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外观
民政部关于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民发〔2001〕16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01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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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批准泸溪县人民政府驻地自武溪镇迁至白沙镇的请示》(湘政〔2000〕29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将泸溪县人民政府驻地由武溪镇迁至白沙镇。此前泸溪县未经批准擅自搬迁政府驻地的做法是错误的,望引以为戒。
民政部
二〇〇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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