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同意四川省调整蓬溪县行政区划设立大英县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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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同意四川省调整蓬溪县行政区划设立大英县的批复
民行批〔199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997年10月31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7年/第34号
收录于《国务院公报》1997年第34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遂宁市蓬溪县行政区划的请示》(川府发〔1996〕159号)和有关补充报告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调整蓬溪县行政区划,设立大英县。

  调整后的蓬溪县辖下东、罗戈、吉星、新星、板桥、槐花、黄泥、荷叶、农兴、金龙10个乡和赤城、天福、常乐、宝梵、明月、吉祥、大石、新会、文井、鸣凤、任隆、三凤、高坪、群利、蓬南、红江(不含文武、永和、夏家沟3个村)16个镇。县人民政府驻赤城镇。

  大英县辖原蓬溪县管辖的通仙、金元、智水3个乡和玉峰、象山、卓筒井、天保、蓬莱、河边、隆盛、回马8个镇以及原红江镇的文武、永和、夏家沟3个村。县人民政府驻蓬莱镇。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机构应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经费和人员编制,由你省自行解决。

民政部
一九九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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