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第31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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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彙編 食貨典 第三百十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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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彙編 食貨典 第三百十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三百十一卷目錄

 幣帛總部總論

  文獻通考論和買 論和預買 論和買絹

  朱子大全集夏稅牌由

 幣帛總部藝文

  奏台州免納丁絹狀     宋朱熹

  停織造疏         明徐恪

 幣帛總部紀事

 幣帛總部外編

 枲部彙考

  書經禹貢

  周禮天官 夏官

  天工開物枲著 夏服

 枲部藝文

  白紵           古樂府

  白苧歌         宋戴復古

  答甘允從寄海東白紵    元虞集

 枲部選句

 枲部紀事

 枲部雜錄

 葛部彙考

  書經禹貢

  詩經周南葛覃 鄘風君子偕老

  周禮地官

  說文釋絺綌

  南方草木狀蕉葛

  異物志交阯葛

 葛部藝文

  黃葛篇          唐李白

  采葛歌           闕名

  采葛篇          明程烈

 葛部選句

 葛部紀事

 葛部雜錄

食貨典第三百十一卷

幣帛總部總論[编辑]

文獻通考[编辑]

《論和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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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氏《能改齋謾錄》曰:「本朝預買紬絹,謂之和買絹。」按 《玉壺清話》與《澠水燕談》二書,皆以為始於祥符初。因 王旭知潁州時大饑,出內府錢十萬緡與民約曰:「來 年蠶熟,每貫輸一縑,謂之和買,自爾為例。」而《澠水燕 談》又以為其後李士衡行之陝西,民以為便,今行天 下,於歲首給之。然予按范蜀公《東齋記事》稱是太宗 時,馬元方為三司判官,建言方春乏絕時,預給庫錢 貸之,至夏秋令輸絹於官。預買紬絹蓋始於此。以三 書攷之,當以范說為是,蓋范嘗為史官耳。予讀詩人 袁陟世弼所為《墓誌序》,其當仁宗時為太平州當塗 知縣,且言江南和市紬絹,預給民錢,郡縣或以私惠 人而不及農者,當塗尤甚。世弼所為條約,細民始均 得之。乃知太宗之所以惠愛天下多矣。而其後以鹽 代錢以為縑直,又其後也。鹽亡而額存。然後知《左氏》 所謂「作法於涼」,其說不誣矣。

《論和預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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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預買,始於太平興國七年,然折錢未有定數,如轉 運使輒加重,詔旨禁絕之。熙寧理財,多折見錢,而諸 郡猶有添起貫陌不等之弊,朝廷隨即行遣。今之困 民,莫甚於折帛,而預和市尤為無名之斂。然建炎初 行折帛亦止二貫,戶部每歲奏乞指揮未為常率,四 年為三貫省;紹興二年為三貫、五百省;四年為五貫、 二百省;五年,七貫省;七年,八貫省。至十七年,有旨稍 損其價:「兩浙紬絹每匹七貫文,內和買六貫五百文, 綿每兩四百文;江東路紬絹每匹六貫文。」則科折之 重,至此極矣,不可不務寬之也。

《論和買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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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熙寧初,王介甫秉政,專以取息為富國之務。然青 苗則春散秋斂,是以有賒貸之息;市易則買賤賣貴, 是以有貿易之息。至於和買,則官以錢買民之紬絹 而已,息錢惡從出?」蓋當時言利小人如王廣淵輩,以 千錢配民課絹一匹,其後匹絹令輸錢一千五百,是 假和買紬絹之名,配以錢而取其五分之息。如明道 所言,可見其刻又甚於「青苗」矣。

朱子大全集[编辑]

《夏稅牌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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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勘人戶遞年送納夏稅、和買本色折帛錢,多是無 憑照應合納數目,是致送納或多或少。有人戶在約 束前已納之數,當來亦無照憑,兼下戶不成端疋之 數。依已降指揮,每尺納錢一百文足」,已行下星子、都 昌、建昌縣,每戶置立牌由,分明開說。某某都人戶合納夏稅折帛、和買紬絹各若干,給付人戶收執,須 管於省限內盡數具鈔,同牌由赴場,照數送納。如不 齎,牌由同鈔前來,定不交受。其有人戶在今來約束 以前,赴所屬送納者,亦仰給付牌由數內,若有少欠, 仰人戶照牌由數目,依數納足。須至曉諭。

幣帛總部藝文[编辑]

《奏台州免納丁絹狀》
宋·朱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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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巡歷至台州,據屬縣人戶陳狀,稱「逐年身丁,每丁 合納本色絹三尺五寸,并錢七十一文,被州縣登承, 抑納絹七尺。其實本州每丁只發納上供三尺五寸, 卻將錢七十一文令人戶倍輸,折納本色。竊念本州 縣人戶連遭荒旱,細民艱食,見蒙追催緊急,無所從 出,乞將遞年多納,理作今年合納;其今年倍納在官」, 乞理為來年合納之數。臣喚到台州典級楊松年、陸 迅等供拖:「照案例,臨海五縣人戶合納丁絹,除第一 等至第四等係將丁產稅銀併紐科納絹帛外,所有 第五等丁絹,檢準建炎三年十一月三日《德音》節文: 『兩浙人戶歲出丁鹽錢,每丁納錢二百二十七文,並 令納絹一丈,綿一兩,已是太重。自今第五等以下人 戶一半依舊折納外,餘一半折納見錢。台州人戶身 丁,每丁供鹽稅錢一百四十一文足,折納絹七尺。自 紹興三年首正,將第五等人戶丁鹽錢,除一半折納 絹三尺五寸外,有一半折納見錢七十文足五分,計 減退本色絹數,是致闕少絹帛支遣。本州於紹興四 年相度貼支官錢揍納,具申朝廷。獲奉聖旨,令台州 樁管見錢與人戶納到數目,依市價賣發,不得科敷 騷擾。本州自紹興四年以後,卻將第五等人戶合納 一半,丁錢七十文五分足,紐納絹三尺五寸』。」照得第 五等人戶計一十九萬九千八十四丁,合納丁鹽錢 二萬八千七百貫八百四十四文。除一半納本色外, 有一「半止合納丁錢一萬四千三十五貫四百二十 二文足。本州卻將上伴丁錢紐作本色絹三尺五寸 催納,計絹一萬六千五百九十匹一丈二尺,以致人 戶陳理。今來若放免一半丁絹,卻合催納一半丁錢 一萬四千三十五貫四百二十二文足。其所免上件 丁絹,本州逐年自有支用。趲剩紬絹一萬六千二百 餘匹,可以通那充官兵等支遣,不礙起發上供綱運 之數。」臣照對台州諸縣,連年災傷,細民重困,若不優 加存恤,必見流移。其第五等人戶所納丁稅,既有元 降建炎三年指揮許納一半見錢,自不應並納本色。 今來台州若免納一半丁絹,本州自有趲剩紬絹,可 以通那支遣,不礙起發上供之數,委無相妨。臣已行 下台州及臨海等縣,遵照建炎三年獲降聖旨,令人 戶逐年每丁送納絹三尺五寸,并一半見錢七十文 五分足,免致重困貧民,下戶不得仍前違戾科抑外, 須至奏聞者。

《停織造疏》
明·徐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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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之南京并蘇、杭、嘉、湖等府,即古吳、越之境,租稅之 出,數倍於他州,而綺紈錦繡之貢,歲有常額,上供六 宮之用,下充四裔之賞。近又差內臣往彼織造乘輿 服御,所用無幾,而工役科派,所費不貲。近侍勢位尊 嚴,府縣奉承,惟恐或後。一應財物,非天降地涌,皆民 之膏血也。若不早為蘇息,誠恐民不堪命,怨讟由之」 而起。禍福倚伏,不可預測。大禹惡衣,文王卑服,千載 之下,猶仰盛德。皇上臨御未久,春秋鼎盛,方當躬行 節儉,以身先天下;奈何以服御之故,遠遣內臣勞東 南之赤子乎?伏睹皇上即位,首頒明詔,特載蘇、杭、嘉、 湖等處織造內外人員,即便回京。是以宣布之日,遠 近聞之,莫不懽忻鼓舞,以為聖德之「厚,燭知民隱,曾 未三載,復此差遣,無乃執事者之過,非皇上之本意 也。但愚民無知,罔測所自,未免有為惠不終之歎,此 微臣所以不避斧鉞,冒昧而言。乞敕該部計議,合無 仰遵明詔,俯察下情。仍將差去織造內臣取回餘剩 絲料,發與各府,准作歲造支用。仍令彼處巡撫、巡按 諮訪輿情,凡可以輕徭薄稅息民養兵及防微杜漸 之計,悉聽舉行,不作無益,與民更始,庶幾應天以實 而災異可弭矣。」

幣帛總部紀事[编辑]

《漢書高帝本紀》:「八年春三月,令賈人毋得衣錦繡綺 縠絺紵罽。」師古曰:「綺,文繒也,即今之細綾也。絺,細 葛也。紵,織紵為布及疏也。罽,織毛,若今毼及氍毹之 類也。」

《冊府元龜》:「元封中,武帝北至朔方,東封泰山,巡海上 旁北邊以歸,所過賞賜,用帛百餘萬匹。」

《西京雜記》:「宣帝被收繫郡邸獄,臂上猶帶史良娣合

采婉轉絲繩繫身毒國寶鏡一枚,大如八銖錢。及即
考證
位,常以琥珀笥盛之,緘以戚里,織成錦,一曰斜文錦。」

《漢書·匈奴傳》:「宣帝甘露三年正月,呼韓邪單于朝天 子於甘泉宮,賜錦繡綺縠雜帛八千匹。又明年,呼韓 邪單于復入朝,禮賜,加錦帛九千匹。呼韓邪死,復株」 絫若鞮單于立。河平四年,入朝,加賜錦繡繒帛二萬 匹。

《西京雜記》:趙飛燕為皇后,其女弟昭儀在昭陽殿,遺 飛燕書曰:「今日嘉辰,貴姊懋膺洪冊,謹上襚三十五 條,以陳踊躍之心。」

《漢書敘傳》:「班伯拜中常侍,遷奉車都尉,與王、許子弟 為群,在於綺襦紈褲之間,非其好也。」

《東觀漢記》:馬后袍極粗疏,諸王朝,望見,反以為綺。后 曰:「此繒染色好,故直用之。」

《漢書儀》:「祭天用六綵綺席六重,長一丈。」

《續漢書輿服志》:「虎賁武騎,皆鶡冠,虎文章衣。襄邑歲 獻織成虎文。」

《三國魏志·武帝紀》《獻帝起居注》曰:「使使持節行太 常大司農安陽亭侯王邑,齎璧帛元纁、絹五萬匹,納 娉介者五人,皆以議郎行大夫事,副介一人。」

《高柔婦》,與柔書,「謹奉織成一量。」

《冊府元龜》:「晉惠帝永寧初,雒中有錦帛四百萬。」 《鄴中記》:「石虎冬月施流蘇斗帳,懸金薄織成綩囊。 石虎皇后出女妓二千為鹵簿,冬月皆著紫綸巾、蜀 錦褲,腳著五文織成靴。」

《石虎獵》。著金縷織成合歡褲。

《晉後略》:張方兵入洛,諸官府大刦掠,御寶、織成、流蘇 皆分割為馬。矣。 于寶《晉紀》初,洛中名服有白石綺織者,尤之曰:「石非 繒綵之稱。」

《晉令》「第三品已下得服雜杯之綺,第六品已下得服 七綵綺。」

《東宮舊事》:「太子納妃,有七綵杯、文綺被一、七綵杯、文 絳褲、長命杯、文綺褲。」

《南齊書豫章文獻王嶷傳》:「嶷為南蠻校尉、荊、湘二州 刺史。南蠻資費歲三百萬,布萬匹,綿千斤,絹三百匹, 近代莫比也。」

《魏書太武帝紀》:三年:「秋七月,帝親登臺,觀走馬,王公 諸國君長馳射,中者賜金錦繒絮各有差。」

四年秋七月己卯築壇于《祚嶺》,戲馬馳射,賜射中者 金錦繒帛各有差。

《北史高允傳》:「允為尚書散騎常侍,卒,詔給絹一千匹、 布二千匹、綿五百斤、錦五百匹、雜綵百匹、穀千斛,以 周喪用也。」

《魏書食貨志》:「和平二年冬,詔出內庫綾綿布帛二十 萬匹,令內外百官分曹賭射。」

《隋書食貨志》:「魏天平元年,遷都於鄴。六坊之眾,從武 帝而西者,不能萬人,餘皆北徙。春秋二時,賜帛以供 衣服之費。常調之外,逐豐稔之處,折絹糴粟,以充國 儲。」

開皇九年,陳平帝親御朱雀門,勞凱旋師,因行慶賞。 自門外夾道列布帛之積,達於南郭,以次頒給,所費 三百餘萬段。

《唐書車服志》:「中官不衣紗縠綾羅。」

《舊唐書輿服志》:「武德中,敕三品以上,大科紬綾及羅, 其色紫;五品以上,小科紬綾及羅,其色朱;六品以上, 服絲布雜小綾。」

《裴冑傳》:「代宗命冑為京南節度,時諸道節度觀察使 競剝下厚斂,製奇錦異綾,以進奉為名。冑常賦之外, 一無橫斂。」

《冊府元龜》:「元和八年六月,以東都留守韓皋為簡較 吏部尚書,兼許州刺史。敕以陳、許二州經水澇,賜皋 綾絹布葛十萬端匹,以佐軍資,備宴賞。」

《舊唐書憲宗本紀》:「元和十年十一月,詔出內庫繒絹 五十五萬匹供軍。」

十一年三月,出內庫繒帛五萬匹,充奉山陵。

十二年三月。出內庫絹布六千九萬段匹。付度支供 軍。九月。出內庫羅綺送度支估計供軍。

《穆宗紀》:「長慶二年秋七月,內出綾絹五十萬匹,付度 支,以供軍用。」

《敬宗紀》:「長慶四年正月,內出綾絹三百萬段,以助賞 給。」

《冊府元龜》:「太和四年七月,內出綾絹三十萬匹,付戶 部充和糴。」

《十國春秋?吳高勗傳》:勖,舒城人。太祖起淮南,辟掌書 記。時軍興事繁,用度不足,太祖欲以茶鹽易民布帛, 勗諫曰:「兵火之餘,十室九空,又漁利以困之,將復離 叛。不若盡我所有,易鄰道所無,足以給軍。選賢守令, 勸課農桑,數年之間,倉庫自實。」太祖以其言為然,悉 從之。

《宋史食貨志》:「至道末,三歲一親祀郊丘,計緡錢常五 百餘萬,大半以綾綺、絁紬平其直給之咸平中,嘗出內府綾、羅、錦綺,計直緡錢百八十萬,銀 三十萬兩,付河北轉運使糴粟實邊。」

《真宗紀》:「咸平六年九月,出內府繒帛,市穀實邊。」 《玉海》:「咸平六年九月,出內府綾錦糴於河北。」

《澠水燕談錄》:祥符初,王旭知潁州,因歲饑,出庫錢貸 民,約蠶熟一千輸一縑。其後李士衡行之陝西,民以 為便。令行於天下,於歲首給之,謂之「和買絹。」或曰預 買,始於旭也。

《國老談苑》:王旦在中書,祥符末,內帑災,縑帛幾罄。三 司使林特請和市於河外,草三上,旦悉抑之。頃而特 率屬僚訴於宰府,旦徐曰:「瑣微之帛,固應自至,奈何 彰國弱於四方。」居數日,外貢併集,受帛四百萬。蓋旦 先以密符督之也。

《宋史食貨志》:「天聖以後,兵師水旱,費無常數,三歲一 賚,軍士出錦綺鹿胎透背綾羅紗縠合五十萬匹,以 佐三司。」

《仁宗紀》:「慶曆二年六月,出內藏紬絹三百萬助邊費。」 《元史世祖紀》:「至元二十二年,賞諸王阿只吉、小廝、汪 總帥、別速帶、也先等所部及征緬、占城等軍絹帛八 萬一千匹,綿五百三十斤,木棉二萬七千二百七十 九匹。」

二十四年十二月,「諸王薛《徹都》等所駐之地雨土七 晝夜」羊畜死不可勝計以幣帛綿布雜給之。

至元二十五年三月,賜諸王朮伯幣帛各一萬匹,兀 魯台、瓜忽兒幣帛各一百。夏四月庚辰,賜諸王小薛 幣帛有差。辛巳,賜諸王阿赤吉紗羅絹布有差。五月 丙申,賜諸王《八八》紗羅絹布等四千五百。戊申,賜拔 都不倫幣帛紗羅等萬匹。六月壬戌,賜諸王朮伯幣 帛紗羅萬匹。丁卯,又賜諸王朮伯幣帛紗羅萬匹。十 「一月,賜諸王也里千幣帛、紗羅等二千匹。十二月乙 卯,賜按荅兒禿等幣帛布、㲲布二萬三千六百六十 六匹。庚辰,賜諸王管牙合赤等絲萬兩、綿八萬三千 二百兩,金素幣一千二百匹、絹五千九十八匹。」 《成宗紀》:「至元三十一年夏四月即皇帝位。六月壬辰, 定西平王奧魯赤、寧遠王闊闊出、鎮南王」脫歡及也 先帖木而大會,賞賜例幣帛各二百匹,諸王帖木而 不花、也只里不花等幣帛各一百六十匹。秋七月己 未,賜諸王出伯、奧魯軍、也速帶而紅襖軍幣帛各六 百萬匹。甲戌,詔「月兒魯守北邊,賜其所統軍士幣帛 各萬匹,及西征軍士幣帛三萬匹。」

元貞元年十二月,賜諸王不顏、鐵木而、阿八、也不干 幣帛各二百匹。

二年春正月,賜「諸王合班妃雜幣帛千匹。」

大德元年春正月,詔「諸王亦憐真來朝,薨於道,賜幣 帛五百匹。」

二年十一月,賜和林軍校幣帛六千匹。

三年十一月,賜和林幣帛二萬九千匹。

六年春正月,增諸王塔赤鐵木而歲賜雜幣百匹。 七年春正月,賜也梯忽而《的合》幣帛百匹。五月,以大 德五年戰功,賞北師幣帛各五萬九千匹。十二月,賜 皇姑、魯國大長公主幣帛各三百匹。

八年二月,賜太祖位怯憐口戶布帛萬匹,賜近侍鷹 坊怯憐口布帛二千匹。九月,諸王察八而、朵瓦等遣 使來附,以幣帛六百匹給之。冬十月,封皇姪海山為 懷寧王,歲給幣帛各千匹。

九年春正月,帝師輦真監藏卒,賻幣帛萬匹,賜諸王 完澤撒都失里、別不花等所部幣帛有差。二月,賜朵 瓦使者幣帛五百匹。三月,以和林所貯幣帛給懷寧 王所部軍。

《武宗紀》:「大德十一年五月,皇帝即位於上都。六月,以 幣帛二萬二千二百八十匹奉興聖宮賜皇太子亦 如之。」

至大元年三月庚申,賜鎮南王老章幣帛八百匹。乙 丑,以北來貧民仰食於官,給幣帛準鈔五十萬錠。十 一月,以幣帛三百匹施昊天寺,為水陸大會。

二年二月以諸王老的代梁王鎮雲南賜從者幣帛 有差。

四年春正月,武宗崩,以諸王朝會,普賜幣帛四十七 萬二千四百八十八匹。六月,賜晉王也孫鐵木兒幣 帛各二千匹。秋七月,以朝會恩,賜諸王禿滿幣帛三 千匹。閏月乙巳,以朝會恩,賜月赤察兒、床兀兒幣帛 有差。丙寅,賜諸王阿不花等幣帛各有差。冬十月,賜 大普慶寺西錦、綵、緞、紗羅布帛萬端。

《明會典》:「宣德八年,差給事中主事,於各處清查在庫 貨物。凡紵絲、綾、羅、布、絹不成匹,及衣服器皿之物,皆 計時值,准作文武官折色俸支用。」

《明外史沈漼傳》:「漼父節甫為工部左侍郎,攝部事,連 上疏請減江浙織造。帝為稍減織造數,中官傳奏,節 甫持不可,且上疏言之

幣帛總部外編[编辑]

《搜神記》:「陳節方諸神,東海君以織成青襦一領遺之。」 杜蘭香傳,「蘭香降南郡張碩,與碩織成褲衫。」

枲部彙考[编辑]

《書經》。

《禹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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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岱畎絲枲:

畎岱山之谷。疏:枲,麻也。

豫州,厥貢:漆、枲、絺、紵。

《周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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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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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訂義王昭禹曰:「麻之未緝者謂之枲,典枲所掌,其物非一,獨以枲官名,蓋麻為女功之正。」

掌布緦縷紵之麻草之物,以待時頒功而授齎。

鄭康成曰:「緦,十五升布抽其半者,白而細疏曰紵,雜言此數物者,以著其類聚眾多。草、葛」之屬鄭鍔曰:「緦者,布之細者,縷者,線。」《孟子》曰:「有布縷之征。」自其已成言之,則曰「布緦縷紵;自其本質言之,則曰麻與草。」

及獻功,受苦功,以其賈楬而藏之,以待時頒。

「頒衣服授之」,賜予亦如之。歲終,則各以其物會之。

史氏曰:「歲終之會,各以其物知其出納之數。」

《夏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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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方氏》:「河南曰豫州,其利林、漆、絲、枲。」

訂義王昭禹曰:「《禹貢》『豫之厥貢漆絲、絺紵則林漆絲枲,固豫之所產也』。」

《天工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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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枲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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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衣衾,挾纊禦寒,百人之中,止一人用繭綿,餘皆枲 著。古縕袍,今俗名「胖襖。」棉花既彈化,相衣衾格式而 入裝之。新裝者附體輕煖,經年板緊,煖氣漸無,取出 彈化而重裝之,其煖如故。

《夏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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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苧麻無土不生,其種植有「撒子」、分頭兩法。

池郡每歲以草糞壓頭,其根隨土而高。廣南青麻撒子,種田茂甚。

色有青黃兩樣,每歲有兩刈者,有三刈者。績為當暑 衣裳帷帳。凡苧皮剝取後,喜日燥乾,見水即爛,破析 時則以水浸之,然只耐二十刻,久而不析,則亦爛苧。 質本淡黃,漂工化成至白色。

先用稻灰、石灰水煮過,入長流水,再漂再曬,以成至白。

紡苧紗,能者用腳車一,女工併敵三工,惟破析時,窮 日之力,只得三五銖重。織苧機具,與織棉者同。凡布 衣縫線,革履串繩,其質必用苧糾合。凡葛蔓生,質長 於苧數尺,破析至細者,成布貴重。又有:麻一種成 布甚粗。最粗者以充喪服,即苧布有極粗者,漆家以 盛布灰,大內以充火炬。又有蕉紗,乃閩中取芭蕉皮 析緝為之,輕細之甚,值賤而質枵,不可為衣也。

枲部藝文[编辑]

《白紵》
古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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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紵,寶如月,輕如雲,色似銀,製以為袍,餘作巾,袍以 光軀巾拂塵。

《白苧歌》
宋·戴復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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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為緯,玉為經。一織三滌手,織成一片冰。清如夷、齊, 可以為衣。陟彼西山,於焉采薇。

《答甘允從寄海東白紵》
元·虞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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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國練衣雪色明,寄將千里見高情。著隨野鶴渾相 稱,行近沙鷗亦不驚。江露滿船歌醉起,爐煙攜袖憶 詩成。秋風遊子偏愁予,誰采芙蓉共晚晴

枲部選句[编辑]

晉傅元《筆賦》:「纏以素枲,納以元漆。」

南齊謝脁《酬德賦》:「指曲蓬之直達,固有憑于原枲。」 北周王褒:「僮約販於小市,歸都擔枲。」

元·郝經詩:「欃槍鬧三紀,絲枲紊千箱。」

明楊基詩:「邦人盡麻枲,終歲不知蠶。」

枲部紀事[编辑]

《周禮天官》:「大宰之職,以九職任萬民,七曰嬪婦,化治 絲枲。」謂「國中婦人有德行者,治理變化絲枲以為 布帛」之等也。

曾鞏《天長縣君黃氏墓誌》:「其子既就學,夫人常夜治 絲枲,居其旁以勉之。」

枲部雜錄[编辑]

《呂氏春秋》:「得時之麻,必芒以長,疏節而色陽,小本而 莖堅,厚枲以均。」

《淮南子瞽師》:「庶女,位賤尚枲,權輕飛羽。」尚,主也。主 枲之官至微賤。瞽師庶女賤於尚枲,故權輕也。 《後漢書崔寔傳》:「五原土宜麻枲,而俗不知織績。民冬 月無衣,積細草而臥其中。」

《唐書突厥傳》:「耒耨之利,絲枲所生,散於數萬里之外。」 《元史。張翥傳》,「翥曰:貴而衣貂,不如貧而縕絮。」

葛部彙考[编辑]

《書經》。

《禹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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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厥貢:「鹽、絺。」

絺,細葛也。

揚州島夷卉服。

《南海島夷》,草服葛越。葛越南方布名,用葛為之。左思《吳都賦》云:「蕉葛升越,弱于羅紈」是也。

豫州,厥貢漆、枲、絺、紵。

蔡傳織紵以為布及練絲。《經》但言黃枲與紵成布與未成布,不可詳也。

《詩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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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南葛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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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維葉莫莫,是刈是濩。為絺為綌, 服之無斁。」

朱傳濩,煮之也。精曰絺,麤曰綌。斁,厭也。正義曰:《釋訓》云:「是刈是濩,濩,煮之也。」舍人曰:「是刈,刈取之。是濩,煮治之。」孫炎曰:「煮葛以為絺,綌以煮之于濩,故曰濩煮。」

《鄘風君子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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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彼縐絺」,是紲袢也。

《縐絺》,絺之蹙蹙者,當暑之服也。紲袢,束縛意以展衣,蒙絺綌而為之。紲袢,所以自斂飭也。或曰:「蒙謂加絺綌於褻衣之上,所謂表而出之也。」大全孔氏曰:「葛之精者曰絺,其精尤細靡者,縐也,言細而縷縐。」

《周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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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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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葛》,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掌以時徵絺綌之材于山農。凡葛征,徵草貢之材于 澤農,以當邦賦之政令,以權度受之。

訂義王昭禹曰:「《詩》言『葛之覃兮』」,繼之「『是刈是濩』。為絺為綌,則絺、綌皆葛也。言其物則曰葛,言其服治之功則曰絺綌精者為絺,麤者為綌。」鄭康成曰:「草貢出澤,䔛、紵之屬,可緝績者。」

《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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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絺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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絺,細葛也。綌,粗葛也。縐,絺之細者也。

《南方草木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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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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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乳蕉:其莖解散如絲,以灰練之,可紡績為絺綌,謂 之「蕉葛。」

《異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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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阯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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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蕉:葉大如筳席,其莖如芽。取蕉而煮之,則如絲,可紡績。女工以為絺綌,則今交阯葛也。

葛部藝文[编辑]

《黃葛篇》
唐·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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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葛生洛谿》,「黃花自綿羃。青煙蔓長條,繚繞幾百尺。 閨人費素手,采緝作絺綌。縫為絕國衣,遠寄日南客。 蒼梧大火落,暑服莫輕擲。此物雖遇時,是妾手中跡。」

《采葛歌》
闕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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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不連蔓棻台台,今我采葛以作絲,女工職分不敢 遲。弱于羅兮輕霏霏,號絺素兮將獻之。

《采葛篇》
明·程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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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葛南山下,春風吹葛長。二月吹葛綠,八月吹葛黃。 腰鎌逝采掇,織作君衣裳。經以長相憶,緯以思不忘。 出入君篋笥,長得近輝光。層冰布河水,中野皓凝霜。 吳羅五文彩,蜀錦雙鴛鴦。君恩當斷絕,歎息摧中腸。 中腸日以摧,葛葉日以衰。願留枯根株,化作萱草枝。

葛部選句[编辑]

梁沈約《謝敕賜絹葛啟》,「素采冰華,絺文霜潔,變溽暑 於閨閣,起涼風於襟袖。」

唐·杜甫詩:「焉知南鄰客,九月猶絺綌。」冬煖更絺綌。 慣習炎蒸歲絺綌。

宋陸游詩:「薄飯蕨薇端可飽,短衫紵葛亦新裁。」 元錢惟善詩:「韶海有人遺白葛,洞庭無客寄黃甘。」 元季川詩:「養葛為我衣,種芋為我蔬。」

葛部紀事[编辑]

《史記·五帝本紀》:「堯賜舜絺衣與琴。」細葛,布衣也。 《穆天子傳》:「天子筮獵,其卦遇革,逢公占之,賜之駿馬 十六絺,綌三十篋。」

《左傳·宣公八年》:「冬,葬敬嬴,旱,無麻,始用葛茀。」

《吳越春秋》:「越王使國中男女入山采葛,作黃絲布,以 獻吳王。」

《越絕書》:「葛山者,句踐罷吳種葛,使越女織治葛布,獻 于吳王夫差。」

《漢書江都易王建傳》:「建遣人通越,繇王閩侯,遺以錦 帛奇珍,繇王閩侯亦遺建荃葛。」蘇林曰:「荃,音詮,細 布屬也。」服虔曰:「音蓀,細葛也。」臣瓚曰:「荃,香草也。」師古 曰:「服瓚二說皆非也。」許慎云:「荃,細布也,字本作絟,音 千全反,又音千劣反。」蓋今南方筩布之屬皆為荃也。 葛即今之葛布也,以荃及葛遺建也。

《東觀漢記》:「馬嚴為陳留太守。嚴病,遣功曹吏李龔奉 章詣闕,上親召見龔問嚴病狀,以黃金葛絺賜嚴, 黃香為郎,召詣安福殿,賜錢三萬,黃白葛各二端。」 《後漢書。鄧皇后紀》:「殤帝崩,太后定策,立安帝。太后晝 省王政,夜則誦讀,博選諸儒劉珍等及博士議郎、四 府掾史五十餘人,詣東觀讎校傳記,事畢,奏御,賜葛 布各有差。」

《吳曆》孫策送華歆還洛,并送越布、香葛。時多盜賊,歆 渡牛渚,悉封還諸物。

《江表傳》:「魏文帝遣使于君求細葛,群臣以為非禮,欲 不與,孫權敕付使。」

《三國吳志士燮傳》:「燮為交阯太守,每遣使詣權,致雜 香細葛,輒以千數。」

《北周書賀蘭祥傳》:「祥,梁雍州刺史。岳陽王蕭察欽其 節儉,乃以竹屏風、絺綌之屬及經史贈之。祥難違其 意,取而付諸所司。太祖後聞之,並以賜祥。」

《南史恩倖傳》:「戴法興,少賣葛山陰市,後為尚書倉部 令史。」

《隱逸傳》:「吳苞,濮陽甄城人,過江聚徒教學,冠黃葛巾, 竹麈尾。」

《隋書袁充傳》:「充字德符,本陳郡陽夏人也,其後流寓 居丹陽。祖昂,父君正,俱為梁侍中。充少警悟,年十餘 歲,其父黨至門。時冬初,充尚衣葛衫,客戲充曰:『袁郎 子絺兮綌兮,凄其以風』。充應聲答曰:『唯絺與綌,服之 無斁』。以是大見嗟賞。」

葛部雜錄[编辑]

《詩經邶風·綠衣》篇:「絺兮綌兮,凄其以風。」朱注莊公惑于 嬖妾夫人,莊姜賢而失位,故作此詩。言絺而綌遇寒 風,猶己之過時而見棄也。

《禮記·曲禮》:「為天子削瓜者,副也,巾以絺,為國君者華 之,巾以綌。」陳注以《葛巾》覆之而進也。

《袗絺綌》,不入公門。陳注袗,單也。絺綌所以涼體,單則見 體而褻,故不可以入公門。

《檀弓》:「綌衰繐裳,非古也《月令》:「孟夏之月,天子始絺。」

《列子》:「九土所資,或農或商,或田或漁。如冬裘夏葛,水 舟陸車,默而得之,性而成之。」

《說苑》:「綿綿之葛,在于曠野。良工得之,以為絺紵。」 《通俗文》:「細葛謂之。」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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