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杖李少良等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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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杖李少良等敕
作者:李豫 
(唐代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48

李少良、韋頌等:凶險悖戾,反常逆理,恣其讒說,將構禍階。離間君臣,矯誣中外,醜圖奸狀,按驗皆明。殿中侍御史陸珽,幸忝清憲之職,仍參儒館之侍,交結非類,包藏不測,豈有周行之列,客此二凶,遺跡同惡,法當均罪。並宜付京兆府,各決重杖一頓。朕每以君子小人,貌同心異,必先觀行,然後察言,豈茲譖讟,能回聽斷。夫招賢納諫,君之體也,獻直盡規,臣之節也。朕仄席思理,佇聞政道,豈謂奸邪凶慝,紊我彝倫。須別是非,用分涇渭,再加詳鞫,能正刑典。凡百在位,宜悉朕懷。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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