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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滸傳 (120回本)/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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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忠義水滸全傳》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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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史公曰:「《說難》、《孤憤》,聖賢發憤之所作也。」由此觀之,古之聖賢,不憤則不作矣。不憤而作,譬如不寒而顫,不病而呻吟也,可恥孰甚焉?雖作何觀乎?

  《水滸傳》者,發憤之所作也。蓋自宋室不兢,冠履倒施,大賢處下,不肖處上,馴致夷狄處上,中原處下。一時君相,猶然處堂燕雀,納幣稱臣,甘心屈膝於犬羊已矣!施、羅二公,身在元,心在宋,雖生元日,實憤宋事也。是故憤二帝之北狩,則稱大破遼以泄其憤;憤南渡之苟安,則稱勦三寇以泄其憤。敢問洩憤者誰乎?則前日嘯聚水滸之強人也,欲不謂之忠義不可也。是故施、羅二公傳《水滸》,而復以「忠義」名其傳焉。夫忠義何以歸於水滸也,其故可知也;夫水滸之眾,何以一一皆忠義也?所以致之者可知也。

  今夫小德役大德,小賢役大賢,理也。若以小賢役人,而以大賢役於人,其肯甘心服役而不恥乎?是猶以小力縛人,而使大力者縛於人,其肯束手就縛而不辭乎?其勢必至驅天下大力大賢而盡納之水滸矣。則謂水滸之眾,皆大力大賢、有忠有義之人可也。然未有忠義如宋公明者也。今稱一百單八人者,同功同過,同死同生,其忠義之心,猶之乎宋公明也。獨宋公明者,身居水滸之中,心在朝廷之上,一意招安,專圖報國,卒至於犯大難,成大功,服毒自縊,同死而不辭,則忠義之烈也,真足以服一百單八人者之心,故能結義梁山,為一百單八人之主耳。最後南征方臘,一百單八人者陣亡已過半矣。又且智深坐化於六和,燕青涕泣而辭主,二童就計於混江。宋公明非不知也,以為見幾明哲,不過小丈夫自完之計,決非忠於君、義於友者所忍屑矣。是之謂宋公明也,是以謂之「忠義」也。

  傳其可無作歟?傳其可不讀歟?故有國者不可以不讀,一日讀此傳,則「忠義」不在水滸,而皆在於君側矣。賢宰相不可以不讀,一日讀此傳,則「忠義」不在水滸,而皆在於朝廷矣。兵部掌軍國之樞,督府專閫外之寄,是又不可以不讀也,苟一日而讀此傳,則忠義不在水滸,而皆為干城心腹之選矣。否則,不在朝廷,不在君側,不在干城腹心,烏乎在?在水滸。此傳之所為發憤矣。若夫好事者資其譚柄,用兵者藉其謀畫,要以各見所長云耳,烏睹所謂忠義者哉!

    溫陵卓吾李贄撰。


小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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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吾之事卓吾先生也,貌之承而心之委,無非卓吾先生者。非先生之言弗言,非先生之閱弗閱。或曰狂,或曰癖,吾忘吾也,知有卓吾先生而已矣。先生歿而名益尊,道益廣,書益播傳。即片牘單詞,留向人間者,靡不珍為瑤草,儼然欲傾宇內,猗歟盛哉!不朽可卜已。然而奇其文者十七,奇其人者十三,叩爾胸中,則皆未有卓吾先生者也。

  自吾游吳,訪陳無異使君,而得袁無涯氏。揖未竟,輒首問先生,私淑之誠,溢於眉宇,其胸中殆如有卓吾者。嗣是數過從語,語輒及卓老,求卓老遺言甚力,求卓老所批閱之遺書又甚力,無涯氏豈狂耶?癖耶?吾探吾行笥,而卓吾先生所批定《忠義水滸傳》及《楊升庵集》二書與俱,挈以付之。無涯欣然如獲至寶,願公諸世。吾問:「二書孰先?」無涯日:「《水滸》而忠義也,忠義而《水滸》也,知我罪我,卓老之春秋近是。其先《水滸》哉!其先《水滸》哉!」吾笑曰:「唯,唯!非卓老不能發《水滸》之精神,非無涯不能發卓老之精神。吾之事卓吾先生最久,而無涯之得卓吾先生乃最深,吾愧無涯矣!然無涯非吾,亦誰能發無涯之精神者?吾不負卓吾先生,無涯亦不負吾茲遊也。」於是相視而笑,煮茶共啜,取卓吾先生敘《忠義水滸傳》文同聲讀之,胥江怒濤,若或應答。吾忘無涯矣,無涯忘吾矣,知有卓吾先生而已矣。

    楚人鳳里楊定見書於胥江舟次。


《出像評點忠義水滸全傳》發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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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傳始於左氏,論者猶謂其失之誣,況稗說乎!顧意主勸懲,雖誣而不為罪。今世小說家雜出,多離經叛道,不可為訓。間有藉題說法,以殺盜淫妄,行警醒之意者;或飣拾而非全書,或捏飾而非習見;雖動喜新之目,實傷雅道之亡,何若此書之為正耶?昔賢比於班、馬,余謂進於丘明,殆有《春秋》之遺意焉,故允宜稱傳。

  一、梁山泊屬山東兗州府,《志》作濼,稱八百里,張之也。然昔人欲平此泊,而難於貯水,則亦不小矣。傳不言梁山,不言宋江,以非賊地,非賊人,故僅以「水滸」名之。滸,水涯也,虛其辭也。蓋明率土王臣,江非敢據有此泊也。其居海濱之思乎?羅氏之命名微矣!

  一、忠義者,事君處友之善物也。不忠不義,其人雖生已朽,而其言雖美弗傳。此一百八人者,忠義之聚於山林者也;此百廿回者,忠義之見於筆墨者也。失之於正史,求之於稗官;失之於衣冠,求之於草野。蓋欲以動君子,而使小人亦不得藉以行其私,故李氏復加「忠義」二字,有以也夫。

  一、書尚評點,以能通作者之意,開覽者之心也。得則如着毛點睛,畢露神采;失則如批頰塗面,污辱本來,非可苟而已也。今於一部之旨趣,一回之警策,一句一字之精神,無不拈出,使人知此為稗家史筆,有關於世道,有益於文章,與向來坊刻,敻乎不同。如按曲譜而中節,針銅人而中穴,筆頭有舌有眼,使人可見可聞,斯評點所最貴者耳。

  一、此書曲盡情狀,已為寫生,而復益之以繪事,不幾贅乎?雖然,於琴見文,於墻見堯,幾人哉?是以雲臺凌煙之畫,幽風流民之圖,能使觀者感奮悲思,神情如對,則像固不可以已也。今別出新裁,不依舊樣,或特標於目外,或迭采於回中,但拔其尤,不以多為貴也。

  一、古本有羅氏「致語」,相傳「燈花婆婆」等事,既不可復見;乃後人有因四大寇之拘而酌損之者,有嫌一百廿回之繁而淘汰之者,皆失。郭武定本,即舊本,移置閻婆事,甚善;其於寇中去王、田而加遼國,猶是小家照應之法。不知大手筆者,正不爾爾,如本內王進開章而不復收繳,此所以異於諸小說,而為小說之聖也歟!

  一、舊本去詩詞之煩蕪,一慮事緒之斷,一慮眼路之迷,頗直截清明。第有得此以形容人態,頓挫文情者,又未可盡除。茲復為增定:或竄原本而進所有,或逆古意而益所無。惟用勸懲,兼善戲謔,要使覽者動心解頤,不乏詠嘆深長之致耳。

  一、訂文音字,舊本亦具有功力,然淆訛舛駁處尚多。如首引一詞,便有四謬。試以此刻對勘舊本,可知其餘。至如「耐」之為「奈」,「躁」之為「燥」,猶云書錯。若溷「戴」作「帶」,溷「煞」作「殺」,溷「閂」作「拴」;「冲」「衝」之無分,「逕」「竟」之莫辨,遂屬義乖。如此者更難枚舉,今悉校改。其音綴字下,雖便寓目;然大小斷續,通人所嫌,故總次回尾,以便翻查。回遠者例觀,音異者別出。若半字可讀,俗義可通者,或用略焉。

  一、立言者必有所本,是書蓋本情以造事者也,原不必取證他書。況《宋鑒》及《宣和遺事》姓名人數,實有可徵,又《七修類稿》亦載姓名,述貫中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今以二文弁簡,並列一百八人之里籍出身,亦便覽記,以助談資。

  一、紀事者提要,纂言者鈎玄,傳中李逵已有提為《壽張傳》者矣。如魯達、林冲、武松、石秀、張順、李俊、燕青等,俱可別作一傳,以見始末。至字句之雋好,即方言謔詈,足動人心。今特揭出,見此書碎金,拾之不盡。坡翁謂「讀書之法,當每次作一意求之」,小說尚有如此之美,況正史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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