隸運糧萬戶府,以供轉漕。改新舊 運糧提舉司。

按《元史仁宗本紀》:「三年二月丁丑,調海口屯儲漢軍 千人,隸臨清運糧萬戶府,以供轉漕,給鈔二千錠。十 一月乙卯,改舊運糧提舉司為大都陸運提舉司,新 運糧提舉司為京畿運糧提舉司。」

延祐四年,戒飭諸司「沮撓海漕,浚揚州運河。」

按《元史仁宗本紀》,四年九月壬辰,詔戒飭海漕。諭諸 司毋得沮撓。十一月己卯,復浚揚州運河 按《河渠 志》。運河在揚州之北。宋時嘗設軍疏滌。世祖取宋之 後。河漸壅塞。至元末年,江淮行省嘗以為言。雖有旨 濬治,有司奉行未見實效。仁宗延祐四年十一月,兩 淮運司言「鹽課甚重。運河淺澀無源。止仰天雨。請加 修」治。明年二月,中書移文河南省,選官洎運司,有司 官相視,會計工程費用。於是河南行省委都事張奉 政及淮東道宣慰司官、運司官,會州縣倉場官,遍歷 巡視,集議河長二千三百五十里,有司差瀕河有田 之家,顧倩丁夫,開修一千八百六十九里,倉場鹽司 不妨辦課協濟。有司開修四百八十二里。運司言:「近 歲課額增多,而船竈戶日益貧苦,宜令有司通行修 治,省減官錢。」省臣奏「准:諸色戶內顧募丁夫萬人,日 支鹽糧銀二兩,計用鈔二萬錠,於運司鹽課及減駮 船錢內支用,差官與都水監、河南行省、淮東宣慰司 官專董其事,廉訪司體察、樞密院遣官鎮遏,乘農隙 併工疏治。」

延祐五年,海漕糧賑民饑。省成都歲漕張思明《疏和 林運糧不便事十一條》。

按《元史仁宗本紀》,五年夏四月庚戌,遼陽饑,海漕糧 十萬石於義錦州,以賑貧民。「十一月壬戌,山後民饑, 增海漕四十萬石。」「十二月辛亥,省成都歲漕萬二千 石。」 按《張思明傳》,思明延祐五年除西京宣慰使,嶺 北戍士多貧者,歲凶,相挻為變。思明威惠並行,邊境 乃安。因疏和林運糧不便事十一條,帝勞以端硯上 尊。

延祐六年,運糧輸上都、興和賑饑,增「海漕十萬石,分都水監官巡視疏浚直沽,以利漕儲。」

按《元史仁宗本紀》。六年夏四月丙辰。命京師諸司官 吏。運糧輸上都、興和,賑濟蒙古饑民。九月戊戌。增海 漕十萬石 按《河渠志》。六年十月「省臣言,漕運糧儲 及南來諸物舟楫。皆由直沽達通惠河。今岸崩泥淺。 不早疏浚。有礙舟行。必致物價翔湧。都水監職專水 利。宜分官一員以時巡視。遇有頹圮淺澀。隨宜修築。 如工力不敷,有司差夫助役,怠事者究治。」從之。 延祐七年,英宗即位,運糧至直沽及札昆倉,又以海 漕不給,命以江、浙財賦府租益之。

按《元史英宗本紀》:「七年三月庚寅,帝即位。夏四月戊 辰,海運至直沽,調兵千人防戍。秋七月壬午,運和林 糧于札昆倉,以便邊軍。十一月戊寅,以海漕不給,命 江浙行省以財賦府租益之,還其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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