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武政〔2002〕86号
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
2002年9月9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部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本作品收錄於《武汉市人民政府公报/2002年/第19期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武政〔1998〕6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具体名单和保护范围附后)。请你们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和原则,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保护措施,切实履行保护职责,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完整和景观协调。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文物和规划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二年九月九日


武汉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一、江岸区(20处)[编辑]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0处)

(一)汉口日清洋行大楼

保护范围:东、南至相邻规划道路红线,西至大楼西面以外10米,北至大楼北面以外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该建筑与江汉路沿线各文物保护单位实行联体控制,东至沿江大道,西至解放大道,南、北分别至江汉路规划道路红线以南、以北各50米。

(二)中国实业银行大楼

保护范围:东、南至相邻规划道路红线,西至大楼西面以外10米,北至大楼北面以外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该建筑与江汉路沿线各文物保护单位实行联体控制,东至沿江大道,西至解放大道,南、北分别至江汉路规划道路红线以南、以北各50米。

(三)汉口中国银行(前身大清银行)旧址

保护范围:东、南两面均至相邻规划道路红线,西面至旧址西面以外10米,北面至旧址北面以外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该建筑与江汉路沿线各文物保护单位实行联体控制,东至沿江大道,西至解放大道,南、北分别至江汉路规划道路红线以南、以北各50米。

(四)汉口交通银行旧址

保护范围:东、南、北三面分别至旧址东面、南面、北面以外各20米,西至胜利街规划道路红线。

建设控制地带:东、北两面分别至保护范围外30米,南与江汉路联体控制地带重合,西与保护范围重合。

(五)汉口横滨正金银行大楼

保护范围:东、南至相邻规划道路红线,西至大楼以西15米,北至大楼以北15米。

建设控制地带:该建筑与沿江大道沿线各文物保护单位实行联体控制,东至沿江大道西侧规划道路红线,南至江汉路,西至沿江大道西侧规划道路红线以西60米,北至三阳路。

(六)汉口美国海军青年会旧址

保护范围:东至洞庭街西侧规划道路红线,南至黎黄陂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西至旧址西墙外15米,北至旧址北墙外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该建筑与宋庆龄旧居实行联体控制,东至沿江大道西侧规划道路红线,南至黎黄陂路南侧规划道路红线以南30米,西至中山大道东侧规划道路红线,北至黎黄陂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以北50米。

(七)宋庆龄1927年汉口旧居

保护范围:东、南至相邻规划道路红线,西至旧居西墙外15米,北至旧居北墙外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该建筑与汉口美国海军青年会旧址实行联体控制,东至沿江大道西侧规划道路红线,南至黎黄陂路南侧规划道路红线以南30米,西至中山大道东侧规划道路红线,北至黎黄陂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以北50米。

(八)汉口美国领事馆旧址

保护范围:东、北至相邻规划道路红线,南至旧址南面以外10米,西至旧址西面以外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该建筑与沿江大道沿线各文物保护单位实行联体控制,东至沿江大道西侧规划道路红线,南至江汉路,西至沿江大道西侧规划道路红线以西60米,北至三阳路。

(九)汉口德国领事馆旧址

保护范围:东、南、西、北分别至领事馆旧址外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该建筑与汉口美最时洋行大楼实行联体控制,东至沿江大道西侧规划道路红线,南至一元路南侧规划道路红线以南40米,西至美最时洋行大楼保护范围外80米,北至汉口德国领事馆旧址保护范围以北20米。

(十)汉口美最时洋行大楼

保护范围:东至大楼东墙外10米,南至一元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西至胜利街东侧规划道路红线,北至大楼北侧外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该建筑与汉口德国领事馆旧址实行联体控制,东至沿江大道西侧规划道路红线,南至一元路南侧规划道路红线以南40米,西至美最时洋行大楼保护范围外80米,北至汉口德国领事馆旧址保护范围以北20米。

(十一)汉口电话局旧址

(十二)汉口西门子洋行旧址

保护范围:汉口电话局旧址与汉口西门子洋行旧址实行联体保护,东至西门子洋行旧址东侧以外20米,南、西至相邻规划道路红线,北至合作路南侧规划道路红线。

建设控制地带:汉口电话局旧址、汉口西门子洋行旧址与汉口水塔、盐业银行大楼、美最时洋行大楼实行联体控制,东至中山大道东侧规划道路红线以东60米,南至前进五路,西至中山大道西侧规划道路红线以西50米,北至一元路。

(十三)盐业银行大楼

保护范围:东至大楼东墙外20米,南至大楼南墙外30米,西、北至相邻规划道路红线。

建设控制地带:该建筑与汉口水塔、汉口电话局旧址、汉口西门子洋行旧址、美最时洋行大楼实行联体控制,东至中山大道东侧规划道路红线以东60米,南至前进五路,西至中山大道西侧规划道路红线以西50米,北至一元路。

(十四)汉口商业银行大楼

保护范围:东、南至相邻规划道路红线,西至大楼以西20米,北至大楼以北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南两面分别与保护范围重合,西、北两面分别至保护范围外20米。

(十五)景明大楼

保护范围:东至鄱阳街西侧规划道路红线,南、西、北均至大楼外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该建筑与汉口麦加利银行大楼实行联体控制,东至沿江大道西侧规划道路红线,南至麦加利银行大楼保护范围外20米,西至景明大楼保护范围外40米,北至青岛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以北40米。

(十六)汉口麦加利银行大楼

保护范围:东、北两面分别至相邻规划道路红线,南至大楼南墙外10米,西至大楼西墙外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该建筑与景明大楼实行联体控制,东至沿江大道西侧规划道路红线,南至麦加利银行大楼保护范围外20米,西至景明大楼保护范围外40米,北至青岛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以北40米。

(十七)汉口东正教堂

保护范围:东、南两面分别至教堂以东30米、以南15米,西、北两面均至相邻规划道路红线。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洞庭街西侧规划道路红线,南至保护范围外20米,西、北两面均与保护范围重合。

(十八)汉口上海路天主堂

保护范围:东至天主堂以东50米(市邮政局围墙),南、西均至相邻规划道路红线,北至天主堂以北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面至保护范围外20米,南、西两面分别与保护范围重合,北至保护范围外40米。

(十九)德明饭店

保护范围:东至胜利街西侧规划道路红线,南至饭店以南30米,西至饭店以西20米,北至蔡锷路南侧规划道路红线。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保护范围以东50米,南、西、北三面分别至相邻规划道路红线。

(二十)西商赛马俱乐部旧址

保护范围:大看台、大厅、澡堂、游泳池、办公楼等建筑实行联体保护,四周均至联体建筑墙外10米。

建设控制地带:四周均至保护范围外30米。

二、江汉区(1处)[编辑]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处)

汉口水塔

保护范围:东、南分别至相邻规划道路红线,西至水塔西面以外20米,北至水塔北面以外60米。

建设控制地带:该建筑与汉口电话局旧址、汉口西门子洋行旧址、盐业银行大楼、汉口美最时洋行大楼实行联体控制,东至中山大道东侧规划道路红线以东60米,南至前进五路,西至中山大道西侧规划道路红线以西50米,北至一元路。

三、汉阳区(1处)[编辑]

石窟寺及石刻(1处)

汉阳大别山摩崖

保护范围:东至摩崖东侧20米,南至摩崖南侧10米,西至摩崖西侧20米,北至摩崖北侧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保护范围外30米,南至龟山山脊线,西至保护范围外30米,北至保护范围外20米。

四、武昌区(5处)[编辑]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5处)

(一)第一纱厂办公楼旧址

保护范围:东至大楼以东60米,南、北分别至大楼以南、以北各20米,西至临江大道规划道路红线。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保护范围外50米,南、北分别至保护范围外40米,西与保护范围重合。

(二)国民革命军第二十四师师部旧址

保护范围:东、北分别至旧址以东35米、以北15米,南至旧址以南10米,西至首义路东侧规划道路红线。

建设控制地带:东、南、北三面均至保护范围外30米,西面与保护范围重合。

(三)太虚法师舍利塔

保护范围:东、南、西三面分别至太虚塔基座以东、以南、以西各20米,北至茅蓬以北20米。

建设控制地带:四周均至保护范围外30米。

(四)田桐墓

保护范围:四周均至墓冢中心以外20米。

建设控制地带:该墓葬与耿丹烈士墓实行联体控制,并与宝通禅寺建设控制地带相连。东至耿丹烈士墓保护范围外20米,南、西分别至田桐墓保护范围外20米,北至洪山山脊线。

(五)耿丹烈士墓

保护范围:东至烈士墓中轴线以东20米,南至墓冢以南20米,西至烈士墓中轴线以西20米,北至纪念碑以北20米。

建设控制地带:该墓葬与田桐墓实行联体控制,并与宝通禅寺建设控制地带相连。东至耿丹烈士墓保护范围外20米,南、西分别至田桐墓保护范围外20米,北至洪山山脊线。

五、洪山区(1处)[编辑]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处)

黎元洪墓

保护范围:东至墓冢中心以东25米,南至墓冢中心以南30米,西至墓冢中心以西25米,北至墓冢中心以北40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保护范围外30米,南至保护范围外40米,西至保护范围外30米,北至保护范围外40米。

六、东西湖区(1处)[编辑]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处)

东西湖大堤纪念碑

保护范围:四周均至碑座外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西、北三面均至保护范围外30米,南至大闸河边。

七、蔡甸区(2处)[编辑]

古文化遗址(1处)

(一)鲢鱼台遗址

保护范围:四周均至遗址台地坡脚线外50米。

古建筑(1处)

(二)三多桥

保护范围:东至桥东侧外20米,南至桥南端外20米,西至桥西侧外20米,北至桥北端外20米。

建设控制地带:四周均至保护范围外50米。

八、黄陂区(2处)[编辑]

古文化遗址(1处)

(一)磨元城遗址

保护范围:由磨元冲(村名)、殷家山(土岗)、横山所围成的区域。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处)

(二)杨学诚烈士陵园

保护范围:四周均至陵墙外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七峰山顶,南、西、北三面均至保护范围外30米。

九、江夏区(1处)[编辑]

古建筑(1处)

灵港桥

保护范围:东至桥东侧外30米,南至桥南端外20米,西至桥西侧外30米,北至桥北端外20米。

建设控制地带:四周均至保护范围外40米。

十、新洲区(4处)[编辑]

古文化遗址(3处)

(一)凤凰潭(二墩)遗址

保护范围:东至小墩东坡脚线以东100米(至简易公路),南至大墩南坡脚线以南100米(至刘溪村),西至大墩西坡脚线以西100米(至倒水河边),北至小墩北坡脚线以北100米。

(二)枫宸寨遗址

保护范围:四周均至遗址台地坡脚线外100米。

(三)大墩(团墩)遗址

保护范围:遗址由大墩和团墩两墩组成,轴线方向为北偏东50度。东至团墩东坡脚线外100米,南至大墩南坡脚线外100米,西至大墩西坡脚线外100米,北至团墩北坡脚线外100米。

古墓葬(1处)

(四)戢岗古墓群

保护范围:戢岗古墓群分布于辛冲镇戢岗、毛铺、寨山、柏林岗等四村,共有42座高墩土冢。保护范围均至各墓冢坡脚线外50米。

本作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属于公有领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