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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遺事/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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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汝南遺事卷四
作者:王鶚 
本作品收錄於《指海

烏古論先生令軍民服元氣。十五日。

乙卯,妖人烏古論先生因閹豎白上,乞在城軍民皆服元氣,不費官糧,可以經久抗敵。右丞仲德知其妄,乃奏:「昔田單守卽墨,以一賤卒充天命師,動靜必咨,至於退燕軍而復齊七十餘城。事固有以權詐成功者,況用兵乎?願陛下賜以眞人之號,華其供帳,每事假之,敵人好巫,知必駭異,旋出奇計,或可立功。」上頗然之。參政天綱力辨以爲不可,遂止。

誅移剌瑗子姪。十八日。

戊午,前鄧州元帥移剌瑗密遣人誘其子姪出降。子奉御,姪護衛,以瑗反,俱罷宿衛。事覺,併誅之。弟粘古適卧病,聞之,亦以憂悸卒。粘古字仲仁,提點近侍局。

宰臣論石抹虎兒破敵計。二十三日。

癸亥,軍吏石抹虎兒者求見右丞仲德,自謂有奇計退敵。及見,出馬面具,如獅子狀而惡,別製足、尾,皆麻布爲之,飾以青。因言:「敵人之所恃者馬而已,欲制其人,先制其馬。如我軍先以常騎迎之,少戰尋少卻,彼必來追。我以馴騎百餘皆此狀,仍繫大鈴於頸,選壯士乘之,以逆彼騎,必驚逸。我軍皷譟繼其後,此田單所以破燕也。」仲德見上言。上以問參政天綱,天綱曰:「敵衆我寡,此不足恃。縱使驚去,安保其不復來乎?恐枉費工物,祇爲識者笑耳。」上從天綱議。

徐州降敵,丞相賽不死之。二十六日。

丙寅,徐州降敵,右丞相賽不死之。賽不狀貌魁偉,沈厚有大略。初補親軍。章宗卽位,選充護衛。本姓完顏氏,宣宗朝,自陳元出始祖懿憲景元皇帝之後,乃附屬籍。賽不嘗爲樞密副使、平章政事,皆以醇謹得大體見稱。正大初,進拜尚書右丞相,雅與參知政事李蹊相得。蹊字敵之,遼陽人,明昌五年詞賦進士。正大元年,拜參知政事,後拜爲左丞。扈從北征,還至歸德,爲官努所誅。及蹊以罪出尹京洛,賽不數薦於上,至比唐王、魏,不可令去朝廷,以復命。三年,宣宗廟成,將禘。禘祭議功臣配享,朝士紛紛,莫有定論。時賽不充大禮使,因奏故丞相福興死於王事,七斤謹守河南,以迎大駕,福興,内族人。七斤姓僕散氏,《宣宗實錄》皆有傳矣。餘皆不足道也。興定四年,吏部郎中楊居仁上封事居仁字行之,燕京人,泰和三年詞賦進士。言:「宰執皆具僚,不足以倚大事,乞擇人授之。」辭甚切至。上以語大臣曰:「相府不得其人,此自御史、諫官所當言者,彼吏曹、郎官,職在銓衡、常調而已,何與此哉?」神色甚厲。尚書右丞世魯素嫉居仁,希旨以爲僭。世魯字閏之,名天澤,姓顏盞氏,明昌五年策論進士。從其言,而以居仁使北。賽不徐進曰:「天下有道,雖芻蕘得盡其言,況郎官乎?陛下寬宏容下,有來諫之德,故不應言者猶言之,則應言者可知矣。其言可用,陛下當致用,不可用則置之,不必臣等知也。」上多之。五年,行尚書省事於京兆,數上表求致仕,許之。天興二年,復拜前職。車駕北征,自願從行。至睢陽,詔徐州行尚書省事。聞上遷蔡,上書乞赴行在,不從。蔡旣受圍,徐州節副郭野驢與敵境沛縣主帥鹿琮通謀內應,破之。賽不遂越城投河,不死被執,自縊。

恒山公仙軍潰,兖王用安叛降。

是月,敵兵千餘敗恒山公仙軍於淅川,仙僅以身免,與數十騎沿山北遁。兖王用安亦以海、沂、漣、邳數州降敵。西山帥臣完顏嫩忒等多叛降焉。嫩忒,護衛出身,時爲申州刺史、五朶山一帶宣撫使,與其副陳紀歸宋。紀字之綱。

敵人決練江、宋人決柴潭入汝。初七日。 按︰此乃天興二年十二月事,原本蓋於目内脫去「十二月」三字。

丁丑,敵人決練江、宋人決柴潭以入汝,西、南二面不復固矣。蔡之東、北皆汝水,而西、南二面滙水以爲固,汝岸深浚,故決之以入。

婁室、胡土權參政。十一日。

辛巳,以總帥孛术魯婁室、殿前都點檢兀林荅胡土皆權參政,婁室與尚書右丞仲德同事,胡土防守如故。復以都尉內族承麟爲東、西元帥。先是,敵人攻東城,婁室隨機備禦。二日,敵不能前,移攻南城。權參政烏古論易之,砲擊城樓幾仆。右丞仲德率軍救援,經畫有法,敵乃罷攻。尋四面受敵,仲德艱於獨援,遂薦承麟代婁室守東面,而己與婁室同救應。胡土失外城,頗慚惡,聲言力小不能令衆。仲德亦薦之,故有是命。

敵人克西城。十八日。

己丑,敵人復大至,克其西城。城中前期築柵浚壕爲備,敵雖克之,不能入,但於城上立柵自蔽,仍南北相拒。凡敵所占百餘步,敵帥墳盞小字荅察兒。復令軍中毋速攻,意欲蔡人自變生致上也。然軍士踴躍,視死如歸,人以不得出戰爲愧。

以御用器皿賞戰士。十九日。

庚寅,上欲賞戰士,而府庫空竭,乃悉出御用器皿,然後總百官進獻,不足則歛於民。又慮將士衣甲其有不完者,盡括民衣襖賜之,謂之「軟纏」。詔軍民都彈壓阿勒根移失剌辦其事,移失剌素苛暴,有犯必誅,血流於市。

殺妖人烏古論先生。二十一日。

壬辰,殺妖人烏古論先生。本貫人家奴婢,喜學道,爲全眞師,大得房中之術。居汴梁,佯爲狂態,被頭露足,綴麻爲衣,自謂麻帔先生,豪門大族率皆敬奉。宣宗嘗召入宮,由是益無畏懼,常出入大長公主家,公主乃哀帝之姊,駙馬都尉徒單阿海尚之。殊有穢迹。上微聞之,勅有司掩捕,則已逃去。上恐惡彰,使勿追。正大末,從烏古論鎬來官汝南。鎬館於其家,人皆知與鎬妻通,而鎬不知。生聞之,不自安,求出。鎬爲營建道宇,率在城官吏、僧道、耆老親爲出送。生旣居外,飲酒食肉,靡所不爲。上幸蔡,生欲走避,會敵兵梗路,不能出。蔡旣受圍,因閹豎求見,賴參政天綱言乃止。至是,復求入見,謂有詭計可以退敵。乃見上,但揖不拜,且多大言,無君臣禮。其言大略妄自尊夸,欲出說墳盞,自爲脫身計。生出,上問左右司官:「識此人否?」郎中移剌克忠、員外郎王某素醜生行,具以向者麻帔爲奏。上怒甚,命縊殺之。

殺上廐馬,分犒將士。二十四日。

乙未,殺上廐馬五十疋、官馬百五十疋,分犒將士。尚廐飼馬止十疋,百官唯執政四五人與都彈壓移失剌乘馬,餘皆徒行矣。

撤民屋。

時西城上下增置堡樓硬柵,公私材木俱罄,大小雜樹斬伐亦盡,乃撤民屋用之,自城及市,幾四五里,相望空墻而已。

仲德禮覡僧以安人心。二十八日。

己亥,有狂僧號菩薩,自言能退敵,有司聞之,但咍笑不荅,數日忽不見。又有女覡亦作鬼語,稱有救兵自西南來。右丞仲德皆遣人致禮,以安人心。

議誅忠孝軍之爲刦者。

自敵人攻城,晝夜相持幾月餘,軍士皆喜戰,而忠孝軍尤致死力。宣差鎭撫軍民都彈壓移失剌嘗奉密旨,忠孝軍罪應死者當具奏。俄城中有巨刧七八人,屠人之家而奪其食。事覺,連繫有忠孝軍提控都統二人,移失剌以聞。上欲曲宥之,其帥王山兒奏曰:「法,天下之公共,非人君所得以私,況謀故刼殺,罪在不赦。國家畜養若輩,用在一日,身死鋒鏑,理固其宜。豈可以一軍之私,而傷天下之公乎?雖陛下自以爲恩,臣愚以爲過矣。」因泣下固請,乃命誅之。是月,四城將士戰歿者,總帥一、元帥三、都尉二,總領、提控以下不可勝紀。

祭柴潭神,仍賜號。初二日。 按︰此事天興二年正月二日,原本蓋於目内脫去「正月」二字。

壬寅,詔參政天綱祭柴潭神,仍賜號曰「護國靈應」。潭在城南,水深長數丈。按︰《汝南志》曰︰「潭有龍居,遇歲旱則蔡人多驅水牛以入,謂之攪潭,常得雨焉。」宋人分攻南面,決之,潭幾涸。一日,雲霧障潭,潭水暴漲,至是及丈餘。上神之,後有是命。

出宮中官承應人等守城。初五日。 按︰哀宗以八日戊申傳位承麟,九日己酉城破,故王鶚紀事止於此。

甲辰,上以將士多戰歿,盡出宮中官承應人等分守四面,至令舍人牌印及省部令史拽砲,上之使令數人而已。有奉御轉奴、護衛扎魯等,皆疎俊年少,不任執役,乘夜縋出投降,上亦不知也。

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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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宗皇帝在位十有一年,傷王室之浸微,先朝之積弊,吏政失於苛細也,不破法以情;往興定間,陳州防禦呂子羽因取會逃戸,致秋稅有不足者;豐衍庫官趙某以應入庫物未足,寄民家。罪皆怠慢,的決追解而已。有司附會丞相高琪,苛細生事,以子羽不以軍儲爲意,卽係不以社稷爲念;某官物不卽入庫,意望入已,委曲生意,皆處以死。正大初赦文,首一欵「有司不得以私情破法」,自是無復寃獄矣。子羽字唐卿,大興人,明昌二年詞賦進士。將士利於征戰也,不逞兵以忿;自興定初,宋人歲貢不入,宣宗連年出師征討,國家精銳幾盡䘮,而利歸將士。義宗卽位,一意約和,十年無一兵犯南界者,宋人亦未嘗見侵。大朝兵入,宋始侵矣。朝臣有罪,則薄示降罸,未嘗妄戮一人;丞相高琪、駙馬阿海、參政移剌都、行院時全,皆以將相大臣爲前朝所戮,其餘不言可知。正大、天興未嘗有此,大臣有犯,但省會休閒,出守外郡而已。母后無宮,則略加補修,未嘗輒營一殿。直左門掖,有曰明俊殿者,舊試進士,因之爲聖壽宮,慈聖太后、仁聖太后合居焉。廊廡階庭一切仍舊,但易其名曰徽音。而又敦崇儒術,前政内外官及省令史參住吏員蒲察合住、王阿里、李渙、郭浩輩,皆以傾險小人,致位通顯。遇正大改元,潛革其𡚁,雖立法如常,而不令小人驟進。至於近侍,亦必參用儒生,如奧屯阿虎提點近侍局,完顔素闌□近侍局大使,賈楊庭充奉御之類。阿虎字舜卿,故參政忠孝之子,大定二十八年策論進士。素闌字伯陽,崇慶二年策論進士。狀元楊庭字昇之,平定人,正大四年經義狀元。遴選武臣,南渡之後,軍政殊不修。隨處雖設行院、帥府,而握兵柄者往往不得其人,兵亦冗雜,動輒失利。正大中,選近上把軍官十餘員充都尉,秩視正三品。每一都尉將萬人,人各賜補,廩給有加,故當時號爲得人。司各有名,如殄寇、破虜、宣節、折衝、鷹揚、安平之類。其將如完顔猪兒、樊澤、高英、内族大婁室,皆勇鷙有謀,戰無不克。天興初,皆死於王事。罷獵地以裕民,舊制,附京百里禁捕獵,扈邏官軍,所至騷擾。正大五年,敕令罷之。開經筵而論道。正大五年,設益政院,取獻替有益於政之義。以翰林學士楊雲翼、直學士完顏素闌、蒲察世達、裴滿阿虎帶待制,史公奕、呂造六人充院官,日以二員官直,或三日,或二日,或四日,或五日,進講《尚書》、《貞觀政要》、《資治通鑑》。或以機事,特賜訪問。院官復編《尚書要略》、《大定遺訓》、《萬年龜鏡錄》三書以進,皆摘取英華,切於時政者,上酷好之。又以學士院兼經筵,在仁安殿西。楊雲翼字之美,平定人,明昌五年經義狀元,詞賦亦工。素闌字伯陽,崇慶二年策論狀元。世達字正甫,泰和三年策論進士。阿虎帶字仲寕,與世達同年進士。公奕字季宏,大定二十八年詞賦進士。造字子成,承安二年詞賦狀元。時雲翼足疾,每進見,必賜之坐。以六事課縣令,田野闢而賦稅均;辟舉縣令法,自先朝已行之,然隨朝七品、外路六品已上官,或有不識人材,因私妄舉者。正大間,復立舉主法。品秩雖應舉,仍委司農司監察,體究本官,堪充舉主,然後聽舉縣令,縣令以此得人。仍以縣令殿最,升降舉主,故舉主亦盡心焉。六事爲田野闢,賦稅均,軍民和,戶口增,盜賊息,獄訟止。分三路設司農,善良進而姦邪退。大司農司兼採訪公事,在京設大司農一員,正二品,多以宰職兼領;京東、西、南三路各設卿一員,正四品;少卿一員,正五品;丞一員,正六品。卿以下,迭出本路巡按,察吏治臧否而升黜之。每一經過,姦吏屏息,故所在官吏知所勸懲。是致家餘蓄積,戸益丁黃,雖未治於太平,亦可謂小康小息者矣。屬天開一統,地入大朝,遂至滅亡,猶足稱頌。曷嘗不親馭六轡,撫巡三軍,出器皿以旌戰功,殺廐馬以充犒賞。所以人百其勇,視死如歸,父旣受刃於前,子復操戈於後。大臣如仲德,義所感者幾千人;近侍如絳山,氣不奪者以萬卒。死於社稷,上下一同,書之簡編,古今無愧。某起繇冷族,濫竊科名。始以詞賦待罪於玉堂,終於奏官承乏乎蘭省。厚顏覿面,誠爲我輩之羞;鏤骨銘心,懼冺吾君之善。況承都元帥之命,且惟大中書之言,敢不追想前編,直書實事?某在蔡已有《目錄》。謹以親所見聞,撰成《汝南遺事》四卷,計一百七事,冗長不文,故不足取,庶幾它日爲史官採擇。若夫正大、天興本末之詳,則天下自有公論,非某陋儒所敢與知,庸俟將來,必有秉筆者焉。

《汝南遺事》卷四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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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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