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山东省济宁市郊区更名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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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山东省济宁市郊区更名的批复
民行批〔1993〕24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993年12月14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4年/第1号
收录于《国务院公报》1994年第1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九日《关于将济宁市市郊区更名为济宁市任城区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济宁市郊区更名为济宁市任城区。

民政部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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