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山东省撤销寿光县设立寿光市的批复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民政部关于山东省撤销寿光县设立寿光市的批复
民行批〔1993〕1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993年6月1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3年/第13号
收录于《国务院公报》1993年第13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四日《关于撤销寿光县设立寿光市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寿光县,设立寿光市(县级),由省直辖,以原寿光县的行政区域为寿光市的行政区域。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

民政部
一九九三年六月一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