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广东省潮安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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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二年八月二十日《关于潮安县人民政府驻地迁至庵埠镇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潮安县人民政府驻地由枫溪镇迁至庵埠镇。
民政部
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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