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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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控制人员流动引发的传染风险,现就城区交通管制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0年1月26日0时始,除经许可的保供运输车、免费交通车、公务用车外,中心城区区域实行机动车禁行管理。市民确有通行需求的,按指挥部第8号通告执行,各社区配备足够车辆保障需求。

武汉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第9号通告的解答[编辑]

25日,武汉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第9号通告:为控制人员流动引发的传染风险,自2020年1月26日0时始,除经许可的保供运输车、免费交通车、公务用车外,中心城区区域实行机动车管制,市民确有通行需求的,按指挥部8号通告执行,各区配备车辆保障需求。

9号通告等实施后,为保障医务工作者、城市运行一线工作人员及社区居民应急出行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已组织安排310辆公交车、6000辆出租车(网约车),分配到各城区,由各城区统筹管理使用。 6000辆出租车直接进社区服务。全市10个中心城区(含功能区)共计1159个社区,每个社区至少配车4辆,由社区居委会统一调度使用,为社区内生活不方便的居民提供上门送菜、送药、送餐服务。对待产孕妇、突发重大疾病等确需看病就医的,报社区同意并经卫生防疫部门采取必须的隔离防护措施后,安排送医服务。

310辆公交车分派到15个城区(含功能区)保障医务人员及城市运行一线人员出行。除东湖风景区安排10辆公交车外,其它城区各安排20辆公交车。各城区医疗机构和城市运行一线单位,需通勤服务的,可向所在辖区防控指挥部申请协调安排。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第9号通告的解答-联系方式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第9号通告的解答-联系方式

武汉交管关于对武汉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第9号通告的解答[编辑]

武汉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第9号通告,自1月26日0时始,除经许可的保供运输车、免费交通车、公务用车外,中心城区区域实行机动车禁行管理。现就市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作如下解答。

◆问:对哪些机动车将实行禁行管理?

◇答:对非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机动车实行禁行管理。

◆问:采取什么方式进行机动车禁行管理?

◇答:交管部门将通过智慧交通系统,对禁止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手机短信形式提前24小时告知车主,未接到短信通知的机动车可以通行。

◆问:遇紧急情况和群众生活急需,机动车需要通行怎么办?

◇答:先通行,再到交管部门补办手续。

◆问:对违反通告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如何处理?

◇答:由交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直至记12分。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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