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广东省撤销澄海县设立澄海市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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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七日《关于澄海县撤县设市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澄海县,设立澄海市(县级),以原澄海县的行政区域为澄海市的行政区域。
民政部
一九九四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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